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发展建议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现代农业发展建议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现代农业发展建议

现代农业发展建议范文1

一、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工作进展情况

(一)推进金融创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多元化需求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特点,农村信用社积极创新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一是综合运用应收账款质押、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仓单质押、林权抵押、钢结构抵押等贷款品种对现代农业进行有效支持。二是扩大联户联保及大联保体贷款的覆盖面,解决贷户无抵押问题。三是结合德州市“两区同建”工作,推出农民住房贷款及农业产业园区贷款。四是与符合规定的担保机构进行合作,丰富担保方式。五是围绕农业产业链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对组织运行顺畅、经济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提供贷款。截至2013年9月末,德州市农村信用社共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300万元、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贷款10.25亿元、林权抵押贷款1799.8万元、农民住房贷款1.82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12.64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及社员贷款2.13亿元,全市累计发放担保机构担保类贷款1.51亿元。

2013年以来,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各县市区法人机构在金融创新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一是德州市德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德城区联社)在辖内黄河涯信用社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专营服务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调查、授信、放贷。二是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乐陵联社)抓住农村土地流转机遇,在“三权”抵押方面做了大胆尝试,推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大力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庆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庆云联社)创新推出大型农业机械按揭贷款,有效解决了农民购买大型农业机械资金不足和担保难问题。截至2013年9月末,德城区联社成立的合作社专营机构已帮助2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财务、健全制度,搜集信息走访调查32家,信贷支持2家,金额650万元;乐陵联社已成功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1笔,金额20万元,正在审查办理1笔,金额60万元;庆云联社已办理大型农业机械按揭贷款2笔,金额9.61万元。

(二)扩大信贷规模,有效满足现代农业资金需求

根据“三农”发展呈现出的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新特点,全市农村信用社在支持种养户、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等传统农业行业基础上,重点支持高质高效农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将更多资金投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切实满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有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截至2013年9月末,德州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向专业种养大户发放贷款2811.9万元,向家庭农场发放贷款100万元,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12.64亿元,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2.13亿元。

(三)加强政策支持,着力提升信贷服务水平

从优化信贷服务方面,德州市农村信用社对现代农业贷款实行“贷款优先、丰富品种、提升额度、利率优惠、期限放宽”等信贷政策,逐步解决贷款难题。一是贷款优先。设立现代农业贷款“绿色通道”,对现代农业的贷款申请,优先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安排贷款规模。二是加快贷款各环节运作速度,提高服务效率。在遵守授权授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贷效率。三是提高授信额度。对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的优质客户,在合理范围内适当提高授信额度,以满足现代农业扩大规模的需求。四是科学确定贷款期限。根据现代农业的生产和资金运转周期等实际需求和市场规律,科学确定贷款期限和结息方式,减轻客户还贷压力。五是实行利率优惠。对优质客户利率优惠10%以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贷款利率优惠20%以上,切实让利于农。

(四)畅通结算渠道,大力推广现代化金融服务

一是以“电子机具村村通、家家用上银行卡”为工作目标,稳步推进ATM、POS、农金通等各类电子机具布放,不断丰富银行卡功能,加快银行卡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满足农村居民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截至2013年9月末,全市累计布设自助设备434台,较年初增长59台;布设各类POS机具17738台,较年初增长574台;布设农金通611台,较年初增长73台。二是加快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结算方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使农户享受足不出户的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9月末,全市累计开通企业网银4361个,较年初增长832个;开通个人网银162239个,较年初增长22568个;开通手机银行108108个,较年初增长23374个。

(五)开展“圆梦行动”,帮助农民破解农业技术难题

2013年8月份,德州市农村信用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送技术、送信息、送金融知识、送资金下乡为主要活动内容的2013“服务三农圆梦行动”。活动以培训为主要形式,在需求大的地方辅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活动累计培训10场,聘请专家授课,为广大农民及新型农业主体免费送上种养殖等农业技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金融支持现代农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三权”抵押问题

1.对土地经营收益价值的确定不好把握。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一方面依据承包期间土地承包费价值评估,但农村土地的承包费大多为一年一交,以承包期间承包费作为评估值价格太低。另一方面依据土地收益进行评估,但农村土地收益很难确定,无固定评估模式。

2.抵押物处置较难。“三权”抵押物与一般抵押物不同,抵押物一般在农村经济组织内进行流转,受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和经济组织内的亲属关系影响,难以找到购买者。

