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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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教案

印度教案范文1

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父母们比平日更加忙碌,忙着到处拜年,忙着给远亲近邻送礼,忙着跟许久不见的老友相聚……

即将到来的这个新年,对宝宝来说会是一个不小的考验,因为要面对美食的诱惑、危险的威胁和社交的恐惧……

所以,父母们在欢度新年的同时,不要忽略的身边的小人儿,提早为他设计好新年提案,过一个开开心心的兔子年!

大人需要良好的人际关系,宝宝也不例外。两三岁以后,宝宝开始重视自己的同伴关系,需要拥有几个志趣相投的好朋友,并且希望获得同伴的认同。新年里,宝宝外出的机会增多,见到的陌生人也比平时更多,这个时候是帮宝宝拓展人际关系的最佳时机。

专家解读

每个宝宝都是一张白纸,他会长成什么样,在于父母教给他什么。两三岁的宝宝以自我为中心,而且现在的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在宝宝心里,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他的,容易忽略分享和感受他人的需要。况且,每个宝宝的发育程度不一样,情感发育尤其是各有差异。所以父母不要拿自己的孩子跟别人对比,你们需要做的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进行爱的教育,让他学会爱他人。

给予孩子足够的爱。对于3岁以下的孩子来说,感同身受是最好的教育方法。只有在充满爱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才能将爱施与他人。

除了给孩子爱之外,还要让孩子对爱自己的人产生感激之情,并学着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去关心他人。比如在同伴生病的时候打电话进行问候,带自己喜欢的玩具让同伴开心一下等。

多带宝宝参与公益活动,给他人献“爱心”。比如给敬老院的老人送礼物,给社区的小朋友分糖果。孩子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会收获感激和赞许,这是激励他继续奉献“爱心”的动力来源。

妈妈口述

每次带宝宝出去,都会引人侧目,因为宝宝实在是太唯我独尊了。要么在公众场合大喊大叫,要么就是跟小朋友玩闹的时候发生争执。我经常给孩子灌输“公众场所要轻声说话,不能打扰别人”、“跟小朋友要团结友爱,不能吵架打架”,可是孩子还是我行我素,真让人头痛!

两岁以后,孩子的自我意识开始萌芽,“唯我独尊,忽视别人的存在”是这个年龄段宝宝的通病。喜欢同伴的玩具就不肯放手,甚至不惜跟同伴“拳脚相向”。公共场合,随心所欲地大喊大叫,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到别人。眼里少了他人的存在,自然不会做出任何“利他”的行为。要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就必须学会尊重别人,具有公德心。

尊重宝宝。很多父母教宝宝尊重他人,可是自己却往往忽视这一点。宝宝是独立的个体,并不是父母的附属品,所以父母在替宝宝做决定之前,应该事先征求他的意见,让他感觉到自己被尊重。

在宝宝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宝宝适当的帮助,让他体会到被帮助的喜悦感,这样他才能体会到帮助他人的重要性。

随时关注宝宝对他人的态度,并加以引导。比如当宝宝对摔倒的同伴置之不理的时候,告诉他同伴的心理感受,让宝宝学会换位思考,体会他人的感受。

礼貌

3岁以内的宝宝不愿意叫人是很正常的事情,有可能是因为怕生,也有可能是因为害羞。孩子不像大人,面对陌生人也可以畅所欲言。如果宝宝对面前这个人不熟悉,就不愿意开口。等到适应一段时间,熟悉了以后,建立起信任感以后,自然会跟他亲近起来。千万不要强迫孩子,否则会适得其反。

当宝宝不礼貌的时候,要弄清楚原因,如果只是因为害羞和怕生,那么给宝宝一些时间让他慢慢适应。

父母要以身作则,平时热情待人,在宝宝面前做出好的示范。如果父母自己表现出对人冷漠没有礼貌且容易暴躁的话,那么宝宝怎么能学会礼貌待人?

有时候宝宝可能分不清楚什么是有礼貌的行为,什么是不礼貌的行为,这就需要父母及时进行引导。对宝宝有礼貌的行为给予表扬,不礼貌的行为进行批评。简单而直接的方法,让孩子有据可循。

妈妈口述

去年过年的时候,带女儿去亲戚家拜年,去之前跟她说好见了人要问好,走的时候要说再见。可是到了亲戚家里,不管谁跟她说话,女儿都不搭理人家,亲戚拿零食给她吃,她抓了一把扭头就走了。看看亲戚家的小孩都很有礼貌,相比之下,女儿的行为真让我没面子。

危险警告之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是造成春节意外伤害的重要因素之一,出没时间虽短,却有很大的杀伤力,并且无处不在,让人防不胜防。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飞溅的火花容易烧到衣服,更危险的是对眼睛的伤害。烟花冲击力大,类似锐器刺入眼球,会造成穿透伤;而鞭炮炸裂后,碎片冲入眼睛,可能会挤破眼球,造成钝器引起的挫裂伤。每年春节前后,各大医院都会收治不少被烟花爆竹烧伤炸伤的患者,且大多都是幼童和青少年。除此之外,放鞭炮产生的高分贝巨响也会导致耳膜受损,造成爆震性耳聋,严重影响听力。

特别提醒

春节期间,如果有燃放烟花爆竹,在燃放时,千万不要让宝宝单独去点鞭炮或烟花,最好带着宝宝站在十米开外的地方观看,同时捂住他们的耳朵,更不能让宝宝靠近点燃后未响的哑炮。在路上遇见燃放烟花爆竹的,也要尽可能绕路而行。

如果宝宝不幸被炸伤出血,迅速用橡皮带或布条扎住出血部位的上方,抬高患肢,涂云南白药粉或三七粉止血,同时送往医院进行清创处理。如果宝宝的眼部被炸伤,用干净的纱布或手绢遮盖眼部,尽快前往医院急救。

危险警告之烫油旺火

油和火也是节日期间需要格外警惕的意外“杀手”。许多宝宝在外吃饭时总是特别兴奋,没吃两口就喜欢下地乱跑乱爬。过年前年后饭店里又格外拥挤繁忙,若是服务员被跑来跑去的宝宝撞到,在躲闪不及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打翻手中的菜肴。滚烫的菜油一旦泼向宝宝,后果将不堪设想。

