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及其防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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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及其防治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范文1

关键词: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目前城市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大气污染: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指由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断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一旦超过环境自身的净化能力,大气环境就会日益恶化,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健康、破坏生态环境。

2)水污染:水污染,一般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人,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城市水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日趋加剧的水污染,已对人类的生存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成为人类健康、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水污染被称作“世界头号杀手”。

3)固体废弃物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是指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过程中产生的危害环境的现象。目前城市固体废弃物污染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城市生活废弃物,即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医院垃圾、商业垃圾、建筑垃圾等;二是工业固体废物,又称工业废渣或工业垃圾。这些垃圾若不及时清除,必然污染空气,对土壤、水体都会造成严重污染。从而导致蚊蝇滋生、细菌繁殖,使疾病迅速传播,危害人体健康。

二、城市环境污染问题的防治措施探讨

2.1城市大气污染的防治技术手段

治理城市大气污染可以从以下技术手段着手:一是采用新能源技术,改善我国传统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使用绿色洁净的新能源,如可以使用洗选煤,降低大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大力推行使用氢气作为新能源,有效消除大气中二氧化硫污染物得排放量;城市汽车发动机推荐用洁净的燃料工作,消除汽车尾气中二氧化碳及碳氢化合物的污染。二是一些高耗能、大气污染严重的老企业要不断改进传统的技术手段・,新兴的中小型企业要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手段,推广各类烟尘净化技术,倡导清洁生产等。2.2城市水污染的技术性控制对策

对于城市工业废水与城市生活污水要进行集中处理:城市要建立专门的城市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尽可能地将工业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进人城市废水理厂与生活污水合并处理。但工业废水的水质必须满足进人城市下水道的水质标准。对于不能满足标准的工业废水,应在工厂内部先进行适当的预处理,使水质满足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下水道。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并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3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手段

对于固体废物污染一般首先是要控制其产生量,比如可以通过改革城市燃料结构控制工厂原料的消耗,定额提高产品的使用寿命,提高废品的回收率等手段减少城市固体废弃物排放;其次是采用各种技术手段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使得固体废弃物也能得到合理利用。目前主要采用的方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生物处理等。

1)压实技术。压实是一种通过对废物实行减容化、降低运输成本、延长填埋寿命的预处理技术,压实是一种普遍采用的固体废弃物的预处理方法,但是并不是所有固体废弃物都可以进行压实处理,某些可能引起操作问题的废弃物,如焦油、污泥或液体物料,一般不宜作压实处理。

2)破碎技术。为了方便固体废弃物进人填埋场,可以预先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破碎处理,经过破碎处理的废物,由于消除了大的空隙,不仅尺寸大小均匀,而且质地也均匀,在填埋过程中比较容易压实。固体废弃物的破碎方法很多,主要有冲击破碎、剪切破碎、挤压破碎、摩擦破碎等此外还有专有的低温破碎和混式破碎等。

3)分选技术。固体废物分选是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分选将有用的充分选出来加以利用,将有害的充分分离出来;另一种是将不同粒度级别的废弃物加以分离,分选的基本原理是利用物料的某些性方面的差异,将其分离开。

4)固化处理技术。固化技术是通向废弃物中添加固化基材,使有害固体废物固定或包容在惰性固化基材中的一种无害化处理过程,经过处理的固化产物应具有良好的抗渗透性、良好的机械性以及抗浸出性、抗干湿、抗冻融特性,固化处理根据固化基材的不同可分为沉固化、沥青固化、玻璃固化及胶质固化等。

5)焚烧和热解技术。是固体废物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处理过程,好处是大量有害的废料分解而变成无害的物质。此外,由于固体废弃物中可燃物的比例逐渐增加,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实现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6)生物处理技术。生物处理技术是利用微生物对有机固体废物的分解作用使其无害化可以使有机固体废物转化为能源、食品、饲料和肥料,还可以用来从废品和废渣中提取金属,是固化废物资源化的有效的技术方法,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有:堆肥化、沼气化、废纤维素糖化、废纤维饲料化、生物浸出等。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范文2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F235.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滞后的环境协调处理与保护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给予环境影响高度重视,合理、经济、高效的充分选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处处以人为本,才能使项目开发建设与城市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达到可持续发展。

