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的主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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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主体

公共管理的主体范文1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治理主体 设置主体 建设主体 管理主体 理事会

中图分类号: G25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2)02-0037-06

Research on the Governance Bodies Setting of Public Library Service System in China

Abstract Library's setting body is the government which takes the most important responsibilities to set up and manage public library, and provide public library services. Types of setting bodies can be divided into independent and union one. Construction body is the government 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the provision of public library services and funds. Types of construction bodies can be divided into independent and union one. Types of union construction bodies can be divided into main, supportive and participate one. Reasonable setting of public library council improves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public library. There are six types of public library service system, such as: pure central-branch library, close central-branch library, semi-close central-branch library, loose central-branch library, close

alliance, loose alliance.

Keywords public library service system; governance body; setting body; construction body; management body; council

我国公共图书馆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从管理模式转向治理模式,一些公共图书馆如深圳图书馆已开始建设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工作。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也应采用治理模式,这涉及国家、政府宏观方面的政策、法律及政府的出资人角色等,也涉及服务体系内部的治理结构,其中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治理主体的合理设置是关键。

1 政府在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角色

我国公共图书馆的改革方向是“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政府在国家权力人与所有者代表两个方面职能的分离:一、政府具公共管理职能,是公共图书馆的宏观管理者;二、政府具有举办公共图书馆的职责,作为公共图书馆的出资人或所有者代表,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是公共图书馆的设置主体和建设主体,其原有的管理主体角色由公共图书馆理事会代替。

2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治理主体

治理主体是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参与者,包括所有者、设置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等。

2.1 所有者

我国公共图书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统一所有,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具体由国务院及各级政府代行所有权;各公共图书馆对馆内国有资产有占有权、使用权,处置资产需要审批,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是全民。一般情况下,所有权只为所有者所拥有和行使,但全民无法直接履行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职责,国有资产的所有权需要委托给政府代为行使,政府是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代表。我国各级政府目前实际控制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是公共图书馆的实际控制人,所以,我国各级政府常常被认为是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1]。不管各级政府是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还是所有者代表,各级政府覆行公共图书馆出资人职责并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角色不会发生改变,这是合理设置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治理主体的基础。

2.2 设置主体

设置主体是负有设置(举办)公共图书馆的各级政府,负责为某一区域提供覆盖全区域的、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

2.2.1 设置主体的作用

(1)设置主体负有设立、建设公共图书馆并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指覆盖全区域、普遍均等的服务,下同)的主要责任。政府负有设置(举办)公共图书馆的责任,是公共图书馆的出资人和设置主体,对已设置的公共图书馆行使所有权、提供所需的建设经费和负责管理,担负为所在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主要责任。

(2)设置主体是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公共图书馆治理是基于所有权关系上的管辖和控制[2]。公共图书馆决策权力和内部治理的权力来源于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需要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的授权。治理结构中需有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某一个公共图书馆或某一个服务体系治理单元可能存在多种建设主体类型,如在联合建设主体中可能存在设置主体充当的主要建设主体、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充当的支持性建设主体、下级政府充当的参与性建设主体。但在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制下,支持性建设主体和参与性建设主体不适合作为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设置主体作为行使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主体,体现了哪级政府设置了公共图书馆就行使该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及行政、财政体制。

(3)设置主体的单一或多元作为区分纯粹型总分馆制与其它服务体系类型的依据。治理单元内部设置主体多级多元,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相应分散,不利于我国公共图书馆的集中管理和总分馆体系建设。如果一个治理单元由同一个设置主体设置,则整个治理单元的所有权归由该设置主体行使,实现治理单元所有权的同一,这是我国目前进行纯粹型总分馆制建设的可行模式,与我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相适应。但由于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的限制,有些治理单元在所有权和设置主体层面难以实现同一,形成治理单元多级多元的联合设置主体,这样,治理单元便成为其它服务体系类型。

2.2.2 设置主体的类型

设置主体分为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和联合设置主体。单级独立设置主体是指在一个治理单元内只有一个设置主体负责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一般为治理单元内最高级别的政府,如纯粹型总分馆制中省/市/县政府分别是总分馆服务体系唯一的设置主体。联合设置主体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府共同成为某一治理单元的设置主体,实现能力整合,在某一治理单元内联合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在省/市/县为一个治理单元内部,下级政府有足够的财政支持能力设立和建设公共图书馆,参与总分馆体系建设时不愿意放弃该分馆的所有权或在未设立公共图书馆的情况下,参与总分馆体系建设时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所在辖区分馆的设置主体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统一总馆、分馆的所有权没有必要。在目前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下,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一个治理单元内存在多级多元的设置主体,总馆、分馆、承办馆、成员馆各有自身的设置主体,如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和联盟模式都是这种情况。其中总馆、承办馆的设置主体在治理单元内起核心作用,称为核心设置主体,其它的设置主体称为非核心设置主体,核心设置主体具有较强的经费支持能力并承担更多的责任。这种多级多元的联合设置主体存在于治理单元内部,因为只在治理单元内部存在所有权控制的问题。如对于一个覆盖地级市城区的公共图书馆治理单元来说,设置主体仅限于市级、区级政府,中央、省级政府虽然可以成为支持性建设主体,但不会行使所有权,乡镇、街道办政府如没有承担设置主体的能力则不能成为设置主体。

2.2.3 设置主体设置的考虑因素

(1)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经费是困扰公共图书馆发展的难题,设置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费支持能力。目前我国的乡镇、街道办政府普遍缺少作为设置主体的能力。

(2)设置主体能力的整合。把不同行政级别的设置主体整合起来,联合为某一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

(3)治理单元的情况。治理单元是指能有效共享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所辖区域。治理单元可以分为独立的治理单元和多级的治理单元。独立的治理单元基本不与外界有效共享公共图书馆服务。多级的治理单元内部含两级或两级以上的治理单元。我国整个县、地级市的市区、大城市的区适合为最基层的治理单元,可用适当的模式作为成员参加上一级的治理单元。如县级的治理单元可用松散型总分馆制/联盟模式参与地级市的治理单元,地级市的治理单元可用松散型联盟模式参加省级的治理单元。当然,大城市中心城区也可以建设一个单级的治理单元。某一设置主体在不同级别治理单元的作用不同,如县政府在县级治理单元起核心作中,而在地级市治理单元起非核心作用。

