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法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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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法规

经济责任审计法规范文1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尤其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其审计的风险尤为突出。了解、认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才能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进行有效的防范,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1.1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内在因素

(1)审计程序的实施不合理。审计机关出于各种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审计机关要在各个阶段、各个单位合理分配技术力量,审计人员严格实施审计程序进行审计产生一定的困难。一旦简化了审计环节,减少了必要的审计力量,就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2)审计材料不规范。审计材料不规范,条理混乱,语言不清,词不达意,不能如实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或语言绝对化、含义模糊等,都会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产生风险。

(3)审计证据不充分、复核不严谨。审计复核,也就是后续审计,是审计结果进行的复核和再次检查,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漏措施。而审计复核只是走走过场,相关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导致加大审计风险产生的可能。

(4)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查账能力,还要熟悉宏观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等,但是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够全面,严重制约和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

1.2产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外在因素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而经济责任审计的难度加大,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在我国人们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法制观念淡泊,被审计单位或领导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能会阻碍正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关系复杂,审计风险就越复杂。

(2)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序是否严格、清晰、有条理影响到该单位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一定的影响。

(3)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性。审计工作本身在不断发展,审计技术为了适应审计工作也随之不断发展,然而目前的审计技术方法弊端突出,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审计的要求。

(4)审计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险。改革开放以业,我国的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但仍然不能形成一套完全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这就给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产生了一定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防范和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关键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避免和预防引发事件,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采取各种措施对审计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才能提高审计检查质量和评价质量。通过责任审计风险成因的明确,我们要想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就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对策。处理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应从预防阶段开始。

2.1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避免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监督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行为的有效手段。随着《审计法》的假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经济责任审计将从由政策推动转化为法制推动。但是,仍需制定和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和指标体系,使得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由其重要的是完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提高并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的规范性,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一项对于领导干部的强有力经济监督形式。

2.2履行相关审计程序,减少审计风险

严格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和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审计准备阶段,审计立项必须有受托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必须详细、认真,做好事前调查,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下达审计通知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日期要求;在审计实施阶段,应贯彻”双向承诺制度”;在审计终结阶段,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前,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千部的意见,允许提出异议,并把好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结论的复合关。

2.3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

部分工作委托给社会审计执行,以弥补国家审计资源不足的缺陷。利用社会审计的结果资料。国家审计机关应当与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系与沟通,在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及专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针对性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并获得客观可靠的审计证据。

2.4加强教育和培训,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具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质。各级审计机关要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理论研讨,审计部门还应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审计风险意识,提高其在复杂的审计中灵活、有效的控制各种诱发的能力,正确地对待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经济责任审计法规范文2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重要性 措施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

1.当前,依法治官与依法治权,可以说是经济责任审计极为有效的途径

首先其以领导干部们所在的单位作为基础,对他们相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在任期间领导干部的内经济的指标,及重要决策,利用审计手段进行核查,同时也对国家相关的财经法规的执行的情况核查,评估他们的廉政纪律等情况。在考核过程中,将定性与定量考核实现紧密的结合,在领导干部在任期间,通过客观的事实对他们在经济责任方面的工作情况作出相应的评估。

此外经济责任审计,还能对从事经济工作的领导在素质水平与决策能力等方面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经济责任的审计对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依据来对干部选择与任用。

2.它是保护干部,从源头上防腐

经济责任审计从源头上对领导干部的腐败进行防治,提倡廉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能较为全面与客观的对干部领导在经济工作责任方面做出评价,同时在审计过程后,也可以向部分单位的领导干部们再工作中提出警示,从根本出提升他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再就是还能有效的提高领导干部在防腐败与拒变方面的能力。再就是这也为遭受经济不实非议的部分领导干部们将事实澄清,对他们采用客观的评价,对工作的积极性起到了保护作用,这有助于廉政党风的建设与发展。

