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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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技术改造方案

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范文1

[关键词]小型水电站 设备 技术改造 方案 选定

中图分类号:TV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1-0124-01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供电要求越来越高,为此,供电部门应认真分析当地小型水电站实际情况,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改造方案,加快相关设备的技术改造,从而在满足人们需求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与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一、小型水电站设备技术改造遵循的原则

小型水电站设备涉及微机监控系统、一次、二次设备、调速器、励磁装置、水油气系统以及主机等。对上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时应如何下手,一般需遵守以下四个原则进行:

首先,遵守针对性原则。改造小型水电站设备时应立足实际,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水电站设备的实际工作性能,积极寻找针对性措施进行技术改造,一方面减少技术改造过程中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提高技术改造效率;其次,遵守技术先进性原则。小型水电站设备技术改造时应根据水电站规模、供电负荷情况,选择先进且合理的改造工艺及设备,尤其不能因盲目追求高指标,导致设备功能过剩情况的发生;再次,严格遵守经济性原则。对小型变电站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时需认真分析经济状况,争取在不影响水电站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减少技术改造投资,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最后,遵守可行性原则。小型水电站设备技术改造除遵守以上原则外,还应遵守可行性原则,确保技术改造工作在技术人员与施工工作配合下切实可行。

二、小型水电站设备技术改造方案

在遵守上述四项原则的基础上,笔者结合多年小型水电站工作经验,将相关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进行汇总,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其一,进行状态检修。即根据变电站当前状态,进行针对性调整和修理,使其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其二,进行改进性检修。即结合变电站设备情况,保留性能完好的部分,通过调研将受损或老化的部分进行改进和完善;其三,进行彻底改造。通过调研、招标购买新的设备更换掉之前的旧设备。

三、具体案例及问题

1. 小型变电站具体案例

某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10500kW,运行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其中调节器、励磁系统分别由模拟式集成电路、ZKLF晶闸管自并激静止励磁装置组成,额定励磁电流、电压分别为387A、100V,其中自动电压调节器为重要部件的励磁调节装置是核心部分,属于三相全控桥静止式自并激励磁系统。

2. 励磁装置存在的问题

调查后经过认真的研究发现,该小型变电站励磁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励磁调节柜中多数部件容易发热,使可控硅烧坏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导致励磁调节柜因发生故障而停机。同时,受温度升高影响,励磁调节性能工作稳定性大大下降,给调试带来较大难度。另外,部分型号的部件已经淘汰购买困难;其次,测量、过压、脉冲放大板等由印刷板插件充当,受长时间运行影响容易出现接触不良现象,影响机组工作稳定性;再次,电位器触头因长时间运行出现老化、磨损,导致励磁失控,进而将控制板、控制硅烧坏;最后,逆变灭磁无法自动投入,且开关跳闸可靠性低,无法满足微机监控系统的要求。

该小型变电站励磁系统存在的上述问题,不仅威胁机组安全,而且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十分有必要及时对其进行技术改造。

四、小型水电站设备技术改造方案的确定

本文决定在不改变一次、二次电缆的前提下对变电站的励磁系统、可控硅等部件进行改造。下面结合变电站设备技术改造应遵守的原则以及上述介绍的三种方案,对如何确定最佳的改造方案进行探讨。

假设使用方案一对该小型变电站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即通过调整和修理相关线路,使励磁系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该方案表面看起来比较简单,但实际进行故障查找时难度较大,而且调试比较复杂。加上励磁装置上部分元件市场上已无对应型号,进一步增加了修理的难度。该励磁装置自投入运行以来投入了大量的维护费用,但问题仍然频发发生无法从根本上杜绝。

假设使用方案二,即保留励磁装置性能完好的电路,而更换部分电路。但该方案的实施不但需要完备的仪器,而且还需专业知识扎实的技术人员,否则很难保证维修的质量,因此,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操作并不慎还会引入新的故障。另外,使用该方案进行技术改造周期比较长,从开始至结束耗时超过半个月,使变电站因停产而造成较大损失。

假设使用方案三,将功率灭磁柜、励磁调节器柜等设备全部更换成新的,并由厂家派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初步计算使用方案三需要投入17万元的费用。不过整个工作完成仅需要两天,大大缩短技术改造时间,因此,从经济、实用方面考虑该方案比较适合,而且还能显著提高改造设备的性能,延长其使用寿命。