危险警告之外出旅行

带着宝宝回老家看长辈,或是外出旅游也是很多爸爸妈妈的春节安排之一。刚出生未满一月的婴儿在旅途中发生意外时,处理起来会相当棘手,所以并不适宜随父母春运出行。

春运时节,人流密集,也是各类犯罪的高发期。因此爸爸妈妈要特别小心宝宝的人身安全,最好能全家出行,以免出现一个家长既要管行李又要带孩子的窘境。在车站、机场等一些拥挤地区,一定要时刻让宝宝处于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以免宝宝因为乱跑而走失。妈妈可以将写有宝宝名字、地址和家长手机号的纸条放在宝宝衣袋中,或是直接用布缝上。在整个旅行过程中,都不要让宝宝吃陌生人递来的食物,不要和陌生人谈论过多宝宝的事,不要把宝宝托给邻座的人看管,让犯罪分子无机可趁。

特别提醒

家长在用餐时,应时刻管好宝宝,避免他在没有大人陪伴的情况下离开座位。落座时,也最好将宝宝的座位安排在远离上菜口的地方。除此之外,现在许多锅仔类的菜肴底下架有一个固态酒精炉,若是放置倾斜便会有火苗喷出、热汤也容易洒出来。因此大人

也应该随时保证其摆放平稳,还要避免将热菜、热汤放在宝宝触手可及的位置,以防宝宝在用餐过程中意外受伤。

家中的取暖设备也应该引起重视,例如北方的暖气片和南方常用的电暖炉、油汀等,摆放的位置都比较低。宝宝可能会由于好奇而去触摸,结果被烫伤。家长最好用一些家具将这些设备和宝宝的日常活动区域隔开,并随时留心不要让宝宝靠近。

如果宝宝不慎被烫伤,应立即用冷水冲洗烫伤的皮肤10~15分钟进行局部降温,以减轻疼痛或烫伤程度。烫伤部位的皮肤很容易和衣物粘连在一起,所以不要着急给宝宝脱衣服,也不要用布去擦,以免撕伤皮肤。可适当涂点烫伤药膏。烫伤严重时,要注意保护好创口,尽快前往医院就诊。

特别提醒

选择汽车和飞机出游的家长,在旅途中最好不要把宝宝抱在怀里。因为当汽车突然刹车、受到撞击和飞机遇到强气流时,强大的冲力很可能会使你压着宝宝,或是失手把宝宝摔在地上。因此家长应该给宝宝准备一个儿童安全座椅,这样可保护宝宝的头部不受伤害,预防交通事故带来的危险。

解决宝宝肠胃3大问题

为什么宝宝最喜欢过年?因为过年的时候,爸爸妈妈都不用上班,有许多新衣服和新玩具,家里来了好多人特别热闹……当然,最重要的是,过年去哪儿都能吃到好吃的!可宝宝们不知道,过年期间,小肚子也会给主人闹点小问题,爸爸妈妈们可要小心了。

呕吐腹泻

现在人们都选择在饭店吃年夜饭,菜式多样又节省精力。好奇的宝宝看到满桌子的食物,自然每个都想尝一尝,很多妈妈也会随手把自己夹的菜给宝宝喂一点。而到了半夜外面鞭炮劈啪作响的时候,宝宝的肚子也热闹起来了,又吐又拉,急坏了爸爸妈妈。

前段时间新闻频频报道,许多酒店了为了增加菜肴的光泽度,都会在装盘后淋上一层明油,这种做法在行业内几乎是公开的秘密。这类油脂含量过高的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很大害处,更不用说消化功能还未发育完全的宝宝了。为了增加口感,饭店还会在菜肴中加入过多的盐,高盐食物会使胃内容物渗透压增高,对胃黏膜造成直接损害。在饭店吃太多重油高盐的菜,会增加宝宝胃肠的负担,造成消化不良,从而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

让宝宝多吃蔬菜少吃肉。肉类所合的蛋白质、脂肪比较多,不容易消化。而西红柿、南瓜、土豆等蔬菜除了富含维生素、纤维素、矿物质之外,还富含碳水化合物,可以为宝宝身体提供能量。

应多选择口味清淡的蒸、煮类菜肴,少给宝宝吃炒、炸类的重油食物和腌制、卤味食品,以减少油脂和盐分的摄入量。青菜、菠菜、生菜等蔬菜,都是去油腻的最佳菜肴。因为米饭有着很好的滤油性,妈妈们也可准备一碗白米饭,把油腻的食物放在米饭上翻几个身,便能去除不少油脂。

在外用餐,大人们往往是先吃菜,最后再根据情况决定吃不吃主食。而宝宝的胃口小,很容易吃几口菜之后就饱了,等米饭等主食上桌时早就吃不下了。有些妈妈还会认为米饭没什么营养,应该多吃菜。这样便很容易使宝宝的排便次数减少或是粪便干硬、不易排出。

米饭中含有大量的碳水化合物,比较容易消化,为宝宝提供身体所需的热量。而菜肴中含有更多的蛋白质和脂肪。蛋白质比较难被身体消化吸收,剩余的就会和钙结合成坚实的粪块。脂肪多了之后,也会和肠腔中的钙结合成皂块。脂肪分解后形成的短链脂酸,到了大肠会降低大肠的蠕动,大便在那里贮存久了,水分被吸干,就留下了干巴巴的粪便。

开席之后就为宝宝点一些主食,同时做到荤素搭配,保证宝宝能合理摄取到各种营养。多吃合粗纤维的蔬菜也能加快肠胃蠕动,避免宝宝便秘。

在吃饭时间以外,不要让宝宝吃太多零食,吃的东西杂而多也会使宝宝便秘。

如果担心宝宝吃得太多,可以用手掌面轻轻按摩宝宝的腹部,可使肠胃加快蠕动,有助于消化吸收。

胀气

过年时好像一切都可以破例。宝宝们发现,平日里不能常喝的汽水饮料,一到过年就会整瓶整瓶出现在家里,每次出去吃饭或是走亲访友,也都会有冒着气泡的杯子端到自己跟前。盛情难却之下,当然要一饮而尽啦。糟糕的是没过多久,又涨又疼的肚子就让宝宝吃尽了苦头。

