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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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1

一、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

1、项目法人行为不规范

(1)质量意识薄弱,管理松懈,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够。

(2)资金不到位,资金运作有问题、压价、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投入。

(3)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2、施工不按质量要求,出现“豆腐渣”工程

(1)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很难避免;(2)大量民工及农村施工队伍涌人建筑市场,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经验不足;三是施工不规范,质量控制手段落后,管理粗放,质量体系有待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3、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

(1)监理队伍少,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工作责任心不强。

(2)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单位存在“一条龙”、“同体监理”、“自行监理”现象,监理成“兼理”。

(3)监理工作不到位,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质量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二、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

1、大力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一个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场环境,因此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程序意义深远。

(1)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制订完善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

(2)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依法培育和管理建筑市场,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施工分包和转包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理市场。

(3)强化市场准人和清出制度,严格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管理体制和承发包管理、项目管理。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证监理,借证卖照、资质挂靠等违法违纪行为。

(4)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1)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推行设计招标制度,促使其提高设计资质和技术水平,将设计单位推向市场,靠竞争、信誉求发展。

(3)推行设计监理工作,杜绝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

(4)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

(5)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地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

2、1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1)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

(2)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5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

(3)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落实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

(4)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

2、2完善监理制,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1)规范监理资质管理,加强对监理持证上岗的监管。

(2)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解决少数监理人员素质差、监控能力不强、难于胜任监理任务的问题:

(3)培育监理市场。监理必须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企业单位,不应挂靠在部门或行业之下。

(4)逐步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防止和抵制“同体监理”。

(5)监理要综合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规定、计量支付签证控制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好质量监控。六是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执行监理规范,真正做到对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2、3 推广新技术,加强质量管理

(1)大力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施工工艺及新材料、新产品。

(2)增强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依法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2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manage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for strengthening the qual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00-0000-00

水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状态并不完全符合人类的需要,只有修建水利工程,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涝灾害,并进行水量的调节和分配,以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对水资源的需要。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基层水利部门技术力量单薄、业务水平偏低,直接导致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不完备。国家规定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投资项目必须经过招投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小型水利工程设计、建设、监理工作多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基层水利人员不参与勘察、设计、施工,只参与工程运行管理。他们参与的工程项目少,缺乏深层次的实践经验。水利工程往往建在偏远地方,管理这些工程的基层水利人员工作地点偏僻、工作条件艰苦、没有或很少有时间进行深造,他们的业务水平偏低,导致工程运行管理不完备,降低了水利工程的潜在效能。

1.2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不规范、因陋就简意识浓。近两年来降雨量偏多,自然灾害较重,提高了人们的防范意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层出不穷。许多小型水利工程由乡、镇、村或者农民自营,工程投资达不到50万元,不需要招投标来确定施工单位。大多数由基层水利部门作为技术指导,村镇自己建造,很少组织可行性论证,工程一般依地势而建,常常是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随意性比较大。另外,小型水利工程多以民办公助为主,建设资金较为紧张,导致能省则省,进而忽视了长远利益。

1.3监控措施不完善检测手段太落后

多数基层水利部门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有的甚至从思想意识上就根本没有这根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对小型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多停留在目测上,凭直观印象下结论,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仪器,更缺乏监测人才,在实施质量监控活动时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

2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

2.1大力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一个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制订完善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二是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依法培育和管理建筑市场,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施工分包和转包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理市场。三是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管理体制和承发包管理、项目管理。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证监理,借证卖照、资质挂靠等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加强建材市场材料、产品、设备监督,杜绝以次充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五是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2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总责。一是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二是依法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三是严格挑选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四是负责按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五是按工程实际需要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六是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严禁盲目压价。七是保证有合理的设计、施工工期,防止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八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扭转部分领导重效益、轻管理,重进度、轻质量的倾向。九是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

2.3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一是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二是推行设计招标制度,促使其提高设计资质和技术水平,将设计单位推向市场,靠竞争、信誉求发展。三是推行设计监理工作,杜绝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四是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五是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地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

2.4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是形成工程保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基础。一是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二是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5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三是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落实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四是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五是项目经理、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要达到全部持证上岗[3]。