经该变电站改造人员调研后,确定选择QWLZ-2C型微机励磁装置更换原来的励磁装置。新安装的励磁装置由河北工业大学研发而成,包括电压保护、发电机灭磁、功率整流、励磁调节、励磁变压器等部分构成。经改造后该励磁装置完全符合变电站实际工作要求,不但工作稳定性高,而且维护十分方便。

五、总结

我国小型变电站数量庞大,多数投入运行年代已久,因此部分设备故障时有发生,给变电站相关功能的发挥造成严重影响,为此加强相关设备的技术改造势在必行。要求变电站管理部门定期、认真排查辖区范围内变电站设备状况,及时发现设备老化等问题,结合变电站实际情况,在遵守技术改造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实地的调研和充分论证,选择合适的技术改造方案,确保变电站长期、稳定、可靠的运行,使其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 谢诗伟. 浅议小型水电站的主要设备部件技术改造[J]. 中国科技投资,2012,21:152-153.

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范文2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模式 流程 案例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是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它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实施节能项目,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有助于推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的实施。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类

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EMCo提供项目资金与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期满后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

节能量保证型,即节能服务公司或客户提供项目资金,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MCo支付服务费用,如果在合同期项目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EMCo按合同约定向客户补偿未达到的节能效益。

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EMCo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o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优势

专业化的EMC提供了节能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免除客户在项目管理、技术、工程上的负担。

EMC承担节能项目的主要风险,包括技术和工程风险。

EMC丰富的节能项目操作经验和对节能技术、设备的熟悉,使得能够准确找出客户的节能潜力点并设计更合理的技术改造方案,选择高性价比的设备,加之丰富的 项目运作经验,可有效地降低实施节能项目的成本。

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及环节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EMC公司服务的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的收益,并可以获取EMC公司提供的设备。具体流程如下:

能源审计(节能诊断)

能源审计阶段包括能效诊断、节能潜力评估和节能措施的可行性研究。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即完成:查清能源使用情况;分析能源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节能潜力点,提出对策;对拟采用的节能措施进行可行性分析。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这一阶段由EMC按照与客户商定的拟改造对象进行技术、经济方案设计。具体确定改造的规模、实施地点、设备的选型、工艺改造技术、工期进度等。并预测能达到的节能量和由该节能改造项目带来的经济效益。

3.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和签署

EMC与客户双方在完成的节能改造方案基础上谈判,并可对技术和经济方案进行反复修改,达成一致时即可签订节能服务合同。

项目投资

投资按合同能源管理的不同方式有所不同:

节能效益分享型投资―由EMCo先期提供全部项目投资,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效益时,客户按合同约定分期向EMC支付效益款。

节能量保证型投资―由EMCo先期提供全部项目投资,当节能项目投入使用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节能率时,客户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向EMC支付效益款。

能源费用托管型投资―由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能源系统托管费用,EMCo自负盈亏负责能源系统的运营。

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节能改造项目的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均由EMC负责组织完成,客户仅需配合和提供必要的条件。

节能、效益产生及监测

节能改造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可通过实际测量结果以检验项目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节能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后,改造后的设备即交由客户使用,EMC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人员培训。

节能效益分享

在效益分享期内客户按合同约定向EMC支付效益款。客户按合同支付完全部效益款后,设备所有权归属客户,项目结束。

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过程

项目简介:某大楼空调系统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根据EPC项目活动的基本程序,首先由某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开发一个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选择技术,提供融资;其次与该宾馆客户就该项目的实施签订一个节能服务合同,采用新型节能机制,确定基准线;而后履行节能服务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采购、安装、运行、管理;保证项目在合同期内产生合同中规定的节能量,监测并确认节能量;最后,享受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在合同期内收回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及合理利润,分享效益。

项目实施:该项目的技术方案是采用冰蓄冷技术对空调系统进行改造,并通过系统整体优化,改善循环泵和主机的匹配度,从而提高空调系统整体运转效率,节约空调用电。

项目成效:经改造后,空调系统做了整体优化,三台空调主机平均能耗下降30%,循环泵平均能耗下降40%,年节约电费约253.6万元。

项目投资:约400万元

节能分享:合同期内(3年),EMCo分享节能效益的80%,该宾馆客户分享节能效益的20%,合同期满后所有收益及设备归该宾馆客户。

案例分析

该客户在前三年没有任何资金投入和风险的情况下每年可享受到约50万元的节能效益。三年后独享全部节能效益和设备产权。当然,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关键基准线和节能量的确定,这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第三方监测,有专业的节能机构作为第三方对项目运行全过程进行把关,公平、公正地组织技术、经济、节能效果评审。

