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的性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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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的性质

公共关系的性质范文1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整体性治理;分析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各国就相继进入了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公共管理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于是在美国,在新公共管理的基础上衍生出了新的实践模式,即新公共服务。其代表性人物Robert Dan Hate认为,新公共服务才是真正的公共行政模式。而在英国,英国学者和管理者则对新公共管理提出了批评,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实践模式,即整体性治理,其代表人物是Perry Hicks。目前,整体性治理正在成为政府治理的新趋向。本文将对其进行简单地介绍和分析。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产生的背景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产生来源于新公共管理的衰落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公共管理实践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十分强调分散性。通过将权力大、结构庞大、等级高的部门分散,使其在内部达到一个各部门相平衡的结构,然后重新对各部门进行信息和管理系统的规定,从而以不同的控制形式对各部门加强管理。第二,注重内部之间的竞争。对于新公共管理实践模式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公共结构中,购买者和提供者是隔离开来的,从前的等级式的资源分配被新公共管理的竞争机制所取代。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资源的供应开始多样化。第三,注重激励的作用。在新公共管理实践模式中,激励机制被广泛的应用,在分散的公共服务和专业精神上,进行具体的绩效奖励,多劳多得得到了有效的实践。然而,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新公共管理的不少运作方法已经被停用,新公共管理的分散性、竞争性和激励性已经造成关键部分停止运转,政府内部变得分散和无序。

信息技术的发展,即数字时代的来临,作为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第二大背景,信息技术当之无愧的成为了当下公共服务系统理性的重要环节,以及现代化变革的中心。当前社会,信息技术被广泛的应用到各行各业,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信息技术还在公共管理中占据着核心位置。第一,电子信息系统改变其人才结构。政府重要的一个职能就是管理,其中就包括公民的各项信息记载。最初,工作人员以纸质记载为主,发展到如今的以电子信息系统记载为主。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政府对信息技术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第二,信息技术改变其组织结构。以往的政府机构以等级官僚制进行结构架设,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现在的政府的组织形式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第三,信息技术提高政府工作能力。信息技术对于抓取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析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府做决定的能力,从而使政府工作效率更高。第四,信息技术影响政策变化。基于信息技术的功能,通常一旦信息技术系统发生变化,那么意味着大多数政策也会发生变化。

二、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主要思想

(一)重新整合。在整体性治理理论中,重新整合是与新公共管理相对立的。整体性治理理论的重新整合主要涉及到七方面。第一,部门之间碎片化。即将功能相似的部门重新进行合并、整理、组织成一个全新的部门,重视微观层面的地方机构,新的政府结构以社区为基础。第二,大部门式的集中治理。管理的集中性是重新整合的一大重点。对于一些大的部门及重要部门来说,分散管理使机构内部之前分工不明确,工作效率低下,集中管理有利于改变分散管理所带来的情况。同时基于信息技术的融合,能够使集中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第三,政府重新化。这思想,主要是将私有收归国有,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比如,美国对两万八千名机场安全人员的公共部门活动,从曾经外包的私人承包商手中,将此权利重新交给公共部门联邦文管系统。第四,加强中央秩序。新公共管理模式使政府在日常管理中变得分散以及无序,整体性治理思想强调加强中央秩序,有利于改变由分散和竞争导致的无政府主义现象。第五,压缩行政成本。整体性治理降调集中性,因此,大大的减少了行政支出和花费。第六,重塑行政服务链。基于信息技术的支撑,在行政服务工作中,能够对公务支撑功能、处理事务的系统进行重新设计。第七,网络简化。现代政府通过网络的高度连接,使其在内部结构中更加精简和完善,在与外部的联系中也更加紧密。

(二)整体性治理。第一,信息的搜寻和提供。整体主义是以需要为基础。政府的信息系统就是以此基础建立,能够满足公民和企业对政府机器中的措施,表达出来以及提交相关报告。而信息技术的互动性还可以自动根据公民的需要和兴趣,提醒工作人员对其做出整体性的调整。第二,组织重建以公民和功能为基础。第三,一站式服务,将分散的服务功能集中起来进行不同问题的解决,从而使公民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第四,数据库的统一,在新公共行政管理中,不同的信息掌握在不同部门的信息系统中。而在整体性治理中,强调数据库的统一性,使政府在进行重大决策和预测公民需要时,能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第五,灵活的政府结构。对于一个灵活的政府结构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监视预报系统和预测系统。通过这两个系统能够及时对意外发生事件进行考虑。这有利于政府在进行决策和实践时,注入灵活应变的系统,增强其灵活性,取得更为有效的结果。

三、新公共管理到整体性治理的简要分析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整体性治理不是对新公共管理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其进行了修正。新公共管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产生,站在经济和社会的角度来对公共服务提出了治理模式。然而,西方社会正在发生变革,从原先的生产者社会到当前的消费者社会转变。这样的改变,使其对公共服务提出了更加多元化的要求。

整体性治理则需要站在技术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其治理方式和运作方式都与信息技术有着紧密的联系。信息技术要求管理功能能够越发集中化、整体化、整合化,与新公共管理理论相悖。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论逐渐被整体性治理理论所取代。整体性治理立足于政府内部的运作和部门的整体运作两方面,主要解决新公共管理所带来的碎片化管理和政府空心化问题。整体性治理能够提供比新公共管理更有有效的公共服务,并且用极低的成本产生更好的社会效果。

整体性治理的整合概念还集中体现在,整合不同层次的治理、整合内部功能的协调性、整合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的关系。通过从层次、功能、部门三方面入手进行整合,从点到面,整合手段从平面延展到空间,理念也越发趋于多元化。从而使整体性治理更加符合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整体性理论比新公共管理理论更加符合社会发展要求。

