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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1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在此基础上,列宁对“计划经济”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经常的、自觉保持的比例性也许确实是计划性”[10]。这被认为是对“计划经济”经典性的表述,很值得我们深思,它表明“计划经济”的内涵在本质上就是要经常的、自觉的保持社会各个生产部门发展的比例性。在如何才能做好计划经济工作问题上,列宁更是强调对计划“应该根据实际经验和更详细的研究来修正它”,否则“我们就会盲目行动”[11]。他坚决反对用主观计划来代替实际工作,并且明确地告诫说:“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真正的计划=‘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如果把国家经济计划化了,“这是莫大的危险”[12]。这对我们重新认识和正确理解“计划经济”,为计划经济正名,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我们从经典作家对计划经济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们所主张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符合客观实际,并且根据实际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的、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为的是达到合理、充分地调节社会经济资源和发展社会经济的目的。这表明,计划经济应该建立在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并且反映经济规律的要求。因此“计划经济”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社会(国家)从具体情况出发,预先拟定经济的发展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正,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实行“自觉”的组织管理和调节,它是自觉运用经济规律的主观表达形式。这就不难看出,“计划经济”实际上就是依靠“社会的理智”通过事先的计划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经济”=宏观调控,宏观调控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这应该是计划经济的本来含意。它与“市场经济”一样,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表现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和自发的“市场经济’制度相对立,是自觉地按经济规律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它表现为一只“看得见的手”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内容提要:当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出现了一种全盘否定“计划经济”的思潮。究竟应该如何认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的理论问题。本文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二者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他们既存在着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存在着同一性的问题。科学意义上的计划经济应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结果,这是计划经济思想的本意。所谓“宏观调控”实质上就是计划经济的表现形式。
关键词: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十几年的讨论和探索,终于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这无疑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对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贡献。然而,伴随着这一改革模式的提出,也出现了另一种思想倾向,即全盘、彻底地否定“计划经济”,一时间对“计划经济”的口诛笔伐铺天盖地,使国人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经济发展落后的原罪就是“计划经济”造成的,大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发达不起来的“万恶之源”之势。结果是使“计划经济”声名狼藉,至今一提起“计划经济”还有“引狼入室”之意,似乎只有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才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灵丹妙药,才是中国的最终出路。有人甚至公开讲:“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上个世纪影响最深的一场“国际马拉松大赛”,其结果是经过70多年的激烈较量,以“计划经济”的失败而告终。对此,笔者以为:这种认识如果不是无知的话,就是与当初我们全盘、彻底地否定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一样,犯了同等程度的错误。为了澄清这些思想上的迷误,有必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以使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避免犯过去同样的教条主义错误,同时也使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避免盲目性和片面性。这就是撰写本文的宗旨。
一、市场经济的历史演进及其本质属性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市场经济”存在着多种解释,但可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这是主流认识;另一类是把其看成为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了的一种经济运行形式。实际上这两种解释有内通之处。国外对“市场经济”的解释大体也有两种: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市场对商品生产实行调节的一种方式,也是个资源配置问题,另一种是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一种经济制度而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成为资本主义的同义语,这是主流观点。
究竟应该如何认识“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达了一种深刻的研究方法,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就是:“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1]因此,只有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和分析,才能使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认识得更加清楚。
自从人类诞生以后,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关系问题。这一关系的实质内容就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不断地向自然界“宣战”,通过劳动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多方面需要。这就是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要采取什么形式进行,不少思想家和经济学家都进行过考察和研究,而马克思的论述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阐述到:“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发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2]这段论述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轨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历史阶段。它们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而是取决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当生产力的发展十分低下时,人类只能依靠“人的依赖关系”来战胜自然,满足自身的需要,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经济”时期;当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社会分工,同时伴随劳动成果有了剩余而产生私有制以后,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形式上,即人们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满足自身的需要,随之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形式也就进入了“商品经济”发展时期;当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劳动将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随之消亡,个人得到全面发展,那时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就不需要通过“交换”的形式来实现,也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而是以“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而进入“产品经济”的发展阶段。
可见,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的发展是一个客观的“自然历史过程”,每一阶段上的形式都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当年批判蒲鲁东时指出的:“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人们能否自由选择某一社会形式呢?决不能。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commerce)和消费形式。”因此,“人们借以进行生产、消费和交换的经济形式是暂时的和历史性的形式。”[3]
