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营销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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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营销方案

实体营销方案范文1

关键词: 营销方案;弱保护;知识产权

1 营销方案的概念

营销方案又称营销策划,是针对特定的产品或者客户进行营销,从而实现利润或特定目的而制作的一种以文字为载体的规划,它的任务是为实现特定的目的而提供具有操作性循序渐进的行动指南。营销方案必须具备鲜明的目的性、明显的综合性、强烈的针对性、突出的操作性等特点,对企业的竞争和生存有重大价值。笔者认为,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同时营销方案本身具有明显的独创性,因此营销方案应该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另外,由于营销方案本身并不是以特定产品为载体的,因此在形式和本质上它与商标法的保护对象以及专利法中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创新性的技术方案存在实质差异。但是营销方案是否是或者有可能成为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中的发明呢?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方法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属于发明的范畴。至此,根据字面逻辑,营销方法有可能成为《专利法》的保护范围。

2 营销方案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优秀的营销方案是企业迎战市场,创造企业名牌,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利器。并且,营销方案是创作者创造性思维和智慧劳动的结晶,是作者思想的体现,从事营销方案制作的公司职员或者独立的营销顾问需要对企业的优势、劣势、条件以及项目市场进行长时间的深入分析,从事大量的脑力和体力劳动;企业在审计、实施营销方案时也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同时还要冒着巨大的风险,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应该相关主体的付出加以尊重和保护。同时,在企业竞争不断激烈的当今社会,恶意盗窃、复制、实施他人营销方案的事例层出不穷,严重扰乱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损害创作者和相关企业的利益。30多年前,著名经济学家肯尼斯·阿罗曾指出:“当由投资产生的知识在知识所有者不情愿情势下扩散到竞争者时,一个企业从事R&D投入的激励将减少。”换而言之,如果不能通过法律等有效手段对该种现象进行制裁,必然削弱创作者和企业的积极性,阻碍企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必须对营销方案知识产权进行充分保护。

3 理论支撑

3.1 营销方案知识产权保护是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要求。权利的滥用集中表现为超过正当界限行使权利,在知识产权法的整个立法体系中,始终贯穿着平衡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核心宗旨。在企业的交锋与竞争中,每个人均有根据特定的项目或者客户进行营销方案自由创作的权利,但如果单位或者个人,特别是对同一项目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人通过剽窃、贿赂等非法手段复制、公开权利人的营销方案,则必定给权利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减弱市场竞争内在激励机制的功效,破坏整个市场竞争秩序,影响经济总量增长,违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2 营销方案知识产权保护是利益平衡原则的内在要求。在立法上,每一部法律在实质上都会体现利益平衡的原则,知识产权法也不例外。立法者在立法上实现权利义务双方以及个人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实际上,只有将营销方案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才能确保营销方案的权利人获得应有的利益,打击非法公开、复制、实施权利人营销方案的违反行为,体现实质上的公平正义,实现权利义务主体利益的平衡。

3.3 营销方案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法特有原则——思想与表达相区分原则的客观要求。齐爱民教授指出:“知识产权法是以知识财产为逻辑起点的,它是一个由“思想”到“权利”的过程”。也就是说,在知识产权法上,只有通过合理规范的方式将思想或者知识加以表达才能获得权利。因此营销方案权利人通过文字等形式表达出自己的创造性思维,符合知识产权体系中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取得。此外,对营销方案知识产权保护还体现了民法上平等原则和尊重公序良俗原则。综上,在立法上把营销方案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有充足的理论支撑。

4 各国对营销方案的保护

在立法上,各国通常把营销方案划作商业秘密的范畴,以美国为典型代表。但日本法中把营销方案当做是商业技术性方案,因此营销方案也受到日本专利权法的保护,同时在实践操作中也将其视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在我国主流观点上,一般将营销方案视为作品,原因在于企业策划方案既是一种具有原创性的智慧成果,又是一种标准的文字作品,也具有可以记载于特定的物质材料之上的特性,完全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构成要件,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根据日本对营销方案的立法理论,认为企业营销方案应当是一整套技术方案,可以通过专利技术进行保护。笔者赞同此种观点,因为一旦作品使用人将策划方案付诸实施,作品即具有技术方案的法律特性,且和我国专利概念内涵并不冲突。再次,对于营销方案我国更多的是通过商业秘密法进行保护,商业秘密被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专有技术信息是商业秘密法的保护客体,因此营销方案可以通过商业秘密法进行保护。但是有学者指出,如果通过商业秘密法对其进行保护,创作人不符合商业秘密法上的权利主体—经济组织,也不符合商业秘密保护的构成要件。

