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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范文1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转换
1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理念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后,其后续计量的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依据的理念不同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结果不同。
1.1 成本法的理念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主要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依据的理念是法律形式重于实质的原则。从法律形式看,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是独立的法人,除非被投资企业宣布分派利润,否则其实现的利润就只属于被投资企业,而投资企业无法按照比例分享。因此,成本法决定了投资企业持有期间不需要对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进行会计处理,只有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才按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进行会计处理。
1.2 权益法的理念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变动而变动的方法。权益法主要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依据的理念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尽管从法律形式看,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从经济实质上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政策和经营政策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因此,股权代表的是股东应享有(承担)的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应该按照持股比例反映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金额变动而变动的部分。
2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解读
由于投资企业增加或减少投资,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即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互转换。
2.1 适用范围
(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
(2)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一些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
2.2 基本原则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定;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需要调整;如果调整,如何调整。要解决上述问题,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转换处理的基本思想是遵循追溯调整法,即假设从原取得的投资开始就采用权益法,把原取得投资采用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为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
2.2.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2.2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调整
比较该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是否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2.2.1 追加投资导致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区分原持有的以及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2.2.2.1.1 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原则
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属于通过投资作价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原取得投资时投资成本小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账户;贷记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2.2.2.1.2 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原则
应按权益法处理,比较新增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如果新增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如果新增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账面价值)。
2.2.2.1.3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原则
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投资企业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新增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新增投资当期期初至新增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2.2.2.2 因处置投资导致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一些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体现追溯调整。
对于原投资取得后至转为权益法之间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的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范文2
“应收股利”科目发生额=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投资后治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得净损益)×投资比例-投资单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照此公式和原则计算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数额的确复杂,较容易使人产生混淆,并且缺乏操作性,尤其是初学者更是茫然,笔者在新准则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简便易行的操作方法:
投资当年分以前年度股利,一律冲减成本;投资当年分当年股利,前冲成本后计收益;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将(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的差额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和冲减成本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则不用冲减成本。 注:累积股利就是投资企业按比例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累积股利(截止本年末);累积净利就是投资企业按照比例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累积净利。
下面结合例题进行分析:华兴公司20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天山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天山公司于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6年的现金股利100000元,天山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7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属于“投资当年分配以前年度(2006年)股利,一律冲减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 10000(冲抵成本)
假如2007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包括本年实现的利润300元,则属于“投资当年分当年股利,前冲成本后计收益”投资当年实现的利润300元计入收益,其余700元属于以前年度的利润应冲减成本。
借:应收股利 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700(冲抵成本)
投资收益3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0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300000×10%=30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0000=40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应得净利累积数,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借:应收股利30000
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10000(转回成本)
贷:投资收益 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45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450000×10%=45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45000=55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55000>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需将(前者累积股利55000-后者累积净利40000-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10000)的差额5000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45000和冲减成本5000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4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5000(冲抵成本)
投资收益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6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360000×10%=36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6000=46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46000>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需将(前者累积股利46000-后者累积净利40000-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10000)的差额-4000恢复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36000和恢复成本4000的和计入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36000
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4000(转回成本)
