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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市场研究范文1
保险市场面临的新变化
2011年是中国大数据市场元年,一些大数据产品已经推出,直至2012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达到4.7亿元,2013年大数据市场迎来增速为138.3%的飞跃,到2016年,整个市场规模逼近百亿。其中,政府、互联网、电信、金融的大数据市场规模较大,四个行业占据一半市场份额。可以看出,大数据“指数型增长”的市场应用将实现对消费者的深度洞察和分析。
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市场与电子商务相遇带来渠道的巨大颠覆,通过互联网渠道,保险销售可以打破时空限制,摆脱人力束缚,快速开启互联网保险盛宴。另外,保险行业的电子商务化也为产业链上其他环节的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包含电子支付、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支持方等众多环节的企业也将因此获利。因此,支付企业正在将发展方向转移至传统行业电商化的巨大蓝海,而拥有数万亿交易规模空间的保险电子商务市场正成为其重要的发力点。
保险市场消费者分析
究竟消费者目前对保险市场的的整体认知度是如何的呢?数字100调查数据显示,49.3%的受访者认为保险非常必要,44%的人则认为买不买无所谓,仅6.7%的人认为没有必要;从了解程度上看,8%的人非常了解,78.6%的受访者对保险了解一点,仍有13.4%的受访者对保险一无所知。可以看出,尽管消费者能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但实际上他们对保险的认知度尚有待提升。
从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渠道上看,6成以上的受访者以保险公司的宣传资料为获取保险知识的主要途径,排名第二位的是亲戚朋友的介绍,占40.3%,财经网站则排名第三,占30.6%,另外,电视广告或短片获取的占28.1%,相关书籍和报刊杂志分别占23.3%和22.3%。
近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及国内CPI指标不断上涨态势的影响,人们对于自身保障的担忧程度也在上升。本次调查显示,8成以上的受访者已购买了社会保险,半数受访者拥有商业保险,同时人均拥有近2份商业保险;从商业险的种类上看,人寿保险的购买率最高,占比67.7%,而健康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次之,分别占比52.7%和45.4%;而财产保险则占比17.1%。由此可见,寿险与医疗保险是当前消费者购买的主要商业险种,虽然不同年龄段的消费者投保险种方面各有侧重,但很多消费者并不看重保险的投资理财功能,而是更在意其基本的风险保障功能,因此会倾向选择保障型的险种来进行投保。
在问及受访者愿意购买商业险的原因时,超过6成的人是出于个人需要而购买,3成的人则为被动的被推销或推荐,其中17%的人是由于保险业务员的推销而购买,13.5%的人则是在办理银行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时被推荐而购买,另有6.5%的人会帮助相识的保险人员完成业绩而购买。由于消费者越来越希望从公正的来源以及可靠的同伴处获得客观的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保险产品研究,根据自身需求做出主动的购买决定。鉴于此,保险公司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是,改变销售方式,以实现“购买”而非“推销”保险产品和服务。
现代商业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几经波折,断断续续,而人们不购买商业险的原因究竟有哪些呢?数字100数据显示,26.4%的人想要购买蛋经济条件却不允许,24.5%的人则觉得不需要,18.8%的人根本没有考虑过购买商业险,13.9%的人则认为理赔困难麻烦及对保险公司不信任。可以看出,“经济条件” 、“没考虑过”、“理赔困难”是阻碍消费者购买商业保险的主要原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以后的生活需求。那么在未来一年内,会有多少的消费者愿意去购买商业保险,而阻碍其不购买商业险的因素又有哪些呢?本次调查显示,与商业保险现有购买情况表现一致,51.3%的受访者表示未来一年仍愿意购买,但仍有48.7%的受访者表示不打算购买。究其原因“收入不足”、“对保险产品不信任”是阻碍购买的关键因素。其中,28.3%的人认为是收入影响了购买决定,20.7%的人则对保险产品不信任,15.7%的受访者则由于已有保单而无法购买,19.3%的受访者认为虽然收入允许,但是没有必要或保费太高,8%的受访者认为保险不如储蓄划算,另有6.8%的人则认为保险产品不符合其需求。数字100分析师认为,商业保险与各类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之间不可以互相替代,而不同种类的商业保险可以保证一个人在遭遇不同的困境时,都可以得到相应的、额度较高的赔偿。
在问及消费者未来一年内打算购买商业保险的考虑因素时,“保险公司的口碑”、“赔付能力”和“产品的吸引力”是消费者会综合考虑的因素。其中38.6%的人会考虑保险公司的口碑,30.3%的人会考虑公司的赔付能力,29%的人则会由于产品的吸引力而购买,仅2%的人会考虑保险业务员的专业能力。而在未来购买商业险的类型方面,68.5%的人会考虑购买人寿保险,53.3%的受访者会购买健康医疗保险,62.7%的受访者则会购买意外保险,而购买财产保险的比例为17.3%,各险种未来购买的比例比现有的比例略有上升。
