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文1

1 公路工程监理成本的分析

公路工程监理费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个部分构成,对于在当前公路工程监理市场取费低的情况下,使其生存与长远发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控制好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所以,运用科学经营与成本分析的方法来争取较高的监理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 公路工程监理的直接成本费用包括:奖金和津贴;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和办公设施费;交通工具的使用与维修的费用;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伙食补贴、通讯费以及劳动保护费组成的专项支出监理费;住宿费用、通讯费用和采暖费等。

1.2 公路工程监理的间接成本费用包括: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及用具、会议费、交通费和差旅费;仪器设备的使用费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社会劳动保险、公积金、社会活动经费、职工的教育和岗位培训等费用;行政、管理以及后勤人员的津贴和工资与奖金;住其他营业外支出。

2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成本控制的主要措施

成本控制是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控制好企业成本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第一是要有良好的国家政策。第二是要加强监理企业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 严格执行国家新的取费标准。

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偏低是行业内实实在在存在的现象,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方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更是给监理企业的运营成本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有的监理企业给监理工程师的报酬比较低也是留不住人才的原因之一。政府从2007年7月1日起颁布了新的取费标准,监理企业的利润率明显提高的同时也对监理从业人员起到了鼓舞士气的作用。同时,监理工程师的待遇也明显地得到了改善与提高。各地政府还相应地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主要也是为了保证新标准的顺利实施,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新监理取费标准,并及时支付监理费用。金融机构也要对建立健全相应的干预制度,同时把不按规定收取监理费列入监理企业的不良行为并严格要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自律。

2.2 加强合同管理与评审工作。

公路工程监理合同是在工程项目中标后和建设方签订的。监理企业的经营人员和法人磋商编制出的监理合同草稿往往缺乏经济、技术与法律等方面的技术专家参与。但甲级和乙级的监理单位都有这方面人才要善于利用贯标这一杠杆,利用碰头会评审的方法按企业管理程序进行合同评审全面提高合同签约水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浮动20%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同时要求不得突破底限。应参照施工合同中的付款进度的具体约定可有效为防止监理费用付款滞后现象所造成的增加企业运行成本的弊病,例如,实际工程中的合理付款方式为: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工程师进场后支付 15%―30%预付款,在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1/2后付监理费用的 50%;竣工验收后合格后付至85%―90%,余下监理费用款一年保修期满或者审计结束后结清。重视监理合同的延期服务与内容增加的问题,在监理合同中非监理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或增加服务内容时业主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增加相应的监理费用。延期服务的费用的可以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费率计算,也可以采取以工日费的标准协商支付。

2.3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销审批制度。

根据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情况的不同各相应的管理部门都要密切配合,如通过申请领用手续将监理部的日常支出分别记录入帐,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列入监理部考核标准。通过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并要求总监起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成本核算的积极性反对浪费鼓励节约采取节约提成奖励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支出费用承包的方式,降低成本使企业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利润有所提高,同时在相应提高员工待遇的基础上使企业效益最大化能够形成良胜循环模式,这对稳定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竞争力也大有益处。

3 研究市场改善经营

在目前监理市场日益高度竞争的白热化的时代,在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与业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非常的重要也是今后监理企业维持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应时刻对广大员工贯彻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时刻为业主服务的主导思想,教育职工坚持交通监理行业、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和廉洁自律的十六字监理职业准则,不断提升企业的整体的技术服务水准,保持与业主进行很好沟通的能力。公路监理企业的生存发展的所有资源都是通过市场实现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必须走向市场监理企业管理最基本与最主要的任务是面向市场。善于运用各类资本去赚钱取得最大的利润。确保资产增值、提高企业整体价值。树立效益第一的观念,用效益第一的观点来统领监理企业的各项工作,做好成本管理与其他各项工作的最佳结合。除此之外,在公路监理中做好成本控制工作能够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公路监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为在公路工程的现场监理工作应该由具备有较大实力的机构进行,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来讲,在进行公路监理工作时,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加强质量管理,并将工作进行详细化,但是这样一来,监理的间接成本就会相对较高。为此,在进行公路监理时若能够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就能够在保证利润的前提下,提高监理直接成本支出,以确保工程质量和现场监理工作,进行顺利开展。或者在确保监理直接成本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监理利润。因此,在确保监理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到位的同时,对所有支出的经营费、办公费、交通费、通信费和食宿费等等,进行有必要合理性的管理,从而制订更有效的办法以便降低成本,也决不会降低监理企业的管理水平,反而有助于公路监理企业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管理,同时也有助于公路监理企业长远的发展。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文2

