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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范范文1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程管理考核; 烧香河北闸
Abstract: This paper superficially describes the significances, process and results, and the main approaches of creating th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assessment, and the points and experience when creating th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assessment of sluice.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engineering management assessment; the north sluice of Shaoxiang river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基本情况
1.1工程概况
烧香河北闸始建于1973年,位于连云港市板桥镇东北4km烧香河入海口处。2003年前由灌云县水利局管理,后经市政府批准交由市水利局管理,同年在原闸址上游110米处实施拆建工程,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过闸流量为580m3/s;共7孔,中间5孔用于排涝,单孔净宽10m,总净宽50m;两边孔结合上游翼墙与空箱岸墙布置,单孔净宽2.3m,左侧为排淡孔,右侧为鱼道。拆建后的烧香河北闸具有挡潮、排淡、过鱼以及蓄水灌溉、保持上游河道通航水位等综合功能。
1.2管理单位概况及工程管理情况
新烧香河北闸于2006年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连云港市编委于7月以连编[2006]41号文同意成立“连云港市烧香河北闸管理所”(以下简称“闸管所”),明确为相当于副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建制,隶属于市水利局并由市区水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管处”)代管。2007年11月,市编委以连编[2007]98号文《关于调整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将闸管所并入市管处。闸管所内设工管组和综合组,现有在职职工10人。
闸管所成立以来,以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为目标,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努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职能。⑴强化组织管理。闸管所按照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理顺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了管养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建立了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关键岗位实行持证上岗,积极开展职工培训;积极美化绿化闸管所庭院,荣获2007-2009年度连云港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8-2009年度江苏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等称号;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档案管理经市级档案主管部门验收合格。⑵强化安全管理。认真完成水闸注册登记,闸门、启闭机设备登记评定为一类,工程完好,无安全隐患;完成确权划界,管理范围明确,醒目设置警示标牌,无违法侵占现象;严格落实防汛抢险各项制度,认真编制防汛防台预案,建立健全防汛和安全生产组织网络,积极进行防汛抢险业务培训和演练,防汛仓库物资堆放整齐。运行以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⑶强化运行管理。积极制定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技术图表齐全且上墙明示;认真开展工程检查观测和资料整编;切实加强工程养护维修,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到位;严格按调度指令进行水闸控制运用;建立了闸门监控、视频监视和水位自动测报系统。⑷强化经济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管理人员基本支出由市管处统一上报财政部门预算,维修养护经费来源渠道明确,财政拨款及时到位;及时发放人员工资,确保工资和福利待遇超过当地平均水平;按期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历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良好。
2工程管理考核创建的意义
《江苏省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分为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四大类共29个小项,每一个小项又包括大量具体的内容。考核内容十分全面,涵盖了水闸工程管理工作软件、硬件的各方面,考核的对象不仅是管理单位的工程管理,还包括管理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土地资源利用、水政执法等方面。
开展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是以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促进管理单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衡量管理单位总体工作状况,检查管理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监督和评价水闸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状况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工程管理,推进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层次,促进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抓手。另外,被评定为省级水管单位,则代表着全省水管单位的形象和管理水平,对促进全省水利工程管理整体水平提升,也有着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3工程管理考核创建的过程与结果
在上级主管单位的指导下,烧香河北闸管理所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强化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工程管理考核的准备工作,对照考核标准,逐项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闸管所自检、市管处考核、市水利局初验,2011年5月中旬,省水利厅专家组对闸管所申报省级水管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通过听取自检、考核和初验情况汇报,检查工程现场,查阅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对有关问题和疑问进行质询,经认真讨论评议,专家组对照《江苏省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逐项赋分,闸管所考核验收得分为922分,且各类考核分占标准分百分数均超过85%,一致认为烧香河北闸管理所已达到省一级水管单位标准,同意评定为“江苏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4工程管理考核创建的主要做法及存在不足
4.1主要做法
⑴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烧香河北闸工程管理考核创建工作从一开始就受到市水利局、市管处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市管处专门成立考核创建领导小组,处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处各处室和闸管所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工作全面推进。领导小组下设硬件设施整修组、软件资料整理组、确权划界组、后勤保障组。闸管所更是将考核创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人员共同参与,以激昂饱满的热情、认真细致的态度、严格高质的要求,加班加点投入到创建中去。
