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1

关键词:多层建筑;选用;结构设计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of our country, our country's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also ushered in the was never opportunity of development and space, every year there are a lo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lan into construction process. People in quality for building may request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living conditions and improve, multistory buildings structure design of and the overall quality of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has a direct effect. Here is to analyze the download the structural design of the multi-storey building in what common problem.

Keywords: multi-storey building; Choose; Structure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31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关于国家对设计规范的强制性问题

为了保证建筑结构的设计质量要符合标准,国家对这一方面颁布了相应强制性的标准和规范,这就要求了广大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要遵守相应的规范和法则,这样在很大的程度上可以保证建筑结构的设计质量问题。这种现象从本质上对设计人员在建筑设计上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产生了限制因素。在很多的发达国家中就不是如此,和我们国家的体制完全不同,他们只是用这些所谓的设计规范当做一定的参考和指导,如果设计人员参考正确是正常的现象,如果不幸运的粗错了,有问题出现了,所发生的责任也是需要个人所承担的。在我们国家在规范编制工作上也有着更高水平的要求,这样就会遇到很多的困难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平常的时候最小的配筋率为例子。外国的规范是在0.8%到1%之间,这个国外所规定的数值在设计建筑中是比较适宜的。设计人员也可以据其具体的情况选用更低一些的配筋率。在我国因为国家并无明文条款规定很明确的安全性的渡量标准。可以按照最低的标准线设计,也可以高出设计标准的很多。在这样的制度下,就能让有些心存不良的人钻了制度的空子。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的初期阶段。在我国的市场经济有关的规范还不是很完善的时候,更是让很多不良心态的人有机可乘。

2、可靠的设计理论应用于设计规范中

将真实可靠的设计理论在设计规范中有效的应用时,无论在工程界或者是学术上一直以来都是有一定的分歧的,大多数的设计人员都是倾向于安全系数高的极限的状态设计方法。这样安全度的表现易于理解而且还比较灵活,是因为在各项安全系数的确定时不排斥用可靠度的理解方式进行分析和对比。再接着综合的考虑其他的因素对其加以改正。正是因为现在根据的建筑结构设计的贵干已经采取了可靠度的设计理论,在其规范的计算表达方式与多安全的系数法很相似,在实际应用中将其理解成多安全系数方法也是可以的。可靠的理论度在不同种类型的建筑结构的适用上会有很大的差别,应用混凝土的建筑结构到现在还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所以说这个就不适合再变化了。到现在为止可靠度的理论至今还在发展,这个理论上的问题还应该继续的发展下去。

3、设计结构规范减少浪费资源

节约资源作为进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是一种传统观的美德,更是结构设计人员应该遵守的重要准则,我们在这里进行讨论的也只是在激活经济的年代盛行过一段时间的片面节约理论。虽然是这种节约理论在过去的短缺经济也是必要合理的,问题在于把他用在现在说的社会经济体制时,有的时候就不太适用了。作为一名多层建筑结构的设计师,其应尽力做到的责任是可以恰到好处的选择材料。就是尽力可以以最少的材料去完成在建筑中的各种需求。如果是让其材料用量增加,横截面积任意的加大,这个工作建筑师都可以做。在当代的多层建筑结构的设计存在问题中,其中有一个方面是不可以忽视的,就是结构设计中的浪费问题。在我们的国家有很多的混凝土钢筋的多层建筑的所用钢筋量都已经超出了再国外一样高度的建筑钢结构的所用钢筋量,其不合理的地方由此可见。对与多层建筑结构设计的安全度讨论,也是正常,但是这样会不会使设计人员误导,使他们误以为按照我们国家的规范设计可能会造成不安全的因素,以至于极为盲目的加大结构的面积,增多用钢筋的数量,造成浪费的不必要,这种是不可以不防止的。

4、多层建筑结构设计的安全度选用

对于规范较低的安全度看法,最早是在源自于从事在高强度混凝土的结构推广和科研应用的工作中所感知的。用当代所规范的C50到C60级别的高强混凝土的结构,它的安全储备系数比普通的强度混凝土还低,这样在推广的时候照成很多阻力和困难。更何况一项新的技术开始应用可能会存在经验的不足等等的问题。这就需要有可以宽松些的安全度的选用环境。低的安全度很难见到效果,这样对于新的技术推广是没好处的。要更大的提高结构设计的安全度,无非得是基于对当时的安全度进行一个初步分析比较和客观的形式变化后的一种较为宏观定性的估价。到底是需要提高的多少,则是需要通过课题另外立项研究才可以确定的。在我们国家安全度的幅度较为广阔,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不是很平衡,像沪、京、穗这些的国际大都市的多层建筑结构设计的安全度应该是高一些,在经济不算发达的地区可以将安全度适当的放低一些。提高建筑结构上的安全性是需要能从结构构造、结构布置、材料选择、结构选型等很多方面实施努力的,用以加强多层建筑结构的耐久性、延性和整体性,提高它能防止倒塌和抵御不测的灾害、特别是在连续倒塌上的抵抗能力。

