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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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1

一、基本情况

街道是市政府下属的局级建制行政机关,共有16个编制,实有16人,其中行政编12个、工勤编1个,事业编3个。退休8人,提前离岗2人;内设3个科室。某同志任该街道党工委书记并主管财务工作。本次审计的时间范围为20__年11月至20__年8月,资产和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系用20__年年末数字与20__年8月末的数字相比较。

街道和某同志对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作出了承诺。

为了不影响被审计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并保证审计质量,本次审计采取了报送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在审计开始前,进行了审前调查,对审计有关事项进行了公示,召开了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含直属基层单位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设立了监督和联系电话,认真听取和审计了有关方面的情况。审计中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和《某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除正常财务资料以外,还查阅并采用了被审计单位相关年度的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二、审计结果

(一)主要经济指标

1、经费收支情况

20__年至20__年8月,收入合计2747120.00元,其中财政拨款2540986.00元,其他收入206134.00元。同期支出合计

2661428.00元。收支相抵后,结余85692.00元。

2、资产负债情况

20__年债权306702.00元,债务138438.00元。20__年8月债权307095.00元,比前期增加393元,增长0原创网站.13;债务126041.00元,比前期减少12397.00元,下降9;20__年帐面无固定资产,20__年8月为85692.00元(不包括未入帐的办公楼)。

3、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__年以来,该街道每年的招商引资任务均为500万元,连年超额完成任务,其中20__年超额50,20__年超额12,20__年超额33。

三年来投资19.2万元,对街道所辖的46条大小巷路全部实现了硬覆盖,其中渣油路8条,水泥路3条,红砖路35条,彻底解决了辖区“行路难”的问题。并且通过种植标准花香路活动、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冬季清雪等工作,保证了辖区的畅通、净化、美化,连年被市里评为城市管理先进单位。

在市政府的帮助下投资40多万元,完成了两个社区办公用房和庭院的建设;投资10多万元,为社区配置了微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投资4万多元,在两个社区都建起了图书室,配置了桌椅、书报等;投资20多万元,在两个社区建起了健身活动室。以上设施的建设和配置,拓展了社区服务范围,强化了社区功能,繁荣了社会文化,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欢迎,也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20__年被评为吉林市级社区建设示范街道。

街道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取得可喜成绩。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年年受到市委表彰;与18个企业签定用工合同,开发就业岗位321个,输出劳务人员1480人(含境外1100多人),扶持创业成功项目5个,扶助微型企业48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237个。小额贷款52万元,被评为市再就业先进单位,所辖社区被市评为再就业模范社区;连续八年被市政府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被市评为“平安街道”;全街道986户,2142人纳入最低 生活保障线,阳光慈善超市接到捐赠衣物2163件,米面20__斤,豆油300多斤,现金4000多元,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000多人次,有近2400人得到了灵活就业补贴,解决了居民的生活困难,保障了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违反《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结算”、第七条“结算起点为一千元”和第八条“除本条例第六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不得超过一千元”的规定,20__年12月至20__年8月超出规定限额累计150666.29元。

对此问题,责令对有关工作人员加强教育,防止今后继续出现此类问题。

2、帐外资产问题

违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该街道现有办公楼因尚有部分工程款未能付清,相关手续不全,所以价值未在资产帐上反映,形成帐外资产。

依据上述规定,责令该街道尽快采取措施确定办公楼价值,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漏缴税款问题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和国财税[1994]026号通知关于“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舰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按照6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我市执行4)的规定,出售轿车收入25600.00元,漏缴增值税124.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关于“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限期自行补缴所漏税款。

4、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就好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和《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第三条一款关于“全省县级以上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的政府采购项目,凡是门槛价以上(含门槛价,下同)及未设门槛价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规定,20__年购买电脑7990.00元,未经政府采购及招标,系违规自行采购。