可乐、雪碧这类汽水和带气泡的果汁饮料中合有大量碳酸,会在体内产生气体,很容易造成宝宝肠胃胀气,易引发消化功能紊乱,也会影响宝宝的食欲。

适度控制宝宝喝碳酸饮料的量,一天最多别超过2杯。也不能让宝宝喝过冰的饮料,低温会刺激宝宝柔嫩的胃肠道,引发急性肠胃炎。

印度教案范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使用等措施进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评估组织认定。对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直接认定或者存在异议的,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或者邀请有关专家通过论证确认。

第四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和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实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主治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引导职工增强排查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事故隐患,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认真进行查证,如属实,应当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并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分包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第十条 经营场所管理单位应当保证市场具备安全条件,与经营者签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协议,明确各自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由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下列责任: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对本单位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当重点防范、监控的事故风险,提出事故隐患辨识标准;

(二)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建立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并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奖惩和举报奖励等内容;

(四)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列入本单位安全培训课程,使从业人员明确岗位责任,掌握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五)建立专家安全检查制度,定期邀请本单位以外的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对已取得安全标准化一、二、三级证书的生产经营单位,分别按照每年不少于一、二、三次的频次开展专家安全检查;

(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应当包括:各类安全检查,风险评估(评价)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记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报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报表;

(七)根据安全检查性质,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各类安全检查表(卡),从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班组,到每个作业岗位,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并做好检查记录;

(八)建立健全并落实岗位自查、班组巡查、车间(分厂、区队)周查、单位月查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在用设备及其安全设施、有关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指导和监督各业务部门、车间(分厂、区队)排查、辨识和治理事故隐患,并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登记建档、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

(三)查处未按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各业务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

(二)制定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辨识、治理、验收等具体工作标准;

(三)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四)按时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所属车间(分厂、区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台账;

(二)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装置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有效运行;

(三)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四)按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各班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二)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三)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作业现场动态事故隐患;

(四)加强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等安全装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五)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六)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情况。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作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三)杜绝违章、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四)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

(五)身体欠佳或者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

(六)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

(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者修改时;

(二)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三)发生事故或者险情时;

(四)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时。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应当根据事故隐患性质,及时实施治理。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和防控措施。

第十九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制定治理方案并实施治理,治理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二)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时限;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治理资金和物资的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六)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及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和装置,应当加强监护,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公众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告知相关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加以明示,并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协调。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应当及时向所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邀请有关专家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验收和确认。

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应当报请实施挂牌督办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和体系;

(二)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并定期进行通报;

(三)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依法及时关闭逾期仍未治理或者拒不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保障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排查治理监管监察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导督办工作经费。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并落实下列职责:

(一)拟定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性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定期统计、分析和上报排查治理情况;

(二)协调和指导行业监管部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三)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豫政〔2019〕41号,以下简称《治理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责任人员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四)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人员实施奖励。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并落实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分析评估、信息报送、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

(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三)定期分析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并承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

(四)按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形成书面意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治理并登记建档。

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反馈结果。

第二十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挂牌督办按照属地、分类和分级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实施。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生产经营单位能够自行完成的,由本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需要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完成的,由有关部门实施挂牌督办;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才能完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第二十八条 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实施挂牌督办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据治理方案和职责分工,拟就挂牌督办事项,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在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之日起10日内,受理申请的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核销重大事故隐患,恢复生产经营,并在媒体上公告治理结果。

第二十九条 对已取得许可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在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负责督办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应当及时提请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相关许可证照。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排查、认定、报告和治理事故隐患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经治理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拒不治理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第三十一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排查治理或者拒不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治理责任追究规定》文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印度教案范文3

关键词:食品安全;企业;原因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句俗语道出了食品对于人类的重要性,然而近几年,我国频频爆发食品安全事件,从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2009年的“地沟油”事件,及2012年的“酒鬼酒塑化剂”和最近的“上海福喜”事件,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升级,虽然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也相应的采取了措施,但是效果甚微,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农药、化肥等对食物的污染,在食品中违法使用工业添加剂,以及食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标准不达标,食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这些问题存在于整个食品供应链的过程。这也说明,食品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不仅仅是某个环节,它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从食品原料的供应商、到生产产品的企业,再到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政府部门,一旦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下面主要从企业的角度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1 企业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

一个企业的经营利润是其所得的总收益与总成本的差额,企业想要得到最大的利润,必然从两方面下手,一方面是提高总收益,然而产品的价格不是企业本身所能决定的,所以提高总收益对企业来说不是一件易事;另一方面,企业想要尽可能降低生产产品的总成本,这一点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容易控制的,企业在降低总成本上掌握了主动权。降低总成本也是有多种途径的,可以提高研发能力,找到生产产品的捷径,从而降低成本,然而这种方法前提是提高研发能力,对于企业来说前期所要做的是投入更多的成本来达到提高研发能力的目的,这对于一个急于追求最大利益的企业来说根本是不可行的。因此很多企业选择了在原材料的采购、加工设备的生产上节省成本,造成的后果便是用最少的钱采购了质量很差的原材料,例如“地沟油”和“速成鸡”事件。还有的企业是在产品的包装过程中出现了问题,由于使用的包装袋或是包装容器质量不达标,致使有毒物质渗入到产品中,这也不能说企业是一种无心的行为,因为他们本身也是利益驱动的,所以才使用了不合格的包装,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检验措施便将产品投入到市场中去,2012年的“酒鬼酒塑化剂”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有些企业可能感觉这些方式还不过瘾,他们便尝试着一些更冒险的方法,比如说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工业添加剂,或是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加入到食品中会使食品颜色、口感都有所改善,会更加受消费者的欢迎,然而这些添加剂都是不容许食用的,一旦过多的被食用,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前一段时间,雅培、惠氏、美赞臣三大洋品牌奶粉被暴违规添加香兰素。香兰素是国家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按国标添加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但大剂量食用可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甚至损伤肝、肾等。 根据国家标准,凡使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企业作为“经济人”,其目标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是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假定。在经济活动中,企业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择手段,他们所关心的不是将这块蛋糕如何做大,而是如何利用有限的蛋糕得到最大的利益。企业这种对利益最大化的盲目追求,必然会导致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是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2 企业利用其信息优势诱发了食品安全问题

