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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发展现状范文1
一、引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辽宁省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文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基础产业的林业,即是实现生态宜居的主体,也是实现农业现代的主要载体。本文通过对辽宁林下经济发展特点的分析,探讨如何在乡村战略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林下经济的效益。
二、辽宁林下经济特点及效益分析
(一)辽宁发展林下经济的背景。在集体林权制度发生改革后,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农民通过对林下土地的种植、养殖等进行立体复合经营,从而实现农、林、牧等各业的共同发展,在不砍伐树林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森林覆盖率、提高林地的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巩固集体林权改革和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1]。辽宁通过退耕还林政策的推进和几年来的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森林的生态效益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也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较好的资源条件。从东北地区的角度看,近几年来的林间养鹿、林下参药、林间种蛙都取得了较好的收益,2011年仅松江河地区在林业方面收益达8.65亿元,而林下经济的收益占到了总收益的2/3。东北地区盛产的黑木耳、人参、松茸等都可以林下种植。从全国的角度看,大多数研究和调研表明,发展林下种养增收增效是显著的:寇祥明等的研究结果显示,发展林间套种牧草和养鹅的循环农业模式比稻麦轮作模式增收2.8倍;丁大俊等认为发展林下养禽经济效益显著,还能修复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周乃富的研究也认为林下养鸡能有效改善土层养分;吴宝成等对比了低树龄杨树套种中药细柱五加和露地栽培细柱五加的根冠农艺性状和根皮产量,发现套种的细柱五加的农艺性状和根皮产量均高于露地栽培的;丁晶晶等研究结果表明,杨树林下种植雪菜可使农户每公顷林地年增收纯收益4.6万元;陈州调研发现,林茶间种,除了林木的收益外,茶叶的采摘期可延长8-9天,单位面积产量提高8%,茶园平均每亩增收500元左右。可见,发展林下经济具有较为明显的综合效益。(三)辽宁地区发展林下经济成功案例。辽宁位于环渤海和东北亚经济圈的核心地带,是东北地区唯一沿海、沿江、沿边省份,拥有出海大通道,“一带一路”的重要建设节点,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在集体林权体制改革过程中,辽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截止至2018年,辽宁林业用地面积为735.92万hm2,森林面积为571.83hm2,森林覆盖率达39.24%。辽宁的气候、水源、地形和土壤条件适宜食用菌、果菜、药材等林下经济作物的发展。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辽宁看到了发展林下经济的前景,在各地方政府的推动下,全省林下经济开发面积达143.33万hm2,林间养殖动物驯养存栏量达5000万头(只),建设了中药材、食用菌培育基地和野生动物驯养示范基地,成立了建昌核桃、朝阳杏枣、铁岭平榛、丹东日本栗、抚顺平欧杂交榛、桓仁林蛙、西丰梅花鹿等一批特色产业企业,建立了与林下经济有关的专业合作社近千个[2]。截至2018年,以林蛙驯养繁殖为主营项目的辽东地区实现林蛙年产量2亿余只,年效益达13亿元。以林下饲养河蟹为主营项目的盘锦年产河蟹7.2万吨,年效益36亿元。截至目前,我省已经开发的并获得收益的林下资源有林下人参、细辛、刺五加、玉竹、五味子、龙胆草等药材;榛子、南果梨、薄皮核桃等干果(水果);平菇、香菇、滑子蘑、木耳等食用菌;刺龙牙、大叶芹、龙须菜、蒲公英、蕨菜、猴腿蹄盖蕨、水芹菜等山野菜;林蛙、狍子、野猪、梅花鹿、鹅、鸡等动物;青山沟、凤凰山、关门山、医巫闾山等森林旅游资源,逐渐形成了辽东森林食品、药材、旅游为主要发展项目,辽西林药和林下种养的产业发展格局。(四)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林下经济的瓶颈。辽宁林下经济发展的基础雄厚,也取得了良好的收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近两年来辽宁林下经济的增速趋向缓慢,经济发展遇到了瓶颈。林下经济开发不单追求森林资源的开发,而是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打造林下立体经济和多功能文化体验,实现森林康养,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目前,全省建立的多种经营体协同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数量不足,还需大力挖掘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辽宁林下经济新的增长。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辽宁发展林下经济的对策
(一)建立新型林下经济经营主体。乡村振兴既要实现产业振兴,也要实现生态宜居,发展林下经济是林区经济转型的发展方向。实现林下经济高产优质,就要形成采、收、产、销的完整经营体系,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构建多种经营主体协同发展的新型林下经济经营主体至关重要。根据辽宁省林下经济发展现状,以市场为导向,对政府、金融机构、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经营主体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布局,形成功能稳定且各发展相关主体之间互促互进的发展模式。1.加强龙头企业对其他经营体的带动与合作。龙头企业作为林下经济经营的骨干,能够保证林下经营产品的供应稳定,因此要积极进行林下新产品的研发,在深加工、产品产业链条、连锁经营等方面寻找新的突破点和增长点,积极开发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不断利用科技创新培育新品种,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龙头企业将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推广给一些中小企业、个体、合作社、家庭林场等其他经营体,这些经营体通过服务于龙头企业提供其所需的产品[3],进而实现自身的快速发展。