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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范文1
P键词:劳动生产率;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131063
2016年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农业规模化经营已经得到了高度重视。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根本路径。制定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策略,为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有序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
1 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基本要求
劳动生产率是劳动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的宗旨。
围绕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中的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比值,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追求最佳的劳动成果及其相应的劳动消耗为中心,在改变细碎,农业经营规模小的前提下,为了逐步建立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农业内部与外部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就要加大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使这些要素合理集中和优化配置,最终实现的效益是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相互统一的规模效益。
1.1 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和经营规模化发展
以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是生产要素合理集中和优化配置。在进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过程中,农村的各个经济主体通过土地规模化经营和经营规模化2个方面实现规模经营[1]。
1.1.1 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
以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是土地生产要素合理集中和优化配置过程。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土地分散的情况下,在农用土地适度集中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土地集中经营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一个基本条件。借助土地流转对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使农地实现规模化经营[2]。山西省垣曲县在进行农业规模化经营时,应该对现有的耕地资源进行整合,逐步扩大特色种植经营规模,以种植干果经济林、香菇等,配合养牛、养羊等林下经济,逐步争创品牌,实现地域特色[3]。
1.1.2 经营规模化发展
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经营规模化发展是生产要素优化配置过程。农业规模化经营可分为2点: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分为前、中、后3个时期的社会化生产;以农村第二产业联合体和第三产业联合体为主的规模化经营[4]。山西省垣曲县构建的核桃产业链和香菇产业链是经营规模化发展具体体现。
1.2 集约化经营发展
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是在实现生产要素合理集中和优化配置路径基础上,实现规模适当的土地规模经营,提高集约水平,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想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就要加快土地集约化进程[5]。以集约化推动规模化,推进农业综合开发[6]。推进我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时应该合理流转,使土地由“分散”变“集中”,土地实行集约化[7]。山西省垣曲县利用丘陵山地和垣面发展核桃产业链和香菇产业链,加大投入力度。
1.3 多样化的农业规模化经营
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农地规模化经营不能采用统一的模式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可以根据土地资源状况的不同来发展,发展的方式分为土地的内部规模经营和外部规模经营[2]。
追求最佳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存在参与主体多样化。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体具有多样性。山西省垣曲县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及工商企业四种类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涉农企业为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主力军[8]。
1.4 区域产业发展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
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在区域农业规模化经营中,通过区域产业聚集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集约化的水平就应该在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同时也应该积极的发展特色农业,不断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建成一批有地方特色、有规模、有市场的优势农产品基地和优势产业带 (区) ,促进优质产品、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6]。山西省垣曲县已经形成辣椒、相关、核桃等优势农产品基地。
2 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内容
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基本要求决定着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内容。
2.1 要素规模化
在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农业规模化经营过程中,是使资金、科技、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资源得到优化组合, 从而让这些生产要素在最大的程度上发挥作用,实现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资源配置的优化、农民收入和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都要求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9]。农民的收入是由劳动生产效率所决定的,而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是由规模经营土地的大小所决定的[10]。
2.2 投入集约化
在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农业规模化经营过程中,是使资金、科技、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集约化,这样能够使这些生产要素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作用,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发展规模经营能够使得各种生产要素的利用得到充足的空间支持,同时也可以提升土地报酬,并提供了积极的影响为土地集约化经营的最终目标实现[11]。
2.3 提高经济效益
在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农业规模化经营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经济基础、地理条件、自然条件、经营主体等各方面的差异,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化经营。为了提高粮食产出率,实现土地的多种生产功能,土地模化经营需要以未改变家庭联产承包基本模式为前提,在一定范围内改变超小规模的经营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7]。
2.4 实现区域产业发展
