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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1
一、20XX年以来招标采购的基本情况
1、建设工程
我校新校区综合楼工程施工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新校区综合楼工程监理单位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2、材料、设备采购项目
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塑钢推拉窗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综合楼玻璃幕墙于xxx日完成招标,中标价xxx万元。
二、招标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1、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招标采购监管水平
我校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县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和参加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招标采购执行自觉性。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完善互相制约、科学严谨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规定了政府招标采购各环节的经办部门、操作要求及资料报送期限,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和逐步修改与完善。把政府招标采购工作和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每次招标活动都邀请交通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重大项目、重大设备采购活动全部形成会议纪要。
2、坚持“三公开”原则,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引入市场竟争机制,杜绝“暗箱操作行为,依法规范采购行为,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增强采购透明度。在透明度建设上,我局主要做好:一是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办法公开;二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三是抓好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一年来,所有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没有出现被质疑、被投诉现象。我校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法规定,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与供应商或采购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行为。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2
关键词:物资管理;物资采购;集中采购;归口
随着铁路改革的不断深入,铁路物资管理树立起“大物资”理念,全面推进物资公开采购,加大物资集中采购力度,努力提高整体效益。2015年铁路总公司物资工作会议提出以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管理全面覆盖、行为全面规范为目标,推进铁路物资工作创新发展的要求。根据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新要求,结合铁路局物资采购实际,对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进行分析。
1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基本情况
1.1物资采购现状
上海铁路局按照铁路总公司“大物资”的理念,坚持物资“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采供分离”的原则,结合实际,在物资采购管理方面坚持加大“集采集供、直采直供”力度,着力围绕“管理全面覆盖、行为全面规范、作风全面转变、效率效益全面提升”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物资管理的规范完善。完成建设物资由物资部门管理的职能调整工作,实现全局物资的归口管理。成立了路局物资采购所,承担全局物资集中采购职责,实现了物资管、采、供的合理分离,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权力制衡、协调高效的物资管理机制。
1.2采购量大采购方式多样化
2015年上半年,全局物资采购55亿元。其中:①运营物资采购总额378238万元,总公司组织采购142000万元,路局自主采购236238万元,公开招标51426万元,占21.77%。②建设甲供物资采购总额139214万元,达到国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铁路总公司组织招标采购94638万元,路局组织招标采购37049万元,其他甲供物资7527万元则由建设单位组织自行采购。③局属非运输企业采购物资总额35041万元,公开招标采购11321万元,占32.31%。
2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随着铁路总公司企业化改革的深入推进,铁路局面临的经营压力越来越大,物资采购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制约采购成本的进一步降低。
2.1物资归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2.1.1非运输企业物资未完全归口。目前全局物资归口管理尚未完全到位。2015年路局虽已实现运营、建设物资管理职能归口,但对非运输企业物资管理尚未全面到位,还是以非运输企业自我管理为主。2.1.2站段物资管理职能分散。机务、车辆、工务等运输站段虽然设立了物资管理部门,但其物资管理范围没有实现全覆盖,个别单位部分物资采购管理职能由非物资部门承担,如:一些工装设备、劳保用品等。一些车务、客运站段以及非运输企业基本没有设置独立的物资管理部门,物资管理职能较为分散,如:客运段卧具备品一般由后勤车间管理,部分劳保用品由安全路风科管理,对讲机、录音录像、站车交互系统终端等由乘务科管理,办公设备、汽车由办公室管理,列车移动补票机由收入科管理等。
