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管理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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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管理细则

集中采购管理细则范文1

统一了采购渠道,有效建立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和合格供应商评估制度。集中采购,从源头上确保供应商合格和规范。同时,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能享受商家提供的大客户各项优惠条件和优质服务。如上述企业电梯采取分散采购时,选择品牌不一,质量、安装及售后服务良莠不齐,实行集中采购后,与中标厂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统一了品牌,不但获得产品优惠价格,又享受了大客户服务优惠条件,维保期和质保期都得到相应延长,付款条件、免费仓库保管时间都提供优质服务,由于资源的整合,企业提高了话语权,厂商高度重视和维护长期合作关系,解决问题反应速度快,工作质量、成效明显提升。组建专职采购队伍,避免分级项目和单位采购部门重复设置,使机构扁平化,大幅降低人工成本。集团成立专门采购中心或责任部门,专职于集中招投标、采购与供应工作,避免了分公司或项目重复设立采购部门,增加人手现象,项目施工进度申报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计划做好采购与供货组织实施,项目专心于施工建设,把精力放在施工质量上,分工明确,各尽其责,避免了人浮于事,达到大幅节约人工成本目的。组建采购队伍,通过不断磨练,致力于采购、流程科学管理的提升,形成专业性强、整体素质强的采购队伍,为进一步做好集中采购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为采用ERP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提供条件。通过ERP管理系统,建立专业化分工合作、公开透明、相互制约、协调配合的规范和优化管理标准,全面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流程,提高集中采购管理和信息化水平。形成内部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采取ERP系统管理、公开招投标、集体决策等投标方式,大大提高采购的公开和透明度,有效规避和防范采购风险,杜绝采购过程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现象的发生,提高公司规范化管理程度。

集中采购实施所采用的一般管理模式:

(1)建立建全的组织体系。成立由企业高层牵头,相关技术、采购、财务、监督部门组成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下设评标委员会及集中采购中心,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日常招投标和采购工作。

(2)进行项目大宗材料设备需求总量摸底调查。摸清整个企业需求总量,了解原采购方式,多方收集和听取各项目建设性意见,供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集中采购可行性实施方案。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研究,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目录,梳理出批量大适合操作的物资纳入目录,从易入手,先行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范围。

(3)合格厂商推优。对拟实施的集中采购物资,可由各项目分公司推荐2到3家区域合作记录良好的厂商,供采购领导小组参考,与供应厂(商)进行战略性谈判和考察,初步了解价格优惠条件和服务模式,由采购领导小组制定合适招投标方式与方案,建立与中标合作厂签订长期战略性供货协议,努力实现以最低的采购成本获取最大优惠条件。

(4)建立实施业务流程。由实施采购的执行部门编制钢材集中采购业务管理流程和实施细则,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执行,流程包括集中采购物资请购流程、招投标流程、合同签订审批流程、结算流程等,明确采购计划申报、(总部实施部门、项目、厂商之间)的业务衔接、人员联系、合同签订审批、到货验收、业务结算等工作程序,指导集中采购日常工作,使集中采购工作有序进行。

(5)强化制度化建设,加强过程监督和奖惩制度。集中采购涉及多部门、多项目、多单位,组织协调非常关键,需要统一思想和全局意识,打破固化思维,因此,必须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如实施方案、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制度等,形成统一集团管理模式,避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相互扯皮,确保采购工作的贯彻实施;同时,建立激励和考核机制,考核工作可与岗位职责落实情况、项目成本节约、工作效率挂钩,使上下同心,目标一致,真正起到节约成本、提高管理效能、保证产品质量、确保施工进度的目的。

(6)形成集中采购工作指南手册,指导日常业务。工作指南是集中采购工作中有效指导各项目如何按照既定步骤和程序实施采购工作一种指导性文件,可装订成册,下发至各项目,作为日常工作指导。一般内容包括工作程序、进度安排、技术对接、人员联系、具体做法及办理内容及完成时间、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等,成为实施过程业务指导必不可少得工具。

集中采购管理细则范文2

管道工程采购模式优化管理的内涵是在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思路的指引下,完善组织机构体系和制度体系,搭建二级物资集约化、规模化、一体化服务供应平台,实施集中采购,优化供应商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和智能物流等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积极推行框架协议采购、过程控制和采购策略研究,从而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如图1所示。根据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要求,将物资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物资全面实行集中采购,二级物资逐步推行集中采购一级物资是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采购目录中列明的物资,由集团公司授权组长单位组织实施集中采购。二级物资是局二级物资采购目录中列明的物资,由集团下属各单位自行组织集中采购。集团公司自2008年底起推行物资分级集中采购管理,物采部组织实施一级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各地区公司组织实施二级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管道局是一级物资通信设备、专用电视机的集中采购授权组长单位,管道局不仅加强了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的管控,同时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一级物资采购的组织协调力度,实现了一级物资的供应链优化管理。管道局按照”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思路,将物采部定位为全局物资采办的管理机构,借助集团公司和管道局推行集中采购之力,组织二级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以实现二级物资的供应链优化管理。