对“产品经济”形态的认识虽然并不是本文论述的主题,但有必要在这里顺便提一下:它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发展阶段,或者说“是不可实现的理想模式”,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这可从三个方面证明:第一,在历史上它是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批判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经济的否定形式而提出来的,并且由空想社会主义者们以试验的方式实行过。虽然最终失败了,但失败的原因并非“产品经济”形式本身的错误,而是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可以否定“商品经济”的程度;第二,当代世界某些发达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足以证明,它们所实行的大量“福利”经济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出“产品经济”形态的痕迹;第三,如果从分配的角度运用抽象法,来考察一个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不考虑它与外部的经济联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说明:当其收入水平较低时,父母要以计量的形式对家庭成员进行消费品分配。而当收入水平较高以后,因为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可以得到不断补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这一点已为我国改革开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证实。以小喻大,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商品经济”形态的发展终将被“产品经济”形态所代替,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史上只是个时间问题。
社会客观经济形态发展的每一个历史阶段,都有一个由产生到成熟、由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因而会体现出不同发展时期的阶段性。“商品经济”形式的发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纪的结束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为标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简单商品经济”时期,后一阶段为“复杂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发展时期。“简单商品经济”也称为“小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培育时期,它的交换是以直接获得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为目的,是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补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自然经济”的夹缝之中,处于从属地位,“就象伊壁鸠鲁的神只存在于世界的空隙中,或者犹太人只存在于波兰社会的缝隙中一样”[4]。“复杂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发展时期,这时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再以获取使用价值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并且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经济形式。“市场”已成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枢纽和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发展到这一阶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纪末,开始有学者把这种“复杂商品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达起来以后的一种成熟表现形式。图示如下: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认识:第一,“商品经济”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基础在生产力方面乃是社会分工引起的劳动社会化,在生产关系方面则是生产资料归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会生产方式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出现的社会经济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商品经济是一种“自发”产生的社会经济制度。第二,“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就是商品经济,是商品经济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以“市场”为核心、以市场机制为纽带来构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系统,通过市场把社会各个经济主体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网络结构。因此,一方面“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这种社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也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经济制度;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一种运行机制,它依靠市场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市场机制,来推动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转,从而形成由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市场经济”是以商品生产和交换为网络结构的社会经济活动系统。它既是一种经济制度设置,也是一种经济运行机制。作为经济制度,它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形式在商品经济阶段成熟起来以后的表现形式;作为经济运行机制,它表明“市场”成为商品经济运行的枢纽,是通过市场要素自发的有机运转进行资源配置的方式,表现为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不过,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因此,两者的共性就在于都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存在的客观经济形式。对于客观经济形式,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或否定,只能根据“现有的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去认识它,揭示它的内在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计划经济”的产生及其本质属性
一种思想的出现,总是与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相伴随,因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计划经济”同样如此,它绝不是凭空想象或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过程中,针对这种生产方式的不合理性,以及古典资本主义(早期)市场经济“自发”运行所带来的问题和困难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组织的思想。最初它萌发于16世纪产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例如: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论述了未来理想社会的生产状况是由社会领导机构根据“估定”的社会需要量进行生产,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对某种产品需要量的不同,“以盈济虚”地进行调节来满足各地的消费需求[6]。这说明莫尔的思想中已包含了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经济活动的思想萌芽。这一思想在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和摩莱里的《自然法典》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到18世纪,法国的巴贝夫对未来社会实行计划经济的思想则表述的更加清楚,指出:“我们未来的制度将使一切都按计划来进行”,因而社会中“不再有盲目经营的危险,不再有任意生产或生产过剩的危险”,并且论述了社会对劳动投入的有计划调节[7]。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根据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和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深化,不但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而且把它付之于他们所设计的实业制度中,第一次把“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来设置,并且对计划的制定、审查和实施过程进行了具体阐述。当然,这时的计划经济思想还不是建立在科学理论的基础上,带有很强的主观理想主义色彩。但是,它对后人认识社会经济活动并“自觉”进行组织的问题无疑产生了重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他们所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从分析和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矛盾及其规律出发,批判地继承空想社会主义关于有计划发展社会经济的思想,建立了科学的计划经济理论,并且把它与未来社会联系起来,指出这是未来社会经济形式的重要特征。马克思曾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方式,这是不言而喻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8]恩格斯也曾表达过: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资料终将由社会占有,而那时“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并且比喻说:“社会力量完全像自然力一样,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和考虑到它们的时候,起着盲目的、强制的和破坏的作用。但是,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这一点特别适用于今天的强大的生产力。……。当人们按照今天的生产力终于被认识了的本性来对待这种生产力的时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社会总体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9]从他们论述中可以看出三点:第一,社会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它与自然规律一样,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第二,虽然社会经济规律是客观存在,但人们可以认识它,自觉地利用它来人类服务;第三,当人们自觉地利用认识了的经济规律来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时,就是计划经济形式。虽然他们在这里并没有使用“计划经济”概念,但已包含这一思想,“计划调节”就是“计划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据此可知,马克思恩格斯的“计划经济”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2
关键词:宋代 商品经济 城市
