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的经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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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发展的经验

农业发展的经验范文1

关键词:生态农业;国外经验;当前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S1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1233123

1 国外发达国家生态农业成功经验

通过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生态农业的发展进行研究,其成功的经验及做法主要表现在: 具备与生态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环境。如美国制定的有机农业法规,明确了农药的使用量及使用范围,也对有机农业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在美国《有机食品生产法》中,明确了有机食品的标准体系。欧洲的生态农业发展较早,其法规政策体系也较完善。如欧共体制定的控制生产、保护环境,尤其是对不耕种土地的恢复与补偿。瑞典出台的《农业保护法》,将农药、水、化肥的使用列入法律范畴。德国的农产品种植法规较多,如种子法、肥料使用法、物种保护法、土地资源保护法、垃圾处理法等;对生态农业投入较大。发达国家生态农业发展多受到政府的扶持,如德国对生态农产品有详细的补贴制度,对转型企业也有补贴,对蔬菜栽培、土地流转也有补贴。美国的《农业法》中不仅对农产品进行补贴,还对生态农产品、生态农业设施建设提供税收减免政策;以科技来推动生态农业发展。从澳大利亚农业科研与应用推广体系来看,其现代农业科技涵盖了农业技术、科研、教学、推广整个环节。日本的生态农业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研究,都集中了国家农I科研中心、农业大学及农业区域试验站的技术优势;在标准配套上具有完善的体系。如美国认证机构明确了有机农产品标准,德国依据《欧洲有机法案》制定了有机食品生产、栽培、原料使用、监控操作体系等具体规定;拥有农业行业组织来推进产销协调发展。德国制定的《合作社法》从农业合作社管理上促进了农业区域性合作。澳大利亚成立以农牧场为主的民间农业经济合作社及行业协会,来衔接农业生产与市场、科研等环节的融合。

2 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我国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相对滞后,多数地区生态农业建设还处于试点阶段。通过对国外先进生态农业经验的总结,针对我国生态农业发展规划,主要从以下几点来着手。

2.1 树立生态农业发展理念,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同

生态农业对于广大农民来说认识并不准确,并非所谓的减少污染、保护资源、培肥地力等技术,而是要从发展循环经济上,立足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在全社会营造生态农业意识环境。如引入可持续发展观教育,结合农业生产现状,普及生态意识,倡导绿色消费,提升全民生态水平;对现有农业生产进行转型,剔除传统污染环境的农业考核方式,搭建绿色、生态社会。

2.2 加强生态法律体系建设

生态农业的发展需要制定完善的生态农业法规体系,特别是在对现有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改善中,要从法律建设上,如《食品安全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保护法》、《生态农业生产管理办法》等制度法规建设上,鼓励和促进高效、安全农业生产行为,以法律权威来增强民众的守法自觉性。

2.3 拓宽生态农业融资渠道,保障生态农业有序实施

生态农业的发展需要政府从财政结构支撑上,加大对生态农业的倾斜,尤其是各级地方政府,要从财政预算管理上,为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提供资金支持。提升,在贴息、税收、补贴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向生态农业的转移,尤其是拓宽生态农业融资渠道建设上,实现个人、集体、国家多主体融合。另外,在农业金融体制改革上,创新农业资金管理方式,开展生态农业保险,为企业、农户推进生态农业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2.4 加强农技研发与推广

生态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科研与农技的推广,特别是对传统农业的变革,要依托现代科技来优化各项农业生产技术。如节水节能技术、沼气技术、生物防治技术、再生技术、循环技术等。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对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创新农业科技推广制度改革,以“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为指导,调动广大农技及农业人员参与到农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上。构建农技科研团队,加强农业科技投入,尤其是生态农业人才培养,提升生态农业建设进程中农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5 构建标准化体系,强化生态农业合作组织建设

生态农业的发展与国际化融合,必然需要从农业信息标准化制定上与国际接轨。如ISO14000系列标准,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等。从国际通行环境标准引入中来完善我国生态农业标准化建设。注重生态农业合作组织建设,尤其是借鉴国外《合作社法》,从合作社制度建设上为我国农业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创造有力环境。

3 结语

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任重道远,通过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学习,积极从制约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中,梳理思路,明确目标,搭建保障机制,推进我国生态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任淑荣.世界生态农业发展探析[J]. 世界农业,2014(6).

