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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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范文1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运行效果 证实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我国独有的审计类型。在现阶段的社会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的增加相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为相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和选拔提供依据,有效预防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实证分析表明,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越大执行力度越强,领导干部的犯罪的可能越小,领导干部工作效率越高。对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进行实证分析,建立相关假设,对领导干部腐败预防治和财政财务收支绩效进行分析,清晰责任审计的运行效果,约束相关领导干部行为,提升其遵纪守法意识,促进社会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

一、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在职期间的相关工作情况,对其绩效和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工作状况和工作效率,是预防领导干部腐败的重要工作。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的提升相关领导干部的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从而有效的对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进行控制。

(一)领导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的经济责任审计效果分析

根据犯罪学理论,领导干部也存在犯罪的倾向,也会做违法犯罪的事。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对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进行预防的重要手段。由于审计具有内生性的威慑作用,能够及时的将领导职务犯罪的苗头和倾向进行发现,并做出警报,从而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可能性,降低国家的损失。审计能对危害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破坏社会治安等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置。并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进行披露,进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1、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力量是由审计人员构成的,在实际的审计过程中,由相关的审计人员采取有效的审计手段,对在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监督的力量,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并提出假设一: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越大,领导干部发生腐败的情况越少。

2、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度

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力度,是关系到审计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对被审计单位中存在的违法、管理不规范和浪费等情况进行整理,明确相关责任人,从问题的根本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的整合,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并提出假设二: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度越强,领导干部发生腐败情况越少。

3、经济责任审计业务量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数量多少,就是审计业务量,也就是指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数量。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业务量越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也就越多,腐败的案件也就越多。提出假设三:经济责任审计业务量越大,领导干部发生腐败的情况越多。

(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绩效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抵御功能,对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为相关工作做出警示,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建议,从而提高经济社会运行质量和绩效。能够有效的发现领导干部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意见,促进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绩效的提升,促进单位增收节支。根据已经提出的假设,提出假设四: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大,能够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财政财务收支绩效增加。假设五:经济责任执行力度大,形成成本降低效果越好,财政财务收支绩效增加。假设六:经济责任审计业务量越大,能够有效降低成本,绩效增加。

二、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实证分析设计

选取国内近年来5年的职务犯罪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由准确的数据为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的实证分析提供基础。

三、实证检验结果分析

根据模型和近五年的数据进行代入,得出相关数值。

其中模型1的结果看来,审计人员的数量和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有犯罪人数有着直接的关系。双方呈现负相关的状态,也就是说审计人员的数量越多,领导干部犯罪人数越少。结果接受假设一,也就是说假设一成立。审计的执行力度和发现的问题资金有着直接的关系,发现的问题资金越多,也就说明职务犯罪的情况越多,也就说明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度越强,犯罪发生率越高,二者呈正相关。结果接受假设二,假设二成立。

模型2的结果表明问题资金和地级领导的犯罪人数呈负相关,也就是说审计力度越强,犯罪率越低,进一步证实了假设二。

模型3的结果表明审计人员的数量和行政管理费用呈负相关,也就是说审计力量能够有效降低行政管理费用。结果接受假设四,因此假设四成立。

模型4的结果表明行政管理费用和审计工作人员是负相关,进一步证实了假设四。

四、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实证分析结论和建议

(一)实证分析结论

经济责任审计力量关系到审计的执行力度,良好的审计力量和执行力量,是有效降低和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而审计的业务量在实际上和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关联不大。这就说明盲目展开经济责任审计不能有效的提高审计效果。这就对审计对象的选择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合理的选择审计对象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的重要手段。

审计人员人数越多经济责任审计的力量约到,效果越好,能够发现存在的问题。财政收支财务支出业绩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量联系不大,但和审计力量呈负相关。审计力量大能够促使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更好,降低腐败贪污发生几率。

(二)建议

根究实证分析得出盲目的增加经济责任审计,不但会给相关审计部门带来更多的业务负担,还不能有效的增加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效果。因此,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需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审计对象进行选择,需要对审计对象在职期间的其部门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对其履行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通过选择合理的审计对象增加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从而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预防、排除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相关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

