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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营管理论文范文1
从国内与国际的角度来看,在银行、保险及证券业的发展中,先进的数据处理和电信设备以及政府对金融行业管制的放松将会创造新的统一金融服务业,这加剧了金融各个行业间与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保险业发展的主导方向逐渐被资产规模巨大、资本雄厚、经营领域宽泛又不失竞争力的以保险为主业的金融服务集团所掌握,这些保险集团作为“金融超级市场”经营各类金融产品与服务,既包括寿险、非寿险、再保险等保险业务,也包括资产管理、信用卡、证券承销和经纪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而这一切的形成与发展,都离不开资本经营。
资本经营是保险经营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既是保险公司在困境中进行企业再造的有力手段,也是保险公司成长壮大的必由之路。资本经营是通过产权的变更与交易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革,最终提高产业的竞争力,以增加所有者权益。通过资本经营研究如何调整现有不合理的资本配置,启动存量资本,吸纳闲散资本,激活呆滞资本,聚集优势资本,甚至引进外来资本,在增加资本的同时,扩大保险业的经济效益。
资本经营的制度基础是较为完善的公司制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现代公司制明晰的产权关系使产权的变更与交易成为可能。资本市场是企业为进行资本经营而筹集资本和进行投资的场所,一个结构完善、竞争有序、规范严密的资本市场,可以促进资本经营的顺利进行,可以发挥市场对资本的配套功能,资本市场的不发育和不完善,将是资本经营的制约因素。
资本经营的对象是所有者权益,以及由所有者权益所产生的一系列权利的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从根本上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正如哈佛大学商学院凯斯教授所认为的,不存在最佳的公司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应根据环境的变化与行业的特点,及时调整公司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而企业产权制度的重新设计,则属于资本经营的范畴。资本经营的突出特点是资产的扩张,保险业通过资产扩张,可以实现效率和竞争力的提高。
一、保险资本经营的形式和目的
资本经营是对所有者权益的经营和管理。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权益,企业所有者权益依其组织形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称为“资本益”,合伙组织所有者权益称为“合伙人权益”,公司组织的所有者权益称为“股东权益”。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而言,所有者权益自然被称为“政府权益”。保险资本经营是资本所有者及其人依据出资者的所有权经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以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目标。
在“资本称王”的时代,保险业资本经营是优化资本结构,解决资本金短缺的重要途径。资本经营不仅满足产权主体和监管政策的需要,同时为跨业经营与收购活动提供重要的战略手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美国保险业2600多家公司中有70多家破产,尤其是排名在前25名的加利福尼亚执行保险和共同受益保险的破产,动摇了客户对整个保险业的信心。投保人的需求已转向对利率敏感型的保险产品,同时金融业内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这种趋势导致了对更具有竞争力的经营方式的研究。1992年,美国的保险公司如安塔那、旅行者保险公司和公平人寿采用直接从外界输入资本或出售部分资产的方式,使保险业的困境得以扭转。1990年前后,美国保险业由于“垃圾债券”市场与不动产市场的暴跌,引起了政府和公众对其的信任危机。为了提高投保人的信心,10大保险公司都分别从其控股公司接受资本注入,改变股权结构,以防止评级机构发表的信用级别滑坡和提高投保人和人的信心。这里美国保险业所倚重的主要就是资本经营的方式。
保险的资本经营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进行融资。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保险业所采取的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现代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与地区,股份制和相互制是最常见的两种商业保险所有制形式。此外还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劳合社等形式。
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与保险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对企业的发展更为有利。按照解释经营组织方式和管理人员行为方式的企业理论,在一个特定行业竞争中取得成功的企业是其所有制形式有利于其压缩总成本至最低限度的企业。通过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进行融资,使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不仅实现了资本的增加,降低成本,为未来生产经营的发展奠定基础,而且可以重塑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种方式是兼并与收购。并购是产权流动最主要的方式之一。企业并购的实质是一种产权转让或交易行为,由此引起企业对可控制与支配资产权力的转移。保险行业的特点以及大多数保险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之间的可替代性和竞争性使保险业与其他金融服务业之间相互进入的成本较低,使并购成为现代保险业扩张业务领域的重要手段。生产经营、投资经营是企业实现内部成长逐步扩大规模的途径与手段,而并购是企业实现外部成长的主要途径。
