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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民间贷款范文1
随着最近召开的“两会”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热议,我们再次将目光的焦点投向这一问题,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之路的思考,到底路在何方?
一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的发展势如破竹,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60%,对税收的贡献达50%,创造了约80%的就业机会。但是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小企业的发展深陷“泥潭”,无法自拔。在今年2月的2011年四季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仅为93.5,比三季度下降3.7点,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的放缓,处于市场经济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景气状况并没有根本性的变化,甚至在恶化。其中,资金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没有资金的正常周转,中小企业也就无法持续生产经营。根据阿里巴巴集团2010年10月份对沿海三地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调研显示:有63%的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2011年对沿海三地区的调研数据显示:环渤海地区有62%的受调研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另有12%的受调研小微企业虽无融资需求,但已有外部借款。由此可见,融资是摆在企业面前的首要问题。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及民间借贷来直接融资,也可以向银行贷款来间接融资。目前多家银行的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30%-50%,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总成本达10%以上。因此,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以民间借贷为主,银行贷款为辅。据调查,有90%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表示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全国民营企业和家族企业在过去3年中有近62.3%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融资。但是由于民间借贷“亦正亦邪”的边缘性使得民间借贷的利率不断攀升,民间借贷的热度居高不下,最终民间借贷失控,导致许多中小企业主因无力还债而“跑路”。
二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1.紧缩的货币政策是导火索
2008年从美国开始蔓延至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对我国也产生了不小的冲击,为了应对危机,防止经济衰退,政府实行了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且放松了信贷,鼓励人们消费和投资,但由于我国的货币政策乘数较大以及政策的滞后性,因此货币政策的效果被过分放大,最终导致了通货膨胀,CPI持续走高,物价节节上升。随后国家为了控制通胀又采取了紧缩的货币政策,大幅收缩银行信贷额度,使得本就难以向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陷入了极大的的融资困境。为筹措资金,中小企业只能转向资金活跃的民间市场,但是由于民间借贷的“暴利”,中小企业必须承受极高的借款成本。于是,一部分中小企业在利润锐减的情况下惨淡经营着,还有一部分则干脆将投资眼光放到房地产市场和股市上进行投机套利,脱离了实体经济。
2.商业银行“青白眼”对待国有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原则是在保护资产的安全性,保持资产的流动性的基础上争取最大的盈利。盈利是商业银行产生和经营的基本前提,也是商业银行不断发展的驱动力。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盈利性资产,一方面贷款是商业银行实现盈利性目标的主要手段,另一方面,贷款又是一种风险很大的资产。商业银行为避免或尽量减少不良贷款带来的损失,会对借款人进行信用分析,通过分析,对贷款的风险作出评估预测,并据已确定是否给予贷款。因此,商业银行理所当然的会“偏心”国有企业和大企业,向他们提供更多的贷款,从而使银行在享有较高安全感的同时也实现了利润最大化。相对地,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资金实力、担保以及经营条件的限制就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
3.中小企业缺乏创新,产品结构单一
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球经济大环境下,任何企业如果不能把握机会努力创新就难以生存。在金融危机、欧美债务危机以及人民币升值的接连打击下,一些出口导向型的中小企业产品出口量已直线下降,同时还要面临国内通货膨胀所导致的原材料成本、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值得一提的是,一直以低价劳动力作为出口优势而号称“世界工厂”的中国正面临着来自印度、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更为低廉的劳动力的威胁。在这样的国际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的创新就显得更为重要。如果将主要精力放在当前业务的持续经营,不能实现创新增长,企业最终得到的利润只会越来越少,而低下的盈利水平也会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上加难。
4.融资渠道狭窄,筹资压力大
2011年我国各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高达75%左右,同期企业债券和股票融资占比只有14%,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比例失衡的问题十分明显。因此,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渠道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比较难的。首先,主板市场对中小企业的上市的门槛是很高的,对企业的股本、盈利能力、信用状况有着严格的准入条件。其次,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发展才刚刚起步,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中小企业难以在这些市场上有所作为。最后,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盈利能力低下、产品结构单一以及信用状况不佳想要通过证券市场来融资也都是有心无力。虽然民间借贷市场融资更容易些,但是日益高启的借贷利率使中小企业难以承担,高利率带来的高风险也使民间融资市场暴露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样,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所面临的状况也是不容乐观的。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三次上调贷款利率,这使得本就贷款无门的中小企业对银行也只能是望而却步。
