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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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范文1

危机教育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危机,以培养危机意识为核心的教育,并能掌握一定的危机及其应对的知识和能力,树立正确的危机观而进行的教育活动。公共危机教育培育着公共危机的“预防文化”,一方面,通过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训练,为危机管理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全民的危机教育培养公众良好的危机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危机的能力。因此,公共危机教育是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减少危机的发生和降低危机给人们带来的损害,必须增强民众的危机意识,加强对公共危机的管理,不断完善公共危机教育机制。当前,我国公共危机教育方面的确存在着缺失与不足,原因不一而足,单从危机教育的主体来说,必须充分发挥公民参与在公共危机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共危机教育体系。

一、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缺失及表现

长期以来,在公共危机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都在发挥一定的主导作用,而广大公民及一些非政府组织很多时候是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意识缺失

公民的危机意识不足,对公共危机管理缺乏足够认识。大部分人认为公共危机教育对象有主体客体之分:公共危机教育的主体指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危机教育的政府负责部门以及人员,包括学校,机关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如应急办、气象局、地震局等;公共危机教育的客体对象包括居住在社区内的所有公民。公民被认为是公共危机教育的接受者,危机教育的责任更多体现在各级政府部门身上,忽略了广大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2.参与行为缺失

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的参与缺失不仅表现在意识形态上,在进行公共危机教育时的参与行为也严重不足。我国一直把危机教育视为单一的学校教育过程,公共危机教育只针对在校学生,教育过程中只有师生的互动,忽略了学生家长和其它家庭成员。由于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共危机教育体系,导致部分公共危机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

二、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缺失原因

1.传统的政治文化因素

长期以来,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我国政府在社会生活的大多数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承担了繁重的危机管理任务,包括公共危机教育。这种政府主导的危机应急反应机制强调的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作用,忽视了公民参与的作用,因此,公民和各类社会组织只能被动的接受安排,缺少积极参与公共危机教育的制度化环境。在公共危机教育上,社会公众也习惯于依赖政府组织传授,缺少自发结成社会组织,主动相互学习以应对灾害危机的意识。

2.公民自身的参与障碍

除了社会环境的影响,广大民众在公共危机教育上也存在诸多主观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危机意识淡薄,大多数民众认为危机管理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自己关系不大,忽视危机应对知识的学习;二是缺乏责任感,没有形成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正确认识,没有认识到参与危机教育是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三是公民参与的事项具有短期利益性,对于那些事关长远利益却短期表现不明显的事务显得漠不关心。危机教育是为了避免、减少和应对公共危机的发生而采取的措施,其对公民产生的影响是长期的且难以明确的,广大民众因此对公共危机教育并没有太大关注。

3.公共危机教育缺乏系统性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都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没有把危机防范和危机教育纳入到政府政策的核心议程上来,在公共危机教育上投入较少。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专门负责公共危机教育的部门和机构,政府对于公共危机的管理还停留在常态性危机管理的阶段。此外,我国的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几乎没有关于危机教育的内容,既没有专业的传授公共危机教育的老师和较高水准的中小学公共危机教育专用教材,也没有相对应的危机演练等。同时,社会各界对于危机教育也看法不一,社会教育范围窄,只是少数企业或者机构有针对性的进行危机宣传,不是面向广大群众的全民教育。

三、公共危机教育中公民参与的必要性

应对公共危机,政府扮演着重要的主导角色,但政府又不能够也没有必要包揽一切。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公民的参与意识也越来越强,在国家公共事务管理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公共危机教育方面也是如此,公民应该不只是公共危机教育的被动接受者,而应该是危机教育的策划与实施的积极参与者。

1.公民参与是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培养危机文化的迫切需要

国家民众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公共危机管理的效果。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理性的公民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整个国家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要将防灾教育渗透到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之中,必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系统,实施全民、全程、全方位的防灾教育宣传、普及和演练活动,增强防灾意识、知识和技能,在全社会范围内付诸行动,让社会公众在行动中慢慢养成习惯,在习惯中培养危机文化,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氛围。