转变所有制形式和兼并与收购,都是保险业依托资本市场利用多种金融工具与手段,进行扩张经营领域,增强企业财务基础,适应金融混业趋势,组建金融服务集团的手段。组建多元化的金融控股集团是保险公司资本经营的最终目的。对保险业而言,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才能具备市场竞争力。根据美国A.M.Best对美国以资产计最大的200家保险公司连续4年的调查研究表明,保险公司的规模与经营业绩呈正相关。这200家保险公司在数量上只占美国保险公司的13%左右,但保费收入所占比例却高达88%,资产占比更高达93%,税后利润占比为86%。在1998年按营业收入排名的“全球500强”的企业中,保险公司共有52家,超过企业总数的10%,其中寿险公司多达34家,拥有绝对优势。因此,资本经营是保险公司最终实现资产扩张、集团化经营的必由之路。
二、保险资本经营产生的必然性
保险公司组织架构可以分为专业公司模式与集团公司模式。保险资本经营实际上是保险集团化在企业经营手段方面的表现,而集团化是保险公司发展到一定高级阶段的必然趋势。在全球前20家保险公司中绝大部分都是集团公司的形式。
单一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是保险业发展初期,在分业监管、精算与投资技术落后的背景下产生的,可分为专业分设模式与专业控股模式。在专业分设模式下,保险公司只经营保险业务,在绝大程度上侧重于生产经营,投资经营不是重点,投资方式与策略也非常简单。在专业控股模式下,保险公司开始重视投资经营,并投资设立提险产品与其他金融服务的子公司,母公司在经营保险业务的同时对子公司进行资产管理。母公司与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彼此业务严格分开且对外独立承担责任。但其突出的特点是经营主体规模小,所能提供的服务单一,导致提供同样的产品成本高,竞争力弱,偿付能力低,经营风险高。这使得保险公司在放松对分业的监管情况下,随着金融领域各个行业间与内部竞争的加剧,集团化成为保险公司必然的选择。
在集团公司的模式下,集团公司通过控股对专门进行生产经营的保险子公司与产险子公司以及专门进行投资经营的投资子公司进行管理,由集团公司对重大对策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各个子公司经营与保险相关的业务范围给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开拓了除保险业务以外的多种收入来源,并通过资产多元化,使保险公司具有更大的整体稳定性。由于提高了竞争力,集团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所采用。
资本经营实现公司的集团化,使保险业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投资在内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既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高、规模的扩大,又有利于建立更为密切的企业与投保人之间的关系。在市场化的经营环境中,保险公司在利润目标与竞争机制的作用下,有强烈的扩张资产规模的愿望,这需要通过跨国经营、规模经营、多元经营等方式来实现,而其中最核心的手段就是资本经营。
三、保险资本经营的作用
资本经营是企业与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对保险业而言,通过资本经营可以增强保险业承担风险的能力,迅速扩张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存量资本的流动,实现保险业内部企业间与其他行业企业间优势的互补,从而提高行业的整体效应。
1.有利于资源在保险业的优化配置
不同的保险公司各有优势。例如,有的保险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与适应市场需求的险种,有的保险公司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和品牌优势。在某一方面优势的培养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在这期间公司将丧失掉很多成长的机会。通过资本经营,公司实现了资产重组,优势互补,并购前公司所具有的技术、管理经验、知识等生产要素能以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传播与嫁接,劣势公司被优势公司所接管,优势公司得以扩张,使生产经营、投资经营形成规模,以实现规模经济。
2.解决保险公司所有制形式不适应经济环境的问题
转变所有制形式与组织架构,是企业在当今经济环境发生迅速变化时期所采用的重要手段。尤其对保险业,在其发展过程中,所采用的组织形式与组织架构比较多样化,这就需要企业经营者与所有者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所有制形式。在美国,限制金融业跨行业经营的Glass-SteagallAct已经被废止,在1999年底,经克林顿签署通过的金融现代化方案的推动,使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成为可能。1996年,日本进行的“金融改革”开始促进银行、证券与保险的相互兼营。这使得组建以保险公司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可能。
3.可以解决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资本投入不足的问题
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规律,在新市场上开业的保险公司其开业的前5、6年之内难以盈利。同时,在竞争性投资收益上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难以吸引到新的投资。因此,保险业以较快速度发展时,存在增量资本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保险业在扩大增量时,缺乏资金;另一方面,保险业中存在着大量没有被有效利用的存量,用存量来弥补增量不足的基本方式就是并购。
4.是企业实现经营战略的重要手段
经营战略是企业在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分析的基础上,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做出的长远规划,资本经营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其必须以企业的战略为指导。在企业选择进取型发展战略时,可采用兼并、收购、改制、控股等形式,形成资产规模的扩张与资本收益的增加。当企业选择转变或退却型战略时,可以采取拍卖等产权转让的形式,缩小企业规模或进行经营重点的转移,对某一类业务进行转让,从而调整企业的产品结构,提高资产经营的效率。
资本经营可以打破行业间、市场间的壁垒,实现经营重点的转移。保险公司要实现跨国家、部门、行业间的进入,利用资本经营打破壁垒比直接投资进入更为迅速和有效得多。
5.有利于金融资产的合理配置,实现负债管理的科学性
