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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本质范文1
关键词: 日本;质量管理;文化传统;制度创新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众所周知,世界上有两个以质量闻名的国家,一个是德国,一个是日本。战后日本之所以迅速成为一个经济大国,很大程度上就与其产品和服务方面的“质量奇迹”有关。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奇迹”?
围绕上述问题,学者们发表了不少论著,相关研究主要偏重于日本的现代质量控制体系和制度规范。这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宏观层面的政府规制体系,另一方面为微观层面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政府规制体系而言,学者们不约而同地指出,日本的质量奇迹缘于广泛的政府规制,通过政府干预一方面对市场失灵进行了矫正和改善,另一方面对相关产业进行了保护和扶植。对此,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课题组(1994)就指出,日本的经济发展和质量奇迹可以归结为一种“制度上的创新”,即“日本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却导入了一些社会主义制度的因素,采用了一些社会主义的调解手段”。莽景石(2001)的相关研究解释了日本政府规制的兴起原因,他指出,通过战后的改革,日本“成为一个具有权威主义倾向的官僚制多元主义国家,政党与官僚的长期结盟,导致了一种相对集权的政治结构的出现,形成了实际政治经济过程的官僚控制”,这一政治体制使日本政府具有了较强的议价能力,进而在协调与企业的关系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了较大的优势。车(1998)的相关研究介绍了日本政府规制的具体内容,他指出,日本的经济和质量奇迹主要在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这些干预措施包括“制定经济计划和提供情报信息;采取适时灵活的财政金融政策;以产业政策进行平衡协调、政府对企业实施行政指导等”。除此之外,徐超平和秦勇(2001)的《日本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政府规制透析》和谭珊颖(2002)的《论政府规制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通过考察日本相关企业立法》等文章,则从微观视角和具体案例详细论证了政府规制在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作用。就公司治理结构而言,相关的研究也颇为丰富,如杜导正等人的《探索日本》、陈建安的《日本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方向》、莽景石的《略论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改革趋势》和《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对美国模式的偏离与回归?》、胡欣欣的《股份公司制度的机能与股票市场的利弊――关于战后日本股份制特点的思考》,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是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课题组(1998)所编写的《日本经济的活力》一书,在该书中,他们将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概括为五点:(1)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日本企业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更彻底,企业经营者可以放开手脚干,经营者受到来自股东方面要求分红的压力较小,因此有更多余裕来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2)以终身雇佣制、年功工资制和按企业组织工会为“三大支柱”的日本式企业经营方式使企业成为富有凝聚力的组织,成为一个通过职工的录用、训练、福利、升迁等各个环节“把职工完全掌握起来的系统”。(3)在日本形成了一种“要忠于企业”的近乎宗教式的社会伦理。(4)与战前相比,战后日本企业不仅消除了企业内部人员的身份等级差别和收入上的悬殊差距,而且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明显小于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显然,企业内部的平等化是发展现代化企业的必然要求。(5)为了追求长期发展的经营战略目标,日本企业往往把夺取市场占有率的需要看得比利润还重,把市场占有率当做经营状况的关键指标。
笔者十分认同上述学者的研究结论,即制度规范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有着关键性的作用。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一个国家能够持续地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意味着它的绝大多数国民具有持久而强烈的、以质量为基本取向的工作伦理,而在这种“质量取向的工作伦理”背后,又是以某种特定的人生哲学和价值观念为支撑。所以,对于日本质量问题的讨论就可以延伸到对日本人的工作伦理及其背后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讨论。因此,笔者认为,日本质量管理的成功实际上是一种整体的成功,是整个社会的规范体系,包括内在规范(基于文化传统的价值观念)和外在规范(正式颁行的管理制度)体系相互作用、共同产生的结果或“功能”。居于这一规范体系最深层的,是由日本独特的文化传统所型塑的国民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处于中间层次的是各种社会组织中的科学管理制度,如企业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职工中心主义以及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等;处在表层或宏观层次的是政府的各项规制体系,包括支持型规制和惩罚型规制等。正是这三个层次的相互作用,共同铸就了日本的质量伦理及其闻名全球的质量业绩。换言之,这种日本式的“质量取向的工作伦理”,既是其历史、文化传统持久培育、涵养的结果,同时又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外在管理制度的规训作用。下面让我们对这一问题展开具体讨论。
二、文化精神与日本质量管理的“先验模式”
在日本文化传统中,蕴含着一些对现代日本管理产生非常重要影响的观念资本,如忠诚的观念,团队合作的精神,强烈的规则与标准意识,以及勤奋、敬业的精神和一丝不苟、追求完美精致的工作态度等等。这些观念显然受到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同时又是在日本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塑造下,发生了某种日本本土化的创造性转换,进而对日本国民的工作伦理、质量意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忠”的观念对于日本人“服从”与规则意识的塑造
日本文化中“忠”的观念虽然来自中国的儒家,但它在中日两国的价值系统中的含义却有很大不同,从而社会政治功能也是不一样的。在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虽然“忠”的直接含义是“忠君”,但是这种“忠”又是以君主能够“代天行道”、惠民保民为前提的,即必须以君主能够有恩于民为前提条件,否则就会如孟子所说,如果君不像“君”,视人民如“土芥”,人民不仅不应该“忠”,甚至可以视君主为“寇仇”;一个大臣如果不是服从内心良知的判断,处处迎合君主的意志而罔顾天道、民意,恰恰不是“忠”,而是“妾妇之道”、奸佞小人的做法,这就是有些历史人物如秦桧、严嵩、和等生前备受皇帝恩宠,死后却被史家贬斥为佞臣、奸臣的缘故。所以中国文化中的“忠”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其实质是一种基于良心判断之上,以君恩为前提条件的“忠”。而在日本,“忠”的伦理却逐渐演化为一种对君主或主上的绝对、无条件的忠诚和服从。这首先和日本以天皇制和贵族等级制为核心的政治结构有关。不同于中国的皇帝之上还有个“天”这一最后的主宰,日本天皇本身就是至上的神,在他之上不再有高于他的“天”,天皇所代表的朝廷本身就是“公”(オホャケ)的最高层面(沟口雄三,1995)。因此,天皇像神那样是绝对至高无上的,是不可置疑的。这种绝对的天皇制为日本了树立了绝对观念,即:树立了对原则、对权威的绝对服从、绝对信守的思想观念。与天皇制相配套的是贵族制,它是一种由幕僚、各藩构成的贵族等级制,最高的实际权力掌握在幕府手中,下面是各藩,藩下面是武士,武士下面是农民,“士农工商”的级别森严而分明。在这种纵向等级之下,发展出了日本人的忠诚感和服从意识,全国忠于和服从于天皇,下级忠于和服从于等级制中的上级贵族。这种“无保留的忠”的产生也和禅宗的传入有关。受禅宗“忘我”、断绝生死方能“见性成佛”观念的影响,日本文化传统发生一种“死的觉悟”,其“忠”的伦理才进一步走向绝对化。所以,中国的“忠”说到底是对自我良心的忠诚,日本的“忠则基本上是一种旨在完全献身于自己领主的真诚,是一种无条件、无保留的献身精神、敬畏意识和服从精神(梁漱溟,1987)”。