保险电子化营销模式思考
医疗保险市场研究范文2
【关键词】区块链 保险业 信用危机
一、中国保险业信用危机现状
近几年,保险市场实现较快增长,结构调整成效显现,有效防范风险,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明显提升。与此同时,保险的投诉率却也是出于一个上升趋势。作为以最大诚信为基本原则的保险行业信用危机频发,关键是缺少一个稳定适用的信用机制。
(一)保险业整体发展情况
保险业务快速增长,2016年前三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规模超2015年全年水平,同比增长32.18%;保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保障民生能力增强;赔付支出平稳增长,2016年前三季度寿险业务给付金额超2015年全年水平,同比增长31.64%;外资保险机构业务增速快于行业水平,市场份额同比略有增加;由于2016年金融环境复杂多变,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下降,经营效益有所下降;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大幅度增加,截至2016年3季度末,保险公司职工人数109.27万人,较年初增加6.81万人,增长6.6%;保险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628.13万人,较年初增加156.83万人,增长33.3%。?q?
(二)2012~2016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
数据来源:2012~2016年《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
如图1所示,2012~2016年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投诉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理财/给付月平均投诉量与退保纠纷月平均投诉量在2016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如图2所示,在2012~2016年保险中介机构纠纷的投诉量变化中,违法违规数量明显下降,这与中国保监会对保险业的整治政策不无关系,而合同纠纷在近五年呈现比较缓慢的上升趋势。总体来看,随着保险体量的上升,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势头,保险消费的投诉数量也在随之上升。不仅是个人,保险公司也常在再保险过程中出现信任问题。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承包方式由于是采用抽样体检与抽样生调,因此被保险人中频繁出现有逆选择等违背诚信原则的现象。由此看来,信用危机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发展。
(三)传统保险业信用危机具体问题表现
1.保险关系人中保险人不诚信。为完成其业务量与提高个人收益,保险业务员片面夸大其某些产品的优越功能,对条款进行扭曲与遗漏解释,对潜在的风险缺乏充足的解释,致使被保险人在索赔时与保险人产生争议与冲突。此外,由于保险人缺少对投保人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得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投保人无法对是否投保做出最准确的判断,从而使得保险行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严重下滑。
2.保险关系人中投保人不诚信。一些投保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降低投保成本,如实告知义务没有得到履行,或在投保条件都不符合时,提供虚假信息参与投保,使保险公司在是否承保的决策中难以根据投保标的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更有甚者,部分保险消费者为获取额外收益而进行保险欺诈,刻意伪造保险事故与相关的证明、数据、资料,故意夸大损失程度,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道德风险。
3.保险人对保险人和投保人及有关关系人不诚信。某些人为获得超出正常收益的~外收益,通过做伪造保单、私自挪用保费、更改保险合同等手段欺骗被保险人与投保人,还通过对保险产品的增值功能进行虚假宣传,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没有履行及时说明的义务,甚至对投保人进行错误的引导。更有甚者还隐瞒与合同相关的重要表述,严重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四)互联网保险信用危机具体表现
1.信息安全问题。在互联网时代,数据的公开性与共享性已经成为大趋势,但数据公开也伴随着许多争议,因为公开与分享数据会造成用户隐私、个人信息等内容被泄露与非法利用,也为不发机构利用数据进行非法保险运作创造了条件。互联网保险可以以低成本获得大量的数据资料,同时保险管理成本也得以降低,但是因为技术缺陷导致客户的信息被窃取、利用以及其他非法操作也不在少数。同时,保险产品的理赔与销售两个过程在时间和空间上分离,这就为保险欺诈提供可乘之机。如在图3的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风险因素调查中可以看出保险诈骗与个人信息泄露占据较大比例。
数据来源:杨鑫《我国互联网保险运行及监管问题研究》。
