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导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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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导则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导则范文1

关键词: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措施

1危险源定义

2018年12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该《导则》是基于《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为科学辨识、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提供了法律依据。该导则明确指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其本质是存在潜在风险的源头或区域,是能量和危险物质较为集中的地方,是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部位。其主要由潜在风险、存在条件和诱发因素三个要素组成,潜在风险指的是一旦诱发事故,危险源能够在短时间内释放大量能量或有害物质,对人身造成伤害。触发因素是将危险源真实转化为安全事故的外因,每一种危险源都有着特定的敏感触发因素。不同的系统范畴中,危险源的区域各有不同,总的来说,危险源可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却并不一定会发生,所以对于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一定要加强管理,及时整改,最大限度降低风险[1]。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危险源类型

危险源可以分为客观和主观两大类型。客观危险源是指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观危险源是指管理和施工人员对于危险源疏于防范而造成的危险因素,如违章操作、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管理不严、防护措施不到位等等,当前,主观危险源出现的概率有上升的趋势,对水利水电现场施工安全形成了很大威胁,因此必须加强对于主观危险源的管理工作,执行好相关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降低主观危险源的诱发可能性。危险源因其危险级别不同又可分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由风险级别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2.1重大风险

重大风险是指能够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源。这种危险源最大的特点是具有较大的破坏性,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很大威胁,一旦发生会导致巨大经济损失。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压力容器、机械故障、高空坠物、地质坍塌、泥石流、洪水、山体滑坡、雷电、高压供电设备、高海拔地区施工时的高原反应、沿海地区的台风等。

2.2较大风险

较大风险是指能够引发职业病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危险源。如大型机械的噪音导致施工现场噪音分贝超标引发的耳鸣、头痛;粉尘过多吸入引发的肺部疾病等。

2.3一般风险

一般风险是指影响施工作业环境的危险源。这种危险源主要与外界环境有关。如高纬度地区冬季的暴雪、极端寒冷,低纬度夏季的高温、高湿度等。

2.4低风险

这种危险源发生的概率较低,如场地回填料的有害物质渗入河道引发的环境污染等。

3危险源的辨别方法

对于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要以预防为指导、以安全为核心、以排查为重点、以整改为措施,进行科学辨识,做好分门别类,分清风险等级,制定具体清单,加强现场管理,将危险源可能引发的风险降至最低。常见的危险源辨别方式有直接辨别判定法、安全检查表排查法、危险预判分析法和因果关系分析法[2]。

3.1直接辨识判定法

直接辨识判定法主要要根据危险源产生的源头、类型、状态(可分为正常、异常与紧急)进行现场判定,充分运用自身具备的专业知识,结合与现场施工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来判定。如高空作业易引发的坠落危险、地面障碍物、没有按照安全施工制度要求着装、和危险源有直接接触(如高压供电系统、高温输送管道、压力容器等)等等,都可以利用直接辨识来进行判定。

3.2安全检查表排查法

安全检查表排查法主要是对现场的文字资料、信息和数据进行检查,重点是对于时态(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判定,以此作为发现和分析危险源的有效途径。如噪音引发的职业病、危险作业证件不齐、安全事故发生的频次等。

3.3危险预判分析法

危险预判分析法主要是通过现场查看,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判定。如消防器材过期存在的火灾隐患、供电线路老化可能导致的漏电等。

4加强水利水电施工现场危险源管理的措施

4.1完善现场管理安全体系建设

安全无小事,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水利水电现场施工管理的首要位置。①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成立现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将整个工程实施网格化管理,形成岗责一体化,现场所有工序都以安全为前提。②加强安全宣传。要定期开展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以宣传板、宣传册、公众号、广播等传统和新式宣传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新进施工人员要进行重点培训。③强化制度执行。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时,坚持全覆盖、无死角、无空白,将安全工作与绩效、薪酬充分挂钩,设立安全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工程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做到工作细化、责任量化、效果实化,将安全工作做到极致。

4.2加大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力度

①加强火药管理。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基本呈现施工工期较长、能源消耗较高、施工环境较差等特点,许多地方需要使用火药进行爆破,因此火药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常备之物,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运输方面做到专车专运,在储存方面严禁与烟花爆竹类产品混合放置,在爆破当量的选择、爆破半径的设定需要做到专业、安全,在爆破工作开展前进行全面清场。②加强燃油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所使用的大型机械众多,燃油供应必不可少,要加强对油料的管理工作,油料要进行统筹规划,由专门的油料管理人员负责,督察组不定期抽查用油情况,严禁私自用容器灌装燃油。③加强压力容器管理。制定正确的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涵盖容器最高允许使用压力和极限温度、正确操作方法和操作程序、安全注意事项、运行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判断及应急处理措施、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压力容器使用记录台账[3]。