5.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民间借贷缺乏监管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鼓励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监督和管理。政府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但是由于我国法制建设尚不规范,政策向国有企业倾斜以及金融市场体制的不健全,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因疏于管理而困难重重。尤其是对民间借贷市场来说,本来是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但是由于监管不到位而扭曲,使民间借贷市场成为了“地下钱庄”的“乐园”,导致了现在借贷双方两败俱伤的局面。民间贷款的高利率不仅加大了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潜在风险,而且也扰乱了民间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我国金融体系的有序运行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了巨大隐患。
三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研究
1.谨慎制定货币政策,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国家的货币政策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有着直接的影响。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都不屑贷款给中小企业,那么在紧缩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因为信贷紧张就更不愿给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因此,国家在制定货币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状况,出台的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应该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此外还要对政策的后续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适时适度的预调和微调,降低货币政策与调控目标偏离的可能性,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2.加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商业银行要打破“嫌贫爱富”的经营思路,一视同仁地对待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一方面,针对中小企业自身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不能达到银行规定的要求,银行应该建立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同时为避免或减少中小企业贷款所导致的呆账、坏账、烂帐等风险,银行不仅要掌握贷款风险管理的技术方法,而且也需要加强贷款过程的内部控制,通过审贷岗位设置、贷款责任制度、贷款质量检测和考核等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提高商业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针对商业银行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厚此薄彼,国家要给商业银行下达有关中小企业信贷额度的硬性指标,确保中小企业贷款的“两个不低于”,即“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3.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的创新,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重重限制不能单方面归咎于银行,中小企业自身实力差也是不争的事实。中小企业要想摆脱融资的困境,就必须改变,改变现有生产方式,改变单一的产品结构,改变低下的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在整个商业链条中,处于过分被动的地位,改变在整个价值链条中,付出最多却得到最少利润的现状。中小企业要充分重视创新的推动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的盈利水平和信用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创新
目前,在国家的支持下,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还是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在不占用银行新增贷款规模的条件下,一些获准的商业银行发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新的思路。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对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给予大力支持,适当放宽中小企业的上市准入标准,以满足中小企业旺盛的资金需求。
5.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允许民间资本有条件的创建私人银行
我国民间资本存量目前高达30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去年我国GDP的64%。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想让这么庞大的资本真正用在“刀刃”上,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规范。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使民间借贷良性发展。但是对民间借贷的监管并不意味着打压民间资本,相反,要鼓励民间资本的发展。借鉴国外“穷人银行”的经验,允许民间资本有条件地成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私人银行,进行针对性地中小额度借贷,以弥补大型商业银行因不屑或不愿借贷而造成的空白,切实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使民间金融步入金融市场的正轨之中。
四 结语
中小企业要摆脱融资困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当中有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对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对症下药,多管齐下。政府、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也要共同协作,努力破解融资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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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辜胜阻.人大代表建议之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让民间金融阳光化合法化规范化的建议[EB/OL].心灵博客,2012.3.2
中小企业民间贷款范文2
[关键词] 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融资难;作用
【中图分类号】 F8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2-188-1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技术创新、增加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小额贷款公司在帮助缓解其融资难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从宏观角度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作用
