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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机制范文1
一、培养学生学习劳技的兴趣
激发兴趣就是通地一系列有效措施,来活跃学生的思维,从而激发学生学习劳技知识的兴趣。由于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学生学习劳技的兴趣不浓,积极性不高。改变这种状态是每一位劳技教师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教学时,首先要讲明为什么要开设劳技课和开设劳技课的重要性。教学中,利用中学生思维敏捷,对世界上万事万物有一种“好奇心”的特点,因势利导,让所谓的“枯燥学科”变成“兴趣盎然的学科”。如《实用电子技术》课中关于助听器一章,教师讲完基本知识以后,加以引导——将驻极体话筒放入某房中,然后用导线与附近的助听器电路连接起来,能否成为一台有线窃听器?如果将驻极体话筒与导线改成无线话筒,能否变成一台无线窃听器?通过老师的点拨和积极的引导,学生学劳技知识的积极性一下子提高了,多数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思考,遇到技术性的难题,主要向老师请教。这样,变学生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学生既学到了劳技知识,同时又发展了创新思维。
利用学校的空地,组织学生种植花、草、树木,然后将它们卖给学校,或进入市场出售,通过以上活动,学生学劳技的干劲足了。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所得,减轻了一些困难学生的经济负担。
另外,聘请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闯出一条致富路的前几届毕业生(如有的开照相馆、修理部、种植业等)到学校给学生作报告,讲他们的学习情,创业之路,让学生到他那里参观、学习。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给在校学生树立了好的榜样,加深了学生对学劳技的认识。比平常教师在课堂上说教的效果强得多。
二、加强与其它学科的联系
劳技课各单项技术门类繁多,每一种单项技术与其它学科都有紧密的联系。如《识图制图》与数学知识相关;《实用电子技术》、《家用电器维修》与物理知识相关,《摄影技术基础》与物理光学知识相关,《食用菌栽培》、《种子实用技术》与生物知识相关。如讲《实用电子技术》时,我们将其内容与物理教材内容进行对比,就发现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只不过物理偏重于理论知识,实验为验证理论服务,而劳技偏重于动手操作,理论为操作实践服务。最后通过学生自己亲手做实验,更加明白了以上道理。这样学生既巩固了所学物理知识,又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实际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即理论指导实践。
三、鼓励学生搞发明创造
劳动教育机制范文2
【关键词】贫困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教育
虽然农村劳动力是我国社会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一股重要力量,但通过分析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情况可以发现[1],农村劳动力普遍存在整体素质低下、缺乏一定的职业技能的现象,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对职业培训与教育提升未予以高度重视,导致农村劳动力对就业或创业存在知识的想法,尤其是贫困农村劳动力长期从事务农或务工,自身综合素质相对低下。针对这种现象,我国已出台关于农村劳动力的就业与创业各项政策,并且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农村劳动力自身的素质与技能,确保贫困农村劳动力在社会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发挥应有的推动作用。
1贫困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现状
1.1农民基础教育发生分化现象
据研究表明,部分学生专心于学业,在努力学习后已到大城市读大学,而部分学生则在初中毕业走向社会,甚至也存在学生小学辍学的现象。因此,在初中毕业以及小学辍学走向社会的这部分人在外工作多年后因年龄较大或是文化水平较低等原因,重返家乡成为贫困农村劳动力队伍中的一员。
1.2农村经济发展滞后
大部分农民为了谋生不得不离开家乡与土地,因此在城市中均可发现由农民在交通业、建筑业等行业组成了一支极具特色的产业群体。虽然,农民在我国社会的建设与发展中可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国际金融危机给劳动密集型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部分大龄农民由沿海经济的发达地区重返家乡后无法快速就业。
1.3我国城镇化的推动
城镇化的推动与进展虽然为社会经济框架与生产方式的变革创造了有力机会,但在这一情势下,由于贫困农村农民相对缺乏创新的劳动技能以及市场、生产经验,导致部分农民盲目生产与经营,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赚不到钱,而且也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贫困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与教育提升的措施
2.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培训指依据职业的分类与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的规范性培训,在贫苦农村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2]:1)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免费技能职业培训:遵循实用、实用等原则,同时分析社会与产业的发展形势,依据劳动者培训的意愿作为导向,针对性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此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技能,确保其顺利就业或创业;2)积极开展创业培训:针对部分农民缺乏就业户创业意识这一点,相关部门在继续宣传创业培训与实施就业政策的基础上,还应通过培训提高农村农民的创业意识,并且有目的的选择就业项目或是创业经营项目等;同时,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家乡创业者实施部分税费减免的政策,针对创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例如小额担保贷款、就业培训等,在使用开放性资金方面上适当倾斜于农业创业方面;最后,全面宣传创业知识与模范等,在农民群众中选出个人综合素质优、生产经验丰富等的农民进行培养,并且予以相应的指导,确保他们在贫困农村中灵活应用学到的技能,或是与其他村民传授技能,以提高平困农村的整体技术水平,实现共同致富的目标。3)加大就业服务体系中培训职能: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日程中,并且贯彻落实到基层劳动保障所,严格开展绩效动态与目标责任管理,推动职业培训技能工作的进展。
