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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范文1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对策
一、 农业产业化的提出
综观世界农业发展的历史,关于农业产业化,最早是在1957年由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戴维斯提出的,随后迅速传入西欧、日本、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均充分显示了农业产业化给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则是1987年由山东省诸城市率先作为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战略提出来的。所谓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当地农业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
二、鄂东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鄂东是一个区域概念,包括湖北省东部的黄冈、黄石、鄂州3市,黄冈市素有“大别山粮仓”之称,名优特色产品比比皆是,是湖北省粮、棉、油、畜禽、水产品生产大市。黄冈自古多名产,有古时候列为朝廷贡品的茧丝绸、英山茶叶、蕲春四宝(蛇、龟、竹、艾)和水葡萄籼米、浠水芝麻和莲藕;有曾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获金奖的黄梅挑花、浠水安息香、黄冈名晒烟、武穴章水泉竹器、罗田茯苓、英山桔梗和余正泰粉丝。本文仅以部分农产品为例进行说明。如位于麻城的福白菊,属经济作物,价格随行就市。以前并未形成规模,近些年来,尤其是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革以来,福白菊从自发的分散种植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大科学研究投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重视农业产全保护,树立良好的产品品牌和形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目前福白菊的市场状况良好,销售渠道通畅,且大部分销至日本、东南亚地区。从市场前景预测分析,只要这些农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市场还很有潜力。根据农业产业化实践区的成功经验,这些农产品应该属于适宜产业化经营的好产品。但从发展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龙头企业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弱
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鄂东地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小而散”“档次低”“有质量无批量,有批量无质量”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规模小、实力弱、辐射面窄,甚至可以说根本未形成“龙头”。据调查资料显示,该地区种菊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均不到其有能力耕种面积的1/10,工作量很不饱满,所以普遍出现兼业经营。若使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生产,生产负荷更不饱满。由于生产环节过渡分散致使生产不成规模,这直接影响了相关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
(二)组织化程度低,服务程度不深
当前,鄂东地区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合作社或者专业协会等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不高、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使其很难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很好地发挥桥梁作用。如福白菊产业协会,是在政府主持下,组织白菊种植大户们发起成立,并不是菊农自发、自愿组织起来的规范合作经济组织,所以对农户的影响也有限,服务也不可能很深。
(三)市场建设滞后
首先,由于农产品市场地方性、自发性较强,狭小、分散和无序发展的状况比较普遍,统一、开放的程度普遍较低。其次,由于农产品信息市场的发展滞后,信息咨询、信息服务、信息情报资料的有偿转让等适应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需要,其导向和牵动的功能远未得到应有的体现,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各类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规模,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各方面的利益的实现和补偿。仍以福白菊为例,在这样的背景下,菊农实质上陷入开发市场滞后,市场不稳定、产量不大、无力开发市场的恶性循环中。此外,市场开发滞后,还导致很大一部分效益外流,根据对福白菊批发商的问卷调查得知,中间商不加工只作简单的大外包装处理,然后销售,其纯利润在20%以上。如果加工成袋泡茶,利润率猛涨到200%-300%,由于农户与市场的隔离,这部分利润被中间商赚走了。
三、 促进鄂东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在于规模经营,要实现规模经营,必须重点抓住产业化经营的“三要素”,即扶持龙头企业,确立主导产业,建立生产基地。促进鄂东地区农业产业化,结合福白菊的产业现状,本人认为具体可采取以下对策:
(一)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推动规模经营
建立专业化的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客观要求。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立足当地优势,发展具地方特色的优势产品。调查显示,福白菊的规模效益是明显的,产区也存在种植环节的隐性合作。因此,福白菊的当务之急是推动以土地使用权流转为主要形式的长期租赁经营,建立比较稳定的规模经济。
(二)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农户利益联合机制
龙头企业要突出“大”(规模、效益)“高”(技术、附加值)“外”(外向)“新”(创新)“多”(形式)“强”(竞争力)的特点。积极发展各类农户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实践证明,按“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发展起来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以福白菊为例,只要某产业协会的实力壮大了,菊农就能将更多的白菊种植科技引入生产、加工、甚至流通环节,为福白菊的产业化经营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抓好福白菊的“储保”技术,把握时机投放市场。
(三)加大品牌推广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福白菊目前的主要市场定位是茶菊,而且已经建立起良好的产品形象,并申请了国家注册商标,实施了无公害、有机示范区实验,这些都为福白菊创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即提高福白菊产品质量,提升其品位,以质创牌,搞好福白菊包装,美化其销售外表,以面树牌,加大农产品宣传,树立农产品公众形象,以优固牌。
参考文献:
[1]夏庆利. 中国农业市场发育与产业化 [M].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9.11-1.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范文2
一、临武山水鸭天下
湖南临武鸭是我国名地方麻鸭之一,又是古代皇家贡鸭。作为临武鸭产业的国家级龙头企业——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贯彻“服务农民、报效社会”的经营宗旨和“名在质量、利在创新”的经营理念,不断发展创新,构建了“公司+协会+农场”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龙头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目前,舜华鸭业已建成现代化加工厂2个,种鸭场3个,规模养殖场106个。2005年出栏加工达到550万羽,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670万元。带动农户23600户,户均增收1160元。
(二)产品不断优化,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产品由过去的卤鸭发展到现在的香辣鸭、板鸭、鸭肉粽等8大类70多个品种产品,产品畅销全国20多个省市,远销香港及南非等地区和国家。2004年“舜华”商标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三)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养殖基地与龙头企业的关系更加紧密
