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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综合体报告范文1
1.城市商业综合体数量饱和,发展已达成熟。据2014年9月22日莱坊《商业综合体的发展趋势及成功要素研究报告》可以发现,我国大部分城市商业综合体现存数量巨大。2014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城市商业综合体存量面积超过3.0亿平方米。至2015年,商业综合体存量面积还会有所增加,有可能将达到3.6亿平方米,2016年以后,商业综合体存量可能会突破至4.3亿平方米。2014年国内主要商业综合体个数达885个,与2013年商业综合体数量比较增长24.47%;2015年主要城市的商业综合体数量将突破1,000个;至2018年,商业综合体的年供应量将维持在1,200个左右。在这组数据中,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贡献了大部分数据,例如在2013年年初,房地产回温,在上海SOHO中国联合体以总价31.9亿元获上海古北商办地块,溢价率48%,楼板价为3.1万/平米;上海的“东八块”地块,美国汉斯以37.06亿总价竞得;三季度,新鸿基地产以217.7亿全国总价地王获取徐家汇中心项目,溢价率25%;而在华南地区,超过五千万的大宗交易数量较以往也有所增加,同时交易金额也相对有所增加,例如在广州地区,凯德商用以21.91亿的交易作价,收购了白云绿地中心零售部分二期项目,而在深圳地区,民生银行大厦以总价8.3亿元的价格整栋成交。由此可见不管是在交易金额还是交易数量上,商业综合体的增长势头都十分强劲,在交易之中也可以发现,外资开发企业对于国内的商业综合体发展持看好态度,纷纷大量买入,其别是对于国内的一线城市的商业综合体开发呈现极为乐观的投资趋向,其中外资资金和投资机构也对国内的商业项目纷纷进行收购。以上海为例,在13年商业物业大宗交易共有18宗,总成交额264亿人民币,其中外资投资机构成交比例占86%,投资以优质低端的甲级办公为主,其次为核心区成熟运营购物中心,与2012年对比,2013年外资机构大宗成交比例上涨72%,足见外资投资对于国内商业综合体发展的看好,对商业地产投资充满的信心,尤其是对国内一线城市的商业综合体发展更是持有一个长期看好的态度。
商业综合体的发展不仅完善了城市建设功能,为城市的区域性建设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利用,与此同时也提升了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可见商业综合体发展是城市经济发展下的必然趋势。这是商业综合体发展的必然性,使得投资商纷纷持有积极乐观的投资态度,由于外资等的激进买入和投资,使得在一线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呈现出井喷的状态。以万达为代表的商业综合体开发企业,用订单式的开发模式,迅速推进商业综合体的发展,使得商业综合体纷纷抢占城市核心地段,对于一线城市的偏远城郊地区,或是二线、三线城市,这种商业综合体发展在初期会取得一定的发展成效,并推进了城市经济发展,但一味的复制式的商业综合体发展,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已超过了正常的城市消费程度,使得城市消费需求难以跟上商业综合体的发展脚步,这时的商业综合体发展,不仅不会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往往在商业综合体发展的背后存在着巨大的商业风险。例如,当下很多城市存在着商业综合体的商铺或写字楼空置,也就是在发展商业综合体时未考虑城市需求数量导致的结果,在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的繁华背后,所隐藏的风险是不可预料的。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在一线、二线城市,疯狂占据城市中心的商业综合体发展已达到的饱和状态,同时由于一线、二线城市的需求量和商业供应量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一线城市以及部分二线城市的商业综合体发展已进入了成熟阶段。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商业综合体发展已逐渐向延伸,但这种延伸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延伸向三线、四线城市的商业综合体的发展,若未能考虑城市需求和商业供应量之间的关系,商业综合体发展的泡沫也是可预见的情况。
2.商业综合体开发过度谁来买账。随着近年来,国内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打压,使得房地产开发商,放弃了住宅开发这块市场,而纷纷转战商业房地产开发,而对于期望快速回流资金的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商业综合体建设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打着商业综合体发展的旗号,在商业项目销售后,由于缺乏相应的运营管理,使得这些表面化的商业综合体纷纷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诟病,这类性质雷同度极高的商业物业的出现,不仅对城市经济发展难以发挥功效,还会妨碍城市经济的常态化发展。而对于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这类情况的出现不仅与中央政策调控有关,同时与地方政府的商业引进也存在极大的关联。