5、独立基础多层建筑结构设计的荷载取值的问题

在我们国家对于多层建筑抗震的设计有较为高的要求。依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范,如地基主要的受力层土质的情况稍微好,对于多层建筑的高度不是非常的的情况下是不需要针对地基抗震的基础进行计算的。在我们国家对于那些在抗震度8度地区,应用混凝土的框架结构房屋大多数的情况是不需要对承载能力进行计算的,单在多层建筑结构的设计过程中应对建筑的自身载荷和受力情况来进行一个综合的分析。

6、多层建筑结构抗震的等级

在我国许多的多层建筑结构设计中,大多数的房屋建筑按照其抗震的防设分类是属于丙类型的建筑,例如民用的住宅和办公楼以及一般的工业建筑,它的抗震等级是可以根据结构类型、烈度和房屋高度来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表格确定的。而交通、医疗、电讯、消防、能源等类型的建筑及大型的零售商场和体育馆等公用建筑,开始应该是依照《建筑抗震防设分标准》来确定哪些是属于乙型的建筑。丙、乙类型的建筑,均是按照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的烈度进行计算地震作用的。对与那些乙型建筑,大多数的情况下,如果抗震的防设烈度在60到80之间时,抗震的措施要符合该地区抗震设的防烈度高出一度要求。

7、结构周期的折减系数

多层建筑框架的结构以及框架震墙结构,因为填充墙存在的原因,使计算的刚度小于结构实际的刚度。实际的周期小于计算周期。所以,计算出的地震剪力要比实际偏小一些,使建筑的结构稍微的不安全。因此,对多层建筑结构的计算周期折减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对于建筑框架的结构计算周期折减的系数取的过于大些或计算的周期不折减这些都是极为不妥当的。在对多层建筑的框架结构彻底填充墙的时候。周期的折减系数应采取0.6到0.7,采用轻质的砌块或者砌体填充的墙很少时,可以取用0.7到0.8,完全的用轻质的墙体板材的时候,可以取0.9.只有在没有墙的纯框架时,计算的周期才可不折减。

结语:随着我国城市住宅的人口数逐渐的增加,城市用地的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国家土地的资源变得紧张起来,为了能更好的在最大的限度上合理的利用这些有限的资源,建筑的方面也逐步的朝多层建筑方向发展了。这使现在的房屋建筑结构变得越发的复杂。对于多层建筑结构的设计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多层建筑结构的设计也相对较为有难度,只要在设计的过程中注意以上的问题,想必一定会对我们国家的多层建筑结构设计有所帮助的,从而保证了多层建筑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的同时还具有非常高的经济性。

参考文献:

[1] 李向东,刘小民,多层建筑结构设计问题探讨[J],福建建材,2009

[2] 欧泽霖,浅谈多层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几个问题[J],科技信息,009(23)

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2

关键词: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问题

1.高层建筑排水设计中的问题

1.1 雨水管道连接问题

高层建筑的结构具有复杂性,较大的工程量,一般来说,高层建筑会有裙楼或者其他一些结构的多层建筑相连接的构造,在设置雨水管道过程中,经常会容易的把裙楼等多层建筑内部雨水管道与主体高层建筑的内部设置的雨水管道相连接,甚至将高层建筑空调的给排水系统排水道也与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雨水管道相连接,这种结构复杂的雨水管道设计,在平常使用时可能不会遇到什么大问题,而且似乎也能减少一些的成本和投资,但是假如来了一场大暴雨,排水量就会超过平常的几倍时,容易造成与高层建筑雨水管道相连接的多层建筑的空调系统的排水管道和雨水管道不但无法使用排水的作用,然而会减少空气的质量。所以说,雨水管道相连接对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排水是有不利的影响。