中国文化中的“忠”固然能够让人面对权威(特别是横暴的君力)时保持某种良心的自由和独立,显示出一定的文化超越精神;但是它把判断忠与不忠的权力交给了每个人主观上的“良心”、“良知”,一旦主观判断出现问题,这样的“忠”就往往在实践中流于每个人“自行其是”、自作聪明,这样的人多了,什么规章制度、法律制度和质量标准都难以落实。日本人的“忠”看似愚昧、武断,但在近代的转型过程中,它所蕴含的对于抽象的规则体系、对法制和权威的敬畏感与服从意识,以及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规则意识等,都非常自然而然地与现代企业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相结合,发挥了积极作用。正是在这些敬畏感、服从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影响下,日本人比较能够养成忠诚于企业和政府组织,服从于上级,以及毫不走样地遵守规章制度的思维和行为习惯,以及为了公共的、公司的利益任劳任怨、不辞劳苦的献身精神和中规中矩的规则意识,而这一切,最终当然会表现为强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提供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日本人一般给人循规蹈矩甚至有些刻板、笨拙的印象,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他们的规则意识所致。
(二)“共同体”意识对日本人团体认同和协作精神的塑造
质量意识也意味着一种重视社会整体利益、团体利益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一个人如果自私自利,放纵私欲,没有整体意识或团体意识,自然就会做事懒惰马虎、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损人利己。而日本人的质量意识就与他们的团体取向的价值观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历史上,这种共同体意识、团体意识的发育主要是受其社会政治结构影响。在日本的那种等级式的贵族体制下,一个人生来就直接地隶属于某个藩、某个领地,这些藩、领地有着明显的共同体的范围界限,从而容易形成明确的共同体意识。另外,村落在日本历史上也比在中国独立性更强。对比中日两国的乡村结构,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人在乡村之间的自由流动迁移基本上没有什么制度上的障碍,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况下,一个人在某地购买了田地,就可以迁居到此地,使得中国的乡村更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而在传统的日本乡村则共同体意识、排外意识相对较强,村落有比较严格的规则体系,对内部成员的行为进行相对严格约束,同时排斥外来人员的迁入,形成了自律性、封闭性很强的共同体,而这也有利于日本人团体意识的发育。这种团体意识延续到现代,也很容易形成日本人对政府和企业组织的强烈归属感和对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使他们在个人与共同体特别是与企业共同体的关系上,更重视团体、共同体的价值和利益,更倾向于从团体中获得生命的价值感和意义感。当1995年阪神大地震袭来的时候,许多日本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往家里跑,而是往公司跑;看到自己的家变成了废墟,日本人没有哭,而一旦看到公司、企业震垮了,许多人却悲痛失声,支撑不住了,可见企业、公司对日本人来说是多么重要!正是在这种团体意识的影响下,员工们很容易产生以企业为家的思想,将其所服务的社会组织当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从而形成对团体的强烈归属感和高度责任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勤奋忘我、吃苦耐劳的“工蜂”精神,与企业、与团体荣辱与共、对工作质量一丝不苟的态度,从而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这种团体意识也有助于培养人们之间的团结与协作精神。在现代流水线作业的背景下,一个高质量的产品是每道工序、每个员工相互协调和共同配合的结果,而日本人那种对团体的强烈归属感以及相互配合精神,正好在追求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的现代管理中找到了用武之地。
(三)“职分”思想对于日本人敬业精神与认真态度的塑造
一个企业乃至全社会能够持续地(而非在某种外在强制下偶然地)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意味着其大部分社会成员必须拥有一种专注的、心无旁骛的工作心态,意味着能够认真严肃地对待每一件工作,并能从中获得满足感和愉悦感的敬业精神和职业庄重感。中国文化传统特别是在儒家思想中虽然也有些“居敬”、“庄敬”、“职分”等观念,对于中国的敬业精神的发育也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总起来看,诚如牟宗三(1991)先生这位当代新儒家代表人物所指出的,“中国文化的浪漫性太强,英雄气太重,而‘事功的精神不够’,比较偏重于追求大目标、大事业,缺乏老老实实做好‘平庸’小事的精神”。这使得中国人的敬业精神相对不足。日本作为一个国土狭小的岛国,资源贫乏,而且饱受地震火灾的侵扰,这样的地理环境和国情一方面使日本人具有很强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感,同时也促使他们走向一种追求小而精的、内涵发展式道路,从而容易养成把小事做好做精、在“茶壶里翻波浪”的精神。另外,日本人的这种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也与其独特的宗教文化有关。日本是个多神教、泛神教的国家,他们认为万物都有道,都有灵。这使得他们把每一件事里面都赋予神圣的意义。而日本佛教的“职分”思想也对培育日本人的敬业精神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本来,佛教从中国唐朝的百丈禅师开始就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强调世间法即一切法,“担水砍柴无非妙道”,只要认真对待每一件工作,无论大事小事都可以成佛,从而每一件事都含有“道”,都有其神圣的意义。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日本战国末年的禅宗僧人铃木正三也提出“任何职业皆佛行”的“职分”思想,认为“世法则佛法”、“佛法不异于世间法”(“修业之念愿”),“佛法世法同一”,只要专心于日常之职业生活即为佛法之实践,倡导在世俗生活中开显佛法之真精神。商人只要不违正直之宗旨,其经济活动是合理的。农人以锄镰尽心勤勉播种、耕作、收割,就是学佛和行佛之道。正是在这种思想传统和历史条件的影响下,很容易使人形成对于职业的神圣感和敬重感,做事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到过日本的人恐怕都同意这句话,叫做“日本人无小事”,同时也容易对日本人产生“小气”的印象。这种“小气”的风格甚至经常受到我们一些同胞们揶揄,但是这种“小气”用于工作时,恰恰使日本人能够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庄重对待每一件“小事”,表现出一丝不苟、勤勤恳恳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也正是靠着这种“小气”,使他们在做事时追求精致完美,奉行一种尽善尽美的“完美主义”原则,把工作当做享受,在工作中追求艺术的美感。可以说,这种对工作庄重、认真、勤奋、敬业以及追求完美精致的态度和精神,正是日本质量奇迹的奥秘所在。
正如新制度主义所揭示的那样,制度作为一套实现社会秩序的规则体系,包括内在规则系统(内在制度)和外在规则系统(正式颁布的外在制度)两个基本层面。其中内在规则系统主要包括价值信念、道德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它们构成了各种正式制度的基础或“先验模式”,各种正式制度实际上是对既存的社会内在规则的正式确认,而绝非被任意“制定”出来的(韦森,2005)。因此,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起码的道德伦理规范的“社会资本”存量,其正式制度规范再完美也没有生命力。上述日本文化传统中的一些人生哲学、价值观以及由此产生的工作伦理,就是日本质量管理规范体系中的灵魂和基础。
三、政府规制与日本质量管理的宏观层面
虽然日本文化中的工作伦理构成了日本质量规范的基础和灵魂,但这种“内在规则”毕竟是依靠员工的道德自律发挥作用的,难免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弹性,仍然存在诱发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再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本身就蕴含着外部性、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性等市场失灵的问题,如果没有政府的适度干预和规制,就无法保证企业等社会组织持续地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进而为害社会。基于“内在规则”的模糊特点和“市场机制”的失灵可能,作为“外在规则”的政府监管与规制就显得必然与必要。那么,在质量问题上日本政府是如何发挥规制和监管作用的呢?
