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文化的传承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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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的传承性

民俗文化的传承性范文1

(一)建立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村源于主题公园,强调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运转模式,为美国迪斯尼乐园的全球化翻版。[1]民俗文化村是集中保存、保护、传承、展示、发展或经营特定地域或群体民俗我恩华的村落。民俗文化村可分为两种类型:异地集锦型和实地展示型。前者为博览、旅游等目的,通过浓缩、模仿、移植等方式,异地向人民集中活态展示民俗文化的模型博物馆,如北京的中华民族园、深圳的中华民俗文化村、昆明的云南民族村等;后者是指在原居地选择有典型代表性的村寨。集中保存、传承、展现和发展其民俗文化的村落,如贵州黔东南的郎德寨、南花,湖南的德夯苗族民俗村等。[2]

以档案学的视角观之,档案不是单一的,民族档案不仅仅指某一份单一的文献、石刻等,而是还包括与此文献、石刻相关的一切事物、活动等民族文化事象,一份具体的民族档案文献和与该份文献相关的所有民族档案事象共同构成了民族档案这一整体,民俗文化村就是将各地区典型的民俗习惯、仪式风俗、节日庆典等集中于一个主题景区内表现出来,其就是中国各民族文化的一个缩影,其不仅保存了民族档案的本体,还保留了与之紧密相关的民族档案事象,民俗文化村使保存分散的、不完整的民俗文化实现了体系化、集成化管理,有效地整合了民俗文化或民俗档案。

(二)建立民俗文化博物馆

所谓民俗博物馆,就是依托丰富多样的民俗文物、收藏品等,为弘扬民族文化精神,将民间传承下来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采用有形和无形的陈列手段,以达到实现地域民俗风味的效果,从而也兼具对民俗文物的研究保护,最大限度的成为一个民俗文化展示、研究和传播的产所。[3]民俗博物馆不同于历史类、自然类或其它类博物馆,它是以收藏、演讲、展示民俗文物为主要职能,并以此作为对公众进行民俗知识教育的产所。

从档案学的视角来看,民俗博物馆保存了有形的民族档案实物和无形的民俗文物,档案是历史的记忆者,在民俗博物馆中所保存的文物可以看出民族档案的发展历程,并且民族档案实物与民族档案文献相结合就构成了完整的民族档案,因此,民俗博物馆中的民俗文物是纸质型民族档案文献的重要补充,对于完善民族档案体系和实现民族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与价值。

(三)进行参与式保护

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需要人的自觉、自愿、积极地参与,然而在我国的保护实践中,由于主位观点与客位观点的歧义异、对参与的肤浅化理解、政府角色的定位失误等原因,导致对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的“保护性破坏”。[4]因此,在对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就需要基于对主位观点的尊重和了解,充分汲取草根智慧与地方性知识,激发文化承载者的文化自觉,使其真正参与民俗文化的挖掘、保护、开发、监测和评估,实现参与式的保护。对正在消失的民族文字、风俗习惯等民俗文化进行参与式保护,通过与民俗文化的原始产生地的民俗文化传承人或是当地居民交流,能够记录民俗文化的起源、社会发展历程等具体的信息,能对民俗文化的传承起到积极的作用,是一种对民俗文化进行有效保护的方式。在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过程中,因思维定势的缘故,人们较为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者所创的作品,而容易忽视民俗文化作者所持有的那套技术或技艺。关注民间工艺的现状,以现代田野作业的理念调查民间工艺,以种种现代手段保存技艺、建立档案,无疑是很重要的,但更应注意对于民间工艺传承人的人文关怀,创造条件让他们走入现代社会的前台,更直接地参与到现代社会的发展与运作的过程之中。[5]因此,在建立民俗文化博物馆的同时,还应进行参与式保护工作,参与到民俗文化的原始产生地,加强与民俗文化传承人之间的互动。

从档案学的视角观之,参与式保护从源头保护了民俗文化的原始形成地,保证了民俗文化的纯真性,明晰了民俗文化的传承途径、模式和形式等等,对民俗文化的传承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档案学视野下民俗文化传承途径探讨

民俗文化的传承从各个不同学科领域视之,都有不同的有效地途径,从档案学学科视角解读民俗文化的传承,就可以实现民俗文化档案化。民俗文化档案化是指依据档案学原理,通过文字、录音、摄影、录像及数字化等记录手段将民俗文化转化成档案予以保存,并以之为依托加以再现、复原和创造的过程。[6]即把有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等具备一定的档案属性的民俗文化当作档案来对待,运用档案学的学科理论、知识对其进行有效地保护与传承,最终的目的是拯救濒临灭绝的民俗文化。使民俗文化以档案的形式展现出来,并以档案管理的操作要求来进行后续的管理,把民俗文化纳入到档案管理的范围之中,以档案管理的系统要求来对它进行保管、保护和提供利用,以达到民俗文化永续相传下去的目的。民俗文化档案化管理使民俗文化在开始形成时就处于受控状态,并及时纠偏、纠错,使民俗文化在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环节中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实现民俗文化档案化的具体实施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搜集民俗文物和民俗文化事象

民俗文物和民俗文化事象搜集的类型可以是文字型、石刻碑文型的古籍文献,也可以是宗教典籍文献、民族节日仪式以及举行宗教仪式活动时使用的物品等等。对于民族古籍文献而言,具体来说,国家可以成立专门的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组,由民族地区的档案管理部门和文化管理、文物管理部门一起,做好民俗文化的普查、登记工作,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民俗文化的数量、种类、价值、保管状况进行登记;对于民族节日和宗教仪式活动等而言,就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真实地记录整个仪式活动过程。对于价值难以判断的,可以组织专家,成立专门的民俗文化鉴定小组进行鉴定,以便对有价值的民俗文化重点保护。另外,针对以往普查不全的情况,可以在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除了派工作人员走访登记外,可以利用互联网,建立专门网站,鼓励群众自己通过网络来进行登记,进行“鉴宝”。普查的结果,要形成民俗文化管理状况分布图、形态样式表、有价值的民俗文化登记表,使人们对所寻找的民俗文化资源有比较详细的了解和掌握。