地方政府为了地方财政和税务收入,纷纷积极引进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建设,但在为财政收入和税务收入精打细算的同时,往往忽略商业综合体发展的最大支撑就是城市消费需求,所以某些地方政府盲目的引进商业综合体建设,罔顾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需求度,使得商业综合体发展难以得到有利支撑而陷入两难的境地。综合上述,可以发现城市经济发展与商业综合体之间存在的某种关联。商业综合体的发展要依靠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若无城市经济的支撑,商业综合体也难以获得实质性的发展。所以面对商业综合体的过度开发,应该买账的除了有难以保证商业综合体发展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外,还有忽视城市经济发展与商业综合体发展之间关联的地方政府。
二、解决城市经济发展与商业综合体的矛盾的措施
从商业综合体开发角度而言,应该注重地段的选择,对于一线城市,对于老地段的再次翻新投资,一定要注意地段发展的可能性以及资金流入状况,同时还要保证商业综合体开发的后续营销,保证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而对于二线、三线城市,甚至四线城市的商业综合体发展,一定要遵循地段优先,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和建设一定要选择城市的核心地段,进而保证商业综合体发展可以获得更好的地段优势。同时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建设,不管是一线城市,还是二线、三线城市,都要注意商业综合体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和消费需求的契合程度,特别是在二线、三线和四线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切记不要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要考虑商业综合体发展与当地消费需求的关系,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建设要迎合当地的消费习惯,在商业综合体建设初期,要做好培育和宣传工作,做好商业综合体发展的定位、品牌的引进等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规避风险。
除此之外,商业综合体在对投资建设城市的选择方面,也要做好规划,综合考察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发展空间,主要是考量区域的人口基数、需求特征、区域交通规划、土地规划、政府对区域土地的推介进程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可以更好的对区域发展潜力和发展速度得到一个全面的分析和预测,这对于未来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建设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可以有效的规避风险。对于近年来商业综合体发展状况分析可以发现,商业综合体的发展离不开交通规划以及与住宅地开发的结合。在交通规划方面,商业综合体发展需要交通作为支撑,交通的便捷程度在某种程度对商业综合体的发展具有极大的影响,若交通不便利,再繁荣的商业总体最终也会沦落成为一座空城,所以在商业综合体开发和建设时,也要将交通规划考虑在其中,投资方向也可以向这方面靠拢。
同时虽然近年来的住宅地开发势头略有减缓,但住宅开发是应对人的基本需求来进行投资开发,是以人为本的开发投资,而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同样是以人群的需求为支撑的,可见商业综合体的开发离不开与住宅地开发的结合。住宅地的开发会引进人群,而随着人群的引进,商业开发才会获得更多的人群需求和消费定位,可见商业综合体开发需要与住宅地开发进行良性合作,进而更准确获得消费群体定位,保证消费需求量。从城市经济发展的角度,对于商业综合体的引进要慎重。首先要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做好规划和定位,同时对商业综合体与城市发展的契合程度也要做好考量和分析,不能为追求财政收入和招商引资盲目引进商业综合体建设,应将城市经济发展和商业综合体发展营造共赢的发展状况。
三、结语
商业综合体报告范文2
报告分为“美国核武库延寿计划”、“核武库监管:评估核武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核武库管理:加深对核武器的理解”、“保留有能力的工作团队”、“最大程度降低武器级裂变材料的安全风险”、“拆卸核弹头并核查削减情况”六大部分,较为全面地评价了美国核武器库存管理计划,深入解析了NNSA的核武器现代化计划。
报告认为,美国核武器综合体的使命就是确保核武库的安全和可靠。通过核武器综合体,延长核弹头寿命、及时拆卸退役的核弹头、了解老化和现代化的影响、研发核查核武器削减的方式、最大程度地降低武器级材料在存储传送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并保留重要的科研人员。NNSA面临的挑战是,要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完成上述所有目标 。美政府和国会将在两年内就有关核武器综合体做出关键性的决定。对此,报告提出了短期和长期的重要建议。
在美国核武库延寿计划方面,报告建议:
①NNSA不应制造新的武器类型,而是应当翻新或者改造现有的核武器类型。