2.5完善监理制,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工程监理能促进承包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目标进行有效控制,防范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问题发生。但由于监理制度推行时间不长,需在实践中完善。一是规范监理资质管理,加强对监理持证上岗的监管。二是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解决少数监理人员素质差、监控能力不强、难于胜任监理任务的问题。三是培育监理市场。监理必须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企业单位,不应挂靠在部门或行业之下。四是逐步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防止和抵制“同体监理”。五是监理要综合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规定、计量支付签证控制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好质量监控。六是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执行监理规范,真正做到对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2.6改进监控方法提高检测水平。为了提高质量检测水平,需购置必要的检验、测试仪器和设备,对工程所用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通过实测、实量、实敲、实弹等手段,获得准确、客观、公正的监控数据。该好就好,该孬就孬,增加质量监控的说服力和威慑力,减少或避免工程质量评价中的错误、纠纷和矛盾,减少“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的弊端。首先,严把材料、设备的进货关。批量购置的材料、设备等,要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先检测后使用,不合格的不使用。其次,加强施工质量监测。对重点工序和部位,设置质量监控重点;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严格监控施工质量。

2.7推广新技术,加强质量管理

提高工程质量一靠技术,二靠管理。一是大力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施工工艺及新材料、新产品。二是增强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依法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三是改革和完善质量管理体制,建立以四项制度为基础,以建设程序为纽带,以确保质量为目标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制,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控制、设计、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四是设计、施工等单位要推行水利工程质量体系认证,按ISO9000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使工程质量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3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控制的要求越来越细化、越来越严格、越来越科学。而基层水利工程监管行政部门可以第一手的搜集监管数据信息,从而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规范和科学性,所以对行政监管部门的人员技术标准和职业操守有不容忽视的要求。加强技术支持与人员素质教育,从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3

一、水利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1.项目法人行为丞待规范

当前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及项目法人行为尚不规范。就项目法人方面讲:(1)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影响工程质量。(2)质量意识薄弱,管理松懈,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够落实。(3)资金不到位,资金运作有问题、压价,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投入。(4)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2.设计水平不高,质量“先天不足”

(1)前期工作不充分,工程仓促上马。(2)设计人员水平低,设计因素考虑不周,结构布局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方案比较不充分,设计人员不熟悉规范,未执行强制性标准。(3)设计质量不高,图纸粗糙,施工时随意变更图纸。(4)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3.施工不按远东,出现“豆腐渣”工程

(1)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很难避免。(2)大量民工及农村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经验不足。(3)施工不按规范,质量控制手段落后,管理粗放,质量体系有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4.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

(1)临理队伍少,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工作责任心不强。(2)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单位存在“一条龙”、“同体监理”、“自行监理”现象,监理成“兼理”。(3)监理工作不到位,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质量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5.质量监督缺乏力度,作用难发挥

(1)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法不力,质量监督处罚可操作性不强。(2)无检测手段,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3)质监机构为事业或企业编制,收费标准低,财力、人力所限,工作难以深入到位。(4)质监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监督起来力不从心。(5)质量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质量问题难整改,质量监督机构作用难发挥。

二、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1.大力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秩序

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意义深远。保证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一个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场环境。①要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制定完善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②要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依法培育和管理建筑市场,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临管,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施工分包和转包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理市场。③要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管理体制和承发包管理、项目管理。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证监理,借证卖照、资质挂靠等到违法违纪行为。④要加强建材市场材料、产品、设备监督,杜绝以次充好,防止不合格进入施工现场。⑤要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文体,对工程质量负总责。①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②要依法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③要严格挑选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④要负责按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⑤要按工程实际需要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⑥要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严禁盲目压价。⑦要保证有合理的设计、施工工期,防止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⑧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扭转部分领导重效益、轻管理,重进度、轻质量的倾向。⑨要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

3.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①要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②要推行设计招标发偶然性工作,促使其提高设计资质和技术水平,将设计单位推向市场,靠竞争、信誉求发展。③要推行设计监理工作,杜绝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④要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⑤要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的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

4.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是形成工程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基础。①要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②要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五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③要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做到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④要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⑤项目经理、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要达到全部持证上岗。