(4)服务体系的类型。一个治理单元确定采用某一服务体系类型,则确定了设置主体所采用的设置主体类型。如纯粹型总分馆制由治理单元内最高级别的政府为单级独立设置主体,而其它服务体系类型的治理单元由区域内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

2.3 建设主体

建设主体是负责公共图书馆建设所需经费的政府。对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负有责任的政府,都可以成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设置主体当然也是建设主体。我国各级政府包括中央、省级政府和其它各级地方政府都负有为所在辖区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责任,只不过不同级别的政府承担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所不同。某一级政府能否成为某一个治理单元的建设主体应取决于该级政府是否具有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实际能力。

2.3.1 建设主体的类型

建设主体可分为单级独立建设主体和联合建设主体[3]。单级独立建设主体在一个治理单元内由一个政府独立负责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所需的经费,它也是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即在一个治理单元内只有一个设置主体、一个建设主体。联合建设主体是指在一个治理单元内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府共同成为建设主体。联合建设主体包括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和参与性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是公共图书馆建设的主要责任者和主要投入者。设置主体在由联合建设主体组成的治理单元内是主要建设主体,承担所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的主要责任、大部分经费投入、日常管理成本和管理责任。一个存在联合设置主体的治理单元存在多层级的设置主体,也相应存在多层级的主要建设主体。除设置主体作为主要建设主体负有建设公共图书馆的主要责任外,上级政府或下级政府都负有在某一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责任。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给予某一治理单元或其内部某一公共图书馆一定的经费补贴,从而成为支持性建设主体。相对设置主体来说中央政府、省级政府负有支持性责任,所以在设置主体的经费支持能力欠缺时,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应该且有必要承担支持性建设主体的责任。下级政府付出经费“购买”主要建设主体为所在区域提供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而成为参与性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和参与性建设主体不是治理单元的设置主体,不行使所有权。尽管有些基层政府自身无力成为设置主体和主要建设主体,但它毕竟也有为所在辖区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责任,虽然这种责任相对设置主体的主要责任来说是次要责任。所以我们应该把这种有经费支持能力的基层政府纳入建设主体的范畴。如县政府作为该区域纯粹型总分馆制的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和主要建设主体,负有在该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主要责任,而县政府的上级政府即地级市政府、省级政府、中央政府及下级政府负有在该区域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次要责任,上级政府负有支持性责任,下级政府负有参与性责任。

2.3.2 设置主体与建设主体的关系模式

设置主体一定是建设主体,而建设主体不一定是设置主体。一个治理单元的设置主体与建设主体的关系按设置主体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其一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存在于纯粹型总分馆制的治理单元。其模式包括:(1)单级独立设置主体是单级独立建设主体,两者是同一个政府;(2)单级独立设置主体+联合建设主体,单级独立设置主体是主要建设主体,其中联合建设主体的模式包括:①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②主要建设主体+参与性建设主体;③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参与性建设主体。

其二联合设置主体。一个治理单元的各个设置主体是主要建设主体,最高层的核心设置主体是服务体系的核心主要建设主体。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不仅要负责总馆或承办馆的建设任务,还主要负责治理单元的建设任务。其它设置主体是各自设立的公共图书馆或所在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主要建设主体。其模式为:联合设置主体+联合建设主体,其中联合建设主体的模式包括:①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②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③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参与性建设主体;④核心主要建设主体+主要建设主体+支持性建设主体+参与性建设主体。

2.3.3 建设主体设置的原则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现有的公共图书馆建设基础差异悬殊,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和设置主体、建设主体的设置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依各地人均GDP水平差异因地制宜地选择服务体系的类型及设置主体、建设主体的设置模式[4]。

2.4 管理主体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主体是行使公共图书馆决策权力的管理机构,决策权力由代行公共图书馆所有权的设置主体行使或授予其它机构行使。治理模式下,政府不再直接行使公共图书馆决策权力,丧失了作为公共图书馆管理主体的资格。政府作为公共图书馆的出资人、所有者代表和设置主体,必须选择新的管理者即管理主体来完成公共图书馆的管理重任,实现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的分离。公共图书馆要组建具有决策权力的管理机构:(1)个体公共图书馆以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决策型理事会作为自身的管理主体;(2)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组建服务体系的决策型理事会作为服务体系及其成员的管理主体[5]。政府虽不再是管理主体,但通过派代表进入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公共图书馆的决策型理事会,主导决策,政府的出资人权益得到充分保证,同时通过决策型理事会能实现公共图书馆的分权制衡、多元民主参与和科学决策。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主体可以是设于个体公共图书馆内部的决策型理事会,也可以是设于公共图书馆外部的服务体系决策型理事会。

2.5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是指治理单元内各个公共图书馆。这些公共图书馆在治理单元内有不同的角色,是总馆还是分馆,是承办馆还是成员馆,他们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与他们所在的服务体系类型相适应。

3 各类型服务体系的治理主体设置

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可分为六种类型:纯粹型总分馆制、紧密型总分馆制、半紧密型总分馆制、松散型总分馆制、紧密型联盟模式和松散型联盟模式[6]。各类型服务体系的治理主体设置存在差异。

3.1 纯粹型总分馆制的治理主体设置

纯粹型总分馆制是由同一个设置主体设置、同一个管理机构管理的图书馆群[7]。纯粹型总分馆体系的所有权归属同一个设置主体,决策权力来自同一个设置主体,

(1)设置主体。纯粹型总分馆制的设置主体为单级独立设置主体。适合作为纯粹型总分馆制的区域有整个县、地级市的市区、大城市的区,省/市/县政府是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分馆的所有权可通过划拨等形式上移给总馆的设置主体,即实现分馆的设置主体上移。