1.1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不高

公路工程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保证施工工程的工程质量,但是有一些施工单位的监理人员职业素质低,文化程度也不高,缺乏质量安全的意识,这就导致了即使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那这个事情也没有较好的解决效果,另外还有一些施工单位是由一定的质量意识,也在逐步的注重质量问题,但是他们还是没有一个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所以说监理工作也没有切实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他们的质量意识和监理工作的实施。

1.2受监理单位的影响

监理单位对于整个公路监理工程的监理是被动的,监理单位能够展开监理工作的前提是通过技术经费招投标取得项目工程的建立权限,很多企业由于缺少在实际工作中的监理经费,所以企业方面为了节省监理的成本,往往会不遵守监理合同上的规定,因为很多监理费用还不足整个工程开发总额的1%,所以这就由于监理经费的缺乏,造成了很多监理人员、监理企业等普遍都存在问题,这也就影响了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有些监理单位会录用一些职业资质不够的人员来降低监理成本,这也形象了监理工作开展。

1.3受到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的因素影响

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主要包括监理的专业水准、职业技能还有技能证书这类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工程监理人员缺少实际的工作经验,不能承担监理人员所要付的责任,认为监理工作就是在挑毛病,这些连监理工作都缺乏足够认识的人,根本就不清楚监理的实际工作目标。其实监理工作的只要目标就是对公路工程的检验,检验工程质量,目前很多的监理人员对业主的意见都是全盘接受,根本就不能保证质量实现监理的意义。所以监理企业一定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要加强工程监理人员自主意识的培养,有效的为监理工程提供质量上的保证。

1.4受到监理费用和其他内部因素的影响

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少不了监理费用的支持,但是公路建工程的建立周期往往时间都比较长,尽管很多监理单位的利润非常丰厚,但是一些监理企业的收支不平衡,不能保持人才的储备和培养,这就限制了监理人员的发展,也容易让建设方对监理方产生不信任的心理,去限制监理方。这些不利因素都限制了公路工程监理的发展和进步,还有很多工程的管理机构混乱,监理多处收到管制,这影响到了监理的独立性,直接影响到了公路工程的质量。

2影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外部因素

2.1受到监理制度的影响

监理制度是始终贯穿着工程建设此项目的,监理制度主要包括投资决策、可行性研究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四个部分,这四个部分就是所谓的全过程监理。现在我国的各个监理企业都只是认识到施工监理这个部分,其他的进度是基本没有监理这个环节的。这种规定也制约了我国监理市场没有办法健康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前期投资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会因为准备不充分、前期资料不完善等等的原因不按照基本的建设程序走,这样资金就不能充分的利用,影响了监理工作质量。在设计阶段,并不是所有监理人员都参加了图纸设计的监理,这就会使有些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很多监理资料与现实不符情况,给工程的经济到来了巨大的损失。招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方面,由于很多监理企业的不合理操作。会使有些投资方直接介入大施工工程中,这就干扰了监理对于工程进度和工程费用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

2.2受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影响

业主能付按照规定去工作这直接影响到了施工工程质量和顺利开展,有一些擅自更改合同中的技术内容,甚至是监理权限,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监理的工作甚至监理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权利,还有一些施工单位认为监理是业主雇佣的只是去走一个表面流程,还有的是嫌监理工作太麻烦,怕复杂的监理技术影响到施工工程的进度,这使得监理工作在某些施工企业很难得到开展。

3对解决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影响的对策研究

3.1规范的管理公路监理市场,促进监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要加快完善公路监理工程的行业法规,便对我国现有法规进行全面的清理和修改,贯彻落实我国各项的法规制度,严格日常管理,使我国的监理工作能够规范化的发展。还要提高公路工程监理的收费标准,让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能够吸引更多的高素质高技术人才,提高监理企业的工作能力,促进我国监理企业的良性循环。目前我国的公路建设市场还比较混乱,我们要提高工作质量就要建设严格的管理资质,这个管理资质包括对监理企业的管理,还有对施工企业和业主的管理,严格的管理简历人员,实行监理工程师等级制度,大力的去培养监理市场,满足现的行业发展需求,国家也应该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考试进行严格的监管,制定一个长期的行业发展规划,深入的探讨监理行业的发展思路,对各个阶段的公路工程建设还有监理人员强化管理。这才能保证监理行业有序的发展。