农业发展的经验范文2

关键词:循环农业经济;问题;研究探讨

现今我国农业存在很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资源利用率不充分、生产环境质量下降、产业链不完全、经济效益增长方式偏低等。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的新式农业增长经济模式,将成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新思路。

1.我国循环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农业经济分布较为分散,且农业经营者的思想认识较为落后,经营模式观念陈旧,对于循环经济意识不足。一是在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过程中,许多的经营者对产业模式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比如很多人没有意识到农业经济需要通过产业结构优化来逐步调整,同时农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没有作为提高生产率的方法。在具体的运行中没有与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直接的联系起来,这就造成了产业模式升级的盲目性与落后性。二是在思想意识上,在对如何科学推进循环农业经济建设缺乏足够的系统性,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单纯而盲目地追求速度。三是在传统耕作方式依然广泛性的存在广大农业经济中,循环经济在我国农业经济中还没有被经营者广泛接受。

其次,我国农业技术的研发并不发达,农业科研技术的推广也不到位。科学技术是循环农业发展的关键。尤其是在当前循环经济中较为核心的技术,如污染治理技术、废物利用等技术的研发与运用投入不足,在技术的推广与技术服务辐射的范围较小,在很多地方先进的技术未得到经营者应用,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还仅存在于大型企业,并没有形成企业间联合攻关的局面,而且多数企业和经济需求的不足,从而影响了当地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

2.我国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应对策略

第一,加强农业经营者的思想意识,树立良好的循环农业发展理念,大力宣传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发展循环农业经济是当前我国农业经济面度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新思路,在地方政府和广大的农业经营者要加强循环经济的全新的思想认识,树立循环农业发展新理念。这就要求推广者与经营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先进的农业经济模式。在广泛的实践过程中将循环农业的思想与模式中运用有效的模式进行整理总结。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泛的传播方式进行有效的宣传,使广大农业经营者和农民群众能够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逐步地进行农业生产方式的升级,强化先进的生产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革新氛围。

第二,加快循环农业技术的创新性,不断地提升科学技术对农业的支撑能力。加快培养循环农业科技的人才推广与实践。在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状况来看,要想实现循环农业经济的广泛的推广,就需要更多的农业科研人才的投入,特别是在一线的农业科技人员的投入与培养。但是现在的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将成对循环农业技术的研发推广的一个重要的障碍。在技术层而上,循环农业经济还没有建立全方位、系统集成的农业技术体系。因此,在后期的产业模式升级的过程中就必须加大循环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规划。加强与高校之间的合作,在短时间内培养出一大批适应循环农业发展的新型科技人才。同时广泛开展循环农业技术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出一整套适合先进农业发展的成功模式,用来进行示范与推广。在这一过程中,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或农场,在农户、乡村、园区、区域四个层面上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循环农业技术的研究与示范,为循环农业的推广与实施积累宝贵的经验,也为国家制定准确的循环农业发展政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第三,加强和完善循环经济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结合。发展循环农业经济最为重要的是农业生产者的参与,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农民的未来发展方向并非是单纯的农耕,更多的是与社会经济相结合,在保证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也要相互促进发展。因此,在建立循环农业经济的过程中,就必须建立起相应的配套体系。其中就包括农业人才培养交流体系,�@一体系是保证循环经济得以有科学技术的支持与引导,使循环农业经济快速而健康的发展。其次是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体系,这一体系可以更好地实现循环农业经济的广泛运用,从而建立起一个巨大的信息推广网。最后,建立起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在推广与实施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循环农业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排解,为广大的农业经营者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信息处理服务。

第四,加强循环农业的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我国的循环农业经济与之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业经济还有一定的学习空间,同时在国内各地方之间的循环经济发展也不尽相同,所以有计划地进行国内外的学习合作交流是必要的。在这一过程中要与相关国家开展人员互访、学术研讨、项目合作等活动,引进国外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同时在学习国外先进的循环农业核心技术时,要与我国农业具体的情况进行比对研究,及时消化、吸收,更好地找到一条适应我国农业的先进技术和新工艺和新设备。