对此问题,责令自行纠正。

5、收入不如实入帐,直接核算费用问题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出售条石收入11000.00元,经办人擅自将拆除和运输费用直接扣除,只将纯收入6000.00元入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依据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罚款5000.00元,并由被审计单位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某同志在本次审计的任职期间,能充分运用有限的资金,努力加强管理,保证工作需要,做了大量工作;单位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手续完备,重大经济决策能够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力求避免出现失误;在前期基本还清前任留下的400多万元欠款和拖欠职工的7个月工资的基础上,本期又继续注意控制支出,保持收支平衡,并保证略有节余;资产和债权有所增加,债务有所减少。

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一些违反国家财政、财务规定的问题,某同志对这些问题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四、审计建议

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2

一、形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原因

1.缺乏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在被审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审计评价是其的重要内容。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评价。因为它所评价的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治性非常强。但目前尚没有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一些审计机关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是根据审计实践的需要、委托部门的特殊要求以及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来实施审计评价,而经济责任审计所要求的审计评价又不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评价,从而导致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不准确或者对不应该评价的进行评价而形成风险。在定性处理时,遇到地方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甚至“撞车”时,便给审计机关依法定性处理带来了难度。如果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定性处理,被审计单位及离任领导有时较难接受;如果按地方政策办事,就明显存在有法不依问题,无疑存在着审计风险。由于审计评价没有统一标准,审计机关作出的评价五花八门,言过其实或超出审计职责进行不准确的审计评价,都隐藏着审计风险。

2.审计活动受法律环境方面的影响。我国目前已形成以《审计法》为核心的审计法规体系,但是法律法规自产生之日起就具有滞后性,滞后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当前的社会经济活动日趋复杂,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之外存在许多合理不合法问题。此外,部分审计活动过程中对技术、操作上理解的偏差,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就必须依赖其职业判断,这就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不可避免地产生审计风险。

3.审计手段具有局限性。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通过财政、财务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有些违法违纪问题不一定就在会计资料中明显反映,就现有的审计手段难以进行深入查证,必须由有关执法部门运用特殊手段进行调查才能查清。由于审计方法一般均采取抽查的方法,审计人员仅凭专业判断和工作经验进行抽样审计,难免出现判断失误,得出不符合实际的审计结论,特别是在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管理责任还是领导责任时,审计人员很难准确把握。由于审计权限、审计手段的限制,往往使审计人员无法取得有效证据,陷入尴尬境地,从而形成审计风险。

4.时效性不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效性,距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委托部门需要审计结果的时点越远,其发挥作用越小。按文件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期内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及时安排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但是由于干部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在现实中“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现象相当普遍,客观上造成被审计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不重视。“审用脱离”,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造成审计处理处罚难度加大,审计结论不能被有效利用,增加了审计风险。

5.虚假会计资料形成的风险。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是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审计对象出于自我保护或指使、插手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书面材料、财务资料等,在这种固有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审计人员稍有疏忽,就无法揭示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不实,这将直接影响审计取证的质量,造成审计人员的判断错误,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6.审计人员自身能力不足。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内容较广,要求审计人员除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审计专业知识水平外,还应熟悉政策法规,掌握经济管理知识,不仅要具备查账技能,还应具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对一些新领域、新知识都是现学现用,仅通过审计项目对财税改革、投资决策、市场运作等进行理解和评价,局限性较大,使审计人员的思辨能力、创新能力面临考验,从而带来审计风险。在具体审计项目中,如审前调查不够充分,审计重要性水平评估过低,审计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审计实施中取证不充分,法规运用失当,审计判断、审计评价失准,问题定性失误;出具审计报告时处理处罚宽严失度,都会直接引发审计风险。

二、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必要性

1.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可以提高审计的威信。客观、公正是审计执法最基本的准则。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如果审计机关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报告,必将直接影响审计机关的信誉和形象,使审计机关不但会失去群众的信任,而且会失去党和政府的信赖与支特,从长远看会直接影响审计事业的发展。因此,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必须努力防范和降低风险,才能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2.规避审计风险,可强化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工作结束后,审计机关所提交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作为组织、人事、纪检等职能部门考察、考核、综合评价、任免领导干部的参考依据之一,规避审计风险不仅降低了审计结论失真的几率,还减少了党和政府用人失误的可能性,逐步树立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3.规避审计风险,可建立新的监督机制。规避审计风险是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与其它监督相结合,建立新的监督机制的需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律监督有机结合,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党政领导干部新的监督机制的重要途径,规避审计风险可使新的监督机制健康持续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4.规避审计风险,是审计机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对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而言,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与风险要远远大于一般项目审计,正确把握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对于作出正确的审计评价和更加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非常必要的。