2.2开展专项技术培训
为全面推广贫困农村力职业培训,可依据相关管理机制,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在农村内通过培训会,开展专项技术培训。同时,采取理论与技能培训、就业与创业培训、务农与务工培训共同结合的方式[3],由农业培训部负责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多种培训信息,并且普及农民免费培训政策,在贫困农村中由专业教师向农民讲解惠农政策、民生政策等。同时,幺专业教师在讲解过程中需依据农民在就业与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的进行授课,一方面可为农民解决难题,另一方面也能够确保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从本质上提高农民的劳动力技能,并通过劳动技能帮助贫困农村劳动力脱贫。
2.3将农民纳入中职教育
相关研究表明,部分农村贫困家庭的学生考虑到农村生活环境与城镇的差异,可能在初中、高中甚至是小学毕业后已开始放弃读书的机会,走向社会。这部分学生因缺乏工作经验或是文化知识水平较低,进入社会后通常从事技术技能低、流动性大与劳动报酬低的工作,同时他们对于学习积极性较低,在工作之余不乐于学习。针对这一情况,并考虑到职业教育招生与企业招工困难的问题,可通过三方结合开展教育之路。如,企业应聘新员工后由职业学校负责进行针对性的培训,而这些学生在签订协议后入校培训与学习,在这一期间中产生的培训、学习费用或是学生生活费均由企业或国家补贴。同时,也可采用半工半读的方式,在帮助学生掌握专业技能、职业职能的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解决费用的问题。在这种方式下,也能够保证企业与学校招收到所需的人才、学生。需注意的是,在进行教育提升培训过程中,加强专业知识与技能,是确保在进入社会后有能力解决生存与就业问题的重要能力。同时,提高创业意识与技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创业信息平台,可及时帮助与知道其中的部分创业学院,避免他们走弯路。此外,在培训学习内容中融入法律知识与国家政策等相关知识,通过培训学生,在帮助务工农民掌握关于就业与创业相关知识的同时,也能够促进法律意识的提高,享受到帮扶政策,保障今后的生活与工作。
2.4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教育培训一方面需要将就业作为导向,同时分析市场状况与贫困农村劳动力自身素质以及对知识技能的实际需求,为其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确保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培训,为贫困农村劳动力提供切合实际的帮助;另一方面,在教育培训基础上适当增加心理辅导培训课等内容,帮助他们从其他途径了解职业技能。值得注意的是,在教育培训过程中不仅需要创新培训形式与手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首先分析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性别、年龄与文化知识水平作为开展培训的标准,例如针对文化知识水平较低的农村劳动力,则选择对文化知识要求不高的技能内容进行培训,针对市场需求大的创新技术则注重在年轻农村劳动力中开展。此外,相关部门可通过寻求企业帮助等方式增加教育培训成本,避免师资缺乏对贫困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造成影响。
2.5积极引导农民创业
在开展职业培训后,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农民创业,鼓励农民更新观念、勇于创新。但部分农民因为长期务农或是在外打工,对于创业存在错误的认识,例如创业风险大、创业需投入大量人力与物力等,导致他们无创业的想法或是不愿意创业。虽然不可全部否定以上的想法,但相关部门应帮助贫困农村劳动力正确看待创业,真正认识到创业是风险与收益并存,提高贫困农村劳动力的创业风险意识。同时,在改变贫困农村劳动力对创业的看法后,帮助他们找准创业定位,并规避风险,或是由农民成立专业的创业合作组织,如此一来,不仅能够让贫困农村劳动力有意识、有目的的进行创业,而且能够通过合作增加贫困农村劳动力的整体信心,促使他们在创业道路上越走越远。
2.6为农民提供有力保障
考虑到贫困农村劳动力在面对就业与创业时,不可避免的会担忧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或是缺乏保障,导致他们缺乏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公民提供有力保障:1)定期开展贫困农村劳动力劳动技能与创业知识等相关培训,从中带动农民劳动技能的提升,有效减少企业解雇或下岗的现象;2)相关政府部门积极鼓励贫困农村劳动农民参与到由政府投资的基础设置建设工程中,为农民提供推进社会发展的机会;3)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确保农民享受到各项惠农政策,并且在贫困农村农民就业与创业过程中积极提供指导与帮助,激发农村农民的潜能;4)全面保障农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确保农村劳动力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劳动教育机制范文3
摘要: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反应了社会不同阶层利益的博弈,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来分析劳动合同法可能产生的效应,阐述劳动合同法给相关利益主体带来的机遇及挑战,探讨劳动合同法对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本投资
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背景及分析视角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反应了社会不同阶层利益的博弈,带来的变革是深刻的,相关利益各方对其解读也不尽相同。目前国内的学者大多都是从社会学和法学的角度加以研究,强调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稳定方面所起的作用,也有学者认为其不具有可实施的基本环境,提高了经营成本、抬高了就业的门槛,认为它只是一部意愿良好却根本不具有操作性的法律。但分析一部新的法律能够真正在多大程度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必须要有新的视角和分析方法。
劳动合同法能否体现经济社会发展所导致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能否成为一个有效的制度供给,能否满足当前经济转型对相关法律的要求,是否具有作为制度的经济功能(降低交易成本)和安全功能(降低市场风险),能否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等,都值得人们重新审视。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本文将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通过对宏观、中观及微观三个层面的不同主体收益成本的比较分析,对其实施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进行探讨和评价。