5 我国对营销方案保护体系的构建

基于上文对营销方案概念、性质、特点和相关司法实践及立法的探讨,笔者对营销方案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以下的构想:

5.1 在现有法律体系下,通过《著作权法》对营销方案进行保护营销方案的最大特点在于创意性,但著作权法并不保护著作中的思想内容。同时对非法实施企业营销方案等侵权行为无法实施有效的打击,而导致对权利人(在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权利处于弱保护状态,造成企业利益的损失。针对这种情况,通过《著作权法》,一方面创作人发表、转让权等权利可以得到保护;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著作权法,禁止未经许可的实施行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创作人和企业的实质性保护。

5.2 完善《商业秘密法》 由于营销方案的创造主体(策划人)与企业处于分离状态,造成营销方案的创作者的权利得不到保护,在一定程度上还因为竞业限制等因素额外增加了创作者的义务,显然不合理。但笔者认为,尽管《商业秘密法》未能创作主体的权利给予恰当保护,但在客观上毫无疑问对企业的利益做到了实质性的保护;同时通过完善法规,将专有权利的权利主体扩展到个人,也可以使营销方案创作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5.3 有学者认为,从立法的角度,制定单行的专有技术保护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思路 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具有科学性。原因在于,一方面现有的保护途径都并不足以解决已经发生的案例,而且各自存在理论支撑瑕疵或立法缺陷。另一方面,制定单行的专有技术保护法有利于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完善,应该加以借鉴。

6 小结

营销方案的侵权事件频繁发生,创作者和企业等主体对营销方案的知识产权迫切需要保护,本文阐述了营销方案的理论支撑、各国的保护方式,同时对我国营销方案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提出了设想,以期对其权利主体提供充分有效地法律保障,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参考文献:

[1]齐爱民.知识产权法总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崔国斌.知识产权法官造法批判[J].中国法学,2006,(1):144.

实体营销方案范文2

【关键词】市场营销 案例教学 问题 对策

案例教学法主要以学生为教学主体,通过案例教学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与自主学习能力,使得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充分的调动,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并较快融入生活实践中,达到真正的学以致用。然而目前在高职院校市场营销案例教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到市场营销教学质量的提高,据此对市场营销案例教学进行全面改善势在必行。笔者将分别从市场营销案例教学问题分析、如何促进市场营销案例教学的有效开展。笔者对这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市场营销案例教学问题分析

(一)教学观念相对落后

我国职业高中有部分教师教学年限较长,教学经验也十分丰富,正因如此,这些教师在市场营销教学课堂上一如既往地采取传统教学方法,对案例教学的真正内涵缺乏理解,从而也无法使案例教学方法得到有效应用。在这个情况下,教师教学观念没有与时俱进,接受不了新的教学方式,导致市场营销教学没有跟上时展趋势,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市场营销课堂教学质量。

(二)教学内容单一

专业教师进行市场营销教学时,其教学内容是十分重要的教学依据,能将自身的市场营销技能以及知识有效的反映出来,在实际的教学中教学内容是学生需要进行学习的学习材料,也是整个教学过程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大部分专业教师在进行教学时应用传统教学方式,没有对市场营销教学中的趣味性引起重视,而且市场营销学习中也有一部分比较复杂,所以使市场营销教学其教学内容非常单调,趣味性不高,学生的学习欲望自然也不会太浓,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对市场营销知识的学习积极性,导致市场营销案例教学效率低下。

二、如何促进市场营销案例教学的有效开展

(一)更新教育理念

在市场营销专业的教学改革中,教育理念的更新主要体现为两大转变,第一为教育观及人才观的转变。在教育观上,必须从“知识本位”转变为“素质(能力)本位”本位,重视对专业技术的实际应用能力进行培养;此外,学校在对市场营销专业人才进行培养时必须以促进其创新能力为主,并对学生主体地位予以重视,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当中,感受到市场营销教学的重要性,以此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在生态文明环境背景下,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改革必须逐步确立起育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思想,促进学生整体素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将能力作为本位,突出技能培养、实践教学,有机统一知识、能力、素质实施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素质、能力得到全面发展。

