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退出方式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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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退出方式

项目投资退出方式范文1

在收集项目之前,风险投资家要充分分析风险几率、投资目标市场价值和产业发展前景,并且研究机构、会计所和证券商都是其寻找项目的机构,这样能够保证寻找到优质项目。②项目筛选阶段。风险投资家在大量风险项目中寻求投资机会,并针对选中的部分有潜力项目做出详尽调查和评估。不同的风险投资公司使用不同的筛选方式,风险企业所处发展阶段、项目规模、所处行业和地理位置等是风险投资公司着重考虑的问题。项目所处行业及发展阶段是重要的筛选内容。通常情况下,风险投资家只在某个或几个行业比较精通,所以,对自己精通领域进行投资几率较大。因为越是了解自己所投资的行业就越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经验和关系,为企业技术、市场等提供优良服务,取得投资收益。

项目评估阶段。风险投资家将选中的方案进行调查分析,为是否投资做出判断。评估内容有:一是风险企业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包括产品技术特征、环境威胁抵抗能力、市场特征和企业家能力等;二要评估可能收益金额,包括风险企业投资规模及其出让股权数额。④构建契约阶段。构建契约阶段是在风险企业投资评估得以通过并且双方达成共识之后。风险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根据风险企业的股票价值、基本约束机制和利益划分方式进行协商,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此阶段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讨论:第一,可转换优先股、债券、普通股等属于股权形式。计价方面,投资公司侧重于公司净值、票面扣除技术折价、商誉和票面价值等。第二,为保障股权、降低风险,投资公司会在协议书上明确股权保障方式,包括:重大资本预算核拟方式、财务责任、董事会权利义务和董事会席位分配等。另外对技术股权利和义务划分也有明确规定。第三,针对投资公司回收年限、受资企业股票上市时机、出售持股时机与规范等内容进行协议说明。第四,对投资公司参与经营决策及参与程度加以确认。

二、退出机制

项目投资退出方式范文2

【关键词】国有企业 投资退出 盈利能力 战略 管控

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后,经过一段时期的经营,无论从盈利能力角度还是从战略调整角度来看,必将面临着退出所属部分投资的问题。投资退出应作为国有企业主动的发展战略,在投资伊始就加以考虑,从而使国有企业避免了在投资项目面临退出时陷入被动局面。

一、国有企业投资退出的意义

(一)收回投资并用于新的投资项目,优化投资结构

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谈判周期较长,决策滞后,相比民营、外资和合资企业而言,国有企业执行阻力大,部分投资项目在立项阶段往往处于行业的先行者,但是真正实施以后可能已经处于落后地位了,因此,在市场经济作用下,一些投资项目难免遭受淘汰的命运。这时候,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当机立断,及时退出投资。收回的投资资金可以用于新的投资项目,从而优化投资结构,控制投资总体规模。

(二)平衡现金流量,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生产经营重点在核心业务,当一些投资背离核心业务太远,即关联度较低的时候,即使该投资效益较好,而为了核心业务需要,国有企业也将选择退出,这样,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投资退出将之前的投资回报“落袋为安”,用于充实现金流或其他需求;而在投资项目经营不善或负债率较高的情况下,及时选择退出,可以让国有企业有效重组债务,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三)吸引新的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由于受到管理体制的限制,国有企业的投资公司往往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经营上很难与市场经济接轨,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这时,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转让部分股权或增资扩股等资本运营手段,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经营投资项目,从而使所投资项目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健全投资项目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集中资源,重点发展核心业务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投资退出实现战略调整目标,利用投资退出所获得资金全力发展核心业务,从而提高核心业务的竞争能力。

二、国有企业投资退出的原因

(一)项目盈利能力未实现预期目标

项目盈利能力未实现预期目标是国有企业作出投资退出决策的最直接因素。对于经营情况不理想,甚至已经资不抵债的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应果断退出,避免国有企业遭受更大损失;对暂时能够维持正常经营、但盈利能力连年未实现预期目标的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应主动考虑退出。

(二)国有企业整体战略调整需要

战略调整也是国有企业作出投资退出决策的主要因素之一,主要有以下情形:国有企业内部资产重组、整合;所投资公司与国有企业发展战略目标不一致;所投资公司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短期内无法弥补的重大影响;所投资公司在进行并购、重组、分立或引入新的合作伙伴等决策时,产生于己不利的变化等。

三、国有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

投资退出是在国有产权的流动交易中实现的,需要借助一定的资本运营手段来完成。国有企业投资退出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上市

国有企业所属的投资公司通过上市时能够募集到大量的资金,可以降低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投资公司上市后还可以通过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进行股权再融资,从而源源不断的为投资公司提供发展资金,支持投资公司跨越式发展。同时投资公司在上市重组过程中,能够获得一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平台,从而优化投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业务发展方向,为投资公司日后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而作为投资者,国有企业则可以通过将股票卖回给投资公司而回收全部或部分所投资金,从而顺利实现投资退出。

(二)股权转让

指国有企业将所持有全部或部分所投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公司。按照《公司法》和投资公司《章程》规定,国有企业转让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公司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在其他股东均放弃购买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可以直接或间接方式物色对投资公司感兴趣的公司,经过沟通谈判后,转让其所持有的投资公司的股权,从而实现投资退出。