4.3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工作

将自然灾害预警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来抓。①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接到相关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收到有关部门传发的警报及橙色预警信息后,每24h进行一次跟踪反馈;收到有关部门传发的紧急警报及红色预警信息后,每12h跟踪反馈一次,直至警报解除为止。②做好高海拔作业防护工作。在进行高海拔作业时,要求施工人员除了警惕自然灾害外,还要时刻注意自身身体情况,如有不适,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人身安全。③强化信息报送。将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自然灾害信息,以及不履行信息报送工作职责而耽误应急救援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导则范文2

第一条为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8月1日前后分别执行水管〔1995〕86号、水建管〔2003〕271号),通过规定程序确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属病险水库。

第三条要按照病险程度和重要程度,将本流域和本地区的病险水库进行合理排队,优先安排与防洪保安关系密切的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要集中投资,加强管理,抓紧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缩短建设工期。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四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1、安全鉴定:在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对水库进行安全评价。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鉴定。

2、安全鉴定核查:中央补助投资的病险水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安全鉴定成果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及相应的核查承担单位(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利水电病险工程治理咨询研究中心五家单位之一),由核查承担单位核查后提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经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确认后印送地方。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必须具体指出大坝病险的部位、程度和成因,不得涉及与大坝安全无关的内容。

3、项目审批:病险水库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鉴定,并在履行建设程序后安排开工建设。

总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或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含10亿立方米)以上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此项工作中,要充分论证加固的必要性,根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明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要与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指出的问题相对应,超出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的建设任务,一律不得列入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在其概算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后,由水利部审批。

总投资2亿元以下且总库容在10亿立方米以下的大中型和单位库容(每立方米)建设投资大于4元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编制要求同上所述。其中: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流域机构复核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抄送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其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审批程序,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第三章项目和计划申报

第五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年度计划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查后,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第六条申报项目和年度计划应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

1、大坝安全鉴定书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出具的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报告。

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投资的承诺文件。

4、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进度。

5、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名单。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建议。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根据国家财力和全国水利建设任务,综合平衡后,按照量力而行和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考虑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对各省上报的项目进行研究,联合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建设投资

第八条各地要对各个渠道承诺的配套投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投资按时、足额到位。各省在报送年度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计划建议的同时,要将上年的项目建设配套投资到位和完成情况一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第九条凡经稽察、审计发现地方配套资金不按承诺文件到位,将视情况停止对该项目的中央补助投资。

第十条中央补助投资全部用于大坝稳定、基础防渗、泄洪安全等主体工程建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五章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主任令第3号)及有关规定,加强计划管理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凡进行施工的项目,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施工设计方案,严禁边施工、边勘察、边设计的“三边工程”。

第十三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各阶段工作必须实行严格的资质管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要由具有甲级或乙级(大型水库必须是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体系,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对因本单位的工作质量所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避免加固工程完成后再发生病险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按期完工。

第十五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和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4〕68号)的有关规定,严格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送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的工程实施情况及所辖地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基本情况定期上报水利部,水利部整理、汇总后,于当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七条水利部对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水利部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销号公告制度,落实除险加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到加固一批,公告一批,销号一批。

第十九条在项目实施阶段,省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国家规定的落实、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及使用、合同执行管理等情况,对违反规定和存在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章建后管护

第二十条加快改革,加强管理。各地在抓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同时,要抓紧研究和制定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方案,与加固工程同步实施。要通过提高效率、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费用等办法,降低管理成本。要明确管护经费渠道,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加强和改善对水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水库管理的良性体制和机制。

第二十一条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完善各项工程管理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第八章附则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导则范文3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关键技术

1. 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已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从适应计划经济到适应市场经济的转化。在管理体系上,实行从中央到地方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分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业务管理部门两个体系。在法规建设方面,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水利工程管理的根本法规,并制订了相应的配套法规,如《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防洪标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闸安全鉴定规定》、《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以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等几十种法规和技术标准。在上述法规的规范和指导下,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及现代化的轨道。