另外,整体性治理理论还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就是以官僚机制为组织载体。而新公共管理则不是以此为基础。完善的官僚机制是行政现代化的标志。因此,整体性治理理论以官僚机制为基础,还有利于建构现代化的官僚制,其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才能更加符合现代化行政的要求。

结束语:总而言之,整体性治理更加符合当前社会、政府公共职能的管理。我国社会正在进行全面转型,公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正在不断增长。面对这样的挑战和困难,政府要结合整体性治理模式,对政府内部机构进行重新整合,集中治理。同时还需要加强政府和非政府之间的整合,让公共服务的外包工作透明化,让公共服务朝着多元化发展。(作者单位:华侨大学)

参考文献:

公共关系的性质范文2

【摘 要 题】事业改革与发展

【关 键 词】公共图书馆/收费/制度

【正 文】

1 制度性收费的概念和目的

图书馆制度性收费,是指为了防止资源滥用和有效管理图书馆,图书馆从制度安排上确定的一些项目的收费。图书馆这部分收费源于一种制度安排和规定,并在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中得到体现。所以就称为制度性收费[1]。制度性主要包括办证费、验证费、超期滞还费、赔偿金等。图书馆作为公共物品向公众提供,每个读者都有权享用图书馆资源。由于人性中的弱点,每个人都希望追求利益最大化,如果不对读者的行为进行一定的制约,会导致资源滥用,而产生“公地悲剧”。因而需要通过收费对读者的一些行为进行约束,达到有效管理、保障公众利益的目的。

2 制度性收费的现状

笔者通过上访国内公共图书馆的网站,在“读者指南”等栏目下对图书馆的制度性收费进行了调查,部分图书馆的收费情况如表1、表2、表3所示。

表1 部分省市图书馆的收费情况

办证费 押金 超期滞还费(册/天)

年度

普通借 (临时) 注册费 中外文或 外文或

阅证 阅览证 (验证费) 中文书籍 参考类 中文 参考类

书籍

北京市图书馆 10元 2元/天 10元 50-500/3-5册 0.2元

杭州市图书馆 15元 15元 100元/3册 0.1元

湖北省图书馆 5元 5元/月 10元 100元/4册 200元/4册 0.2元

深圳市图书馆 20元 10元 100元/2册 200元/2册 0.3元

厦门图书馆 5元 100元/3册 0.1元

30元-100

南宁市图书馆 10元 元/1-3册 0.1元

湖北省图书馆 15元 5元/月 10元 100元/4册 200元/4册 0.2元

湖南省图书馆 15元 8元 100元/3册 0.1元 0.5元

10元 10元/月

陕西省图书馆 30元/年 25元 100元/2册 400元/3册 0.1元 0.2元

哈尔滨市图书馆 5元 50元/3册 0.1元

兰州市图书馆 10元 50元/2册 0.5元

表2 部分省市图书馆的图书馆遗失赔偿收费情况

图书遗失赔偿倍率 加工费(技术处理费)

首都图书馆 原书2-3倍 5元

南宁市图书馆 2-100倍(中文图书)

3-100倍(外文图书)

湖南图书馆 2倍(一般借阅文献)

5倍(参考性图书) 10元

10倍(保存性文献)

哈尔滨市图书馆 3-10倍

深圳市图书馆 10倍 (1990年以前出版文献)

5倍 (1990年以后出版文献)

厦门图书馆 20倍赔偿(1949年以前)

10-20倍赔偿(1950年至1989年)

2-5倍赔偿(1990年以后)

表3 部分省市图书馆的收费优惠政策

杭州市图书馆

市区非农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免费办理,60周岁以上老人、30年教龄、残疾人、优抚对象可办优惠证,一年一证5元。

上海图书馆

凡持有老年优待证、离休证、残疾证可免证入室阅览。

云南省图书馆

年满60岁的读者(持身份证)可办理免费阅览证。

湖南图书馆

持有老年证和残疾证的读者免年注册费。

陕西图书馆

对于持残疾证的残疾读者、年满65周岁的老年读者免收借阅注册费。

哈尔滨市图书馆 持有《哈尔滨市老年人优待证》的读者可免收工本费。

通过调查,笔者对当前图书馆制度性收费的现状有如下了解:

(1)图书馆读者证的类型可谓种类繁多,在不同图书馆,读者证大概分为借书证和阅览证:中文借阅证和中外文借阅证、普通借阅证和参考借阅证、普通借阅证和通用借阅证。在实行一卡通的图书馆则根据选择读者证的功能和等级交相应的费用。从调查来看,办证费在5-20元之间不等,多数图书馆集中在10元和15元。临时阅览证,大多是5元/月,也有图书馆以阅览月卡和年卡的形式办理阅览证。还有图书馆阅览是无需办证,完全免费的。如杭州市图书馆可免证阅览,兰州市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部分阅览室阅览不需证件。

(2)大多数图书馆在一年后需要验证(注册),也要缴纳一定的验证费(注册费)。各馆验证费差距较大,从2元到25元不等。有的图书馆未设验证费,但在每年注册时须缴纳文献保护费或年度借阅服务费;有的图书馆虽不需验证,但读者证在一年后需重新交费办理,所以实际上都还是要交“年费”的。

(3)押金,也称保证金,是根据借阅册数和书籍的贵重程度而定。不同的读者证类型押金数目是不相同的。大多数图书馆中文书籍押金以100元为上限,每册书籍押金在30元左右,不超过50元。参考类书籍和外文书籍的押金就要高一些,一般在200元以上。每册书籍押金在100元左右。还有图书馆则采取更为灵活的方式,南宁市图书馆和汕头市图书馆就是根据读者借阅书籍的册数确定押金。南宁市图书馆还规定,如果所借图书价格超过借书证的押金,需根据所借图书的价值补交一定的临时押金,还书后退回所交押金。