2.2物资采购有待进一步集中
从铁路物资采购执行主体情况看(含建设、非运输企业),2015年上半年全局采购物资55亿元,其中铁路总公司组织采购24亿元,占43%,路局采购24亿元,占43%,路局所属单位(含建设指挥部、非运输企业)采购7.6亿元,占13%。不难看出采购集中度尚有待提高。2.2.1多头采购。目前仍有一些站段采购业务分散多头采购。如: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门组织采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组织采购,部分劳保用品由安全科组织采购。2.2.2多级采购。同一类物资路局本级、所属建设指挥部、站段、非运输企业各自采购。如:信号用安全型继电器采购,铁路局本级根据运营需要组织采购;局属各建设指挥部根据建设需要进行采购;非运输企业所属子公司或分公司自行采购,一些非运输企业承担铁路工程,相应各分公司也组织采购。2.2.3多批次采购。因物资需求计划掌握不准确或受更改、大修计划下达时间不同,存在同一采购主体在一年内多次采购同一类物资,如各类电缆采购。全局物资采购批量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制约了物资采购价格的进一步降低。
2.3采购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2.3.1采购主体的行为有待规范。路局层面虽然都实行了公开采购,但还存在计划准确性不高,技术指标、经济条件等要求不合理的现象;路局所属单位还存在采购信息不公开、越级采购、规避招标采购等不规范问题,如站段擅自采购局管物资或路局招标范围内物资。个别采购存在随意性,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办法不够明确,有些通过会议记录等简单形式确定采购结果,采购价格没有经过供应商充分竞争形成,缺乏优势。个别非运输企业采购生产原材料,采购环节多,采购价格偏高,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2.3.2采购方式的选择有待规范。从各种采购方式的节支率来看,招标采购和网上竞价采购是最高的两种。但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全局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采购结果和网上竞价采购总额约为2亿元,仅占全局自主采购总额315855万元的37.38%。总体来看,公开招标和网上竞价采购比重偏低,竞争不够充分。2.3.3采购环节的控制有待规范。从实际看,还存在重采购比价环节、轻采购全过程控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目前铁路物资招标采购坚持低价中标原则,谈判采购、网上竞价采购按照报价最低原则,单一来源采购按照价格合理原则确定供应商。日常采购过程中,重视比价原则的执行,轻视其他环节的控制,突出表现在对采购物资技术指标、验收、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供应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完整,供应商采取低价中标,然后通过降低产品质量或增加后期服务价格来弥补损失,最终增加了路局综合成本;采购合同中对物资质量、售后服务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出现问题难以向供应商进行索赔。如在2014年货车轴承检测设备采购中,在合同执行阶段,使用单位擅自通知中标企业更改相关技术标准,导致中标企业延迟交付和设备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影响轴承检测,需外委轴承生产企业进行检测,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这些情况尽管都得到处理,对相关供应商也进行了严厉处罚和追偿索赔,但需要我们进一步进行规范,加强采购供应和使用的全过程把关。
3对加强物资采购管理的思考
3.1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3.1.1完善归口管理。路局层面要修改和完善物资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将所有物资管理职能归口,重点是要把建设物资管理职能和非运输企业物资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并统一划归物资管理部门,实现全局物资统一归口管理。同时要求非运输企业及时补强物资管理,明确物资管理部门的权限,落实公开采购要求,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施公开采购、集体决策,强化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3.1.2加强控制和考核。建立物资采购各环节控制和考核体系,建立需求计划、技术质量标准及采购、验收、使用后质量反馈等环节相互制约机制,落实各环节责任及考核内容,确保采购活动有序推进。重点推进基于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和物资质量跟踪反馈信息系统的二维码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的有效应用,实现重要物资全生命周期、全过程追踪和全成本核算管理。
3.2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向规模要效益
按照“大物资”管理理念,贯彻铁路总公司、路局两级集中采购要求,重点做好路局集中采购相关工作,在现有运营物资集中采购的基础上,发挥好路局物资采购所的作用,配齐配强采购人员,更好地承担全局物资集中采购职能。通过整合全局物资需求,实施集中采购,实现规模采购,最大限度地降低物资采购成本。3.2.1进一步压缩站段自行采购范围和规模。对站段自行采购物资进行专题分析,对于具备一定批量且适合进行集中采购的,应纳入路局集中采购目录。对不适应全局集中采购,具有一定区域特点的物资,如钢材、水泥等,探索建立区域集中采购模式。继续优化完善路局网上物资需求计划自动汇总分析功能,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站段物资由路局集采集供。3.2.2建设物资全面公开集中采购。凡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建设物资均交由地方招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不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建设物资,与运营物资一起纳入路局物资集中公开采购。3.2.3逐步提高非运输企业物资集中采购比例。按照有利于非运输企业经营、有利于规范采购、有利于提高全局效益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物资均纳入路局集中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效益,进一步发挥规模采购优势。3.2.4将低值易耗品纳入集中采购。针对原有低值易耗品分散采购的情况,结合2016年铁路运输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低值易耗单价上限扩大到5000元,低值易耗品采购规模将明显加大,出台《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办法》,把适合集中采购的低值易耗品纳入全局集中采购目录。