3.存在抵押物产权不明晰问题。以农村宅基地、住宅抵押,房产、土地部门不予办理土地证或房产证。即使在公证处进行抵押,也存在抵押人可能故意流转给非恶意第三方的风险。

(二)担保不足问题

不断向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可提供担保的资产依旧严重匮乏,大部分贷款仍然以保证担保为主。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的资产主要集中在承包的土地、种养大棚等地上附着物、活体畜禽等方面,因“三权”抵押还不成熟,活体畜禽抵押又面临评估难、处置难、价格波动大等问题,实际能进入担保操作层面的少之又少,最终解决担保难的办法还是找其他有资产的保证人作担保。

(三)农业保险发展明显落后问题

当前保险在促进信贷投放中的作用已逐渐显现,保险公司的这些创新,把农业保险和信贷保证保险合二为一。对于一般的农户贷款而言,由于只是为购买化肥、种子,贷款额度小,不需要额外的贷款保证保险,对于种养殖业,由于成本比较高,通过小额信贷保险能化解一定的贷款风险,但是由于种养殖业风险较大,保险企业不愿做赔本的生意,在农业保险的介入上都持谨慎态度。

(四)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自身问题

存在现代农业、现代知识与现代农民脱节现象。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好的项目政策来引导,但由于农户缺乏科学有效地农业管理知识和市场经济经验,往往出现盲目跟从、“习惯”管理、半途终结现象。

三、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相关建议及对策

(一)涉农金融机构方面

一是持续做好金融产品创新工作,同时在兼顾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各县区成熟的信贷产品,迎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二是继续加大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规模,贷款优先投放,不断培育信用好、经营好、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的优质现代农业主体。逐步调整经营思路,实现由分散型农户贷款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倾斜,重点支持发展以“特优、高效、生态”为主要标志的现代农业。鼓励农户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推进农业基地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积极探索“贷款+保险”合作模式,建立由信用社与保险机构按比例分摊贷款损失的业务模式,力争在银保支农合作上实现突破。

(二)政府、人行等相关部门方面

1.积极推动金融资源要素向现代农业有效配置。一是充分发挥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对于扩大涉农信贷投放资金不足或达到存贷比例监管上限的金融机构,给予支农再贷款倾斜。优先为持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中小企业票据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业务。二是加快建立现代农业金融支持机制。充分调动银行、证券、保险、期货、担保、财政、税收政策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贷、证券、保险、期货及担保分工配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信贷+财税+监管”的正向激励长期化、制度化的协调机制以及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2.加大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工作力度。一是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和农村基层营业网点的支持力度,支持扩大农村信贷投放。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开展国家鼓励的低收益高风险农业贷款业务,提供利差补贴和呆账贷款损失的弥补。

现代农业发展建议范文2

关键词:耒阳;现代农业科技园;环境条件;意义

中图分类号:F2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3-0003-2

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是选择在农业科技力量较雄厚、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城郊和农村,集中配置土地资源和农业资源,由政府、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农户、外商投资兴建,以现代农业设施和高新技术为支撑,集农业、林业、水利、农机、工程设施等高新技术为一体,运用现代组织管理方法经营的现代农业产业密集区域,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展示现代农业科技为主要目标对农业新产品和新技术集中投入、集中开发,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基地、种植基地,以此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1]。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已经成为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国家也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及农业高新技术项目的投入力度,并给予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及扶助资金[2]。

1 耒阳历史人文

耒阳地处湖南省东南部,是湖南省衡阳市所辖的县级市。全市总面积2656km2,总人口130万人,市区常住人口43万多人,辖一个正处级开发区,34个乡镇办事处。耒阳有着两千多年悠久历史文化,是中国农耕文化发祥地之一,有“神农创耒”的美丽传说;是世界造纸术发明家――蔡伦的故乡;是湖南省最大的县级能源基地,俗有“油茶之乡”、“楠竹之乡”、“能源之乡”、“汉白玉之乡”等诸多美誉。早在2007年,新上任的耒阳市委书记袁延文就说过:“没有煤炭,就没有耒阳的今天;光靠煤炭,就没有耒阳的明天”。2009年3月,耒阳市被国务院列为第二批32个资源枯竭城市名单,有专家称400m以上的煤矿仅仅只够挖15年,耒阳经济结构转型已迫在眉睫。