在追求最佳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为中心的农业规模化经营过程中,是以自然区域布局形成生产规模,以统一加工、销售形成相对稳定的市场规模,它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根本途径就是推动区域农业的规模经营。区域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优点是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 提高农业工作的整体效率,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资源和农业担保生态环境的综合开发利用。规模化经营便于政府对生产的调控、管理和组织,有利于创造特色、名优农产品, 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在农业现代化的实施过程中,应该采取组织产业整合战略,并创建一个新的组织结构,培养各类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体[12]。
3 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的策略
围绕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内容,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的,提出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策略。
3.1 围绕要素规模化,深化农村劳动力转移
扩大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解决农业劳动力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在进行农业规模化经营时,应推进农业人口的转移。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就一定要对农村的劳动力进行转移,并且使他们真正市民化[13]。扩大农业规模经营是基于人从事农业生产的数量大规模的减少,从而使少数的农业劳动者拥有并去经营更多的耕地[11]。
3.2 围绕投入集约化,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农业科技水平是影响我国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的重要因素。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大农业科技研发资金,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农业技术密集型,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14]。建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平台,完善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服务流程,做好政府宣传工作,鼓励农户以现代技术提升生产经营效率,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15]。搞好科技示范带动,引导农民相信规模效应,重点以种植大户、 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为科技投入终端,实现科技支撑的生产力标杆,组织农户进行观摩比较,使其相信规模效益,从而,引导职业农民脱颖而出,促进土地规模化[2]。
3.3 围绕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经营主体实施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积极性
提高农民收入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因素。规模经营想成为农业的主流模式,就一定要摆脱小家小户的经营模式,积极的开创新的生产方式,重点培养培育新时代农民;引进高学历的知识型人才,号召知识分子投身于农业,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力量;政府要给予政策上的扶持,经济上的补助[16]。
3.4 围绕农业产业发展,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加强技术创新。政府要积极鼓励农产品技术创新,创立品牌; 与此同时,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使龙头企业的产业化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求;完善福利制度分配,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17]。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依托特色产业优势,完善产业链条,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综合竞力。鼓励龙头加工企业加强与农村合作组织或种养专业大户的合作,在农村建立自己的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种养合同,大力发展“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形式,带动地方现代的农业产业体系建设[1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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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范文2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围绕“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主线,研究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具有极强的方向性和战略性。会议所明确的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的“五化”(产业化、规模化、节约化、创新化、国际化)具体路径,对农村金融提出了更高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应审时度势、抓住重点、开拓创新。
农业现代化将加速推进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一大重点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并将具体路径进一步明确为产业化、规模化、节约化、创新化、国际化等“五化”。
依托“发展产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被列为2015年农业工作首要任务,并强调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反映出中央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的新思路。会议提出两条路径:一是由单纯在耕地上想办法到面向整个国土资源做文章,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这表明中央将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顶层设计,通过从宏观层面对农业产业化规划布局,因地制宜推动特色农业发展,深度挖掘农业区域比较优势,避免“齐步走”导致的资源低效利用。二是引入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组织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可以预计,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产加销一体化,延伸经营链条,配套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将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依托“经营规模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会议提出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体现为经营主体和核心要素的双重规模化。一是主体规模化。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有力推动我国传统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将进一步增强农业产业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二是土地规模化。目前我国已确权农地3.3亿亩,按照确权颁证试点计划,预计2015年全国有四分之一的农地有望确权颁证,覆盖面将达到5亿亩。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其他三项“”的步伐可能相对平稳。
依托“资源节约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来看,主要工作方向可能包括:一是变要素驱动为创新驱动。主要的推动方式是农业科技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二是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强秸秆、禽畜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采用生物防治技术,发展农林牧、粮桑榆、种养加相结合的复合生态农业系统,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三是推动水土污染综合治理。预计即将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推动一系列水土修复、生态恢复项目上马。