(一)为政府排忧解难。社会保障是政府实施其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小额贷款公司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作用就能体现出这点。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健康稳定的发展。小额贷款在发展的初期就是为了扶贫,最初就是具有社会保障的一项制度,社会保障的另一个内容是促进就业,当前小额贷款在促进中低收入者和农民就业上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关注的日渐升温,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解决一些小额、分散、短期的资金需求。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366家,贷款余额2875亿元,上半年累计新增贷款894亿元,这其中,相当数量资金进入到中小企业生产和经营中来。同时在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实力明显增强,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设立的主要对象就是中小企业和“三农”方面,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促进了第二产业资金向金融服务业的流动,中小企业获得融资后的迅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带来许多积极的影响。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增加就业机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促进就业,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有了小额信贷公司,中小企业从而能更完善服务于我们的经济市场,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劳动力,创造更多的财富。
(三)降低民间金融风险。中小企业在银行贷款难,“逼迫”企业不得不选择高利率的民间借贷,而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如今已经牵连了当地的千家万户,使各地区的民间资本活跃起来,导致人心惶惶。尤其是温州中小企业主因资金链断裂而“跑路”甚至跳楼事件曝光以后,整个民间借贷市场一片混乱。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既可以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的难题,又可以把民间闲散的资金聚集起来,使得一部分民间的融资能走向合法化轨道,再在政府引导下规范管理,使民间的资金得到规范有序的运用。浙江温州以及江苏、福建、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出现的这些混乱现象之所以得以平息,最主要是让中小企业有了资金来源的保证,同时稳定了企业主和贷款者的人心,大大减低了民间金融的风险。
二、从微观角度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作用
(一)完善中国金融业的贷款手段和工具。小额信贷企业的成立完善了中国金融业的贷款手段和工具,它为中小企业及中低收入者提供了灵活、便捷的短期为主的贷款品种。小额贷款是央行在2005年底推出的创新产品,最主要是为了中小企业和三农专门设立的贷款。2007年,邮储银行从中国邮政储蓄中正式剥离出来,依托着其全国最为广泛的渠道网点,邮储银行成为现在发展最为迅速的小额贷款品种,也是现代小额贷款在国内最成功的范例。它的特点是无抵押,他人信用担保或者联保的方式获得贷款,它的主要目标客户群体是中小企业主、个体商户、农户等,它的期限主要是以一年内的短期贷款为主,还款方式有多种。
(二)增强中小企业的贷款信用意识。信用好的中小企业不仅贷款容易且利率还有优惠,因此,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特别重视信誉,经常提前还款。目前全国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均实现了“三个一百、一个零”的良好经营局面:正常贷款率100%,贷款收回率100%,利息回收率100%,不良贷款为零。中小企业普遍采用业主制和合伙制,规模一般都偏小,很多都存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方面的不健全,极大地降低了自身的信用水平、制约其融资能力。小额信贷的出现,中小企业的贷款信用意识也增强了,经营状况稍有好转就积极还贷款,俗话说得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三)降低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于小额信贷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低收入者,我国政府在主导过程中小额贷款的利率一般都低于商业银行的利率。高利贷减少,有关监测结果显示,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后,以前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民间借贷活动已明显趋缓,过去经常出现的20-50万元的民间借贷行为大幅减少,民间借贷利率小幅下降。因此,中小企业有了稳定贷款途径、贷款数额小、方便经营、风险明显降低。
三、结论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企业融资问题越来越明显,小额贷款公司成了解决之道。在分析总结前人研究资料和成果上,循序渐进不断深入,深刻理解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发挥的重要的作用,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提供引鉴。
参考文献:
[1]杨速炎.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融资的及时雨[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8,(12).
中小企业民间贷款范文3
要分析温州中小企业如此“青睐”民间融资的原因,首先要弄清企业普遍的融资方式。企业的融资方式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后者主要是指股票融资,而根据我国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以及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都达不到股票融资的条件,此外,股权融资很有可能导致发生企业控制权的转移,而中小企业又多是家族企业,除非股权融资有很大的溢价并且不影响家族的控制,这些企业通常不会进行股权融资,因此中小企业要进行融资的主要方式就主要围绕在债务性融资这一渠道。
债务融资又分为营运资本融资与资本性支出融资,其优点是可以借入资金并在有还款能力的时候偿还给债权人。具体可以通过朋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银行在其中的优越性不言而喻,事实上,银行贷款也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具有方便快捷、资金成本低、弹性大等优点。但是由于中小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且以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居多,往往并不拥有很多的固定资产,因此在向银行贷款时面临很大难度。同时,中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又总是相对于平均水平居高不下,也挫伤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面向银行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于是这些需求自然而然转向民间。
民间借贷首先避免了银行不愿对中小企业房贷的一个最根本因素——信息不透明。由于民间融资基本发生在熟人、朋友之间,放贷人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把握借贷人的还款能力,更好的判断贷款的风险,而不必像正规银行一般小心翼翼,从而减少交易成本。
其次,民间借贷的合同和抵押物不像正规银行那样严格。事实上比起银行对企业放贷的数额,中小企业往往更关心银行放贷的速度。因此,在不严格的合同和抵押下,企业可以更快、更容易的获得贷款,这样更有利于资金周转。
由此可见,民间融资正可谓实现与银行的功能互补,完美弥补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上的不足,并且其特点更加与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相吻合,民间融资的火爆也就不难理解了。
温州民间融资的现状与危害
满城皆放高利贷是对目前温州民间融资现状的最恰当的一个形容,有数据表明,今年10月份温州居民储蓄余额环比减少80.78亿元,虽然有分析说这笔资金流向资本市场、二线城市楼市、私募基金等领域,但是根据温州市人民银行的调查问卷显示,温州民间借贷规模约为800亿元,其中企业民间借款160亿元、个人民间借款470亿元、融资中介借款170亿元,在被温州市人民银行调查的对象中,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个人参与民间借贷的数量比企业多,而企业参与其中的又以中小企业参与度更高,有60%的中小企业参与其中。