二、优化管理实施对策

1.建立健全采购组织体系

物采部作为集中采购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管道局集中采购的持续推进工作,应在全局各二级单位设置物采部分管部门,建立上下一体、高效运转的采购组织体系。

2.搭建优化物资采购制度体系

为了在采购质量、招投标、供应商、仓储管理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形成完备的配套制度,体现集中采购工作思路,应组织管道局相关部门对物资管理系列的关键性制度、办法进行优化,如《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物资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物资仓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电子招标实施细则》、《管道局一级物资网上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形成统一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3.优化供应商结构,建立全球化供应资源体系

管道局要达到世界一流管道工程总承包商的目标,就必须按照世界一流的标准来评价和挑选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应逐步提高供应商准入门槛,按准入资格的通过比率进行有效控制,建立以生产商为主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同时加大进行全球寻源力度,建立全球性的供应资源体系。物采部应不断完善供应商业绩考核体系,每年定期审核供应商的资质、资金、税务、生产许可证、银行信用和供货业绩等经营状况,结合供应商履约情况,建立供应商信誉档案,制定供应商违规、违约处罚管理条例,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4.实施“三集中”采购原则,做实二级物资集中采购

对于管道局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大部分二级物资,如管道压重袋、警示带、裸铜线等,可以将1年或更长时间的物资需求量计划进行集中招标,有助于降低供应商的销售成本和需求单位的采购成本,缩短采购流程,以量的优势获取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为了提高集中物资采购工作质量,可以从方案拟订、标书条款设定、招投标环节等进行细致的研究。集中招标能使二级物资采购实现3个层次的“集中”,即决策集中,采购方式集中,开评标和谈判主体集中。这是集中采购的最佳实现模式,可以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5.提升监造管理水平,加强采购过程控制

为了提升监造服务的专业化管理,保证管道工程的优质高效,监造服务应进行集中化管理,实施集中采购。设置监造管理岗,监造管理人员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集团公司、业主及管道局有关规定整理物资监造目录,并随时更新监造目录,及时。加强对监造商的管理,根据不同项目的需求编制监造周报模板,要求监造商按时、定点提交详细的监造日报、周报和月报,将质量把关的关口前移。

6.推进框架协议采购,打造立体化、多样化采购模式

框架协议采购改变了传统的“一单一办”的采购业务模式,大幅减少了询比价、谈判、签合同等重复性工作,显著提高了物资采购效率。应以物采部名义进行通用材料框架协议的谈判和签署,同时加大框架协议采购力度。焊接材料、阴极保护材料、监造、第三方检验等都是管道上的常用物资项目,每个项目的单独招标或者谈判极大地浪费了人力物力,应加快这些通用材料框架协议的签署,避免多个项目分散操作。由于采购量不集中无法拿到优惠价格,设备监造一般要在主体监造设备招标确定之后才能明确工作量和工作地点,再进行招标或者谈判,这样较容易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并且各个项目分散监造使监造单位比较分散而无法集中管理,不能拿到优惠价格,优选有实力的监造商签署框架协议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7.开发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提升采办管理水平

为了适应管道工程建设高峰期和集中采购的新模式,物采部于2009年11月开始采用现代主流信息技术建成了一套与国际接轨并符合中国国情的物资采购与物流服务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见图2所示。电子商务平台投入使用后,横向满足了60大类物资采购的管理需求,纵向满足管道局及局属单位和供应商等用户的业务要求,实现管理、交易一体化,降低了运营成本,完善了阳光采购体制,提升了管理水平,支撑“集中采购”建设。此系统分两期建设。

(1)一期电子招标系统,实现了全程数字化。在招标项目中具备电子招标操作条件的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工作,目前已累计使用招标项目近200项,电子招标系统上线运行提高了集中采购的运作效率,推动了招标业务的知识化和标准化。此项自动化采办交易业务流程的实施,实现了多项目的集中采购管理与监控,标志着项目采购高质量的信息传递和共享。

集中采购管理细则范文3

【关键词】 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制度执行

自人民银行总行于2004年9月下发《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各级行不断完善采购监督管理及运行机制,定期组织采购业务专项审计,促进了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运作。但是,应该看到,集中采购内部控制在行际间是不平衡的,有些行的内部控制相对比较薄弱,在管理和运行中还存在一定风险,必须加以改进。

一、集中采购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够全面

集中采购制度尚不完善,存在未按照《办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采购、验收、监督管理操作规程现象。年度采购计划编制不完整,有的行编制的采购计划表,未就采购物品的技术规格型号、资金渠道作说明,以及存在未将相关服务项目列入采购计划表现象。采购档案管理不严格,主要是采管委会议记录不全面,部分采购项目留存资料不完整,以及未集中管理采购项目档案,采购项目资料分散在相关部门等。