1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具体防治措施

1.1施工噪音严重扰民

处于城市或者城乡结合部的工程项目的显著特点就是居住区相对集中,建筑施工活动、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音对施工地点周围居民的工作、生活不可不避免的造成了影响,尤以夜间为甚。因噪音而遭遇投诉的问题也逐年上升。对于噪声污染,可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尽量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例如选用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的检查、维修、保养,并负责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

(3)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和运输车辆应采取降噪措施。

(4)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音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进行打桩作业。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提出合理的施工时间安排方案,对防止噪声扰民应有专项阐述。

(5)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有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住区较远一侧

(6)加强运输管理,建材运输等尽量在白天进行,控制车辆鸣笛。

(7)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单位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的监督机制。在建筑施工阶段,建筑单位(甲方)应组织开展全方位的环境监测检查工作,要求监理单位配合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施工环保投资使用到位,达到环保施工质量要求,防范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8)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成立环保监督管理小组。建设施工单位应主动与当地环保行政职能部门联系,审核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充分发挥监理工程部门的监理作用,要求监理单位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奖罚分明。

1.2大气污染及其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大气的污染主要是帅哥扬尘、运输车辆以及施工机械所排放的尾气。运输车辆与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尾气主要指起重机、装载机、挖掘机、柴油自卸汽车等以柴油为动力的机械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HC、CO、SOX、NOX以及PM(微粒)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的密度较大时,排放的有害气体严重超标且会弥漫于整个工作面,极大地危害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施工的正常进行。

扬尘主要来自以下几个环节:

(1)土石方开挖: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土方平整等。土石方如果任意堆放,遇到大风天气,则会造成粉尘、扬尘污染。

(2)水泥、沙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如运输、装卸、仓储不当,可能造成泄漏,产生扬尘、粉尘;

(3)混凝土的拌合加工会产生扬尘、粉尘

(4)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数量就较大时,增加的车流量、建筑砂石、土、水泥等的遗撒、泄露,均会增加路面的起尘量。

针对施工期扬尘等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

(1)施工现场废弃物料、渣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保持施工环境清洁卫生;

(2)施工土石方及的土层应用密目安全网或篷布覆盖以避免扬尘产生;土石方、施工现场废弃物料、渣土和建筑垃圾清理外运过程中应严格限制运载车辆的装运高度,并且覆盖、做喷洒水处理。

(3)水泥、石灰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材应在库房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凌空抛洒垃圾、渣土等;

(4)工程施工段需合理划分,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面积和留存时间;

(5)在施工场地应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洒水措施,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堆放场地应避开居住区的上风向,必要时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治二次扬尘;

(6)出现4级以上的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施工,以降低风尘扬沙,控制扬尘污染;装卸易遗撒物品的车辆进出场,要做好防护,防止造成遗撒。

1.3固体废弃物污染及其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弃土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建筑垃圾为主,建筑垃圾主要为残瓦、废弃混凝土等。大量的建筑垃圾及弃土无序堆放不仅影响城市景观,而且还容易引起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如果清理不及时极易滋生蚊虫、产生恶臭、传播疾病,危害施工人员与周围居民的健康.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对策:

(1)建筑垃圾合理分类处理,合理利用,防止因长期堆存而产生扬尘。

(2)及时清运,及时处理,对生活垃圾应进行专门收集,并定期将之送往附近的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置,严禁乱堆乱扔,以免破坏景观,污染环境。