信息和普通商品一样,也是一种很有价值的资源,它能够提高经济主体的利润和效用。企业若是了解市场的需求,便能够提供合适数量的商品;消费者若是知道商品的质量,便能避开那些质次价高的商品。对于食品而言,信息不对称表现的尤为明显。企业对食品的质量了如指掌,食品是否受过污染、农药残留量如何以及是否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都是企业所掌握的信息,然而,消费者对于这些信息却一无所知,他们明显具有信息弱势,并且只有在先买后用的基础上才能事后得知食品质量如何,甚至有时候食品质量不合格但又不会立即使消费者出现反应之时,消费者一直认为食品质量是很高的。在利润最大化的推动下,企业往往会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和消费者共同使不合格的食品在市场上流通。这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发生。

3 外部性的存在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又一原因

当生产者或是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好处,但他自己却不能由此而得到补偿,此时,这些人从其活动中得到的私人利益就小于该活动所带来的社会利益,这种性质的外部影响被称为“外部经济”。视经济主体不同,分为“生产的外部经济”和“消费的外部经济”。当生产者或消费者的一项经济活动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而他自己却并不为此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这些人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这种性质的外部影响被称为“外部不经济”。视经济主体不同,分为“生产的外部不经济”和“消费的外部不经济”。

就食品而言,主要因为存在“生产的外部经济”和“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才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市场上存在两种类型的企业: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和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通过出售其产品,会给消费者带来正的效用,并会在消费者心中留下良好的印象,然而消费者并不能区分优质产品和劣质产品,可能凭借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给其留下的良好印象而实际购买了劣质产品,结果是,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从中得利,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却不能得到补偿,这是“生产的外部经济”的表现。反之,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通过出售其劣质产品,会给消费者带来负的效用,并在消费者心中留下恶劣的印象,使消费者对于市场上出售的同类产品都产生怀疑,这样便会影响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的利益,然而生产劣质产品的企业也不会为此买单,这就是“外部不经济”的表现。正是由于存在“生产的外部经济”和“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才使企业感觉有利可图,一直没有放弃劣质产品的生产,这样食品安全问题也就从没间断。

4 企业缺乏长远眼光,在与消费者的博弈中选择了短期利益

博弈是指在一定的游戏规则约束下,基于直接相互作用的环境条件,各参与人依靠所掌握的信息,选择各自策略(行动),以实现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成本最小化的过程。简单说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了谋取利益而竞争。

在食品市场,便存在一个博弈结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理性经济人, 他们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根据各自所掌握的信息,来进行决策,因此,二者之间便形成了一个博弈结构。

由于信息不对称,生产者具有信息优势,消费者具有信息劣势,因此消费者便会理性的预期生产者会利用自己的信息弱势生产不安全的食品,从而形成了一种对市场上所有食品的普遍怀疑,因此不购买是其最优选择。在同等的认识条件下,理性的生产者预期消费者对自己不信任,不生产则成为其最优选择。因此,消费者的不购买和生产者的不生产便成了双方博弈关系中的均衡解。然而,现实生活中,这种不交易的现象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食品需求无弹性或者说弹性很小,食品是消费者生活的必需品,即使其质量再差,他们也都会冒着健康甚至是生命的风险选择购买,这便在无形中给生产者创造了一个从事生产劣质产品的机会。在这种情形下,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结果便是:生产者生产不安全食品获利,消费者无奈选择购买。

这种问题企业选择生产劣质产品,虽然能获得短期利益,但是,长期来看必然会出现问题,例如,蒙牛、KFC等这些著名的企业一旦问题被曝光,对其利益的打击也是很大的。

5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诚信意识不足

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反应出我国企业存在严重的社会责任缺失,道德沦丧现象。某些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不顾自身的社会责任,也不讲什么社会诚信,抛弃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做出一些有损消费者健康的事情。现在很多饭店或是食品生产商自己生产的产品从来不吃,只是卖给消费者,如果不是他们生产的产品有问题,我想这可能解释不通。由于生产者从中得到了很大的利益,所以一直不断生产问题食品,才造成了今天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发生的现象。

当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不光是企业的责任,这与政府的管制和法律法规的规定都是有关系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光在于发现问题,更在于各方都能配合好,尽自己的责任,除了加强政府的监管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要注重从经济和技术层面上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参考文献:

[1]张佑林.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探析[J].北方经贸,2009(10).

[2]张红.从市场失灵角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J].中国商界,2008(09).

[3]谢敏,于永达.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分析[J].上海经济研究,2002(01).

[4]谢恋.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1(8下).

印度教案范文4

关键词:新闻宣传档案;录音带;录像带;保管利用

中图分类号:G2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07-0000-01

Multiple-perspectives Enhance News Public Files Audio and Video Tapes Management and Use

Hua Haili

(Jiangsu Liyang Radio and TV Station,Liyang213300,China)

Abstract:The era of knowledge economy,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public information file has a very important value.This public information file from the audio and video tapes management of existing problems,to increase the development of audio and video tapes the significance of resource use,improve audio and video management and rational use of multi-point audio and video tapes to make a few suggestions.