3.2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推进监理体制改革

企业应该加快体制的改革,形成一个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促进监理行业的发展,在经营模式上推荐项目承包制,对所承包的项目工程进行内部职权分配,这样的监理形式既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又能满足工程需求。要想使企业的人才在企业稳定的发展,那就要建立合理的分配格局。让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可以让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部门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的结果进行分配调节,使项目监理部门能够更加规范的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是加强监理企业的素质结构,提高企业整体水平,从而获取到业主的信任的一个基础,例如我们可以积极开展工作例会、加强对监理资料和技术文件的绩效考核制度、生活管理制度等等。我们要建立一个学习型的监理企业,让监理人员不断地去学习,这样才能提高建立人员对于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熟悉性,还要对项目检查中发现的特殊点进行专题讨论,针对讨论结果做出完善的计划调整。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公路工程监理行业更好的发展。

4结束语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文3

【关键词】公路;监理;存在问题;改变;对策

【Abstract】Inthisarticle,thecurrentdomestichighwayconstructionsupervisionworkofananalysisofexistingproblemsandtochangethecurrentsituationputsforwardthecountermeasures

【Keywords】Highway;Supervision;Existingproblems;Change;Countermeasures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建立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与国内传统作法相比较,一是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更为合理、明确,有利于建设各方增强合同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了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建设项目管理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式转变。经过不断的努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由于工程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在制度上建立起一种比较科学的制约机制,工程管理逐步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信合同守程序、讲科学的依法管理的方向过渡。由各方面技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监理工程师队伍,也逐步成长壮大,发挥着日益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国公路工程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监理单位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却出现了“道路越走越窄”的局面。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素质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

2.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度自实施以来。取费一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取费。有的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很少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复合型人才愿意加入工程监理行业。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钟点工”式。有项目时才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只有解聘。监理人员的职责宽泛模糊且报酬偏低。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的人员十分匮乏。导致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由于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各监理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充当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则不断地降低工程监理费。整个监理行业也进入了监理单位取费低、监理人员素质差“的恶性循环。

3.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我们实施的监理制度主要侧重于质量监理,业主在合同管理中往往会设置专用条件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这大大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职能和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业主本身管理难度,造成业主管理人员庞大,管理费用严重超概算。当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之下强化管理是必要的。但是,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完全偏重质量控制,必然削弱质量控制的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4.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在实际施工中,监理机构一般分为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由于公路工程的特殊性,总监办一般设置在交通、通讯较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信息交流速度较缓慢,而且基层监理人员的权限比较小,事事需要上报、请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针对上述问题,作者认为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建设和引导,从而提高监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4.1保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国家标准规定合理取费。

首先,这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体系。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的质量水平。充分考虑监理与咨询服务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赋予双方在价格形成方面相应的决策权。从法规要求为规范建设监理企业的运作,建设单位选择监理单位的重点应放在监理单位的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上,而不应放在工程监理费的高低上。工程监理费仅是工程投资微小的一部分,它对整个建设项目造价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而监理的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却是至关重要的方面,它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好坏。所以,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此前提下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强化监理能力、服务质量和信誉,以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达到业主满意,这是根本。

其次,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工程监理合同一经签订,监理费再往上调时很困难,然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往往是暂估,最终工程结算,都突破暂估数,最少在20%以上。而且工程监理的内容也比委托时增加,但监理费却调不上去,工程监理单位付出了有偿技术服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有偿回报。建议工程监理企业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加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对涉及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条款要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工程监理范围增加,投资突破合同签订的暂估数,监理费应当依据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按实际情况做适时调整。

4.2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由于涉及的单位较多,监理法规不健全,行政干预,施工等单位对监理认识的肤浅,监理队伍参差不齐等原因,在监理工作中总会出现监理与业主,监理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尤以监理与业主的矛盾最为突出,影响更大。如解决不好,必然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监理委托合同一旦签订,其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监理合同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的解除和撤销。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应具有其独立性,业主或施工单位均无权干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这种合同关系很难实现,监理必须在以下几方面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的权利被业主委托,且通过施工承包合同予以确定。监理在履行自身职责的过程中,应独立公正地工作。其行为受合同保护,就不再受业主的干扰和影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业主习惯于把监理工程师只看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或顾问,而自己往往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出现,对监理工作或施工单位的工作习惯于发号施令,进行行政干预。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地分析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监理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干预工作或影响计划的顺利实现,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三控“(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对于此类情况我们应分别对待。若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第二种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报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第三种情况只要业主不要求监理工程师补办手续,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如要监理办手续,监理应拒绝。

(3)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业主对监理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与监理发生矛盾。这类事情发生在业主与监理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监理或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执行后又认为投资太大,害怕承担责任。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的同志参加,应共同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认为较重大的问题依据合同必须请示业主。请示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业主签字留存。其目的是使业主重视,更重要的是作为此后备查。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不容忽视。