3.3推进物资公开采购,向规范要效益
3.3.1严格限制非公开采购。凡采购品种、批量、金额或供货厂商数量达到国家和铁路总公司、路局规定的招标范围和条件的,均应实行公开招标采购,严禁以各种形式规避招标采购。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严格条件审核,经集体决策后再进行采购。3.3.2严格采购资格限制。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严禁设置不合理的资质和业绩门槛,排斥供应商参与铁路物资市场竞争,取消对供应商不合理的限制,只要提供的物资满足相应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均可参加铁路物资市场竞争。3.3.3严格信息公开制度。物资需求和采购信息公开,所有物资需求和采购信息都要在上海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进行公告,实施公开采购。同时所有物资招标采购信息都必须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布,实施公开招标采购。3.3.4拓展招标采购范围。要紧盯铁路总公司动车组零部件开放市场、道岔简统化等开放物资市场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把具备条件的动车组零部件、道岔配件等物资纳入招标范围。
3.4推进网上竞价采购,向“互联网+”要效益
3.4.1要拓展网上竞价物资采购范围和数量。加强对物资消耗规律的研究,掌握常用物资消耗规律,发挥互联网优势,把技术规格简单明确,消耗量相对稳定的物资纳入网上竞价采购范围,不断增加网上竞价物资的范围和频次。对符合网上竞价采购条件的物资设备积极实施网上公开竞价采购,充分利用上海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的各项功能,扩大合格供应商的数量与规模,积极引导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采购,不断扩大网上竞价采购比例。3.4.2要稳定网上三定采购规模。针对部分运输设备实施状态修和故障修,相应物资需求量不易确定,供应时限要求相对较高,不宜进行招标采购和网上竞价采购的实际,根据这类物资消耗规律和设备配备情况,通过网上三定采购确定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采购单价、成交供应商,根据实际需求组织供应,不仅可满足需求,降低价格,而且可以有效减少库存资金占用。
3.5探索采购管理新途径,向创新要效益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
国家对高等教育日趋重视,教育经费投入日益增加,高等学校俨然已是一个巨大的经济实体。随着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高校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以及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大,有的高校甚至超过年度经费预算的40%。如何做好招投标监督工作,保证高校招投标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真正发挥招标采购方式的优越性,已经成为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高校内部招投标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专业人才
招投标监督工作是一项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和法律性的工作。无论是物资采购、工程项目还是服务类项目招标,都是经济性、法律性与技术性相结合的活动。但从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现状看,普遍存在专业不对口、业务不熟悉的情况。监督人员在监督中往往存在对技术参数、工程清单、投标资质、政策法规等理解不深、了解不透的情形,致力不从心,难以监督到位,这给了权力寻租以可乘之机。
(二)缺乏监督实施细则
高校的招投标活动主要依据《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以及《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只是对招投标监督作了原则上的规定,如“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很多高校并未制定招投标监督实施细则,致使招投标监督人员缺乏明确的监督程序及规范性指导,这往往直接影响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三)缺乏全过程有效监督
高校的招标项目数量多,内容复杂,从招标文件的审查到开标现场监督,从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到后期验收和项目审计,监督部门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去监督相应环节的实施,否则大部分监督都只是一种形式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监督人员真正开始介入监督多数是在评标阶段,并且监督涉及较多的是评标环节的程序监督,很少参与到招投标的前期和后期工作,因此不少高校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因为种种原因常沦为一种形式上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成为相关职能部门潜在的责任分担者。
二、高校内部招投标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招投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
部分高校没有设置专门的招投标机构,由学校的某个职能部门开展有关的招投标活动,一般也没有配备招投标的专职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往往由提出申购的部门完成编制招标文件,签署合同等系列工作。由于缺乏相应知识,致使招标文件制作比较粗略,技术指标比较笼统或过以具体化,对质保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提出的要求不符合常规。
