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市场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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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市场报告

现代农业市场报告范文1

美国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

现状及运行机制

作为发达的工业化国家,美国现代化农业仍是其国民经济的强大基础支撑。美国直接从事农业的人数已不足3%,但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产值高达3. 47万美元,是我国人均农业劳动生产率的100多倍,且为名副其实的农产品出口大国。美国之所以有这么高的农业劳动生产率,重要原因在于美国有一个强大、健全的农业信息服务系统的支撑。由于农产品生产量的强劲增长和大额的出口份额,美国更加注重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美国建立起了体系健全、门类多样、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为农产品出口和国内畅通销售奠定了强有力的支撑基础。

市场体系健全

美国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业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农产品产量大,种类多,全国各地中转频繁。经过一百多年的运作与重组,美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日趋规范并有了很大发展,形成了十分完备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础设施完善。美国拥有相当完备的交通运输网络,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运输渠道四通八达。美国的高速公路遍布城乡,从农产品市场直接通往乡村农场,提高了运输效率,保证了农产品的新鲜度。铁路运输也十分便利,许多农产品收购站、仓库、加工厂建有专门的铁路线,实现了农产品的定向流通。

二是市场信息丰富。据统计,美国约有300个信息服务系统为农户提供农业信息,各种信息咨询公司、农业网站也成为农民了解农产品市场信息的重要途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是农产品信息的主要来源,农户、农业企业、消费者都可以从这里了解农产品价格变化、市场行情等信息。基于高水平的农业信息丰富,电子商务趋势明显。据统计,美国58%的农民拥有个人电脑并掌握上网技术,从事网上交易的农民达16% ,农产品网上交易量占全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量的8%。农业信息的丰富和电子商务的发达,为实现规模化、集成化的农产品物流奠定了基础。

三是农产品物流社会化程度高。美国农产品物流分类详尽,任何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服务供应商。农产品物流主体主要有:私人供应商,包括零售商、批发商、商、加工商和经纪人等,经营额约占农产品物流总量的60%;专业销售合作社,合作社在美国起步较早,20世纪90年代初就已有3000多个合作社,社员数量达184万,销售总额超过610亿美元;农业公司,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规模较大,美国农业公司拥有全国12%的农场,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农业协会,美国约有3200多家农民自发组织形成的农业协会,不仅可向农户提供信息服务,还可以组织农产品加工,并积极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政府农产品信贷公司,这些公司根据政府法令,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根据市场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产品,稳定市场价格,保证有效供给。

四是零售业高度发达。美国零售业集中程度高,大型零售集团通过规模化经营在国内零售行业中占据统治地位。超市是鲜活农产品零售的主要渠道,占生鲜农产品销售总额的80%以上。美国超市大力推行“直销流通模式”。通过与优质农户签订固定合同,超市直接从农户手中采购农产品,既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又压缩了流通环节,大大缩短了产品由生产到销售的时间。大型超市一般都拥有自己的配送中心,利于控制运输成本,还能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的追踪。从本次考察的芝加哥最大的大家发农产品分销公司情况看,仅一个公司,就基本满足全市中餐馆所有原料供应。据了解,目前,全美78%的农产品实现从产地直接供应分销商,甚至直接进入零售环节。

五是批发商经营规模化。农产品批发经营呈现大型化、规模化特点,中小批发市场较少。据了解,美国仅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16家,却担负着全美甚至世界各地农产品的批发分销功能。以本次实地考察的芝加哥国际批发市场(Chicago international market)为例,仅这一个市场、17家商户就完全满足全州及周边地区的市场需求。在批发市场之外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及供销的批发商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另据了解,美国东部最大的马里兰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只有2l家批发商,却能为马里兰及周围5个州提供水果、蔬菜和水产品。西部的洛杉矶水果蔬菜批发市场,25家批发商经营着500多种水果、蔬菜,能满足美国及世界各地的需求。批发市场内部交易方式主要以拍卖、销售为主。以批发市场为基础,形成了农产品期货市场,如芝加哥期货市场等。由于采取公开拍卖、销售和期货交易,使农产品市场价格充分反映市场的供求变化,从而形成农产品市场价格形成和信息传播机制。