(2)建设主体。单级独立设置主体可以作为治理单元的单级独立建设主体,也可作为主要建设主体与其它级别的政府组成联合建设主体,中央、省级、地级市等上级政府可以成为治理单元的支持性建设主体,在经济落后的县级治理单元特别需要上级政府的经费支持,区级治理单元也可能需要市政府的补充经费;下级政府可成为参与性建设主体。联合建设主体的设置应因地制宜,是否需要组成联合建设主体需视单级独立设置主体的财政支持能力而定,多数县级政府作为单级独立建设主体的财政能力是不足的,需要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的财政支持。

(3)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和治理结构。设置主体设立服务体系决策型理事会,作为整个服务体系、总馆、分馆的管理主体,治理结构:设置主体—理事会—总馆—分馆。设置主体下放决策权力给决策型理事会,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再由理事会授予总馆对整个总分馆体系的管理执行权,实现理事会决策权与总馆管理执行权的分离。

3.2 紧密型总分馆制的治理主体设置

紧密型总分馆体系存在多级多元的设置主体和建设主体,总馆、分馆原有的所有权关系不变,总馆、分馆的所有权分别归各自的设置主体。

(1)设置主体。紧密型总分馆制的设置主体为联合设置主体,总馆、分馆各有自身的设置主体。省/市/县也适合建设紧密型总分馆制,省/市/县政府作为核心设置主体与下级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

(2)建设主体。设置主体是各自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建设主体。从整个总分馆体系看,形成了总馆主要建设主体+分馆主要建设主体的联合建设主体模式。其中总馆的设置主体在总分馆体系承担更大的责任,为核心主要建设主体。在经费不足的治理单元内,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也可作为支持性建设主体对治理单元或其内部任一个公共图书馆提供经费支持。本模式不存在参与性建设主体。

(3)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和治理结构。紧密型总分馆体系要求总馆、分馆的管理权力集中统一,总分馆体系决策型理事会有必要拥有总馆和分馆全部的决策权力。联合设置主体设立服务体系决策型理事会,作为整个服务体系、总馆、分馆唯一的管理主体,治理结构:总馆设置主体、分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总馆—分馆。总馆设置主体、分馆设置主体下放决策权力给总分馆体系决策型理事会,实现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再由理事会授予总馆对整个总分馆体系的管理执行权,实现理事会决策权与总馆管理执行权的分离。

3.3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的治理主体设置

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存在多级多元的设置主体、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总馆、分馆原有的所有权关系不变,总馆、分馆的所有权分别归各自的设置主体。

(1)设置主体。总馆、分馆有各自的设置主体。可采用半紧密型总分馆制的有省/市/县(市)区域范围,省/市/县政府作为核心设置主体与下级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大城市的市馆和区(县)馆之间可采用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大城市的中心城区可建设一个治理单元,市馆与区馆采用半紧密型/松散型总分馆制,区的范围可采用纯粹型/紧密型/半紧密型总分馆制,市政府作为核心设置主体与区政府及下级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大城市的市馆与县馆可建设二级的治理单元,县级的治理单元可采用纯粹型/紧密型/半紧密型总分馆制,作为成员参与市中心城区的市级治理单元,市级治理单元既包括中心城区的成员,也包括县级的治理单元,从而形成二级治理单元。地级市馆和县馆之间可采用松散型总分馆制,形成市级治理单元和县级治理单元,市级治理单元既包括城区的成员也包括县级治理单元的二级治理单元,市政府作为核心设置主体与县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

(2)建设主体。设置主体是各自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建设主体。从整个总分馆体系看,形成了总馆的主要建设主体+分馆的主要建设主体的联合建设主体模式。总馆的设置主体应成为总分馆体系的核心主要建设主体,在总分馆体系建设中承担更大的责任。在经费不足的治理单元内,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可作为支持性建设主体对治理单元或其内部任一个公共图书馆提供经费支持。这两种模式不存在参与性建设主体。

(3)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和治理结构。设置主体的决策权力分为两部分:①总馆、分馆的设置主体把总馆、分馆的业务/服务的决策权力交给总分馆体系决策协调型理事会。总分馆体系的治理结构:总馆设置主体、分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总馆—分馆。决策协调型理事会是这个总分馆体系的管理主体,也是总馆、分馆的管理主体。总馆和分馆的设置主体下放业务/服务的决策权力给总分馆体系决策协调型理事会,再由理事会授予总馆对整个总分馆体系的业务/服务管理执行权,理事会行使业务/服务决策权力,总馆馆长行使业务/服务管理执行权,实现业务/服务决策权与管理执行权的分离;②总馆、分馆的设置主体保留除业务/服务外剩余的决策权力。总馆内部设立的法人治理结构:总馆设置主体—事理会—总馆,总馆理事会也是总馆的管理主体;分馆内部设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分馆设置主体—事理会—分馆,分馆理事会也是分馆的管理主体。总馆和分馆的设置主体下放除业务/服务外的决策权力给总馆、分馆的决策型理事会,再由理事会授予总馆、分馆除业务/服务外的管理执行权,理事会行使除业务/服务外的决策权力,总馆馆长行使除业务/服务外的管理执行权,实现除业务/服务外的决策权力与管理执行权的分离。综合两种情况,总馆馆长拥有总馆全部和分馆业务/服务的管理执行权。

3.4 紧密型、松散型联盟模式的治理主体设置

紧密型、松散型联盟模式存在多级多元的设置主体、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承办馆、成员馆原有的所有权关系不变,承办馆、成员馆的所有权分别归各自的设置主体。

(1)设置主体。承办馆、成员馆有各自的设置主体。大城市的市馆和区(县)馆,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的市馆与县(市)馆之间可采用紧密型联盟模式/松散型联盟模式,市政府和区/县级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省、地级市、县(市)三级治理单元因地域覆盖面大可采用松散型联盟模式,省、市级治理单元内部的政府组成联合设置主体,治理单元内最高级别的政府为核心设置主体。如地级市政府是市级治理单元的核心设置主体,也是省级治理单元的设置主体。

(2)建设主体。设置主体是各自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建设主体。从整个联盟模式服务体系看,形成了承办馆的主要建设主体+成员馆的主要建设主体的联合建设主体模式。承办馆的设置主体应成为治理单元的核心主要建设主体,在服务体系建设中承担更大的责任。在经费不足的治理单元内,中央、省级等上级政府可作为支持性建设主体对治理单元或其内部任一个公共图书馆提供经费支持。这两种模式不存在参与性建设主体。

