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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专业培训范文1
关键词:价值链;精益;财务;采购管理
近年来,国家烟草局为规范烟草行业采购行为,在行业内实施了采购管理工作。采购管理切实降低了行业整个供应链条的采购成本。但是,笔者认为,当前采购管理规范有余、精益不足,主要是招标收费过高,行业承担了隐形采购成本。
一、三高问题
招标机构收取招标收费,主要依据1980号文、857号文、534号文、1573号文。与招标机构约定的结算费用一般有三高:
(一)招标文件发售价格高
协议一般约定,招标文件发售费由招标机构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在实际操作中,招标公司以执行政府指导价为由,按每份500元发售招标文件,个别利润空间大的项目甚至卖到1000元或2000元/份。招标文件从编制到最终,行业相关部门要参与完成技术条款、商务条款、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编写工作,与招标公司共同承担一定业务量。笔者认为,当前,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执行辽价函[2006]4号文件,经常应用的条款是“中标价格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每套收费不超过500元”,既然是不超过500元,则可以遵循实际,按工作量和付出成果与招标机构协商、确定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中标单位减少投标成本。
(二)中标项目费高
1980号文规定,100万以下工程招标结算率应在0.8%-1.2%之间。100万以下货物、服务费率,应在1.2%-1.8%之间。当前,按照约定烟草行业招标费由中标人承担。因为烟草行业实施招标的项目偏小、结算费低,招标机构一般不愿意按文件规定收取费,双方往往另行协议,比如50万以下定额收取5000元,50万以上按招投标规定收取。这样,招标金额越小、获利越少,缴纳费高、极容易流标。如果一笔计算机采购只有6万元,中标单位利润可能仅有10%,缴纳5000元费,相当于服务费率达到8%,远超1980号文件规定。如果再花500元购买招标文件后,基本没了利润空间。
烟草行业中标企业每年要向招标机构缴纳不菲的招标服务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费用最终要转化为采购成本,由烟草行业负担。招标机构获利、中标单位负担投标成本过大己成为一大弊病。有些地区,已经有中小企业因成本负担、无力投标,大型企业中标后,为了获得足够利润在质量上缩水找平,出现成本转移或地域垄断中标问题。
(三)流标项目费用高
协议约定,流标项目费由招标单位承担,采取固定额度,每流标一个项目支付2000元(理由是用于支付评委费)。一笔5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可能受地域限制、投标成本限制,执行了行业规定走招标程序就要流标,而第二次流标才能进入其他采购形式。按协议,要支付2000元流标成本给招标机构,相当于承担了4%费率。流标项目本身并不用评标,即使有损失,笔者认为,也应适度降低流标成本。
二、策划方案
鉴于以上不足,笔者认为,招标管理可以在四个方面实施策划工作:
(一)规划招标组织形式
《招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必须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组织评标的能力。笔者结合1573号文“简政放权、职能转型、推进市场竞争”的发文初衷判断,法律环境的开放,己意味着自主招标将成为未来市场竞争环境中,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发展趋势和必然走向。
截止2014年底,行业53家直属单位中,43家实现委托招标机构招标模式。组织自主招标,面临能力不足、公信力不强、外部监督缺失等问题,确实不符合当前规范管理工作要求。但笔者认为,规范管理解决了“应招尽招、真招实招”这些重点工作后,历经较长时期做细做实,一定要面对经济社会下自主招标的大势所驱,由“收”到“放”,与其被动改革、不如提前谋划、主动应对。
首先要做好两手准备。一是平稳运行委托模式。现阶段,通过规范委托招标方式,有序整合行业物资采购不规范行为。二是着手自主招标准备工作。法规规章已经明确企业自主招标的条件,企业要想自主招标,一定要对接发条规定,做好组织架构、人员、专家库等筹备、搭建工作。三是以改不足入手自主招标业务。只要具备自主招标基础,就可以尝试从小额货物和服务项目入手、自主招标,取缔完全依赖中介机构的招标运行模式。这部分项目,中标单位承担成本大,也是招标机构不愿的工作,在实际中往往流于形式、不能按行业要求去实施招标采购。自主招标意味着可以放弃收取招标手续费和发售招标文件费用,既可以节约中标单位成本,也可以防止投标单位为保障利润空间提升投标价格,相当于间接降低了采购成本,营造有序、公允、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关于放开能不能使腐败行为死灰复燃的问题,笔者认为,行业具备多年招标基础数据,完全可以建立数据库做远程风险筛查和在线评估,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放手项目公正、公平、公允采购。
其次,可以组建属于行业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独立运行并承接社会招投标业务,前期,为减少疑意,可以借助政府机构专家库中的专家,参与项目评标工作。而如果能够承接到社会招投标业务,也是一种开源的有效途径。
另外,不少外行业单位实行全省行业集中招标采购模式,既理顺了各市公司相同项目、不同口径的开支范围,又实现了规模性采购,我省行业部分项目实施了这种集中采购,但覆盖面还可以继续尝试扩大,这也不失为一种降本增效的手段。
(二)建立行业专家库
组织专家完成评标工作,是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允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自主招标必须努力搭建的一项重点工作。具不完全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行业财审领域拥有会计、审计等高级技术职称达到450人,注册会计师260多人,注册工程造价师近20人,其他部门不乏高尖端专家型人才。行业现有人才储备完全具备在省域和全国范围内,组织建立烟草行业专家库的可能性。
(三)加强招标费的结算管理
当前阶段,行业企业不适宜开展自主招标,所以,按照招标法相关规定,重新理顺前期与招标机构签订的协议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有法可依且不合规定的结算条款,应重新评估市场环境、依法修订;对可以按照市场供需协商确定的,在确保工作质量的情况下应利用招标手段,选择最佳招标机构。同时,应完善权力运行系统合同审核环节的监管,降低资金结算风险,让过程监管切实发挥效力。
(四)系统推进专业培训工作
行业招标管理再上新台阶,一是亟需对接法规、规章,做好相关制度修订、和后期衔接应用工作,二是亟需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和市场竞争环境中,思考招标管理改善方向;三是亟需整合行业资源,特别是人才资源,发掘人才价值,在为行业变革储备复合型人才。这些工作,都与系统、专业的培训密不可分。目前行业培训规划中,缺少这方面素质教育内容,应在后期有序开展培训和交流。基础知识培训,可以集中购买课件或报销培训费,搭建远程培训平台,自主学习,娴熟掌握工程、造价、项目管理、招投标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培训,可以推荐关键岗位进入其他企业实践、外派学习,有的企业无法自主招标,是因为欠缺“具备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可以借助外派学习完成经验积累;制度衔接应用培训,可下发制度条款解释或以专题会形式贯彻;业务问题探讨,可以由专家库资深专家面对面答疑解惑;推行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专家库专家也要注重逐年更新知识体系,持续深化对工作的理解认识。
采购管理专业培训范文2