(三)企业内部合并、转让

在国有产权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经相关机构批准后,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或无偿划转的方式退出投资;企业内有上市公司的,可以通过资产重组方式,将非上市的资产或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从而实现投资退出;对于投资公司中的不良资产,可以进行有效剥离,通过旗下其它投资公司或国有企业自身进行消化、吸收、盘活。

(四)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也是投资退出的途径之一,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对于无法适应市场竞争、面临淘汰的投资公司,无法通过其它途径退出且无必要维持时,国有企业应考虑以破产、清算方式退出,这样,可以减少股东、债权人的损失,也有利于资源的重新分配、合理利用。

四、国有企业应规避因项目盈利能力差而面临的投资退出

(一)对于拟投资的新项目应做到未雨绸缪

投资项目经营情况不理想的情况下,即时国有企业实现了投资退出,也势必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是一种消极的应对措施,而为了规避这一现象的发生,国有企业应提早进行防范。

1.国有企业在投资时不宜盲目追求控制权。国有企业在核心业务以外领域进行投资时,应引入战略投资者,形成股权多元化结构,从而不再让国有资本一股独大;即使是100%的国有股权,也要尽可能实行由多个国有企业共同持股或交叉持股。这样,有利于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制约,避免失误;有利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防止内部人控制。

2.国有企业要善于把握自己的优势。针对新的投资项目国有企业要善于把握自己的优势,特别是自己的核心能力,树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核心竞争观,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具有核心竞争力,才会有持续的市场需求。

(二)对于现有投资公司应加强管控

1.建立财务危机预警机制。对于现有投资公司应建立财务危机预警机制,实现对投资公司经营风险预警监测和经营业绩巡视,并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承担责任和积极沟通的原则。目的是通过对财务危机风险源、财务危机征兆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在财务危机来临之前,通过战略部署缩小其损失范围和爆发规模。

2.加强对投资公司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通过建立绩效评估标准和制度,实现对投资公司经营业绩的全面管控,从而掌握投资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根据投资公司的绩效评估结果,对经营层采取适当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调动各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加投资公司的收益。

3.提高对投资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国有企业通过提高对投资公司的信息管理水平,能够提高对投资公司的管理效能和整体运作效率,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有效性、及时性和共享性,从而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和保障。

4.关注国家产业政策,了解行业动态。投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能闭门造车,还必须及时了解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抓住商机;了解行业动态以及竞争对手和标杆企业的发展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五、国有企业实施投资退出的基本流程

(一)调查分析

对于企业而言,投资退出属于重大决策范畴,国有企业在作出决策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包括行业分析、投资公司经营情况调查、法律问题调查、财务调查等。

(二)选择投资退出方式

国有企业在经过充分调查分析后,应选择合适的投资退出方式。在尚需继续培育和完善的中国资本市场上,最好的、最优越、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固然是每个企业所需要的,但不一定是适合的,国有企业应从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司制宜出发,只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走。

(三)资产评估

国有产权除协议转让或无偿划转可以以审计结果做依据外,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其他国有产权交易均需要以资产评估价格作为依据。因此国有企业在实施投资退出时,一般情况下应对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便于买卖双方对股权或企业做出价值判断。主要有资产价值基础法,如账面价值、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收益法(又叫市盈率法),就是根据投资公司的收益和市盈率确定价值的方法;贴现现金流量法等。在实践中可根据投资公司的类型交叉使用,从多角度评估投资公司的价值,以降低退出风险。

综上所述,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应主动应变,迎接挑战,敢于亮剑。对拟投资新项目应把握住自身优势,不盲目追求一股独大;对现有投资公司应从国情、企情出发,坚持稳健经营,树立明确的价值观和战略目标,以前瞻性的战略引领投资公司做强、做大、做久,同时通过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监控机制,及时掌握投资公司的经营情况并定期进行分析,在确认投资不能获取预期回报或成长太慢的情况下,应把握住准确的退出时机,选择合适的退出方式,果断退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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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景峰,企业财务危机管理体系的建立[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9第10期.

项目投资退出方式范文3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退出机制

1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

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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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退出方式范文4

摘 要 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和高收益的“三高”特点,风险投资本身是一个资本循环的过程,为了能保持风投行业持续良性发展,风险投资就需要一个安全可靠的退出机制。本文从分析我国当前风险投资退出的现状出发,浅析IPO方式的优缺点并进一步探讨IPO方式退出的时机选择。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渠道 IPO 时机选择

一、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现状

2004年之前,我国风险投资项目近七成以上是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随着中小企业板块的开启和相关政策法律环境的完善,我国风险投资全面复苏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如图1所示,股权转让退出方式稳中有减;随着市场的完善,清算方式退出的比重逐年下降。自2001年开始,以IPO方式退出的项目比例不断增多,在2007年股票市场火热的时候甚至与股权转让方式相差无几。

