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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设计思路范文1
随着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信贷违约率高发,金融机构坏账率攀升。融资性担保行业身处信贷风险前沿,不少担保公司由于大规模代偿而失去经营能力。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应对来自合作银行和中小企业的业务风险、主管部门和国资部门监管风险,甚至还有来自内部经营层的管理风险。依据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内部环境企业风险管理所有其他要素的基础,影响着从战略目标到具体控制活动的开展。本文拟对风险管理内部环境的构建进行分析并给出建议。内部环境受到企业历史和文化的影响,包括了道德价值观、风险管理理念、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标准等等。而国有所有制下委托关系的不利因素,尤其需要内部环境的优化。我们选择内部环境中的主要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理念是一整套共同的信念和态度,决定了企业日常活动中对待风险的态度。当风险管理理念被很好的确立,并且被员工所信奉,企业就能有效识别和管理风险。担保公司由于风险来源广泛,有必要要求全部员工在所有工作环节上防范各类风险发生,形成高度重视担保业务项目风险的“高层基调”,鼓励员工积极创新,寻求更好的风险管理方法。前些年在担保行业竞争逐年加剧的形势下,一些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有弱化趋势。到本轮经济下行中,历史风险充分暴露。在出现大量项目风险后,由于缺乏风险管理新思路,部分员工又出现了宁可不出风险而少做业务的保守心态。因此风险管理理念必须是长期秉承而不能随波逐流,不能因外部风险的大小而更改。在其理念的形成和践行过程中,管理层核心成员必须保持理念一致和对理念的坚守。
二、组织结构设计
组织结构包括担保公司上层法人主体间股东结构的设计和内部组织和流程设计。国有委托机制弊端和内部业务风险审查是国有担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首先,股权集中的结构较易形成行政委托干预过强。比较容易丧失决策灵活性,另外也较易形成“人情担保”现象。如果有分散的股权结构,通过股东间博弈减少担保公司来自上层组织的过多干预,会更好地为管理层提供决策灵活度。其次,在内部组织结构上主要考虑决策的灵活和透明。由于中小企业信息可核实的定量信息很少,决策分析依赖大量定性信息,因此组织的决策过程应当公开和民主,尽量减少个人影响。组织结构宜采用扁平化方式,明确部门职责,提高内部信息沟通和决策效率的同时实现部门相互制衡和监督。许多担保公司目前采用了风险管理部B角平行调查制度、评审会制度和董事长一票否决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都是围绕中小企业业务的特点而设计。执行过程中主要问题是中小企业业务单笔金额较小,逐个项目进行完整的多人调查和多人评审,时间和人力成本很高。如果没有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配套,可能会导致业务偏向大金额项目(减少工作量)或者导致工作责任心下降和不尽职行为的出现(降低质量)。因此组织结构无法离开人力资源准则构建。
三、人力资源准则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人力资源准则可以划分为用人标准和绩效评价两个方面。目前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主要来源已经从早年的银行信贷部门为主转化为多样化,包括金融、财务、法律以及自己培养等等。首先,担保行业属于金融业务的衍生,遵纪守法是用人的基础要求。在用人标准上要求德才兼备,除了在学历上有最低限制外,对于职业经历强调没有职业操守劣迹。在专业知识背景上应当根据各个岗位需要有不同的要求,业务人员应当首选复合型知识背景,能够应对各行各业的客户。而在风险管理岗位上需要配备专业化的财务、法务甚至工程技术人员。在内部培训上应当为员工设计完善课程,帮助新员工完整掌握开展业务的基本知识,帮助老员工完善业务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更新。
担保公司员工绩效考核标准是人力资源准则的核心,也是难题。应当考虑到员工工作的量和质。在量的考核上要鼓励新客户开发和存量劣质客户的安全退出。在质的考核上应当既考虑工作过程质量,也要考虑风险结果质量。采用定量结合定性的方法,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评价,通过管理层评分对员工工作情况进行定性评价。但在项目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过程中,如果缺乏详细的评估指标体系记录决策过程,易导致定性评价上更多依赖管理层工作过程中对员工的印象,导致评价过程透明度较低。因此,绩效考核体系不仅需要最终指标的确定,还包括详细的绩效过程记录要求,这对担保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股权结构设计思路范文2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完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7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10-0136-03
[作者简介] 袁志锋,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电子商务。
(河南 濮阳 457000)
完善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近10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国企改革和国有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甚多。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模式、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和问题、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
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一般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用于保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股东、董事和经理层及其他利益关联人之间分配权力与职责,说明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用以实现公司目标和监控经营的制度和手段。
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价值在于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建立利益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的经济运行效率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治理结构首先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即公司的出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体现。其次,公司治理机构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再次,公司治理结构是以一种契约――委托的形式来实现的,股东大会作为纵向授权的起点,以委托人的身份将财产交董事会,并委托监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作为第二层次的者,将公司财产委托给经理层。第四,委托人对者的激励与制衡是公司治理结构中一个内容的两个方面,委托人除用报酬形式对者激励外,还通过一整套制衡关系对者行为进行制约,以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利益损失。因此,要达到公司的目标,就要进行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设计。
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优化公司内部的权利配置,优化公司内部的权力配置是公司治理的首要作用。二是平衡公司的利益矛盾,实现公司内外部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是公司治理的本质。三是强化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治理的激励功能是指通过公司治理,使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或目标。
二、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当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由于社会历史文化传统、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的不同,各国的产权模式、融资方式、资本市场结构性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股权结构,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大体上可以归类为“英美模式”与“德日模式”。
英美模式以证券市场为中心,以股权分散为特征,贯彻契约主义的价值理念,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英美模式下,证券市场发达,公司股权分散,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有限,证券市场及相关联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在公司治理问题上的地位十分突出。
