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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学特征范文1
中图分类号:J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12-0175-01
一、艺术美学的特征
艺术美是艺术形象之美。艺术美能够显现美的千姿百态。经过艺术创造实践,艺术美相比较与现实生活中的自然美具有更显著的形态美。现实美是相互分离的,即使它五彩斑斓、形态万千,不过它们相对自由,不能整合成一个具有某种联系的、和谐的整体。与之不同的是,艺术美比较聚集,虽然不如现实美灵动自然,但是,能表现出内部的连结与和谐,显现了人类的感情、现实的规则。因此,艺术美作为艺术形象的特殊潜能,拥有一定的代表性,是美的一个经典形象。所以,艺术美对于人类所表现的效果才具有影响性。现实中的丑通过艺术性的加工整理,引入艺术作品中就会变成艺术家们否认性格感情评定的艺术形象。此类的艺术形象并不能改变其本身丑的事实,不过相比较下能体现现实的美,确定了现实生活中人类的潜在能力。以下是现实生活中艺术美的几大特征。
(一)虚拟性。虚拟与现实是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意象如果通过物态化与物化加入到艺术作品中,就变成艺术意象。如古诗名句中的“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其中的意象都是自然意象,即取自大自然的“景物”借以寄托情思的物象。
(二)感性。哲学家黑格尔认为,艺术美的本质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而“感性关照”的形式是艺术美的基本特征。因此,感性就是人类通过主体感官来体会生活,意识主体不需要通过理性的验证,仅仅依靠感觉就能感知到意象的存在。
(三)想象性。审美意象是通过一系列的意向与想象把“意”与“象”结合为一个整体,就是寓“意”之“象”,意象自身就是想象的结果,它与普遍直观表象、具有深远意义的人工表象或者是简单的回忆表象是不一样的。如马致远《秋思》句中“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就是依据作者的想象,来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
(四)情感性。感性生活中情感和“意”具有紧密的联系,也是艺术融入想象的主要动力,并且跟随意象创造的整个流程。艺术意象总是掺杂着某些不固定的感性认知,这也使意象拥有超强的感召力与影响力。
二、艺术美学的表现手法
艺术重视的本质是意象的生成,就是重建。一些人欣赏作品依旧是感知艺术意象,经过对意象的鉴赏,接受了才会赢得审美愉悦与艺术品位。温庭筠《更漏子玉炉香》中,“玉炉香,红烛泪,偏照画堂秋思。眉翠薄,鬓云惨,夜长衾枕寒。”这表达出他接受了这个事实,艺术作品的符号与寓意具有直接的关联,这也使符号的解读更加顺畅与不同。艺术符号形式提供给接受者用来获得意象的诸多可能性或者是有迹可循的导向。
艺术形象是艺术活动中客观存在的再次体现和主观表现的统一。虽然有些艺术形象重视客观存在的再现,有些艺术形象则重视主观表现,但是它们都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例如在巴尔扎克的短篇小说中,主要再现了18世纪法国社会大环境,巴尔扎克运用真实的艺术形象,再现了法国资产阶级赢得胜利与封建阶级逐渐没落,无法规避的社会现实和未来发展走向。从另一个层面看,巴尔扎克也在艺术形象中表达了自身的感情与看法,展现了自身对衰落的贵族阶级的可惜,对资产阶级的深痛恶绝,对广大人民群众表示同情的感情倾向。他的一系列作品就是客观的再现与主体的表现的统一。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艺术美也就出现于生活,艺术与现实世界存在紧密关联;在艺术活动中,艺术美是艺术家内心最真实的情感展现。
因为艺术形象既是艺术活动中主观与客观存在的统一,又是艺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所以艺术美事实上是构建艺术形象美的主要因素。现实生活中艺术美即能体现客观上的美学,又涵盖了艺术家所表达的主体环境的美,也就是艺术家所表述的情感、幻想、美好愿景的美。历史上人类无数的艺术活动中,不管是艺术的主体,还是艺术的方法,这些都是艺术家创新生活劳动的产物。艺术家不仅能从深层次反应社会实践主体的潜在能力,还能从艺术本身体现其潜在力量。艺术美是人类潜在能力在艺术品中的完美展现,经过艺术形象的感性认识表现出来。
艺术家想要在各种活动中展现自身的主观情感,就必须在艺术品中表达自己的感知认识,向人类传递自身对事物以及生活的主观看法。艺术形象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注重艺术和客观世界的紧密联系;二是注重艺术家的内心想法。艺术家的审美认识与审美感性源自客观存在。存在决定意识,是我们所推崇的具有共性认识的马哲思想原理。客观世界的美学也决定了艺术家主观感性的美学。
参考文献:
艺术美学特征范文2