Keywords:Public information file;Tapes;Video;Care use

一、引言

新闻采编的过程,既是反映时代脉搏的过程,又是记录历史的过程,同时也是新闻宣传档案的形成过程。这是媒体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媒体宣传、反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也反映全国各行各业不同时期革命和建设的面貌,是进行工作查考、经验总结、历史研究的依据和必要条件。所以,优化新闻宣传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多角度提升新闻宣传档案的作用,是促进媒体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新闻宣传档案是指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在宣传报道活动中形成的、经过整理归档的各种文字稿、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如何多角度提升新闻宣传档案中录音带、录像带的保管与利用。

二、新闻宣传档案中录音带、录像带的管理

(一)新闻宣传档案录音带、录像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一线的广播电视节目宣传报道,忽视了在宣传报道活动中已形成的录音带、录像带的保存与管理。有些记者编辑关注的重点是完成拍摄制作任务和保证播出任务,而忽略了素材的保留,导致很多具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带、录像带长期散失在各个业务部门,造成有些珍贵资料无法收集、整理归档。

2.重视文书档案的管理,忽视了录音带、录像带载体的保存。由于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对一些载体是否应归档不甚清楚,特别是对于较早期的录音、录像带,更是只能用原始设备进行读取,伴随着一些读取设备在多数广播电视台的销声匿迹,大量使用原始带存储的宝贵信息因无法读取而逐渐失去了价值。

(二)对新闻宣传档案录音带、录像带管理工作的建议

1.各台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档案、资料收集制度,并且应把宣传档案、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岗位责任制,作为宣传业务部门本职工作的业务考核内容之一。

2.节目制作和播出完毕的录音带、录像带应指定专人收集,按节目完成时间定期归档;交换、征集、购买的录音带、录像带应随时入库;归档入库后的档案、资料要保持有机联系和齐全、完整,并按一定顺序科学排列和编制目录。

3.归档的录音带、录像带必须声音清楚、画面清晰、并附有文字说明。录音带、录像带按节目(专题、专栏、人物、体裁等)时间的分类方法整理,并填写标签。利用频繁的,应保存两套:原版作为宣传档案库藏贮存,复制版为借阅者使用,借阅时应严格履行借阅归还登记手续,并做好宣传档案和资料利用效果反馈记录。

三、新闻宣传档案中录音带、录像带的有效利用

(一)加大开发新闻宣传档案录音带、录像带资源利用的意义

新闻宣传档案录音带、录像带资源数量巨大、内容丰富,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上至国家、各级政府,下至企业、社区,直至家庭、个人。包含了大量的数据、资料等原始凭证,是最真实、最原始、最有说服力的历史记录,具有原始性、真实性和社会性,只有把它们开发利用起来,才能显示出它的真正价值,才能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加强新闻宣传档案录音带、录像带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档案资源的价值,不仅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也有利于广播电视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多角度提升新闻宣传档案录音带、录像带的用途

1.拓宽新闻宣传报道的视野,增强新闻宣传报道的影响力。新闻宣传档案是被新闻媒体播出过的档案信息,而且在这类信息中常被人们认为是过了时的“旧闻”。从表面上看,这些“旧闻”对于今天似乎已经失去了它的价值。其实不然,比如说在做新闻人物专题时,往往就需要利用这些所谓的“旧闻”,将新闻宣传报道的广度、深度拓展到相关新闻档案的挖掘上,从这些录音带、录像带当中搜寻相关“旧闻”,使其穿插到新闻人物专题中,这不仅拓宽了新闻报道的广度,丰富了新闻内容,而且使新闻价值陡增。

2.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认知能力,增强对事物的感染力。新闻宣传档案录音带、录像带资料以声像的方式直观、真实、全面、动态的记载了历史发展过程,不仅能将人物和事件形象真实的再现出来,而且能将当时的环境、气氛也同时烘托出来,给人以翔实、逼真、直观、身临其境的感受,大大提高了人们的认知能力;文书档案只能将事物用文字、线条、数据来描述,利用者要通过阅读理解后才能产生认识,但利用者文化水平、理解能力的不同,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往往会发生差异。在宣传教育方面,录音带、录像带的作用不仅形象生动,便于理解,交流效果更大大超过文字,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作用越来越大,用途越来越广泛,比如可以实现凭证价值、教育价值、媒介价值等等。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人类社会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作为知识载体的一部分――新闻宣传档案,如何加强录音带、录像带资源开发利用,就是时代赋予新闻单位的责任,就是加快经济建设,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要求,因此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印度教案范文5

关键词:物权行为无因性、善意取得、登记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0025602

1物权行为无因及其缺陷分析

但凡法律行为者都有原因,这就是所谓法律行为之原因,物权行为作为法律行为,也不例外有其原因,而该原因往往是物权行为这一处分行为之前的负担行为。立法者出于种种原因,而把原因从物权行为中抽离,使得物权不受原因成立、有效与否的影响,这就是物权无因性。王泽鉴教授在其著作中总结了将原因从物权行为之中剥离的三个主要原因:(1)有助法律适用;(2)抽象化之偏好;(3)交易安全之保护。而交易安全保护之目的又是其中最主要的。

现实中,交易安全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商业和自然生活上存有的风险,另一方面就是法律上的风险,主要就是指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合法手段,支付合理对价,欲取得某种给付的时候,有第三人主张较之更优的权利而使得预期目的无法实现。物权行为无因性所真正要保护的,正是后一种法律上的交易风险。无因性实现交易安全保护目的的方法如下:

(1)减小买受人交易风险。物权变动因采无因性,买受人对出卖方的调查范围缩小,对标的物的取得变得容易,交易本身由此获得安全与便捷。

(2)保护其他买受人的安全。耶林指出:基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标的物的原权利人,仅得对让与人行使权利,而不得向自让与人处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即受让人)行使。这样,第三人也就获得了保护。

物权行为无因性对交易安全的保护是一种绝对化的保护,但背后常隐藏着真正权利人利益的“牺牲”。这种为保护交易安全和市场效率的牺牲在有些情况下,会显得有失公正。让我们构建一个交易过程的模型,以便讨论,见图1:

(1)在C恶意的情形下,A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B,B又将标的物转让于C, C继B之后取得物权。根据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因为出卖人A已经失去了物权,其只享有对B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请求返还价金,而无法追及至恶意的C处。

(2)在B通过物权行为取得物权之后,如果B发生破产,而A之前与B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瑕疵而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根据物权行为无因性,B对标的物所享物权不受处分行为效力影响,这就直接导致A只得同其他债权人一样以破产债权参与比例清偿。

(3)B在取得物权之后,为担保其对D债务,而以标的物设立担保物权。因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力,在处分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的情况下,A只得请求赔偿而无法得到原权利。