德日模式以银行为中心,以股权集中为特征,贯彻共同体主义的价值理念,追求利害关系人价值。德日的证券市场不如英美市场发达,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标准较低,公司控制权市场不活跃,银行在资本市场上占主导地位,公司股权集中并受大股东控制,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以上两种模式各有特点,英美模式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资本市场分散股权结构,促使股东积极运用投票权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约束,侧重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和破产机制对公司的外部治理,重视股东利益,顺应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发展趋势。英美模式通过合理的报酬制度或激励机制,使经营者利益与股东利益结合起来。利用股票期权刺激经营者为自己的最大利益也为股东的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已成为英美模式中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德日模式以组织为导向,通过严密的组织结构来制约公司经营者,强调投资者、企业职工及工会组织的平等参与,注重发挥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代表了当今世界公司治理结构发展的另一种潮流。
我国在构建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践中,侧重于借鉴德日模式,在实施和探索的过程中,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
三、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数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充满了浓厚的官本位文化与关系文化,中国公司治理体现着富于中国特色的官本位理念。在国有国营计划经济体制时代,企业不具备完整的法人资格。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企业制度改革,先是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继而确认企业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后来从法律上明确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促进政企分开,给企业以自。1994年以后,我国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进行了公司化改制。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仍存在一些问题:
(1)股权结构失衡带来诸多问题。控股股东变动频繁,股权结构不稳定;在股东大会上国有股东出席率最高、中小股东参会意愿不强、流通股东“用脚投票”现象严重。
(2)董事会结构不合理,董事会独立、科学决策的功能受到很大限制。主要表现为:内部董事比例过高、独立董事作用有限、董事会决策机制落后等。
(3)处于从属地位的监事会起不到事前监察的作用,独立监事在监事会中的比重过低。
(4)公司经理们权力不受约束,“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
(5)经理层激励机制扭曲,非报酬激励作用大于报酬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与公司经营绩效相关程度不高。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支撑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上寻找根源,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寻找相应的对策。
四、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产生,主要是在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实践中,在支撑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司理论、公司目标的价值理念、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制约机制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制衡机制四个方面存在理论错位和偏差。
(一)公司理论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理论是公司治理结构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不同的公司理论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有着不同的指导思想与制度安排。伴随着西方国家公司的发展史,公司理论从传统的公司拟制论,到公司否认论和公司实在论,发展到当代公司法契约理论。公司拟制论、公司否认论、公司实在论和公司法契约理论建立在各自的理论假设之上,在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应当遵循何种公司理论,需要我们进行探析,也是解决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必须回答的。
当代公司法契约理论的基础是契约自由的市场经济价值理念和其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工具,这两点值得我国借鉴。首先,契约理论的基本思想建立在契约自由的基础上,这点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并不相悖。其次,契约理论作为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分析工具,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公司内部运作关系和准确把握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构造原理,在实证意义和规范意义上均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运用契约理论研究和解决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应首先采用当代公司法契约理论,其次是公司实在论。契约理论观察到公司内部关系与市场关系的共性,从契约自由的价值取向提出减少国家干预和由市场与当事人自行决定的理念;公司实在论主张公司独立于股东、独立于国家的人格地位,二者对于促进政企分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契约理论解剖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对指导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公司目标的价值理念。确立公司的目标,形成基本的公司治理约束,为公司各参与方提供行为准则,是十分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特别是资本的全球性竞争,促使公司向契约主义转移,即以契约主义为确立公司目标、建立公司治理机制的理念基础。现在欧亚大多数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已向坚持股东价值的契约主义转变,公司治理呈现共同体主义向着契约主义发展的趋势。当然,公司以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并不意味着公司不承担社会责任。事实上,由于政治的、法律的、伦理的等各方面因素,公司不能不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于社会责任的实施途径,不应提倡利害关系人参与公司董事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保护应主要通过合同法或者相关法律如消费者保护法、劳动法等来实现,可以授权公司管理者在公司目标以及相关法律规范所许可的范围内实现公司社会责任。
(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制约机制。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实现股东价值的必然选择,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不应参与公司决策,特别是不应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但股东拥有公司的所有权,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特别是对股东利益影响较大的公司决策,公司股东必须参与。