②如果美国在接下去的25年内保持适度的削减计划,那么现有的设施就可以提供足够的钚弹芯。目前被搁置的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的替代核设施研究是没有必要的,政府应当将其取消。
③计划在Y-12国家安全综合体建设的铀处理设施可能将需要生产更多的罐装组件。
④在NNSA没有完成高爆冲压设施是否需要第二个冲压装置的论证之前,建造应当推迟。
⑤现有设施足以提供所需的氚
⑥鉴于化学反应生产氚的速度已经较过去有大幅提高,NNSA应当重新评估氚存储设施的必要性。
⑦为保障氚生产设施所需的燃料,NNSA应当在现有的高浓缩铀(HEU)存储设施中保留一定量的低浓缩铀(LEU)。
⑧美国浓缩铀公司(USEC)或者美国离心机厂生产低浓缩并将其作为燃料加入铀氚生产商业反应堆,国会不应当对此予以补贴。
在美国核武库管理方面,报告建议:
①目前有3处设施可以进行流体试验,NNSA与国会应当评估大型爆炸试验设施继续进行上述试验的必要性。
②鉴于目前已有2处设施可以进行撞击试验,NNSA与国会应当评估为进行上述试验建造大口径火药炮的必要性。
③目前有3处设施可以进行核聚变实验,以研究高能量状态下的材料。这3处设施分别是国家点火装置、Z机器(Z machine)、OMEGA。政府或者国会应当邀请JASON工作组评估上述3处设施对于核库存管理计划的作用。
④在不同的假定条件下,延寿计划所需的修正数据是不同的,为此,政府或者国会应当邀请JASON工作组评估所需的计算机能力。
在降低安全风险方面,报告建议:
①NNSA已经去除了一些场站的裂变材料,并计划处理更多的裂变材料(如,钚、高浓缩铀等,这些材料来自核武器的拆卸)。但是,在裂变材料按计划处理完毕后,美国仍然拥有可以制造大约13000件核武器的裂变材料。美国政府应当宣布,裂变材料已经超出了军事需求,并将其安全、迅速地处理。
②NNSA应当将仍然放置在武器实验室或其他场站的I型高浓缩铀转移到Y-12国家安全综合体,并尽量集中地将钚存储起来。
③NNSA计划处理钚的方法是,将钚制成混合氧化物燃料(MOX),尔后用于商业反应堆。但是,该计划存在重大的安全风险。NNSA应当叫停MOX项目,并将过量的钚在地下贮藏室中以稳定的玻璃或者陶瓷形态存储。
在拆卸核弹头与核查方面,报告建议:
①美国应当保证有能力拆卸退役的核武器,并核查核武库的削减情况。
商业综合体报告范文3
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相继建成了数量众多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功能齐全,形式多样,集多种消费功能于一体,特别是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m2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具有总建筑面积大、建筑高度高、人员密集、建筑功能复杂、装修材料和商品的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容易导致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及财产损失大等后果。通过分析其在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一般商业建筑的独特性,提出采取更加严格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设计和管理。
关键词:城市综合体 建筑防火 消防管理
中图分类号:TU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7(a)-0043-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相继建成了数量众多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这类建筑集餐饮、购物、娱乐、酒店、旅游、文化等消费功能于一体,同时容纳“主力店”、主题娱乐休闲设施和室内商业街等多种商业业态。特别是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的超大城市综合体也越来越多地呈现在国内二、三线城市。这些超大城市综合体具有占地面积大、总体建筑面积大、建筑高度高、人员密集、建筑功能复杂、装修材料和商品的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容易导致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及财产损失大等后果。近年来,全国各地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城市建设的发展相比,在消防队站、装备建设等方面还远远滞后于城市扩张速度,普遍存在消防站点少、保护范围过大、新型高效的灭火救援装备不多等问题。超大城市综合体一旦发生火灾,利用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内部消防设施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对最大程度减少火灾危害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应该结合全国各地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际以及消防基础设施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建筑防火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
1 建筑防火设计方面