(二)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要注意案例选择的代表性,以免所需案例质量过低而造成学生学习兴趣的缺乏。同时,案例教学应该源于真实的生活或事件,与教材中的教学重点形成紧密的连接,不仅包含相关的理论知识,而且还具备精简的内容、典型的案例,确保案例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市场营销案例叙述过程中,教师还要注意学生进行适当的引导,使其能够充分发散自己的思维,在独立思考中获得市场营销能力的提高。市场营销教学与其他理论教学不一样,它重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因此,将案例教学应用其中,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市场营销知识,掌握一定营销技能,这对于学生今后就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比如在对一个知识点进行巩固时,可选择一些实证性较强的案例;而要想使学生对市场信息的分析能力得以提高,可采用一些分析性较强的案例;要想市场营销中某一种规律得以寻求到,就可应用多个案例联合进行分析与探讨。总的来说,在应用案例教学方式进行教学时,其目的性一定要明确,要根据其需要选择最为合适的教学案例,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选取具有针对性的案例

在案例的选择中,教师要注意案例的针对性。通常,案例教学为教材内容的补充,因此,在案例的设置上,其内容应该紧扣主题,与教学内容形成紧密的关联性,确保理论知识与案例形成有效结合,使学生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不如更新的台阶,同时能够学以致用。通常,市场营销教学的案例应该具有举一反三的效果,能够让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产生共鸣,进而与实际生活取得联系,达到较好的案例教学效果。在案例教学中,只有选择具有针对性、实践性的教学案例,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探索热情,通过自身的实践,不断提高学生营销技能。

(四)选取具有易操作性的案例

在市场营销教学中,应注意选择易操作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教学。案例的作用便是用于服务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因而,在选择案例时,不能过于繁琐、复杂,而是以经典、简单为为主,对学生起到引导性的作用。理论教学为市场营销基础,案例教学为市场营销教学进行补充。所以,在选择案例教学时,教师要注意案例的灵活性、可操作性,让学生结合理论知识,将理论知识融入案例中,通过对知识的理解与分析,进而在实践操作中,提高自身的市场营销业务知识,并养成较强的职业素养。此外,还有加强实训教学,在学生在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后就可进行单项实训,其后渐渐转至综合实训,最后到校外实训,以此能让学生对市场的分析能力不断增强。

三、结束语

在市场营销案例教学中,只有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才能给更好地理解相关知识,得到实践能力与分析能力的提高,学会真正的学以致用。在市场营销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避免学生在理解市场营销相关知识时,由于与生活实践脱落而造成理解上的困难,进而不能有效吸收市场营销相关知识。案例教学注重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在实际案例面前学会推理、归纳、探究,进而不断积累自己、提升自己,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实体营销方案范文3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按美国麻醉师协会(ASA)分级标准,选择ASA I~II级择期全麻病人90例,男48例,女42例,年龄最大72岁,最小19岁,平均(45.8±2.6)岁;体重49~89kg,平均(62.2±9.8)kg。将病人随机分为3组,每组30例,在罗库溴铵注射前30 s分别静脉注射0.9%生理盐水1 mL(A组,n=30),2%利多卡因1 mL(B组,n=30),1%氯胺酮1 mL(C组,n=30)。

1.2 麻醉方法

术前30 min肌内注射阿托品0.5 mg、苯巴比妥钠0.1 g。入室后于病人前臂头静脉远端置入20 G静脉套管针,静脉滴注乳酸林格液5 mL/kg。常规无创监测血压( NIBP)、心率( HR)、血氧饱和度( SpO2)、心电图(ECG)。麻醉诱导时病人面罩预给氧,各组予以咪达唑仑0.04 mg/kg,其后A组静注0.9%生理盐水1 mL, B组静脉注射2%利多卡因1 mL, C组静注1%氯胺酮1 mL,关闭三通30 s后各组均静脉注射0.6 mg/kg罗库溴铵(5~10 s内,室温下),20 s后即予以静脉注射异丙酚2 mg/kg、芬太尼2μg/kg对病人进行诱导,插管后接麻醉机。在罗库溴铵注射期间,由另外一位对预处理药物盲态的麻醉医生对缩肢反应进行评估。术后观察有无烦躁及苏醒延迟等不良反应。