1.4水环境污染及其防治措施

建筑工地施工会产生大量污水,譬如熟化石灰、砼浇水养护、干砖润水等工序都会形成含碱性的废水,这些废水如果不采取再利用措施、不进行收集处理,任其自由流淌,均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施工工艺的需要,目前砼中大多添加了掺加剂,这些掺加剂具有一定的毒性。掺加剂的残余随污水自由排放,就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如不妥善处理,直接进入水体,也会造成一定的水体污染。

建筑施工单位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水污染防治:(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活污水的管理,尤其是厕所污水必须排入化粪池,严禁直接排入环境;(2)施工场地产生砂石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不得随意排入水体,应导入事先设置的简单沉淀池进行沉淀后方可排放;(3)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脂类均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更不得任意弃入水体内

1.5光污染及其防治措施

光污染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常见的建筑污染之后,又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建筑施工现场的光污染主要是指电焊机发出的弧光、夜间施工时的强光等,这些光污染有时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睡眠,有的甚至一旦直接照到人眼,就有致瞎的危险。光污染的产生原因一是设计不合理或未考虑遮光措施。建筑外立面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形成反射光造成污染;地面停车位、地下车库及公共建筑入口设计离住宅太近,且景观设计未采取遮挡措施,进出车辆光束造成光污染。二是建筑施工活动主要是夜间施工电焊机发出的弧光、夜间施工时照明强光、大型运输车辆的照明灯,路过居民区的时候,会不时照向居民室内,均会干扰居民的生活。

减少光污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方案设计阶段充分考虑。住宅项目尽量不采用玻璃幕墙,地面停车位、地下车库出入口可能形成车辆光束直射住宅室内的,景观应考虑相应遮挡措施,例如利用种植树木、植被等形成不同高度层次(2)电焊作业时要尽量避免电焊弧光外泄。在选择照明设备时尽量选择低功率的照射方向远离居民区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3)合理编制作业计划,夜间尽量不施工,需要照明的工序尽量避开晚上10点至凌晨6点之间进行施工。

2结语

在项目开发建设中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创造和谐人居”,不断采取技术革新,从材料选用到建筑施工等各个环节都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小区的规划设计过程中,严格控制容积率,留出足够的绿化和环保设施建设用地,保证较高的绿化率,充分发挥绿地的减尘降噪功能。注重文明施工,重视施工人员的管理与教育,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同时着力改善施工人员生活与工作环境,施工现场配备基本的环保设施,最大程度的减少环境污染和降低噪声影响。

参考文献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范文3

关键词:宠物、环境、污染、防治

宠物一般是指家庭喂养的用于玩赏、给人们做伴的动物。较常见如猫、狗、鸟类、鱼类、龟、蜥蜴等都是目前为人们所广泛饲养的。宠物是人们不是为了经济目的,而是为了精神目的而饲养的动物。

饲养宠物有很多的优点,宠物作为自己感情的寄托及休闲娱乐方式,缓解生活压力,饲养宠物能够降低人的胆固醇和高血压,降低患心脏病和脑血管疾病。英国华威大学研究发现,养狗的人比其他人更快乐和健康和长寿。宠物犬能够促进孩子沟通能力的发展,增强同情心,减轻儿童的自闭症。宠物给人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社会问题。本文针对目前城市养宠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对环境可能污染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防止措施。

1、饲养宠物的概况

在许多发达国家,宠物被视为家庭中的一个重要成员,几乎享有家庭成员拥有的所有权利。宠物相关行业市场大力发展,如宠物婚介、宠物丧葬、、宠物服装、、宠物医院、宠物食品、宠物玩具用具、宠物宾馆和宠物交易市场。目前,国外许多国家已经通过了有关动物福利的相关法案,宠物产业市场越来越规范。

我国是一个喜欢饲养宠物的国家,在我国养宠物的历史可以追述到商代。中国的犬、猫和鸟等宠物在古书中早有记载。据最早史书记载:公元前秦代便出现了宫廷养狗。而花、鸟鱼和虫等也出现在宫廷和达官贵人中,随着社会发展宠物逐渐走进了寻常百姓家。