[关键词]政府采购素质培训
我国自实行政府采购以来,取得了丰硕的成就,为国家节约了很多资金,采购规模每年不断扩大。1998年,全国实行政府采购的规模为31亿元,1999年扩大到130亿元,增长幅度为319%。2000年为328亿元,增幅为152%。2001年,政府采购总额为653亿元,增幅为99%。[①]2002年为1009.6亿元,2003为年1659.4亿元,2004年为2135.7亿元,2005年达到2500亿元,[②]2006年政府采购规模预计将达到3000亿元。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诸多的问题都暴露出来了,比如采购成本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有所提高,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质量不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有所降低等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采购制度不健全而使得某些人钻了空子;规模过大造成规模效益递减;由于对采购的监督不到位使得采购人员发生寻租行为;还有,由于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导致采购效率和效益偏低等。随着我国加入WTO,即将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议》,我国政府采购人员的素质不高成了制约我国政府采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本文就针对在新形式下如何提高我国政府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以促进我国的政府采购平稳地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一、我国政府采购人员素质现状
政府采购是一项技术性很强、意义和责任重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支精通采购技术、熟悉商品性能、道德水平高、责任感强的高素质队伍。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我国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与政府采购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时间不长,大部分政府采购人员不够专业,主要来自财政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他们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在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法律、工程、机电设备等方面了解不多,将采购活动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承办时增加了采购成本。对政府采购的复杂性认识不够,对国际政府采购的方式及程序知之甚少,很多采购人员对现代政府采购业务和技巧不够熟悉,对厂商信誉和商品质量把握不准,搜集、分析市场信息的能力不够强。把政府采购简单等同于市场招标,对政府的采购政策不够敏感,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形成一支业务过硬、素质精良、执业规范的政府采购队伍显得尤为迫切。
二、政府采购对采购人员的素质要求
作为政府采购部门的采购人员,与非政府部门的采购有着明显的不同。非政府部门或者说私营企业在采购时使用的是自有资金,采购的产品都是直接为自己服务,能否节约资金直接关系到本企业的发展,所以在使用时一般都会精打细算。而作为公共部门的政府采购部门,采购时使用的是公共资金,这些资金来源于纳税人,采购的产品大多是公共产品,能否节省资金与他们本身的收入没有直接的联系,甚至采购成本高时自己反而能得到好处。所以政府部门采购人员与非政府部门的采购人员面临的环境不同,那么对他们的要求也应有所不同,除了技术性的要求外,对采购人员的思想、品行也有很高的要求。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③]:
1.政治思想素质
政府采购实际上是政府拿公共资金(即纳税人的钱)为公众办事,代替公众购买公共产品,也就是说,政府采购也是一种公共服务。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采购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就显得格外重要。我国政府采购人员的政治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忠实的贯彻党和政府方针、路线,深刻领会政府采购政策,强化服务意识,树立为政府采购主体服务的思想;其次,树立法制观念,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行业工作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身作则。再次,树立服务精神,热爱政府采购工作。
2.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理论是政策的先导,政策是理论实现的具体化。作为政府采购工作者,较好的理论修养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根本前提。政府采购人员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主要表现在能够把握并灵活运用哲学、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精通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原理和知识,熟悉经济、法律和法规,有较强的改革开拓精神,并能熟练运用他们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政策水平主要表现在能深刻理解并掌握现行的财政政策、经济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做到触类旁通。
3.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政府采购涉及面广,对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政府采购涉及到招标、决标、履约管理、仲裁等许多环节,同时还要求对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特性有深入、细致的了解,这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事务,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有很高要求。
作为专业化的政府采购,国外发展的比我国要早,在采购人员的选拔上也较早的形成了相应的标准。[④]
国外政府在选拔采购官员或雇员时,一般从大企业选拔。年龄一般在30岁-35岁之间,具体条件为:毕业于高等院校的商学院或管理学院,修完商业课程,取得同等学历资格者优先,有成功和负责的采购工作和管理经验;有关于市场条件分析、调研、现行价格、关税程序、仓储和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完全熟悉获得竞争性而又最少标价的手段;了解合同法和合同程序;足智多谋,诚实冷静,有管理能力和管理策略。
根据近些年的具体实践,我国政府采购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熟悉政府采购规则、制度、国际惯例,掌握采购技能、商品及其检验、储运、保险、通关知识,掌握财政、税务、财会知识;熟悉国内外经济法知识;全面了解信息系统应用知识。在能力方面,要求具备成本意识与价值分析、逻辑思维、决策、预测知识,灵活性与敏捷性及谈判技巧,在合作意识和行为上要注重团队精神,有效的沟通与交流。三、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的建议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政府采购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包括思想、理论、业务三个方面,那么改进措施也应该围绕这三个方面进行,下面就如何改进和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提几条建议:
1.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基础教育
第一,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
具体做法为:可在政府采购机关大力发展党员,争取人人入党,通过党支部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的思想教育。教育他们树立真正的“公仆”意识,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让他们知道政府采购不仅仅是“政府采购”,还是一项重大的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国家政策,培养兴趣,积极完成任务。
湖南省汝城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加强政治学习,结合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做到在不义之财面前不动心,在亲情面前不动摇,在政策面前不变通,并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政府采购管理队伍。该县财政局还积极加大对《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力度,印发了各类政府采购资料,举办了政府采购联络员培训,开展了知识竞赛等,使政府采购政策深入人心。[⑤]
第二,通过学校加强理论教育。
学校是学习的天然场所,是开展理论教育最好的地方。除了开展对现政府采购人员的教育外,还应为将来进入政府采购单位的人员做准备。那就是培养政府采购人才。现在开设政府采购专业及课程的大中专院校还比较少,今后要大力发展。在经贸类、管理类专业要开始政府采购课程,还有开设政府采购专业,尤其是加强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政府采购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教育,以加强对政府采购各方面研究。
2.开展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对政府采购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及理论教育是政府采购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那么在专业方面需要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培训是政府采购人员迅速提升专业采购技巧的捷径。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国际化,有关政府采购的新事物层出不穷,可以说,培训要贯彻政府采购的始终。培训的具体做法为:
第一,正式培训与非正式培训相结合。
正式培训场所可设在当地负责实施政府采购的部门或高等院校。尤其是与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由学校的政府采购理论家和经验丰富的资深政府采购员讲授。尤其要加强案例的教学分析,培养政府采购员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非正式培训是正式培训的有效补充。非正式培训主要在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进行,为了不影响采购效率,由接受培训的人员和经验丰富的采购员同时进行采购决策及与采购相关的其它事宜的处理,先按照有经验的采购员的决策行事,等采购结束,接受培训的人员再对比二者的差别,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非正式培训可采取类似于导师带研究生的方式,一个资深采购员带三或五个学员。
第二,岗前培训和岗后培训相结合。
由于学校教育的局限性,一般来说,上岗前都要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是解决理论教育与实践相脱节或滞后的问题,由政府采购部门负责培训。培训时可以结合本采购单位历年来的采购实例及将来的采购计划。
上岗后也要培训,主要解决现有知识不能解决采购过程中出现新事物的问题。我们现在是个终身教育的时代,采购部门也要开展只要在岗就要不断接受培训的活动。
第三,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
国内培训是指在国内接受培训。我国国内有着巨大的采购市场,我国现在也有了有法可依的《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又有着特殊的国情,开展业务教育不能撇开政治思想教育,所以,在国内是开展培训的主要场所。
国外培训是指在政府采购队伍中选派部分有潜力的采购员到国外接受培训。此计划可针对各个阶层中优秀有潜力的采购人才,给予赴国外训练的机会,以培养其国际观及语言能力,建立涉外能力,使其成为优秀的对外采购人才。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行和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市场也变得越来越国际化。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是迟早的事,所以,抓紧时间学习国外先进的采购经验,提高我国政府采购的效率与效益,保护民族产业,就显得非常必要。
第四,专业培训与交叉培训相结合。
专业培训是指,不管何种形式的培训,培训内容都是与政府采购直接相关。这是培训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国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大多属于专业培训。
由于政府采购是一项技术性及相关性极强的工作,也就是说,政府采购需要采购人员具备较综合的知识结构,所以,专业培训不能满足采购的要求,需要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交叉培训。
这里,我把政府采购人员到外界各种研究机构、协会、团体等进行研习和到与采购相关的部门挂职培训称为交叉培训。这样做使采购人员彼此间能交换心得,扩大视野,并通过专题交流,交换意见,解决疑点,以补充能力不足的缺陷。这应该是一种很好的补充培训方式。
[参考文献]
【1】倪东生:《政府采购的有效运作》,中国物资出版社,2003年。
【2】郭浪文:《政策看点采购制度改革五大问题》,eNet硅谷动力网。
采购管理专业培训范文3
提高物资采购效率是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成本下降,利润就上升。集中采购成为控制采购成本的重要手段,在企业的采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集中采购是对于分散采购而言的,是指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集中进行采购,对同一类项目管理集中化采购来降低采购成本。
一、企业集中采购的特点
1、集中采购设立了专业的采购部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把业务归口到一个部门来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支出的同时,也减少重复采购频次、降低库存、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企业整体购买力。
2、集中采购效益主要来自采购量的高度凝聚,大批量的采购,有利于采购管理部门对拟采购项目进行统一分类,对采购目录进行梳理,对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进行标准化管理,制定统一的技术要求及售后、维护等采购要求,把需要采购的项目打包分类,集约化形成年度采购计划进行有效实施。