各经营体间要相互合作,协同发展,形采、收、产、销的良性的互动,共同推动辽宁省林下经济的发展。2.拓展林下经济产业链条。形成林下经济产业链条是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资源、客户、终端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产业链条。培养一些规模化的企业为龙头企业,加强龙头企业与林农的有效合作,向林农宣传并推广好现代林下经济与传统林业经济的区别,加深对林下经济的理解[4],提高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识,不断加强龙头企业基地与林农间的联系,优化关联产业的布局,实现林下经济的有效发展和管理。3.加强科技研发和金融机构扶持。科技是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发展林下经济也不例外。政府要扶持龙头企业的科技研发力度,积极建立企业、农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空间,探寻适合该地区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龙头企业也要加大科研的投入,利用科技的力量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实现产品的精深加工。辽宁的林下经济基础雄厚,应面向高校推广林下经济项目,引领科研机构为企业和林农提供科技支持、做好新产品的研发推广、指导林农科学生产经营[5],同时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龙头企业搭建与高校的联合实践基地,吸引更多的人才在林下经济中实现科研成果的市场化转化。政府也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通过推出金融产品、灵活贷款方式等渠道[6],增加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信心,缓解企业、林农发展林下经济资金短缺的困难。4.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政府部门通过完善行政行为,比如统一管理或者削减林业税费、补贴种植费等举措来促进林农主动发展林下经济;通过与林业协会的对接,发挥林业协会在行业间的推动作用,帮助经营主体实现市场化信息服务一体化,打造林下经济产品的品牌效益,提高消费者对林下经济产品的认可度。(二)实现林区的可持续发展。林下经济发展不可人云亦云,当地应根据自身的生态环境因素和生产生活特点找到适合本地区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推进,以地区整体经济布局为出发点,做到不过度开采,不浪费资源[7]。辽宁已经形成了林下经济发展的区块产业,对于处在发展瓶颈上的项目,也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找新的突破点。林木都有正常的生长周期,而森林资源自身的生长恢复速度较慢,开发利用森林资源要加强后备资源的培育和引种,保证原材料的供给;而对于林下经济而言,随着林木的生长和森林微生态的改变,可选择的经济作物、粮食作物以及经营模式都应当随之调整,一成不变的经营模式无法实现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探寻适宜的土壤环境和林木生长条件,特别是龙头企业要准确把握可发展的林下种养殖品种和种养模式。科研部门要指导企业、合作社、林农在瓜果蔬菜、牧草牲畜等复合模式经营中应注意的问题[8],比如品种的选择、树种的间距、作物的管理等。(三)加强“智慧林业”在林下经济发展的应用。2016年国家林业局编制完成了《“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互联网+”林业模式在林下经济上得到了有效应用。“互联网+”林业主要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量子通信技术为支撑,以网格化、数据化、物联化的形式,实现林业的多元管理和资源的精准共享[9]。而“互联网+”林业就是以“智慧林业”为发展方向和目标。“智慧林业”的应用,使得林业发展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形成统一的、一体化的、互动的运行模式,林业建设得到了更加科学的规划,林业经营得到了更加高效的管理,林下经济模式选择得到了更加精准的分析,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协同推进。与此同时,“智慧林业”也为林下种养殖产品广开销路。随着人们对绿色产品的渴求,林下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利用互联网平台和农村电商将优质的林下产品向全国人民推介,企业发展、林农的收益得到了保证。“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是重中之重,更需要发挥“智慧林业”的作用,使林下经济发展更精准,更贴近人们的需求。(四)打造森林旅游与康养产业发展。森林康养即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有利于人类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辽宁开发了很多森林旅游资源,拉动了地区经济的增长。随着生态的恢复和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更多地区的森林公园和湿地保护区因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具备了康养要素条件。一些乡镇依托乡村振兴的有利政策,自主开发一些短期旅游项目,一方面让游客在参与体验生产的同时放松了身心,另一方面家庭林场在当地完成了林下产品销售,降低了运输和销售成本[10]。森林康养产业的发展有效推动了林业供给侧改革,在发展森林旅游的同时,也要加快培养森林康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宣传森林康养知识,开发森林经济的体验模式。森林康养专业人员将自然科学知识传播给游客,让游客的农林知识在森林康养产业中得到普及。大力开发人们追求的“森林疗养院”“森林瑜伽馆”等创意休闲模式,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产品,将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山林文化传播出去[11],不断丰富森林康养的文化内涵,使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结合。
四、结语