2.公民参与是完善公共危机教育体系的基本保障

对于我国目前的危机教育体系来说,关键是要转变“全能政府”的观念,因此,应该将广大民众和非政府组织纳入到教育体系中来。首先,非政府组织作为跨部门、跨行业的社会组织,扎根于社会基层,其组织的防灾宣传教育大多简便易行、因地制宜、贴近实际,有时比政府部门统一编制的宣传材料更有针对性,更易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其次,广大民从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危机教育过程中能来,能弥补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智力这些方面的投入不足,有效整合全社会危机教育资源。

3.公民参与是提高公共危机教育科学性、实效性的坚实基础

在社会正常状态下,开展由广大民众为主体的多层次的危机教育是政府部门公共危机管理的一项基础工程。同时,这种危机教育知识的普及和危机意识的培养,反过来又能对公共危机管理和传播起到正面的推动作用,能促进公众参与的能动性和理性。危机教育为了百姓,危机教育尊重百姓,危机教育依靠百姓。在公共危机教育的过程中,如何通过宣传警示、学校教育、社会演练等各种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整体的危机应对能力,是公共危机教育的最终目的。要达到这一目的,离不开广大民众的参与。而目前有些地方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搞运动式的教育,把一些求生演练等活动当时的命令布置下去,既干扰了群众的生活休息,也达不到危机教育本该有的效果。在公共危机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感受,尊重其主体地位,注意从公众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对象,采用切合教育对象实际的办法,这样才能让公众尽快熟悉危机教育的流程,也有利于在突发事件来临时懂得如何从身边开始进行自救和他救,提高公共危机教育的实效性。

四、结论

公共危机教育的主体是政府、组织和广大民众,教育的基础是广大民众和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广泛参与的。作为一个具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只有在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主动履行自己的承诺,承担相应的责任,才能够与政府一同完成消除和化解公共危机的任务,从而提高公共危机治理的效率,同时也为公民自身的全面发展及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

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society and econom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field a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industry-has been paid attention to by the past authorized by the governments of the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exercise management function change to undertake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for social self business service functions, really good and embodies the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is the social intermediary service industry mechanism.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对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控制

建设项目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方案的过程,这一过程非常重要。它是建筑的龙头,要及时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在判断与决策的过程中,要抓住方案的两个因素,成本与规模。作为建设方,这一过程直接会影响到以后阶段的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建设单位要对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各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建设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分析和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

2、招标和签约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及签订工程合同尤为重要,如何把握好招标过程和合同的策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根据调研的结果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以下是需注意的事项:(1)实行拦标价招标;(2)报价形式的选择;(3)拟签约的承包商数量和发包方式的确定;(4)合同价格形式的确定。

3、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是落实合同、实施投资控制的操作过程,是工程设计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物的阶段,由于施工过程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这一阶段的投资控制,对管好、用好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3.1 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1)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2)材料价格管理方法落后,材料采购、储存量计算不科学,不能很好地掌握采购时机;(3)施工组织方面,多数施工企业还一直采用老办法,现有的人、财、物没能得到合理配置与利用,造成大量浪费,从而导致工程造价提高;(4)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较高利润。

3.2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3.2.1 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管理方式的策划。项目管理方式的合理选择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主要保证。

3.2.2 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工程费用变化大的部分和环节,作为重点造价控制对象。

3.2.3 详细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帐单,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及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制定现场签证的管理程序,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工程签证随做随签,避免“一揽子”及日后签证,同时签证尽可能量化,避免仅作定性或含糊不清的签证。

3.2.4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好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施工变更图纸,为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3.2.5 造价工程师定期进行洽商变更索赔的处理工作,对费用超支部分进行分析,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突破预算的方案和措施。

3.2.6 注重合同修改和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项目造价的影响。

3.2.7 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关,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因设计变更或漏项而造成人力、物资、资金的损失和停工待图、工期延误、构件物资积压、改换代用以及连带发生的其它损失:按图施工后发现设计错误或有缺陷,经业主同意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技术处理所增加的额外工程费用:新型特种材料和新型特种结构的试制、试验所增加的费用。加强设计审查,控制设计变更。通过对设计方案(含材料)和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防止返工等索赔事件发生。