随着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的封闭性、个性化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突出,人民生活中休闲、消费和情感寄托方式呈多样化,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宠物的数量和品种急剧增加。家庭宠物的饲养已经成为了城乡居民生活消遣的新方式。人与宠物的互动过程中获得了满足和快乐,有些人还把家养宠物看作是身份的象征。

2、饲养宠物存在的问题

2.1 相关管理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关于宠物饲养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全,主要涉及到宠物市场交易市场不规范、宠物医院证照不全、病历档案不健全、宠物伤人、宠物粪便污染、宠物扰民、虐待宠物、宠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2.2 人与宠物共患病的传播

宠物和人都有共患病,宠物很容易给人传染各种疾病。常见的人狗共患病有狂犬病、结核病、霉菌性肺炎、华枝睾吸虫病、线虫病和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人鸟共患病有沙门氏菌病、皮肤真菌病、隐孢子虫病等;人猫共患病有猫抓热、破伤风、弓形虫病等;人与水生动物共患病有副溶血性弧菌感染、链球菌感染、头槽绦虫病等,还包括兔热病等。这些疾病都能通过相应的宠物传染给人类。

2.3 宠物对周围人及环境造成影响

在城市、乡村,人们被宠物抓伤、刮伤和咬伤的扰民事件频频发生,宠物粪便、尿液和死亡尸体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宠物与人类争夺食物,传染宠物与人共患疾病等。这些饲养宠物问题给周围居民、公共卫生防疫、市容市貌管理等方面带来很多问题。

2.4宠物生产规模不高,交易市场不规范

我国宠物生产企业数量很多,规模小、低投入,经济实力不强、在国外产品没有竞争空间。从宠物食品市场;宠物玩具用具;宠物服装;宠物房屋市场都几乎都被洋品牌所占领。

目前宠物交易还处于自发组成状态,基本处于“地下”交易,多位于城区内部,环境不封闭,易污染河水及周边居民区环境。

2.5宠物行业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目前我国宠物美容师、训导师、宠物医生、服饰设计师和建筑设计师及医疗设施等严重缺乏,国家有待于这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宠物行业走上正轨。

3 宠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严重

3.1 空气污染

宠物污染空气的主要成分是臭气,臭气的成分和气味各异。宠物饲养的臭气主要来源是饲料、粪尿、废弃物、废水、尸体腐烂等排放的臭气,主要成分有氨气、硫化氢、二氧化碳、酚、吲哚、粪臭素、甲烷和硫酸类等。这些气味物质严重影响周围生活的居民,身心健康受到影响。同时影响附近的农牧业生产水平及产品品质,严重的时候造成酸雨和产生温室效应等。

3.2 水体污染

宠物饲养中有各种因素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包括饲料、粪尿(添加剂、药物、细菌、寄生虫、昆虫、蚊蝇)、废弃物(玩具、服饰、房屋、垫草垫料等)、尸体、废水等。水体污染后危害严重。宠物饲养中这些成分都能够直接和间接的污染地表水,通过地表水的渗透进一步污染地下水,受污染的地下水净化需几百年。

3.3 土壤污染

饲养宠物有很多因素污染土壤。包括饲料、粪尿、废弃物和废水等都可能污染土壤。1只成年金毛犬平均每天产生的废弃物为1.5~4千克,1年排泄的总氮量达9.534 kg,磷达6.5kg,产生的污水相当于2个成年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并且每克犬粪污中还含有78万个大肠杆菌、69万个肠球菌和一定量的寄生虫卵及其他病原微生物。这些污染源直接或间接的污染土壤,并通过农作物和动物等食物链危害其他动物的健康和人类安全。