结语

我国是农业大国,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有很大的影响,我国农业经济中存在很多问题,必须采取相关措施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才能保证我国农业经济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1]韩玉,龙攀,陈源泉等.中国循环农业评价体系研究进展[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13(09) 

农业发展的经验范文3

日本农业以分散的、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为基础,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农业保险在稳定农业经营、保持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防止农业灾害损失和稳定区域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的农业生产情况与日本有较强的相似性,文化传统也相近。研究日本农业保险的成功之处,对我国发展农业保险可能更有借鉴意义。

日本农业保险发展概况

简要历程

日本早在18世纪的幕府时期就引进中国明朝的“设仓”、“广惠仓”制度,建立政府的仓储后备,进行公共救济。但日本通过立法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则是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1929年颁布了《家畜保险法》,第一部《农业保险法》(第68 号法)于1938 年4 月获得议会通过并颁布,1939 年正式实施农业保险计划。二次大战和日本农业后,根据1947年12月颁布的《农业损失补偿法》,重新组织农作物保险计划并实施。为了提高农业保险运作效率,更好地调动农户参保积极性,20 世纪70 年代以后日本政府对农业保险项目做了多次修改。1971 年修改了单位面积保额计算方法,使保额与各个地块的生产率相联系,同时把被保险农作物的最高保额提高到整个农场正常产量的72%,并不断增加新的被保农作物项目。1972 年开展了水果保险计划。1979年开始实施旱田作物保险及园艺保险。1985年又修改了农作物保险等制度,放宽了水稻保险的当然加入基准,引进对肉牛的小牛保险,引进除病虫害事故以外的园艺设施保险方式等。2003年对农作物保险等制度做了进一步修改,扩大农户对农作物保险的承保方式的选择范围。

制度结构

日本农业保险通过保险合作社(简称合作社)、农业保险组合联合会、政府三级组织进行风险分散。这些机构间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组织体系。

农业保险的主要内容(以农作物保险为例)

日本农业保险事业包括以每年产量损失为对象的产量保险和以资产为对象的资产保险。下面以农作物保险为例介绍产量保险业务。

1.保险标的:水稻、陆稻、麦类

2.保险事故:由台风洪水灾害、旱灾、冻灾、雪灾以及其它气候因素造成的灾害、火灾、病虫害及鸟兽造成的灾害,使农作物减产。

3.承保方式:

承保方式有两种:即以每块耕地的损害为对象的保险方式和以每个农户的损害为保险对象的方式。每种承保方式在保险金额、保险费、受灾后的保险赔偿金方面各异。

4.保险责任期间:

水稻的保险责任期间从插秧期(直播的情况下指发芽期)到收获为止的期间;陆稻、麦类的保险责任期间从发芽期(移栽的情况下是指移栽期)到收获为止的期间。

5.保险金额:

(1)不同的承保方式根据以下方式设定保险金额:

田块承保方式:单位产品(公斤)的保险金额×耕地的基准产量的70%。

半抵承保方式:单位产品(公斤)的保险金额×农户的基准产量的80%。

全抵承保方式:单位产品(公斤)的保险金额×农户的基准产量的90%。

灾害收入保险方式及质量保险方式:基准产值×40-60%ㄑ保险金额ㄑ基准产值×90%。

(2)保险金的赔偿额:

田块承保方式、半抵承保方式和全抵承保方式的保险金的赔偿额=单位产品的保险金额×保险的减产量。

灾害收入保险方式及质量保险方式的保险金的赔偿额 = 单位产品的基准产值×90%-单位农户实际产值。

6.保险费率:

农林水产省大臣以过去一定年间(原则20年间)的受灾为基础制定基准保险费率,合作社等在不低于这个基准保险费率的范围内设定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由各个合作社等设定,但是合作社等也可以根据本地区和农户的受灾率情况设定不同危险阶段的保险费率。基准保险费率一般每3年修改一次。

7.保险费和国库负担:

保险费金额=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国库承担水稻和陆稻保险费的50%;国库对麦类承担的保险费按照“超过累进”的方式承担(全国平均54%),如表3:

表1:麦类保险费率和国库负担比率

基准保险费率的区分

国库负担比率

3%以下

50%

超过3%的部分

55%

8.灾害评价:

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农户向合作社等提出损害通知;接到损害通知的合作社等整理受灾情况后,向联合会报告;如果受灾情况是超过一定规模的严重灾害时,联合会向农林水产省报告,接受损害程度认定,灾害在一定规模以下时,联合会自己可以进行损害程度的认定;无论哪种情况,联合会都要向合作社等进行损害程度的最终认定通知;收到最终认定通知的合作社等,以认定为基础向农户支付保险赔偿。

日本发展农业保险的基本经验

日本农业保险在半个多世纪探索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告诉我们,只要能把握农业保险内在规律性,克服各种困难,可以实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日本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主要有:

强有力的立法保障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农业发展和保护制度,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依赖程度是很强的,所以其立法意义远超出一般的商业规范性法律制度。日本政府历来重视农业保险法律建设,早在1929年就制定了《牲畜保险法》,1938年又制定了《农业保险法》,1947年颁布了《农业灾害补偿法》,之后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于1957年、1963年、1966年、1972年、1978年、1985年和2003年对农业保险法律制度进行了多次修改,从而为日本农业保险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财政支持是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国际上看,凡是农业保险搞得较好的国家,政府对农业保险都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如实行免税政策,对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政府出面制定和实施农业保险计划等。日本也不例外。日本在1929年出台《牲畜保险法》后的近20年的时间里,政府没有具体的支持行动,所以农业保险并没有发展起来。直到1947年颁布了《农业灾害补偿法》之后,政府对若干关系国计民生的种养两业实行强制保险,并进行大规模的财政补贴之后,农业保险才被启动并发展起来。日本政府对农户提供保险费补助,且保险费率越高国库补贴就越多。政府还对开展农业保险的团体提供事务费补助(任意保险事业除外),并向共济组合联合会提供再保险业务。

表2:保险费国库负担比例

业务

负担比例

农作物共济

水稻、陆稻:50%

麦类:采取超过累进方

式,基准保险费率的3%

之内部分,国库负担50%;

超出基准保险费率的3%

以上的部分,国库负担55%。

家畜保险

50%(但是猪为40%)

果树保险

50%

旱田作物保险 55%(桑蚕为50%)

园艺设施保险 50%

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日本政府规定,在农作物保险中,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农户要强制加入,这种办法被称为当然加入制。当然加入是指每种保险品种的耕作面积,在下表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而且超过都道府县规定的面积以上的农户,就必须加入保险。具体情况如表5所示:

表3:

适用地区

保险目的品种

范围

都府县

水稻

2-4亩

陆稻、麦类

1-3亩

北海道

水稻、陆稻

3-10亩

麦类

4-10亩

注:这里的“亩”是指1000平方米,即大亩。

先进的农险统计系统

保险金额计算和保险费率厘定是农业保险中公认的技术操作难度最大的两个问题,如认定不当将直接降低农业保险运作效率。目前日本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险统计系统,积累了不同风险区长期适用的损失统计资料,采用了先进的保险统计方法,为保额、补贴额的确定、费率的厘定提供了科学依据。日本农牧渔部统计局每年要按照不同的府,对每一种可保农作物进行收获量的抽样调查,以每个区可保农作物平均收获量确定保额,然后根据过去20 年损失资料计算出每个府的标准费率,府政府再把所辖全部耕地划分为若干同类风险区,每个风险区的标准费以府的标准费率制定。

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

农业保险的保险人,把千千万万家农户转嫁来的农业风险责任集合于一身,按照大数法则原理和保险经营规律,必须通过再保险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分摊损失,在农业风险频繁发生的情况下,农业再保险显得更为重要。日本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家畜保险、果树保险、旱田作物及园艺设施保险实施了再保险。

日本经验对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启示

与日本情况相似,我国也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 制约着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亟需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日本在发展农业保险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值得我国借鉴。