关于民间融资的放贷资金的来源,不仅仅局限于闲散资金,银行贷款,信用卡资金现在也变为民间融资的资金来源。银行贷款主要是由企业办理抵押贷款获得银行资金,然后再有企业将贷款作为民间融资资金来源贷出,以民间融资与银行贷款的利率差赚取利益。信用卡资金则是利用信用卡额度套取现金,将资金贷出后同样以民间融资与银行的利率差赚取利益。
如此疯狂的民间融资对经济带来的危害显而易见,第一,从如此数量的企业老板弃厂出逃就可看出,其对经济的稳定构成极大的风险;第二,如此庞大的民间融资规模,却并不能在法律的规范下运营,其中不发灰色地带,会对国家的正常金融秩序造成干扰;第三,在目前原材料价格猛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全球经济疲软,对外贸易萎缩的外部环境下,不健康的民间融资市场下不正常的资金收益率会将更多的资金吸收进来,而减少进入实业的资金量,企业即使获得了资金也将其用于向民间放贷以赚取比发展实业要来的更高的利润,不利于企业改善生产、经营,对经济结构的调整造成了阻碍。
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的法律规范
当前在温州的民间融资状况,虽然其后果令人担忧,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要对民间融资进行一刀切,将民间融资全面叫停。事实上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民间融资客观上是符合中小企业的发展与经营希望的,如何规范民间融资市场秩序,使之健康有序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力量,实现与大型银行的互补,才是我们需要考虑的。
·让民间融资从地下转为地上
民间融资虽然已经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已存在了较长时间,但是由于至今鲜有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并且不受金融管理部门认可,仍然是处于地下状态,由于客观存在不可避免,又缺少法律监管,更加大了民间融资市场的风险与不稳。与其出拳打击整治民间融资,不如直接将其纳入国家金融体系。温州民间融资最初是由具有自质的“会”为主要形式,这类“会”通常以会头邀集10名左右的亲友、乡邻,称之“起会”,约定大家定期各出一定数量的资金,轮流交由一家使用,使用先后为首次交给会头,以后则以竞标决定。其最初内涵为急需用钱者可获得会款救急,而有闲钱者则可以后得取得利息。这种起会就相当于认股筹资,虽然参会有一定风险,但由于起会之人都是熟人之间,彼此对信用情况比较了解,因此不失为一个良好的融资渠道。目前的民间融资行为中的高利贷就类似于最初的“会”,不同的是具有互质的“会”被逐利性所取代,因而一旦问题发生,造成的问题也会更加严重。国际上将此类组织合法化、纳入法律法规的规范范围内的一个例子就是台湾的《合会储蓄公司法》和《合会储蓄业管理规则》,我国也可以吸收借鉴这些地区的经验,将本已存在的民间金融组织以法律形式加以定义,对其指定规范的标准,使之既不脱离初衷,又能指导人们的行为合理化,从盲目的逐利性中解放出来。
·加大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力度
广大中小企业之所以选择利率更高的民间融资并不是自身更偏好民间融资,而是难以在正规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获得需要的贷款。正规银行发放贷款通常周期较长,合同的订立与执行更为严格,而中小企业往往并不像大企业那样稳健,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更高,由于正规银行往往对中小企业采取歧视对待,对原本就不易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反而还采取歧视对待,更加提高其贷款难度,造成中小企业只有华山一条路,向民间资本融资。银行可以单独对中小企业设立标准,对中小企业贷款放宽条件,以更小额、更快速、更宽松的贷款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只有拓宽中小企业向正规银行贷款的渠道,才能降低中小企业对相对而言不很正规的民间资本的融资需求,从供需关系这一层面上减少需求量,才能降低民间融资的市场价格,亦即民间融资市场的利率,起到稳定民间借贷市场的作用。以日本为例,日本以政府出资成立了三家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商工组合中央金库,这三家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不受经济形势等制约,稳定提供长期、低息的贷款,我国也可借鉴此例,以大型商业银行为骨干,成立能够长期、稳定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制度,让中小企业始终存有融资的通路,使融资市场上始终保持正规与民间的双轨融资渠道,以正规金融机构为树干,民间金融机构为枝叶,繁荣中小企业的融资市场。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担保制度
正规金融机构之所以不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就在于中小企业的信用、还款能力等难以评估,或者需要更多成本才能够掌握。民间融资虽然很大程度能减小评估成本,更全面掌握借贷人的信用状况,但是由于其盲目追逐利益和民间金融机构的非正规性,也使得其对借贷人的信用风险评估难以客观化,多家企业老板负债潜逃就是对风险评估不到位的结果。这里可以发现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存在的互补性——正规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制度,但苦于对信息的掌握难以全面;民间金融机构在信息的对称性上占有一定优势但其行为过于宽松。无论从正规金融机构还是从民间金融机构的角度看,都有必要建立完备的信用评级和担保体系,让中小企业在借贷时可用更多样的担保来获取贷款,让银行也承担更多的风险来发放贷款。
·强化金融监督
中小企业民间贷款范文4
关键词: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制度;规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7-0084-02
近年来,无论新闻报刊中,还是学者们的研究课题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一个履见不鲜的话题,这无疑从侧面揭示了中小企业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正在不断提升。所谓的中小企业,其是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的,美国于195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法》规定:凡是独立所有和经营,并且在某一事业领域不占支配地位的企业均为中小企业。英国在其1971年公布的波尔顿委员会报告中提出的小企业的定义,考虑了三个方面的因素:(1)小企业在市场上占有较小的份额;(2)小企业是由其业主或一部分业主亲自管理的,而不是通过正式的管理机构来管理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具有合一性;(3)小企业应该是独立的,它的业主具有排他性决策权。中国法律对于中小企业的界定,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是中小企业。而本文所指的民间融资是指除正规金融机构融资以外的其他非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活动。即德国学者Heiko Schrader所认为,金融市场(而非机构)如果掌据在国家信用体系和相关金融法规控制之下,就是正规金融;反之,即为非正规金融。民间融资包括以下几种类型:民间借贷;合会;企业内部集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变相借贷;票据贴现及有价证券融资等。
一、中小企业与民间融资结合的必然性
民间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通资金的主要来源具有必然性。根据“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招商局集团董事长傅育宁的发言,中小企业在中国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经济总值占到了GDP 65%,但只占到了贷款授信的40%。中国中小企业获取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极为困难。另外,中国中小企业具有投资规模小,严重市场导向性的特点。也即是说,中小企业对于一个项目的开展,往往不是根据什么评审结果,调研报告而来,而是凭企业老板,主要负责人的市场敏锐性。因此,其资金的需求,往往具有临时性。中小企业向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需要申请,审查等众多资信论证环节,而且能够获得授信的可能性较低,存在严重的滞后性。