3、大规模的集中采购,形成规模优势,容易吸引核心的潜在投标人,形成优质的充分竞争条件,对提升企业采购质量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大规模的集中采购,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了更高要求,相比之前的分散采购而言,公司规模、实力相对较小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承担大型项目的能力,没有能力承担规模较大的集中采购项目。从而优化了潜在投标人的水平结构。
4、有利于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集中采购遵循了市场经济的规律,具有招标采购的特点。一方面,能够在潜在投标人之间形成充分竞争,另一方面,招标人可对年度采购计划进行汇总分类,依据需求对项目划分标段,对项目售后及服务制定方案,对采购物资的生命使用周期提出要求,打包用户的采购需求,一并进行集中采购整合,实现最佳资源配置的目标,而且还可大大节约采购费用。
二、加强推进集中采购的要点问题
推进集中采购的核心思想是管理控制权和采购决策权的集中,本质是集中采购体系的建立过程。
1、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完善健全的管理体系是管理采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决定了集中采购工作的效率和方式。“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标准”,由采购部门统一牵头负责,采购人对拟采购项目情况进行需求提报,整合采购计划,统一采购物资的标准。统一的集中采购有利于确保采购管理和实践的一致性,显著提升物资采购业务的专业化、规范化。
2、建立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是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准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蓝本作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进行完善,对集中采购制定规章制度。采购部门应对需求计划进行认真梳理,采购方案的编制,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确定,以及后期合同的签订,过程控制及后期的入库结算等采购的关键环节。
按照制度管控内容与业务分类为原则,建立涵盖招标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监督管理等关键采购业务环节的物资供应采购规章制度体系,制定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有法可依,有制度可追溯,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
3、优化业务流程
采购业务流程是制度的体现,业务流程体现了要怎么做。要有效实施集中采购业务应制定高效率的业务流程,对流程进行优化整合,避免重复操作流程。把规章制度在流程中进行体现,制度最大限度体现在业务流程中,实现采购业务流程制度化、程序化。将流程进行上下分层,逐层分解细化,适应不同层次的管理者需求。
4、完善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的选择是采购的根本,供应商品质的好坏,直接决定了采购的成本、质量和采购效率。供应商管理也是企业采购管理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潜在供应商数量未形成充分的竞争、考核体系不完善导致集中采购出现风险。应合理设置供应商准入门槛、对供应商的过程认证做好防控措施、制定供应商管理办法。在合同中对供应商的违约进行合理风险防控,防止供应商因为违约成本低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害。
通过集中采购促进供应商之间形成充分竞争,既可以帮助质优价廉服务好的供应商实现规模销售、规模生产以降低成本,同时有利于引导一流的供应商充分了解企业的采购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推进深层次的合作。
5、集中采购信息化
近年来,随着国内电子商务发展的日趋成熟,电子招标采购也逐渐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集中采购电子信息平台的应用,不仅可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运作成本,而且对规范采购流程的优化与规范起到了促进和支持作用。
6、对拟采购项目进行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突出采购的计划性
集中采购项目多为大宗项目,在计划提报过程中,组织各地区分公司对下一年的需求进行汇总分析,研究消耗规律,超前制定物资需求计划,为集中采购提供前期计划保障。计划的准时上报及上报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集中采购的关键信息。计划不能随意改变,这样才可以保障集中采购的准确无误性,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
7、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
一方面是加强采购人员的道德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严格职业操守。另一方面是提升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专业培训、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提升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业务水平。
三、结束语
采购管理专业培训范文4
【关键词】 政府采购 加强 内部审计 监督 财政资金
【中图分类号】F251.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需要,政府采购是必然出现的产物。在三十年间,政府采购发展速度很快,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已经进入成熟阶段,这意味着政府采购部门机构建设基本完成,政府采购总量大幅度提升。但是,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采购人员的腐败现象屡禁不绝,监督机制问题重重,现有的监督机制根本无法满足现实需要。所以针对政府采购作业中现有种种弊端,必须加强监督机制。内部审计主要注重审核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人员的工作计划是否完成和政府采购人员的工作成绩等,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的作用不可忽视,本文将探讨如何在这一环境下加强内审监督的措施。
一、政府采购的含义与特点
一般来说,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利用财政性质资金从产品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活动以便开展日常政务的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政府采购不仅仅指购买产品这一活动,实际上还包括采购政策、流程、过程、管理四个部分。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前者分为两种,即集中性采购机构和非集中性采购机构,它不仅能自主采购,还可外部给拥有政府采购业务承包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产品购买活动。
政府采购的含义和性质可以呈现其具有的特点,归纳四个特点如下:
1. 资金来源是公共的
财政资金是政府购置商品的主要资本出处,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其是通过向我国公民征收税金来集成的。与私人资金存在差异,税收无疑是包含一定公共性质,这就决定了政府用来购买商品的资金也有一定的公共性。