(二)部分采购活动不够规范

签订采购合同不规范,部分采购合同无供应商印章或无签约时间,有的采购合同采购方加盖的是部门印章,个别采购项目确定供应商后,未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即实施采购行为。未按规定组织业务部门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所购货物或服务等的品种、规格、性能、数量、质量和其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等。

(三)采购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采购文件填制不够规范,有的邀请招标书上未盖章或未填写日期。个别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变更后,未签定补充合同。对工程预、结算书审核不严格,存在未加盖编制单位印章、无编制人、无复核人签字现象。固定资产账务核算不完整,个别采购项目入账不及时,部分采购物品未建账管理等。

(四)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够全面

主要是部分基层行内审、监察人员对采购活动未做到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一定金额以上的大额采购活动未按规定事中参与监督,以及存在采购项目结束后,监督部门未参与监督验收等问题。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执行内控制度意识不强。近年来,各基层行尽管建立了相关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执行制度不严、规范操作业务意识不强的现象。如在采购验收工作中,个别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员直接验收,而非由采购验收小组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书。二是缺乏独立的采购机构和采购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基层央行采购日常管理工作一般由会计财务部门承担,具体采购事项由后勤服务中心或科技部门承担,这些部门承担了业务工作和采购工作双重角色。由于没有专门采购职能机构,相关部门的职能界定不清,一些具体问题不便解决,操作困难。再从采购、评标、验收人员来看,均是从各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的,尚不能适应采购工作专业性强等要求。

二、基层央行实施集中采购潜在风险评估

采购是人民银行内部风险较高的一项活动,关系到人民银行预算资金、实拨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效果性,分析评估人民银行采购潜在风险,主要有:

(一)外部风险

一是市场风险。采购过程中由于自然、经济政策、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不能完全保证采购到质优价廉的物品或服务,实现预期采购目标。二是采购质量风险。即供应商提供的物品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导致所购物品无法使用或只能部分使用。由于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属于自用性质,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指标进行衡量,即便采购物品质次价高,也可能一时难以分辨,使得集中采购结果偏离预定目标。

(二)内部风险

一是集中采购人员风险。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集中采购人员不仅要了解财务预算管理知识,还必须掌握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执行、市场调查等多方面知识技能。因此,集中采购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采购人员技术资源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和工作技能风险。二是合同风险。即由于签订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在合同要素不全、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违约责任约束简化的情况下,盲目签约而导致的风险。三是验收风险。由于采购验收不合规,采购物品可能存在数量上缺斤少两,在质量上以次充好,在品种规格上货不对路等问题。

三、改进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规范人民银行系统集中采购行为,加强采购支出管理,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此,各基层行要积极贯彻落实《办法》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采购实施细则,明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范围、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合同订立、货物验收、资金结算、定期监督、档案管理等各环节的具体操作。

(二)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集中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工作,基层人民银行采购人员一般缺乏采购专业知识。这就需要上级行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采购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同时,各级行在实施采购中也可以聘请社会专业人才参与人民银行相关项目采购工作,达到提高效率、节约资金、降低风险的目的。

(三)严格采购监督,防范采购风险

一是加强事前监督。要根据财务预算、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对各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计划认真把关。二是加强事中监督。重点看是否坚持按章办事,包括采购方式的合规性、采购操作的透明性和采购验收、采购资金结算的有效性。三是加强事后监督。内审、监察部门要按内控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集中采购管理细则范文4

一、规范了政府采购招标评审和专家资格,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建立了___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制定了《___市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在___电视台、___日报征集公告6次,评聘专家62人,全部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颁发了聘书,二年一聘,在___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布,敬请社会监督,现公开招标采购和邀请招标严格实行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制度。

二、规范了政府采购运行程序和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制定了《___市直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管理暂行办法》、《___市政府采购专家管理暂行办法》、《___市直政府采购资金结算通知单》、《___市直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款结算通知单》、《___市直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审批表》、《___市直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从采购预算、采购立项、采购审批、采购变更、采购资金结算、采购工作人员纪律约束等,都进行了严格规范和规定,健全了手续,严密了程序,规范了运作。

三、规范了政府采购范围和标准,确保政府采购依法进行。以市政府名义制发了《20__年___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限额》(朝政办发[20__]44号),明确了采购类别、品种、标准,规定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形式,规范了公开招标方式数额标准。制定了《___市直公用取暧煤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___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印刷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从采购范围、采购程序、招标形式、监督管理等进行了严格规定,扩大了采购范围,加强了政府采购管理。

四、规范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分析,为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奠定基础。实施了___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季度小结、半年分析、全年总分析制度,并分别报送市人大财经委、市纪委、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打下了基础。这项工作在全省也是先创。