三、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措施

1.建立“承诺”制度,明确法律责任。审计署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承诺制度。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虽然承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审计工作,但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致使“承诺制”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完善监督程序,应规范违反“承诺制”的处理处罚办法,明确“承诺制”的法律、经济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针对有关当事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具体处理处罚办法,建立对不完整且虚假承诺的责任追究制度。使“承诺制”真正对被审计单位起到威慑作用,确保审计对象的真实性,为规避审计风险提供了第一道防线。

2.加强审计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社会经济的不断变化,应及时修改和制定切合工作需要的审计法规,尽可能使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有关事项均有法可依,使审计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还要尽快以审计法为基础,制定国家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把风险控制作为审计准则的重要内容,使审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差错,达到防范与控制审计风险的目的。

3.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及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及制度,是防范与控制审计风险的有力保障。审计机关应建立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和质量控制制度,把审计质量控制责任落实并执行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从审计立项到作出审计结论,都必须发挥好内部质量控制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4.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规范操作。严格的审计程序,规范的实际操作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工作中,审计规范确定了审计的范围、内容、目标、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应的标准和要求,明确了审计责任,有利于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执行审计业务,从审计计划与委托、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实施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到出具审计报告等整个流程规范操作,避免了审计人员在工作中的随意性,降低了审计风险。

5.加强各部门协调,实行经济责任联合审计制度。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实际工作中涉及面广,光靠审计部门“孤军奋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强化联合审计,才能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和力度,提升审计成果质量。因此,在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还要加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联系,共同分析研究审计重点,将审计监督和管理及纪律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情况,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

6.努力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审计队伍素质的高低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审计机关应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适时加强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更新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理念,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本专业知识,还要掌握法律、经济管理、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使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不断趋于合理化,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直接决定审计工作质量,同时也降低了审计风险。

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3

摘 要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如实鉴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正确使用、评价干部提供依据。但是在审计实践过程中,审计作用难以到位,如果不加以完善,就达不到应有的审计目的。

关键词 县级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一、当前县级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少、项目多,无法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性

以江川县为例,审计局机关在职人员有21人,剔除二线人员、工勤人员等,即使包括预决算中心6人,真正在一线的审计人员也仅有16人。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安排的项目、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每年完成的审计项目不低于70个。于是,虽然从机构上专设了“经济责任审计股”,但经济责任审计都有时间性,所有审计项目只好采取全局“一盘棋”,无法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性。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发展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进行有效制约与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机制,对审计人员的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有审计人员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借鉴的东西少,难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审计操作不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不够突出

审计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基本上沿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和手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给人的感觉是两个不同的瓶子装一样的酒,基本上还未涉及决策行为绩效的审计。而绩效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其审计方法、评判标准都还处于不断的探索和完善过程中,掌握效益审计的人员还相当匮乏。这不能不说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大缺陷。

(四)成果运用不理想,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密切

一是绝大部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避重就轻,叙述笼统,套话居多,措辞模糊,被有关部门利用程度偏低。二是现实工作中,没有就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所提出的审计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难以有效地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三是大部分地区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协调配合。

(五)审计问责不到位,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近年来,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可以看出,“屡审屡犯”问题突出。审计问责机制的欠缺,未能触及违纪违规者的灵魂,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权威性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突出审计重点,着力解决“人”“事”矛盾

深入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根据现有的审计资源,县级审计机关要把涉及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监控对象,并且把这些监控对象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效益性,重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等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应当尽量利用其他审计的成果,着力解决“人”与“事”的矛盾。