(4)B的债权人D对标的物强制执行,此时A没有资格提出异议之诉,从标的物原权利人的地位沦为普通债权人。在以上的情况下,如果之前处分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原因并非因A的过错导致,那么将A从原权利人的地位降格为普通债权人,失去物上请求权,无法优先受偿、无法行使别除权或无法提起异议之诉,处于非常不利情形下,似乎是很不公平的。正因为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报交易安全的保护过于绝对化,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批判,理论上对无因性进行了相对化的限制。作为物权行为发源地的德国也通过立法和判例确定了在具体个案中对无因性的相对化限制,鲍尔•施蒂尔纳教授也对其进行过总结。

2善意取得制度的作用及功能缺陷

首先,我国不动产以登记为公式并具有较高的公信力。买受人因信任登记人为真正的权利人所进行的交易行为,其善意本是不言自明的推定;反过来应将举证责任加于欲善意推定的主体更符合逻辑。利害关系人若想,须证明取得人知晓不动产登记的瑕疵;而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中,对善意的举证责任则由取得人承担。

其次,善意受让人取得不动产后,该不动产上的负担不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并不适用于不动产。由于我国规定几乎所有关于不动产物权之取得、变更或者消灭都要进行登记,所以仅仅因为所有权主体依善意取得而发生变更并不必然导致其他物权发生变动。

上述动产善意取得和设置不动产善意取得本应有之,但从法律没有规定的不同之处我们可以发现:善意取得制度本为无权处分情形下,所有权得以转移的特例,但若适用于不动产,因为登记的公信力而致使的推定善意,使得就算事实上存在恶意也很难被举证证明,由此善意取得反而成了无权处分之常态,将使得善意取得之中的“善意”被间接剥离。这似乎有违善意取得制度设立之初衷,并且此种状态下其对交易安全的绝对化保护较之物权无因性并没有明显差别。

再者,由于物权法没有解决不动产善意取得状态下,除所有权之外的他物权问题,使得其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产的尝试并不完整。

3善意取得与物权行为无因性之关系及立法建议

由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物权行为无因性作为一种对交易安全的绝对化保护,往往是在适用于动产交易的情况下出现问题;而善意取得作为一种需要相对人对其善意证明并因此取得所有权的制度,在不动产的运行往往也不完美。让我们在图表1下对此进行分析:

(1)若标的物为动产,在C恶意的情形下,由于动产流转迅速而便捷,若根据物权行为无因性,只要C取得占有,A就无法对其主张物之请求权,此时无因性的绝对保护可能造成对无过错A的损害。而换作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虽然B和C的占有公示能推定为有权利,但是并不能因此推定B和C取得权利的时候为善意,所以只要真正权利人举证主张,依旧能够取回标的物所有权,显得较为公正。而在于不动产时,凡是信任登记效力的交易相对人都被推定为善意,此时无因性和善意取得制度效果非常相似,善意取得制度就会显得多余,并且可能因为推定善意而使得善意取得制度较设立时的的目的发生偏离。

(2)在B取得物权之后发生破产,而A又发现之前与B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瑕疵而无效、撤销或解除时,物权行为无因性使得B对标的物所享物权不受处分行为效力影响,导致A只得同其他债权人一样以破产债权参与比例清偿。这种情况下,如果A是无过错方,苛求其承担这样的不利益则不当,而这样无过错的A往往是在动产交易中存在。只有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才能给所有权转移寻求到一个合理的根据――保护善意第三人。但是在不动产交易的情形下,因为登记时经审查,如果出现错误,A往往有不可推卸的过错。因其有过错而要求其承担一定的不利益也就有了原因,或者根据无因性的相对化,所转移所有权无效,所以适用无因性是可以被接受的。

印度教案范文6

关键词:世界古代史(下);课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4-0290-03

《世界古代史(下)》(又称《世界中世纪史》、《世界中古史》、《世界通史(中古部分)》等),是大学历史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之一,它上接《世界古代史(上)》(又称《世界上古史》),下启《世界近代史》,是《世界通史》大课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自1994年从安徽大学历史学专业毕业分配到阜阳师范学院工作以来,一直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至今已近二十年。在长期教学实践过程中,笔者结合课程自身的特点,并运用教育学和心理学的有关理论,对于课程的教学有一些较为成熟的思考,也有一些较为有效的教学经验。下文对此做一粗浅论述。

一、从通史的高度统筹教学内容

在《世界古代史(下)》课程的教学中,教师必须树立通史意识,站在世界通史全局的高度对教学内容做出统筹安排。

首先,要根据《世界通史》大课程的设置目的制定课程教学目标。

我们知道,所谓世界历史,其实是指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即人类社会由低级、原始的社会形态不断向高级、文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纵向过程,以及由各地区间的相互闭塞、彼此孤立到逐步开放、不断交往,并最终成为统一联合的整体世界的(“地球村”)的横向过程。《世界通史》大课程的设置,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两个过程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其内在的规律。换句话说,《世界通史》大课程就是要说明我们今天的高度文明且一体化的世界是如何形成的。

因此,作为《世界通史》大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古代史(下)》课程的教学自然要服务于这个目的。教师备课时不仅要了解并把握这个目的,而且要根据这个目的制定出相应的课程教学目标或教学主线――即课程不仅要说明人类社会在中世纪阶段社会形态的演进,而且要讲清此阶段各区域、各文明间相互交往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使《世界古代史(下)》课程的教学内容是“世界”或人类社会的中世纪史,而非国别中世纪史或区域中世纪史的简单综合。

其次,要将那些对世界历史的全局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事件和文化现象确定为教学重点。教师备课时,要将中古(中世纪)阶段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文化现象放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进行分析和评价,从而给以恰如其分地定位。唯有如此,才能较科学地确定课程的教学重点,避免在教学过程中“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将一些低级趣味的人物、鸡毛蒜皮的小事大讲特讲,而将那些对世界历史的全局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人物、事件和文化现象置之不顾或讲之甚少。