金融业的各相关行业的不同特性,归根到底是由其负债的不同特性所决定的,而负债的不同特性又决定了其不同的资产匹配属性和风险控制方法,进而决定了该行业的经营特性。当保险业的资本经营活动向金融行业的其他领域拓展时,可以充分利用不同特性负债的属性,在各种金融资产之间实现科学的配置,从而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科学性。
保险经营管理论文范文2
1.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依据
方建裕在《FDI理论的比较研究:文献综述》中分别从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和金德尔伯格的垄断优势理论、美国学者尼克?博克的竞争跟进理论、英国学者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理论以及日本学者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等不同角度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进行了阐述,解释了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依据。
2.风险管理理论
法国学者亨瑞?法约尔在《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中最早将风险管理引入了经营管理领域。美国学者威雷特在其博士论文《风险与保险的经济理论》中首次对保险给出了定义。之后,奈特、格拉尔和莫布雷等其他学者又对风险管理论进行了补充。
李峰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中对我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的成因分别从不可抗力、经济发展走势、经济政策政治化、发达国家“安全借口”等外力方面做出了分析。李峰的分析忽略了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稍显片面。
3.投融资理论
Cumming&MacIntosh(2002)研究指出风险资本应该在其给风险资本带来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退出。在对国外的进行投融资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方不仅会面对更多的风险,而且在选择退出时机是也很难抓住利益最大化的那一个点。
贾新在《外国直接投资基金在华投资的退出模式分析》中从宏观的角度上对外国直接投资基金在中国的退出方式和退出时机方面做出了比较详尽的分析。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必要性
1.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需要
随着中国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中国的企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国际分工当中来。过去一些年,中国劳动力成本比较低,在国际分工中出口的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最近几年,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和非洲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相比已经失去了优势。纺织、服装和电子配件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从中国转出,逐步在这些发展中国家布局。
有权威人士在人民日报中表示,中国经济将长期处于“L型”走势,表明中国经济新常态的态势仍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国内需求下降、劳动力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以及国内供给侧改革的推进等多方面不利因素的影响,中国原有的一些优势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已经丧失了优势,急需将国内的过剩产能转移到生产力相对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
2.回避贸易壁垒和非贸易壁垒
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范围内受到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在国际贸易中,西方发达国家多以原产地原则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设置贸易壁垒。在对中国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时,多以印度为代表的其他国家商品的价格进行计算。
2016年5月,欧盟议会通过非立法议案的方式,拒绝履行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在WTO现行规则下,在东南亚、南亚和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投资设厂生产产品会大大降低其受影响程度。在发达国家或其自由贸易区内投资设厂,生产出来的产品则可以完全忽略掉这方面的问题。
3.引进优势资源
发达国家一般对高新技术的转让有极其严格的限制,以保障其技术上的垄断优势,向外输出的技术多为其即将淘汰的标准化技术。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收购、并购或者合作的方式与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进行合作,获取国际上第一流的技术。
2010年,吉利控股集团花费了15亿美元的代价完成了沃尔沃轿车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通过收购,吉利控股集团不仅获得了“沃尔沃”这个轿车品牌,还获得了该品牌旗下的生产渠道、销售渠道、技术专利以及先进的管理经验等。吉利控股集团本身旗下的吉利汽车也因这次收购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
三、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
1.政治风险
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体制一般实施普选,执政党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往往会做出为背景及规律的决策。发达国家出于安全的考虑,对于中国国企在发达国家的投资往往要进行特别审查,有更多的限制。投资标的地所在国家或地区无论是由于选举还是其他原因发生政党更迭,其执政方针一旦会发生改变,由于政策不连续性,就会给投资带来潜在的风险。
