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解决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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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解决措施

环境污染解决措施范文1

【关键词】装修工程;环境污染危害;检验;解决措施

大量调查资料都证实了这样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室内空气污染程度往往比室外还高。现代人平均有80%的时间生活和工作在室内,而现代城市中室内空气污染的程度则比室外高出许多倍!尤其是那些儿童、孕妇、老人和慢性病人。特别指出的是,儿童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室内空气污染的危害,而儿童、老人生活在室内的时间在90%以上,并且儿童与老人的身体体质较差,抵抗力低,因此更加容易受到环境污染的危害。

一、装饰装修工程环境污染物的种类与危害

1、甲醛:无色易溶的刺激性气体,可经呼吸道吸收。

来源:主要以建筑材料、装修物品及生活用品等化工产品在室内的使用为主。因此目前市场上的各种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胶合板中均使用以甲醛为主要成分的脲醛树脂作为粘合剂,因而不可避免的会含有甲醛。另外新式家具、墙面、地面的装修辅助设备中都要使用粘合剂,因此凡是有用到粘合剂的地方总会有甲醛气体的释放,对室内环境造成危害。

危害: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慢性呼吸道疾病、女性月经紊乱、妊娠综合症,引起新生儿体质降低、染色体异常,甚至引起鼻咽癌。高浓度甲醛对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都有毒害。甲醛还有致畸、致癌作用。长期接触甲醛的人,可能引起鼻腔、口腔、鼻咽、咽喉、皮肤和消化道的癌症。

2、苯:无色具有特殊芳香味的液体,是室内挥发性有机物的一种。

来源:装修中使用的胶、漆、涂料和建筑材料的有机溶剂。

危害:在通风不良的环境中,短时间吸入高浓度苯蒸气可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为主的急性苯中毒。轻度中毒会造成嗜睡、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部紧束感等,并可有轻度粘膜刺激症状。重度中毒可出现视物模糊、震颤、呼吸浅而快、心律不齐、抽搐和昏迷。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和循环衰竭,心室颤动。

3、氨:无色而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来源: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剂,在混凝土墙体中加入尿素和氨水为主要原料的混凝土防冻剂,这些含有大量氨类物质的外加剂在墙体中随着温湿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而还原成氨气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造成室内空气中氨的浓度大量增加。室内装饰材料,如家具涂饰时所用的添加剂和增白剂大部分都用氨水,氨水以成为建材市场中必备的商品。

危害: 氨是一种碱性物质,它对接触的组织都有腐蚀和刺激作用,氨被吸入肺后容易通过肺泡进入血液,与血红蛋白结合,破坏运氧功能。短期内吸入大量氨气后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氮可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可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都可发生肺水肿、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同时可能发生呼吸道刺激症状。所以碱性物质对组织的损害比酸性物质深而且严重。

4、石材放射性:石材中的放射主要是镭、钍、钾三种放射性元素在衰变中产生的放射性物质。经检验,花岗岩放射性较高,超标的种类很多。

来源:各种天然石材,洁具,磁砖,混凝土。

危害:天然石材中的放射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即体内辐射与体外辐射。

5、氡:氡是由镭衰变产生的自然界唯一的天然放射性惰性气体,没有颜色,也没有任何气味,常温下氡及子体在空气中能形成放射性气溶胶而污染空气。

来源:从房基土壤中析出的氡、从建筑材料中析出的氡、从供水及用于取暧和厨房设备的天然气中释放的氡。

危害:氡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确定性效应和随机效应。确定性效应表现为:在高浓度氡的暴露下,机体出现血细胞的变化。氡参人体脂肪有很高的亲和力,特别是氡与神经系统结合后,危害更大。随机效应主要表现为肿瘤的发生。由于氡是放射性气体,当人们吸入体内后,氡衰变产生的阿尔发粒子可人体的呼吸系统造成辐射损伤,诱发肺癌。

事实上,空气中可检出300多种污染物,有约68%的人体疾病与室内污染有关。伴随着室内污染引发投诉日益增加,装饰装修所带来的污染也成为目前人们极为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

二、装饰装修工程环境污染物的解决措施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分析认为,室内环境污染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

①设计不合理,房间过多使用一种材料,如大面积铺复合地板引起甲醛超标;

②工艺不合理,传统工艺没有考虑室内环境问题,如复合地板下铺大芯板,墙上刷清漆防止裂缝,传统工艺家具不封边都会带来空气污染;