2. 采购过程是公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政府采购这一活动必须遵守公开透明的基本准则。这一准则要求从事采购活动的人员必须公开产品购买过程,在公众监督下实现购买行为,不得私下从供应商处发生交易。所以政府采购过程具有公开性,尽管这一工作有六种形式,但是公开招标是其使用最多且质量最高的工作形式。
3. 采购目的是非盈利性的
政府采购主要采购办公用品和公务用车,或一些公共性质的服务和工程,而非采购私人用品。采购工作的目的是达到公共效益最大化,而非要最大限度的获取私人利益,这是政府采购与私人采购的最大区别。
4. 采过程要有政府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政府采购先后颁布了四十余部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活动进行管理,保障了采购人员进行采购活动时有法可依。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政府采购活动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接受政府监督,避免腐败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中具有政策性的特点。
二、政府采购管理的监督问题
1. 政府采购管理的实践
在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由各地区自主制定采购法规变成国家监管部门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多部法规。随着有关法律规章的颁布,这一活动渐渐进入法制化时代。传统的一体化的政府采购机制也变为管理和采购相离、互相约束的机制,采购单位不可以与行政单位有上下级联系,工作职责明确,没有利益纠纷。采购机构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管,这种种改变完善了政府采购机制,极大的推动了政府采购这一事业的迅速发展。
2. 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制现状
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即监管政府采购人员进行商品购买活动的途径。也是对政府产品购置行为的整个过程实行监管和审查的规章制度。在采购工作中,这一监管机制十分必要,有力的监督制度是开展政府产品购置工作的基础。因为政府不仅是采购这一活动的消费者,政府还是监督者。所以政府采购的监督制度和别的监管体系不同,其既有权力监察的特点,也有义务监管的特点。前者是公共性质权力对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研究采购权力的监察与督促,主要是相关机关的监管、财政单位和司法单位等的监察。后者是具备法人性质或者公民性质的权利对政府采购权力的监察与督促,主要是供应商投诉机制及居民投诉机制。这两种特殊的监督形式都是政府产品购置具备公开性的特征决定的。
此外,政府采购的每一个流程都具备严格的监管形式,从其立项开始一直是存在监察与监管,整体购置过程的具体环节都没有脱离监督,所以政府采购具有全程性的特征。
3. 政府采购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监督问题
尽管政府采购制度取得巨大成功,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但伴随着政府的采购范围持续延伸,购置种类越来越多,其使用资金也越来越多,采购管理工作方面面临更多的挑战,政府采购管理过程中屡屡有问题出现,在社会上产生了许多负面效应,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腐败现象屡禁不绝。政府采购问题的复杂性特点还需国家和社会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内外部监管力度,不断健全采购监管体系,以便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避免腐败现象,做到科学购置、健康购买和阳光采购。
在法律法规方面,政府采购工程的立项未作出对应的流程规则,出现立法空白,导致正度产品购置的立项缺少合理的实证,往往容易受其他方面因素干扰,出现偏差。在采购人员方面,政府没有注重对其实行教育培训,导致这些人员缺乏特项训练和法律意识,不了解采购目的,经常出现改变采购计划、盲目采购和重复采购现象,而不是依照法规进行采购活动,极大的影响了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在采购监管者方面,职责划分不清晰,没有设置职守落实的规则,不规范的工作体制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在管理者方面,管理部门职责重叠,缺少统一的管理部门,常出现推诿责任的现象。
三、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措施
审计是经济监督活动的形式之一,从职能上看,审计的职能有多种,而经济监督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而内部审计,可以理解为一种独立的监督行为,内部审计可以检查内部牵制制度是否有效,也可以监督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但是,内审同样有缺点,其机构的独立性很差,这一点不能和外部审计相比,实际上内审的结果在社会上没有公证作用。
内部审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作用:预防保护作用。这种作用无疑可以减少资金损失,避免重复采购和盲目采购。评价鉴证作用。内部审计可以便于领导考察审计人员的工作成绩,对其工作成绩做出合理评价,监督采购预算在政府采购这一活动中的使用情况,监督审计人员工作计划实行状况。
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的特点:第一,范围和作用的侧重面有所不同。内部审计主要注重审核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人员的工作计划是否完成和政府采购人员的工作成绩等,内审是事前事后审计并举的,其行为是在进行采购活动时发现错误,并为领导和工作人员改正错误提供建议。第二,从工作深度上看,与外部审计相比较,内审机构更加细致深入。由于内部审计机构更加熟悉部门内部的状况,往往能够为外部审计提供细致入微的资料,使审计工作更加利的开展。
关于在政府采购这一活动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 领导重视是政府采购活动中实现高效的内审监督的关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在部门中的作用不可忽视,领导重视是十分关键的,往往直接导致事业能否高速发展和问题能否快速解决。政府中负责产品购置活动的直接领导应当密切关注这一事业的进展,注重完善其监管体系,避免腐败现象滋生,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在具体行为上,领导可以通过对采购人员的专业培训和采购监督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认知程度。领导可以督促内审机构的相关员工,制定合理的作业计划,实行激励制度,考察审计人员的作业成绩,对其工作成绩做出合理评价,监督采购预算使用情况,监督审计人员工作计划实行状况。除此以外,领导更要以身作则,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拒绝利益方面的诱惑。因此要实现有效内审监督必须要提高高级管理层的认识,争取到他们的最大帮助。