1.2 卫生间异味问题

高层建筑因为楼层多,高度大,一旦排水设计得很不合理,很容易造成卫生间出现异味。主要来源于下水管管道的气味难闻。如果不能够有效合理的利用卫生间的下水管道,与通气管连接不科学,通气管质量不能得到保证,都会导致异味的露出,从而引起卫生间出现一些异味。

1.3 水系统压力问题

高层建筑给排水设计系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其系统需要通过纵向分区来区分可以分为两个供水系统,分别是低区供水和高区供水。供水方法可以选择前者采用的是带气罐的变频供水方式;后者采用的最基本的屋顶水箱供水系统。高层建筑许多较高的楼层,很难使高区供水和低区供水达成平衡。通常来讲,最不适合设置供水点的是整个高层建筑供水系统中的最顶点,在该处系统供水净水的压力相对于其他点来说比较低,但是,考虑到建筑的结构问题和建筑的造价的问题,通常对高区水箱的设置不能太高,否则导致高区的供水系统最不利供水点太低的压力,供水点的静水压力都无法超过 0.1MPa,一旦使用延时自闭冲洗阀则容易导致无法开启或无法关闭的问题出现。

1.4 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材选用不当

高层建筑的给排水系统需要承担的给排水工作比较大,如果给排水系统水管的选材不当很容易造成排水不畅,水管爆裂等问题。常见的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材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正确的认识到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材的特殊性,仍旧选用非常普通的 UPVC 排水管,这种规格的排水管是不能够满足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管要求的。按照GB50015―2003 第4.9.26 条规定:“重力流排水系统高层建筑雨水排水管材宜采用承压塑料管、金属管。”普通的 UPVC排水管承压能力比较小,不适宜在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中应用,而比较适合用于多层建筑中的给排水系统。《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5.3.1 条要求,“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如果在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中采用普通的 UPCV 排水管,则难以顺利的完成灌水试验,因为当施工过程中的灌水达到一定的高度,水就很容易从雨水管伸缩节处渗透出来,根本就不能够达到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

1.5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问题

集中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对于由几栋或十几栋高层所组成的高层住宅小区,如果逐栋逐栋设置消防水箱或消防水泵。其不仅给住户增加了不少的经济负担,同时也给物业管理部门增添了管理上的工作度,且显的累赘。

2.解决措施

(1)解决卫生间异味问题,首先检查材料质量是否过关,即要采用优质的下水管道设备,建筑通风、通气设备,严格控制下水管道、通风管道和通气管道的质量。重要的是下水管道的设计要合理,科学合理的布局下水管道,处理下水管道的难题。只要每一个下水管道与卫生器具相互连接,假如一些卫生器具自身缺少存水湾的,也要合理设置存水湾,以便下水管道的安全施工。

(2)针对高层建筑雨水管道之间的密切关系,需要解决不利于暴雨时候排水量过大的问题,在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开高层建筑的雨水管道与裙楼等多层建筑的雨水管道,使其相互独立,将高层建筑与空调系统的排水管道分离开来,使其不能设置连接。除此之外,在高层建筑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不能只为节省成本和只求便利,而要设置高层建筑雨水管道、裙楼等多层建筑雨水管道、空调系统排水管道相对独立。

(3)解决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压力问题,主要有两个解决办法:第一,在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的阶段必须严格的根据高层建筑的高度功能,以及设计规范等来规范高层建筑给水系统设计,科学合理的区分高区供水和低区供水,避免盲目的、简单的把高层建筑的供水系统划分为二,如果建筑工程的高度比较高时可以适当的将给水设计系统划分为三个供水区,以保证满足给水系统的使用和安全问题。第二,在高层建筑给水使用阶段水压力问题方面,如果分区后由于使用原因压力过高就会造成卫生器具出水流过高,便不利于给水系统的安全运行,因此可在原加压设备及运行参数不变的情况下在各入户配水横管处增设可调压式减压阀来控制配水支管入口处达到卫生器具最佳使用压力0.2~0.3MPa,来尽可能的防止高压出流。

(4)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材选用不当,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切实的根据建筑的高度、建筑的功能、结合相关的给排水设计规范选择合适的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排水材料,保证材料的实用性和可靠性。由于普通的UPCV 排水管承受不了排水满管时的水压,因而,根据规范的推荐,在选择高层建筑重力流雨水排水管时比较适宜采用承压塑料管、钢复合管以及金属管等材料,这些管取代普通 UPVC 排水管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灌水试验中出现的渗水问题。