(二)对民俗文化进行界定并归档保存

从档案学的视角解读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就必须从档案学的学科视角出发对广泛搜集而来的不同载体类型的民俗文化进行界定,看其是否具备档案属性,如原始记录性等,具体来说,要看其内容信息的原始性、真实性,也就是了解某份文献是否是当时当地直接形成的,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有些文献是事后形成的,但是这些文献与有关社会活动是紧密联系的,是相关社会活动的一部分,类似这样的文献也应视为档案,就需要进行归档保存。待界定工作完成后,就把古籍文献和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分门别类地归档,考虑到民俗文化分布分散、残缺不全和有些民俗文化还正在产生等原因,可以采用区别于“官方归档”的“自然归档”方法进行归档以便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补充,实现民俗文化的体系完整、种类齐全。

民俗文化的传承性范文2

【关键词】海洋型 民俗文化 传承发展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民俗文化是由特定区域劳动人民所创造、传承、分享、发展的,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深厚文化内涵及生活化和仪式化特征的一种特殊的传统文化形态。我国拥有绵长的海岸线,这种特殊的地理环境构成了具有鲜明个性和丰富内容的海洋型民俗文化。它反映了沿海居民对海洋的认识经历,折射出沿海居民的生活方式、娱乐习惯和原始信仰崇拜等,体现了沿海居民创造海洋文化的历史。随着社会历史变迁及西方现代文化对我国传统民俗文化的影响,如何更好地保护、传承与发展我国海洋型民俗文化,已成为一个重大课题。 我国海洋型民俗文化具有四个主要特性

海陆交融性。由于地理环境的特殊性,海洋型民俗文化既包括了海洋民俗文化属性,又包括了内陆民俗文化属性,比如沿海地区特有的“闹海”“赛泥马”“人龙舞”“开渔节”“攻淡菜”等活动都体现出内陆生产和海洋渔业活动的交织性,并在此过程中将生产劳动、舞蹈和音乐进行结合。海洋赋予当地居民以灵性,人们将造船、捕鱼等劳动场景巧妙地融入舞蹈和娱乐中,而陆地赋予当地居民以韧性,人们将劳作、祭祀、捕猎等场景提炼升华,两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了海陆交融性的海洋民俗文化特性。

历史传承性。沿海地区在悠久的历史中形成了世代传承、共同信奉的文化传统习俗,如山东沿海在两千年前就产生了日主、月主、阴主、阳主、四时主的神仙文化,继而催生了中国道教文化;东南沿海在宋朝产生了妈祖文化,形成了中国海洋文化史中最重要的民间信仰崇拜;广东沿海在北宋时期出现的波罗诞庙会,是现今全国唯一对海神进行祭祀的活动,蕴含了广州最有代表性的传统民俗文化元素,有着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这些海洋民俗文化活动与当地的历史、文化、社会、政治、经济、宗教变迁紧密相连,具有明显的历史传承性。

休闲娱乐性。海洋型民俗文化活动的形成,与当地原生态的海洋型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大量的渔业生产劳动技能被渔民应用到休闲娱乐活动之中,如放海灯、妈祖出巡、船舞、吃普度等,体现了劳动人民吃苦耐劳、拼搏向上的精神。但与其它地区反映当时艰苦生产劳动过程的民俗文化活动不同,沿海的各港口直到现在都是区域性的经济文化中心,形成了沿海地区民俗文化活动发展的直接动力,这些民俗文化活动都是为了祭祀丰收、欢度新年、祝贺新婚产生的,是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的完美结合,深受广大劳动人民喜爱。

功能多样性。比如,胶东半岛民俗文化活动是集古代与现代、大陆与海洋文化于一身的,包含着丘陵、大河、内陆、海洋等不同类型地理特征的民俗文化活动,其载体多样、内涵丰富、极为罕见。沿海地区诸多的民俗文化活动,流传至今的有几十种活动项目,若能加以保护和开发,将更好地体现出海洋型民俗文化的多元化功能。而且随着沿海经济的发展,海洋民俗文化活动将逐渐集经济、社会、教育、娱乐和文化等多种功能于一体。 积极开展海洋型民俗文化活动的保护,推动民俗文化市场化工作

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变迁,大部分海洋民俗文化活动出现传承断代的问题。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海洋型民俗文化项目理应得到相应的保护。首先要进行有组织的挖掘整理。着眼于海洋型民俗文化的传承,投入必要的人力资金,对海洋型民俗文化进行发掘、复原、整理、记录、保存和提炼。海洋型民俗文化的传承更多的是依靠言传身教,在其发掘和整理过程中,应利用传统和现代的多种技术手段,通过文字、视频、音频等记录海洋型民俗文化活动的每一个细节,从而使海洋型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效益最大化。其次要注意海洋型民俗文化环境的保护。海洋型民俗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在于当地群众的自觉意识。只有群众自觉主动地^承海洋型民俗文化,才能使海洋型民俗文化在社会变迁中进行自觉的改造。再次要建立海洋型民俗文化“生态文化保护镇”“生态文化保护区”等,为不同海洋型民俗文化项目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对不同海洋型民俗文化项目进行整体性与原真性的保护与传承。