2. 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在政府采购管理中,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加强从事人员的工作热情,减少腐败现象。在内部监督机制上,我们可以设立内控机制,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可以促进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对政府采购管理的监察与督促,促进这一事业的快速发展。随着时展和科技的进步,审计工具不断更新,工作方法越来越标准,审计部门可以独立进行综合审计业务。内控机制和内审的建立和实施,达到内强素养、外树形象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采购人员和监督人员的管理力度,更加有助于增强内部审计监督效果。
3. 做好事前预防
相比较于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的特点是事前审计和事后审计并举,在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上,内部审计可以注重预防机制的健全,加强事前的参与度和采购过程的监控。在具体工作内容上,由于内部审计主要注重审核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等,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可以提高参与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的认知水平,有利于采购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化,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避免违规违法现象频频出现,做到阳光采购。
参考文献:
[1] 延晓刚. 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分析[J]. 山东工业技术,2015,(7):174- 175.
采购管理专业培训范文5
关键词:采购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
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规范化建设,是武警部队后勤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改革不断深化,采购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采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首长的关注。但是随着采购规模逐年扩大,采购过程中因采购机构原因引发的诸如质疑投诉多、采购效率不高等问题,不仅影响了采购机构职能的发挥,也不利于物资采购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正确认识采购机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采购机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推进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改革,进一步提高武警部队后勤保障能力有着重大的影响。
一、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改革起步晚、起点低,涉及职能机构较多,各单位实际情况与改革环境差异较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武警部队采购规模的逐年扩大, 采购过程中因采购机构自身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而引发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步显露出来,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改革的健康稳步发展。
(一)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目前,武警部队颁发的有关文件和相关配套规章,明确要求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办公场所、配备齐全的办公设施。由于采购机构的编制体制尚未落实,绝大多数单位采购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相应的配套设施缺少。如,有些单位没有档案室、没有谈判室,或者没有指定的开标场所;有些单位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齐全;有些单位则没有采购业务专用车辆等。采购机构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采购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采购机构操作运行不规范
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一方面由于专业采购人员匮乏,采购活动的组织还不够规范。另一方面,部分单位执行采购程序不严格,执行预算不够准确。少数单位在物资采购中不按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把物资集中采购简单地看成为派人上街买东西。有的采购机构,慑于机关某种权力,不按规定程序、方式、要求组织规范的采购。
(三)监督制约不到位
在采购管理上,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了检查与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采购工作的规范进行。但从目前情况看,仍然存在着对采购机构的操作运行和采购流程监督不力,出现越位错位、管理不到位、检查不深入、监督不及时以及社会监督不够有效的问题。有的单位该集中采购的物资没有实行集中采购,或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作为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由于缺乏政策支撑,对违规行为缺乏制约手段。有的采购机构既是采购的组织者,又是决策者的双重身份导致了采购运作不规范。
(四)采购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
目前,武警部队除总部物资采购站以外,总队级单位物资采购机构尚无正式编制,导致采购业务人员严重流失。此外,在成立采购机构时受人员编制等因素的制约,采购人员大部分临时抽调,每年都有近三分之一人员轮换,高素质采购人员保留困难,加上很多采购人员对采购法规的方法、程序不了解不熟悉,对相关的谈判知识知之甚少,导致本来可以通过选择性招标、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采购的物资,采用了公开招标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最终使采购价格偏高,影响了采购效益和采购质量。因此,采购队伍整体知识水平亟待提高。
二、加强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措施
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机构全面建设,应按照《武警部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明确的标准,以提高遂行多样化采购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强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
(一)加强物资采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供物质保障
基础设施是开展物资采购保障的物质基础,物资采购保障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规范的办公场所和齐全的办公设备。