(3)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和治理结构。服务体系协调型理事会没有决策权力,承办馆/成员馆的设置主体全部的决策权力作用于承办馆/成员馆。服务体系治理结构:承办馆设置主体、成员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承办馆、成员馆,这个协调型理事会不是服务体系及其成员的管理主体,联盟模式的服务体系没有管理主体。各馆法人治理结构:承办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承办馆;成员馆设置主体—理事会—成员馆。承办馆、成员馆的设置主体把全部的决策权力授予本馆的决策型理事会,再由理事会授予承办馆/成员馆馆长对本馆的管理执行权,理事会行使决策权力,馆长行使管理执行权,决策型理事会是各馆的管理主体。

4 结语

全民是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各级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行使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合理设置公共图书馆的设置主体,明确服务体系设置的责任、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主要责任和管理责任,设置主体代行公共图书馆的所有权。合理设置建设主体,明确各级政府经费投入的责任;明确主要建设主体设置,保障大部分经费的投入;合理设置支持性建设主体,保障补充经费的投入;合理设置参与性建设主体,明确下级政府购买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责任。设立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设置主体授予理事会决策权力,实现公共图书馆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的分离,理事会把管理执行权授予公共图书馆管理层,实现决策权力与管理执行权的分离。

参考文献:

[1]肖容梅.公共图书馆管理体制研究[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0,36(3):4-11.

[2]黄颖,徐引篪.图书馆治理:概念及其含义[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4,30(1):24-26.

[3]蒋永福,刘春艳.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概念、类型与设置原则[J].图书馆建设,2010,(11):2-5.

[4]蒋永福,张世颖.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设置及总分馆服务体系构建方案研究——“4-4模式”构想[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0,(4):26-30.

[5]李明生.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及其成员的理事会设置研究[J].图书馆建设,2011,(2):75-78,83.

[6]李明生.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紧密度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0,54(11):27-30,61.

公共管理的主体范文2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监理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施工现场监理的具体工作是依据合同条款,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科学严密管理,以此达到对工程投资、进度以及质量的合理监控,并最终完成合同的要求。

一、施工现场监理主要职责

施工现场监理的具体工作是依据合同条款,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科学严密管理,以此达到对工程投资、进度以及质量的合理监控,并最终完成合同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三个项主要任务:

1、投资控制

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是我国监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该通过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动态管理,包括巡视、平等检查、旁站等,达到对工程项目工程量计量与支付的监督与管理,并应保证计量的公正客观以及结算支付的公平合理,以此达到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2、进度控制

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是我国监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该采用科学的控制方法和手段来控制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施工前期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实地调查施工现场自然概况,并结合掌握的调查结果对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工程施工中,要求现场监理应把施工现场的各种生产要素(包括人、机、料、法、环、资金、能源信息和时间)的配置、组织实施情况和进度计划进行对比与控制,并通过对施工延误原因的科学分析,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此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的按时完成。

3、质量控制

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是我国监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该以”预防为主、质量第一”为原则,时刻掌握并控制施工中有关人的因素、机械设备因素(施工设备、生产设备)、环境因素、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因素以及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因素等,对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薄弱环节坚持旁站监理,检查原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做好施工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

于此同时,施工现场监理还应该做到对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等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对影响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综合评定的各种环境、卫生因素,如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音、施工现场卫生状况等做好合理的安排、处理,以此保证优质工程项目的创建。

二、抓好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1、抓好现场监理工作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也多,现场监理作为第一线工程监理,他们时时处处直接与影响工程质量因素的人、机料、环、法等打交道,是工程质量的“前哨”,随时随处发现问题,就必须现场处理。根据这一特点,首先,驻地办要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对现场监理力量要进行调整、充实和加强,安排好现场监理的旁站,并严格要求现场监理过程中做到“三带”(带工作笔记、带图纸、带尺)和“三勤”(腿勤、手勤、口勤),发现问题后,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分别对承包人进行口头指令、书面工作指令和停工令,及时制止承包人的不规范施工,及时消除工程隐患;另一方面,要求现场监理对关键部位、重要部位,如桩基施工、板梁张拉、混凝土浇注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旁站,并及时做好现场记录,对那些关键重要但施工情况相对稳定的工序,如路基分层摊铺、碾压进行部分旁站和抽检;对那些次要部位,附属工程应进行巡视、抽查,如排水、绿化等,严格要求现场监理做到未作准备或准备不充分的不准开工,未经验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进场或清除出场。

2、抓好驻地试验、检测工作

在工程施工中,试验、抽检是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手段,严格做好这项工作,既可以检查施工中的施工质量,又可以及时指导施工,进行施工质量的动态监控,驻地办必须十分重视和强调这项工作。从原材料的现场勘察,取样到试验,从平行试验到现场抽检,都要求现场监理和驻地试验工程师一丝不苟、实事求是。通过试验和检查可以直接反映现场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情况,及时调整承包人的相关数据,如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则采取跟踪分析、论证,并通知承包人采取整改措施,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驻地检测工程师对构造物,特别是构造物的重点部位及重要构造物的检测也是十分重要的。驻地检测工程师必须对施工单位的桩基放样、大型挡土墙放样、路基中线,特别是小半竞径路基中线放样进行百分之百检测。只有加强驻地检测工作,才能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共同把关的目的。

3、加强监理工程师巡视、检查

在工程施工中,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有重点、有目的的巡视检查,是监理工程师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巡视可以随时检查承包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情况及自检情况,掌握承包人原材料、机械设备的进场情况,了解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掌握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承包人的施工,及时向上级报告承包人的严重的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督促检查现场监理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质量,提醒、责令现场监理坚持原则,严格监理、热情服务、踏实认真地做好现场监理工作。驻地巡视检查应放在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检查、指导,如桩基、板梁的重大构造物的基坑等隐蔽工程,还有一些普遍的难点技术问题,驻地巡视中应做好相应的工作笔记,为工地例会和监理工作会议及向上级汇报提供第一手资料,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积累、不断提高。