推进农业保险立法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是一部商业保险法,主要是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而农业保险中大部分具有政策性。由于无法可依,农业保险中的许多领域都存在法律真空。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地位不明确,即便政府积极参与和推动,也缺乏法律依据。国家对农业保险的立法势在必行,应通过立法明确农业保险促进农业发展、支持农村稳定、保障农民生活的社会管理属性,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导作用。从国内各个省、区、市开展的多种农业保险试点情况来看,各个地方之间差异很大,目前国家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建议:先由试点地区政府、保险监管部门和农业保险公司根据辖区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制定相应的农业保险地方性法规。根据地方性法规试点情况,国务院制定农业保险条例,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农业保险法。在立法过程中,保监会、农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应主动加强政策、资金的协调与沟通。

从长远看,我国还应借鉴日美等国的经验,适时考虑设立农业风险管理局或农业保险局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或协调机构,统筹对全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因为农业风险的管理涉及财政、金融、农业、气象等多种领域,组建农业风险管理局,可以避免出现因各自为政、分割管理、资源分散配置而导致高投入、低效率的局面。要通过立法明确各级政府在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能与作用,确立国家的投入和政策保护措施,如税收优惠、保费补贴等,明确规范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财政补贴是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保障,是启动我国农业保险的关键。调研中发现,虽然农民投保积极性较高,但实际投保能力还远远不够。在已经进行的试点中,地区财政给予了一定数量的补贴,但额度较小,只能在小范围内试办。距离农业保险大保面、够规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借鉴日本经验,从我国财力出发,财政补贴还应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保险标的应主要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并主要实行保费补贴。保费补贴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根据各地农业风险状况和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从财政资金中各划出一定比例份额用于投保农户的保费补贴。政府和有关方面给予投保农户的保费补贴可因险种、地区而异,对于生产力低下,保险费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较大的地区,应增加其保费补贴。在保费补贴试点的基础上,再逐步扩大到经营管理费补贴。

实行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

农业保险的效率与参与率的高低有很大的关系,参与率越高,农户需支付的保费就可能比较低,政府的出资也可保持在合理水平。政府给予保费补贴的办法对于提高参保率并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因为如果完全实行自愿保险,农业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会非常严重,参与率难以提高,会出现低参与率与高保费之间的恶性循环,农业保险市场萎缩和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的恶果将难以避免。所以,包括日本在内的国外农业保险经验表明,单靠自愿保险是不能吸收足够大量的农户来投保的,必须实行“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美国1996年将农业保险和其它救灾政策和优惠金融政策捆绑在一起,不买农作物大灾保险就不能获得其它优惠政策,将实行了几十年的自愿农作物保险变成了有条件的强制保险。借鉴日美经验,我国发展农业保险也要根据业务险种承保对象、承保风险和承保责任的不同,分别采取法定强制和自愿保险的形式。我国可以首先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如水稻、小麦、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采取强制保险政策。

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

农业发展的经验范文4

特点

(1)农业机械高科技化。美国的农业机械是科研发展的集中产物。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率已达80%,农业科技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达到了5%以上。2005年美国农业研究局承担着包括1100个研究课题的22个国家农业研究项目,累计获得拨款高达11亿美元。美国政府重视对于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不断培养本国人才的同时,还用优厚的科研条件、薪资待遇吸引来自全世界的人才进入美国的科技研发体系之中。美国的农业生产早已经实现机械化,同时生物化学、电子智能和材料工艺的不断发展,使得农业机械在不断的改良中,智能型农业机械的出现,标志着美国逐步进入了智能化生产时代。农业机械规模化经营服务。美国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是农场,小农场的数目较多但占据的耕地面积较少,600hm2以上的耕地有75%都是由大农场主占据,人均耕地面积高达110hm2,因此农业机械的使用至关重要[3]。农业机械的使用使得人们逐渐摒弃了粗放的农业生产模式,进入了规模化农业生产模式。农业机械推广教育服务。农业机械的高额购买费用使得许多农场主望而却步,而农业合作社通过信贷服务为农业生产者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在各个联邦设有销售点,提供售前、售后服务,但覆盖面相对有限,农业机械生产企业通过与农业合作社进行合作,根据农户生产需要提供农业机械并进行必要的培训指导,弥补农业生产企业在覆盖面和服务等方面的不足。