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范文3

关键词:有线电视;网络技术;升级与改造

1有线电视网络技术升级改造需要注意的问题

1.1必须要符合市区广电网络的整体规划

近年来,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光节点的数量也逐渐增加,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了具有区域特色的广电网络总体规划,以便按部就班地完成有线电视的全覆盖工作。在推行有线电视网络技术的升级与改造过程中,必须要做好提前的调查工作,降低后期技术应用中可能存在的矛盾问题,确保整个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2必须要保证有线电视信号的稳定性

有线电视信号的稳定程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线缆分配、技术要求、信号源距离等。随着有线电视网络用户数量的增加,同一有线电视信号源所分配的连接用户数量也在不断上涨,直接加剧了光节点的信号传输负荷。在这种情况下,有线电视信号的就很容易出现一定范围的波动,从而降低信号使用质量。根据实际工作经验,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两方面工作入手:一方面是更改光节点的设置位置,使其尽可能地趋向于信号源,提高单个光节点的控制量;另一方面,适当增加光节点数量,降低同一光节点的信号输出量,进而减轻信号传输压力,提升其稳定性。

1.3必须保证市区电力的充分供应

在多数人口密度较大的大中型城市,仍然存在用电高峰期拉闸限电的情况。当某一区域停电后,光节点得不到电力供应,无法正常接受和传输无线信号,一方面影响了正常有限电视节目的正常播放,另一方面频繁的断电操作,还会给光节点的使用寿命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后期信号稳定性差。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尽量减少因停电而造成信号传输中断的频率。近年来,许多城市开始考虑采用太阳能电池板作为光节点的备用电源,当市区停电后,可以启动备用电源,确保光节点能够正常接受和传输无线信号。

2有线电视网络技术升级和改造的目标

2.1建立高宽带的信息传输网络

宽带网现在是普遍的使用,它是一个以TCP/IP协议为基础,具有大容量高速传输能力,性能比较稳定的营运及宽带网络。不同的地区要根据各自的情况建立一个高宽带、高速度和高质量的信息传输网络,为覆盖内的用户提供相应的网络服务,并且要和上级广电部门链接,保证信息数据的及时传送。

2.2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转化

以前的模拟电视,由于数据传输缓慢,性能不稳定等因素,现在被数字化取代。数字化电视是现如今的主要模式。从满足群众的需求和资源效益的最大化等各个方面来看,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整体转化是符合我国目前有线电视基本情况的特别有效的发展模式。在未来的几年,要全面完成数字化转换。

2.3技术的双向改造

有线电视网络技术的双向改造已经成为现在的主要模式,在各大城市及周边开始建设。在双向网络建设期间,要充分发挥有线电视网络音视频业务的优势,选择适合当地的网络和技术和改造方案,以多功能业务发展推动双向网改造,奠定开展广电双向业务的网络基础,使有线电视基础网络具有宽带、双向、多功能的承载能力,扩大广播电视的服务领域。

3有线电视网络技术升级和改造的方法

3.1全面升级改造方案

该种方案是将现行的有线电视网络设备全部更换或升级改造,从而保证用户能够使用上最新的有限电视网络产品。这种全面升级改造方案的优点在于:一是能够彻底消除传统有线电视网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新技术,极大地提升了有线电视网络信号的稳定性;二是消除了区域改造有可能带来的新旧信号不对接,影响最终有线电视播放质量的问题。但全面升级改造方案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一般情况下只用于经济条件良好的大型城市,或是需要重点改造、发挥特殊功能的特殊单位。

3.2分期规划升级改造方案

该方案是对全面升级改造方案的一种改进,通过将全面升级改造划分为多个改造周期,降低一次性改造所需费用的压力。通过分期规划,将光节点分化到具体的某个地区,然后在该地区围绕光节点建立新的有线网络,并将有线网络与周边地区的就网络进行连接,提升信号传输质量。这种方案的优势在于降低了前期改造资金投入,使一些中小城市进行有线电视网络技术改造成为了可能,同时,升级后的网络信号质量较好,能够基本上满足人们的需求。但是该方案在新旧网络对接时,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和物力,升级改造的施工周期较长。

参考文献:

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范文4

一、技术改造的原则

本办法所称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

(一)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且符合上海市和本区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工业区规划和产品结构调整要求的。