五、规范了政府采购信息和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正。对“中国-___”政府采购网页进行了重新设计,设为“政策法规、采购信息、采购公告、专家管理、工作动态”五个页栏,对政府采购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现在___政府采购网信息内容较多,效果较好,点击率较高。

六、规范了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促进集中采购机构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执行采购方式情况、采购程序情况、采购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手段,维护采购人和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__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___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流程工作制度》、《___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九个内部管理制度。制度的完善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水平奠定了一定基础。

七、规范了政府采购维权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的投诉办理工作。对政府采购的投诉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期限和程序进行办理和答复,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建立政府采购投诉办理和答复档案,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政府采购的违纪处理工作,做到依法理财,依法办事。20__年依法对三个投诉案件进行了处理,程序规范,有法可依,切实规范了采购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规范了工程类项目实施监管,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加强对公共工程的管理,将公共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编制预算、投资审核、规范信息渠道、采购合同备案、项目变更、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等环节加强监管,完善工程政府采购管理。加强对预算编制和项目实施的监管,严格开标和评标过程监督,规范当事人的各种行为。加强采购项目合同管理,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全年共对15项工程类项目进行了投资审核,审减额220万元。

九、规范了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使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进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检查办法和规定,同市纪委、审计局开展了贯彻政府采购法情况检查;同市财政监督局对市本级执行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限额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分为自查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按照规定进行了处理。通过监督检查,极大地促进了一些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法律自觉意识,也为进一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打下了基础。

十、规范了公务用车改革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奠定了基础。根据全国全省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情况,对我市原公务用车改革方案进行了重新调整,制定了具体改革和管理办法,突出了加强管理,注重了效益的原则,为全面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奠定了基础。20__年11月,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___市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办法》,以此标志着我市公务用车改革的开始。同时加强了公务用车的审批管理。全年共审批公务用车74辆,比上年减少30辆,没有超标准审批一台车辆。

总结20__年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采购执行环节按照法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府采购规模与财政实际支出额反差较大,有些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还没有纳入;三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还需要进步提高;四是政府采购对县(市)区工作指导还有差距,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和深度还需要加强;五是政府采购培训工作急需改进和加强,采购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仍需要提高。

20__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安排是:

一、健全和规范机制。一

是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分离政府采购管理职能和操作工作,做到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开。二是界定采购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集中采购执行机构、采购机构的职能,明确职责。

二、建立和完善制度。一是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采购环节、执行环节、监督管理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二是全面清理各项不符合规定的规章制度。对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的规章制度进行整理分类并汇编,对能够实施的在___政府采购网和___财政网上公布。三是制定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内部岗位和人员职责。

三、扩大和拓宽规模。一是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限额,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二是将工程类项目纳入采购范围。三是20__年全市采购规模力争达到2亿元,其中市本级1亿元,县(市)区1亿元。四是对能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政府举债等一些资金全部纳入。

四、管理和规范行为。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制度为鉴、依法监管。制定内部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负责。二是规范集中采购机构公开业务、阳光操作。半年对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检查,全年进行考核。三是规范采购人履行程序、依法实施。加大对采购人的宣传力度,确保依法采购。四是规范机构公平竞争、履行承诺。对机构资质进行重新认证。五是规范评审专家勤勉敬业、客观公正。对专家库专家进行资质考核,同时加强对专家业务能力进行评价。六是制定规范办法,对政府采购能够信息公开的全部公开,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强化监督和管理。一是强化与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的协调配合。制定下发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办法。二是强化对采购项目组织阶段的监管。重点加强对采购机构依法实施情况监督管理。三是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监管。重点对业务能力、执法意识情况考核。四是强化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按照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对采购集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严格实施。五是强化对机构的监管。重点对资质情况进行考核认证。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网络建设,通过建立网络平台,使采购人、采购管理机构、采购执行机构、采购结算机构信息共享,工作效率提高,公开公正。

六是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一是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政府采购经验和办法。二是加大政府采购调研力度,在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货、公务用车改革方面进行调研,形成报告。三是加大指导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力度,在政府采购规模、政府采购执行分析、交流总结经验、考察调研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使县区政府采购工作提升档次和水平。

政府采购工作计划要点

__年总的指导思想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监督、稳步推进、和谐发展”的要求,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目标的实现。着重做好“扩规模、健机制、抓规范”;完善采购规则,体现公正透明,实现公平交易;形成约束机制,防御和抵制腐败;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一、加快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程。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根据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科学制定评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对政府采购机构的考核管理办法,改进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汇编政府采购指南,制定20__年省级政府采购目录。以规范管理和提高采购效率为目的,拟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督促采购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严格预算编制,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建立单位政府采购台帐;理顺财政内部政府采购审核拨付程序;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人员参与评标现场监督制度;强化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建设,建立采购人行为准则体系。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扩大采购规模。