③选择劣质的装修材料。

上述种种原因及装饰环境污染的综合分析,结合实际情况,装修过程中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控制材料进场使用环节中应提供的材质证明,在材料特性、批量的基础上,加强对材料进场检测报告的核查工作。室内装修必须采用相应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否则室内甲醛浓度很难达到验收要求。建筑装修工程中所采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不同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有一定的时效性,按生产配方、生产批次的不同应分别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检测方法也应符合标准要求。

2、取消易产生消极市场作用的材料认证和备案制度,将工作重点放到材料市场供需双方的行为核查上。

3、结合标准要求,完善检测手段和检测设备,充分发挥中介性检测机构在行业中的技术优势,确保检测数据、判定结果的真实有效。

4、垃圾外运措施。建筑装饰垃圾含有大量地沙石颗粒等粉料,在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粉尘污染,为保证在装运过程中不造成粉尘污染以及路上散落成二次污染,在运输装车前对砖,混凝土块垃圾进行适量洒水,使沙石颗粒略有湿度而不流淌,即可进行装车运输。建筑装饰垃圾的弃置场地以后,根据现场到弃置场地的道路情况,确定运输行走路线,安排民工在弃置场地及进出口处对路面进行清洁维护,确保路面整洁。

5、现场环境保护措施。为防止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每天都应用水浇地面一至两次。在油漆施工时,施工人员全部配备防尘口罩及防护眼罩,并采取洒水湿润,减小扬尘对施工人员的粉尘侵蚀。每天分两次对现场及垃圾进行清理,对所有材料及机具进行归类堆放,保护场地环境,努力提高施工质量。

6、加强验收工作。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质量预评价技术可广泛应用在各种室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不仅能够应用于住宅装修工程,也可应用于公共建筑装修工程,还可应用于家具等室内装饰物品。

三、结 语

装修工程的不合理对环境污染的危害巨大,其中“甲醛”是我国新装修家庭中的主要污染物。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甲醛”可引发白血病。孕妇、儿童和老人是最大的受害者,因此装修时要尽量少用装修材料,要购买环保建材、家具,少用人造板材,多用实木、玻璃、金属作材料,少用复合地板、地毯、多用地砖,选用石材 要索取检测报告,少用深色石材。生活中尽量少用挥发性的带有香味的产品,保持室内通风 换气在任何时候都是必要的。在新房入住前,应请专业的室内环境治理公司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污染进 行有效治理,尽量选择物理型产品,杜绝二次污染,化学类产品多数只能进行短期治理,长 期效果无法保证,而且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室内环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环境系统,系统内部各个污染源释放出各种有害气体。根据“总量控制” 原则,分析每一个污染源的污染特征,计算其有害气体释放量,再将室内所有污染源的有害气体释放量求 和并使其低于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即可控制整个室内环境系统的有害气体总量,实现健康无害的装饰装修工程环境,保证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 GB50325 - 2009) 北京 : 中国计划出版社 , 2002 [S] .

环境污染解决措施范文2

【关键词】环保局;环境监测系统;优化对策

科学技术的不断变革,促使信息网络化进程不断加快,面对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状况,继续应用传统的手段对环境进行检测,无法为环保局的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数据,严重制约了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可行性。要想符合现阶段环境检测的要求,环保局需要对环境检测系统不断进行优化与创新,从而对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的治理,提高我国环境的质量。

一、我国针对环境检测进行的研究现状

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由于工业治理工作存在缺失,导致环境的污染状况越来越严峻,长此以往,将会阻碍我国社会国际化进程。所以,我国一定要对环境污染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要想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有效的治理,环保局首先要采取具有可行性的措施监测环境污染源,从而为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数据信息,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提高我国环境质量。

我国居民的环保意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仅仅是发展初期阶段,各个方面还有待提高。随着时代的进步,环境的污染源越来越复杂,污染因子种类繁多,在环境检测中继续采用传统的手段无法实现系统的正常作业以及数据的准确分析,而且还会消耗大量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以及财力资源。不仅如此,传统监测系统总的有线传输功能与现阶段环境监测的需求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我国应该积极引进世界范围内先进的环境监测设备与技术,以期可以提高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的监测能力,实施有效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二、在实际作业中环境检测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压缩传输与处理