五、结束语

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进行实证分析,首先提出相关假设,审计力量、审计执行力度、审计业务数量和预防职务犯罪数量之间的关系,并建立有效的模型,并将一些实际数据进行代入,获得模型结果,获取相关假设的验证,得到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和审计力量和执行力度有着直接的关系。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从而有效降低经领导干部的现象。

参考文献:

[1]李江涛,苗连琦,梁耀辉.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实证研究[J]. 审计研究,2011,03:24-30

[2]刘更新. 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机制的框架构建与特征分析[J]. 财会月刊,2012,01:31-33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范文2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应对措施

一、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风险

自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开始推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近年来,随着该项工作的深入进行,经济审计逐渐进入各大企业,起到了明确企事业单位领导者的经营管理经济责任并对其实施监管的重要作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型,以及对其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相关审计。

受到企业经营业务、管理控制水平以及审计制度、审计成本和审计能力的制约,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存在着一些风险,总的来说,是指审计方面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对被审计对象造成的判断失误,产生的结果与企业真实情况不符,从而造成某种损失的现象,而出现审计风险的环节范围较广,如企业财务报表、相关会计资料、人员活动记录等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存在会导致较为严重的后果,直接造成审计工作的失败,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因此,做好企业经济审计风险防范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帮助企业正确决策,并推动我国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审计水平。

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

(一)审计体制存在缺陷

由于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发展时间尚短,基础较为薄弱,因而我国的审计体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与被审计企业应相对独立,没有经济利益方面的联系或冲突,方能保证审计结构的客观公正,而我国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体制主要是强制性委托,审计机关缺乏相对独立性,造成了审计结果不准确的风险。审计体制缺陷还体现在监督体系的匮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方面:不少企业缺乏对于领导层的监管制度,企业内部领导独断专行现象较为严重;国内缺乏明确的审计法规作为制约,也导致了腐败现象的出现,对审计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二)审计手段较为落后

在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手段方面,我国仍然采取传统的审计方法,不能突出审计的重点,仅仅单纯的采取抽样审计复合审计等基础方法,通过统计企业账目、证书、会计表格等内容汇总成为审计报告,并在过程中允许一定的风险出现,以均衡审计风险与审计成本,必然会造成一定的结果误差。传统的审计方法在企业内部控制测评方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陷,手段上的落后也造成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潜在风险。

(三)审计人员水平不达标

作为造成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重要主观因素,我国审计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水平尚达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客观要求,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均有待提高。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需要审计人员具有审计、经济评估和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也需要审计人员具有法律、工程、机械等方面的知识,对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综合结构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而我国相关从业人员往往知识结构单一,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审计结构不准确,导致审计上的风险。

三、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评审

内部控制制度评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关键之一。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执行力匮乏的审计对象的的审计力度。企业的内部控制一般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两部分,这两个组成部分系统的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进行控制。对会计控制实行符合性测试,能够使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以及范围更加明确,有效的提高审计的效率,降低相应的审计检查风险。对管理控制的评审能够有效识别企业经营发展所面临的潜在风险领域,从而为量化经营风险以及控制审计风险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而将分线基础审计模式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联系账目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将极大的降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出现的几率,达到控制审计风险的目的。

(二)改进审计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时间长,具体工作事项多,同时相关部门对于审计结果的要求急,因此改进审计手段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迫在眉睫。首先应将账面审计与实际调查结果相结合,通过相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实际考察

,增加审计线索的来源渠道。制定审计公开制度,加强审计工作与群众的联系,从基层了解情况杜绝相关人员违纪瞒报的情况。其次是有效利用审计结果,进步的过程就是不断发现以前的错误并加以改进,因此应充分利用以前年度审计的结果,了解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考其对现行审计程度的价值,找寻审计的切入点和重点。最后是加强审计的结合性,做到查一级联系两级,查内部联系外调,查账目联系实际,通过丰富的审计资料对审计对象进行彻底的审查,给予其公证全面的评审结果。