贷:投资收益 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20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200000×10%=20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20000=30000(元)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范文3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后续计量 转换 财务影响
在企业投资的过程中,长期股权投资具有重要意义的原因,是其决定着投资单位的利益,左右投资单位在进行投资过程中的话语权。权益法和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后续计量方法,权益法的运用一般是在投资后,投资单位对被投资方的经营方式和财务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成本法的运用一般适用于投资单位无法对被投资方产生影响,不能和被投资方共同管理,投资的效益没有可靠的数据验证,在市场中没有竞争力等情况。当然,在投资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风险还会不停的改变着投资双方的地位。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问题之所以会出现,是由于投资份额被投资企业所控制,用来获取其在投资中的权益。如果在产生投资后,不能合理的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就可能被投资方所利用,作为利益获取的工具为自己谋利。因此,正确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转换是十分重要的。
一、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转换
企业在投资期间,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发生改变,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投资方持续投资以提升持股比例
若投资单位对无法得到被投资单位准确的市场价值数据、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投资,并且对被投资方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则必须要改变长期股权投资计量方法为权益法来做出弥补,使双方不必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对于投资方在投资之日起至追加投资当天这一段时间,被投资方享有该段期间内的净资产公允价值,而投资方在投资之日起至追加投资当天这段时间内的净损益则应当算入整个的当期损益中。
(二)在处置部分投资时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下降
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投资方会将原有的投资份额进行压缩,导致话语权降低,致使无法控制被投资方时,此时,权益法就必须做为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方法来使用。
首先,被处置的投资部分应按照比例终止原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重新计算出当前投资部分在整体投资中的比例,整合出当前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购买当日的公允价值在权益法下具单一性,可以不予以考虑所处置部分投资过程中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价值),即可以不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但当投资成本缩水,无法保证原有投资份额时,应同时调整投资成本和留存收益。
二、对财务的主要影响
(一)给母公司带来冲击
基于新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对子公司进行投资时,要使用成本法,而在合并财务报表之后则必须用权益法调整。这一变化并不影响财务报表的合并和编制,但是却影响着众多母公司,特别是个别控股型公司的财务报表。成本法和权益法所存在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投资收益方面的确认方式。权益法是对投资企业净损益做出改变后确认投资的损失或盈利,以达到长期的价值;而成本法则不受到被投资企业过去盈利或亏损的影响,确认投资收益也是在得到股利之后。
当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中有一大部分的股利发放都达不到其实现的净利润。而改变了核算方法之后,如果子公司能够一直保持盈利的状态,母公司在对投资收益进行确认时依然运用成本法的话,相比于运用权益法来确认其资产总额和净收益还有些许不足;但是如果子公司不能持续盈利反而一直亏损,这种情况则恰恰相反。这一变化,也使得母公司不得不对企业中原有财务指标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过去的财务政策被迫调整
1、对利润分配做出改变
实务中,净利润才是对母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基础。运用成本法时,在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十分低下的前提下,经营活动方面存在着收益不足等情况使得支出费用大于收益,新准则的规定还有可能导致母公司的留存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不能按要求实行分红制度。但是为了符合国家的要求,使资本市场的预定效果得到满足,企业就必须对其当前在子公司中推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明确的调整。
2、 调整筹资策略
在新准则开始实施后,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的选择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的发展能力和偿债能力等也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发生巨大变化。在新准则实施初期,与新准则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必然会高度关注新准则的实施。因此,公司在面对这些债权人时不能慌乱,要耐心的进行解释,并调整筹资方式、策略和规模。
三、结束语
长期股权投资对一个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作为企业的金融资产,能够使其他的企业金融资产和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得到区分,并且使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得到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认可。通过对国外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方面先进经验的不断摸索,再结合我国企业当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现实状况,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不断的努力改进我国当前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法,以求在最大程度上达到最佳效果。当前在核算方面,长期股权投资的可理解性正在不断的增强,也越来越切合实际,但是,还并不是最完整的体系,尚且需要进行不断的探索,合理的运用会计信息使其为企业的发展添加动力。
参考文献:
[1]徐璧.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07):278-279
[2]韩和芳.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会计处理案例分析[J].财政监督,2010(12):125-126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范文4
为规范企业投资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财政部于1998年6月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2001年1月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简称“旧准则”);2006年2月重新了《企业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简称“新准则”)。旧准则对投资进行了全面的定义和分类,而新准则对投资未进行定义和分类。从旧准则对投资的定义和分类可以看出,旧准则规范的是企业全面投资行为,而新准则仅仅规范了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行为。因此,本文仅就新旧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方面的规范进行比较。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定之间的差异
新旧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定之间的最大差异是:新准则将长期股权投资按形成的方式分别为合并和非合并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而旧准则未进行区分。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新准则作了如下两个方面的规定:(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取得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之间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新准则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来加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其初始成本的确定按照交易方式来加以确定。一次交易实现的,其初始成本包括:(1)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2)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3)合并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未来事项很可能对合并成本产生影响并且其金额能可靠地计量,也并入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实现的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二)非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对非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当企业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准则的规定完全相同: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初始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的支出。
1.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定的差异
新旧准则对企业以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1)新准则增加了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两种非货币易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前者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后者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2)旧准则在以非货币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支付补价时,对当期损益没有任何影响,只有在收到补价时才有可能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而新准则无论是支付补价还是收到补价,都有可能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3)旧准则在确定以非货币易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时,强调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而新准则强调的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4)从确定以非货币易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的繁简程序来分析,新准则比旧准则要简单得多,特别是旧准则换出资产收到补价时更加复杂。