林下经济发展有巨大的潜力,有投入少、回报大的优点,可以成为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经济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社会、市场、人们对生活需求品质的改变而不断地调整。政府应出台更多政策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尤其是各经营体之间更应融合协同发展,加大林下经济的集约化模式。在乡村振兴发展背景下,要因地制宜规划好各地区的发展目标和特色发展模式,不断推进林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让乡村的产业发展更加兴盛,生态环境更加美好,人民的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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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发展现状范文2
关键词:数字中国;农业保险;现代化
1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我国农业保险一直在沿着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策略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为:通过保险公司以市场化的经营模式补贴农民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种植业和养殖业遭受的经济损失。如图1所显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2010年至2019年赔款给付和保费缴交都呈现递增的态势,这为农业经营与生产伫立起越来越坚强的防护盾。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正式于2004年起开始实施。为了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我国在2006年推动保监会降低对保险公司的管费收费标准以缓解保险公司的资金紧张,促进保险公司的发展。到了2007年,中央财政为了鼓励农民自愿投保,了农业保险的补贴政策,进一步减少农民投保的压力。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在2012年了《农业保险条例》,规范了农业保险活动,提升了农民在农业生产中抵抗风险的能力。2015年,中央政府开创了农险发展新模式——“保险+期货”,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与期货市场捆绑,促进了农产品保值。2017年,中央政府为了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开展特色农业保险,鼓励地方政府及保险公司多途径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农产品价格指数试点,从而建立起农业保险的收入制度。到了2019年,以加快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为目的,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和林草局联合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尽管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但从图1可以看出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上升速度较为缓慢,说明我国的农业保险的发展空间还很大。
2“数字中国”发展战略的提出及其内涵
在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强调“中国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这标志着“数字中国”成为未来数十年中国信息化发展的目标。“数字中国”包括了“宽带中国”、大数据、“互联网+”、数字乡村等,在“数字中国”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实施的背景下,数字经济的发展与乡村振兴紧密相连。在手机不离身的时代,网民大规模增加,7.72亿的网民中高达7.20亿的即时通讯用户,人均上网时间也达到每周27h的高峰,这表明“数字化”已不再是一个虚拟的概念。有关数据显示,以智能化、高端化、高科技化为代表的新动能对中国经济增长贡献超过三分之一、对城镇化就业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二。《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就业白皮书(2019)》显示,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去年达到了31.3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4.8%,正在实现跨界融合和全面创新,数字化转型日益成为全球企业发展主旋律。
3农业保险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早在十九世纪的美国就出现私人保险公司开发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产品的现象,但结果都不尽如人意。很多学者对农业保险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如Just(1999)、O’Donoghue(2014)都研究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与农业保险的相关性,指出政策性补贴能明显提升农民的购买欲,但在保费相对较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下,只有少数生产高风险农产品的农民愿意购买农业保险。同时,O’Donoghue(2009)等人在进行农业增产增收方面研究发现农业补贴包括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补贴能增强农业生产专业化,提高生产效率。Yamauchi(1986)通过研究日本的强制性农业保险政策得出,农业保险有平滑收入的作用。该政策的实施能使大部分农户享受农业保险,能使农户在灾害严重的年份提高收入的稳定性。直到20世纪末(1982年)中国才开始出现一些由保险公司和民政农业部门主导开办的农业保险业务。此后,由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起点低、速度缓慢,保险一直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到2013年,农业保险渐入人心,试点范围也不断扩大,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才正式形成。