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工艺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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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工艺

医疗废物处置工艺范文1

关键词:医疗废物 焚烧 烟气处理 机理 工艺

中图分类号:X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5(c)-0124-04

1998年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医疗废物处理站投产,开启了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工作之路。经历2003年“SARS”疫情之后,国家在全国布点规划建设了300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至今已大部分投产运行,这些设施初期的处置方法基本上全为焚烧法。近年来,虽然其他的非焚烧处置技术不断发展应用,但焚烧法仍以可靠的“无害化、减量化”优势占据主要地位,全国还有70%左右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采用焚烧法处置技术。

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烟气,含有包括二英、酸性气体、重金属、烟尘等危害性很大的有毒有害物质,做好焚烧烟气的净化处理是焚烧法处置医疗废物的关键。

1 医疗废物焚烧烟气的危害

1.1 颗粒物的危害

颗粒物对于人体的健康的影响,取决于颗粒物的浓度和在其中暴露的时间。研究表明,因上呼吸道感染、心脏病、支气管炎、气喘、肺炎、肺气肿等疾病而到医院就诊人数的增加与大气中颗粒物浓度的增加是相关的。

1.2 氯化氢的危害

氯化氢对人体的影响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损害。急性中毒多见于意外事故中,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咽痛、眼痛、咳嗽、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痛、胸闷,有的有咯血。严重者可引起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肺不张等病症。长期在超过15 mg/m3浓度的环境下操作,会造成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病变。

1.3 硫氧化物的危害

SO2在空气中达到(0.3~1.0)×10-6时,人们就会闻到一种气味。包括人类在内的各种动物,对SO2的反应都会表现为支气管收缩。一般认为,空气中SO2的浓度在0.5×10-6以上,对人体健康已有潜在性影响,(1~3)×10-6时多数人开始受到刺激,10×10-6时刺激加剧,个别人还会出现严重的支气管痉挛。颗粒物与水分结合形成酸雨是对人类健康影响非常严重的公害。

1.4 一氧化碳的危害

CO是一种能夺去人体组织所需氧的有毒吸入物。CO与血红蛋白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COHb),COHb的直接作用是降低血液的载氧能力,次要作用是阻碍其余血红蛋白释放所载的氧,进一步降低血液的输氧能力。在CO浓度(10~15)×10-6下暴露8h或更长时间的有些人,对时间间隔的辨别力就会差。一般认为,CO浓度100×10-6是一定年龄范围内健康人暴露8 h的工业安全上限。CO浓度达到100×10-6时,大多数人感觉眩晕、头痛、和倦怠。

1.5 重金属的危害

医疗废物焚烧烟气中可能存在的重金属主要有:汞、镉、砷、镍、铅、铬、锡、锑、铜和锰等。主要来自医疗废物和其他入炉物料中含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在焚烧过程中以蒸汽或尘粒的形态进入烟气。这些重金属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通过皮肤黏附、消化道或者呼吸道进入人体,从而影响人体的身体不适,严重的甚至可能死亡。

1.6 有机化合物的危害

在医疗废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是二英类有毒物质和呋喃以及多氯联苯、苯酚等致癌物质。

二英类物质有很高的致死性,其毒性是氰化钾的1000倍、砒的900倍,是至今已知物质中毒性最强的化合物。据报道,只要28.35g 二英类物质,就能将100万人置于死亡。另外,二英类物质还具有很强的致癌特性,致癌性比黄曲霉素高10倍,是3,4-苯并芘的数倍,因此,二英类物质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一级致癌物。

2 烟气中灰尘及重金属的去除机理

医疗废物焚烧烟气中的灰尘中颗粒分布与焚烧过程的流动结构、化学反应特性、物料的物理化学特性以及焚烧炉的选择有关。对于一般的医疗废物而言,颗粒的粒径分布范围大约在 0.1~1000 um之间,但是有35%以上的灰尘的直径小于10 um,有90%以上的灰尘的直径小于100 um。控制粉尘污染物通用的设备主要有:水膜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等。由于水膜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不稳定,且除尘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需要经过处理,所以该方式已经被淘汰。有研究表明,采用静电除尘器由于达不到颗粒物的去除效果,并且静电除尘器脱除二英物质的能力较差,易造成二英物质的二次合成,所以 GB18485-2003标准规定,除尘装置必须严禁采用静电除尘器,所以在危险废物焚烧烟气的烟尘处理中,通常采用布袋除尘器。赣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采用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其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

烟气中的重金属的去除可以分为两部分:(1)一部分重金属吸附在灰尘的表面,在布袋除尘器除尘时,也把重金属一起去除;(2)大部分重金属还是通过在喷雾干燥塔之后的活性碳管道中通过活性碳的吸附后,在布袋除尘器随着活性碳一起落在灰斗中。总之,灰尘和重金属都是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一起去除的。

含尘气流从下部进入圆筒型滤袋,在通过滤料的孔隙时,粉尘被捕集于滤料上,透过滤料的清洁气体排出口排出。沉积在滤料上的粉尘,可在机械振动的作用下从滤料表面脱落,落入灰斗中。常用滤料由棉、毛、人造纤维等加工而成,滤料本身网孔较大,一般为20~50 um,表面起绒的滤料为5~10 um,因而新鲜的滤料的除尘效率较低。颗粒因截留,惯性碰撞,静电和扩散等作用,逐渐在滤袋表面形成粉尘初层。初层形成以后,它成为袋式除尘器的主要过滤层,提高了除尘效率。滤布只不过起着形成颗粒初层和支撑它的骨架作用。但随着颗粒物在滤袋表面积聚,滤袋的两侧的压力差增大,会把有些已附在滤料表面的细小粉尘挤压过去,使除尘效率降低。另外,若除尘器压力过高,还会使除尘系统的处理气体量显著下降,影响生产系统的排风效果。因此,除尘器的阻力达到一定数值后,要及时清灰。