(一)政府规制的前提:协调型的政府―企业关系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复杂的历史、社会原因,日本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十分独特。它既不是政府对企业的简单规制关系,也不是“消极国家”意义的政府对市场的放任关系,而是介于二者之间,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企业相互依存的“协调模式”。“在这一模式下,政府和企业形成多元的或多渠道的协调沟通与调控关系。比如在宏观层面上,政府通过各种企业法规、金融政策方面的规制,积极介入企业”(Lee and Yamazawa,1990)。在中观乃至微观层面上,则是在政府各部委与所管辖的民间企事业团体之间形成长期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关系,其突出的表现就是企业以产业界为单位,由产业界团体与政府方面进行交涉,而政府(官僚)方面则按产业类别设立被称为“原局・原课”的部门,专门担当与企业的交涉,形成一种“关系型控制体系”(孙丽,2008)或“官民一体”(王德迅,1998)的产业协调发展体制。图1展示了日本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协调的框架结构,这一框架结构具有以下特点:(1)日本政府各部委之间的管辖范围区分严格,各部委与各管辖范围内的民间企事业团体之间形成了长期的关系;(2)日本经济体制中的“政府―企业关系”由代表产业界的产业界团体和代表政府各部委的原局・原课按产业类别进行交涉,具体表现为图中的虚线部分;(3)日本政策的制定权分散于各个掌管工业的部门和其相对应的产业领域中 ,不同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执行地位平等。也就是说,与企业联系紧密的政府各部委在法律的制定上具有主导的作用;(4)日本公司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向来以亲密友好著称,因为政府官僚执行法律主要是用非正式的“行政指导”方式,法律规定外的官员和企业之间的会议不计其数,政府视自己为国内产业的促进者,而非铁面无私的管制者。
上述的特点给我们清晰地勾勒出了一个“具有政策(甚至是法律)主导权、与企业相处融洽并了解企业动态”的日本政府形象,同时也告诉我们,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与大企业保有紧密的合作。产业政策、规制体系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绝不是政府单方面计划行动的结果,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参与和影响了政策的制定。世界银行1994年的报告对此评价道:“日本存在一个能力高、不正行为少的官僚机构,这样的官僚机构一边从政治的压力中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一边利用审议会等和民间企业进行情报的交换和协作。”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在这种情报交流通畅、政府企业关系密切,并且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政府能够制定出合理、有效、符合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以及规制标准也就理所当然了。因此,协调的政府―企业关系是日本政府规制的前提。
(二)政府规制的保障:健全的法律体系标准
为了保障企业和各社会组织能够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日本政府在发挥规制功能方面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依靠严格而健全的法律体系对生产和服务的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监管。从国家规制发挥作用的范围来看,日本《东银周报》曾在1995年7月20日的报道中指出,“日本在1990年受国家规制限制的经济领域占所有经济领域的41.8%,而在同时期的美国,这一比例只有6.6%”。这也使得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是政府规制最多的国家。从横向上看,这些规制类法律几乎涵盖了日本生产与服务的诸领域,包括电力、铁路、通讯、食品、商业等等;从纵向来看,这些规制类法律几乎涉及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包括市场准入(认证许可)、生产设备新增、进口、市场售价等等(莽景石,2000)。
日本规制类法律之所以健全,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这是规制的内在要求。所谓规制,主要是指运用法律、规章、制度等手段,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及其活动进行规范、激励和约束、限制,修正市场经济的先天性缺陷,引领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规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制度依赖性”,它是以法律、规章、制度的存在作为前提条件和重要手段,只有这些法律、规制、制度存在了,政府干预企业、经济的行为才能变得合法、合理;另一方面,这是日本质量管理理念的必然结果。从规制手段实施的时期来看,规制可以分为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两个阶段。事前规制主要体现为制定绩效标准、规格以及偏差预警系统;事后规制主要表现为对规格、标准的维持进行确认和监督。但是质量本身具有公共安全性的特点,一旦造成伤害即无法弥补。因此,日本政府在质量管理上,特别强调“事前规制”,以期通过“预防行政”收“先下手为强”之功效。在这一管理理念的指导和诱发下,具体到规制类法律上,就特别强调“法律先行,防患于未然”。因此,日本的规制类法律健全不仅理所当然,更是为政府规制的顺利施行提供了制度支持和保障。
(三)政府规制的手段:支持型规制与惩罚型规制的并用
我们知道,政府对企业的规制可以分为惩罚型规制(矫正)和支持型规制(改善)两种类型。就支持型规制而言,有学者认为,日本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和支持,是日本质量管理能够长期反复进行的根本原因(张秀敏、高淑娟,2006)。这些支持和扶持主要有:(1)放手让企业进行竞争的同时,积极编制滚动式的长远规划,以引导和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2)日本政府以经济为杠杆(包括税收、信贷、经济立法等)对企业进行扶持和支持,政府先是通过各种规制建立了日本银行的“护送船团”方式和主银行制,进而直接控制了银行和金融业,再通过银行和金融业为企业进行各种贷款支持和产业扶植。(3)日本对中小企业采取特殊扶持方针,鼓励其提高质量,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日本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筹资难等各种问题,一方面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另一方面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政策(参见表1);另外,还从劳动力、技术情报、原材料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协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关系。(4)日本以“技术立国”为方针,着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为此,政府将技术开发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7%提高到3%,将技术开发费中政府负担的比例由30%提高到40%,并重点扶植一系列新技术的开发。(5)为促进企业质量发展,日本设置了各种奖励措施,如通产省的“出口企业产品标识制度”和科学技术联盟的国家质量奖――“戴明奖”等,以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
就惩罚型规制而言,上述已经提到,日本的规制类法律不仅多而且严,除了国家严厉的法律规制外,通商产业省还有相关的产业政策的约束,这些法律和政策,无一例外地强调,企业必须依法照章办事,绝不允许投机取巧,绝不允许违法乱纪。如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小的方面而言,将会失去国家政府的信贷支持;大的方面而言,高额的罚金足以会使一个企业及个人倾家荡产,甚至锒铛入狱。通过对于支持型规制与惩罚型规制的并用,日本政府真正做到了奖优罚劣,从而维护产品质量法规的权威性,促进质量管理的提升和发展。
四、企业制度与日本质量管理的中观层面
政府质量监管,在整个宏观质量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职能是保证一个国家或区域总体质量的安全。政府当然有促进一个社会总体质量向更高目标发展的任务,但是由于更好的质量标准,实际上根本没有办法加以静态确定。更重要的还在于,“更好的质量标准并不是政府的直接行为就能达成的,它更多地取决于一个良好的、公平的质量制度环境,以及取决于企业的自身努力”(程虹,2009)。因此,要想从“质量安全”迈向“质量发展”,追求更高、更好的质量标准,关键在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要依法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并根据市场规律进行自我经营和自我决策。
日本在经济上具有自由化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比较发达,日本各企业为了应对市场自由竞争的压力,提出了“以质量求生存”的口号,积极进行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并发展出了一系列具有共性和特色的制度成果,从中观的企业层面保证了日本的质量管理。概括而言,这些制度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终身雇佣制