但国内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数字中国”相结合的相关研究并不多,通过知网进行检索,输入“互联网+农业保险”,按主题搜寻,与“互联网+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的学术文献仅14篇,输入“智慧农业保险”,按主题检索,相关学术文献仅5篇。而“单纯依靠政府补贴”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矛盾,难以支撑农业保险的有效开展。更好地为国家的农业产业提供可靠的保障,改善农民预期产业收入,走向双赢才是农业保险发展的方向,所以必须正视如今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制度发展滞后、农业保险行业缺乏专业性人员、农民投保意识不高、我国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
农业保险亟需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应该满足农民的不同需求,因此,需要在现有农业保险产品基础上创新和丰富农业险种,针对不同的农业产品因地制宜地推出带有特色的农业保险产品。销售渠道方面的创新也是必不可少的,类似于淘宝店的网络销售是一种良好的发展态势,供应要跟得上需求才能更好地拓宽市场。基于购买农业保险的大多都是农户,应将农业保险条款设置得更通俗易懂,满足此消费群体的文化水平,利于消费者了解农业保险产品,防止部分农户面对冗长的保险条款产生误解或增大不信任度。农业保险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严重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有些文化水平高的农户充分利用大数据掌握大量的保险信息,钻合作条款的空子通过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来谋取农业保险收益,导致保险公司经营的持续亏损而退出农险市场,造成农业保险市场的萎缩。
4政策性农业保险缺乏“数字化”
4.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制约政策性农业保险“数字化”。农业保险“数字化”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保险形式,因此政策性农业保险要更快更好地推行到农村地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关键因素,也是一直制约着农业保险“数字化”的首要障碍。在互联网时代,没有网络支持,农业保险就难以顺畅地实现获取市场信息、保费保额测算和勘测定损等功能。我国的网络基础建设还有待加强。虽然我国农村在2016年互联网宽带业务的覆盖率已经达到了96.7%,但直到2018年,全国的网络普及率才达到59.5%,而农村网络普及率只会更低,这对“数字化”农业保险的发展是巨大障碍。4.2农民投保的消极性制约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数字化”推广。农民参保的意愿不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一是与我国的地形和地势有关。我国地形复杂,多山地、丘陵分布,其中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基于此,中国大部分地区无法做到土地集中管理,导致许多农民人均耕地不足,收入水平无法提高,故不愿意花费金钱进行投保。二是与农民心理活动有关。他们中的许多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多花心思和精力在农作物的种植上,就能避免遭受损失。并且不少农民认为天灾人祸发生的是小概率事件,没必要为其花费一笔费用。三是与经济水平和生活压力有关。虽然国家实施了许多农业补贴政策,但是只靠农业收入,大部分农民在支付日常开销、看病吃药、子女升学和赡养老人等费用后并不充裕,因此他们常常抱着能省则省的思想,不愿意支付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数字化”市场运营需要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打造一款这样的系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技术和资金的投入,而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又会制约着政策性农业保险“数字化”发展。4.3农业数据获取难制约政策性农业保险“数字化”。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正在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但是“互联网+农业”模式在农村推进进度缓慢,这也间接导致政策性农业保险“数字化”难于推进,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在农村无法做到信息实时、实地共享。目前,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第五代通信技术发展迅猛,但是现在还无法做到彻底融合,这导致与它们相关的设备可操作性并不强且价格高。二是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义务教育普及范围不断拓展使农村人口平均文化水平也大幅提高,但是老一辈农民的文化水平仍然偏低,而年轻人又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制约了现代数字技术的推广,不利于农业数据的收集。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数字化”的研发离不开科学数据共享。“数字化”要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自动理赔,而当前,气候数据不够精密、监测站数量也不够,无法满足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数字化”发展。
5“数字中国”战略背景下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
乡村振兴发展现状范文3
【关键词】小城镇;城乡统筹;一体化;安徽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通过城镇化发展,拉动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近年来安徽始终把加速推进小城镇建设与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 、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现状
1.安徽省小城镇建设持续发展