(二)改进审计方法,着力提高审计质量

要切实改变过去单纯根据会计账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要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对权力运用情况的审计;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审查在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的权力行使是否民主、科学、合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审查权力行使的绩效性;要侧重于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比如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合法性及效益性问题,行贿受贿问题,私分国有资产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仅从账上很难查清,必须要依靠开展多方面、大范围的审计调查来实现,进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强化问责意识,着力树立审计权威

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以便发现违法行为或严重的违纪问题让这些部门迅速介入。要尽快形成以审计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及社会舆论等有关方面为辅的全面监督检查问责机制,营造良好的审计问责环境;

(四)建立评价体系,着力实现成果转化

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一是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审查分析各种情况和问题,避免以偏概全。要通过审计重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被审计领导决策绩效和廉洁自律情况;通过审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评价被审计领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情况;通过审计全部政府性收支结果,评价被审领导的政绩、行政成本和组织收入能力等。二是审计评价要慎重,要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权责相对应,防止评价过高或过低带来的审计风险。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或审计依据不足、评价依据和标准不明,超出审计职责和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三是要建立成果分析和成果提炼制度。善于从现象找出本质,就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和管理上揭示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治本之策,真正为党委、政府选人、用人提供决策依据。

(五)健全联动机制,着力提高协作能力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活动要正常化,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报送和协调处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是经济责任审计进点时,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成员一同参加,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三是审计过程中遇到可疑情况可以及时用纪检、监察的手段加以解决。四是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

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4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年初确定的审计工作总体思路和明确四项任务、突出三个重点、把握四条原则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推进和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全市共审计和调查1798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51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3.02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10.09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807万元,核减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49.95亿元,审计提出建议1173条并被采纳857条,提交专题、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277篇并被批示或采用143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及审计报告457份。广东省审计厅对深圳市审计局为全省审计工作做出的积极贡献发来了感谢信,福田区审计局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授予“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南山、宝安两区审计局被评为广东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吴仲兵等4名同志被评为广东省审计系统先进个人,宝安区审计局实施的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管理绩效审计被审计署评为2008年度地方表彰审计项目。

(一)开展对保增长等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年,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要求,审计工作始终注意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市审计局完成了785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开展了保增长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审计金额528亿元,核减工程造价41.41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512份,其中完成了3个含中央投资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审计,审计金额6.61亿元,核减5403万元;完成了深圳市援建汶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组织人力投入对口支援甘肃陇南三县一区恢复重建的审计工作,及时掌握财政部门对口支援重建资金拨付和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派出审计组5次到现场跟踪审计我市援建的24个项目,荣获“深圳市援建四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援建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光荣集体”称号。福田区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金额25.76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442份,审计项目数及项目金额均创该区历史新高,核减2.37亿元。龙岗区审计局积极服务大运会重点工程建设,探索重大项目拆迁全过程跟踪审计,完成政府投资预、决算审计项目300个,核减2.42亿元,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拆迁审计“龙岗模式”,受到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光明新区审计局创新工程变更备案办法,全过程跟踪审计审定造价24.91亿元,核减1.88亿元,推动新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服务企业保增长”的要求,市审计局深入开展“服务年”活动,在税收征管审计中披露了16家公司未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市政府根据审计情况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通告》;对我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科技研发、支持外贸发展、财政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和市国资委所属20家国企近三年来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影响我市经济长远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府储备土地管理、产业集聚基地建设运营以及四家市级体育场馆转为国有企业后的管理运营开展了绩效审计,深入剖析了我市各类企业、重点产业在金融危机影响下面临的发展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审计署的充分肯定。罗湖、南山、宝安等区审计局加大了对财政性专项资金尤其是金融危机下政府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审计结果总体情况良好,已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关注重点民生工程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民生福利和社会稳定。