要把扩大规模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要务,与厅财政监督局加强配合和联系,继续开展对省直单位的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督促市州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力度,努力做到应采尽采。__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力争在20__年64亿元的基础上增长22%,达到78亿元。在拓宽政府采购领域方面寻求新的突破,摸索、探讨出工程政府采购的新思路。充分发挥省本级集中采购的优势,把扩大规模的重点放在汽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工程政府采购等方面。

四、努力建成“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的运行机制。

继续推动全省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进程,做到管理与操作职能定位明确,形成相互约束的运行机制。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市州一级__年全部实现管采分离,同时尽快推动县一级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的开展。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正确认识各自位置,财政部门要监督有规,集中采购机构要操作有方,二者要加强团结意识,在职责清晰的前提下,建立协调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不越位也不缺位。

五、着力营造“三公”环境,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财政部门要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方式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和投诉等方面进行综合监管。同时,联合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加大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不同角度发挥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功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对机构的监督和考核,使采购行为更加规范高效。依法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夯实几项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省一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尽快充实专家库资源,借鉴外省经验,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二是加大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力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__年将继续组织对全省政府采购管理人员、采购机构、采购人、评标专家进行培训。三是加强调研工作。不断探索政府采购的新领域,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努力抓好市、县一级政府采购的薄弱环节,适时发现一些市、县的成功经验,加以宣传和推广,指导市、州、县政府采购工 作进一步规范。四是做好政府采购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及时的宣传报道,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使政府采购制度深入人心。建立政府采购简报制度,积极向各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提供客观公正的政府采购报道。五是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政府采购方式。开发和利用政府采购网站,努力将其建设成为集宣传、管理及电子政务为一体的多功能平台。

集中采购管理细则范文5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财政监督

政府采购是经过200多年发展才逐渐形成的复杂而有效的一种财政支出制度,《政府采购法》的实施对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从采购运行的实践来看,在我国尚处在摸索实践阶段,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现象,其效果无论从采购规模上还是从行为的规范上,还没有达到预期监督的目的。当前存在着一些必须着手规范和完善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一、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采购单位意识不强

出现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意识不强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时间不久,宣传力度不够,而原先出台的制度又缺乏刚性,对采购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预算编制滞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很难实施。有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领导说了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一些地方用政府采购计划代替政府采购预算,很难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

政府对采购中心组织的开标活动监督意识不强,考核与现场监督流于形式,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方面是对开标现场监督不得力,走形式走过场。有些监管部门限于人手少,只是象征性地走走场面,不参与全程监督,一味地寻找采购执行机构的问题,现场监督失去了应起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年度工作考核不规范、不科学。由于指导能力匮乏,监管部门对采购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考核、进入标准、规章制度建设、纠纷处理措施等等考核内容未作政策上的规定,监管部门考核工作也只能走走形式,是对采购中心工作放任自流与不关心的表现。

(二)具体管理职责不清

多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都设在财政部门,为了精减机构,许多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集中采购机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种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操作模式,缺乏相互制约的机制,难以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原则。政府采购行为的执行者往往基础性工作不到位,在不经意间把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转嫁给了采购中心。这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不作为或行政错位的现象,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采购体制不顺,许多应该事先解决的问题不能约定俗成,使采购中心工作被动。

监管部门采购资金审核不严,年度或季度、月度采购计划不能准确执行,让许多没有采购资金的项目进入采购法定程序,致使供应商合同款项被无限期拖延,供应商怨声载道,采购人却毫无表情。虽然采购中心没有直接责任,但项目是由其组织开标的,协调即使很困难却也是份内事,采购资金不足的矛盾焦点明显地转嫁到了采购中心。采购监管部门不从源头上遏制采购人的不规范行为,却做起了老好人,赢取当事人好感,获得行风评议选票,而把采购中心推上了风口浪尖。

(三)双重标准操作执行不便

对涉及采购中心具体事务性问题,采用双重标准,令采购执行机构困惑,理性逻辑混乱。对于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甚至超过几倍的项目,监管部门初次就确定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置政府颁布的年度集中采购目录于不顾。违背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时限,邀请招标只给3、4天招标定标完成期,故意或变相帮助采购人“愚弄”采购中心,不能及时按规定方式采购完毕的还抓小辫子,而对于一些明显可以采用询价采购的配置型号固定的项目又要搞所谓的邀请招标,采购理念混乱。

采购内容审核阶段也搞双重标准,有时根据采购人行政权力权重大小以及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对涉及采购具体内容(如定品牌与不定品牌)设置双重标准,因人因时因地而随机变幻,叫人摸不着头脑。报账审核把关时,对采购中心出具的付款申请与合同内容有时熟视无睹,如同废纸,根本不尊重采购中心的劳作,大费周折地仔细查询各方数据,让报账者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威严二字的份量;有时根本不看任何证明材料,对采购中心根据工作实际而采用的比价定标形式不予认可,在供应商已供货前提下,拒绝报账;对某些供应商网开一面,约定好的工作机制会随便更改,事先也不沟通,临时突变,影响了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四)关注影响采购问题不够