3.4 噪音污染

当物体发出的声音超过60分贝时属于噪音。人正常说话声在55分贝左右。40-60分贝属于我们正常的交谈声音. 70分贝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很吵的,而且开始损害听力神经,90分贝以上就会使听力受损,而呆在100-120分贝的空间内,如无意外,一分钟人类就得暂时性失聪。小型狗吠叫产生的声音30-70分贝,中型狗35-80,大型狗40-90分贝。当宠物狗遇见陌生人或狗及其他动物的时候吠叫,这些叫声从理论上构成噪音,这些噪音对周围人们生活、工作、学习有一定的影响,严重的时候人心血管系统功能失调和诱发多种疾病,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

4 防治措施

4.1制定和完善宠物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着相关法律法规饲养宠物。

4.2宠物饲料的科学配制和正确使用,从源头防止宠物对环境的污染。

4.3做好宠物疾病防控工作,加强人宠物共患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市民防疫意识,病宠物的隔离饲养,防止传播。

4.4加强宠物市场、宠物医院等从事宠物经营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宠物业专业人才。

4.5宠物粪、尿及其废弃物、病、死宠物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立及使用。

4.6规范宠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饲养环境,改善饲养管理。■

参考文献

1、马英金、我国养犬业的现状及展望,当代畜牧 1990年01期45-47

2、郭芳彬,对发展我国养犬业的思考,天津畜牧兽医 1995年01期 35-36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范文4

关键词:铝型材、能源、污染物、分析

一、引言

据统计整个20世纪,人类消耗了1420亿吨石油、2650亿吨煤、380亿吨铁、7.6亿吨铝、4.8亿吨铜。我国目前仅有的资源已难以支撑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模式,环保压力不断推动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手段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中国重要煤炭企业兖矿集团注重对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分析,及时调整产业结构转型迅速延伸产业链,煤电铝便是兖矿集团着力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部分,兖矿高性能大型工业铝挤压项目是煤电铝产业链的新建项目,投资28.25亿元,也是省重点建设项目。

二、铝型材挤压行业环境污染分析与治理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分析

工业铝型材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经过铝锭溶铸、模具开发、铝棒挤压等多个步骤。铝棒的生产需要经过熔化、提纯、除杂、除气、除渣与铸造过程,是工业铝型材生产能源消耗量最大的环节,也是大气污染物产生的关键环节。然而,工业铝型材行业大多采用燃油的方式生产铝棒,由于受到市场价格、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等多种因素影响,亟待采用更优质的工业燃料天然气替代原有的石油气,在工业铝型材行业,铝棒熔铸过程中所使用的熔铝炉的能耗几乎占据了整个工业铝型材加工能耗的40%~50%,大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40mg/m3左右。

兖矿高性能大型工业铝挤压项目熔铸环节,原料直接采用内部上游企业电解铝厂生产的电解铝液加中间合金,设置了铝液专用运送通道,并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熔炼,大大降低了能源消耗,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相比,具有价格低廉、燃烧稳定、废气排放少、安全性能高等优点,是熔炼铝棒的理想燃料。为达到环保最佳效果,项目在烟气排放系统设置两台袋式除尘器,最终颗粒物排放浓度仅10mg/m3左右,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二)水污染防治分析

工业企业对水资源的有效管理也是实现绿色生产的重要途径。尽管“十一五”以来,我国工业用水效率得到不断提升,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仍不足6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5%~25%。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国总量40%以上,仍有8%左右的废水未达标排放。而工业用水的循环利用是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策,不论是中水回用,还是分质供水,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工业用水的紧张状况。

兖矿集团高性能大型工业铝挤压材项目对生产用水和循环用水的有效管理则可为工业铝型材行业提供借鉴。该项目的生产用水环节主要使用在铝棒铸造、铝型材挤压淬火等环节,按相应生产标准对不同水质进行选择,并建立了企业生活水循环系统,浊循环水系统和净循环水系统。浊循环和净循环水水源来自矿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大大节约了生活用水资源,其中净循环水是经过加盐和软化设备处理的软化水,供水质要求高的设备冷却使用。生活水主要用于实验室、洗手间、倒班宿舍、食堂等生活及水质要求较高的环节,浊循环水系统主要供熔铸车间铸造机冷却用水,净循环水系统主要供熔铸车间液压站和电磁搅拌、挤压车间液压站和淬火设备、压缩空气站使用。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建有工业新水池1300m3、浊循环水池(热水池800m3、冷水池1100m3)、净循环水池(冷水池1100m3、热水池1800m3)。