(4)中文书籍的超期滞纳金多为0.1元-0.2元/天,参考和外文类图书在0.1元-0.5元之间,但多数图书馆不超过0.2元/天。

(5)图书遗失赔偿金是根据出版时间和图书类别确定的。在省市图书馆条例法规中也有相关规定。总体上看,珍本书籍、出版年代久远的和英文书籍赔偿金要高些。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需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6)大多数图书馆都对特殊人群办证有一些优惠政策(如表3所示)。对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都在办证费上有所减免。杭州市图书馆还对低保家庭和困难家庭也采取了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各馆由于办证类别上存在一定区别,对书籍的借阅权限进行了细分,各图书馆在办证时还有一些不同的收费项目。如年借阅服务费、图书修缮费、月度阅览注册费、预付金等五花八门的收费名称,但实际设立的收费项目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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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图书馆制度性收费的合理度分析

通过以上对图书馆制度性收费目的的分析,已表明了制度性收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合理性是在一定范围之内的。合理的制度性收费可以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转,但一旦超过界限则会对读者权益造成侵犯。下面笔者就各类型制度性收费的合理范围进行具体分析。

3.1 办证费、验证费

读者证是读者借阅的凭证。每个读者在办理借阅证时都会耗费成本,国家拨款中并未包括这部分经费。这部分成本需要由读者来负担。所以图书馆可以向读者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成本补偿。由于证件的成本不同,也使办证费有一定差异。一些读者证是磁卡形式的,办证费还涵盖了计算机建档,文献保护费甚至服务费,比纸本的读者证的成本就要高一些。

验证费又称年度注册费。一些读者在办理借书证后并不经常使用,这给图书馆的读者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不便。验证的目的是定期对读者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2]。读者在验证时可以将工作调动、地址变更、电话更改等情况告诉工作人员,以便更改计算机数据。验证要收一定的手续费,但在实际中,验证费是远远高于手续费。据悉,图书馆是将此弥补电费或空调购置费[3]。过高的验证费失去了验证的真正目的,是有盈利嫌疑的。

笔者认为办证和验证收费应“就低不就高”,向低标准看齐。通过调查数据分析,对于卡式借阅证的最低收费是10元,那么在此价格之上的收费是有下调空间的。纸本式读者证可控制在5元之内。验证费各馆差别较大,中山市图书馆仅收2元验证费,说明验证费普遍偏高,一般而言,验证在不换卡的情况下不应超过办证费用。新落成的深圳市图书馆就计划在开馆之日免收读者的注册费[4]。

在调查中还发现,办证时将读者证进行细分,可以针对不同的读者满足不同的需求(不借书的读者可不交押金),但也使办证手续更复杂,借阅权限加了更多的限制。对于图书馆的全部馆藏只有持有通用读者证才能借阅,而办理通用借阅证的费用要高些。还有一些图书馆将热门图书抽出,办热门图书馆借阅证,其办证费或年度注册费比普通注册费要高许多。虽然以“集资”方式购进大量新书,部分解决了因经费不足而导致的图书陈旧问题,但这也使阅览新书成为少数人的特权,有违平等服务的原则。这种方式不应成为图书馆服务的主流和方向。少数图书馆的参考阅览证的办证费和注册费比普通阅览证的收费高,其合理性也值得质疑。虽然参考阅览室的书籍较之普通阅览室珍贵,但对于办证和注册成本是一样的,既然阅览是免费的,为什么又存在区别呢?对于图书馆最基础的借阅服务,如果以提高办证费或验证费的方式,实际上收取借阅费,则是对基本的免费服务原则的践踏。

3.2 押金

图书馆收取押金并非一直有之。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一些图书馆率先实行[5]。收取押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读者将书籍占为己有,减少图书流失,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收取押金,是对读者的行为进行约束。而如果有良好的约束方法,也是不必采取押金这种形式的。如国外图书馆,凭有效证件,无需交押金,就可办证。这也是建立在国外良好的信誉体制基础上的。如果读者与图书馆间有信用关系,那么图书馆可以不必收押金。如我国高校图书馆,这是因为读者是学校的学生,其档案在学校人事处,对读者本身有一定制约,就不必收押金。

在目前,国内信誉体制不健全和缺乏约束的条件下,收取押金还是有现实可行性。在押金的设定上,应以借阅书籍的数量的价值为基本标准。英文书和参考类书籍较贵,复本也少一些,押金高一些也可以理解。但应把握好“度”,过高的押金会将读者拒之门外。动辄几百上千的押金更是贫困家庭难以接受的。像汕头市市图书馆一样根据书籍多少确定押金也是一种探索。最低押金仅需20元/册这样可以降低押金的门槛(底线)。但某图书馆办理阅览证也要交20元押金就不太合理了。阅览不同于外借,图书馆无需对读者的馆外行为约束。

图书馆在收取押金后,读者一般不会频繁地退证,在一定时间内图书馆有一定数量比较稳定的暂存资金。但押金是有时间价值的,可能存入银行产生利息,或通过其他途径让资金增值。如果图书馆将押金的利息用于人员奖金发放,显然是用公众资金为个人谋利益。将押金利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无疑是最好的处理方法。将押金利息用于支付超额的电费、空调购置费,可以降低其他项目的收费标准。

3.3 超期滞还费

超期滞还费,又称逾期处理费、滞纳金、过期延误费、超期罚款等。在各省市的公共图书馆条例中都规定:超过规定期限应按规定交纳滞还费。对以往的“超期罚款”这一说法,许多学者指出并不合适。因为《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才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6]。图书馆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称为超期罚款也不合适。从调查的情况看,现在图书馆也较少使用这一名称。