安徽省地域分布因长江、淮河穿省而过,大自然将安徽分割为皖南、皖中、皖北三大区域,城镇类型、产业发展具有浓郁的区域特色,全省地理环境复杂多样,有广阔的淮北平原、贫瘠的皖西大别山区、富饶的长江沿岸和风光秀丽的江南丘陵。小城镇在安徽农村发展也可分为城关镇、建制镇(中心镇)、集镇三层次。建制镇从1984年的152个发展到2013年末全省正式建设行政镇916个,户籍人口超过10万人的镇已达48个,20万人口以上的镇2个。2013年全省小城镇年平均财政收入超3000万元,其中超1亿元的镇34个,超2亿元的镇2个,超3亿元的镇2个,最高的的镇年平均财政收入超过8亿元。进入“十二五”,安徽省通过选择相关市县试点深化农村改革,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民生工程,开展新农村建设以及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采取政策支持、项目引导、优化发展环境、打造载体平台等一系列措施,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显著提升,试点镇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城镇功能承载能力、镇容镇貌管理措施和综合经济实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有了很大飞跃,集聚功能和辐射与带动农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省城镇化率由2010年43.2%提升到2013年47.86%。
2.安徽省城镇化建设发展格局特征凸显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城镇化和小城镇建设发展不断探索,安徽基本实现了“一圈一带一群”的省域城镇化格局。合肥省会经济圈联动发展成效凸出,在全省的经济总量占比与首位度明显提高,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成为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老大”;皖江城市带城镇化率持续提高,芜湖市加速建设现代化滨江城市;皖北城市群加快溶入“中原经济圈”;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等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加快,逐步成为新型综合性城市。黄山市以建设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为载体,成为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到2013年末,全省城镇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已达4个,50万至100万人口的城市有5个,成为安徽崛起的脊梁。
3.城镇化建设促进了安徽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近年来安徽加快城镇化进程,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统筹区域发展,促进了安徽城乡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
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适时实施巢湖行政区划调整,合肥、芜湖、马鞍山等中心城市集聚发展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合肥经济首位度达24%、经济总量在全国省会城市位次提升至第15位。合淮同城化、芜马同城化、铜池一体化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路网建设快速发展,城市综合承载力明显增强。
皖江加快建设,促进区域特色发展。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步伐,江南、江北集中区建设扎实推进,开发园区加快转型升级,皖江示范区国家级开发区达12家。皖北振兴发展提速。开展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市县与皖北三市六县结对合作,谋划建设阜阳合肥、亳州芜湖、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皖北地区发展活力和动力增强。皖南皖西加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促进大别山革命老区发展20条扶持政策,开展黄山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建设,促进皖南和大别山区科学发展。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快。高层对接,经济圈会商机制日臻完善。在轨道交通、区号统一、直购电和引大别山优质水源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开展新区划范围内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城市互动融合发展态势逐渐形成。
全省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水平不断提高。截止到2013年末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11.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08.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65.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7%,到2013年末78.2万城市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216.1万农村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43.6万农村五保户享受政府供养。全年救助城市医疗困难群众49.9万人次,救助农村医疗困难群众266.8万人次。
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达到67个。推进保障房建设,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2.9万套。全民基本医保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实施11项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民生工程。到2013年末全省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465个,床位27.4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9.6万人。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554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053个,社区服务站2578个。