3 烟气中二英类物质的去除技术

从焚烧烟气中去除二英属于二英末端控制技术,以减少从排放烟气中排放进入环境的二英的量。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运行实践经验表明:“半干式喷雾急冷+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是控制烟气中二英排放最为有效的方法。根据活性炭加入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三种工艺:(1)活性炭注射工艺;(2)移动床工艺;(3)固定床工艺。

在活性炭注射工艺中,活性炭在干式,半干式喷淋塔后(布袋除尘器之前)被注入烟气中,吸附烟气中的二英,然后由布袋除尘器捕集下来,每隔一定的的时间间隔清除布袋除尘器捕集下来的飞灰和活性炭。在移动床工艺中,烟气通过一个移动的活性炭床层,新鲜的活性炭从床层的底部加入,吸附后的活性炭从床层的底部连续或间隙地排出。在固定床工艺中,烟气通过一个固定的活性炭床层,吸附一段时间以后,整个床层的活性炭都被替换。对于固定床吸附和移动床吸附工艺而言,可以采用2套完全相同的设备,交互使用。当其中一套用作吸附床时,另一套就进行解吸,脱除活性炭吸附的二英,再生活性炭。但是由于二英分子被强烈吸附在活性炭表面或捕集在微孔内,采用一般的工艺难以进行解吸。因此必须采用新的吸附剂或再生工艺,以实现吸附-解吸循环操作。

4 烟气中酸性气体的净化机理

酸性气体的去净化工艺可分为以下三类: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和半干法工艺。

4.1 湿法酸性气体处理技术

液体或者浆状吸收剂在湿状态下与酸性气体反应并去除反应产物。采用碱性吸收剂,如石灰水、NaOH溶液等作为吸收剂,并设有专门的反应吸收塔。吸收塔有各种形式,如填料式、淋水盘式、文丘里式等。吸收剂溶液在制备槽中配置,经泵输送至循环槽,由循环泵输送到吸收塔顶部喷淋。烟气冷却除尘后进入吸收塔洗涤,洗涤后再加热排入烟囱。其流程如图2所示。

有关研究表明HC的吸收效率与反应时吸收液的pH、吸收塔的结构、液气比、吸收液的浓度也有关。系统中进行的气液反应,反应迅速而且完全,所以HCL的脱除效率很高,飞灰亦可同时去除。由于湿式系统在低温下运行,冷凝后的PCDDs也能高效地截留于吸收后的废水中。但这样会增加污水处理的成本。

4.2 半干法酸性气体去除技术

半干法是结合湿法和干法的部分优点,吸收剂在湿状态下与酸性气体反应,在干状态下处理反应产物,去除效率较高,且不产生二次污染。半干法德工艺流程如图3所示。

4.3 干法酸性去除技术

干法是指酸性气体与碱性物质在干状态下反应,一般来说,干法是利用一段烟道作为反应器,或者是用特制的反应器。将碱性粉末Ca(OH)2、CaO等直接喷入烟道中,HCL等酸性气体与这些粉末在两相流动过程中被吸收而除去。与脱硫不同的是不能在炉内投加吸收剂石灰,否则生成的易熔(772℃可熔化),腐蚀性物质CaCl2高温下会腐蚀炉体。在换热面后的尾部烟道内投入吸收剂是目前最主要的形式。干法工艺流程如图4所示。

4.4 三种处理工艺的比较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烟气处理效果上,湿法工艺无疑具有较大的优势,但是考虑到医疗废物的特殊性,当采用湿法工艺时,将使一部分二英物质进入产生的废水中,所以综合考虑烟气处理效率、投资成本、运行费用等因素,半干法是目前处理焚烧烟气最好的方法。

5 半干法烟气处理工艺应用现状

根据美国环保局对全美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运行经验的总结,半干法由于具有去除效率高,运行费用低等优点,已经成为美国进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设计的优先选用方法。在我国《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中,也要求医疗废物焚烧烟气优先采用半干法处理。国内在建和已建垃圾焚烧厂的烟气治理系统中几乎都采用半干法。常用的3种工艺简介如下。

5.1 喷雾干燥工艺简介

焚烧烟气从上部进入体积庞大的反应塔,反应塔顶部中央设置一个高速喷嘴。浓度为9%~13%的石灰石浆液经高速离心喷嘴喷出,石灰石乳液在反应塔中与烟气中的酸性成分直接反应,从而达到除酸的目的。烟气经过喷浆液喷淋以后,较粗的烟气尘粒直接掉入反应塔底部。沉降灰湿度很大,颗粒很粗。另外,烟气经过喷淋后,温度下降很快,需要控制烟气温度,才能进入布袋除尘器,否则浆液来不及干燥而黏糊布袋,导致布袋阻力上升,寿命降低。烟气中二英的去除,通常采用活性炭加布袋除尘器的技术措施。

喷雾干燥法的优点是:(1)雾化效果好,喷出的液滴细,烟气干燥基本能达到要求;(2)反应器内烟气流速低,喷嘴磨损小;喷雾干燥法的缺点为:(1)需要复杂的制浆系统,反应器体积庞大;(3)高速离心喷嘴能耗大且容易损坏。典型的喷雾干燥工艺流程如图5所示。

5.2 喷浆型循环半干法简介

喷浆型循环半干法工艺流程见图6。由图中可以看出,喷浆型循环半干法与喷雾干燥法的结构基本相似,是对喷雾干燥法的改进,即缩小了反应塔的体积,增加灰循环,采用普通二相流喷嘴雾化石灰浆。其缺点如下。

(1)反应器喷嘴处烟气流速较高,二相流喷嘴磨损较严重;(2)二相流喷嘴的液滴粒径不能持久,受喷嘴磨损影响;(3)由于塔的高度较高,且增加了循环灰的重量,所以增加了塔的压力损失;(4)液滴粒径增加导致等不及干燥而黏糊布袋,影响正常运行;(5)液滴粒径过大,易在反应塔内壁结垢,可能导致垢污崩塌;(6)制浆系统较复杂,喷嘴容易堵塞,不能在线检修等。