宋代处于中国古代社会的繁荣时期,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同时,商品经济这这一时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并逐渐繁荣,呈现空前兴旺的态势。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数量增多,品种日益多样化。尤其到北宋中叶,大都市的商业极为繁荣,商业种类繁多,凡生活用品都可从市场上购得。宋代“坊市分隔制度”的打破、市场活动的增强、海外贸易的发达等都表明商品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市了的繁荣和发展,并渗入到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
1、坊市合一
唐以前的历代政府在城市管理上实行的是坊市分隔制度,居民区的“坊”与商业区的“市”是分区而设的。居民不能在坊内开设店铺,不能临街开店,这大大限制了城市的商业贸易和经济活动。到宋代,随着商品经济和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废除坊市分隔制度势在必行。坊市合一使得商人可以沿街开设店铺,出现了新的商业区。当时,不管是繁华的大街还是偏僻的小港,都设满了店铺,居民和一般街道两旁设店摆摊,商业区延伸到坊内,出现了“侵街”的现象。到宋仁宗庆历年间,连城市的宵禁都完全被废除。由于取消了时间限制,宋代出现了热闹的夜市。王建的诗句:“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水门向晚茶商斗,桥市通宵酒客行”。[1]夜市营业时间允许到三更或四更,有的酒楼甚至全天营业。
2、市场活动增强
市场是作为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和买卖交换的场所,市场的繁荣程度与商业的繁荣程度是成正比的。随着商业城市的形成和数量的增多,宋代的市场规模也随之扩大。市场活动呈现空前的运营状况。宋代的坊市分隔制度也保证了市场的运营时间和地域自由,带来了买卖交易活动的异常繁荣。商人们在利润的驱使下昼夜运营,“夜市直至三更近,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寻常四稍远静去处,夜市亦有”。[2]市场上的商品种类也无所不有,其中布匹、煤铜铁金银都以数百万计,茶酒矿产品作为一种交换为目的产品也投入到市场交易中,还首次增加了糖品的交易。
3、海外贸易发达
宋代设立了专门管理海上贸易的机构――市舶司,宋代还制定了完善的市舶管理制度。宋代的贸易港也大大超过了前代,唐代主要有交州、广州、泉州、扬州等四大港口,而宋代增加了杭州、明州、温州、秀洲华亭、山东密州板桥镇、秀州通惠镇及江阴军等处。随着港口的增多,造船技术的进步和航道的改善,宋代的贸易范围逐渐扩大。凡大食、古逻、占城、勃泥、麻逸等与宋都有贸易往来,而且,宋代与阿拉伯海、红海沿岸及非洲海岸也开展了直接贸易。两宋市舶贸易的货物种类也非常丰富,《宋会要辑稿》中记载就有30余种,如金银、缗线、瓷器、市香药、犀象、番布、水精、玛瑙、乌、苏木等物。
二、商品经济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1、宋代商业城市的形成
宋代商业大都市的形成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当时的商业城市和市场数量急剧增多,除了当时最著名的北宋都城汴京和南宋都临安外,成都、建康、镇江及扬州等众多城市因商品经济的发达而成为名噪一时的著名商业城市。有学者统计,唐代10万户的城市仅11个,北宋则多达40个。其中,汴京和临安的人口大致有170万和120万左右,在当时世上也是无与伦比的大城市。[3]伴随着宋代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城市的商品交换十分活跃,像开封、成都、临安都是当时的商业大都市,市场上商品分工细致,万物所聚集,会通全国的商品集散地。城市呈现出异常繁荣的态势,商业活动也更加繁荣。此外,宋代打破了唐代以来的坊市制度,昼夜开放夜市,取消了时间限制,进一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繁荣。周邦彦《汴都赋》是这样描绘开封商品贸易繁荣景象的:“自淮而南,邦国之所仰,百姓之所输,金谷财帛,岁时常调,舳舻相衔,千里不绝,越舱吴艚,官艘贾舶,讴闽楚语,风帆雨楫,联翩万载,钲鼓镗翰,人安以舒,国赋应节。”[4]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也促进了全国各地许多商业性集镇的形成。
2、城市规模扩大、数量增加、人口增多
城市的产生和发展是在宋代的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这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城镇最初是出于军事需要而设置的,具有堡垒要塞的性质,但随着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城镇的军事职能逐渐被经济职能代替了。可以说,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城市的经济功能。尤其到北宋时,像汴京、洛阳、杭州、扬州等主要城市已普遍成为集政治、手工业、商业、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大街小巷纵横交织,店铺楼馆、舞榭歌台鳞次栉比,商业、娱乐活动通宵达旦。
唐中以后,由于人口的迅速增加,城市逐渐形成了“草市”的新居民区。这不仅是因为避免战乱,更重要的是经济的发展使城市逐渐扩大。这一情况,到宋朝时已经愈来愈明显了。而且,“草市”作为一个历史名词在大多数场合下即是指城镇的外沿城形成的新居民区,并非一定是有茅草小屋练成一片的市井了。[5]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许多大大小小的环城草市不断涌现,使处于交通中心枢纽或重要农产品基地的草市也不断发展扩张。宋代另一个十分显著的特征就是农村人口大量涌进城市,这些脱离或半脱离农业生产的非农业人口,从事中转贸易,使许多草市逐渐转变成贸易场所固定的市镇。如上海原来只是一个小渔业草市,到南宋末年,已发展成为“华亭东北一巨镇”。[6]草市进而发展为县城城市,如宋宁宗嘉定十五年增置的嘉定县,就是以原昆山县东部的练祁市作为治所的。[7]市镇发展到后来,逐渐兴起了一批专业性的以手工业为主的市镇,如陶瓷、纺织、制糖等。市镇已经由单一的商业贸易向生产、加工、流通的多功能的综合性市场发展,并发展成新的商业市区。南宋,这种情况更加普遍。有的城外市区,由于发展很猛,不再依草市之名相称。许多城门之外建立的交易场所,直接越过“草”的阶段而称之为市。[8]如江阴城门外的草市成为江下市。环城草市的出现和数量的不断增加,扩大了城市的规模和范围,城市空间不断像外延伸。宋代的很多新兴的城市的出现,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些新城区并不是简单的居民点,而是工商业生产比较密集的地方。所谓“城外草市百姓……多是城里居民逐利去来之人”。[9]
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促使城市规模的逐渐扩大,还促使了一批新型的城市的诞生,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宋史・王安石传》载,神宗熙宁年间开封府民户达20万以上,可知汴京人口有百万左右。至于中小商业性城镇更是遍布全国各地, 宋神宗元丰年间,全国的镇市总是达到了1817个。[10]泉州石井镇,是随着海外贸易而兴起的一批市镇的典型带代表“于宋全胜时,东有新市,西有旧市,无非贸易之处,店肆千于座,盖四方射利者所驱。”[11]仙游县的凤亭市也是因海外贸易产品的集散而发展为市镇的。黄岩孙《仙溪志》“凤亭市”条载:“凤亭市,在连江里,人家并海,土产砂糖,商舟博贩者率于是解缆焉。旧又太平镇。绍兴二十六年废。”海口镇也因船舶来往而兴盛一时。“递年常有舶船到钟门、海口。其郡县官员多告人将物金博易真珠犀象香药等。”[12]以陶瓷著称的景德镇也是手工业、商业迅速发展的产物。
城市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多,意味着城市居民也随之增多。宋代城市人口增多的原因,除了城市自身的人口增多之外,与城市的商品经济发展也密不可分。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说明城市经济的发展能够为他们提供谋生的机会。农村人口脱离土地和农业生产,涌入城市,这种现象在全国已经很普遍了,随着城市坊市制度的打破,城市里增添了许多的固定商业店铺,农民在商品货币经济带来的利润的刺激下,弃农经商。许多沿街叫卖的小商贩正是是这些农民,他们大部分是从事工商服务业。
城市人口的增多,工商业从业者也随之增多。城市居民的成分发生了很大改变。如宋代的以政治、军事功能为主的政治和综合城市,主要居民为官吏、士人、地主和军队,工商业人口只占少数。但随着宋朝城市坊市制度的打破,城市中固定的工商业店铺的增多,以及大量农民在商品货币经济的刺激下涌入城市,弃弄从商。于是,以工商为业职业的城市居民成分逐渐增多。宋政府不得不将城市中的非农业人口定为坊敦户而单独列为户籍。工商业从业者构成了坊敦户的主体,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也大大增加了坊敦户的人口。坊敦户的出现是宋代城市城市面貌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3、城市娱乐生活丰富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的涌入,城市的文化也受到冲击,呈多元性、丰富性发展。人们的思想意识发生了重大改变。宋代社会是比较开放的和具有活力的,追求实际,逐利求富的价值观逐渐形成。尤其是商品意识在宋代城市社会中逐渐滋长,并渗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宋人首先打破了传统的“重农抑商”的价值观。商人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官吏经商的现象也很普遍,如开国名相赵普,官高位重,仍“营邸店,夺民利”,石守信、石保去父子更是“专务聚敛,积财巨万”。甚至连民间百姓也纷纷卷人经商的浪潮中来。宋代的官僚、农民、士人经营商业,反映了商品经济给社会带来的变化。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的繁荣。新兴的市民阶层对休闲娱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各种娱乐场所呈现出兴荣的趋势。瓦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逐渐发展起来的有了场所。瓦舍,据宋人解释:“瓦者,野合易散之意也。不知起于何时,但在京师时,甚为士庶放荡不羁之所,亦为子弟流连破坏之地。”此种瓦舍,主要是娱乐场所。自北宋中期,瓦子已相当盛行, 汴京城内有50多家瓦子。以极其丰富的曲艺说唱杂技等表演为内容,可谓百戏杂陈,伎艺繁多。市民们可在瓦子中尽情地观赏和娱乐。《东京梦录华》记载,崇观以来,在京瓦肆伎艺就有小唱、嘌唱、傀儡、般杂剧、小说、讲史、散乐、影戏、弄虫蚁、诸宫调、说诨话、商谜、叫果子等内容,史称当时是“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
茶坊也是系娱乐、消遣之地。茶文化也迅速发展起来了。茶坊遍布全城,为市民的休闲娱乐生活提供了场所。宋代茶坊的兴盛不仅体现在数量之多,而且种类也繁多,如“人情茶坊”、“水茶坊”等。宋代大茶坊还张挂名人书画,悠闲饮茶,开设娱乐活动。绍兴年间,茶坊用鼓乐吹梅花酒曲,用旋杓论“角”出售,如汴梁酒肆中论量计价。
综上所述,宋代城市文化呈现商品化、平民化、娱乐性的特点,这一现象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原因,就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的繁荣为城市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从各个方面影响着城市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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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抄本《安平志》.转引自傅宗文《宋代草市镇研究》第27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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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漆侠.宋代经济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936――937页.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3