市、区审计机关年加强了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民生工程的审计,积极关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资源环境等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状况,切实做到服务群众保民生。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披露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管理欠规范等问题,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并专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学校临聘人员编制不足和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问题;对关系市民日常生活的冻猪肉储备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指出了储备轮换次数不够、部分时段库存量过低等问题;对特区外96所原村办小学设备设施标准化改造、市欠薪保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了绩效审计,对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桃源村三期经济适用房房价构成等民生项目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提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福利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罗湖、盐田、宝安、龙岗等区审计局把教育领域作为审计重点,分别对区内重点学校财务收支、教育均衡化、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补助、学校教育经费收支等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为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解决“读书难”问题服务;光明新区审计局对辖区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新增公交线路进行了绩效审计,促进了新区群众出行难问题的解决。

按照“服务基层保稳定”的要求,市审计局年组织安排对市城中村改造扶持资金进行了绩效审计,反映了城中村综合整治进展、整治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促进加强社区城市化建设。盐田区审计局对社区建设及管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科学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积极引导社区服务站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收费行为等审计建议,区政府主要领导已要求相关单位对照问题逐条整改。宝安区、光明新区审计局均开展了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及运营情况的审计和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规范管理、维护基层稳定的建议,引起街道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推进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年巩固和深化财政审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问题整改和行政问责。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注重全面掌握市本级总体财力情况,反映了涉及10个部门单位的24个问题,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全文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并回答了委员们的询问,市监察局对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提出了问责意见,促进财政管理进一步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宝安区审计局注重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财务收支审计发现7家物资材料供应商涉嫌开具虚假发票等行为,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部门查处;部门预算审计查出某局下属单位违规发奖金等问题,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后已退回奖金。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8个,其中审计行政机关领导48名,事业单位领导24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6名,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635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52亿元。南山、龙岗两区审计局出台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办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稳步推进,市审计局配合市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委会,完成了2008年度23个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议工作,1名基本合格,1名不合格;福田、盐田、宝安等区审计局也分别配合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议工作,其中盐田区对9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了评议,评定8名合格、1名基本合格,问责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阳光审计”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增强了审计透明度,在促进审计整改、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审计局自2008年7月在全国率先实行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以来,至年12月已在互联网站公开审计报告139份。罗湖区审计局制定《罗湖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公开暂行办法》,审计报告直接在罗湖政务网上全文向社会公开,全年公开审计报告89份。南山区审计局年实现了对政府投资审计、绩效审计结果的直通车公告,区人大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被纳入区政府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并向各相关单位发出专项督查令,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宝安区审计局也在本局网站上全文公告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报告。龙岗区审计局汇编99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在龙岗政府网站上公告。

(四)加强审计管理等基础建设,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审计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市审计局着力解决审计管理中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审计项目管理的意见》,从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认真编制审计方案、落实审计组组长责任制、推行审计项目动态管理、实行审计项目质量考评、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健全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范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等九个方面加强审计管理,努力规范审计行为,提高业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罗湖区审计局年9月正式启用行政监察系统审计子系统,从审计项目进点开始到审计结果公告以及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全过程接受时效监督,通过自我加压,变压力为动力,加强了审计管理。龙岗区审计局顺利完成街道审计管理体制改革,4个审计所正式挂牌,改革经验获得市领导的批示肯定。

信息化建设取得较好进展。市审计局实行了审计项目动态管理,预算执行审计通过使用AO现场审计软件加强了对市本级财政收支结构的深度分析,大多数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都采用了计算机审计,审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实现了审计目标。罗湖、龙岗等区审计局“联网审计”成效明显,南山区审计局《AO在科技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审计中的应用案例》荣获审计署AO实例应用奖项,是广东省计算机审计项目该年度获得的最高荣誉。

审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区审计机关坚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严格执行新的审计“八不准”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开展了以审计业务培训、文化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月”活动,举办了第七届全市审计机关体育运动会,全面提高广大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涌现了不少先进集体和个人,增强了审计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审计工作也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制度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审计工作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科学审计理念、规范化建设、现代审计技术的实践和推广存在不足,审计管理等基础建设仍然需要加强。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新的一年审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从国际环境看,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渐减弱,世界经济呈现明显复苏迹象。从国内环境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已作了全面分析部署,年经济工作将重点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力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总理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也就年的审计任务进行了统一部署。从深圳自身发展来看,今年将迎来特区建立30周年大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兴产业增长、大运会筹办、区域板块新的开发与提升、城市全面更新改造以及一系列民生项目启动等,将为深圳新一轮大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明确我市新一年经济工作要抓住加快转变发展模式这条主线,围绕“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抓创新、推改革、优环境”六个方面展开。审计机关要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总理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上来,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切实安排好年的审计工作。