二、对劳动合同法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带来的效应可以从三个层面分析:宏观(以政府作为主体)、中观(以企业作为主体)和微观(以劳动者作为主体),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都有其不同的利益诉求,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可以看做是三方利益博弈的结果,其实施又分别使他们承担了不同的制度成本,获得了不同的收益。
从宏观层面来看,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并认为政府是制度的最大供给者。按照科斯理论:在一个产权明晰、市场完全和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中,无论权利如何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条件是不可能完全存在的,因此需要政府通过制度设计来弥补制度供给不足,解决各种市场失灵的状况。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过程中,目前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的缺失、劳动合同的短期化、劳动双方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导致了多种机会主义和违约行为的发生,影响了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效率。其主要原因是劳动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善,这时只有政府作为一种强制的力量,才能克服旧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路径依赖,促进新制度的产生和实施。当然,劳动合同法作为新的法律制度,其制定、运行及完善都会耗费一定的社会成本,甚至从短期来看还可能产生诸多的问题,如部分企业由于自身原因难以适应其要求关闭停产而导致失业现象增加;部分企业采取损害劳动者的短视行为等应对措施。但从长远的角度看,其对整个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积极效应也是明显的。
从中观层面来看,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有效的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因此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能否真正得以实施及其实施效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可能使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用工成本相对增加。但是从制度层面来看,劳动合同法将发挥其减少不确定性和降低风险的作用,其中不少的新条款对企业权利将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降低其可能面临的各种用工风险,提高其在市场竞争中的灵活反应程度。如规定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推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增加必备条款内容等,都利于减少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规范彼此的行为,减少监督合同条款等方面的费用。
最后,从微观层面,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劳动合同法加大对劳动者保护的立法宗旨和立法倾向,但是一项新制度的实施效果却并不一定能够与其制定初衷完全吻合的。一直以来,劳动者都是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追根究底,与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是有很大关联的。从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的假设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是“有限理性”和“机会倾向主义”的,由于人们面临的往往是一个复杂、不确定的世界,信息是不完全、不对称的,并且人对环境的认识能力也是有限的,因此必须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来弥补和预防人理性的不足。劳动合同法通过强调书面劳动的签订、推行无固定期限合同、加大劳动者对合同的选择权、增加劳动必备条款、扩大受保护的劳动者范围、健全劳动争议协调机制等,对可能造成劳动权益侵害的法律空间加以了弥补和完善,提高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发挥制度的经济功能和安全功能,使其获得了经济利益,避免了风险。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初期,由于某些企业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采取对劳动者利益损害的短视行为,造成一部分劳动者失去劳动机会和劳动岗位,使得社会上对劳动合同法的各种置疑和反对之声不绝于耳,但是这并不能否定新制度的有效性,只能视为制度在变迁和实施过程中与外部环境的契合所付出的改革成本,制度变迁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在执行的过程中,是要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的加以调整的,也就是说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还需要继续不断推进和完善的。
可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不可避免给各个利益主体带来一定的制度成本,但我们也不可忽视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关系的契约化、减少劳动力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劳动交易费用、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等方面可能起到的巨大作用及带来的不可估量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主体行为选择
劳动合同法带来机遇和挑战并存,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如何在其实施过程中作出最优的行为选择,实现制度的效用最大化,促进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
(一)政府行为选择。