1.3 缩肢反应评定

缩肢反应使用4点评分法[5], 按病人肢体的抽动程度进行疼痛反应评分:0分为无反应;l分为仅有腕关节移动;2分为整个手臂(包括肘关节或肩关节)的移动或回缩;3分为全身反应,包括超过一个肢体的移动。

1.4 统计学处理

所得数据用统计分析软件SSPS 11.0进行统计分析,组间数据差异采用卡方检验,P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比较

两组病人性别、年龄、身高、体重和ASA分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2 疼痛发生情况

B、C组疼痛的发生率明显低于A组,(P

讨论

随着麻醉技术的进步,安全舒适的麻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非去极化肌松药罗库溴铵静脉注射时引起的疼痛及肢体的退缩反应,是临床上的常见问题。缩肢反应可能导致静脉套管针的脱节或位移,引起额外的麻醉管理困难和后续的心血管的危险。

引起罗库溴铵注药痛机理尚不明确,可能的机制包括非生理渗透压或低pH值激活伤害感受器以及激活释放内源性介质, 如组胺和缓激肽[8]。临床上有多种方法用来减轻罗库溴铵的注射痛:稀释罗库溴铵;诱导时缓慢注射;选择较粗静脉;降低药物温度;预先注射阿片类镇痛药等,但效果不确切。利多卡因为酰胺类局麻药,具有起效快,弥散广,渗透强等特点。利多卡因注射到血管后,可能立刻出现局麻作用而阻断了致痛物质的释放。盐酸利多卡因能非常有效地减轻罗库溴铵的注射痛的发生率,其安全,有效,已有临床报道[5-6]。

氯胺酮已在临床使用40来年,虽然常规剂量的应用常伴随有精神症状,但其具有较其它较少的循环抑制和良好的镇痛作用。在本研究中,小剂量(10mg)氯胺酮在罗库溴铵注射前30秒预注,并未引起术后不良的精神症状,使罗库溴铵注射引起的疼痛发生率由60%下降到3%,而且疼痛程度也非常明显地减轻(P

4参考文献

[1]Joshi GP, Whitten CW. Pain on injection of rocuronium bromide[J].Anesth Analg, 1997, 84: 228.

[2]曾婉华,欧阳葆怡.芬太尼预防罗库溴铵注药痛的研究[J].临床麻醉学杂志,2007,23:110- 112

[3]Tuncali B, Karci A, Tuncali BE, et al. Dilution of rocuronium to 0.5 mg/mL with 0.9% NaCl eliminates the pain during intravenous injection in awake patients[J]. Anesth Ana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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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hin YH,Kim CS,Lee JH,et al.Dilution and slow injection reduces the incidence of rocuronium-induced withdrawal movements in children[J].Korean J Anesthesiol 2011,61: 465-469.

[5]Ahmad N, Choy CY, Aris EA,et a1.Preventing the withdrawal response associated with rocuronium injection: a comparison of fentanyl with lidocaine[J].Anesth Analg 2005,100:987-990.

[6]Lee SS, Yoon H. A comparison of the effect of lidocaine or sodium bicarbonate mixed with

rocuronium on withdrawal movement, mean arterial pressure and heart rate during rocuronium injection[J]. J Korean Acad Nurs 2009;39:27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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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营销方案范文4

关键词:高层消防 验收 常见问题

近些年,城市建设速度加快,高层建筑发展迅速。由于高层建筑火灾荷载大、扑救难度高,加之人员疏散较为困难,一旦发生较大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所以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凸显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通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公安消防机构等各个单位的相互协调与配合,将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消防安全发挥重要作用。笔者结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实践,对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探析。