舜华鸭业产业的发展带动了鸭业生产基地的建设。目前,有规模养殖农场106个,平均养鸭10万羽以上。同时通过协会与公司签订合同,既解决了家庭式生产与市场脱节的矛盾,又解除了舜华鸭业的原料的后顾之忧,从而使基地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
(四)农民收入得到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出路得到拓展
“公司+协会+农场”模式的创新,使农户有了公司和协会的多项服务保障,养殖农场农户每养殖1羽鸭可获利1.5~2.0元,为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随着产业的发展壮大,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新的出路,现今,公司员工有850人,直接安排农村和街道剩余劳动力近800人,带动种养殖农村劳动力近9万人。
二、创新发展:从“丑小鸭”到“天鹅”的蜕变
临武舜华鸭业公司在实现临武鸭产业化的过程中,一直在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产业化发展模式,通过不断摸索总结产业经营模式,走出了一条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希望之路,实现了从“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的三次跨越式发展,从“丑小鸭”成功蜕变为“天鹅”。
(一)“临武鸭模式”的演变
1、“临武鸭模式”的雏形:“公司+农户”
1996年,临武鸭业公司实行“公司+农户”模式,由公司与养鸭户签订购销合同,鸭农按照合同约定养殖临武鸭,鸭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购临武鸭。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由于公司无法完全监控临武鸭的养殖质量,导致加工成品质量不过关;另外,由于农户分散,计划性不强,养殖难以控制,养鸭成活率仅为70%,无法取得规模效益,因而该模式不久便被淘汰。
2、“临武鸭模式”的发展:“公司+基地+农户”
1999年10月,舜华鸭业公司成立,提出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模式。由公司开发养鸭基地,统一提供鸭苗、防疫、调配饲料,鸭农参与到基地生产中去。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第一,由于少数农民短视,基地不足以制约养鸭户。当公司试图借助乡村的集体力量,通过签订基地建设合约,以此把分散的农民按原有的行政划分来组织起来,以达到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取得效益。实践证明,以行政命令式的行政组织——村委会这一有着多元化社会目标的组织难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中介组织的效率,更违背市场机制的运营,难以奏效。第二,农户分散经营,是独立个体,现实利益太强,合同信誉度差。同时,对鸭子也不便于防疫管理,一旦发现死鸭,极易发生大规模感染传播,造成整个基地瘫痪。第三,“一家一户一口塘”连起来形成的基地,在养殖过程中遇到了基本农田有限的新问题,规模发展遇到瓶颈。因而该模式也被淘汰。
3、“临武鸭模式”的深化:“公司+协会+农场”
从2003年开始,舜华鸭业公司通过不断探索,提出“公司+协会+农场”的产业化新模式。“公司+协会+农场”的运作方式是,首先由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通过契约与合同和协会或农场约定本年度生产的数量、品种及主要的品质和技术指标。协会会同公司再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农场农户。农副产品收获后,由协会(或与公司一起)验收、收购。从“临武鸭模式”的实践看,公司鼓励、支持和帮助养鸭大户利用全县闲置的山塘水库办农场,由分散的小规模经营逐渐转向农场规模化养殖。通过协会将农户拧成一股绳,减少了利益主体,大大提高了养殖效率。公司与养鸭户形成了稳固的契约关系,具有很强的带动能力和明显的规模效益。
(二)“临武鸭模式”的创新
1、组织形式的创新——协会与农场的引入
“临武鸭模式”通过由“公司+农户”到“公司+基地+农户”再到“公司+协会+农场”模式的转变实现了组织形式的创新。协会由公司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原则下组织起来,协会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信息、调剂资金、协调生产、帮助交易谈判等等。农场由几户、十几户农民自发成立,采取合伙、股份合作等方式经营。协会与农场的引入,一是有利于在合作组织范围内成员互相间了解、信任和监督。中国农村是一个典型的静态社会,通过地源关系、亲缘关系,农民之间不仅相互了解,而且存在着相互监督和道德约束。因此,协会和农场能够对分散农户的机会主义进行监督和约束,从而弥补了前两种模式的组织缺陷。二是有利于节约签约、执行和监督契约的成本。养鸭协会和农场的介入,公司只需和协会或养殖农场签订合同,由一方对多方(散户)到一方对几方(农场和协会),监督起来也比较容易,更较大程度地降低了交易成本。三是有利于企业与农户之间购销关系的稳定,公司、协会与农户之间的组织关系较以前更为紧密。
2、风险利益保障机制的创新——“三统一”服务与“5、4、3”扶持政策
在鸭子养殖过程中,为确保临武鸭品质,公司组建了下属控股子公司——临武鸭养殖公司,成立了临武鸭养殖协会,对养殖户统一发放纯种临武鸭苗、统一防疫治疗、统一饲料经营。通过“三统一”服务,一方面使农户养殖的鸭子达到“无疫病、无违禁添加剂和无规定药物残留”的“三无”安全要求,确保了鸭子的质量和安全;另一方面提高了鸭子的孵化率和成活率。目前,临武鸭种蛋孵化率在95%以上,养殖成活率在90%以上,降低了鸭农经营风险,提高了养殖效率。
为进一步发展临武鸭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公司积极探索,在龙头企业、养殖公司、信用社、农户之间建立四方信贷机制,并建立了风险保障机制:对养殖户实行“5、4、3”的扶持政策,即养殖户每养1羽临武鸭,信用社给予贷款5元,舜华鸭业公司给饲料款4元,养殖户自筹资金3元。公司还设立临武鸭养殖风险基金,由财政出资10万元,公司出资20万元,养殖户按实际交鸭数量每羽上缴0.05元共同筹措。基金由临武鸭养殖协会按照“专款专用,遇缺即补”的原则掌握使用。对那些因自然灾害、疫病、意外导致一次性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养殖户,经鉴定给予适当补偿。从公司方面看,公司统一发放鸭苗,每羽鸭苗可获利0.2元;统一饲料供应,每吨饲料可获利50元;通过深加工,每羽鸭可获利1元;统一防疫,自制蛋黄疫苗、大肠杆菌疫苗还可获利。临武鸭产业化环环得利,企业与农民共同发展。
3、技术开发培训机制的创新——技术开发与技术培训职能的分离
在前两种模式中,养鸭农户的技术培训是由公司出面解决,采用“公司+协会+农场”模式后,技术开发由公司负责,而技术培训与推广由养鸭协会负责。职能的分离一方面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更快地发展,更好地带动农民致富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协会发挥科研机构、政府的技术推广部门与农民之间的桥梁作用。总之,与前两种模式相比,“公司+协会+农场”在稳定契约方面具有较大的组织优势。当然,它仍然存在着一些信息和履行方面的制度缺陷。应当肯定的是,正在兴起的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制度的又一次深刻变革,而产业化组织模式的创新则是这一变革的先导和支撑。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的意义即在于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稳定地联接在一起并使之一体化,以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真正解决“小农户、大市场”的矛盾。
三、成功的奥秘和经验启示
推进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舜华鸭业的“临武鸭模式”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可以从中得出诸多有益的启示。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范文3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中心任务和重要抓手。当前,我省农业产业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阶段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新农村产业基础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基本任务,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力为关键,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按照“有限目标、突出根本、抓住关键、凝聚合力”的要求,着力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运储保鲜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市场准入能力、产业化组织能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引领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