2.市场监管问题。由于互联网保险是随着大数据的兴起刚刚发展起来的新型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无法满足保险市场发展与监管的需要。近些年国务院与保监会也对互联网保险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整治文件,但是没有成立明确的市场监管部分与机构,具体的问题也没有清晰的法律条文解释,这就使得保险市场的市场机制无法准确的发挥作用,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也没有得到很好的界定与限制,所以在近几年互联网保险的迅猛发展中,市场监管的缺陷也被暴露无遗。
二、区块链技术特点
区块链技术最先由比特币创始人在比特币白皮书中以“工作量证明链”的形式提出,是一种将数据区块按照时间顺序以链条式组成特定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去中心化共享总账,能够安全存储简单的、有先后关系的、能在系统内验证的数据。有以下几个特点:
1.去中心化。区块链数据的验证、记账、存储、维护和传输等过程均是基于分布式系统结构,采用纯数学方法而非中心机构来建立分布式节点间的信任关系,这样就避免了过去传统的中心式管理系统,实现了去中心化分布系统。
2.时序数据。区块链采用带有时间戳的链式区块结构存储数据,从而为数据增加了时间维度,具有极强的可验证性和可追溯性,可以避免数据被篡改以及数据丢失。
3.可编程。区块链技术提供灵活的脚本代码系统,用户可以自行创建高级的智能合约、货币或其他去中心化应用。
4.加密与授权。区块链技术借助非对称密码学原理对数据进行加密,同时利用分布式系统各节点的工作量证明等共识算法形成的强大算力来抵御外部攻击、保证区块链数据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三、区块链技术对于解决保险业信用危机的作用分析
(一)区块链应用于保险业原理分析
区块链不需要第三方的信任机制介入,而是点对点自组织网络的构建、不可篡改的加密账本和分布式共识机制,从而实现去中心化信任的全网记账和共同公证。不可篡改、可追溯等优越性,使得记录于区块链上的数据信息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网络交易各方可以享有一高度安全、深度信任的交易环境。当保险事件发生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即自动执行,启动保险理赔程序,实现自动划款赔付,消除了从中牟利的可能性。作为一种有效的量化管理工具,区块链可建立一整套自动化管理体系,推动保险业尤其是新兴互联网保险跨入新的发展阶段。
(二)区块链技术特点对于保险的具体应用
区块链技术会改变消费者与保险公司间的交互方式,进而为保险业带来极大转变。将部分数字化的书面交易完全转变为数字化交易,同时避免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给保险业带来的信用危机。
区块链可以实现无人工操作凭借保险条件自动激活相应过程,降低了管理成本与失误率。如在旅游保险中,旅程开始保单自动“激活”,旅程结束后保单自动“失效”,未按照提前设定的时间完成旅程则启动索赔算法程序;在家庭财产险中,当检测到异常事故时,自动触发索赔;在医疗保险中,若护士或医生助理将病人档案和检查结果呈递至一个包含该病人所有健康记录的受信账本中,索赔就将被触发,同时索赔信息将被立即存档。
不同于传统的中心化记账方案,区块链没可以单独记录账目的节点,去中心化的特点避免了发生造假账的可能性,也同时保证了账目数据的安全性。另外,存储在区块链上的交易信息是公开的,但是账户身份信息是高度加密的,只有经过授权才可以访问,保证了数据的安全和用户的隐私。时间序列特点可以有效避免信息被更改的问题,并且可信的不可篡改的数据,可以自动执行设定的规则和条款。
(三)区块链对于避免投保人风险的作用
在现在的保险经营中,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纠纷时有发生,而问题的关键都在于对投保人的个人信息缺乏一个真实可信的数据采集和存储手段。随着国家系统性工程的推进,如果能够将更多权威的数据引入并存储在区块链上,将成为伴随每一个人的数字身份,这上面的数据具备真实可信、无法篡改的特点,对于投保人的风险管理将带来莫大的益处。目前国内首个运用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网络互助平台同心互助,在传统互助平台基础上,借助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创新实现全面透明化运作。
引入区块链技术后,可以将不同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数据打通,相互借鉴,可以提高核保、核赔的准确性和效率。例如在医保中,如果能在区块链上查询到投保人所有的就诊记录,甚至直系亲属的就诊记录,对于投保人当前的身体状况、患病史、家族病史就有了一手的资料,有效地杜绝带病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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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市场研究范文3
为了更好地把握网络保险的发展趋势,本文拟对它的特性及主要业务内容、发展现状及前景、问题及对策予以分析。
一、网络保险的特性及主要业务内容分析
(一)网络保险的特性分析
与传统保险方式相比,网络保险主要有以下特性:(1)可以降低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运营成本。据美国布兹艾伦与哈米尔顿计算显示,通过因特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71%的费用;(2)可以拓展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3)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营销手段;(4)提供了一种有价值的交互式交流工具;(5)提供了较高水平的信息服务;(6)为客户提供了一种便捷的工具;(7)使客户能够享受个性化服务;(8)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风险;(9)能更有效地保护客户隐私;(10)虚拟化的交易方式。