4.3建设工程监理不应当仅仅定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我国是在1988年开始实行建设监理制的。建设监理制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按照当初的定位,工程监理可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然而监理制实施十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实施阶段的施工阶段,定位有失偏颇。笔者认为,在这两个阶段中,监理的重点应放在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中的设计阶段。因为只有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决策正确即对项目建设做出科学的决断,才会优选出最佳投资建设方案,才能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

若项目决策失误,对不该建设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或建设地点选择错误、或投资方案确定不合理等,不仅会直接带来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浪费,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严格审核上。工程设计是具体实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拟建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控制造价的关键。因此,在设计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控制设计概算不超项目估算,如何使设计方案更具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以及对整个设计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达到控制设计图纸质量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却把监理的重点放在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物形成阶段)。

由于业主认识上存在错误,致使监理的阶段范围单一,监理水平得不到有效的发挥,监理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对重、大型工程项目,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工程马上开工,造成监理人员来不及熟悉设计文件、地质勘探报告以及业主的意图,给监理工作带来不利。造成业主对监理认识上的不足和实施中的困惑,与政府的相关政策出台不及时不无干系。如建设部2001年才出台施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仅就施工阶段如何做好监理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对决策阶段和设阶段却只字未提。给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实际操作带来极大的不便,造成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监理无”规“可依,工作开展较困难。

即使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至关重要的施工招标阶段,大多数业主均没有请监理单位参与的意识,在注重最低价中标能带来一点实惠的思想支配下,会因对承包商选择的失误,给工程建设带来诸如质量低劣、工期拖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而给业主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作为我国为建设单位服务的建设监理企业,其实质是按照基建程序,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协助业主做好工程项目管理。从管理理论和方法的角度看,建设工程监理等同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工程监理企业所能提供的服务也应当是多种多样的。合理的监理企业结构应当是:既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又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含招标、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还有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文4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按技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新建公路应当符合技术等级的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第七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十条国家鼓励公路工作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对在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本法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适用于专用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

第二章公路规划

第十二条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十四条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第十五条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编制,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核。

专用公路规划应当与公路规划相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发现专用公路规划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规划有不协调的地方,应当提出修改意见,专用公路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作出相应的修改。

第十六条国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原编制机关决定。国道规划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经批准的省道、县道、乡道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国道的命名和编号,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省道、县道、乡道的命名和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专用公路用于社会公共运输。专用公路主要用于社会公共运输时,由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申请,或者由有关方面申请,专用公路的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改划为省道、县道或者乡道。

第三章公路建设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维护公路建设秩序,加强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筹集公路建设资金,除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包括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建设专项资金转为的财政拨款外,可以依法向国内外金融机构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公路建设进行投资。开发、经营公路的公司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筹集资金。

依照本法规定出让公路收费权的收入必须用于公路建设。

向企业和个人集资建设公路,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摊派,并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公路建设资金还可以采取符合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筹集。

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第二十七条公路建设使用土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公路建设应当贯彻切实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国有荒山、荒地或者需要在国有荒山、荒地、河滩、滩涂上挖砂、采石、取土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建设依法使用土地和搬迁居民,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条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依法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

公路规划中贯彻国防要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以保证国防交通的需要。

第三十一条因建设公路影响铁路、水利、电力、邮电设施和其他设施正常使用时,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因公路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公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成的公路,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线。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公路用地。

第四章公路养护

第三十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六条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第三十七条县、乡级人民政府对公路养护需要的挖砂、采石、取土以及取水,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十八条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义务工的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路两侧的农村居民履行为公路建设和养护提供劳务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为保障公路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利用车辆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在公路作业车辆上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影响车辆、行人通行时,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复;公路管理机构难以及时修复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进行抢修,并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第四十一条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山坡、荒地,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水土保持。

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四十三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四十七条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事先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第四十八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四十九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第五十三条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

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

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第五十七条除本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路政管理职责,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第六章收费公路

第五十八条国家允许依法设立收费公路,同时对收费公路的数量进行控制。

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五十九条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

(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第六十一条本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公路中的国道收费权的转让,必须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国道以外的其他公路收费权的转让,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的公路收费权出让的最低成交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依据确定。

第六十二条受让公路收费权和投资建设公路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开发、经营公路的企业(以下简称公路经营企业)。

第六十三条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六十四条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同一收费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应当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收费站。

两个收费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六十五条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转让收费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收费权由出让方收回。

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照本法规定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管理。