国家应该尽快出台规范,在内容上应明确大型、超大型城市综合体的标准,如建筑规模,超大型的总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上(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建议定义在3万~10万m2,针对其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与一般商业建筑的特殊性,采取严格的建筑防火设计。目前,重庆市出台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 50-054-2013),河南省出台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 41/T085-2008),江苏省出台了《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 32/J67-2008),这些规范均是在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基础上,对商业建筑,特别是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部分内容做了进一步强调和细化,对大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所采取的措施针对性更强。具体的有以下几条建议。
(1)严格控制设置“亚安全区”。所谓亚安全区就是当火灾来临时,人员暂时疏散到这里是安全的。其成立的条件是将中庭或步行街周围的店铺处理成一个个独立的防火单元,用防火隔断与周围隔离,店铺内增加火灾报警、自动灭火和机械排烟措施,严格控制步行街公共空间不放置任何固定可燃物,步行街的走道上空设有防排烟措施等,基于这些条件,“亚安全区”才是安全的,但是类似中庭之类的亚安全区在商业实际运营中基本无法做到,中庭区域经常用于商品展示、模特表演等各种展览活动,在“亚安全区”走道上设置可燃材料制作的休息座椅、装饰物及各家商铺的广告、展示区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样的做法完全违背了设置“亚安全区”的初衷。
(2)严格防火分隔措施。严禁使用侧向或水平封闭式及折叠提升式防火卷帘,防火卷帘应当具备在火灾时靠自重下降自动封闭开口的功能。控制“防火玻璃加侧喷”作为中庭、有顶步行街防火分隔型式的面积。为了在大空间内营造较好的视觉效果,工程实例中中庭、步行街两侧的店铺常常不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等分隔措施,而采用“防火玻璃加侧喷”的新型防火分隔形式。对这种防火分隔型式的效果,有待进一步验证,建议再对其使用面积做一定的限制。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如果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仍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 m的实体墙。
(3)严格安全疏散。设置在超大城市综合体内的电影院,如设置在4层及4层以上,且设有巨幕影厅时,影院区域应设置不少于两部独立的疏散楼梯,其中一部应靠近巨幕影厅布置,独立疏散楼梯至少有一部应直通屋面。对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主力店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不允许借用连通步行街的开口。设置在超大城市综合体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对于超大城市综合体中营业时间不同步的功能区,尽量避免借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要求有不少于一半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设置。因为综合体内多同时设有商场、影院、KTV等场所,商场正常营业时能够通过借用或共用确保其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但由于营业结束时间不同,设置在商场楼上的影院、KTV等娱乐场所与商场借用、共用的出口无法使用,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就成了大问题。
2 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消防行政许可流程。建筑消防设计及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行政许可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超大城市综合体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应按规定取得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等行政许可手续。消防机构应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监督检查,严格专家评审范围,严禁超范围运用专家评审规避国家标准规定。要特别加强对超大城市综合体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因为超大城市综合体内商铺众多,在业主二次装修过程中,极容易出现新的问题,比如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更改消防设施和防火分隔等,如不及时加强管理,将会给消防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除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原有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要求。