(5)高层住宅小区内可采取设置集中的消防加压泵站来保障消防用水压力。因为在同一小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仍为一次。即使发生火灾,也仅是一栋建筑,几栋建筑同时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少,几乎是零。这种方案不仅可以保障消防供水安全,为住户节约经济费用,同时也给物业管理部门带来管理维护上的方便,比较经济、合理。

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3

【关键词】锅炉房;安全;防火设计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用锅炉的类型日益增多,广泛地应用于人们生活之中。但由于我国现行民用锅炉房防火设计标准和规范不统一,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差异,给锅炉房防火设计和消防审核带来诸多不便。笔者通过对比分析相关条文,对锅炉房防火设计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作一探讨。

1、关于防火间距的确定

锅炉房属于丁类明火生产厂房,一般应是独立的建筑,当锅炉房单独建造时,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小于等于4t/h 或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2.8MW 的燃煤锅炉房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照《建规》第5.2.1条规定执行,即按照一般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确定,最低为6m;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及蒸发量或额定热功率大于上述规定的燃煤锅炉房,其防火间距应按照《建规》第3.4.1条规定执行,即按照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确定,最低为10m;则与一类高层主体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为15m,与一类高层建筑裙房的间距为10m;与二类高层主体建筑的防火间距为13m,与二类高层建筑裙房的间距为10m。

2、关于锅炉房位置的选择

《锅规》第5.1.4条规定了选定锅炉房位置的一般原则:宜为独立的建筑物,当需要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面、下面、贴邻和主要通道的两旁。

《建规》第5.4.1条规定,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宜独立建造。当却有困难可贴邻民用建筑布置,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高规》第4.1.2条规定,燃油或燃气锅炉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当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高层建筑贴邻布置时,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内,并应采用防火墙与高层建筑隔开,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2.1 设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层

当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高层建筑中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房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00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作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锅炉房的门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墙上的门、窗等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O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锅炉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0h的楼板隔开。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0h的防火门窗。这样可以布置在建筑物内。但以上规范对热水锅炉能否布置在建筑物内均没作相应规定。《蒸规》第184条和《水规》第10章第1条分别规定,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10t/h、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1.6MPa的蒸汽锅炉和单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不超过7MW、额定出水温度120℃的热水锅炉,且每台锅炉有可靠的超压连锁保护装置以及低水位联锁装置;锅炉间的建筑结构有相应的抗爆措施,并设有安全疏散通道时,可以设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层。笔者认为,行业标准的规定更加详细,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当锅炉房布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首层时,可按照《蒸规》和《水规》的规定执行。

2.2 设置在高层或多层建筑的地下室、楼层中间或顶层

《蒸规》第185条和《水规》第10章第2条规定,每台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t/h,额定蒸汽压为1.6MPa的蒸汽锅炉和每台锅炉额定热功率不超过2.8MW且额定出水温度不超过120℃的热水锅炉,可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楼层中间或顶层。

3、锅炉房的灭火设施设计

3.1 室内消防给水设计

根据《锅规》第13.4.2条规定, 锅炉间建筑为一、二级耐火等级时,可不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而锅炉房内燃油及燃气的丙类及甲类生产厂房、储灌,宜设置室内消防给水,并应设置泡沫、蒸汽等灭火装置;锅炉房的运煤层、输煤栈桥宜设置室内消防给水。因此,考虑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对锅炉房室内消防给水设计做更严格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建议当单台蒸发量超过4t/h或总蒸发量超过12t/h时应设置室内消防给水,对于多层建筑内部设置的锅炉房,宜设置室内消防给水。

3.2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

鉴于燃油、燃气锅炉房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高规》规定高层建筑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可以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以下简称《水雾规》)的颁布早于《高规》2005年版,没有规定燃油、燃气锅炉的设计喷水强度、持续喷雾时间等,而该设计参数是系统设计的主要依据,这给设计带来了难度。燃油、燃气锅炉房与《水雾规》第3.1.2条所列举的保护对象相比,火灾特点差异较大,也难以比照执行,在《水雾规》中进一步明确燃油、燃气锅炉房设计喷雾强度、持续喷雾时间是非常必要的。由于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局部应用系统,作用面积应取被保护对象的外表面尺寸,设计中可按锅炉产品样本提供的外形尺寸取值。水喷雾灭火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对于燃气锅炉房的水喷雾灭火系统有三种自控方式可以选择,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联动启动,火灾探测器联动启动,湿式先导管传动水力启动。根据燃气锅炉房的火灾特点,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自动启动方式宜同时设两种,其中可燃气体浓度探测器联动启动必须设置。