3.2.8 对于某些子项目,可以采取先作样板后正式铺开的做法。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可以通过样板发现施工图纸中不能发现的问题,从而避免正式展开施工后出现大面积返工的情况。

3.2.9 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各专业的施工图纸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综合管线布置图,在精装修项目的建设中尤其重要。这样可以提前规定各个机电专业管线的标高位置,避免施工的随意性带来对建筑装饰效果的影响和施工难度的增加。

3.2.10 做好材料、设备的定货、采购、供应工作,严把材料设备价格关。

4、竣工结算的造价控制及后评价阶段对造价控制的作用

工程竣工结算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合理确定单位工程造价和竣工决算的前提和保障。做好工程结算的审查,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4.1 认真熟悉图纸,分析竣工资料,核实工程数量,对于未做的工作内容在结算时应予扣除。

4.2 审查现场签证的真实、合理性。审查签证单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重复,对于重复的项目及内容必须予以剔除。

4.3 严格审查施工合同。正确处理结算纠纷。审查施工合同及有关文件的工作为:核准工程结算范围,确定施工期,正确进行索赔。确定施工承包方式。审查合同其它条款的落实情况。

4.4 审查定额使用、政策调整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查是否按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4.5 认真做好工程材料价款的结算审查。审查纠正单纯靠材料购货发票作为工程结算材料调价依据的作法,审查是否按规定计算材料差价,审查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将建设单位委托购买的材料列入工程结算。

4.6 审查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准确。审查取费基数是否正确,审查是否提高取费等级,审查是否存在普通装饰工程按专业装饰工程取费的情况。

4.7 在结算审查过程中。正确处理审查方与被审查方的关系,保证工程结算工作顺利开展。

后评价是对整个建设项目的一次性综合性评价,也是对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总结。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归类,分析系统的设计是否符合使用者的需求,找出系统建设过程中对造价影响较大的部分,分析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项因素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为下次项目的控制提供参考;二是总结造价控制如何在各环节得到有效衔接、如何有效防范价格风险,由被动向主动控制转化的经验;三是分析自身在全过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不足,找出其因素并加以克服。后评价工作从表面上来看,对己经形成定局的项目造价没有什么帮助,但是,从长远来看,正是对以前建筑工程建设过程的及时总结,才能在后续项目的系统建设中更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实现造价控制的目的。

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范文3

关键字: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现状;问题;对策

在工业社会发展之初,人类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时至今日,环境问题引发的一系列灾难,给人类的生命以及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此时,人们方才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问题,并积极参与到环保事业中。社会公众的参与是指在环境保护中,任何公民、组织以及社会团体都享有环境保护的权利,都必须要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社会公众的参与是开展环保事业的基础,是改善环境问题的关键。如果缺少社会公众的参与,各项环保措施便不能落实到位,环保工作便不能有效的开展起来。同时,社会公众的参与对于环保事业有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如果缺失,那么环保工作的质量将无法得到保证。鉴于社会公众参与的重要性,我国在开展环保事业时,必须要重视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以此推进我国环保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现状

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我国便开始着手环境保护工作,党和政府在这方面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倡导走群众环保路线,其中就有公众参与环保的思想。只是在起步时期,我国公众的环保意识不强,很多环保措施都未建立起来。加之受到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公众参与环保的发展进程缓慢,很长一段时间都只是停留在概念阶段,更别说亲身参与到环保工作。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给人们的生活以及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此时,很多公众开始意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环保的呼声开始高涨,亲身参与环保工作的意识不断增强,一批批民间环保卫士不断涌现,比如王文胜、霍岱珊、田桂荣等。同时,还出现了很多民间环保组织,比如自然之友、可可西里、地球之友、北京地球村等,这些民间组织先后发起了保护母亲河、保护藏羚羊等活动,将我国的环保工作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使环保意识渐趋深入人心。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也更加重视环保工作的立法,从1979年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到2013年颁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期间出现了很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我国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问题