日本的农业机械

1.战略支撑日本政府和农林省通过颁布法律对农业机械的生产和安全使用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其中《农业现代化资金补助法》从国家战略层面对农业机械的发展予以支持[4]。从1972年的每年491亿日元(100日元约合6.48元人民币,2013)的补贴增加到1981年的2349亿日元;1995—2000年补贴高达6万亿日元。对于农户和农业合作社的补贴力度分别提高到600万日元和5000万日元,其中很大一部分为基础设施的建设补贴和农业机械的购买补贴[5]。同时,日本政府成立了农业机械银行,专门解决农户和农业合作社购买机械等问题。农业机械在日本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得到迅猛的发展,农业生产效率也逐步提高。2.主要技术(1)保护性耕种技术。主要是运用生态学的原理,减少对于土壤的侵蚀,增加土壤水分和有机物。例如通过农业机械将秸秆进行田间粉碎并将其覆盖到耕地中,以提高土壤肥沃程度;将玉米秸秆覆盖到小麦耕地后,不进行翻耕而直接进行播种。通过农业机械的使用,实现生态化种植,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管理更多的耕地。(2)谷物收获机械应用技术。针对不同的农作物特点,实现机械收获技术的应用。通过不同种类的机械对农作物进行脱壳、脱粒、分离等工序,加快收获过程。例如油菜籽果实黏度较高,通过采用独特的分离手段,降低机械堵塞和损失率。3.特点(1)日本农业机械以小型化为主。日本地处东太平洋,四面环海、资源匮乏,多山地的特点导致耕地面积稀少且分散,严重限制了日本农业的发展。日本农业生产以户为主,小型农业机械购置成本较低,既能满足农业生产者对于机械的需要,又能实现生产机械化。为了适应日本农业发展需求,农业机械逐步从大型机械转变为小型机械。(2)农业机械配套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中机械化使用成本越高,面临的问题就越多,提高相应的配套服务措施便成为日本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日本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主要是依托于农业协作社,深入农业机械的各个环节,提供从农业机械的实用性推广、农业机械信贷、定期使用技巧培训到机械后期维修保养等全方位服务。同时农业合作社鼓励农户合作生产,相邻的农户购买不同的机械,采用轮流使用的方式生产,节约购买成本,提高经济效益。(3)农业机械的生产和使用严格执行标准。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本对于农业机械的生产材料、加工工艺、后期保养维修都有明确的规定,充分保证了农业机械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同时对于农业机械操作者有着严格的考级评定制度[6]。

中国农业机械发展现状

2001年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农业机械营销企业开业条件、等级划分及市场行为要求》,对于推动中国农业机械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数据,2009年农业机械行业共完成工业总产值2264.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78%,按2009年末的外汇兑换比率,相当于333亿美元,仅低于美国。2010年,农业机械行业共完成工业总产值2838.10亿元,比2009年增长25.33%。然而,由于核心部件和技术落后,智能化和信息化技术开发应用不足,使得中国农业机械市场出现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匮乏的矛盾。总结中国农业机械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1.东西部地区机械投入使用情况差异较大现阶段中国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耕地面积分别占全国总面积的32.1%和23.7%,东部农业机械总动力为全国的50.2%,西部仅有15.3%,严重制约西部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而美国不同地区农业机械使用率差距较小,大部分地区都会配备较为齐全的农业机械以满足农业生产。

2.农业机械种类与现阶段需求差异较大不同农作物对于农业机械的需求不同,然而由于农业新技术研发周期长,科学新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存在脱节,加剧了农业机械种类和现阶段需求的差距。例如玉米收获机械仅在中国少数地区推行,棉花机械收获仍属于空白阶段。反观日本对于不同地区采用多种类型的小型化机械,在满足生产的同时加大对于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农业机械的长足发展。

3.农业机械配套服务不到位虽然中国农业机械数量和使用率大幅提高,但是其维修保养等配套工作相对滞后,减缓了地区农业的发展速度。美国和日本都建立了覆盖面广泛的全方位服务型机构,针对不同农业机械问题都有相应的解决维修方案,政府同时进行一定程度的补贴,保证了农业机械的使用。

美国、日本农业机械发展的经验启示

1.提升农业机械发展的战略层面中国目前主要是以发展工业现代化为主,农业的发展主要是服务于工业,从而导致农业及农业机械的发展严重滞后。中国应借鉴美国和日本的农业机械发展经验,提升农业发展的战略层面,从而带动农业机械的快速提升。加大立法方面的工作,规范农业机械的生产和销售,杜绝伪劣产品的出现,通过颁布优惠政策支持农业机械企业发展,加快龙头企业的建设,鼓励企业实现多元化发展模式,从而促进企业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的提高。