从公司治理机制上看,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是制约公司管理者行为、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重要监督机制。因此,在限定公司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范围、确保公司管理者经营管理权充分实现的同时,对于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必须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来保障。可以这样设计:赋予股东和监事会一定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建立区分股东提案与股东建议的制度,建立不出席股东大会的直接投票制度,确立董事、监事选举的平等机会原则和累积投票制度,建立适当的表决权征集制度,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等。股东经由行使表决权直接参与公司决策固然重要,在公司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决策权力划分的法律框架下,股东的决策权力仍然有限,只能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就公司决策权力的中心内容而言,股东大会虽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实际上远离决策中心。股东表决权制度设计更多地旨在制约公司管理者权力,防止出现问题,而不是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可以在法律上另设股东诉讼制度。股东诉讼机制包括公司管理者受托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和股东诉权,公司管理者的法律义务、法律责任和股东诉讼具有联动关系,一起发挥公司治理作用。
改进我国现行股东诉讼机制的三点想法:
1.将公司管理者义务明细化,以便在公司实践中遵循。建议去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规定,明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以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为限,以便在公司实践中遵循。
2.建立派生诉讼制度,赋予股东法律救济手段。若公司的控制者,包括股东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行为不当,侵害了公司的利益,但由于公司在加害人的控制之下而不愿对其,小股东又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时,结果是公司所受到的损害将无法得到恢复。为了解决普通法上的这一危机,应当建立派生诉讼制度,赋予股东法律救济手段。
3.确立公司管理者对抗股东诉讼的适当机制。权的争夺在国内外均有出现。
(四)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制衡机制。要解决我国公司“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必须对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行合理设计,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制衡机制与董事会的组织结构有密切的关系,不同国家的董事会组织结构有不同的特点。
1.董事会的组织结构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董事会的组织结构,英美模式采用一层结构,设董事会,董事会聘任经理;德国采用二层结构,设监管会与经管会;日本及我国采用三角结构,设董事会,董事会聘任经理层,但同时另设监事会专门负责监督职能。目前,由于各自国家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需要,英美一层结构董事会与德国二层结构董事会有融汇的趋势。
2.我国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对策。针对我国公司“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在公司法确定的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三角结构的基本框架内,我国采取了三大改革举措,用以改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公司治理作用,一是引进英美模式独立董事制度;二是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实行国务院委派监事的办法;三是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完善和改进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方面加强规范。
在我国公司法框架内,以及上市公司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追求“双保险”监督的现实条件下,为在制度设计上避免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监督职能的交叉与冲突,建议采取两条措施作为补充:
(1)独立董事的职能重新定位:独立董事兼具监督职能与关系职能,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按照参与决策的同时实施决策监督的原则予以限定,即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基本上以对公司董事会决策行为以及公司经理某些重大决策行为的监督为限。这与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相一致。
(2)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监事会专门负责监督职能,监督职能不受范围限制。为确保监事会监督职能的落实到位,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强化。首先,可以借鉴意大利、日本的做法,遵循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实践的政策思路,在我国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监事制度。其次,采取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具体措施;赋予监事会以公司费用实施表决权征集的权利,主管机关如证监会应采取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一样的手段与力度来推行独立监事制度和强化监事会在公司实践中的地位与作用,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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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鲁桐.公司治理改革:我国与世界[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股权结构设计思路范文3
关键词:高管团队;薪酬体系;民营企业
一、民营企业高层管理团队薪酬设计的理论基础
我国民营企业正在实施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委托的经营管理模式,委托制度存在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激励的不兼容问题,由此带来了更大的成本、道德风险和效率损失问题。问题的产生原因在于传统产权理论的缺陷以及对人的自利性的忽略。所以,对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的薪酬设计,需要以经济人假设和现代产权理论作基础。
1.经济人假设
理性经济人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假定人都是利己的,而且在面临两种以上选择时,总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西方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认为:人只要做“理性经济人”就可以了,因为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可以使每个人积极性、创造性与社会责任感得以充分发挥。
基于未来企业绩效目标的提升,客观上产生了企业高管团队进行人力资源整合的需求。显然,较之个人,企业高管团队行为的确会给企业带来更高的绩效,但同时也会使团队个体的努力与团队整体的贡献难以界定。面对如此情景,如果高管团队个体贡献与企业利益的分配不相契合,特别是与团队个体边际贡献差距较大时,就会挫伤个体的积极性。为了改进报酬与贡献的非对称性,尤其更是为了弥补期望报酬的损失,个体可能会通过消极的方式或者采取其他利己的替代性措施,使个体的利益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知识资本产权理论
传统的产权理论观点中,财务资本的出资人――企业所有者,作为企业净资产的所有者与风险责任的承担者,享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这种责权利关系对企业的所有者具有激励的产权动因,有助于激励或者说迫使所有者不断实现企业的经营绩效的提高。但作为受托方的经营者,由于缺乏产权及其相关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也就缺乏激励的产权动因,也就缺乏提高企业经营绩效的内动力。
财务资本产权理论缺乏对企业经营者激励的相关性,人的自利性本质需要遵循人的本质思想,重新审视经营者的角色定位,研究经营者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通过财务资本和知识资本相结合的产权激励机制,兼容委托制度下的企业、股东、经营者、员工之间的激励机制,为企业管理机制的完善和高效运转做好保障。
二、企业高层管理团队薪酬设计原则
知识产权的资本化,使知识资本同财务资本一样对企业的剩余利益进行分配,这对企业的经营者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也为经营者管理的高效性提供了内在的动力源泉。但是,具有了知识资本产权的利益驱动机制,并不意味着企业的管理绩效就一定会提高。所以,在设计企业高层管理团队薪酬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
1.竞争机制原则