最后,要对中世纪时一些历史事件和文化现象进行贯通的考察。中世纪时的一些历史事件,通常有上古历史传统的影响,而对近现代的历史发展而言又往往成为新的传统力量。同样,中世纪的许多文化现象,也往往有其上古的渊源,并对后世具有重大历史影响。教师在讲述这些历史事件和文化现象时,就需要进行贯通的考察,而不能将眼光局限在中世纪阶段。这样做不仅可以大致说清这些历史事件和文化现象的来龙去脉,给学生以历史发展的整体映象,而且有助于与《世界通史》其他课程的相互衔接,符合课程本身的承上启下性。如讲述阿拉伯人的扩张,教师要能够引导学生列举出上古时期中亚、西亚和北非、东南欧这些地区所出现的跨洲际性大帝国,让学生理解阿拉伯帝国的出现,不仅仅是阿拉伯人武力扩张的结果,也有上古这些地区走向统一的历史传统的影响,且是这些地区走向统一过程的更高阶段。不仅如此,还要让学生适当了解阿拉伯扩张对近现代世界(尤其是西亚、北非)民族、宗教和政治格局的影响。又如,讲述中世纪印度的种姓制度,教师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对上古阶段印度的种姓制度作一回顾,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较好地理解中世纪时印度种姓制度所发生的变化(教学时间允许的话,对近现代以来印度种姓制度的发展和变化情况要作适当介绍)。此外,对于像印度教、天主教等中世纪其他重要文化现象,也都要做必要地贯通考察。当然,既然讲述的是中世纪史,教师在授课中还是要以这些事件和文化现象在中世纪阶段的情况作为主要内容,避免因涉及上古或近现代内容过多而喧宾夺主,影响教学效果。

二、以学生为中心选择教学方法

要搞好《世界古代史(下)》教学,教师必须以学生为中心,从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目的出发去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教师要认识到自己在教学中只是也只能是居于“主导”的地位――主要任务是指导、辅导学生学习,学生才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不仅必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而且教学方法的选择也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和主动性,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这既是新时期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是由《世界古代史(下)》课程本身的特点决定的:课程内容不仅头绪复杂且年代久远(讲述的是人类在中世纪阶段的发展史)、时间跨度长(约1500年)、地域跨度较大(涉及世界亚欧非美四大洲),但教学时间很短(仅一学期约40-50学时),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只有转变观念,给学生和自己正确定位,并选择一些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课下努力自学看书,才能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笔者认为,在《世界古代史(下)》的课堂教学中,如下六种方法:发讲义、做综述、开书目、讲信息、做比较、搞讨论,应该说较为符合上述要求,是可以作为主要教学方法加以采用的。

所谓“发讲义”,就是教师将自己的讲义或教案在课程开始时发给学生(笔者的做法是将讲义挂在“网络硬盘”上,并把提取码提供给学生,由学生自己根据需要去下载)。这样做可以让学生提前预习课程内容,并对相关问题做一些初步的思考,以便在课堂教学中或课下与教师展开交流。教师则可以借此在课堂上对讲义或教案中的一般内容不讲或略讲,而将更多的时间放在教学重难点上,放在对学生的答疑解惑上。当然,实行了这种做法后,教师必须在每次上课前做非常充足的准备,且要有丰富的知识面和灵活机智的应变能力,以应对教学中学生可能提出的问题。教师还要想到如下两种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其一,学生有可能会发现并指出教师讲义或教案中存在的问题,如文字表述的不当、史实的出入等。在这种情况下,教师要当众向发现问题的学生表示感谢并加以改正。其二,学生有可能会对教师讲义或教案中以及课堂上表述的某些观点提出质疑,并有可能会提出自己的看法。遇到这种情况,教师要在课下(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耐心地与学生展开讨论,直到双方能够达到一致。不过要说明的是,这种一致并不一定是学生接受了教师观点,如果经过师生之间的讨论,发现学生的观点更有道理,教师也应虚心地加以接受。

所谓“做综述”,不仅是指课程“绪论”部分对世界历史在中世纪阶段发展情况的概括介绍,也指课程各章开头对相关地区在特定时期历史发展大势所做的总体叙述。绪论部分的“综述”相当于课程学习的总纲,而各章的“综述”则涉及的是本章学习所要关注的重点。做这种“综述”的目的,是为了给学生的课程学习提供较为明析的线索,并培养学生总揽历史全局的意识和能力。

所谓“开书目”,是指教师授课时应开出与本课程相关的参考书目(或在具体讲授每一章时,列出与其内容有关的重要参考书目)。要说明的是,教师“开”书目,不能简单地开出一个书单就了事,而是有较高的要求:第一,要自己先阅读过所开的书籍,并能够向学生推介其中的重点书籍;第二,要能够为学生提供获取这些书籍的途径(图书馆、相关网站等);第三,要对学生提出阅读任务,明确要求学生自由选择书目中的几本书在课下作重点阅读,并要求学生看书时做读书笔记(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检查并在平时成绩中体现出来)。不过,由于是学生是大一新生,教师要对学生作读书笔记给予一定的指导,要告诉学生读书笔记不应只是简单地摘抄,而应当能反映自己读书时的心得、自己对某些问题的见解和看法。

所谓“讲信息”,是指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讲清基本史实、基本概念和各章重点、难点问题的同时,要就一些与《世界古代史(下)》课程有关的学科前沿问题向学生适当介绍学术界的观点。这样做既可以帮助学生课后有重点、带着问题看书,又能够培养学生学习和初步研究世界中世纪史的兴趣。不过,这种教学方法对教师要求较高,教师应在平时多留心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动态,并在笔记本上做好记录,以便在上课时根据课程需要随时提取出来。

所谓“做比较”,就是在教学中运用“比较法”将同一事物做古今的比较,或者将一些具有一定可比性的事物放在一起进行比较,目的是找出其异同。《世界古代史(下)》课程内容涉及中世纪时亚欧大陆、中南非洲和美洲大陆上的诸多文明,教师在授课时恰当地运用比较法,尤其是进行中外的比较,不仅可以有助于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而且可以启发学生的对相关问题的深入思考。