海洋型民俗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限制因素就是后继乏人、传承断代。已有学者提出通过结合学校的模式,来促进海洋型民俗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者要认可海洋型民俗文化,这是海洋型民俗文化人才培养的首要条件。二是聘请专家学者选择适合学校的海洋型民俗文化项目,编写相关教材,选择个别学校进行海洋型民俗文化与学校相结合的试点研究,培养学生对海洋型民俗文化的了解和喜爱。三是培养海洋型民俗文化指导员。政府和高校可以合作培养一批具有海洋型民俗文化理论的毕业生,鼓励他们去基层开展海洋型民俗文化指导工作,这样既解决了就业,又解决了海洋型民俗文化传承断代的问题。

市场化是海洋型民俗文化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来挖掘海洋型民俗文化的经济效益。首先,政府职能部门应出台相关产业政策,从税收、场地、创业、融资等方面支持海洋型民俗文化项目。其次,培育海洋型民俗文化产业,确定核心产业项目,逐步吸收社会资金,做大做强海洋型民俗文化核心产业。再次,以海洋民俗文化为核心,结合地理和生态特色,针对性地开发海洋型民俗文化产品,并将海洋型民俗文化与地方旅游、传统艺术、节假日紧密结合,加大海洋型民俗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力度,实现与其他相关产业的结合。 实施海洋型民俗文化品牌战略,强化节庆品牌意识

打造民俗文化品牌战略,有助于提高民俗文化的整体素质,也是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等综合实力的体现。我们应牢固树立品牌意识,打造海洋型民俗文化品牌的社会氛围,围绕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具有当地独特魅力的项目进行品牌开发,制定一系列长期性的、带有根本性的总体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逐步扩大其影响力,提高品牌知名度。尤其是现在国内文化旅游产业方兴未艾,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打造海洋型民俗文化旅游精品,如山东沿海以崂山神仙文化为主题的高端水上度假区;闽南沿海以妈祖文化为核心的民俗文化体验区等。将这些民俗文化旅游区域联合起来,协同制定发展战略,进行统一的品牌定位,形成多类型、多层次、多系列的海洋旅游经济联动发展的格局。

海洋型民俗文化活动是依附民俗文化节假日传承和发展起来的,因此丰富节假日的民俗文化活动,强化节庆品牌意识,对民俗文化的发展意义重大。沿海地区的民俗文化节庆活动举办最早且发展较好,如福建的普渡节、广东海南的开渔节等,尤其是妈祖节的活动已经成为海内外知名的节庆活动。节庆文化已成为贯穿海洋型民俗文化的活态名片,各种民俗文化活动已成为节庆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活动,并对一些海洋型民俗文化活动项目进行包装,制定规则,使其向正规化、规则化和娱乐化方向发展。

(作者为成都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黄永林:《民俗文化发展理论与生态规律阐释及其实践运用》,《民俗研究》,2015年第2期。

民俗文化的传承性范文3

关键词:传承;传承要素;传承方式

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2012)03—0140—07

在民俗学和人类学界,“传承”一词被广泛而模糊地使用,对于其内涵和外延到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但民俗学者大多认为,传承是民俗文化运动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是民俗在时空维度上呈现出来的基本特征,也显示了人类知识与文明延续不断的文化动力。传承一种民俗,就意味着该民俗的核心内容与形式在一定群体和地域中世代相传,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保持稳定不变。传承体现了人类对祖先所创造的生活经验与知识体系的理解和继承,反映了文化基因在特定区域和特定群体中历代沉淀而成为生活的惯习。

一、传承的基本内涵

民俗是一定范围内的民众在适应生存环境、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生活文化的总和。无论何种民俗,其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几代,甚至几十代人的反复实践凝聚而成的文化。这些文化被一代代人不断积累、不断丰富,最终形成稳定的、具有规范性、模式化和制度性的民俗。因此,民俗现象自产生以后就离不开后人的继承与发展。民俗学界将这种现象称为民俗的传承性特征。

具体到“传承”一词,在民俗学中使用时多指民间知识,尤其是口传知识的传授与继承;而当下被时髦地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话语之中。在日本,“传承”一词源于日本民俗学奠基人柳田国男关于“传说”的民俗学研究,他在《传说》一书中广泛地将“传承”与“传说”等同使用。此一用法被日本各类辞书所采纳。《日语大辞典》:“口传,口头相传,世代相传”日本编撰出版的《世界大百科事典》记录的“传承”条目为:“一般而言,指一定团体传承文化遗产的行为及其传承的事物。此时传承与传统有诸多相似的关联。在民间也有重视没有文字和记录的传承下来的事项,因而传承被视为民俗学研究的对象。”

在我国,“传承”一词在民俗学界出现较晚,但重视从“文化”的广义角度认识“传承”。张紫晨在《中外民俗学词典》中将“传承”与“文化”联合使用,“传承文化,又称传统文化,是指在一种文化类型中保持并不断延伸的文化因素。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说,即指民俗,它包括物质民俗、精神民俗与语言民俗三个方面的传承。……把传承与文化联系起来,便使传承获得了广义的意义。它不仅代表着传承着的事象的本身,而且代表着一种文化过程。”在此定义中,将“民俗”看成是“文化”的一部分,从而区分出狭义的“民俗传承”和“广义的文化传承”。

传承在人类学和民族学中也被广泛使用。在进化论者那里,“传承”不仅被看成是人类对“遗存物”的因循守旧,而且也表现出人类文化在进步与发展中的理性选择。在播化论者那里,“传承”被看成是“文化的传播”,即文化在空间上居于不同区域的群体之间的采借。在历史学派那里,“传承”被看成是文化的年代学的继承形式,即文化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不断继承和变化的历史事实。解释人类学家克里福德·格尔兹把“传承”不仅看成是象征符号体系的表达,更是看成是人们进行文化沟通的工具。他指出:“我所坚持的文化概念……是指从历史沿袭下来的体现于象征符号中的意义模式,是由象征符号体系表达的传承概念体系,人们以此达到沟通、延存和发展他们对生活的知识和态度。”