⑵科学安排,有序推进。工程管理考核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组织、安全、运行、经济管理等方面,需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闸管所根据自身实际,客观评估软、硬件水平,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创建实施方案,强化目标措施,把握节点步骤,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⑶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工程管理考核创建需要凝心聚力,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在考核创建实施方案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奖惩措施,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位职工,充分调动闸管所全体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以市管处考核创建领导小组为依托,整合全处资源汇聚全处力量,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⑷加强交流,拓展视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已达标单位的成功经验,有助于考核创建工作少走弯路,更加快捷有效。闸管所积极组织全体职工先后到省内四家省级水管单位考察学习,同时多次邀请省水利厅、市水利局专家指导创建工作。专家的指导意见和成功的创建经验,为烧香河北闸工程管理考核创建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⑸统筹兼顾,全面达标。工程管理考核是对工程管理和管理单位全方位的考评,涉及组织、安全、运行、经济四大类管理的软、硬件建设各方面。创建工作既要兼顾到管理对象的达标,还要兼顾到管理单位、养护单位的达标,只有全面达标,不存在任何一方面的明显“短板”和“死角”,才能实现考核创建的最终目标。
4.2存在主要不足
⑴组织管理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未领取档案等级证书。⑵安全管理方面。未领取土地使用证;管理范围内有废弃的排水建筑物未处理;需进一步规范防汛抢险物资管理。⑶运行管理方面。部分图表需完善,闸门开高和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有误;观测任务书不够明确,垂直位移等部分工程观测不规范,扬压力自动化观测设施有损坏,观测资料整编需进一步规范;仪表未校验,控制箱、配电柜柜门未接地;水闸控制运用操作和操作票填写不够规范;未建立办公局域网,未加入水信息网。⑷经济管理方面。维修养护经费投入还需加大;水土资源开发利用需加强。
5水闸工程管理考核创建的要点与体会
⑴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是前提。正确认识水闸工程管理考核的目的和意义,从上级主管单位和市级水行政部门开始,就高度重视考核创建工作,宣传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性,是确保成功创建的前提条件。
⑵强化组织、合理安排是基础。从创建准备伊始,就要立足自身实际情况,全面、详细地制定考核创建实施方案,加强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握节点,提出措施,测算经费,据此指导考核创建逐步深入。要细化创建工作进度计划表,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阶段性汇报会,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⑶加大投入、团结协作是保障。首先,软硬件建设和整改落实等全部考核创建工作,都离不开必要的人、财、物予以支撑。撇开这些,都是空谈。其次,考核创建单单靠哪几个人或是管理单位自身,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寻求上级主管单位的支持、兄弟单位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汇聚合力,团结协作,共同推进。
⑷把握要求、交流指导是诀窍。首先,要吃透《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等文件精神,对水闸工程管理考核4个阶段(管理单位自检、上级主管单位考核、市级水行政部门初步验收、省级专家组验收)、8个验收程序步骤(听取汇报、查看工程现场、查阅资料、专家质询、讨论评议、考核赋分、讨论验收意见、确定考核等级)以及4个方面(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29个小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等清楚了解。其次,要对水闸工程管理考核赋分原则、软硬件建设容易忽视和失分的方面以及6个准入资格条件、10个单项不得分项目等清晰掌握。再次,要重视到已达标水闸管理单位考察取经和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的重要作用,虚心学习借鉴,坚决整改提高。
⑸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是根本。《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分4大类29个项目,每一个项目分为若干个考核小点。在准备工作中,要仔细对照考核标准每一项每一个考核小点的内容,切实领会其实质内涵,认真与实际情况比对分析,一旦发现问题和不足,就及时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该完善资料的完善资料,该维护养护的维修养护。仅靠在办公室翻阅资料是不够的,还要多跑现场检查和整理布置。
⑹突出特色、消除短板是关键。首先,按要求精心准备考核验收汇报材料,高质量地整理编印成册,制作图文并茂、音像齐备、风格独具的多媒体汇报文件。其次,要在汇报中和检查现场时,着重突出自身的一些亮点和特色,如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等。再次,要坚决杜绝明显短板。仅仅靠考核总分高,还不足以达到省级水管单位标准。
⑺确权划界、档案管理是难点。根据多数水管单位创建经验来看,确权划界、档案管理等工作是难点,易失分。如确权划界,一般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多方矛盾纠葛,单靠管理单位或水利部门很难完成,土地使用证等办理也存在困难。如档案管理,一般专门从事档案管理的专业人员缺乏,兼职人员业务水平不足,导致档案管理专业化和规范化程度不高,同时档案管理还需经市级档案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领取档案等级证书等。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范范文2
【关键词】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经验思考
为促进工程管理规范化和管理单位全面发展,无锡市太湖闸站工程管理处主动参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力登水利工程管理新高度。2005年确定了“水利工管单位达标创建”的目标,计划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通过国家级水利工管单位的考核。通过认真研究《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和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及其考核标准的内容,不断探索管理手段,坚韧不拔,精心组织,于2006年通过了“江苏省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2009年9月通过“江苏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验收;2009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考核验收,登上水利工程管理新高度。
1 工程概况
无锡市太湖闸站工程位于无锡市区西南10公里处的太湖边,北邻京杭大运河,南邻太湖,管辖犊山防洪工程、直湖港水利枢纽工程、梅梁湖泵站枢纽工程、大渲河泵站工程、蠡湖入湖河道控制工程、蠡湖隧道东侧步行闸桥工程,包括19座节制闸、2座船闸和2座泵站,承担武澄锡低片和无锡市区的防洪、排涝、水环境改善、兼顾航运等任务。