典型的喷浆型循环半干法工艺流程如图6所示。

5.3 增湿灰循环半干法

反应剂生石灰经料仓,计量,输送至消化器内消化成熟石灰,再进入增湿器,增湿器内还有循环灰,在增湿器内对熟石灰循环灰混合物进行增湿(一般使用蒸汽或冷却水),使混合灰的水分从2%增加到15%左右,然后以流化风为动力再借助烟道负压的引力导向进入直烟道反应器,含百分之几水分的循环灰有极好的流动性,大量的灰便成为水的载体,从而省去了喷雾干燥法复杂的制浆系统,克服了普通喷浆半干法反应器中出现的黏壁问题。

大量的循环灰进入反应器后,由于有极大的蒸发表面,水分蒸发很快,在极短的时间内使烟气温度冷却到130℃左右,烟气相对湿度则很快增加到20%~30%,这是较好的反应工况,一方面有利于SO2、HCL等分子在灰表面水中溶解并离子化;另一方面使吸附剂表面的液膜迅速变薄,利于SO2、HCL等分子的传质扩散,同时由于有大量的循环灰的剧烈摩擦,被CaSO4和 CaSO3等反应产物壳包裹的Ca(OH)2重新活性表面,继续参与反应,且加水消化制得新鲜得Ca(OH)2具有很高的活性,所以反应器中有效Ca(OH)2得浓度很高,能保证较高得脱酸效率。此外由于吸收剂得不断循环,吸收剂有效利用率高达95%以上,故吸收剂得消耗接近于理论耗量,最终产物中Ca(OH)2量小于5%。终产物则部分溢流入仓泵,由气力输送装置外送。相比较其他两种焚烧烟气处理工艺,MGHT工艺具有碱性吸收剂的利用效率高、占地面积较小、系统阻力损失小等有点,但是由于烟气在MGHT脱酸塔的停留时间较短,所以脱酸效率相比较喷浆循环半干法的脱酸效率要低,并且MGHT的吸收剂的制备要求较高、系统出灰含湿量较高,对于气力输送系统要求高等缺点。典型的增湿灰循环半干法(MGHT)工艺流程如图7所示。

尽管喷浆型循环半干法和增湿灰循环半干法在处理效果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由于以上两种工艺具有投资成本高、运行费用大、吸收剂制备系统复杂、烟气处理系统阻力较大等缺点,所以一般不运用于危险废物焚烧烟气的处理中,所以,在一般的国内运用的半干法处理危险废物焚烧烟气中,仍然大多采用的还是是喷雾干燥工艺来去除酸性气体。

6 半干法工艺处理医疗废物焚烧烟气应用实例

在多年的探索实践中,我们摸索出了一套优化改进的半干法烟气处理工艺,并投入到医疗废物焚烧烟气净化处理的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其优点在于以下几点。

通过投加生石灰粉,吸收急冷喷雾后烟气中的大量水份,生成Ca(OH)2,再与酸性气体中和,进一步提高酸性气体的去除率;同时降低烟气的含水率,提高烟气露点,防止设备腐蚀;生石灰粉的加入,又可以增加烟尘飞灰的流动性,利于布袋除尘器过滤和清灰;大部分的粉灰在喷粉塔底部收集后加入新鲜生石灰粉后循环再用,可以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以此工艺设计的系统已投入运行多年,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了国家排放标准,取得了显见的效益。

7 结语

医疗废物焚烧烟气具有不同于一般废物焚烧烟气的特点,其污染物种类、含量、产生过程均具有自己的特性,常规的半干法净化处理技术不能适应它的变化,通过半干法与干法的结合使用,可以达到比较理想的净化处理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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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邓志文,张宏伟.我国医疗废物焚烧处理现状和技术选择[J].中国环保产业, 2006(3).

[3] 崔宁,王敏,高继荣,等.医疗废物热解焚烧系统总体工艺设计[J].环境卫生工程,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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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承智,胡筱敏,石荣,等.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二恶英的过程控制安全技术[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

医疗废物处置工艺范文2

关键词 危险废物;渗滤液;处理工艺;蒸发

中图分类号X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1-0149-02

Hazardous Waste Landfill Leachate Evaporation Treatment Process

Huang Feng-rong, Hu Guo-liang, Wen Jing-li

Huizhou Dongjiang Veolia Environmental Services Limited, Guangdong516000,China

Abstract Introduces the main composition Landfill Leachate of Guangdong Province hazardous waste comprehensive treatment demonstration center ,Treatment leachate using combining multiple disposal process such as evaporation pretreatment, biochemical treatment, stabilized curing, special packaging and landfill. Make full use of the Steam heat energy produce by Incineration furnace through double and single effect evaporation device to separation solute and solvent, conservation Energy and protection environmental; The distillate of evaporation through biochemical treatment achieve full Reuse,Save water resource; the solid after evaporation through stabilization ,Solidification, special packaging and then Landfill , the harmful substances could finally safe disposal.