2014年,万达集团收购了位于西班牙马德里的一处物业进行改造,由于部分市民的反对,项目迟迟无法进行。马德里政府方面一方面想要推动项目进展,促进就业;另一方面又迫于选举的压力,无法履行对万达集团的承诺。
2.法律风险
中国企业在制定投资策略时往往对投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面对与国内完全不同的环境,一旦发生纠纷,便会遇到相应的法律风险。由于财务制度、登记制度以及税收制度的不同,中国企业在外投资面临着极高的违法风险。一些发展中国家,其执政者甚至可以任意变更国内的法律法规,没收外国投资者的资产。
3.经营管理风险
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会面临与国内完全不同的社会环境,在进行经营时如果照搬国内的管理模式,很容易发生“水土不服”的情况。中国企业特别是国企都有其自身的企业文化,在国外如果不能与社会文化不能发生良好的化学反应,便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许多国家的工会对劳动者有极其严格的保护,一旦其要求无法得到满足,很容易出现集体罢工的现象。
与在国内投资相比,国内的商业银行难以对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项目和资产进行评估,中国企业想要在国内进行融资难度非常大。同时,进行海外融资的难度丝毫不亚于在国内融资,这样对企业的经营财务风险管理增加了很多难度。
四、对外投资退出时机的选择
“企业要当儿子养,当猪卖”是华尔街投资界的至理名言。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相较于在国内投资而言会有更高的风险,因此会有更高的预期收益。
假设市场参与者对所有的信息都是已知的,企业的初始投资为I,在国内投资的各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为R1,风险系数为β1,对外直接投资的各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为R2,风险系数β2,其中,β1
I=R1(1-β1)=R2(1-β2)
I
众多的中国企业对于风险有着不同的偏好,而对外直接的风险显然更高,中国企业应根据其行业特点、生命周期和经营业绩等方面的因素,选择合适的时机退出以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1.在行业成熟期择机退出。在企业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时企业能获得最高收益,此时企业所处的行业已经处于相对比较成熟的时期,继续经营下能够获得的剩余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出售公司所得收益的现值相差不多。在某些情况下,投资项目残值的现值甚至会大于其初始投资。投资者如果风险偏好较低,可以选择此时退出,将投资项目出售。
2.股权价值最高时退出。国家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2014年,股权投资约占对外投资流量的40%左右。股权投资退出一般有四种方式:股份上市、股份转让、股份回购和公司清理。无论以何种方式退出,投资方都是为了获取最高的投资收益,在投资项目股权价值最高时退出无疑是最为理想的时点。
3.损失最小时退出。为了降低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企业对外投资一般会分阶段进行。投资目标地如果出现政治动荡、社会动乱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控的风险,中国企业应立即进行风险评估,如不能继续,应立即处置剩余资产,终止投资。
五、政策及建议
1.政府部门做好引导。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其获取的关于其他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等相关情况汇编起来,为国内企业做出投资决策提供相关依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可以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鼓励中国企业积极“走出去”,但不能向企业施加压力。
保险经营管理论文范文3
关键词:金融创新;银行监管;挑战;应对
一、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实践提出的挑战
金融创新行为的动机简单地看是由于盈利动机的驱使,但是从深层次看却是银行监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滞后,以至于阻碍了银行机构向更高的阶段进一步发展。环境的变化使得银行机构传统的经营方式不再有利可图,他们过去向客户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越来越难以出售,而传统的金融工具也已不能大量的吸收资金,因而为了继续存在下去,他们不得不寻求创新;另一方面,各银行机构面临的严格管理使得规避管理法规的过程变得有利可图,某一个机构避开管制后提供的服务往往给它带来丰厚的利润和市场占有,因而严格的监管本身就成为刺激银行业创新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所以金融创新更多地应该从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博弈来理解。银行为了逃避监管,开拓市场而进行的金融创新活动与监管活动之间是一个不断向前推进的动态博弈的过程,即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论文百事通但是至今的实践表明,银行监管活动落后于金融创新的发展,银行监管是一个被动的过程,金融创新给银行监管的实践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1.金融创新使银行监管目标的权衡更加困难。银行监管的目标有两个,一个是安全目标,一个是效率目标。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看,银行体系的安全和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但是在一定的阶段,银行体系的效率目标却是更加突出。比如70年代末,过度严格的银行监管造成的银行机构效率下降和发展困难使得这一时期的监管更偏重于效率目标。金融创新的最深层的原因就是规避管制,追求发展和效率。但是实证研究已经表明,在银行监管的安全目标和效率目标之间存在着替代效应,金融创新在提高了银行体系的效率的基础上,不可避免地加大了风险。在面临着全球竞争的压力和本国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之间,银行监管如何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进行协调?