4、小结

(1)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锅炉房等相关内容的条款应结合实际工程情况作细化和必要的调整,使之更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2)现行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应结合大量民用建筑实际情况,对热水锅炉出水温度、压力划分再细化,有可能将更低温度,更低出水压力的热水锅炉的容量等限制条件相应适当放宽以利于实际应用与操作。

(3)规范制订部门应加强多部门、多专业协调,尽可能保证不同国家规范相关条款的一致性,以体现规范的严肃性,也利于设计人员具体引用。

(4)设计人员应提高“规范”的法律意识,自觉严格遵守现有有关设计“规范”、“规程”等法律性技术文件。有具体困难时,应事先申报相应级别政府主管部门,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确定比较合理安全的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

[1]罗汉新, 张建忠. 锅炉房设计中某些安全问题的讨论[J]. 中国建设信息供热制冷 , 2003,(06)

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4

关键词:建筑电气防火设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着近年来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使我国对建筑行业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建筑防火电气设计是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关键。由于层次的不同使其要求也不同,高层建筑在结构和布置上比多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相比要复杂的多,所以对高层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要有更加高的要求。这才能保证建筑的安全。而且现在,用户对建筑的要求越来越多,所以为了满足这些需求,需要安装很多电气设备,数量很多而且分布很广。这样会造成很大的火灾隐患,同时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起到重视,要对建筑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这样才能做到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这几年来,建筑引起的火灾有百分之三十以上是电气设施出现问题引起的。而且数量一直在增加。所以,我们必须对高层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起到足够的重视。另外高层建筑的使用比较复杂,它的功能很多,所以安全隐患也很多,有很多可燃物,而且人员众多。所以我们必须要重视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而且要对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有更高的要求,要全面了解专业知识,对多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一、对我国高层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相关规定

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很快,城市化水平越来越快,同时,城市人口也越来越多,因此,为了解决城市的土地问题,我们就要发展高层建筑,而且高层建筑也可以提高建筑的功能。可以使布局得到更好的优化。高层建筑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高层建筑的结构很复杂,所以我们也要注意高层建筑存在的问题,注意高层建筑的防火工作。一般来说防火系统有两种即普通消防和自动喷淋。普通消防系统又称消火栓系统,其主要装配有专供消防的供水管道。管道上设有多个消防箱。箱内有水带、消火栓、水枪等。火警发生时,利用设于箱内的电气按扭直接启动消防泵供水,并用水枪加以灭火,因此,应有两路电源供至消防泵控制箱,并能由各消防箱的按扭开泵。除了消防箱内的按扭外,常另设有一个实验按扭,以检查开泵的可靠性。自动喷淋系统设有自动洒水喷头、管网等。在每层的干管上设有水流指示器,在底层的干管上则设有湿式报警阀,总管上则设压力开关,自动洒水喷头设有敏感元件,常用的元件为玻璃球,它有不同的动作温度。当发生火灾时,玻璃球受热炸裂,水便自动洒出。我国高层建筑电气防火设计工作中,设计人员应该熟悉和掌握的与高层建筑消防电气有关的设计规范主要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前两部是国家颁布的标准,后者是国家建设部的行业标准。二部规范对高层建筑中、二类建筑的划分都是样的,对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与要求总体来讲相同,但他们从不同角度提出要求各有侧重。

二、一般高层建筑产生电气火灾的原因

在现代高层建筑的电气防火设计中,其根本目标是有效控制电气火宅的产生,进而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民财产安全,并且提高了区域内的社会稳定程度。但是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就要对产生电气火灾的原因进行细致的分析,只有解决好这些原因,才能提出更好地解决办法,综合分析,国内现阶段高层建筑产生电气火灾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气装置设计不当有腐蚀气体的场所未采用相应要求的设备,以致绝缘破坏,短路引起火灾:线路载流量超过允许值导致电器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过热引起火灾;防爆场所未安装防爆电器。

2)断路器、接线端子板、插保险的熔丝、设备连接螺钉等处,长期运行经过震动连接不牢,接触电阻增大引起火灾;电气安装的技术流程不规范,导线连接处采用缠绕连线,时间长了由氧化引起接触电阻增大,接头过热引起火灾。