规范办公场所包括:配备固定的办公室、专用档案室、单独设立的接待室和指定的开标场所。配齐办公设备包括:一是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等设备;二是配备办公所需的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屏蔽器、照相机、摄像机、碎纸机等设备;三是配备分别连接物资采购内、外网,配置符合规定要求的计算机;四是配备采购业务专用车辆。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其更好地完成采购任务、提高采购效益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
(二)强化监督检查,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供廉政保障
搞好监督检查是保证采购活动规范进行的重要环节和途径,要依据相关制度规范进行。在监督检查方面,应制定业务人员廉政守则、采购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性制度,从而使采购机构和业务人员在“自律”上有可以遵循的标准。在出现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况时,严格依据相应规定追究相应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可落实性。
采购监督应分为采购准备的监督、采购过程的监督、采购结果的监督。采购准备的监督主要检查是否有采购预算,是否依计划采购,供应商的选取是否符合要求,采购文件制作是否严谨规范;采购过程的监督主要包括供应商的资质是否满足条件,评审专家的组成是否客观公正,评标、定标是否科学合理;采购结果的监督主要包括是否变更中标结果,是否严格履行采购合同,是否依照标准对采购货物进行验收。通过全程的跟踪监督,保证物资采购充满“阳光”。
(三)加强采购队伍建设,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采购队伍建设是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各级应当加强物资采购人员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采购队伍。
一是要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人才先行和跨越式发展的观念,以强烈的危机意识抓好武警部队采购人员培养的主动权,以物资需求为牵引,以深化物资采购改革为目的,采取超常措施,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知识系统化、能力多元化、技能职业化、行为规范化的采购专业人才。
二是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要从采购工作的长远发展、部队职能使命和个人岗位职责出发,突出重点、区分层次,以岗位目标需求为牵引,科学组织,分类培养。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理论厚实、技能娴熟、业务精通的复合型采购人才队伍。
三是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借助地方资源开展依托培训,坚持“引进来,走出去”方针,通过与地方政府采购机构联合培训开展武警部队物资采购专业训练,吸取地方政府采购培训的成熟经验,请地方政府采购专家为部队授课,选派部队物资采购骨干到地方院校和采购机构学习深造,逐步走开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培训武警部队物资采购专业人才的新路子,进一步拓宽武警部队物资采购专业训练渠道。要处理好工学矛盾,有计划地安排采购人员到部队院校、专业培训机构学习进修;加大采购人员的在职培养力度,定期请专家、教授传授采购理论知识,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技能;健全岗位学习制度,通过岗位互换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
四是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组织采购人员参加国家权威机构的培训、考试获得不同等级的资格认证;借鉴外军通行做法,建立采购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不同技术等级人员赋予不同的采购权限;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采购人员建立能够客观反映采购人员德才表现和采购业绩的科学量化指标体系,对采购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与岗位调整、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等结合起来,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理论研究。要结合采购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与探讨,搞好顶层设计和综合配套,为采购信息化建设提供科学、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二是加强软硬件建设。硬件建设重点要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在构建内部局域网的基础上,加强与地方采购信息网的联网,实现资源共享。软件开发应以自行开发为主,重点开发采购数据管理系统和建设采购门户网站。建立健全专家库、供应商库、产品信息库等。科学设计采购机构主页,将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和站库文件等按照统一标准整理成电子档案,实现采购机构基础资料的数字化。
三是拓展网上采购业务。利用武警物资采购网积极尝试网上采购,通过实践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是加强信息安全保密。网络的开放性对武警部队物资采购信息安全保密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要通过物理隔离技术、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数字时间戳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加强硬件、传输线路、运行环境和作业人员等的安全管理,利用电磁屏蔽、系统监控等措施,防止网络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三、结语
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是武警部队物资采购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在深化武警部队采购制度改革过程中,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要围绕规范化建设,认清采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重大意义,积极探索和发现物资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以人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奖惩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培养过硬的采购队伍,不断加强物资采购机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从整体上提高采购效益,确保以物资采购保障效能的提高促进部队整体战斗力的提升,为武警部队安全顺利遂行多样化任务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为圆满完成中心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郡奎,夏阳.完善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内部控制制度[J].军需物资油料,2008,(2).
[2]李东辉.切实做好军队采购服务工作[J].军需物资油料,2007(11).
[3]魏军.建立健全采购机制 有效规范物资采购行为[J].军队采购与物流,2007年增刊.