关键词:儒商 精神 嬗变 儒家
引言
儒商积极倡导以儒家理念去经商,大力强调以儒家宣扬的诚信仁义等伦理道德作为商业经营的基本指导理念,由此形成了具有浓厚儒家文化特色的商人精神——儒商精神。儒商精神是市场竞争法则所促成,体现着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商业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目前,商业领域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欺诈之风日盛,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的不正当竞争时常发生,极大地破坏了正常的商业经营秩序,市场经济的发展遇到了严重的道德危机。在商业道德普遍滑坡的情况下,儒商精神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和广泛探讨。积极倡导弘扬儒商精神,大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儒商精神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成为时代和社会的迫切要求。然而,怎样界定“儒商精神”?儒商精神起源于何时?其涵义历代有无变化?这些都是必须首先要明确的重要理论问题,值得进行深入探讨。所以,为了对儒商精神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界定,必须从归纳、梳理史料中追根溯源,对儒商精神进行客观的历史考察。大致而言,儒商精神的嬗变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孕育滥觞期、发展形成期、西化转型期、现代重塑期。
孕育滥觞期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商品经济快速发展,文化创新和发展处于一个百家争鸣的鼎盛阶段,儒家学说应时而生,并和商业经营内在地融合起来。初步形成的儒家思想与商业经营活动的逐步结合,催生了一批名垂千古、被后世奉为楷模的儒商,如子贡、范蠡、白圭等。他们进行商业经营的主导理念都在较大程度上溶入了儒家的思想学说,能够取利不忘义、周急济贫,具有智、勇、仁、强、信等基本商业素质和伦理道德规范,强调商德乃“万利之本”,反对巧取豪夺、坑蒙拐骗,从而为后世儒商提出了许多经典的经营之道,初步规定了应当遵循的伦理准则、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由此开创了注重以德经商、具有儒家文化特色的商人精神。
这就是说,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儒家学说的创立和儒商的出现,儒商精神开始在商业经营中被倡导。不过,当时儒家思想和商品经济还处在早期发展阶段,二者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及其影响的范围程度还较为有限,所以儒商精神还处于孕育滥觞的萌芽时期。
发展形成期
(一)潜在发展
自秦统一中国,由汉至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儒家学说逐渐成为封建社会政治统治的正统主流思想,其先义后利观被极端化为重义轻(贱)利论,此时儒者被视为道德高尚、博学多才的君子,而商人则被视为唯利是图、道德卑下的小人,“重农抑商”的理念被奉为金科玉律,统治者大力奉行抑商政策,商人的经营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和打击。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儒”与“商”几乎成为两个截然对立的范畴,难以较为顺利地相互融合,儒商失去了正常存在的客观生态环境,只能在夹缝中缓慢生长,儒商精神也由此进入了一段艰难曲折的潜在发展时期。
(二)逐步形成
唐宋时期,中国封建社会进入了鼎盛时期,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由此人们的轻商思想日趋淡化,重商意识开始兴起,儒士已开始重商,商人也明显地表现出好儒倾向,相互之间的转变和融合逐步变得普遍,同时朝廷的抑商政策也在逐步放松,由此儒商开始逐步崛起。在此情况下,社会上涌现出一批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儒商,他们在商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力行儒家伦理道德规范,主张以德为商,不仅讲究诚信无欺、货真价实,而且坚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追求义利兼得,同时急公好义、热心公益,能够仗义疏财、乐善好施,“人有急难,倾财救之”,此外他们还非常注重以和为贵、团结互助,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互助会和行会的大量出现。唐宋商人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积极倡导儒家道德规范和伦理准
,为儒商精神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从而儒商精神开始逐步形成。
(三)成熟兴盛
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儒商”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壮大鼎盛期。深受儒家学说影响的明清儒商,将儒家伦理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用来指导商业经营活动,把儒家仁义作为立身之本,遵循以义制利、诚信无欺、公平守信、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等一系列商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从而树立了与儒家道德价值观相符合的经商理念,实现了儒与商的沟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儒商精神。这些基本规定在明清以前的大部分儒商中是难以达到的,而明清儒商则完全具备了这些条件。明清儒商从形式上看是“儒而从商”、“贾而好儒”、“亦儒亦商”,从实质上看则是“用儒意以通积聚之理”,“以儒学饰贾事”,实现了儒家思想与商业经营法则在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方面的高度统一和有机结合。由此可见,随着明清儒商的日益发展壮大,儒商精神亦愈呈现成熟兴盛的态势,不仅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而且得到大力的倡导和宣扬,被广泛地融入到商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明清儒商的精神气质和风貌,从而提高了其整体素质,使其商业经营活动获得了更大的发展。
西化转型期
以后,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和“西学东渐”的影响下,随着儒商的近代转化,儒商精神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近代儒商精神。
近代儒商传承了儒家文化精神,强调以儒经商,用儒家思想进行企业管理,更为凸显重道德、重和谐的经营理念,构筑了以儒家理念为核心的企业精神。根据时展和经济现实的客观需要,近代儒商又对传统儒商精神想进行了合理扬弃,赋予了一些新的思想内涵。例如,在作为儒商精神核心的义利观方面,由传统儒商精神的“先义后利”或“重义轻利”,转变为了“义利并重”、“义利统一”;在诚信方面,由依靠传统道德维系的伦理信用观,进步到“重合同,守信用”的契约信用观,突出了法制意识,使商品交换行为建立在更规范、更可靠的正式制度基础上;在终极目标方面,强调“经世济民”的价值追求,把商业活动与民族救亡、富国强兵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自己的商业利益和民族利益、国家的整体利益相统一,充分体现了崇高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 更为重要的是,近代儒商对西方商业精神也由鄙视、排斥、抵触转向有条件的正视、相容和接受,在一定程度上学习、借鉴和运用了西方科学的商业经营管理理念,从而把传统儒商精神和西方商业精神进行了相互融合,使儒商精神添加了近代化的因素,初步具备了作为科学商业精神的应有特征。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近代儒商精神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不仅扎根于中华大地,而且开始冲出国门,从中国走向了世界,在海外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尤其对中国港台、日本、韩国和新加坡等儒家文化圈的各国商人和海外华裔商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可见,转入近代,儒商精神进入了一个西化转型期。在继承传统儒商精神的前提下,将其与西方商业经营意识相融合,从而构建一种适应近代商品经济要求的儒商精神,成为近代儒商精神发展的基本方向。近代儒商精神虽然是在传统儒商精神的基础上转型而来,二者之间具有自然继承的某些明显痕迹,但它已经突破和超越了仅仅作为经验和习惯的传统儒商精神,实现了传统儒商精神的升华和自我改造,从而把儒商精神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基本上反映了儒商精神在近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所具有的时代特征。
现代重塑期
“二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现代儒商群体开始形成并逐步壮大兴盛起来。他们深入挖掘了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吸收了其合理内核,并自觉地将其渗透到自己的商业经营活动之中,积极倡导以仁为本、以和为贵、以义取利、诚实守信、自强图新、勤俭廉洁等伦理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大力宣扬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勤勉敬业的职业精神、人本主义的管理理念、重群克己的合作意识、热心公益的仁爱精神、经世济民的商业理想,严格遵循节俭寡欲的自律准则、以义驭利的经营原则、诚信为本的行为规范。以上商业经营原则和指导思想,都成为现代儒商精神的重要内容。
此外,现代儒商十分注重吸取西方现代商业经营管理思想的精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儒家思想和西方商业精神进行了有机的结合。他们所具有的和平竞争、
共谋发展的共赢意识,顾客第一、服务至上的营销观,趋时应变、科学决策的经营观、以和济争的善意竞争意识以及标新立异的创新精神等,充分显示出了一种全新的儒商精神,构成了现代儒商精神所独特内涵。
这一时期,儒商精神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进一步走向世界。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亚国家以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商人、海外华侨商人,扬弃了旧有儒商精神的缺陷,规避了西方商业精神的弊端,将儒家思想与商业经营活动进行了更加完美的融合,提出了与现代市场经济法则相统一的现代儒商精神。尤其是,近年来,儒商精神在欧美一些国家得到广泛传播,并被人们普遍认可,从而产生了更加深远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儒商精神正逐步实现全球化,形成一种世界性儒商精神。1994年国际儒商学会的成立和首届世界儒商大会的召开,就是这一阶段开始的显著标志。21世纪的儒商精神,应是具有世界性的儒商精神。
由此可见,随着现代儒商群体的壮大兴盛,儒商精神也进入了革新重塑期,开始由传统形态进一步向现代形态转变,在传承、革新、转型等一系列重大过程上进行了自我演进与发展,在扬弃传统儒商精神的基础上,又在一定程度上融汇了西方商业精神的有效成分,更加之以现代科学理性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从而实现了儒商精神的升华,形成了一整套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富有较强包容性、继承性和鲜明创新性、时代性特质的现代儒商精神,即新儒商精神。
结论