在验收阶段,要仔细核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严格落实专家评审意见,确保将审核阶段的意见落到实处。在消防安全检查阶段,要仔细核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要重点考量单位的自我管理水平和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2)热情服务,关口前移。超大城市综合体在城市中地位独特,通常都是省市重点项目,饱受各级领导关注,同时因体量大,功能复杂,一般对现行规范有所突破。消防机构应从超大城市综合体立项、选址阶段就积极提前介入,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充分考虑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以及灭火救援等消防安全综合因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规划建设初期合理确定超大城市综合体的布局、体量、功能,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道等基础设施。在方案规划、初步设计阶段,对提出的“亚安全区”的概念,在商业实际运营中无法做到的,应及时否定该设计方案。特别是如电影院等错时营业的场所、儿童活动场所应要求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餐饮场所防火分区面积不应按普通商业控制,餐饮燃气管道布置是否可行;商业店铺的分隔是否合理;室外步行街是否存在加盖的可能。以上对建设单位来说可能涉及重大修改的应提前提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更好地体现了消防机构的热情服务。
(3)严格单位日常消防管理。超大型城市综合体属于火灾高危单位,应严格执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除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评估外,还应当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超大城市综合体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要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超大城市综合体的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要牵头建立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每月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原则上应由该消防组织统一管理。超大城市综合体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立完善户籍化档案,全面如实录入单位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等基本情况和日常消防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备案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情况。要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 超大城市综合体应当提高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要求,设置满足需要的专(兼)职消防队员,按标准配备装备器材,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训练,主动联系辖区消防中队开展业务强化训练。对于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m2的超大城市综合体应设置小型消防站,配备专职消防员不少于12人。
(4)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消防机构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采取全面检查与局部检查、监督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超大城市综合体的监督抽查,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监督员要对性能化设计和专家评审内容了解掌握,监督检查时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要严格控制各功能区使用性质的变更,特别是对新改做娱乐场所、幼儿用房、儿童游乐厅、老年人公寓、多功能厅等有特殊楼层限制的更要严格把关。要针对超大城市综合体中部分场所运营时间不同步的特点,加大错时检查力度,确保各时段的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均满足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5)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建议将对超大城市综合体的消防管理要求纳入消防法律法规的修改内容,使之上升到法律层面,特别是应将未按要求购置火灾公共责任保险、未按要求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未按要求建设微型(小型)消防站等内容纳入“法律责任”章节,制定相应的处罚条款,从而真正实现运用更加严格的消防法规加强对超大城市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商业综合体报告范文4