(二)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带有倾向性
有的申请部门在制定技术指标时,为了能采购到有意向的物资,存在明显倾向性与排他性。形成实质为单一来源却披了公开招标的外衣。这既不利于同类产品展开比较,也有违公开公平原则。
(三)招标告示范围狭小
高校的招标告示往往只公布于学校自身网站,告知范围极为有限,又往往因招标额度相对较小,常只有固定的几家单位关注,在工作中时常出现一项招标只有3家投标单位的情形,以致参与面狭窄,竞争程度低,不能充挥发挥招投标应有的作用,也因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的局限,时常会面临潜在的围标串标行为。
(四)评标专家选择局限
高校内部自主招标评标人员,源于成本与便利等原因,大多由本校内部选取。高校内部技术专家人数有限,且往往集中在几个部门,如工程类专家集中于基建、后勤部门,而这些部门往往又是招标项目负责部门,设备项目专家往往集中于教学部门,而教学部门往往又是申请与项目负责部门,其他专家或非本专业人员,专业水平未必达能评标要求。如此评标时难免产生偏差,影响结果的公平性。
(五)评标过程规范性不够
内部评标时,存在评标员纪律不严,个别评标专家有引导性话语,倾向于某家单位现象。对于突发事项的处置较为随意。在开标中,不同的项目会出现不同的状况,如招标文件中该明确的技术参数没有明确,招标文件和公告不符合要求,需要终止招标活动时未终止等等。
三、思考与建议
(一)培养、引进专业人才,整合部门资源,使监督与招投标工作有“才”可用
1.培养与引进专业人才。招投标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等特征决定其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必须有较高的专业水准。高校一方面可引进专业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应加大对纪检监察人员、招投标工作人员、评标库专家的招投标业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力度,使其提升专业能力,有效行使职责。
2.整合人才资源。高校招投标、监督工作,仅依靠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人员力量远远不够,可综合协调,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如可选聘经济管理专业教师为兼职审计员,组建一支监督员与兼职审计员队伍;计财处可对资金计划、支出等负起监督职能;使用部门对项目的初验、使用负起监督职责。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监督实施细则与招投标管理制度,使监督与招投标工作有“法”可依
1.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高校应制定招投标责任追究制,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人员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对招投标各环节可实现责任倒查追溯,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惩处,对参与投标单位的违规谋求中标行为,对中标单位合同履行中的违规行为等明确规定惩处办法,以防止“暗箱操作”等导致学校利益受损的行为发生。
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高校设备购置周期短,技术指标较为复杂,同时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优化程序,简化流程,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适用于高校招投标特点、具体科学可操作的管理制度、细则与监督实施细则。如招标工作评标管理实施细则、招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招标监督办法及针对不同采购类型的采购制度,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细则,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等。
(三)重视与关注招投标活动重要环节,使监督落到实处
1.设立专门的招投标机构
高校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招投标机构,配备专业招投标工作人员,统一管理、组织、协调校内招投标工作。规范招投标程序,统一由招投标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信息、进行投标人资质预审,组织召开评标会议等工作,这种运行模式较之于分散模式有利于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也有利于监督工作的开展。
2.科学规范制定项目技术参数
申购部门在完成前期项目与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告知招投标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招标会议,对技术参数等各项要求进行进一步确认,在确认其提出的要求既符合使用条件又不过于具体化后,进入招投标下一程序。
3.增强投标竞争性
高校一方面可尽早将招标信息于校园网及其他相关网站平台让更多的投标潜在人知晓招标信息;一方面可建立供应商库,不断积累和拓展供应市场信息,从而保证出现采购需求时,有较为充足的资质优良的供货企业参与竞争。
4.建立高校招投标专家库
一所学校的专家数量有限,高校可按区域分布,联合建立高校招投标专家库,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现高校评标专家的资源共享,这可有效解决专家数量有限等问题。
5.规范评标活动
高校要规范评标活动,一方面应加强对专家库内评审专家职业道德教育与廉洁教育;一方面要求在评标时,根据具体项目,制订合适的评分方法,明确评分细则,以提高评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即便是最低价中标,也要考虑其合理的利润,以免影响项目的品质;还可运用科技手段辅助监督。可在评标室安装视频音频同步监控系统及手机信号屏蔽仪,对招投标交易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进行全过程记录,以规范评标活动。
6.建立投标单位档案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4
