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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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

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范文1

京津冀经济板块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其拥有资源、地理位置、政治等各项优势,但是该区域的整体经济发展速度却相对缓慢,没有充分发挥首都经济圈的实际效用。如何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笔者主要从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对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点进行探析。

关键词:

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首都经济圈

京津冀区域靠近首都经济圈,拥有深厚的工业基础,具有十分明显的发展优势。基于实现首都经济圈发展的目的,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的发展理念被提出。结合当前京津冀区域的特点,只有在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找出关键点,才能够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获得实质性进展,以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一、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一)京津冀区域经济规模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来看,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冀地区已经成为三大重要的经济板块。从表1可以看出,2013年京津冀地区与三大经济板块的经济规模比较情况。三大经济板块的生产总值达到了212990亿元,占据了2013年全国生产总值的37.44%。其中,京津冀地区2013年生产总值为62172亿元,占据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10.93%,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7345.35元。相对于其他两个经济板块来看,京津冀地区水平最低。在京津冀内部,三个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距。2013年河北省的生产总值最高,对京津冀地区的经济贡献率达到45%以上。但是河北省人均生产总值仅仅为38596元,相对于京津两地存在明显差距。

(二)京津冀区域产业结构2013年京津冀地区的产业结构呈现“三二一”的发展状态。其中第三产业占据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的51.7%,相对于全国46.1%的比重要高,第三产业已经成为京津冀地区的主导产业,同时也是日后的发展趋势与优势[1]。而京津冀地区的第一与第二产业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格局,2013年北京第三产业比重为76.9%[2]。天津与河北的产业均为“二三一”,其中天津已经迈入后工业化时代,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比重相当,并且已经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产业格局。而河北省的第一产业比重相对更大,由于接收了京津两地的一些制造行业,因此河北省开始走上资源与加工融合的产业格局。

(三)京津冀区域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京津地区高铁运营极大的拉近了两地的距离,形成了两地半小时经济圈[3]。同时,京津高速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的建设已经大致完成了京津冀地区三小时经济圈。2009年,京津冀地区三个省市签订了城乡规划框架协议,京津冀地区交通发展已经全面进入道路现代化时代。从目前京津冀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来看,京津冀地区已经形成了大型综合运输大通道,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给京津冀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十分关键的支持。

二、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点

(一)把握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京津冀地区规划是国家发展的重点区域之一,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经济发展有利于本地区经济水平的提升,并且有利于实现战略发展的优化。长时间以来,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十分不平静,其主要原因就是三地各自发展,开展非理性竞争,没有贡献资源。因此,当京津冀一体化经济能够得到落实,京津冀区域的文化、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将会实现共赢[4];二是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经济发展有利于提升社会各界的信心。目前,国内经济增速相对缓慢,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不容乐观。虽然城镇化进程的脚步让人们对未来的发展所有信心,但是由于其需要长时间的累积,因此很难提升社会各界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信心。然而一旦实施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就可借鉴“长三角”等经济增长模式,使此区域的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从而提升社会各界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信心;三是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经济发展有利于缓解北京在各个方面的压力。当前北京地区的资源过于集中,经济、文化、人才等都聚集在北京,房屋价格居高不下,基础医疗设施难以满足群众需求。而当京津冀经济一体化顺利实施,北京的经济、医疗、居住等方面将有趋势往周边地区辐射,将会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北京的生存压力。

(二)发挥各地产业优势当前市场经济环境竞争更加激烈,京津冀地区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板块,只有在认清各地优势,明确各地分工,集中资源优先发展各自的优势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才能够最为高效地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浪费与重复建设,最大程度发挥京津冀经济圈的实力,加快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5]。北京地区拥有大量的人才与充足的资金,因此应该优先发展高技术的信息产业、知识密集型产业等,将餐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作为主导产业,加以辅助发展高质量服务业。例如,北京通州新城拥有十分完善的服务硬件设备以及文化产业设施,因此可以重点推动现代化服务业发展,建设文化创意园,打造北京文化商务中心区。又如,北京顺义新城拥有首都机场连接国际航空的优势,其可以大力发展物流、商务、国际会展等产业;天津的工商业、制造业基础十分雄厚,其拥有领先的科技成果转化的优势,能够在航空领域、节能环保领域、生物医药领域等新兴产业中获得优势。同时,天津临海,拥有地理交通优势,可以发挥港口的便利深化口岸物流合作,重点发展海洋经济;河北省应继续发展基础产业,尤其是第一产业中的农业与牧业,充分利用冀东地区充足的自然资源,积极发展钢铁、纺织、服装等资本与劳动密集型产业。例如,秦唐沧地区处于环渤海的核心地区,交通位置便利,因此应该积极拓展物流、化工等产业,利用本地优势发展水稻、葡萄等农产品。又如,保定地区可以凭借着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加快发展旅游业、制造业、新能源产业等。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于集聚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产业聚集与流动的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是重要的支撑之一。因此,要实现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就要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首先,要加快各个城市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途径的建设。加快建立京津冀地区高速铁路建设,重视京津冀机场建设,加快建立北京、天津、河北的交通干线。同时,还要重视基础设施软件的互联。京津冀地区可以参考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板块,使用“一卡通”制度。虽然目前,京津两地已经发行并且使用了“京津一卡通”,但是发行数量较少,使用并不十分普及。因此,政府应加快京津冀地区基础设施软件建设,实现各个地区城市高铁、地铁、公交一卡通行制度,让各个城市的群众流动更加便捷,实现京津冀区域的信息化连接。