此前的1月12日,海上世界的两大重点工程,也是未来深圳海岸线的两大新地标――希尔顿酒店和招商局广场顺利封顶。至此,作为招商地产商业雄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海上世界开始露出它的华美与优雅。
在2011年半年报中,招商地产这样写道: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是公司谋变的另一个重要方向。“报告期内,公司将深圳招商地产中的投资性物业分拆成立深圳招商商置投资有限公司,为整合旗下商业地产资源、开拓全国性商业地产业务,助推公司快速发展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作为招商局的一个重要战略棋子,以招商地产为代表的地产业务将在招商局新一个十年发展大计中扮演重要角色。而作为千亿招商的重要支撑力量,商业地产是招商地产做大做强的重要一极。
在通往千亿的目标上,招商地产“住宅开发+商业开发与持有”的均衡式综合服务开发模式已抢得先机。
由招商地产打造的海上世界城市综合体文化艺术中心坐落于海上世界城市综合体核心地段,紧邻深圳15公里滨海岸线。“作为一个滨海城市,在海边建设的商业休闲娱乐综合体目前在深圳还是空白。因此,深圳需要‘海上世界’,同样,转型下的新蛇口新面貌也需要综合体的‘海上世界’。而对于招商地产,需要‘海上世界’,它的打造对于我们在全国滨海城市的复制开发都是个经验。”招商地产董事长林少斌说。
众所周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分为住宅开发、商业地产开发和综合服务开发三个发展阶段。5年前拿地的市场化和需求的觉醒催生了超级地产开发商,而未来十年消费升级将催生商业地产巨无霸。在住宅市场的继续深度调控中,商业地产的价值开始凸显。
事实上,一向以稳健著称的招商地产在商业地产领域的涉足已经长达20年之久。其商业地产业务涉及购物中心、酒店、公寓、仓库等多业态商业地产,旗下的花园城、美仑会所、泰格公寓等项目已经初具品牌效应。
在2011年,招商商置重点打造的商业项目有两个五星级酒店、三个服务式公寓、三个LOFT产品、两个购物中心,另外,产业园区较多,在做的有5个――蛇口网谷、TCL产业园、光明新区产业园、清华科技园、金山谷文化创意产业园。
商业综合体报告范文5
关键词:住宅底商;综合体商业;专业市场;投资回报率
近年来随着长沙城市的扩张及地产格局的调整,商业地产市场逐步焕发出活力,进入了黄金发展时期,尤其是受轨道交通的影响,大量的商业地产面世,形成了供需两旺的局面。但快速发展背后供应量过大、商业品质有待提升等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从消费者角度分析长沙商业地产投资回报,有利于掌握商业地产的实际运营情况,对促进长沙商业地产与经济匹配发展、适当掌控商业地产发展风险、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长沙商业地产发展现状
1.商业地产发展速度较快
相对于国内一线城市的商业发展来说,长沙商业地产发展起步较晚,发展速度很快。1995年-2000年,长沙市区人口还不到200万,商业地产主要围绕于传统的五一、东塘商圈,业态主要是以零售业、各百货大楼为主;2001年-2009年,在众多城市商业地产快速发展起来时,长沙商业地产的发展速度却并不明显,新崛起了红星、高桥等商圈;2010年以后,长沙商业地产发展迅猛起来,尤其是高品质的城市综合体的破土而出,为长沙商业地产带来了新的血液,促进了商业格局的再次锐变。
2.商业地产市场运行基本稳定
近三年来长沙商业地产的供应呈现短期内供应量显著增加,部分区域需求成交略显疲软,供销比存在缺口,价格总体稳定等特点。在供需结构上,商业地产的供应有井喷现象,2012年供应量最大,网签成交面积在量上有所滞后于供应, 2011年-2013年供销比分别为:1.20:1、2.17:1、1.22:1。在成交价格上,2012年内六区新建商业网签均价同比增幅为3.39%,2013年同比则下降7.36%,价格浮动在10%以内,但各区域商业网签均价波动大。
表 2011年-2013年长沙市内六区新建商业市场运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长沙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动态监测系统
3.新开发区域商业地产待售量大
近三年来长沙市内六区新建商业待售面积248.17万,占内六区新建商品房待售面积的15.46%。其中待售量最大的是岳麓区86.79万,其次依次为雨花区(57.84万)、天心区(34.36万)、开福区(30.74万)、望城区(25.53万)、芙蓉区(12.91万)。不难看出,商业供应量大的区域、新兴发展的区域,商业的待售量相对较高。
二、商业地产投资回报分析
1.调查基本情况
本研究中商业地产是指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主要包括百货、批发、餐饮、娱乐、休闲等商业业态形式,分为住宅底商、城市综合体商业、专业市场三类。调查采取典型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调研样本为长沙市内五区商业发展较为成熟或是区域影响力较大的样本,调研共发放问卷58份,对近16个样本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回收有效样本共52个。在调查分析中,商业地产投资回报的分析是基于商铺购买者的角度考虑投资价值,在分析中假设投资者长期持有商铺,研究中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按揭贷款、装修成本情况。投资回报率是指静态租赁年投资回报率,是当年租金与商业总售价的比值。其中,商业总售价计算以评估的当前商业基准价格为准。