2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销售总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培育30家超10亿元的大型龙头企业;农产品自营出口额突破6亿美元;全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订单收购量达到全省农产品商品量的60%以上;对农户的直接带动面达到60%以上。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工作重点
3集中力量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整合资源要素,通过外引内联、联强联大,促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优势农产品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要注重发展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加工,尽快形成若干个百万吨的大米加工集团企业和10万吨的肉类加工集团企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也要尽快形成占本类加工产品30%以上的集团企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和培育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尽快形成一批加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
4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重点发展粮食、生猪、家禽、水产、水果、蔬菜、毛竹、中药材等农产品加工。粮食重点发展稻谷精深加工;畜禽重点发展冷鲜猪肉、低温肉制品、水禽加工产品;水产品重点发展特种水产和淡水鱼类加工产品;果蔬重点发展以赣南脐橙、南丰蜜桔、赣北早熟梨和以供港为主的蔬菜商品化处理与冷冻配送深加工,以及以茶叶、毛竹、道地中药材为主的特色农产品深加工。
5加强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区域化、基地化建设。积极发展粮油、生猪、水产、水禽、水果五大农业产业化省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油茶、毛竹、商品蔬菜、茶叶、中药材、花卉苗木等区域性特色产业。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优势农产品基地,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通过租赁土地、合作办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加快基地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逐步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基地化、集约化水平高的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和产业带。建立以鄱阳湖区、赣抚平原、吉泰盆地粮食主产区和赣西粮食高产片为主的“三区一片”优质稻生产基地,以赣中优势片和浙赣线、京九线为主的“一片两线”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以环鄱阳湖优势区、京九线、昌厦线为主的“一区两线”特色水产养殖基地;以赣南脐橙、南丰蜜桔、赣北早熟梨为主的果业基地,以赣东北绿茶为主的茶叶基地和赣北棉区为主的优质棉基地。以“一村一品”为切入点,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主产区集中,形成“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格局。
6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全面落实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村组干部、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基层农技人员发起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好省、市、县三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体系。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农产品批发市场带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建基地,专业合作社(基地)联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按利润返还的合作制、按股分红的股份制农业产业化形式,完善定单、合同、按劳按股分红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产业化经营组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实行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设立风险资金、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关系。引导农民以土地、山林和水面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7大力加强市场营销网络建设。创新营销理念,建立实物市场、虚拟市场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营销网络。加快国家级定点市场、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检验检测和信息网络、电子结算网络等系统。加快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的农产品网上展示购销平台,大力发展网上交易,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区的营销网络。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专卖、配送等现代流通形式,扩大产品销售。加大流通组织、经纪人队伍的培育力度,形成市场流通主体的多元化。积极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展示展销,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服务。
8组织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名牌农产品、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名牌农产品。把创立品牌与做强品牌、扩大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机结合起来,以骨干龙头企业为载体,运用市场化手段,打破区域、部门、所有制界限,推动同类品牌整合,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质量、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宣传、利益分享”的方法,增强著名品牌的竞争实力,形成一批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政府按照优势产业、优势品牌导向实施重点扶持。
9推动开放型农业突破性发展。充分利用我省的农业资源、区位、生态和劳动力低成本优势,扩大农业产业化领域的招商引资。精心策划招商项目,拓宽招商领域,创新招商方式,积极引进一批国外、境外和省外大型龙头企业来我省从事开发型农业和农产品加工。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扩大我省水产、畜禽、果蔬、茶桑等优势产品的出口。加快鳗鱼、生猪、茶叶、蔬菜、柑桔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在出口生产基地优先推行农业良好操作规范认证(GAP),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广泛推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HACCP)。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产品加工档次,增强企业出口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走出去投资办厂,带动农业技术、劳务输出和农产品出口。
10提高农产品市场准入能力。适应消费市场升级和准入门槛提高的形势,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安全、优质、环保、高效的要求,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加强农业标准修订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化产地标识认定,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检验技术手段,提升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坚持源头治理,重点抓好农业投入品监控和食用农产品污染物监控,加强禁用投入品监管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跟踪和源头可溯系统。
