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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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规程

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范文1

关键词 煤矿安全;滑坡;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 X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61-0155-01

由于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近年来也加大了对煤矿资源开采的力度。与此相应的也在开采的过程中一度强调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为此,政府和企业都加大了对煤矿安全事故的检查力度。而且还通过各种手段将煤矿安全作业的指标纳入到了煤矿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之中。毋庸置疑,这在一定程度确实降低了煤矿生产中出现事故的几率,从而更加规范了煤矿安全生产和作业。但是就近年来我国煤矿生产的现状来看,效果仍然不是很明显,突出的表现在在煤矿作业中的各类“三违”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这不仅不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开展,还对煤矿中的员工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因此,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则从煤矿安全生产中经常出现的滑坡现象出发,重点论述了造成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以及响应的解决策略。

1 原因与现状分析

就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中出现滑坡现象的原因而言,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造成的。

1.1 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

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企业开始自负盈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都开始不同程度上缩减了企业内部的一些非生产性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这便使煤矿企业中的诸多形成部门都变成了“有庙无和尚”的场所,对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更无法从整理上来实现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完成,甚至一些企业即便是给员工进行培训,也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来例行公事。此外,由于受到诸多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人们的内心也开始变得浮躁起来,一切都变得那么的急功近利。在培训中则表现在员工主动接受培训的积极性比较差,即便是接受了培训,学习效果也十分

低下。

1.2 企业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不高

这方面则重点表现在煤矿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上。首先对企业中的一个领导干部而言,由于大多数干部都是从基层生产中所选的,尽管他们在工作中个个都任劳任怨,充满干劲,但是他们对生产中的一些安全意识的程度却往往不高。恰恰也正是这一点导致了安全隐患的时常出现。其次,则表现企业中的一个领导对“安全第一”方针认识程度不够,没有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也没从根本上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后一个方面则表现在职工方面,在生产中很多工人,尤其是工作多年的工人,在工作中凭经验,对《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则虽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工作中却没有落实到实处。

1.3 追求产量而忽视工程质量

这方面主要体现在企业员工对待产量与质量的问题上。在日常生产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当负责安全监察的同志在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的过程中经常会和工人以及一些基层帆布发生冲突。这就是基层工人以及一些基层干部没有很好的处理好产量和质量的关系所造成的。在他们的潜意识之中已经形成了“产量是硬指标,质量是次指标,安全是软指标”的生产理念;而就另一方面而言,则体现在迎查方面。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为了应对上级各行政单位的检查都在进行突击整理,而当检查完了以后,很快又恢复到了之前的样子。长此以往便形成了恶性循环的现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工作的展开。

2 解决煤矿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2.1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管理

由于煤矿安全涉及到矿井地质、测量、采煤、掘进、通风、排水、提升、运输、供电、压风、防尘、安全监测等各个方面的诸多问题。因此,在煤矿安全作业中对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要有严格的要求,不仅要求他们要有较宽的知识面,而且还要掌握比较各类与煤矿生产相关的技术。在生产中还要严格落实以各级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中心的技术负责制,并严格按照《规程》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灾害预防计划及有关设计图纸。

2.2 保证必要投入,加强安全技术项目管理

这就要求企业中的一些领导能够合理的处理好生产与效益、投入与安全、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则企业的投入上要加大地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而在安全技措方面,则要分别从计划,资金、技术方案、组织措施等各个环节进行逐一落实,同时,还要将其纳入到安全监察部门的考核和追踪管理范围,限期实施,投入使用,发挥作用,提高矿井的综合抗灾能力。

2.3 切实提高职工的技术安全素质

人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具有决定的因素。员工的素质问题也就成为了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首要问题。因此,在煤矿生产中要想提高企业中职工的技术安全素质,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首先便要在生产中具有一套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则是要充分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由于在煤矿生产作业中,煤矿环境变化比较大,下井作业人员也比较多、而且人员的层次也比较复杂,流动性大。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这些员工的培训和锻炼,以此来起到强化他们在生产中的安全意识。这样不能能够加强他们在心理上对安全意识的强化,而且还能够使他们在培训中提高安全操作的可能性,继而避免违规违章操作的可能。

2.4 进一步完善煤矿生产中的奖惩机制

科学合理的推行奖惩机制不仅有利于在企业内树立良好的工作环境,而且还能够在企业内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机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进行。其具体做法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依照安全责任的大小在企业内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职工实行安全风险抵

押承包;在各区队内实现安全质量量化成绩考核处理办法;在矿区内通过丰富多彩的职工竞赛的形式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观念的认识。除此以外,对于在矿区内发生了一些违规违章操作的形成一定严肃处理,而对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员工要给予重奖。

3 结束语

当然,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造成矿井滑坡的现象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在一一赘述。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只要在煤矿的日常作业中不管是各级领导还是职工个人只要时刻能够将安全生产的理念放在首位,就一定能够降低事故出现的次数,保证生产有序的进行。

参考文献

[1]魏丹,龙熙华,宇亚卫.国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启示[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

[2]崔沪.国外煤矿安全管理对国内矿难的启示[J].煤矿现代化,2005.