2.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部分已建工程设计标准偏低,工程质量有待提高,不能满足防洪兴利需要。例如,一些大江大河的堤防工程普遍存在堤顶高程不足、堤身断面单薄、堤基渗涌严重等问题。以长江为例,1998年洪水期间,仅中下游干堤就出现险情6 100处,高水位时,每天险情300余处。洪水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极其严重,据统计,1993~1998年,全国洪灾造成的直接经挤损失高达10 500亿元。我国已建各类水库大坝86 000余座,病险水库占40%左右。这些病险水库有的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严重影响其效益的发挥;有的带病运行,对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一旦失事,将会造成惨重损失。

2.2 “重建轻管”使水利工程管理手段落后,技术水平低,影响工程建设及其效益的发挥。例如,大量的水利工程年久失修,不少病险工程没能得到及时除险加固。在管理手段和技术方面,就水利工程安全监测(控)而言,目前的监测(控)覆盖范围及水平与我国水利工程安全和调度运行要求还很不相称,我国至今还没有一个关于工程安全监测和评价的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在管理“软件”上,无论是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还是除险加固安排与资金投入都需要对工程做出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

2.3 水利工程建设跟不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及环境发展的需要。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落后于形势需要,有些大江大河至今仍无控制性水库工程,缺乏对洪水的调控手段,致使防洪处于被动局面。北方的干旱缺水严重影响人民生话和国民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也必须要有足够水资源作保证。我国修建了不少地面水库,可对资源丰富的地下水库的利用却研究的不多。我国在解决北方、西部的干旱缺水和生态恶化问题时,应结合地下水库的利用采取综台治理措施。我国城市建设发展很快,现代化大都市的污水排放及处理是必须解决的环保问题,尤其是工业化大都市。

3. 水利工程建设所需采用的关键技术

3.1 深覆盖层堤坝地基渗流控制技术。完善防渗体系、防渗效果检测技术,分析超深、超薄防渗墙防渗机理,开发质优价廉的新型防渗土工合成材料,开发适应大变形的高抗渗塑性混凝土。

3.2 堤防崩岸机理分析、预报及处理措施。崩岸形成的地质资料及河流地质作用分析、崩岸变形破坏机理分析、崩岸稳定性分析及评价研究、崩岸监测研究及预报技术研究、崩岸防治及施工技术研究、崩岸预警抢险应急技术及决策支持系统研究。

3.3 水利工程老化及病险问题分析。水利工程老化病害机理、堤防隐患探测技术与关键设备、病险堤坝安全评价与除险加固决策系统、堤坝渗流控制和加固关键技术、长效减压技术、堤坝防渗加固技术,已有堤坝防渗加固技术的完善与规范化。

3.4 水利工程监测技术。 高精度、耐久、强抗干扰的小量程钢弦式孔隙水压力计,智能型分布式自动化监测系统,水利工程中的光导纤维监测技术,大型水利工程泄水建筑物长期动态观测及数据分析评价方法研究,网络技术在水利工程监测系统中的应用,大坝工作与安全性态评价专家系统,堤防安全监测技术,水利工程工情与水情自动监测系统,及高坝及超高坝的关键技术:设计参数的分析,强度、变形及稳定计算分析,高速及超高速水力学研究。

3.5 碾压混凝土及面板胶结堆石筑坝新技术的研究。对于碾压混凝土坝,涉及结构设计的改进、材料配比的研究、施工方法的改进、温控方法及施工质量控制;做好面板胶结堆石坝,集料级配及掺入料配台比的试验。做好胶结堆石料的耐久性、坝体可能的破坏形态及安全准则、坝体及其材料的动力特性、高坝坝体变形特性及对上游防渗体系的影响做好认真分析。另外水利工程抗震技术,工程地震反应及安全监测,震害调查,抗震设计,以及抗震加固技术应用。

3.6 高边坡技术研究。高边坡工程力学模型破坏机理和岩石力学参数研究,高边坡研究中的岩石水力学研究,高边坡稳定分析及评价技术,高边坡加固技术及施工工艺研究,高边坡监测技术研究,以及高边坡反馈设计理论和方法研究。

3.7 地下工程。复杂地质环境下大型地下洞室群岩体地质模型的建立及地质超前预报方法,不均匀岩体围岩稳定力学模型及岩体力学作用研究,围岩结构关系研究,岩石力学参数确定及分析研究,强度及稳定性准则研究,应力场与渗流场的耦台研究,大型地下洞室群工程模型研究,洞室群布置优化,洞口边坡与洞室相互影响及其稳定性和变形破坏规律研究,地下洞室群施工顺序、施工技术优化,地下洞室围岩加固机理及效应研究,大型地下洞室群监测技术研究,隧洞盾构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岩爆的监测、预报及防治技术以及围岩大变形支护材料和控制技术。