总之,“传承”作为一个普遍使用的术语,需要从多学科的视角加以认识。正如祁庆福所言:“对‘传承’的认识,不应当局限于民间口头文化,而应当从更宏观的‘大文化’视野扩宽、加深理解,特别是人类学、民族学的理解,即不仅充分注意到传承文化的‘民间性’,还要重视其民族性、群体性以及传统性与现代织在一起的文化变迁性。”

由此,我们认为,“传承”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和非物质的民俗文化发展变化的运动形式。它在历时性的向度上既是指各种民俗文化从产生起在一定民族或族群内部代代相沿、在一定历史时期保持稳定并不断延伸的运动过程,也是指各种民俗文化经过几代甚至几十代的历史发展仍然被后人所继承并保持基本形貌的文化状态;在共时性的向度上,是指产生于一定民族或族群中的民俗文化在空间上被他民族或族群所采借,并在他民族或族群中相互沿习、代代相传的运动过程和状态。在表示民俗文化运动过程时,“传承”为动词词性,指的是民俗文化自上而下“传”和自下而上“承”,即上代人“教”和下代人“学”的循环互动过程;在表示民俗文化运动状态时,“传承”为名词词性,指的是代代相沿的民俗文化本身,这时的“民俗文化传承”等同于“民俗文化传统”。

民俗经由传承而实现代代相传,保证其在历史长河中的延续和稳定。人们传承下来的风俗习惯、生产方式、、价值观念等等民俗事象,作为文化传统成为当下生活的组成部分。因此,传承与传统密不可分、相互包含。人们传承的是传统文化,并以文化传统的形式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与心理;文化传统则反过来作为一种“文化权力”,支配着人们继续保持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以至持久稳定。传承最终体现了人类对传统的理l生选择。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当中,总是会根据生存需要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在习得社区民俗文化的同时,也会对不利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民俗文化传统逐步抛弃,从而传承那些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民俗文化传统。

民俗文化的传承性范文4

关键词:民俗文化;民间游戏;幼师课堂;传承创新

幼师教育中的民俗文化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儿童、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方面。幼儿教育的质量将直接关系到祖国未来的发展,作为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俗文化和民间游戏的应用显得格外重要。下面将对传统民俗文化与民间游戏在幼师课堂中的传承与创新进行详细分析。

一、民俗文化和民间游戏的内涵

文化是课程的母体,文化不断构建课程,课程作为一种文化,也在不断对文化进行创新。文化本身是一个十分复杂化的概念,是一种复合体的存在。当中包含知识、信仰和艺术等多方面的内容。从广义上讲,文化指的是人类社会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结合,同时是人在社会中发展所形成的一种非物质的成果。民俗文化代表着一个地域内所形成的独特文化,当中包含这个民族的历史和传承,是当地与其他地区不同之处,具有强烈的民族性质。将民俗文化和民间游戏融入到幼师课堂当中,一方面能够促使幼师在民俗文化上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能促使他们的民族情感得到提升,这对日后的幼儿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将具有重要的意义[1]。

二、民俗文化与民间游戏在幼师课堂中传承的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树立多元文化

我国各个民族之间的文化通过相互渗透和交融才得以更好地发展。虽然每个地区的民族文化之间都有着不同,在民间游戏上也各具特点,但通过相互之间的学习和吸收,能够促使本土文化更进一步得到发展。将民俗文化内容和民间游戏内容融入幼师的课堂中进行传承和创新,一方面能促使民俗文化得到碰撞和交流,另一方面能促使幼师在民俗文化的影响下逐渐形成多元化的文化意识,开阔视野,从而为他们日后的工作奠定稳定的基础。

(二)促进教育顺利发展

我国有很多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严重缺少正规的幼儿教育机构,民俗文化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在缺失好的条件情况下将难以得到普及。每个民族的人民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游戏方式,例如过家家、放风筝和抽陀螺等游戏,都是各族儿童所喜爱的游戏方式。在这些游戏当中,幼儿能够主动进行参与和学习,并体验失败和成功,这对他们的身体发展和心灵健康发展都将产生重要的作用。将这些内容融入幼师课堂中,幼师将更加了解幼儿的心理和民俗等所起到的重要性,从而促进教育工作更加顺利地进行[2]。

(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文化在不同的地域所表现的形式会有所不同,任何一种文化,只有不断汲取不同的营养因素,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和进步,而封闭的文化将逐渐遭到灭亡。民族文化多样性是促使民族文化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当中蕴含了大量的和谐因素。因此,继承和创新民俗文化和民间游戏技能保持文化多样性,同时能有效促使社会向和谐方向发展。

三、民俗文化与民间游戏在幼师课堂中的传承和创新

(一)遵循开放原则

幼师课堂中的民俗文化和民间游戏传承和发展,首先,应当认识到教育的目标,应当明确幼师未来的工作岗位和责任,在此基础上进行课程的设计,并遵循民族文化的教学开放性。尽量开发一些有利于教学活动发展的民俗资源,将民俗资源融入课程活动中。同时,应当保证对课程资源不断地创新和拓展,从而真正展现出教育的价值所在。

(二)科学管理资源

民俗文化和民间游戏在幼师课堂中的应用和创新发展,应当建立起相应的教育数据库作为主要的资源库进行管理[3]。将课程资源的类型和所有者等采取动态登记的方式女性分类,一方面便于查找,另一方面能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这种科学的管理方式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创造民俗资源,实现对幼师的知识拓展。

(三)养成好的习惯

在幼师的课堂教育中,应当帮助幼师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中国是古老的礼仪之邦,举止得体和谈吐上的文明是一个人素质的根本所在。因此,在培养民俗文化的过程中,应当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样才能为日后的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将自身的素养传递到幼儿身上,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当代社会发展中幼儿的教育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对于幼师来说,一定要重视他们的专业能力培养和根本的素质提升,将民俗文化和民间游戏融入课堂中,从而实现未来教育中的文化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万莉.守望民间游戏打造快乐童年[J].江苏教育研究,2016,(11):410-45.