探讨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历史上如何看待舞蹈,以及如何定位舞蹈艺术在藏族文化中的地位。在藏族传统文化典籍“大小五明学”中把舞蹈归于“工巧明”(即工艺学),这就表明舞蹈艺术在理论上被定位于大文化范围之内,并形成具有成熟理论依据的艺术形式之一。在历史上,“羌姆”等舞蹈大多不仅配有文字记录的“舞谱”,还用“线”记录着“舞曲”;“卡尔”舞蹈的音乐“藏文古谱”流传至今。在古代藏族民间歌谣中传唱着众多的有关“说舞蹈”方面的歌谣。在众多舞蹈论述中,什么是舞蹈、形体运用以及“舞蹈艺技九”等舞蹈理论是古代论述藏族舞蹈的精髓之作,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舞蹈理论部分。藏文古籍(注:工珠·云登加措:《知识总汇》[M],中册290页(藏文),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年。)中关于“舞蹈的各种动作姿态是人体塑造的精彩工艺之一”这一论述,首先把舞蹈定位于人,以及人体所做出的各种动作,塑造出的千姿百态的“精彩工艺”。恰恰是这一活生生的“工艺”,表现着当时当地人的思想情感。古人能把审美对象的表现手段论述的如此精辟,充分证明了当时舞蹈艺术在人们生活中占据的地位,以及人们对舞蹈艺术的认识高度。同时“舞蹈艺技九”(注:桑杰加措:《四部医典蓝流璃注解》[Z],第130页,木刻板(藏文)。)中简洁透彻地阐明舞蹈是用人体的“形”,动作语言的“声”、舞动的“情”表现生活和情感。如:“优美、英姿、丑态”都借助人的各种生动的形态来表现;又如同说话一样用人体把“凶猛、嬉笑、恐怖”表演的活灵活现;同样用人体把“悲悯、愤怒、和善”等内心情感表现得有声有色、淋漓尽致。从以上“舞蹈艺技九”的观点中不难看出舞蹈以升华到艺术高度来表现人的思想情感。“形、声、情”和谐运用到舞蹈中,更进一步突出了舞蹈的美学特色。同样,随着社会的进步,种类繁多的藏族民间舞蹈,也由起初的简单模仿、无意识的自娱性逐渐发展成为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一门艺术。值得指出的是,有人认为古代的“舞蹈艺技九”是古印度“乐舞论”中婆罗多牟尼论述的,与藏族舞蹈无关。对此,经笔者查阅有关资料考证,在藏族历史上,人们在吸收印度佛教文化的同时,也吸收了不少相关的艺术理论和技法。“波罗多牟尼在论述‘拉斯’时只提出了八种,后经印度舞蹈家增至九种。这九种‘拉斯’主要作为卡达卡利舞演员的面部表情和眼神训练之用”(注:于海燕:《东方舞苑花絮》[M],第180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这与藏文古籍“舞蹈艺技九”中论述的内容相重合的只有“愤怒、恐怖、英武”三种,其余六种则根本不同,而且古印度的“拉斯”也没有提到“形、声、情”和谐运用于舞蹈艺术中的观点。这就有力地证明藏族先人在吸收外来文化时非常重视与本土的审美意识相结合,以民族审美需要和创新精神创造了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
二、历史上每一个民族都在他们的社会生活中创造了一整套反映民族生活、思想情感并具备一定审美特征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是每个民族开创时间最早,历史延续时间最长,流传范围最广,最能直接表现情感的一门艺术,也是每个民族历史发展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具有民族特色,最能反映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的一门艺术。任何一个民族或部落的人们,当听到他们最熟悉的音乐或舞步声时,都会情不自禁产生兴奋情绪,并传达给身体各部位、各关节,随着舞律的变化,身体便自然舞动起来。这就是这个群体审美意识的一种本能的具体表现。由于每个民族所处地理环境、政治历史、、民俗民风的不同,又形成了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风格,如不同地区舞蹈,动作的力度、软度、开度、幅度和舞律的差异,有的民族舞蹈动作的重点在人的下肢,而上身动作较小;有的民族舞蹈,上身动作较为丰富,而下身动作较少;有的地区舞蹈以大动为美,有的地区则以含蓄舞动为美。正是诸多舞蹈风格中蕴藏着民族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特征。
“审美意识是客观存在的诸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能动的反映,一般通称之为‘美感’”(注:王朝闻:《美学概论》[M],第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美感中包含着审美意识活动各个方面和各种表现形态,如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感受等等
如前所述,藏民族在历史上已形成了比较符合民族审美特征的舞蹈理论体系,但这一理论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审美能力的提高,在不断完善和发展。舞蹈理论与舞蹈美学有着紧密联系,但又不能等同看待。舞蹈理论是解决什么是舞蹈,怎样舞蹈的问题,而舞蹈美学则解决舞蹈的身韵、姿态、动作、节奏和如何表达情感、体会美感的问题。