依托“融资创新化”推动农业现代化。预计在资金来源和投融资模式方面,可能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创新扶持资金补贴方式,确保覆盖率。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为目的,探索完善发放方式,保持补贴规模和范围。二是创新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模式。加强财政、银行、担保、保险的联动,创新采用PPP等投融资模式,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发展,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依托“经营国际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从会议精神来看,下一阶段,国家将结合新时期对外开放战略,更加重视推动农业“走出去”,更好地利用全球农业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将特别体现在:一是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境外农业基地。二是着力提升我国农业企业在全球农业产业链中的地位,培育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跨国农业企业。
此外,本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所提到的“发挥好新型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激发农民的创造、创新、创业活力”等重要内容也值得关注。
农村金融创新面临新挑战
会议不仅提出农业产业化区域布局理念,同时引入了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组织方式,对产业链条进行了延伸,提出了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产加销一体化,这对链式金融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农村金融机构需要切实提升对产业链条的研究和整合能力,加强创新,满足不同产业链条组合式、差异化的金融需求。可以借鉴民生银行现代农业事业部、石材事业部等涉农事业部制度,力求在特定的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和协调安排能力。
适度规模经营对新型经营主体与农地金融创新提出更高要求。笔者认为,适度规模经营包括了“人”与“地”双重的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土地规模化程度不足,农地流转需求极为迫切。金融机构应因地制宜开展创新,通过有效的抵质押担保创新突破新型经营主体融资瓶颈,提升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
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范文3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西部山区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8-0053-03
前言
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组织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健全中国农业微观组织机制、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选择。对合作组织在产业化中的作用当前主要进入到微观实践操作层面,以理论指导当地实际发展。针对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形式现有学者做了很多研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步发展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黄万辉,2000),应该发展合作社主导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冯开文,2008)。在中国农业产业化的三种模式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中,合作社一体化模式是最优的农业产业化模式(郭晓鸣,2007);其他一些学者也提出了以企业带动、市场带动或中介组织带动的农业产业化主体。杜吟棠(2002)认为“公司+农户”模式既有其优势,也有其不足,可能作为一种竞争性制度安排与“合作社+农户”模式并存。全国各地农业产业化产生了较多的模式和方法,于海琳,于海涛(2009)认为发达和欠发达地方省级政府对合作组织发展在法规体系建设、扶持政策和强化服务指导方面作用不同,影响合作组织发展绩效。
随着政府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力度的增大,政府部门与合作组织有着多重联系,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合作组织进而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政府、企业和合作组织这三类主体在农业产业化中相互作用、相互关联,如何在三者的相互促进中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值得深入研究,定量研究急需加强。中国西部山区农业经济发展中,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数量较少,实力不强,农业产业化主要依靠政府、企业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中作用有限。本文从县级政府农技人员视角,分析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在农业产业化中以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研究选择的调查对象是贵州省县份与部分乡镇农技人员,调查时间是2011 年,采用随机抽样法,总计抽取21个县(区、市)的政府农技人员和小部分乡镇农技人员进行调查,涉及水稻、茶叶、蔬菜、养殖、果树等行业。共发放问卷400份,扣除无效问卷后,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86份。应用spss统计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数据信度Cronbach α系数为0.943,调查数据具有较好的内在一致性。
一、近年当地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情况
合作组织规模较小,数量增长较快。当地合作社的规模一般在5~10人,占比为36%,其次20~50人,占比例为19.47%,再次为50人以上,占比例为17.33%,说明当地合作社规模一般较小,合作社覆盖农户范围有限,带动作用有待加强。
近三年当地合作组织的数量增长较快。认为增长很快和快的比例为55.95%,18.4%反映没有多大变化,18.4%反映慢,在国家支持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带动下,合作组织数量有较快增加。
对近三年当地合作组织发展的总体运行情况的评价,认为发展很好和较好的近四成(39.74%),说明当地合作组织发展逐步走上正轨,合作组织发展趋于规范化。近半数认为合作组织发展一般(47.2%),说明近半数合作组织发展不尽如人意,合作组织急需加快发展。
对当地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有半数以上认为管理水平一般(51.73%),认为较好和很好的受访者仅为38%,管理水平低可能是合作组织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由于管理水平限制,合作社对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公开情况不甚理想,仅半数使用好或很好(50.54%),近四成使用状况一般(39.84%)。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政府资金扶持中需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三大主体对农业产业化作用分析
1.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
当地合作组织对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39.47%,认为一般的占 45.33%,合作组织并没有成为农产品生产中作用仍有待加强。
合作组织在引进良种和指导先进技术等农业科技传播方面的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45.06%,认为一般的占42.67%。近三年,农技推广主要渠道首选是农推部门,占比为70.67%,其次为村委会,占比为16.35%,农民合作社仅为12.2%,说明合作组织虽然已经在科技传播推广中发挥作用,但并没有成为有效途径。
合作组织对帮助农民进入市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方面的作用,认为很大和大的占40.42%,认为一般的占42.93%,认为小的占11.46%。
合作社对当地主要农业产业带(蔬菜、茶叶、中药材、养殖等)规模化、标准化的带动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50.13%,认为一般的占40.48%。
2.龙头企业对当地农业产业化的作用
龙头企业一直都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力量,也是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对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力度,认为大和很大的占50%,认为一般的占39.84%,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开拓市场的作用中,认为大和很大的占46.52%,认为一般的占40.37%。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带动农户加工、储存和运输农产品情况,认为大和很大的占40.71 %,认为一般的占44.74%,10.24%的受访者认为较弱。