2 耒阳地理环境条件

耒阳南邻广东,是湖南省经济战略重点“五区一廊”的南大门[3],是内陆地区主动承受粤、港、澳经济辐射,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前沿地。舂陵江四季通航,京珠高速、107国道、武广高铁贯穿全境,水陆空交通俱全,到广州、武汉、南昌、桂林等地均在五小时内可以到达,全面融入“中南五小时经济圈”。

耒阳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常年平均气温17.7℃,月平均最低温5.8℃,月平均最高温30℃;日照时间1680h左右,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常年平均降水量1337mm,植物资源种类丰富。

3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地理位置

耒阳蔡伦现代农业科技园(以下简称园区)地处耒阳蔡子池办事处所辖的七岭、大金、上岭和大唐等村,总体规划面积1万亩,欧阳海灌渠贯穿全境,耒水紧邻其侧;园区土地以低矮山地丘陵为主,其中山塘水库面积500多亩,优质水稻田3000余亩,土壤类型以第四纪红壤为主,土层深厚,经过人工改良后适合各类亚热带作物生长。园区位于107国道旁,开车从园区出发到耒阳区约8min,到京珠高速12min左右,到武广高铁站20min左右,到遥田机场约30min。丰富的水资源为园区农业生产、农副产品深加工提供了基本保障,便利的交通条件为休闲旅游、储藏运输提供了便利条件。

综上所述,得天独厚的环境条件,为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4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建设的意义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是一家集科研、农技培训与推广、农业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储藏、加工运输、新农村建设及休闲旅游于一体的现代综合性农业科技园,是耒阳经济结构转型的产物,是农业由传统经营模式转变为现代经营模式的典范,是农业科技研发的载体和孵化地,将为耒阳、衡阳乃至湖南甚至全国的农业发展贡献力量。

4.1 结合科技力量进行农业生产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同湖南农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及绍兴农科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在园区建设年产1000万瓶组培苗的组培大楼和50亩大棚基地,组建专家团队,专门进行科研、产品开发和技术推广等工作,为农业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4.2 结合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农业生产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结合耒水流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使园区范围内荒山秃岭经过整理后,能成功种植各类果树和绿化苗木,实现了荒山变绿、环境变美的目标,为实现把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建设成为耒阳 “城市后花园”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4.3 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结合低产田改造项目,将园区低洼冷浸田改造成优质农田或扩大为水面,实现了田地的综合开发利用,解决了冷浸田抛荒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

4.4 紧随市场经济步伐,实现农副产品价值最大化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建设大型的冷藏物流中心及农副产品加工交易中心,完善了农业产业链条式生产经营即: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一条龙服务,实现了农副产品价值的最大化。

4.5 结合国家新农村建设政策,完善农村设施,实现农业产业化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了农村自饮水工程,解决了农民工就业问题,改善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通过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使一部分农民掌握了一技之长,为实现农业产业化建设[4],实现“公司+基地+农户”,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舞台。

4.6 推广农业科普知识,展示传统农耕与现代农业文化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结合农耕文化,建设农耕文化科普走廊,为展示传统农耕文化,展望现代农业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建设生态餐厅及商务会所,进行商务和会务等接待,垂钓、休闲娱乐等项目相继建成,实现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的完美结合,探索出一条农业综合发展的新思路。

5 小结

耒阳蔡伦农业科技园的建设,确立了科研单位、园区专业人员、企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有机结合,不仅利用产学园结合的优势合力推进企业发展,更在推进产学园结合的同时加快了现代化农业前进的步伐[5],是耒阳由不可再生矿产经济转型为可持续发展农业经济的最佳选择,是实现耒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之路,是由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催化剂,是高新技术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6],对推进湖南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于平福,梁贤.现代农业科技园区评价体系研究[J].广西农业科学,2004,35(4):342-345.

[2] 曹仁稳.我国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福建热作科技,2003,28(3):38-41.

[3] 中国耒阳党政门户网站[OL].leiyang.省略/main/zoujinleiyang/index.shtml.

[4] 郭春恒,刘春和,张玉东,等.对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几点建议[J].农业经济,2003,7:29-30.