(二)网络保险的主要业务内容分析
1.宣传和推介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业务员。通过网络保险站点,不仅能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实现在因特网上进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形象宣传、产品推介等功能,还能展现业务员的个人形象,布置个性化的保险橱窗,展示业务员的个人特长。
2.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通过网络保险站点,不仅能向客户提供本公司的历史介绍、财务状况、保险产品种类及费率等信息,而且还能及时地给他们提供国内外全面、丰富的保险新闻、政策法规、监管机构要求等信息;也能给他们提供丰富的保险入门知识、国内外保险课题的深入探讨以及丰富的保险相关院校、机构的培训资料。
3.提供分析、选购保险产品的服务。在网络保险站点上,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应开发专业的保险需求评估工具。通过点击它,客户便可以轻松地获得从初步到精确、从综合到分险种的需求分析。在充分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客户既可自行比较、选购各种保险产品或套餐,也可简单描述个人情况,让保险需求评估工具为其分析,度身定制投保方案,从而使客户全面享受个性化的服务。
4.提供在线投保服务。在客户选定需要购买的保险产品之后,网络保险站点还应提供在线投保服务,即提供客户通过网络完成在线购买申请、在线核保、在线支付保险费用和在线获取保单等。
5.提供在线理赔服务。通过在线理赔服务,不仅应提供理赔作业流程、注意事项、争议解决办法以及查询理赔所需单证和出险联系电话地址等服务,而且应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报案服务系统,及时反馈客户投诉,并提供划拨赔款到客户指定账户的服务。
6.提供在线交流服务。通过在线交流服务,客户不仅可就任何有关保险的问题,向保险专家请教并得到及时解答,而且可以在BBS论坛上畅所欲言,发表对保险的各种看法和投保的心得体会,结交朋友,寻求帮助;保险业务员也可以及时与同行交流专业经验,结识新的朋友。通过在线交流服务,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还可以通过它征求客户就某种保险产品的意见,以及在某些市场上推出新的保险产品时进行市场调查。
7.提供在线导航服务。作为一个好的网络保险站点,还应提供到保险有关站点的链接。这不仅有助于客户获取丰富的保险信息,也便于客户“货比三家”,从而坚定客户购买保险产品的决心。
二、网络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一)国外网络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网络保险最早出现在美国。美国国民第一证券银行首创通过因特网销售保险单,仅营业一个月就销售了上千亿美元的保单。1997年初,81%的美国保险公司至少有一个网址,其他末设网址的保险公司也计划尽快设立。但绝大多数网址只提供有关保险市场和购买的信息,并帮助客户决定他们购买保险的内容。为了提供更多的服务,保险公司需要把它们的网址与其经营业务的计算机系统连接起来。不过,只有10%的保险公司做到了这一点。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正为具有非常广阔前景的网络直接销售保险做积极的准备工作。1997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网络保险服务公司INSWEB用户数是66万,1999年增加到了300万。Forrester调查显示,1997年,美国家庭购买的汽车、住宅、人寿保险金额是3.91亿美元;1999年大约有70万户美国家庭在网上购买了价值5亿美元的汽车保险;2003年,美国家庭购买的汽车、住宅、定期人寿保险金额将达到41亿美元;2004年,美国家庭购买的汽车保险金额将达到118亿美元,还有300户的美国家庭购买价值12亿美元的家庭保险。
1997年,意大利KAS保险公司用微软技术建立了一套造价为110万美元的网络保险服务系统,并在网络上提供最新报价。该公司月售保单从当初的170套上升到了19四年初的1700套。英国于1999年建立的“屏幕交易”网站提供了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个月以70%的速度递增。
1999年6月,日本的AmericanFamily保险公司开始提供可以在网上申请及结算的汽车保险。同年9月底开始推出电话及因特网销售汽车保险业务的日本索尼损害保险公司,到2000年6月19日通过因特网签订的合同数累计已突破1万件。日本朝日生命保险公司于2000年4月7日宣布,该保险公司决定与第一劝业银行、伊藤忠商事等共同出资设立网络公司,专门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并于2001年1月开始正式营业。
IBM对全球160位保险公司资深董事,特别是对40多家保险与金融服务公司及客户群体的调查显示,到1999年末只有不到3%的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通过因特网进行咨询或更改保单,但到2004年此数字将上升到49%。