3.8 新型材料及新型结构。新型材料研究涉及新型混凝土外加剂与掺合料、自排水模板、各种新型防护材料、各种水上和水下修补新材料、各种土工合成新材料,以及用于灌浆的超细水泥等。

3.9 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现场自动采集系统,远程传输系统的开发研制,中心站网络系统与综合数据库的建立及信息接收子系统、数据库管理子系统、安全评价子系统与信息服务子系统等,以及建立中央指挥站。

4. 结束语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目前,水利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洪涝灾害、干旱缺水及水生态恶化是水利工作亟待解决的三大问题,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应围绕解决这三大问题开展工作。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做好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在采取必要的水利工程措施的同时,还要采取相应的非工程措施。

参考文献

[1] 汪恕诚.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J].水利建设与管理,1999(1).

[2] 张基尧.认真贯彻十五届三中全台精神,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江河堤防——在全国江河堤防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J].水利建设与管理,1999(1).

[3] 许百立,朱伯芳,陈明致等.中国水利水电技术发展与成就[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1997.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导则范文4

悠悠万事,制度为先,安全为大,质量为本,这是我今年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下面就我个人一年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果:

①2019.11.1-2020.12.10日,隧洞进行日常巡查共162次,发现问题总计1134项,提报咨询建议1090项。分别体现在《引绰济辽安全咨询隐患排查报告单》、《引绰济辽安全咨询周报》上。

②2019.11.1-2020.12.10日,配合一分公司隧洞月度、季度、年度检查共84次,发现问题总计1392项,提报咨询建议1360项。已将问题汇总报告分公司。

③2019.11.1-2020.12.10日,配合总公司隧洞月度、季度、年度检查共35次,发现问题总计580项,提报咨询建议560项。已将问题汇总报告分公司、总公司。

④2019.11.1-2020.12.10日,参与开展安全用电、火工品库、危化品、抽排水专项等检查共28次,发现问题总计310项,提报咨询建议310项。已将问题及建议告知各施工单位,并汇总报告分公司、总公司。

⑤2019.11.1-2020.6.1日,完成编写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管控措施;负责识别、整理隧洞、暗涵、倒虹吸的重大危险源及动态管控措施,并在每季度进行实时更新。

⑥2019.11.10-2020.11.20日,配合开展阶段性专家诊断工作,主要负责交通安全工作、整理会务资料、问题收集汇总、影像资料拍摄、收集等。

⑥2019.11.1-2020.12.10日,配合完成分公司、总公司内页资料整理、内页检查准备资料,以及业主交代的其他业务。

二、其他工作:

①2020.10.2-2020.12.10日,负责兼职司机工作,陪同领导去通辽分公司、枢纽分公司、输水分公司各标。

②2020.6.1-2020.12.10日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③负责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隐患问题分类:

从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分析看,坍塌类占50%,高处坠落类占5%,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类占15%,触电类占15%,中毒和窒息类占5%,淹溺类占5%,火灾类、物体打击类占5%。

从安全隐患问题分类来看,坍塌类仍居所有隐患问题的首位,紧随其后的便是机械伤害及施工用电安全隐患问题,需要引起参建各方的高度重视。

四、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①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体系开展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安全管理层次不清晰、职责不明确,安全隐患闭合管理不到位,不注重安全管理工作细节把控。

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满足要求。个别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专职安全员人员数量不满足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个别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管理知识与技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对现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掌控。

③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存在流于形式现象。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的指导性和适用性不强,安全技术交底空泛,没有针对性,个别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和大型设备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④没有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个别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将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齐全,部分施工单位不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未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作业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

⑤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严格。主要表现在:特种作业台账更新不及时,登记备案的证件过期、未按要求复审;现场存在实际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未持证或持证未纳入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管理现象。

⑥部分施工单位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电气安全隐患及消防安全隐患较多,主要表现在执行“三相五线制”不到位、落实安全电压照明不到位,高压电运行维护方面在较大安全风险。

⑦对运输车辆、特种设备、大型机械管理没有严格执行公司要求。主要表现在:对操作及驾驶人员持证、以及相关车辆设备年检管理不到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以及安全元件检验标定不及时;运输车辆未严格按建设单位规定履行报备手续;对车辆设备维修保养缺乏有效监管,尤其是对协作队伍的设备车辆监管不到位。