(一)公众参与度低

公众参与度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大部分的参与都属于末端参与。即是指大部分的公众参与都是在生态环境被破坏后亦或是出现重大的环境污染并产生极为严重的后果以后,才响应号召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去。这种“告知性参与”,因为处于比较被动的位置,公众意见常常易被忽视。末端参与,无法起到防止环境污染的产生,阻止生态环境破坏的作用;其二,参与的行为层次较浅。限于当前我国公民的环保水平以及责任意识淡薄,很多公众在参与环保行动时,往往都只是集中在较为浅显的层次,简单的环保行为方面,比如节约用电用水等个人行为。

(二)公众参与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环保公众参与的形式单一,层次低,很多时候只是集中于宣传阶段。参与方式大多是在节假日搞一些象征性的环保活动,而缺乏持续性,形式主义现象严重。同时,公众参与的深度不够,参与的内容层次低,没有将环保工作上升到社会责任上。另外,公众参与的领域尚未触及到环境保护的决策方面,尚停留在“听指挥”的阶段,这些现象都体现出我国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水平较低。

三、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制度

虽然我国在环保方面颁布了很多法规制度,但是在公众参与环保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还存在着诸多的漏洞和空白,未明确公众的环境权益。鉴于此,政府必须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环保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起完善的环境利益约束机制以及处理机制,协调好社会各方面的矛盾,确保公众能够通过合法、快捷、有效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促使其积极参与到环保事业中。

(二)公开环境信息

政府要严格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公开环境信息,让社会公众全面的了解到当前的环境情况,告知社会公众坏境保护工作的迫切性,促使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同时,环境信息公开,还有助于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工作,防止重大污染事件的出现。

(三)加强环保宣传

环保宣传应该从教育开始,应该将环保工作纳入义务教育,从小学就开始培养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同时,还要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尤其是在环保意识落后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目前,虽然已经有很多人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但是这部分群体的人数较少,环保工作只有广大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的环境问题。

(四)拓宽参与渠道

目前我国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少,这导致很多公众虽然有心参与社会环保工作,但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渠道,使得很多公众“空有报国志,却无投戎路”。鉴于这种情况,政府要积极建设公众参与的新渠道,拓宽已有的参与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比如利用网络平台,搭建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的网络渠道。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首先必须要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只有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当前的环境问题,才有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秀娟,钱凤珍,白丽荣等.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以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为例[J].北方环境,2013,(7):83-85.

[2] 梁晓.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研究[D].河北大学,2012.DOI:10.7666/d.d212774.

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范文4

关键词: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实施

Abstract: Public particip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ctivities. Through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enhance public awarenes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the EIA documents for policy-makers to provide the basis for decision making, project parties t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ultimately achieve the purpose of protecting the environment. In this paper,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practice,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to provide some ideas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process.

Keywords: public participatio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the 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 X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正式确立了公民对建设项目的知情权,对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给予了法律保障。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22日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更明确和规范了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公众参与的形式、范围及内容。通过促使公众与项目方充分交流,了解项目更多的情况,以减少公众对项目的担心和猜测,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也进一步完善和充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确保环评文件更科学、客观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观。

本文结合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和具体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案例,针对公众参与相关内容,提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公众参与流程和体系。

1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一般模式

1.1公众参与的信息内容

公众参与到项目环评当中,首先应该对建设项目了解大概的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求、环评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求等等。

如×××矿山建设项目中,环评单位在的公众参与信息当中对项目的概况、采选工艺过程、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等、并简要提出环评结论和建议等等。促使公众真正了解到项目的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更好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有关环境保护的建议。

1.2公众参与的范围

首先,调查的范围应该主要在有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内,即根据环评导则测算出的评价范围,其中以最有可能被直接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为主;另外,仍应征询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

如×××矿山建设项目中,针对矿区位于深山之中,定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的特点,将调查对象放在河道下游沿线的××镇××村,其中村民共调查了27份,镇政府及村委会作为单位各填一份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基本满足了调查范围的要求,充分征询了公众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3公众参与的形式