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对经营者不但需要产权利益的激励,而且需要控制权利益的激励。企业在设计高层管理团队薪酬时,必须考虑到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状态,如果企业在竞争中失败,管理绩效就不能达到股东的期望,经营者的控制权的稳定性就要受到严重的威胁,随之的知识资本价值也就不会存在了。所以,在竞争机制下的引入控制权利激励,经营者就会面对市场竞争,努力工作,提高企业绩效,而且市场竞争越激励,经营者为了追求产权利益,就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追求更高的效率。
2.剩余贡献原则
剩余贡献也就是剩余税后利润,即企业的税后利润超出市场平均利润水平的部分。在静态上,剩余贡献以市场或行业平均水平为最低判断标准,在动态上,必须以与市场或行业最好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为着眼点。高层管理团队薪酬水平的高低,应当取决于剩余贡献的大小。没有剩余贡献,高层管理团队的知识资本就不能取得报酬。剩余贡献越大,或者比较市场或行业最好水平的差距越小,高层管理团队分享剩余贡献的比率就越高。
3.利益分享原则
高层管理团队薪酬设计,还要遵循利益分享的原则。所谓利益分享的原则,就是剩余贡献并不能全部归属于高层管理团队的知识资本,而应当由知识资本和财务资本共同分享剩余贡献,因为对于剩余贡献的创造,财务资本是不可或缺的。离开财务资本,高层管理团队的知识和管理也不能转化为税后剩余利润,所以财务资本也就当然要同知识资本一同参与剩余贡献的分享。
三、企业高层管理团队薪酬设计思路
1.结构设计
按照知识资本产权理论,企业高层管理团队具有双重身份,一是企业的雇员身份,二是作为知识资本拥有者的身份。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的薪酬结构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与企业绩效无关的薪酬部分,二是与企业绩效挂钩的知识资本报酬部分。
(1)雇员薪酬
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的雇员薪酬分解为基本薪酬和风险薪酬两个部分。
①基本薪酬
管理团队成员的基本薪酬一般按照员工的平均薪酬为基准,且不考虑职位差异,一般以员工平均工资的两倍为最高界限。
②风险薪酬
企业高层管理团队成员的风险薪酬与其职位的高低及其承担的职责风险的大小相关。又可以包括职位风险薪酬和附加薪酬,其中职位风险薪酬取决于职位的高低和承担的风险责任的大小,附加薪酬取决于主管业务的重要性。风险薪酬以基本薪酬为基数,乘以职位风险系数或附加系数得出。
尽管高层管理团队的雇员薪酬与企业的管理绩效不直接挂钩,但这部分薪酬也是随着职工平均薪酬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果高层管理团队不能通过管理绩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必然影响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从而也就导致团队成员雇员薪酬的增长。并且团队成员的职位越高、职责越大、主管业务越重要,对薪酬的影响也就越大。所以,以高层管理团队的职位风险、管理业务重要性为前提,将成员的雇员薪酬与员工的平均薪酬挂钩,不仅体现了风险与报酬的对称原则,而且具有杠杆效应,通过员工的平均薪酬为支撑点,使管理团队的薪酬利益与广大员工以致企业的整体利益融为一体,形成一种良好的激励、约束的互动机制。
(2)知识资本报酬
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的知识资本报酬是团队薪酬设计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根据企业的管理绩效从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支付给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知识资本的报酬。这部分报酬必须以企业的管理绩效为基础,通过对管理团队业绩的评价,并使之充分体现竞争优势原则、剩余贡献原则及利益分享原则。知识资本薪酬设计需要解决两个重要问题:一是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如何设计,二是绩效评价如何与高层管理团队知识资本报酬挂钩。以下部分重点阐述这两个问题。
2.绩效评价体系设计
一个良好的管理效率,必须建立在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之上,所以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上,需要与市场或行业的平均或最好水平相比较,从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两个方面设计绩效评价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设计
①财务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财务指标应该包括资产的营运效率指标、财务安全指标、成本控制指标、获利能力指标、资本保值增值指标,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经营情况选择适合提高自身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的指标,比如反映资产营运能力的资产销售率、营业现金流入率,反映财务安全能力的营业现金流量指数、营业现金流量适合率、产权比率、流动比率、速冻比率;反映成本控制的成本系数,反映获利能力的资产收益率、净利现金率;反映资本保值增值能力的净资产收益率、资本报酬率。
②非财务指标
非财务指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高层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人力资本、创新潜力、企业形象提升力指标。比如反映高层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的决策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交际能力、团队精神,反映人力资本方面的员工稳定率、员工人气指数、中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流失率、用人机制,反映创新潜力的专利指数、研发投入强度、管理创新,管理企业形象提升力的顾客满意度、企业市场形象名次、顾客名单增长率、市场占有率。
(2)绩效评价指标权重设计
要想对各项指标的权重做出准确地划定是不可能,但通过分析,可以找出一些共性的关联特征来参考。
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权重设计。
国际权威机构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非财务指标置于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原因在于对于一个企业的成功来说,以人为本、顾客至上、创新与冒险都是必不可少的。非财务指标可以形成企业强大的核心能力,保持优势的竞争地位、赢得客户的信赖,从而使企业赢得市场。因此,在对高层管理团队管理绩效进行考核评价时,必须将各项非财务指标,特别是其中的顾客满意度、员工人气指数和创新指数纳入重点,一般非财务指标的权重设计在30%左右为宜。
财务指标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占有主要地位,但在众多的财务指标中,需要将70%的总权重分配到各指标中去。企业营运效率的高低,不仅使企业各层次、各环节资源配置与营运效率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企业财务目标实现与持续经营增长的前提基础,所以在财务指标中,资产运营能力指标具有综合性,成为高层管理团队绩效优劣的重要指标,需占30%左右的比重。其他指标如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财务安全指标和成本控制指标可以按20%、10%和10%左右。
3.剩余贡献的分享设计
各项评价指标及其权重确定以后,接下来需要确定高层管理团队参与剩余贡献的分享比例,进而计算出经营者可以获得的剩余贡献的最大额度。这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针对管理团队群体而言的剩余贡献的分享比例的确定,另一个是群体贡献报酬在团队内部的分配。
(1)管理团队对剩余贡献分享比例的确定
剩余贡献的创造,是财务资本和知识资本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参与剩余贡献分配之前,财务资本和知识资本各自的投资机会成本均已得到补偿,知识资本得到了基本薪酬和风险薪酬,财务资本得到了相当于市场或行业平均水平的资本报酬。基于此分析,剩余贡献在财务资本和知识资本之间分配的比例以50%为临界点最佳。
这一分享比例也并非是绝对的,不同的企业可以进一步结合高层管理团队的管理绩效,或借助社会评价机构对管理团队的知识资本价值以及剩余贡献的分享比例进行准确的研究确定。或者,股东和高层管理团队之间根据职业经理人市场条件,进行谈判确定。
(2)贡献报酬在管理团队内部分配比例的确定
以上确定的贡献报酬是针对团队整体而言的,所以这一贡献报酬还需要在团队内部进行分配。企业的高层管理团队应该包括总经理层、副总经理层和各业务经理层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的管理者互相依存,构成了一个责任密不可分、绩效和利益共存的有机整体。他们相互间尽管存在着责任层次和管理分工的差异,但对于企业的整体经营绩效而言,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可或缺、彼此无法替代的。所以,贡献报酬在管理团队内部进行“三三制”的分配,比较合理的。“三三制”就是将贡献报酬总额均分为三份,总经理层、副总经理层、业务经理层各占三分之一,每层次的贡献报酬再根据管理者的业务重要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分配。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策略设计
1.支付方式
(1)现金支付