第六十六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受让收费权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经营的公路的养护工作,由各该公路经营企业负责。各该公路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对公路的养护工作。在受让收费权的期限届满,或者经营期限届满时,公路应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前款规定的公路的绿化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由各该公路经营企业负责。

第一款规定的公路的路政管理,适用本法第五章的规定。该公路路政管理的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六十七条在收费公路上从事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所列活动的,除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办理外,给公路经营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十八条收费公路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六十九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有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有权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接受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第七十二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要求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公正廉洁,热情服务,秉公执法,对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行为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第七十三条用于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第八十二条除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措施,可以依照本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由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第八十三条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

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第八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七条本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

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

(七)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文5

调研组采取“听、看、座谈”等方式,与__县政府副县长方国铁、交通局长、公路开发公司技术管理人员、澧江镇镇长等人员座谈,实地考察__二级公路一合同段建设情况及二、三合同段的线路走向,对调整二、三合同段技术指标、滑塌体治理、建设资金筹措等方面充分交换意见,形成了共识。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__二级公路建设基本情况

__二级公路是__市通往红河州、经河口直达越南出海口的最短通道之一,公路沿线是红河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全省热带开发的重点地区,也是红河下游红河、元阳、石屏、金平、绿春、河口及越南到昆明、西双版纳的首选路线。路线起于国道g213__~磨黑高速公路__联络线k8+122处,沿原__~红河公路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改建,途径南洒村、农场煤矿,顺__、红河而下,于k34+540进入红河县境内,经红石大桥、坝罕、红河县城北,止于土台村,全长74公里(__段34.5公里有大桥11座1744米、中桥10座544米),设计路基宽度12米、时速40公里/小时,工程总投资控制在7亿元内。

__二级公路建设项目前期相关手续齐全,__县境内已经组织实施一个合同段的路基工程建设。20__年6月,__县交通局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云南建成“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及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大通道的基本思路,根据20__年6月省人民政府红河州现场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扩大对外开放,深度开发热带资源,委托云南省公路职工大学勘测设计院进行__二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20__年9月,省交通厅对__二级公路工程可行性报告进行批复;同年11、12月,省国土资源厅分别对__段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进行批复;同年12月,第一合同段12公里路基工程公开招标,10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__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4352万元的合同价中标开工建设。随后,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用地预审意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经省级部门批复实施。

20__年1月,__市交通局组织__二级公路一合同段路基工程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整个合同段完成路基土方67.4万m3,路基石方14万m3,排水工程1.59万m3,防护工程5.5万m3,涵洞928.05米/55道,小桥42米/1座,中桥439米/3座,大桥263.03米/1座,共完成投资7530万元,未付工程款20__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九五”、“十五”期间,__市筹融资金111.5亿元,初步建成一个以国道高速公路为龙头,市、县经济干线为骨架的538公里高等级公路网,在全省16个地州市中率先实现市县公路高等级化。“十一五”期间,全市高等级公路建设贷款偿还进入高峰期,截止20__年贷款余额达16.17亿元,而各收费站点之间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参差不齐,再加上区城经济发展不足,交通流量少,收取的通行费扣除公路养护成本,仅能支付公路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的三分之二。因此,市、县区公路公司要重新贷款很困难,加之社会各项事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公路建设筹措资金愈来愈难。

筹资不足,__二级公路不能全部开工建设。20__年4月,云南省交通厅将__二级公路纳入云南省路网改造(地方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就明确省、市各按总投资3.59亿元的17.5%补助资本金1.25亿元,其余65%的投资共2.27亿元由__县自筹解决。5年来,__县区域经济有较快的发展,财政总收入由20__年9112万元上升到20__年的24799万元,而同期地方财政支出由21800万元增加到47115万元,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扶持投入,无力筹措__二级公路建设资金,带来__二级公路__段34.5公里仅开工建设一合同段,二、三合同段未开工建设。

由于受市、县筹措资金不足的影响,建设工期一拖再拖。整个工程建设到位资金7330万元,其中20__年市交通局拨付工程启动资金500万元;20__年6月、20__年6月分别到位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20__年市政府承贷

转借代资本金补助20__万元;20__年11月市交通局与__县委、政府举行__公路一合同工程所需资金协调会,县政府出资到位200万元,市交通局出资到位500万元,至20__年8月合计到位700万元;20__年2月到位中央路网改造资金2080万元。开工建设的一合同段,受资金不足、到位时间过长的影响,建设工期一拖再拖,实际工期拖至20__年1月才完成,比合同规定路基土建工程工期18个月多出36个月。