兖矿集团高性能大型挤压材项目排水坚持雨污分流原则,排水系统分雨水管网、工业废水管网、生活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重力流排放至厂区南面的沙河;工业循环水通过核桃壳过滤除油,隔油池处理经污水提升站排入矿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初步处理经污水排水管网收集后排至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污水厂处理的中水,再返回项目重新利用。该项目根据生产用水对水质的要求不同,合理的采用循环水系统及回用水系统,从而使本项目工业复用水率高达97.39%。

(三)噪声污染防治分析

噪声,其较为统一的定义为:讨厌的声音,不需要的声音,不希望听到的声音。噪声和大气、水污染一起成为当代世界三个主要污染源。而近代噪声污染则是工业化的后果,机电产品种类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噪声污染也就越来越严重。但是,由于噪声污染是一种物理污染,声源不存在,污染也就消失了,一般看不见。而且它的污染过程造成的危害大多数是很长时间以后才能暴露的,一般也不能致命,因此,噪声污染是当今受到抱怨或控告最多的污染源,也是相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污染源。

兖矿集团高性能大型工业铝挤压材项目位于山东省邹城市兖矿科澳铝业有限公司东侧的发展用地,南临科澳大道,西北是空地,正北是矿区家属区和矿区小学,正东为职工食堂和职工倒班宿舍。生产营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有液压泵、锯切机、挤压机、空压机,生产车间内部噪声值在90dB(A)左右。兖矿集团领导大力支持噪声的治理,一是为成品锯、锯切机等机械性噪声源设备加隔声罩,即能有效的降低生产车间内的噪声,又能减少对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二是对传动设备进行减震和减撞击处理,在设备安装时做基础减振等相应的治理措施;三是靠近北墙敏感区域的车间墙体贴聚苯乙烯泡沫颗粒复合吸声条板,门窗全部采用双层隔声门窗,生产时,全部关闭,降噪效果达到35dB(A)以上;四是在厂界区域种植高大树木,降低噪声的传播,同时起到防尘和美化环境的效果。通过以上措施,该项目噪声控制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昼间60Db(A)以下,50Db(A)以下。

四、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利用

自然资源短缺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双重压力,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生活。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是节约资源、防止污染的有效途径和最佳办法。现在,许多国家正致力于固体废物资源化的实践与研究。我国在自然资源的利用方面存在着“三低”:人均占有量低,资源的利用率低,固体废物资源化程度低,一般不到20%,而其余的80%作为废物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因此,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和无害化,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在固体废物的资源方面兖矿集团高性能大型工业铝挤压材项目遵循了环境上无害性、经济上效益性和技术上可行性的原则,使固体废物100%得到有效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废铝熔渣和废矿物油。废边角料全部回炉重熔再利用,废铝熔渣主要成分为氧化铝,该项目选用两台压渣机,将刚从炉内扒出的铝渣扒入压渣箱内,压渣处理,回收大量铝金属,残余铝渣外售与其他单位处置利用。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危废库临时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利用。

三、结论

由于工业铝型材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一些中小企业受困于资金限制,工艺和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致使部分企业仍存在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问题,兖矿集团高性能大型工业铝挤压材项目顺应社会发展形势,加大环保投入,节约了大量资源能源,真正从源头控制了污染源,收到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给铝型材挤压行业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参考文献:

【1】段宁.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J】.环境科学研究,2001,14(6):1-4,8.