日本企业在用工制度上比较普遍地实行终身雇佣制。这种看似不符合市场逻辑的制度模式,其实内含着深刻的经济理性,符合雇佣双方的权利要求。从企业角度来讲,这一用工制度提供了稳定而优质的劳动力资源,进而推动了企业的技术革新与质量发展。培养一个高技术的员工,既需要高成本的投入,也需要中长期的培训。终身雇佣制度恰恰为此提供了资金与时间的保障,并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了一种受到法律规范和保护的契约关系。因此,企业可以放心对员工进行长期经营和培训,而不用担心企业员工的跳槽和辞职,以及由此给企业带来的严重人力资本损失及其相关的成本代价。反过来说,受过培训的高技术员工又会进一步改进生产技术,进而推动企业的技术革新与质量发展。从职工角度来讲,有利于规避失业的风险,充分调动职员的积极性。这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员工安于本职。日本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较小,从业人员离职很困难。一旦辞离原来的企业,一般只能到中小企业就职,而这些企业工资低、劳动条件差、福利设施几乎没有,并且还要被嘲笑为“懒惰、轻浮”之人,因此,离职的代价是极其严重的,这进而塑造了日本企业员工“既来之,则安之”的思想观念,强化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感。另一方面,这一制度也有利于企业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主人翁意识。企业的发展繁荣与职员的物质利益密切相关,所以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十分关心企业的经营。如果企业经营搞活了,不仅能增加奖金,劳动条件和福利设施也会得到相应改善。但企业一旦亏损或破产,就会减少奖金,甚至失业。因而日本企业的职员为了自己所在企业的繁荣不仅能尽力工作,还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而让企业员工形成了一种“干一行,爱一行”的心理观念。总之,终身雇佣制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既规定着双方的义务又保障着双方的权利,使双方都有了安全感,有利于创造相互合作及和谐的组织管理气氛,从而间接地促进了质量管理。
(二)年功序列制
日本企业在报酬体系上实行年功序列制,主要体现为工龄工资制和工龄升迁制。这种工资制度不是根据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来确定工资额,而是按照职员劳动熟练程度和对企业贡献大小的工龄来决定的。同时根据定期增薪和提高工资标准的规定,使职工每年工资都有所增加。基本工资的增加,决定因素主要是工龄。在年功序列制的前提下,年轻人员的工资所得比较少,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其贡献度并不匹配的,与之相反,中老年从业人员的工资所得则会比较多。因此,对于年轻从业人员而言,过少的支付意味着对企业的变相投资,年轻时的“投资”会在年老后的“分配”中得以回收。从业人员的这一显性出资甚至比股东的股票所承担的风险还大,因为从业人员在中途离职和企业破产都可能意味着收益的直接损失,日本企业的从业人员也因此不得不与企业结成长期一体化的命运。除此之外,日本企业还通过工龄升迁制来满足从业员工渴望提高社会地位的要求。换言之,对于企业员工而言,物质酬劳、公司职位与工龄大体呈一种正相关关系,工龄越久,酬劳和职位就越高。这就让企业员工一方面对未来有了预期和期待,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勾心斗角,有利于创建和谐的员工关系和企业氛围,在这样一种现在时态和谐、未来时态可期的工作氛围下,质量的提升的也就理所当然。
(三)职工中心主义
日本企业“职工中心主义”观念和制度的形成,源于历史和制度两个方面。就历史原因而言,二战后,日本政府通过解散财阀、农地改革、劳动立法等三大民主改革,对既存权力进行了瓦解,对既有资产进行了分配,进而缩短了专业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经济和社会距离,从根本上变革了日本企业的所有观;就制度原因而言,日本企业采用的终身雇佣的用工制度和年功序列的报酬体系,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职工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企业,不遗余力地为企业做贡献。
具体而言,这种“职工中心主义”主要体现在所有观念、实际操作和最终受益三方面。(1)所有观念方面,从业人员虽然不是企业所有者,但是具有所有意识。股东尽管是所有者,但不具有所有意识。1990年日本经济新闻社采用抽样调查对100名企业课长进行有关“企业应属于谁?”和“现实中是谁的?”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参见表2),无论在应然观念上,还是在实然观念上,“属于职工”的回答分别以80%和77%的高比例占据榜首。这进一步表明,日本企业的所有观是以职工为中心的含有其他利害相关者的观念体系。(2)实际操作方面,日本企业中的经营者与职工的关系与欧美等国不同,企业职工进入公司时,没有多少受雇之感,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人都能逐渐进入经营管理层,而且还是职工代表。在1990年对日本113名大企业社长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作为社长支持的基础,最需要重视的主体是职工(63%),其次是董事(18%),最后是股东(12%),可以认为,日本公司从实质上而言,已经变成了职工的财产。(3)最终受益方面,公司收入虽然首先要满足投资者的利益,但全部余额则用于确保公司的未来发展和保证职工的未来利益,因此职工是最终控制者和剩余索取者。
(四)全面质量管理
正如日本科技联盟理事长铃江康平在一次管理者大会上所说:“我们国家什么也没有,只有全面质量管理,我们一定要深入地推行和发展它,否则,我们在国际上战斗的武器就丢掉了。”对于全面质量管理,日本学者狩野纪昭曾这样解释到:“它是指以质量保证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各部门和阶层都必须在经营者的领导下,以日常管理(各部门管理)和各种职能管理为基础,实行方针目标管理。”(1984)概括而言,就是全员参加、全员管理、全员教育。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实践,目前的全面质量管理又有了两个新的趋势:(1)向广度、向普及的方向发展。表现为在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把销售服务工作推进到产品使用全过程,考虑延长“包修期”,乃至考虑到“社会保险”;注重跨企业组织质量管理协作,这是因为日本企业从外部购入的零部件占到制造成本的一半以上,为了保证质量,企业间相互真诚的质量保证就极为重要。(2)向纵深、向提高方向发展。这表现为:重视加强产品形成早期阶段的管理,把质量管理的重点放在设计方案、加工样品、调整工艺流程等阶段,事先把好关;注意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搞形式主义、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提高人的素质,进行普遍的质量管理教育,把人当成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强调“把质量意识注入每位员工的血脉之中”。日本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推行,也为日本带来了高质量的奇效。
五、结语
总之,日本质量管理的成功是文化传统与制度创新合力的结果。经过上述讨论,我们得出了以下两点结论和启示:(1)好的质量首先源自文化和制度两个方面。一是文化,文化的传统以及文化所产生的价值观、世界观和生活的态度,会对人的质量意识产生濡染,要想有良好的质量意识,必须有能够培养忠诚、服从、合作、求精、敬业等观念的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制度,这里说的是正式设立的制度,而不是习惯和惯例,好的制度既能对人形成一种外在的控制力,又能对人形成一种激励机制,日本质量管理的成功显然是与政府规制、企业政策等制度离不开的。(2)好的质量又源于整体层次功能的发挥。日本质量的成功是宏观政府规制、中观企业制度以及深层文化传统共同作用并且长期坚持的结果,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因为任何一者的缺失都会影响到其他层次作用的发挥。这三个层次恰恰是有序存在、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日本质量管理的发展和进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两点的结论和启示,对于正处在转型时期、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十分突出的中国来说,无疑是值得借鉴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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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本质范文2
关键词:传统文化课;教学改革;新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236-02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过去,构成的就是这个民族、国家的传统,传统文化。了解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以史为鉴,是必要的。也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教学目标,被界定为“向大学生们展示中华民族在五千年文明史上创造出的灿烂的古代文化成就”,以期增进“一个民族的社会成员、尤其是年轻成员对本民族的向心力”,使他们具有“深刻的爱国情怀”(陈廷湘《中国文化》前言),照理说,这是非常正确的。不过,如果从学生角度来看,这就意味着学习传统文化,只是为了回到历史,回到过去,而不是立足于自身的需要,立足于当代的需要。因此,这门课的价值和意义离自己太远,空泛不实际,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也就不高。这是学生的错吗?其实,学生也是懂得“鉴古以知今”的,学了知识,对自己总有用,他们这样想并不是过于功利。然而表述迂回,目标不具体不明确,到底还是会打击学习自觉性的。
最关键的是,把传统文化课的学习定位为了解过去,很容易让教师把课堂讲授变成单纯的罗列、介绍。既然中国的历史那么悠久,文化有那么丰富多样、灿烂辉煌,那就像开店铺那样一一陈列展示,加以说明;于是驳杂涣漫,不分轻重,结果是事半功倍,费力不讨好。学生呢?虽然也惊叹于传统文化的丰饶精深,但也就止于惊叹而已。他们会觉得,那都是过去,而我们现在却似乎在走下坡路,走到了死胡同,什么都不如人。炫耀过去有什么用?