(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各地政府之间的合作是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点之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需要凭借市场经济规律的支配以及市场主导的各项合作,而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角色应该注重对市场体系进行优化完善。但是就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现状来看,市场调节体制依然不是十分完善,因此要实现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就离不开政府的主导。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一是打破观念限制。当前京津冀三地之间存在着行政区域的划分,这是阻碍三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是导致基层设施建设缺失,产业同构的本质问题。鉴于此,京津冀三地政府应该发挥引导作用,淡化行政规划关系,坚持开放的原则,以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共同发展。京津冀应该各自明确自身区域的经济发展目标,认清各自地区的功能定位,以实现产业、交通与城市一体化。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区域协定、多方协议等方式来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区域一体化市场;二是为了推动京津冀三地经济一体化进程,政府要构建统一的法律体系,强化三地的经济发展政策,实现政府管理的统一化;三是构建和谐的区域发展环境,消除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阻碍,以保障各项经济政策能够落实到位。例如,政府可以制定出台有利于京津冀地区产业优化的政策,推动非国有经济的进步,正确引导三地人才、资本、技术流通,设立相关部门负责各地之间产业关系协调发展,以全面建设京津冀产业优化的服务支持体系。

三、结束语

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发展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京津冀地区想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发展就应该从把握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发挥各地产业优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等几个关键点入手,以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云,张贵祥.基于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经济发展研究——以京津冀为例[J].经济与管理,2009(3):63-67.

[2]唐茂华.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构想与前景展望[J].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15-20.

[3]涂英柯,司林波,孟卫东.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13(26):136-138.

[4]韩佳,徐长乐.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日本区域经济开发对长三角的启示[J].经济问题探索,2007(8):70-75.

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范文2

关键词:经济一体化;城市群;中原经济区

一、研究背景

在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宏观背景下,城市之间的竞争已不再仅仅表现为单个城市的竞争,而是越来越体现为以核心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或大都市圈的竞争。中原城市群能否在区域竞争日益激烈的大趋势下,发挥整体优势,集聚更多优势资源,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事关河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原崛起和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而实现中原城市群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无疑是积极实施区域一体化发展。

2003 年7 月,在《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省委、省政府正式提出实施中心城市带动、加快中原城市群发展的战略决策,正式提出了中原城市群的概念,界定了中原城市群的范围,中原城市群开始正式进入发展阶段。2004 年 2 月,李成玉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突出抓好中原城市群建设,完成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建立中原城市群联动发展机制。在省委、省政府密切关注与支持下中原城市群的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城乡呈现出快速发展新势头。2011年9月28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正式将其纳入国家战略,明确提出了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等,为河南未来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二、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现状分析

自2003年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提出实施以来,关于“一体化”问题的探索从未停止。在最近几年,随着中原城市群区域经济的发展以及综合实力的提升,一体化也取得了一定的显著成效,在经济密度、可达性、辐射带动等方面都优于中部其他城市群,是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的重要战略支点。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中原城市群在一体化发展方面还有亟待解决的问题。

1.城市群一体化进程缓慢

中原城市群概念自提出至今,除了郑汴一体化,几条城际公交开通外,中原城市群似乎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进展。在一体化发展方面,中原城市群传统的行政区经济思维定式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层面各有反映,多种体制性、政策性和设施体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信息资源共享、人才开发和流动、市场选择制度、商业机会等还明显落后于珠三角、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的发展进程。

2.城市间功能分工不明确

由于长期发展行政区经济,中原城市群各城市的经济相对自成体系,城市间产业互补性较弱,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严重,相关产业、同类工厂重复建设;城市特色功能不突出,难以向其他城市提供服务和辐射作用。

3.中心城市郑州首位度低,辐射带动作用小

由于中原城市群中洛阳的各项指标都位居第二位,所以首位度的计算是把郑州和洛阳两市的指标作为研究对象。

2013年郑州、洛阳两市基本情况

[ 城市 \ 指标\&郑州\& 洛阳\&人口(万人)\&919.12\&688.5\&GDP(亿元)\&5547.9\&3740.8\&工业完成增加值(亿元)\&2857.7\&159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1788.2\&1257.7\&]

数据来源:《2013年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城市首位度是指用区域中最大城市与第二位城市人口的比值来衡量城市规模分布状况的指标。根据表中的数据,按照公式S=P1/P2(其中S为常数,P1为最大城市人口数,P2为第二位城市人口数),可以计算得到郑州的城市首位度为1.33。按照位序-规模法则,两城市指数的标准值应是2。比较后可以看出,郑州的城市首位度不高,需要进一步增强人口聚集能力。 根据表中显示的数据,按照计算城市首位度的原理和方法,同理可以得到郑州在经济领域首位度的情况。