【2】《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设计技术规范》( YS5017-2004)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范文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海洋、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制定任期内环境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将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经费,用于保障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并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环境保护派出机构,依法对分管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和水利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并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本省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与上一级人民政府签订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控制和削减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具体分解到排污单位。

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确定为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并提出重点监管区的环境治理目标。重点监管区未达到环境治理目标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或者核准其新建、改建、扩建能够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第八条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建成后需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批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九条按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规定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在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排污许可证应当规定允许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标准和排放方式等污染控制要求。

排污许可证实施的范围和核发程序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保证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采用下列方式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和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一)将未经处理超过规定标准的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或者从污染物处理设施排入环境;

(二)在非紧急情况下将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排入环境;

(三)擅自停止使用或者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

(四)在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不及时排除故障仍排放污染物;

(五)违反水污染物处理工艺采用稀释手段排放水污染物。

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向环境或者城市污水、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城市污水、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发现纳管水质超标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总排口出水水质超标。

第十三条排污单位可以与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代为处置污染物或者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单位不得委托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污染物或者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第十四条排污单位应当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自动监控设备。自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排污单位应当立即修复。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控设备纳入全省环境污染监控系统,并可以将该设备取得的经环境监测机构核实的监测数据作为环境执法的依据。

第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台账应当载明污染防治设施的主要参数和运行、维护情况及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第十六条排污单位将其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设施、设备租赁或者承包给他人的,应当在租赁、承包协议中约定污染防治义务。未约定的,由出租、发包单位承担污染防治义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能够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设施、设备。

城镇建成区内按规划属于居民住宅的房屋不得改作或者租赁给他人用作能够产生噪声、振动、油烟、粉尘、异味的饮食、娱乐行业的经营活动用房。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的河流交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河流交界断面相邻行政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水环境安全。

河流交界断面的水环境质量达不到本省规定的控制指标的,相邻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解决。

第十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时可以进行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有关资料,并在发现排污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情况下,对产生污染物的设施和相关物品采取暂扣、封存措施。

采取暂扣或者封存措施,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出具暂扣或者封存的设施、物品清单,交当事人签名。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在清单上注明情况。

采取暂扣或者封存措施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期限,并告知当事人,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采取以同一事由对同一标的再次采取暂扣或者封存措施的方式变相延长期限。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采取暂扣或者封存措施期间对排污单位作出处理决定。

对被暂扣或者封存的设施、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第十九条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权限责令其限期治理:

(一)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二)排放重点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三)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

在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限产、限排或者其他措施,使污染物的排放达到限期治理决定所规定的排放要求,并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能够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限期治理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限期治理期限届满或者限期治理工作完成后,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的治理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和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权,鼓励、支持公众参与环境污染防治及有关社会监督工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当地主要媒体定期公布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

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单位应当制定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并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单位的名单,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发生后,排污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地区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排污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周边地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二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

(二)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

(三)对违法排污行为查处不力或者包庇、纵容违法排污行为的;

(四)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整顿:

(一)按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规定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前未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二)排污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三)为能够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设施、设备的;

(四)将城镇建成区内按规划属于居民住宅的房屋改作或者租赁给他人用作能够产生噪声、振动、油烟、粉尘、异味的饮食、娱乐行业的经营活动用房的;

(五)排污单位在限期治理期间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限期治理决定所规定的排放要求的。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除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外,对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环境污染及其防治范文6