儒家思想在商业经营活动之中的成功运用,形成了源远流长的儒商精神。儒商精神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它在儒商长期的商品经营实践过程中从萌芽到逐渐形成,又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因素交互作用下,随着时代的前进和社会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演化,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和品质特征,是一个动态的历史概念。由于儒家思想和商业经营活动的互相沟通、结合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儒商精神跨越历史的隧道,随着儒家思想、商品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地发展演变,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大致说来,儒商精神经历了先秦的孕育滥觞、秦汉的潜在发展、唐宋的逐步形成,清末至民国时期又开始了西化转型,而在“二战”以后,儒商精神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的扬弃和优化,实现了现代重塑。儒商精神的变迁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历史发展的要求,更是由市场竞争法则所促成,体现着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商业经营获得成功的思想保障。在每一次转变过程中,儒商精神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完善和优化。儒商精神的合理内核,在今天仍充盈着活跃的生命力,对现代商业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理论借鉴价值和实践指导作用。当代商人应当大力倡导和弘扬儒商精神,努力塑造良好的人格形象,以提高社会地位和名誉声望。只有这样,商业经营才能够获得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强大的智力支持,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表现出强大的竞争实力和明显的比较优势,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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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4
[关键词]马克思 经济危机 根源 坚持与发展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1-0182-01
人们习惯性地认为经济危机根源,由于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存在矛盾。而现实状况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发生经济危机的同时,社会主义社会也不同程度上的承受这经济危机带来的影响。2007年底,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经济危机,而与此同时,一些社会主义的也卷入经济危机,比如说中国。而辩证地坚持和发展解决经济危机的根源,适时地调整措施来发展符合实际情况的经济的理论又成为重中之重。
一、坚持
究其根本原因,经济危机的本质和根源,就是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存在矛盾。首先,资本主义生产的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正因为资本主义企业对剩余价值不断追求,迫使其盲目扩大生产。而在这个扩大生产的过程中,又会造成资本积累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最终致使无产阶级贫困的发生。长期发展下去,必然会造成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本质上是生产相对过剩的危机。经济危机不仅带来了股票大幅度跌落、房地产价格缩水等影响,同时也使得失业率急剧上升,CPI指数更是日渐攀升,人们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最终使得受害最深的还是普通劳动群众,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其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关系与社会生产力不相适应,突出表现表现在生产资料占有者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切实的对立。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没有办法解决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却能够成功地解决这一矛盾,也就取代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在这之中发生的作用。但从唯物史关的角度上来看,要想切实地解决经济危机,缓解经济危机带给社会的各项问题,就要顺应历史发展规律,用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
再次,研究经济危机最初是以19世纪成熟的欧洲资本主义为分析对象,那时候的商品经济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生产还未完全实现社会化,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还未形成统治地位,因此经济危机还缺乏统一的国际市场条件。但是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市场发达,依赖性较强的国际经济活动也逐渐成熟,这就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创造了更伟重要的市场条件。用唯物辩证法来分析,经济危机不再是社会再生产经济循环的某个环节,而是在连续不断地循环过程中不断存在并显现出来的。因此要想真正的解决经济危机,要从连续不断的循环过程着手把握,而不只是从某一个阶段来解决。
二、发展
在分析和解决经济危机根源问题上,我们在坚持的同时,更主要的是结合实际情况发展。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结合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也从不同的发展阶段考虑了商品经济,进一步揭示经济危机发生和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认为,在简单商品生产和交易过程中,货币的产生尽管克服了物物交换的局限,促进了商品的交易,但其流通的职能也可能会使市场出现商品买卖脱节、交易的中断、生产的中断等现象,这就伟经济危机的出现造就了必要条件。渐渐地,货币的支付职能逐渐发生作用,但是在促进商品交易的过程中,也容易会由此形成交换者的多角债务关系,信用关系收到威胁,经济危机可能性就会进一步扩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熟的资本主义会使得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最终使得经济危机由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
理论和事实证明,在简单商品经济时期,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完善不成熟,经济危机不会真正的发生,而只有成熟的市场经济才会真正地孕育经济危机。在现实生活中,在考虑经济危机的社会经济制度因素的同时,社会市场制度因素更是不容忽视。
社会市场制度主要是指市场配置资源的运行机制和制度,这其中主要包括企业组织制度、市场交易规则、金融制度和信用制度等等。这种社会市场制度成为了造就经济危机的基本因素。而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和现实情况也表明,经济危机已经不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只要是这个社会,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占主导,以货币为媒介的社会经济活动都会或多或少地存在企业目标与社会生产的之间的矛盾,也会存在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也会存在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在信用制度进一步扩大了经济市场后,虚拟经济则日益脱离实体经济,“泡沫”的破裂逐渐成为经济危机的导火索。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典范,中国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发展日渐稳定成熟。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手段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公有制的基础上,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成为了我国目前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的经济不断融入国际市场,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国际贸易往来更是日渐增多,在受益的同时也存在金融市场和虚拟经济等各项问题,中国的市场经济也深深地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影响。这种市场经济突破了国家和所有制的各种限制,将整个世界市场连为一体。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都会通过这些渠道传导到中国。
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经济危机的根源,事实上这与其对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认识的局限性也有一定的关联性。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企业组织商品生产和交换,进而实现商品的价值和商品的剩余价值。而社会主义则消除了商品经济的重要条件,即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样商品生产和交换也及不存在了。现在看来,马克思的商品经济思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前社会对商品经济原因的认经突破了所有制限制,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已经完全适应不同的社会制度。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的利益主体也客观的存在着,都需要交换商品来进一步实现经济利益。那么,我们对经济危机根源的认识也要有所发展。因此,一般说来,商品经济、市场制度的各种弊端,包括经济危机,也必然会发生在所有采用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社会。
总而言之,在解决经济危机和现实经济问题的过程中,既要坚持,又要发展,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用辨证的角度去看待各种经济理论和问题,这样才会创造出符合自身的经济发展理论和模式,经济发展才会逐渐日趋成熟稳定。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5
关键词:经济人;合理内核;借鉴
Abstract:Thoughtheassumptionofeconomicmancriticizedbydifferentschools,it’sbasiccoreisstillreasonable.Ifwecanovercometheassumption’ssomelimitationsandmakeitperfect,itwillbeusedforreferenceforChineseeconomics.