2.加大补贴力度,促进农业机械发展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产品手工成本比例较高,导致农业生产精细化程度偏低,然而农业机械价格较高,一般的农业生产者无力购买。需要政府加大对于信贷方面的支持力度,迅速改变生产模式,加快机械化进程,并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采取多样化的还款方式、延长还款时间等措施保证农业生产者的实际利益,从而提高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

3.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服务体系,否则将限制农业机械发展。美国和日本充分利用农业合作社覆盖面广、群众基础好的优势,推广农业机械的使用,并对使用者进行相应的培训,扩大农业机械在农户中的使用率。通过开展培训和讲座,可有效地促进农户的整体素质,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

农业发展的经验范文5

二、向农业开发信息资源的方法步骤

1.聘请有关专家到各个贫困地区进行调研,写出项目建议书。贫困地区确定以后,首先要聘请有关专家深入贫困地点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提出第一产业方面,适合发展何种特色农业经济或畜牧业、养殖业等;第二产业方面,根据当地资源,适合建立什么样的乡镇企业;第三产业方面,看看当地有没有旅游资源和服务方面的开发项目。专家们提出自己的初步看法以后,还要分析论证其是否可行。比如:当得出贫困地区适合兴办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结论以后,那么,就至少要对国内外市场大致进行一番调查研究。看该产品在市场上是稀缺还是饱和,看该产品的发展前景如何,看生产出该产品的成本如何,是否低于市场价格,以及凭我们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能否为其研制第二、第三代产品。

即使不能,也要考虑能否在现有设备稍加改造的情况下,尽快转产二、三代产品等问题。同时,还要考虑会不会破坏生态环境,能否做到可持续发展,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后,得出该贫困地区适合发展什么样的结论,并写出项目建议书。

2.多开发有用信息。(1)开发文献信息资源。科研院所、文教系统的单位大都有规模较大的图书馆,比如省、市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科研院所图书馆和资料室,不仅有取之不尽,经常更新的文献信息资源,而且还有开发文献信息资源的专业人才。只要有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从文献资源中查找贫困地区所需要的信息,是他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2)开发网络信息资源。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尽管是一项工作量十分浩大的工作,但对于科研院所,文教系统的单位来说,开发网上信息资源至少具有两大优势,即网络设备优势和人才优势。(3)要从专利局、科委、科协、寻找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科技信息。我国成熟的科技成果大都为专利局、科委、科协所掌握。因此,要派专人去这些部门搜集或购买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科技信息。科委、科协是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的部门,只要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社会进步,那就有可能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4)要到有一定科研水平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去寻找科研人员的最新科研成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高新技术成果的主要生产地,在那里,有许多最新的高科技成果函待转化,要从中选择适合本地区发展的有用信息。

3.组建信息源队伍,深入农村贫困地区进行信息服务。要求这支队伍的成员,既要懂专业技术,又要有深入浅出的口头表达能力,还能吃苦耐劳,且乐意下乡到贫困地区进行信息服务。他们只要带上笔记本电脑、电子投影仪等,就可以很直观地为农民朋友们宣讲。农民朋友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有用信息,发展特色农业经济和养殖业或兴办第二、第三产业。向农村地区开发信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作为信息源单位,要对贫困地区兴办的产业负责任。比如兴办了一个企业,要对其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负责任。所说的负责任是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负责为其跟踪市场供求信息;另一方面要为其跟踪产品的第二、第三代产品的信息。

三、向农业开发信息的保障措施

1.领导出面协调,主要是解决人力资源的调配问题。作为科研院所、文件系统单位的领导,一定要出面协调本单位为贫困地区开发信息工作,假如开发信息单位是一所高等院校,就要成立一个“校开发信息协调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任组长,负责在校内外调用或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各院系协调、调用学生青年志愿者。否则,仅靠高校图书馆、资料室、和网络中心等信息单位,是不可能做好开发信息工作的。

农业发展的经验范文6

关键词: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发展;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4-0-01