采用现金支付的特点是,简单,财务成本小,企业的原有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动。但是,现金支付还存有缺陷,当高层管理者得到现金后,现金的激励方式就成为了过去式;用大量现金支付,企业的支付能力有可能变弱。
(2)股票支付
股票支付是将经营者的知识产权资本化的一种方式,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将经营者按知识资本得到的价值按照规定的价格折合成业绩股的方式。用于折成股份的价格可以是股票市价、每股账面净资产价、或者按规定的其他价格。按股票市场价格计算,有利于将公司的市场价值与企业的经营者的绩效统一起来,但是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常常为公司带来不可预见的影响。采用账面净资产的方式可以避开证券市场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干扰,能够准确的反映经营者对所有者净资产增值的贡献,既提高了操作性,又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具有实用性。
(3)期权支付
股票期权也称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权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行权)。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持有者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时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因而对股票期权持有者没有风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己为行权支出现金。
(4)其他支付
除了以上的几种方式外,还可以有实物交付,债权等其他形式。
2.支付策略
(1)即期支付策略
包括即期现金支付和即期股票支付,即期支付就是在当期将报酬支付给经营者。即期现金支付对于经营者是一种最现实、最直接的感觉,但对经营者的激励效用和约束效用是最短暂的。如果直接用大量的现金支付报酬,势必影响到企业的资金流,影响企业的发展。使用即期股票支付方式,虽然可以控制公司的现金流出的问题,但是会影响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票市场价格,这种方式适合公司现金流出量大、现金支付困难的情况或者是增发股票调整股票市场结构的状况。企业对经营者知识资本报酬和职业风险报酬采用即期股票的支付方式不易在整体支付方式中比例过大。
(2)递延支付策略
递延支付就是在未来的时间里根据经营者具体的业绩情况决定前期的报酬是否发放、发放的时间、发放的方式、时间进程安排的一种方式,主要包括递延现金支付和递延股票支付两种形式。该种方式将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的战略结合在一起,更加充分的体现了收益与风险的一致性。对于经营者会产生更大的激励效能和约束效应。
(3)期权支付策略
目前许多企业采用了期权支付的这种方式,他们大多都是应用了期权这种概念,而实质还是递延支付的方式。对于经营者来说,期权支付是最有激励效用和约束效应的,最能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战略目标与经营者的利益结合在一起的,是对经营者知识资本价值的最有效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建议企业最好将期权支付与递延支付策略结合使用。
五、结束语
在企业支付高管团队的报酬中主要有以下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日常生活保障部分,保证经营者日常生活的薪金应当的采用即期现金的支付方式;第二部分是激励部分,对于经营者职业风险报酬和知识资本报酬,采用递延支付和期权支付相结合的策略,该部分的报酬主要体现的是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更有利于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长远利益与经营者的个人的职业风险和收益统一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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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设计思路范文4
关键词:效率 X-效率 博弈 委托- 努力程度
一、 X-效率理论的提出
从经济学诞生伊始,人们就没有停息过对效率问题的探究。它不仅是经济学存在的原因,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问题。在传统经济理论中,厂商是根据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进行生产的,即厂商(企业)总是在既定的投入和技术的集合约束下,实现效率最大化(产量极大化或单位成本极小化)。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应用、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现代公司制度的出现,影响效率的因素日趋复杂,考核效率的角度也日益多样。通过归纳以往文献,可将效率划分为四种类型:
配置效率,即主要考虑人、财、物配置到哪里?企业内部如何组合?什么状态下资源既无闲置,也无浪费等。如果在给定的技术状况下不能通过投入要素(劳动与资本)的最有效(机会成本最低)组合生产出最优的产品组合,就会出现所谓的“资源配置不当”,如企业规模和企业投资方向选择不当,区位选择不当,资源在企业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配置不当,资本和投资配置不当。可以说,配置效率涵盖了所有经济组织内部和宏观经济层面有关资源分配、流动和处置的问题。
组织效率,它主要用来描述组织目标完成程度。由于企业是许多契约的联结,因而组织目标实际上是一组目标所构成的目标体系,可以概括为“利益相关主体的最大化”,它是一个多目标最大化约束。按目前流行的说法,企业组织的基本目标可以解释为组织价值(经营成果)最大化,财务报告与会计披露的真实性与公允性、财产和债务的安全性、持续经营和长期实现价值等目标的完成程度。
技术效率是一种由于技术进步,如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及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带来的企业竞争力提升。
制度效率,一般用来反映企业制度的投入和产出比例。企业制度投入主要是指单位制度成本,设计并完成某一制度安排所支付的资源;企业制度产出则表现为已经实现的有关激励和资源配置的操作(或交易)的总和以及这些操作(或交易)的有效性,但它不直接表现为生产成果的产出。
由于代表传统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只承认配置效率和技术效率存在,却忽视了组织效率和制度效率的作用,因此Harvey・Leibenstein在1966年首次提出了“X-效率理论”,他指出:“经济学的进步中疏漏了经营者和工程人员的效率观念,效率表明人员和机器的工作无论有多么好,或者多么糟。一旦配置效率或利润的极大化假设相结合,就不再有经营者和工程人员的效率观念存在的余地了。于是,企业和企业内部就有可能进行次优(suboptimal)经营。”1993年,弗朗茨进一步将X效率定义为:X代表来源不明的非配置(低)效率,它(X低效率)是指经济单位本身由于内部原因而没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或获得机会的一种状态,其实质就是一种与组织(organization)或动机(motivation)有关的效率。
二、X-效率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
传统的公司治理由于没有跳出新古典经济理论“成本―收益”法的分析框架,只强调公司治理结构与成本之间的关系,忽视股份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存在的目的。从静态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结构设计是利益相关者经过重复博弈最终达成均衡后形成的为实现最大化目标所组成的正式组织;从动态看,企业内部所设计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实际是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对人、财、物等资源进行重新编排、组合的过程。因此,沿着“X-效率理论”对企业组织设计与实施展开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另一条考察公司治理效率的研究思路。以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的关系为例,由于各自诉求和利益取向的天然不同。按照该理论,决定公司内部不同利益者的努力程度的所有变量一部分由董事会控制,一部分由经理人控制。二者在博弈中表现为,董事会向经理人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经理人为此提供相应的努力并达成目标效率。假设各方都有三种策略选择,如对董事会而言:第一种策略――黄金法则:董事会完全为经理人员着想,为其提供最优厚的条件和待遇,简称GR策略;第二种――自身利益极大法则,即董事会为了尽可能降低成本,而对经理人员提供最低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简称IM策略;第三、同业集体标准。这是一种考虑平均水平的折衷策略,简称PGR;同样的,经理人也存在对应的三种策略。
如何评判PGR策略的效率高低呢?“X-效率理论”用“群体惰化行为”加以解释。这是一种个人在群体中工作不如他一个人工作时更努力的倾向。这种倾向具体表现为群体规模的增大与个体绩效的提高的负相关关系,或者说是“三个和尚没水吃”的搭便车行为。比如说:当委托人和人都认为对方没有尽到应尽责任时,就都会通过降低自己的努力程度来感到公平; “委托―”关系中责任和权力关系复杂,双方实际投入与产出关系模糊,当认为自己的贡献大却无法衡量时,就会自动降低自己的努力程度;自利动机诱使人降低对委托人的责任心,再加上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分工和责权利不清等问题,又会自发增加偷懒行为,从而降低整个企业的经营绩效。可见,代表行业平均标准的PGR策略往往是低效率的。Leibenstein引入“努力”的概念进一步解释道,“努力”被看作是一个人对它自己的精神和由外部环境确定的动机做出的反应的结果。(如图1)