3.经济责任审计还能够强化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遵纪守法的意识,从根本上保证财政经济以健康良性的方式实现发展。对于干部领导来说,评价他们在任期间工作中的决策与经营,主要还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这一方式来实现的,最终通过监督来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有效的控制。以杜绝领导在工作中存在失误,及失职、越权与滥用领导职权等现象的发生。通过监督和控制,能够有效的保证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自觉依据法律法规来做工作。在工作中结合相应的法律手段来解决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失误,有效的规范自身的行政行为,正确的引导领导阶层在用权与行政上都依据相应的法律,最终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4.审计机关对经济的监督能力的提高也多是借助经济责任审计,在经济工作中以此对领导进行监督,能够确保对领导干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同时还有审计的效益性。通过经济责任的审计也完全可以考量领导干部的管理与决策的能力。通过这种评分手段以最终来完善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与层次。

二、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

1.对法律体系的完善,特别是对审计执法的环境的改善和完善,以及规范严谨的审计法制,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制来对此进行规范。该立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确定了的法律责任在被审计对象方面起到了绝对的监管作用。规范的审计法制,有效的消除审计法和其他法律所存在的矛盾。另一方面,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工作中实现了独立工作,极大提高了执法制度。保证了一个具独立性与权威性特点的管理体制的成立。

2.改变先离任,后审计的现状,建立早期数据库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行,一般选在领导干部在任期间,例如,特别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的规范条例中,就已经明确指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行须在在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将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监督,或者事中的控制。因此,通过该方式得出的结果要比以往的结果取得大幅度的提高。此外,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也大大的改变审计机关的工作环境,让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在离任前调查出的问题也远比离任之后调查出的问题更容易解决。

早期的数据库的内容包括三方面:首先,领导干部在任期中,财政与财务收支方面的相关数据;其次,领导干部在任期中,对各项经济指标评价的相关数据;最后,领导干部们工作中,自律与廉洁的具体情况。

为把工作变的更具阶段性与分步骤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数据库,务必要在早期建立起来。以此对事后审计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弥补。

3.提高风险意识,降低审计风险

在审计工作中,风险无时无刻不存在,由此,需在思想上给予重视,只有如此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风险,并预防与降低风险。同时,在审计工作中对人员的素质也要不断的提高,对人员加强后续的教育培养。对于风险的防范,关键就是由工作人员素质水平的高低来决定。往往审计工作难度越大,对工作人员的政治与业务方面的素质的要求也就越高,工作人员具有强硬的思想作风及高水平的业务方面的技能,并能按规定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做到依法审计与处理,有效的控制风险。

在项目审计中药有专门的符合机构来对其审核,对预计的风险采取全方位的监控,并及时的找到解决处理的措施。

要求被审计单位,或相关的法定负责人,在审计工作中要对会计资料做出书面承诺,以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可靠性。特别体现在对帐外资产进行有无确定的时候,能够有助于风险的减轻。

4.分清审计责任,规范审计评价

在对经济责任进行界定的时候,务必要将直接的责任,主管的责任或者领导的责任分清楚。对问题辩证的分析看待,重视数据并以客观些事的方法对极为复杂的事项进行分析。

界定经济责任的原则:首先领导干部掌握的权利越大,承担的责任也就随之而大;其次经济责任应该落实到领导干部们所行使的权利范围内;再就是经济责任的承担,与领导干部行使的经济权力相对应。

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规范,务必做到调查与相应法律法规及规章政策的结合。并以此作为评价的标准,设立评价指标。

经济责任审计法规范文3

一要坚持稳健性、客观性、全面性的原则。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只限于领导干部的任期内经济责任,绝不能作超出审计范围的审计评价。同时,一定要采取谨慎负责的态度,尽量用审核后的数字来进行评述,用写实性的方法来进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以客观的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不能受主观意念的支配。坚持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是什么情况就评价什么情况,对事实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所作的审计评价,必须在充分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审计所查出的问题,避免以偏概全。不能用单个的事实去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二要明确评价对象,划清责任界限。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办、国办的《两个暂行规定》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象也只能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业绩、相关经济责任和廉洁自律等问题。划清领导干部任期内与非任期内经济责任的界限,不能将前任领导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当成是现任领导的成绩或问题。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领导个人负责。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有的问题是由一般工作人员造成的,领导只负领导责任;有的问题是领导直接经手或亲自指挥的,领导应负直接责任。