1、片面理解高层建筑登高面有关规范条文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第4.1.7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m、进深大于4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根据此条规定,部分设计师片面的追求条文规定,即仅单纯地在高层民用建筑周边设置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面作为消防登高面,而没有从实战角度出发,处理好建筑立面形式与消防登高面之间、消防登高作业场地与周围环境及道路之间的关系。因此造成消防登高车无法抵达消防登高作业场地、消防登高车无法在消防登高作业场地进行作业、消防登高面无法保证消防登高车进行灭火救援等尴尬局面的大量出现。笔者认为设计者应同时考虑以下几个方面:①为便于消防登高车紧急施救,在登高面范围内应设置伸出建筑外的露台、阳台等,且在阳台或窗户外侧严禁设置钢制防盗护栏;②在消防登高面范围内建筑立面严禁设置大面积玻璃幕墙;③应按《高规》第4.3.1条规定设置消防车道,且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④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登高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2、塔式住宅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

在高层住宅建筑的设计中,建设单位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公摊面积,使户内建筑面积最大化,往往缩小了公共使用面积,尤其是两部剪刀楼梯之间分别设置前室、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分别设置前室的问题尤为突出。《高规》第6.1.2.3条规定: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而在条文解释中又说明,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两个楼梯口均开在了一个合用前室之内,这种设计不利于疏散,不能采用,更不能推广。在消防验收中往往出现“三室合一”的情况,即两部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一个前室。规范条文中未出现剪刀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规定,而且条文中也明确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塔式住宅两部剪刀楼梯可以合用一个前室。这就给图纸审核、验收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对于此类问题的出现,如果再增加一个前室的话,就涉及了建筑结构的问题,尤其是验收时已经成型的建筑再对其进行结构和户型的改变,从实际的工作中来看,可能性不大。根据工程现场情况,本着投资小、易整改,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源,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造:前室中两部剪刀楼梯的中间利用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这样使一个前室变为两个,消防电梯只与一部剪刀楼梯共用前室。封闭靠近住户一侧的剪刀楼梯的出口,使其开向住宅户门共同使用的短过道内,使过道具有扩大前室的功能,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①所有的住户和过道、楼梯间、电梯井,相邻的墙都是有足够厚度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具有防火墙的作用;②各住户之间的分户墙,有足够高的耐火极限;③住户开向走道的户门,都采用防火门,防火门都设有闭门器。

3、十二层至十八层单元式住宅消防电梯前室问题

《高规》第6.3.1.3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应设消防电梯;《高规》第6.3.3.2条规定: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根据以上两条的规定,十二层至十八层单元式住宅消防电梯应设前室。在实际的工程设计、建设中,大多数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未单独设计前室而只设计了封闭楼梯间,其依据的条文是《高规》第6.2.3.2条: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为保证消防电梯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能够正常的使用,住户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安全,对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消防电梯前室做了如下考虑:①将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及管道井门全部设为防火门。②保证消防电梯前室的自然排烟或增设正压送风系统。

4、消防工程施工问题

由于当前建筑施工整体水平不高,致使消防工程随之出现一定的问题。如:有些施工队伍低价中标,为了赚取利润,暗地更改图纸,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影响建筑耐火性能。一些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喉、防火门、防火卷帘,以劣质次品充当合格品。有些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人员为临时雇用的队伍,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甚至层层低价转包,给工程带来重大火灾隐患。

5、结束语

高层建筑的防火重点在于设计初期的精细考虑,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的一丝不苟,才能保证建筑整体防火性能的稳定,为后期防火监督的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的稳定。

参考文献:

[1]沈希光.高层商住楼消防设计分析[J].山西建筑,2007,33(26):214~215.

实体营销方案范文5

关键词:信息化;供电公司;电力营销

电力公司在经济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现在的技术已经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整个电力营销的管理应该进行完善,很多领域的电力营销都在发生着变化,这些变化让供电公司的电力营销管理也应该发生改变,如果在电力营销管理中加入信息技术,就可以改善供电量,减少电能浪费的现象。这样对供电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1 信息化对供电公司电力营销管理的影响

信息化是网络技术发展的一个必要的趋势,这是时展的要求,尤其是在对供电行业的发展更加重要,在电力营销管理中加入信息化元素,在营销上进行创新,转变营销的方式和营销的对象,减少营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就意味着可以减少扣电费的现象的发生,信息化的营销方式就是改变人工营销方式,减少人工营销,这样可以减少供电公司的成本,增加企业的利润,简化了营销的手段。如果使用人工营销的方式就会呈现大量偷电漏电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会导致大量电能的丢失,在电力缴费方面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会有很多的客户不缴费或者忘记缴费的现象,需要到住户家中催缴电费,如果使用了信息化技术就只需要通过系统来进行缴费,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如果住户在一定的期限内不缴费就可以利用自动装置来控制电量的使用,可以给用户一个警示,这样的信息化对供电公司电力营销是非常重要的。