图中横坐标表示努力程度,纵坐标表示对努力的偏好或满足程度。曲线SE表示努力程度和满足水平之间的关系。这条曲线分为三个部分,在区域1,满足程度随努力地增加而增加。在这个区域内,人们宁愿选择较大的努力,而不愿选择较小的努力。在区域3,对于超过e2的努力程度来说,个人宁愿选择较小的努力,而不愿付出较大的努力;在区域2,这是努力程度从e1到e2之间的区域,这个区域表示努力程度的变化带来的满足程度并不大,被称作“惰性区域”(Inert Area),表示个人的均衡努力程度,此时努力程度很难被改变。从而说明PGR策略一旦作出就很难改变。假设经理人在“惰性区域”的努力程度无法满足委托人(董事会)对效率目标的预期时,就需要刺激经理人改善它的努力程度,即提高惰性区域的上限。(如图2)
但由于“委托―”关系带来的契约不完备限制,尽管在合同上可以明确人(经理人)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干多少以及薪金和待遇,但它却很难像理发那样规定经理人的每一个活动细节和他的努力程度,更不像买东西那样容易进行监督。因此,PGR策略不可能指望经理人全心全意的、付出最大努力的工作,董事会需要采取措施尽最大可能来刺激经理人提高“惰性区域” 从SESE′。
三、从“X-效率理论”得到的启示
用“X-效率理论”解释公司治理效率是一种尝试。尽管在分析方法上有别于传统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和契约理论,但是从个人努力程度对激励机制产生的作用来看,结果却是殊途同归。从这个意义上讲,该理论帮助我们认识到:增强外部治理效用,通过来自资本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外部压力使经理人增强成本意识;.必须承认并认清人的自身利益和努力程度,激励机制的设计应以提高其努力程度为目标;.打破行业垄断,建立充分竞争的产品市场。因为对经理人而言,产品市场是通过价格机制并围绕价格竞争形成的优胜劣汰的,这一点对经理人很有压力。任何漫不经心的、草率的和不对环境变化作出灵敏反应的行为,都会遭到市场竞争的惩罚,丧失生存的机会。所以,产品市场也可以成为刺激经理人员提高努力程度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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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设计思路范文5
(一)实践
社区银行(CommunityBanks)一词来自美国,主要指在一定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经营、资产规模小(1979年以前,资产规模在3亿美元以下的银行被称为社区银行;如今,广为接受的标准是10亿美元)且主要服务于社区内中小企业和居民的中小商业银行。最早的社区银行可追溯至1867年成立的LykensValley银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银行金融服务内容日趋广泛,组成形式也不断变化,但其服务于社区、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初衷始终没有改变。社区银行一直蓬勃地发展着,成为美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产约占全美银行资产总额的20%。虽然20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并购使社区银行总数在减少,但新的社区银行仍不断产生,所占比例并没有减少(见表1)。值得一提的是,资产规模在1亿-10亿美元的社区银行数量一直在增加,呈现出逐步扩张的势头,这充分说明了此类规模的银行相对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从表2可以看出,社区银行的经营规模虽然与大银行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但经营效率与大银行非常接近,显示出相当强的生命力。这被国外许多研究银行规模经济的学者的实证结论所证实:中等规模银行的规模有效性较强,1亿美元左右资产是银行获取规模经济的最佳规模(Rose,1989;Humphey,1990;Berger,1993)。
社区银行对美国经济的发展有大银行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社区银行始终以社区居民金融需求为己任,以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为目标,拾遗补缺,承上启下,为社区的繁荣、地方经济的振兴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见表2);另一方面,美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并不一致,社区银行在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方面也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在农村地区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被其他地区纷纷效仿。欧洲在20世纪90年代,由于银行经营面临困难,不少银行纷纷实施网点撤并计划,于是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出现了“金融真空”状态。为了应对这一局面,欧洲许多国家开始建立类似美国的社区银行。英国、苏格兰掀起了一场“社区银行服务运动”(CampaignforCommunityBankingServices),旨在为社区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消除银行网点撤并可能给社区带来的不利后果,这场运动为促进社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德国的银行业向来以“全能银行”的经营模式著称于世。2000家左右具有社区功能的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7%)业务尽管也向全能化发展,但主要服务于当地中小企业、居民、市政建设和公共事业。法国虽然由于银行垄断程度较高导致社区银行较少,但也有100多家。亚洲的日本具有社区银行性质的地方中小银行也有60多家,主要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这些银行对当地中小企业贷款比率一般占其全部贷款的70%—80%,其平均收益率水平一般都高于大银行。
(二)启示
1.正确的市场定位。社区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有迷失方向,始终坚持为当地居民、中小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不断增强建立在社区关系网络基础上的自身优势,不仅巩固了其在地方信贷市场上的地位,而且也取得了很好的经营效率。
2.社区银行一般实行股份制,产权明晰,产权结构设计合理;政企分开,一般不会在政府机构的影响下经营,不会提供政府导向性的业务,也不会将社会目标置于银行的财务目标之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经营。
3.强有力的政策扶持。美国1864年颁布的《国家银行法》(NationalBankAct)规定银行只能在单一的行政区域内经营,这种限制银行跨州经营的规制于1927年以《麦克法登—佩伯法》(McFadden-PepperAct)的形式正式成为联邦法律,又在1933年的银行法中进一步得到强化。这种州际业务规制限制了大银行的扩张,成为保护社区银行生存的一道有力的法律屏障。1977年颁布的《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ReinvestmentAct)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定期检查辖区内的金融机构是否满足了当地社区的金融需求,并就金融机构对社区的贡献度进行定期评估并公布,其评估结果作为审批该机构申请增设存款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甚至金融机构之间并购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该法律在20世纪90年代经过几次修正后存在至今,对于保护社区银行的生存和防止贫困地区金融资源的外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是许多社区银行在兼并浪潮中消失以后又有不少新生的社区银行崭露头角的一个重要条件。日本政府从存款保险制度、相互援助制度、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税收优惠或免征等方面对社区银行的运营与发展进行扶持;法国政府采取措施帮助社区银行进行创建以及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
4.有序的金融监管。社区银行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外部的有效监管。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社区银行的外部监管体系以监管部门的专职监管制度为核心,以行业自律组织为依托,以社会监督为补充。监管部门的监管强调风险性监管与合规性监管并重;行业自律组织是社区银行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组织,是连接外部监管与社区银行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可以避免监管真空,并大大减少外部监管的实施成本;社会监督机构独立于社区银行之外,具有监管的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与一定的权威性。