(三)强化审计队伍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范文3

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2月出台《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进行了探索与实践。特殊且复杂的审计对象是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关键所在,其履行的经济责任是全覆盖审计的重点和内容,越来越多的审计任务、不断扩展的审计内容、逐渐延伸的审计范围,使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的难度和深度逐步加深。本文结合近几年基层审计机关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探索分析揭示存在的重大问题、风险隐患与突出矛盾的形成起因和根源,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及建议,为地方政府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干部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促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更加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全面高效运行。

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涵义及其特征

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综合体,它是全覆盖审计工作的重点。所谓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是指在国家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对任期履行经济责任、管理和使用一切国有资源及财政资金的党政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审计的监督范围,不留任何盲区,不留任何死角。基层审计机关对党的领导和行政领导共同实施审计时,要注意结合他们各自工作的性质和职责的特点,采取选择分类审计、轮流审计或同步审计的方式进行,作出的审计评价意见,必须要区分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共同责任及个人责任。

审计对象多,实施内容广、时间跨度长是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固有特征,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贯穿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履职的全过程,其现实意义在于以其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监督检查的基础,伴随地方经济的发展突显其经济效益与经济责任的并重。因此,基层审计机关要深刻理解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涵义,围绕被审计对象涉及的领域和审计内容覆盖的广度与深度,明确审计的目标,准确把握审计的原则,突出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探索审计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以及路径的实施,真正行之有效的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任务。

三、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现状

(一)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不相匹配

依法应纳入审计范围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有近百人,而基层审计工作人员不足10人。当基层审计人员在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的经济责任实行全覆盖的审计时,不但要兼顾完成地方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的决算草案审计(其中包含金库审计和地方税务审计),并延伸4个以上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还要兼顾完成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的跟踪审计,地方政府的债务审计以及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另外,还要承接地方政府交办的各种监督检查事项,以上众多且复杂的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的不足表现出了不相匹配的现状。

(二)审计项目的规划与管理水平不相适应

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在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相关情况掌握在审前调查不够深入细致,相关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完整,直接影响着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不够科学且有失欠缺的审计实施方案,导致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时,随意调增、随意调减审计内容、审计步骤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审计项目在深度和广度的延伸与扩展方面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s;而缺乏针对性、连续性、严谨性的审计问题和处理意见及建议,对被审查对象作出的审计评价可能会有失客观、公平和公正,进而同步增加了整改落实与追责问责的实际运作难度与困难,从而降低了审计报告的质量,并增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和隐患。

(三)审计滞后与干部管理权限相互脱节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推行以来,回顾以前完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反映出审计通知书委托进行审计的领导干部,在总体部署上不够科学合理,完成的时限要求仓促,尤其是先离任后审计、边审计边离任的项目居多,特别是有些离任领导未履行交接手续,或履行的交接手续不完备不全面便已离开;继任领导对前任领导尚未履行的工作表示不清楚不了解,对未完成的事项和工作作出不作为或不认真作为的行为,这种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与方法,导致继任领导在任职期间,国有资金长期被与未完成的工作或事项的相关人员挪用或贪污,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长期被占有或被侵吞,形同走过场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彰显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和干部管理权限之间存在的相互脱节的现象。

(四)审计结果与整改落实难以有效应用

长期以来,基层审计机关提出的查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过程中,有许多涉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问题、体制机制的问题以及屡查屡犯的突出问题,都难以得到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的全面落实和彻底根治。探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被审计领导干部,无论是否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是否落实到位,既不会影响其政治地位的升迁、留用或调整,也不会对其履行职责的不作为或不认真作为的行为追究其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进而导致审计结果与整改落实难以有效应用的情形。

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分析上述突出问题和现实矛盾产生的动因和根源,探讨并提出了以下应对措施和审计建议。

一是整合内部审计资源,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新常态下,基层审计资源的科学整合,审计力量的统一调配,兵团作战的交叉审计,打破了原有基层科室、股室界限的固定审计模式。基层审计机关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选择时,首先要注意摸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应纳入审计的对象底数,掌握其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工作性质与职业特点;并结合财政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绩效审计、地方政府的债务审计以及稳增长等政策性措施贯彻执行的跟踪审计,做好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大资金单位和关键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每年1次的审计,其他对象五年内至少进行1次审计的全面部署、统筹安排和科学规划,明确审计重点和频次的分类,避免重复审计,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