5.完善监理制,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工程监理能促进承包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目标进行有效控制,防范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问题发生。但由于监理制度推行时间不长,需在实践中完善。①要规范监理资管理,加强对监理持证上岗的监管。②要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解决少数监理人员素质差,监控能力不强,难于胜任临理任务的问题。③要培育监理市场。监理必须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企业单位,不应挂靠在部门或行业之下。④要逐步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防止和抵制“同体监理”。⑤监理要综合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规定、计量支付签证控制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好质量监控。⑥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执行监理规范,真正做到对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6.发挥质监机构作用,做好政府质监工作

摄影师监督机构代表政府从工程质量角度对参与建设主体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是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保证。①质量监督机构要在改革中稳定加强并给予扶持,充实力量。②质监人员要提高素质,使工程质量监督由掌握规范准确,督促执行规范得力,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员组成。③要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业务培训,衽考核上岗制度,提高质监队伍整体素质。④质量监督要与施工许可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等制度有机结合,形式应多方位、多形式,效果应能督促各方建立各自的质量体系,规范质量行为,超前控制,督促及时整改。⑤要配备必须的检测设备,搞好检测,加大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检、见证取样的次数和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监频率。⑥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⑦要扩大质监范围,在做好质监工作前提下收好质监费,促使质监工作开展费用列支的需要。⑧为实行严格、公正、有效监督,领导重视,赋予水利质监机构职能是前提,因此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和支持以及参建单位的配合。⑨质量监督模式、内容、方法、手段亟待改革完善。质量监督必须由单纯施工阶段监督、微观监督向综合性宏观监督转变。必须由注重定性质量评定向定量判断转变。为创更多优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任重道远。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4

关键词:水利工程; 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在20世纪80年代前,基本上是处于人工管理的模式。人工管理模式又叫传统型经验管理模式,是以长期的工作实践经验为基础,利用常规的工具和普通的通信技术,在水利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图表绘制、数据计算和文字编辑进行人工观测、手工操作,从而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控,并水情和工情调度的指令。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逐步的利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主要是利用通信和计算机技术进行通信联络、文字编辑和图表绘制以及一些简单的编程计算等工作,现代化管理技术在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中逐步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项目法人责任制没有落实好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 三项制度”的核心问题, 但是, 大多项目法人设立不规范, 甚至根本未设立项目法人, 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

2、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

一些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 没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招投标, 致使低资质或无资质设计、施工队、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不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 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同体”问题严重, 主要表现在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互隶属同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其中监理单位归属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管理。

3、水利工程前期勘测和设计不规范

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规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分析深度不够, 缺乏对环境和经济等方面全面、综合地分析, 特别是在一些小型水利工程中很少进行可行性研究, 致使设计常常不合理或不符合规范, 严重影响了设计方案的比选, 限制了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 进而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等。

4、相关人员业务水平欠缺, 技术力量薄弱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 存在部分水利工程设计人员、施工设计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足和业务水平不高的现象。对于工程中一些复杂的技术问题, 这些人员无法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不能很好地掌握新技术、新工艺, 难以承担有一定深度的工作。

5、现行标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水利工程与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中, 一共有 163项技术标准。其中综合类标准为 19 项, 水利工程建设类标准为102项, 水利工程管理类标准为 42 项, 三者分别占标准总数的 12%、62%、26%。另外, 我国现行的标准体系中, 强制性标准 106 项, 推荐性标准 23 项。因此, 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中强制性的标准占主要部分。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中, 施工质量检验类的标准有 6 项, 验收及评定类的标准有14项。因此, 在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的现行标准体系中, 涉及工程建设的安全及环境标准的只有 2项, 明显偏少。同时, 对于验收及评定的标准只有 14 项, 其中 10 项都是评定类的标准, 验收标准明显不足。

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1、依法规范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主体,对工程建设负总责。强化项目法人基本条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健全对项目法人建设行为的考核管理制度, 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的建设行为。

2、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积极推进监理改革

工程监理主要任务是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进行有效控制, 以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体制改革, 增加监理企业活力, 积极引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开展综合性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方向发展。