施工企业的物资成本占工程项目成本的比重较大,约为总成本的50%-60%。因此,物资成本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而物资成本中的采购成本是成本管理关键中的关键,采购成本的高低是决定企业利润高低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目前,在物资供应管理上,多数施工企业各层次均设置物资管理部门承担施工材料的采购供应任务,使得采购权不断分散,造成采购批量小、价格高,人为加大了工程成本,影响企业效益。而物资集中采购就是把原来分散、自由的物资采购状态集中起来统一由一个采购组织(部门)进行采购的行为。集中采购制度是从分散制向集中采购制变化,是从自由采购方式向招标采购方式的过渡。与分散采购相比,集中采购存在很多的优势。
一、物资集中采购的优势
集中采购不同于买方或卖方所主导的交易,其管理和运作不受任何采购商或供应商的影响和操控。交易具有独立性,只是依赖这种独立性才能确保交易和相关业务信息的高度保密,避免强势买卖方对采购的操纵、通过信息的不平等获取所造成的不公现象。施工企业应该集中采购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1、集中采购有利于实现批量优势,降低采购成本
集中批量采购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分散采购无法比拟的优势。集中批量采购有利于发挥规模优势和比较优势,可以实行大范围的招标采购,有利于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施工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可以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工程指挥部以及项目经理部分散的物资需求进行汇总,形成集中、稳定、批量的物资需求,有利于取得较大折扣的价格优势,降低采购成本。
2、集中采购有利于发挥信息优势
信息是施工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容易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至关重要。而分散采购过程中,由于施工地点分散,采购人员日常接触面的局限性,导致无法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相关的专业信息,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从而影响经济效益。
3、集中采购有利于建立与供应商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集中采购部门由于在采购管理领域具有专业优势,可以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网络,形成丰富的供应商资源。施工企业实行集中采购模式,可以通过专业化采购部门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与选择机制,进而可以与少数资质高、实力强、规模大的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既可以增加价格折扣,降低采购成本,也可以保证物资质量,减少由于供应商数量过多造成的管理混乱和质量隐患。
4、集中采购有利于加强监督,减少腐败
采购环节往往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嘴薄弱的一环,最容易滋生腐败:、弄虚作假、舍贱求贵、以次充好、收受回扣等等。通过内部集中采购部门,可以按照合同实行独立的采购业务,并接受多方利益前肢体的监督,各方相互制约,可以最大限度避免自行采购所造成的监督失位局面。
二、当前开展集中采购的难点
尽管实行集中采购具有明显的优势,但是当前施工企业在推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难点,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制度执行不得力。
健全的制度是预防各类违规行为或腐败现象发生的“天然屏障”,集中采购工作能否规范运行并为企业节约成本,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①是个别下属单位不执行企业规定,把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自行采购,采取先采购后上报甚至采购后以各种理由和借口绕开集中采购组织(部门)。②是不执行招标采购的工作要求,实际采购行为未能按照制度要求规范进行,难以形成有效制约。③是有的下属单位受利益驱动,在集中采购确定供应商后,重新组织其他供应单位完成供应计划,从而导致法律纠纷。
2、采购需求管理问题
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地,这几年推行海外发展战略,很多施工企业在国外承揽了较多工程,由于地域的扩大,项目管理的难度也较大,受人才素质、资源市场以及工程项目特点的影响,精准的物资需求计划提报存在问题。①部分应急物资得不到及时响应。当项目施工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购置一些应急物资时,因集中采购程序需要层层上报审批,无法在第一时间响应需求。尽管部分物资采用了框架招标方式,但由于某种原因环节、手续较多,仍难以满足应急需求。②规模效益问题。集中采购基本是定期(按月或按季)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有部分物资因需求比较集中,能形成较大的数量,在招标过程中能够达到规模效益。但有部分物资因需求量小,各单位需求计划上报不及时,汇总后数量不大,难以显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相反,某些物资的价格比各单位分散采购价格还高。③采购计划管理问题。有些单位在采购计划管理上不够科学,对物资采购的时间把握不好。本来可以提前正常采购的,却在采购时变成了应急采购。
3、操作程序不规范
物资集中采购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最终的采购信息是施工企业各专业部门人员、数据、信息的集成,规范化是集中采购的前提。①是集中采购工作计划编制粗糙,采购计划的审批、质量条款的制定以及招标文件的编制等方面出现重大的漏洞,影响集中采购工作计划。②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难以形成竞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过程简单。③是集中采购的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泄露标的,损害企业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4、监督管理不到位