[2]杨智慧.民间游戏与自制玩教具园本课程活动探究[J].科技风,2016,(08):66-63.

民俗文化的传承性范文5

关键词:民俗文化;休闲农业;运用

一、乡村民俗文化及其在休闲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民俗文化是一个地区的民众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反映其经济活动和精神面貌的文化形态。严格说来,民俗文化不仅存在于乡村,而是产生和存在于任何人类社会的聚落形态之中。应当说,民俗文化是对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文化反应,具有传承性和地域性等特点,是地域文化的深层次文化现乡。[1](P68)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因工业化和城镇化造就的新型文化形态具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故而传统民俗文化一般存在于受现代社会影响较小的乡村地区。乡村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发展中具有其他旅游资源无法比拟的资源价值。具体来说,在休闲农业发展中,乡村民俗文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赋予休闲农业文化内涵,助推发展方式升级

休闲农业作为一种新兴旅游形态,主要是指利用乡村田园风光和自然生态资源,对农村农业生产及其他经济活动、乡村聚落形态和民俗风情等物质和文化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吸引城市游客前来游览、认知和体验的一种旅游活动。农村有别于城市的特殊人文、经济和地理风貌,对于城市市民来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是休闲农业兴起和发展的根本原因。香醋民俗作为乡村文化的主要载体,担负着增强乡村旅游资源差异性和感染力的重要功能,也让市民在欣赏田园优美的农家风光和品味乡村特色美食的同时,能够感受乡村民俗文化的质朴之美,让休闲农业在民俗文化参与下朝着文化产业的方向升级发展。[2](P12)因而,乡村民俗文化是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文化资源,也是其不断丰富文化内涵和提高文化品质的人文价值所在,更是实现文化产业化转型升级发展的必然需要。

(二)塑造休闲农业差异特色,有助产生品牌效应

休闲农业的参观对象,无外乎乡村的现代农业景观、农村自然风光、乡村聚落形态和不同于城市的乡土民俗。在一定区域内,围绕一个中心城市二兴起的休闲农业必定不止一处,尤其在乡村振兴推进背景下,休闲农业发展成为各地助推农村产业升级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产业导向。如何在区域休闲农业大量上马的情形下实现对目标消费市场的成功定位营销,关键在于能否在休闲农业发展中培育特色,塑造品牌。显然,现代农业、自然风光和聚落形态在一定区域内不排除有所区别,然变化不大,只是大同小异,除个别农村外很难形成休闲农业的差异性特色。乡村民俗文化则不同,其不仅在不同村落之间存在一定区别,而且即便在民俗文化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某个村落也可以围绕一到两个民俗形成有别于其他村庄的特殊风格,并给游客提供不同的文化体验和精神享受。因而,乡村休闲文化在休闲农业中的运用有助塑造其差异特色,也有利于培育其针对目标市场的品牌形象。

(三)有助提高农民精神文化品质,优化休闲农业要素基础

休闲农业发展的前提是对传统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面貌进行符合旅游文化行业发展需要的升级。在休闲农业发展中,市民参观、游览和认知的对象为现代农业、自然风光和民俗文化等自然或人文景观要素,而现代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村自然风光的维护和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都离不开农民精神文化品质的提高。乡村民俗文化作为乡土精神世界的反映,在传承和发展中具有原始质朴、天然本真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中传统文化中的优质内容,是值得传承和弘扬并有助对村民进行人文熏陶和精神文化素质提升的文化精华。因而,乡村休闲农业发展中乡村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品质的提升和休闲农业发展要素的优化存在一个良性互动的发展关系。[3](P105)休闲农业发展给农民带来经济收入,有利于调动其维护乡村休闲农业发展的景观要素的积极性,也为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在此过程中村民的精神文化品质也将获得提高。

二、乡村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休闲农业发展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在国家引导、鼓励和扶持乡村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精神和政策下,乡村休闲农业在全国各地快速发展。乡村民俗文化是休闲农业发展的宝贵资源,是国人激发文化自觉、培育文化自信、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文化基因,应当在休闲农业发展中予以充分利用。然而,我国各地休闲农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对乡村民俗文化资源的利用仍有待加强,尤其是乡村民俗文化传承和保护与休闲农业发展的脱离不仅限制了休闲农业的升级发展,而且不利于乡村民俗文化的保护。具体来说,乡村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运用中主要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一)乡村民俗文化资源闲置,开发利用不足

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基础在于通过不断整合乡村生产要素和持续构建更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以实现乡村产业的升级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从产业结构的角度看,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中的运用应当属于旅游文化产业范畴,在产业结构当中档次更高,收益也应当更好。然而,将乡村民俗文化资源纳入休闲农业发展中需要投入更多资金,需要拥有专业文化传承和创意设计人才,也需要建立更为健全而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4](P183)显然,对于我国大部分农村来说,具备如上条件并不容易,由此导致乡村民俗文化资源在休闲农业发展中的运用成为畏途,一些乡村在发展休闲农业时情愿因陋就简,更愿意选择投入低、风险小的开发模式,使得乡村民俗文化资源处于闲置浪费状态,甚至因产业化的休闲农业发展而受到冲击侵蚀。