收取超期滞还费在现阶段有其合理性。如果不设立逾期滞还费制度,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考虑,部分读者可能会随意延长归还时间,这严重妨碍了他人的使用,最终会使图书馆难以维持供给。所以这一收费制度也是为了加速图书的流通,让有限的图书为更多读者服务。但从著作权角度看,就有可能涉嫌侵权。因为它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该行为已是属出租行为,未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进行盈利便构成侵权。一些图书馆还将收入用于人员的奖金发放,则更是一种明显的违规行为。在目前这样一种情况下,为避免盈利嫌疑,防止侵权,在费用上不得高于出租书店的租金。从目前的情况看,一般中文图书在0.1元/天,英文图书不超过0.2元是合适的。

交纳超期滞还费这种方法有一定的弊端。对一些富裕的读者而言,交纳滞还费也不足以妨碍其延期占用热门的紧俏图书,达不到加速流通的目的。图书馆如果为了防止读者超期不还书,在超期行为的处理上可以采用除经济处罚以外的方法。在高校馆,读者即学生与图书馆是有一定约束关系的(学生的档案在人事处),可以对读者的信用做记录,对信用差者减少借阅权限。当然,大多数读者还是愿意到期还书的,图书馆在强调读者应尽的按时还书义务时,也不应忽略自己催缴的义务。为减少读者无意的超期行为,图书馆可在还书日期前对读者进行提醒,通过邮寄或email发放催书单或电话催书。如美国纽约公共图书馆,书籍如不能按期收回,图书馆就会寄去两封提醒信[7]。对国内图书馆而言,这些虽然会让图书馆耗费成本,但从总体上看,为读者减少了经济损失,也减少了图书馆丢失图书的风险,实际上是收益大于成本的。深圳图书馆为滞还费设了最高20元的限额,实际上也是防止读者遭受更大的损失,尽到督促的义务。近期济南市图书馆也开通了短信服务,其中一项服务内容就是图书到期短信提示[8]。这对减少读者的超期行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3.4 赔偿金

赔偿金包括图书遗失赔偿金、图书污损赔偿金。如果读者在书籍遗失后不能购买到相同的图书,就需支付图书遗失赔偿金,用于补偿书籍的价值。在确定读者赔偿的价格时应综合考虑诸多因素。购买市场尚能购买得到的书籍,图书馆需要付出额外的时间和交易成本,如果是零购,也不能获得批量购买的折扣,而且随着物价的上涨,书籍的时价与定价又大不相同。如80年代购买的书籍定价仅为几角钱,而现在的价格则己大幅上升。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处以高于几倍的赔偿是有其合理性的。而且对于在市面上已难以购买或特别珍贵的图书,不排除读者为将书籍占有而谎称书籍遗失。图书馆遗失这类书,难以补充馆藏,对图书的流通和馆藏的完整性无疑有较大的影响[9]。这时也只有以高于几倍的价格赔偿,来提高读者的违约成本,防止读者故意将书籍占为己有。在确定赔偿价格时,图书馆要在读者利益和图书馆利益间找到平衡点,既不让图书馆蒙受太大的损失,也要让读者不背上经济负担。

4 完善制度性收费的建议

4.1 明确收费目的,以成本补偿为原则

制度性收费的目的在于更好地管理,保障图书馆得以正常运行。它不应成为图书馆盈利的手段,也不能成为破坏图书馆形象和损害读者利益的手段。虽然各馆收费标准与当地物价水平有关,但总体上不应存在较大差距。图书馆不能巧立名目从读者身上谋取利益。总体而言,收费应以成本定价为标准,不以盈利为目的。

制度性收费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管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不乏图书馆抱着“为了收费而收费,看到别人收费我也收费”的心态。特别是为了收取年费巧立名目,图书馆要做的是如何尽量不收费,而不是为收费寻求理由。即使有的收费项目对读者而言已是约定俗成并已接受,也可免费服务来实践公共图书馆精神和创造品牌效应。实际上,很多收费项目(如办证费和验证费)在经费充裕的情况下是完全有可能取消的。阅览室在不拥挤的情况下可免证开放。而超期滞还费、损失赔偿金等,对读者事前的提醒和督促比事后的收费更加重要。收费只是众多手段中的一种,对实现有效管理的作用还很有限,在条件成熟时也可通过非经济手段来对读者的行为进行约束,或通过制度、体制的创新寻求更有效的管理方法。

4.2 透明收费标准,加强监督

现在大多数图书馆在主页上对制度性收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首都图书馆网页上的收费一览表,将收费项目分门别类,收费标准一目了然。但读者在调查中也发现,部分图书馆的收费标准在主页上显示得不明确。一些图书馆在主页上说明需要验证交费,但没有说明所需费用,还有的图书馆并未对借阅英文或参考类书籍的押金、超期费等收费标准做出说明。试想在图书馆主页上这些基本的收费内容都没有,又如何透明收费标准呢?

此外,图书馆还需对一些收费标准做出规范和说明。文献保护费这一项,是将其纳入办证费、验证费之内还是单独收取,或者根本就不设这一项目,各图书馆没有统一的规范,导致收费名目混乱,甚至是乱收费。有的读者对图书馆收取验证费的原因并不理解。图书馆可以对此做出说明,对读者做出明确的交代。有的图书馆在主页上标明“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读者不能以任何理由索取其他卷册”的字样。这种表述给读者以霸王条款的印象,将读者放在与图书馆对立的位置上。各图书馆完全可以说明赔偿金的确定方法,并通过温婉的文字向读者传递同样的信息。

所收费用的使用在财务上都是有一定规定的,不可挪为他用,更不能用于内部人员的奖金发放。超期滞还费和书籍的赔款应依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入预算内,冲抵图书经费。湖南省图书馆规定各借阅窗口收取读者赔偿金,应开出财务票据,所收款项一律上交馆计财科,各部门不得自行截留。图书馆收费收入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要接受物价、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杭州图书馆在“事业性收费公示”后还提供了监督电话,让读者也加入到监督中来。