3、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 提高设计水平

严格按照勘察设计的有关条例及规范进行设计; 提高设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立健全施工图纸的审查制度, 防止随便变更设计图纸, 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4、重新整合并编制相关强制性的工程建设标准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后,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与管理, 工程建设与管理部门应该对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类标准加以认真审核并从“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考虑, 全面贯彻实施相关标准。

5、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技术标准新体系

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 以传统的管理模式为基础, 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 择优配置相应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构成一个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系统开放、扩展灵便和实用的综合业务现代化管理操作控制平台, 提供信息交互、资源共享的网络服务环境, 将是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发展方向。借助于现代的通信、计算机、遥测遥控、图文视讯等先进技术, 建立专用的通信传输链路、高效的计算机网络、实时的信息采集网络、动态的远程监视监控网络和实用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配置和研制开发相关的应用软件系统, 实现水情、工情信息的实时监测、水工建筑物的远程监视监控、水利工程的优化调度、工程建设管理办公自动化和工程管理视讯异地会商等综合业务的现代化、信息化、自动化管理体系。

6、计划用水 水利工程是蓄水系统,它为生产建设储备水源和调度水源。相关的部门在用水前,依照水源的情况、水利工程情况、生产用水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做好输水、引水和调水工作。编制的用水计划,要因地制宜,形式简单,操作方便。

渠系测水是灌溉地区实行计划用水的重要手段,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水源的浪费,提高水源的利用效率。测水工作能够验证用水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有效地调控水量,提高利用效率,同时可以改进用水计划,使用水计划更加科学合理。

水源从水利工程引向灌溉区的时候,在渠道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一部分损失。因此,减少渠道水量损失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要积极探索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消耗。比如说实施轮灌、改善灌水技术、严格控制水量、增设渠道防渗措施等等。

为了确保用水计划的合理性,技术人员在水利工程规划和设计的时候,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因地制宜,根据灌溉区的特点进行灌、排和盐碱地的改良工作。除此之外,技术人员要综合分析水分、气候和农作物之间的内在联系,结合各要素的因果联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措施,实现农业的增产。

四、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系统建设

1、基本解决方案

建立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管理系统主要是借助于现代化的通信和计算机技术,在系统的构建过程中利用并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特点,因地制宜的选择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通信方式,从而确保通信的畅通、信息传输的可靠和安全,并建立动态的远程监视系统,实现水情、工情信息的实时监测与采集,从而达到对水利工程的优化调度,真正实现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和自动化。

2、一般模式

2.1前端设备

在前端设备的选择和使用上,我们要根据前端设备的作用来选择,前端设备是采集和处理信息和图像的主要工具,主要是利用高分辨率的彩色摄像机,如松下公司的wc-cp430,全方位云台和可变镜头以及室外专业防护设备组成,将前端设备安装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分别分布在工地的四周并形成全方位的视角覆盖,从而对施工范围进行全方位的监控。

2.2 传输设备

传输设备是图像和数据信息的传输通道,是将前端设备采集到的信息和图像数据传输到集中设备的唯一通道,在施工范围内的前端设备我们可以采用有线同轴电缆来进行传输,而对4个监控点的传输我们则可以选择无线通信设备进行传输。

2.3集中控制设备

集中控制设备可以通过远程操作对前端设备进行方位、角度、焦距的选择和视频的切换,以及处理前端设备传输的图像和信息,从而进行下一步的指令调度。在集中控制设备设立的系统监控中心,为了更好的对信息、图像进行管理、存储和控制,应另外配置图像控制主机、视频转换矩阵和画面分割器等设备。

2.4显示记录设备

对于显示记录设备的选择应包括:监视器、显示器、大屏幕投影仪和录像机、存储器等设备,主要用于视讯的显示和存储。可以配置数台监控设备从而形成电视屏幕墙,利用监控设备对工程建设进行监控,使工作人员在监控中心能够对前端监控点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另外,在建设处的会议室作为系统的图像管理中心,可配置彩色电视机和图像服务器各一台,用于视频监控图像的显示、处理、控制和管理。

结束语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必须加强我国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探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更多切实可行的创新策略及方法,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来促进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迅速发展 。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5