二是科学部署,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为了实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必须要做到审计内容有深意、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这就要求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每一个项目都要审深审透,改变片面追求审计数量以及对所有领域、所有项目都面面审到且一步到位的观点。只有对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内涵有深刻的领会和全面的掌握,才能促进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正确履行审计职能,围绕地方政府的党务工作和中心任务,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科学部署,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的较快实现;同时,也有助对重要问题、热点问题和社会聚集问题的关注,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较明显问题、较突出矛盾、较强烈事项的单位及党政领导干部的密切关注,对其加大审计的力度和频次,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真实准确,查处的问题清析明了,分析的原因深入透彻,提出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切实可行。

三是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助推审计项目全覆盖。科学安排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经济责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关键环节,而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实施则是基层审计机关肩负的重要使命,为此,双方应加强协调沟通。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需要,基层审计机关应建议领导小组提高同步审计的比例,并加强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变事后审计为事中事前审计,及时有效解决事中重大问题和突况的发生,防止事后问题的深化;依法采集筛选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的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单位数据等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数据,实现资源共享。资源共享有助审计人员对审计疑点的确定,疑点问题的核查,审计评价判断和宏观分析能力的提升;也有助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的落实推进,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效率,加快推动实现全方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四是强化审计整改落实,高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要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立即反馈给审计部门。另一方面,经济责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要有效应用,分别记入领导干部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廉洁档案,作为对其考核、任免以及奖惩、处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必要时,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督查通报和公开批评,实现一审多果、一审多用。?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范文4

一、形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原因

1.缺乏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在被审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审计评价是其的重要内容。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评价。因为它所评价的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治性非常强。但目前尚没有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一些审计机关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是根据审计实践的需要、委托部门的特殊要求以及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来实施审计评价,而经济责任审计所要求的审计评价又不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评价,从而导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不准确或者对不应该评价的进行评价而形成风险。在定性处理时,遇到地方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甚至“撞车”时,便给审计机关依法定性处理带来了难度。如果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定性处理,被审计单位及离任领导有时较难接受;如果按地方政策办事,就明显存在有法不依问题,无疑存在着审计风险。由于审计评价没有统一标准,审计机关作出的评价五花八门,言过其实或超出审计职责进行不准确的审计评价,都隐藏着审计风险。

2.审计活动受法律环境方面的影响。我国目前已形成以《审计法》为核心的审计法规体系,但是法律法规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滞后性,滞后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当前的社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之外存在许多合理不合法问题。此外,部分审计活动过程中对技术、操作上理解的偏差,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就必须依赖其职业判断,这就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不可避免地产生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具有局限性。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财政、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就现有的审计手段难以进行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由于审计方法一般均采取抽查的方法,审计人员仅凭专业判断和工作经验进行抽样审计,难免出现判断失误,得出不符合实际的审计结论,特别是在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管理责任还是领导责任时,审计人员很难准确把握。由于审计权限、审计手段的限制,往往使审计人员无法取得有效证据,陷入尴尬境地,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4.时效性不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效性,距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委托部门需要审计结果的时点越远,其发挥作用越小。按文件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期内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及时安排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由于干部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在现实中“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现象相当普遍,客观上造成被审计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不重视。“审用脱离”,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造成审计处理处罚难度加大,审计结论不能被有效利用,增加了审计风险。

5.虚假会计资料形成的风险。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是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审计对象出于自我保护或指使、插手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书面材料、财务资料等,在这种固有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无法揭示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实,这将直接影响审计取证的质量,造成审计人员的判断错误,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6.审计人员自身能力不足。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较广,要求审计人员除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审计专业知识水平外,还应熟悉政策法规,掌握经济管理知识,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对一些新领域、新知识都是现学现用,仅通过审计项目对财税改革、投资决策、市场运作等进行理解和评价,局限性较大,使审计人员的思辨能力、创新能力面临考验,从而带来审计风险。在具体审计项目中,如审前调查不够充分,审计重要性水平评估过低,审计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审计实施中取证不充分,法规运用失当,审计判断、审计评价失准,问题定性失误;出具审计报告时处理处罚宽严失度,都会直接引发审计风险。