三、高层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技术和具体的应用

在我国高层建筑设计工作中,随着节能理念、技术的不断研究和应用,对于其设计效率及质量的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为了有效改善国内现阶段存在的高层建筑电气防火设计问题,设计单位一定要加强对于技术要点及具体应用的重视,并且不断完善现行的设计模式和方法。

1 消防电源的设计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利用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和人员疏散是两项主要任务,因此,合理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并保障其供电可靠性是电气防火设计中的一个基本问题。高层建筑中的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防烟排烟设施、应急照明、自动灭火系统的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 消防配电线路的设计

2.1 消火栓泵、喷淋泵等配电线路

在消防配电线路的设计中水喷淋系统加压泵、消火栓系统加压泵、水幕系统加压泵等消防水泵都是实施灭火工作的主要设备。而且消防水泵运行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到火灾扑救的效果,其配电线路的防火设计应该特别予以重视。根据消防工程现行做法,消防水泵一般集中设置在水泵房,其配电线路包括双电源或双回路电源干线和各个水泵电动机配电支线两部分。

2.2 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

在防排烟装置配电线路中防排烟装置是高层民用建筑中重要的防火设施,它包括排烟机、送风机、各类阀门等,这些设备运行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到人员疏散效果和能否有效防止火灾蔓延。由于防排烟装置的布置一般比较分散,因此,其电气线路防火设计既要考虑供电主回路线路,也要考虑联动控制线路。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具体设计对象来确定,设计人员首先必须搞清楚设计对象的建筑形式、分类、规模、建筑个体的分布等诸多因素,再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形式。火灾报警系统划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随着新技术不断出现,以及火灾报警设备和元件的不断革新和发展,在高层建筑电气防火设计中,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设计人员应重点强调系统的整体可靠性和经济性,还应注意不要单纯追求消防技术的先进性,所以我们要安装自动的报警系统,这样才能在发生火灾的时候及时报警,这样才可以及时的解决火灾问题。减少火灾带来的破坏,减少火灾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

四、结束语

通过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高层建筑的电气防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具体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措施。由于高层建筑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他可以解决城市人口过于密集的问题,可以节省城市用地。但是高层建筑的结构有很复杂,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必须要注意高层建筑的问题,特别是防火事项。笔者结合多年的实际经验,同时通过合理科学的设计,使电气运行更安全。这样才能保证人们的安全。

参考文献:

[1]曾杰.建筑空间与防火分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关系[C].全国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水消防分会第二届学术年会论文集,2002.

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5

关键词:住宅;结构;地基;设计

Abstract: 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some of the problems in the residential building structure design process is analyzed and discussed, and some of the considerations in structural design for the peer reference.

Keywords: residential; structure; foundation; design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住宅建筑质量的主要由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两个方面组成。相对而言,住宅设计是一项繁重而又责任重大的工作,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适用、经济和合理性。在实际设计工作中,常常发生住宅结构设计上的种种概念和方法上的差错。本人结合多年参加施工图的设计和审查的工作经验,对住宅建筑结构设计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部析,提出了住宅结构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并重点阐述了住宅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和地基设计。

1 结构设计常见的问题

1.1结构设计中容易忽视结构防火设计问题

在建筑设计中,一些设计人员对防火规范不熟悉,对建筑物分类有错误,导致在设计中对防火标准执行有误,消防处理不当,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一些重要场合的安全疏散出口。疏散门开启方向不正确,影响安全疏散;有些设计中的防火分区面积过大,防火间距过长,设计中存在随意性;有些消防设施设计不合理,不配套,建筑物一旦失火,消防设施将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此外,结构设计人员往往认为建筑防火只是建筑专业的工作范畴,在结构设计中并没有对结构和构件的防火设计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对于钢结构的建筑,这会给建筑留下致命的安全隐患,9.11事件中倒塌的世贸大厦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结构设计中除了关注结构的稳定性,耐久性,可靠性之外,应当对结构和构件的防火性能作出必要的考虑,如梁、板、柱的构件尺寸及其保护层厚度;防火墙,各类间隔墙,楼梯板的防火厚度等等。