法律法规完善

经过多年发展完善,美国在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上,逐步实现了立法管理,并不断予以完善,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构架,为全美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946年农业市场法案》授权规定,凡享受政府补贴的农民和农场,都有义务向政府提供农产品产销信息。《1966年信息自由法案》规定: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1995年文书精简法案》规定:任何涉及10人以上的问卷调查或存档要求,以及联邦机构为了统计目的收集信息而进行的任何询问,事先都必须得到美国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批准。信息资料保密制度:美国农业部对所有的农业信息资料均分门别类地制定了保密和公开的时间,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随意传播尚未公开的信息资料,否则要受到法律和各种条例的制裁。信息资料共享制度:美国既限制对机密资料的传播,同时又反对信息资料的垄断,积极促进信息资料的共享。一旦信息资料经农业部公开,该资料即为全社会共享。此时农业部将无偿提供这些信息,不得获取利润,只能收取资料和印刷工本费。农业信息制度:农业部各部门对从国内外收集到的各种信息,按时间序列和数据资料来源进行规范处理,基础数据由抽样调查获得。公务员不得故意伪造篡改信息资料,否则将被处以5000美元罚款或5年以下监禁,情节严重者两罚并用。除此之外,在《商品贸易法案》、《食品安全法》、《公共卫生服务法》、《婴儿食品法》以及《茶叶进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也对市场信息管理进行了严格细致的界定与规范。所有这些,都为美国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奠定了严谨的政策基础。

流通业态多样

美国农产品物流体系非常发达,以“大生产大流通”为主要特点。美国农产品流通主要有三种业态。一是期货交易。期货交易是目前美国农产品交易的一种组织形式。在美国现有的期货交易所中,有6家规模较大的纯农产品期货所。其中,成立于1848年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hicago Board of Trade ,CBOT)是美国最老、也是全球最大的期货交易所,在全球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具有领导地位。目前该交易所有3600个会员,47个期货期权品种,主要交易的农产品期货有小麦、玉米、稻谷、大豆、大豆油、大豆粕、燕麦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玉米、大豆、小麦等品种的期货价格,不仅成为美国农业生产、加工的重要参考价格,而且成为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权威价格。二是批发分销。由于美国农产品生产区域化程度高,形成了玉米、小麦、大豆、蔬菜、水果等生产区域,因而农产品产地市场比较集中。销地批发市场占农产品总交易量的20%,但对农产品价格形成具有主导作用。三是产地直销。据统计,由产地直接运送到超市的农产品高达80%。美国的蔬菜物流是这种直销模式的典型代表,产品由田间采摘以后,经过预冷-冷库-冷藏车-批发站冷库-超市冷柜的运输链条,到达消费者手中,使蔬菜在物流环节的损耗率仅有1-2%。除此之外,由于产地集中、信息发达和网络普及程度较高,现场拍卖、电子商务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拓展了农产品流通业态和销售渠道。

机构队伍庞大

美国农业部雇员有10万之众,占内阁雇员总人数的6.6%,是联邦政府中第四大部,堪称全球最大的农业部。在全世界75个国家、地区驻有自己的雇员。围绕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方面就有5个大的官方机构,分别是国家农业统计局(NASS)、经济研究局(ERS)、农业市场局(AMS)、世界农业展望委员会(WAOB)以及海外农业局(FAS)。这5大机构组成了美国农业部的信息收集、分析、体系。与此同时,各州农业厅均设有专司信息采集分析的专门机构,一般由20多人组成。另外,联邦农业部、州农业厅还专门有雇员常驻核心市场专门定时定期采集上报信息。加上遍布全国的500家第三方信息服务机构。这些庞大的遍布全国乃至全球的机构队伍和众多的雇员,为美国农产品流通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服务保障。