应用环境监测系统不仅可以为环保局提供具有准确性的污染源数据,还可以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环境监测系统作为一种传感网络,其主要构成部分是微型传感器。科技的创新在增加传感器设计种类的同时,对传感器的质量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在实际作业中,使用故障频发,导致环境监测系统无法正常发挥自身的搜集、检索以及存储功能,不仅如此,在处理过程中,还导致数据出现准确性缺失的现象,这些问题导致环境监测系统无法为环保局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

(二)有线检测与处理

随着环境污染源的复杂性越来越大,环保局为了更好的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环境监测系统要具有对污染源的变化趋势进行准确预测、准确采集污染源的数据信息以及对污染源进行动态监测的功能,除此之外,环境监测系统还要具备准确分析、管理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功能。传统的环境监测系统只具备有线监测的功能,可以对近距离的污染源进行准确监测与数据传输。对于较远距离的污染源却无能为力,对环保局的环境污染监测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制约性,无法与现阶段环保局工作的需求相符合。

(三)远程监测体系存在缺失

在我国广袤的地域环境中,普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导致污染因子具有分布广、种类多的特点。面对大范围的污染状况,环保局要想实现有效控制,就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监测污染源,并对数据进行准确采集。传统的系统在进行数据采集时多是利用模拟传感器,对A/D进行转化,最终对污染物进行有效监测,传统的监测系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只适用于对距离较近、布局简单以及分布集中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无法对远程污染物进行准确监测,环保局也无法获得有效的监测数据,对环保局环境监测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

三、对环境监测系统进行优化的有效措施

(一)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要想实现压缩数据的有效解决,就需要有效且准确的对压缩数据进行分析。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应用FAST协议,对数据进行处理、传输以及压缩等。传输、存储、处理所收集到的监测信息以及相应数据,是FAST协议的主要功能,应用该协议可以为环境监测数据的有效性、稳定性以及准确性提供基本保障,除此之外,还可以对数据流中的信息进行有效控制,避免出现过长的信息,利用传输编码实现数据的序列化,可以实现压缩数据的有效传输,在数据传输过程中,还可以促使数据的压缩效率稳定提升,并确保信号持续准确,为环保局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无线监测与远程控制体系

由于信息网络化进程不断加快,环保局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应积极引进无线通讯技术,例如,CPRS、SMS等。虽然这两种无线通讯技术可以促使监测系统对远距离的污染源进行准确监测,但无法实现监测数据的有效传输,所以,环保局在引进上述两种技术后,还应该开设GIS短信业务,并制定GPRS环境系统方案,促使上述两种无线通讯技术实现有效结合,最终满足环保局对监测系统提出的无线传输远距离污染源监测数据、有效处理数据等要求,确保可以对远距离的污染源进行科学合理的监测与分析,为环保局环境监测工作提供具有较大可行性的参考信息,确保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能够顺利实施。除此之外,环保局还可以建立健全远程控制体系,改善环境监测系统的局限性,从而全面提升环保局的环境监测技术,提高我国环境质量。

结语

环保局只有积极引进先进的监测系统与技术,并对其不断进行创新与完善,才能保证环境监测工作能够有效解决污染源复杂化与分布广的特点,从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提高环境质量,对人们的生活与生产环境进行有效改善。

参考文献

[1]陈原.环保局环境监测系统的实施及改进措施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01).

环境污染解决措施范文3

一、我国工业废水污染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结症

海洋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后,政府会采取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实施惩罚。惩罚通常都重点立足于解决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却缺乏对受影响居民的损害补偿。即使居民获得了相应补偿,也因没有具体的补偿措施而缺乏公平性,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我国现有的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是“先污染后付费”,污染的集体或个人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是以金钱补偿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这导致了污染者缺乏责任意识,降低了污染补偿的效率,拖延了救济时间,使海洋环境的污染越来越严重,给海洋环境乃至整个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工业废水污染的现状,发现了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补偿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污染损害评估标准不明确,公平性缺失。工业废水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程度是追究污染责任者所应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工业废水污染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一方面,污染物进入海洋后,造成海洋环境的破坏,使海水富营养化,对海洋生物的繁衍和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也产生了诸如浒苔等很多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污染物也间接的影响着人们正常的生活,危害人类健康。近年来,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深入人心,我国的经济体制也实现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跨越,沿海居民越来越重视滩涂养殖,从以前的养鱼、虾、蟹到养殖更具有经济价值、具有观赏性的水生动植物。这些养殖业的发展,使水产市场更加繁荣,同时增加了养殖户的经济收入,丰富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生活,也给一部分人创造了就业机会。①然而我国近几年发生的海洋环境污染现象切断了部分以海产养殖为生的居民的物质来源,对居民产生影响。由于工业废水污染为海洋环境带来的损害无法直接衡量,导致了工业废水污染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居民的利益得不到合理的补偿,造成各地的补偿规定不统一,缺乏公平性。