采购管理专业培训范文6
论文摘要:首先,政府采购无论是采购工程还是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凡是进行招标投标的,都必须适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其次,政府采购中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不仅适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还应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则确定的行政监督管理制度,以避免各部门、各地方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多头管理和重复执法;最后,适当修改《招标投标法》,明确政府采购的王体,科学界定招标的限额。
一、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府采购的规模比较小,范围比较窄,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够。1999年政府采购的规模仅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2000年虽然政府采购规模比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其规模也只占当年GDP的0.37%和全国财政支出的2%左右;2001年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0.7%,占全国财政支出的3.5%。远低于国际上占GDP10%以上或占财政支出30%左右的标准。政府采购的范围仅涉及有限的几个品目,其中大多数是一般消费品,缺乏专门针对科技产品进行采购的领域,政府采购对科技的发展未能起到积极的拉动作用。当前我国采用政府技术采购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由于受传统的科研与生产分离体制的束缚,我国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浪费了大量的科研经费。在技术创新买方市场形成以后,技术需求将在一定程度上对技术创新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大力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以促进我国科学规范的政府技术采购制度的建立。
第二,在国家出台了《政府采购法》后,《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在实践中出现了较大的争议。从理论方面来分析,《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之处在于两者都是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且政府采购的主导方式就是招标投标方式,因此两者出现法律适用方面的交叉有其必然性。其区别之处在于招标主体与政府采购主体的范围不同,采购方式不完全相同,采购资金的来源不同等等。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两法并存的局面,在实践中产生许多问题,带来一些不良影响,这种状况仅在我国出现,在澳大利亚和欧盟等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一般只有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而没有独立的招标投标法律。
第三,管理制约机制不健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活动执行机构的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主要表现在:(1)政府采购机构的设置不规范。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的机构设立不统一,职能划分不清晰,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各自为政,影响了政府采购规范而有效地运作;(2)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方法、环节和手段也不规范。有些地方财政部门对采购机关与供应商的具体商业活动干涉过多,有些地方的政府采购部门或执行机构既负责管理又承担实施采购的双重职能,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制约监督机制。
第四,政府采购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专业化人才匾乏。政府采购涉及经济科学、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知识且包括招标、决标、履约管理、仲裁等许多环节,同时还要求对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特性有全面、细致的了解,因此,这是一种技术性、法律性都很强的事务,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管理人员要熟悉财政业务,掌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商品性能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目前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原来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在岗位变换之前,几乎都没有接受相应的专业培训,工作中难免出现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高素质、专业化的采购队伍是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人力资源,其缺位可能构成制约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和发展的瓶颈。
第五,信急不畅,贸易手段落后。当前我国政府采购尚没有建立起一套功能齐备、力度强大的信息渠道,在实际操作中,采购信息要么由媒体传播,要么由采购发起人直接发送给有资格的国内外供应商。采购信息的渠道少,时效性差,贸易手段落后,导致一方面政府采购机构为市场资源而发愁,另一方面许多供应商又为不能及时获得采购信息而烦恼。
第六,政府采购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部门预算还没有形成,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无法从整个预算拨款中分离开来,难以编制统一的政府采购预算,致使政府采购工作处于一种无计划状态,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再者,由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没有建立,政府采购性资金无法实施统一归口管理,使政府采购的财政监督难以到位,给规避政府采购的部门和单位以可乘之机,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
二、对改进我国政府采购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实现政府采购的规模目标,逐步提高政府采购规模。(1)以商品采购为主,将大型工程和重要服务项目纳人政府采购范围。(2)减少预算数字存在的“水分”,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从而扩大采购数量,提高资金节约率。在技术上,可以考虑进行预算编制方式的改革,采用零基预算,压缩过高的采购预算资金,使实际的使用额和预算额基本相符,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3).将集中采购的数量及资金下限降低,提高集中采购的比例;同时注意摸索分散采购的规律,提前做好采购的计划,将部分分散采购的项目纳人政府集中采购轨道,从而减少采购次数,节约采购成本。现阶段切合实际的采购模式是集中兼分散型,但改革的方向应是以集中采购为主的模式。(4)扶植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使采购机关可以将更多的采购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办理,从而扩大采购范围,提高采购效率。
第二,完善政府采购配套法规,解决好两法的衔接问题。要从根本上完善我国的公共采购强制招标法律制度,合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是将来的必然趋势。但在目前两法同时执行的情况下,应该先解决好两法的衔接问题:首先,政府采购无论是采购工程还是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凡是进行招标投标的,都必须适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其次,政府采购中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不仅适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还应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则确定的行政监督管理制度,以避免各部门、各地方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多头管理和重复执法;最后,适当修改《招标投标法》,明确政府采购的主体,科学界定招标的限额。即:明确无论是政府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凡是使用公共资金进行采购的,都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对中央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规定不同的招标限额,将服务招标限额与货物招标限额等值起来,进一步拉大工程招标限额与货物及服务招标限额的距离。此外,还应尽快完善其他与政府采购相配套的法规,如: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政府采购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等。
第三,积极培养政府采购专业人员。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有关专业人员的要求相对较高。不管是执行管理的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是从事具体采购的经办人员,都必须熟悉政府采购国际国内的法律,通晓国家产业政策,同时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及严格的行业自律精神。目前我国政府大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现代采购业务的技巧,不善于运用市场分析。因而,采购管理部门要把采购人员的培训工作纳人日程,扩大和丰富培训的组织形式及方法,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采取联合、委托培训方法,逐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同时.亦要帮助供应商掌握政府采购的基本知识以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与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