3.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政府在农业产业化中作用比较
政府与企业对农业产业化作用比较。对于地方政府对当地农业产业化的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56.29%,认为一般的占35.2%,如果把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作为其主要作用,龙头企业的作用要低于政府部门(比例为50%),评价一般企业的比例(39.84%)高于政府比例(35.2%),似乎可以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政府在农业产业化中作用大于企业的作用。
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在解决农产品市场风险问题方面,认为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拓展产品市场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50%,认为一般的占39.48%,高于农民合作组织开拓市场的作用(比例分别为40.42%,42.93%)。对于化解农业自然生产风险方面,从企业和合作组织给予农户的技术支持上比较,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产业时给予的技术支持情况,要略高于合作组织的作用,16.35%的受访者认为很大,29.49%认为大,45.04% 认为一般,高于对合作组织的评价(分别为15.73%,29.33%,42.67%)。这说明了一是合作组织的发展在农业产业技术支持方面作用大大提高,二是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系不够紧密,对农户的技术支持作用不高。
农业产业化对合作组织发展需求情况。对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对农民合作组织的需求情况,认为很大的比例38.77%,需要较大的比例为28.88%,一般比例为29.68%,认为小和很小的比例为9.33%。即多数受访者认为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的客观需要。
目前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农民合作社的决策影响力大小,半数以上认为大和较大(55.11%),1/3的人认为一般36.02%。政府职能部门对合作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的难易程度,认为很难和难的比例为36.46%,认为一般的比例为47.72%;认为容易和很容易的比例15.82%,基层部门对合作组织技术指导还需要增强。
三、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组织发展相关性分析
1.农民合作组织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相关性分析
对合作组织运行状况与农业产业化对合作组织需求状况的Spearman相关系数为0.420,显著性水平为0.000<α值0.01,在置信度(双侧概率)为 0.01 时,二者的相关性是显著的,呈中度相关。即当地农业产业化水平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正相关,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高,合作组织发展较快,合作组织发展快,则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也快;反之亦然。
2.农民合作组织与政府指导状况相关性分析
合作组织运行状况与政府相关部门指导状况的Spearman相关系数为0.443,显著性水平为0.000<α值0.01,在置信度(双侧概率)为 0.01 时,二者中度相关。即当地政府部门对合作组织指导情况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正相关,指导越到位,合作组织发展越快。
3.农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农民技术传播作用相关性分析
开展农业产业化中,农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在对农民进行的技术泛化的作用中,二者呈高度相关,Spearman相关系数为0.658,显著性水平为0.000<α值0.01,在置信度(双侧概率)为 0.01 时,二者显著相关。即农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农民技术传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龙头企业通过农民合作组织进行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结论与对策建议
近年来,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速度较快,组织数量不断增加,在引领农户发展生产、市场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合作组织规模小、带动力低的现象依然存在。龙头企业在对农户的技术支持和市场开发上依然有很大改进空间。政府部门对农业产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合作组织决策管理影响较大,但也存在对合作组织的过度干预倾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相应的产业组织适应其要求。各类产业化主体在农业产业化中既有优势,也存在不同问题,需要采取切实举措,促进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规范政府产业化作用,促进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1.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产业化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是互相促进的,产业化发展需要相应的产业组织与之相适应,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现状急需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以合作组织的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的外部规模经济,提高农业产业的集中度,把合作组织培养为农业产业化的主体之一。当地合作组织一般规模小,辐射带动农户数量少。合作组织对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和市场开发实力较弱,需要加速合作组织建设。可以从适用农业技术推广与农业投入品集中购买入手,使合作组织(农户)分享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环节的利益。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特色化程度,借以提高当地农产品竞争力。在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基础上,增强合作组织的市场开发的能力。增加对营销大户引领兴办的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对大户的利益诉求、产权安排给予偏重考虑,以发挥营销力量的作用。另外,加强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组织管理水平。要求合作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组织事务、财务定期公开。当前着力于现有组织能力提升,尤其是管理层的市场开发和组织管理水平。
2.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密切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系
由于政府部门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缓慢,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当前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以企业发展为基础,带动合作组织共同发展。省内农业龙头企业相对较少、对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偏低、在技术支持和市场带动方面作用小。首先要做大现有龙头企业,增强其市场开拓、加工、农产品增值能力。其次在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建立农户与企业之间的有效利益连接机制,政府扶持企业发展时可以要求其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增加辐射带动农户等社会效益。以龙头企业发展扶持合作组织建设,进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3.合理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中作用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农业产业发展。政府部门为产业化主体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从政策、资金、科技、基础设施等营造完善的发展环境。不强迫推动发展何类产业,减少对合作组织管理的干预。着眼于产业发展规律,及时农业产业发展信息,强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产业支持政策,引导产品产业集聚集中,打造地方知名品牌,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创新服务支持机制,鼓励政府农技人员、企业、科研高校科技人员等参与合作组织的运行管理。