4.3 制定收费标准应尊重读者的意见

图书馆收费与读者利益息息相关,但图书馆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往往忽视读者的声音。当前,建立多方参与机制,给读者“话语权”显得尤为重要。以超期滞还费为例,大多数观点认为这是违约金,图书馆与读者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图书馆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会以普通条款的形式存在于服务合同中,读者在办理借阅证后,读者与图书馆形成了潜在的借用合同关系[10]。如果这样的话,双方须是自愿平等的关系。但实际上,读者既谈不上“自愿”(如不自愿就没有借阅的权利),也未参与合同的制定,甚至并不清楚合同的内容(办证时不清楚规章制度),又怎么保证“自愿平等”呢?作为公共事业单位的图书馆不能单方面决定收费标准,应真正让读者参与到收费标准的制定中来。图书馆不可能与读者一个个坐下商谈,但可由物价或其他部门,通过听证等方式,充分听取读者意见后,将确定的标准公开向社会,尽可能广泛地告知读者。图书馆还可结合本馆的情况,开展一些问卷调查,了解读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加强与读者的交流。

4.4 坚持收费时向弱势群体倾斜

程亚男馆长曾指出:为弱势群体和社会边缘人群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应该成为服务的方向。为弱势群体服务,保证其平等获取知识的权利更是图书馆实现其职能的重要方面。残疾人或老年人这类身体上缺陷的弱势群体和下岗职工、民工等社会排斥群体都需得到社会的知识援助[11],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安定和文化素质的提高。保障弱势群体享有平等获取知识的权利,不是一句空话。如不配以实质的制度保障,又谈何权利的实现呢?图书馆知识援助的措施之一就是采取收费优惠政策。动辄成百上千的押金,几十元的办证费,已足以将弱势群体排斥在外。所以在进行收费时应以低收入者的承受能力为限,甚至实行免费服务。在调查中,图书馆对于残疾人或老年人这类弱势群体一般是有优惠政策的,但对于下岗职工这类低收入人群的收费减免政策并不多。广西一些市县图书馆为农民工发放“文化卡”,持卡农民工可免费到相关图书馆(室)借阅图书,帮助他们消除了经济上的门槛[12]。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家庭,在《宁波市城区扶贫帮困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到市图书馆免费办理一个借书证”的条款,显示了图书馆在弱势群体知识援助中的作用。图书馆为弱势群体服务,在实践中贯彻免费服务原则,可以真正发挥作为保障信息公平的机构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子舟等.图书馆如何重塑自身的公益形象——有关图书馆收费问题的讨论.图书馆建设,2005(6):5

2 验证收费是否合理.[2005-8-11].http://csonline.com.cn/publish/gb/content/2003-04/15/content-240133.htm

3 李明华.公共图书馆为什么要向读者收“年费”?[2005-8-13].http://liminghua.chinalibs.net

4 余子牛.弘扬人文精神 打造图书馆之城.图书馆,2005(3):7

5 董绍杰,师丽梅.管好用活读者押金,服务于图书馆事业.图书馆,1999(4):65

6 林桦.对高校图书馆罚款和赔款的质疑与建议.行政与法制,2003(11)

7 赵达雄,毛旭.中美公共图书馆书刊资料外借规则比较.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4(3):55

8 济南市图书馆开通短信服务.中国文化报,2005.07.14(4)

9 尹叶青.论读者丢书的赔偿.高校文献信息研究,1999(12):46

10 夏建群.论高校图书馆图书赔罚款的法律依据.图书馆,2003(2):67

公共关系的性质范文3

[关键词] 政策执行 战略实现 对比分析

每当谈到政策时, 我们通常会把关注点落到政策问题的界定,解决问题机构的设立,政策执行过程中遭遇的问题,和政策执行结果的评估。 在这几个过程中,人们往往会忽略政策执行的重要性。然而当今社会各个领域都越来越重视政策执行过程,并将其作为衡量政策制定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无论是在公共管理还是企业管理框架下,执行广义来说就是一个提出,履行,完成的过程。

一、执行概念的分析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说,公共政策执行是一个颁布行政命令或法律,法规的决定。而这种行为是设立目标与达到目标相互作用的一个过程。对于公共政策执行的研究,在理论上主要立足于新生政策给社会带来的变化,以及社会变化所带来的诱发问题及附生问题。公共政策执行同时研究了微观环境下的政治生活,政府内部与外部的政策系统是如何彼此联系作用的。政府通过政策执行最终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

在企业管理中,政策执行基本上等同于战略实现。战略就是企业从长远角度旨在实现某些目标而设立的一系列决策。战略实现是管理者们选择和实施一系列旨在实现竞争优势的一个长期过程。企业通过管理战略的实现来提高企业的绩效,并且提高企业的价值,最终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保证企业利润增长。

虽然在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领域中,政策执行的概念有所差异,但是其核心均是把策划好的目标通过具体的行为转化成有效并合理的结果。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政府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鉴于政府和企业的性质不同,政策执行所要达到的具体目的也会不同。

二、执行主体的分析

著名学者威尔什那曾经提出过,政策是一种由政府提出,政策制定者制定,由政府官员管理的一种公共服务。而这种观点却缺乏对政策制定者,政策执行人以及政策受益人之间关系的分析。准切的说,公共政策核心在形式上所要研究的就是政策执行的发起者,政策执行的工具,以及政策执行的针对对象。.政策发起者的作用直接影响到政策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并最终达到所设立目标。政策执行工具即推动政策执行的底层实施工作者。其态度和方法直接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效果。政策的执行往往是为了针对某一部分群体,而政策执行的针对对象和政策执行的发起者之间的关系往往是相互的。一方面政策执行的针对对象被政策执行的发起者所监管,另一方面政策执行的发起者从针对对象的反馈中验证和评估了政策成功与否。