二、社区银行模式存在的经济学分析
(一)适应金融专业化分工的需要
将古典经济学的分工思想拓展到金融领域,则可以发现,金融分工专业化可以提高金融交易效率。金融发展是由金融分工所决定的,并随着金融分工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提高。社区银行经营模式是与大型银行在金融交易活动中进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必然结果。这种专业化分工的特征体现在:从服务对象看,社区银行主要面向当地家庭、中小企业和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而大型银行则主要面向大的企业。从资金来源与运用看,社区银行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当地,运用也主要在当地,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而大型银行则在全国或跨区域范围内调配资金。从服务品种来看,社区银行主要提供一些个性化金融服务产品,而大型银行则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从贷款的审批来看,社区银行除了关注财务数据以外,还会考虑借款人的性格特征、能力以及信誉等难以传递的“软信息”;而大银行则只是根据一些财务指标等“硬信息”做出结论,基本上很少考虑借款人的个人因素。从发放的贷款品种来看,社区银行一般发放基于软信息基础上的“关系型贷款”,而大银行则发放基于硬信息基础上的“市场交易型贷款”。可以看出,这种专业化的金融分工使得社区银行与大银行之间不是竞争关系,而是一种互补关系。
(二)拥有信息比较优势
信息是金融交易中的一个重要变量。由于信息不对称,在借贷发生之前会产生逆向选择,在借贷发生之后会出现道德风险。我们知道,中小企业是社区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突出,潜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很大。要克服这两个问题,银行就必须搜寻关于中小企业的信息,并进行评估、使用,而这些是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费用的。与大型银行相比,社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要低,具有信息上的比较优势。这是因为,一是社区银行土生土长,与中小企业一样,遵循市场经济运作的轨迹,有着制度、地缘、人缘上的亲和力及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够充分利用地方的信息存量,低成本地了解到当地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项目前景、信用水平,甚至业主本身的能力、信誉等所有的信息;二是由于社区的相对狭窄性,社区银行也容易及时掌握信息的动态变化,如某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要及时催还贷款或增加抵押等,从而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三是社区银行的总部和分支机构都在当地,结构简单,委托少,信息传递相对较快。由地域性和长期的合作带来的信息优势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根据麦金农(Mckinnon,1973)等人的分析,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是千种“被分割的经济”(PragraentedEconomy)。由于其市场的分割性,信息的传递受到了阻碍,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严重。因此,发展社区银行更具有客观必然性。
(三)具有交易成本低的比较优势
在信贷交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等因素,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对于每笔贷款,银行都需要进行事前信息审查、谈判签约及事后监督。相应的交易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这些是银行在信贷交易中所直接耗费的成本,称之为“显性成本”,除此之外,银行还间接耗费了一些“隐形成本”,如由于发放贷款可能造成的不良资产,银行内部进行贷款决策所需耗费的成本等。
发展社区银行有利于发挥其对中小企业贷款上的交易成本比较优势:(1)社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相对较低。(2)由于社区银行规模较小,组织结构较简单,决策的周期相对较短,因而从开始谈判到贷款合同的最终签订所耗费的谈判成本相对较小。(3)由于社区银行根植于社区,信息了解相对充分,对社区内中小企业贷款的使用情况了如指掌;同时在近距离内,企业的违约信息局限在狭小范围内,非常敏感且受人关注,传播速度快,监督成本相对较低。(4)社区银行由于与中小企业联系密切,能够动态地掌握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在与中小企业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把非系统风险降为零,从而有利于控制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的可能性。(5)社区的成本低。一方面,成本与组织规模成正比,企业规模越大,成本越高,反之,则越小;另一方面,结构不同的组织中,解决问题的成本也不同,结构越复杂、层级越多的组织,链条越长,信息传递越慢,其成本越高。这样,与大银行相比,结构简单的社区银行由于链条较短,解决问题的成本就会低很多。
三、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分析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社区银行的发展很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居民家庭的资金需求,是一种非常成功的充满着生命力的经营模式。因此,国内学者在谈到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时,都把它当成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可供选择路径之一,对此我们表示赞同,但这还不足以概括社区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我们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金融发展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表现出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加快改变二元经济结构是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社区银行能够很好地弱化二元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仍是一个农业大国,传统农业占有相当大的成分。要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然而近年来农村金融支持呈现弱化的趋势。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坚持商业化改革,调整发展战略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银行”三大目标转变,大量收缩面向农村的金融业务。在许多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设在县以下的机构网点都在撤并和收缩进城。设在县及县以下的现有机构网点,大多只有吸收存款权而没有贷款权。二是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流于形式,多年来按照商业银行模式经营,对社员的贷款程序跟其他商业银行一样,贷款投向没有体现“社员优先、社员为主”的原则,缺乏为社员服务的约束和动力,背离了合作制的初衷,因而,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其实是“官办”的农村信用社。不少农村信用社不愿发放小额信贷,违规“垒大户”现象严重,服务功能“异化”。三是邮政储蓄在改成邮政储蓄银行之前,是农村资金外流的“抽水机”。与国家鼓励资金投向三农的政策相反,邮政储蓄将农村资金集中后流向了城市,造成了地方资金的“失血效应”,削弱了金融支持农业的应有力度,进一步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社区银行根植于农村社区,专注于农村社区,利用自身的信息与交易成本上的优势,能够有效满足传统农业的资金需求,从而弱化二元经济结构。
与此同时,我国也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也比较突出。大型银行更多地将全国范围内吸收的存款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使用,这造成了中国资金流动的“虹吸现象”,即本来急需资金的欠发达地区的资金通过大型银行的分支机构网络,被转移到资金已经比较充裕的发达地区,导致地区差距越来越大。另外,一些偏远的、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大型银行不愿全面涉足,加速撤出的步伐,导致局部地区“金融空洞化”。社区银行在资金运用方面的特点之一就是将本地市场吸收的资金主要运用在本地,因而能够缓解虹吸现象及其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大型银行撤出的地区设立社区银行,也可以填补金融服务的缺口。
四、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路径选择