将信息化用在供电公司电力营销中,如果发现住户的电力系统出现问题就要对电力系统进行检修,检修与人工营销的方式不同,不需要每家都走动,只要通过控制系统就可以进行检修,减少了检修的流程,这就是计算机技术的好处,可以提高电力公司电力营销的效率。使用信息化对供电公司进行电力营销,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系统直接缴费,例如,支付宝,这些网络工具的产生简化了人们的供电流程,可以随时随地缴费,不需要到电力公司进行缴费,还有些地区为了让简化缴费流程,通过代售点进行处理,这就是信息化带来的好处,信息化还能够改善供电公司的服务环境,供电公司在运行的时候可以直接通过电力设备对电能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用计算机控制电脑,这样就不会拖延检修的时间,增加住户对电力公司的信心。

2 信息化条件下电力营销存在的问题

2.1 营销方案不完善

营销方案在营销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营销主要是通过营销方案进行的,在营销之前,需要先制定营销方案,只有营销方案合理,才能够对电能进行营销。首先,营销的目标还不明确,闲杂电力公司营销的目标主要是征缴电费,限制了电力营销的范围,对营销服务没有研究,没有树立供电企业品牌形象,因此在设计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营销的目标,完善供电营销方案。其次,营销的任务不明确,在电力的营销中不能够只重视征缴方面的营销,有些电力在使用的过程中还会发生浪费的现象,这样就需要我们进行研究,一定要呼吁人们需注意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合理利用资源,这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最后,营销的途径还需要不断完善,很多的供电公司会发生供电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不能够及时掌握消费者的需求,对市场的了解不够,营销活动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2.2 营销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首先,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供电公司营销人员中有部分是从其他岗位转岗而来,部分营销人员并非市场营销相关专业毕业,从而在营销活动表现出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其次,营销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部分营销人员服务意识落后,甚至以电力消费不可或缺等理由在营销活动中采取一些不文明的销售行为,影响了供电公司的形象。

2.3 营销管理有待强化

首先,营销日常管理有待强化,目前,供电公司虽然建立了公众服务热线,但缺乏主动营销的管理理念,在营销活动中缺乏常规化的营销手段和营销工具,导致营销活动中被动的接受上级营销指导,营销效果难以保证。其次,营销应急管理有待强化,供电营销中没有高度重视电力对现代生产生活的作用,营销活动中缺乏应急预案,导致营销效果难以保证。

3 信息化条件下强化供电公司营销管理的对策建议

信息化为供电公司营销活动提供了便利,实践中要完善制度、整合营销渠道、提高信息化手段的应用能力,以此强化电力营销管理。

3.1 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营销管理制度

首先,要创新性的制定信息化条件的管理制度,要根据信息化条件下供电、电力消费等的变化,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其次,要科学的制定营销方案,供电公司要转变营销理念,推动营销活动常规化,并制定年度营销方案,通过方案明确营销的目标,营销的具体组织形式以及经费保障等。如针对居民安全用电展开营销活动,可以邀请居民参与体验如何对家用电器进行管理,提高用电安全性。

3.2 整合营销渠道提高营销水平

首先,要积极构建更为完善的网络营销体系,要积极完善供电公司网页,在网页中设置专门的营销平台,并与银联、支付宝等网络支付供应商合作,为用户网络消费提供支持。同时,电力公司要积极完善网络在线客服等服务通道,提高服务能力,为电力营销提供服务。其次,要积极整合传统营销渠道,除利用网络公布实体营销店面地址等信息外,还要优化实体营销布局,完善实体服务设施,强化服务管理,规范服务流程,为实体营销提供支持。

3.3 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利用信息化工具推动电力营销

首先,要积极加强对营销人员的培训,一方面,供电公司要加强营销人员业务培训,通过邀请营销专家、与高校合作帮助营销人员进行学历提升等模式,提高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供电公司要加强营销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通过礼仪培训等培训提高营销人员的综合能力。其次,要积极加强对供电公司职工的培训,积极推动“全员营销”等营销模式,使全体职工都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营销意识,努力为电力营销提供帮助。