[5] 高炜.推进产学园结合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J].奋斗,

现代农业发展建议范文3

一、财政政策

1.设立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资金进行项目管理,资金随项目走,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

2.凡在本镇区域内从事种养业的单位和个人及注册生产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及隶属关系,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3.对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所需的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优先重点安排镇农业水利发展项目资金,非项目区申报的一般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原则上不予安排。

对当前现代农业急需发展的领域,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种子种苗业

4.对在我镇范围内从事研、繁、推、销一体化的种业企业,建立制种基地面积**亩以上的,每年每亩给予20元补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品种当年获得国家和省审定的,每个品种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5.对当年新建、改建鱼苗繁育基地连片100亩以上且规格在3公分的苗种达**万尾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

(二)特色种植业

6.对新开发旱地露天蔬菜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实行分档奖补,其中100—**亩,每亩奖补**元;**—300亩,每亩奖补300元;300—400亩,每亩奖补400元;500亩以上,每亩奖补500元。

7.对新开发水生蔬菜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实行分档奖补,其中:100—500亩,每亩奖补100元;500—**0亩,每亩奖补**元;**0—5000亩,每亩奖补300元;5000亩以上,每亩奖补400元。

8.对当年伏缺期间利用遮阳网、防虫网、杀虫灯等设施新建伏缺菜(7—9月份)生产基地集中连片达到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1000元。

9.对新建食用菌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生产规模达5万平方米以上,每平方奖补2元。

10.对在规划区域内新建蔬菜设施栽培生产基地的。实行分档奖补,其中:新建日光温室大棚集中连片40亩以上,每亩补助4500元;钢架大棚集中连片70—150亩,每亩补助3000元;150—300亩,每亩补助3500元;300—500亩,每亩补助4000元;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500元。

11.对新建葡萄生产基地,实行分档奖补,集中连片生产规模达10亩以上,每亩奖补500元;达50亩,每亩奖补600元,达100亩,每亩奖补800元。对新建达100亩以上的,奖励所在村1万元。

(三)特种水产业

12.对新建龙虾或其它特种水产连片养殖基地,池塘养殖**亩以上,稻田养殖1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500亩以上一次性奖补5万元。

13.对当年新建黄鳝网箱养殖基地的实行分档奖补,其中:连片养殖100亩以上,网箱个数达300箱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亩以上,网箱养殖个数达600箱一次性奖补4万元。

(四)农业产业化

14.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利用自身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农业项目投资总额在**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的6%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个项目奖补期限不超过3年。

15.对新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16.对从事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加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当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获市、县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农民专业协会,每家奖励2万元和1万元。对新设立并规范起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每家一次性补助1万元和0.5万元。对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入股农户达到100户以上,入股土地面积300亩以上,每家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时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按其中最高金额进行奖励。

17.对当年被确认为省级、市级、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部级、省级、市级质监部门的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每项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当年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定、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每项给予**0—5000元奖励。

18.对当年列入省级、市级和县级“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

(五)农业科技

19.加强农民培训工程。镇财政每年安排5万元,用于农民现代实用技术培训。

20.引进农业技术人才。镇财政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引进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对引进的特色种、养、加业技术员,指导基地生产1—3年的,成绩突出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奖励。

21.对当年度被评为省、市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每个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3万元和1万元。

22.对招商引资中重大农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附则

23.镇农办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凡申请兑现奖励补助政策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向镇农办申报,镇政府批准后,直接将资金拨付企业、单位和个人。

现代农业发展建议范文4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

1、农村水利建设。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300万元,重点用于小型水源工程建设,灌区水利设施配套;水毁修复100万元,重点用于水毁工程的修复;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500万元,重点用于列入*年度省千库保安工程项目建设,小型水库、面上重点山塘除险加固,清溪口水库、内庵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河道整治100万元,重点用于河道险工险段处理。

2、农业综合开发。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1800万元。重点用于小流域中低田改造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3、生产基地机耕路建设。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15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产业示范基地机耕路建设。

4、农业现代化装备。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290万元。其中农机补助170万元;农业信息化装备50万元;"沃土"工程和测土配方施肥工程70万元。

二、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

1、粮食生产。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340万元。其中粮食风险资金200万元。其它主要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救灾种子储备、农药化肥储备贴息、超级稻工厂化育秧工程和种三产四丰产工程等。