政府作为劳动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主导力量,对实施效果和进一步完善都起着重要作用。制度创新是一个利益调整过程,各个利益主体之间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利益矛盾,这就需要政府对受损者在一定程度给予补偿性的制度安排,对相关利益加以调整。因此,政府更需要注意企业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相对关系,对于其承担的制度成本,通过各种经济或政策手段加以弥补和支持。对处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者,政府应均衡其与企业之间的力量对比,加大社会的教育投入和人力资本投资,满足劳动者各层次的技能和教育培训需求,降低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面临的各种风险,促进两者之间的公平博弈,维护整个社会公平,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运行。同时,政府应该明确和细化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标准和实施细则,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快相关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出台,发挥积极的政策导向效应,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顺利进行。
(二)企业行为选择。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作为中观主体的企业可能是直接的受益或受损者。对于劳动合同法明确加大对劳动者保护力度的立法取向,使部分企业产生对劳动关系过于固定,企业用工成本增加,约束加大,在市场竞争中灵活性减弱等担心,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其担心不无道理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缔结有远见的契约,形成对双方可信的威胁,将可能存在的危险重新设计到契约关系当中,对防止机会主义,减少犯错误的机会和提高理性水平,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是有利的。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企业应该充分发挥和利用其正面功能,在劳动合同法基础上为加强劳资合作创造条件,强化合作意识,通过加强与劳动者的合作,规范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各种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把阻碍合作进行的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进行专业性的人力资本投资亦是有利的,通过约定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以及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保密条款、竞业条款,消除其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决策特别是专业性人力资本投资的担心,降低在人力资本和经济投入等方面的风险,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和战略性目标的实现做好准备。
(三)劳动者行为选择。
对于劳动者而言,最为重要的是如何发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自身的保护作用。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是不可能立刻改变和扭转其所处的弱势地位和不利处境的。使劳动者真正处于弱势地位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知识水平、法律意识、认知水平的有限、个人力量的薄弱等原因造成的。劳动者面对的往往是信息严重不对称、无法参与设计的公司治理结构、微弱的声誉效应和昂贵的司法程序等.因此,能否从根本针解决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相关因素,才是劳动合同法能否真正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劳动者应该加强对自身的人力资本投资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参与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改善自身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致力于形成和完善代表自身利益的相关团体,从而减少自身在信息水平、知识水平、法律水平、认知能力、理性决策等方面的局限,提高博弈能力和博弈水平。
从经济人追求收益内在、成本外化的逃避经济责任的行为的“机会倾向主义”的假设出发,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总是尽最大能力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威廉姆森认为:人的机会主义本性增加了市场交易的复杂性,影响了市场的效率,机会主义的存在是交易费用的根源。①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也应该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各种为追求自身利益,故意破坏劳动力市场秩序,扭曲、搅乱或歪曲信息,缺乏信用,通过各种隐蔽或狡黠的手段损害企业利益等行为,在劳动合同法行为框架的引导和约束下,诚信、自律、守法,促进新制度的实施和经济活动的有效运作,将有利于新制度更长远、更广泛、更有效的发挥对其保护作用的。
四、结语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其实施可能会给各利益主体带来不同的收益,当然,不可否认其实施会带来一定的制度成本,可能引起一些社会问题,造成短期内结构性就业矛盾等。但整体而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顺利转型利大于弊,对社会各个经济利益主体亦是如此。因此,整个社会都应该以一种较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其实施的效果,克服其在实施过程中带来的问题和矛盾,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制度效能。
参考文献:
[1]蔡.劳动力无限供给时代的结束[J].高端之见,2008.2
[2]蔡.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意义、争议与相关政策取向[J].社会观察,2008.2
[3]郭军,郑东亮,董平,王文珍,李天国 .再谈劳动合同法实施[J]. 中国劳动,2008.3
[4]焦志勇.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应注意的十大问题[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4
[5]姜颖.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法的修改及对我国劳动关系的影响[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8.1