(二)民俗文化运用成本高,融资困难,风险大

文化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和技术密集行业,其在旅游产业中的运用必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中的运用,涉及到民俗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民俗文化创意设计、物质载体建设、农村景观格调协调以及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等,同时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中的运用还需要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以上因素决定了将民俗文化运用到休闲农业中需要投入比传统休闲农业更多的资金。休闲农业发展所在的农村,一般为自然生态环境良好和较少受到现代工业影响的偏远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农民或集体组织自身的融资能力有限,且金融资源分配本身便存在不小的城乡差距,商业银行也往往为农村中小企业发展融资设置更多门槛。以上情况使得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中的运用面对更大的融资难题,且随着我国文化旅游产业的兴起,如果存在创意匮乏或重复建设问题的话,即便花费绝大资金建成运营,其所面对的经营风险也很大。

(三)民俗文化保护不力,开发应用缺乏创新

传统与现代是民族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面对的一个基本矛盾。从哲学角度看,凡是没有受到商品经济影响并采用现代技术的领域都属于传统范畴,反之则属于现代范畴。因而,乡村民俗文化虽不能被完全解读为传统文化,然其更加倾向于属于传统文化范畴。在全球化背景下,乡村民俗文化不仅正在遭受现代性的全面冲击,而且在农村的存在也更多是零星的、碎片的,而很难是系统的。在休闲农业发展中运用乡村民俗文化,首先需要对其进行挖掘、整理和保护。然而,我国休闲农业在发展中因对民俗文化开发重视不足,故在其产业化的经营中不仅很难起到传承和保护民俗文化的作用,一些地方甚至造成了对民俗文化的二次侵蚀。同时,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中的运用应当坚持保护与开发平衡发展的原则,而其能否在休闲农业开发中创造可观效益,还离不开针对目标市场需求而进行的文化创意设计等文化创新。一些地方在休闲农业发展中对民俗文化的开发简单粗糙,缺乏打磨,挖掘整理不足,文化创新匮乏,都是缺乏文化创新的表现。

三、乡村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发展中的运用策略

我国正在经历历史性的巨大变革,这种变革主要体现为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而其在新时代将表现得更为明显。众所周知,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塑造了较为明晰的城乡二元结构,故乡村民俗文化更多代表着传统文化的基本形态,而城市文化更多代表着现代工商业文化的基本形态。乡村民俗文化应当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承形态,是华人群体追寻民族文化基因的文化之根,也是我们在激发文化自觉中建立文化自信的重要文化载体。在休闲农业发展中融入乡村休闲文化,不仅具有现实的经济价值,而且拥有重要的社会、文化和生态效益。目前,我国休闲农业发展中民俗文化运用尚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提出如下解决建议。

(一)出台系统扶持政策,构建政府引导机制

休闲农业发展和乡村民俗文化运用属于高层次的产业发展问题,是对传统农村产业经营形态的转型升级,单纯依靠农民和集体组织难以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同时,休闲农业和民俗文化开发适宜集中连片进行,其亦非一村、几村能够协调解决的事情。加之,乡村振兴背景下,全国各地休闲农业迅速发展,其中出现的盲目上马和重复建设问题也需要政府通过建立信息统计机制予以规避。对此,政府相关部门从顶层设计到具体落实的各个层面尚都要出台系统的扶持政策,在土地流转、融资协调、税收优惠、信息沟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构建起系统配套的政策扶持体系。[5](P88)政府要在休闲农业发展和民俗文化开发的市场大潮中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将村镇休闲农业发展以及民俗文化运用纳入区域整体乡村旅游开发规划之中,避免在区域内出现重复建设,将休闲农业开发控制在市场需求的限度之内,在鼓励和扶持的同事要通过政策机制对休闲农业和民俗文化开发形成有效的引导机制。

(二)因地制宜,探索民俗文化和休闲农业的融合方式

民俗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现代表现,是在区域经济生活和精神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带有乡土特色的地域文化。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中的运用可以体现在不同领域,也可以展示为不同的形式,如房屋建筑、娱乐项目、农家饮食、农业生产活动以及民俗节目都可以成为民俗文化的载体,而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展现则需要各地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资金、人才、场地等因素予以统筹考量。因而,在休闲农业发展中,民俗文化的运用既要考虑民俗文化的地域特色实际,也要考虑自身的资金实力、人才储备等要素情况量力而行,同事还要针对目标消费市场的消费需求选取吸引力强、普适性高的民俗文化承载形式。[6](P126)在民俗文化项目建设前,休闲农业开发企业要针对目标消费群体进行市场调研,也要对区域历史文化传统和民俗文化传承等人文背景进行调查分析,尽量探索出民俗文化传承和休闲农业经营可以实现良性互动发展的融合模式。

(三)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民俗文化保护长效机制

在传统与现代的二元悖论中,传统文化的保护一直是各个国家和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长期思考的重要问题。传统与现代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固然是学界早已意识到的基本现象,而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的民俗文化若要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主导的现代化进程中持续存在,只有融入其中进行适应性的调适,舍此别无他途。显然,休闲农业的文化产业化为民俗文化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寻求存在和发展之路开辟了新径。民俗文化在休闲农业中的运用不仅赋予其要素资源的经济价值,而且是保护民俗文化传承发展的必然之路。为此,在休闲农业发展中,各地区文化管理部门要充分调动村民、村集体组织、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民俗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和研究工作中来,在政策、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为民俗文化保护提供保障,以休闲农业的民俗文化参与为民俗文化保护提供各种条件,形成各方参与、创造效益、趣味调动、精神激发和长期有效的民俗文化良性互动保护机制。[7](P)117