2.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确定差异
新旧准则对企业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差异:(1)新准则无论是债务人以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还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在确定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时,对当期损益都有影响;而旧准则规定债权人在确定以上述两种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时,对当期损益无任何影响。(2)新准则在确定以上述两种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时,强调的是公允价值;而旧准则强调的是账面价值。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差异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适用范围差异
新旧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适用范围的规定存在比较大的差异:1.尽管新旧准则都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采用成本法,但新准则更强调长期股权投资在活跃的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2.旧准则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时采用成本法,有控制时采用权益法;而新准则在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采用成本法,在这一方面刚好完全相反。3.旧准则对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持股比例进行了限定,而新准则未进行限定。
(二)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差异
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准则对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程序,除了新准则规定当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以外,其它核算程序完全相同。
新旧准则对采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时,账务处理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旧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无论比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是大还是小,其间的差额均通过“股权投资差额”账户进行核算,并分期进行摊销;而新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2.旧准则把采用权益法核算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分期摊销抵减投资收益与按税法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差异规定为时间性差异,并视企业所采用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分别确定;而新准则由于差额仅仅在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产生,且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对其与税法规定相抵触时的处理未作规定。3.对投资者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改按权益法核算时的初始成本确定方面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新准则做了可选择性规定,即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来确定;而旧准则规定按照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来确定。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处理差异
(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比较基础差异
新准则分别以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比较基础: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确认以公允价值作为比较基础。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减值确认以现值作为比较基础。新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的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旧准则以可收回金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比较基础。旧准则规定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定期地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末检查一次。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二)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判断标准的差异
旧准则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分别为长期股权投资有无市价提供了判断的标准:对有市价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计提减值准备,提供了五个方面的判断标准;对无市价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计提减值准备,提供了四个方面的判断标准。
新准则对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计提减值准备未提供判断的标准,对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计提减值准备提供了判断标准,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四、长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差异
新旧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方面的差异比较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新旧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信息披露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信息披露主体的侧重点来分析
新准则侧重于披露被投资主体的财务信息;而旧准则侧重于披露投资主体的财务信息。
(二)从披露信息的形式来看
旧准则侧重于披露可计量的会计信息;而新准则侧重于信息本身的质量特性。
五、我国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国际协调
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范文5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
一、前言
2007年1月1日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开始在我国所有上市公司中实行,总共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其中关于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相对于旧的会计准则来说变化较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范围、初始成本的确定、报表的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改进。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引入标志着我国企业财务进入了一个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新时期。鉴于这些改变会对我国的企业财务工作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因此,作者结合新准则实施一年多来的情况,在分析完新旧准则差别的基础上,着重对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变化的影响进行探讨。
二、新会计准则中有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指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对企业的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一种虚拟资本的体现,是企业的一项金融资产。其对投资方而言通常是一项金融资产,而对于被投资方而言则是一项权益。按是否指定为套期的项目,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分为未被套期长期投资和被套期长期股权投资。
新的会计准则中规定当企业的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低于五分之一且没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会计核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采用成本法核算,初始投资以投资支付现金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按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另一种情况是当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时,按公允价值计量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按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时前者的计量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后者计入所有者权益。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重大影响时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权益法核算内容与原会计准则规定有一定不同。初始计量: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小于的,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为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二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被投资单位发生损益和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进行相应调整;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的损益应当以投资时的公允价值、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为基础进行调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也应当调整。当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超过50%。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具有控制权,采用成本法核算,但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分为企业合并形成的和非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中企业合并形成的,又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按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当终止确认所有长期股权投资,均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转为当期损益,并且将账面价值与收到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在了解完这些基本情况以后,接下来我们将对新旧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差异进行分析,进而探讨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变化的影响。