Keywords hazardous waste; leachate; treatment process; evaporation

1概述

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是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31个省级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之一。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区总面积10.6万m2,总容积约351万m3,分四期规划建设,已建成一期A单元,年处理能力为40 000t。2008年危险废物开始进入填埋场,至目前已经累计填入各种危险废物13万t。填埋的废物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主,占总量的60%~70%。

2011年产生渗滤液的达5 000t,水质特性与填埋的废物成分、填埋数量、气象条件密切关联,危险废物渗滤液成分复杂,主要水质特点如下所示:

表1 渗滤液主要水质特点

2 常规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困难

由表1的渗滤液主要水质特点可见:可溶性固体、氨氮、硬度、COD的含量高;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水质特性变化大;且随着废物进场量增加,渗滤液的有害成份浓度及产生量也会逐年增大。

由于渗滤液水质的复杂多变,目前行业内尚无十分完善的处理工艺,不同的填埋场根据自身具体水质特点及经济技术要求选取不同的处理方案和工艺。

较成熟的处理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物理化学、生物法、反渗透处理法、土地法等或上述方法的结合。

2.1 物理化学与生化结合法

在上述方法中,比较传统的方法先物理化学法进行预处理,除去色度、重金属离子、悬浮物等有害成分;然后再进行生化,除去有机物及少量的氨氮。物理化学法包括活性炭吸附、化学沉淀、化学氧化等。

经过预处理的水调节各项成分的浓度达到可生化时,进行好氧或厌氧或二者合并应用联合处理系统。由于本公司渗滤液可溶性固体含量高达30 000mg/L~60 000mg/L,在生化前需通过勾兑大量的优质水以防止可溶性固体对细菌活性下降,这样不仅增加处置成本,而且浪费大量的水资源,与公司倡导的清洁生产及零排放理念不符,故无法推行这种处理工艺。

2.2 反渗透处理法

反渗透法是利用渗透膜对渗滤液中溶质和溶剂的选择渗透性,对污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和水进行分离。反渗透膜的透水量(出水率)和对污染物的去除率是反渗透过程中关键的运行参数[1],这两个参数受到电导率、工作压力、进水污染物浓度、进水pH值、温度等因素的影响。

医疗废物处置工艺范文3

关键词:危险废物、现状、处理对策、顺德区

危险废物是指一类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和传染性的废物,在操作、储存、运输和处理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的威胁[1-3]。若不加强对危险废物的严格控制和管理,会严重的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甚至可直接危害人群健康及生命安全[4,5]。顺德作为中国著名的制造业基地,全区工业体系庞大、门类繁多。危险废物来源广泛、情况复杂,且成分难以把握,产生量大。随着全区危险废物数量不断增加,其远距离、跨区域运输难以核准,各个环节监管难度大,环境污染隐患较大。宏观把握全区危险废物的产生类别、行业分布及其处理处置等特性是加强安全监管和排除环境安全隐患的切实需要。因此,开展全区危险废物的摸底调查和分析危险废物的产生现状,对于科学管理危险废物意义重大,也是制定科学管理防治规划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1.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以2012年为基准年,对全区危险废物展开调查。调查工作结合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工艺节点,采取物料守恒和单位产品危险废物产生量的经验系数统计等方法,调查危险废物来源,对其产生、转移、利用、贮存和处理处置环节进行统计,汇总全区危险废物产生总量。

1.1 危险废物的种类

据统计,2012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22464.8吨,且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200吨的企业有20家。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统计废物种类,全区共产生18类废物,其中粉尘飞灰的产生量最大,年产生量是4500吨,占全区总量的20.03%;其次是表面处理污泥HW17,主要来源于金属除油、除锈等过程的废水经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其年产生量是4127.0吨,占总量的18.37%;含铅废物年产生量是2445.3吨。2012年全区危险废物种类组成如图1所示。

图1 顺德区危险废物类别分布情况

1.2 行业分布状况

从行业分布状况来看,顺德区共有56大类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由于行业特性和废物产生节点不同,导致不同行业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有很大的差别。据调查统计,2012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是顺德区三个最主要的危险废物产生行业,其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区总量的29.79%、19.38%和15.89%。危险废物行业分布状况如2所示。

图2 顺德区危险废物主要行业分布状况

1.3 处理处置流向

当前全区危险废物归宿主要包括综合回收利用、焚烧和填埋这三大类。医疗废物由卫生管理局单独监督管理,要求医院、诊所和社区服务站与资质签订处理协议,定期申报其产生量。2012年全区医疗废物总产生量是1630.7吨,全部交给佛山威立雅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是20834.1吨,其中可综合利用的有11156.7吨,可焚烧的废物有4986.0吨,可填埋的量是4691.4吨,分别占全区工业危险废物总量的53.6%、23.9%和22.5%。部分种类的废物最终处置方式模糊,如废包装桶和抹布分类不明确,不仅包括可焚烧废物,还包括可综合利用类的废物。截止2012年底顺德区还没有建设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设施,如焚烧炉、安全填埋场等处置场所。危险废物主要是通过企业与资质单位签订合同后,远距离、跨区域运输至深圳、广州和惠州等周边城市的24家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包括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等危险处置单位。

2. 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不够完善

环保部门获取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归宿主要依赖企业自行申报登记,申报登记数量少,同时统计指标仅限于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利用量、贮存量、排放量和处置量5项,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需要。全区产生危险废物企业面广量多,且环保意识不强,守法意识淡薄,少报、漏报甚至不报现象严重,申报登记制度执行率不理想。

2.2 来源不清楚及处理处置不规范

全区产业以制造业为主导、民营经济为主体,小规模企业广泛存在。企业普遍缺乏环保管理人员,危险废物产生节点、种类、数量及最终去向难以准确掌握。且部分企业没有申报、不转移、不处理或者交给超经营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处理等问题,交换体系不完善,处理实施技术落后,对环境产生的污染不容忽视。

2.3 生产工艺落后且堆存状况令人担忧

部分企业发展早,环保要求低,准入门槛不高,落后的生产工艺仍广泛存在,单位产品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量大,对其控制和管理的难度高,致使申报量与实际产生量偏差明显。贮存仓库和容器不规范,甚至没有设置单独的危险废物存储场所,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随意混合堆放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露天堆放的危险废物被雨水淋湿析出渗滤液并随雨水进入附近的水体,易燃易爆废物露天堆放,没有任何危险废物的何的防治措施,安全隐患较大。