美国农产品市场信息

采集机制和特点

美国农产品市场信息是影响美国乃至全球农产品流通的关键因素。正是基于遍布全球的机构人员、强大的财政支撑和雄厚的资金投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农产品市场信息及其运行过程中的各环节均已规范、有效,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分析、体系,形成了从信息采集、分析、研判到全过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

美国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的运行机制可以归纳为:政府主导、资源公开、依法采发、服务多样、自主采信。主要特点如下:

信息资源公益性

美国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资源进行全方位的农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工作,并一如既往的遵循公益公开、无偿免费的原则,全力服务美国民众。1966年,美国政府即出台了《信息自由法案》。该法案规定: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人人平等,政府信息具有公共财产的性质,一切人具有同等享受的权利,不受申请人资格的限制;政府对拒绝提供的信息负有举证责任;政府机关拒绝提供信息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请求获得司法救济,法院如认为行政机关拒绝提供的文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免除公开的信息,可以判决行政机关公开申请人请求获得的信息。直到今天,美国政府各级各类农业信息服务机构仍然坚持信息资源的公益性。这些信息不仅是价格供求信息,还包括全球各类产品、各国、地区农业进出口政策信息等,使得美国乃至全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信息服务机构和消费者充分享受公益性信息资源,指导生产,规范市场,引导消费。

信息研判专业性

作为高度发达的美国,其农业全方位的专业化程度正是美国农业现代化的鲜明标志。表现在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研判上,更是专业人员支撑、专业机构研判,专业水平服务。美国农业部对农产品信息研判工作高度重视,包括有专门的工作机构、良性的工作机制、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权威的信息等。美国农业部的34个局(办公室)中,有12个局(办公室)直接参与了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研判工作。资金和人力保障充分,且通过跨部门合作进行分析预判,适时调整农业政策,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农场农产品顺畅销售以及农产品出口收益最大化。此外,目前美国还有大批第三方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机构。这些专门的研究型有偿信息服务机构更是人员专业,资源专业,渠道权威,预判准确。

信息权威性

美国农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和工作集中在美国农业部。其中,美国农业部农业市场局(AMS)在全国各农产品主产州、批发市场、拍卖场及装运点等均设有市场新闻办公室,按每天、周、半月、月、双月、季度及每年形成数据和市场报告报送至华盛顿总部,由总部形成监测报告在美国农业部系统内共享;农业部美国国家农业统计局负责收集农场主定期报告和进行信息现场调查采集,提供及时、准确和实用的农业统计数据;海外农业局(FAS)承担着国际贸易谈判、收集和分析市场信息的职能;农业部与国家海洋气象局共同设立的联合农业气象局(JAWF)提供气象对作物影响报告,作为美国国家农业统计局进行作物评估的重要依据;经济研究局(ERS)对国内、国际市场进行追踪研究,为决策提供依据。目前,由农业部农业市场局的“市场新闻报告”和由世界农业展望委员会(WAOB)牵头的《全球农产品供需状况报告》,对全球农产品市场影响巨大。在信息渠道上,一是农业部地方办公室直接将采集到的相关信息通过信息网络、电话咨询服务台、电传和录音信息提供给社会大众;二是农业部将相关信息汇总后通过新闻媒体免费向社会。三是农业部每天对农产品期货期权信息实行实时向全球,在多种媒体渠道上予以公布。