Keywords:Economicman;thereasonedcore;useforreference
“经济人”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尽管这一概念自提出之日起就受到了种种批评,但其基本内核仍然是合理的,对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经济人”假设的演变和发展
“经济人”概念并不是近代才提出来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一些思想家就明确指出,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孔子指出,人具有追求富贵、逃避贫贱的心理倾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1荀况对人性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提出了有关人性的一些基本命题:(1)人性是先天生就的:“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2)人性是人所共有的:“凡人之性者,尧、舜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与小人,其性一也。”(3)人的本性是恶的:“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2墨子、商鞅、韩非也认为,追求名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管子》对“经济人”的论述更为全面:人的本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3可见,《管子》已把追求经济利益视为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中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对人性的论述,是“经济人”概念的雏形。但奴隶社会的主要经济基础是自然经济,自然经济社会中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是简单明了的,没有产生经济学的社会基础。因此,这种“经济人”概念不可能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
孟德维尔是近代较早提出“经济人”概念的作家。他在《蜜蜂寓言,或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每个人自由地进行利己的活动,会自然而然地促进全社会的繁荣,而且其效果要比以非利己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大得多。他指出:在蜜蜂的社会里,如果(被认为的)劣行和奢侈风行,那么这个社会就繁荣昌盛;如果代之以(被认为的)道德和简朴,那么这个社会就冷落衰退。他还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成为社会动物,不是友情,不是善性,不是恻隐之心,不是装模作样的殷情厚意,而是他那最卑鄙和最可恶的本性,这本性是使他能够适合于这个最大的、世俗地说也就是最幸福和最繁荣的社会的最必要的条件。
但《蜜蜂寓言》毕竟不是一本严格的经济学著作。最初把“经济人”假设引入经济学,并使之成为经济学的出发点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中,明确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指出:“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需要同胞的协助,想要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如果他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作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多了。不论是谁,如果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要这样提议。请给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得到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4但是,按自利原则行事,并不能保证人们不去做有悖于常理的事情。为了使经济学有别于精神分析学或精神病理学,还必须假定“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理。在斯密的时代,理性作为一种不言自明的假定隐含在所有经济行为的描述中。“经济人”的每一种行动,不是出于任意的想象或盲目的冲动,而是以可以理解的方式进行的,或者说,是可以从利害得失的比较中推导出来的行动。在斯密那里,理性表现为对得失和盈亏的正确计算。5在斯密看来,自利原则不仅是个人经济行为的原始动因,而且是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人们在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时,会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最大限度地增进全社会的利益。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每个人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是,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他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自然会或不如说必然会引导他将资源运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因此,埃奇沃思把人的行为受自身利益的驱使称为“经济学的第一原理”。
西尼尔在经济学说史上第一次区分了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这样一种思想:经济学的基础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一般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前提是公认的公理,用不着加以证明。从这些前提可以推演出各种经济学理论。他把这些理论前提归纳为四个:(1)每个人都企图用尽可能少的牺牲求取最大限度的财富。(2)人口的增长有超过生活资料增长的趋势。(3)劳动者借助于机器进行劳动,能够生产出剩余的纯产品。(4)农业受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6其中的第一个前提,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经济人”概念。
约翰•穆勒发挥了西尼尔第一个理论前提所包含的思想,第一次提出了“经济人”的术语,并从方法论的角度对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和内涵做了详细的论述。他于1944年出版了《经济学上若干未解决的问题》的经济学论文集。在该书中,他把“经济人”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联系起来。他指出,政治经济学并不是论述社会中人类的一切行为,它所关注的人仅仅是作为一个人,他占有财富的愿望,而且他赋有达到这种目的的能力,它将其他每一种人类或动机完全抽象掉。政治经济学认为,人类把全部精力都用于取得和消耗财富,这并不是说人类生活真正是这样组成的,而是因为这是科学要前进而必须采取的方式。政治经济学探索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其他欲望的阻碍,这种欲望所产生的行为是什么。因此,穆勒“经济人”概念的内涵,是从人类行为的各种动机中抽象出来的经济动机,其中最主要的是财富最大化的动机,这种动机要受有限的收入和对闲暇的喜爱的制约。穆勒所说的“经济人”,就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财富最大化的人。
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使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而“经济人”概念也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边际学派把注意力从对经济世界的一般描述转向市场本身更复杂的模型。它强调个人作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对希望与欲望的满足。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对效用的计算支配着个人的理性选择,并引起价格调整过程。这个调整过程是走向均衡的理想条件。在均衡状态下,所有资源都被充分调动起来,以便更好满足需求。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对此做出了最好的诠释。他从家户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家户对各种产品的需求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供给函数,从厂商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厂商对各种产品的供给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需求函数,并把各种商品(产品和要素)的供给和需求都看作所有商品价格的函数。以此为基础,瓦尔拉斯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和效率性进行了系统的论述。至此,“经济人”的概念始终与经济行为的动机联系在一起。
20世纪30年代,逻辑实证主义进入经济学。这种实证主义认为,无需关心“经济人”的心理假定是否正确,只要他的行为与预测的结果相一致就可以了。受这种哲学观的影响,“经济人”的概念日益具有行为主义的色彩,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如偏好的可传递性公理。其含义是:如果你认为A优于B,B优于C,那么你一定认为A优于C。可传递性公理使经济学家可以使用数学方法来描述和分析个人行为。20世纪50年代,“经济人”理由莫里斯•阿莱斯提出了更明确的定义,并为西方经济学家所普遍接受。他指出,按照科学的逻辑,如果一个人被看成理性的,那么:(1)他追求的目标是相互一致的;(3)他使用的手段与他追求的目标相适应。所谓目标的相互一致,其含义和偏好的可传递性相同,即一个人不能认为A优于B,B优于C,而又认为C优于A。手段与目标相一致是指,手段正好是达到目标所必要的条件,即不能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当个人行为出现上述两种不一致时,这种行为就视为非理性的。但主流经济学假定,在市场上活动的各交易当事人,其行为都符合理性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阿罗和德布鲁运用数学上的不动点定理,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论证。之后,一般均衡理论获得了许多发展,但这种发展大多是枝节性的。
二、“经济人”假设招致的批评
早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就有人对“经济人”概念提出过零星的批评,约翰•穆勒则从方法论的角度论证了这一概念的正当性。美国经济学家凯里直接对穆勒的观点提出了批评。他指责说,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提供给我们考虑的是一种纯粹的野兽,这种“政治—经济人”亵渎了大写的“人”。他们的理论只讨论人的最低本能,而把人的最高尚利益看作是纯粹干扰其理论体系的东西。
德国历史学派对“经济人”概念的批评同样是强烈的。克尼斯认为,“经济人”观念实际上是说人总是受纯粹自私动机的驱使,这就是否认有任何良好动机的存在,就等于把人看作具有许多在作用上互不相关的心理活动中心的生物。希尔德布兰德则指出,以孤立的个人经济动机作为分析的基础,就是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了一部单纯的利己主义的自然历史。抽象的“经济人”并没有反映人的全貌。实际上,“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是文明的婴儿和历史的产物。人的需要、人的人生观、人和物质对象的关系以及他和他人的关系,都不会相同的。地理影响着他们,历史改变着他们,而教育的进步可能完全改造他们。”7布伦坦诺也批评说,斯密的“经济人”是经济的利己主义者,是惟利是图的“抽象的人”。