一般包括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5个形式。目前使用最广泛的形式之一为调查公众意见,即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其次为举行听证会。

如×××直升机停机坪建设项目中,环评活动中引入听证会的形式,将选周边的企、事业单位、公众代表、有关专家、各级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各种渠道信息召集在一起,各方代表各疏已见,讨论热烈,真正发挥了公众参与的有效性,确保了公众对于项目建设环境许可的话语权。

1.4公众参与的实施时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公众参与实施的时段应分为3个时段。

1、建设单位应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

2、环评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向公众公告。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其政府网站或者采用其他便利公众知悉的方式,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

2环评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应当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一般来说,每一个建设项目均有可能会有部分公众由于种种原因而反对项目地建设,如征地、折迁的原因,环境现状不好的原因,企业与公众利益平衡的原因等等,环评机构需做大量地摸底工作,仔细、认真地分析其内在原因,合理公正、科学客观地评价公众的意见,得出采纳与否的结论,如果不采纳公众的意见,应充分论证不采纳公众意见的理由。

如×××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对矿产运输不当造成运输过程中延途撒落造成环境污染提出质问,环评机构通过与建设方沟通后,提出采取以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货车运输,以杜绝或减少因矿产运输带来的环境危害,最终得到了公众的谅解。

3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一些地区已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国家各级部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公众的环境意识得以飞速提高,鼓励公众以各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的力度、深度和频度大幅增加,公众参与已成为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公众参与是项目建设环保审批体现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精神的依据之一。环保审批部门每进行一个项目的审批工作,均慎之又慎。对公众意见反应较大的项目,均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准入门槛,真正体现了环保第一审批权的责任与义务。

其次,公众参与是解决或减少企业生产与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手段之一。通过实施公众参与,充分直辖市项目方与公众之间的矛盾与磨擦,提高双方的环保意识,促成双方在一定程度内达成谅解,最终实现和谐发展。

再次,公众参与是实施地方国家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公众接受并宣传经济与环境保护的直辖市不断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使更多的公众参与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实施当中。

4结语

实践证明,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能够提高环评文件的有效性,应该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当中。实施公众参与,不仅可以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也可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的进一步完善,也可为决策提供决策依据,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因此,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并提高其有效性,发挥其积极作用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王志刚等,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机制与有效性.环境导报,2000.3:1~3

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范文5

关键词:环境管理;模式创新;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指的是人民群众通过组织或私人的形式,通过多方式、多途径参与到环境决策管理和社会公益活动中的一种行为。随着生态环境恶化与环境污染的加剧,人们逐渐意识到了环境对人类健康与生存的重要性,这也激发了人们主动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但是,在环境管理过程中,因为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公正参与环境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必须要加强对这些问题的重视程度找出引发问题的原因,从而通过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1 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构成与公众范围

1.1 环境评价体系构成

理解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通常来说环境评价分为前后两部分,前者包括的主要内容为建设项目和环境评价,后者则包括项目规划和项目建设后的环境影响评价,但是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环境评价不包括验收和环境监理。现阶段,我国公众处在参与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理阶段,但是依据实际情况来看,这两个阶段与公众的联系并不紧密。

1.2 公众范围

通常情况下,“公众”指的是针对特定利益所做出的特定反应的团体或人群。在这其中不仅包括特定的工民个体,同时也包括与之相关的组织、团体以及政府机构。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公众所指的是非服务于决策的利益相关者,与决策有着间接或直接利益相关的个人、机构、单位等,同时也包括非应力或非政府的民间组织。广义公众泛指有意愿或者有兴趣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单位、个人、组织等。其中广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初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初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估等多个阶段。从目前我国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具体情况来看,参与对象主要还是狭义的公众范畴,但是如果涉及到较大环境影响,社会敏感程度较高决策时,通常在决策上需要将狭义公众范畴拓展到广义范畴上,从而使环境管理变得更加科学合理。