由于多数集中采购机构为事业单位,且人员大多从财政部门内部调剂使用,因此,这种并非为机构内部岗位设置而定向招募专业人员组成的采购员队伍,很难达到《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要求。对影响政府采购的重大问题与事务不闻不问,任其发展,不能为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扫除障碍。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许多监管机构回避主要矛盾,避重就轻,敷衍塞责,借口种种理由,对影响政府采购的原则问题“顾左右而言他”。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采购的多头执行体制导致采购市场混乱;会计事务所、造价中心、招标机构等抢占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采管不分;工程采购未能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定不完善以及准确执行不力;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工作阵地,机构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熙熙攘攘的大厅中,工作保密性、方便性、发展空间严重受阻;党政领导盲目指示与涉足投诉事件的处理;采购人不与采购中心签订委托采购协议,未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心人员素质结构与业务水平制约机构发展,采购中心成为领导安排富余人员的场所等。

(五)采购信息公开程度不高

采购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严重,对执行机构存有欺骗行为。监管部门把握着政府采购起始与收购阶段具体事务,即采购计划审核和合同款或报账单的最后签字盖章与拨付权,其间将会出现可以预料的腐败与寻租行为。

监管部门根据领导意见,凭借人情关系网权重,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于不顾,肆意让“心仪”的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如由监管部门参与所谓现场监督的“议标”行为,不走政府采购程序),反正票据的报销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集中采购程序都可以跳开了,实际上集中采购机构已失去了作用,成为了监管者手中被任意玩弄与欺骗的对象。

(六)采购法规制度保障不力

由于各地在尝试政府采购初期的认识不是很深,出发点站得也不高,出台的一些政策制度,难免存在遗漏,甚至与《政府采购法》相左,亟须加紧修改、完善和补充。

比如,原先出台的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或制度中,很少提及政府采购如何保护民族工业、经济不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和环保型的企业;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与政府采购机构的职责划分不是很明确;对政府采购的预算管理要求不高;对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缺乏统一规范等等。

现在普遍有一种倾向,监管部门考虑到制定的法规要具有系统性、缜密性、创造性,势必有一定难度,因此不敢为人先,怕承担责任,抱着等待观望态度,一切事关制度建设方面的工作都要等待上面来了文件再照搬照套,根本不愿创新。

(七)监管机构操作权力不当

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购操作缺乏规范。招标文件不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就擅自发出,中标结果不在媒体公布,采购合同不报监管部门备案;该实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而擅用其他政府采购方式代替;不按规定聘请专家或聘请没有专家资格的人员充当评委;评委组成人员的比例不符合规定;随意突破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与供应商擅自改变中标结果等等,让人怀疑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性。

监管机构越位操作,权力滥用,给采购中心工作制造压力。有些监管机构却以领导者自居,指挥着自己的“下属”———采购中心的工作,涉足太深却浑然不觉,如拥有定点采购招标时的定标权。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设备配备上没有统一、明确的配备标准,一些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相互攀比,也在一定程度上给腐败行为带来可乘之机,直接影响政府采购所提倡的公开招标方式的采用和组织实施,使监督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缺乏有效的制度依据。

二、规范采购操作程序的建议

(一)强化意识,更新观念

一是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应把政府采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关注,专题研究。并利用媒体反映其新情况、新问题,宣传其新办法、新经验,促进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

二是政府采购的根本目标是节约成本、治理腐败、规范管理。目前,有些人认为“节约了多少资金”、“完成了多少政府采购预算”是衡量政府采购工作的唯一标准,考核工作时作为重要指标,总结成效时大力褒奖。众所周知:上述指标仅是政府采购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具体体现,而非根本目的,治理腐败、规范管理且与国际惯例接轨才是最终目标。

三是政府采购是促进财政支出优化的重要手段。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改善公共支出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依靠道德和相互监督不能杜绝小集团与政府部门采购官员之间的谋私和腐败现象,而公开竞争机制的引入大大降低了合谋的概率。

(二)规范运作,提高效益

一是规范运作是根本。规范运作必须做到“两制定、两公布”:第一是制定并公布《县级政府采购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用专栏、媒体详细公布政府采购的范围、目录、方法、程序和门槛价。第二是制定并公布《县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办法》。凡达到公开招标起点金额的项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对招标投标的程序(市场调查———招标公告———制作标书———评标———决标———签约)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二是提高效益是关键。第一要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工作人员不为名所动,不为利所惑,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第二要借助专家智慧提升采购质量。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做到公开征集,严格审核,择优选用,专业齐全,素质权威。在立项源头、采购流程、现场管理、履约验收各个环节上充分发挥专家智慧,全方位提升采购质量。