二、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困境
虽然民间融资具有种种优点,与中小企业当前的融资需求相适应。但民间融资毕竟具有随意性,栖身于光明与黑暗的中间地带,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具有极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使中小企业陷入了既知民间融资的风险,又不得不依赖民间融资的困境。民间融资的风险,概言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高投机性风险,是指民间融资来源和用途与泡沫经济相关,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2)财务风险,是指企业无法支付高额利息时,将对整个财务状态产生严重影响;(3)信用风险,是指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以担保为名,不行担保之实,违反信用;(4)资金链断裂风险,是指市场波动及经营过程中各种可能因素,致使民间融资合约无法顺利履行;(5)政策及法律缺失暗藏的风险,是指当前许多用于民间融资的资金存在法律瑕疵。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困境所造成的恶果,突出的表现形式为2011年温州发生的企业老板“跑路”事件。
三、中小企业出现民间融资困境的原因
中小企业出现民间融资困境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中小企业自身缺陷致使其难以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融资;(2)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偏见进一步将中小企业推进了民间融资市场;(3)民间融资缺乏法律规范,风险巨大,让中小企业泥潭深陷,难以自拔。
1.自身缺陷。目前,中国对中小企业的规范大多以国家政策的形式出现,法律法规并不多。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起,截至2012年5月,共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41条。但这些法律法规大多只停留在原则上,理论上,对于如何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没有明确的措施和方法。各地区也因中小企业规模小,单个纳税比例小,在制定符合当地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上进度缓慢。中小企业的发展并无实质性提高。中国中小企业自身具有经营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经营品种单一、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低、生存和发展的不确定性突出等缺陷,其市场淘汰率远高于大型企业。其中,资金问题是中小企业最为严重的问题。而要寻求金融机构贷款,则需要提供担保物,金融机构还将对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状态、账目等情况进行审查。而中小企业自身往往不具备较高的抵押信用能力和经营信用能力,管理也存在各种问题。大部分中小企业寻求贷款之时,也是中小企业面临困境之时,事关中小企业的生死。所以,中小企业很难通过金融机构的融资审查,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融资。
2.金融机构融资困难。中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非金融机构也不得经营金融业务。”这使得中国为数不多的正规金融机构处于垄断地位,对于是否对外放贷具有绝对的决定权,不必考虑竞争因素。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是贷款的基本要求,而中小企业一般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抵押担保物的价值往往不足,管理成本又高。 银行往往从趋利避害角度出发,降低对中小企业放贷规模,提高贷款的安全性。再者,中小企业采取增加管理幅度的方式加强生产、服务,内部账目信息繁杂,信息透明度差,在金融机构进行审核时,往往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成本巨大。基于以上原因,中小企业的金融融资的渠道在无形中就变得更加狭窄。
3.民间融资缺少法律规范。民间融资存在众多的问题,特别表现在法律规范的不足和缺失上。首先,中国对于民间融资行为法律定位尴尬,界线模糊。按照中国现行规定,中国民间融资只有个人之间借贷、个人与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是法律允许的,而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是不允许的,极易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然而,不合法民间融资与非法集资虽均表现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集资诈骗罪需要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而一般不合法的民间融资并无占有目的。其次,法律制度落后于经济现状。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均未明确民间融资的管理主体,监管主体的缺位致使不合法的民间融资难以获得前期规范,最终入罪。再者,法律制度不具备可操作性。民间融资法规条款非常分散,专业人士掌握起来都不容易,何况是普通的民间融资者。
四、解决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困境的措施
正如上文所述,中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困境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而其中主要原因:一是中小企业自身缺陷;二是民间融资缺少法律规范;三是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歧视。俗话说“对症下药”。笔者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困境。
1.加强中小企业法律指导,提升中小企业信贷竞争力。首先,应当修改《公司法》,出台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但是对于情况复杂、设立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来说,在目前的改制工作中,不可能全部转变为公司制企业,而是需要以公司制为目标,建立适合各种中小企业发展的企业制度。其中,不仅应当包括适用于中小企业的普适性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风险把控制度外,还应当对于融资制度进行专门规定。其次,进一步完善《担保法》,通过《担保法》的完善使中小企业担保能够有详尽的法律根据。同时,对于中小企业单个企业担保能力弱的情形,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等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由政府给予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政策上支持和优惠。
2.完善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制,降低民间融资风险。颁布实施涵盖民间融资主体、业务范围、资金来源用途、利率上限、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民间融资单行法,将民间融资纳入合法领域进行规范和调节。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并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明确《刑法》中非法集资罪与不合法民间融资的区别,原则上将民间行为所产生的纠纷以民事法律责任形式解决,对于严重触犯了《刑法》的不合法民间融资明确界定其标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再者,按照民间融资单行法的规定,相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范围,针对民间融资监管主体,监管行为的实施,监管责任的承担等制定明确的行政法规,并相应建立监管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披露机制,促进民间融资市场的规范。