2.4 综合利用水平低和管理队伍建设滞后

全区危险废物基本没有回收利用的资质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是跨区域转移到周边城市进行处理处置,综合利用水平低。近年危险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颁布较多,需要人员落实;日常监管任务与人员配备差距较大,任务繁重,人员配备明显不足。

3. 处理对策和措施建议

要解决上述问题,管理好全区的危险废物,必须从战略高度出发,做好污染防治。一方面采取政策、技术和经济等手段防治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从危险废物中提取可再生利用的成分,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多途径和多角度控制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危险废物。

3.1 建立污染防治战略管理体系

危险废物的管理首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顺德区要实现这一目的,各级政府应从战略高度建立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管理人员应参与企业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处置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过程。相关部门要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项目审批,逐渐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削减入手,把减量化作为危险废物监管的第一道关口,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该完善申报登记制度,积极推进生产系统废物的回收和利用水平,最大程度综合利用废物。

3.2 危险废物的技术防治对策

废物污染防治需从预防和治理两个角度出发。预防是最优化的控制技术,应该从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流程选择阶段就尽可能地避免和防止危险废物的产生。治理侧重于污染的避免、减轻和消除,包括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活动所涉及的技术。到目前为止,全区还没对统一规范废物贮存容器、暂存场所规范化标准建设程度不高,运输车辆和线路还没完全规定,这均导致废物难以实现全过程监管。政府部门应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种类、设置符合标准的贮存场所和隔离防渗体系,严格规定运输转移的车辆和线路,确保废物从源头到归宿的全过程防治。

3.3 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全区10个镇街,其废物产生量区域差异明显,且年产生量低于1吨企业数量占总数的50%以上。产生量低、环保意识不强且远距离、跨区域运输繁琐等因素导致无法确保危险废物的最终归宿合法化,非法倾倒现象难以避免。顺德区政府应该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危险废物集中转运中心建设和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敢于打破因行政区划造成的废物流转障碍。及时收集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废物,实时分类,定期组织其转移,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3.4 鼓励公众参与危险废物的管理

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对危险废物及其危害和防治的重视。鼓励公众参与危险废物的管理,壮大社会监督队伍,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管理部门对新的管理模式的探索和管理体系的完善。建立相关机制,鼓励相关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废物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技术交流。公众参与废物管理有助于政府宏观把握辖区内废物的收集、处理和最终去向等各个环节,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的运行管理。

4. 结论与建议

全区危险废物来源广、数量大,各个环节均存在环境风险,必须进行综合防治。由于顺德区管理制度不完善、堆存状况不规范、处理和利用水平低等问题,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理处置的各个环节难以监督和管理。要实现废物的全过程管理目标,各级政府需要从战略高度完善管理制度,提升防治技术水平,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引导公众参与,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标准规范的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危险废物防治对策,最终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的运行管理。

参考文献:

[1].张旭兰,张淑娟与杨宇,广州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现状及对策研究.广东化工, 2013. 40(4): 150,10.

[2].张萍与杜伟, 我国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存在问题和对策. 科技信息, 2008(24): 659.

[3].曹广林与井涛, 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调查方法、存在问题及优化对策分析. 价值工程, 2012. 31(11): 283-284.

医疗废物处置工艺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防止疾病传播、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医疗废物统一规范化管理,集中无害化处理,杜绝医疗废物违法违规乱倒、乱埋及医源性的二次污染,实现我市医疗废物的安全贮存和集中处置,有效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为建设循环发展、富民强市的新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分阶段、有步骤、保重点的原则,自2012年7月起至12月底前,从中心城区开始,逐步过渡到十县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等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置。具体时间为:

1、2012年7月至9月,中心城区及周边镇办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计生服务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统一处置;

2、2012年11月底前,十县区县城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

3、2012年12月底前,根据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运转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全市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三、集中处置范围和医疗废物名录

(一)集中处置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它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称“产生单位”),均应参加集中处置。

(二)医疗废物名录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纳入全市集中处置的医疗废物名录主要有: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清、血液,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2.损伤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3.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四、集中处置的原则及要求

(一)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遵循的原则及要求

1、各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严格的分类管理,建立医疗废物暂时中转贮存设施、设备,并按规范进行收集、贮存管理。

2.各产生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处置中心处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正常渠道买卖、回收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3.各产生单位和处置中心应当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费用承担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报当地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产生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5年。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规范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

(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作职责及要求

1.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统一集中处置工作。

2.处置中心的工艺流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持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及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运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转高效。

3.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只负责感染、损伤、药物性三类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要加大病理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力度,完善设备,尽早实现全市集中统一处置。

4.处置中心应掌握全市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基本情况,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的运送专用车辆,制定科学的运输方法,保证运输工作需要。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有明显标识。

5.处置中心应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设备停运或检修期间,必须保证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的安全,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6.产生单位交由处置的医疗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产生单位和处置中心交接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专用)由处置中心医疗废物转运人员和产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7.处置中心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中心时,处置中心接收人员确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8.医疗废物运送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处置中心内及时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整洁。禁止在社会车辆清洗场所清洗医疗废物运送车辆。

9.处置中心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每月报市环保、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五、收费标准

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环保局、卫生局关于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执行。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是防止疾病传播,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投资环境,实现循环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级卫生、环保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上统一安排和工作方案要求,迅速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全市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工作顺利实施。

2.密切配合。各级卫生、计生、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消毒、贮存以及集中处置工作中的传染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物价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公安、交通、药品监督、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处置工艺范文5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了解各类企事业单位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为200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内容包括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

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两年多的共同努力,现已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各类普查对象数量

1.全国总数量

普查对象总数592.6万个,包括:工业源157.6万个,农业源289.9万个,生活源144.6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790个。

2.各地区普查对象数量(见表1)

(二)主要污染物全国排放总量

各类源废水排放总量2092.81亿吨,废气排放总量637203.69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3028.96万吨,氨氮172.91万吨,石油类78.21万吨,重金属(镉、铬、砷、汞、铅,下同)0.09万吨,总磷42.32万吨,总氮472.89万吨;二氧化硫2320.00万吨,烟尘1166.64万吨,氮氧化物1797.70万吨。