二是加强对基层政府部门合作经济指导培训。目前,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负有指导职能的部门主要是在农业部门,与农业产业化关系相对紧密的也是农业、畜牧业等部门。这些部门的农业专业技术与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知识的多少与应用水平高低对农业产业化和合作组织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县镇级农业科技人员加强合作经济知识培训,使之成为贵州省农村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者或辅导者。加强对县级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合作经济知识培训,增强其对合作组织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增强对合作组织尤其是刚开办的合作社的指导扶持。针对合作组织的登记管理、信贷、资金扶持、税收等,可以出台省级细则或法规,规范与细化政策支持。目前可从合作社财务规范化、制度规范化等入手,给予人才支持,如派驻兼职会计。同时也要注意,政府支持不是包办,更不是把扶持狭隘地理解为只要提供资金就可以了。政府部门在指导扶持时尽量减少对合作组织的直接干预。不能利用部门掌握的资源,追求个别部门的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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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范文4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对策;贵州榕江
十一五期间,榕江县依托农业资源,紧紧围绕建设“绿色生态产业大县”的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开发、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的运行机制,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1]。把蔬菜、脐橙、锡利贡米、小香鸡、笋竹等作为全县农业产业加以科学规划,着力重点培育,形成支柱产业,初步建立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化生产基地,并积极稳步推进,使该县农业产业化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2]。目前榕江县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增产增收难已成为制约该县经济增长的突出问题。榕江县仍存在着各种不利因素和问题,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如何正确认识和深入分析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切实解决诸多制约因素,成为榕江县必须面临的重大课题。
1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1.1蔬菜产业
2009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6 886.67 hm2,产量9.7万t,总产值2.2亿元,其中以早熟为主的反季节蔬菜1 293.33 hm2,产量3.167万t,产值5 320万元,主要分布在古州、忠诚等沿河乡镇。在巩固、扩大、提升古州、忠诚等河谷区乡镇为主的各类蔬菜基地的同时,以北部乡镇为主的夏秋反季节蔬菜规模生产化也开始起步。2009年全县农民人均蔬菜种植业收入达729元,纯收入达397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3%,蔬菜产业收入比重在逐年提高。
1.2果品产业
榕江是贵州十大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覆盖率74.7%,沿江低热河谷地区光热水土条件优越,自然生态完好,是优质脐橙的最适生态区之一。国家农业部将榕江确定为优质柑橘商品生产基地县,国家林业局授予榕江标准化优质脐橙生产示范县。“五榕”牌脐橙先后获得了“贵州省优质农产品”、“贵州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品认证”、“中国国际林业博览会银奖”、“贵州农产品加工特色产品金奖”等称号。
2009年全县已建成以纽荷尔脐橙为主导拳头产品的优质果品产业基地4 200 hm2,总产量1.3万t,产值3 500万元。其中“五榕”牌脐橙基地2 800 hm2,66.67 hm2以上的规模基地8个,6.67 hm2以上规模基地60个,覆盖全县11个乡镇6 000余户2.4万余人,解决8 000余名劳动力。2009年全县脐橙总产量8 000 t,总产值2 200万元。果品产业以榕江县优质脐橙开发总公司为龙头企业,进一步培育果品产业合作社(协会),推动果品产业化进程。
1.3特色优质稻米产业
榕江县“锡利”牌贡米已先后获得了“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贵州省优质农产品”、“中国农业博览会优质农产品”、“黔东南州农产品金奖”、“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为主的特色优质稻米产业基地种植面积达7 533.33 hm2,总产量5.3万t,总产值2亿元。其中锡利贡米种植面积1 533.33 hm2,总产量1万t,总产值5 200万元。收购和加工锡利贡米500 t,企业生产加工锡利贡米产值达210万元。产品供不应求,每年能为广州市场承接200 t产品订单。特色优质稻米产业以榕江县盛泰农产品开发公司为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协会+农户”的运作方式。
1.4小香鸡产业
榕江小香鸡是贵州省特有的地方优良品种。以榕江山农发展有限公司为小香鸡产业龙头企业开发,经过多年的发展,小香鸡产业规模得到迅速扩大,建立了全国唯一的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小香鸡原种场,种群从原有的100多套发展到3 000多套。2009年出笼达20余万只,产值660万元,其中千只以上规模120余户,建立了车江断颈龙水库和忠诚镇果树场标准化示范养殖小区。小香鸡获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为小香鸡的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和品牌化经营及产业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5笋竹产业
榕江县竹林栽培历史悠久,野生竹林分布广泛,竹种也十分丰富,竹林在全县19个乡镇均有分布,竹种以楠竹为主。2009年全县笋竹面积已达2 733.33 hm2,其中楠竹林2 400 hm2,杂竹333.33 hm2。人工营造的笋竹两用基地1666.67 hm2,占整个笋竹面积的61%。目前榕江县尚无笋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主要以经纪人收购鲜笋外销。2009年笋竹总产值达6 600万元,笋竹农户收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存在的问题
2.1交通不便
榕江属典型的农业山区,“地无三日平”的现实给交通建设带来了极大难度。当前,榕江县主要出口通道和境内乡村公路存在路险、坡陡、弯大等问题,道路崎岖狭窄,常滑坡塌方,且距省府贵阳367 km,距州府凯里173 km,距广西桂林市345 km,距湖南靖州170 km,行车艰难,事故多发,道路不畅,交通闭塞,严重影响了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导致产品成本较高。由于受这一交通“瓶颈”制约,没有快捷、通达、便畅的交通条件,且远离大城市,农产品销售市场半径小,市场空间有限,难以形成规模化大生产。如榕江县蔬菜产业建设,从示范数百亩早菜到1998年开始规模化产业建设,当年种植逾400 hm2畅销周边市场,价格好,种菜收入高,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和种植早菜热情空前高涨。2000年早菜种植规模迅速发展突破666.67 hm2,由于早菜上市期集中,受交通条件限制不能远距离运输,县内及周边市场接近饱和,当年大量集中上市时销售价格猛跌,造成产品积压腐烂,经济损失大,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
2.2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榕江县是贵州省少、边、穷地区,县级财政困难,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有限,远远跟不上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由于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设施普遍落后、老化陈旧,很难对农业生产提供持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幅下降,已经成为制约着榕江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如榕江县2008年1—2月遭受历史罕见的雪凝灾害和2009—2010年发生秋冬连春的特大干旱,使全县种养殖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全县农业基础设施落后。
2.3农民从业人口素质较低