受金融危机影响和对全球经济前景的担忧,2008年股市大幅下跌,上证指数从6124点跌到1664点,市场持续低迷,使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大减,新股发行频率减小直至暂停。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编写的《2008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研报告》中统计,有146个风险投资项目在2008年实现退出。其中,39个项目的退出金额为11.8亿元,平均单个项目的退出金额仅为3044万元。

2009年IPO重启和下半年创业板的正式推出,我国的企业上市回升势头明显,企业的上市数量和融资额均较2008年同期出现大幅反弹。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统计,有173个风险投资项目在2009年实现退出。其中,披露退出金额的69个项目的累计退出金额为37.80亿元,平均单个项目的退出金额为5478.26万元。自2009年10月30日首批创业板登陆A股以来创业板上市数目已达194只(截至2011年3月22日)。IPO正逐渐成为风险投资的主要退出渠道。

二、IPO退出方式分析

IP0即首日公开发行,是指第一次面向公众发行公司的股票,对于风险投资行业来说,就是当风险企业成长达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时,通过一定的程序,在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首次公开上市发行退出方式是最受风险资本家青睐也是最常用的退出方式,因为它的投资回报率通常是最高的。经典案例来看,苹果公司、莲花公司等通过IPO分别获得了235倍、63倍的超额收益。据统计在美国大约三分之一的风险投资机构都选择采用IP0方式退出。

IPO方式可以选择在主板市场或者创业板市场,对我国风险投资来说,常用的有内地主板、深圳中小板、深圳创业板、香港主板、新加坡主板、美国纽交所、美国纳斯达克、韩国创业板、日本主板等。如下图2所示2008年我国风险投资的IPO市场分布情况:

IPO的优点有很多:第一,为风险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成熟筹集了大量的资金。风险企业渡过初创期的艰难,在发展的中后期仍需要更大的资金投入,通过IPO可以募集大量闲置资金。第二,为风险投资家提供高额回报与快速变现渠道。从供求的角度来说,在市场火热的时候供不应求,股票常以溢价方式发行,回报率较高。上市后,可以逐步在二级市场出售股份。第三,有利于分散风险。上市后投资者数量增加,投资风险得到有效的分散。

IPO也还是存在一定的缺点:第一,公开上市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公开上市的准备工作是繁琐的,上市企业将为此耗费巨大的精力;同时IPO惊人的费用,也是上市企业必须面临的问题。第二,上市后股份限售期,容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风险企业在上市后,其大股东将所持有的股份出售在股票上市初期会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增加了因退出时间过长而产生的不确定性。第三,风险企业的自主性降低。风险企业上市后,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定期披露相关信息,或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IPO退出还受到证券市场周期的影响,牛市中退出远较熊市中简单,退出的数量以及价格都会有很大的不同。

三、IPO退出方式的时机选择

IPO退出的时机选择其实包含两个问题,一是在不同退出方式之间何时选择IPO退出,二是针对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IPO方式的选择时间问题。

(一)几种退出渠道之间的时机选择

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在于选择最恰当的时机退出风险企业,实现风险资本的安全退出和获取高额利润。从理论上讲,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时机应为利润最大化的时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在IPO、股权转让和清算这三种退出方式之间抉择,主要取决于风险企业的成长阶段、法律政策环境变化以及证券市场状况等因素。

1.风险企业成长阶段

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NVCA)的定义,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可以划分为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五个阶段。根据产业周期理论,普遍认为风险投资在“种子期”或“起步期”进入,而在“成熟期”退出。并且在产业周期的不同阶段退出,其退出方式也是不同的。总地来说,退出时机的决策主要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关,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风险企业的股权价值的增值水平。Murray(1994)通过对美国风险投资协会的统计结果进行研究分析,发现那些处于企业成长早期阶段的风险投资家更喜欢通过出售的方式来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

2.法律政策环境

风险投资选择以何种方式退出,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与当时的政策法律环境具有很大的相关性。自2001年之后的几年全球风险投资发展步伐放慢的影响,我国风险投资业也不如调整期,清算的案例比重较大,随着整合的进行尤其是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国内创业投资的发展,清算比重逐渐减少。同时可以看到随着深圳中小板的推出IPO比重逐年提高,在2007年达到小高峰70%。2009年6月正式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月30首批公司登陆创业板。截至2011年3月22日短短一年多时间就有194只创业板个股实现IPO。如下表1所示:

3.证券市场状况

戴国强、王国松在“信息不对称和风险资本退出”(2002)风险投资是采取IPO方式退出,还是采取其他方式实现退出,主要取决于IPO的市场状况,也就是说,在市场状况不好的时候,通常应该采取IPO以外的其他退出方式。在表2中我们可以看到,股权转让和清算基本上与IPO互补,2004年前后证券市场长期走熊,IPO比重很小,清算和股权转让比重大;在2007年前后证券市场火爆时IPO比重较大,清算和股权转让比重较小。

2008年,市场指数一直呈现不断下挫的趋势,在上表2中列出退出方式的项目中,上市的有18个,占项目数量的23.28%,股权转让的有58个,占75.32%。上市交易的项目数比例与2007年相比大幅降低,而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项目数比例与2007年的28.9%相比增长近47个百分点。