信息服务多元性

虽然美国联邦政府在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的发展和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但是仍然大力扶持鼓励各类民间第三方中立信息媒体、中介组织积极介入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如政府网站提供市场信息服务,而电子商务服务则由农业网络公司提供。多元化的信息服务主体,在运行中必然采用多样化的信息服务形式。如美国主要农业信息服务项目可以归为以下几类:市场新闻报告、市场形势报告、展望和预测服务、统计报告和研究报告。目前,多种农业传媒(计算机网络、通讯、视听等载体)网络正成为农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和各农业部门获取科学知识、传播推广实用技术,进行农业信息咨询服务的重要手段。目前,全美大约有500多家第三方机构专门从事专业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工作,大大丰富和拓展了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的内容和氛围,得到各级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一致认可。

启示与建议

美国农业是典型的以市场为导向的外向型农业,一定程度上讲,农产品市场信息是影响美国农业的关键因素。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逐步形成了一套体系严谨、机制合理、运行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发展也基本形成了“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的大共识”,但作为一个农业大国而非农业强国,在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美国的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

科学规划,加快市场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和信息立法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工作责任制度,规范信息采集程序,拓宽信息渠道。要本着规范采集行为,强化采集精度,保障信息时效,维护权威的目的,积极构建采集制度、体制和机制。同时,在此基础上,国家应加快信息立法步伐,减少对信息的行政干预,增强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应加强立法监督,对伪造信息、随意虚假信息坑农害农的信息机构或个人,给予严惩。

加大投入,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

美国政府对农业的补贴主要集中在支持农业信息化,让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受益。据统计,美国政府每年支出10亿美元用于农业信息工作,用于农产品市场新闻的年度预算就达2200万美元。相比较,我国对农业信息化的投入虽然大有改善,但与构建科学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相比还十分有限。因此,尚需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快速推进。目前,应优先考虑在信息人员补贴、信息采集、分析预警和权威等体系建设方面大量增加投入。结合金农工程、三电合一、物联网等现有信息化推进项目整体推进。当务之急是尽快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分析预警体系,联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中立第三方机构等,建立大联合、大协作的农产品信息分析预警工作体系;制定预警工作的实施条例,完善队伍建设,建立数据采集和机制。

积极引导,推进农业信息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美国通过发挥多元化的信息服务主体作用,满足了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提高了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借鉴美国的这一做法,我国各级农业部门在信息服务上应有所为、有所不为,针对具有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等不同特性的信息产品,分别采用政府主导和投资、准市场机制和市场机制,以及与之相匹配的丰富的、个性化的服务措施和多样化的服务形式来实现。围绕实现这一转变,当前应着力培育各类信息服务主体,包括扶持引导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或其他民间中立性组织,逐步让他们承担起传播农业知识、推广实用技术、开展信息咨询服务等功能,不断提高各类主体信息服务的质量。

加强协作,掌握农产品国际市场运行情况

现代农业市场报告范文2

目前我国成为世界第三大农产品贸易国,农产品贸易额由2001年的279.1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1219.6亿美元,增长了3.4倍,年均增幅17.8%,农产品贸易总额占农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从农产品进出口商品结构来看,进口总额的一半以上都是土地密集型的粮油产品,排在前几位的产品有:大豆、豆油、棕榈油、棉花、小麦、羊毛等。出口产品构成中,水产品位居大宗农产品出口首位,2011年1至10月,我国水产品出口量316.1万吨,出口额140.0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2.75%和31.45%。总体来看,中国农产品贸易自2004年开始出现了进口增长快于出口增长、持续六年逆差并日益明显扩大的趋势,逆差额由2004年的47.7亿美元扩大到2010年的231.4亿美元。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出口中保持着增长优势,在出口中比重呈稳定上升趋势,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进口增长快于出口增长,在进口中比重整体上呈上升趋势。

 