榕江县有16个乡镇处在“两山”贫困地区,主要是少数民族居住地,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交通、信息闭塞,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生产力水平低,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缺乏科学、法律常识,科技素质不高,稍微有点文化的青年农民长期外出打工,留下来的都是老人和儿童,对农业科技的接受能力低,农业科技推广应用难度较大,农民生产的农产品进入市场能力受限,仍然处于传统的自给自足经济状态,规模化生产能力弱,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2.4农业龙头企业规模较小,辐射带动能力弱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在于培植一批带动能力强、科技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经营机制灵活的龙头企业,并通过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领更多的农民进入市场。从榕江目前的发展现状看,尚无一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只有 5家,且企业规模较小,档次较低,产品开发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较弱,加上企业管理水平较低,企业对基地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差。就现有龙头企业加工生产情况来看,加工产品方式以粗加工为主,没有进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如脐橙果品加工只进行选果、洗果、分级、打蜡、包装等简单粗加工,蔬菜加工只进行分级、冷藏保鲜、包装等粗加工,则农产品转化增值率低,影响了榕江县农业产业化整体效益的提升。
2.5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发育不健全
一是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低,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滞后,农产品营销体系不健全,市场信息传播受阻,深加工能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够,整体辐射带动力不强,产业链短,难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要求和大范围带动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严重制约着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大量的农产品外销靠一批农民经纪人,这是榕江县农产品进入周边市场销售的主力军,在榕江县产业化建设初期、农产品规模较小的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是自发的、松散的、无序的农民合作组织初级形式,难以担负起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业产业化建设重任。二是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规范、有效、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尚未建立。全县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不到总农户的20%,即只有不到1/5的农户参与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其覆盖面太小。龙头企业与农户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不能获得龙头企业加工增值的好处,导致生产、加工、销售出现脱节。三是农业经营组织机制脆弱。一些企业和农民诚信意识差,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利益难以保障,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向纵深推进。如盛泰农产品开发公司2009年与1 890户农户签订了1 890份锡利贡米收购订单,订购量达1万t,而农民按订单交售的数量只有5 000 t,履约率仅50%。
2.6农业产业基地少
龙头企业普遍缺少紧密型的生产基地,企业一旦扩大生产规模,原材料生产保证不了企业扩大生产的需要;生产基地比较分散,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低,基础设施配套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跟不上,产品优势和特色不突出;少数龙头企业经营观念不正确,忽视“第一车间”的建设,一些市场销路好、经济效益高的产品生产发展“坐失良机”,规模效益没有达到早应有的水平。
2.7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较少
毋庸置疑,种养殖业产品效益比较低,必须进行精深加工提高其附加值,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搞农产品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才能实现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因此,产业培育和产业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农业是一个相对弱势的产业,必须注入必要的资金扶持农业产业,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由于榕江县是贫困县,地方财力不足,缺乏必要的资金对特色优势产业进行培育和建设,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2.8土地集中流转难度大,成本增加
目前,土地流转现象是自愿、分散、无序、小规模的租赁、倒包或返包等状况,农民大规模、大面积的集中连片土地流转或农民以土地入股进行集中开发,建设优势主导产业示范基地的难度大,产业大户少,规模效应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推进,非农建设用地的急剧扩张导致农业用地的持续减少,较高的土地成本和紧张的农业用地使榕江县农业产业经营的土地成本逐渐提高,致使同类农产品市场上价格优势较其他地区相比而逐年丧失。
3发展对策
3.1组建产业实施队伍,强化推进产业建设的组织领导
榕江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中,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四个一”的工作机制,即一个产业有一个规划、有一套人马和一套保障政策。对重点调整和近期规划实施的主导产业,要成立产业建设领导小组,由四大班子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和乡镇为成员,明确责任,联席会议调度,合力实施产业建设[2]。
3.2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强化产业基地投入
农业是弱势产业,效益较低,基础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十分脆弱,要发展现代农业,创办产业示范基地,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必须进行必要的保障性资金投入。在农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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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企业自身投入的基础上,整合榕江县财政支农资金、涉农部门项目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基地,配套排灌沟渠、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基地的早日建成投产。
3.3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强化产业引领作用
实践证明,榕江农业产业发展亟需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进行产品开发、精深加工和产品外销,以拉动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带动农民增收,也必须要形成全县上下特别是四大班子的共识。为此,要进一步着力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已分别引进丰源公司、山农公司开发蔬菜、小香鸡,培育盛泰公司、县脐橙公司、盛源公司等开发特色优质稻米、果品、山野系列农特产品等,每个产业都有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企业兴旺,产业繁荣,取得明显效果。
3.4着力产业合作社建设,强化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能力
市场经济的建立,给以下分散、规模小的一家一户生产经营带来的是高风险,增加了进入市场的成本,“小生产与大市场”、“卖难”的矛盾突出,农民增收困难。榕江县一方面着力产业合作社(协会)的建设和农民经纪人培养,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宣传及报道[3-4],全方位提高榕江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为从终端拉动榕江县农产品的销售拓展更宽更广的空间。
4参考文献
[1] 赵东龙.临沂市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的设想及对策[J].贵州农业科学,2009,37(7):218-220.
[2] 地方政府如何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J].综合经济导刊,2000(5):33-34.