2 达标创建理念及方式
2.1 开拓管理思路,拓展全方位管理方式
2.1.1 打造梅梁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树立水利工程新形象
太湖闸站工程处于太湖之畔,空气清新,风景如画。着眼于提升水利形象,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工程为依托、突出特色、弘扬水文化、营造水靓点”的工作思路,建设了梅梁湖水利风景区。2007年8月无锡梅梁湖水利风景区被水利部批准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成为市民了解水利工程、关心水利工程、支持水利工程的窗口,也体现出现代水利管理在生态景观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与效能。
2.1.2 开展国际管理体系认证,以“贯标”促“达标”
2009年5月正式获得ISO9001:2000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管理处以通过ISO9001:2000认证作为新起点,将“贯标”与“达标”紧密结合,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促进各项工程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2.1.3 完成水利工管体制改革,增强单位内部活力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管理处不断实践科学、规范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促进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从2005年开始稳妥实施水利工管体制改革,2007年1月通过市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2009年11月,根据省人事厅、水利厅文件精神,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完成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此外,管理处还积极开展科普基地建设工作,专门制作了展板,培训了讲解员,制订参观路线,撰写解说词。通过努力, 2009年5月正式授牌成为无锡市水利科普基地。
2.2 落实管理规范,打造工程管理典范
2.2.1 建立制度,工程管理有章可循
根据《水闸、泵站技术管理规程》、《江苏省水闸、泵站技术管理办法》,编制了各枢纽独立的《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性、针对性、操作性强,并定时修订;根据安全工作要求,编定《太湖闸站工程管理处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犊山防洪工程梁溪河节制闸、船闸反事故预案》等六个单项工程的“反事故预案”;根据防汛要求,每年修订《太湖闸站工程管理处防汛预案》等。这些贴合工程实际的制度,为管理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地发展提供了保障。
2.2.2 资料积累,夯实管理基础台帐
工程技术基础资料的收集与建立是工程管理基本任务,也是最繁琐、最容易轻视的工作,平时做好工程观测、日常运行维修记录和技术档案等基础资料整理工作。
经过几年测量实践,逐步对观测设施进行了更新、添置和调整,全处观测设施完整,分布合理,符合规定。犊山防洪工程、直湖港水利枢纽工程、梅梁湖泵站枢纽工程共有设有垂直位移标点269个,设立工作基点5个;引河过水断面桩31个,河床观测长度1846米。全处每年开展汛前汛后沉降观测、每年一次的引河河床变形观测和五年一次的水下地形测量,常年坚持不懈,并严格按照《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的规定进行资料整编,工程观测资料的精度和完整性很高,报市局备案。这些资料的积累,为判断工程状态、运行情况提供了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工程维修的依据。
重视维修、运行工情和水情素材的积累。对各种记录进行多次补充、调整和完善,包括“设备等级评定”等表式10-15种,并以各枢纽工程的“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附件形式固定下来。增强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的责任心,在日常运行中严格地如实记录,并要求记录完整、整洁,不得有涂改,符合长期保存的要求。定期开展避雷设施、仪器仪表、绝缘工具以及特种设备检测。
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各工程施工建设的资料经过多方收集,齐全完整;技术管理资料每年搜集整理,整编入档工作一般在次年上半年完成。工程技术资料整编区别于文书档案资料整编,聘请省管单位指导,以处、所为线索,共分1级类目26个,共有419卷。类目包括规章制度汇编类、工程类、防汛类、安全类、水政类、维修类、观测类、绿化类、检查类、试验类、运行日志、巡视记录、闸门控制运行、操作票、工作票等。2005年获得江苏省档案局颁发的“档案工作一级单位”证书。
2.2.3 突出重点,打造管理工作亮点
根据不同工作阶段,狠抓了安全生产、确权划界、安全鉴定、岁修工程和自动化建设等工作,务实管理。
2.2.4 精确调度,发挥工程社会效益
梅梁湖泵站自2007年5月底实行24小时调水,至2010年7月底,已调水26.972亿 m3,调水1046天;大渲河泵站从2009年5月建成投入运行以来,至2010年7月底,已调水3.402亿 m3,调水361天,持续稳定的调水引流改善了水源地水质,推动了断面水质达标。
2.2.5 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在新形势下,水环境的保护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09年市水利局出台了《无锡市湖泊管理与保护工作意见》。根据《意见》精神,管理处将五里湖、梅梁湖部分水域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结合管理单位实际,编制了《五里湖、梅梁湖(部分水域)巡查方案》,利用水政巡逻艇,定时巡查,认真填写记录,切实保护湖泊水环境。同时配合市局完成湖泊保护界桩的勘界定桩和五里湖现状调查工作。
3 达标创建的经验与体会
3.1 领导重视是创建的重要保证
一方面,本单位制定了各项工作机制和措施,工作分解到部门和个人,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同舟共济,团结一心,为实现达标创建任务提供组织与思想保证。另一方面,上级领导关心支持达标创建工作,经常亲临检查指导、出谋划策、鼓劲打气,甚至并肩作战,给予了极大鼓舞,为达标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指明了方向。
3.2 走出去请进来是创建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管理处搭建学习平台,多次组织技术骨干到省内外管理先进管理单位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借鉴经验,取人之长;另一方面,请有关单位的管理干部、技术能手亲临现场指导,开展讲课和手把手地演示,通过近距离的学习和交流探讨,快速领悟、快速提升,反思更加深刻,从而取到了真经、求得了实效,实现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3 全员参与是创建成功的根本
职工群众是生产工作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职工参与作用,切实做到群策群力、群查群管,生产工作才有更加牢靠的基础保障。管理处广泛动员,积极引导职工转变观念,加强责任心,施行一岗双责,广大职工斗志昂扬,爱岗敬业,在各个管理细节上求真务实,精益求精。依靠上上下下的智慧,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依靠全体职工较高的工作技能和强烈的责任心,不断消除管理工作中的短板,确保了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3.4 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是创建的基本要求
管理处达标工作经过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通过市级考核到通过省级、国家级考核,前后经历了5年之久。把创建国家级工管单位的过程看作促进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的过程,把单位管理状况的检验过程当作进一步全面提升单位管理效能过程。将标准化管理贯穿在细处,强调在平时、考核在平时,软件硬件同时抓。