①国民生产总值。通过计算可知郑州在国民生产总值方面的首位度为1.50,低于两城市指数为2的标准值,这说明郑州的国民经济总量在区域中的影响力还不够。

②工业完成增加值。通过计算可知郑州在工业完成增加值方面的首位度为1.79,低于两城市指数为2的标准值,结合①可以看出,郑州在工业增加值方面首位度不足,尤其是工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上,要低于洛阳。综合上面城市首位度和两个经济领域首位度的分析可以得出:郑州在人口数量、GDP、工业增加值方面没有与位于第二位的洛阳拉开距离,这会影响郑州发挥中心城市的集聚和扩散作用。

三、中原城市群区域经济一体化新格局的构建

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是加快由“区划城市”向“经济城市”转变,协调城市功能分工,密切经济联系,促进要素整合,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支撑,实现优势互补,合力推进。

1.发挥市场机制与政府引导的双重作用

一方面,要将一体化的核心放在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完善市场机制上来,完善以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的资源配置机制,优化创业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要优化政府行为,加强对一体化的协调、引导、推动。政府应当主动作为,把推动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提升产业竞争力作为城市群产业一体化的着力点,尤其要注重完善优势区域的产业环境,强化市场与产业的互动、建立专业化的服务体系。

2.提高中心城市郑州的功能建设

一方面,以建设郑东新区为契机,以建设特大型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强力扩张郑州市人口及经济规模。全面实施中心城区组团+荥阳、上街组团+中牟组团+航空港组团+花园口组团+卫星城(巩义、登封、新郑、新密四市)的组团式空间发展。坚持“共生城市”理念,明晰城区功能分工,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加快新区建设,改造提升老城区,实现新老城区功能互补、协调发展。

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郑州市的比较优势,重点抓好两个中心和两个基地建设:一是以中原国际物流园区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物流资源、物流设施、物流企业向园区集聚,努力把郑州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物流中心。二是以郑州金融商务集聚区建设为重点,整合金融资源,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壮大金融业整体规模,增强竞争力和辐射力,努力把郑州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

3.形成城市群内功能互补的城市体系

中原城市群九市支柱产业的差异性较大,几乎不存在产业同构的问题。在中原城市群整合区域资源过程中,要努力协调要素整合、产业布局和促进资源共享,发展互动,打破自我发展、自求平衔的封闭格局,避免重复建设;加强在环保、资源开发、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协作和联动,让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现市场对产业资源的真正优化配置,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城市体系。

4.注重圈层推进,重点突破

作为尚不发达的城市群,为了尽可能提高一体化的推进效率,中原城市群必须从最具备条件、最容易突破、最能产生带动效应的领域入手,采取圈层式推进过程。

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同城化,为了降低城市群内部交易成本,在城市群内能同城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尽量做到同城化,借助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手段,形成综合统一的交通、电力、邮政、信息等方便快捷的管理体系。

二是推进产业一体化,要在区域内城市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强化提高城市群的空间集中度。积极促进各城市形成区域内集中度相对较高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城市群内以产业链为纽带,形成配套、分工一体化的生产体系,城市群中每个城市前五位的支柱产业要尽量避免重复。

三是推进要素和产品市场一体化,要逐步消除市场歧视,在城市群内部形成统一的金融、技术、产权和劳动力市场,产品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内部之间自由流动。

四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要通过城乡工商业在空间上的不断集中,提高城镇化水平,加快破除体制障碍,促使城乡要素流动不受非经济因素限制,形成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文化教育体系。

参考文献:

[1]陆月娟.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J].社会科学家,2001(11): 21-23

[2]廉晓梅.论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J].东北亚论坛,2003(5): 18-20

[3]孙大斌.由产业发展趋势探讨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动力机制[J].国际经贸探索,2003(6):71-72

[4]吴晓霞.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互动[J].东北亚论坛,2004(5):94-96

[5]周予鼎.区域经济一体化化建设的若干思考[J].开发研究,2004(5):20-22

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范文3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产业转移;政府作用

[中图分类号]F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51-0038-01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无论从国际还是国内范围来看,区域间的产业转移已成为国家或地区间合作的一种趋势。作为我国经济第三个增长极和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产业转移是实现京津冀经济一体化的一种方式。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本身既是重要的推动力量又是一体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改革的对象,如何正确界定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是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环节所在。无论从京津冀复杂的政府关系出发,还是从产业转移的必要性出发,研究京津冀产业转移中政府作用和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载体是区域产业一体化(叶堂林,2011),也就是区域内的产业实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状态。魏后凯(2005)从产业转移效应入手,认为产业转移的实质问题是企业在空间范围上的扩大和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陈红儿(2001)认为,产业转移不论是对转出地还是对转入地来说,都会为它们带来经济发展的动力。刘修军(2009)认为,产业转移能够有效地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国内对于产业转移理论和实证等多方面的研究对推动产业转移理论的进步和发展都有着深刻的意义,同时也为本文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启发和指导。本文主要是从产业经济学学科层面总结京津冀一体化中推动产业转移的政府作用,政府定位等问题,提出政府推进产业转移的建议。