二、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必要性

1.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可以提高审计的威信。客观、公正是审计执法最基本的准则。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如果审计机关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报告,必将直接影响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使审计机关不但会失去群众的信任,而且会失去党和政府的信赖与支特,从长远看会直接影响审计事业的发展。因此,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努力防范和降低风险,才能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2.规避审计风险,可强化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结束后,审计机关所提交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作为组织、人事、纪检等职能部门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免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之一,规避审计风险不仅降低了审计结论失真的几率,还减少了党和政府用人失误的可能性,逐步树立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3.规避审计风险,可建立新的监督机制。规避审计风险是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与其它监督相结合,建立新的监督机制的需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律监督有机结合,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党政领导干部新的监督机制的重要途径,规避审计风险可使新的监督机制健康持续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4.规避审计风险,是审计机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对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而言,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与风险要远远大于一般项目审计,正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对于作出正确的审计评价和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非常必要的。

三、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措施

1.建立“承诺”制度,明确法律责任。审计署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承诺制度。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虽然承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审计工作,但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致使“承诺制”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完善监督程序,应规范违反“承诺制”的处理处罚办法,明确“承诺制”的法律、经济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针对有关当事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具体处理处罚办法,建立对不完整且虚假承诺的责任追究制度。使“承诺制”真正对被审计单位起到威慑作用,确保审计对象的真实性,为规避审计风险提供了第一道防线。

2.加强审计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应及时修改和制定切合工作需要的审计法规,尽可能使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有关事项均有法可依,使审计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还要尽快以审计法为基础,制定国家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把风险控制作为审计准则的重要内容,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差错,达到防范与控制审计风险的目的。

3.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及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及制度,是防范与控制审计风险的有力保障。审计机关应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和质量控制制度,把审计质量控制责任落实并执行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从审计立项到作出审计结论,都必须发挥好内部质量控制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4.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范操作。严格的审计程序,规范的实际操作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工作中,审计规范确定了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要求,明确了审计责任,有利于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执行审计业务,从审计计划与委托、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实施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到出具审计报告等整个流程规范操作,避免了审计人员在工作中的随意性,降低了审计风险。

5.加强各部门协调,实行经济责任联合审计制度。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实际工作中涉及面广,光靠审计部门“孤军奋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联合审计,才能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和力度,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因此,在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还要加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联系,共同分析研究审计重点,将审计监督和管理及纪律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情况,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

6.努力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审计队伍素质的高低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审计机关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适时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更新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理念,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本专业知识,还要掌握法律、经济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使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趋于合理化,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直接决定审计工作质量,同时也降低了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范文5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征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将20个以上预算单位纳入审计范围,继续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情况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推动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促进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神”。

二是提速提效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强化重点项目审计,对区重大投资项目、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进行跟踪监督,促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当好政策落实的“督察员”。

三是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探索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制度,从2015年起,将我区10个街道办、环水局、城管局、土地监察大队等单位自然资源资产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对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对权利行使与责任落实的监督和制约力度,发挥反腐败“利剑”作用;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的统筹结合,提高审计效率。

四是加大绩效审计、审计调查和专项审计力度。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民生项目、城市服务外包项目等开展绩效审计,推动实现内涵型发展;加强对香港深富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大丹实业有限公司等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审计,摸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风险管控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发挥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作用。

五是突出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尤其是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市绩效评估指标中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协同监察部门完善行政监察系统对审计整改的检查督促机制,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和建章立制,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范文6

领导干部任期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内容广泛、类型较多、情况各异。根据我省近几年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我们认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经济事项可分为五大类型。即工程建设类、经济发展类、资产处置类、物资采购类、财政资金管理类。工程建设类是指政府投资的较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情况;经济发展类是指对内和对外的经济发展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资产处置类是指对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的处置、变卖和管理使用情况;物资采购类是指大额资产或大批物资的采购、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资金管理类是指大额财政资金及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因此,对领导干部任期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审计,也就是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经济发展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项目、重大物资采购项目和大额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过程中,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一定的决策程序,根据客观情况和条件,经过分析、比较、选择,在若干方案中确定最优的方案。是否有不经集体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经济事项;或是虽经集体决策,但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或决策失误;或是不依法依规决策,决策后管理不善或执行不力等,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或恶劣影响等行为发生。