(二)IPO方式的时机选择

IPO方式退出选择主要考虑退出的收益率以及发行的难易程度。下面考察从2009年10月―2011年3月登陆的194只创业板个股,以上证指数代表市场行情;发行定价与上市首日收盘价涨幅表征收益率,以月为跨度,对当月上市的所有个股收益率采用算术平均;一段时间的发行数量代表发行难易程度,采用eviews5.0作图。

如上图3所示,图左表示的是市场指数与发行数量的关系,图右表示的是市场指数与发行收益率的关系。两子图基本是一致的,在09年12月―10年6月市场指数下跌中,发行收益率以及发行数量也基本是下跌的,在10年6月―10年10月指数回升时,发行收益率与发行数量出现同步回升。

风险企业达到上市条件并想通过IPO方式实现退出,最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是当时的市场环境,市场指数步入上升通道,市场成交活跃,供不应求,同时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审批通过较多时,是发行的最好时机。此时发行成功率会较高,溢价比率会较大,上市后二级市场退出也较为简单。

参考文献:

[1]丁璐,赵寅.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现状分析及政策创新建议.武汉金融.2010(7).

[2]Armin Schwinenbacher.Adoption of uncertain multi-stage technology projects:a real options approach.Journal of Mathematical Economics.2001.

[3]吴青.中小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退出与绩效研究.合肥:安徽大学.2010.

项目投资退出方式范文5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优势;劣势

Analysis of China's venture capital exit

FengHe-ying1, Sun Yi-jia2

(1.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Business School, Kunming 650106, China; 2. College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Kunming 650201, China)

Abstract: Venture capital exi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isk of investment, so the research of venture capital exit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irstly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meaning and significance of venture capital exit, secondly discussed the impact of venture capital exit and the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of the four venture capital exit ways, finally investigated the problems of venture capital exit and put forward recommendations to improve China's venture capital exit mechanism.

Key words: Venture capital; Exit ways; Strengths; Weaknesses

中图分类号:X820.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风险投资是在高科技产业不断发展的历史背景下兴起的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随着其本身的不断应用和发展,它对整个经济系统的发展和高新技术的进步所起的作用与日俱增。与一般的投资者相比,风险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要高出很多,他们进行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得高额的投资收益,所以,在合适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方式退出其投资的风险企业或行业是他们的最终选择,这时选择“合适的退出方式”就成了关键问题。风险投资的不同退出方式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对退出后所产生的影响也不同,所以要根据我国风险投资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本文就对主要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加以研究,以期对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提供帮助。

一、风险投资退出的含义及意义

从广义上来讲,风险投资退出不仅包括风险资金从所投资的风险项目或企业中退出还包括从以某种形式存在的风险投资基金中退出;从狭义上讲,风险投资退出只是指风险资金从所投资的风险项目或企业中退出,即,当风险投资者所投资的风险项目或风险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后,投资者会在选择在某个时机退出以获得投资回报。本文所涉及到的风险投资退出指的是狭义角度的风险投资退出。

风险投资退出是风险投资整个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没有退出机制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1、风险投资退出可以实现投资的收益,补偿投资的风险。风险投资的投资对象多是高新技术产业或新兴产业,所追求的是项目或企业在发展到成熟阶段后所产生的高额垄断利润,而在这个阶段,项目或企业的高风险很容易转嫁给新的投资者,只有这种高风险能得到高回报的补偿时,才会有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者。所以,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是成功项目收益得益实现、失败项目损失得益弥补的重要保障。

2、风险投资退出可以保持投资资金的流动性,促进风险投资的循环。保证商业投资活动得以持续运转的是风险投资资本的周期流动性,如果没有风险投资的退出,风险资金就会固定在某一个项目或企业上,不仅实现不了增值,也不能实现资金的转移,无法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也就保证不了风险投资的长期性,所以,只有建立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才能保持投资资金的流动性和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

3、风险投资退出可以评价风险投资的价值。因为风险投资的对象大部分都是极具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兴企业,对这些新型企业的价值评估不仅包括现在的价值还包括未来的价值,最有效的评估途径就是通过市场评价来实现。风险投资退出就是一种客观的市场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就是观察风险投资退出时原有投资资金是否产生了大幅度的增值。

除此之外,风险投资退出还可以激励创业的企业家,降低他们的风险;可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二、风险投资退出的影响因素

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选择的因素有很多,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内部因素主要有:1、风险投资公司的因素。风险投资公司由于组织形式、规模等方面的不同,在退出机制的选择上也会有所差异;公司经营状况和风险基金的生命周期也会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2、风险投资行为的因素。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方向,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方向一般都带有一定的行业特征,会将投资资金投向相关的行业,不同的行业所选择的退出方式会有所差异;风险投资的投资期,在投资的早、中、后期,商业理念是不同的,同时不同时期的退出能力也是不同的,这都影响了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风险投资协议和风险机构的特点也会对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有影响。3、风险企业的经营业绩及风险企业家的偏好也会影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