1京津冀产业发展环境及政府作用机制

1.1京津冀产业发展现状

京津冀都市圈是我国沿海三大城市群之一,地域相连、文化相近,同属一个经济区,是中国乃至世界城市区、工业区、港口区最为密集的地区之一。近年来,京津目前产业结构偏重资源型和重型化,并在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些产业从根本上说与京津资源和环境特点不相适应,并对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从理论和现实中可以发现,京津的一些产业出现了正加速向河北转移的趋势。

京津冀实施产业转移具有可行性。京津冀三省市有各自的要素优势,京津拥有强大的经济技术实力,河北省农业和劳动力资源丰富,与京津形成良好的互补性。从空间上,京津冀三省市地域联系紧密,交通设施齐全网络发达;其次,从社会文化上来看,京津冀三省市文化交流频繁,具有共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工业企业可以跨区域进行投资;再次,从区域发展政策上来看,京津冀各区域政府正试图打破因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行政区划差异所造成的彼此之间思想和体制障碍,主动制定规划并达成共识,互相开放市场,构建合理有序的竞争发展环境。

北京提出建设知识型加服务型区域,金融、保险、旅游、文化等高端服务业,如今,北京的服务业已经占到经济的77%;天津也已经发展成为上千万人口的城市,服务型资源得到充分发挥,服务业在整个经济比重里也逐渐上升,逾50%;10 年前的河北,基本属于资源装置型工业,随着北京逐渐退出一般的制造业,其中包括部分的高端制造,加上天津因为土地资源有限而无法接收的制造业,河北也已经走向资源深加工的产业结构。

1.2政府干预京津冀产业转移的依据

京津冀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增长极,是北方的经济发展中心,对整个华北地区经济增长有很大的辐射作用,但是京津冀区域发展并不平衡,甚至,随着京津产业经济的高速发展,它们与河北的经济差距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京津冀地区由于存在不合理的经济梯度,大城市处于绝对优势,其他城市不能很好地衔接,城乡之间二元结构明显,导致产业带动能力差。

由于地区资源禀赋差异等因素,京津在传统第二、三产业方面已经失去优势,而对于技术密集度比较高的第二产业及金融业、文化产业等新兴第三产业有比较优势,而河北省第二产业中劳动密集型行业)(多为传统行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京津冀还没有形成明显的产业链,如果京津的产业出现大规模的转移,而新兴产业又没有及时培育发展起来,那么,这种产业转移将有可能导致京津经济的衰退,产业竞争力也将随之下降;北京作为“龙头”城市,对环渤海地区有很强的辐射作用,聚合功能却明显不足,大量从这一地区抽取资源与资金,却没有反哺区域经济;京津两大都市比肩而立,产业结构非常类似,经济竞争的动机强烈而开展互补性合作的动机很低;对河北省而言,产业转移也并非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京津冀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三省市经济差距的缩小,都需要加快当下的产业转移以使京津特别是北京有更大的空间迎取国际产业的注入,从而为河北省带来更多经济技术的发展机会。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需要政府介入,政府干预有利于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维护区域经济安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1.3政府在京津冀产业转移中的作用方式和表现

在中国这样的经济转型时期,由于计划体制的惯性影响,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再加上我国财政分权改革形成的地方利益冲突,地方政府在推动市场化的制度安排上具有一定的差异,从而在经济市场化中也表现出了不同的行为方式,各级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经常对经济发展进行合适或不合适的干预。

1.3.1产业转移中的政府作用的主要方式

一般包括直接干预与间接干预两种方式,前者包括直接投资和行政干预,后者包括政策诱导和法律规范。

1.3.2在京津冀产业转移中政府作用的主要表现

①弥补市场失灵,规划引导产业转移方向。②协调地方政府利益、维护区域的经济安全。③政策诱导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④营造产业转移环境,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实践证明,通过政府作用促进产业转移承接,是实现经济发展、缩短差距的重要工具。

2政府推进产业转移的建议

作为中国经济第三个增长极和环渤海经济圈中心,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对于促进该区域本身开发开放水平和环渤海区域发展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全局都有重要的决定意义,政府在产业区域转移中要发挥组织、领导、协调、服务的作用。营造良好的产业区域转移环境,利用优势地区的空间资源,制定科学合理的区域与行业发展规划,有效指导产业转移承接活动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经济中心必先为市场中心,增长极的经济增长有赖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实现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必须打破地方行政力量对经济的不适当的干预和对市场机制的扭曲作用,通过恰当的制度设计促使地方政府行为真正适应市场化进程,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实现区域市场的融合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的运作环境,实现产业转移的可持续性。

其次,转出地与转入地政府之间实现双赢。为了更好地实施区域产业转移战略,必须加强转出地政府与承接地政府之间的合作。双方要实现互利共赢,全面制定落实京津冀地区产业协调发展规划,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构建京津冀的区域产业链的关键是要建立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京津冀地区人才、信息、技术的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应注重发挥创新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协调作用。

参考文献:

[1]叶堂林.“十二五”期间京津冀区域产业升级与整合研究[J].开发研究,2011(1):23-26.