气候变化导致自然灾害使农产品的产量下降,无论是由于国内供求缺口扩大还是各国农业普遍减产导致市场价格提高,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农产品进口额大幅扩大。农产品的进口有明显增加,但出口增幅不大。人口增长、城市化水平提高,加之气候变暖将使农业生产受到较大影响,农产品进口势必快速上升,未来农产品等初级产品的进出口差额还将拉大。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贸易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效率低下,出口产品的平均资源消耗污染强度大,而我国进口产品的平均资源消耗污染强度小,形成“产品输出国外、污染留在国内”的尴尬局面。中科院《201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绿色经济转型》对“环境逆差”有了定量的结论,即外贸对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作用很大。如净出口隐含c02排放量占c02排放总量比重在2002年为18.86%,这一比例到2005年增长到31.91%,到2007年增长到30.82%。同时,净出口产品隐含so2排放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5%以上,净出口产品cod排放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0%以上。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存在资源环境的“逆差”。应对气候变化,绿色贸易壁垒对农产品贸易逆差影响很大,同样也成为我国在农业贸易领域环境贸易逆差的重要原因。自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的出口产品因环保水平的不足而在绿色贸易壁垒面前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绿色壁垒成为继反倾销之后,中国出口贸易发展的巨大障碍。我国资源环境与农产品贸易双逆差问题已成为农业生产和贸易领域研究者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资源环境与农产品贸易双逆差加剧的原因

以往对农产品贸易的度量主要以价值量来衡量,而很少从资源环境的视角度量,忽略了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成本的计量。如果对外贸易使本地的资源环境状况有所改善、产生正面影响,存在资源环境顺差;如果对外贸易对本地的资源环境状况有所恶化、产生负面影响,则存在资源环境逆差。已有的研究对“环境逆差”有了定量的结论,外贸对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作用很大。同时,造成我国资源环境逆差的主要原因已被指出:一是进出口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走的是一条以量取胜、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道路,对外贸易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的贸易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效率低下,出口产品的平均资源消耗污染强度大,而我国进口产品的平均资源消耗污染强度小,所以尽管我国对外贸易在价值量上是顺差,但资源环境却在产生“逆差”。二是出口产品的环境效率低下。我国出口产品的平均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强度大,而我国进口产品的平均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小。目前,在我国出口的绝大多数产品中单位出口产品的污染强度均比发达国家高。三是出口总量增速快。我国出口总量大约以每年20—30%的速度快速增长,大大拉动了相关产业特别是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发展。

 

(一)农产品贸易中资源环境逆差的产生

近年来,由于国内粮食产量波动、粮食库存量下降和粮食需求的上升导致国内粮食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在采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保证耕地面积的政策基础上,对粮食进出口采取限制出口和大量进口的双管措施。同时,国内供需状况变化导致的农产品进口需求激增和我国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加剧了农产品贸易逆差。而对于农产品贸易中的资源环境逆差问题,大多数研究指出面源污染是造成资源环境逆差的主要原因。农业贸易中的大宗农产品的化肥、农药施用的面源污染严重,其中造成的水体富营养化而引致的污染形势严峻。目前我国化肥使用量达4124万吨,平均施用量高达400公斤/公顷以上,远远超出发达国家225公斤/公顷的安全上限,而且我国化肥的利用率大约只有30-40%,其余的则以各种形态进入到环境中。玉米和大米的贸易量为顺差,而从化肥、农药施用的面源污染造成的资源环境逆差看,实际上玉米、大米以及蔬菜贸易造成的资源环境为逆差。因此,我国长期保障粮食安全的农业出口贸易战略承受了沉重的生态环境成本,引致了农业对外贸易的资源环境逆差,不仅阻碍了农业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也直接对农村环境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从这一视角出发,未来应进口资源环境密集型产品(粮食、畜产品、海水养殖产品等),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蔬菜、水果等园艺产品),实施粮食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相互协调的农业贸易政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抓住农业对外贸易政策调整机会,采取农业贸易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措施解决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二)技术标准与环保标准贸易壁垒的提高