11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的支撑作用。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自办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究开发机构;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以农业产业化科技需求为目标确定科研课题,筛选一批农业产业化种养、加工、保鲜、储藏、运输等环节中的重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发挥政府科研资源分配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良种良法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大力开发优质高效农业技术、降耗减本等实用技术,促进一批高科技项目与龙头企业嫁接。建立和完善科研应用平台和市场化推广机制,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绿色证书”和“蓝色证书”工程,造就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科技农民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三、创新完善农业产业化配套扶持政策
1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08年开始,省里将视财力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逐年增加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引导、激励、放大作用。省级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双十”工程中的龙头企业和基地,以及“双百”工程中的加工型龙头企业。财政性资金重点扶持的方向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水平、提高附加值的实绩,以及新增带动农户和农户直接由此增收的实绩。采取财政贴息和担保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采取鼓励措施,调动金融部门放贷积极性;采取奖励方式,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培植;采取补助方式支持订单农业和原料基地建设。具体的扶持奖励办法由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建立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协调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开发办、省外专局等部门可用于农业产业化的资金要与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配合使用,重点用于农业产业化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形成政府集中投入为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的投入机制,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本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专业合作社。
13创新金融扶持政策。涉农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理念,开发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拓展质押担保方式,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分支机构金融服务能力,落实金融配套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实行差别化的信贷准入,信用评级套用农业、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允许以流动资产、山林和水面承包经营权、经济作物和饲养物作为抵押,允许龙头企业间连担,允许法人代表、股东为龙头企业担保,允许合作社连保。
农业银行要提高对龙头企业的支持面,提高龙头企业扶持贷款在涉农贷款中的比例,加大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重点解决季节性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要逐步扩大对龙头企业贷款,增加贷款规模。农村信用社要将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列入重点信贷投向,争取有效需求满足率达到95%以上。龙头企业要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信息系统。
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贷款担保机制,根据经济增长水平,逐步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担保能力和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银行对龙头企业放贷。
14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在粮食、生猪、家禽、水产、水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领域进行政策性保险试点,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积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逐步形成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保险公司多方合作、全程保障的“合作+保险”农业保险机制。
15落实用地用水用电优惠政策。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用地计划,可在省级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市级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在各设区市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对龙头企业直接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牧渔场和设施农业用地,涉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前提下,允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有偿转让承包土地使用权,或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用于生产的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在申请获得取水许可的前提下,由所在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计划内用水减半征收水资源费。直接向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种养业基地,在落实防治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暂免征收水资源费。
以电为原动力,受电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农产品加工用电实行大工业电价政策;对符合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专业化种养业项目,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16其他有关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可按程序向中储粮*分公司提出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从事有关政策性收储业务。外商投资兴办龙头企业和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技术服务、产销对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达到省级龙头企业基本条件的,按程序报批后,可享受省级龙头企业优惠政策。省级龙头企业改制或组建企业集团的各种登记费、评估费减半收取。新获准农产品自营出口企业,可从第一个月起按规定退税率计算退税。
四、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水平
17营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认真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农业产业化宣传,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业产业化的重大意义,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农业产业化,把农业产业化作为全民创业的重要战场。加强农业法规建设和产业化政策普及,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