⑧个别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标准化施工与公司要求相差较大。通风差,增大了作业人员的患职业病的几率;照度不足,影响车辆行驶安全及作业人员安全施工要求;进入富水段或偶遇突发涌水,排水设备设施配置不合理、抽排能力不满足需要,不但增加了安全风险,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施工进度。

⑨重大危险源监控执行不到位。个别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职责不明确,相关标识标牌设置不到位,相关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⑩监理单位人员对施工过程安全监管不到位,不能及时制止、纠正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对关键施工过程、关键施工工序旁站监管不到位。对于建设单位以及其他各级监管单位下发的安全问题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不到位,致使安全风险不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控制、消除。

⑪人员定位系统运行管理不到位。各隧洞段施工单位基本上能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安装了人员定位系统,但各施工单位对其运行管理不到位,只能进行区域定位,且位置不准确,不能很好的发挥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监控的作用。

五、本人咨询建议:

⑴、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

①现场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数量必须要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且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专职。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施工单位要尽快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树立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思想,必须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②要认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气候变化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季节性安全教育。监管单位尤其要重点关注作业队伍更换比较频繁的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③施工单位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相关管理台账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确保人证统一。

④加大对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落实的监督与指导。

⑤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落实的可追溯材料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⑥要确保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用的足额有效投入,监管单位通过定期检查来督促施工单位。

⑴ 施工过程控制方面:

①各施工单位要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要求编制齐全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要专家论证的要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前还要组织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作业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②建议组织检测单位及时对已经开挖支护完成地段(尤其是三岔口以及Ⅳ、Ⅴ类围岩支护段)进行检测,以利于排查隐蔽工程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已开挖支护完成未衬砌地段的安全。

③施工单位对断层破碎带和富水带施工的超前地质预报工作要纳入工序管理,加强监控量测,不能盲目施工。进入富水段或偶遇突发涌水情况时,要严格按照排水专项方案执行,合理配置抽排水设备设施,确保抽排效果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

④各隧洞施工单位要加强光爆效果控制,无论几级围岩,光爆效果好既能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及破坏,也能减少支护时间,从而提高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⑤施工单位要加强高、低压用电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TBM高压、富水隧洞的施工用电以及安全电压照明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电工必须持证上岗、规范作业,确保用电线缆、电气元件、电气保护装置质量及安装质量,并加强日常检查维护。

⑥加强车辆设备的检验检测及维修保养,严格履行进场车辆报备制度,确保车辆设备正常运转。隧洞段的支洞施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铺底施工,并按要求布设防撞墩;管道段及枢纽要加强施工便道的日常维护;补充完善各部位的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改善行车及施工作业环境,保证行车交通安全;随着各隧洞进尺的增加,工人上下班的交通安全要引起各参建单位的高度重视,要配置合格的客运车辆,严禁非载人车辆违规载人、人货混运,同时要加强对载人车辆的检修维护及驾驶人员的管理。

⑦TBM组装要严格按照批复的专项方案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装环境要空气清新、照明充足,且不应有影响组装施工安全的渗漏水。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要严格落实TBM拼装全过程的旁站监督,确保组装安全。TBM验收,严格按照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执行,确保运行安全。

⑧TBM作业有轨运输及支洞有轨运输,要加强对提升设备、牵引设备的检查维护,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信号和交通指挥系统运行。

⑨施工单位应完善火工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严格火工品的存储、运输及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控。尤其要关注火工品到场后至爆破作业完成后的安全管控。火工品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爆破员、安全防护员、库管员、爆破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严禁私存火工品,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火工品要及时清退。

⑩脚手架工程及高大模板施工,应严格按照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前应对脚手架及模板及相关零部件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搭设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严格脚手架及高大模板验收程序,加强安装及施工过程安全监控。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正确佩戴使用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

⑪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并结合各种安全管理活动开展隐患排查,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将隐患闭环管理纳入对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履职考核,实现对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有效掌控。

⑫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机制,明确重大危险源各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职责,落实分级管控责任及具体责任人,加强重大危险源过程监督及动态管控。尤其要加强隧洞不良地质地段及交叉口施工、TBM组装施工、高压电运维、枢纽发电洞及房建高空作业、PCCP管道基槽开挖、起重机械组装及管道安装的安全监管。

⑬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制止、纠正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严格履行对关键施工过程、关键施工工序的旁站监督管理。涉及隐蔽工程的,严格履行过程旁站监督并留存好相关影像资料备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建设单位以及其他监管单位下发的安全问题的整改指令,确保安全风险及时有效的得到控制、消除。

六.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年多来在本职岗位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安全咨询工作不严不细、存在安全管理的盲区。