3.改进金融机构贷款制度,拓宽中小企业金融机构融资道路。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对于民间金融的监管职责。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开设专门的政策优惠贷款,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专门指导,放大中小企业授信比例。另外,完善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的合作,如大力发展委贷业务,吸收民间资本直接进入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中,降低民间资本社会存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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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民间贷款范文5
7月1日至2日,国务院副总理在河北省主持召开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强调要多措并举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今年上半年,在国务院要求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赴全国东、中、西部多个省市,与企业、金融机构、各级政府,就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政策环境、融资、创新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
调研发现,进入2011年,中小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劳动力成本等各种压力汇集到一起,使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差。目前,该调研的一系列报告即将完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张承惠是这一系列调研报告的执笔人之一,她认为,近些年来有关部门出台的扶助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态度已经有所改变,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贷款成本远高于大企业。
张承惠建议,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应健全大中小金融机构间的联通体系,打通融资的毛细血管,并适度降低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建立和引进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管控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有所改善
《财经》: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植政策,本次调研对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有何评价?
张承惠:总体来说这些政策的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贷款增速明显快于其他企业。银监会从2008年就提出了中小企业贷款的“两个不低于”,之后又提出小企业贷款的“两个不低于”。
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态度开始改变。根据银监会的统计,已经有100多家商业银行成立了中小企业专营机构。
2008年12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家银行建立准子银行、准法人性质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实施单独定价、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而在2005年落实《中小企业法》时,央行和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事业部,但是这个事业部可以说是一个花架子,中小企业贷款难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就不一样了,如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和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将注意力放到中小企业上面,把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纳入本行的发展战略,有些银行对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专门给规模、考核办法。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转变,和以前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部的做法是不一样的。
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兴趣增加的客观因素是,商业银行争夺大企业客户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开发维护大企业客户的成本比较高,银行的价格谈判能力与大企业比明显处于弱势。
很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发现,相较于大企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定价能力非常强,再加上宏观调控在总量上的控制,银行就要从追求总量向提高单产转变。今年银行利润增长很快,很大程度上是由银行定价能力提高造成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调研发现有的地方达到了70%。中小企业贷款对银行的利润贡献很大。
实际上,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小企业和大企业的贷款是两个差别很大的商业模式,把一套管理方式和贷后风险评价模式真正地转到适合小企业的特点和生存方式上。
从直接融资来看,中小企业板、创业板,针对中小企业的集合票据、中期票据、企业债等,数量都有明显增加。
贷款成本过高
《财经》:但是中小企业还是反映贷款难,你们的调研在这方面发现了什么问题?
张承惠: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小企业融资没有问题,问题也比较突出。
一是,小企业、新创建的企业、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中型企业基本上难度不大。
二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比大企业高出很多。经过测算发现,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比大企业的高出6个到8个百分点。
调研发现,很多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时都做到了担保利率50%的上限,如果贷款利率是7%,仅担保利率就是3.5%,再加上登记费等其他费用,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大企业。
而从国际经验来说,由于存在风险溢价问题,因此一般情况下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都高于大企业,通常是高2个百分点,我们明显高于国际水平。
现在大家关心的主要是贷款的可得性问题,但是贷款的成本才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如果按照中小企业13%-15%的贷款利率和50%的资产负债率计算,企业的税前资金收益率至少要达到7%-8%才能还贷,而很多中小企业都是微利行业,一些进出口服装企业的利润率据说只有3%-5%。因此,高额的融资成本,使中小企业的贷款只能用于应急性和生存性需求,不可能用于扩大再生产。
调研发现,中小企业往往需要一两个月乃至更短期的过桥贷款或者周转贷款,但是正规金融机构,特别是大银行既不做中小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也不做短期贷款业务。
中小企业生存难于去年
《财经》:除了融资难,调研中看到的中小企业的生存状况是怎样的?