18搭建农业产业化发展平台。在“十百千”工程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即省里重点抓好10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个与之相配套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设区市重点抓好100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和100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市、区)重点抓好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和10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双十双百双千”工程为平台,集中多方力量,实行有限目标、集中投入、动态管理,坚持数年,务求实效。
19形成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各级领导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作用,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在农业产业化工作中的职责。农业、林业、粮食等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搞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计划和基础性工作;发展改革、经贸、财政、税务、水利、国土资源、工商、外贸、供销、金融和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赣办发〔2002〕12号),并依据本意见抓紧制定扶持龙头企业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各级农业产业化工作机构,要建立重大项目调度制度、农业产业化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制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范文4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十大产业”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区特殊的气候、地理和区位优势,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培育特色产业,打造都市型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全区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扶持重点农业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扶持产业
结合实际,重点扶持蔬菜、马铃薯、畜牧业、经果林、红豆杉产业发展。
二、扶持对象
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连片规模化生产(加工)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承包大户和个体农户。
三、发展计划和目标
从2013年起至2015期间,重点农业产业发展计划如下:
(一)蔬菜产业:在抓好已有1.2万亩商品蔬菜基地的基础上,每年新增商品蔬菜基地2000亩。2015年我区蔬菜播种面积达到7万亩,其中商品蔬菜基地建设达2万亩,即xx镇6000亩,xx镇5500亩,xx镇5000亩,xx乡1000亩,xx乡1500亩,xx街道、xx街道及xx街道共1000亩。
(二)马铃薯产业:稳定现有的15万亩马铃薯播种面积,积极推广脱毒马铃薯种植,并逐步扩大马铃薯高产示范商品基地建设面积,每年实施10000亩马铃薯核心高产示范基地建设,2015年脱毒马铃薯推广种植达到90%,马铃薯产高示范商品基地建设面积达到4万亩。
(三)畜牧产业:以生猪和家禽养殖为主导产业,调整养殖结构,以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为重点,促进养殖规模化;以科技为支撑,促进养殖标准化;以加工为突破口,延长产业链,加快畜牧业发展,巩固现有规模养殖场,引导扶持每年新增1个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场,1—2个万羽标准化肉鸡或蛋鸡养殖场;建成肉猪加工厂和禽类加工厂各1个,全区规模化养殖的比重达60%。
(四)经果林产业:每年新增经果林种植20000亩,其中核桃种植15000亩,葡萄种植3000亩,其它水果2000亩。
(五)红豆杉产业:每年新增红豆杉种植5000亩,建设红豆杉产业示范园2000亩。
通过2013至2015年的发展,养殖业方面:全区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场达10个,万羽标准化肉(蛋)鸡养殖场达20个,年出栏生猪30万头,年出栏家禽300万羽,年产蛋5000吨,畜牧业产值达8亿元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65%以上。种植业方面:全区蔬菜种植10万亩,其中商品蔬菜基地(常年)达3万亩;马铃薯高产示范基地2万亩; 建成经果林基地10万亩,其中核桃基地8万亩;葡萄基地1万亩,其它水果基地1万亩,建成红豆杉基地3万亩。全区农业产业发展达到“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经济效益高、农民增收快”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1、从2013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用以扶持重点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并将上级投入的产业发展资金、区级支农资金及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相结合,统筹支配,补助标准如下:
(1)蔬菜产业:新建3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商品蔬菜基地(常年),对基地内所必须的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全额补贴;新建10栋以上连片标准钢架大棚,每栋补助3000元;新增50亩以上连片商品蔬菜基地种植(常年),实行连续三年补贴,每亩每年补助300元;对原有100亩以上成规模的蔬菜基地给予每年每亩200元补助;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种植蔬菜(常年),每亩每年补助土地流转费100元。
(2)马铃薯产业:每年新增4000亩马铃薯核心高产示范基地,并对每年实施的马铃薯核心高产示范基地,每亩每年补助100元。
(3)畜牧产业:新建成年出栏1000—1999头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小区),每个补助投资15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小区),每个补助投资20万元;年出栏3000—4999头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小区),每个补助投资30万元;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小区),每个补助50万元;对新建成规模达到年出栏商品肉鸡5—10万只或年产蛋300—600吨的肉(蛋)鸡养殖场,每个补助10万元;对年出栏商品肉鸡10万只或年产蛋600吨以上的新建肉(蛋)鸡养殖场,每个补助20万元。年出栏300头以上肥猪的养殖场,按实际出栏量每头补助50元;肉禽常年存栏3000只以上,年出栏10000只以上,按实际出栏量每只补助0.5元;蛋禽常年存栏2000羽以上,按实际产蛋量每吨补助100元;牛常年存栏100头以上,年出栏100头以上,按实际出栏量每头补助80元;羊常年存栏100只以上,出栏100只以上,按实际出栏量每只补助50元;提高村级防疫员补助,每人每月报酬提为500元,由区、乡(镇)财政各承担50%,由乡(镇)管理发放;对引进的良种畜禽进行补贴,对新引进纯种公猪每头补助800元,纯种母猪每头补助500元,二元母猪每头补助300元;扶持畜禽加工厂建设,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条件,引入企业投资建设,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前期、中期、后期的跟踪服务,带动全区畜牧业的发展。
(4)经果林产业:连片种植500亩以上的,核桃每亩补助300元,补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2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拨付50元;葡萄每亩补助1800元,补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10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拨付400元;其它水果每亩补助400元,补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2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拨付100元。
(5)红豆杉产业:中心城区可视范围内退耕山头,由政府统一支付土地流转金,无偿提供给企业种植,种植成本及管护工作由企业负担,种植受益归企业所有。中心城区以外连片种植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0元,补助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拨付1000元,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拨付500元。