2.分类别投资回报率分析
注:图中定期存款指整存整取
图1 长沙商业地产投资回报率与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比较
2014年长沙商业地产总体投资回报率为5.12%,在全国房地产商铺投资回报率中属于中等偏上水平,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72个百分点(2013年下半年我国房地产投资回报率研究中商铺静态投资回报率为4.4%),高于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低于6个月至一年期贷款利率。其中综合体商业投资回报率以5.40%居于最高,专业市场投资回报率以5.28%居于第二位,住宅底商投资回报率最低,为4.12%。总体上看,近年来长沙商业发展欣欣向荣,商业地产能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率,当前长沙仍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提质的关键时期,城市辐射能力有望进一步加强,长期来看,商业租金上涨是大势所趋。其中城市综合体由于良好的运营能力和相当优越的地理优势,投资回报率最高,专业市场由于发展已经趋于成熟,投资回报率也较为可观,住宅底商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
3.分区域投资回报率分析
图2 各区域商业地产投资回报率的比较
从各区域商业地产投资回报率来看,开福区以6.29%的投资回报率居于首位,其次依次为岳麓区(6.26%)、芙蓉区(4.94%)、天心区(4.62%)、雨花区(4.44%)。开福区是长沙商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区域,金融产业集群优势突出,定位于“中部华尔街”,在近年来商业成交均价上居于首位的。岳麓区商业发展后起优势十分明显,城市综合体以及专业市场的发展,改善了岳麓区商业分散、档次偏低的现状。中心城区芙蓉区由于开发接近饱和,可供商业开发的土地较少,缺少大型的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回报率相对较小。天心区、雨花区的投资回报率均在总平均投资回报率之下。
4.分地段投资回报率分析
图3 商业地产投资回报率分片区的比较
从各地段商业地产投资回报率来看,一环以内商业地产投资回报率为9.41%,一环以外二环以内投资回报率为4.74%,二环以外三环以内投资回报率为4.95%,三环以外投资回报率为4.81%。一环以内商业地产投资回报优势十分突出,比一环外其他地段的高出约4.5个百分点。其他地段的投资回报率相差不大。
从各片区商业地产投资回报率来看,投资回报率从高到低依次为五一、滨江、武广、汽车西站、火车站、四方坪、新开铺、大托、伍家岭、汽车东站、麓谷、广电、红星、捞霞、井湾子、高桥、马王堆、桐梓坡、省府。五一、红星、火车站、伍家岭等传统商圈仍居于前列,而武广、滨江等新兴片区也在前列,由于样本分布因素的影响,高桥、桐梓坡等的排位受到了影响。
三、主要结论
长沙商业地产项目投资回报率属于中等偏上水平,运行状况较健康,总体投资回报率为5.12%,其中综合体商业5.40%,专业市场5.28%,住宅底商4.12%。当前长沙商业地产开发量过剩、商业地产运营难度增大现状已经逐步凸现,商业地产发展中仍存在定位不准、传统市场发展略趋乏力、新兴商业招商困难等问题。
四、对长沙商业地产发展的建议
1.科学规划商业地产的布局及方向
一方面做好商业地产发展的区域层级规划。对于住宅底商商业配套比要进行适当的控制,以提升小区品质。在一个半径5-10公里的范围之内,统筹考虑辐射范围较大的区域性商业中心;另一方面做好商业业态分类规划,住宅底商宜发展社区商业,综合体商业业态则呈现多元发展,强调体验式消费理念,能实现购物、休闲、娱乐、餐饮的一站式服务;专业市场立足专业业态,做大做强。
2.加强商业地产开发和营销的市场监管
提高商业地产准入门槛,对大型综合体开发保持谨慎,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资金监管标准对商业地产资金进行监管;严格规范商业地产的“返租”宣传,及时查处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项目,为商业地产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加强商业地产后期运营的政策支持
在商业地产项目审批时需要对运营大体方案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划、同质化较高的商业地产项目进行调整引导;加大对大型商业地产项目的招商支持,强化长沙城市形象的宣传,将重大的商业项目作为市级重点项目来抓,积极搭建商业招商平台,完善各类招商投资优惠政策,增强项目招商的吸引力与竞争力;对于重大的商业地产项目在运营中应开辟政府扶持的绿色通道。
4.推进商业地产的转型升级
鼓励商业地产多元化发展,支持大型城市综合体发展一站式消费、体验式消费,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结合消费模式,尤其是针对当前休闲娱乐作为购物消费的重要支撑形式,根据商业辐射范围,商业基本定位,适当提高休闲娱乐在业态中的占比。积极引导部分专业市场的外迁,为专业市场创造一个更合适的发展区域。
参考文献:
[1]辛飞.长沙城市轨道交通对商业空间结构的影响研究[D].湖南大学,2012.
[2]叶强,鲍家声.论城市空间结构及形态的发展模式优化―长沙城市空间演变剖析[J].经济地理,2004(4).
[3]陈淦璋,胡信松.长沙城市综合体进入“战国时代”[N].湖南日报,2012-08-07.
[4]陈言.商业地产发展因素分析与政策调控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2013.