藏族舞蹈有其共性的审美特征,但是由于人们居住的地理气候差异、方言差异、服饰差异、宗教影响而形成了独特的审美情趣。藏民族的舞蹈有广泛流传于民间的众多民族民间舞蹈;有专供上层社会享用的卡尔歌舞;也有专为宗教仪式服务的羌姆舞,以及众多门派的藏戏舞蹈。以上舞种虽表现形式和手法各不相同,但舞蹈的基本身韵、动作、姿态和技巧却很相近,音乐的基本曲式结构和节奏风格比较相仿;在服饰方面除宽、肥、瘦及色彩的区别外,样式也基本相同;另外,它们以圆圈舞为主的跳法也很相似。因此,相似或相近的身韵是形成藏族舞蹈美学特征的“根”,是相对稳定的审美感受的共同反映。藏文古籍(注:《智者入门》[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1年。)一书中把“舞蹈艺技九”变成为“诗歌写作九”,要求诗歌写作者用诗写出舞蹈者的身姿、韵律和丰富情感。同样,要求舞者也在舞蹈时表现诗情画意,融诗舞于一体,有歌就有舞,以词带情,以姿促情,使藏族舞蹈富有生命力和激情。在藏族歌谣中唱到要跳舞“就要跳天空无边无际舞”,要跳“高山不可动摇的舞”,跳起来的“卓舞的节奏快如夜空的闪电”。这就像萨班·贡嗄坚参的书中所述(注:萨典·贡嗄坚赞:《乐论》[M],第10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86年。):“人们梳妆打扮,人们歌舞欢畅,那里没有悲伤,神圣的音乐至高无上”。这就是藏民族对歌舞的共同审美意识的体现,也是藏族歌舞的魅力所在。藏族舞蹈还与地域、时间、年龄、男女等不同对象各自有不同的舞姿和舞律,如前藏人的舞蹈,活泼有力、热情典雅、柔和敏捷,具有浓厚的纯农区和城镇市民特色;后藏人的舞蹈,奔放潇洒,在“扎念”琴的伴奏下步法灵巧、多变,充分展现着西部高寒人的性格特征;阿里地区的舞蹈,有着典雅稳健的舞步、优美自如的舞姿,充分体现着古象雄文化的韵味;而藏东康巴人的舞蹈,威武粗犷、豪放潇洒、矫健雄姿,充分展现着康巴人的气质特征。
关于藏族舞蹈的形态美,除藏文古籍中有大量记载外,在民间歌谣中也有许多记述。如《中国歌谣集——卷“打开歌门”》章节中就记录了大量的传唱舞蹈者身姿的歌谣。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藏族舞蹈的基本审美特征。如:林芝地区果谐“祝歌舞者门面三层高”中唱到:
胸部是锅庄的仓库,今日要打开仓库门;
胳膊是卓舞的翅膀,今日我要炫耀翼力;腰部是歌舞摇摆处,今日我要放松放松;
膝盖是锅庄的风轮,今日我要转动转动;
双脚是锅庄的滚球,今日我要滚一滚它。
藏文古籍(注:工珠·云登加措:《知识总汇》,中册,第292页,北京:民族出版社,1985年。)对舞蹈者的形态要求有:
上身动作像雄狮,腰间动作要妖娆。
四肢关节要灵巧,肌腱活动要松弛。
全身姿态要柔软,表演表情要傲慢。
举止要像流水缓步,膝窝曲节要颤动。
脚步脚尖要灵活,普遍要求英姿雄壮。
……
从以上舞蹈时对人体各部位提出的基本要求不难看出藏族舞蹈的基本美学思想。形体美、韵律美、动作的和谐运用是舞蹈美的基本特征。藏族舞蹈非常强调舞蹈时脚、膝、腰、胸、手、肩、头、眼的配合及统一运用。众多藏族古老民歌中关于具体形体要求的歌词和古籍的理论如此一致,不能不说是一个民族对舞蹈者形态、舞姿的共同审美感受。上述关于舞蹈形态的要求不是空泛的,脱离实际的,而是至今保留在众多的藏族舞蹈中,如“热巴舞”、昌都“果卓”、定日“甲谐”、贡布“箭舞”等舞蹈中,男子舞者的上身动作非常讲究,不论手持道具与否,其“上身动作像雄狮”威武雄壮,极富有高原人彪形壮汉的气质,给人以战胜一切艰难险恶环境的信念,而女子舞的上身动作则含蓄典雅,给人以健康和优美的感觉。与此同时,“果卓”、“果谐”等不少舞蹈中男女舞者的前胸或上身动作稍向前俯,这不是表现背东西的舞蹈,这一现象除了与服装的肥厚、装饰物等有关外,从舞蹈学角度分析,向前微俯与动作的大小、强弱、高低对比等关系密切。
在藏族舞蹈中用腰动作非常丰富,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舞蹈者,对于“妖娆”的腰、“摇摆”的腰运用的非常讲究。不管是以脚的点子为主的“堆谐”,还是讲究线条富有动感的“谐”,腰部轻软摇摆,在似动非动中给人以充分展现人体的线条美。女子的腰部动作在“热巴舞”和牧区“果卓”中表现得非常丰富。她们的各种翻身动作,侧腰、下后腰动作都把用腰做到了最佳状态。“妖娆”的腰部动作是藏族舞蹈突出的一个审美特征。另外,在民谣和古籍中,认为“膝窝”、“膝盖”是“最灵处”,“要颤动”并被形容为“风轮”、“轮子”。藏族众多舞蹈的“膝盖”动作的确是一个最具典型的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动作之一,也是最能表现内心情感和舞蹈动感的表现手法之一。
正如藏文古籍所指(注:桑杰加措:《四部医典蓝流璃注解》,第131页,木刻板。)“歌舞剧(戏)是:往事如同语言一样,用形态表达各种语言的歌舞剧,它主要靠舞蹈者手、头的各种变化,如卷羊毛时手的动作反复多次后形成优美、迷人的舞”,可见,双手的动作在藏族舞蹈中尤为重要。从对双手的基本要求看,除灵活多变外,手势还要如同“莲花印”,即双手要像盛开的莲花瓣,要有层次地旋转,在旋转中产生优美的想象。我们在观看藏族不同风格的舞蹈时会发现其双手的动作是非常丰富的,极富有活力。双手动作在藏舞包括藏戏舞蹈中已经演化成千姿百态的舞蹈语汇,如藏戏舞蹈中的手势与戏剧语汇融为一体成为藏戏不可缺少的表现手法。同样,在羌姆舞蹈中不少舞全靠手势动作来展示内容;热巴舞中的“颤肩舞”;果谐中的双手前后甩动和胸前划摆,至于“手镯舞”中海螺手镯舞的手势动作就更加丰富。藏戏舞和羌姆舞中很多手势动作直接反映生活,随着剧情、节奏的变化,手势动作也跟着变化,双手始终随舞蹈内容的变化而舞动,并为升华情感需要而创新、发展,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和独特的审美特征。