企业管理中,利益相关者的概念被引入进来。在研究战略实施过程中,利益相关者从某种程度上即是政策执行的主体。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是一些个人或群体,他们与企业,企业的业务以及绩效的好坏等存在利益关系,权益主张关系或者股份关系。内部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股东,员工,经理,以及董事会成员,而外部利益相关者覆盖各种对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他个人和群体。企业无法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因此在战略实行过程中,有必要识别出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优先满足他们需要的战略。

两种管理领域下的政策执行都强调了人际关系在实施政策中的重大作用。然而公共管理理论形成了三维一体的政策执行主体论,而企业管理所强调的执行主体更加全面细致一些,同时考虑了内部和外部的人为影响因素。

三、执行方法的分析

公共管理上,政策执行的方法基本可以分为两种:由上到下的执行,由下到上的执行。由上到下的执行是由Martha在1972年提出的,他主要强调了政策制定者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政策制定者承担着指导,调节,平衡,以及掌控的作用。由上到下的执行是一个很简单易行的政策执行方式,可以极大限度的降低政策执行中沟通不当的频率。然而该方法仅仅限于小范围的组织,而且过于强调政策制定者的角色。由下而上的执行有机的把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者联系到了一起。以有效的达到解决现实问题为基础,提出解决方案为根本,适应不同环境问题为依据的政策执行方法。简而言之,该方法可以被称为是一种‘草根’政策执行方式。

在企业管理中,战略实施从组织设计上划分包括了设计组织结构,设计组织文化,以及设计控制系统。具体说来组织结构中涉及到三个基本要素,任务和部门的组织,职权与职责范围的确定,以及最终的协调与整合。这个过程包含很多有灵活的执行方案,如:企业该采用高大式还是扁平式的结构;集权还是分权的决策形式结构。组织文化是组织内人员和群体共有的价值观,规范,信仰和态度的特殊集合。其作用主要体现在规范了恰当和不恰当的行为,重点刺激了内部利益相关者中的员工。控制系统是能够监控和评价战略是否按照原先的意图发挥作用的工具。其设立主要是为了提高效率,增强品质,并且建立适合本公司内部的竞争优势。而最终以上提及的三种方法都会回归到职能层面,从最微小的组织元素入手,合理完成战略的有效实施。

企业管理的政策执行方法更加具有多样性与灵活性;但是也更加具有复杂性,对于高层的管理者而言所需考虑的要素更加繁杂。公共管理的政策执行方法更加简单易操作,但局限性在笼统的“一刀切”方案无法适应新时代的政府管理机制。全球化背景下,新公共管理的其中一个核心内容在于强调大规模的使用企业管理哲学与技术。由此可见,两种管理领域的理论和思想应该相互借鉴,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公共关系的性质范文4

观赏性公园经历了由贵族私有到向公众开放的历程,从17世纪纽约修建公园开始,掀起了大量修建公园的热潮。公园最初只是单纯模仿自然风光,之后转变为美景与风光结合,设计内容受到当时文化思潮的影响。随着城市中自然理念的普及,有的景观设计师提出了适应性的观点,营造出自然、本土的观赏性公园。观赏性公园涵盖了生态性、城市性、文化性、公园性多方面的特点。它的创设目的是保护局部生态系统、创设生态景观、提供活动场所,具体特点表现为整体性、多样性、过程性。观赏性公园包括自然性景观与人文性景观两种不同类型,人文性景观包括古迹、文物艺术景观等,自然性景观包括山岳景观、水域景观、气象景观等,其中植物景观是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1]。植物景观是指以多样性为指导,以植物为材料,利用原有的自然条件,建立的人工植物群落。传统的植物景观是根据分类不同采取不同的体系,按照植物生长类型、气候特点、观赏特点可分为原生植物景观、人工植物景观、自然恢复景观3种类型。原生植物景观是公园内原有的自然景观,是原有的植物。人工植物景观以自然的观点进行人工设计,在城市空地上规划人工栽培的生态植物。自然恢复景观是以原生植物为基础,配置人工植物加以完善,以原生人物保持稳定性,有效结合人工栽培的植物,具有恢复场地生态和谐的作用。植物景观非常重要,具有环境效益,可以修复环境,改善群落的布局与大气环境,缓解热岛效应,是天然的绿色消音器。植物景观还具有美化城市、陶冶情操、防灾避难的社会效益。植物景观是城市乡土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基地[2]。

2植物景观设计要点

观赏性公园植物景观可以设计为规则式、自然式与混合式3种。规则式的人工感极强,有明显的结构与装饰性效果,因为有人类中心思想的倾向,所以在设计时应减少使用。自然式的特点是由人类所创造,但是避免有人工痕迹的一种设计形式,注重层次色彩的结合运用,形成多层次的景观轮廓。混合式结合规则式与自然式的特点,在融合中求变化。观赏性公园的植物景观可以借鉴自然界中的植物类型,以植物群落的整体形态展现,使植物群落可以反复出现、互为补充。可以充分结合密林、疏林、纯林、疏木草地、灌丛、草原以及湿地群落,丰富局部物种的多样性。观赏性公园的植物景观一定要具有可观赏性。首先要有优美的形态。树形要搭配好。树形指的是植物的轮廓,可以分为垂直向上、水平展开、无方向以及其他轮廓四种类型。垂直向上类要具有挺拔的耸直感,给人以紧张感可以形成视线焦点。水平展开类的特点是长度大于宽度,增加构图的宽阔感,但是也有空旷荒凉的感觉。无方向类是指类似于球形与半球形这种可以缓和周围景物的轮廓类型。特殊树形是指垂柳等可以起到点景作用的树形。要有适宜近观的叶形。叶形分为单叶与复叶,单叶有椭圆形、圆形、三角形、掌形、奇异型等,复叶有羽状与掌状等。其他的诸如花型、果形、干形、根形也不能忽视。其次,色彩也要起到先声夺人、引人入目的效果。色彩根据叶色、花色、果实色、枝色、干色可分为红色系、黄色系、蓝紫色系、深绿色系、浅绿色系、白色系、黑色系等。合理的色彩搭配可以提高景观的可欣赏性。再次,要注意植物景观的质感。主要由叶片反映的特征所决定,叶片小而柔软会显得柔美,也偏大而粗糙会显得豪放。还要注意植物气味,避免使用有刺激性气味、引人反感气味的植物。最后,要注重塑造意境。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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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检测