(二)重点鼓励和支持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产业集聚度。政策向重点企业、著名品牌、产业集散度高的项目倾斜。

(三)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增加技术含量,加快以提高质量,增加品种,节约能耗,防治污染为主的产品升级换代。

(四)坚持技术进步的方向,不断增强企业自我创新和改造能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

(五)坚决限制和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不利于经济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二、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政府行政许可的规定,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的要求,由区经委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一)备案登记项目

(二)不予受理登记备案项目

三、条件和范围

(一)登记备案项目

(1)内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3000万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2)不造成重复建设的项目。

(3)内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区经委初审后上报市经委,由市经委组织市、区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审核登记并管理。

(4)技术引进及需要申请区级财政扶持补贴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以登记备案为依据。

(二)不予受理登记备案项目

(1)列入区工业产业导向目录的限制发展或禁止生产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2)不符合资源集约,产值能耗、产值水耗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及“三废”治理无法达标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3)产品无法通过国家限制性检测标准或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损害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4)不在规划确定的工业区范围内的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四、办理程序

(一)登记备案项目

(1)实施技术改造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论证结束后,项目正式实施前,办理项目登记备案手续。

项目单位应如实填写《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表》(见附表一)。经所在镇人民政府、区属公司初审盖章后,报送区经委技改科。

(2)区经委技改科在收到《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特殊项目除外),对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进行备案确认,并在《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确认表》(见附表二)上盖章确认。

(二)不予受理登记备案项目

在接到项目单位和所在镇、区属公司的申请后,区经委技改科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项目进行审核,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登记备案,并告知项目单位和所在镇、区属公司。

五、监管

(一)已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如投资内容、工艺流程发生重大调整,或项目投资调整幅度超过原投资预算10%以上,项目单位应在30日内重新按原程序办理项目的变更手续。

(二)项目经登记备案一年内未开工实施的,须填报《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注销报告表》(见附表三),区经委技改科应及时对该项目予以注销。

(三)上述准予登记备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确认表》向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土地、环保、安全监察、消防、卫生监督、海关、技监、特种行业协会等)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专业要求组织实施。

(四)登记备案项目正式生产前,项目单位应办妥具体竣工手续,然后填报《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竣工登记备案表》(见附表四),加盖单位和所在镇政府、区属公司公章后,报区经委技改科。区经委技改科在5个工作日,对符合登记备案的项目加盖公章,作为项目投资转入固定资产的依据。

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范文5

当前,航运公司燃油成本占运营成本的比例一般在

40%~50%左右,有的甚至更高。高昂的燃料成本、日渐走低的投资回报率,加上港口和航线日渐严格的环保法规,以及国际海事组织的能源效率指数等限制性因素,近几年都对船东的运营带来了诸多挑战。航运企业所能做的最大努力就是在正常运营船舶的同时,协调好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通过节能减排技术与机制的应用与推广,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已成为当前航运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当前航运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方式

1.船舶改装节能

2013年伊始,不少航运公司陆续采用一些船舶改装的技术手段,其中包括球鼻艏改装等方案,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例如,马士基航运在北船重工,对旗下10艘集装箱船的船鼻进行改造,以减少燃油消耗、降低成本。继马士基之后,现代商船也宣布了改造旗下10艘高速集装箱船的计划,并在北船重工完成首艘削减球鼻艏改造工作。随后,达飞海运又在舟山中远船务完成了集装箱船“塔斯卡”球鼻艏改装项目。

从改装后的节能效果来看,虽然目前尚无具体公开数据,但据马士基航运估计,改装后运力可节省大约2%的燃油消耗。舟山中远船务经过试验和数据比较后认为,达飞的集装箱船进行球鼻艏改薄后,理论上可节省燃油消耗8%。现代商船则表示,改造前的集装箱船最大航速为27海里,在经过改造之后,新球鼻艏整体形状更接近“海豚型”,最大船速也降低为18海里。通过改造,预计燃油成本将减少3%。由此可见,船舶球鼻艏改装后,虽然节能效果不尽相同,但收效仍然明显。在降速运营下,对球鼻艏的改装,可以对原有设计的阻力状态做出改进。