三要把握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和内容。根据《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也只能是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他的有关经济问题。即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以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为中心,其审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应当与“党政领导干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这个概念的内涵外延相一致;也就是说,若是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不应当负有经济责任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事项就不应该列为审计评价的范围。我们再从审计内容的角度来说,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以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评价。要结合审计查证结果,评价经济责任人任期内贯彻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等。

四要确定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从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个方面来确定。定量指标是指能够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包括绝对数与相对数,如预算的执行及决算或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等。定性指标是指不能够直接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如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所起的作用等。对于定性指标也要给予一定的权重,使其定量化,以避免评价时的随意性或以偏概全。

在确定审计评价的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时,要按单位性质来制定,以便有比较。如:可制定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行政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企事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在统一的评价指标下对领导任期内的每项指标执行情况好坏,再铺以分值来衡量就更能准确评价领导任期内的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法规范文4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审计程序、取证、查证、定性、评价和处理处罚、责任化分等风险。从近几年审计实践来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外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机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滞后,制约审计工作的开展,随着市场竞争加剧,经济领域中产生了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市场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给审计工作提高了更高的要求,层出不穷的新的经济现象向现有的国家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经济和审计的发展。影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形成审计风险。

2、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影响审计工作质量。领导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审计工作质量,无论从领导干部调动、提升、免职,还是从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成果运用,如果组织、人事部门不重视,会使审计工作难以开展,会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有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虚假、失真,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真实性和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性。近年来,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更为隐蔽,造假的技巧更加高明。会计资料失真严重,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无法审计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实和资产、负债、损益虚假的情况,造成审计判断错误,严重影响到审计结论,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形成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内部原因形成审计风险

1、审计方法缺乏科学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时间较短,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等作了刚性规定,但还是缺少具体的操作办法。大部分还是沿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深度和宽度把握不到位,形成了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过大。按照规定,在审计一个地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必须要把单位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单位制度建设个人廉洁都要审清审透,而审计人员不是万能的,往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或审计个人素质、水平限制加至不是完全掌握审计单位全面情况审计的不深不透,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形成了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审计主要是通过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纪违法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反映,单用审计手段难以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如:受贿索贿、收受回扣、开假发票等问题。由于手段的限制,使审计限于僵局,容易造成对问题查处的不深不透,给审计结论带来风险。

4、对评价的范围掌握不当。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议不应评价而评价,或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妄加评价,或对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审计事项进行评价,都会产生审计评价风险。

5、经济责任界定难。经济责任的界定分为前任和继任者责任、个人和集体责任、主管和直接责任,涉及政策法规的变化、主观与客观原因、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的因素。在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难以准确界定责任,由此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降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建议

1、改善社会环境、争取理解和支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审计人员才能更好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法规范文5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或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

要对预算批复、预算收入和支出、税收等情况进行审计,认真核实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结构,对财力状况要熟悉的掌握,此外还要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二)对超出预算的收支和管理进行审计

要审计超出预算部分的资金及其管理情况,防止有人把预算内的资金划分到预算之外,对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财政资金信用化产生削减作用,与预算的管理脱节,在进行评价工作时要指出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责任,避免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产生。

(三)对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在审计工作中要注意审计专项的基金的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如农业扶贫、社保、环保等,应对其使用情况充分掌握并进行科学的审计和评价。

(四)对管理国有资产及其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

在审计工作进行中重点要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对国有财产的管理义务进行审计,以及主要的国企或国有控股企业中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并审计评价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在企业改革或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是否遭到破坏。

(五)对是否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计评价

一切经济活动应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政法纪以及企业内部自身的财政管理制度,在审计工作进行中要指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将责任具体到某些人员身上,避免互相推卸责任。