3.5 职工理论素质的提高是创建的基础保障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理论技术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与时俱进,使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有机结合,管理处坚持每一月一次集中考试制度。通过考试学习,广大职工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进一步规范了操作行为,提高了职工工作技能、综合素质,在全处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气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4 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1 管理现代化还需强化
一是自动化维护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由于各工程的自动化系统分期分批实施,遥控系统、监视系统和遥测系统的设备和程序建设标准不统一,需整合;三是遥控系统使用率不高;四是管理人员水平需要不断提高。
4.2 财政管理资金拨付滞后
从2009年下半年起,市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经费支付方式和下达方式发生变化,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和项目绩效论证的方式。单位工程维修经费、运行经费计划在当年的下半年才下达。所有项目不能突破财政最终核准的费用,致使汛前维修项目和日常运行不能自行提前实施,严重影响了影响防汛工作和其它工程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5 结语
通过创建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活动,单位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等方面均有了很大的提高,工程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有效地促进了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实现水利管理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范范文3
1.2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内容
1.2.1水库工程维护管理
根据《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L210—98)、《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VT835—2003)、《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等技术规范的要求,水库工程维护管理包括主体工程维修养护、闸门和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自动控制设施维修养护四个部分。
a.主副坝维护管理。密云水库现有2座主坝、5座副坝,主副坝坝型以碾压式斜墙土坝为主,坝顶总长4559.5m,宽8m,最大坝高66.4m。主体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坝坡局部补石、坝坡勾缝、坝坡除草、排水沟清理、坝顶公路维修与保洁等。
b.闸门和启闭机维护管理。各输泄水建筑物设有闸门41扇、启闭机43台。闸门形式包括平板闸门、弧形闸门。工作内容包括闸门防腐、闸门防冰、闸门水封更换、启闭机检修、闸室修缮、清淤等。
c.机电设备维护管理。密云水库高低压供电线路长达50余km,有14台发电机、35台变压器。工作内容包括高低压线路维护、照明设施维护、船只运行维护。
d.自动控制设施维护管理。密云水库上游集雨面积1.6万km2,布设有37个雨水情监测站进行雨水情测报。工作内容包括观测设施维修、维护,水文站站房修缮等。
1.2.2堤防工程维护管理
密云水库调节池堤防总长度9.8km,堤防工程维护管理根据《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和水利部有关堤防工程管理规定中的技术要求进行,工作内容包括:堤顶维修养护、堤坡养护维修、堤防隐患探测等。
1.2.3隧洞工程维护管理
密云水库设有7条输泄水隧洞,分别为白河发电隧洞、白河泄空隧洞、走马庄隧洞、第九水厂输水隧洞、潮河泄空隧洞、潮河人防隧洞、潮河输水隧洞。
除白河泄空隧洞外,其余均为圆形压力隧洞,洞径3.l~8.2m不等,进出口根据需要均设置2~3道闸门。隧洞工程维护管理根据《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的技术要求进行,工作内容包括:养护土方、浆砌石破损修补、混凝土破损修补、裂缝处理、清淤等。
1_2_4水闸工程维护管理
密云水库水闸工程包括3条溢洪道,总泄量15530m3/s。水闸工程维护管理根据《水闸管理技术规程》(SU705—81)、《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〇7)、《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范》(DI7T835—2003)等规程规范技术要求进行,工作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闸门保洁等。
2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实践
2.1政策依据
2002年,我国开始推行水管体制改革,其中重要的一项举措就是要实现水利工程的管养分离。2002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时指出: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2004年7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为科学编制和核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预算、保障资金到位提供了政策依据。
2.2局部试点
2009年,密云水库管理处开始进行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当时称之为“代维护”),主要开展了水工建筑物、高压电气等维护项目。
2.2.1试点内容及方式
实施试点的内容包括密云水库主副坝坝顶、坝坡、排水沟及量水堰日常清理保洁,及主副坝、溢洪道、隧洞部分维修工程。总投资约110万元。
密云水库管理处将以上项目分为潮河枢纽水利工程、白河枢纽水利工程、密云水库电气设备三部分,以代维护的方式委托给北京某三家公司实施。
2.2.2相关方职责
基层管理单位:负责提出维护项目、方案、内容、工程量及投资,并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管理。
业务主管科室:负责对基层单位提出的维护项目、方案、内容、工程量及投资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监督。
社会化服务单位:根据合同组织专业化人员实施密云水库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接受密云水库管理处基层管理单位、业务主管科室的管理和监督。
2.2.3经验与不足
通过试点,将部分日常维护管理项目推向市场,促进了工程日常维护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解决了以往密云水库管理处临时用工和零星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促进了工程管理规范,提高了工程管理效率和效益。
同时,通过试点也发现主管业务科室、基层管理单位、社会服务单位沟通不到位的问题,因此部门职责还需细化,工作思路和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理顺。
2.3完善与推进2010—2013年,密云水库管理处根据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为逐步推进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扩大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范围,建立了专职管理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3.1建立日常维护实施单位企业库
2011年6月,密云水库管理处开始实行工程日常维护实施单位准人制,建立了企业库,经仔细审核和考察,16家符合条件的单位人库。2013年3月,按照工作需求,对企业库进行了增补,9家单位增补人库。企业库的建立,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高了工程建设水平,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效益。