在船舶节能改装经济效益明显的驱动下,国内船东也做了这方面尝试。2013年11月,宁波丰华在中船澄西为旗下的53 000吨散货船进行节能改造。据船厂测算,节能改装后的船舶,平均油耗可下降10%~12%,按每日船舶消耗30吨燃油计算,每日可节约燃油3吨,费用1万余元。船厂数据显示,节能改装后的53 000吨船,运营一年即可赚回修理改装的成本,对船东来说不仅有利可图,而且投入产出的收效相当可观。

2.航运节能管理软件

除了船舶改装,对船舶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外,船舶节能管理软件的日益兴起,也成为航运界节能减排的关注对象。近年来,芬兰船用方案公司Napa推出的软件,可使船上能够更密切地观察船舶的实际运营情况。该公司称,开发设计这类节能管理软件,主要源自于市场不断增加的需求。早些年由于油价低,市场对这类软件的开发并不感兴趣。但随着严厉的环保规则陆续出台,以及持续高昂的油价,迫使船东更多去考虑如何使其船舶管理更加绿色。Napa公司的节能管理软件推出后,节能效果也不负众望。

2013年,欧洲航运公司Bore宣布了其试用NAPA公司的SEEMP船舶能效管理软件的结果。该公司在一艘滚装船上配置了该软件,在89天时间里,燃料消耗减少了5.8%。据Bore公司计算,采用该软件,该滚装船每年能节约320吨燃料,约合21万美元。除了正在运营的船舶外,一些新船也开始安装能效管理软件。2013年,万海航运公司新交付的一艘4 680 TEU“新春”轮,安装了最新推出的NAPA Green节能系统。该系统是日本海事协会与日本NAPA公司共同研发的全方位节能软件,能有效降低船舶燃料成本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进而与国际海事组织于今年初开始生效及执行的SEEMP船舶能源效率管理计划达到相辅相成的效果。万海航运表示,决定选择该系统,是因为它的功能相当全面性,还有简易亲切的操作界面,以达到船舶平衡、速度与路线的最佳化。同时,公司也期望能因此成为更环保节约的船舶管理者。

由此可见,无论是船舶的硬件改装技术,还是航运节能管理软件应用,都能为航运节能减排工作带来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吸引不少船东的目光。

二、节能减排服务与合同能源管理

1.节能减排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

随着现代技术和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发展,节能减排推进的着力点也逐步由传统的船东技术应用,向供应商为船东提供综合技术服务方面转化。如果将航运节能减排视为一项针对船东的综合服务,那么其推广的关键就在于满足航运企业的深层次需求,为航运企业提供整体的解决方案。

西门子在航运界推出第一个集成的、优化船舶管理的解决方案时,其船舶业务负责人就表示,在现在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维护周期和能源的消耗在成本降低方面均拥有巨大的潜力,公司可以在生态和经济效益两方面,为船东提供船舶的可持续性运行方案。该公司推出的系统平台EcoMain,可以帮助船员和船东迅速获取和处理船舶运营的各项数据并以简单透明的方式呈现,通过综合分析与集成所有相关数据,保证最大程度的优化船舶的运行效率,同时数据也可以远程提供给船东,有利于船东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对其整个船队进行优化管理,为航运业提供一个航运节能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

针对国外服务商在该领域的踏足,国内供应商也不甘落后。去年中国国际海事会展期间,中船集团旗下的中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推出了自主研发的船舶智能运行与维护服务的系统一揽子解决方案,成为国内首家成功完成船舶智能运行与维护服务系统自主研发的企业。该智能运维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提出了帮助用户以最小代价完成“精确节能,绿能管理”的运营目标,通过定量掌握船舶装备状态,为用户实现船舶运营的精确节能与绿色管理,分析并找出额外节约运行成本的可能,提高航运计划整体性。

除了在航运节能管理方面提出的整体解决方案外,在船舶技术改装方面,也有专业机构提出了整体解决的设想和建议。德国劳氏船级社指出,当前尽管不少船舶改装技术都获得行业公认,但营运船改装的进程远慢于人们的期望。这主要是一些中小航运企业由于自身技术力量有限,缺乏专业航运节能知识,在节能减排技术方面无法做出明晰的选择和判断。针对这种特殊而又蕴含巨大潜力的需求。该机构2013年推出了一本帮助船东如何利用一系列改装方案来保持其营运船经济性的新手册。手册内容显示,当前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的主要阻碍是船东在信息、信心和投资动力方面的缺乏。缺乏改装专业知识意味着航运公司在大量现有的可选方案面前,会很难识别出最佳的方案。而且,也未能以专业方式对单一改装方案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因此该船级社建议,金融机构要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为船东提供充分的融资支持。航运公司、技术顾问、信誉良好的方案提供方和验证节能效果的机构之间建立合作会大有可为。