民俗文化的传承性范文6

关键词:民俗文化;古城镇;旅游开发

一、相关概念

(一)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是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群体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世代传承的一种较为稳定的文化事象,故有人称它为“文化”或“社会生活文化”。民俗文化源于传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同时也随着时代的渐进和外界的影响产生一定的变化。民俗文化包罗万象,大致包括3个大的方面:物质民俗文化,以生产、交换、交通、服饰、饮食、居住等为主要内容;社会民俗文化,以家庭、亲族、村镇、社会结构、生活礼仪等为重点;精神民俗文化,包括信仰、伦理道德、民间口头文学、民间艺术等。并有着教化、娱乐和心理的功能。

(二)古城镇

古城镇,是指“需要或是已经给予保护要求的城区或城镇”(吴承照,1998),一般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经生活不断延续与演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古物、古迹点与城市的发展密切相关;第二,现代生活在具有历史传统特色的古街区、古建筑群、城市地段依旧延续;第三,城市的遗存具有自身的特点,区别于其他城市而具有明显特殊的意义。由此可见,古城镇一般是民俗文化相对发达,保存相对完整的地方。

(三)丽江古城

丽江古城位于云南省丽江县,又名大研古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没有城墙的古城。它始建于宋末元初,至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因为集中了纳西文化的精华,并完整地保留了宋元以来形成的历史风貌,在城市格局、街道布置、民居建筑极具特色。1986年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丽江古城就以其独特的民俗文化吸引着国内外旅游者。古城蕴藏着以东巴文化为代表的纳西文化内涵,是吸引世界各地游人到丽江游览的主要文化资源。这是丽江人民在认识自然、利用自然的长期实践过程中造就和发展起来的,并形成了古城纳西族人特有的人生观、道德观、生态观和审美观。

二、纳西民俗文化与丽江古城旅游开发双赢

(一)纳西民俗文化推进了丽江古城旅游的发展

1、独特的纳西族民俗文化是丽江古城旅游业发展的基础。丽江古城借助有800年历史的丽江古城建筑、独特的历史氛围、淳朴的居住环境和特殊的民族艺术等,通过古城的修复与文化保护,把有形的文化载体和内涵丰富的纳西民俗文化有机融合在一起,使丽江古城成为具有特殊魅力的旅游吸引物,大大提升了丽江古城的知名度,并于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接纳为“世界文化遗产”。丽江人通过开发发展丽江古城旅游,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纳西族民俗文化为丽江古城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血液。一个旅游景点都有一定的生命周期,丽江古城也不例外。丽江古城受到游客的追捧,也证明了纳西民俗文化是得到市场认可的。旅游景点的竞争实质是文化的竞争,纳西民俗文化是古城的造血机,能不断地输入新的血液,保持丽江古城旅游发展的竞争力,实现丽江古城的可持续发展。

(二)丽江古城旅游发展成就了纳西民俗文化

1、纳西民族文化得到较好的挖掘、保护和发扬。旅游业的发展,使人们意识到传统民俗文化的独特价值,许多濒临失传的纳西族民俗文化在旅游大潮的触动下开始复苏,并融入了旅游市场,得到了新生和“重构”。例如,木府、洛克故居、白沙壁画等古迹的修复;纳西古乐、东巴歌舞、字画等民间艺术的复活;打铜、制陶、民族服饰等传统手工业也获得了新生;一些传统的饮食也得到了开发与发展;传统的纳西族建筑得到了保存。一批专家学者还对丽江的人文景观、东巴经典、史料文献、节日庆典、婚丧习俗、饮食服饰、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音乐歌舞等进行了全面的整理、总结和论证,还撰写了一批专著和论文,为纳西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2、丽江古城旅游发展增强了纳西人对民俗文化的保护意识。丽江古城的成功让丽江人尝到了旅游带来的硕果,随着丽江旅游业的发展,当地人民的民族自尊感和自豪感在逐渐地增强。他们对自身的文化价值进行了重新审视和定位,他们继承传统民俗文化的内涵并与时俱进,不断主动地对传统民俗文化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和创新,并积极地把它推向全国以及全世界,并以他们的独特民俗文化为荣。

3、以丽江古城为代表的丽江旅游业的发展为传统文化保护奠定了经济基础。旅游业的发展不仅使丽江古城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推动了丽江的社会经济的进步,使得文化和文物保护部门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当地政府和文物保护部门就可以用更多的经费来支持民俗文化保护和创新,实现自身的良性循环。

三、丽江古城旅游开发与民俗文化发展的矛盾

(一)原居民的外迁使丽江古城面临文化博物馆的危险

丽江古城是纳西族规模最大的聚居地,独特的纳西民居形式、流动的城市空间、充满生命力的水系、风格统一的建筑群体、尺度适宜的居住环境、亲切宜人的绿化环境、独具风格的民族艺术孕育和承载着丽江的纳西民俗文化。古城是纳西民俗文化的物质载体,而古城淳朴善良的原纳西居民则是民俗文化的天然守护者和创造者。

古城和古城所承载的纳西民俗文化成为吸引游人的卖点,每年数百万游客涌入丽江,大量的游客打破了古城原有的宁静与安逸,为了给商户和游客腾出地方,也为了躲避旅游带来的喧嚣,很多的原住民陆续迁出了古城。根据古城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1996年前,古城内居住着3万多纳西人,到2005年只剩下不到6000人,且多为老人。古城居民取而代之的是商户,住户多为来来往往的旅客,这些人多没有古城纳西人的民族文化底蕴,也不能真正地与纳西民俗文化水乳相融。文化天然创造主体的缺失使丽江古城的民俗文化黯然失色,古城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文化的展示场,那些店铺和旅游商品多为廉价的道具,古城面临着变为文化博物馆的危险。