那么当我们把传统文化的学习目的直接指明为“了解我们自己,认识我们当代的社会”的话,情况会好得多。我们知道,“人逃不出历史的掌心”,人是历史的产物。要理解“我们是谁?我们为什么这样?”之类的问题,就必须回溯历史,到传统中寻找答案。如此一来,庞大驳杂的传统文化,该讲哪些,可以不讲哪些,就比较明确了。这是就教师而言。就学生而言,由于本就生活于这个文化中,本就是中国人,对我们自己,对社会,到底也还是有所了解有所认知的。追究自己何以是这个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就很有意思,很有必要。这样,学习的积极性自然会高涨。
是的,如克罗齐所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了解历史,学习传统文化,必须立足于当代,立足于我们自身。《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教学指导思想,必须首先确立于这一点上。
高校教师,既是教育者也是研究者。对于中国文化的本质,我们更应该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事实上,文化虽然包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或加上制度层面),但动物未有文化而人独有之,说明文化其实是根源于人的精神需要。任何文化产品都是负载着人的精神理念的,在根本上,文化是人的精神产品。由于作为人的精神所在,人的意识领域包括的内容,按一般的划分,就是知、情、意三部分(也有论者把“意”归并到另二者中,于是人的意识就只是“知”和“情”两大块),那么,这样来划分,一种文化,要么是偏于认知,要么是偏于情感,或者是两者交杂。如果我们认为,西方文化属于理性主义文化,则中国文化则属于情感主义文化,是以情感为本位的。情感本位,是中国文化的本质和内核,是贯串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的纽带,因此也是我们讲授传统文化这门课的逻辑主线。
把中国文化的本质界定为情感本位,对不对呢?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体。儒家创始人孔子,“述而不作”,努力要恢复三代的礼制(老庄的道家说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也是指向三代。当三代这种理想社会消失时,儒家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努力去恢复;道家则失望而消极对待现实。儒道其实有相同的社会理想,只是话语方式不一样而已)。而三代其实就是以血缘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构建的部落社会。在这样的部族社会中,人因为有血缘关系,有自然的人际伦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情感关系,所以也就相亲相谐,民风古朴,社会安宁。“儒学”也称“仁学”。所谓“仁”,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就是“二人”。孔子又说,“仁者爱人”。这就是说,孔子所肯定的社会,以及社会中理想的人际的关系,就是人与人都相亲相近,就是要通过用情感来维系人际间,建立起和谐幸福的世界。而当儒家思想一当建立,特别是成为统治意识形态,而且也使统治行之有效之后,以情感为内核的文化,于是也就牢固下来,并不断延续下去。问题只是,这种内核,越来越隐蔽(人口扩大、社会发展使得人与人的关系变得更多样更复杂了),以至人们都注意不到了。但文化的情感本位主义,即使在今天也依然体现着――通常我们说中国人喜欢讲关系,讲人情,甚至是江湖义气,这不就是极好的注释吗?
以情感为本位,在中国的传统礼俗,中国传统文学、音乐和绘画艺术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在中国古典哲学美学中也是如此(宋明理学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高峰,由于其鼓吹“存天理灭人欲”,主张以理抑情,很容易让人误认为它不属于情感本位而是理性主义的。但其实只要明白宋明理学诸人其实都是承孔子之衣钵,是在解释和阐发儒家仁学,这种误读就可消除),甚至在传统的教育制度、官宦制度上也沁润良深。因此,把情感本位界定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将之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讲授的逻辑线索,是可以成立的。对于学生而言,通过学习了解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最后能够认识到自己文化的这一本质特征,就是一个很大的收获。因为达到了这一点,也就实现了前面我们说的“了解自己,认识我们的当下处境”这个目标。
必须要让学生明白,了解和学习传统,不是为了回到过去,按旧的方式来生活。社会现实是向前发展的,一切都不可能停滞,更不可能回头;文化也是动态的,永远处于运动变化之中。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课,不仅是要在认识和了解我们传统的基础上,达到对我们自己,对我们这个社会的认识理解,更要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更新和发展文化,构建起适合于我们当代世界和未来发展需要的新文化。简单地说,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新文化的建设。
既然每一个“现在”都是“过去”的延伸,既然我们都是历史的产物,那么,这就意味着传统不仅塑造了我们,而且这传统有适合于我们生存的东西。而同时,文化作为一定时代和环境的生活样式,当环境和时代变化时,它的适应性就会有问题。对传统的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或“批判地继承”,说的无非就是保留对我们依然有价值的方面,舍弃其中不再适用的观念、取向或行为方式。问题在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哪些是它的精华,哪些又属于糟粕?我们要继承哪些东西,又抛弃哪些东西呢?这就有需要辩明的地方。
以情感本位为本质的中国文化,肇基于远古时代以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社会。人与人之间因为有血缘关系,所以情感相依,亲近团结,社会和谐。又因为血缘家族中存在年龄级差,因而有上下尊卑的格序;这种尊卑秩序被延展放大到全社会,于是形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等级关系。同时,个体的价值和权利也在这种尊卑格局中被淡化了。缺少个性,缺少生动活泼的个体,是中国传统时代的基本生命状态。由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化,于是做什么都讲关系论交情,喜欢小圈子抱团,把情凌驾于理之上,所以传统中国人往往原则性不强,也缺乏公平正义的信念。公共领域不健全,公共事务无人管。这种种弊端,直至今天的中国社会,也还普遍存在。这些现象,为我们所深恶痛绝,也认识到是传统中固有的因素,所以很多人主张彻底否定传统,虽然显得极端,但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传统文化的本质范文3
关键词:历史悠久;中国特色;产品设计
中图分类号:J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08-0072-01
一、中国传统元素的思考
作为中国传统符号,应该是积极向上的正面形象,应该是能够体现中华精神的元素,同时还应该是反映中国文化本质的符号。
第一,在思想上,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就得先深入学习中国传统思想,中国人的儒家文化思想根深蒂固,“和谐、中庸、忠孝礼义”这些都是中国人一直崇尚的哲学思想,传达了中国人对真善美的追求,体现人本向善的精神本质。
第二,在形式上,汉字、斗拱、宫灯、图腾、皮影、白鹤、四圣兽、祥云、阴阳等,还有天圆地方的造型,呈中轴线对称分布的布局,都是一些能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符号。
第三,在色彩上,每一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色彩情感,人们对于颜色的理解通常是跟民族的和神话故事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中国红就是趋利辟邪欢乐喜庆的象征,而中国的绿色也有独特的意蕴。因此,颜色是有符号特性的。
第四,在装饰样式上,中国传统纹样的装饰不仅仅只是表现审美更多地是体现在特定的时期内文化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应用和借鉴装饰的时候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所以说,中国元素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符号,而是一些具有中国深远文化意义的符号。
二、产品设计中的传统符号
第一,产品设计要求将美观与实用功能完美的结合起来,运用现代的设计手法将传统的文化符号合理的变形和融合就可以有效实现设计文化的延续性,同时又不失现代感。
第二,一个产品如果能够取得成功,那么一定就是生动传神的设计,一定是能够体现一定的文化内涵的设计,也一定是能引起人们某种情感的共鸣而这种内涵通常就是一种文化的东西,一种能唤醒人内心深处记忆的东西,也是一种象征传统意义的符号。
第三,中国传统符号讲究图形的虚实关系和审美装饰性,而产品设计同样也讲究结构地均衡和统一,形式的连贯和呼应,产品的设计形式同样也可以从传统符号里面找到灵感。
第四,传统文化的符号通常是看起来简洁而实际意义丰富深远,运用传统符号将产品进行重新设计,以传统而又不失现代时尚的构成方法,创造出人文化时尚化的产品。
所以产品中的传统符号应该是一种现代与传统的整合,是意义与形式的统一,而不是部分设计情况和内容胡乱地把传统文化的形式硬塞在没有对应意义的产品身上去。