2、凡当年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交易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并达到国家、省、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标准经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当年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当年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绿色产品、产地认证,名牌商标、专利的企业(业主),给予申报费用50%资金补助。
3、鼓励金融单位积极向扶持对象投放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对于扶持对象为发展产业而申请的金融贷款,可给予部分财政贴息。
4、本补助标准为基本标准,随着财政增收和产业发展需要,结合上级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可适当调增补助标准。上级有专项资金补助的产业,参照本意见执行。对科技含量高,单位面积效益好的在本标准外可另行给予奖励性补助。
5、区财政每年按照发展计划划拨扶持资金,若当年产业建设规模超出发展计划,超出部分所需扶持资金滚动到下一年兑现。
(二)税收优惠
1、龙头企业养殖和农林牧产品初级加工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所得,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上述受风、水、火、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的种、养、加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对农技推广、农业科研所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服务所得的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3、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业企业销售企业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业企业生产、销售的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4、对农业企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优化环境
1、对在区内投资兴办种植、养殖项目设施用地的,由国土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兴办农产品加工项目的企业,区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申请国家、省、市的有关优惠政策。
2、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农业产业化企业,申报无公害产品、产地认证,绿色产品产地认证和省级以上名牌认证和商标、专利。
3、鼓励农业产业化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凡需在区外进行参展、产品认证、媒体宣传及产品促销等活动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区有关部门套大力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4、鼓励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开发科研项目,经信、科技等部门要积极帮助申报科技技改资金。
5、确保农业产业化企业用电用水,对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需电力扩容和用水的,水利、电力部门要优先安排。
6、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抓好农业产业化企业与农户的减负工作,并积极帮助企业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发展订单农业,对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成效突出的企业,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表彰。
(四)技术保障
1、区委区政府每年将适时采取“走出去学习、引进来培训、区内交流讨论”等各种措施加强对技术业务人员、扶持对象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2、区农业、林业、扶贫等有关主管部门要派出技术人员在种植养殖管理的关键时期赶赴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
3、积极鼓励基地业主向外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政府可给予部分补助。区委区政府对于技术服务质量好 、效益明显的技术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
4、有关部门在安排农业适用技术培训时,要优先向从事重点农业产业的群众倾斜,尽快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区成立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产业发展工作组,各工作组由一名副县级以上的领导任联系领导、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为组长、抽调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各工作组负责在产业规划和本意见的框架内,制定具体的年度产业发展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后组织实施。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乡镇农业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掀起全区重点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推进全区农业迈上新台阶。
2、强化齐抓共管。农业、林业、扶贫、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针对基地布局,优化配套建设水、电、路、沼气池、兽医室等基础设施,加快夯实全区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发改、财政部门要抓住机会,积极争取上级农业产业发展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增强发展力量;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刺激产业发展;工商、质监部门要积极帮助、指导、支持业主开发名特优农产品,提升***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经贸、煤炭部门要出台以工哺农措施,发动企业采取自行投入发展和出资支持发展等方式积极参与所在乡镇、街道、社区的农业产业发展,既促进和谐矿区建设,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事司其职、通力合作,合力推进全区农业产业的大发展、大跨越。
五、有关政策
(一)基地建设必须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经区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再拨付相关补助。
(二)年度产业发展区域由区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有关业主要按照领导小组规划的区域布局产业。
(三)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或大户采取合法流转农民土地等各种方式发展规模化生产,引导农民以“股东”、“工人”或者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生产和管理,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范文5
熊丹(1993—),女,重庆人,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11贸经一班学生。
孟金松(1993—),女,河南人,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11贸经一班学生。
摘要:本文重点在于通过对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历程的研究,得出要改变西部地区农民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就必须提高农民的合作化、组织化程度的结论。在此结论之上,以我国西部地区人口、土地等为约束条件,通过对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自身的优劣比较,寻求可供西部地区推广的模式。
关键词:西部;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