张承惠:调研发现,2010年是中小企业最好的时期。进入2011年,中小企业普遍经营困难。
最大的问题是劳动力成本问题。很多企业反映去年劳动力成本提高了10%-20%,今年还要提升15%。二是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企业反映原材料价格上涨还可以根据预期作出调整,但剧烈波动企业无法承受。三是信贷难。四是用电紧张。一些地方拉闸限电,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五是用工难。六是科技创新问题。七是经济结构转换,很多企业担心出口退税率是否会调整。
以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没有现在这么多,在今年各种压力汇集到一起,使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变得更差。
《财经》:国进民退是否也是一个因素?
张承惠:从全国来看,说不清楚是否有国进民退,因为企业的股权结构日益复杂,无法统计出准确的数据来进行证明。但从行业调研来看,从感觉上是存在国进民退的。
《财经》:这些困难因素,是否会导致中小企业的倒闭潮?
张承惠:我们到浙江调研,当地政府和企业认为下半年会有大量中小企业倒闭。
《财经》:民营企业是否会继续像金融危机期间那样,关掉企业将资金投入到楼市、股市等市场进行投资和炒作?
张承惠:没有直接关系。现在市场上的游资主要还是之前那些资金,因为经营不下去了,就关掉企业去投资,应该不是游资的主体。
《财经》: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市场经济下,中小企业就是存在贷款难和生命周期短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对中小企业特别照顾?
张承惠:这是不对的。中国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只有三年左右,而国外的生命周期有五年左右。生命周期低于国外水平就说明是有问题的。
健全金融机构间的联通体系
《财经》: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调研报告提出了哪些建议?
张承惠:我们有九点建议。
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只能靠间接融资体系,也就是银行体系,资本市场只能起到锦上添花和拾遗补缺的作用。由于中小企业的先天弱质,很难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很多人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还认为要从方方面面都做出努力可能会好一点。
二、政府财政应改善支持中小企业的方式。每年政府财政对中小企业投入的引导资金、风险创新和创业资金、对担保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的补贴很多,但是总的效果看起来并不理想,财政支持方式还需要优化。
三、资本市场虽然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主力军,但也有重要的引导作用。按照现有的资本市场格局来看,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从体制上看,现有间接融资体系的架构是有问题的,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尽管中小企业贷款的主力军是大银行,在中小企业贷款的占比超过50%,但是中小企业贷款在大银行总的信贷规模中又微不足道,不超过3%,大银行永远不可能将注意力放在中小企业身上。因此,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大机构不可能深入到基层、微型的市场主体,需要毛细血管提供血液。
五、健全直接投资。目前直接投资主要投在后期,缺少中小企业的产权、股权流通体制,场外市场不规范、不发达、不健全。
六、银行为什么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是因为制度上银行有现实的风险管控的要求。在基础性的制度建设上,中小企业的征信系统不健全。央行只是将与银行发生过信贷关系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征信系统,但是大量的中小企业从来没有和银行发生过信贷关系,征信系统查不到。因此,需要专门建立一个小企业的征信系统。
七、应建立起大中小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联通机制。大银行不愿意给小企业贷款,但大银行可以作为批发银行将资金批发给小银行、小型贷款公司和信用社,从大血管输到毛细血管的联通系统没有建立起来。除国开行做了一些工作之外,大型商业银行基本上不愿意和小企业打交道,缺少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联通关系。
八、在监管制度方面应适当放松。虽然,银监会规定,小型贷款公司可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不超过其资本金50%的贷款,但是做起来很难,很多小型贷款公司都拿不到贷款,拿到的也非常有限。
现有的政策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从不超过两家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为什么不可以多一点呢,除了甲银行、乙银行为什么不能再找呢?还有,对村镇银行设立的主体的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都限制过严。
九、政策性金融机构应真正做到“政策性”。现在是政策性金融机构不政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很难输入到特别需要的农业、小企业、创新和创业型企业等弱势的领域中去。
《财经》: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联通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中小银行没有资金贷给中小企业?
张承惠:是的。
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市场和政策要结合起来。在政策层面,可以规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达到一定比例,就给予一定的优惠,也可以鼓励大银行把钱批发给中小银行。
适度放开民间金融准入门槛
《财经》: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是否也是主要依靠小银行?