2、特色产业建设。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680万元(县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300万元)。其中用于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农业产业80万元;茶叶产业250万元,主要用于茶叶良种化改造、技术推广和示范工程建设;毛竹产业250万元,主要用于毛竹基地新造、笋竹两用林和低产林改造、竹林扩边和示范工程建设;其它特色产业100万元,主要用于良种化改造、技术推广和示范工程建设。县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的经费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试验推广,农业科研,农业科技示范区(点)建设,科技型农业企业培育等。

3、绿色有机农产品开发。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200万元。重点用于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标准制定,营销体系构建;中国有机茶之乡和"武阳春雨"等农产品品牌建设;组织农产品参展参会等。

4、林业生态工程。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750万元。重点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助、阔叶林改造工程、地上人工造林、迹地更新和绿化示范村奖励。

5、生态养殖业发展。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180万元(生态村建设资金中安排50万元)。其中用于能繁母猪、后备母牛补助90万元;用于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和标准生态养殖场建设90万元

6、农家乐发展。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30万元(三产扶持资金中安排)。重点用于农家乐的规范化管理、宣传推广和特色化发展等。

7、农业安全保障。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270万元。其中动物疫病防控经费200万元;病虫害统防统治经费10万元;植物疫病防控经费10万元;防汛抗旱经费50万元。

三、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创新现代农业的组织机制

1、培养新型农民。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480万元。重点用于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尤其是低收入农户、失地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等。

2、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12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协会)带动农民增收奖励、新办和引进农业加工企业补助、农民合作社(产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和等级评定奖励。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农业的公共服务体系

1、村庄整治工程。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2500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村庄整治补助,1000万元用于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2、生态村建设工程。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50万元用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重点用于生态村建设补助。

3、清泉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县财政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省补助资金除外)。重点用于清溪口水厂建设、水厂管网延伸、区域性供水工程建设及全县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

4、扶贫开发工程。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为150万元。其中下山脱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低收入农户生产性贷款贴息、贴损50万元,主要用于低收入农户生产性贷款和低收入集中村发展村集体经济贷款的风险担保、贴息、贴损。

五、相关说明

1、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意见编制重点扶持项目导向目录,并报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导向目录应对欠发达乡镇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对经济薄弱村兴办农业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源口水库库区内改善种植结构的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低收入农户发展农业产业的补助"门槛"降低到连片1亩以上、补助标准提高50%。

2、扶持资金的申报兑现程序:

(1)项目申报。申报: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项目单位要按照项目导向目录认真负责地编制申报方案,并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统一报各相关主管部门,并抄送财政局。立项:由各项目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根据乡镇(街道)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提出项目资金拼盘初步意见,上报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领导小组,经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各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下达立项计划。

(2)项目验收。下达立项计划后,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根据立项计划书进行组织项目实施并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所在乡镇(街道)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项目相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组进行项目验收。

(3)资金兑现。相关主管部门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会同财政局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兑现(县农业农村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到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然后分拨到有关单位和农户。项目实施主体是县级单位和龙头企业的,可由县财政局直接拨给项目实施单位。

3、本意见所涉及扶持资金根据各产业发展的情况由县政府统筹安排。

现代农业发展建议范文5

一、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扎实推进

2009―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天津市小农水专项资金1.75亿元,支持宝坻、蓟县、武清、静海、宁河等5区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其中,武清、静海是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天津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推动,扎实做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天津市成立了由市财政局、市水务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县的方案审查、资金整合、监督检查、工程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各重点县也相应成立了县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落实、资金筹措、工程推动、施工监导、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工作。项目乡镇负责自筹款的筹措、施工协调,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足额落实建设资金。截至目前,天津市四批重点县已累计下达资金28185.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0100万元,市财政8000万元,区县财政4353.15万元,农民自筹5732.58万元)。第一批重点县宝坻区三年建设任务全部如期完成并通过总体验收,累计完成投资8274.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400万元,市财政2400万元,区财政915.27万元,农民自筹2559.58万元)。第三批重点县武清区2011―2012年已累计完成投资6133万元。