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制度学派对“经济人”概念也持批评态度。凡勃伦认为,新古典主义的完全竞争体系,连同其洁白无暇的“经济人”,当然是科学想象的功绩,但不是对事实的有力表现。它是科学推理的一种权宜之计,而且只能用到一些抽象原理和基本的科学法则上,而这些原理和法则仅存在于抽象领域内。可是,一旦这样做了,这些原本不是实际上的东西却被理解为真实的而被接受,成为研究思想习惯的一种有效成份,形成关于事实的知识。新古典理论不仅不能有效地解释现代社会,反而有害于人们对社会真象的探讨。新古典经济学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它那种非历史的、简化的“经济人”人性观。这种“经济人”以享乐主义心理学为基础,把人视为“纯粹的一束欲望”,是完全错误的。他不同意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总是很小心地使每一美元花费带来的效用相等的观点,认为从“生活进程”的角度看,新古典经济学原理对决定福利水平并没有真正的作用。因为消费者对商品的当前享受,更多地取决于其他人的消费方式、习惯、炫耀的需要和明显消费,而不是取决于理性计算。他还提出“社会人”的概念,以取代新古典主义的“经济人”。8
西蒙对“经济人”假设的批评,主要针对其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他认为,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个人不可能把所有的价值考虑统一到单一的综合性效用函数当中。了解所有备选方案及其实施后果实际上是办不到的。所以,人们在决策过程中所寻求的并非最优解,而是满意解。西蒙特别强调人自身理性能力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个人无法准确无误地接受、储存、检索、传递和处理信息。因此,他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我们可以把那类考虑到活动者信息处理能力限度的理论称为有限理性论。”9在他看来,“有限理性”比“完全理性”更接近于现实。
X效率学派不同意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具有完全理性的观点。莱宾斯坦指出,个人具有两种不同的人格倾向。一方面,个人希望像他们所应该的那样行动,即坚持标准,使用“严格的”决策程序,进行精确的计算,努力追求最大化。这种人格倾向称为“超我功能”。另一方面,个人又希望像他们所喜欢的那样行动,即本能地不受约束,使用“松散的”决策程序,不注意细节,不用心追求最大化。这种人格倾向称为“本我功能”。由“超我功能”决定的受约束和由“本我功能”决定的不受约束,是个人人格特征的两个“极端点”,这两个极端点之间存在一系列中间状态。新古典理论那种完全关心约束的“理性经济人”,只是一个极端的特例,是某些人在某些时候可能采取的特殊决策程序。一般人通常采取的决策方式则介于两个极端点之间,这种人被称为“有选择理性的人”。因此,“完全理性的决策是一种特例,通常,决策只是有选择的理性。”10
新制度经济学也对“经济人”假设提出了批评。威廉姆森接受了西蒙的“有限理性”说,认为“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常常会导致机会主义,即经济中的人不但自利,而且为了利己不惜去损人。他会借助于不正当的手段去谋取利益,会随机应变,投机取巧,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个人目的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扭曲,并违背对未来的承诺。因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对复杂和不确定的环境有完全的了解,所以一些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向对方说谎和欺骗,或利用某些有利的谈判地位背信弃义,要挟对方,以谋取私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间都会按机会主义方式行事,但总有一些人在有的时候会采取这种行为方式。问题在于,人们事先很难知道什么人、在什么时候、按什么方式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在交易双方以前没有交往或交往很少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诺斯则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意识形态是决定个人观念转化为行为的道德和伦理的信仰体系,它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加经济,能对人的行为产生强有力的约束作用。他承认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假设,但认为特定的意识形态对“经济人”的机会主义具有“淡化”作用。人类的利他行为和克服了“搭便车”动机的大集团行动,就源于意识形态的作用。
行为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人”理性同样持批评态度。它要求“经济人”理性和“非经济人”理性两分经济学的天下。“经济人”理性的要求效用最大化,行为经济学也讲功利最大化,但这个功利最大化是指快乐最大化。行为经济学成为正统新古典经济学的叛逆者,不在于它属于心理学阵营,而在于它不承认“经济人”理性。首先,它不承认“经济人”这个前提,认为人的本性中有利他的一面,可以从利他中直接得到快乐,不承认利他是从利己中派生的。其次,它不承认“理性”作为绝对前提,不管是完全理性,还是有限理性,都不是无条件承认。它认为,人可以依据非理性直接行事,而按理性行事反而可能是派生的。此外,非理性是指“非经济人理性”,而不是否定理性。
如果说,上述批评都只是针对“经济人”假设的某个方面展开的,那么Tormer对“经济人”的批评则是全方位的,批评的依据是生命周期说和需求层次说。根据Wilber的生命周期说,人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基本的发展阶段:(1)潜意识或前个人阶段,(2)自我意识或个人阶段,(3)超意识或超个人阶段。人在刚出生时,无论对于内部与外部,主体与客体,身体与环境,都是没有分离的。在潜意识的发展阶段,小孩开始认识到外部世界和自己的不同,并开始以本能的、冲动的、本我的方式与外部世界互动。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逐渐产生一种与外部世界不同的自我意识。在发展阶段过程中,个人开始从潜意识状态中觉醒,并逐渐获得语言能力,开始使用符号和概念,学习承担各种角色、遵守规则,发展出理性理解、内省思考、演绎推理和社会可接受的行为能力。最终,个人发展出整合思考、把观念与观念、事实与事实、心灵与肉体联系起来的能力。在超个人阶段,个人可获得比日常的、外部导向的经验更敏锐的意识过程,获得一种更高的精神意识,从而超越自我,经历极乐,与神性相通,甚至与神性合二为一,最终达到非二元体的、无主客体之分的状态。
这些阶段又可进一步划分为两个部分:外部弧和内部弧。外部弧是从潜意识到自我意识的运动,其特点是自我维护,个体化,征服外部世界。内部弧是从自我意识到超我意识的运动,其特点是自我实现,向内发展,超越自我,实现物我一体。
根据Maslow的需求层次说,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可分为六个不同的层次。它们是:(1)生理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归属或爱的需要,(4)自尊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6)超然存在的需要。当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而辅助条件存在时,较高层次的需要就会出现并居于优势地位。每一个层次向下一个层次的发展,都涉及到一种转化,在这种转化中,较低层次的元素包含并整合在较高的层次之中,较高层次的元素与较低层次的元素没有分别,但与更高层次的元素有分别。Tormer认为,Maslow的需求层次说和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在实质上是一致的。
Tormer认为,从人性的观来看,“经济人”假设存在明显的缺陷。第一,“经济人”只关注自我是有缺陷的。尽管人类追逐自我利益是正确的,但重要的是他们在什么程度上主要关注自我利益。对于那些已经达到外部弧的终点的任一阶段的个人来说,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那些在内部弧上达到更高阶段的人来说,其正确性就非常有限。第二,“经济人”关于个人与物质的人类世界相分离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对于处于较低发展阶段的个人来说,他还没有实现与外部世界的分离,而对于处于向超我阶段发展的个人来说,他已经程度不同地和外部世界融为一体了。第三,“经济人”机械般的理性是有缺陷的。在前个人阶段,年轻人还没有获得理性所需要的想象、概念和计算能力。而在超自我阶段,个人的确已经具有理性经济行为所需要的心理能力,但他们又不会以这种方式行事,因为他们的行为更具有整合性。只有那些处于个人阶段的人,才会大致按理性“经济人”的方式行事。第四,“经济人”的非反思方面是有缺陷的。对那些处于个人阶段的较高层次和超个人阶段的个人来说,这一点尤为正确。由于教化和社会化的作用,他们已经内化了道德的、伦理的、宗教的及其他方面的观念,而这些观念会促使他们对选择的正确与错误进行反思。第五,“经济人”的不改变的方面也是有缺陷的。从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可以看出,随着人的潜力的发展,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性也会发生重大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性不是一成不变的。11
三、“经济人”假设的合理内核
如上所述,“经济人”概念在西方学术界招致了许多的批评。这些批评虽然未必全部正确,但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经济人”概念是历史的,还是非历史的?历史唯物论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范畴是经济关系的理论表现。在原始社会,人们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共同劳动,产品在社会成员之间平均分配。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还意识不到个体的存在,因而没有个人利益的观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分工和交换关系出现,原始社会解体,公有制被私有制所取代。人们开始意识到个体的存在,并开始追求个人利益。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奴隶社会的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这种利己主义人性观是“经济人”概念的雏形。但“经济人”概念取得比较成熟的形式,并成为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则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产生以后才开始的。因此,“经济人”是个历史的范畴,超历史的人性和“经济人”概念是不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学派对“经济人”的超历史性的批评确有其正确的一面。
第二,人性是利己,利他,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在商品经济社会,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分别归不同的个人所有。为了生产商品,商品生产者必须以某种方式向他人购买各种生产要素,同时向消费者销售自己生产的商品。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就必须以其销售收入来弥补生产成本——购买生产要素的支出。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生产者仅仅为了生存,也必须在购买生产要素和销售产品时,斤斤计较于自己的经济利益。“人们所扮演的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12而“经济人”概念不过是商品经济社会商品生产者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人格化。否认商品经济社会人的利己性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当然,即使在商品经济社会,个人也可能有利他的动机,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利他动机还可能表现得十分强烈。一些人为了慈善的目的,可以向素不相识的人捐献大量的钱物,为了挽救生命垂危的病人,可以捐献自己的器官。但这种行为显然属于道德领域的范畴,不应成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在经济领域,这种利他动机不可能居于主导地位。所以,以人的利他动机和利他行为否来定“经济人”假设是不恰当的。