1影响投资控制管理的关键因素

1.1建设周期长

2004年,穿黄河工程初设报告编制工作完成;2007年水利部对初设报告进行了批复;2007年底到2008年陆续完成各标段的招标工作;2011年底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由于建设周期长,建设期间受国家宏观经济的影响,原材料、人工等基础价格大幅度上涨,造成建设资金紧张。同时,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也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建设费用。

1.2责任主体投资控制目标不一致

穿黄河工程分为南北区工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精神,穿黄北区工程实行委托管理制。项目法人(南水北调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可行性报告、初设以及施工图阶段等前期工作,从自己利益角度考虑,要求设计方削减概算,变更设计,以节省投资,并要求穿黄北区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建管局)尽可能地加快施工进度。建管局负责招标阶段以及施工期间的建设管理,在投资包干使用的前提下,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直接的责任。在各建设阶段的责任主体投资控制目标不一致情况下,建管局面临巨大的投资控制压力。

1.3不确定性因素多,设计变更多

穿黄北区工程涉及两个市级行政管理区域,并且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多个水管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多方提出各自的利益要求。为了满足各方的利益,造成工程投资的增加。此外,根据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建管局负责招标阶段与施工期的建设管理,没有参与初步设计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所以对工程设计工作中影响投资控制的因素无有效的管理手段。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且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存在工程量偏差与漏项的情况,导致工程建设中出现了大量的变更与索赔,造成投资控制难度增大。

1.4合同条件不完善

穿黄北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2000年第2版),该合同条件对于工程参建各方投资控制的责任及其具体操作内容的规定不够详尽,对变更与索赔程序的规定不够详细,而变更与索赔是投资控制管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出现了一些纠纷。

2投资控制管理采取的措施

针对穿黄北区工程的特点和投资控制管理中的难点,建管局从招标阶段开始就特别注意投资控制管理的各个要素,并在施工管理阶段不断完善各项投资控制管理制度,将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

2.1规范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阶段上承设计阶段,下启施工阶段,是投资控制的关键阶段。穿黄北区工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并在招标过程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1注重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投标者的报价和标底的准确性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工作。因此,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科学合理,内容明确,客观公正。穿黄北区工程结构较复杂,有埋涵、埋管、隧洞以及水闸等多种结构形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若作到细致、准确、合理地划分项目,既便于计量准确,又能避免施工方的不平衡报价。

2.1.2注重标底的编制审核工作穿黄北区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编制标底时,特别注意考虑穿黄北区工程本身的特点和工程地质、水文以及周边环境的复杂性,使之成为评价投标人报价合理性的主要参考依据,并为以后确定合同变更、索赔和额外工程的费率及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2.1.3注重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约定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直接影响工程投资的控制。合理编制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是从源头上控制工程投资最为直接的措施。穿黄北区工程在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2000年第2版)的基础上,完善了对于进度计划管理、变更以及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等可预见并可影响造价的因素的规定,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尽量避免和减少索赔及争议的发生。

2.2建立内部投资控制管理体系

2.2.1制订投资管理办法制订《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穿黄北区工程投资管理办法》,确定了合同管理、投资计划控制管理、价款结算管理以及变更管理的原则和程序。

2.2.2强化建设管理过程中投资控制的手段

(1)加强施工进度和计划管理。建管局制订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穿黄北区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总体进度计划,并编制年、季、月、周施工计划,作到按计划施工,避免因工期延长带来价格上涨和人工机械待工费用索赔等因素造成投资费用的增加,为投资控制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2)依据施工进度,合理支付工程款。以投标合同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以合同价格为控制目标,将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投资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投资进行比较分析,使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监理单位制订《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穿黄北区工程月支付监理实施细则》,规定对月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必须由相关的专业工程师签字并由总监审核、才能作为拨款的依据。同时,建管局明确了各部门责任与工程款支付核签程序。工程款支付的比例要严格按合同办理,坚持作到先进行质量验收再予以付款,如出现超过设计工程量的问题则需要监理作出说明,必要时需要设计方的认可。工程付款单必须由质量、计划、财务、建管局负责人进行确认。