(三)着力强化资金监管。宝坻区制定出台了《宝坻区小农水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在区水务局设立了资金专户专账,并设专人负责会计核算日常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财政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在项目建设期内分期分批及时拨付至区水务局报账专户;乡镇自筹部分,由乡镇在工程开工前足额缴至区水务局报账专户。单项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拨款申请,经工程所在乡镇核实,经区财政局、水务局同意后,据实拨付给项目施工单位,拨付形式试行区级报账制,报账资金票据一律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经宝坻区审计局审计,重点县建设项目未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天津市严格实施计划审查、严格遴选施工队伍、严格把好材料关,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宝坻区建立巡视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用材、操作工艺、操作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方法等,每个工序完成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然后由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复检合格后,局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及区财政监督人员,进行终验,监理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建立运行管护机制。宝坻区将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及时移交项目所在镇村管理,产权归项目所在村集体所有。按工程受益面,分层次落实管护责任,将农民可直接利用、受益明确的机井、扬水点、地下管道、防渗明渠等设施交由农民用水协会管理,目前已组建农民用水者协会25个,成立灌溉小组110个,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促进节约用水,部分项目区还结合工程建设,安装灌溉计量水表,积极探索水费征收方式改革,推行灌溉计量收费。

(六)注重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天津实际情况,天津市水务局、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天津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天津市小农水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市〈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项目区县也因地制宜制定了管理细则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小农水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天津市加大以低压管道、喷微灌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十一五”期间,新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10万亩,累计达到393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76%,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计划到“十二五”末,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180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0。宝坻、武清两区以高效节水灌溉为主要内容,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以宝坻区为例,该区通过三年重点县建设,共增加节水灌溉面积16.5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94万亩。项目建设大幅度提高了灌溉用水效率,以亩均节水100方计算,共可节水1849万方,节电56.5万度;通过衬砌防渗渠道和铺设低压管道,减少了渠道、田埂的占地面积,可提高耕地利用率5%―10%,节地1.29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096.5万公斤,新增粮食作物产值822.4万元,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864.06万元。此外,项目建设实现了地表水、地下水合理循环利用,改善了土壤环境,增加了土壤的含水量、地下水储量和河道流量,稀释了排泄河道中农药等有害物质,改善了水体环境。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村环境,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安定团结。

三、中央财政追加小农水资金项目实施顺利

2012年9月下旬,中央财政追加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45亿元,支持全国31个省(区、市)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扩大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覆盖面,加强山丘区“五小水利”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其中,追加安排天津市小农水专项资金4500万元,全部用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

天津市财政局、水务局按照财政部、水利部要求,迅速开展工作,选择蓟县、宝坻、武清三区开展项目建设。工程涉及44个村,新打及维修机井289眼,新建泵点60座,铺设低压管道350.3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02万亩,改善节水面积0.2万亩。10月下旬,天津市中央财政追加安排小农水资金项目建设方案和标准文本通过市水务局、财政局的联合审查,并报水利部、财政部备案。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三区县,累计完成投资900万元,打井15眼,建设井房25座,开挖管道沟30公里,购置低压塑料输水管材50公里。预计2012年可以全部完工。

四、政策建议

天津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5.7亿立方米,加上入境和外调水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有37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最少的省市。就用水结构而言,农田灌溉用水量约占全市用水总量的一半,天津市农业节水潜力巨大。此次调研的宝坻区和武清区都是天津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其中:宝坻区耕地面积114.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98.4万亩;武清区耕地面积13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08万亩。实践证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契合天津市水资源紧缺实际,是实现农业节水,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建议:

(一)加大支持力度,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以在建的蓟县、武清、宁河、静海4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依托,积极统筹整合资金,完善投融资体制,大力开展防渗渠、低压输水管道、微喷灌等节水设施建设,对现在的农业灌溉设施进行连片配套改造,进一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利用规模和效益的最大化。支持武清区建设“一个示范点、两个联系点”(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示范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土保持工作联系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天津市高效节水灌溉发展水平。

(二)以节水促发展,支撑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将高效节水灌溉发展与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的同时,通过推广新产品、新技术,促进耕地增值,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户和地区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现代农业发展建议范文6

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着力推进绿色、生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1、优化粮食生产种植结构。大力推广小麦——单季晚稻的粮食种植模式。对种植小麦且面积在1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最高20元的补助。

2、加强粮食示范基地建设。对列入、市级街道级的粮食高产示范方、粮食双千示范基地、优质稻米试种基地,实行统一布局、统一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治,面积一般在50亩以上的给予每个示范方、示范基地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

3、加快优质稻米生产。积极鼓励粮食专业合作社优质稻米生产,经农经办和市种子公司确认的优质稻米品种,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全面实施河道疏浚清淤。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对所有河道在三年内都疏浚一遍的精神,根据街道河道疏浚整体规划,对实施河道疏浚清淤的村,经验收合格,给予村级河道每立方4元的河道疏浚政策处理费用补助。