第二,补偿违规现象严重,影响管理成效。政府在污染损害补偿工作中属于监督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海洋环境污染的间接责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对海洋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即环保、海事、渔业等环境保护部门,各部门对各自负责的水域进行分工管理。根据规定,各地环境保护局定期汇报污染排放情况,同时,中国环境总站也每年至少两次报污染源排放情况,每年应不少于两次,以便政府及环保部门及时对环境问题进行处理,并受害居民的损失。该规定使政府定期掌握污染情况,以便及时作出应对措施,并方便查看整改效果。但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报告频率极低,并未按照规定报告,这反映出政府部门对海洋污染的重视程度不足、监督力度不强,且监测结果缺乏第三方的监督的问题。同时,地方政府官员私吞补偿款的现象日益增多,本应获得补偿款的居民无法得到补偿,违规现象严重。可见,我国工业废水污染补偿缺乏统一的监督机构,政府部门忽略了本应承担的监管失责的责任,忽略了作为环境污染的间接责任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另外,在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中,主要污染责任者都执行“先污染后付费”的政策,这种政策一方面使排污者产生错误的意识,认为排污是应享有的权利,付费就是承担的责任。因此,排污者并没有关注污染后对国家和社会的补偿问题,在排污时无所顾忌,使得海洋环境污染更为严重。而政府在宣传海洋环境保护时注重强调减少排污,并没有强调造成污染的主要责任者在整个损害补偿中的责任和义务,使得在海洋污染损害追究责任时,排污者相互推诿。另一方面,由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潜伏性强,周期长,“先污染,后付费”的政策使得海洋环境问题出现时责任主体不明确,无法对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三,污染处罚力度小,影响补偿进程。我国先后通过了《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陆源污染物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都对海洋污染防治进行了规范。《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了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或单位应缴纳罚款,这虽然使得环境污染补偿有法可循,但却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忽略了责任者若并未按规定缴纳罚款,相关责任人是否承担的法律责任的问题。此外,《民法通则》中也有关于海洋环境污染补偿的相关规定,其中并非所有的海洋环境污染行为都应承担责任,这就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钻漏洞,通过私人方式用远低于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补偿当地居民,逃避相关环境主管部门的问责。②大部分的法律或规定仅明确了原则性的海洋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但却缺少具体的赔偿措施,法律或规定的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的工业废水污染补偿措施较为模糊,对主要责任者的处罚过轻。海洋环境污染给国民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但大多数海洋污染造成的损害仅通过缴纳罚金即可免责,罚金的数额远不能弥补对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只有造成严重损害的,才予以刑事处罚,使得补偿缺乏强制性。

二、解决工业废水污染补偿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工业废水污染使居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失,也使我国在补偿问题上陷入困境,除了在法制方面的滞后外,与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有很大关系。只有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使全社会形成爱护海洋环境的环保观念,才能更好地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笔者认为,针对现阶段我国在工业废水污染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应立足于法律、政府监管等几方面。在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方面,我国政府的基本应对措施已初步成型,但在保障成果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政府应真正做到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成效,同时认清自己是间接责任者,做好污染损害的补偿问题,保障沿海居民的利益,从而保证沿海经济与海洋环境的和谐发展。本文致力于探究工业废水污染补偿机制,重点探讨如何在发展的同时兼顾海洋环境保护,发现我国工业废水污染补偿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完善海洋环境污染补偿机制,着力于解决我国海洋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却得不到妥善处理的问题。