物资集中采购违规操作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招投标监督工作也不很到位,无形中弱化了招投标制度设计本身所期望的质量和效果。①是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对采购过程和重要环节监督渠道单一,没有起到充分的监督作用。②是集中采购部门与财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缺乏有效沟通机制,没有发挥协调配合的监督合力。③是集中采购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对内审、纪检等监督检查职责作了相关规定,但这仅仅是原则性规定,检查的方法方式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
5、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物资采购人员作为生产辅助人员,在施工企业中的地位居于次要,因而无法吸引人才,增强活力,使得既懂信息技术又懂物资采购,既懂经济金融又懂法律法规的人才严重缺少。由于物资采购人员缺乏系统、专业、相关的培训,在采购管理中往往凭借的是经验判断而不是科学理念。有的施工企业物资采购人才知识结构老化,难以接受现代化管理理念与手段,有的连电脑都不会使用,更不会利用其他现代信息手段获得有用信息。
三、施工企业物资集中采购的措施和建议
1、健全制度体系,保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运行。①是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施工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提高现有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健全后,才能以制度来管理行为,也才能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违规事件的发生。②是完善组织架构。使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之间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分解权力,从源头上切断商业贿赂的产生。③是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物资范围、供应商后续管理等规定,明确具体处罚措施。④是对采购文件的编制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做到采购计划、招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书等采购文件格式统一、内容全面,达到以规范促效益的管理目标。
2、规范集中采购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具体、严谨的操作规程是集中采购的核心。①是物资需求计划要相对集中,施工企业应根据采购人员的配备、施工项目的分布等情况,对相同的采购物资应集中在一次进行统筹安排,集中采购片区可按施工项目区域化进行划分,集中采购时间可按年(或半年、季、月)进行,避免重复安排相同物资的采购而降低工作效率、降低规模采购的效益。②是招标文件的制作要规范,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程序、招标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③是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定期合格供应商目录。④是采购结束后,及时按档案管理规定,对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定标文件、合同等资料整理归档。
3、加强监督管理,堵塞商业贿赂的产生渠道。集中采购工作时一项涉钱管物的重要工作,规范这项工作,必须建立集中采购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施工企业内部监督和社会外部监督。内部监督首先是建立和完善采购工作的考评制度,在企业内部定期集中采购成果公示。其次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工作事中事后可以开展专项审计,纪检部门要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督,可以开展效能监察,重视采购中投诉反映的问题。外部监督主要是向社会公开集中采购信息,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形式,不断拓展集中采购的民主监督渠道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员工的监督。通过内外部监督,将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使集中采购成为真正的“阳光工程”,彻底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提高集中采购人员队伍素质。集中采购工作与一般的采购不同,政策和专业性都很强,参加采购人员既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采购小组成员首先要具备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要加强对集中采购人员的正面教育,引导采购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其次要有较强的专业技能,集中采购人员知识面要光,对各项采购内容要有基本的专业知识。要定期对集采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加强采购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鼓励集中采购从业人员参加诸如招标师等专业性考试,从而更好地完成集中采购工作。
5、建立集中采购的信息管理系统。现在国内外物资供应市场的价格和供需状况瞬息万变,依靠传统的管理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网络。通过这个平台,便于对分布在各地的工程项目材料供应情况进行管理,便于及时准确的了解国内外的物资供应市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便于物资集中采购组织(部门)在物资采购前后的及时决策和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陈利民.采购管理实务.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2、赵道致.采购和供应管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5
1.责任中心划分