在实际教学中可以拿来进行比较的问题其实是很多的。这里仅以几个差异性比较为例,加以说明。如在民族大迁徙的浪潮中,中国和西欧都遭到的游牧、半游牧民族的巨大冲击,但中华文明传统并没有出现如西方那样的大断裂;又如,日本的封建化(大化改新)虽是受中国影响而发生的,改新后建立起来的国家体制显然也是学习或者说模仿中国隋唐制度的产物,但与中国封建制度相比,其有着自己鲜明的风格;又如,印度封建化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土地经营体制,既不同于西方的庄园制度,也不完全相同于中国的个体家庭经营体制,而是“村社”的形式;又如,西欧和东欧在中世纪后期都有商品经济的大发展,但这种发展在西欧造成了农奴的解放,而在东欧却导致农奴制度的强化;又如,在英法两国,城市的发展推进了两国王权的强化和国家的统一,而在德意志和意大利,城市的发展却造成国家更加分崩离析;又如,中国和西欧在中世纪后期都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和大规模远洋航海活动,但结局却有着天壤之别。作为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能够向学生作这种差异性比较,而且还要能够引导学生学会做这样的比较。更重要的是,教师要能够在这些比较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在课下通过查阅资料以思考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从而深化对相关历史问题的认识。

至于“搞讨论”,也就是“讨论法”,在《世界古代史(下)》的教学中可以与“比较法”配合起来加以运用。例如,教师在做了上述各种差异性比较并让学生在课下思考差异的成因之后,就可以适时地搞一些课堂讨论,让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如果觉得课堂教学时间有限,讨论无法深入开展,也可以要求学生在课下以寝室为单位分组继续讨论,并作好讨论记录。需要指出的是,在讨论过程中,教师要自觉居于引导者的地位,鼓励学生大胆发言,而自己则要耐心倾听,并在适当的时候发表意见供学生参考。教师应该认识到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获取知识的途径也日益多样化,今天的教师已经不是教学领域的绝对权威,在讨论中教师固然可以启发学生,但学生的一些思想火花也会引起教师对问题的深入思考,甚至可能会修正教师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所谓“教学相长”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在《世界古代史(下)》的课堂教学中,除上述几种方法外,如提问法、练习法等,也都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好方法,可以适当地采用。

不过,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课堂教学之外,教师还应该在课下就课程教学内容与学生交流,辅导答疑,并要鼓励学生对教师上课时提出的观点和看法以及上课时存在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即使是不成熟的见解。教师可以在下课时走到学生中间与学生进行沟通,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与学生就一些问题进行探讨。这种课下辅导的方法不仅可以快速有效地拉近师生的距离,有助于课堂教学效果的提升,而且对于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独立思维也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用多媒体技术优化教学手段

在《世界古代史(下)》课程教学中,教师应该学会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优化教学手段。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将文字、图片、声音、动画、视频等信息整合起来制成多媒体教学课件在电脑上播放,并通过与电脑相连的大屏幕展示给学生。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作为一种有效的辅助教学手段,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我国大学教学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笔者自2000年始至今,一直坚持用自制的多媒体课件(PPT)上课。以笔者的经验看来,在《世界古代史(下)》课程教学中,利用多媒体技术至少有如下两大好处:第一,便于教学资源的展示。《世界古代史(下)》与其他历史学课程的教学一样,离不开史料的运用和相关的历史图片的展示,讲述当时的国名、地名也离不开历史地图。在传统教学模式中,这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而运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却可以在讲到相关问题时通过超链接的方式调出事先准备好的文献资料或图片,操作十分便捷。第二,能够节约教学时间,增大教学容量。《世界古代史(下)》课程教学任务相当繁重,但总学时却非常有限(仅40-50学时)。在黑板加粉笔的传统教学模式中,板书和史料、图片(包括历史地图)的展示往往要占用大量课堂教学时间。而运用多媒体课件上课,却可以将课程的基本结构和其他过去需要板书的一些重要文字信息在课件上事先设计好,并将相关史料和图片也在课件上链接好,上课时只要点击出来就行了,这无疑会大大节约教学时间,增大课堂教学的容量,从而有利于课程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因此,《世界古代史(下)》的课任教师如能在教学中应用多媒体技术,势将对课堂教学有很大的改善。

不过,教师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作为教学手段,有三点需要特别注意:第一,要能够熟练操作多媒体设备。以多媒体技术作为教学手段,教师必须能够了解并熟悉多媒体设备的基本构成,掌握设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如系统的开关、屏幕的升降、声音的调节、视频的播放等。否则,就有可能会在教学中出现不知所措的尴尬局面,既耽误了教学时间,又影响了课堂的整体教学效果。

第二,要能够自制合适的多媒体课件。教师制作课件应该自己动手,最好不要假手他人。因为只有教师自己最熟悉课程的内容、结构、重难点、教学方法等;最知道课程有哪些重要文字信息需要板书,最了解在何处需要使用史料、图片、历史地图等。不过,制作合适的教学课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教师除了要掌握课件制作的基本方法外,还应该认识到:制作课件前要认真准备好课程需要的相关材料(讲义或教案、史料、图片、历史地图、视频等);课件内容不应该是讲义内容的翻版,而应该重点反映课程的结构、重难点、课程相关内容所需要的史料、图片、历史地图等;课件的界面必须做到简洁大方且固定不变,不应搞得花里胡哨,以致喧宾夺主;课件文字的色彩要根据课件界面情况而定,应与界面形成明显反差,以突出文字本身,但一般情况下,一个课件使用的文字色彩最好不要超过三种(标题、一般内容、重点内容各一色),且要固定下来,否则会让学生摸不着头脑;课件画面的切换、文字的出现和图片的展示等确实需要有一定的动画,但要简单些,且最好不要有声音,以免分散了学生课堂注意力。

第三,要避免对多媒体技术的依赖。教师上课既要能够使用多媒体,但也不能完全放弃传统教学手段,要能够将两种手段配合起来并达到最优化,更要能够做充分的准备,以便在出现多媒体设备故障而又不能及时修好的情况下使用传统手段正常上课。教师在思想上不能简单地认为有了多媒体课件,就能将课上好,以致授课时缺乏主观能动性,没有激情,只是非常死板地点击课件和念课件的内容。此外,教师授课时也不能为课件所束缚,眼睛只是紧盯电脑屏幕,而要注意学生的课堂状况,要对学生的课堂情绪做出及时的反映,否则课堂就会真正成了教师的“一言堂”,师生之间不能形成互动,导致课堂气氛沉闷。

参考文献:

[1]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古代史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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