民谣和古籍中还提到“双脚是锅庄的滚球”、“双脚是舞轮”、“脚下没有刺”、“脚步脚尖要灵活”,脚是舞蹈跳动、踏节的关键。要求舞者的脚像“轮子”、“滚球”般灵活多变,如果说手势动作是“噶尔”歌舞,脚部动作则是“卓”舞蹈,手舞足蹈就形成了舞蹈。舞蹈时要如同“脚下无刺”,踏着强有力的节奏舞起来。藏族舞蹈的双脚动作灵活轻巧,节奏鲜明,脚步热烈而整齐,如,踢踏舞步活泼、清爽,踏出的节奏热烈、坚强有力而轻重分明;果谐舞步是典型的集体舞步,舞蹈充满了劳动气息,在粗犷昂扬的歌声中步伐整齐而富有生命力;昌都果卓的“亚巴舞”步,虽没有音乐,但音乐产生在双脚有力的跺踏声中,一种振天的声响回荡在舞场上空。此外,民谣和古籍中还谈到头部动作,“头是舞的摇晃处”、“做右手势动作和向右行进时头向左看,左动作要反姿,做下面动作时向前看”。从中不难看出不少藏舞的规范程度和形体和谐运用的美学特征。藏舞中的头部动作也是非常丰富的,有绕头舞、甩头鞭舞、前后甩动舞、左右甩动舞等,这些都是舞蹈内容与形体变化紧密结合具有独特头部动作的舞蹈。
以上分别针对舞蹈者各种形体部位在舞蹈中的舞姿运用作了简要论述,至于舞蹈者的全身要求在民谣和古籍中的论述也较多,如女性“全身姿态要柔软”、“体态轻捷如身上无肉,舞姿柔软如腰上无骨,从背影看好像没有臂部,从前面看好像无腹肚”,男性“普遍要求英姿雄壮”。这些形体要求在当时可能属于理想化的,但它所反映出来的审美愿望符合舞蹈艺术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先人们讲究匀称的美学思想。形体是舞蹈艺术的表现工具,那么怎样的形体才算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要求。那么,在藏文古籍和歌谣中反映出来的舞者的形体要求就体现着藏民族的审美意识,同样也是藏族舞蹈的审美特征之一。
艺术美学特征范文3
一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概述
纵观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不难发现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对审美的追求由来已久。在某种特定的社会文化形态下便会形成其相对应的美学理念,长久以来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的血缘关系和人伦关系是促使我国民族传统艺术文化美学理念形成的根本条件。而传统艺术文化中的美学理念对我国声乐艺术的演进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我国传统的音乐美学理念的形成产生于西周时期,经过了萌芽阶段、百家争鸣阶段、魏晋南北朝、隋唐、两宋、元明清发展时期,最终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从这几个发展时期来看,便会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音乐美学理念是在著名的儒家与道家音乐思想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环境下发展的,以当时的社会政治、伦理道德为基础形成了一套对音乐的理论,指出音乐必须要受到礼的约束,在审美的过程中注重将主客体、感性与理智等形式的统一,以给人们带来轻松、愉快的审美感受。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中国民族声乐艺术自产生之日其便深受传统声乐审美理念的影响,经由社会历史的千锤百炼,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儒家和道家美学思想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天人合一、中正和谐的审美思想。的爆发,标志着近代社会的开始,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开始广泛传进中国,促进了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向具有现代美学特征的民族声乐艺术美学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中国音乐美学理念既充分吸收了我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的精髓,同时也借鉴了西方社会音乐美学理念中的积极性元素,兼容共生,完全符合当下的美学思想观念,声乐艺术美学特征尤为显著,形成了典型的中国式民族声乐美学特征。
二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情感美学特征
声乐艺术简单的说是指音乐和诗词二者的相互结合,其突出特征是借助艺术的表演形式将高级的社会情感传递给他人,即艺术情感。因此可知,声乐艺术的首要表现方式便是“声”,也就是歌声,演唱者本身具有的并通过一定的学习掌握到的发声技巧和能力;其次便是“情”,是指歌唱者对歌曲情感的把握与表达。古代音乐人士认为歌唱就是对某种事物表达内心情感的过程,情不仅仅只表达内在美,同时也在歌唱中占据重要地位,毫无情感表达的歌唱并不会被定义为艺术。古人认为声乐必须声情并茂,用声音将内心情感表达出来其最基本的要求。