按照上面的定义来衡量,目前国内还很难找到一家真正的社区银行。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不仅要有大银行,而且要有为数众多的社区银行。大银行有大银行的优势,社区银行也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构建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并且覆盖城乡的社区银行体系尤为迫切与重要。
(一)将现有的地方中小银行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
1.城市商业银行。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由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差别很大,改造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模式,应坚持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改造的重点应是中小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许多规模雄厚的城市商业银行,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已不再适合选择社区银行的经营模式,它们地处发达地区,经营状况良好,已具备与大银行竞争的实力,已发展成为跨区域甚至全国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之下,中小规模的银行则适宜走社区银行的道路。其次,改造应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循序渐进思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应的,这些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也良莠不齐。为稳健起见,可以先选择一些位于发达地区且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社区银行改造试点,比如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区。这些地区中小企业发达,民间资本较为充沛,具有发展社区银行的优越条件;同时,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充裕,行为较为“开明”,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不合理干预较少,对改造试点的积极性较强一些。试点成功取得相关经验后,再在欠发达地区全面推广。最后,改造之前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社区银行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产权明晰。城市商业银行要改造成社区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就是产权制度方面的缺陷。我们知道,城市商业银行组建之时就规定地方财政为最大股东,也即地方政府,其人股比例占30%左右。200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课题组对东、中、西部地区三个有代表性省份的20个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三大区域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持股比例为24.2%,如果再加上地方政府通过其他企业或机构间接持股的数量,则国有资本(包括地方政府)的持股比例达到76.3%左右,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拥有绝对控制权。其他的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私有企业所占股本的比例很少。这样,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行政干预普遍存在,只是程度大小不同而已。城市商业银行无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为此,要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为其向社区银行转型创造条件。一方面,地方政府股份应逐步从城市商业银行退出,当然,地方政府退出的目的是为了让其从直接操持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中脱身,彻底实行政企分开,并不是放弃支持,地方政府应该为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营造一种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增资扩股,引进具有良好动机的民间资本和运作规范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使其产权结构真正多元化。
2.城市信用社。从规模大小和服务对象来看,城市信用社应该是社区银行最主要的改造对象。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城市信用社是依附于非国有小企业发展起来的,90年代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城市信用社开拓了广阔的潜在市场。但目前的城市信用社面临着股权结构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经营水平低、不良资产比例高、抗风险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因此,要将城市信用社改造为社区银行,必须鼓励外资和优秀的民营企业人股,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同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加快解决历史包袱。
3.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当前农村地区的主要金融机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应当适时对其经营目标、业务范围进行相应的调整,逐步改变政策支农的主要性质。2006年中国银监会表示,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趋向,10年内将分批逐步过渡为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银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改造不能整体推进,要分步实施。我们认为,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造成社区银行,而落后地区的信用社仍然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社区银行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农村信用社自身是不够的,需要相关各方给予大力支持。
4.邮政储蓄银行。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其市场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认为,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的储蓄网点改造成社区银行能更好地实现这一定位。因为邮政储蓄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的竞争优势在于,与当地客户熟悉,吸储的资金用于当地经济发展,与当地经济休戚相关。有数据显示,全国45万个邮政汇兑网点中有70%在农村,遍布各大居民小区,有将近70%左右的汇款交易流向农村。全国办理邮政储蓄的网点达到3.6万多处,邮政储户数量达到2.7亿户。邮政储蓄银行改造成社区银行后,要很好地发挥这一功能,需尽快积累在农村发放贷款的经验,建立成熟的经营机制,并依法纳入银行监管体系。
(二)将新建的民营中小银行定位于社区银行
金融开放包括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入世后,我国政府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地推进银行业的对外开放,银行业开放程度已超过了当初的承诺。而对内开放方面,监管当局却表现得异常谨慎。当前民营资本组建民营银行的强烈愿望受到抑制。一旦监管当局放开限制,民营银行将会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这些新建的民营银行由民间资本控股,产权边界明晰,没有历史包袱,能够实现真正的商业化经营,将其定位于社区银行有利于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要防范民营资本由于趋利动机而导致过度扩张造成的金融风险。
(三)将民间金融组织引导规范成社区银行
从某种意义上说,民间非正规金融活动盛行往往体现了一国金融深度不足,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现实与潜在的融资需求。我们应当承认这些民间金融组织为地方经济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金融监管当局与其屡禁不止,还不如因势利导,通过引导使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成规范化运作的小型社区银行,同时对组建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业务范围、运作方式、监管办法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市场准入和利率方面给予更大的灵活性。这样既方便了金融监管,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又能够满足农民等小规模借款人的融资需求,对于培育分工协作、竞争充分的村金融市场也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