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范文5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市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强县强镇,三年倍增"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和谐新农村建设为统领,以现代高效农业规模化和农业外向化发展为方向,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目标:市级龙头企业调整增加到60家,销售收入,利税增长20%以上,出口额增长15%以上,其中超亿元的企业新增4家,达30家,5亿元以上企业新增2家,达7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新增75家以上,达550家以上;高效农业面积新增40万亩,达145万亩;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达67万户,其中直接参与农户达35万户.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全市上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一是围绕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龙头企业集群.实施"一大基地,五大产业集群"战略,即:建设以广陵产业园食品加工区和高邮老蔡食品工业园为主体的食品加工基地,以高邮鸭,馋神,高志等企业为主体的健康畜禽产业集群,以双兔,宝泰,方顺等企业为主体的优质粮油加工产业集群,以荷仙,三和四美等企业为主体的蔬菜加工产业集群,以水仙,戚伍等企业为主体的水产品加工出口产业集群,以快乐,高邮丽邮等企业为主体的林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二是以资本经营为手段促进企业重组扩张.在项目融资,上市技术辅导等方面开展服务,引导和鼓励高邮市双兔米业有限公司,高邮鸭集团,江苏荷仙集团,扬州馋神集团等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作和优势品牌为纽带,采取兼并,收购,控股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联合与合作,组建企业集团,推动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农业优势产业和区域集聚,促进全市农业产业集群又好又快发展.全市每个农业优势产业培育3—4个年销售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三是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立龙头企业多种形式技术创新模式,对接世界先进技术,推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2,加强专业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按照全市农业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以"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以蔬菜,特色畜禽,特色水产,花木等为重点,加强龙头企业优质农产品配套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土地股份合作,加快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步伐,建设专业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土地规模化推动高效农业规模化,夯实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基地建设水平,按照每个县(市)一个万亩,每个镇一个千亩,每个村一个百亩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高效农业产业园建设,推动"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乡镇规模化基地建设.大力开展"三品三创"工程,提升基地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以优质的农产品开拓市场.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和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发展项目农业,设施农业,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围绕沿江蔬菜花木,里下河水产水禽水生蔬菜,丘陵茶果食草畜禽,城区农产品加工四大农业特色板块的发展,加快优质粮油,高效蔬菜,健康畜禽,花木茶果,生态水产业,休闲观光六大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全市高效农业的发展.全年新扩以设施大棚为主的蔬菜面积8万亩,新扩花木茶果5万亩,新增种草养鹅面积7万亩,新增高效渔业6万亩,新增"三品"农产品基地20万亩.加快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大对出口龙头企业的调研,扶持和协调,指导,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国外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把推进农业的外向化作为提升农业产业层次的重要举措.
3,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龙头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力度,总结和推广双兔公司开展产学研相结合,发展米糠营养素,米乳等副产品精深加工的经验,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转变龙头企业增长方式.围绕我市农业优势产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需求,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对关键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业三项更新工程"等相关项目有机结合起来,鼓励龙头企业改进加工工艺,严格推行标准化生产,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断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拓展农产品的利润空间.鼓励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加强高邮鸭业园区,双兔工业园区,宝应有机荷藕科技示范园等园区建设,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实现优势区域,优势基地,优势企业,优势品牌的集聚.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各种国际质量认证,引进,转化和应用国际先进技术,创立优质知名品牌,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4,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强化龙头企业质量体系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以优质的农产品质量创立优质品牌.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注册并申请扬州市知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研究和推广江都早晚食品有限公司,扬州宝泰米业有限公司网络营销的做法,鼓励龙头企业积极采取现代营销手段,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方式,创办企业网站,开展网上洽谈和网上营销.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龙头企业参加各类展销和招商引资,经贸洽谈活动,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充分利用国家商标总局支持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的机遇,强化龙头企业品牌意识,加强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力度,尤其要做好我市具有地域特色扬州鹅,高邮鸭,宝应荷藕等地域商标及相关企业商标的注册和保护.以优质品牌为依托,加大我市水产品,蔬菜制品,扬州包子,扬州炒饭,花木等农产品国外市场的开拓力度,扩大出口,提高效益.
5,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龙头企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探索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途径和方式.利用龙头企业的品牌,技术,资金优势,推动现代高效农业的规模化;加强龙头企业对农民的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发挥龙头企业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村企挂钩,村企互动活动,开展村企"一帮一"活动,帮助农村修建道路,桥梁,水电等生产生活设施,改变村容村貌;开展龙头企业送图书,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文体生活,促进农村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
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范文6
一、深刻理解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内涵和意义
农业产业化实质上就是农业与其关联产业的关系。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交通运输业的飞速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逐步加快,农产品市场迅速扩大,农业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迅速提高,传统上由农民直接承担的农业生产环节越来越多地从农业生产过程中分化出来,发展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于是围绕农业,在产前、产中、产后便形成了一系列独立的、与农业存在密切联系的产业部门。