三是运用网络技术提高采购效益。从标准产品入手,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和协议价目录,并上网公示协议商品和价格,查询展示样品,网上定购,网上通知协议供应商送货上门,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益。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一是建立审批制度,强化资金控制。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年度采购计划,财政部门根据资金支付能力,并区分轻重缓急提出意见,上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建立操作制度,强化规范运作。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制定《县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明确采购机构、采购单位、资金管理部门、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并实行相互牵制制度,采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公开招标———网上定购或合同定购———验收———付款———核算———决算岗位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严禁串岗、,预防采购风险。

三是建立核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应单独核算,实行“三专”,即设立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安排专人,实行“四分开”:授权人员与批准人员分开,批准人员与执行人员分开,执行人员与会计人员分开,会计记录人员与出纳人员分开,有效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建立专账,统一会计核算。

四是建立保证金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建立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有效防止“串标”、“流标”现象和“豆腐渣”工程。增强投标单位、中标单位的“主人翁”意识、风险意识,把政府采购风险降到最低线。

(四)编制预算,推进改革

现有的预算年度即公历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由于我国的国情,至每年4月份甚至更晚,因此,应改革现有的预算年度,从每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作为一个完整的预算年度和会计年度。

另外,从财政下达预算控制数到上报正式预算只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么多工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可想而知。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为一年,即从每年年初即开始编制下一预算年度的预算,以确保部门预算乃至政府采购预算的真实、准确。

(五)深入研究,积累经验

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于实践中探索出的具有创意新颖、操作可行、方法系统、实践有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善于归纳、总结、推广,逐步完善县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二是健全采购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第一是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第二是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定期轮岗;第三是强化内部稽核,做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是公布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从分散采购到集中采购,人们最担心的问题是会不会出现分散腐败转化为集中腐败,为了消除人们的疑虑,必须将采购机构、采购人员、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所有供应商和社会的监督,杜绝不良行为的产生。健全法律体系要根据国际经验,政府采购的立法工作不仅仅是制定一部《政府采购法》,而是要建立以“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六)完善体系,硬化指标

采购过程耗用的时间也应当作为衡量采购制度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指标,来考核采购机构的采购效率是否更高,是否能够在时间上满足采购人的需求,有无故意推诿,消极怠工现象。

应建立采购质量反馈信息制度,提高采购服务质量,便于对采购结果进行考核。增强“国货”意识,购买国货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在要求,在国际上,政府利用纳税人的钱购买外国产品冲击本国企业,是不符合纳税人利益的。

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因此,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制订国货的认定标准以及车辆、办公家具等的配备标准。为了尽快将《政府采购法》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应当出台原则性的认定标准,以指导实践工作,方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有章可循,执法有据。

参考文献

[1]王文新。集中采购机构急待解决的五大问题[j].政府采购指南,2005(12)。

集中采购管理细则范文6

关键词:铁路建设;投资总额;采购;物资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5-0175-01

从现在来看,铁路方面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成本在投资总额中占的比重很高,这是因为其在项目建设中占比很大,据科学测算,其成本甚至可以占到全部资金的七成,当然最少也会占到六成。从实践来看,铁路方面工程建设项目所采购物资对铁路方面工程建设的质量起到了直接影响,没有高标准的物资,自然无法建设成高质量的铁路,这将会对工程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从总体来看,在目前的投资总额并不多、投资缺口依然很大的情况下,如何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完成质量标准要求高的铁路、以较低成本来实现顺利采购物资的目标,这对于确保铁路方面的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减少资金投入等方面优势不小。

1供应链管理的概念

一般认为,供应链管理是通过反馈的信息流和反馈的物资流,可以有效地把产品的供应者和设备的制造者以及各级的经销商、终端链接上的零售商一直到最终的用户组成密不可分的整体。这个有机整体的概念其实是很广泛的,这个概念不但涵盖了实际的开发和购买,还包含了必要的物流以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营销等要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要兼顾满足客户要求和自身得以提高的双要求,这样才能在市场上迅速立足进而奠定自己的地位,进而获得更大的成功。要实现这种能力,要从整体流程的观念(即从原材料供应商到向消费者配送或担当最后服务的企业为止)来实行管理。

2物资管理的内涵

物资管理不是一种单调的管理,而是一种系统的管理功能,它包括了从规划到组织设计,从用人措施到领导,同时还包括实际控制这一重要项目,在很多企业的具体管理中,他们更加注重的是以尽可能少的成本来得到组织机构实际需要物资的科学管理理念。做好物资管理工作是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之一。它对于增加产量、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企业盈利等方面都有直接和间接的影响。

3中国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的特点

3.1采购量和采购范围正在逐渐扩大

近年来,中国集中采购的数额在不断增大,2000年以前大约只有超过30亿元这样的规模,但到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时期,已经突破了4000亿元,增长了将近140倍。与此同时,很多新的采购内容正在源源不断地加入采购目录,采购所涉及领域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而且还在不断扩大。