(二)国内网络保险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从1979年12月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至今,我国大陆保险公司已经由1家发展到26家,险种由30多个增加到1000多个。虽然我国保险业务的全面开展和发达程度远远落后于美国等一些国家或地区,但是我国的网络保险几乎和国外同时起步。1997年11月28日,国内第一个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保险行业的中文专业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诞生,2000年7月1日更名为中国保险网。
目前已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泰康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中国保险网上,通过在线投保、实时核保或延时核保的方式销售保险。据统计,共收入保费近200万元用信用卡支付的占实时核保的30%以上。
2000年末,我国已有近80家保险网站,经营险种涵盖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交通保险等近100个险种。2000年8月16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宣布其全国性电子商务网站全线开通。它是我国保险业界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系统。据介绍,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计划在3年内将电子商务业务量提高到整体业务量的10%至15%。2000年9月22日,由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独家投资建设的大型保险电子商务网站——泰康在线正式全面开通,它是我国第一家由寿险公司投资建设的、真正实现在线投保的网站;也是国内首家通过保险类CA认证的网站。2001年9月,泰康人寿完成了国内第一例网上保险理赔案。据计算机世界市场研究中心调查结果显示(2002),目前国内已有60%的保险公司开通了自己的网站;24%的保险公司计划在近期内开通。在这些已经开通了网站的保险公司中,有20.8%的保险公司已经实现了某些险种的网上销售;8.3%的保险公司正在建设中;41.7%的公司计划实施;只有29.2%的保险公司近期没有实施网上保险的计划。
而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最近对北京、上海、广州、天津、武汉和哈尔滨等城市作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公众对于网络车辆保险的态度是:47%的被调查者希望尝试网络保险;而被调查者希望通过上网保险的险种主要集中在机动车辆保险(40%)、人寿保险(31%)和儿童保险(19%)。另外,有人预测,到2005年国内的网络保险业务量将达到总业务量的5%。而占据重要份额的车辆保险在因特网的运用和发展前景将是最为看好的,保守估计,网络车险的总成交额将可能达到50亿人民币。
三、网络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关于加快推进保险业信息化进程的问题
信息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广泛应用,即网络保险的出现包括美国在内也只是近几年的事情。在如何合理地应用信息技术方面,外国的大保险公司不会比我们有更多的经验。因此,我们应当抓住时机,加快我国保险公司信息化进程。笔者认为,在推进保险公司的信息化进程上,政府也可采取诸如信息技术方面的投资可以部分抵消税收、税前可以预留部分资金用于信息技术改造等一系列措施,激励和推进保险公司的信息化进程。
2.关于同时推进企业内外部网建设的问题
网络保险不仅应包括面向客户的网站建设,还应包括构建公司内部的信息系统。一般来说,企业建设面向客户的网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介本公司、销售保险和了解客户需求,因此面向客户的网站建设应始终以向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宗旨。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网站的设计上,应注意以下问题:(1)在网站中不仅要有保险产品的信息,还应有公司自己的详细信息。因为只有客户对你有了全面的了解之后,才有可能和你建立业务上的联系;(2)在网站中不仅要有公司自己介绍的信息,还应提供有关保险行业的新闻、保险案例分析、专家的专题讲座以及保险基本知识等;(3)在网站中不仅要介绍公司自己的保险产品,还要对各种保险产品的利弊进行客观分析。如果有可能,还要把它与其他公司的同类保险产品进行客观对比,让客户真正地感觉到你在设身处地地为其服务;(4)在网站系统中,客户不仅应能够完成保险的购买,还应能够完成退保、索赔、投诉以及提交反馈信息和建议等。
国外的研究表明,只有公司在进行大量的信息技术投资的同时,并对企业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予以调整,才能真正降低企业内部活动的成本,并提高企业内部活动的效率。因此,在构建内部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应对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予以调整。