外部因素主要有:1、市场环境因素。宏观经济状况会影响风险投资者退出方式的选择;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风险投资得以变现都是在资本市场上实现的,所以活跃的资本市场可以为风险投资的退出创造良好的条件,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可以为风险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退出方式;产权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产权交易市场的完善程度与产权交易成本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如果产权市场不够完善,则产权的交易成本就会过高,风险投资者就不会倾向于在产权交易市场退出。2、法律和政策制度因素。因为风险企业具有成立时间短,资本量少但风险高的特点,如果宏观上缺少完善的法律和政策,则会极大的阻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选择。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方式分析

国际经验表明,常用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企业兼并和收购、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权回购和公司破产清算。在我国的风险投资领域不同的退出方式有着不同的优势和劣势。

1、企业兼并和收购。企业兼并和收购是风险投资者在时机成熟后,将自己在所投资的企业中拥有的股份在产权交易市场售出,从而完成风险资本的顺利退出。兼并是指一个独立公司与另外一个独立公司通过合并,组成一个新的公司,其中实力较强的一方占主导地位;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对目标公司股份或产权的购买以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商业行为。兼并和收购的实质是通过吸引具有雄厚实力的上市公司以实现投资资本的顺利退出。

这种退出方式的优势为:兼并和收购交易相较于股份公开上市,其程序简单、手续便捷,花费较少的成本,投资资本撤出的速度快,资本回收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适用于大多数不能直接上市的创业企业;可以选择以交换股票为支付方式,进而减少收购方在财务上的压力,也可以使风险投资者直接获得现金或可流通的证券。

劣势为:因为兼并和收购的收购者较少,收购的价值容易被低估;这种退出方式选择的是股份的售出,公司的管理层有失去对公司控制权的危险;兼并和收购前后公司经营管理策略的连续性不能得到保证。

2、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这种退出方式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的股份公开上市,将所拥有的私人股权资本转换为可流通的公共股权资本,然后将这些股权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售出变现,以实现风险资本的增值和退出。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即创业板上市两种,因为二板市场上市相对于主板市场上市来说门槛较低,且上市的多为具有高潜力和增长性的高科技企业和新兴企业,所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是企业通过二板市场上市最有利的退出方式,也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选择。

其优势为:风险资金的盈利性和流动性强,投资收益率较高;风险投资者的股权可以在股票市场上以现金的方式退出;能够在较大程度上保留风险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可以提升风险企业的形象和知名度,有助于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资金;有利于风险企业留住核心人员,吸引高素质人才。

劣势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对企业的要求比较严格,所需要的时间比较长;退出成本高,且退出的手续繁杂,对某些风险投资者持有股票的出售时间有限制,易错过最佳的退出时机;易受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行情状况的影响。

3、股权回购。股权回购是指风险企业者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以票据、现金等形式回收风险投资者所持有的风险企业的股份,从而使风险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并退出的一种方式。

其优势为:股权的回购操作相对简单,退出成本较低,且可以实现投资资金的一次性全部退出;通过股权回购可以使外部股权转化为内部股权,是风险企业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劣势为:股权回购一般采用的是长期应付票据等非现金结算的模式,这回涉及变现和违约风险的问题;因为产权界定难的原因,在股权回购的过程中往往会因划分产权结构而涉及法律和法规限制的问题。

4、公司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当风险企业在成长缓慢、未来收益不乐观时,风险企业的所有者不愿意再维持企业的经营而对其进行清算的一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破产清算的方式退出往往会给风险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损失。

其优势为:清算可以减少风险投资资金的机会成本,提高投资资金的再次使用率。

劣势为:风险投资者要承担投资失败的经济损失;受到法律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可能延误最佳的退出时机,增大风险投资者的损失。

四、我国风险投资退出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随着创业板的成立,近年来上市退出方式的比例在不断的增加。但是因为我国的风险投资起步比较晚,所以在风险投资退出方面发展的还不完善,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1、法律体系不完善。具体主要体现在并购、回购和破产清算方面存在着法律障碍,比如,在国有资产产权的划分、评估和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涉及到跨国并购案例时缺乏法律上的研究;没有专门针对风险投资破产清算的法律和法规。

2、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目前我国的产权交易都是在地方性的证券交易市场完成的,缺乏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的成本较高;产权交易的监管滞后;产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对于跨行业跨地区的产权交易显得无能为力。

3、缺乏有效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最近几年,虽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中介机构有了发展,但是发展强度不够,这些机构大多功能单一、结构不健全、提供的服务缺乏时效性和准确性。

4、缺乏专业的人才。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从业人员多是高校的毕业生以及企业、政府的相关人员,但是前者虽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却缺乏必要的实践经验,后者有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理论知识。风险投资退出过程是复杂的,专业人员的缺失往往导致不合理的退出行为发生。

五、对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建议

为了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断完善,这里给出几点建议:

1、注重多渠道多层次退出机制的结合,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首先进一步发展首次公开上市发行的退出机制;其次政府给予政策和立法上的支持,完善与退出方式有关的法律法规,为退出方式的多层次结合提供依据。

2、建立统一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完善的信息交流平台,规范产权交易的统一性与标注性,丰富产权交易的产品品种,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操作的组织予以一定的惩处。

3、规范和发展风险投资的中介服务体系。因为投资银行在风险投资退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可以建立以投资银行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体系,推进投资银行的发展,进而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4、加大专业性综合性人才的培养。风险投资退出过程的复杂性和系统性要求相关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综合的扎实的专业知识,且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培养这类人力资源对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六、结束语

根据不同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特点及优、劣势,选择合理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投资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风险投资退出也呈现出了新的方式,比如:上市公司可以进行资产重组、非上市公司利用借壳和买壳上市、股份转让等,为风险投资的退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参考文献:

[1]黄健.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探析[J].财税统计,2011,(01):59-60.