年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更加注重增强改进和完善建议的针对性,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全力推进改善民生和法治建设,在更高层面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按照这一总体要求,我们要继续以绩效审计为主导,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年全市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等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稳增长、调结构等政策实施情况的审计监督,把绩效审计与审计调查、检查面上情况与审计重点项目、揭示问题与推动完善制度、促进当前发展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对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政府投资和新增贷款、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节能减排资金等的审计调查,检查财政支出、政府投资的结构和投向,关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有效落实相关政策和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大运会场馆、轨道交通等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推动项目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城市安全、住房保障、公交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发展、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民生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降低惠民政策的实施成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审计中,既要关注改善民生情况,揭示和反映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目标未实现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也要关注资金分配不合理、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提高效益的措施和办法,更要注重严肃查处在民生工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围绕我市城市发展建设中水污染的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人居环境的建设和维护等内容,积极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和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规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严格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要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守法守规守纪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及科学有效性,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重大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对直接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监管的情况,同时也要关注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个人遵守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等。在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必须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围绕“守法、守规、守纪、尽责”的要求,紧紧把握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坚决揭示和反映违法违纪违规及失责问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该处理的要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组织部门报送审计结果,认真配合做好审计结果的评议工作。

(四)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和绩效审计,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围绕中心做好审计选项工作,注重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科学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政府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财政审计的宏观性、时效性和建设性,不仅要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认识和审视审计掌握的情况,去分析和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的角度去研究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还要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统筹和部署审计工作,去安排和调配审计资源,去组织和实施项目审计,从根本上提高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五)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从这些年的审计情况看,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仍时有发生,违法犯罪的手段、方式也在不断翻新。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定时期内,尤其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是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当前,要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国有企业、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揭示和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揭示和查处违背产业、土地、投资和环境保护等政策的问题,揭示和查处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问题,揭示和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同时,要更加注意结合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揭示制度方面和制度落实方面的漏洞,推动反腐倡廉和审计整改制度创新,促进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三、把握规律,坚持创新,争当新时期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深圳审计工作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我们要认真总结基于审计实践形成的认识、观点,汲取发达国家和国内的先进审计工作经验,把握审计工作发展规律,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担负起历史使命,更好地在服务科学发展这一过程中,实现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争当全国审计系统排头兵。

(一)创新审计管理,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

要创新审计管理,着力解决审计资源调配和整合问题,切实处理好审计任务、审计力量和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加强项目计划的整合,做好各项目之间、年度项目计划与长期发展规划之间的整合和衔接,加快完善项目库建设。巩固和发展现有的综合审计或一体化审计模式,加强审计内容的整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多方面需求。根据项目特点,科学选择审计、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等方式,加强审计方式的整合。

(二)加强审计法制和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按照审计署的工作进度,年审计法实施条例即将出台,国家审计准则和关于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也将实施,要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深圳绩效审计立法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定符合深圳实际的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审计项目目标责任制和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制,审计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制度化和经常化,全面推进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的工作。注意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三)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审计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途径。当前的审计信息化建设,要以金审工程为依托,以创新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基础,把计算机技术应用到机关行政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的各个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区审计信息快速通道和共享平台,提高审计管理信息化的整体水平。要提高审计业务实施的信息化,探索以在线审计、实时审计为特征的联网跟踪审计系统,加强审计项目的动态管理,提高在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

(四)注重研究分析,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

要牢固树立审计成果意识、精品意识,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时效和高度,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真实的信息和依据。注重加强综合分析,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通过对多个单项审计结果,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多个时期进行分析,揭示和反映普遍性、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建议,提升审计成果的宏观性、全局性和前瞻性。领导干部要多花一些功夫,多琢磨全局性、宏观性的问题,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宏观思维能力,指导和参与审计成果的精加工、深加工,切实提升审计成果的运用水平。