2.节能服务公司与合同能源管理

虽然节能减排技术已经走向成熟,但仍有相当一部分航运企业对节能减排工作缺乏足够热情。这里面除了船东对技术因素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之外,与当前航运业普遍面临现金流吃紧的困境也有相当大的联系。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由于市场持续低迷,航运公司持续亏损。为了生存,一些知名航运企业已到了不得不依靠变卖资产来维持生存的局面,即便像马士基和达飞这样实力雄厚的老牌航运企业,近年来也不得不多次变卖多式联运、码头等资产,来筹措部分企业资金,用于拓展新的核心业务。虽然不少节能减排技术和整体管理方案可以帮助航运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但由于航运业运力过剩明显,行业整体利润改善空间有限,当航运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苦于资金有限,迫使不少航运企业暂时打消通过再投资的方式,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而航运企业这种缺钱的状态,正是金融机构发挥重要作用的时刻。为船东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节能减排整体解决方案,将成为一个可行且有效的方式。航运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更需要一个能提供包括金融解决方案在内的综合节能服务公司来共同推动。而与节能服务公司密切相关的,则是现已被广泛应用的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发源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的美国,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即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为其提供节能项目用能状况的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人员培训、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用能单位保证以节能效益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在国外的发展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发展迅速,特别是在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在我国,随着节能减排产业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节能服务产业规模正在迅速壮大,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明显改善,合同能源管理也从原来不为大家所知,到现在越来越被社会各界认识不断增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产业,越来越多的用能企业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服务模式也不断创新并实现了突破。目前,金融机构针对合同能源管理特点设计新型金融产品,开发多种融资方案,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国家对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也高度重视,并把合同能源管理看作是促进节能减排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无论是从国家出台的节能减排政策、财政奖励政策还是税收优惠政策,都对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形成了良好的政策氛围,这对于推动产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节能服务产业在航运业发展前景展望

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潜力巨大的前景下,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节能服务领域也由以工业为主,正逐步向工业、建筑,交通等多领域转变,其非工业领域节能服务市场份额也正不断提升。目前在交通领域,港口企业利用节能减排服务已经有不少案例。

2014年初,南网能源公司与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签署绿色港口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南网能源公司将发挥节能减排技术与平台优势,帮助南沙港务优化能源供应体系,为其提供一揽子节能服务解决方案,其中包括做好能源专项规划、深入分析能源消费结构及用能状况,挖掘节能潜力,开展节能改造,帮助南沙港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

十八大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国家在节能减排的政策取向上也逐步开始转变,由重点支持节能项目向培育节能服务市场转变。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的节能服务公司也由此不断应运而生。包括一些央企在内的大型重点用能单位,近两年也开始组建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他们正利用自己的资金及技术优势,扩大市场。例如,中石化集团早在2011年10月就成立了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并于2012年成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第四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公司还享受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直接减免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成立后,一直致力于合同能源管理在中石化的实践和推广工作,并成为中石化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执行者。据悉“十二五”期间,中石化将安排上百亿元投资用于节能改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极大的内部市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具有广阔前景。

目前,融资渠道是限制一些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通过拓展产业链思路,我们不难发现,利用新的渠道和营销模式,结合全球环保的责任和理念,节能减排服务对市场资金仍然具有强大吸引力。余额宝、零钱宝和理财通等互联网金融的相继诞生,改变了以往的社会融资渠道。今年在深圳,招商新能源集团启动了一项光伏互联金融战略合作,通过互联网众筹的崭新模式,实现了国内节能减排产业先锋――光伏电力行业与互联网金融的第一次牵手。该模式将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以众筹的模式向公众募集资金,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该创新模式将以金融消费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一个互联网金融生态闭环,通过创新互联网方式让全民共同参与到低碳减排的行动中,共建绿色家园。