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评价难度大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审计人员的主观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较大。有的审计人员在展开工作时刻意避开了评价被审计的党政领导,而是只评价审计的事项,导致审计工作不全面,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如:审计人员在审计财务报表时,没有认真核实相应的领导是否履行了经济责任,直接评价相关的领导或是忽视评价领导这部分工作。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不同对相同的问题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对审计工作造成影响,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以保证公平、公正,缺乏客观性。

(二)难以掌控审计风险

审计的风险是审计人员在党政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方法和过程不恰当或对审计事项判断不正确从而审计意见不正确,导致产生损失,甚至有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可能性。审计风险隐蔽性强,风险内容涉及面广,使审计人员难以掌控审计的风险。审计风险客观存在于审计人员的意识之外,一般是由于审计人员的不小心而产生,并且审计风险存在与整个审计的过程中。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很容易违反程序的规定,大大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难度。

(三)“先审后离”原则贯彻不到位

我国缺乏完善的干部管理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产生问题才进行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执法不严的现象频繁发生。在实际情况中,负责委托审计的相关部门与审计部门不能做到紧密的结合,难以贯彻“先审后离”的原则。通常都是“先离后审”,即先调离并且得到任命之后才开展审计工作,违背了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的初衷,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对有些问题的核实比较困难,一旦被审计人出现问题,处理上也比较困难,使审计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四)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缺乏相关的强有力的法律法规。2006年经济责任审计被纳入审计法,然而在细节问题上仍缺乏相关的法规。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了自己的经济职责并进行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核心,但目前缺乏权威的评价系统。并且,审计工作的完成需要的时间长,在此期间不能保证法律法规不发生变化,一旦改变,选择恰当的法律法规就成了难题。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如果被审计人有新的问题存在,很难做到有法可依。综上所述,相关的制度不完善给审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三、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改进措施

(一)制定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

要想避免由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带来的审计问题,就要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的质量、审计水平、审计成果的运用及对被审计人员评价的公正性都可以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中得到体现。这就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准确无误,建立一套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是保证审计结果的必要条件。审计工作的进行应在明确了党政领导经济责任之后,将经济责任具体化、指标化,并加以合理的分析评价,科学的衡量出责任的履行情况,保证审计评价符合客观事实。

(二)审核部门建立有效的监控体系以降低审计风险

审计部门应严格监督其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并且不定时的检查工作的进行,有了问题及时指出并改正。建立并逐渐完善其监控体制,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争取把审计风险降到最低。例如,可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符合制度、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等,定期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收集,反馈给执行审计人员,完成信息的沟通,以便及时采取解决的措施,避免审计出现差错,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

(三)增加任前任中审计比重,前移审计监督关口

为了解决“先审后离”原则贯彻不到位的问题,应该加大审计力度,注重事前及事中的监督,避免在出现问题之后才进行审计的现象发生;严格监督相关领导在职期间的职责完成情况;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审计不要只局限在离任时开展;在任期中充分结合年度目标与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调查审计其经济活动,将审计监督关口移到前边;认真贯彻“先审后离”的原则,将传统的事后审计向事前和事中审计转变。通过“先审后离”原则的贯彻,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审计得到作用,还可以及时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问题,防止的发生。

四、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法规范文6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1.审计定位的双重性

经济责任审计复合了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是一种“对事又对人”的独特审计模式,其双重性特征在审计对象和审计目的上体现充分。在审计对象上,承载了对经济事项或活动的审计检查,对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任期履职情况的审计评价。在审计目的上,既体现了对干部的监管,又促进了干部提高效能,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了监督经济、考核干部之功效。

2.审计职能的综合性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宽、风险责任大,兼容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监管和财政监督等职能的综合监督形式。为有效开展审计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均已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在重要的工作环节或处理重大问题上形成合力,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3.实施启动的法定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启动有清晰的时间界定,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接受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也可在任期内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4.审计程序的特定性