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峻。一方面,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对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主要表现为化肥、农药等现代工业性农业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以及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的不合理处置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品质所造成的污染。全国耕地的17.5%受到了农村工业污染而被破坏。这些污染破坏的耕地意味着一亿多农民生计受到威胁。土壤污染不仅影响了粮食的产量和质量,也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损害了国民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为了出口创汇,将传统粮食生产转向有利于创汇的经济作物,如烟草、蔬菜、水果以及园艺产品,从而改变了农业生态环境。

 

金融危机后,国外绿色壁垒的波及、仿效和扩散效应越来越明显,不断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出新挑战。日本进一步修订《肯定列表制度》,并在2010年度进口食品监控计划中,增加1600个监控检查样品;农药残留检测涉及的农产品由130种增至135种,被检测允许存在的残留农药由

724种缩小到229种,农药残留标准由9000个增至2.8万个,这意味着进入日本市场的农产品几乎不允许存在任何农药残留。韩国自2010年6月1日起,对进口水产品实施6种药物残留检测。欧盟通过《欧盟新型食品修正案》及多项技术标准,并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反海洋渔业非法捕捞法》。《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也已陆续实施。此外,碳关税、

劳工标准、动物福利、环境标准等正逐渐成为新的贸易保护形式,出口门槛的提高,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障碍。逐步恶化的农产品贸易环境,阻碍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更加剧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状况的形成,使我国蔬菜、水果、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出口的空间越来越窄。

 

二、资源环境逆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由于面临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资源环境逆差对农产品贸易影响凸显:

(一)国内农产品出口空间遭受压缩

例如,“食物里程”运动通过影响人们的购买行为,引导人们购买和消费本国甚至是本地农产品,减少购买和消费远渡重洋的进口农产品。原因在于产品的隐含碳是否高于本地产品。因此,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市场份额将会减少,这对以农产品等初级产品出口为主的发展中国家产生较大影响。研究表明,欧洲的“食物里程”运动的受害者主要是那些最贫穷的国家,尤其是依靠空运向欧洲出口农产品的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如马拉维、马达加斯加)和新西兰。“食物里程”实际上成为一种新的绿色贸易壁垒,与世界贸易组织倡导的非歧视性国民待遇条款的自由贸易规则相悖。g.edwards-jones在2009年分析了碳标签的引入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到英国的园艺产品脆弱性的影响,指出距离英国遥远的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可替代程度高的产品受到的影响最大,如肯尼亚的四季豆、以色列的西红柿和辣椒、危地马拉的豌豆等;而出口热带产品或在英国缺乏替代品的产品的发展中国家受到的影响较小,如印度的茶叶和葡萄、菲律宾的芒果、中国的茶叶等。因此,碳标签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仍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二)国内农产品贸易逆差短期内继续扩大

在农产品生产环节,气候变化导致农产品产量及品质下降。研究表明,如不采取任何措施,未来我国主要农作物,如小麦、水稻和玉米的产量最多可下降37%。由于气候变暖使农业需水量加大,供水的地区差异也会加大。为适应生产条件的变化,农业成本和投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在农村地区需要更多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在畜牧业方面,气候变化导致的干旱化趋势,使半干旱地区潜在荒漠化趋势增大,草原承载力和载畜量会减少。在林业方面,气候变化尤其是气候变暖导致森林树种及木质变化,火灾及病虫害的风险增加。

 

在农产品流通环节,气候变化使农产品更加容易腐烂变质,增加了贸易成本。许多农产品要求冷链物流,尤其是易腐食品从产地采摘、收购或捕捞后,在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和零售,直到消费者手中,其各个环节始终处于低温环境下,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气候变暖,使农产品更加容易腐烂变质,给冷链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贸易成本。另外,飓风、冰雹、暴雨等恶劣天气容易使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更多的风险,甚至遭到买方拒收或拒付款,增加贸易风险。

 