从记载先秦之后的文献资料与近现代的歌唱实际表演去分析,把情感作为歌唱表现方式的基本理念具有主导性与一贯性。从如家学说中的孔子、孟子、荀子至《乐记》等在内的诸多历史文献,都将“用歌表达感情”当做审美音乐艺术的核心。在古代,唐朝著名的诗人与音乐艺术评论家,白居易就曾明确指出“唱情”的美学定义,其推崇声情兼具的演唱方式,反对没有任何任何唱情的演唱,这种新颖、独特的音乐理论观点对后世的音乐艺术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还有清朝的李渔,也认为明晰歌曲的感情并充满感情的去演唱,才能全神贯注并将应有的精神贯注到歌曲之中,不仅能够给予演唱生命,而且能够促使演唱变得自然、流畅、迷人。从中可以看出李渔对“情”在歌曲中的重视程度,这是对白居易“唱情”理论的继承与创新发展。近代以来,我国声乐艺术在西方浪漫派情感美学思想的重要影响下,把声情、词情和曲情融合后在歌唱上形成了独特的审美特征,进而实现了音乐创作的水准。词情是指作者在进行声乐创作时将内心情感和心理感受借助能够抒发内心情感的词曲进行转化,因此不同的情感便通过不同的声调表达。
曲情是指作者在进行音乐创作时运用特定的调式与和声等艺术形式将音乐所包含的内心情感表达出来。声情是指以词情和曲情为核心,借助歌唱的方式将音乐中的情感幻化成非固定的音符,表面来看向听众传递的只是一种声音,但其中更多的则是对情的传递。必须对声乐具有一定程度的感知并能够较好地把握其中的情感才能将音乐中的声情表现的完美无瑕。
三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创造美学特征
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兼容了古今中西的音乐美学思想,是一门具有创造性的综合艺术,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日渐形成了其特有的存在方式。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创造性美学特征简单的可以归纳为“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在继承传统艺术精华的同时积极借鉴西方美学思想中的优势,在具有民族特色的同时也为其增添了时代性。
“古为今用”主要是指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创作、歌唱、审美等诸多方面都具有传统与当代的差别。当代中国民族声乐艺术是在传统声乐美学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的诸多优秀艺术思想和美学理念都是对传统声乐艺术的精华部分的传承与创新。“洋为中用”指的是在音乐表达形式方面,要学会借鉴西方国家美学思想中科学的、合理的、进步的歌唱技巧和审美观念,学会有选择性、有针对性地吸收其所包含的积极性因素。“洋为中用”于声乐艺术方面,表现为中西方的完美结合,一方面科学合理地吸收西方国家声乐艺术中的呼吸、共鸣、声音位置等表演和歌唱方法,赋予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表演形式和歌唱方面西方声乐艺术美学独特的审美感受和听觉体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创造性美学特征在中国民族声乐的艺术创作中也有着完美的呈现。不难发现,当前的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创作的旋律、节奏、和声、配乐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现代气息。
我国的声乐艺术是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与西方声乐艺术思想、中国传统声乐艺术和现代民族声乐艺术、西方没声艺术与戏曲艺术一体的艺术表现形式,各种声乐艺术的表现形式在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舞台上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中华民族劳动人民智慧与创造性的象征。
四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现代美学特征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时代的不断进步,世界各国文化频繁交流往来,人民的文化视域不断扩大,审美需求和欣赏水准也日渐提高。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在这种新时代的背景下,在演唱、创作、审美等方面都紧跟时代潮流,呈现出时尚现代的美学形象,符合新时代的审美趋势,贴近现代人的审美观念。