三、钢筋工程的监理控制

(1)原材料的控制

钢筋购买时,应该将钢筋出厂质保资料与钢筋炉批号铁牌相对照,看是否相符。严格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热扎带肋钢筋》GB1499条规定按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还要注意出厂质保资料上的数量是否大于进场数量,如果存在相应的问题不予购买,从而杜绝假冒钢筋进用上房屋建设中。钢筋进场后,应按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号、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取一组。同一冶炼方法、浇铸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合混合,合理对进场钢筋进行试验,使用合格的钢筋在工程上。

(2)对钢筋连接的控制

钢筋连接方式主要有绑扎搭接、焊接、机械连接三种方式,试焊工程正式焊接之前,根据钢筋牌号、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正确选择焊条、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特别是焊条的选用;焊接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应重点检查。在焊接过程中,如果发现焊接性能不良时,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并要求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质量检验时,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现场监理工程师往往比较重视力学性能检验,而忽视了外观检查工作,应重视外观检查。焊接接头的位置设置非常重要,否则安装完成后在验收时才发现问题,将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并且影响工期。

(3)钢筋安装的控制

钢筋安装是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要重点监测。钢筋直径、数量和长度是否存在错误。钢筋锚固长度是否不够。悬挑部分的钢筋是否不到位。悬挑部分的钢筋安装是钢筋检查的重点,如果在悬挑梁的检查经常发现悬挑梁上排和下排钢筋不到边;悬挑梁面筋锚固长度不够等问题会给房屋建筑带来很大的影响。要采用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要求。钢筋作为监理工程师,验收时应注意检查。同时梁、底板钢筋必须垫放厚度符合要求且足够数量的钢筋垫块。避免造成负筋保护层过厚,负筋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引起板裂。

(4)钢筋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方法的控制

在房屋建筑中钢筋工程质量检查的目的是掌握质量动态,发现质量隐患。提高房屋的使用安全系数,钢筋工程属于隐蔽工程,在浇注混凝土前应对钢筋及预埋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记录,以便查验。要按照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内容和质量标准,采取直观检查、实测检查、仪器测试等方法,使质量检查工作贯穿于钢筋施工全过程。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档案和竣工报告;在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监理意见;接受上级质检部门和省市监理协会、监理公司领导对监理档案资料的审查。验收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本着科学、真实、准确的验收方法。

四、促进施工现场监理职能发挥的建议

1、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为避免监理经费的不足以及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应摆正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首先,把好建设工程建设市场准入的关,为此应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制,以此确保参加建设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水平与实力满足项目建设的要求;作为施工质量控制的体系,监理单位应与业主方是合同双方平等互利的关系,以此找准自己的位置,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提高施工现场监理素质

监理人员的水平高低决定着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的好坏,为此:①应从源头做起,监理单位选拔人才应严格考核,保证监理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专业实践经验。②应做好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工作,包括专业的基础知识、安全教育以及政策法规等。③监理人员应主动加强自我锻炼,注意摸索积累经验,使从业能力逐步提高,打牢从业的基础。

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监理制度

完善的制度以及监督管理体系对监理正常的行使权利以及顺利进行监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质量监理和卫生环境监理等一些列的制度,在相关检查的过程中,及时的发现问题,有效的解决问题,积极的提高施工现场监理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工地评审制度,其内容有:工地评审流程、工地评审原则、工地评审申报范围,始终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监控,评审过程要公开透明,严格按照各项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质量过关;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

结束语

由于我国监理起步较晚,监理制度存在较多的缺陷,加之监理人员素质较低,业主、施工单位对监理的认识不足,造成施工现场监理的困难,对工程的顺利进行造成了一定得影响。为保证施工现场监理职能的高效发挥,确保施工的顺利完工以及良好的施工质量,应不断提高监理素质、完善监理制度。

参考文献

公共管理的主体范文3

关键词:施工管理;理论;补充;工作思路

1前言

随着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一些业主的建设项目投资越来越大,相应的首先是基础设施的投入也越来越大,一般来说,小的几百万元,大的上亿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精品工程的要求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的技术以及监控的手段也相应越来越严格,以往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在“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施工管理理论也日益显得过于片面,根据多年的施工管理经验,个人认为在“三控制”基础上将“安全控制”、“环保控制”和“文明施工控制”纳入施工管理人员,尤其是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范畴尤为重要,这将是新形势下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的一个有力的补充。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工作中需充分处理好“六控”的辨证关系,使建筑工程建设事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2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从传统的单一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变,在建设领域,传统的指令性计划安排施工任务的旧体制被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工程开始实行了招投标,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至1990年,我国分别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进行了施工监理试点,经过总结,1993年进入了稳步推广阶段,从试点中专家们总结出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宝贵经验,十几年来,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它凝聚着无数建设者的辛勤劳动和集体智慧,创造了全国翻天覆地的伟大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精品工程层出不穷,在日趋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和积累,不断更新和完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重视,本人认为,在全社会普遍重视安全及生态环境的今天,“以人为本”的理念被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将人身、设备安全以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提到一定的高度上来认识并付诸实施,并将其纳入监理的职责范围,将“三控制”更新为“六控制”(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控制),是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目前,一些施工管理人员也曾有人提出“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文明施工”“五控制”的要求,但个人认为把“环保控制”一同放入管理职责更能充分体现新时期管理职责的完整性。

3如何做好施工管理人员工作的“六控制”

施工管理人员工作的“六控制”是互相矛盾又互为补充的,按照各自的控制原则为共同的目标开展工作,对搞好工程建设尤为重要。

3.1认真抓好质量控制工作

所谓质量控制,就是在质量方面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采取的一系列手段。工程质量与工作质量有紧密的联系。工作质量就是建筑安装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所做的“控制”。工作质量是工程质量的保证,工程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工作质量的反映。要使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必须既要管工程质量,又要管工作质量,而且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工作质量上,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来保证和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要按施工程序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旁站监理不仅要具备现场质量控制工作的相应素质,加强合同意识,避免相当然的人为因素,而且需吃透合同规定,避免出现问题措手不及,要及时果断地处理质量和工期的矛盾。