三、传统符号在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首先,中国文化里面有很多传统元素,但并不是每一种元素都可以应用产品的设计中来,所以在应用传统文化符号时不能只是停留在表面,而要结合不同的设计背景和意义,合理选择适当的元素。
其次,产品的形式与功能是相互统一的,有很多传统形式已经无法承载现代产品的功能,所以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应该打破传统形式的束缚,在不改变传统文化实质内容的前提,融合现代社会流行的时尚元素,创造出新的传统符号形式,这才是传统符号应用的本质所在。
最后,作为中国元素应该是中国所特有的,它是一种能够被识别和记忆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中国的设计。所以,在经济全球化文化交融的时代背景下,产品设计要想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体现本土化的特点和创新,既要让世界都认识和接受中国文化,同时也要保留文化的精髓不断地用现代方法进行创新。
四、总结
随着中国2008年奥运的召开,对中国文化的继承、发扬和对中国元素的发掘已经提升到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对于产品产品设计而言,远不止运用色彩和造型这么简单,还需要顺应时展趋势,结合我国受众心理,从过去对功能的满足进一步上升到对人的精神关怀,继承、重视和发扬中国文化,在设计中融入文化,增加产品的文化附加值,那么中国的产品设计也必将会辉煌于世界。作为设计师应该正确认识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符号,我们应该在进行创作时,也应从我们自身的传统文化中吸取丰富的素材,创造出属于中国式的现代设计作品。
参考文献:
[1]张宪荣.设计符号学.上海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5.
传统文化的本质范文4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产品设计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概述及其意义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大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在悠悠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中国传统文化。从历史到文学,从建筑到宗教,从曲艺绘画到民风民俗等都涵盖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具体来讲,从传统习俗讲,包括一些节日以及相关的的传统习俗,像元宵看花灯,端午吃粽子,中秋赏月;从建筑讲,有瓦房竹楼,亭台轩榭;从传统文艺讲,古代文学、传统戏曲、绘画、乐器、舞蹈;从传统思想讲,传统理论观点,学术思想和道德伦理观念等。这些是中华民族历史中各种精神形态和物质形态的总称,传承着我们祖先的历史和文明。
若说领土是民族的身体,那文化就是民族的灵魂。古今中外,多少国家因为民族文化缺失,导致失去领土国家。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巴比伦文明在战乱中衰弱了;入侵印度的蛮族部落把创造古印度文明的当地人当作奴隶一样的驱使至今,只有中国是从四大文明古国走到现代的国家,这都是民族精神的强大力量,这是中华文化富有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体现。所以作为当今时代的我们,每个人有责任和义务,继承发扬我们的传统民族文化。
二.蕴含中国传统文化的产品设计的意义
蕴含中国传统文化的产品设计是继产品设计发展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之后,新兴起来的一种结合文化特色的产品设计。好的传统文化产品符合以下两点:一,要符合好产品的基本要求,包括使用功能需求和外观视觉需求,再就是具有商业价值。二,体现民族精神,其设计的引入方式一定要恰当,不能生搬硬套,能让用户在使用产品时,自然地体会到文化精神的内涵,而且从中得到美感和文化熏陶。
目前,蕴含中国传统文化产品设计主要包含在旅游纪念品和文化宣传品设计中,但随着人们对文化的重视,渐渐的也渗透到生活用品的设计中。从全球设计现状来看,北欧设计独树一帜,以纯粹、洗练和朴实的风格像世人们展示着他们追求轻松的浪漫文化,德国设计则把国民的严谨性和理性融入到他们的产品中,日本则把节俭和绿色作为设计的导向,精致细腻的文化色彩在其传统文化产品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所以,当我们拿着一本设计手册或者时尚报刊时,能看到各个国家设计师的作品,为什么能一眼感觉到,这是哪个国家的设计,就是民族文化的引导所带来的不同。但是我国文化设计始终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方向,市场上现的有民族特色产品还是比较少,所以大力发展蕴含中国传统文化的产品设计已经迫在眉睫。
三.中国传统文化产品设计现状
中国的工业设计经过了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起步较晚,文化产品欠缺特色和竞争力,不能满足用户的审美需求,近几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扶植文化创意产业,产品设计也受到了很大的重视。但是从市场上来看,具有中国特色文化好的产品设计还是屈指可数。一方面,开发商一味追求生产价格低廉,提高销售数量来增加商品利润,没有认识到原创设计和知识的重要性,大部分设计师是以美工的身份开展工作,没有提升到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导向的高度,设计创新受到了极大限制。另一方面,国内设计师对文化的研究不深入,只是表象模仿和机械套用,导致大部分产品设计陷入质量低下,风格雷同和缺乏精神内涵的怪圈。
四.怎样做好传统文化产品设计
经过对相关文化优秀产品设计案例的调查研究,总结为以下几点:
4.1调查阅读大量的当地人文历史、地理常识和民俗典故
做一个地域文化特色调查,首先要阅读大量的关于当地文化历史和地理特征书籍和报刊,因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的形成都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气候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所以自然地理决定着当地的人们的生活方式,常年的生活方式日积月累形成了当地的文化,比如我国东北地区,人们都喜欢在饭局上开怀畅饮,这都是由于当地处与纬度比较高的地带,常年天气寒冷,喝酒可以驱寒,所以自然形成了东北喝酒豪爽的习俗。再就是阅读相关的民俗典故,了解一个地方的文化,先从地理位置开始调查,再读当地的历史,包括英雄事迹,名人名言,民俗典故等。比如“田螺姑娘”电饭煲设计,就是在引用江浙一带流传的民间故事,提取定时做好饭的寓意而设计的定时电饭煲。
4.2沉浸式体验
所谓沉浸式体验,就是完全身心沉浸在其中感受文化。书籍和期刊的作用,只是给设计者描绘了一个大致的轮廓,了解真正的当地文化,还需要亲自去体验,在体验过程中,包括观、听、品、闻、感五大体验。观,就是要观察,包括当地的房屋建筑、地貌植物、人们的服饰装扮等;听,就是要听当地的语言、音乐、和民俗故事等;品,顾名思义品尝地方的特色餐饮,感受当地的饮食文化;感,其实是伴随整个体验的,要无时不刻感受给你带来的异域特色。
4.3抽取精髓 提炼文化本质
抽离精髓,即把所感受的文化本质提炼出来,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我觉得这是做好文化产品设计最关键的一步,为什么北欧、德国、日本在自己的设计中都能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是因为拥有自己明确的文化价值观,即文化本质。所以当我们在书面和亲身感受文化表现之后,要根据自己的设计提炼自己所感受到的文化本质,在表象的基础上总结出人们的生活价值观,为什么会有这种价值观等。只有这样才能使设计者不停留在文化表面,局限设计。比如闽台地区有一种奉茶的民俗习惯,好多设计者在做关于闽台文化特色设计的时候,都做了关于茶的设计,这样当然没有错误,但是透过喝茶这个表象,我们更应该看到尊重和热情好客的这种精神,所以如果以“尊重”“奉献”、“乐于助人”这种文化内涵出发,会有更多的设计方案出现,也更能从本质解释闽南的奉茶文化。
4.4结合产品 融入文化
通过前期的文化调查和体验,提取出深层次的本质理念,然后再运用到具体的产品设计中,以理念来指导设计,贯穿于整个设计过程当中,这样设计的产品才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而不仅仅是外观造型的生搬硬套。像清华大学教授石振宇先生主持设计的中国式豆浆机,就是在提取中国文化基础上设计出来的。讲的是目前市场,热销的豆浆机是通过电机带动刀片高速运转,在短时间内把黄豆打成豆粉再加热而成;但中国传统豆浆是通过石磨磨出来的,然后再使用炭火逐渐加热而成,因此传统豆浆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朴素、健康的生活方式。所以石振宇教授提出了纯正"中国味道"的设计理念,研发出了以“研磨道”为原理的“中国式豆浆机”。这些理念一经推出就引起广大设计师和消费者认可。
五.总结
具有传统文化的产品设计,是产品设计里最难做好的设计之一,它源于人们积淀的生活价值观,没有那么多专业名词和设计术语,更不是简单表象模仿,是几千年的习俗,是活生生的日子。面对中国文化,我们应该怀着一颗真诚敬仰的心去领悟,尊重他,体会他,因为他是庄严的、神圣的。希望我们都为此努力,让每一个中国人都因为自己的文化而骄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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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本质范文5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室内设计;融合