5、大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安排60万元资金,采用项目制管理办法,专项用于村级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由农经办制订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进行补助。

三、提升农业机械装备和服务网络

6、加快新型农机推广应用。当年新购15马力以下拖拉机、机插育秧泥浆机及茶叶生产机械,给予设备款20%以内的补助;继续推进粮食烘干中心建设,对列入市农机局粮食烘干中心建设任务的给予每台5000元的一次性配套补助。

7、推广水稻机插新技术。对现有农机合作社和农户个人购置的插秧机,当年经市农机局和农经办审核认定的机插面积给予每亩5元的机插补助。

8、健全农机服务网络。为加强各村农用运输车辆的管理,以村为单位设立农机安全片组长,对每村的农机安全片组长给予每年1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9、开展农资经营、农机维修服务示范店评选。对当年被评为市农资经营、农机维修服务示范店的,给予1千元的奖励;参照市评选标准,被评为街道级农资经营、农机维修服务示范店的,评选名额不超过二个,给予500元的奖励。

四、发展绿色畜牧生产,推进养殖环境整治

10、鼓励发展生态养殖。加强冬闲田利用,对利用冬闲田种植黑麦草养畜禽的,且面积3亩以上,每亩黑麦草给予80元以内的补助。

11、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的整治。推进畜禽养殖环境整治,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的养殖环境整治项目,经验收合格,给予每家场(户)5000元以内的补助。建设沼气池的治污项目(经沼气资质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给予每立方沼气池100元以内的补助。

五、加快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

12、积极创建级森林村庄。对当年列入创建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被命名的市级森林村庄给予每村5万元的奖励。

13、加快发展林业生产步伐。当年连片新开发山地种植水果1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给予每亩300元的补助。

14、重视山林防火工作。设立山林防火奖3万元,对山林防火工作发挥积极作用的村和单位,给予奖励。同时,对积极参与山林扑火工作的街道扑火队员给予每人500元的补助。

六、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15、推进家庭农场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对符合家庭农场组建条件,当年经市工商局登记,并通过市农林局审核确认的家庭农场,给予适当补助。

16、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经上级部门验收,新列入市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每家2万元、1万元的奖励。

17、拓展农产品流通。街道主导农产品新进入副省级城市以上大中型超市或配送中心的,给予每家企业(合作社)1万元以内的补助。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给予5000元以内的补助。

18、培育农民推销员队伍。当年推销本街道农产品价值在100万元以上推销员,根据销售额,分别给予1千元-3千元的奖励。

19、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安排3万元资金用于扶持订单农业。对农业龙头企业、购销大户、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农产品收购合同,手续规范,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且执行情况良好的,视合同订单量的大小给予奖励。

20、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市内外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建设,对当年发展新型种养业或农产品加工业,且实际投资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给予投资主体1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实际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实行“一企一策”。

21、创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达到二星级、三星级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奖励0.8万元、1万元。被评为省、市、市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给予每家5万元、3万元、1.5万元的奖励。

22、推进土地流转。当年新流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50亩以上并签订五年以上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且管理规范的村,给予一次性每亩5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对流出的农户,给予一次性每亩200元的补助。对流入的经营主体(或大户),给予一次性每亩100元的补助。

七、实施农业品牌战略

23、加快农业品牌建设。当年新注册农产品商标并实现一定销售额的,给予每只商标2000元的注册费补助。对当年新获得全国、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市知名商标(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八、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当年新获得国家无公害产品及基地认证的,每只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的奖励。

25、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对现有无公害产品和基地,台帐资料健全,管理规范,经上级抽检合格的给予每个基地和产品5000元的补助。

26、加强“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村级农业综合服务点达标创建活动,每年评选一家制度规范、网络健全、服务到位村级农业综合服务点,给予2万元的奖励。

九、重视农业科技创新

27、注重农业科技创新。对当年列入、市及以上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通过上级部门的立项验收,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项目通过上级专家评审,获得市级以上农业科技奖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

28、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安排5万元资金用于农业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引进、高效示范基地及农业信息服务补助。

29、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对当年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引进人才、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自主创业的,经申报并通过市农林局审核确认的,在市补助的基础上,给予农业生产经营主体1万元的配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