(3)加强变更费用的控制。变更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由设计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方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因施工技术的原因而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监理方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必要性。无论哪种变更,监理方必须作出投资分析报告,所有变更都附预算书,作为结算的依据。

(4)建立施工图审查制度。制定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内容,在设计交底以前组织施工、监理等各方的技术代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达到要求,避免由于设计错误或不当而造成的浪费。

(5)合理处理工程索赔。加强合同管理,尽量避免工程索赔。在施工单位索赔事项有理、有据、有度的前提下,依据施工合同,通过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协商,并经过监理方审核,建管局及时批复索赔意见书,有效控制索赔金额。

(6)严格执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投资控制管理规定。在招标合同中规定了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差不予调整,但政策性的价差调整例外。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管理报告,并统一编制价差报告,待国调办批准后对价差予以调整。

3对当前水利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工作的思考

在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建管局通过采取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投资控制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工程总投资被控制在概算以内。根据穿黄北区工程建设实践,对当前水利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3.1明晰责任主体权责,加强有效监管

就整个穿黄北区工程来看,在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出现了投资控制责任主体的变化。由于各责任主体投资控制目标不一致,工程建设出现了一些困难。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既不能扩大投资、造成浪费,也不能一味地精简设计、压缩投资。目前,我国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没有建立起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各个阶段的责任主体并不明晰,投资控制目标不完全一致。因此,完善水利工程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代建制,在政府对代建单位进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给予代建单位建设全过程真正的项目法人权责地位,势在必行。

3.2尽快推行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规定,施工图审查制度是建设工程的一项法定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制度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一直未得到推行。建议尽快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推行施工图审查制度,不仅从设计文件的质量、安全角度进行审查,而且保证设计文件经济性上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避免因施工图造成工程投资难以控制的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范文6

关键词: 水利工程;招投标;上海市 

    1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上海市水利建设的规模也在逐年扩大。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公平竞争,打破行业和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上海市水利部门从1997年起就全面实行了施工招标投标制。经过3年多的不断努力,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已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上海市水利部门在招标工作中又加大了力度,所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全部实行了施工公开招标,同时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工作也全面展开。 

    截至1999年底,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计施工招标231个标段,设计招标16项,勘测招标10项,监理招标9项,合计中标价为9.35亿元。从招标工作的发展速度来看,主要有4个显着特点:(1)招标量在逐年增加,1997年仅为0.6亿元,1998年为2.2亿元,1999年为6.55亿元,3年中增长了10倍;(2)行业界限已经打破,1997年系统外中标单位仅为10%,1998年上升为27.2%,1999年已达到50%;(3)通过招投标,工程造价降低了10%左右,为国家节约了投资;(4)工程质量也在逐年上升,优良率呈递增的趋势,1999年优良率已达到76%。 

    目前,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两个百分之百,即应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招标,应公开招标的工程百分之百地进行了公开招标。 

    2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做法 

    2.1 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市场运作程序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成立7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审批、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合同鉴证等建设工程招标过程的管理,并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统一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共同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了上海市水利工程承发包管理,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进入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奠定了基础,并确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建筑市场中应有的专业管理地位,形成了在统一的大建筑市场中,各行政主管部门互相尊重、彼此协调的格局。 

    建立市场运作程序,是实现上海市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从无序到有序的主要内容,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运作的程序和管理节点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发包资格审查、勘察设计发包及初步设计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发包、工程合同登记、施工许可申办,为实现以建设项目为主线的建设市场的闭合管理、简化办事手续,上海市水利工程同市其它建设工程一样,实行了工程建设项目ic卡制度。该卡由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同时申领,并按照市场的运作程序,办理各管理节点的手续,每办理完一道手续,均要打入“y”,表示“通过”,以进入下一道管理节点,若节点单位读卡后显示“xx”,则前面的节点尚未完成,该节点管理部门的读卡机就会揭示建设单位应该先办理哪些手续,否则该节点单位就无法进行操作,真正做到“前事未完、后事不办”,促使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2.2 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中介机构的招标作用 

    在实行招标承包制的起步阶段,上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曾具体地管理过建设单位招标活动,这种做法曾为推动招