[2]张珂.论我国风险投资资金退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天地,2011,(01):229-230.

项目投资退出方式范文6

创业投资是从“Venture Capital(即VC)”翻译过来的,现代意义上的创业投资起源于美国,它体现了资金、管理、技术、创业精神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有别于一般投资的金融创新行为,它指的是在资本上支持那些风险较高的创新活动。我国的创业投资兴起较晚,它始于我国20世纪80年代。国内对“创业投资”一直具有不同版本的译法,具体可以参看表1。

由此可见,国内对“VC”具有多种不同的叫法,那么国家在进一步规范创业投资行业方面就比较困难,而且也很难予以政策上的支持。“Venture”这个词最初的意义是“冒险”,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企业创业领域,“Venture”并不仅仅指的是“冒险”,它现在已经逐渐被赋予“创业”和“冒险创建企业”这发面的特点内涵。因此,“Venture Capital”就有了“创业资本”这样一个资本形态的名称。后来随着人们对这个词的不断深入认识,最后又被赋予了动态的概念,即现在所称的“创业投资”。但是,这并不是说“Venture Capital”在任何情况下都指的是“创业投资”,在现在的创业投资领域,根据具体的不同语境,它还是可以翻译为“创业投资”或者是“创业资本”。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创业投资”这个概念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创业投资一般包括两种不同形式的投资。一种是非正式私人投资(Informal Business),这种投资的投资量一般比较小,范围也比较狭窄,它完全是由个人自行决策。另外一种是制度化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狭义的创业投资则主要指的是现代意义上的制度化的创业投资。

二、大学生创业投资风险分析与规避

大学生创业投资可以很好地解决就业难的问题,而创业投资是一个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行为。因此,在创业投资时,必须认真把握风险问题,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规避。从创业投资的风险来看,主要分为融资阶段、投资阶段、退出阶段三个阶段,下文将从三个阶段出发,分析其存在的风险以及规避的方法。

(一)融资阶段创业投资风险与规避措施 具体如下:

(1)融资阶段风险。大学生创业投资始于融资,如果在融资阶段就遇到资金短缺,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创业投资的发展。表2是我国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金分布图。一是融资渠道单一。大学生创业投资的业务流程是从融资开始的,它为后续开展投资、管理、退出等业务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因此,融资阶段对大学生创业投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就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投资的融资渠道来看,非常单一,大多是依靠银行贷款,大学生的资金来源比较有限,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创业投资后期工作的开展。二是信用风险。大学生在创业投资时,由于自身的特点,比如认知有限,不能够有效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大学生创业投资所处的信息不对称环境等,导致很多金融机构不相信大学生创业投资,对大学生的信用产生了怀疑,所以采取了不利于大学生创业投资的贷款审批办法,比较常见的有不授予基层银行以贷款决策权,或者是对贷款审批权不收等方面的办法,最终给大学生创业投资的融资带来很大的风险问题。

(2)融资阶段的风险规避措施。具体为:

一是拓宽融资渠道。想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就需要多方面的支持。政府方面要予以政策上的支持,设立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根据大学生创业投资的融资情况,政府可以将扶持大学生创业投资发展基金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另一类是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资金,这方面的资金必须要由财政专项资金来安排预算。一方面,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可以根据大学生创业投资的具体情况,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来扶持大学生创业投资,一种是跟进投资方式,另外一种是参股创业投资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解决融资问题,大力支持大学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产业。另一方面,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则是为大学生的创业投资所提供的风险补偿机制,能够有效帮助大学生规避融资风险。在国家信贷收紧的形势下,政府设立大学生创业投资发展基金,可以有效帮助大学生初创期的融资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从而更好地为大学生创业投资服务。财政部门要进一步采取相关的措施,对这方面的基金进行监管,确保基金的使用,然后定期向相关部门上报资金的运作情况,然后针对其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政府要做好引导工作,通过多种运作方式来为大学生创业投资提供融资服务。

二是创办大学生创业比赛和培训。在学校中创办创业比赛,通过一系列的创业模拟练习,可以让大学生提前了解创业投资的相关知识,进一步锻炼大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比如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投资意识,积累创业投资知识,提高创业投资素质,这需要社会和学校的共同合作。1983年,美国的奥斯汀德州大学举办了第一届大学生创业竞赛,后来很多学校纷纷举办了大学生创业竞赛。在校期间就组织学生进行创业投资,让大学生积累关于创业投资方面更多的知识,提高了这方面的能力,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规避融资阶段的风险。