纵观当下的民族声乐艺术舞台,不管是在表演者的外形包装上,还是在舞台布景方面,无一例外地都给观众带来了独特的审美体验,充满了鲜明的时尚气息和强烈的视听感受。在听觉上,多种演唱方式的融合、音响伴奏的标新立异、歌唱风格的时尚多元等,都企图给人民大众带来独特的听觉体验;除此以外,新时代下的民族声乐艺术也伴随着个性的外部造型、璀璨的舞台布置、风格迥异的服装、三维立体的视频影像,都给观众强烈鲜艳的视觉冲撞力。在呈现方式上,演唱者打破常规,试图尝试和探索与众不同的表演形式,给予中国民族声乐艺术一定的时代性,顺应了当下求异求新的美学艺术品味。著名歌唱家宋祖英在维也纳演奏大厅、美国肯尼迪表演大厅、鸟巢和台北小巨蛋音乐厅等都曾举办过独立的音乐演唱会。在诸多音乐会上,宋祖英与和多明戈、朗朗等音乐人士皆有过完美合作,将民族和声乐、民族和通俗、声乐和器乐结合,从多个方面向世人展示了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现代性美学特征,不断将其推向全世界人民的眼前,得到了国际社会的一致好评。
艺术美学特征范文4
胡 楠 哈尔滨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150086
【文章摘要】
近年来,我国的数字媒体艺术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发展,并逐渐被很多领域所应用。数字媒体艺术是建立在传统艺术基础之上并在数字科技的支持之形成的一种艺术形式。它是当今信息时代科技高度发达的产物。数字媒体艺术具有自身独特的美学特征。在本文中,将就数字媒体艺术的新美学特征构架进行一定的研究。
【关键词】
数字媒体艺术;新美学特征;构架
0 引言
数字媒体艺术是一种相对传统手工艺术来说,在借助现今计算机数字技术的基础上对艺术的一种展示方式,并通过计算机的操作在音频、传播以及图像等多个领域进行应用。目前,其在我国的很多行业中都得到了广泛应用,而这种良好的传播度以及使用情况,则同其所具有的美学特征具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1 数字媒体艺术的新美学特征
1.1 多媒体性
数字媒体艺术的发展使人们有机会将艺术的美学概念更加深刻化,它使艺术语言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丰富。数字媒体艺术具有着广博的多媒体性,它在构架自身新美学的过程中必然会和众多的领域(如自然科学领域和人文科学领域)有所涉及。数字媒体艺术在此过程中具有着较为丰富的文化理念。首先,该种技术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基础之上应用了大量的多媒体技术,在大量的高新技术的支持下最终形成了动画、图像等各种艺术形式。其次,这种不同领域方式的结合应用, 则能够在传统艺术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对于作品的创作空间以及表现形式进行了更好的丰富与扩展。同以往单纯艺术形式运用相比,数字媒体艺术完全可以说是一场多个学科、多领域相互协作共同构建一个新的艺术形式的大会战,其艺术形式的新美学特征无论在造型方面还是在对其艺术本质的认知方面,都具有着一种全新角度的理解。而从艺术的形象方面而言, 其也不再仅仅局限在艺术作品视觉以及美感的享受,更是一种多种艺术、多种美感的结合,具有着更为丰富的艺术表现力。
1.2 大众性
当艺术遇到科技时,对于人们更多的是一种吸引,能够使更多的人们吸引到艺术道路之中。在其发挥自身功能时,在数字媒体艺术中所能够表现出的大众艺术氛围也将其良好的成为了一种更为平民化的艺术特征。对于每一类艺术作品来说,都需要较长时间的训练才能够形成, 而正是这种特点的存在则会使艺术在很多人眼中具有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形象,而随着艺术作品依靠科技所带来的普及化发展,就使得人们在重复性操作的过程中也能够产生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对此, 我们可以说在这种互动交流以及数字媒体作用下,能够更好的体现出数字媒体所具有的大众化特点。
1.3 虚拟时空性
在数字媒体艺术实际创作、传播的过程中,数字技术是非常重要的,且其同传统学科如理学、人体工程学等也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只有将传统知识同数字技术进行良好的搭配,才能够创作出更容易被人接受、具有更好视觉效果的艺术作品,并以此在现实生活中为艺术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虚拟时空创作途径,即将现实的情景放在各种不同的时间和空间的范围采用虚拟的方式加以链接,并且进行艺术整合,使得人们进入一个虚拟的世界。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之中,人们实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理想。在现实生活中,处于各个地区的人们很难对不同地区的角落以及特征进行观察,但通过数字化虚拟技术的应用,则能够帮助人们实现超越时空的愿望。
1.4 互动性