三、需要解决加快__二级公路建设的相关问题

今年4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局长座谈会议,杨光成厅长传达秦省长、刘平副省长讲话精神,要求各州市利用中央、省财政给予的支持政策(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债务的60%由中央承担,10%由省配套落实解决),抓住有利时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推迟二年,从现在计算还有18个月),研究再建一批二级公路,形成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为主框架,横贯东西,纵穿南北,覆盖全省的高等级公路交通网络。__二级公路建成后,有利于促进和加快红河流域生态防护工程建设及为沿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而且在政治上有利于加强边疆少数民族的团结,有利于国防和国际通道的建设。当前,要抓住国家、省实施扩大内需的重大历史机遇,争取中央和省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围绕__二级公路二、三合同段在今年10月份全面开工来开展工作,力争20__年12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为促进__县、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下步,__二级公路建设应做好以下工作:

1、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加快__二级公路建设由__县政府负总责,交通、国土资源、政财、审计等部门加强配合,明确分工,共同抓好具体实施工作。建议县政府成立加快__二级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交通局负责项目二、三合同段变更设计的编制和上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作为县政府建设主体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项目二、三合同段的用地预审、初审,代拟呈报文件,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财政局负责落实市、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协调银行贷款,参与项目前期工作评审。审计局提前进入工程建设审计,围绕__二级公路建设形成的债务展开工作,配合省、市级部门在20__年底前锁定__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和里程。

2、特事特办,简化审批环节。鉴于__二级公路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在下步的工作中,建议县、市纪检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__二级公路二、三合同段变更设计招标、路基路面工程建设招标的前期工作,在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前提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项目的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公路工程监理收费标准范文6

一、20__年工作情况

(一)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1.县城至龙门油路建设工程。该建设工程全长24公里,经公开招投标,由云南楚雄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为16891623.49元。工程于20__年10月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全部建设工程,铺筑沥青路面24.374公里。主线建设工程共完成投资1666万元;城市道路、人行道、安保工程等其它工程完成投资142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808万元。现正在编制内业资料,将于近期进行交工验收。

2.大平地至龙街油路建设工程。该项目是20__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计划,路线全长30公里。经公开招标,由昆明市西山公路工程联合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为:26355657.00元。合同工期10个月,工程于20__年9月1日开工建设。由云南升盟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监理工作,签约合同价为39.8万元。全部建设工程于20__年8月30日完成,于20__年10月24日通过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该工程共完成投资2032.78万元,与合同价26355657.00元比较,节约投资6027808.13元,节约22.8。节约的主要原因是对k0—k17段进行薄层路面变更处理。

3.20__年农村公路通达工程。20__年,省州下达我县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项目11个78公里,其中:水泥硬化路建设项目2个1.6公里,弹石路建设项目6个68公里,路基改造项目2个8.4公里。建设计划下达后,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已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并于20__年10月10通过了州交通局、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竣工验收。项目完成情况是:

(1)龙门乡大龙午[!]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135.2万元,建成弹石路面11km,建成水泥路面0.088km,完成路基改造7km。(2)杉阳镇东宝公路抱龙段:该工程共完成投资163万元,建成弹石路面9km,建成水泥路面0.36km。(3)龙街镇古富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22.7万元,完成路基改造2.5km。(4)厂街乡菜园子至老鹰坡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133.6万元,建成弹石路面11km,建成水泥路面1km。(5)厂街乡界面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59.7万元,完成路基改造10.2km。(6)龙街镇安吉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216.7万元,建成弹石路面14.88km。(7)北斗乡新村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117.1万元,建成弹石路面7.7km。(8)水泄乡水阿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91.1万元,建成弹石路面6.7km。(9)杉阳镇金河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129.8万元,建成弹石路面8.8km。(10)仁寿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17.3万元,建成水泥路面0.614km。(11)李子树公路:该工程共完成投资28.3万元,建成水泥路面1km。

4.永保桥至厂街油路建设工程。该项目由发改部门按扩大内需项目下达建设计划,20__年3月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大理白族自治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农村公路20__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该工程起于永保桥,止于厂街,全长57.2公里;20__年下达36公里,起点永保桥,止点岔河,年度计划总投资2667万元。

k0—k9(永保桥至郑家山段)油路建设工程整合小湾水电站淹没公路路面恢复建设资金360万元,经州交通局同意提前实施。该工程于20__年10月经公开招投标,由云南保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8659781元;由云南金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施工监理。工程于20__年12月开建设,于20__年5月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完成投资768万元。

k9—k36(郑家山至岔河)段经公开招投标,由云南保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为23425019.2元。由云南升盟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施工监理工作,签约合同价为34.8万元。

k9—k36(郑家山至岔河)段油路建设工程于20__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共完成投资900万元。