二、安徽城镇化发展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尽管安徽把建设城镇化作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位置,但是与发达省份比较仍存发展速度不快、后劲不足,在扩大农村消费、吸纳就业、积聚产业、支撑县域经济、辐射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有待强化;在谋求全省综合加快发展速度、拓展发展空间、增强辐射带动功能上,依然存在一些瓶颈的制约。
1.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虽然区划调整后增强了合肥的首位度,但是合肥经济总量仅为南京的59.2%、武汉的53.8%,皖北地区还处于加快发展启动阶段,经济总量仅相当于江苏苏北地区的40.4%,发展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有待提高;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与规划目标要求尚存差距。
2.综合配套滞后,参与程度不够
尽管部分地区已逐步放开户籍限制,政府积极为进城务工经商及失地农民办理农转非,但由于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实践中农民并不买账,事实上已形成既占用城市用地,又不脱离农村,更不放弃农村住宅和耕地的城乡两栖居民,不仅给村庄整治增加了难度,而且也不利于稳定集聚城镇人口,加快城镇化进程。
3.建设投入不足,自限受限
随着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压力增大,企业发展与工业项目配套对资金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一方面乡镇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政府财力有限;另一方面,乡镇外部融资渠道不畅,融资平台缺乏,小城镇发展面临严重资金瓶颈。
4.创业资金缺乏,融资渠道不畅
返乡农民工虽然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但远远不能达到创办企业、生产经营的资本需求。尤其是农村金融服务组织缺乏,外部融资渠道狭窄,国有商业银行“嫌贫爱富”,很多地方的融资担保体系、乡村银行等金融服务组织仍处“真空”地带,更是大大制约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发展。缺乏资金承接载体导致民间和社会资本投入小城镇建设动力不足。
5.土地约束偏紧,审批手续繁杂
建设用地指标少约束是城镇化发展中的共性问题。越是发展势头好的城镇,镇区规模扩大越快、企业入驻越多、人口聚集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要求越迫切,建设与用地矛盾也越突出。具体表现在:用地规划更新较慢,城镇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编修不适应城镇建设发展速度。现行土地政策对农村建设用地保护更加严格,用地审批手续繁杂、时间较长,城镇的发展征用土地更加困难,保护耕地与城镇建设矛盾更加突出。
6.产业开发不足,规模层次较低
主要表现在产业分散、规模偏小、层次较低。多数地方缺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优势产业不集中,发展重点不突出,当地优势资源没有充分利用,缺少地方特色,工业产品或农业产品结构雷同,乡镇之间相互恶性竞争。
7.城乡差别明显,制约因素较多
一是就业制度“瓶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有所限制。二是劳资关系和权益保障上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时常发生、妇幼保健得不到与城市人口同等待遇、工伤事故处理标准不一致、子女教育仍存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现象等。三是希望进城居住的农民工进城门槛高。财富向城市积聚,城乡差距不断扩大,无形中把他们的养老问题推给了农村。四是农民向市民转变受到多种因素制约。融入城市除经济因素外,文化因素也存在适应和再社会化问题,严重阻碍了农民向市民的顺利转变。
8.小城镇建设环境有待提升,政策效应弱化
外部环境,既存在国家的税收优惠、货币政策、土地利用、公益项目建设等支持促进小城镇发展的力度不够,也存在国家有限的扶持政策不集中、资金项目安排分散等问题。如相关部门在推进小城镇建设时各自确定一批“小城镇建设重点镇”、“建制镇”、“中心镇”、“产业集群镇”、“新农村示范镇”、“扩权强镇试点镇”等,项目名目繁多,支持主体不同,资金来源分散,建设重点和方向各异,不仅造成行政资源巨大浪费,也弱化了扶持政策的效应发挥。内部环境,除了小城镇自身经济实力弱、基础设施差等硬件不足外,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多、手续繁,公共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治安环境、卫生条件差等也影响小城镇在吸引投资、吸纳就业、聚集产业、辐射带动等方面的能力。
三、加快安徽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对策分析
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引擎,促进传统农民向新市民和新型农民转变、传统农业向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变、传统村落向农村新社区转变,形成城乡互动、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1.明确加快安徽小城镇建设发展目标优化城镇布局
根据安徽省制定“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完善“一圈一带一群”的省域城镇空间格局,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争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应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要求,继续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承接产业转移,提升皖江示范区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快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南北合作,加快推进现代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深化合肥经济圈一体化进程;促进皖南和大别山区“三位一体”发展。突出抓好合肥、芜湖、安庆、蚌埠、阜阳、黄山六个综合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与发展,按照中小城市标准,培育壮大一批县城和中心镇。