根据项目部人员配置,建立责任成本管理体系。参照公司《责任成本管理办法》的各责任中心的划分,项目部依据实际情况成立责任成本中心。根据贵任成本“全覆盖”、“可控性”的原则对各中心进行责任划分,如:工程技术责任中心、物资设备责任中心、计划责任中心、安全责任中心、财务责任中心、后勤保障责任中心。每个中心须有主要责任人,并且制定相应职责。
2.责任成本预算的编制
2.1编制依据
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答疑及补遗、报价、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
2.2主要内容
(1)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确定组织机构、管理规模及工期,测算项目管理费用;
(2)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临建布置、文明施工方案,测算临时工程费用;
(3)核对工程数量,对工程数量进行分析,确定责任预算数量;
(4)确定分包模式,根据市场价格制定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控制价;
(5)根据市场价格、运距、付款方式等,测定物资设备成本。
3.责任预算分解
责任预算经公司批准后,项目部依据“零利润”的原则分解到各贵任中心。分解时重点突出优化和“可控”,即对总的责任预算进行量化和细化。与各贵任中心签订责任状,明确具体责任人,细化职责分工,制定激励制度,明确考核频率。
4.责任成本的过程控制
4.1工程数量控制
(1)复核图纸工程量,建立“五量对比”台帐;
(2)对施工方案予以优化,优化后的工程量作为数量控制中心的控制数量,并鼓励责任中心对方案再优化,责任中心优化后的数量作为中心责任利润;
(3)如出现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工程量增加,则由现场技术人员提出申请,报工程部长核实,报总工审核通过,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进入责任中心成本。如因各责任中心管理或优化方案不妥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均不予以考虑进成本。
4.2人工费的控制
4.2.1合同内的人工费控制
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劳务队伍或专业分包队伍。通过市场调研,招标文件中给出合理的控标价格,更利于确定信誉良好、资质达标、价格合理、实力强的队伍。
合同文本采用集团公司、公司的统一合同文本,关键条款不能随意更改,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制度。严格按照分包合同、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进行验工计价、付款。
4.2.2零星用工控制
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后,凡在施工队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不允许出现零星用工;合同外工程形成主体或附属实物工程量的,均按工程项目确定承包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外工程不能形成实物工程量确需使用临时用工的,由施工队与工程部、计划部在施工前现场确定用工数量,工程部填写《零星用工签证单》,施工队签字确认,完工后分管领导验收确认,报项目经理审核,月底验工计价时作为计价依据;凡一次性零星用工总量超过5000元的,确定总费用并签订总价承包协议。当任务完工后,在一周内办理完成零星用工签认单并交至计划部,超过约定时间视为施工队自动放弃结算,并在合同条款中加以明确。
4.3物资成本控制
4.3.1物资采购计划管理
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本着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与施工组织安排相符。防止计划偏大造成积压浪费、偏小造成停工待料。物资部门必须从工程实际出发,保证物资计划的严肃性、预见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及时调整、总结、分析,不断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物资计划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未按要求及时、准确提报物资计划造成的停工或影响工期有各工长负责。计划提报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时限。
物资计划的上报程序。由施工队编制,提报工长,工长审核后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工程部和计划部共同审核,物资设备部汇总后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3.2物资采购管理
对于进入工程主体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其它物资及器材加工一次性货款在五万元以下的以“询价、货比三家、竞标、议标”等方式进行简单程序的招标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借口规避招标。招标采购应达到本项目物资费开支的90%以上。
实行采购价格公开制,实现阳光采购。严格按照公司制定下发的招标采购相关规定,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
物资供应要遵循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确定物资采购的批量、采购的时间、进场的时间,要尽量组织直达运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费用,科学经济地组织物资供应。
物资到达施工现场后,由安质部、物资部、施工队材料员进行初步验收: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是否有质量明显缺陷、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物资是否受潮、地材含泥量含水量及石粉含量是否超标等。对于砂石料含水量超标的需扣除相应重量。物资验收完成后,及时通知试验室对进场材料抽样检验。
4.3.3材料现场保管控制
项目部因地制宜设立各类布局合理、方便实用的库房、料场、料棚。所有进场材料,根据不同属性按规格、品种、性能,分区分库存放,加以标识;加强保管防护工作,防止材料丢失、损坏、变质、非正常损耗等现象的发生。
4.4设备成本的控制