3.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抓好工期控制关

施工管理人员不要转嫁责任,放弃职权。应积极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方案,寻找经济与进度的最佳结合点,认真编制施工进度络计划图,找出关键线路,合理安排和调整工期,发掘一切有利因素,加快施工进度。平时要及时跟踪工程进度,全过程控制指导项目进展,减少窝工、怡工现象,有效地赢得工期。

3.3工作要及时、规范、准确,把好成本关

降低成本是社会主义国家积累资金的基本方法,因此,如何管理好成本就成为极重要的事。投资控制的主要目的是工程项目在确保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不超出批准的总投资额,而且是合理的支付。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与投资六者是辩证统一的,这就要求管理人员通过各种手段做好成本控制,因此管理人员对工程的每一个程序都要求做到及时、规范、准确,避免反反复复的无效工作,减少资源的浪费。

3.4重视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控制

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控制,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尽管在施工过程中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都不曾轻视过,而且在实践中也形成了一套针对此方面的条例和规定,但始终没有把其提高到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理论来对待,随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出,把“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控制”和“质量、工期、投资”并列起来是必要的和适时的。

(1)安全,不仅从尊重人命这一观点来讲是重要的,而且事故的发生会给企业,甚至给国家财产带来很大损失。这里有一组来自建设部的统计数字: 201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14起、死亡276人,比2009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97起、死亡人数减少88人,同比分别下降31.19%和24.18%。(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人民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计划。必须建立和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律,内容包括:

a.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b.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c.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d.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e.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2)环保,是一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里所讨论的“环保”问题仅指项目施工中的产生环保问题,尚不包括项目可研阶段的“环保”问题。而主要常见的包括:a.建筑垃圾;b.建筑粉尘;c.有毒气体;d.其他。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的不断扩大,尤其是城市化发展,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废水等,据粗略统计,我国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有4000万t。由此可见不正确处理建筑垃圾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存和健康问题。将现场的环保施工控制纳入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的职责对工程至关重要,所以管理人员应重视并监督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理。

(3)文明施工,随着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深入,建立文明的施工环境不仅是我们自身的需要,而且是整个社会的需要。文明施工不但与安全隐患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举个例子:某港口是一个新兴的港口,在其进港公路扩建时,由于路障标志不明确、扩建材料堆放不规则、以及施工不洒水造成灰尘滚滚,以至施工期间出现多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损失惨重;该港口因开山填海运土车来车往,运输路面却不清扫、不洒水,港区整天灰尘滚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该港区仓储项目较多,而大部分仓储项目是在海滩填土形成的陆地上建成,这些项目在基础处理时强夯、打桩不分日夜地施工,噪音严重地影响着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

因此,将现场的文明施工控制纳入施工管理和监理的职责,并强制性执行对工程是至关重要。

(1)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文明施工条款。

(2)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临时围墙或围挡,并做到及时修补损坏部位,保证围挡整齐。(3)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中规定部位堆放,并要求码放整齐。

(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清运。(5)施工现场不得随便抛弃垃圾,施工区、生活区、道路等处应经常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施工区严禁吸烟。

(6)其他一些保障人们衣食住行的措施。

公共管理的主体范文4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水利工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工程,由于规模宏大,施工复杂,技术含量高,因此投资往往十分巨大,合作单位众多。水利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程,而且在整个工程施工中,要注意整体性和系统性,如此复杂而艰巨的工程,这提醒水利工程的管理者应该提高警惕,以小见大,防微杜渐,注重细节也要宏观把握,从整体着眼,多考虑一个问题,也就为未来多排除了一个隐患,给水利工程多增加了一份保障。因此,本文主要探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2水利工程在施工管理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通过文献的搜集与整理,详细探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的注意事项。

2.1签证管理

由于水利工程规模宏大,工程的周期长,因此在整个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设中,会有多种技术方面的工作人员共同来完成这项大工程,而且由于工程时间长,在工程竣工之前,也不只是同一批施工队伍,很有可能会更换很多批工作者。因此,为了不因工作人员的频繁更换而给整个工程带来混乱,必须要及时做好施工人员、工程监理人员等等的签证工作。及时做好签证,不仅是为了日后在找责任人的时候有据可依,同时也是为了工程工作者的自身利益考虑,避免因为人员流动太大,而导致工作漏记,在此,签证是保障工人工资合理结算的依据。

2.2施工记录

水利工程的施工现场一般都是在荒无人烟的城外河流上,这不仅仅是交通的不便,也会因为城外信息的闭塞影响勘察设计的顺利进展,所以,在水利工程的施工中,应该及时全面的做好现场的施工记录。具体工作中,应该采用文字图像以及视频等等手段来实事记录现场情况。对于现场情况的记录,不仅有利于施工前的决策,也有利于给施工工作提供资料参考,便利挖掘建设。

2.3合同管理

当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在要求人们承担责任的同时是保障其切身利益。在水利工程项目中,工程合作单位合作的标志是是签订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在此,合同约束双方履行自身的职责,同时也保障双方的权利。当合作双方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而私下里矛盾又得不到调停解决,当一方向另一方寻求索赔时,不能空口无凭,这时候就可以依靠合同的内容,按照合同上的明文规定,依照法律程序,合法合理争取自身利益。正是由于合同具备如此大的威力,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合作的双方就更应该提高自身的法律休养,因为当遇到有经验的合作方时,经验少的一方很有可能就被经验丰富的利用合同上的漏洞所欺骗,以致在日后的矛盾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损害自身的利益。因此,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中,一定要加强合同的管理。

2.4质量管理

上文早就一再强调了,水利工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工程,工程的质量是整个水利工程的生命,因此,不论是因为什么困难,都必须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否则,所有的水利建设都只是给未来的人民百姓留下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质量管理,首先要做的就是保证工程设计的结构是符合科学原理的,并且在实地的考察验证中证明了设计结构是及其安全的,这是在总体的大方向上保障工程的质量安全。其次,是对施工人员的要求,因为施工人员的施工直接决定着工程的做工是否合格,又由于水利工程是在野外展开,所以在寻找劳动者时切不可随地就近寻找当地的农民工来充当专业的水利建设者。第三,要保证工程的建筑材料都是符合国家安检标准的建筑材料,要拿把质量关,越是当工程施工进入白热化的关键时刻,就越不能放松材料的检测把关。最后,质量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卡就是工程的验收,在工程验收中,验收审查员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验收工作,依照程序层层检测,采取平行检验和审核复验的方式,做到层层质检都通关了才能结束验收。