(一)建立对工业废水污染的影响评价制度海洋环境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污染影响评价制度,首先应明确评估主体,可以是当地的环保局或政府委托的具备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其次应确定评估对象,重点评估对象主要包括渔场、自然保护区、海滨游乐园、养殖区等;最后要确定评估依据以及评估的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可包括生物资源损害、主要污染面积等方面,评估依据应以并以污染物的浓度增量为准。另外,也应充分利用学校以及有相关技术的社会团体或组织等进行污染检测,最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明确主要排污者的责任条款。③由于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不易评估,且缺乏严格的标准,因此没有具体的补偿措施。部分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以此细化评价标准,形成完善的评估制度。如山东省颁布了以损失数量为标准的补偿措施,即对本辖区海洋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不足1000万元的,应由设区的财政部门直接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关赔偿要求;造成1000公顷损失的,需缴纳2亿元补偿费。此类规定较为详细,标准明确,使补偿有章可循。

(二)加强对工业废水污染补偿的监督管理力度工业废水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既有污染者的直接责任,也存在政府监管不力的间接责任。在保证工业废水污染补偿的同时,应加强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行政监督,确保补偿真正落到实处。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这不仅取决于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持者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发挥其经济职能和文化、社会职能的同时,也是社会运行的监管者。在社会危机发生的同时,既要发挥它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也要负责事件的预防,在污染补偿方面最能体现政府的监管预防职能。政府应明确定位,不仅要做好污染的预防、监管工作,还应意识到作为间接责任者的定位。政府作为监督者和管理者,应发挥好作用,防止海洋污染事件的扩展,以免影响沿海居民的生活,使居民利益受损。为了确保补偿工作的进行,不仅需要加强内部监督,也要加强外部监督。政府应注重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我国由于政治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真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很少,且大都进行公益服务,缺乏政策倡导型的组织。而大部分群众所熟知的组织,如青联、妇联、残联、中国贸促会等,都是半官方社会组织,具有政府背景。由此可见,我国缺少能够真正站在公众立场上表达意愿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在海洋环境污染频繁发生,却得不到妥善处理时,应发挥其应有作用。因此,政府应支持和引导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决策的过程中接纳非营利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为其提供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并鼓励其在污染赔偿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做好指导工作。我国现阶段海洋环境污染处理办法是“先污染,后付费”模式,即当排污违反法律规定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处罚。这种处罚方式是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后才采取措施,罚款的金额远不能弥补对海洋环境造成的灾难性破坏,补偿也不到位。因此,在海洋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应形成一种新型的模式———先付费后污染,也可称为“优先赔付”。在“优先赔付”的前提下,污染者先向政府缴纳排污的费用,获得政府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其中明确规定排污的限度,并派遣专业人员监督,当排污达到限度是时则不再允许其继续排污。排污者事先缴纳的费用则作为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补偿金,作为政府清理污染的费用以及利益相关居民的补偿。这种“优先赔付”的模式不仅能够减少污染损害,保护海洋环境,也能对受到污染损害的居民提供补偿。

环境污染解决措施范文4

关键词 发展;环境治理;新途径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83-0032-01

0 引言

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十分迅速,近几年已经连连取得突破,人均GDP水平正在稳步上升。但随之而来的是环境的破坏,各种环境污染极大的制约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脚步。而且目前国内的污染情况比想象的要严重的多,许多地方的水资源污染已经影响到人们的饮水和生存。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是针对我国环境污染的基本国策,为促进国内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如何有效治理环境问题,仍是现下需要研究的重点。

1 导致国内环境问题严重的主要原因

导致国内环境问题严重的根源是人类的生存活动,分析导致国内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需要从人入手。

首先,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的发展观已经走入了误区,政府单纯的认为经济发展就等同于社会发展,只有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才能够解决国内的政治和社会发展问题,才能够追赶发达工业国家的脚步。这种思想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单纯的经济发展缺乏成熟的政治文明做后盾,导致社会发展失去协调性,环境污染严重,制约了经济的发展。目前仍旧有人认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是在模仿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发展的模式,先发展再治理,是工业化发展的必然路径[1]。但是这一观点并未从中国的实际资源情况深入分析。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各种资源相对紧张,各种资源和环境问题很可能在经济发展取得较大成效前蜂拥而至,导致经济发展难以承受环境压力。因此,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长久利益的远大战略,也是必然要求。

其次,国内目前缺乏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现有的法律规范结构也不合理。没有完善的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就不能够有效的实现环境的保护。目前国内的许多法律法规的侧重点是如何防治污染,尤其是工业污染,但是却很少提到保护生态环境,这不能不说是一大漏洞[2]。而且,许多法律规范仅仅对如何治理环境问题的根源做出了相关对顶,忽视了由根源引发的区域性污染的治理规定。总体来说对于污染后的治理进行了规定,但是忽视了最根本的环境保护规定。