[6]卢现详.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7]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
[8](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M].商务印书馆,1962
劳动教育机制范文4
一、注重劳动技术教育中学生独立自主、自立自强品质的培养
现在的小学生独生子女多,有相当一部分独生子女由于父母、长辈的过分溺爱,在家里是“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挑吃懒惰,不爱劳动,不会劳动,以至于连起码的诸如如何吃饭、如何穿衣、如何洗脸刷牙等的基本生活能力都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普遍低下,成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公子哥儿”和“娇小姐”,成为了生活上的弱者。同时,优越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形成了任性、娇气的性格,不知道父母的辛勤劳累。他们在劳动观念、劳动习惯、自我服务能力、劳动感情等方面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这些人的问题,不只是个人问题,而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可以想象这样的青少年一旦长大后,不仅不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有用人才,反而会成为社会的累赘、政府的包袱。这就告诫教育工作者,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不要忘了把培养学生起码的生活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让他们从事各项有益的劳动活动,要给学生提供充足的锻炼机会,让他们在劳动实践中锻炼其劳动能力,培养其优秀品质;作为教师,也应主动与家长沟通、配合,让学生在家中承担必要的家庭劳动,学会洗脸刷牙、洗衣做饭、整理房间等,绝不能越俎代疱。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培养锻炼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使之具有起码生活能力的同时,逐步培养自立自强的优秀品质。
二、注重劳动技术教育中学生勤劳节俭、热爱劳动品质的培养
有的家长认为只要孩子成绩好,家务劳动可以自己包下来。他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生活上百依百顺,品德上迁就溺爱,使孩子养成浪费、懒惰的坏习惯。同时,由于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有些学生逐步形成了“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思想。劳动意识非常淡薄,使不少“小皇帝”的“骄、娇”二气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生活上要求很高,小小年纪就攀比穿名牌衣服、戴名牌饰品,过生日要去大酒店,搞生日聚会要几千元,劳动时怕脏怕累,只希望别人关心自己,却不关心别人,甚至有的出资雇人为自己写作业、做值日等等。,某些学校把追求高分放在重要位置,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忽视劳动技术教育陷入应试教育误区,忽视了对学生的劳动教育,艰苦朴素和勤俭节约教育。劳动课流于形式,无计划,无总结,无检查,随意把劳动课时间移作他用。劳动教育在整个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由学生的种种现象表明,对学生进行劳动技术教育迫在眉睫。试想如果不让学生亲自下田感受一下农民耕作的辛劳,不让学生亲入工厂体验一下工人的艰辛,他们怎会理解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怎会理解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意义的伟大?又怎会自觉培养这种优秀的思想品质呢?实践证明,孩子经常参加劳动,首先可直接学到各项技能,增长才干,而通过辛勤的劳动,更让他们体会到每一份财富和每一点成果的取得,都凝聚着劳动的汗水,从而使他们懂得这一切的珍贵,更好地珍惜这一切,体会劳动创造的快乐,进而养成勤劳俭朴、热爱劳动的优良品质。
三、注重劳动技术教育中学生吃苦耐劳、拼搏进取品质的培养
在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注重从小培养孩子吃苦耐劳、独立生活的能力。如:德国的法律更是明确规定孩子必须帮助父母做家务,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提出了不同的具体要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劳动对孩子们健康成长及未来生存都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一个人如果没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没有一定的严峻生活实践考验,是不可能成就一番大业的。一个国家、民族如果缺乏勇于拼搏进取、拥有竞争开拓品质的人才,这个国家、民族将很难在未来竞争中站稳脚跟。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小就随哥哥、姐姐拾破烂,勤工俭学。十六岁时,他已能独立工作,自力更生。劳动给了他实践的机会,培养了他坚韧的意志,更增长了他的见识,从而使他成为举世闻名的大发明家。因此,我们的劳动技术教育要注重学生吃苦耐劳、拼搏进取品质的培养。
四、注重劳动技术教育中学生组织观念、乐于奉献品质的培养
劳动教育机制范文5
论文关键词:教育;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
一、引言:教育——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惊世之作《国富论》中,用一只看不见的手描述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人和社会的关系,并指出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结果将导致社会福利达到最大。
无论从事什么经济活动,收益超过成本是必要前提,然后再考虑经济活动的组织方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广义上说,教育是一种经济活动。教育活动的主授方因为从事教育活动取得收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教育活动的接受方则因为教育取得将来的预期收益,其经济效益表现在将来。首先,通过教育能够掌握最基本的谋生手段,这是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人必须进入的教育层次,然后。一部分人通过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增加将来收入的预期,这是对劳动者愿意花费大量的成本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合理解释。非义务教育需要我们支付很高的成本,包括为教育支付的显成本和因为接受教育而不能从事其他职业所减少的收入——经济学上称为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有时是相当大的。