第三,“经济人”是仅仅关注物质利益,还是同时关注非物质利益?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和Maslow的需求层次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正确揭示了人的发展阶段和需求层次。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的行为的科学,有必要借鉴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但经济学研究的个人行为,不是一般的个人行为,而是正常人的经济行为。因此,生命周期说对个人发展阶段的划分,需求层次说对个人需求层次的划分,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到经济学之中。就生命周期说而言,处于前意识和超意识阶段的个人行为,都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需求层次说而言,除基本的生理需要外,其他层次的需要,都与人们的经济行为无关或关系不大,同样不适合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因此,尽管人们关注非物质利益,但这种对非物质利益的关注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第四,“经济人”理性是完全的,还是不完全的?如前所述,有限理性和选择理性假设都认为“经济人”理性是不完全的。但这两种假设和完全理性假设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即认为不同个人的理性程度是相同的。如果说任何一个正常人都具有理性是正确的话,那么同样正确的是,不同个人的理性程度是有差别的。完全理性的和完全无理性的个人都只是少数,大多数人的理性介于两个极端之间。或者说,人类理性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服从正态分布。这也解释了,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成功和破产倒闭的生产者都只是少数,而大多数生产者处于可以维持的状态。
第五,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否必然导致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社会,人都具有利己性,追求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但不同个人利己的程度显然是有差别的。如前所述,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机会主义行为是存在的,个人可能利用各种便利条件损人利己。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而意识形态又是有区别的。不同性质的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有不同的作用。有的有助于遏制机会主义,有的反而会助长机会主义。因此,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在法制健全、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社会,机会主义只能是少数人的行为。所以,总的来看,“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是能够促进全社会的利益的。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就,是对这一命题的最好注脚。
综上所述,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经济人”假设存在某些缺陷,但其基本内核是合理的。只要克服这个概念的某些缺陷,并对其做出必要的补充,就可供中国经济学借鉴。
参考文献:
1《孔子家语》卷一。
2严清华:《中国经济管理思想概要》,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40~41页。
3《管子•禁藏》。
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出版,第13~14页。
5朱绍文、俞品根主编:《现代西方微观经济分析》,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0~24页。
6杨德明:《等待西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演变》,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8~39页。
7杨春学:《“经济人”的三次大争论及其反思》,《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5期。
8威廉•布雷特、罗杰•L•兰塞姆:《经济学家的学术思想》(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41页。
9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46页。
10张维:《经济哲学:经济理念与市场智慧》,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57页。
商品经济的发展阶段范文6
关键词:成本会计;产生;发展
1 成本会计的产生
成本会计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形成而产生的。生产成本产生于资本主义的简单协作和工场手工业时期,完善于资本主义大机器工业生产阶段。随着资本主义简单协作的发展,引起了工场手工业的产生,这时各种劳动的结合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完善,对生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资本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对生产过程中的消耗和支出更加注意核算,因此生产成本核算提上议事日程。
2 成本会计的发展状况
成本会计是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20世纪初美国和西方国家的许多企业推行泰勒制度,不仅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也促进了管理和成本会计的发展,产生了用于成本控制和分析的标准成本法,使成本会计的职能从成本计算进而扩展到成本控制和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高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促使企业成本会计不仅要精打细算,还要为降低产品成本而献计献策。
3 成本会计发展的阶段
第一阶段(1880-1920):原始的成本会计
原始的成本会计,起源于英国,当时认为成本会计就是汇集生产成本的一种制度,主要是用来计算和确定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在这期间,英国会计学家已经设计出定单成本计算和分步成本计算的方法(当时应用的范围只限用工业企业),后来传往美国及其他国家。
第二阶段(1921-1950):近代的成本会计
近代的成本会计,主要是美国会计学家提出了标准成本会计制度,在原有的成本积聚的基础上增加了“管理上的成本控制与分析”的新职能。在这种情况下,成本会计就不仅是计算和确定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还要事先制订成本标准,并据以进行日常的成本控制与定期的成本分析。正因为成本会计扩大了管理职能,于是应用的范围也从原来的工业企业扩大到商业企业、公用事业、以及其他服务性行业。
第三阶段(1951年以后):现代成本会计
今天对于成本的定义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产品成本的范畴,例如美国会计学会与标准委员会就如此定义成本:成本是为了一定目的而付出的(或可能付出的)用货币测定的价值牺牲。从这一定义看,成本的外延除了产品成本的概念与内容,它还可以包括:劳务成本、工程成本、开发成本、资产成本、资金成本、质量成本、环保成本等等。
除此之外由于成本管理的不同目的,则形成对成本信息的不同需求,使成本有各种各样的组合。同时人们对它的认识也是日趋深化的。于是,目标成本、可控成本、责任成本、相关成本、可避免成本等新的成本概念源源不断地涌现,形成了多元化的成本概念体系。
4 成本会计的内容、特征和职能
4.1 成本会计的内容
现代成本会计拓宽了传统成本会计的内涵和外延,其涉及的内容广泛,以我国会计界目前的共识来看,现代成本会计的基本内容是:成本预测、成本决策、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成本检查。
4.2 成本会计的特征
4.2.1 计算产品成本
4.2.2 有助于企业资源的详细计划和有效的控制利用。
企业如何安排、使用上述资源,必须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任务来计划资源的投入、使用以及测算这些资源投入使用后的效率和效益,这就需要细致地观察分析企业周围的环境和企业内部的状况,充分掌握正确的信息,完善情报体系是制定成本计划的基础。同时改善企业素质,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是改善企业成本计划的重要条件。要提高素质、改善环境,必须深化改革,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项目以及按生产经营期限,分别制定出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和分期的费用预算及成本计划,组成有机的成本计划体系。
4.3 成本会计的职能
成本会计的职能,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不断地扩大。
4.3.1 反映职能: 最初、最基本的职能。反映职能就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耗费,运用专门的会计方法进行计量、记录、归集、分配、汇总,计算出各成本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通俗地讲,这项职能就是进行实际成本的计算,把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消耗如实地反映出来,达到积聚成本的目的,并用积累的成本资料反映企业的实际生产耗费和补偿价值的情况,从而判断企业经营效果的好坏。
4.3.2 计划与预算职能。主要包括全部商品产品的成本计划、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和生产费用预算。
4.3.3 控制职能:包括投产前的成本控制和投产后的成本控制。
4.3.4 分析、评价职能。账面调整,以保证库存材料物资的真实性,确保成本中的材料等费用更加准确。
4.3.5 定额管理职能。定额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对人力、财力、物力的消耗及占用所规定的数量标准。科学先进的定额,是对产品成本进行预测、核算、控制和考核的依据。与成本核算有关的消耗定额,主要包括:工时定额、产量定额、材料、燃料、动力、工具等消耗的定额,有关费用的定额如制造费用的预算等。消耗定额的制定是作为企业产品生产发生耗费应该掌握的标准。但由于消耗定额服务于不同的成本管理目的,可表现为不同的消耗水平。当企业编制成本计划时,是根据计划期内平均消耗水平所制定的定额;当定额作为分配实际成本标准时,是以能体现现行消耗水平的定额为依据来衡量的;当企业为实现预期利润而控制成本时,是根据企业实现预期利润必须达到的消耗水平作为衡量的尺度。定额制定后,为了保持它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还必须根据生产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进行不断的修订,使它为成本管理与核算提供客观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刘健民,胡海坤.论新经济环境下成本会计的职能.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2003年,第2期.
[2]邢启亮.新环境下成本会计的发展分析.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 2005年,第6期.
[3]郑凤旺.成本会计教学.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200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