由于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食物的新鲜、安全、方便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及时、均衡、标准的农产品原料供应成为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农业与关联产业尤其是产后加工业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最初,农场同有关的加工企业之间主要是一种简单的买卖关系;随后,它们之间开始签订短期的、不固定的经济合同,建立起比较松散的经营联系;进而,为了节约交易费用、保障最终产品质量,它们之间开始订立长期的、固定的经济合同,建立起牢固的、稳定的经营联系,逐步在经济上结为利益共同体,这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的空间组织形式,表现为在特定区域,依托特定农产品生产基地,围绕一个或多个具有竞争和合作关系的工商龙头企业形成的包括农户、农民合作组织等在内的,集农产品生产、加工、运销等环节为一体的空间积聚体,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高级形态。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营系统,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看,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包括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运销全过程,具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从组织系统看,围绕规模化农户,它不仅包括以加工运销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系统,还包括合作社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
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首先是作为现代农业龙头的农产品加工运销关联企业的集聚。通过这种区域集聚,使企业共享区域公共设施、市场环境和外部经济,降低信息交流和物流成本,形成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外部效应和较强的区域竞争力。其次,这些龙头企业必须与农户建立起稳定的经济联系。即企业为了巩固和拓展市场,满足消费者越来越高的要求,保障及时、均衡、标准的农产品原料供应,需要通过多种方式,与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户建立起牢固的、稳定的、相互依赖的经营联系。
河南既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一个农产品加工大省、食品工业大省,但是都存在大而不强的问题。河南省提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首先就是适应消费者不断升级的市场需求,通过促进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集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其次,通过龙头企业向产前领域不同形式的延伸,把农户小生产纳入社会化生产的大循环,促进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实现传统农业的改造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组织的独特作用
强化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小规模经营农户的内在联系,必须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进入市场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依托加工企业,走“公司+农户”的道路;另一是自己组织起来,走“农民合作社+农户”的道路。从发生机制看,以加工企业为龙头的产业化模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接受市场调节,服务主体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具有效率高、实力强和服务范围大的特点,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公司单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活动准则,因此服务方式、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必然严格约束在企业有利可图的范围之内。
具体而言,在“公司+农户”的产业化模式中,公司与农户建立经济联系,之间必然有一个交易成本,农户的规模越大、专业化程度越高,交易成本就越低,反之则越高。当交易成本过高时,公司就会退出这一领域。据统计,国家级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中,双方严格守约的不到20%,违约率在80%以上,就是这种退出过程的体现。而公司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留下的空白越大,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空间就越大,作用的范围就越广。我国户均家庭经营规模不足7.5亩,河南仅有5亩,属于超小规模经营,“公司+农户”必然在更大范围内受限,这就为农民合作社发展预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在这种条件下,虽然农民合作组织是作为公司服务系统的补充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中处于非主导地位,但是其功能却得到了极富中国特色的扩展:农民合作社的作用不仅仅是填补工商资本的服务空白,对工商企业进行制衡,而是积极寻求与工商企业的连接和合作,为社员的农产品寻求出路、争取利益,形成“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的复合型产业化模式。因而在农业产业化系统抑或农业产业化集群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仅仅是与市场化服务系统并列的一个具有独特作用的服务系统,同时还是公司与农户之间的桥梁,进而是农业与关联产业之间联接的纽带。因此,在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中,必须立足于国情、省情,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固然可以在公司与分散的农户之间建立起桥梁,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但是农民合作社同样是建立在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基础上的,如果农户的数量过多,规模过小,使得合作的成本过高,侵蚀合作的收益,合作就失去了动力,农民合作组织也得不到实质性发展。因此,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走内部规模和外部规模并举的发展道路,在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同时,致力于减少农民,有效扩大农户的经营规模。
三、政府公共服务不可或缺
如前所述,受自身利润最大化原则支配,“公司+农户”只能是一种市场行为,市场化服务仅仅局限在企业有利可图的范围之内。因此,公司尽管实力雄厚,也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的所有需要。实际上,农户对服务的需求有两类,一是现实需求。如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等,是一种即期的非常明确的市场需求。适应这种市场需求,以营利为目的的农产品运销加工企业挖掘和利用其市场价值,形成了市场化服务系统。然而,其中也有一些现实需求,市场价值有限,主要表现在易腐和不耐储运产品领域,如水果蔬菜、乳畜产品等,私人公司觉得无利可图,不愿意介入,农民只好自己组织起来开展自我服务,围绕这种需求,农民合作社系统就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二是宏观的、长远的、潜在的需求,如农业教育、科研、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信息服务等。这类需求是由农业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派生出来的,表现为投入大、收效慢、外部性强等特点,对这类服务,公司不愿介入,农民合作组织也没有能力介入,只有政府来承担。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中,政府公共服务的主要职能和作用就是弥补市场失灵,与公司的市场化服务系统和农民的合作社系统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公共服务还充当整个产业化系统的组织者和协调者,为加工运销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基础。因此,建设农业产业化集群,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主导作用和农民合作社的关键性作用,另一方面必须适时增加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注重发挥公共服务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当前,基层公共服务“线断、网破、人散”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随着以食品工业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和农民合作组织的跟进,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系统中一块明显的短板。有鉴于此,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倾向于让龙头企业“代行”公共服务职能,寄希望于实力雄厚的大型加工企业代替政府为农户提供公共服务。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服务系统都有自身的边界,农产品加工企业越发展、规模越大,产业化要求越高,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也越大;政府的公共服务如果不能跟进,就会给企业发展带来损失,延迟产业化的步伐。现阶段,在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中,政府如何帮助各类经营主体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法制化环境,培育规模化种养户,减少企业与小规模农户联结的难度,继而在教育、科研、信息建设等方面为加工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发展提供长期支持,是提高产业化水平的应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