3.2一系列采购制度正在不断完善

1999年我国颁布《招标投标法》,该法对一系列招标采购进行了规范,涉及到了工程和物资方面,同时也对服务方面进行了规范;2002年,我国颁布《政府采购法》,做了更进一步的规范,具有重大的突破意义。此外财务部还于2007年颁布《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对于从更深层次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具有重大的意义,创立了政府采购的全新的运行机制。这些法律和办法对于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有重大的推进意义,这些不断的变化都在说明,中国政府采购已经走上了正确的轨道,而且已经建立了长效机制,制度化与规范化就是它们最大的优越性。

3.3监督体系初步形成

中国集中采购在机构建设方面,目前已经逐步在向管采分离的方向努力,这些高效的管理体制为采购工作带来了高效性,符合实际的运行机制则成为了有力的配合。此外,专业性的采购部门与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都起到了一些推动作用。中国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渐发展成为了以政府财政管理部门牵头、相应监督机构配合,社会力量、企业主、媒体以及公众积极参与的全方位,多角度,综合性的集中采购监管系统,对于重大的采购项目,还会及时公开采购事项等措施,有力拓宽了监督渠道,完备了监督体系。

3.4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相应完善

中国目前的政府集中采购已经成为了一种制度并且正在不断完善中,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和定点采购已经建立完善了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目前已经完善了采购信息公示和中标信息公告的制度建设,同时还完善了相应的信息管理措施,法律方面的完善和监督方面的补全。但这方面信息平台才初步建立,还需要信用评级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4铁路工程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存在的问题

4.1相应的法律与政策还需要不断完善

在铁路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物资采购中,现有一些规章制度的力度和细致度不够,这就造成了对集中采购方面很多细则的无力控制,或者可以说是想控制,但是缺乏管控依据。而且很多都没有实际的可操作性,现有的很多管理规定在现实中没有办法去落实,也没有人去落实,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比如我们经常遇到的信息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具体合同的订立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显然和科学的集中采购距离还有很远,也就会导致无法形成规范化合理化的集中采购。由此看来,中国积极完善相应的法律管理是必要的,这样可以取长补短,让理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最终的目的当然是来使得我们的采购工作更加的向着科学的方向发展。

4.2相应的采购管理还需要加强

首先是采购的整个流程需要更加完善。铁路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与承包建设的单位实际需求物资在很多方面是不一致的,甚至是对相同的物资,对于质量的要求也是有差异的,在实际的采购管理中,往往因为没有整体细致的统筹,而造成需要上的偏差,想解决此类问题,应该做好物资需求的计划以及现实动态的采购清单,从而做好统一部署工作。

其次需要进一步对集中采购供应商进行优化。采购方在现实中需要很多可操作性的方案。它需要以实际价格作为指标来确定供应商,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一旦产生安全方面和质量方面的缺陷,后期必须投入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维护,相应的增加费用,也就是增加了实际的成本。还有物资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节能性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现在国家也很重视这些问题。

再次来说,对于合同管理方面的标准还需要完善。铁路方面工程建设项目集中采购目前在合同管理方面的标准还不够统一,因此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因此从现实意义来说,加强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标准是必要的,有利于真正解决物资采购产生的各种矛盾。

4.3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集中采购工作在现实中是不够完善的,很多时候由于预算时间仓促、工程建设的很多项目并不明确、物资材料人工等价格处在不断变化中,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偏差大,效果不显著。

4.4监督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从监督体制上看,目前主要面临的问题是全方面监督管理力度不够,忽略了对采购前期工作及后期履约等步骤的监督;在实际中的监督管理并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下来,因此常常显得工作滞后。

4.5电子信息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

现在许多采购网站只处于采购信息阶段。最后往往造成采购信息系统无法兼容,数据无法对接,因此可以想象,在那样各自为政的系统中谈论完整的电子信息平台,那就是空谈,因此电子信息平台需要进一步优化。

5具体的应对措施

5.1要营造良好的法规政策环境

在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明确集中采购参加各方主体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方案等。加强设计管理的机构和队伍,搞好设计控制,提升设计质量,深入加强设计深度。实行担保、保险制度来提升风险承担水平。

5.2构建有效的监管考核体系

以公平、公正、公为原则构建供应商评价体系,要求成本不要太高,操作性良好。考核供应商的管理能力、经营效果和效绩。同时对产品种类、价格、作用、风险等加以评估。尽量奖惩分明,好的员工加薪,坏的员工开除。

6结论

铁路工程的物资采购与供应,集中体现了中国铁路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积极改变和完善目前比较落后的管理模式,构建适应中国铁路工程发展的大框架是很必要的。当前,中国铁路工程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就此,我们应该积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应对当前所面临的困难,并不断提高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效绩,多用贤才,使其能够健康、快速、合理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蒙玉峰.铁路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0,(17).

[2]张月芳.铁路工程物资的采购管理[J].铁路采购与物流,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