三、新旧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区别
对于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新旧会计准则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并且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在很多方面和旧的会计准则有不同。以下将具体探讨细节上的差异:
1.缩小了准则规范的范围,同时对投资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原投资准则规范的内容包括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仅包含了长期股权投资。同时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又将投资细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相比较而言,我们知道新准则考虑了更多具体情况,这本身对于不同种类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了。
2.对于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更加规范了
旧的准则中对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方法主要区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方法,并在权益法下对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账面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同时,在旧准则中则明确指出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而新准则在企业合并业务下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两种情况处理。权益法核算中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的做法,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属于商誉的部分,不需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如小于时应计入当期损益,调增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见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业务活动不再单一,股权投资也从简单的直接对外单位投资和股票投资向外扩展,采用企业合并战略已经为很多企业所接受,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投资业务,相关的会计账务处理也需要统一规范。
3.两种会计核算方法(权益法和成本法)的确认差别
权益法转为成本法:当投资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改按成本法核算,并以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金融工具的规定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这项规定,运用的是未来适用法,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同旧准则相比,新准则简化了此种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按旧准则规定,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时,需要对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追溯调整。
此外,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时原投资准则按持股比例确定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而新准则主要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各项可辨认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进行调整后进行确认。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会计处理的差别
新会计准则规定如果按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方法处理;其他按照资产减值准则规定方面处理;在减值损失核算方面,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就意味着长期投资减值损失一旦计提将永久的减少企业利润,企业无法再通过减值损失转回来调高利润。原准则在处理减值损失时对由于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提的减值准备,确认为损失,以后会计期间恢复时,可以转回。
四、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变化的影响
1.两种会计核算方法(权益法和成本法)规定的影响
由上面的差别分析,我们知道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实际控制权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原来采用权益法核算改为采用成本法来核算,然而当编制会计合并报表时有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这实际上是说母子公司型的企业必须要编制两张表报:一张用成本法编制和一张用权益法编制。这项变更不影响合并报表的财务指标,但对母公司报表的影响较大,主要影响母公司投资收益,进而影响母公司的年终分红的能力。
2.不再确认投资差额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不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也取消了有关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规定。这一规定将会使那些存在巨大的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企业受益,使他们的净利润增加;反之,若股权投资差额为贷方余额的,净利润将减少。这样做的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这些差额与企业合并没有关系,且没有办法和被投资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区分,其结果是对于该类企业的利润将不再需要对其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
3.公允价值应用的影响
新准则中有两处提到了公允价值:一处是在投资成本的确定时,对于发行证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采用公允价值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另一处是在后续计量中,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引入了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概念,以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的基础。事实上早在1998年的时候我国政府就曾将公允价值引入债务重组的计量中,结果由于制度不健全而成为上市公司利润操控的一个靶子,最终于2001年取消。现今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引入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基础会对于企业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能否发挥出其积极的作用或者是否会再次成为企业盈余操纵的工具,还要继续研究。
4.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规定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其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在以后年度期间就不得转回。通常企业会在亏损年度通过转回前期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以达到减少当期费用,增加当期利润的目的。相反在盈利年度进行反向操作,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增加当期费用,降低当期利润,以便以后期间利润下降时再予以转回。因此,这一规定的实施能够有效地遏制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原来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变化较大,尤其是有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规定方面。这些新规定更加规范了企业有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实务操作,最终使得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信息更加准确。然而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时间不是很长,有些存在的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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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范文6
关键词:非同一控制 子公司 长期股权 实务处理 权益变动 分析
在企业的财务资产管理中,长期投资性资产是企业整体资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新会计准则对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部分的资产管理有明确规定,即投资企业对于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部分的管理,应当遵循成本核算的方法,并在编制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核算管理的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我国权益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通常情况下,在管理资产过程中,投资企业多是利用对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来实现对于子公司的投资收益管理回报与控制的目的。因此,进行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分析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既可以提高投资企业对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管理水平,又可以保证投资企业的投资利益,还可以促进企业的财务管理与运营发展。下文将结合新会计准则中,对于投资企业进行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的具体要求与规定,从投资企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控制”判断、成本确定、权益转换、合并财务报表、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述,以提高投资企业对于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实务处理管理水平,推进企业运营发展与进步。
一、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中的“控制”判断