节能技术改造方案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物及其周围环境质量,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建设、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在维持正常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前提下,采取节能措施,应用可再生能源,降低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能耗监测统计,提高用能效率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用能系统,是指民用建筑在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的用能或耗能产品、设备及设施等。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新建工程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禁止现场混凝土搅拌、建筑工厂化生产、节能建筑能效标识、绿色建筑评价、建筑能耗与节能信息统计。市建筑节能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具体实施。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机关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市墙改办、市散装水泥办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散装水泥发展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经信、国土资源、规划、环保、交通运输、卫生、教育、商务、水利、科技、气象、旅游、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各级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和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民用建筑节能的质量和效果。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公民应当增强节能意识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技术常识的学习,在建筑使用、商品房交易中维护建筑节能权益。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按照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编制本区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规划、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在民用建筑工程的投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和使用维修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必须落实建筑节能措施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对国家、省尚未制定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检测、产品等技术标准的建筑活动领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根据规定,结合本市建筑节能发展实际,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因地制宜、技术先进、工法成熟和安全可靠原则,组织编制本市建筑节能技术导则或指南。

第八条市发改部门在审批、核准、备案民用建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应对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并出具节能评估审查批复文件,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其资金投入计划要考虑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投资。

第九条市规划部门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规划方案时,对建筑布局、建筑体形、直接通风采光、日照防晒等应满足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要求。

第十条民用建筑的设计招投标、设计方案会审、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施工图文件审查备案,必须同时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对节能信息公示内容核实。

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节能建筑构造、结构、水、电、暖通、燃气、动力、绿化等专业设计深度要求编制,详细表达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幕墙、采暖制冷、通风、照明、遮阳、小区屋顶绿化、用能系统等产品选用、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和构造层次、施工程序、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室外、屋顶金属构件、设备应采取相应的雷电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公共建筑和30000㎡以上的居住建筑,应采取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太阳能、地源热泵应用为主要方式。中心城区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及新建项目,在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及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第十三条市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鼓励和支持建设单位申报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推广节能型建筑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绿色建筑。

第十四条鼓励教育科研机构、相关行业学(协)会、社会组织、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检测评估,转移政府职能,扩大专家参与咨询决策。推动建筑节能科技普及,支持建筑节能公共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平台建设。

第三章建筑工程的节能管理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积极采用最新颁布的现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采用绿色建筑结构、材料产品、用能系统及其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不得降低节能标准,不得采购不合格的节能产品,不得未经原审查备案机关批准自行更改节能设计和设计选用的材料、构件(门窗)、设备。

第十六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本办法规定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节能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原有标准。变更节能设计的,须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备案机关审查复核后,方可签署、盖章发出。

第十七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建筑节能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报告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应要求设计单位限期改正;未经改正,不得发出施工图审查报告,同时应记录并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十八条未经审查备案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擅自变更。施工中采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构件、用能设备、设施必须经过建筑节能专项检测检验合格。

材料、构件、设备供应商应对产品质量负责,鼓励采用国家及省推广应用产品目录的节能产品,限制使用、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节能产品采购和使用应有完善的质量合格证明、产品技术标准、检测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内容实施监理;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要求的,应当指令其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正的,应记录并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对建筑工程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有民用建筑节能监督意见。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通知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到场监督验收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出具节能验收意见。节能验收不合格或无节能验收意见的,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施工现场、销售地点、销售合同、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公示节能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注明建筑工程的围护结构、门窗、用能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状况以及相应保护要求。

第二十四条鼓励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取得节能建筑能效标识。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者使用单位(人)在装修装饰和日常维护中,不得损坏已做建筑节能措施的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修复或更换。

第二十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节能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以及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目录,及时对进入本行政区域的产品项目进行备案公示。

第二十七条采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工程,可享受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补助。

第四章既有建筑工程的节能改造与用能管理

第二十八条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工程,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建筑工程围护结构和主要用能耗能设备设施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技术标准采取建筑节能措施。

第二十九条鼓励和支持既有建筑工程的节能技术改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应会同市财政部门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从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中有计划安排资金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技术改造示范工程。

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改造,投资人可以按协议分享建筑工程节能改造所获得的收益。

完成了建筑节能技术改造的既有建筑工程,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申请节能建筑能效标识认定。

第三十条由财政负担能耗支出的3000㎡以上国家机关建筑,以及面积超过20000㎡的公共建筑的主要建筑用能系统,每年定期进行能效检测;检测报告应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鼓励其他建筑的主要建筑用能系统定期进行能效检测。

第三十一条从事建筑节能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二条从事建筑节能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面积超过3000㎡的国家机关建筑、20000㎡的公共建筑的业主或者使用者,应当建立建筑用能档案或台帐,并向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提供建筑能耗资料。建筑能耗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按月统计并书面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民用建筑能耗情况逐步实行统计公布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筑节能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或举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反映或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构件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