2.3.2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1年8月,为落实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提高管理精细化水平,成立了项目管理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分工,理顺了工作思路。
2.3.3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2013年3月,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和建设程序,保证项目实施过程合规合法,确保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效益,编制了《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工程建设企业库管理办法(试行)》。
2.3.4推进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
在总结2009年社会化服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现状和工作实践,将闸门启闭机的维修养护纳入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范围,增大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量。2010年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工作投资增大到335万元。
2.4全面推广
在试点和实践的基础上,2014年,密云水库管理处制定日常维护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将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机闸设施、高压电气的日常维护管理全面推向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投资约970万元。
2.4.1规范前期工作流程
a.前期设计。在基层管理单位提交项目方案的基础上,委托设计部门细化分项工程方案设计。
b方案评审。制定《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项目评审管理费用办法》,按照项目投资大小、技术难易程度,聘请社会或单位内部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方案进行评审,完善方案。
c.编制工程预算。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d.招标。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和性质,将日常维护管理项目分为6个标段。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委托招标机构。
2.4.2规范管理和考核制度
为加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管理,配套制定了《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暂行)》和《北京市密云水库管理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细则(暂行)》。
3经验总结及建议
3.1经验总结
2014年是密云水库全面实施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的第一年,通过实施新的管理模式,在工程管理实践中总结出以下几条经验,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都是确保新的管理模式顺利推行的保障。
a.前期工作是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前期保障。密云水库水利工程日常维护项目分布面广,子项目多、内容繁杂、资金总额大,充分做好、做实、做细前期的工程项目方案设计、预算编制、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合同签订等工作就是为下一步实行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提供前期保障。只有前期工作做好、做扎实,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实行才能顺利有序,才能保障实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b.划分岗位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是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制度保障。密云水库的工程管理职责明确,岗位划分清晰合理,主要由潮、白河两个管理所分别负责潮、白河枢纽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维修养护和日常监测工作,以及辖区内的供电运行管理维护和防汛等工作,工作中既有日常运行监测和管理职责,又有日常维护管理的任务。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就是要将管理和维护分离,引进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队伍,分别由水管单位和维护企业各自实施管理和养护职责。这就需要对管理人员重新设定岗位,划分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将职责明确到岗、到人,实行目标管理。
c.规范化管理是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根本保障。水利工程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实行后,还实行了规范的合同化管理,坚持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周检查月考核,以确保工程日常维修养护施工质量。基层管理单位认真落实新的管理办法,职能部门严格执行考核办法,督促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有效确保了我处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的日常化和标准化。
3.2存在问题及建议
a.在具体管理中,自实施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后,职能科室下发了相应的管理、考核办法,对各班组职工的岗位职责要求更具体、更严格,对其管理工作要求更精细和量化。在日常维护管理社会化服务之初,部分职工对新管理模式不适应,对新的管理办法理解不够透彻,管理工作比较被动和紊乱。建议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责任意识,使职工能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变被动为主动。
b.各单位和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不够,存在相互推诿责任现象。建议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做好情况沟通,切实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在前期工作中制定具体和规范的合同文件时,细化各项技术条款和指标,用技术规范和法律条款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c.施工单位人员的专业性和综合素质不一,存在工程日常巡视检查不到位、工程问题发现不了和维护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由于项目繁杂,涵盖的种类较多,要求施工单位专业人员的专业性更强、更全面。建议在前期招标投标工作时从专业性强、施工队伍专业构成更全面的施工单位中进行挑选或将打包项目按工程性质和专业要求分门别类拆分为多个子项目分另进行招标投标。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范范文4
[关键词]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
Abstract: reservoir reinforcement project construction,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legal person responsibility system, the bidding system,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system and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standardizing management, ensure project finish smoothly, achieve the desired effect.