该工程目前到位资金26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44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60万元,州级配套资金7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95万元。该工程到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68万元。

本文来源:文秘站5.20__年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20__年州地方公路管理处共下达我县三条县道(永昌线、永厂线、龙街线)的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计划下达后,我局积极组织实施了各项养护大中修工程,于20__年6月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于20__年10月10通过了州交通局、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竣工验收。项目完成情况是:

(1)永昌线:共完成投资66.1万元,主要对永昌公路的沥青路面、缺损路基进行修复,铺筑水泄乡小城镇水泥路面;(2)永厂线:共完成投资79.7万元,主要对水毁路基进行修复,完善排水系统;(3)龙街线:共完成投资64万元,主要对水毁缺损路基进行修复,设置挡墙、涵洞,对弹石路面进行提塘补缺、封面、包边,清理排水沟等。

6.客运站建设工程。龙门农村客运站建设规模为五级客运站,经招标,工程由大理州大地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23万元,工程于20__年8月10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站房建设工程,完成投资25万元。根据客运发展需求,我局决定继续实施附属工程,现附属工程正在施工中。

7.斗乡黑丫口公路和河里朗公路建设工程。北斗乡千亩核桃科普示范基地和××建标生命科学研究开发公司是××县农业产业发展的示范典型,为把亮点做亮、特色做优。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两个示范基地的道路交通问题。该两项弹石路面建设工程于20__年5月15日开工建设,于20__年6月15日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建成弹石路面6.5公里,完成投资98万元。两项工程均通过了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8.金河移民安置点对外交通工程。该公路由县移民局委托我局建设,由我局负责勘测、设计、施工。我局组建了施工项目部,于20__年3月6日开工建设,现已完成金河村民委员会至田房村民小组大水井公路新开挖工程,建成村组公路10.38公里,完成投资140万元。工程完成后,县移民局、杉阳镇政府又继续委托我局实施大水井至平坦寨公路新建及打挂山、青岗山路基改造工程,现正在施工中。

9.20__年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项目。20__年,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局以《关于转下达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__年通达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大交计〔20__〕43号文件)下达我县的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项目8个100.2公里。其中:通村水泥路9.7公里,弹石路面74.8公里,路基改造15.7。项目分别是:羊街公路、苏青公路、东庄至抱龙公路、三村公路、水泄公路、阿波公路、文库公路、阿茨路公路。项目总投资:250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__万元,县自筹配套投资501万元。

××县20__年农村公路通达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共分6个合同段,对7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其中:一合同为羊街公路,二合同为苏青公路,三合同为东宝公路东庄至抱龙段,四合同为三村公路老鹰坡至三村段,五合同为阿波公路,六合同为文库公路、水泄公路(阿茨路公路目前还未开展施工招标工作)。

根据州交通局大交基建〔20__〕110号文件《关于对××县20__年农村公路通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批复》,于20__年10月28日进行公开开标,经合同谈判,一合同(羊街公路)由大理道路桥梁工程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为3614556.00元,合同工期8个月;二合同(苏青公路)由云南保山道路桥梁工程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为3532120.90元,合同工期4个月;三合同(东宝公路〈东庄至抱龙段〉)由保山市奔驰路桥工程经贸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为2270744.27元,合同工期8个月;四合同(三村公路〈老鹰坡至三村段〉)由祥云县宏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为1898072.75元,合同工期8个月;五合同(阿波公路)由云南联合铁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为1583763.50元,合同工期6个月;六合同(文库公路〈含水泄公路〉)由云南联合铁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签约合同价为3351126.90元,合同工期5个月。

上述项目已于20__年11月15日开工建设。其中:羊街公路富阳至莲花段已于20__年4月20日完成了弹石路面建设工程,完成投资126万元,建成弹石路面8公里。现正在编制工程交(竣)工验收资料,将于近期组织交工验收。

10.苗家垭口至松坡公路建设工程。为满足对宝台山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全县人民的期望以及沿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将苗家垭口至松坡公路改建成为高等级路面,路线等级为四级双车道公路(路基宽6.5米,路面宽6.0米)。为尽快启动苗家垭口至松坡油路建设工程,我局完成了该公路油路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并已于20__年4月2日通过了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

11.澜沧江航道码头工程。我县共涉及两个码头,分别是永保桥码头和霁虹桥码头。现已完成了建设地点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已将《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上报至大理州海事局,请求审批,待审核通过后下达建设计划。