根据__省纪委对2013年和2014年度省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问责追责情况通报和本人多年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践,我认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一是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以政府专题会议等形式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未经公开招投标或虚假招投标发包工程项目,监管失控导致工程项目被违规转包分包、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某县人民医院新建医技大楼项目,按规定应经公开招投标程序,该县县长从照顾本县建筑企业出发,召开政府专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为该项目量身定制了一套只有本县建筑企业才有资格参加投标的相关规定,该县某建筑公司如愿中标。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监理单位严重失职,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群众举报后,被省建设主管部门叫停,并责令拆除重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上述问题中,该县县长、建设局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局长、监理站站长、人民医院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院长,因对某些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分别被纪委作出诫勉谈话的问责。

二是国土、环保、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未经集体研究或以政府专题会议的形式干预土地出让,未经招拍挂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采取定向招拍挂的形式出让商住用地、擅自变更土地用途、违规调增土地容积率、少征或违规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等。如某市先签订供地投资协议再挂牌出让4宗652亩商住或商服用地,向房地产企业返还大额土地出让金;调增3宗房地产企业土地容积率,少收或欠收房地产企业大额土地出让金;对2宗商住用地低于评估价挂牌出让等,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上述问题中,该市原副市长马某对部分事项负有主管责任,因严重违纪已被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邓某、原副局长陈某、周某和原行政审批科科长殷某对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邓某已被和公职,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陈某、周某、殷某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赵某和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前后两任原主任吴某、蔡某对上述部分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均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其他4名有关责任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不经集体研究,由个别领导直接签批出借或拨付大额财政资金给民营企业,造成资金本金和利息逾期不能收回。如某区经过区长、副区长、财政局长等多人分别批准,多次向民营企业出借财政资金,造成部分财政资金逾期多年后未收回、部分财政资金因借款企业关闭无法收回。上述问题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区长、副区长和财政局长分别受到省纪委诫勉谈话的问责。又如某县城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某私自授意财务科长,向某民营建筑公司出借财政性资金2000万元用于周转,周某在建筑公司出具的借据中签批“同意借款”。由于某建筑公司经营效益不佳,原定借期6个月的借款,三年后仍无法收回,在审计查出该问题后,城司立即进行整改,多次催款无效后,向法院,进入司法程序。上述问题中,董事长周某负有直接责任,该县纪委责令周某作出书面检查。

四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盲目引进企业或上马重大建设项目,多年不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效益。如某市招商引进一家企业,因立项前论证不充分,项目投产后发生严重亏损,4年多所收缴的利税仅占市政府向企业奖励资金的3.4%。该市常务副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移送处理,该市副市长和经济开发区主任因对该问题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分别受到作出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的问责。

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处理好严格执纪问责和与促进改革、创新、发展的关系,为领导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对领导干部违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问题的调查处理,一般应分为三个步骤:

一是以审计结果报告为基本依据,核实违纪违规问题定性是否准确、责任界定是否清晰。纪检监察机关在收到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提交的经济责任问责建议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后,应对审计结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对问题的定性依据是否准确,对问题的定性是否有避重就轻或定性过重的现象;审核责任界定是否清晰,定性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是否有混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现象。因为责任界定是经济责任问责的基础,责任界定是否清晰是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关键。

二是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为重要参考,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实施经济责任问责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能否知错就改,是体现领导干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之一。因此,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可以作为确定经济责任问责方式的基础。对审计整改比较到位的,可以从轻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应从重从严问责。

三是根据经济责任问责程序实施问责。根据《__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实施,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决策事项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应做好如下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对履职一年以上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全覆盖,从而使领导干部在履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能被及时发现、及时得到控制和整改,从而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受到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成为大多数、使受到党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领导干部成为少数、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成为极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