[2]魏后凯.北京工业发展优势、战略定位及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研究[R].北京: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委托项目研究报告,2005.

[3]陈红儿.区际产业转移理论探微[J].贵州社会科学,2001(4).

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范文4

FTA战略;自由贸易协定;东亚自贸区;东亚经济

[中图分类号]F114.46;F1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9-0003-02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特别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北美和欧洲的一体化进程带来的正面效应、WTO多哈回合停滞不前,全球性的区域贸易自由化迅猛发展等多重外部压力下,亚洲尤其是东亚国家和地区[本文的“东亚经济体”主要包括东盟十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和中日韩三国。]纷纷参与到区域贸易自由化进程中。但是尽管东亚经济体缔结了大量的FTA,区域内贸易比重却没有发生明显变化。这一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由东亚主要经济体各自的FTA战略意图所造成的,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东亚各国充满博弈色彩而又缺乏相互协调的“竞争性合作”FTA战略,多以最大化本国福利为目标,却很难使亚洲整体的福利达到最大化。

一、中国的FTA战略意图

1.为了营造一个能够保证我国长期和平稳定发展的周边环境

中国选择FTA谈判对象时优先选择周边和东亚地区,通过与周边国家和东亚地区开展区域贸易经济合作,能够改善周边关系,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同时,积极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签订贸易一体化协定还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抉择,是消除“中国”恐慌的重要举措。

2.为了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自由贸易积累经验

虽然我国改革开放已经有三十年以上的历程,但仍然有一部分行业尤其是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程度比较低,在全面开放国内市场应对全球竞争方面的经验还很欠缺。通过建立双边或多边FTA,与一个或几个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先在局部范围内实现贸易自由化,可以积累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自由贸易的经验。

3.为了借助区域贸易协定改善我国的对外贸易环境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形势恶化,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加上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举步维艰,FTA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另外,突破迅速增加的贸易壁垒也是我国的当务之急,关键因素之一是我国跨不过非市场经济地位这道坎,通过缔结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可以排除目前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遭受的一系列不公平待遇,改善我国在反倾销诉讼中的不利地位。

二、日本的FTA战略意图

1.为了继续支持日本企业开拓海外市场,保障日本的经济发展

在多边贸易体系短期内没有进展,而美欧等国纷纷建立FTA的背景下,为了促进长期停滞的经济发展以及提高日本商品的国际竞争力,日本迫切需要采用WTO机制之外的方式。通过建立FTA/EPA,不仅可以拓宽日本的进出口市场,帮助其国内经济转型以及获得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等,还可以突破WTO的内在束缚。

2.为了维护日本在东亚合作中的“轴心”地位

进入21世纪后,日本不但感到了美国、欧盟等传统经济对手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的压力,同时感受到了来自亚洲地区,特别是中国、韩国的挑战,因此急于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上实现赶超。另外,日本在其建设EPA过程中,非常关注自身的“轴心”地位,它更多的是推动双边EPA,而对于多边FTA表现并不积极。

3.为了推动日本的国内改革

《日本的FTA战略》直接指出,日本在签署FTA过程中,可能伴随着开放其国内市场的阵痛,但这对提高其产业结构水平非常必要。面临农产品自由贸易的压力,日本将通过FTA/EPA加快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尽快建立起有助于提高产业竞争力的产业结构以及与其相适应的经济制度,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活力。

三、韩国的FTA战略

1.为了保证韩国的经济发展和开拓国际市场

对于韩国而言,一直以来推动其经济发展的都是对外贸易,在目前国内需求不足、多边贸易体系始终没有进展的情况之下,韩国希望FTA能“解决就业”和带来“经济稳定增长”。

2.增强国际影响力,避免被边缘化,同时保障地区安全

(下转第7页)

(上接第3页)

韩国推行FTA战略一方面是为应对正在逐步扩大的地区主义,另一方面也为确保安全的出口市场,通过缔结FTA来改善通商制度,并充分强化生产竞争力。同时,由于韩国在东亚地区并不是大国,为了避免被周边大国特别是中国、日本边缘化,韩国必须在FTA谈判过程中争得先机,先行进入未开放市场。

四、东盟的FTA战略意图

1.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获得经济发展新动力

东盟国家经济实力相对弱小,又缺乏经济互补性,这就导致其内部一体化动力不足。随着“雁行模式”模式的失效,东盟必须对外不断签署FTA,以获得更多投资,在国际分工以及政治外交安全对话方面获得一席之地。此外,随着中国经济迅速崛起,东盟也希望通过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红利。

2.为了获得更广阔的外交空间,同时保障区域内安全

东盟借助“大国平衡”战略,游离于各大国之间,从而为东盟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另外,为了防范中国的崛起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以及维持东盟在亚洲经济一体化中的“轴心”地位,东盟需要不断签署FTA,特别是向区域内引入美国、印度等外部国家来平衡东亚内部力量对比,通过这些国家的相互竞争和制衡,以扭转由于自身力量不足造成的被动局面。

综上所述,即使中国有心推动东亚自贸区的建成,也将受到来自其他经济体的阻力。东盟想充当东亚一体化的核心,但是作为一体化核心的国家应该能够为整个地区提供能让区域内各国分享从市场到制度这样的“公共产品”的能力,从客观上说,东盟为整个东亚一体化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确实有限,这将制约其在东亚一体化中的主导作用。东盟也深知这一点,因此不会真心推动一体化进程。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日本、韩国等国都未对深化东亚合作做好准备,因此在东亚地区建立一个大范围的FTA,现在看来较为困难。

[1]张蕴岭,沈铭辉.东亚、亚太区域合作模式与利益博弈[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

[2]李媛娜.中国FTA发展现状及战略选择探析[J].企业家天地,2010(3).