作为一种经济活动,教育是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手段,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公共教育的基本功能和目标是使受教育者掌握最基本的生活和生存的方法和技术,专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则是让受教育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通过教育这种手段,接受不同层次教育和不同类型教育的劳动者被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和岗位就业,这就是劳动力资源的教育配置机制。不同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的差异则是对劳动者接受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教育所支付成本的回报。大多数的研究发现,教育层次低的劳动者只能从事较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低的社会平均劳动报酬:教育层次较高的劳动者可以从事较高技术含量的资本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高的平均劳动报酬。
二、农村劳动力教育素质与劳动力资源配置相关性分析
(一)劳动者的教育素质与其工作环境和工资水平成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教育是一种资源,因为教育能够产生收益。教育是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手段,因为教育能够把不同的劳动者配置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并取得不同的工资水平。劳动者的教育素质是指劳动者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和教育质量的好坏,包括接受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由于教育质量的好坏从大众意义上难于评价。我们所说的教育素质一般是指劳动者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接受较高层次教育的劳动者教育素质则高,接受较低层次的劳动者的教育素质则低。大多数研究发现,具有较高教育素质,取得较高教育层次的劳动者能够在环境优越的劳动岗位上就业,并取得较高的劳动报酬。一般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和市场秩序比较规范的国家,收入和教育是成正比例关系。美国的教育学家发现,在美国平均每多受一年大学教育,将来的收入会比原来增加12%,这就是“教育收益”。我国2006年城镇居民的平均年收入,中、小学文化程度为8744元,初中为10269元,高中为12204元,大专为17290元,本科和研究生分别为22995元、37880元,这显示了劳动者的教育素质和收入水平之间的明显正相关关系。
大多数农民由于受到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机会接受较高层次的教育,因而文化程度普遍很低,较低的文化程度导致他们的社会就业能力较差,从已经进城打工的农民来看,他们大部分只能从事简单粗重、技术含量低的工作,他们的职业技能,绝大多数是边劳动边积累的。无论农民工是选择外出就业还是就近就业,由于受到其教育素质和职业技能本身的限制,收入水平往往都不高,而且,教育素质决定了他们要提高收入的难度很大。按照相关专家对农村劳动力的一项研究,大学文化程度工资是高中文化程度的3—4倍,是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4—5倍,接受过劳动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工资是没有接受劳动技能培训劳动者工资的3—4倍。而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劳动者找工作和教育素质偏低的农民工打工很不一样,前者基本上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就业,工作环境优越,而且还可能拥有非货币的福利收入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工资上涨的弹性大。而农民工只能选择在环境较差的岗位工作,并且工作没有什么保障,无任何其他收入,工资上涨的弹性小。
(二)农村劳动者的教育素质与其转移就业能力成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教育素质低,只能要求较低的劳动报酬,由就业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较高就业成本和转移成本,使得劳动报酬不足以弥补转移就业成本,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的难度大。而教育素质高的劳动者,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丰富,就业信息广泛,能够取得较高的劳动报酬,转移就业比较容易。
根据我们对湖南邵阳市农村劳动力市场的调查,邵阳市隆回县2008年的总人口为11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2万人,农村劳动力为50.8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为35.2万人,转移就业劳动力24.3万个,占24%。其他10.9万农村劳动力没有实现转移就业。据相关部门统计,隆回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高中以上文化的转移率(转移劳动者与劳动力总人口之比)高达78%,中专以上为92%,初中以上为61%,小学程度为32%,文盲和半文盲的转移率只有11%。
另一项调查显示,邵阳市武冈农村人口60万人,拥有农村劳动力资源43.1万人,富余劳动力2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省转移10.8万人,省内及市内实现就业5.8万人,还有近9.4万劳动力既不能在本地就业,也不能实现转移就业,转移就业率只有63.8%。剩下的9.4万劳动力基本上是初中及以下文化层次,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这些都充分说明,农村劳动者的教育素质与其转移就业能力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三、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结构