目前,综观学者对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农业产业组织形式的创新,二是农业经济组织与市场的联系方式。赖景生认为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是选择适当的形式来把农户与市场有机联系起来。这种形式既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又要让参与者得到较为乐观的收益,并且能恰当的把农业生产与市场联系起来。还有的学者认为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是产业化发展的载体,组织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载体的具体形式。他们认为构成完整意义的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模式的三个环节分别是: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这种一体化组织形式拓展为农业微观层次上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一体化经营实体。
一、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概况
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迅速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优势农业产业。并且西部各省区围绕各自的优势资源,形成了一批很好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和企业。但是西部地区农业发展同样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产品缺乏差异性、农产品流通不畅、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滞后等。所以西部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重庆垫江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调查研究
(一)垫江农业发展状况
垫江充分利用农耕发达和紧靠主城的区位交通等综合优势,加快农业市场化、集约化、规模化、信息化步伐,推动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速转变,在蔬菜种植、畜禽养殖、育苗制种等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初步建立了“有特色、有规模、有效益”的特色效益农业雏形。
(二)垫江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发展情况
1、“公司+农户”模式
“公司+农户”是指那些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过程中,下联广大农户,上联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带动生产、深化加工、延展农产品销售空间,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等综合功能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在这种模式中,与农户利益连接机制的特点是以契约,即合同或是协议为连接点,从而规范双方在生产、销售、服务及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在垫江,这种模式的发展还远远不够,与农户的契约关系看似完美,但是由于未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从而造成违约率高,契约稳定性极其脆弱。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是指农民自愿参加,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采购、生产、加工、销售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其主要特征为不改变成员的财产所有权关系、退社自由、专业性强、民办民营民受益、实施范围广等。在这种模式下的利益连接点为某一产业或是产品,以自愿加入这个组织为前提,实现盈利的目的。
3、“经纪人+农户”模式
“经纪人+农户”是指将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户与企业的生产、加工、销售结合起来,以市场为导向,按照约定的利益连接机制,形成种养加农工商一体化的产业链和一定程度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体。其基本特征包括农户交易行为组织化、农户生产专业化、利益风险共享化、生产服务社会化及管理规范化。而垫江的这种模式,由于产品经济人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约束性不强,导致还没有一个产地批发市场。
(三)垫江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传统农业为主,优势产业不突出。目前垫江仍然是传统农业和小农经济仍占重要位置,优势产业不够突出,未真正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
2.农业经营缺乏主体。垫江作为劳务输出大县,青年劳动力基本都已外出务工,而留下的大多是老弱人群,导致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得不到保障。
3.产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不充分,带动农户的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相对较弱。这导致各产业化经济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连接机制弱,未能完全达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农业专业化合作社发展不规范,未发挥应有作用。目前领头人的能力和素质较低,管理制度也不完善,并且规范合作社的服务项目较少,导致很多合作社已名存实亡。
5.龙头企业规模较小,档次不高。导致传统产业仍占主导,产品的附加值低。
三、西部地区加快农业产业化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针
1.应重点推进主导产业,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布局
首先应该明确定位,优化农业产业区域布局,培育和壮大特色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其次改造传统农业,发展市场农业、效益农业、规模农业、品牌农业、科技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业,加强第一、二、三产业联动,提高农业附加值。
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首先可以相应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形成以龙头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以中小微型农业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大户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其次,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3.不断完善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化组织主体与农户的利益互动
龙头企业和农户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应进一步探索多种实现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进一步推进股份制农民专业社的发展,继续探索农民入股的有效形式。
4.加大农业投入,完善政府相关扶持政策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以及加大农业技术培训与指导的投入,尤其在农产品病虫害防治防控、新品种引进、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其次,加大对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政策扶持力度。
5.探索新型担保体系,努力解决产业化组织贷款难的问题
首先构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立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新型合作机制。其次改革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贷款有效担保物范围,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渠道。(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基金来源: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31013)
参考文献:
[1]水.产业经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2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范文6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1