最后,环境污染也是科技发展带来的弊端。随着科技的进步,许多污染性较为严重的物品被发明和使用,虽然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是也为环境的发展制造了沉重的压力。空气污染和水资源污染都与科技发展有紧密联系,也是当前需要大力整治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

2 提高环境治理新途径

提高环境的治理,需要从环境污染的根源入手。因此,解决国内的环境问题还是要从人入手,落实有效的解决措施,才能够实现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总体来说,有效治理环境污染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是提高环境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政府为环境治理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主导力量,政府的决策直接关系到环境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方式和影响程度。因此,政府需要做好引导工作,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鼓励企业采取保护环境的生产模式,向大众宣传环境发展的重要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营造整体保护环境的氛围[3]。加强政府的强制性只能也是保护环境的必然措施,对违反相关法规,污染环境造成影响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各级执政单位的执政策略也要进行监督,发现以牺牲环境换取地区经济发展的一律严肃处理。政府部门作为社会的管理阶层,具备管理社会行为的权利和责任,只有正确意识到自身保护环境的责任,充分发挥保护环境的权利,才能够实现政府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其次,环境的保护不能够仅靠政府采取措施来完成,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行为的主体,当然更是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因此,引导大众正确认识环境污染行为的危害,正确进行经济行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点。目前,许多国家都发起了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种公益性活动,掀起了全球绿色发展的新热潮,国内也大力宣传低碳生活,提倡人们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极大的促进了国内环境保护的效果[4]。

最后,重视对企业行为的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企业的工业化污染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元凶。严格审查企业的废气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对造成污染的企业进行从重处理,建立严格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制度,实现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结论

总之,随着人们对环境破坏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有了进一步明确的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从整体角度治理和预防环境问题,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是新时期政府需要引导和大力支持的重要工作,也是实现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提高环境治理新路径的实施,完善现有的环境保护制度,为进一步促进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欧阳恩钱.环境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多中心环境治理[J].桂海论丛,2005(6).

[2]楼苏萍.西方国家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途径与机制[J].学术论坛,2012(3).

环境污染解决措施范文5

关键词:农村环境;环境污染;问题;原因;治理措施

一、农村环境污染状况分析

农村环境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支持者一直是城市污染的消纳方。近年来,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尤为突出。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

1、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2、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

3、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农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此外,由于污水灌溉、堆置固体废弃物、承受了大量工业污染的转移,农村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已经延伸到了食品污染。

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

二、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1、环保意识淡薄。

农民环保意识淡薄是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的思想根源。长期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环保知识的缺乏,造成广大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比较差,认为环境污染与己无关。只顾眼前效益,不顾长远利益,更不考虑生态环境,无节制地使用农药、化肥等,重而加剧了农村环境污染恶化。

2、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农村的三类环境污染,套用解决城市污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的主要手段,但却存在技术、经济障碍。除了面源污染难以收集污染物外,其它类污染用末端治理常会出现既治不起,也治不净的情况: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采用末端治理则会因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最小经济规模限制以及高折旧率限制而不可行。

3、农村环保法律缺失

目前,国家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河南省尚没有一部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其他多部法律文件之中。其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属于原则性规定,概括性强,实践中难以操作。如针对有关畜禽养殖污染和面源污染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由于现行法律中的一些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4、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及建议

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农药、化肥、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等农业自身污染,以及工业污染排放、城市垃圾等外源污染两个方面。对农业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势在必行,为此,提出以下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强化农民的环保意识。

即使有了相关的环保法律,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宣传,其管理效果也会有限。因此,乡政府应开展一些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环保宣传活动,引导农民从我做起,提高每一个农民的环保意识,从每一寸土地开始,将环境保护深入其中,真正改变农民们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增强农民的环保意识,积极发展一些无公害的绿色有机蔬菜,提高经济收入,使农村环境得到真正的改善。

2、有效控制污染源,从源头上扼制农村环境污染。

污染源是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的切入点,要进一步加强对化肥、农药流通使用的监管,建立防治农药、化肥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体系和监测网络,有效防治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造成的污染。加强对农村水污染的保护力度,通过法律手段强制企业搞好污水处理,做到达标后排放。同时,还要加大对种养植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秸秆焚烧污染和化肥、农药、农膜等方面污染的防治力度,要采取科学、有效、可行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堵住污染源。