中图分类号: O21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水利工程的建设具有着利国利民的作用,它的成立,为世界环保,为能源的有效利用,为人们的生存环境等都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针对于中小型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质量控制问题,应作到以下几点:

一、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的出现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好的东西人人都想要,如果一件工程完成后,由于质量不过关,那造成的后果将是不可预期的,例如,房屋的建设,如果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偷工减料,那么他的工程就是豆腐渣工程,当人们住进去后,房屋禁不住风雨的洗礼,突然间倒塌,那么就会有大量的人被埋在废墟中,这种惨痛的局面是我们最不想看不到的。水利工程也是一样,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意外发生的机会,而有没有被监工人员发现,那么当灾难向我们袭来的时候,我们将会变的不堪一击。所以质量的管理是重要的,它是质量控制工作中的第一步。

质量管理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质量检测阶段(2)统计质量管理阶段(3)现代质量管理阶段

现代质量的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原有的管理方法。水利工程建设的现代质量管理体系如下所示:

1、项目法人的质量检查体系法人不仅是一个组织,还是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它是质量管理的第一步,在它的质量管理体系下,工程的施工第一步才能在质量方面有保证。

2、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作为监督对工程的进程,以及管理起到了辅助的作用。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勘察和设计,可以充分的了解工程的进展及质量情况。以为质量的审查做保证。

4、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是最直接与工程接触的单位,有了他们的保证,质量的控制会更容易。

5、材料、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材料、配件、设备的选择在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6、政府质量监督体系与政府的质量监督合作,质量管理可以变的很从容。

现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使质量管理更加全面化。当工程在接受验收时,采取质量一票否决的制度,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未经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施工。这样的一个体系为水利工程的发展,建设,监督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因此,质量管理是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前锋,它为以后的质量监督与质量检测,埋下了善果。

二、质量监督

质量的监督工作在施工工程中质量的控制工作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因素影响着施工的质量,这就需要一个质量监督部门,为质量把好关。

质量监督的主要工作如下所示:

(一)施工前监督

在施工前,负责监督的部门应考量质量监督计划的合理性,核实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记录和对工程项目划分认可文件等。

(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施工的过程是个复杂的过程,其中的居多因素影响着施工的进度,以及质量问题。因此,监督部门应该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进行考量和分析,近一步地,具体地针对影响因素进行监督。以下是对施工过程中能够造成影响因素的分析:

1、人的因素,不仅仅指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者,他们虽然对于整个工程的实施很重要,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整个工程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只有他们做出正确的判断,才会使工程如期完成,质量过关。

2、机的因素,指的是机器设备。机器合格,做出来的东西才会合格。

3、料料,顾名思义,就是施工时选用的材料,配件,生产用的设备。

4、法的因素,指施工的方法,施工的方案,施工的工艺。

5、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劳动环境等,这些环境以他们各自的特点对施工造成着影响。

针对这些因素,逐步管理和监督,施工的质量问题会得到缓解,甚至会达到更好的效果。

做好以上的工作,严格把守每一关,质量监督的工作将会对质量的控制工作起到铺垫的作用。

(三)竣工验收

监督竣工工作,以方便质量的检测工作,为工程的最后一步把好关。

三、质量检测

做好质量的管理工作和质量的监督工作后,最后的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质量的检测了。同时,它也是质量监督、质量检查、质量评定、工程验收的重要手段。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检测,以确认质量是否过关。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对工程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的合格情况而进行的活动。它是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的基本要素,也是提高监督水平必不可少的条件,尤其是在“质量兴国“的大环境下。

做好质量工作的检测,应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检测的准备工作熟悉检测的规定要求,选择检验方法,制定检测规范。在检验的准备阶段,必要时要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认能否适应检验工作的需要。

(2)进行测量和试验按已确定的检验方法和方案对工程的质量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观察、测量、试验,得到需要的量值和结果。测量和试验前后,检验人员要确认检验一切设备和被检物品试样状态正常,保证测量和试验数据的正确,有效。

(3)进行记录把测量的结果记录下来。

(4)比较和判定由专职人员将检验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对比,确定每一项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在水利水电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检测的好坏直接关系水利工程建设的成与败。因此,做好质量的检测工作是最重要的一步。

由于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并没有那么完善,所以抓好质量的这一关很重要,只有对自己严格才是真正的对自己好。一旦对中小型水利工作放松,放弃了质量的这一方面,那么这项工程将注定是失败的。

在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中,质量的管理,监督与检测是它成功的核心。只有将这三点做到尽善尽美,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达标。才能真正达到建设水利工程的目的,那就是造福于百姓,造福于社会,让我们生存的环境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石庆娆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论与实践指南》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9

[2]王淑丽 《施工项目中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研究》 山西建筑 2007

[3]庚季英 《如何搞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山西建筑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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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组织公平 员工 工作场所 越轨行为 个人特征

工作场所中的越轨行为(Workpalce Deviant Behavior,简称WDB)已成为当前各国企业界普遍存在的行为,因此成为国际组织行为学研究领域的热点课题之一。一些研究表明,员工的WDB与企业的绩效显著相关:WDB可对员工造成心理、身体伤害,也可使企业蒙受财物损坏、浪费、名誉下降、员工整体道德水平下降等损失。本文对国际组织行为学研究领域中组织公平类型与工作场所中的越轨行为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进行评述,并得出相关结论。