设备配置必须坚持科学合理、优化配置,既要满足施工,又要达到低投高产,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施工上适用,安全上可靠”的配用原则,设备配置必须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按需适当租赁。机械使用费包括自有机械使用费和租用机械使用费,以完成实物工程量或台班核算使用费。月末按工程预算定额所列的机械台班费与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进行对比分析考核节超。
4.5管理费控制
项目部的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间接费用,实行预算控制,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间接费用开支实施细则,严格间接费用开支审批手续。项目部根据有关因素,分开支科目、月份核定费用预算,在预算范围内掌握开支。
5.责任成本考核及兑现
项目部根据各责任中心责任状内容,按照考核周期及时对各责任中心进行考核评价。依据贵任状约定的奖罚标准,依据考核结果,按照责、权、利相当,以及经济成果贡献大小的原则,对各责任中心予以兑现。
6.结语
工程项目是施工企业的信誉之本,效益之源,文化之根,是施工企业的根基。项目强则企业强,要把项目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国有企业工程项目要创效,责任成本管理势在必行。责任成本全员化、全覆盖,打破国有企业吃“大锅饭”的传统,给项目提供良好的创效氛围,使企业良性循环,滚动发展。加强考核、及时兑现,是推进项目成本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创效创誉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通过责任成本管理,确保项目收益,提高员工收入,实现企业、员工共赢的项目管理目标。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范文6
为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保障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范有序,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西科办发〔2021〕15号)和《西安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西科办发〔2021〕1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学校所有购置的仪器设备,不论经费性质来源,均由经费主管部门会同使用单位组织验收。
第二条 使用单位负责按规定期限完成仪器设备实物验收工作。
(一)仪器设备验收期限为到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二)对验收期限有特殊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三)因各种原因无法验收,应书面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
第三条 使用单位应根据合同进行实物验收,做好交接记录。
第四条 使用单位须在仪器设备调试运行正常后进行质量技术验收:
(一)普通仪器设备:使用单位组织2名以上在职在岗教职工及资产管理员验收;
(二)10至100 万元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3 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资产管理员和学院(部)分管领导和经费主管部门人员;
(三)10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3 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须含一名以上校外专家)、资产管理员、学院(部)分管领导、经费主管部门人员和国有资产管理处人员。
第五条 仪器设备验收通过的,使用单位认真填写设备验收单,并同招投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相关验收记录等资料立卷存档,其中大型仪器设备验收的相关资料报送档案馆备案。
设备验收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建账手续;在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仪器设备验收不通过的,使用单位须及时联系供货单位协调处理。
第六条 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应避免以下情形发生:
1.验收流于形式,不进行实物验收;存在数量、参数、型号或规格与合同不符; 验收后不进行必要的设备试运行。
2.不按规定程序验收或不及时组织验收,影响学校政府采购支付进度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
3.在验收过程中,接受供货商请托或收受财物而帮助其通过验收。
第七条 由于商家原因导致验收无法正常进行或干预验收公正性等将按合同规定追究商家经济及法律责任,并纳入商家诚信黑名单。
第八条 教材、包含在工程采购内的仪器设备的验收等已有相关验收管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软件、自制设备、接收捐赠设备、大项物资的验收工作参照本细则办理。
第十条 本细则自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西安科技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附件二:验收仪器设备明细表
附件三:技术协议
附件一:西安科技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单位名称
设备地点
设备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成员
经费来源
本次验收金额
是否按合同期限完成
有无遗留问题
合同编号
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电话
一、验收设备主要内容(仪器设备清单附后):
二、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三、单位验收意见:
单位领导签字: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四、经费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叁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附件二可双面打印。
附件二:验收仪器设备明细表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总金额
性能是否达标
合计总金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