12.岔路至龙街公路建设工程。为尽快启动岔路至龙街公路改建工程,我局正在开展该段公路油路改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

(二)县乡公路日常养护

一是进一步深化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对上年县乡公路养护成果进行考核评定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一批责任心强、养护工作扎实的养护承包人,并与之签定了养护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平时勤检查、勤督促,切实做好县乡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确保公路的畅通;二是投入物资、人员、机械,做好县乡公路雨季保通工作,全县县乡公路一年来未发生堵车24小时以上现象,确保了烤烟、泡核桃等农特产品及其他农用物质的调运;三是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各乡镇组建成立“乡(镇)公路管理所”,并下拨给各乡镇公路管理所各5000元的筹办经费,现各乡镇均已明确了公路管理所人员;四是在部分乡村公路路口设置了指路标志和限载标志,共设置了指路标志和限载标志14块。

(三)路政管理工作

路政管理上,一是加强《公路法》及路政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群众增强爱路护路意识。20__年上路开展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宣传5次,发放和张贴宣传材料300余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路政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二是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和预防违法利用、侵占、破坏公路路产的行为。至目前,共查处侵占公路案件13件,其中:履带车行驶公路1件,违法新开路口12件;收缴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4300元。通过开展路政管理工作,消除了公路安全隐患,保障了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提高了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交通保障。

(四)海事管理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水运安全工作的领导。县委、政府十分重视水运安全生产工作,将其列为全县“十二项”专项整治之一。我局结合我县的水运安全工作特点和部门工作实际,把水运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紧抓好,同时,要求相关乡镇相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20__年水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在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的基础上。县地方海事处 督促、协助涉及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沿江农户签订水上安全责任状。

三是加强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年初以来,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区内的“一江三库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坚决取缔、销毁“三无”船舶,至目前,累计共巡查5次。

(五)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道路交通安全:为保障公路畅通,要求县乡公路养护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清挖侧沟,疏通涵洞,使公路排水系统畅通;铲除路肩高草,清除路肩堆积物;修剪行道树,拓宽行车视距,确保行车安全;及时修复险口险段,不能修复的,设立警示标志。20__年,共设置了警示标志牌34块,警示桩46棵。

客运安全:根据所制定的《××县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认真贯彻落实“三关一监督”,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定期召集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强超抢会、疲劳驾车、酒后行车等违章行为。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20__年未发生旅客伤亡的安全事故,没有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水运安全:××县地方海事处加强对大碱塘、海子汪水库、金光寺人工湖及××辖区内澜沧江沿江的巡查,清理非法营运船筏,消除安全隐患。由于工作措施到位,20__年来我县未发生水运交通安全事故。

施工安全:一是对建设工程实行合同管理,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森林防火合同》,切实抓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有专人疏导交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标志,警示过往车辆,确保行车安全;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__年3月开始,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县级各部门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及时成立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组,按照县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按时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参学人员每人都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个人剖析材料。通过深入学习,在科学决策、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方面有了较大提高。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七)认真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省政府继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之后推出的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新举措,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完善政府自身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保障人民群众民利,努力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众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信息查询便捷化、多样化,推动自身建设上台阶,确保全县交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主要做了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了《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交通局行政许可事项、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在网站上工作动态、更新内容,让人民群众及时了信息。三是实行重大项目、事项公示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八)扶贫开发资金整合工作情况

20__年我局扶贫开发资金整合任务为栗树坪村至李子树村麦庄坡公路修复工程,我局于20__年2月完成了对栗树坪村至李子树村麦庄坡公路25.5公里的修复工程,完成投资35万元。

(九)配合县林业局完成了林区公路情况调查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林业局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完成了全县林区公路的现状调查工作,根据调查,全县共有林区公路23条,里程为220.908公里,所调查公路均属等外公路。

二、20__年工作计划

1.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做好已完成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审计工作。

2.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好永厂公路郑家山至岔河公路建设及20__年100.2公里的农村公路通达工程。

3.充分发挥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的作用,管理、养护好已建成的全县农村公路,使之发挥应有的功能和效益,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道路交通保障。

4.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计划,争取启动永保桥码头和霁虹桥码头建设工程,力争两个码头建设工程与小湾水电站下闸蓄水同步完成并投入使用。

5.争取启动实施厂街农村客运站建设工程,争取实施永和客运站和曲硐客运站,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使全县建成的各个农村客运站投入使用,规范全县农村客运市场,使建成的各个农村客运站发挥出应有的功用和效益。

6.认真疏理我县农村公路网络建设现状,超前谋划,切实做好20__年农村公路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