2.金融创新使得银行监管的客体更加复杂化。金融创新使得银行监管的客体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了新的变化。一是金融产品和组织创新模糊了分业经营中各专业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他们之间的业务相互交叉和渗透,业务趋同,银行也逐渐发展成为超大型的综合性金融机构,比如银行业会通过创新绕过各种监管法规的限制向证券保险行业渗透。二是市场的创新使得一国的银行机构在现在条件下不可能置身于金融全球化之外。对外经济联系的加强使得一国的银行通过各种创新活动向国际市场渗透,广泛参与国际金融活动。这样对国内银行在境外的金融活动的监管就变得遥不可即。同时,一国的金融体系也会暴露在国际金融风险之下,这给银行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三是新的业务形式和金融产品的出现,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如网上银行的兴起。四是银行机构和其他各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之间,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这样局部的金融风险很容易转化成全局性的金融风险,造成所谓的传染效应,从而更容易造成整个金融体系的不稳定。
3.金融创新给银行监管主体的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分业监管还是混合监管的选择问题。毫无疑问,面对着银行业务日益综合化的趋势,原来界限分明的分业监管已经表现出了极大的局限性。
4.金融创新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传统的银行监管一直以来是以外部监管作为最主要的监管方式,强调严格的立法和监督,对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行为也作出了很多的外部规定。这种监管方式主要有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和标准化的监管。行政命令式的监管是以行政命令对银行业的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标准化的监管方式则沿袭了行政命令式监管的原理,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级别,并对每种类型确定固定的资本要求。这种监管方式明显不适应金融创新下的新要求。它们存在着信息和经验不对称的问题,而且没有考虑银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的动态过程,在实际的执行过程当中也容易造成一刀切的问题。
5.金融创新对传统的监管理念的挑战。金融创新对银行监管的动态回避过程与相对固定的银行监管框架之间是一对矛盾体。金融创新和银行监管之间的博弈总是表现为监管方的被动。危机导向的、事后的、传统的银行监管总是被动追踪金融创新,会使监管效率大大下降,并且造成监管成本的增加。
二、银行监管应对金融创新的一般实践
1.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较之传统银行业务,银行的创新业务在收益更大的同时,风险也更大,且更容易扩散,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也更加直接和猛烈。因此,只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的监管已经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整个银行业的风险状况。只有并重监管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业的整体风险。
2.从注重外部监管向注重内部和外部监管并重。针对银行监管与金融创新博弈的被动地位,监管理念应该不仅仅从外部力量的介入的角度来考虑有效监管的问题,而且外部监管随着创新和变革的发展,其缺点不断暴露,比如市场敏感度低,不能全面及时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也滞后于市场发展。我们应该考虑如何从银行内部与监管机构激励相容的角度来使银行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制度安排。目前最为流行的一个根据激励相容理论建立的监管的方法就是预先承诺方法。银行在预测期初向金融监管当局承诺其资本量水平,为该期内可能发生的损失作准备,而监管当局则根据银行承诺的水平设计惩罚和奖励措施,并不再对银行进行例行的资本充足检查,但是这种方法的实施对监管水平的要求较高。另外,对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了日益重视,认为只有保证信息的完备透明,充分发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对银行起到正确的激励。
3.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统一监管体制是指由统一的监管主体对从事银行、保险、证券等不同类型业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的一种制度。与此相适应,金融监管也应该打破分业监管的模式向统一监管转变,由统一的监管主体对从事银行、保险和证券的不同类型业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统一监管。但是在具体的监管主体的改革上,是采用一元化的超级监管机构还是在保持监管主体多元化的前提下,加强各个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二者有利有弊,具体的选择需要对实际情况作出更细致的选择以后才能加以确定。
4.从一国监管向跨境监管转变。本国银行向海外市场的扩展也是一种金融创新——市场创新。随着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越来越多,其业务收益来自海外的比重日益提高;而另一方面,电子银行的发展使得金融监管当局很难判断其交易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完成的;离岸金融业务的拓展也使得部分金融机构偏离于监管视野之外。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将一家银行的境内外机构境内外业务进行并表监督。另外,加强不同国家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分享和交流,监管的分工和协调,以有效杜绝国际银行监管的真空。