二、工业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1.普查对象数量

工业源普查对象为1575504家。

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和河北省普查对象数量居前5位,分别占全国工业源总数的19.9%、17.1% 、11.8%、6.1%和5.1%。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83845个、通用设备制造业140222个、金属制品业123274个、纺织业107673个、塑料制品业88087个、农副食品加工业82654个、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81909个。上述7个行业合计占全国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51.3%。

2.工业废水全国产生和排放情况

产生量738.33亿吨,排放量236.73亿吨。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140652套,设计处理能力2.35亿吨/日,废水年处理量458.52亿吨。

3.工业废气全国产生和排放情况

产生和排放量均为612275.17亿立方米。工业企业废气处理设施244641套,设计处理能力172.43亿立方米/时,废气年处理量401513.33亿立方米。

(二)主要水污染物

1.产生和排放情况

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化学需氧量3145.35万吨,氨氮201.67万吨,石油类54.15万吨,挥发酚12.38万吨,重金属2.43万吨。

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1)厂区排放口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15.1万吨,氨氮30.4万吨,石油类6.64万吨,挥发酚0.75万吨,重金属0.21万吨;(2)厂区排放后,再经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削减,实际排入环境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64.36万吨,氨氮20.76万吨,石油类5.54万吨,挥发酚0.70万吨,重金属0.09万吨。

2.主要行业排放情况(以厂区排放口排放量计)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176.91万吨、纺织业129.60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117.42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0.21万吨、饮料制造业51.65万吨、食品制造业22.54万吨、医药制造业21.93万吨。上述7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81.1%。

氨氮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3.16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13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57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1.79万吨、纺织业1.60万吨、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49万吨、饮料制造业1.24万吨、食品制造业1.12万吨。上述8个行业氨氮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氨氮排放量的85.9%。

石油类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1.25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0.90万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0.75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0.66万吨、金属制品业0.64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0.57万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46万吨。上述7个行业石油类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石油类排放量的78.8%。

挥发酚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5110.68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861.82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717.72吨、造纸及纸制品业346.04吨、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94.41吨。上述5个行业挥发酚排放量合计占工业废水厂区排放口挥发酚排放量的96.5%。

3.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海河、淮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下同)工业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45.28万吨,氨氮2.96万吨,石油类1.85万吨,挥发酚1938.63吨,重金属0.01万吨。

(三)主要气污染物

1.产生和排放情况

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二氧化硫4345.42万吨,烟尘48927.22万吨,氮氧化物1223.97万吨,粉尘14731.49万吨。

工业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2119.75万吨,烟尘982.01万吨,氮氧化物1188.44万吨,粉尘764.68万吨。

2.主要行业排放情况

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068.70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69.44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20.67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130.15万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22.04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65.30万吨。上述6个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合计占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8.5%。

烟尘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314.62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71.68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97.73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78.81万吨、造纸及纸制品业29.83万吨、农副食品加工业26.29万吨。上述6个行业烟尘排放量合计占工业源烟尘排放量的83.4%。

氮氧化物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733.38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01.24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81.74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41.98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9.80万吨。上述5个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合计占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91.5%。

粉尘排放量居前几位的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22.18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93.92万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59.51万吨、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55.72万吨。上述4个行业粉尘排放量合计占工业粉尘排放量的69.6%。

(四)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52亿吨,综合利用量18.04亿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124.44万吨),处置量4.41亿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964.05万吨),本年贮存量15.99亿吨(其中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12.11亿吨),倾倒丢弃量4914.87万吨。

2.工业源中危险废物

工业源中危险废物产生量4573.69万吨;综合利用量1644.8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68.82万吨),处置量2192.76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11.44万吨),本年贮存量812.44万吨(其中符合环保要求贮存量275.64万吨),倾倒丢弃量3.94万吨。

三、农业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农业源普查对象为2899638个。其中:种植业38239个,畜禽养殖业1963624个,水产养殖业883891个,典型地区(指巢湖、太湖、滇池和三峡库区4个流域)农村生活源13884个。

农业源(不包括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源,下同)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流失)量:化学需氧量1324.09万吨,总氮270.46万吨,总磷28.47万吨,铜2452.09吨,锌4862.58吨。

(二)种植业

1.主要污染物流失(排放)情况

种植业总氮流失量159.78万吨(其中:地表径流流失量32.01万吨,地下淋溶流失量20.74万吨,基础流失量107.03万吨),总磷流失量10.87万吨。

种植业地膜残留量12.10万吨,地膜回收率80.3%。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种植业主要水污染物流失量:总氮71.04万吨,总磷3.69万吨。

(三)畜禽养殖业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畜禽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268.26万吨,总氮102.48万吨,总磷16.04万吨,铜2397.23吨,锌4756.94吨。

畜禽养殖业粪便产生量2.43亿吨,尿液产生量1.63亿吨。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畜禽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705.98万吨,总氮45.75万吨,总磷9.16万吨,铜980.03吨,锌2323.95吨。

(四)水产养殖业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水产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5.83万吨,总氮8.21万吨,总磷1.56万吨,铜54.85吨,锌105.63吨。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产养殖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2.67万吨,总氮2.15万吨,总磷0.41万吨,铜24.62吨,锌50.15吨。

四、生活污染源

(一)基本情况

生活源普查对象为1445644个。其中:住宿业100084个,餐饮业749023个,洗染服务业10363个,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业339911个,洗浴服务业65198个,摄影扩印服务业9848个,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61232个;医院32000个;独立燃烧设施56654家(普查锅炉数161457台);城镇居民生活源(以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21331个,覆盖城镇人口5.69亿人。