1.2 建筑设计中的抗震设计问题

有些设计不能满足抗震设计的一般规定,如超越房屋高度的限制,超越房屋最大高度比的限制,或超越抗震横墙间距的限制等,有的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现象,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7.1.8条(强制性条文)规定“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结构的布置应符号上部的砌体抗震墙与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本对齐”。有些设计把底层设计成大空间,抗震墙明显减少,上部砌体抗震墙大部分与底部的框架梁或抗震墙不对齐,造成结构体系不合理,传力不明确;有些设计中抗震分类,场地类型选用错误,导致整个结构设计错误。一些混凝土构件,特别是悬挑构件的最小配筋率达不到要求,有的相差一半,有的甚至一半都达不到;有些设计中荷载取值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来确定,存在漏算错算现象;有些结构设计中与提供的设计书不一致,结构强度远远低于计算结果,设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在结构设计过程中,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方案,结构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和承载能力,

1.3结构设计中设计深度不达标

一些设计人员制作施工图时“偷工减料”,设计粗糙,过于简单;施工图应有的大样图,相关创新图漏缺;一些重要的,应该用图纸反映的内容只标注“见图集”,“由设备厂家确定”等,施工图设计表述不全,细部大样不详,不能反映工程的全貌;一些重要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工程类别,安全等级,耐火等级,防火消防处理等在设计总说明中没有标明或交代不全。

2 住宅结构设计中应当遵循规范的要求

为了避免出现上述结构设计问题,在住宅结构设计时首先必须从结构计算和构造上满足规范的相关要求。主要应当遵循的规范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等相应法律法规等。

2.1 结构设计计算时应注意的事项

(1)荷载计算时的错误。诸如漏算或少算荷载,活荷载折减不当,建筑物用料与实际计算不符。

(2)楼板计算应采用正确的方法,连续楼板的计算不能简单地采用单向板计算方法来替代,双向板查表计算时,应该考虑采用材料泊松比的影响,否则由于跨中弯矩从未进行调整从而导致计算结果偏小。

(3)底框砌体结构验算。底部剪力法仅适用于刚度比较均匀的多层结构,对具有薄弱层的底层框架混合结构,应考虑塑性变性集中的影响,通常对底层地震剪力乘以1.2~1.5的增大系数;底层框架混合结构的剪力分配不能简单地按照框架抗震墙的方法,因为底层框架混合结构中只有底层框架抗震墙,应采用双保险的方法,抗震墙承担全部剪力,框架按照刚度比例承担剪力。刚度计算时,框架不折减,抗震墙折减到弹性刚度的20~30%;应考虑底层框架柱中地震作用产生倾覆力矩所引起的附加轴力。

2.2 住宅构造设计应注意的事项

(1)注意构件最大配筋率和最小配筋率的限值。尤其是在抗震设计中既要保证建筑结构在地震发生时具有一定的延性,又必须满足最低配筋率的要求。

(2)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保证钢筋在各个部位所需满足的锚固,延伸,搭接长度,材料选用也必须满足强度要求。

(3)为了防止屋面温度应力引起的开裂,建筑物每隔40m左右应设置伸缩缝,层面现浇板厚度不宜小于120㎜,屋面现浇板中应设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间距不应大于100㎜.外墙阳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数量不应少于7根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应小于2m。

(4)按抗震构造要求设置的构造柱,应在整个建筑物的高度内上下对准贯通,上至女儿墙压顶,下至浅于500㎜基础横梁,或伸入室外地面以下500㎜的构造柱与圈梁,楼板和墙体的拉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 住宅建筑结构设计的概念设计和地基设计若干问题

3.1 概念设计的重要性

住宅结构的概念设计是指一些在计算中或规范中难以作出具体规定的问题,必须由工程师运用“概念”进行分析,作出判断,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结构破坏机理的概念,力学概念以及由震害试验现象等总结提供的各种宏观和具体的经验等。这些概念及经验贯穿在方案确定及结构布置过程中,也体现在计算简图或计算结果的处理中。住宅结构的设计,无论是多层砖混或框架剪力墙结构,都不同于一般的静力设计。特别是抗震设计,必须从抗震的角度,采用二阶段设计来实现三个水准的设防要求。为此,结构设计人员必须及早介入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否则将导致建筑结构设计的不合理,给以后的结构设计带来难度。住宅结构的概念设计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幢建筑物的设计,如果没有事先经过全盘正确的概念设计,以后的计算模式再准确,计算再精确,配筋再合理,也不可能是经济,合理的设计。因此在建筑物的方案设计阶段应正确把握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对不同形式的住宅建筑应注意概念设计中容易疏忽的要点。