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范文5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 争端解决机制 构建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5-054-03

一、背景

社会化和国际化使得各国各地区之间的分工与依赖日益加深。但世贸组织的多边贸易体制由于其自身局限性,多哈回合后便陷入困境,导致全球经济一体化受阻。各国基于经济和政治层面的原因,纷纷致力于区域经济组织的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因此蓬勃地发展。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中,中国如何积极审视、加入和推进经济一体化,成为我们必须去面对的重大政治和经济问题。从传统的以地理相邻为必要条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来看,中国可以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潜在的相邻地域有三个:东北亚、东南亚和中亚。

仔细审视这三个区域,我们发现:东北亚地区,中国、日本和韩国虽地理上相邻,经济上相互依存且规模大,但是,由于历史、政治、领土等各种原因,各方都无诚意推进域内的经济一体化。且日本已决定参加TPP谈判,如果未来成为TPP的一员的话,那么以中日韩为核心的东北亚自由贸易区实现遥遥无期。

在东南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1年1月1日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保留了农产品等特定领域的例外,对于越南等四个相对不发达的东盟国家实行特殊的过渡期优惠措施。但是,美国参与到TPP谈判以来,TPP进展迅速,这将使得若干东盟国家如新西兰、文莱、越南和马来西亚不必通过与美国进行艰苦的双边谈判而直接获得自由贸易和投资的待遇。这势必会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带来若干影响。

在中亚地区,成立于2001年的上海合作组织,经过10年的发展,工作重点现已转向经济合作领域,贸易规模快速提升,相互投资加速发展,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加速。机制化和法制化建设进展顺利,建立起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各种协调机制,拥有了作为一个高水平国际组织应具备的各项要素和法律基础,为未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根基。从经济互补性、市场规模和资源储备等方面来看,上合组织已经具备了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良好基础,中国于2011年提出的适时启动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的倡议具有务实性,并将对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可见,以上海合作组织为基础发展中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国一体化战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需要努力把握的契机。

二、构建上海合作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机制化建设对国际组织的发展起着巨大地推动作用,而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经济组织机制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成员国在经贸往来中发生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起着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成熟的国际经济组织都有适合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如欧盟,它的争端解决机制比较完善,采用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解决区域内部争端,并成立区域内超国家因素的司法机构――欧洲法院,监督其法律的执行情况。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其争端解决机制温和却有效,将外交和司法两种方式融入争端解决模式,将争端解决视为是一个报告,不具有司法强制性,保证各国和利益得到充分的尊重。同时,为了避免报告流于形式,又设立成员国承诺机制,让成员国自动执行裁决。其它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实践也表明,合理的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化解摩擦,融洽贸易方的经济关系。目前的上海合作组织没有相应的争端解决机制,一旦贸易往来各方发生争议,没有有效的途径可以诉诸解决。结果可能会造成贸易双方的摩擦,继而影响双方贸易的信心。现在,成员国开展多边经济合作的法律基础和组织机制已具备,且组建自由贸易区的倡议也已提出。所以,在上海合作组织内部,建立适合自己的争端解决机制势在必行。

三、其他国际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考察

设立争端解决机制,用法律方法解决区内国家的争端,有助于减少矛盾,避免冲突升级,促进区内法律秩序的稳定,更好地保障各国的经济利益。各个国际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不尽相同、各有千秋,它们的建立和实施为上海合作组织建立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一)国际法院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六大机构之一,也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国际法院依据《国际法院规约》和本身的《国际法院规则》运行,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国际法院法官由15名法官组成,必须是品格高尚并在本国具有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公认的国际法专家。在程序上,国际法院法官候选人需要在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分别获得绝对多数赞成票才能当选。法院受理案件,如当事国没有本国国籍的法官,为保证当事国间的公平可为该案件选派一名专案法官,专案法官参与案件的裁判时,与其同事处于完全平等地位,拥有投票权。

(二)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在GATT原有的争端解决程序的基础上发展得更加完备的程序,它的成功运行保证了WTO体系的实施。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简称DSU),发生争端时,当事方首先可要求对方进行磋商,也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斡旋、调解或调停。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最大的特点在于准司法的性质非常明显,常设的争端解决机构、专门分析法律问题的上诉机构、明确的执行期限和报复等措施,保障了争端解决的效率,加强了世界贸易组织法的约束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法的软法形象。