生活污水排放量343.30亿吨。生活源废气排放量为23838.72亿立方米。

(二)主要水污染物

1.全国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1108.05万吨,总氮202.43万吨,总磷13.80万吨,氨氮148.93万吨,石油类(含动植物油)72.62万吨。

2.重点流域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生活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328.07万吨,氨氮47.00万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22.35万吨,总氮65.92万吨,总磷3.77万吨。

(三)主要气污染物

1.生活源废气排放情况

二氧化硫199.40万吨,烟尘183.51万吨,氮氧化物58.20万吨。

2.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

总颗粒物59.06万吨,氮氧化物549.65万吨,一氧化碳3947.46万吨,碳氢化合物478.62万吨。

(四)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产生量45.02万吨;无害化处置量39.42万吨,无害化处置率87.6%。

(五)医用电磁辐射设备、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

1434家医院拥有医用电磁辐射设备2073台;867家医院拥有4213枚放射源(密封放射源);26599家医院拥有56036台医用射线装置。

五、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基本情况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2094座,垃圾处理厂2353座,危险废物处理厂159座,医疗废物处置厂184座。

各地区情况:(见表2)

垃圾、医疗和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主要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85万吨,烟尘1.12万吨,氮氧化物1.41万吨。

(二)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污水年实际处理量210.31亿吨。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194.41亿吨,占92.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设施)处理(不包括工业企业内仅处理本企业工业废水的处理设施处理量)12.90亿吨,占6.1%;其他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3.00亿吨,占1.4%。

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化学需氧量590.58万吨,总氮28.82万吨,总磷4.53万吨,氨氮37.62万吨,石油类4.29万吨,挥发酚463.81吨。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重金属削减量0.12万吨。

(三)垃圾处理厂(场)

渗滤液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32.46万吨,氨氮3.22万吨,总磷456.85吨,石油类409.32吨。

垃圾填埋量1.53亿吨(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90.5%)。其中:无害化填埋量8592.92万吨,简易填埋量6726.82万吨。无害化填埋场已填埋量3.75亿立方米,占设计容量的20.9%;简易填埋场已填埋量4.29亿立方米,占设计容量的30.5%。

垃圾焚烧处理量1370.80万吨,占全国垃圾处理量的8.1%。

(四)危险废物处置厂

危险废物处置厂设计处置能力1.13万吨/日,危险废物实际年处置量117.42万吨;其中焚烧处置量50.37万吨,占全国危险废物处置量的42.9%;填埋处置量31.50万吨,占26.8%。

注释

本公报资料未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福建省金门和马祖等岛屿。

工业废水排放量―指工业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和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超标准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独立外排的厂区生活污水及清污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和雨水。

工业废水处理量―指经各种水治理设施实际处理的工业废水量,包括处理后外排和回用的工业废水量。

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指排放的工业废水中所含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石油类等物质的量。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削减量―指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和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削减的污水中污染物的量,不包括企业内部废水处理设施削减的污染物量。

废水治理设施数―指用于防治水污染和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水资源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以一个废水治理系统为单位统计,附属于设施内的水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

工业废气排放量―指企业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的总量,以标准状态(273K,101325 Pa)计。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指企业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二氧化硫量。

工业烟尘排放量―指企业厂区内的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中夹带的颗粒物的量。

工业粉尘排放量―指企业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重量。不包括燃烧过程中的烟尘。

废气治理设施数―指企业用于减少在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向大气的污染物或对污染物加以回收利用的实有设施(包括构筑物)。附属于设施内的水治理设备和配套设备不单独计算。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称,包括危险废物、冶炼炉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废物等,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酸性或碱性的废石是指采掘的废石流经水、雨淋水的pH值小于4或大于10.5者。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认定的,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易氧化性、毒性、腐蚀性、易传染疾病等危险特性之一的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指以综合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将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或堆存在专设的贮存设施和专设集中堆存场所内的量。专设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贮存设施必须有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防止污染大气、防止污染水体的措施。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指将固体废物焚烧或者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场所并不再回取的工业固体废物量。

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指将工业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剥离的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电磁辐射设备―指能产生电磁辐射用于医疗和科学研究的设备。

放射源―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射线装置―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

种植业总磷、总氮流失量―指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种植生产过程中因淋溶、地表径流流失的总磷、总氮的量。

地表径流和地下淋溶流失量―农田氮、磷和农药等是随着水流而迁移流失的,农田水流方向可分为沿地表横向流和向地下纵向流两种情况。本次普查中,统一将沿地表横向水流途径而流失的氮、磷和农药量,定义为地表径流流失量,将沿地下纵向水流途径而流失的氮、磷和农药量定义为地下淋溶流失量。

基础流失量―即农田土壤本底氮、磷和农药流失量,是相对于当年施入量的流失量而言的。本次普查中,统一将农田土壤往年累积(非当年施入)的氮、磷和农药的流失量定义为基础流失量。

地膜残留量―指种植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地膜后,残留在土壤中或土地表面没有回收或无法回收的地膜量。

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指在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排入养殖区域外部水体的污染物量。

城镇居民生活源单位―指设区城市的区、县城(县级市)、建制镇(不包括农庄和集镇)。

医疗废物产生量―指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教学与研究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的总量。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以及其他危险性废物。

医疗废物处置工艺范文6

关键词:危险废物;处置现状;集中处置设施;管理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source, distribution of Handan city industrial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treatment status and problem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proposed disposal method is suitable for the situation of Handan city and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government and departments.