(二)纳西民俗文化商品化导致丽江古城文化氛围减弱

独特的民俗文化使丽江古城大放异彩,吸引了全世界的眼球。旅游的进一步发展把民俗文化推到了风口浪尖,民俗文化通过商品的形式表达出来,一方面文化的商品化是市场的需求,对于民俗文化的传播和扩大影响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另一方面某些开发商为了迎合消费者的文化习惯,把文化作为赚钱的工具,必然导致民俗文化的粗俗化和庸俗化。目前丽江古城正遭受着这样的命运,作为一个纳西族聚居地,古城内却随处可见傣族民乐葫芦丝吹出的乐曲,民族服饰店里的服饰很多也不是纳西族服饰,而是苗族的刺绣、白族的服饰的等,而生产厂家也多是广州、温州等地。民族歌舞被定义为娱乐游客的节目,服饰、动作的文化内涵被削弱,其原来所代表的文化涵义不复存在,丽江古城市场上充斥着的大批量生产的毫无特色商品终会使游客审美疲劳。

(三)民俗文化的真实传承与古城旅游发展遭遇尴尬

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的民俗文化首先是真实的存在与发展,旅游的开发,游客纷至沓来,很多游客要的只是快餐的体验,并不要求深层的真实。但是民俗文化要想有长久的生命力,必须深植于本民族的文化土壤,按照其发展规律发展,不能急功近利,否则长久以往,必然会产生失望的旅游者和无所适从的变异的民俗文化,从而两败俱伤。丽江古城民俗文化的真实传承有两个尴尬:一是旅游的开发使丽江的纳西下一代生活在扭曲的传统文化中。他们对民俗文化的印象很多来自当地的旅游部门对游客的宣传和表演,一开始看到和听到的就是异化的民俗文化。二是原居民的大量外迁和房产的转移,纳西族的下一代失去了继承一个真正的有着丰富的纳西民俗文化丽江古城的机会。纳西下一代儿童大都出生在新城,已经失去了接触原民俗文化的空间,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和精神内容已经被剥离,再加上强势文化的影响,一种文化的传承面临中断。

四、保护与传承民俗文化,实现丽江古城旅游可持续发展

(一)丽江古城民俗文化的保护要结合纳西族聚居的乡村的民俗文化保护

丽江古城是纳西民俗文化的一个集中体现地和物质载体,但是纳西民俗文化的保护仅仅局限在丽江古城的文化保护是不完整的。从目前的情况看,丽江的几个国际驰名的文化品牌都要依托乡村,如东巴文化的根基和土壤就在乡村,只有保持乡村鲜活的民俗文化土壤,才能保持东巴文化的生命力。如果乡村里已经没有依托纳西民俗鲜活地留存的东巴文化礼俗,那在古城范围内繁荣一时的东巴文化产业就不可能持久地发展,将日益成为一种仅仅是表演性的民俗展示。为保持东巴文化的“活水长流”,需要选择一些乡村作为纳西族民间的文化传承基地,培养民间艺人,打造具有独特纳西民俗文化的乡村,这样才能保持纳西民俗文化真实的活力。

(二)加强对本土青少年的教育,培养纳西民俗文化传人

当今中国社会,非常重视主流文化的系统教育,为了融入主流文化,同时也因为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教育相当薄弱,很多少数民族的青少年对自己的民族历史、文学艺术、文字、、传统习俗、地理生态、植物动物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甚至连本民族的语言也逐渐在忘记。丽江也有这样的现象存在,在丽江古城的小学里,已经不能讲或只能讲部分纳西语的纳西学生在增多,很多优美的民间传说和和故事只有一些纳西老人会讲,青少年既不喜欢听也不想去记,而宁愿去看电视。因此要想保持纳西文化的传承,必须先培养文化传人。这个项目的实施可以争取民间基金的支持,也需要政府部门的参与拨款。

(三)留住原居民与加强现居民的文化参与性

古城居民的外迁已经是一个不能更改的事实,但是可采取一些措施来留住还未外迁的原居民。同时文化的发展不是一个静止的过程,而是在不断地与其他文化相互影响和发展的。因此,要想保持古城的文化氛围,需要通过宣传教育,设法加强古城现有居民对纳西民俗文化的认同感,让他们自动加入到古城文化的保护中来。

(四)控制古城的过度旅游商业化

目前游客对丽江古城的商业化氛围过浓的现象反映较多,因此控制旅游过度商业化势在必行。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缓解:将丽江古城的商业店铺集中在传统的商业街,同时控制其他街巷的商业活动;对丽江古城的商品进行控制,摒弃那些毫无特色、与纳西民俗文化无关的旅游纪念品;不要让喧闹的流行乐和歌曲充斥着丽江古城的夜晚,保持高原水乡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活氛围;恢复一些“老字号”店铺;开发具有纳西族风土人情的饮食、艺术、土特产品;修复一些文化遗存。

参考文献:

1、杨宁宁.论旅游与纳西文化的传承[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4.

2、马琳.试论民俗文化的特征与功能[J].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7).

3、廖冬梅,张诗亚.丽江的旅游开发对传统纳西文化传承的影响[J].民族教育研究,2006.

4、刘燕.旅游的发展对丽江古城社会文化的影响[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5.

5、杨福泉.从丽江古城谈遗产地文化保护和发展的一些想法[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9).

6、朱良文.丽江纳西族民居[M].云南科技出版社,1988.

7、蒋高宸.丽江――美丽的家园[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