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项目相比在程序上相应增加了一些特殊规定。例如在审计立项方面,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审计管辖范围,经干部管理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托、授权后,由审计部门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是一种“受托”、“被动”的审计行为。

5.结果用途的多样性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一果多用”,是各级政府、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国资监管和财政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干部考核、奖惩、任免及做出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决定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管理审计的关系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管理审计可谓源自一脉,相互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只有正确认识三者的关系,才能切实发挥各自在经济监督中的作用。

1.审计依据

《审计法》修改前,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五部委的要求,按中办、国办文件精神和审计法规的规定进行的审计活动;修改后,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审计类型,与财政财务审计同属依法开展的常规审计项目。而管理审计则是组织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我国目前缺乏公认的管理审计准则,缺乏系统规划和方法体系,开展工作随意性较大。

2.审计目的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审计,客观、公正评价责任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以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依据,旨在加强干部监管。财务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审计,查错防弊,以维护资产安全,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管理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审计,深入剖析经济管理行为,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防范经营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组织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三类审计目的各不相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人事、经济监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着眼于明确责任、监督过程、评价结果;财务审计是对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的纠偏查证,强调真实、合法;管理审计是对管理活动由表及里的评判,突出效率和效益。

3.审计内容

以医疗卫生行业为例,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是“经济活动应履行的职责义务”,审计内容有:(1)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2)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有效情况;(3)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机制的建立与执行,以及决策程序和决策效果情况;(4)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5)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情况;(6)任期运营业绩状况以及相关的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7)对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8)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财务审计以财务记录为范围,审计内容有:(1)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2)各类收入、支出、结余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3)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等真实、合法、有效情况。管理审计以某项业务或某一职能为范围,深入剖析评价组织结构、组织目标和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经济(经营)活动的组织实施、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适当、合法、有效情况。从审计内容看,经济责任审计是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为基础,以组织目标、运营业绩、管理效能及守法尽责为主线,对责任人权利运行过程及其效果做出责任界定和评价的一种特殊审计形式,蕴含了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的相关内容。

4.经济业绩评价指标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评价应围绕审计目标、范围和内容,结合行业特征、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确立,并仅限于经济责任。医疗卫生行业经济业绩评价指标主要有:(1)反映预算管理指标,包括预算执行率、财政专项拨款执行率等;(2)反映增值能力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和任期年均净资产收益率、收支结余率等;(3)反映资产营运能力指标,包括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等;(4)反映偿债能力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5)反映发展能力状况指标,包括总资产增长率和任期年均总资产增长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年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收入增长率和任期年均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等;(6)反映社会贡献状况指标,包括工资总额增长率和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增长率、次均门急诊费用、每出院人次平均费用等。管理审计涉及经营业绩评价定量指标,主要有:(1)反映财务效益状况指标,即净资产收益率、经费自给率等;(2)反映资产营运能力指标,即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等;(3)反映偿债能力指标,即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4)成本管理指标,即每门诊人次支出及门诊收入成本率、每出院人次支出及住院收入成本率、万元业务收入能耗支出、万元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支出等;(5)收支结构指标,即人员经费支出比率、公用经费支出比率、管理费用率、药品和卫生材料支出率、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等;(6)反映成长能力指标,即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收入增长率及其三年平均增长率等。此外,还有反映资产效率、人力效率及经济规模效益等指标。财务审计一般不需运用经济技术指标对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评价,但是在财务审计基础上,经审计鉴证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通常为经济责任审计和管理审计的评价提供有效支撑。从上述量化指标看,经济责任审计和管理审计的经济评价指标有着本质的联系,都包含效益水平、营运管理、债务风险和发展能力等方面,但是各有侧重,经济责任审计从国有资金绩效评价的角度,突出评价资产的安全、质量及保值增值情况,对任期各个年度的业绩状况均有所反映;而管理审计则对投入产出的效率和效果,以及管理能力进行相应的比对,强调实现效益最大化和组织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