Key words: hazardous waste; disposal of concentrated disposal facilities;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F09]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近年来,由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不当导致许多污染事故发生,造成了许多环境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此,国家逐步加大了对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存贮和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力度,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最近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卫生部等联合了《“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国家环保部、卫生部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2015年发展一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取缔一批非法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企业,淘汰一批落后的利用处置设施;设区市和县级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有限遏制危险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问题。针对国家今后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力度,结合目前邯郸市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分布特点、处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我市危险废物的建议及对策,供政府及决策部门参考。

危险废物的产生及流向

邯郸市工业以钢铁、煤炭、化工为主,根据河北省环保厅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把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国家级重点源;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以及产生和贮存危险废物的“双三十”企业列为省级重点源,年产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上的单位,列为市级重点源。根据2012年省环保厅重点源普查数据,初步确定邯郸市32家年产危废10吨以上的企业,产生总量在8000吨以上,主要以钢铁、炼焦、化工为主。这些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大部分与石家庄、保定等两地危废经营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2.危险废物的管理及处置现状

2.1危险废物的管理现状

邯郸市按照国家及省环保部门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属地危废产生单位产生的危废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危废五联单转移审批制度。也多次开展了对危险化学品、钢铁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进行摸底调查,初步建立了邯郸市危险废物信息库。目前基本形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管理3大业务系统。

2.2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现状

目前邯郸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年产约为1.2万吨,其中省级重点源8000吨/年,市级重点源4000吨/年。全市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每年约5000吨。目前邯郸市只有一家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年处置能力3000吨;邯郸市没有一家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邯郸市危废产生单位主要与石家庄、保定危废处置经营单位签订协议进行处置,路途遥远,处置成本较高。

2.3 邯郸市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现状存在的问题

2.3.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不够完善

申报登记制度是最基本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之一,是环保部门获取企业废物产生及其流向信息,科学制订废物预防战略的重要手段。危险废物的产生多为工业企业,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实行“谁产费谁付费”的原则,由于危险废物处置标准高于普废,对于企业来说,确定的危废数量越多,则处置成本越高。普废的吨填埋成本是50元-100元/吨,危废则在1400元-3000元/吨,如此大的成本差距,企业是不会主动给自己提高成本的,所以危废产生单位瞒报、少报危废产生量就比较普遍。

2.3.2邯郸市还没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滞后

邯郸市行业以钢铁、煤炭和化工为主,危废产生量较大。许多少报、漏报和不报危险废物产生现象依然很严重,隐形危废产生量很大。许多危废产生单位因为危废处理成本太高而没有真正地去处理,只是签个委托协议;另外个别危废处置经营单位处置能力有限,接受的危废产生单位委托处置的危废量远远超过该单位的处置能力。目前邯郸市没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这就给邯郸市带来了较大的污染隐患和环境安全问题。

2.3.3危险废物管理能力不足,执法能力亟待加强

目前省级管理部门编制仅12人,邯郸市还没有专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该管理职能在市局污防处,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执法能力和力度均不足。随着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大,种类逐渐增多,跨市转移量不断增加,监管难度和工作量越来越大,对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执法能力;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专业队伍。

3 危险废物管理对策与措施建议

3.1要建立一套废物管理目标评价体系

危险废物管理的首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综合采取政策、法律法规、技术、经济等手段,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相关方的积极性,建立可持续的管理体制。可持续的危险废物管理应是环境可持续性、经济可承受性、技术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等几方面的统一,是一个多目标优化过程。不注重源头减量、只关注最终处置设施建设的管理模式是不可持续的,设施建设永远赶不上废物产生量的增长速度。危险废物管理的多目标性,也使得考核其可持续能力的指标的多样性。因此,必须重新审视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建立贯穿废物生命周期的多目标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判断废物管理可持续能力和废物管理实施效果的定量评价工具,并根据评价结果,不断提出改善措施。

3.2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危险废物预防与减量化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均较高,而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清除污染的成本往往是废物控制和预防成本的10~100倍,因此世界各国均将废物的预防和减量化作为废物管理的首要措施。通过立法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和环境审计,尽量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政府应推进清洁生产,开展废物减量化技术的引导与示范;争取一定期限内完成全市年产生量10t以上的重点产生源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3全力推进区域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市场回报率低,运行成本高,企业投资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建设进展缓慢,处置能力远远滞后于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为改变这一状况,应从加强监管和创新管理模式入手,积极推进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首先,应该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邯郸市建设综合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承担全市的危险废物处置经营任务;其次,制订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制度实施办法,保障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要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通过征收行政代处置费用的方式,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3.4必须加强管理队伍和管理能力建设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发〔2012〕8号)提出“各设区市成立专门的固废监管机构,加强县级固废监管能力建设”。为满足废物管理的需求,邯郸市需要建立专职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在监管手段上,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分析和掌握危险废物的变化趋势及流向,提高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和辅助决策能力。同时,建立面向公众的信息共享和平台,促进公众参与。

3.5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以落实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3项危险废物基本管理制度为重点,依照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产废单位申报登记管理,摸清邯郸市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和流向;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转移,切实掌握和控制废物流向;加强经营许可证管理,严查和杜绝非法经营现象,对于不按环保要求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或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查处,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加强对产废企业自建设施的监管力度,将其纳入监管范围,防止以自建设施处置为名非法倾倒。

加大对不依法申报、非法转移、无证经营等违法现象的执法力度,完善对违法现象的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和群众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减少和杜绝违法现象。

3.6提高全民法律意识,鼓励公众参与

加强对危险废物重点产生源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引起全社会对危险废物及其危害和防治的重视;建立相关机制,鼓励相关协会和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技术交流。

4 结论与建议

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环境风险,必须综合采用技术、经济、政策等多种手段,促进政府、企业、公众的广泛参与,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要实现可持续的废物管理目标,首先应建立多目标的废物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估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能力。其次,建立适当的激励政策和运行机制,促进各相关方的共同参与,如鼓励产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废物预防和源头减量;通过“政策引导、标准规范、社会参与、政府监管”模式鼓励企业提高利用和处置技术水平;通过收费政策保障,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运营体制,促进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通过加强管理队伍和管理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处置设施建设和环境安全提供保障等。

5 参考文献

[1]《“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卫生部

[2]《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 国家环保部、卫生部联合

[3]《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北省环保厅、卫生厅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