2 环境管理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没有对我国公众的环境权进行明确界定,因此,民众在参与环境管理过程中缺少有效的制度以及法律的支撑。民众在环境管理过程中,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索赔权等相关权利都缺少特定的法律支撑。在法律条例之中,缺少针对民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相关规范,因此民众在环境管理过程中属于弱势群体,无法与政府、利益集团抗衡,这也直接导致在环境管理过程中,民众的参与成为了一种形式,没有起到实际作用,使民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2.2 公众参与程度低

在环境管理过程中,公众的参与程度直接决定了其在环境管理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我国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还处于发展阶段,公众在环境管理意识上还存在许多不足,虽然有部分公众参与到环境管理中,但是参与度较低。

2.3 缺少完善的体系

公众参与环境管理需要一套完善的体系予以保障。在我国环境管理体系中,政府在管理中占有主导地位,而公众在环境管理中主要起到辅助作用,是一个自上而下的一套组织体系,组织缺少持续性和系统性,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起到的效果也十分有限。

2.4 社区参与度不高

目前,我国城市化脚步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而我国的相关单位和公众还没有充分意识到社区参与环境管理的重要意义,这也导致了社区无法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实践过程中,社区的参与度较低。

3 科学的环境管理模式

3.1 构建社区磋商小组,发挥其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社区参与环境管理在我国有着良好的基础,目前在环境管理过程中正在实行的居民自治分别在农村和城市地区实行公众自主管理制度。环境管理中,公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分析。本文在环境管理过程中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调动基层群众力量的管理模式――社区磋商小组。该小组在环境管理过程中起到的主要作用为引导、协调、激励环境保护的社区组织,最终构成一种长期运行的环境保护社区组织。在该管理模式中,社区磋商小组主要通过公众民主选取构成的,组织在运行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些资金主要来自政府的自主和社会捐助。

3.2 社区磋商小组在环境管理过程中的主要职能

3.2.1 加强教育

在环境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讨论、会议、宣传板等方式,向社区内的成员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保护知识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使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此外,在社区中还应当定期开展技能培训,使社区中的公众参与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3.2.2 协调磋商

社区磋商小组中的成员代表群众的意愿参与社区环境管理方面的议事,主要负责的工作是对社区公众与污染企业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如果发生了利益冲突,主要负责组织公众、企业、政府三方进行对话,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社区磋商小组的组织化参与到环境管理中,可以使公众代表的专业性和代表性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可以使民众在与企业和政府的磋商和博弈过程中的信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3.2.3 公众管理力度的提高

通过合理的措施组织社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针对环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科学治理,并针对问题提出合理的措施。例如,规章制度、村民手册等,从而使公众管理能够对自身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进行控制,对社区中的成员进行有效管理,同时需要认真听取公众的要求和意见,使社区内所有成员的意愿都能够得到反映,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确保环境管理的顺利开展。

3.2.4 合理引导

在环境管理过程中,对公众参与进行适当引导,使社区能够主动参与到环境管理中,积极参与对环境影响评价,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在如果出现公众环境进行诉讼时,社区磋商小组不仅给与专业知识的自主,而且也要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3.3 社区磋商小组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中的主要优势

3.3.1 民主管理

社区磋商小组中的成员都是通过民主的方式产生的。社区内部成员开展磋商和交流可以增加社区中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可以起到解决冲突和矛盾的桥梁作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通过社区磋商小组的方式进行,能够避免个体分散的、自发的活动所造成的混乱现象,促进社区的健康发展。

3.3.2 范围广泛

社区磋商小组模式与我国社会体制相符,不仅可以在发达城市地区中应用,而且也可以在落后的乡镇地区中应用,开展的方式相对来说也比较灵活,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3.3.3 公众的主体性更加突出

社区小组主要由公众主导,其主要在环境管理中代表的是公众的整体利益。因此,在整个环境中,社区工程对环境管理具有充分的管理权和决策权,需要充分体现公众的主体性,使公众的地位得到充分重视,从而使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4 磋商小组的具体应用实例

4.1 试点地区的具体概括

试点地区管辖的面积约9.5km2,人口数约5214人,现有居民小组37个,村企业约27个,该村的社区组织性已经十分成熟,社区磋商小组主要以保护村内的水环境为特定目标,展开试点工作。