三是金融机构的贷款倾斜。大学生在创业投资阶段,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社会上很多的金融机构不太愿意将资金贷款给大学生。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难题,政府机关应该给予帮助,让金融机构在贷款上做一些倾斜,促进大学生的创业投资取得良好发展。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其一,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为了能更好地解决大学生融资阶段的贷款问题,解决大学生的信用风险,对那些高校毕业生的贷款,可以由大学生自己作为借款主体,而贷款的担保方可以是其家庭成员,但是需要其担保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或者是拥有有效资产,这样可以实行联合担保。此外,对于那些还款有保障(比如创业投资的项目收益大、风险相对较低等)、资信良好的担保人,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发放一些信用贷款,解决大学生创业投资的融资问题。其二,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大学生在创业投资时,需要的资金流动性比较大,如果贷款手续复杂,则会严重影响大学社的贷款热情,而且还会影响创业投资的后期发展。因此,金融机构在充分保证贷款的各项流程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其三,利率优惠。考虑到大学生创业投资的具体情况,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贷款风险度的不同,在贷款利率上给予大学生一定的支持,即充分考虑法定贷款利率,然后根据情况不同,做出适当的下浮或者上浮,从而为大学生的融资贷款服务,帮助大学生规避融资阶段的风险。

(二)投资阶段创业投资风险与规避措施 具体有:

(1)投资阶段风险。在大学生的创业投资中,创业投资在运作的过程中伴随着多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都会影响大学生创业投资后期的发展。具体来讲,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

一是技术风险。一般来讲,大学生在创业投资时,大部分投资的企业是处于种子期或者是初创期,且这些企业大多是属于中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那么这些企业的科技成果还不太成熟,处于向新成品、新技术转化的过程。此外,这些新产品和新技术都是处于发展期,没有经过市场和大规模生产的检验,本身还不太成熟。在实际的生产中,人们无法预知这些技术的可行度有多高。因此,这方面的投资风险就比较大。技术方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新技术在转化为产品之后,并不是完美的,往往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缺陷。另一方面,配套风险。在这些高新技术企业中,如果想要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其中需要很多方面的配套,比如多种专业相关技术配套、其他资产配套等。如果在转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利因素,比如相关技术不成熟、原材料稀缺等,这些都会严重影响科研成果向产品的转换。

二是市场风险。创业投资项目的风险往往会受到市场的影响,比如市场竞争环境、市场定位环境等,从而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创业投资发展。具体来讲,其风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竞争对手的数量问题。就目前我国的科技水平来看,还存在信息不充分的问题,这就造成好几家公司同时开发某一技术,无形中提高了竞争的风险程度。其二,需求分析问题。大学生在创业投资时,还需要做好目标市场定位,调查所投资的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从而为后期的决策提供良好的依据。如果市场需求分析不可靠,那么就会提高投资风险的程度。

三是外部环境风险。从创业投资是周期来看,它属于一种中长期的投资,而投资阶段又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国家政策的改变、市场经济的景气程度等,这些都会增加大学生投资阶段的风险问题。

(2)融资阶段风险规避措施。投资阶段是影响大学生创业投资的核心阶段。因此,大学生在创业投资的投资阶段,一定要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及时规避投资阶段的风险问题,从而促进投资阶段的顺利进行。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解决:

一是合理选择投资形式。一般来讲,每个项目在不同的阶段和领域,其面临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学生一定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选择投资形式。常见的投资形式有以下几种:其一,组合投资。这个组合投资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两种方式。阶段投资组合。一般来讲,创业企业都要经过五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分别是种子期、起步期、扩张期、成熟前期、重建期。这五个阶段所需要的投资额以及面对的风险等方面都是不同的。从我国创投项目的阶段来看,其投资的金额可以参看表3。行业投资组合。对于不同的项目而言,其面临的风险是不一样的,那么大学生在投资的时候,一定要实行分散投资,从而最大程度上规避投资风险。其二,联合投资。大学生的资金毕竟有限,那么在投资的时候,如果某个项目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大学生不能独自承担投资风险,那么就可以联合其它创业投资企业一起投资,这样可以大大分散投资风险。一般来讲,由那些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创业投资公司充当“领投”的角色,大学生就可以扮演“跟投”的角色,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投资风险,还可以学习“领投”企业的投资经验。

二是慎重选择项目。是否选对创业的项目直接影响大学生投资的成败。因此,大学生在选择投资项目时,一定要慎重,避免仅仅依靠想象或是理想来做事。在创业前期,一定要做好市场调查,比如调查项目的市场定位、竞争对手的数量、项目的消费人群、项目的优势和劣势等,从而做到理性投资。此外,在创业的初期,在选择项目的时候,必须要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尽量选择那些自己比较熟悉或者是擅长的项目,这样可以让自己尽快适应行业业务,节约成本,还能进一步缩短项目的摸索时间,从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其二,关注政府的相关政策,尽量选择那些享受政策优惠的项目,大学生选择这些项目后,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促进项目的良好发展。其三,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这就需要大学生及时关注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学生在创业投资阶段,很容易遇到各种风险,比如合同诈骗、知识产权侵权等。因此,大学生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避免掉入各种陷阱,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提供警惕,确保投资阶段的顺利发展。