标投标制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建设市场的培养和发展,“事无巨细、全由政府做主”的政府包办做法已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实行政府职能转变,把应该采取市场手段的事情交给市场去解决,已是大势所趋。 

    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投标机构,把招投标工作中的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解、转移出去,机构成立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具体负责编制招投标文件,提出评标办法,组织报名、现场监测、答疑、招标、开标、评标等各项工作。

    招标中介机构招标,对于建设单位专业人员不足、业务能力差、或因长期不搞建设项目而不具备常设项目管理机构的单位,可减轻其招标工作的压力,使其招标工作能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范围内运作,并可使建设单位节省大量的工作人员。同时,为了在同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招标机构就必须在技术上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从3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的情况看,中介机构招标作用的发挥,对规范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质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2.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在招投标过程中,上海市水利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六公开”:(1)公开招标信息,招标单位必须在接受投标报名的5d(不含节假日)前,通过“上海热线”、《中国水利报》、《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等相关报刊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2)公开报名投标的条件,并与招标信息同时;(3)公开接受投标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招标单位公开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接受投标报名的时间不少于1d;(4)公开选定投标单位,每个标段招标不得少于6家,投标单位的选定,分为全部选定和在公开情况下部分抽取两种办法,部分抽取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2/3;(5)公开评标办法和程序,招标单位拟定的评标办法连同招标文件应一起发给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公开,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除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其程序向社会公开;(6)公开招标的结果,招标结果通过《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 

    为体现公正原则,做到公正评标,技术专家全部从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组成

    ,技术标规定为暗标,即投标书中不应有任何隐含投标单位身份的内容,否则为废标。 

    为确保公开竞争,防止不正当的压价、串标和泄漏标底行为,合理控制标底价,上诲市水利部门实行了“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招标方法,即招标单位不设标底,只参考定额,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出参考工程造价,在招标文件中一并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时,在技术标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商务标评审可通过抽定报价算术平均值权数和加权平均工程造价下浮率(此中两个区间在评标办法中明确),计算出期望工程造价(即为评标的标底),接近期望工程造价者得高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个方法也称“制约四方法”,对于制约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和管理方,排除不正当人为因素,确保招投标公正性起到了有效的、积极的作用。 

    3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发展设想 

    3.1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招投标管理体制 

    根据1997年上海市水利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的规定,原上海市水利局是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设在局基建处),具体负责本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规定;(2)指导、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3)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4)组织审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的资格;(5)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6)审批评标机构;(7)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8)审批评标报告;(9)调解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监督承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笔者认为,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机构改革原则,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宏观调控,为完善和规范建筑市场创造宏观条件,在行政管理上应该由全部直接管理转变到直接管理、间接管理并存,并最终过渡到宏观管理,这样才有利于行政行为的专业化和政府机关

的精简。根据这个观点,笔者认为具体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应该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其主要职责是原上述职责的(4)、(5)、(7)、(10)等项,而政府职责应该是(1)、(2)、(3)、(9)等项。 

    设立专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主要还有以下优点。 

    第一,使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专业化。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作,有完整的程序,环节多,专业性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由于其专门从事招投标管理活动,在人员力量和管理经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市场监督管理,有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招投标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下进行,有利于承发包双方利益的保护。 

    第二,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的准入,保证市场的有序化,首先要控制市场的准入,有些具备市政资质的投标单位虽然兼营范围中包含水利工程,但却没有主营水利,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就不能参加某些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投标;有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业绩资料,但却是分包工程的业绩,或者有同类工程的经历却没有较好的业绩等等。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通过其日常建立的一套有关企业及工程动态的资料库,对投标单位资质、业绩的审查将更加全面。 

    第三,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专职招投标管理机构人员由于直接、长期工作在招投标第一线,业务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比较容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压价、合法不合理等问题,并能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探索和推广科学的编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办法,严格专家评委的资格审查,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3.2 建立在上海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了一个交易管理中心和25个分中心,形成了总包、专业、建材、中介4个层次的,覆盖全市所有区域和部分专业的立体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 