[3]何刚,张国枢.国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煤炭,2006.

[4]张有狮.浅析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J].现代企业文化,2009.

[5]汪和理.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J].煤炭企业管理,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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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安全生产

一、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事故性质分析,事故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说明我国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性不强。(2)从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发生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事故煤矿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瓦斯事故中存在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发生。(3)从事故发生时间分析,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企业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4)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二、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反映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基本要求。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明确规定。煤矿开采坚决杜绝,井巷布局不合理,落后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为此各地、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降低伤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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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好班前会。作为煤矿生产企业每天都有职工上下班,开好班前会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议程,通过开班前会每个区队总结上一个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中的安全问题提出要求以及落实上一班工作中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对一些新工作操作技术进行学习,主持人要认真观察每个工人的思想情绪和神态,如有异常作好思想工作。

(三)安全学习。矿委和区队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学习,学习上级部门的文件和有关政策,让工人了解当前煤矿形式的严峻性,并根据政策监督煤矿企业;组织学习三大规程,使工人不断的加深了解,同时开展抓“三违”的活动,推动我矿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的安全学习氛围。

(四)落实制度。好的企业就有一整套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全企业的各项有关制度是当前式必可行的,好的制度有待于职工的认真落实,是从落实制度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中提取的,没有制度的企业只是一团乱麻,要用制度来约束工人,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五)现场管理。对于一个区队工作面的安全、质量、生产的好坏关键在于要有一名好的班组长,好的班组长就能用好的办法和正确的思想来指挥一线,他是煤矿企业最靠前的现场指挥员和战斗员,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关系,这样是职工有了一个安全后盾,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职工也就能团结一心搞好工作,因此好的班组长是抓好现场管理的前提,是创造安全、质量、生产一流的必要条件。

(六)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要搞好一个企业首先干部职工要团结一心,这就要求干部要经常深入职工,贴切职工生活,听取正确意见;了解职工的家庭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每天上班时的思想动态,随时作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使职工深感到矿如到家,这样才能让职工有一个好的心情,好的心情高的素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没有职工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没有好的心情我们的安全生产就无保证,因此以人为本,提高职工素质是我们搞好企业的前提。

对煤矿企业的基层工作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已以文字书面形式提交矿委,好的企业不但要有好的基层工作者,更应该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以及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同时还得有好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下面将我自己的心得体会表白如下:

一、好的企业要有好的矿委领导及好的决策层。矿长和业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总责,作为煤矿企业的决策层和直接受益者,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负责,做到“执行上级安全规定不打折,完善煤矿安全制度不走样,狠抓全员培训不放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欠账,排查安全隐患、追究安全责任不手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定;负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奖惩兑现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业主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安全思想认识到位。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要给煤矿安全工作人员讲安全生产课,要定期不定期地到煤矿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安全制度措施要到位。不准随意更换矿长,不准为安全副矿长分配安全生产以外的任务,不准下达超产指令;三是安全生产投入要到位。保证矿井现场管理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先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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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技术培训

煤矿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煤矿职工素质低就不能适应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搞好安全技术培训,能够使煤矿职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安全核心理念,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真正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1 搞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重要性

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搞好安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也是维护职工人身安全的基本保证。搞好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煤矿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减少伤亡事故,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当务之急。职工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可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技术操作水平,增加防灾、抗灾、自主保安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从而认识和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搞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监管总局下发了第58号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就是对矿工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的最大保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要求,到2020年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而目前我国煤矿还处在事故易发多发阶段,煤矿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发展还很不平衡,煤矿人员素质很低,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能力还不够高,所以我们只有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才能不断提升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才能适应新时期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这也充分说明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比其它行业显得更为重要。

2 搞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措施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在不断提高,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煤矿生产需要,就必须杜绝“一劳永逸”的学习态度,树立不断培训和努力学习的思想。为使安全技术培训取得预期效果,就必须要注重培训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同时考虑到煤矿行业的特点,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区别对待,因人施教,统筹安排。

2.1 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

(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相关知识等。如《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劳动法》和《劳动保户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