教育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劳动者工作环境的好坏和劳动报酬的高低。教育层次低的劳动者只能从事较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低的平均劳动报酬:而教育层次较高的劳动者可以从事较高技术含量的技术工作或者资本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高的平均劳动报酬。较低的教育素质决定了农村劳动力不能享受社会平均的劳动条件和平均的社会报酬,并成为最终导致地方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教育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劳动者转移就业的难易程度,教育层次低的劳动者转移就业的难度大,转移就业率低;教育素质高的劳动者转移难度相对较小,转移就业率高。教育素质高的劳动力资源,成为稀缺资源,教育素质低的劳动力资源,是非稀缺资源,非稀缺资源往往形成供大于求的结果,这是出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根本原因。非稀缺资源在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博弈中,自身没有定价权,提高收入水平就不具备条件。为了摆脱贫困落后的经济状况和相对较低的社会生活质量,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对已经完成义务教育,走上劳动岗位的农民,要强化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技能,整体上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农村劳动力的合理供给,必须依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农村劳动力市场的显著特点就是教育素质偏低。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文盲和半文盲在广大农村市场急剧下降,但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在农村的发展依然落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基本不在农村就业,农村总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很少,农村的大部分人口教育素质偏低,与现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由于我国现阶段人口众多,劳动力供给远远大于需求,便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由于教育水平的限制,又会呈现出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局面。这样就出现了一种悖论:一方面,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难以招收到合格的劳动者:另一方面,一些受教育程度低的劳动者又难以找到合适的岗位。一般来说,大多数工作的专业性都很强,只有具有某种专业技能的劳动力才能从事与之相关的技术工作,但具有某种专业技能的劳动者却很难胜任其他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不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劳动者。不能够从事专业技术性质的工作,只能从事几乎所有人都能胜任的非专业化的普通型工作,这种工作自然就不可能有较高的劳动报酬了。而虽然具有专业技术水平但层次较低的劳动者,很难从事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较高水平的劳动者,又基本上不愿意从事那种专业技术要求不高或者非本专业技术的工作。总之,在劳动力资源总量给定的情况下,结构性的劳动力供给失衡会导致种类不同、级别不同的市场替代性较差,这给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了难度。而通过专业化的职业技术教育,能有效地满足专业技术的需要以及劳动者本身的发展和兴趣所好,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多层次、多领域的专门人才。
(二)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质量,培养社会需要的专业劳动者,优化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
从行为经济学角度讲,劳动力的供给是以劳动力供给者为行为人来进行的,同样,劳动力的需求则是以劳动力需求者为行为人来进行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运动,最终使劳动力达到一种相对均衡的静止状态。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每个劳动者都能找到自己能接受的工作,而每个劳动力需求者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劳动者。对劳动力需求而言,最终动因取决于社会消费,是由满足这种消费的生产单位所衍生出来的对生产要素的派生需求。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等经济活动要得以延续,必须具有一定的客观条件——人、财、物要素,同样的物质资源让不同的人来经营和同样人的经营不同的物质资源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这就说明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对于社会的重要性。社会的消费需求各种各样,要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就需要各种各样的劳动。劳动的多样性决定了单个人不能从事一切劳动,于是就产生了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产品本身的特点引起的分工,便形成了产业、行业、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的不同:二是由劳动者工作性质引起的分工,便产生了不同职业的劳动力需求。职业技术教育质量的提高可以满足经济对劳动力规格的不同需求,培养具有不同稀缺性的劳动力资源。这些接受不同种类培训,有足够能力的劳动力被分配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以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优化。职业技术教育应紧紧抓住工业现代化、产业转型、两型社会建设、农业产业化、城市化等当代社会的显著特点,积极完善专业和课程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职业技术教育应按照市场的需求和个人的特长进行引导性教育,指导受教育者从一开始就能明确适合自身的专业和方向,以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三)依托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劳动力资源流动的效率