2.5安全管理

任何工程的建造都是为了人类服务的,所以,在水利工程的建设中,最重要的固然是工程的顺利圆满竣工,但是最重要的是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问题。如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到保障,那么工程的建造就不可能完成,因为缺少施工主体;如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到保障,那么工程的建造也就失去了意义,因为工程施工的初衷是为人类谋福祉。因此,在工程施工中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提倡安全施工,安全第一。

2.6机械设备的管理

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工程建设,因为水利工程规模巨大,工程难度高,而且施工时间长,因此施工中采用机械设备时也要注意施工的特点,施工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能顺利辅助完成建设。在此,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因为水利施工中采用的机械设备大都是大宗机械,造价高昂,而又因为水利施工容易然天气的影响,经常出现被迫停工的现象,在停工期间,大宗机械设备都处于闲置状态,那么就要妥善保管这些机械,避免机械遭到损害。而且,对于机械的管理和保养,是应该贯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因为,施工中机械也需要得到休整。此外,在使用大宗机械设备的时候,应该注意机械配件的备份,避免因为零件故障而影响整个机械无法运行,影响工程施工。

2.7资料整理

在水利工程的施工中,由于施工内容多,往往资料统计员在繁琐的资料整理过程中会产生懈怠,但是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料整理是不能有疏忽的,这就提醒负责整理资料的工作者要勤于自己的事务,且要细心。

参考文献:

[1]雷金松.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2(18).

[2]苏兴海.浅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1).

公共管理的主体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建筑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建筑施工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与之发展相对应的是,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建筑业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为了有效实现安全生产,减少事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要营造一个安全施工的和谐环境。

施工管理是建筑产品(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开始到竣工验收,回访保修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对于工程质量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方面,逐步形成了具有现代管理意义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策略。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由于新结构、新材料以及各种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相应的施工管理也在不断发展中。以下本人就建筑施工管理中几个问题谈几点认识。

2.现场施工管理的几个问题

现场施工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中的基本问题。一般来说,对于现场施工管理,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1)从技术上做好管理工作。一个工程项目往往施工工艺复杂,各施工工种班组多,因此在技术上做好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首先,应该熟悉施工图纸,甚至每一道工序进行优化,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各气候等自然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除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作好技术准备,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技术储备包括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新技术新工艺培训,施工规范,技术交底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每一工序步骤尽在掌握之中各种情况的处理准备方案,保证能按时保质地完成。

(2)做好材料管理工作。材料的管理工作,应该从材料供应、材料采购、材料进场、材料发放等几方面进行。

(3)做好人员管理工作。施工人员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起着关键的作用。施工队伍中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密不可分,坚持以人为本,可以培养施工队伍的凝聚力。同时又必须明确施工队伍的管理体制,各岗位职责,权利明确,做到令出必行。

(4)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放在预防阶段,从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保护设施的设计与设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督,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分析,建立安全值班制度等多方面对安全工作进行管理。

3.如何加强建筑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

(1)严格把好材料关

现代建筑工程有材料新、技术含量高、品种多的特点,并且经常有许多最新兴材料出现和应用的问题。所以,建筑材料的有效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的综合保障之本。建筑材料质量和技术条件是建筑工程质量保障的基础, 建筑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影响建筑材料质量的因素主要由材料的成分、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技术标准等,保障建筑工程总体质量的关键在于建筑材料的控制,更取决于各个管理环节。①用现代知识优选建筑材料采购人员, 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建筑材料质量鉴定水平,使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符合标准;②应用现代网络技术掌握建筑材料最新信息,从而优选建筑材料的供货厂家;③合理的统筹建筑材料供应节奏,确保正常施工;④加强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⑤抓好材料的现场施工管理,做到建筑材料的合理使用;⑥搞好材料的试验、检验、记录工作。

(2)施工进度管理

编制一份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既能符合合同又能指导施工的网络进度计划,是履约合同的保证,指导工程的依据是控制进度、管理工期的凭证。在总工期的约束下,综合平衡的基础上,保证网络计划落到实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组织好连续施工和均衡施工,保证工程项目能够按期地交付生产和使用。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1)合理控制工期、质量和费用,使项目管理达到综合优化。

2)通过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及控制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差异情况,从而完善施工进度计划的管理。

3)除充分考虑时间控制外,同时还应考虑劳动力、材料施工机具设备等所必须的施工资源问题,使其最有效、合理经济地配置与利用。

4)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检查与调整等手段,调动施工活动中的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实现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进度目标,以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5)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很多,如工程技术、组织与协调,气候条件、政治原因、人为因素、物资供应、地基情况等。如发生以上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应及时对进度计划加以调整,并作好记录,以保证工程施工进度目标的实现。

(3)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

加强建筑机械的技术及操作人员的专人管理与专业教育培养,在建筑企业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操作、维护、管理技术人员队伍。首先要抓好操作、维护、管理人员的选配和培养,通过送出去培训、在职自学、函授等形式,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使之成为具有现代科学操作、维护、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善于在复杂条件下实施有效的操作、维护、管理的应变能力。其次要抓好各种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教育与训练,要结合本单位本工程的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定时请建筑机械专家辅导与集中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地进行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培训,积极开展评先创优、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多手段、全方位的培养员工的爱岗敬业的精神,对于未按规定使用、维护设备的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罚,同时对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管理规程、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真正把建筑机械设备管好、用好、修好,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高效、低耗。要抓好操作、管理、维修队伍的建设,做到后继有人,通过单位自培、引进人才等办法,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维修和保障的技术力量,通过较好的维护保养作业,努力提高陈旧设备的活力与可靠性。