3.2 地基结构设计的重要性

为了减少和防止由于地基沉降或不均匀沉降引起的构件开裂或破坏,可以从建筑措施、结构措施、地基和基础措施方面加以控制。诸如:避免采用建筑平面形状复杂,阴角多的平面布置;避免立面体形变化过大,将体形复杂、荷载和高低差异大的建筑物分为若干个单元;加强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同一建筑物尽量采用同一类型基础并埋置于同一土层中等一系列措施。地基的结构设计分为:高层建筑设计,多层建筑设计。

(1) 对高层建筑来说,从经济的角度考虑,高层建筑的地基需要埋置的一定深度,基础一般采用桩箱或桩筏结合的形式。此时应保证箱体的整体刚度,群桩布置的形心应与上部结构重心相吻合。当土层有较大起伏时,应使用同一建筑结构下的桩端位于同一土层中,并应考虑可能产生的液化影响。

(2) 对多层建筑而言,从经济角度考虑,一般不愿采用长桩的方案。但对软土层覆盖层较大的地区,一般需要经过地基处理的方式来达到控制建筑物沉降的目的。常用的软地基处理方式类型较多,但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前,必须认真研究土层结构和地基两方面的特点及环境情况,并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确定地基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以及各种处理方法的适用性。同时综合考虑处理方案的成熟程度和及施工单位的经验,对方案再进行比较,最终选定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的处理方案。地基处理后,还必须满足规范所规定的强度和变形要求。

另外, 对于 较长的建筑,上部结构超长设置了温度伸缩缝,但基础仍然连在一起。过长的基础,应当设置后浇带或使用微膨胀砼。

4 结束语

多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范文6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新《建规》”)于2015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原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045-9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同时废止。

新《建规》不仅对旧版的许多内容作了修改,增加补充了一些新要求,还对两项标准合并后的不协调要求,进行了调整。为全面了解新《建规》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变化及相关具体要求,本刊记者采访了全程参与新《建规》修订的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副处长沈纹,请她就有关新《建规》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记者(以下简称“记”):沈副处长,您好。请问,新《建规》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沈纹(以下简称“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由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GB50045-9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整合修订而成。原《建规》《高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保障建筑消防安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引导相关防火规范的制修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两部规范也面临许多挑战:一是各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场所大量增加,引发火灾,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不安全因素越来越多,各类建筑火灾事故相继发生,在对这些火灾事故进行多层面的分析研究后发现,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等技术对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或加强,而修订完善防火规范,则是在工程建设中落实这些对策措施的重要途径。

二是各类高层超高层建筑、大规模大体量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石化生产储存等工程建设项目大量涌现,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不断研发应用,原有规范已涵盖不了新的发展情况,急需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使规范适应发展需要。

三是近年来,建筑防火领域开展了大量的科学试验研究,对建筑火灾规律、火灾防控理念和对策措施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升,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原有规范也需要通过调整,使这些新成果、新理念能够在工程建设中得到推广应用。

四是原《建规》《高规》之间,以及两部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在工程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协调、不明确的问题,需要通过修订规范加以解决。

记:为什么将原《建规》《高规》合二为一,主要有哪些考虑?

沈:新《建规》集中体现了建筑火灾防控领域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将两部规范合二为一,实现了建筑防火领域基础性、通用性要求的统一,这在我国建筑防火标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新《建规》的实施,对于提升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原《建规》《高规》合二为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解决适用性问题。尽管原来两部规范有各自明确的适用范围,但由于建筑情况复杂多样,在工程实践中,会遇到难以确定按哪部规范执行的问题。把两部规范合二为一,将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均纳入规范的适用范围,并统一按高度进行划分,能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二是解决安全尺度问题。两部规范分别独立规定时,自身具有系统性和合理性,但将两部规范放在一起进行分析比较时会发现,有些高层建筑的设防标准,甚至会低于单、多层建筑,或者不如单、多层建筑规定得全面。将两部规范合并修订,可以全面审视相关规定,确定较为恰当的安全尺度。

三是解决工作效能和发展问题。在新版规范整合修订之前,两部规范曾分别开展过局部修订工作,但由于规范的框架结构已相对固定,要实现规范的较大突破,难度很大,而由一个编制组统一对两部规范进行整合修订,不论是从现阶段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还是从长远提高规范制修订管理工作效能来看,都是一种值得实践的工作方式,将有利于规范的贯彻执行,有利于规范的长远发展。

记:新《建规》包括哪些主要的内容?

沈:新《建规》共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记:新《建规》的整合修订,其指导思想和重点突破有哪些?

沈:新《建规》的整合修订,其指导思想和重点突破体现在七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