三是充分利用合同。大学生在创业投资时,选择创业投资的项目后,一定要充分利用合同来规避投资风险,其中涉及多方面的知识,比如联合售卖权、保险保障条款、参与和监督条款、反稀释条款等,从而最大程度上规避投资风险。

(三)退出阶段创业投资风险与规避措施 创业投资的退出,它指的是大学生所投的企业发展成熟之后,将之前投入的所有资本通过某种形式,最终转化为资金形态予以撤回。大学生创业投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良好的收益,大学生只有将投入的资本退出,才可以最终实现收益,然后再将创业资本投资到其它项目中,这样就可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1)创业投资退出途径。从创业资本的退出途径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首次公开发行。就目前我国创业投资的退出途径来看,首次公开发行是目前最为成功的方式,它获得的收益也最高。这种退出方式指的是创业企业转变募资方式,即由之前的向个别股东募资转变为公众募资,这种退出方式具有多方面的优势,比如可以根据股票的市场价格来灵活控制退出时间、取得价格优势、为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道路等。二是第二期收购。创业投资企业通过资本投资,扶持创业企业的经营,但是创业企业的发展并不是非常好。那么创业投资企业就可以将手中的股权转让给别人,这样并不影响创业企业的股权结构。这是目前我国比较常用的创业投资退出方式。三是并购。创业投资企业在退出资本时,中间遇到了转让股份的困境,它涉及到创业企业的所有股东的股权所有问题,那么就需要创业投资企业各方面的配合,这种创业投资退出方式实行起来比较困难。四是回购。所谓企业回购,它指的是所投创业企业,因为企业经营的需要,想要从创业投资企业手中赎回他们所拥有的股权,从而实现了企业股权的内部化。这种退出方式操作起来也比较简单,耗费的时间也比较短,所以也比较常用。五是清算。创业企业在其生产经营中,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比如经营不善、管理不当等,创业企业的发展陷入困境,失去发展的可能性。创业投资企业就会采取清算的方式来退出。从清算的操作方法来看,主要是将创业企业的资产采取拍卖手段,最终将其变现,从而获取自己应有的残值。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清算方式是一种不成功的退出方式。

(2)退出阶段风险。一般来讲,创业投资企业在实行股权投资时,最终的目的是通过最终的退出来获得最大程度的资本增值。但是,创业投资企业在退出时,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退出的时候也面临多种风险。具体来讲,退出阶段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业企业价值下降。大学生在创业投资时,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比如创业企业在资金投入阶段,创业企业的技术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是,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在创业投资退出时,其市场价值猛然下降,那么大学生就失去了最佳的退出时机,不能获得理想的价格,最终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二是创业企业不配合。大学生在创业投资退出时,需要创业企业的配合。但是,当创业投资企业需要退出时,与创业企业或者是创业企业的管理层出现了利益冲突,两者之间没有达成共识,那么就会严重影响创业投资企业的退出。三是产权交易市场的缺陷。产权交易市场是创业投资退出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就目前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来看,还存在很多的缺陷,从而严重影响了创业投资的退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产权交易市场分散。由于我国缺乏对产权市场的宏观调控,所以导致其交易市场分散,不利于创业投资的退出。其二,市场定位模糊。就我国产权交易的市场定位来看,政府的行政命令较多,产权交易市场大多依赖于国有企业改制服务,从而大大降低了产权市场的汇集。其三,产权交易市场的很多功能难以发挥出来。

(3)退出阶段风险规避。为了进一步规避创业投资在退出阶段的风险,必须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使得创业投资得以顺利退出。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合理选择退出方式和时机。大学生在创业投资中,为了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和尽量避免与创业企业发生利益冲突,充分结合创业公司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退出方式以及退出时机,规避退出阶段出现企业价值骤降的风险问题。这里就需要大学生关注市场动态。对于创业企业的产品,了解市场发展动态,从而掌握好其发展趋势,在最合适的时机选择退出。这样既能获得最大的收益,又能与创业公司达成共识,最终获得良好的收益。

二是充分利用合同的制约作用。大学生在创业投资时,为了避免退出阶段出现的各种纠纷,就可以对后期可以预料到的各种风险,以合同的形式事先约定好,这样就可以通过合同的强制性特点来规避风险问题。一般来讲,在合同中涉及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退出条款,其中要包括回购保证、强制转让、转换条款;优先清算条款,从而保障创业投资的顺利退出。

三是拓宽退出渠道。为了最大程度上规避创业投资中退出阶段的风险,必须要进一步拓宽退出渠道。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着手解决。其一,政府部门应该要充分考虑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结合现有的条件,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进一步规避中小高新企业资本退出风险。其二,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产权交易市场对创业投资的退出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要不断扩大产权交易的品种,在原有的物权交易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力发展股权等多方面的交易。要统一交易规则,确保交易信息得以充分披露,这就需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便创业投资企业能够在一个完善的产权市场中顺利流通,保证创业投资的顺利退出。要采取有力的措施打破产权交易市场地域分割的格局,确保产权交易市场的无障碍交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