商业综合体报告范文6
关键词:城市综合体、消防设计、探讨
中图分类号:TU997文献标识码: A
“城市综合体”是近几年商业地产发展中最为热门的关键词和最主流的发展模式。由于城市综合体基本具备了现代城市生活的全部功能,所以也被称为“5分钟生活圈”。在近年的《中国城市综合体专业研究报告》中,甚至有地产专家和业内巨头们提出“谁拥有城市综合体,谁就拥有城市的未来!其特点:体量大、功能组合复杂。
城市综合体的概念:城市综合体英文缩写为HOPSCA.。是集酒店(Hotel)、写字楼(Office)、公园(Park)、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会展中心(Convention)和公寓(Apartment)等于一体的大型公共商业设施。
城市综合体是将城市中的办公、居住、商业、旅店、展览、餐饮娱乐、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助益的联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多功能、高效率的综合体。大型城市综合体适合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在功能选择上要根据城市经济特点有所侧重。通常购物中心、酒店、写字楼是城市综合体最基本的业态组合。
鉴于目前各个城市都有大量城市综合体的建设,综合体的消防成为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因此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城市综合体区域消防设计的几个问题:
一、区域消防设计的必要性
区域消防给水的概念:所谓区域(建筑)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各类(几幢)建筑的组合,例如酒店、百货商场、住宅组团、写字楼等。区域消防给水设计,就是将区域内多幢建筑消防给水统一设计,集中设置消防水池、泵房、水箱、水泵接合器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3.5条: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高位消防水箱。这其实就是区域消防的概念。
鉴于城市综合体这种集多种使用功能为一身的特大规模民用建筑联合体和高层建筑群的不断兴起。其特点建筑标准高、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大,扑救困难,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消防给水系统设计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扑灭火灾的效果。而区域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正好具有安全、可靠、便于政府监管,又能降低造价,便于日常维护、管理的优点,有效防止开发商重报批,轻落实管理的现象,它与消防设计要求的经济性、安全性的原则相一致。因此我们在城市综合体消防设计时应尽量采用区域消防设计。
二、建筑群规模对区域消防设计的影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2.2条:“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在99版的基础上加入了:“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建筑群,可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高位水箱”的要求。“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的高层建筑群”这句话也就是进一步限制了城市综合体按区域消防设计的适用范围。
目前一般参考上海市对建筑规模作出的要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DGJ08-94-2007第5.2.3条:“……但公共建筑物,联体建筑群共用一套消防供水系统时,其保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00。
对此已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已确定为国家标准GB50974-2014,并计划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以后这类建筑的设计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
在新规范实施前,城市综合体的规模控制在50万平米内按1次火灾考虑比较经济,如果大于50万平米就需按2次以上火灾考虑,区域消防设计也应作相应调整。
三、消防给水方式的选择
给水形式的选择,应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尽量选用经济、合理的供水方式。
针对城市综合体的建筑特点宜采用并联分区与串联分区、高区水和低区水等方式。
如在综合体中相对独立的酒店、住宅、写字楼等业态设置独立的分区并与其他分区并联。各个分区互不干扰,自成体系,对系统更加安全可靠,缺点就是造价较高,但考虑以后这些业态可能由独立的物业管理,便于责任的划分、管理。这种分区是合适的。
在商场中百货、影院、KTV、餐饮等业态目前的主流设计基本在相连的建筑或同一建筑的不同楼层中。采用并联分区既困难也不经济,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设置串联的分区。
同时在综合体中可能存在楼层较高的建筑,可按高度来分:高区水和低区水。《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6.5条: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0Mpa,当大于1.0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供水方式安全可靠是最重要的,但要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达到经济合理,尽量节省投资,使得维修管理方便,在设计当中认真考虑,细心比较,这样才能把工程做的更完善。
四、高位水箱
城市综合体有别于单一建筑消防给水设计,目前设计实践中多套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3.5指出: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高位消防水箱应满足7.4.7条的相关规定且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群内最高的一幢高层建筑的屋顶最高处。
区域消防供水系统的设计日渐增多,效益明显,但区域消防系统所涉及到的高位水箱增压要求、容量等细节问题并没有特别说明。
高位水箱的容量,《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7.1条规定: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也就是说高位水箱做到最大的18m3肯定是满足规范要求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城市综合体建筑群的复杂性,在消防专家论证中往往提出特别的要求,例如常州新北万达广场消防专家评审会就提出:高位水箱应增大为60m3。
关于增压的要求,《高规》第7.4.7.2条规定: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 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这个在规模不大的项目中是没有问题的,但在现在城市综合体的规模越来越大,管道输送距离越来越远的情况下。管道的沿程水力损失也不断增大。在保证静水压力的条件下,未必能保证消防灭火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规范做进一步的修订、明确适用范围。
对城市综合体的消防系统设计,许多规范没有与时俱进的调整,导致许多设计细节无据可依。例如:水泡系统没有全国统一的规范一般参照广东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室内步行街的设计有的地方不允许全封闭式,有的地方要求做下沉式广场,有的要求增加机械排风、联动开启式顶棚等等。
因为没有依据导致设计人员为保险起见,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设计,影响了区域消防系统设计的经济性。故希望在日后规范修订时能对规范加已完善。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