三、对我国银行监管实践的启示
1.我国的监管目标的选择。竞争的激烈和创新的加强,无疑会提高效率,但是同时也加大了风险。面对着
竞争的压力和我国银行业经营效率低,坏帐率高的现实情况下,监管当局如何在安全目标和效率目标之间进行权衡,找出一个最佳的平衡点,是关系到银行监管效率的关键问题。目前我国需要重新认识金融创新对金融发展的重要性,改变对金融创新不论青红皂白一律封杀的做法,对有益于发展并且风险比较容易监管,不会增加太多监管成本的创新,不妨进行鼓励,以提高我国银行的竞争力。也就是说,我们要适当地考虑到效率目标。
2.我国监管重心的转变。我国一直以来对银行的监管注重的是合规性的监管,重在对市场准入、业务经营范围和行为的监管,其中突出的问题是重市场准入管理、轻持续性监管,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对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尤为不足。并且这些静态的监管措施明显地落后于市场的发展。为了扭转这些不利局面,我国现阶段银行的监管重心应该改变,利用我国现阶段对监管水平要求不是很高的有利时机,把监管重心放在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上,尽快制定和建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损益等经营管理业绩的综合考核和评价体系。在体系完善和外部监管的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按照激励相容的原则设计和加强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追踪世界最新的实践成果,提升我国银行监管的水平。新晨
3.对我国监管主体的要求。
金融监管客体的巨大变化表明我国分业监管的做法应该适应客体的综合化、国际化的变化。适应于国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和交叉,混合监管似乎成了一个趋势,适应于银行业务全球化、国际化的发展,应该加强我国的银行监管机构同国外机关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通过与各国监管当局的定期磋商和交流制度,通报互设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程度,杜绝对银行跨境活动的监管真空。但是应该看到,我国混业经营的规模和全球化的发展程度均比较低,没有对统一监管提出很迫切的要求,尽管银行监管机构缺乏与其他监管当局的协调配合,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并存,但是作为一种发展趋势,我们应该在现阶段做好分业监管的同时,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在这个基础上加强合作,为未来的统一监管打好基础。
4.改善监管环境。加快与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外部市场竞争和约束的作用,所以应该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对银行的市场约束力。
参考文献:
1.何德旭,金融监管.世界趋势与中国的选择.管理世界,2003,(9).
保险经营管理论文范文4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起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由于我国和国外银行的经营模式不同,采取的刺激和恢复本国经济的手段也有所不同。从大体上说,我国主要分业经营模式,而国外采用混业经营模式。但是随着全球的经济形式的逐步一体化,中国也将逐渐步入混业的经营模式。面对此次金融危机,中国虽然相对其他国家损失不是很大,然而随着混业经营模式的不断介入加深。我们有必要吸取国外混业经营模式的教训,来防范如若再有金融危机爆发,我们应当采取怎么样的措施,才能使我国银行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关键字:次贷危机,混业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模式,防范措施
一、次贷危机产生背景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出现危机的直接原因是美元利率上升和住房市场的持续降温。首先,房价的非理性上涨和下跌是次债危机爆发的导火线。95年后快速增长的住房所有率迅速增长,而大多数美国人都采取门槛较低,利率则高于正常利率30%的次级贷款方式消费,美国次级按揭贷款公司多采用固定期/浮动期利率来计算。但是在9.11以后,美联储为了融资,迅速把基本利率从6%降低到1%,之后为了加强美元的地位,在之后的5年间美元利率持续加息17次,同时也刺破了房地产泡沫。其次,信贷金融创新产品助长也助跌,加大了房价的波动性。再次,评级机构对结构性金融产品信用评估体制存在缺陷。第四,中间人利益驱动因素的影响。第五,浮动利率按揭贷款的影响。第六,数据模型投资缺乏风险控制。
二、次贷危机对国内外金融业的影响
(一)对国外金融业的影响
1.金融机构遭受巨大损失
整个信用市场低迷,各类抵押贷款相关资产大幅缩水,并最终导致各家金融机构纷纷计提减值。
2.融资成本攀至历史高点
投资者为了躲避风险,纷纷卖出与次贷抵押资产有关的金融债券;由于各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受阻。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迅猛提高。
3.股票价格暴跌
由于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遭到质疑,股价不断下降。
(二)对国内金融业的影响
由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涉足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业务不多,因此受到的直接影响较小:
1.我国股市在次贷危机中出现高位调整
我国内地股市对外资开放程度尽管有限,但随着港股联动性的加强,香港股市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反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传导至内地A股市场。