4 结论

当前,我国供电公司消费者群体庞大,所辖区域内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企业或者单位都离不开电力消费,甚至部分时段供电公司还必须通过“拉闸限电”限制消费行为,在这种供不应求的局面下,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力销售管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参考文献

实体营销方案范文6

随着电信消费者总量的日趋饱和,未来电信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但由于电信服务供应商数量较少,企业之间容易通过模仿等行为来弱化技术、资本等行为带来的竞争差异,这就要求电信企业能够从自身管理出发,通过加强和改进营销管理,如提高营销效率降低营销成本,提高售后服务水平等,以此提高电信企业市场竞争力,保持甚至提高目标市场占有率。

二、垄断竞争环境下电信企业营销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电信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大幅度增强,服务效能也在不断提高,特别是在竞争对手相继改进自身营销体系的背景下,电信企业迫于竞争压力也在积极行动。但从实践来看,由于市场营销人员素质、电信企业合作者等因素的影响,企业营销管理还存在诸多有待改进之处。

1.营销人员管理体系有待健全

电信企业营销管理最为重要的是人员管理,首先,营销人员的理念有待创新,部分营销人员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垄断地位企业营销理念上,认为电信企业在市场中处于强势地位,可以按照自身的行为方式行动,而不必过于注重市场中消费者的感受,这就会导致营销管理难以提升。其次,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现代营销管理及营销活动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不仅需要了解企业产品、了解行业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还要了解营销学的基本知识,但部分营销人员这种专业素养不高,难以达到预定的发展要求。再次,营销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有待提升,部分营销人员爱岗敬业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浓,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营销管理的需要。

2.营销方式创新体系有待完善

首先,从网络营销来看,在电子商务管理体系下,获得授权的电信服务供应商包括一些个体经营户都通过网络来提供服务,但这些服务商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甚至可能与客户产生纠纷,可能对电信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其次,从网络营销与实体营销的整合来看,在电话营销、网络营销超速发展的背景下,实体营销的盈利空间大幅度的削减,但电信服务部分业务需要实体作为支撑,这就容易产生矛盾或者冲突,即实体店面出现亏损影响营销宣传,网络营销盈利但都期望“搭便车”获取垄断企业整体发展带来的便利,而不愿意通过自身营销服务的改进来提高市场占有率。

3.营销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首先,从营销监督体系来看,在垄断经营模式下,电信企业内部经营权的获取等都需要一定的“关系”,这就使得电信企业在监督上可能存在一些漏洞,如监督不严等。其次,从营销考核来看,目前电信企业对于委托经营等主体简单的采取营销额考核的方式,但对于营销服务质量等缺乏考核指标,导致营销活动中各主体行动不积极。

三、垄断竞争环境下电信企业营销管理改进策略

适应新的垄断竞争环境,电信企业必须改进营销管理体系,主要要完善营销方案、加强营销管理,创新营销理念与手段。

1.完善营销方案

首先,要有效分析新的营销环境,电信企业要动态的跟踪政府政策、竞争对象行为等因素,分析这种新的环境对电信企业营销管理的影响,为制定营销方案提供指导。其次,要确定营销原则和指导思想,即要明确电信企业营销活动要坚持什么样的原则,如顾客至上、服务至上原则,创新管理原则等。在此,要明确营销的战略路径,即在垄断竞争环境下,电信企业应当采取哪些方式来开展营销活动,如通过整合营销、网络营销等来进行营销。

2.加强营销管理

首先,要加强人员管理,电信企业要根据营销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结构、从业经历等分析营销人员的特征,以此为基础制定营销人员培训方案,对其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养等进行全面的提升,进而促进营销能力提升。其次,要积极制定和完善营销管理制度,包括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从绩效考核制度来看主要是要完善考核指标,建立针对一般营销人员、实体营销机构、网络营销机构等不同主体的考核体系,并完善考核方法。从奖惩制度来看,主要是对于营销业绩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以奖励,对于服务态度恶劣甚至引起不良影响的要坚决予以处罚。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等配套服务机制。

3.创新营销理念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