现代社会中,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面对的生活和思想的压力让人难以承受。而中国传统文化则讲求“天人合一”的中庸之道,这种提倡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价值理念已经开始被现代人所重视。由此,人们开始把眼光转向传统文化,开始进一步探索中国传统文化在生活中的应用。室内设计是传播时代文化的一个载体,而现代室内设计简约时尚高雅的设计要求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基本吻合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应用还可以满足人们对民族、传统的情感依赖。所以,如何把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室内设计完美结合,已经成了室内设计领域所重视的问题。
一 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
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是中国文明渊源流长的见证,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国家和民族发展历程中留下的历史痕迹,我国传统文化是东方文化史上一处独特的景观,在世界艺术之林中,中国传统文化因其独特的魅力熠熠生辉。传统文化是无形的财富,它的载体是多种多样的,室内设计从古至今都是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从人类建筑时代的初期,就已经开始对当时的文化加以利用,每一次观念的更新都会带来设计的更新,在传统文化开始崛起的今天,现代的室内设计就更多的体现了传统艺术的魅力。当然,这不是简单的挪用和罗列,而是一种对内在气质的体现,一种完美的融合。
二 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设计的关系
每个民族的审美观不同,而美的东西都能够在历史中得以继承和发展,在我国历史进程中,中国文化一直贯穿着人们生活的始终,我们将传统文化不自觉的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在我国室内设计上完全可以得到体现。而对于现代室内设计而言,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则成了室内设计充满活力的源泉。将室内设计的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简约时尚的设计风格相融合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时代背景下全新的演绎。这种传统文化和现代设计的融合不只是单纯的对传统元素的应用,而是在对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的理解下,将现代简约理念和传统元素进行拼接,以现代人的审美打造具有传统韵味的设计,让传统文化在现代设计中得以充分利用,这也可以说是把传统文化进行的二次提炼,把更精华的东西加以利用。中国传统文化和室内设计的具体关系可以表述为:
1.室内设计反映了传统文化
可以说,人类社会有了建筑的初始,就已经收到了文化的影响,例如:在原始社会,人们会用象牙和贝壳装饰洞穴,这体现了那是人们的原始生活状态;在唐宋时期,人们多喜欢在室内挂上书画等,体现了那个艺术盛行的时代特色等等。室内设计的元素都体现了当时社会的特色,可是说室内设计是是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哪种风格的设计,都有着特定文化心理结构,都是在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反映着不同的价值观和审美,体现当时的文化风貌。因此我们可以说,设计形式来源于文化并且是现实文化的反映。
2.传统文化影响着室内设计
设计从来就不是简单随意的个人创作。当时的社会传统,文化心态、思维模式、审美观念等都影响着每一个室内设计师,即使是特立独行的设计师也不可能完全不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一旦没有了当时的文化内涵,设计师便会失去创作的灵感,不结合当时社会的需要,设计出的东西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也不会被人们所接受,那么,这个设计就是失败的。所以说,室内设计是无时无处不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的。
三 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的具体融合
1.中国传统文化的本真与现代简约主义的融合
我国传统文化和中国传统设计思想对我国现代室内设计有着方方面面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朴素平淡,返璞归真,一直被现代人所推崇。现代人一再主张以质为美的简约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思想。我国传统文化看重简洁质朴之美,反对奢华堆砌;注重事物的本质理念和设计的实用功能,反对为了形式而形式,强调实用性和形式的统一。这一思想当代流行的简约室内风格思想遥相呼应,并成为简约主义在中国的现代设计中得以流行的重要思想基础,对当代室内设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把简约主义风格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的体现,也就是要认真研究室内空间的布局结构,把合理利用室内空间放在第一位。在设计过程中要求用最简单的手法来表现效果。在构思上讲究精确简洁,用最原始的材料来构建,尽可能接事物最天然的本质。
2.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在现代室内设计中的应用
中国传统文化元素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和载体,是中国人民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总结的艺术精华,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现代室内设计运用中国传统元素已经是一个时代的要求。西方设计界甚至认为“没有中国元素,往往就没有贵气。”所以,在西方最时髦的一种家居风格就是在西方特色基础上,混入一两件中国传统样式的家具,这样便能产生一种极致的魅力。因为经历了数千年,能够留下来的中式古风家具都可算作是经典,与现代的融合性自然很高。对我国而言,传统文化元素在室内装饰设计中的运用古已有之。例如:我国古代威严的皇宫、幽静的寺庙、典雅的江南名宅等等。保留至今的也比比皆是,如:北京故宫、圆明园遗址、颐和园,甚至是很多现存的江南民居。
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文化元素在人们的记忆中逐渐模糊,但是现代室内装饰却又赋予他们全新的意义。在室内设计的时候,墙面的颜色、窗户的样式、帘幔、灯具的造型等等都可以用我国传统文化元素进行渲染,营造既舒适又典雅的室内环境。现代室内设计的中国式就意味着传统式,就离不开传统中国元素的应用。不过现在这种中国元素的使用还停留在初级阶段,有待于室内设计师的进一步开发和应用。
四 结语
中国文化历史悠久,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室内设计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当然,这种影响并不是单一和静止的,而是一个互动和不断发展的过程。作为现代室内设计师,最重要的是要立足于现实,在充分掌握我国古代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把二者进行科学合理的融合,使我国的室内设计更加趋于完善,开拓出一条中国味十足,而又符合时展、满足现代人需求的时尚设计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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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本质范文6
“自由”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思想来源看,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既是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理论的坚持,也是对我国传统文化中关于精神自由、道德自由与政治自由内涵的继承与发展。在理论中国化的过程中,如何深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由”理念,使之进一步发展为当下中国化的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极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研究内容。
一、以自由观为指导,研究中国传统文化“自由”思想的必要性
在理论体系中,“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其核心的价值目标。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使人达到自由发展的理想境界,毕生致力于探求实现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根本途径。自由观产生于实践,而实践既是人类社会得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人类获得自由的现实行为基础。在实践中,人除了生产和再生产出人的过程之外,还“生产出他的全面性”[1],即通过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最终形成一个“真”“善”“美”的理想世界。这种理想世界是否得以形成、人类能否得到解放,最终取决于实现它的人的素质的高低。自由观用先进的理论说明了人类成为拥有科学世界观与信念坚定、求真务实、平等互助的人的原因,提供了通过改造外部客观世界与内部精神世界而自觉实现个人人格完善的方法,进而最终形成人类社会内部、以及人与自然的协调与整合,达到个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统一。