(2)煤矿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主要学习内容应包括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知识、矿井瓦斯爆炸及预防、煤尘爆炸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采、掘、机、运、通各个环节中的工作常识、操作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矿井供电安全及矿用电气设备安全技术、井下现场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常识、职业病危害及防治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以及各种《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常见故障判断与处理、自救器的使用训练、创伤急救训练、已知危险源辨识、应急避险常识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在具体的教学培训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安排选用不同的培训内容,提高职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2 采用多种安全技术培训形式

(1)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我们要根据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不同,确定不同的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练法、安全分析法、多媒体电化教学、模拟演示、实验参观等方法,调动广大学员学习的积极性,适应安全技术培训的特点,提高培训效果和工人的安全技术素质。对象包括经过岗前理论培训的新工人和对工艺、设备等不熟悉的所有各种工作人员,可以组织他们到维修车间或下井参观学习,边走边讲解;也可以到实验室进行实物操作教学,让学员们亲自动手操作直到熟练掌握。如在讲自救器的使用时,采用讲授法结合实物演示法,教师先拿着自救器进行讲解,然后进行示范,再让工人一个一个地进行实际操作佩带,加深学员印象,提高了教学效果和培训质量,使学员通过学习真正地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通过这种培训形式使学员有一种身临其境、课堂与现场零距离的感觉,增强学员接受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2)要重视区队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将区队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设专人负责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充分利用区队每周三和周五的技术学习日和安全学习日、班前班后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认真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活动,即各区队每天班前会或班后会出一道基础应知应会的题及每天班前班后会提问前一天学习的知识;每周上一堂生动的安全技术课;每月应知应会考试一次。职教中心包队教师不定期下区队检查、督促、指导区队培训工作,使区队的技术培训学习真正落到实处,使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得到提高。

2.3 严抓细管,加强监督管理和安全投入

(1)对区队安全培训的教学管理要严抓细管,决不能放松。对各区队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季度培训计划及月度培训计划认真进行检查,对不落实这些计划的单位给予处罚,使区队培训计划真正落实,杜绝区队培训流于形式,保证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使提高职工素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安全培训变成走过场。对于区队的“三个一”(即: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活动要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查看“每日一题”记录、 “每周一课”各单位必须安排主管技术的副队长讲课,“每月一考”试卷要按规定出题并认真批改。我们一矿职教中心,为了使区队“三个一”活动真正达到目的,要求各包队教师每月不定期下区队检查“三个一”的开展情况,并对干部职工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提问,对每月一考的试卷批改进行详细核对,争取不出漏洞,要真正克服重生产、轻培训,重证书、轻能力,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同时要求每个职工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对每日一题、每周一课内容必须记在职工个人学习记录本中。

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范文5

[关键词]小型煤矿 安全生产 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D82-9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7-419-1

1全国小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近几年,全国煤矿安全形势并不理想,虽然在国家重拳高压治理下,特重大事故有所下降,但较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小型煤矿,安全形势更是令人担忧,主要原因是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赋存条件差,人员素质低,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等等。现阶段在国家的强力整顿下,小型煤矿生产条件有所改善,机械化水平有所提高,生产秩序有所改善,事故率有所下降,但小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诸多问题。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安全是保证现代化煤矿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点,同时也是相关企业不断增强经济效益的核心保证,故还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现状的细致分析,结合当前的工作形势和工作开展的基本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的政策,提出改进的措施方案,不断的实现煤矿企业的稳步增强。一些煤矿业主为追求高额利润,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铤而走险、抗拒执法、无证或证照不全违法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由于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有经验的工人流失严重,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又不愿到企业工作,企业人才严重缺乏。一些煤矿不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无设计,不编制采掘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有的煤矿不按设计施工作业;石门揭煤、巷道贯通、过断层和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等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小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3.1立足于安全生产管理思想,体现其向导功能

企业发展与生存的灵魂是安全生产思想,安全跟效益与生产紧密相连,所有企业生产的前提条件以及生产效益的保障都是安全,为此,煤矿安全生产的推进务必立足于管理思想。管理包括管理人员与被管理人员,即所有进行煤矿生产的职工与工作者,都务必增强安全观念,在确保心态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行为上的安全。以管理人员作为视角,倘若被管理人员误认为安全思想是一种硬性的指标,那么就会出现应付上级检查的情况,逃避监管,开采过于盲目性,未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这属于一种错误的安全思想。以广大的员工作为视角,应当在所有员工的内心深处渗透安全思想,以标语、报刊、电视、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讲座等手段,在所有员工的内心渗透安全思想,进而推动人的行为规范。