Key words: reservoir; reinforcemen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工程建设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工程概况
洪潮江水库位于广西合浦县西北部的星岛湖乡,距北海市50km,座落在南流江下游的主要支流洪潮江上。水库集雨面积402km2,总库容7.14亿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供水、发电、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水库枢纽由主坝、6座副坝、2座闸控溢洪道、2座灌溉渠首组成。
工程于1959年兴建,1964年建成投入运行,并先后三次加固。由于水库原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差,经历40多年运行后,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防洪标准未能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水库一直限制在正常水位以下运行。2002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对该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以坝函〔2003〕345号文核定水库为三类坝, 是《全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第二批规划项目之一。
2水库存在的主要隐患与除险加固措施
根据大坝安全鉴定,水库主坝混凝土防渗墙顶高程低于设计、校核洪水位,3、4、5号副坝坝顶高程也不满足规范要求;主坝防浪墙底部未与坝体防渗体连接,存在严重的渗流安全隐患,3号副坝坝脚出现渗漏;第二溢洪道进口开挖不足,基础渗漏并造成出口翼墙基础局部淘空,闸墩也存在裂缝;两座溢洪道及两座放水涵的闸门及启闭设备老化;大坝安全监测设施不完善等。
为消除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对洪潮江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于2005年8月完成,同年10月通过了审批,核定工程总投资2913.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对主坝混凝土心墙采用加高处理,重建C15混凝土防浪墙,翻修上游混凝土护坡、下游反滤体及坝坡排水沟,增设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对3#、4#、5#副坝加高加宽及6#副坝加高培厚,迎水坡设置C15混凝土护坡,翻修背水坡护坡;第一溢洪道启闭机房、闸室底板拆除重建,闸室两侧及基础采用帷幕灌浆防渗处理,更换闸门及卷扬机,交通桥加宽加固;对第二溢洪道进水口段清障、边坡衬砌、堰面加固、两侧坝肩防渗处理、中墩裂缝补强、启闭机房重建、更换闸门及卷扬机;总干渠渠首放水涵和闸室拆除重建,对进水渠渠底开挖及两岸护坡加固,更换工作闸门、检修闸门及其启闭设备。改建水库主副坝及两座溢洪道防汛抢险交通道路。
3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科学的管理是关键的。北海市洪潮江水库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项目建设,严格管理,确保了除险加固任务顺利完成。
3.1严格执行四制管理
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水库被核定为三类坝后,管理局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组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北海市人民政府授权北海市水利局批复管理局为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法人批准后,管理局从各科室抽调技术、财务等业务骨干组建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办公室作为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下设文秘档案组、工程技术组、质量安全组、财务统计组、征地拆迁组,各组职责明确,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依法选择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按建设程序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期间,管理局努力做好与参建各单位及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施工场地、供电、交通等问题,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定期召开各参建单位工作例会和协调会,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以促进施工质量和进度。
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制。管理局严格按照规定招标,项目招投标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委托招标机构,在规定的媒体上招告,并经广西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站审核、备案,在全区水利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评标,招投标的各环节均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选择了一批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水利施工一级专业公司。
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项目建设监理业务未达到必须招标条件,因而,管理局选择了长期合作、服务质量高的甲级资质监理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按照监理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员持证上岗,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强化合同管理制。管理局签订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均严格采用相应的合同范本,同时完善各项条文,避免合同条款不严密产生歧义。建设期间,参建各方在工程设计、项目变更、工程计量、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工程质量控制等均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对合同外新增的工程项目,按程序完善合同手续。合同的严格规范管理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3.2科学合理安排项目建设
科学合理安排建设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工程建设主要项目有主坝加固、溢洪道加固加固、副坝加固和渠首重建等。两座溢洪道受汛期水位和排洪渡汛影响,总干渠首受灌溉用水和汛期水位影响,均应围堰施工。根据灌溉和防洪渡汛的需要,总干渠首必须在一个停灌期完成,两座溢洪道工程施工期要错开。项目施工工期为2年。实施过程中,项目分两期下达投资计划, 2007年1月下达第一期投资计划750万元。由于资金有限,只能先安排实施主坝主体部份、第二溢洪道加固工程,划为一个标段,于当年5月开工,在2008年5月前完成了主体工程;第二期在2007年10月底开工,工程分为3个标段:标段Ⅰ为副坝加固工程,防汛公路改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标段Ⅱ为第一溢道加固工程,总干渠首加固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标段Ⅲ为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工程。工程建设中主体工程能按期完工,没影响水库渡汛和灌溉放水。
3.3严格项目建设管理
为了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管理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从项目管理职责、程序管理、质量管理、进度控制、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3.3.1严格质量、资金、进度三控制
严格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管理局在项目建设中建立了完善的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质监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参建各方建立严格的质量责任制,从影响工程质量的人、原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设备、施工环境等5方面因素严格控制,组织图纸会审,设计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建立取样见证制度,严把进场原材料质量关,建设单位驻工地人员与监理工程师一起对完成的每个工序及单元工程进行质量检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施工质量评定严格执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经验收,6个单位工程全部合格。项目建设期间没有发生质量事故。
抓好资金控制。工程建设资金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实行“专人、专户、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建设内容和工程进度,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投资,工程进度款分月付款,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方和管理局技术人员复核、分管副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支付。严格的财务管理有效地控制了投资,经审计,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332.86万元,为批复投资的80%。