一、国内外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发展研究综述

国外学者在金融支持农业经济转型发展的研究起源于金融发展理论,主要存在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相对于经济发展,金融发展处于一种“需求跟随”地位。如罗伯特·卢卡斯(Lucas,1984)认为,内生的技术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而不是金融。卢卡斯的研究成果标志着经济内生增长理论的形成。第二种观点认为,金融发展对经济转型发展有“供给主导”作用,是经济转型发展的推动力。如熊彼特(Shumpeter,1911)、史密斯(Gole--smith,1969) 等人认为,金融的发展对经济转型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强调了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试用新技术,企业家需要信贷,企业家只有先成为债务人,才能成为企业家。众多国内外学者的实证研究都支持金融的发展对经济转型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观点。第三种观点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上,金融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具有不同的关系。在经济发展的初期供给引导型的金融发展处于主导地位,在经济转型发展的成熟阶段需求遵从型的金融发展将成为主流。第四种观点认为,金融发展和经济转型增长互为因果。主要以格林伍德(Greenwood)为代表。其后,国外对金融支持与经济转型发展的关系研究延伸到了产业层次(希克斯,1987);世界银行的综合研究报告中将农村金融的目标定位在两个方面,即增加收入促进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雅荣、本杰明、皮普雷克,2002)。研究农村金融问题的学者(Roninson,1995;Yaron,1998;Yaron,2002)把研究领域从强调金融发展对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减少贫困的重要性转移到如何为解决该问题建立一个有效的农村金融制度框架。

王永龙(2004)对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进行了机制分析。他认为农业金融支持对改善我国农业弱质性肩负着无可替代的重任,应成为推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战略性机制和基本途径。同时,也有一些学者以省为单位,在这一领域展开研究。王宜峰(2008)以山东肥城市为例,分析了新农村建设对资金需求呈现新特点形势下,当地农村金融生态体系功能不健全、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面临的困境及成因,从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建立农村资金反哺回流机制等几个方面就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政策性建议;聂洪顺(2008)对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支持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他建立了一个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以经济增长率为因变量,引入农村FIR、实际利率和政策变量等三个解释变量,实证分析表明了在黑龙江新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是高度正相关的,同时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也会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显著的影响。

综合以上研究,大部分均只研究了中国整体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从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发展的视角,探索农村金融发展支持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发展的实证研究却并不多见。即使是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支持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发展的研究,也只是从我国的整体情况出发来研究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转型发展的关系,考虑到我国地区间发展的显著不平衡性,各省经济差距很大,农村金融发展也有很大差异,因此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国家或个别区域层面,还必须深入到各省各地区层面。

二、国内外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发展研究趋势综述

近年来国内外金融支持农业经济转型发展的研究趋势集中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开始以农业转型发展为视角,区分各省经济、金融发展差异,以省为单位运用包括协整理论在内的最新计量经济学理论对国内部分省份进行针对性更强的系统研究,例如付海平(2007)对广东省的金融发展与农业经济转型发展做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广东省金融发展对农业经济转型发展存在单向关系;张永乐(2009)对河北金融发展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印证了农村金融增长与农业经济发展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金融发展对农业经济发展产生强烈的支持作用,同时两者必须协调发展。二是开始注重借鉴国外金融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经验与实践,并从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供给、需求两方面着手,对金融支持机制进行分析。如张智河(2009)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中金融支持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应从国外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途径、经验及教训等方面进行借鉴,并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和现实冲突进行了初步探讨。三是开始注重农业经济转型中的金融服务功能创新。例如郭强(2010)对农业现代化离不开金融支持的现状进行分析,得出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农业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存在服务体系滞后、农业现代化金融支持出现缺位等诸多问题,从而提出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措施,主要包括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管理、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业务、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法规等。

综上,尽管在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发展问题上有不同的观点,但主流的结论是金融发展对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发展存在明显的支持促进作用,其作用机制是经济与金融通过共有“基点”相互影响。一般来讲,随着金融工具的发展,经济与金融关系错综复杂,金融发展将有力支持、促进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发展。

参考文献:

[1]戈德.史密斯(著).周朔,等译.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丁晓松.我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协整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5(01).

[3]王永龙.中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