3.2安全管理要改掉不良习惯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职工们有各自不同的行为习惯,有些非常好,有些却容易造成安全隐患。管理者在面对这个问题时要区别对待,做到赏罚分明。有些习惯是非常容易造成事故的,比如,在井下工作过程中泛起瞌睡,在井下工人互相打闹,态度随意,工人在工作中毛手毛脚,这些都是要不得的,这些非常容易导致矿难的发生。

因为如果一个坏习惯,可能导致发生事故,影响到井下所有职工的安全。管理者在遇到这些不良习惯时,一定要严厉处罚,完善安全制度。

3.3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同样的矿井中,为什么有的区队能安全生产,有的区队却屡次发生事故?同样是矿工,为什么有的下了一辈子井都平安无事,而有的却经常出问题?思想认识高低和工作责任是否落实是根本原因。思想重视了,工作到位了,实现安全生产是完全可能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通过责任制的落实,可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抓好安全管理以及一线员工遵章作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责任人必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负责任,要形成由下至上逐级负责的综合体系。正常工作中,员工按责任制履职,出现事故、违章等异常,按责任制进行追究考核。

3.4分清主次,突出关键

煤矿的安全涉及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小型煤矿的管理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各类因素,分清问题的主次。哪些因素必须立即解决,哪些因素必须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如顶板管理、瓦斯治理、防排水等工作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按安全措施施工。

3.5创新管理,奖罚分明

任何管理都离不开具体制度,有了制度就必须执行,才能产生实际的效果。在健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企业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意识,确保相关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效果的跟踪、验证和考核,提高执行力。监督重点应放在一线干部职工身上,确保规程和制度落实到位。如果发现隐患,就必须要求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排除,并运用经济处罚手段,使责任人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做到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那些安全工作做得好,事故率较少的基层单位,应用经济和精神荣誉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只有这样,才能把握管理的主动权,降低事故率,使企业从事故的偶然变成安全的必然。

3.6加大投入,人机并重

小型煤炭企业普遍机械化水平不高,有些甚至还延用比较原始的采煤工艺。先进的装备就好比“硬件”;广大煤矿干部职工就好比“软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现代化的采煤装备成为成熟的工艺装备可供我们选择,先进的“硬件”装备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革命性的作用,小型煤矿企业一定要抓住机遇,加大资金投入,迅速实现“硬件”的升级换代。然而,同样的装备,不同的操作者使用,会取得完全不同的效果。提升“软件”的水平需要靠教育培训实现。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知识等的培训,这是作为煤矿职工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二是注意方式。你讲我听是传统方式,时间长了,授课老师和职工难免感到疲倦,如果采用有奖问答、家庭参与等职工乐于接受的形式,让职工有新鲜感,职工才能真正领悟其中的道理。三是突出重点人员教育。对重点人员、特别岗位的特殊“软件”要依法采取强制教育、规范管理的手段,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四是要做到常抓不懈。安全教育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企业阶段性工作重点,针对性、循环式地开展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4结束语

从本质上加以分析在煤矿企业的建设过程之中安全管理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所以应当以切实的思想进行改进,以正确的观念和严格的措施手段,真正意义上实现工作的进步,为今后工作的开展和相关事业的增强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崔彦红.现代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探析[J].山东工业技术,2014,20:56.

[2]杨军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及实践策略[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4,01:66-67.

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范文6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对象与范围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小煤矿是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可参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116号)执行。

(二)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是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突出,违法、非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安全生产状况十分严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对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从*年下半年算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10年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十分紧迫和重要。

3.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其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4.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规划”的要求。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6.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7.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8.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9.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10.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7.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18.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9.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20.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采用金属液压支护,2008年底淘汰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要建立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当班的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21.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22.加强爆破材料和放炮作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23.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和考核标准,努力实现小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24.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25.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6.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2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煤矿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8.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制度。新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的生产规模,应符合煤矿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报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建设。“*”时期,各地区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29.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篇》,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0.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基建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资源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禁基建过程中边施工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按照设计核准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建设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31.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煤矿必须严格按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32.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3.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煤矿违规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4.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小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35.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36.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防范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37.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时,应当落实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38.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矿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得提供伪证和虚假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规定及时存储或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三、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健全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机制

39.落实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政府作为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完善小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充实和加强本地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制订本地区煤矿安全发展的整体规划,研究制订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煤矿的整顿关闭。小煤矿要自觉服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40.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统一行动,落实对小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不服从政府依法监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41.严肃事故查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资质处罚:对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责令参加复训,合格的退还其两个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颁发。

(二)扎实推进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2.加强组织领导。煤炭行业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43.发挥员工监督作用。小煤矿要组织员工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作用。

44.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和媒体举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瞒报伤亡事故等。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加强基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