自由观具有科学性与先进性,它所追求的“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指引着全人类的自由和解放。我国传统哲学,特别是先秦儒道思想,也包含着很多张扬人的尊严与价值、追求精神自由与政治自由的积极思想。所以,我国新时代社会主义自由思想一方面需要以的自由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另一方面则需要借助自身传统文化,对其适度加工,以丰富和支撑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价值理论。以儒道为主体的中国文化包含着深厚的道德人文精神和充沛的主体自由意识。道德精神与自由意识是人在自觉中对自身生命与生活本身的肯定,中国传统文化在理解人的道德本性与人生意义的基础上,要求人自觉地实现这种态度,并有效地对其政治生活与精神生活发生规范和导向作用。然而传统文化的自由思想毕竟产生于传统的自然经济或农业文明,历史的局限性必将使其在极权统治者的利用下成为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体现了个体对个人精神自由的追求,以及对保证社会自由的合理社会规范的自觉选择,具有政治伦理上的规范功能;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它最终还是屈服于君主专制的强大力量,在与权力结合的过程中逐步走向道德专制,从而失去其自由的本质思想特征。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儒家、道家的自由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专制政治的毒害,但其自身的缺点也助长了专制政治的罪恶。因此,必须将的自由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融会贯通,汲取传统文化中的自由思想精华,将先秦儒家、道家自由理念中所包含的德治思想、民本主义和政治抗议精神等核心价值与自由、民主政治思想进行比照并创造性地融合,去除其落后性与保守性的因素,发扬其与自由观相一致的人的独立自由和个性解放精神,使之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成为推进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和制度文明的有力工具。
二、视野下进行中国传统文化“自由”思想研究的现状
在视野下进行中国传统文化“自由”思想的研究,属于中国化研究。当前,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研究已成为研究中国化的一个热点问题。在这方面,很多学者注重从宏观方面研究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路径与方向,这对于推动中国化的研究具有重要作用。但如何将这些路径和方法落实到具体内容,学界尚缺乏实质性的比较与融合研究的成果。有学者认为,中国文化传统是与自由无涉的、甚至是相悖的,将传统文化曲解为“专制文化”,而无视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与“自由”思想相关的天人之辨、理欲之辨、群己之辨等内容。另有一些学者则偏重于探究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相通性或亲和性,而对二者之间的差异与对立缺乏研究兴趣。与之相对的是,还有一些学者在比较中国传统文化与学说的过程中,片面强调中国文化的特殊性,拒绝在中国传统文化与思想之间做出先进与落后的分析,从而放弃了要以来改造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任务。因此,在具体内容上如何寻找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切入点,并发现两者之间真正的相通性与差别性,是学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就具体内容而言,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可以从概念、思维、价值三个层面推进。目前,学界主要侧重于从前两个方面进行研究。而实现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不仅应该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某些独具特色的概念、范畴或思维模式进行比较,更应该在此基础上,以的基本原则、立场、观点和方法,对中国传统文化独特而又有具有潜在的普适性价值理念进行深层发掘,创造出既符合的思想精髓与内在本性,又具有时代特色、民族特色与世界意义的新理念和新范式。因此,学界在对中国化研究的过程中,更应在价值理念层面进行深层次思考;而对传统文化的解读与诠释,则应该根据时代主题的转换而赋予其崭新的时代内涵,力求在保留民族特性的同?r又使之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科学性。故而,以“自由”观念为切入点,是从价值层面与人类终极关怀的角度对与传统文化相结合进行有效研究的途径之一。
三、视野下进行中国传统文化“自由”思想研究的方法与路径
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思想,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进行研究的根本指导思想。所以坚持基本原理的指导,以“自由”观念为切入点,寻求与传统文化在价值层面与人类终极关怀相结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并在发现两者差异的基础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由”理念进行继承与改造,可以使传统文化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研究过程中,可以在分析、还原传统文化“自由”理念的基础上,以马克思的自由观为指导,阐明中国传统文化自由思想的本质与存在的缺陷,批判地继承、发展传统文化的自由思想,使之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为国民进一步的自由发展提供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支撑。
(一)明确界定自由观的内涵
以马克思的自由观为指导,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由思想,首先必须明确的自由观的内涵。自由观的内涵,可以从实践的角度,以现实社会历史中的个人如何达到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和谐统一为最终价值目标来进行研究。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自由是指人能够在认识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改造自然,使其符合人类生存与发展;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言,自由意味着人们自愿选择、自觉遵循普遍规范,以获得个人与他人关系的和谐;就人与自身的关系而言,人对自身自由的获得也就是个体实现对自身的本质的占有,获得精神解放的愉悦。对自由观进行文本上的深入分析与总结后,可以以其先进的理论为标尺,分析和梳理中国传统文化自由思想的积极内涵与消极因素,寻求中国传统文化自由思想中符合?r代需求的内容。
(二)发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由思想
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富的自由思想的资源,因此,还原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先秦时期儒道自由思想的本意很有必要。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由思想可以从思想家们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关系处理中得以展现。
以民本为基础的儒家自由思想,强调率性、修道,力求从德性上建立积极的人生;以成就主体个性为追求的道家自由思想,追求无为、自化,力求从情意上解脱外物的羁绊。这些思想在先秦时期的儒道思想中已经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上,先秦儒道的思想家们将人生的终极意义与最高价值定位于崇高的精神价值追求。他们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尊严,不因外界的变化而动摇自身内在的尺度,力求使自己的行为忠实于内在的精神,最终以达到精神自由之境。在获得个体道德修养和意志自由的基础上,他们进一步追求社会层面的政治自由,认为“仁”或“道”才是人民认为国家与君主存在与否的根据,是一切制度、行为及其设施得以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最高标准。这不仅为处理个体自由与他人自由发生冲突时提供了一种合乎理性的解决办法,也决定了先秦儒、道学者视域下的人民与国家、君与臣的性质与关系的设定。只要君王合乎仁德,人民就可以拥立;而对无德之君,人民则有权利放弃、倾覆,甚至杀戮。先秦思想家认为人民拥有对君主进行取舍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个体发挥政治自由的可能性。总体而言,这些思想对个体获得自由之境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通往个体精神自由、政治自由的具体途径。
(三)以为指导,寻求对传统文化“自由”思想进行现代化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