3.关于选择合适的网络解决方案和容易记忆的域名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网络解决方案大体上有三种:(1)自建。对于安全性要求很高、信息技术人员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内部网和外部网都可以由自己建立。但它需要从接人服务商那里租用专用线路,因此成本较高;(2)专用型虚拟主机服务。对于企业不是很大且技术人员比较缺乏的中小企业来说,把自己的服务器放到接入服务商的机房或租用接入服务商的专门服务器,是一种比较安全、经济的最佳方案;(3)共享型虚拟主机服务。对安全要求不是很高、经济实力有限的小型企业,可以选择和其他多家公司共同租用接入服务商的服务器。
由于网络保险直接涉及到资金的划拨,因此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笔者建议大中型的保险公司最好选择第一种方案;对于虽然涉及到保险买卖的中小保险公司,可以选择第二种解决方案;对于不在网上进行保险买卖,只是通过网络对外宣传的保险公司来说,可以选择第三种方案。
对于选择好网络解决方案的网络保险公司来说,下一步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选择一个好的域名。好的域名标准,首要的是容易记忆;其次是应和企业名称或业务有一定的关联。
4.关于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的问题
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的调查显示:66%的被调查者最关心投保后支付保费的转账安全性。安全问题是阻碍网络保险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对网络安全造成的威胁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来自公司内部的不当使用。对于这类威胁,目前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是建立“信息系统审核”。它的主要功能是记录下每个使用者在系统内做的任何事情,以供将来查证使用;另一类是来自外部未经授权的存取。对于这类威胁,目前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有在内部网络与因特网中间架设防火墙、采用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数字签名和安全协议等。防火墙主要是通过监管网络安全协议、通讯包、网络服务及网址等方式来确保网络安全;通过加密技术实现信息交换过程中的保密;通过密钥管理技术实现密钥交换安全可靠,防止密钥泄密和非法更改密钥;通过数字签名技术实现对原始报文的鉴别和不可抵赖。SET和SSL是最常用的两种安全交易协议。SET协议安全性高,但其复杂程度高,因此应用较少;SSL协议安全性较差,但实现容易,应用较多。不过,为了保证网络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交易的安全性,笔者建议网络保险公司应尽可能地选用支持SET协议的系统。
5.关于选择恰当的保险险种的问题
如前所述,我国公众希望通过上网投保的险种,主要集中在人寿保险、机动车保险和儿童保险;而对于诸如家庭财产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等保险金额比较高的险种,仍希望得到专业保险人士的技术咨询服务,通过更为稳妥的传统的投保方式进行投保。因此,网络保险公司在网络上推出保险险种时也必须考虑到这一点,先把客户愿意通过网络购买的小额险种搬到网上,而对于一些大额险种等时机成熟时再推出。
6.关于培育网络保险集市的问题
网络保险集市就是在网络上提供一个场所,使客户能在这里找到大量的保险公司,方便地了解各个公司的基本信息或查询各个保险公司的某一险种的有关信息,并对该险种的优劣进行对比分析,选择最。佳的公司进行投保。网络保险集市不仅会给客户带来方便,同时也会扩大保险公司的影响和业务量。因此,我国务保险公司应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学会的组织下,全力支持并在网络保险集市上展示自己,进一步推动我国网络保险集市的发展。
7.关于全力开发国内市场和积极地开拓国外市场的问题
我国保险市场潜力还很大,因此我国保险公司应以网络为手段积极地深挖国内市场潜力。另外,由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保险公司将不得不在世界市场上和国外同行展开竞争,所以与其等着几年后被动挨打,还不如主动出击,积极地利用网络保险远距离作战的优势,尽早建设公司自己的英文站点或在国外设立镜像站点,到国外市场上积累与外国竞争对手进行竞争的经验。
8.关于吸纳优秀人才和对已有员工在职教育的问题
网络保险的发展和国际市场的开拓,不仅需要大量的业务人员,还需要大量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据笔者所知,我国的许多保险公司有一个规定,即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技术人员都必须完成一定的保险任务。似乎这条规定能为公司增加一点业务量,但是它无形之中就把一些优秀的保险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拒之于门外。笔者认为,这肯定是我国保险业从业人员知识水平低于其他金融业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此,我国保险公司要吸引到一流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必须破除这条不成文的规定。
除了应在引进人才上下功夫之外,还应该重视对已有员工进行保险专业知识、外语知识和信息技术知识再教育,通过再教育提高公司员工综合素质。与此同时,规范公司的管理,让公司员工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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