2、组织、沟通能力上还有所欠缺,和有经验的同事还有一定差距,应加强业务学习,解放思想,弥补差距。

3、工作中不够大胆,思想不够超前。应在不断学习中改变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完善。

七、下步工作目标

1、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风险分级及管控措施建议。

2、咨询服务工作总结(全年)。

3、各类安全检查和重大危险源过程跟踪,提出安全管控建议。

4、参加安全例会。

5、参与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6、完成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咨询工作思考

水利水电安全管理导则范文5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管理,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和谐稳定的水工程建设环境,根据《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凤治工办发〔〕1号)和《临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沧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水发〔〕64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为重点,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资金和干部”三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水利改革与发展提供保障。

阶段性目标是:全面治理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水利工程建设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工作任务

依照全县及市局的总体部署,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项目逐一进行排查治理,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进一步建立预防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县水利局负责直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负责所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

县水利局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项目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总工办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勘测设计队牵头负责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病处管理局(总工办)牵头负责中小型(包括小(一)型病险水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水土保持股牵头负责水土保持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站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干支渠防渗、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工程;防办(抗旱防洪股)牵头负责河道治理和水电等工程;水政股牵头负责取水和排污许可管理等。

三、任务分解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如下4个方面22项内容:

(一)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着重解决或避免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和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

1.加强水利规划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对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严格水利项目审批。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和审批权限,完善配套制度和立项审批集体研究决策机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2号)等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水行政许可事项,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3.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前期工作投入,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 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责任领导:何国伟

牵头单位:勘测设计队;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4.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部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财务统计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5.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加强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部门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的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总工办。

6.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职责体系,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加强成果管理;配合省市县有关部门编制和修编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水能资源开发程序和开发方案;建立和完善农村水能资源公益开发与政府调控制度;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四无”水电站,坚决遏制水能资源无序开发。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防办(抗旱防洪股)、水政监察大队。

(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7.规范招标活动。继续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8.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136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严格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严格审批非公开招标项目,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9.规范评标工作。评标标准和方法应科学合理,加强围标串标管理,有效控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行为;防范和打击围标串标、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三)加强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

着重解决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避免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责任领导:杨旭新

牵头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协办单位:总工办、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1.研究解决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工程实际,加强对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等重要环节的调查研究,规范建设管理;统筹建设管理力量,开展业务培训,培育发展专业化的水利建设管理队伍,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代建制和委托制。

责任领导:范玉龙

牵头单位:工程管理站;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测设计对、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2.严把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关。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参加单位必需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资质权限和任意扩大经营范围。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3.加强建设监理管理。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等有关制度开展监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导则》、《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导则));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规范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贯彻《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临政办发〔) 164号),督促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等提高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履行水平,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5.严把开工审批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64号)和《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 144号)的规定申请开工,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工。严格审核项目开工条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弄虚作假骗取开工审批的建设项目要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6.强化验收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7.加强质量管理。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9号),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 339号),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经费,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确保质量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水财务统计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8.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和安全事故查处督导力度;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安全办;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19.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加强项目账务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严禁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规范物资采购、合同管理等;完善灌区、农村饮水安全及扩大内需水利工程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纪元武

牵头单位:财务统计股;协办单位:病处管理局(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做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透明,市场推入和退出机制健全,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程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20.公开项目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公开项目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广泛梳理有关信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总工办、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信用信息入库,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进行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促进社会信用制度的形成,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责任领导:胡国庆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22.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制定出台建设管理问责办法、咨询评审管理办法和勘测设计问责办法,对勘测设计、咨询评审和建设管理各环节逐步推行问责制。

责任领导:李自圣

牵头单位:总工办;协办单位: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勘测设计队、工程管理站、水土保持股、防办(抗旱防洪股)。

四、工作步骤

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如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入排查问题(第三季度至20xx年第一季度)。各乡镇、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严格做到全面普查,认真查找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并于今年底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对所管业务领域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2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重点督查。

第二阶段:认真进行整改(20xx年第二季度至20xx年第二季度)。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及时总结并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不适用的要及时废止,不健全的要尽快修订完善。

第三阶段:巩固治理成果(20xx年第三季度)。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各乡镇写出专项治理总结报告,于20xx年8月底前报送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综合类总,并向市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保障措施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要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水利局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请各乡镇和项目管理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整体推进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进度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将工作责任和措施分解到项目,落实到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三)搞好协作配合

要发挥整体效应,系统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及时向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传达省、市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沟通协调、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实,全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