1.专家小组。争端一方提出申请并经DSB决定同意成立专家小组。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工作方式和职责范围根据争端双方的要求和WTO规则确定。专家组根据争端各方提交的书面材料、观点和论据,分阶段作出描述性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报告。最终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在DSB的会议上采取反向一致的原则的予以通过。

2.上诉审议程序。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有一个常设的上诉机构。当事方可就专家小组报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由该专家小组所作的法律解释向DSB正式通知其将进行上诉。上诉机构的报告经DSB反向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

3.裁决或建议的执行程序。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通过后,被诉方应通知DSB其履行建议或裁决的意愿和改正的具体措施及期限。若不能立即执行,可以要求在一段合理期限内执行。如果在合理期限内,被诉方不能改正其违法做法,申诉方应在此合理期限届满前与被诉方开始谈判,以求得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办法。

4.报复和交叉报复。若被诉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执行裁决,或争端各方没有就补偿问题达成协议,投诉方可向DSB申请批准其对被诉方中止依照所适用协议应承担的减让或其他义务,取消给予最惠国待遇,开始实施报复。如果受损害一方认为仅报复一个行业或部门无效或不能达到平衡,则可在其他的部门进行交叉报复。交叉报复是有效率的处罚,但只能作为临时性的处罚措施。

(三)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机制

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外交方式和法律方式相结合的准司法性质的争端解决模式。《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强调有争议的成员国应首先试图通过磋商或谈判等外交方式解决争端。在外交方式不能解决争端的情况下,采取以仲裁为核心的准司法模式,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争端,设计采用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如设立由各成员国派代表参加的相应的专门机构,分别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的投资争端、与环境有关的争端、与劳工有关的争端、反倾销、反补贴的争端及为解决除上述所有争端外的争端所设立的ADR解决机制。此外,成员国还可选择使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以及3套国际仲裁程序规则。即国际争端解决中心ICSID仲裁规则、ICSID附加便利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仲裁规则。争端解决机制的灵活多样,大大保证了争端解决的专业性和效率,充分保证了自由贸易区内各国摩擦的顺利解决,保障了自由贸易区各项规则的切实履行,有效地推进北美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

四、上海合作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构想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不仅是联合国提出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现在国际社会解决争端的最主要方式。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一个致力于区域性经济合作的组织,伴随着成员国之间贸易往来的增多是摩擦的增多。因此设立适合自身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其必然面临的命题。参考上述几个典型的国际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运作,可以看出各个国际组织的争端解决模式因组织自身的发展程度不同而宽严有别。我们同样也可将其理解为同一国际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争端解决模式。笔者认为,借鉴现有的争端解决模式,并根据自身特点,上海合作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也应订立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将外交和司法两种方式融入争端解决模式。在经济合作中,成员国可根据不同的纠纷选择不同的解决程序,灵活使用外交和法律两种方法,保证争议的快速、有效解决和贸易的顺利进行。

笔者以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之初,争端解决方面可参照早期东盟的做法,主要采取谈判与磋商等方式。发展到一定程度则有必要建立有效的争端解决的司法机制。这个司法机制的建立可兼采众长,以仲裁方式展开,将国际法院、世贸组织及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一些特点综合应用。具体讲,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设计多种争端解决机制

北美自由贸易区针对不同类型的争端,设立相应的争端解决机制,保证了争端解决的专业性和效率。上海合作组织可以参考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模式,根据本组织内部贸易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领域的争端设立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比如与能源有关的争端,与旅游有关的争端,与轻工业品有关的争端等等。同时,也可将一些现有国际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直接引入,作为某一领域的争端解决方式。

(二)确定仲裁员名册

根据上述争端解决机制,针对不同领域,分别建立一份仲裁员名册,将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列入名册。仲裁员的任职资格要参考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被选定为仲裁员的人选,不仅品格高尚,在法律、国际贸易的具体领域及争端解决方面应当具有专门知识或经验,且应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或各国投票的方式确定。

(三)确定仲裁庭的组成

成员国在某一领域发生争议后,如果适用政治的方法无法解决争端。当事国则可向秘书处或将来成立一个专门的理事会申请组成临时仲裁庭,并从相应仲裁员名册中选择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果仲裁员名册中没有当事国国籍的仲裁员,可参考国际法院选择专案法官的做法,名册之外选择一个仲裁员以保证案件仲裁的公正。

(四)仲裁裁决的作出

一般说来,最终提交仲裁庭解决的争议都是当事各方无法通过磋商、调解方式解决的。如何作出裁决,协商一致、多数裁决,这些都有缺陷,如果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就无法作出裁决。应参考国际仲裁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如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则以仲裁庭主席的意见作出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争端各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寻求或变更仲裁裁决。

(五)上诉程序

仲裁不应当以效率为价值取向,不应实行一裁终局,而应允许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当事方依据一定的理由提出异议或上诉。出于对争议解决结果公平公正的追求和争端当事方意思自治的尊重,争端当事方既可以仲裁程序错误为由也可以仲裁裁决存在事实和法律错误为由提出异议或上诉,也可以就提出异议或上诉的理由范围自由达成协议。上海合作组织由于没有常设的上诉机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争端当事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秘书处或将来成立的专门的理事会提出设立上诉仲裁庭的申请,由上诉仲裁庭对原仲裁裁决进行复审,重新作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争端各方都有约束力。