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不同市场的劳动力自由流动的程度,是按照劳动力的稀缺性来排队的。劳动力越稀缺的市场。劳动力流动性就会越大。接受过职业技能教育的专业劳动者,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专业化程度越高的职业技能教育具有越强的稀缺性。稀缺资源往往供不应求,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定价权,因而其要求的劳动力价格较高。一个劳动者是这样,一个区域或者一个国家也是这样。一个区域中劳动力资源稀缺性越强,这个区域的就业竞争力就会越强,区域经济发展就会越快越好。所以必须依托职业技术教育,增强劳动者的稀缺性,从而提高劳动力资源流动的效率。一般而言,劳动力流动,是劳动力在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的不断变换。其特征是依赖于劳动的高技能、高熟练程度为主的智力型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流动能够调节行业间、部门间、企业间劳动力的供求,促进劳动力资源,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效率,必须以高质量的职业技术教育为前提。
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帕累托最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够使劳动者本身的经济状况改善,同时还能使劳动者就业地的经济总量增加,社会福利总水平将增加,帕累托改进实现。通过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能够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基本素质,增加农村劳动者的转移能力,从而最终增加社会总福利水平,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随着科技的进步,工业化的发展,农业中大量采用机械作业,农业劳动效率不断提高,但社会总福利水平并没有增加。因为,由于劳动效率提高引起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剩余,剩余劳动力的产生减少了他们的收入水平,如果社会经济总量并没有增加的话,社会的总福利水平实际上减少了。按照帕累托最优标准,帕累托改进没有实现。那么帕累托改进是否存在呢?怎样实现帕累托改进呢?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转移就业能力,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转移就业。能够增加社会经济总量,同时提高劳动者的福利水平,帕累托改进实现了。帕累托改进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必须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一)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但要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同时必须保证劳动力转移地劳动效率的提高与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以实现帕累托最优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能够提高劳动者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从而增加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顺利地实现转移就业。但是,劳动力转移。如果降低了农村劳动效率,损害了劳动力转业地经济本身的发展,即使转移就业者的收益增加,帕累托改进也没有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必须以不降低劳动力转业地农村劳动效率与保障当地农业生产为前提,才能最终增加社会总福利水平,实现帕累托最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与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必然建立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可以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又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欠发达地区农业人口多,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低,大批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出现了“老弱农业”,极大地削弱了欠发达地区的农业经济。因此,要通过职业技术教育,不仅要提高转业劳动力的素质与技能水平,也要促进当地劳动者的素质与技能水平提高,以提高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力,从而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保汪粮食安全,保证劳动力输出地农业的发展,以实现劳动者本身的输入水平、国民经济总水平的相互促进和发展,实现社会总福利水平的增加,以实现帕累托最优。
(二)职业技术教育要与区域经济相结合,妥善处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城镇职工就业的矛盾,实现帕累托最优
如果总的工作岗位没有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必然挤占城镇职工原有的工作岗位,社会总的福利水平没有提高,帕累托改进没有实现。职业技术教育要以实现农业产业化为导向。培养农业产业专业人才,农产品净加工专业人才,大力发展经济附加值高的农业深加工业,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放在农村就地转移上。这样不但可以避免大批农村人口盲目转移到城市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而且可以增加农村经济总量和社会总福利水平,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帕累托最优。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通过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利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
劳动教育机制范文6
各区、县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
现将劳动部《转发财政部〈关于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的通知〉的通知》(劳险字〔1992〕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搞好企业劳保医疗制度改革,推动我市大病医疗统筹试点工作,各区、县、局、总公司要积极开展大病医疗费统筹试点,并不断扩大试点面,可将按(92)财工字第120号文件规定提高的3%福利基金作为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的部分来源。
附件:劳动部《转发财政部〈关于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的通知〉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