    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从1998年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随着近几年水利投资的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重新组建水务局后,上海市水务工程的投资规模从原水利工程的每年8个亿左右扩大到近20个亿,建立在市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下的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就非常必需。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应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为水务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并进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单位。行政上隶属市水务局,业务上接受市交易中心的指导,其基本功能是:(1)信息服务功能,主要是收集、存储和集中各类水务工程信息、企业状况信息、材料价格信息、法规政策信息、项目经理、评标专家和其他技术经济、管理人才的信息等,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信息服务,解决了过去水务工程招投标信息分散、渠道不畅的问题;(2)场所服务功能,为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提供了一个功能齐全、服务周到、统一、公开,并在一定交易规则制度制约下的承发包场所,增加了工程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3)“窗口式”集中办公服务功能,通过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鉴证、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管理部门进驻集中办公,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便利的“一条龙”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承发包人提供方便,而且保证了管理的程序化和制度化。 

    水务工程专业分中心的成立,将会进一步推进水务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法制化,对建立一个高起点、体系完善、管理科学的水利建设有形市场具有深远的意义。 

    3.3 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借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甚至超越权限,越权;为承担项目无原则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的公正性原则;有的招标项目服务质量不高,收费较多等等,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凡原隶属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

    招标机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财务独立,人事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独立从事招标业务及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二,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中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业务的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从上述的管理分工来看,由于对招标机构的管理没有法律和控制手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不够全面、彻底;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管招标机构的资格认定,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仅进行业务指导,水利工程招标机构服务质量如何,在实际中能否达到水利工程招标的要求等动态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得就不够清楚、透彻、由于对水利工程的业务不太熟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资格时往往只重视其静态的资料,不重视其动态的服务质量。因此,应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认定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资格前,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将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联系起来。 

    3.4 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3.4.1 逐步推广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主要是不设标底,由专家评委从最低报价的标评起,以低推向高,逐个论证,如低标者经分析论证认定其技术先进、方案可行、报价合理即为中标,高标者不予考虑,这种方法不仅防止了行政干预、地方或行业保护及腐败现象的滋生,还解决了目前广泛采用的标底上下浮动方法的随机性和不科学性的问题,同时提高了企业工程管理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加入wto以后对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冲击。 

    但合理低价的评标方法目前还不能全面推广的主要障碍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全部形成,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暂不具备完全开放、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条件,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工程计价、定价和规则还未制定,所以,建议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管理规定》,作为《招标投标法》的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工程造价管理承发包及实施过程中,标底价、投标价、评标、定标、签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变更、结算等各环节工程价格的计价规则,明确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纠纷处理办法,同时严格落实对建筑市场竞争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二,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事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承发包单位都要有一定的技术、经济、法律人才,但目前,特别是对招标机构而言,工程造价和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非常匮乏,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士的素质还不能完全胜任合理最低价的评标要求,同时由于大部分水利工程都要求在汛前完成,往往缩短招投标的时间(一般要求工程招标时间为3个月左右,但现在大部分只用了一个月左右),增加了评标的难度,限制了合理最低价评标的推行。 

    第三,招标机构为了避免承担评标中出现的错误等责任,建设单位害怕以后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如设计变更等)而造成中标单位的索赔等诸多麻烦,都不愿意采用合理的最低价中标方法,所以要尽快制定赔偿制度和索赔与反索赔的规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行业协会以及合同争议的评审、调解机构,坚决按社会主义市场化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办事。 

    3.4.2 将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由于上海市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这对项目法人的总体利益是不利的。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

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没有实践的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就很难提高,这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难,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笔者认为,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虽然目前招标机构与监理公司合并困难较大,不符合现实,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应该是可行的,而招标机构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可以延续到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由招标机构来参与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

    3.4.3 引进竞争机制,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 

    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严进宽出”的现象,即招标很严,中标很难,中标之后工程质量能否达到投标时的承诺,就没有很强的约束措施,同时也不影响下次的投标,“严进宽出”的后果,使得投标者越来越追求投标的技巧,而忽视企业的业绩,笔者认为在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同时,要引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对那些业绩好,获得国家级、市级工程优质奖的投标单位,应在以后一定时期的招投标中给予评标加分或优先推荐的奖励,对那些业绩不好、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屡次违约的投标单位,应实行评标减分或取消投标资格,以激励投标单位向高质量和技术创新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