在地下害虫防治中,随着农药使用比例的增多,诱发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愈发严重。而化学农药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是体现在农药的生产和使用过程当中。在生产过程中,除了产出化学农药之外,还会伴有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等等,被排出在生态环境之中,诱发大面积的污染。在防治地下害虫使用过程中,对土壤的污染主要是来自于:喷雾、喷粉、毒土及土壤消毒等方法施用农药,直接进入土壤;二是附着在栽培植物及其他物体上的农药经降水、喷灌等冲刷作用,进入土壤;三是大气中漂浮的农药,随降水落入土壤。那些进入土壤的有机磷农药,虽然分解速度较快,但是毒性残留也较严重。随着药物与土壤中积累量的逐渐增多,土壤中的有益生物群将遭受严重破坏,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对水源的污染主要是来源于:在防治害虫时,使用化学农药,尤其是飞机喷撒农药,药剂会直接落入地表的水体而污染水源;大气中漂浮的农药微粒及其衍生物,一部分被空气中的尘埃吸附,随降水进入土壤和水体,土壤中残留的农药,因降水引起的水土流失,流入江、河、湖、海;随降水或灌溉的土壤淋溶作用,渗入地下、进入地下水,并随地下径流扩散,造成地下水源的大范围污染。随着农药对水源影响的加重,水生生物及人类健康饮水、生活将遭受重创,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2防治地下害虫与减少环境污染问题探讨

2.1允许害虫的存在

害虫的存在有其存在的天然必然性,允许害虫的存在,充分利用害虫自我控制机能,通过害虫天敌的引入,像是天敌昆虫、益鸟、益兽、有益微生物等,建立完善的生态控制系统,就能尽量的减少对生态的破坏。可以说,只要能够将害虫控制在经济损失以下的水平,基本上就不需要“一扫光”、“喷药历”等做法。

2.2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控制

地下害虫的防治,本质上来说属于生态学的问题。在生态体系中,生物种群之间及非生物环境因素之间,交织成复杂的物质和能量循环的生态系统。各成员间通过食物链而紧密联系,而其中的寄主(培育植物)——害虫——天敌链条,则是害虫控制中的主线。诸多的链条又彼此交叉串联在一起,构成复杂微妙的食物网,各成员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使各成员在数量上达到动态平衡。在正常情况下,这个网有很大的韧性,当系统受到扰动,系统中某一成员(害虫)可能迅速增加时,这种背离平衡状态的作用通常会被其他链条和本链条中的其他成员(如天敌)所抵消,形成自我控制机能。在地下害虫控制的实践中,我们要尽量利用生态的自我控制机能。只要说当害虫的数量和种类达到一定标准,如果不及时用药,种群数量将带来严重经济损失,才建议及时使用药物防治,但是必须要科学合理,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3科学合理用药

第一,把握用药时机。必须要用药时,结合害虫的生活习性、生理特点、发生规律、环境条件等等,抓住时机,及时用药,实现用最小剂量,达到最佳根除效果的目的。第二,选择低毒低残留药物。药物防治地下害虫,选择的药物必须要对靶子害虫高效强力,注意低毒、低残留,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同时,还要注意不要对天敌产生毒害作用。在除虫效果类似的药物中,尽量选择无毒或者是低毒、无残留或者是低残留,最好能够在自然环境下达到迅速降解的效果。在环境污染方面,按照无-低-中-高的原则依次选择。对于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严禁使用,尽量降低在防治地下害虫过程中药物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第三,合理选择用药方法。防治地下害虫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喷雾、喷粉。但是,实际到达并作用于害虫身上的药效则比较低,真正散步在虫体之外的药量则相对要多很多。研究证实:防治地下害虫,喷粉施药,仅有10%~20%的药物落在植物表面;喷雾施药,仅有25%~50%的药物落在植物表面。而真正能够作用害虫的药量仅在1%左右,实际上有99%的药量进入了生态,不但浪费严重,而且造成的污染惨重。由此,改进用药方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用药方法的选择上,建议采用直接接触害虫率高的方法,提升药效。像是毒土、毒饵、毒签等等,都是很好的高效用药、减少环境污染的方法。同时,还要注意低药量、小范围、局部用药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尽量不要使用高药量、大范围、广空间的用药。第四,注意保护好天敌。在用药选择中,还要注意保护好天敌。避免破坏生态系统,导致害虫猖獗。同时,统一区域内连续用药防治同一害虫,不建议重复使用单一种类药物,建议多种药物交替使用,避免药物耐药性的产生,增加用药剂量和频度,增加了对环境的污染。

2.4研制低毒、低残留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