加强进度管理。管理局根据项目建设目标,确定关键路线,控制关键节点,倒排工期,分解任务,制定周密可行的进度计划,明确各个时段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严格按照计划控制工程进度,加强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了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3.3.2抓好施工安全管理
项目建设期间,管理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渠首闸和两座溢洪道启闭楼拆除方案审核备案及新建启闭楼高大模板安全核算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预案执行的保障措施。并落实水库加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确保施工度汛安全。工程施工期间没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3.3.3做好工程档案管理
管理局重视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从工程前期工作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保存工作。为提高工程档案资料质量,开工初期,管理局邀请北海市档案局专家到现场作工程档案管理讲座,并指导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参建各方档案管理规范化。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范范文5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洪、排涝、农田灌溉、乡镇供水、水力发电等水利工程。
第三条 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参加水利工程抗洪抢险的义务,有制止、检举和控告损害水利工程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 工程兴建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境内外投资者投资兴建水利工程。
第七条 兴建(含新建、扩建、改建,下同)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以下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一)大中型水利工程、跨区、县(市)的小型水库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二)区、县(市)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三)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可由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审查批准;
(四)在河道上修建工程,按河道管理权限由相应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 凡兴建水利工程,在设计、施工时应当充分考虑水利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为工程的管护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 工程竣工后,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应根据工程管理权限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备注册登记和产权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宣传贯彻实施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直接管理市级水利工程国有资产,负责对全市水利工程国有资产实施监管,确保水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实施水利工程行业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四)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和跨区、县(市)小(一)型水利工程的管理;
(五)查处违反水利工程管理规定的行为。
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其具体职责比照前款规定确定。
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是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基层设立的全民事业单位,可根据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责任区内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按以下规定建立管护单位或配备专管人员:
(一)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建设的水利工程,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界定为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属国家管理工程,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管护单位并委任负责人;
(二)农村集体投资投劳为主和国家投入一定资金共同建设的水利工程,为集体管理工程。由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组成工程灌区管理委员会,由其批准设立管护单位和委任负责人;
(三)农村集体、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资兴建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自主设立管护单位或配备专管人员,按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的职责:
(一)宣传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动群众管好用好水利工程;
(二)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日常的管理规则和操作规程;做好工程检查、观测和资料的整理编写工作,掌握工程动态,定期申请对工程进行安全鉴定。
(三)维修养护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设备,保持工程设备完好,确保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四)掌握气象预报和水文预报,并根据雨情、水情、工程安全状态及上游有关情况,及时做好报汛、调度运用和防汛抗洪工作,确保工程安全;
(五)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按规定计收并管好用好水费、电费;
(六)搞好工程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
(七)积极开展综合经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八)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充分发挥工程设备潜力,逐步实现工程管理现代化;
(九)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技术培训。
水利工程专管人员的职责,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管理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必须取得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上岗资格。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农村中跨村以上的灌溉工程,实行灌区代表会制度。灌区代表会的主要任务是反映受益单位和用户的意见要求,协调各受益单位的关系。
第十五条 工程灌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查管护单位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研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工程管护
第十六条 市、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权限划分加强对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的指导、管理与监督,定期进行安全鉴定,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管理者认真履行职责,并可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小(一)型以上和位置重要的小(二)型水利工程,派员进入工程管护单位,加强管护与监督。
第十七条 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按照以下标准划定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一)水库的校核洪水位线以下为水库管理范围,校核洪水位线以上至与坝顶高程齐平的库区为水库保护范围;
(二)大型水库的主坝坡脚和坝端外二百米、副坝坡脚和坝端外五十米为管理范围,主坝管理范围以外三百米、副坝管理范围以外一百五十米的区域为保护范围;中型水库和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主坝坡脚和坝端外一百米、副坝坡脚和坝端外五十米为管理范围,主坝管理范围以外二百米、副坝管理范围外一百五十米的区域为保护范围;小型水库主坝坡脚和坝端外五十米为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以外一百米区域为保护范围;
(三)河道堤防的内外堤脚外五米为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以外十米区域为保护范围,(四)挡水、泄水、放水、发送电等建筑物的达线以外的五至十米为管理范围,管理范围以外的五十米为保护范围;
(五)引水、提水设施(含建筑物)边线、填方渠道坡脚、挖方渠道渠顶以外一至三米为管理范围。渡槽的保护范围在其两侧按其高度的百分之五十划定;
集体管理的水利工程依照前款规定执行;其他水利工程也可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兴建各类水利工程,由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划定;