农村经济与农业的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为核心的分散式的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我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加强农民的组织化,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摆脱上述的桎梏和束缚,还有利于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增加农业综合竞争力,扩大农业的规模效益,对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促进,有着深远的意义和重大的作用。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义和作用
在我国,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依赖于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在国际上,我国的许多农产品竞争力不强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农民组织化生产的程度非常低,规模分散的农户式经营,根本不能与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相对接,更谈不上农业的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所以,我国农产品要想在国际上立足,增加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施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就要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自然经济式的分散农户组织成市场经济式的经营主体。
农业发展动力的源泉来自于农业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推广和应用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有赖于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农业科技的推广普及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可以广泛传播适用的农业技术,大量的实验和综合性的示范农业科研成果,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在我国一些省份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中,以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技术推广,所占工作的比重份额越来越大。
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业结构的调整有赖于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是有组织有针对性的生产,所针对的就是市场的需求,在将市场需求定为主导生产目的的前提下,既可以对农业的产业结构进行提档升级和不断优化,同时又可以在经济利益的分配过程中,通过市场的等价交换原则,将所售农产品的销售利润回馈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可以有效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促进有赖于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是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农业的产业化就是将市场确立为农业生产的导向,农民经济活动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行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让农民根据市场的需求与企业签订产销合同,将产销联结在一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力量是有农民参与其中的企业,但企业再同分散的农民进行经济合作的时候存在很多困难,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有效解决此项问题,这样的组织形式可以有效联结农民和企业,使农民和企业都能得到最大的收益。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建设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与农业的产业化联结也最为紧密,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重要推力。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模式
在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过程当中,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不同,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路径的形式与内容也不相同,有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按不同的方式有着不同的划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方式可以划分为自发形成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政府组织形成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社区或农村经济实体组建形成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按照是否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方式可以划分为农民出资组织形成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不需农民出资也可组织形成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同服务方式可以划分为提供单项服务或特色经营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供多种服务或全面经营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以划分为技术互补合作模式、生产销售联结合作模式、产权股份结合合作模式。技术互补合作模式是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早期的主要的发展方式,一般都是由科技人员和供销单位组织起来的,为组织成员提供生产所需的技术和材料。生产销售联结合作模式是当前分布面积最广、组织数量最多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模式,一般是以企业的力量吸纳农民加入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民生产的农资统一采购,农民生产的技术统一操作规程,农民生产的产品统一标准和质量,农民生产的产品统一收购和销售,实现农民生产与市场销售的良性对接。产权股份结合合作模式是为了弥补资金匮乏而用土地、资金入股形成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模式,资金和土地等入股资产归全体成员所有,按出资主体各自的出资比例持股,组织成员可以享受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也能分取组织的利润。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
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范围得以拓宽。农合组织联结着企业与农户,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引导一个产业领域的发展,把农民带向市场。
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链条得以完善。企业与农合组织的密切配合,农合组织就成为企业原料的生产基地,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使企业没有农产品原料质量的后顾之忧,同时又可以形成利益关联共同体,大大增强了农业产业化的稳定性。
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得以提高。农合组织大大促进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了农民的技术生产水平。农合组织能够建立与企业标准配套的生产加工基地,有效保障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建立起生产技术规程与产品质量标准符合企业要求的制度规范,从而使产品和企业都更具竞争力。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抵御风险能力得以加强。农业所面临的是市场与自然的双重风险, 建立抵御风险能力的机制非常重要,农合组织可以为农民提供生产和销售等市场信息的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等困难,可以有组织的应对灾害,大大强化了农民防范市场与自然双重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