张承惠:是的。美国有7000多家银行,绝大多数都是小银行和地方银行。国外在银行监管的限制和中国也不一样。不管哪个国家小企业的贷款主体都是中小银行,大银行基于收益率和风险管控的考虑,也很少给小企业贷款。
还有一个主体是互机构,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
《财经》:民间互助组织与国内的地下钱庄有什么异同?
张承惠:地下钱庄不是互助机构,是纯粹的商业机构。
日本农协是真正的民间互助组织。日本农协是从中央到地方,从上到下的一个网络,它的农林中央金库就是农协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体系完全不一样。
国内没有真正的资金互助组织。农信社不是真正的互助机构,真正的互助机构是资金互助社,但规模很小,起不到什么作用。
互助机构是在这个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共同承担风险,共同拿出闲置资金,互相帮助。
《财经》:民间拆借和借贷也是民营企业融资的常见方式,调研对民间拆借和借贷的规模及所占比例是否有结论?
张承惠:这是无法统计的,企业也没有向监管部门汇报这些情况的渠道。
我们调研时咨询了很多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他们对民间拆借和民间资金总量,谁也说不清楚。现有媒体报道出的数字都是估计数字,并不准确。而且,资金是流动的、动态的,也无法估计出具体的数字。
现在,民间借贷的利率很高,通常都是短期应急的过桥贷款,企业的拆借数量不可能做大。因此,民间拆借和借贷不可能作为中小企业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
《财经》:民间拆借既然已经长期存在,是否应该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当中?
张承惠:应该让民间拆借和借贷浮出水面。
让更多的正规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就可以压缩民间融资的空间。
要调整市场准入的监管办法。现在有大量的资金不能进入金融行业,可以适度放松管制,让民间资本正式进入金融体系,这样就可以按照规矩做了。例如,村镇银行发起人的规定如果能够改变,很多民间资本就可以进来。现在发起人一定要是金融机构,且持股20%以上,自然人持股不能超过5%,这种规定民间资本就很难进来。
还应尽快出台久拖不决的《放贷人条例》,要真正让放贷人跳到地面上来进行信贷行为,才更有利于监管。
建立风险管控制度
《财经》:你刚才说,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并没有想象的高?
张承惠:一个佐证是,小银行的不良率并没有明显提高,如民生银行近年来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一直在提高,但它的不良率并没有提高。
风险高不高的关键是看管控工作是否到位。如果像大企业贷款一样,银行把钱贷给企业后就不管了,风险一定是高的。出现了不良贷款,也没有人去追究企业,像大银行那样认为为了这点小钱不值得去打官司,风险一定是高的。
《财经》:调研中,中小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管控上做了哪些工作?
张承惠:中小银行应该采取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管控方式。调研发现,一些中小银行正在摸索建立,或者引进国外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控制体系。
中小企业民间贷款范文6
一、影子银行发展对国内各中小企业融资产生的影响
(一)小额贷款公司不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状况一些受到政府鼓励的小额贷款公司由于税收严重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加难。有些小额贷款公司的税率汇总后甚至高于50%。一个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不能高于注册资金的50%,单次放款不能多于五十万元。虽然这些机构面向的群体是中小企业,但由于自身发展限制,如放款利率高、期限短、不能跨区域放款、收取其他费用如理财、顾问费等,只能暂时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境,起到过渡性的作用,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问题。
(二)银信合作理财、委托贷款和委托理财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由于中国的金融体系通常倾向于大企业,使得上市公司凭借自身优势很容易就从银行获得相对较低利率的贷款或者从证券市场募集到超额资金,如果没有好的投资目标,这些企业就会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融资中介向与其相关联的下属公司或者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第三方企业发放贷款,但发放给下属或者关联公司的贷款利率通常不超过7%,而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企业的利率则控制在10%以上。在无关联的第三方企业中中小企业居多,这就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据相关资料显示,委托贷款利率之高甚至一度达到25%以上,而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仅为6%左右,巨大的利率差异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加大超额募资力度,之后用于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来获得高额利润,甚至采取这种方式获得资金用于弥补企业经营的亏损。这种融资方式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致使中小企业由于集资困难,发展不利,同时也不利于大企业的发展,导致经济市场竞争的不公平化。巨大差异化的贷款利率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成本费用急速上涨,企业发展缺乏能力和动力实施技术创新和实业生产。
(三)高成本的民间借贷金融机构无法成为中小企业的首选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的发展、经营风险较高,这就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达到商业银行的风险要求范围,相比较而言,民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来说更有优势,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民间金融机构资本庞大,但由于运作不规范,加之近年来民间借贷利率高达60%,致使借贷成本加大,很多中小企业无法承受高借贷成本压力望而却步。而商业银行利率固定,民间贷款的利率比普通商业贷款利率多10%,中小企业出于借贷成本考虑更加愿意选择商业银行。数据表明,89%左右的中小企业从未或者偶尔从民间金融机构融资,93%的中小企业选择信用社或者银行进行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