4.2 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4.2.1 社区磋商小组的构建

该村一共召开了2次会议,成立了社区磋商小组。社区代表主要通过居民投票产生,一共产生了26名代表,并且明确了每一名代表在环境管理过程中的主要责任。

4.2.2 成员培训

为了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技巧结合工作能力,需要对社区磋商小组中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技能和方法,以及环境管理的现场实践,主要包括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参与途径、参与方式等。

4.2.3 社区磋商小组的工作程序

社区磋商小组参与环境管理的主要程序如下:(1)对环境污染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分析,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的方式,针对污染的原因,并全面掌握信息资料,对问题进行解决。(2)设计科学的污染治理方案,制定科学的质量方案,为公众的参与提供指南。(3)依据合理的顺序实施污染治理方案。

(4)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做好相应的监控工作。(5)对环境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并对该方法进行推广,从而使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能够变得更加合理,为促进我国环境的改善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在模式上需要不断创新,文章主要针对社区磋商小组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试点介绍,希望文中内容对激发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促进我国环境管理模式的发展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李松,尤琼智,任景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方法研究与案例分析[J].中国环境管理,2012,05:20-25.

[2]宋言奇,陈宇光.全球环境管理模式的转变:从政府治理到社区自治[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37-41.

[3]张云怀,卢露.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11,11:6709-6710+6713.

[4]李淑娟.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政策的比较研究[J].世界农业,2011,10:48-51.

公众参与的重要性范文6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问题;对策

1 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作用

1.1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有利于建立更加实用、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政府相关部门尊重公众的意愿,及时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有利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向着科学化、实用化、透明化和公正化的方向发展。

1.2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有利于增强群众参与性,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众性

公众参与可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增强公众对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建设项目与自然环境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纠纷。

1.3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快速、平稳的开展

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极大地增加环保审批的透明度,减少决策工作时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真正做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民主、科学、公开、公正。

2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2.1 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不足

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还处于发展中阶段,公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有危害到切身利益的环境破坏和污染的行为时,往往只是忍耐或者采取暴力手段,致使环境纠纷升级。同时,公众的环境意识也普遍较低,大多数人仍认为环保工作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缺乏环保的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2 公众参与的法律规范滞后,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

在我国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中,公众参与不够制度化、具体化,不能使相关法律条文与社会现实之间进行有机的转化,公众的参与权无法得到保证和实现。同时,我国的环境相关立法在确立环境保护中各方的义务和权利时偏重于政府部门的作用而忽视了公众参与的作用,使公众参与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公众参与成为一句空话。

2.3 公众参与的主动性低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许多的经济行为和制度都要与国际社会接轨,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是国际通用惯例。但在我国,大部分群众在参与环境保护上以政府的倡导和推动为主,缺乏自主参与,使得公众参与沦为形式而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2.4 公众参与的信息公开度低,参与的权限范围小

由于我国的一些特定国情需要环境保护部门对一些敏感性问题保密,使得环保工作无法真正实现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范围有限,无法起到真正的作用。

3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存在的对策

3.1 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政府要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大力发展民间环境保护组织,鼓励和倡导公众参与环保工作,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例如,利用大众媒体进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设立固定的环保咨询热线等等。

3.2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体系

以公众参与为基本的立法准则,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明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工作的相关法律程序,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相关诉讼制度和程序,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法律体系,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提供充分、可靠的法律依据,确保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作用。

3.3 积极扩大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渠道,鼓励和推动民间环境保护组织的发展

政府应积极的寻求和提供多种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渠道,鼓励和推动民间环境保护组织的发展,并制定保护政策,使公众能够充分的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建议,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4 建立阳光型政府,加大环境保护的信息公开度,增强环境信息的透明化、公开化

政府要加大环境信息和建设项目信息的公开度,使公众能够及时的获得相关环境信息,确保其环境影响评价的参与决策权和知情权。

4 总结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众参与的意识,解决好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作用,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