互动性,就是指数字媒体艺术可以在受众与创作家之间造成某种场景艺术氛围,使受众与场景之中的典型形象进行情感互动,从而在沟通的过程中实现情感的自然流动。互动性并不意味着是双方的情感互动,它是通过多方面、多层次、多时间和多空间进行情感沟通的一个艺术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完美地体现出了数字媒体艺术的美学特征。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网络存在是实现数字媒体艺术互动的重要平台。无论何时何地,人们只要接通网络,就可以与数字媒体艺术进行互动,且艺术家也能够再此过程中根据自身的认知情况对作品进行修改与加工,并在读者同作者之间建设成一道桥梁,对艺术作品所具有的含义进行充分的体现和展示,并将作品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更多的拓展。同时,通过网络这种途径,也能够帮助作品的观赏者能够充分的对艺术品的独特意味进行感受,并在这个艺术作品的参与过程中同作者以及作品形成了一种良好的互动。对于这种互动方式而言,可以称之为艺术同非艺术间的一种互动,并以此获得人们艺术水平的共同进步。
1.5 非物质性
在传统的艺术中,往往都会认为在艺术作品中都会存在着一定的共同性,即形象存在这一定的可感性。而这种特征之所以存在,物质特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艺术作品才能够较好的呈现在人的视听体验中,并获得更好的的感官效应。而在数字化艺术中, 其通过编码与数字的方式作为物化语言, 能够有效的对以往艺术作品过分依赖物材介质的情况进行了转变。而在数字媒体艺术中,电脑作为艺术创造的工具,能够将虚拟的数字化创作良好的实现为另一类艺术形态,即我们所说的非物质艺术, 其将艺术家们引领到了一个具有自动化、数字化的领域,在对传统量子化艺术创作模式进行改变的基础上使其获得了更好的发展与传播。
2 结束语
在上文中,我们对数字媒体艺术的新美学特征构架进行了一定研究,需要我们能够在对其特征进行良好把握的基础上创作出更多、更好的艺术作品。
【参考文献】
[1] 朱建春, 陆志国. 国内高校数字媒体艺术教育思考[J]. 美术教育研究.2012(17) :55-56.
[2] 任怀琎. 工科背景高校的数字媒体艺术人才培养[J]. 中外企业家.2013(17) :77-78.
[3] 邢宏亮.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的特征及对传统艺术设计的影响[J]. 艺术与设计( 理论).2011(03) :11- 13.
艺术美学特征范文5
一、书法艺术并非抽象
何为抽象,本意乃是指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思维的一种过程。在艺术中,有意义的抽象无非是指那种无确切内容的生动形式而已,我们亦可称之为抽象的形式。再看书法与抽象之关系。中国的书法离不开中国的文字。从表面上说,文字似乎是属于主观意识的东西,其实文字一旦创造出来就已经成了具有具体形象的客观存在。草书无论其怎样龙飞凤舞,总离不开原来的那个字,而每个文字的草法都有一定的法则。同时,任何书法作品都表达某种确定的文字内容,作者在书写时总是选择与他需要抒发的感情相一致的文字内容。故而结论是:任何抒发作品都有确切的内容,抒发艺术却非抽象!
二、抽象形式之美与抽象美
书法本身虽不可离开文字,但人们在审美过程中可以离开文字内容。实乃书法是一种形式感极强,而其形式又有较大相对独立性的艺术。因而在欣赏过程中人们常将它作为一种“抽象形式”之美加以感受。
承认书法之“抽象形式”之美与承认抽象乃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抽象形式之美不在抽象而在形式!形式美之外的抽象美是并不真实存在的。
三、气韵生动的线
“气韵生动”是我国美学中代表书画艺术形式最高的美的标志。它既是创作的总要求,也是评论的总标准。所谓“气韵生动”就是具有生命之活力,运动之气势,音乐之韵律,感情之光环。而书法艺术之线,正具有以上特征。一言概之即“气韵生动”。以为它有生命的活力,故其生机盎然,变化无穷;因为它有运动的气势,故其元气淋漓,大气磅礴;因为它有音乐的韵律,故其金声玉振,跌宕隽永;因为它有感情的光环,故其赏心悦目,益人神智。
四、有感情的形式
书法艺术线的这种活力、气势、韵律,归根结底是为了寄托作者的感情,它们融为一体,“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元陈绛曾在《翰林要诀》中说:“情之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而气郁而字敛,乐而气平而字丽。情有轻重,则字之敛书险丽,亦有深浅,变化无穷。”这段话说出了线及其组合的变化,与书写者感情变化的密切联系,而“气”则是联接两者的纽带。因此,我们可以称这一点为有感情的形式。正是这种有感情的形式,使人感到愉快,舒适,振奋,得到美得享受,产生“振衣千仞岗,濯足万里流”之感。
由于书法的形式是一种有感情的形式。而人的感情无比丰富,人的性格千差万别,所以书法艺术对作者个性的要求是非常强烈的。清刘熙载说:“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我们常说字如其人,正是此意。所以可以说,没有个性的书法作品就不是真正的艺术。
五、实事求是对待书法艺术
人们在观赏书法作品的时候,虽然单纯从形式上也可得到美感,但若要了解其内容,甚至了解作者高尚的人格,就能收到更深刻的美的享受。我们必须正视和研究这种美的众多层次。例如在观赏岳飞写的诸葛亮《出师表》时,正是自然地把书法形式、文字内容、作者品格三者溶于一体,从而磅礴之气,爱国之情溢于胸间,这不是最高的美得熏陶吗?