在进行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处理时,投资企业如何“控制”判断以及确认,是其处理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企业运营管理中,投资方具有对被投资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利,通常被投资单位称为是投资企业的子公司,而投资企业对于子公司的控制权利,则是指在投资企业的子公司运营与财务管理中,投资企业有权利决策或影响子公司的财务以及运营,并从子公司的运营活动中获得相关利益。因此,对于投资企业以及子公司来讲,进行实质控制权的确定,不仅对投资企业进行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有着直接的影响,还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中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确定也有着很大的关系。而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关会计准则,只对投资企业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控制”权利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在进行一些股权关系的公司控制权益判断处理时,难以进行判断处理和界定。比如,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规定,就有“合资协议或者是章程规定,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成员中,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可以控制的子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数量超过全部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实质上就形成对于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政策的控制决定权利”的相关规定。对于这此类规定,在投资企业对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中,实务处理的章程或者是协议不可能另投资企业一方说了算,而实际执行中则是由大股东对于子公司的财务与运营政策进行掌控。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发生,可进行“控制”权利明确,以实现对于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中的“控制”权利明确和判断。
二、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中的成本确认
在进行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过程中,成本确认的问题主要是指对于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管理中投资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对于这一问题,在企业的新会计准则中有明确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中。所谓的初始投资成本主要是指除了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成本以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以及成本部分,在投资时期内应当按照以下的要求规定,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第一,对于投资企业通过支付现金形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部分,在进行初始投资成本确认中,要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进行初始投资成本确认,其中包括与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直接相关的费用与税金、支出等部分;第二,在投资企业以权益性证券发行方式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部分,在进行初始投资成本确认时,需要按照权益性证券发行的公允价值来确认实施;第三,对于投资者进行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部分,在进行初始投资资产的确认中,要依照投资合同或者是协议规定中价值进行确认实施;第四,对于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方式所获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相应规定进行初始投资成本确认。此外,以债务重组形式的初始投资资本确认,按照债务重组的要求进行确认。
三、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中的权益变动
在投资企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中,对于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除了追加或者是回收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外,通常情况下,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账面价值是保持不变化的。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投资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的权益进行调整处理,以便于投资企业以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第一,投资企业在进行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权益的变动处理中,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或是发生运营亏损时,投资企业不对于子公司账务进行处理,而只有在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的股利或者是利润的情况时,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当期投资收益情况进行确认,或者是处理子公司相关权益的变动;第二,投资企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部分只局限于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企业投资后所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部分,而从中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是利润中超出上述数额的那一部分,在对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会作为投资中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收回。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投资企业能够对于被投资单位也就是子公司所实施的长期股权投资控制部分,由原来的权益法核算管理转变为应用成本核算法进行核算管理,这一核算管理方法与国际财务核算管理中应用的方法比较一致,但是在实际处理应用中,却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控制核算管理原则有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在进行单独的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成本核算管理的方法能够实现反映投资股利分配方面的信息,而公允价值的相关法则,则能够反映投资的经济价值,同时,在进行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管理中,成本核算方法的应用还能够实现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质量,因为投资企业所核算形成的财务成本以及业绩真实性更大,在进行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的操作空间更小,这也就更具有积极作用和意义。
四、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处理中的披露信息分析
投资企业在管理子公司长期股投资过程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做好对协议及附件的信息披露工作。披露内容应包括:子公司的企业名称以及注册地、业务性质、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表决权等有关信息内容;被投资单位想投资企业进行资金转移能力所受到严格限制的具体情况,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管理过程中,当期和累计的没有进行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情况;子公司投资所相关的或有负债情况等。
五、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事物处理中的合并财务报表
投资企业在管理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核算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应使用成本核算法进行核算管理,而在编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应当依照权益法的相关内容以及规定,进行编制调整。比如,在企业的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销,同时对投资公司在子公司中的相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也进行抵销。此外,对于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享有份额的差额部分,也要求在购买日对于具体数额项目进行列示,如果进行列示的商誉项目发生减值变化,减值变化的商誉项目应注意按照经过减值测试后的金额数目进行列示。而在投资企业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实务处理过程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在购买方以公允价值进行合并成本确认后,在购买日对作为合并所对价付出的资产以及发生、承担负债等情况,按照公允价值进行核算,其中公允价值与相应的账面价值差额部分归计到当期损益中。同时,还应注意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确认过程中,购买方的合并成本中比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所大出的差额部分,应当作为商誉进行确认,并废除原有的“合并差价”。值得注意的是,在企业新会计准则中,初始确认后的商誉是不允许进行摊销的,需要通过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企业新会计准则的这一规定,与企业合并中合并商誉自身的特征相符合,规定合并商誉本身不在企业可以摊销的资产范围之内,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相趋同。此外,购买方进行合并成本中比合并过程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小的差额部分,在经过复算审核后,也应归计到当期损益中。
在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投资企业则应当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情况作为基础,进行子公司财务报表的核算调整与管理,对不同财务内容按照成本核算的相关规定实施编制核算。其中,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时,应对因企业合并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以及负债、或有负债等情况以公允价值方法标准核算列示;在进行个别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投资企业对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成本核算法进行核算,而在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先在投资公司依照权益法对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收益情况进行调整转换后,再将调整转换结果在合并工作底稿中进行显示,同时作为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总之,妥善分析和处理好长期股权投资资产问题,有利提高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实务处理以及管理水平,对于促进企业规范化、合理法发展进步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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