2.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
由于国际上商品期货价格关联度较高,美次贷危机打击了国外的商品期货市场,我国商品期货各交易品种也延续了盘跌的趋势。
3.金融机构面临一些损失
比如,我国有6家大型商业银行在次级债券危机中损失近49亿元,次级债券的投资规模减少15至37.5亿元之间。
三、分业和混业经营模式以及我国经营模式的现状
实际上,美国在历史上也经历了银行混业-分业监管-再混业的过程。美国1933年设立的银行法是美国进行分业经营的开始随着逐步的发展到1999年,混业经营开始大行其道。但是由于银行的大量介入证券化业务。金融的混业经营逐步衰退。
(一)混业经营模式
从狭义的观点来说,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业的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叉经营。从广义上来说,它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隐含个、保险、真个圈、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就混业经营的模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早期的“全能银行模式”和现代的“全能银行模式”,德国是从早期的全能逐渐转变为现代的全能模式,之后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其特点是母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且不直接经营人和金融业务,只是以控股的形式参与各个专门金融业务有限责任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分业经营模式
所谓分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自愿或受到法规强制,不得直接(设立专业业务部门)或间接(设立有限责任形式的子公司)经营其他业务。商业银行不是从事以证券发行和承销为代表的投资银行业务,而证券承销商也被禁止吸收公众存款。我国采取这种经营方式的依据有以下几点:
第一,通过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分离,保护银行业的安全与健康,从而回复公众对商业银行体制的信心。
第二,防止银行资金从正当的商业性使用转向投机性使用。银行参与股票证券交易不仅会削弱银行体系的安全性,而且会使银行业务走向歧途。
第三,消除利益冲突,停止被银行滥用的业务。
分业制在美国实施60多年后,经济水平和结构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增强使混业制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成为国际银行业的发展。在上述混业经营模式中,第1种即使混业经营,优势分业经营。第2种则是符合分业经营管制要求的混业经营模式。目前我国的金融制度是分业经营,从1993年7月开始的“整顿金融秩序”,强调银行业不得投资进行证券业的经营。为此我国金融当局着力清理各家银行向非银行业投资的问题,实行了银行与证券经营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的分离。在这些有力的前提条件下,中国在建立现代意义的独立银行体系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发展到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专业银行分离的银行体系,再发展到包括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机构的多元化商业银行体系。这一阶段,商业银行的独立地位得到了有力的保证,同时银行业也结束了前一阶段混乱无序的“混业经营”模式,从而变成了有序的分业经营模式。
(三)我国经营模式现状
目前我国的金融制度是分业经营,从1993年7月开始的“整顿金融秩序”,强调银行业不得投资进行证券业的经营。为此我国金融当局着力清理各家银行向非银行业投资的问题,实行了银行与证券经营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的分离。在这些有力的前提条件下,中国在建立现代意义的独立银行体系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发展到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专业银行分离的银行体系,再发展到包括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机构的多元化商业银行体系。这一阶段,商业银行的独立地位得到了有力的保证,同时银行业也结束了前一阶段混乱无序的“混业经营”模式,从而变成了有序的分业经营模式。
四、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启示
面对这次的金融危机,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急救措施。美国布什签署房市援助法案确遭否决。之后奥巴马提出新版的救市方案,美联储年底注资总规模增加到9000亿美元。欧洲各大银行纷纷宣布向市场注入短期流动性资金,并且召开了世界危机峰会和欧元区首脑峰会。目前,由于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走混业经营道路是大势所趋。
随着银行业与非金融行业的联系不断加强,我国金融业已经为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打下一定基础,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与发达国家开展混业经营的银行相比,我国金融业仍存在许多不做,而美国次债危机又为我们敲响了新的警钟。因此,要充分估计到混业经营的风险,现阶段仍应采取审慎态度逐步推进金融经营体制由分业向混业的转变。
(一)选择合适的混业经营模式
要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迎接来自国内外同业的挑战,关键在于找到适合混业经营模式。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既可以顺应金融业跨业经营的趋势,也充分考虑了我国金融业市场风险承受能力较弱、金融法律外部监管体系不健全的现实国情。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比全能银行模式更适合我国。