可见书法艺术的美是多层次的,不能用一个公式来囊括一切。我们尽可能地希望有更多地在内容上形式上珠联璧合、相得益彰的好作品出彩。但不该认为文字上不直接反映当前显示内容的书法作品就不能为人民服务。要懂得审美本身就是一种教育。一种高尚的享受,它陶冶人的性情,纯洁人的灵魂。此外,书法艺术形式美的发展对于推动其他造型艺术也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艺术美学特征范文6
从比较中认识研究对象
与美术考古学关系最密切的两个学科是考古学和美术史学,这里有必要通过比较,明晰三者研究对象的知识边界(参见下面比较表)。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通过考古调查和发掘获得的实物资料[6],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其中的一部分,即“实物资料”中的“美术品”部分;另外,传世品也是美术考古学重要研究对象[7](P17),而它只是考古学研究中的平行参考资料。根据美术品的特征,下列两类实物排除在美术考古学研究对象之外:一是与古代人类活动有关但“未经人类加工的自然物”,如动物化石、植物孢粉等;二是仅具有实用功能,难以引起人审美感受的人工创造物,如灰坑、窖藏、矿井、水渠、壕沟等遗迹。美术史的研究对象包括建筑、雕塑、绘画、工艺美术、书法、篆刻等美术种类[1](P526)。它与美术考古的关系尤为密切,因为二者的研究对象和资料基本相同,只是侧重点和研究方法各异。二者的差别在于美术史是在纵向的时间序列中研究审美关系的发展演变,它的时间范围可以从古代一直延续到当代;而美术考古则要在特定的“考古学文化”这样横向的共生关系中,探讨“奠定这种审美意识的经济生产、社会制度、民族文化和受这些制约的一系列的特定环境下的审美创作活动”[8](P139),它只限于古代。该学科旨在通过美术遗迹和遗物的视角,深入研究隐藏在那些“物”背后的“人类观念”。例如,在绘画方面,美术史主要研究卷轴画,着重于表现手法、风格流派、画家生平等等,以把握时代的审美风尚和规律;而美术考古主要研究岩画、建筑壁画和墓室壁画。它要尽可能参考同一时期所有的考古资料、文献记载,以求在全面复原历史的情况下来微观某一美术作品,不但是时代的审美意识(确切地说,这方面要借鉴美术史的研究成果),而且是支撑这一审美意识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社会的方方面面,最后力求达到对该时期人类文化观念的认知和体察。再如,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多是雕塑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这些作品因中国“重道不重器”的思想根源,很少有明确的创作者姓名留下,因此它们代表的是一种群体作品,具有社会性特征;而美术史则着重个案研究,如对艺术家或者艺术流派的关注,因此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9](P232)。归根结蒂,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服务于该学科的研究目的的。考古学旨在论证存在于古代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规律;美术史在于研究美术的历史发展及其规律;美术考古则是通过古代遗留下来的美术品了解人类的文化史和观念史。
从特征中把握研究对象
中国的厚葬之风体现了古人“视死如生”的观念,墓室是死者在另一个世界生活的缩影,他(她)既要继续享受人间的荣华富贵,又渴望在仙境中获得再生;隆重严肃的墓葬仪式和祖先祭祀活动,正体现了活人与死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生人往往借着死人的余荫,就是借着祖宗的功德或显赫的威名来在社会上立足。而死人又借着生人的功业而声名得以显耀,已死者和仍活着的人虽然死生之路断,幽明之路隔,但两者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10](P180)正因为此,墓葬的形制规模、布局装饰和明器的使用,无不体现了当时人们的精细心思。它们凝结了高度的艺术性,但当初人们在建造和制作时,却抱有明显的功利目的,这里艺术之美是服务于功利之用的。这样以来,中国的墓葬中包含了大量的社会文化信息,汉代墓葬出土的画像石砖就被喻为汉代社会的百科全书,美术考古学正要透过艺术来解码社会。
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还有相当大部分来自于宗教美术遗迹。宗教对艺术的依赖,使它几乎要把所有的艺术都统以信仰的名义,这一点尤其是在古代美术品中表现比较突出,因而宗教美术就成为美术考古学中分量较重的一个研究门类。石窟寺艺术就是一个代表。它集建筑、雕塑、绘画于一体,是中国古代文化艺术中的一支奇葩。它非凡的艺术性背后,却是古代人们渴望摆脱现实的苦恼,为自己求得福地的功利性目的。古代工艺美术也有一大类是用来作礼器的,它们与政治、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如《礼记•郊特牲》载:“郊之祭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11](P145),由此可见,陶器在郊祭仪式中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新石器时代彩陶图案中也蕴含着丰富的宗教含义[12](P3);再如,《左传•宣公三年》载,鼎“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13](P437),青铜礼器之所以重要,就因为它是政权、神权合二为一的至尊象征;《周礼•春官宗伯》也有“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14](P193)的记载。其他如绘画中的帛画、壁画,建筑中的坛庙、陵墓、寺观,雕塑中的陪葬俑、象生、造像等等,它们都烙下了宗教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