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5

【关键词】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报告

2010年9月,审计署颁布了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新准则增加了“审计结果公布”章节,明确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实行公告制度。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也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逐步规范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基于此,本文对2003~2012年我国审计署网站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进行统计分析与研究。数据统计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近十年来审计结果公告的数量变化趋势、审计公告类型分布及变化情况,以及审计整改结果报告的明细情况。以体现我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利弊,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一、审计结果公告总体情况

(一)审计结果公告数量总体增加

自2003年至2012年,审计署的审计结果公告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03年当年了第1份审计结果公告,此后,2004年共7份,2005年4份,2006年7份,2007年6份,2008年9份,2009年16份,2010年23份,2011年38份,2012年37份。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近10年来,审计结果公告数目呈递增趋势,尤其以2008年为转折点,从2009年起呈直线上升趋势,而总体上涨略有波动,2004年和2011年两年较相近几年略高。基于此趋势,我国审计署会进一步加大公告力度,增加公布审计结果的数目。

(二)审计结果公告类型增多

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按照公告的目的和内容将审计公告分为: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六大类型。

由上表可以看出,财政审计一直为审计机关审计的主体,在内容上包括:中央财政管理审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央转移支付审计、税收征管审计、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农业资金审计、社会保障资金审计、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2003-2005年3年期间只有财政审计公告类型,随后逐步扩展到其它领域,财政审计公告在数量上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占同期审计公告总量的比重减小,到目前是六类审计结果公告类型。关于其他审计公告类型,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6年第4号:“中国农业银行200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为第一份金融审计公告,2006年第2号:“青藏铁路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是首次公布的资源环境审计公告,“印度洋海啸中国政府对外紧急救灾援助专项审计结果”第一次公告涉外审计。2010年开始公告企业审计结果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三)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

审计署“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内容”。审计机关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追踪披露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几乎每个审计结果公告或多或少地体现了其落实情况。除了审计公告中提及的整改情况,审计署也会专门公告“整改结果报告”。对2003-2012年审计结果公告的统计分析发现,2008年以前并未公布审计整改报告,2009年有3份整改报告,2010年没有公告,2011年2份,2012年1份。这6份整改报告中,4份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另两份为2009年第11号:“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发现违规问题整改结果”和2011年第38号:“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审计调查整改结果”。

由表2,通过横向、纵向对比数据可以发现,审计查处的力度不断加强,整改项目不断完整,落实情况不断改善。对2007-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整改所涉及的资金总额从267.73亿元、26.34亿元(2009年审计)增加到1782亿元(2011年审计)和1201.69亿元(2012年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制定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也从增加到上千条。处理处罚的相关责任人员数目增多且惩罚力度加大。

二、我国审计结果公告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采用行政型的审计模式,审计报告向政府提交,审计机关作为执行机关的组成部门去监督执行机关本身,具有浓厚的内部审计色彩,独立性不强,因此审计结果的透明度较低。

1.审计结果公告数量偏少、范围狭窄

从目前公告的数量和范围来看,审计结果公告并没有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由审计署审计公告的数量来可知,我国仅就少量的审计项目结果进行了公告,公开的审计结果公告低于全部审计项目的10%。《国家审计准则》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其他都应公开,而其范围远未达到社会所期望的水平。此外,审计公告主要是对政府相关部门或企业的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与民生相关内容较少,社会公众对此关注不多,也不能完全了解政府的运营情况。

2.审计结果公告类型单一且发展不平衡

审计结果公告的主体为财政审计,对于其他审计公告类型的涉及时间较晚、数量较少,如审计署于2010年才开始公布,但随后企业审计公告发展迅猛。除了财政审计和企业审计,其余四项审计公告类型所占比例较小,近十年来,金融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总量分别占审计公告总数的6%、6%、5%和4%,四项总和只占审计公告总数的21%。同时,审计项目公告缺乏连续性,如资源环境审计在2006年首次公告后,于2009年才继续公告。审计结果公告的分类并不完整、恰当。如2009年第6号:“41户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既属于企业审计又涉及资源环境审计;2005年第4号:“16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质量检查结果”这是业务指导层面的行业检查,将其归为上述六类似乎有失偏颇。