(六)裁决的执行和监督

为了保证裁决的实现,可将裁决的监督和执行置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或将来专门成立的理事会的监督下。争端当事方应当将其履行意愿或改正措施的期限通知给上海合作组织理事会。参照WTO的相关规则,如果被申请方不能立即执行,则可确定一个合理期限,如若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执行裁决,且不能给予申请方合理补偿。申请方可申请授权中止对被申请方依照所适用协议应承担的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授权中止减让或其它义务的程度应等于利益丧失或减损的程度。

综上,建立上海合作争端解决机制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中,我们把握和发展中亚地区区域经济合作机遇所必然面对的命题。借鉴其他国际组织的有益经验,在订立具体协议时,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和解与调查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应当明确引入。当磋商和谈判等方式无法解决争端时,综合考虑该组织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建立长效的司法机制,从争端解决机制的启动到裁决的执行和监督都保证公正、专业和有效率,是解决区域内成员国争端,减少摩擦的最佳选择,也是推动该组织内经济合作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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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范文6

古典国际贸易理论和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存在是将市场竞争看成完全自由的,强调贸易的互利性,主要对产业间贸易进行了解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全球经济贸易回暖,新贸易理论在此背景下产生,主要从竞争方式、经济规模和科技进步等层面对贸易关系和现象进行了解释。新兴古典国际贸易理论主要从专业化生产分工的层面对贸易现象进行解释,有意将传统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划归于新兴古典贸易理论的概念范畴之内。

二、国际贸易发展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不断更新换代,国际贸易的供应链形式和电子商务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国际贸易形式和经济组织结构上均产生了新的变化。当前国际贸易发展现状和特点如下:(1)近年来,国际分工进一步加深,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信息业发展迅猛,科技进步加快和缩短了产品的生命周期,引发新一轮的产业革命,国际间投资和并购进程加快,全球经济贸易高速增长。(2)国际贸易供应链与物流增长速度齐头并进,成为了推动虎屋贸易的主要动力。各国的贸易部门和日益顺畅的服务行业加快了国际物流的发展速度。(3)发达国家依然占据着贸易的主导和核心地位,国际贸易供应链和物流受发达国家控制严重。同时,世界经济一体化给了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新的发展契机,发展中国家的外貌增幅超过了发达国家,所占比重不断加大,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也逐渐增大。(4)世界贸易组织是对国际间贸易进行协调管理的重要机构,可以消除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改善和规范国际间贸易秩序,推动世界经济一体化。(5)区域间贸易组织发展进程加快,区域间贸易总量与贸易额增长迅速,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重要的经济贸易关系和形式。

三、新国际贸易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1.新国际贸易理论的基本内容

国际贸易形式主要表现为产业内贸易和发达国家贸易增长迅猛,产业内贸易是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中产业间贸易相对的概念。这就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世界贸易额之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不代表投入的成本较多或者占有一定的资源优势,以克鲁格曼、雷蒙德•弗农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们针对这一国际贸易现象提出了各种新的学说,这些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既联系又有区别的学说,被称为“新国际贸易理论”。

2.新贸易理论的产生与假设前提

传统贸易理论作为古典经济学的产物具有严密的理论假设基础,主要包括:完全市场竞争、不变或递减的规模报酬、各国的需求偏好相似且不变、模型分析的是两个国家的两种商品和两种要素,即2×2×2模型。战后出现了新的贸易现象:区域集团内或产业内出现内部交易、发达国家贸易量增加,由于传统贸易理论无法对其进行解释,新贸易理论认为应当放宽并建立更符合现实的前提假设:(1)引进产业组织理论,将市场结构假设转变为不完全竞争。(2)规模报酬由不变或递减转变为递增。(3)贸易模型由传统的2×2×2型转变为J×N×M的新贸易理论模型。(4)放弃“赫克歇尔-俄林”关于贸易国在获得生产技术方面具有相同可能性的假定,研究不同国家获得技术的可能性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建立新贸易理论假设有助于突破传统贸易理论中“完全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这两个关键假设,为解释贸易动因与贸易基础另辟蹊径。

3.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趋势

国际贸易理论主要揭示了国际贸易的成因、组织结构以及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国际政治格局、经济格局以及国际间关系等因素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的持续变化会导致国际贸易理论的变革与创新。相应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壮大必须满足现实经济的发展需要。自上世纪90年代后,跨国公司得到了蓬勃发展,逐渐壮大成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经济体和贸易形势,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应运而生。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是基于宏观产业内的贸易角度对国际贸易关系进行解释和研究的。现如今,主要从微观的角度对某个经济主体或贸易现象进行研究的。新贸易理论对贸易动因与贸易基础进行解释,在贸易政策方面提出了“利润转移论”和“外部经济”两个论点,提出了参加贸易并不总能得到利益的论点,并且开始注重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融合问题。新国际贸易理论实现了从静态理论到动态理论的转变,填补了传统贸易理论空白,并使二者有机融合,研究的贸易现象更微观、更细致,更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