3、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要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立法,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根据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修订相应的农业和环境法规,建立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实施保障体系,修订和完善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法律制度得以实施。必要时可以出台单独的农业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利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4、加大农村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农业科研部门应当把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作为今后农业科研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加强力量,增加投入,通过技术攻关、项目招标引进吸收等方式,尽快推出一些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好的技术项目,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各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引导、项目规划、管理措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同时,各级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扩展农业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改变环保投资分配体制,提高投资效果。在支农资金或环境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农业环境的治理工作,也可以吸引和利用一些外国政府和国际机构的赠款和贷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的投资增长机制。

5、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评价农村生态环境状况。

环境污染解决措施范文6

1.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以及工业垃圾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近年来,由于农村人口不断增加和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加之农民环境意识淡薄,垃圾沿河、路等随处乱堆乱放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畜禽养殖户普遍规模小,没有相关配套污染处理设施,禽畜粪便的堆放也成为农村重要污染源之一。还有部分企业由于受利益驱动,擅自倾倒短期内难以降解的固体废物,也是造成农村垃圾增多的重要因素。

2.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各乡镇政府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第三产业,招商引资等作为增加当地财政收入的良策。而在发展乡镇企业的同时,往往是靠山吃山,有煤挖煤、有石采石,兴办小高炉等,这些企业往往技术含量低,能耗高、污染重,不惜以牺牲环境代价获取经济利益。更有甚者个别乡镇领导不经考察,盲目引进一些淘汰落伍、能耗高、污染重的项目,甚至对一些企业实行重点保护。这些措施虽然在短期内见到了经济效益,但由此带来的污染也不容忽视,甚至酿成重大事故。2008年8月河南民权县磷肥厂利用高砷硫铁矿制酸严重污染大沙河水的特大污染事故就是一个例子。不仅污染沿河土地,对下游居民饮用水也是一个威胁。

3.农民盲目滥用农药、化肥等生产物资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农民为提高农作物产量而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而且导致环境污染。据最新统计,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化肥年使用量达40tk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tkm2的安全上限。而且,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km2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

二、农村环境污染成因分析

1.环保意识淡薄农民环保意识淡薄是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的思想根源。长期的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环保知识的缺乏,造成广大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比较差,认为环境污染与己无关。只顾眼前效益,不顾长远利益,更不考虑生态环境,无节制地使用农药、化肥等,重而加剧了农村环境污染恶化。

2.农村环境缺乏科学规划和管理

在农村加快经济发展和城市工业化向农村转移的过程中,一些乡镇政府一味讲发展,缺乏长远的科学规划。企业布局分散、生产和排污混乱无序,即使采取了治理措施,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效果。甚至有相当一部分化工、电镀等污染企业分散在乡镇、村庄、居民集中区,尽管近年来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三废”污染有所减缓,但由于没有合理的规划和有效的治理,污染问题仍很严重。加之农村生活废水无序排放,各种垃圾随意丢弃等都形成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3.农村环保法律缺失

目前,国家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河南省尚没有一部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或规章,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其他多部法律文件之中。其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属于原则性规定,概括性强,实践中难以操作。如针对有关畜禽养殖污染和面源污染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由于现行法律中的一些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三、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重在全民参与,而在农村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环境保护法知之甚少。各级政府要通过组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和活动,广泛宣传环保法律知识,让农民掌握基本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乡镇干部、乡镇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教育,使乡镇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使乡镇企业负责人正确处理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明确责任,自觉减少、控制污染。

2.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

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农村当地的生产和生活,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严格按照生态功能区或环境要素,划分生产和生活区,对不同区域实行相应的环境标准并严格监管。合理布局工业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工业园区进行集中生产、集中治理。统筹建设工业废水、生活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保护农村饮用水质卫生安全和农村环境卫生。

3.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农村环境污染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单纯依靠环保专项行动解决不了问题。只有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将农村污染治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各地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防治法的基础上,制定农村污染防治的实施细则和办法,使农村环境管理走向法制化、标准化、长效化。同时,还要注重与现有法律文件的整合与完善,解决相互间的矛盾和冲突,提高法律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王灿发.环境法学教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苏杨.中国农村环境调查[N].经济参考报.2006.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