(二)现有水利工程未划定管理、保护范围的,由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三)现有水利工程已经由县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定权发证,或者经当地政府划定己由工程管护单位使用的,不再变更,并依法完善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使用权归工程管护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第二十条 为保护水利工程安全,严格禁止下列活动:
(一)在工程管理范围内取土、采砂、采石、采矿、建筑、埋坟、倾倒垃圾、废渣、尾矿、弃土等;
(二)在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打井、爆破、钻探、采矿、建窑、滥伐林木及其他对工程安全有危害性的活动;
(三)毁损堤坝、闸门、电站、渠道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及其水工水文观测、通讯、防汛、输变电、照明、交通等附属设施;
(四)在坝顶、堤顶、水闸交通桥行驶履带拖拉机、硬轮车和超重车辆,在没有路面的坝顶、堤顶行驶机动车辆;
(五)在报汛线路上搭接广播线;
(六)非管理人员操作闸门及其他蓄水、引水、输水、配水等设施或强行取水、用水、挖渠破闸、拦渠堵水,干扰管护单位正常工作;
(七)超过限制蓄水位蓄水,影响工程安全的;
(八)擅自放水,影响水利工程正常蓄水的;
(九)擅自侵占水利工程淹没区围垦种植、修建房屋、建池养鱼或进行其他活动的;
(十)在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的水域炸鱼、毒鱼、电击鱼和哄抢种植、养殖产品;
(十一)在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堆放、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向水域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污水,在水域内清洗储藏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第二十一条 因建设需要征(占)用全部或部分水利工程及其设施的,对水利工程原有的有效灌溉面积、防洪、供水、排水、发电等效能或对水利工程设施有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征得工程管理单位同意,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补救措施或按价格重置原则予以补偿;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青苗、附着物,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或赔偿。
水利工程补偿、赔偿费的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水利工程确需改变主要用途或还耕的,应由工程管理单位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征得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或工程灌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报经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三条 农田灌溉工程受益农户,应当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的岁修计划,按照劳动积累工的有关规定,负担一定的水利工程岁修劳务。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四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或专管人员,在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水土资源、设备、技术等优势,积极发展供水、养殖、种植、发电、旅游等多种经营,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实现以水养水。
第二十五条 鼓励工程管护单位招商引资,拓宽经营范围,增强经济实力。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或专管人员可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与库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库区农民联合开发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库区经济。
第二十六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开展供水经营,应当坚持优先满足生活用水、保证灌溉用水、兼顾工业和其他用水的原则,实行统一调度、统一配给水量。
第二十七条 供水经营实行合同化管理。用水单位应向工程管护单位提出用水计划,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供用水合同。
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均应严格履行。特殊情况不能按合同供用水时,应事前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八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应向用水单位和个人计收水费。已成工程的水费标准,根据国家的水价政策和成本补偿、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兴建水利工程的水费标准,按照运行成本和费用、缴纳税金、归还贷款和获得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具体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市、区、县(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水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运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九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的日期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纳水费,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条 以水利工程为依托兴建开发区或开展旅游以及更改水利工程名称的,必须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鼓励地方水力发电经营单位按照自建、自管、自营为主的原则,积极发展地方电网。
第三十二条 在确保工程安全及其主要功能不变和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鼓励对水利工程进行承包、租赁、拍卖或实行股份合作制。
第三十三条 水利工程实行承包、租赁和拍卖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发包、出租和拍卖。
集体管理的小(一)型和位置重要的小(二)型水利工程,由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发包、出租和拍卖。
集体管理的其它小型水利工程,由乡镇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包、出租和拍卖。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对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合作方式经营的,可依法继承、转让;对于购买使用权的,依法享有继承、转让、抵押、参股联营的权利。
国家管理水利工程的拍卖回收资金,纳入水利建设基金管理,用于当地水利工程建设;集体管理水利工程的拍卖回收资金,专户存储,主要用于该工程的维修、整治,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十四条 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水利工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组建和营运。
第三十五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或专管人员开展综合经营,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十六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或专管人员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有经营自主权。其财产不得被侵占、挪用、平调。
第三十七条 水利工程管护单位开展综合经营的收入,应提取一定比例的以水养水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八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保护与经营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九)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清除障碍,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至(八)项规定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清除障碍、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项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截留、挪用水利工程水费、征(占)用水利工程补偿、赔偿费、水利工程承包、租赁费和拍卖资金的,以及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侵犯水利工程管护单位经营自主权的,由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赔、纠正错误,或提请有关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处理。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管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工程专管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