工作场所中越轨行为及组织公平的概念

“工作场所中的越轨行为”可定义为:员工在工作场所中自愿进行的违背组织重要规范并且威胁到组织正常运作的行为。WDB包括各种损害组织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规范行动,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人际型越轨行为,指针对某些员工施行的伤害行为,例如污蔑、暴力侵犯;第二类是组织型越轨行为,指针对企业或其体制(系统)进行的越轨行为,如:偷窃、浪费资源等。

通常可把组织公平分成三类: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交互公平。分配公平是指对组织中工资、奖金、晋升、培训等有价值资源分配的公平。程序公平是指用于决定组织分配资源等方法、机制、程序的公平,例如奖金分配方案的制定过程。交互公平是员工对组织中的权威人物与自己交往是否公平的判断。

组织公平与越轨行为之间的关系

已有研究证明,三类组织公平的违背(不公平)都可以作为员工越轨行为预测因子。员工的分配不公平感与偷窃、破坏公物等违反组织规范的行为相关。这是因为组织资源的分配是对员工的工作素质、成果的认可,因此,一旦出现分配不公平,就可能使部分员工感到心理难以承受,采取怠工、破坏公物等方式表达内心的不满。有组织程序不公平感的员工比普通员工更有可能口吐恶言,当众让上司难堪。交互公平可能会引发员工越轨行为的原因是,每一个员工都需要自我价值感,有被人尊重的心理需求。当组织权威人物与自己的交往方式达不到自己心目中的尺度,认为理想与现实不符,就会产生心理落差,产生不公平的感受,继而引发越轨行为。

至于三类不公平对WDB作用的相对大小,已有研究证明,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交互公平都可以作为员工越轨行为预测因子,交往不公平感对越轨行为的预测比其他两种不公平感更准确。程序公平与分配公平相比,前者与组织型越轨行为的相关程度更大。值得注意的是,通常人们对消极情绪状态做出行为反应时,选择对象更有可能是个人而不是组织。但Aquino等研究发现,在员工产生交往不公平感时往往会采取对组织不利的越轨行为,而不是针对引发不公平感的权威,其原因是对权威人物进行报复的代价极大。

个人特征对越轨行为的调节作用

按照个人―情境匹配模型,刺激事件与越轨行为之间的关系受被刺激个体个人特征变量的调节。现有研究表明,有以下个人特征的员工会影响到其越轨行为的概率。

在组织中所处的地位

员工的地位可受员工的性别、种族以及在组织中的正式地位等因素影响。理论与实证研究说明,通常组织中最有价值的物质或象征性的认可(如:工资、权力)都分配给了高地位者,而低地位者却缺少这些认可。因此,低地位者与高地位者在面临同样的不公平事件时,前者保护自己地位的动机非常强烈,他们会极力对抗该事件对自己仅有的一点地位威胁,做出更为强烈的情感与行为反应。这一点已得到事实证实。

性别不同表现方式不同

调查显示,通常男性员工做出偷窃及其他越轨行为比女性员工显著多一些,男性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越轨行为的次数几乎是女性员工的2倍。原因可能是,许多国家的文化传统提倡女性贤良淑德,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女性施行越轨行为的可能性会小一些。但有学者认为,在面对不公平事件时,男女员工的越轨行为率是一样的,只不过男性可能喜欢进行攻击、破坏公物等较明显的行为,而女性更偏爱散布谣言等间接的表达方式。

年龄有助于预测越轨行为

年轻员工比年长员工更可能在工作场所中从事越轨行为,年龄是预测员工越轨行为的最重要因子。首先,在任何组织中,不同类型工作岗位上的员工年龄分布有所不同。在短期工当中,年轻员工往往占较大比例,而短期工几乎没有机会与雇主建立友好的关系,从事偷窃等越轨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其次,年长者对不理想事件做出的愤怒反应水平比年轻者低,按照脱离理论(disengagement theory)的解释,在年龄增长的同时,人们会从社会中逐渐脱离出来,不再热衷于社会期望、名誉和地位,而更关注自己内在的东西,所以年长员工可能对公平待遇看得淡一些。

攻击性较强的性格特征

攻击性强者通常具有以下特征:易冲动,情绪变化激烈且激活水平低,较有独立性,对事物的认知脚本更具攻击性,且行为约束能力较差。那些激不起常人愤怒感的事件往往使这些人产生很强烈的情感反应,因此比其他员工更有可能付诸越轨行为。但是,如果攻击性较强的员工在组织中所处的正式地位较高,那么在遭遇不公平事件时其越轨行为不会明显增加,因为他们感受到较高的组织期望和组织约束。

工作满意度

工作满意度是预测员工越轨行为的有效因素。高工作满意度可以减少工作场所中的越轨行为发生率。而低工作满意度与分配不公平感有可能直接驱使员工做出越轨行为,例如破坏组织的规范,这是一种“报复性的越轨行为”。

工作场所中的越轨行为是一种重要的组织行为类型,对于理解组织与员工的行为等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现有研究表明,组织公平与工作场所中的越轨行为之间存在着负相关,组织内的三类不公平事件都可能引发员工的越轨行为,而员工的地位、性别、年龄、攻击性、工作满意度等个人特征是组织内不公平事件与越轨行为的中介因素,可以起到一定调节作用。这些研究成果可以应用到企业当中,用以减少员工越轨行为发生的频率。例如,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在尽量维护组织公平的同时,可辨别出攻击性较强、对工作满意度较低的员工,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心理调节措施、提倡组织成员之间建立平等关系、倡导组织公民行为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