推进合肥经济圈统筹发展,促进沿江城市带城市组群发展,支持皖北城市群加快发展。扶持皖南山区及皖西大别山区以特色城镇化为核心,坚持环境优先、绿色发展。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按照各类城市的不同特点,分类指导,加快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产业,按照市政标准改造与完善基础设施,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综合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选择基础条件好的特色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2.着力提升城镇综台承载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完善城镇功能分区,本着节约土地的原则,合理配置产业用地,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产业集中示范园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科学引导产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统筹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等浪费现象。以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小城镇管理综合治理,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不断提升小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统筹协调各类工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形成城镇设施科学有序的管理体系。提升城市防灾减灾等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以产城一体化积极创新城镇化发展
积极创新城镇化发展,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稳步推进行政区划改革。在城市组群建设、农业地区城镇化、生态化地区城镇化、中小城市发展等方面努力探索,形成自身发展特色,力争成为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使安徽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多的城镇化发展红利。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的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积极围绕产业发展适度超前的规划发展需要,适当拓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适时调整部分市中心城区区划设置,根据县、镇(乡)小城镇发展的实际加快社区建设改革。发挥土地政策促进作用,根据产业、经济发展的实际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处理好城乡统筹发展的关系,相关指标适度向县级中等城市倾斜。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结合农村土地确权,探索建立农民向城镇转移宅基地合理退出机制。
4.不断提高城镇文明水平,促进城镇绿色发展
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必然会影响到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适应这样的变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需要政府不断通过深化改革、政策引导、管理创新、法制建设对人民群众宣传、引导与规制。引导经济发展方式以节能环保为目标,促进城镇紧凑集约发展。培养全民的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城市周边湿地、森林生态系统,推动区域绿道、城市绿环建设。发扬徽文化的精髓,彰显安徽城镇文化特色。结合文化禀赋特征,提高城乡规划和设计水平,做到建筑风貌与自然环境、文化传统相协调。保护和开发利用好历史文化与自然遗产,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开展村庄整治,促进全省万村居住环境逐步改善,提升安徽城乡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5.统筹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克服“大城市病”
快速的城市化,需要克服非匹配、非规整、非公平、非集约、非成熟等外部性弊端――“城市病”。“城市病”的集中表现为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化、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等,不仅会加剧城市负担、制约城市化发展以及引发市民身心疾病等而且会引起城市发展速度放缓,大量财富流失,无形中浪费了资源,不利于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
加快安徽城市、小城镇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是解决“城市病”的良方,更是科学的发展方向。一是科学制定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二是加强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调整城乡产业、生活空间布局,四是完善城乡就业机制。为加快城镇化步伐,解决大城市人口膨胀与城市规模的矛盾,必须从建立城乡产业与生活功能入手,着力引导人口有序转移、合理布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做出进一步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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