3.审计结果公告不能很好地起到“公而告之”的作用

《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审计调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国家在于人民,国家财产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社会公众作为独立的第三方,监督审计公告能够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然而,由于审计报告专业性较强且社会公众中具有审计基本知识的人比例较少,若不加解释直接传递给大众,往往无法达到公告效果,甚至会被不法人士恶意曲解传播不良信息。在审计署公布的一百多份审计结果公告中,大部分公告使用专业术语且无任何解释,同时缺乏图表、对比等形象化表达。在对各层级社会人士进行的问卷调查也显示,68%的人无法准确理解审计结果公告传达的信息含义。

4.审计整改报告数量和内容偏少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目的在于将政府政务公布于众,以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督。更本质的是将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暴露于社会舆论监督中,从而对其产生威慑力和约束,使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自觉纠正错误,接受审计意见并落实审计决定。审计公告的内容中基本都包含“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段落,但该段内容较少,只是对总体情况进行了概括,并未详细说明整改的具体内容和落实情况。近十年来,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整改报告总共6份,占审计结果公告总数的4%,数量较少,且内容多为文字表达,缺乏客观数据资料,审计整改具体内容的针对性较弱。同时,审计整改报告主要针对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涉及其他审计公告的类型较少。

三、对我国审计结果公告的建议

众所周知,信息传递的三个基本环节是“信源、信道、信宿”,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无法有效传递信息,审计结果公告也是如此。在信源上,审计机关公布审计和审计调查结果需报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因此审计结果公告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均取决于审计机关对公告的重视度;在信道上,需保证审计结果公告的传播途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于审计结果公告是面向社会大众的,因此信道也应便于受众的接收。在信宿上,审计结果公告应能转化为信宿所能理解的语言,便于信宿的利用。同时,为了使信息充分发挥其价值,信息的反馈同样重要。审计公告的目的便在于警示和整改,公众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对被审单位形成舆论监督,而被审单位也应据此进行整改。

1.扩大审计结果公告范围

2010年2月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公布后,取消了原条例对仅公布“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公布的、社会公众关注的、法律法规要求公布的”这些范围限制,这充分体现了扩大审计结果公告范围的必然趋势。其次,审计公告应更多地向民生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方向发展,这一方面有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事务的关注度,另一方面有利于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影响力。

2.丰富审计结果公告类型

审计结果公告的类型分布体现出审计项目的安排,既表明国家审计作为政府的“免疫系统”对国家政务起到的监督职能,另一方面也说明审计机关对审计事项重视程度的区别。因此审计机关对审计项目的公告应充分兼顾“公平和效率”。此外,应进一步规范审计结果公告的类型,使审计结果公告成为一项系统、规范的审计档案文件。

3.拓宽审计公告传播渠道,增强内容可接受性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第四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通过下列形式公布审计结果:(1)广播、电视;(2)报纸、杂志等出版物;(3)互联网;(4)新闻会;(5)公报、公告;(6)其他形式。”然而现实中多为互联网、报纸和杂志,其他方面较少涉及。鉴于我国民众的信息渠道习惯和专业知识水平,应拓宽审计结果的公告方式,如采取电视和广播,并设立专业解说频道,向社会大众客观、公正而专业地传播公告信息。与此同时,应注重增强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和通俗性,例如多用数据、形象化的图表来代替单纯文字描述。

4.增加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审计整改报告作为审计建议和决定的后续监督检查,有利于促进被审单位对审计事项的落实情况,并起到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的作用。因此,应加大公布审计整改结果力度,增加审计整改报告的数量,审计整改报告涉及项目应尽可能完整,同时扩大审计整改报告的范围,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监督。

参考文献:

[1]梁小平.国家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浅议[J].西部财会,2012(04):65-68.

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6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