(4)加强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上,是一项重点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是直接影响某一个企业名誉和这个单位的管理工作的素质。因此,在施工管理工作上, 一定要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若忽视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那是最大的隐患,是最大的危险,是施工管理工作中最大的错误。而且安全管理的好坏会牵连到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企业中的命脉。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做足安全措施,对所有的进场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让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则,执行安全措施,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生存和工程的效益。同时,严明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实现优质施工的保证。严格工程材料的采购使用,各类工程材料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进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需复试检测的建材必须经复试合格才能使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是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4.结语

现场施工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内容繁杂,要求严格,任务艰巨,需要各方配合与共同努力, 必须坚持以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各个标准为行业规范,以人为本,不断探索新的管理路子和管理方法,才能使现场施工管理“管”出成效。

参考文献

公共管理的主体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问题;对策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s build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reasonable analysis enterprise internal and external factors, and combined with engineering characteristics, in view of the building materials, resources, conditions, and the environment factors, a series of management process, to project contract as the instruction, the overall project construction work, and finish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achieve enterprise income increased, and achieved good social benefits. This paper in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construction in the analysis, th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发展,建筑工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现阶段,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且贯彻执行力不足的情况,由此也引发了诸多问题,如权责不明确、奖惩不分明等,管理工作出现缺失。同时,行业间也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阻碍了项目管理的有效实施,也导致了建筑行业不能有效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合理运作。因此,建筑行业应全面强化管理职能,有效分析市场,不断冲破各种阻碍,与时俱进,实现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以下,本文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

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问题

(一)人员流动性强,管理面繁杂:

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有效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人力投入较多,但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在岗人员的班组交接、工序轮换以及生产操作,大幅增加了施工管理工作的业务量与难度,以至于现场管理不到位、控制力不足,进而出现违规操作的情况,影响了项目整体施工水平,降低施工质量。同时,建筑施工所需材料种类繁多,导致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不能对施工材料进行全面控制。在施工中,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质量离散性大,整体控制不到位,导致项目纠偏需要大量投入,且具有较高难度,也严重影响了项目决策的准确性。

(二)安全生产意识的不足:

安全管理是建筑项目施工的根本保障,也是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内容。然而,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内的竞争越发激烈,具体项目的建设企业只有进一步压缩、降低成本、造价,才能提高建筑产品的竞争力,由此即造成项目实施中的安全投入不足,以至于现场的安全保障设施、危险工序的安全防护用具不到位,最终引发工程事故的发生,直接损害企业的效益、声誉。

(三)档案资料管理缺乏重视:

档案资料管理是一项系统、繁杂的管理工作,是项目管理重要的基础组成,其具体的实施效果与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到各项施工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容忽视。现阶段,很多施工企业对项目资料管理重视度不够,甚至将其看作是应付上级部门检查的工作,以形式化的工作方式或弄虚作假的不良手段来进行管理,从而造成竣工验收阶段临时补充项目资料的时有发生,项目施工方案不能有效实施,仅凭施工经验盲目施工,影响了项目施工的科学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施工质量。

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优化

(一)落实责任、优化组织结构:

建筑工程具有施工规模大、施工工艺复杂的特点,项目施工管理与合同管理都存在较大的难度。为更好的协调各方关系,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施工各部门统筹协调,有序施工,同时依据项目合同中的权益分配、岗位划分,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计、建立与之相应的项目管理责任制,而为保证具体职责的充分落实,还需综合考虑项目的设计要求、生产状况、管理成效,制定配套的绩效考核制、奖惩制并以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加以落实,将岗位个人与项目整体的利益挂钩,提倡集体建设、加强集体管理,以此发挥集体凝聚力,相互协作,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保证生产、管理任务的有效执行。此外,为强化、加深施工管理工作的目的性、针对性,还需根据有关项目施工的方案、计划、图纸、资料,编制、确定具体生产操作、施工管理的目标、程序,逐步实现科学化、系统化管理。

(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

项目施工建设前,建设企业应有机结合工程合同、设计方案,分析、设计、编制完整具体的施工组织计划,待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监理人员的审核批准后,将其作为生产、管理活动的基础依据,有目的、有安排的执行、开展具体业务并严格执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依照程序依次进行,针对隐蔽工程施工要做好记录工作,并在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严格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按照项目施工标准分别以抽样检查、质量验收、现场监控等多种方式加以细化、落实,加强重点工程及工序施工前复核工作,并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后,项目作业班组要及时开展自检工作,确认无质量问题,再由项目经理及相关质检及技术人员进行互检及交接检查,保证“3检”制度全面贯彻执行。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是项目施工的根本保障,关系到企业整体形象及项目施工质量。因此,建设企业必须保证建筑项目的施工建设拥有充足的安全经费或进一步加大投入。在具体生产操作中,项目管理人员应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以定期的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施工现场各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有效结合项目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岗位分配,购入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具、设施并加以布置;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强调按流程施工,全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重视进度管理:

项目进度管理是项目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为确保项目按进度顺利进行,项目施工前要进行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全面协调,确保项目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施工工作。同时,要实现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并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施工人员与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水平。项目管理人员也要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全面吸收相关专业知识,有效满足不断发展的管理需要。加强对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定奖惩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手册及成本控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作流程及程序完善,实现统筹兼顾,确保项目按进度实施。

(五)严格执行资料档案管理:

在实际的建筑项目施工中,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加工、保存各项工程资料及档案,重点加强有关设计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等关键环节的资料档案管理,保证各项信息、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为施工管理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提供科学依据,并服务于项目后期的竣工验收。

(六)施工管理的创新研究:

项目施工管理创新包含了观念创新及技术创新两个方面,观念创新主要是从项目实际出发,遵循项目施工管理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探索研究新的施工管理模式。技术创新包含项目施工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等,通过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及经营管理模式,全面提升项目施工水平,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进而满足不同需求。项目施工管理创新要求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实现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网络系统的同步应用,全面提升项目施工水平,并有效增加企业收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涉及到造价、进度、质量、安全等多个方面,在具体的实施中应以工程资料档案为基础、施工质量为核心、生产安全为重点,在不断提高管理效率、质量的同时,逐步提升项目的生产水平,并通过对施工进度的控制,保证项目在预定的工期内高品质、高效率的完成,促进企业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 吴刚.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机制系统优化研究[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