我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途径,可以考虑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下,迂回进行混业经营,实现“集团混业,控股子公司分业经营”,这样既可实现公司控股下的混业经营,又使控股子公司分业经营,有效规避不同金融业务领域的风险相互传染。
(二)树立正确的混业经营理念,做好战略规划
要吸收国外混业经营的精髓,面对国内迅速增长的投资理财需求,国内金融机构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配置多元化的业务需求,不只是借机进入证券业或保险业,而是应着眼于扩大资本实力,增强其在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在战略规划上,一定要有明确的市场定位,体现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混业经营。
(三)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立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实行混业经营,法律法规要先行。我国银行法规尚不完善,面对新的金融市场环境,经济活动缺乏完备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要根据金融发展和开放的要求,考虑未来混业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及国际金融法律法规的标准,适时修订现行的法律制度,以及制定新的金融法规,逐步形成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法规框架体系。在金融业逐步实行混业经营的进程中,可通过立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风险控制、监管方法等,进一步控制金融风险,加快金融业发展。
(四)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我国银行业在此次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中没有造成伤筋动骨之害,与我国监管机构审慎持续的监管是分不开的。但对于日益国际化的中国银行业而言,此次危机在敲响警钟的同时,也对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要在目前初具规模的分业监管体系基础上,逐步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联合监管。次债危机中金融监管缺失的核心,是美国没有建立与综合经营相适应的金融业综合监管体制。
第二,适时推行监管体系改革。面对更加复杂的金融市场结构、金融业务与产品、金融机构格局,金融监管也应该做出相应调整,以控制金融业风险和促进稳健经营为目标。
第三,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审慎处理创新和监管的关系。席卷全球的美国次债危机是披着创新外衣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滥用。相较之下,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问题是创新不足,工具不足。归根到底,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不强,关键还是在于对创新的认识不够深入,创新的手段比较单一,创新的范围不够广泛。
(五)加快构造金融机构内部防火墙,完善危机救助机制
根据国际惯例,在混业经营体制下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首先要建立内部“防火墙”制度,防范风险在不同类型业务之间相互影响。此外,还要优化不同类型业务风险的汇报路径和监控体系,通过严格授权管理来控制各类风险敞口等。
次债危机的教训告诉我们,危机救助的途径不可缺失。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既需要研究建立长远的金融安全保障机制,也需要形成快速的危机反应和处理意识,通过有效的危机救助途径,及时介入干预,力求迅速恢复金融市场稳定,重塑投资者信心。
(六)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混业经营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中国金融趋势力的增强,我国金融业推行混业经营要做的工作就是认真准备,审慎对待。我国分业经营具有一定的惯性,因此应在有条件的地区,选择条件适合的金融机构进行试点,合适时再逐步推广。我国还要广泛吸取国内国际经验教训,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又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业经营监管理论和模式,为金融体制改革创新提供借鉴,尽快完成我国金融业经营和监管体制转型。
五、总结
论文通过对在金融危机下各国出台的不同政策,来对中国目前的状况进行分析,提出了对于在以后如果遇到同样的金融危机我们所应该采取的措施:选择合适的混业经营模式;树立正确的混业经营理念,做好战略规划;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立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金融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加快构造金融机构内部防火墙,完善危机救助机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推进混业经营等思想和解决方案。通过我国各个银行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合作。完全的混业经营是不可能生存长久的,我们可以从美国的经验中吸取教训。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中国的银行业将逐渐趋于混业经营模式,但是不能一味的盲目追求我们所能得到的最大利益,而是要从实际国情出发和经济环境,制定出一套可以让收支平衡,汇率稳定的经济体系才是生存之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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