三、资源环境逆差背景下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趋势与对策

从根本上讲,解决农产品贸易领域的贸易逆差,要以农业生产中资源环境逆差的扭转为基础,由“农产品出口导向政策”转向“绿色贸易战略”。“绿色贸易战略”的核心就是要求我国单位净出口产值的碳排放强度、净出口拉动的so2排放量及cod排放量等指标的不断下降。我们可选择的绿色贸易政策手段包括出口政策与进口政策。在出口政策方面,包括资源环境出口关税/退税、补贴政策等;环境标志产品出口;实施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实施出口企业绿名单、出口企业黑名单、环境审计。在进口政策方面,包括资源环境进口关税、免增值税/补贴政策;鼓励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产品进口等进口替代政策。强化对保护环境的农业生产方式的补贴政策予以制度支持。

 

改进国内农业环境补贴政策变得尤为重要。对种粮农户实施直接补贴政策具有生态与环境效应,但近年来贸易争端大多将矛头指向政府“补贴”。如果直接补贴的粮食是以一定的环境管理标准下的数量为依据,农业生产过程就会严格按照农业生产的环境管理标准进行,既可以保证粮食产品的环境质量标准,也维护了生态环境质量。对那些有着明显环境正外部性的农业生产,如生态农业,给予大力支持和保护,以实现有效的进口替代,促进农业清洁生产方式的进行。鼓励农业生产技术的进口和创新,提倡实施节水、无土栽培技术,有效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环境正外部性明显的农业生产进行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限制环境负外部性明显的农业生产的发展。对生态农药和生态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予以补贴,促进这些产业部门发展的同时降低生态农业的成本。完善退耕还林、还草和还湖等“一退三还”补贴政策管理机制,提高补贴效率。

 

具体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从全球视野制定新型农产品贸易战略。

既要努力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也要重视从国外进口资源环境密集型农产品,缓解我国农业资源与环境的压力。同时,加强农业科学研究等公共投资的强度。增加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投资,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和教育水平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政府应增加农村的财政支出,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在农业、森林与其他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等领域,以及海岸带及沿海地区等脆弱区,积极实施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研究行动。

 

(二)严格实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

修订后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提高了与多双边规则的一致性,对于保护我国产业的合理贸易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2条规定“商务部负责对国外贸易壁垒的调查工作。商务部指定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实施本规则。”当农产品出口企业遭遇国外环境贸易措施阻碍时,可以通过这条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充分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建立应对国外农业高额补贴的应急机制。

 

(三)制定我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障法。

由于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破坏就会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因而产地环境质量的优劣十分重要。我们常看到国外进口的水果上表明产自某地,这就使消

费者产生了信赖感。产地环境保障法的目的就是使得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条件有所保障,从而为产品质量提供最基础的保障条件,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环境监测,减轻生产加工企业的经济负担。这就需要工商、环保、国土、规划等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严格控制有污染源排放嫌疑企业的审批和设立,从而在根本上杜绝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破坏。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建设。

随着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推进,我国农产品出口将遭遇更多的技术壁垒和环境壁垒,我国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检测体系,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技术标准较少。加快制订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分级和专业标准、农药残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卫生安全标准、农产品包装及储运和标识标准等尤为重要,尽快制定与修订符合国际标准、适应中国国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提高农民的质量意识,减少农药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将“比较优势”变为“竞争强势”。

 

[本文是201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编号:11jk0092)与西安市软科学项目(编号:hj1104—1)的阶段性研究

成果。作者单位:史耀波、王鸿奇,西安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王锵,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处。

 

参考文献

胡涛等:实现绿色贸易转型——基于外贸部门“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研究,《wto经济导刊》,2011年第5期。

蒋兴红: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研究综述,《经济纵横》,2010年第3期。

吴玉萍、岳冠华:农业贸易应寻找新的视角,《环境保护》,2007年第15期。

李文瑛: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问题研究,《经济纵横》,2008年第3期。

夏志红:国际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农业环境政策问题评析,《经济经纬》,2011年第2期。

郭吉:气候变化使农产品贸易机遇挑战并存,《粮油市场报》,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