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审美的认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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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审美的认识

艺术审美的认识范文1

身份,是一个人的标志,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资本,更是一个人享有多少社会尊严的尺度。

但是,不论有多少身份,我以为,读书人始终是一个美好的身份。因为阅读使人拥有文化知识,能够培养一个人的道德品格,能够锤炼一个人的崇高情怀。而只有一个人具有了崇高品格的时候,才会赢得他人和社会的尊敬,才能够获得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一个读书人,就是一个对文化如饥似渴的人,其实一定程度上就是一个人整体素养的标志。一个拒绝阅读的人,是不可能有很高文化素养的。

现在,大多数的人都在一门心思追逐财富,每天不肯拿出哪怕一个小时来阅读。其实,这些人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他们不懂得财富只是人的躯壳而已,文化和信仰才是一个人的精髓。一个只是拥有财富而没有文化的人,不过是财富的管家罢了。

尤其是在现在的大学里,很多大学生每天仅仅限于自己专业的学习,而没有在社会文化方面加强自己的阅读。其实,他们不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如果仅仅限于专业,自己不过就是一个接受了专业训练的文盲而已,自己不过是一个专业工具,那不是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比如两个弹奏钢琴的人。两人同样拥有熟练的演奏技巧,一个是有着丰富文化知识的人,他在用钢琴表达自己的情感和追求;一个却仅仅是个熟练的演奏者,他看重的仅仅是钢琴的技法。他们最后的区别是:前者成了伟大的钢琴家,后者仅仅是个钢琴演员。

很多海外的华人,现在最苦闷的事情就是他们的孩子对中华文明的一无所知。他们的孩子接受了良好的西方教育,过着优裕的生活,说着流利的外语,但是他们的内心却非常空虚。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了文化的归属感,没有作为一个读书人的那份深厚和优雅。说自己是华人,对于中华文化一无所知;说自己是外国人,自己又没有外国人的血统。我们所熟知的华人科学家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就没有这样的困惑,因为他们都有着深厚的中华文化修养,他们始终认为自己是中华文明的一份子,他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祖国文明的渴望和追求。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开始从国内买大量的国学书籍,让孩子补上国学的课,让孩子首先成为一个读书人。

也许我们应该这样认为,我们正面临着一场文化的缺失和危机。放眼我们的社会,有哪些人心怀着巨大而崇高的社会责任心在认真地阅读?我们现在不缺少财富,缺少的是文化的素养,是巨大的社会责任心,是善良的人性情怀。而这些,恰恰是一个人的美德,是一个社会的价值核心,是一个民族的道德良心。

艺术审美的认识范文2

[论文摘要]生存就是现实,因此把现实与审美的理想对立起来实际上是一种违背设计美学常识的见解。而设计师的任务,则是改变现实顺应潮流,引导创构理想。作为社会消费结构中人与世界的一种精神关系,审美活动具有现实性的特征。审美活动着眼于现实的人生,寻求理想的实现和幸福愿望的达成,从中提升和超越自我。我们不得不承认主体精神性的理想是在现实关系中生成的,几乎表现在等同于现实活动,是一种消费水平理想化、艺术化的活动,与现实活动没有距离。这种活动不但植根于自然生命的深处,以生命意识为基础贯通自然与社会消费,而且又在此基础上反映出社会化的情感对整个世界消费结构的精神需要。对于大众而言这种关系形式上不但涉及功利,而且暗含着功利的强度,它以现实消费水平关系为基础,之后才超越了现实及其约束,走向心灵中理想与自由的境界。在此基础之上设计的审美活动让主体的心灵从现实关系中获得一种超越。

一、依靠受众自身实现审美活动

消费设计作品与理念一经传出就不可改变,能否产生审美作用,其决定因素就在受众。设计作品只是提供了设计审美的可能性,要使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转化,就要依赖受众身上应具备的条件。条件之一,是受众要阅历丰富、人情练达,这样他就会对消费结构事件中美的信息十分敏感,容易在内心激起活动。但仅仅只是阅历和人情还不够,只能达到一种不可名状的愉悦和激动,最多只能算是审美活动中的感性认识。那么,受众还应具备的条件之二,是要具有在掌握大量艺术作品基础上形成的艺术美修养,这样才能把设计接受中的情感活动很清晰地和艺术审美范畴联系起来,使设计审美真正到位。

对于人的艺术修养在审美活动中的决定作用,马克思曾做过这样的表述:“只有音乐才引起人的音乐感觉:对于非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社会人的感觉和非社会人的感觉是不同的。只有凭着从对象上展开的人的本质的丰富性,才能部分地第一次产生着人的主观感受的丰富性:欣赏音乐的耳朵,感受到形式美的眼睛──简单地说,能够从事人的享受和把自己作为人的本质力量来肯定的各种感觉。”

二、受众感受设计的指导意义

(一)消费结构审美与艺术审美之比照

消费结构设计审美虽然离不开艺术审美范畴的指导,但设计审美决不能走入艺术审美的运动轨迹之中,不能以想入非非代替严谨的事实接受活动.设计审美是“参与生活”,不同于艺术审美“高于生活”。消费结构设计不是艺术。消费结构设计和艺术在同为意识形态这一点上是平行关系,但是从信息传递和思维发展的角度来看则是递进关系。消费设计属于最靠近社会实践的较低阶段,艺术属于稍远离社会实践的较高阶段。艺术是从社会消费主义风尚一类的直观和表象中把美的因素抽取出来,经艺术家按艺术规律进行创造的思维活动成果,它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范围内自由想象。而设计却不同,它要力图保持直观和表象的特征,尽可能忠实于消费结构事物的本来面貌,这就决定了消费设计审美和艺术审美不同的特征。

一个消费结构形成的事实中可能有多个统一于一种审美范畴的因素,也可能几种因素分属于不同的审美范畴。艺术审美则是一种集中、有系统而又统于一种审美范畴的思维活动。更重要的是,艺术审美就像艺术创造一样,可以在艺术形象允许的范围内自由驰骋想象活动,想象范围可以超过作者的构思,也可以超出文艺作品中事件的限制。设计审美则不同,其审美的想象活动要局限在设计事实的框架之中而不能自由发展。受众只有结合事实的性质和意义,才能使事实中的审美因素获得想象的空间。设计审美作用不是要去理解形象,而是要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事实的意义。设计审美的第二层次,也就是较高层次,是在设计接受的基本过程之外,这是因为设计的基本功能是通过设计作品以直观和表象的形式传播狭义主观信息。设计作品只反映现象,不直接反映事物的本质。设计的认识和审美作用,从设计接受的基本过程外在的内容看,也就是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审美差异性,这又是人们接受设计后根据受众的自身素质带来的或多或少的必然结果。

消费设计能为受众带来“参与生活”的愉悦、享受,并不是设计审美作用的全部意义,只是开了个头,是设计审美活动中较低的层次,是一种具有美感共同性特征的审美。美感共同性的现象只是暂时的,根据审美规律,必然要向以美感差异性为特征的更高层次审美发展,从而让每一位审美个体在新闻审美活动中充分施展。这一过程的表现是,受众通过具体事件的接受,发挥自己建立在艺术修养基础上的感受能力,鉴赏到现实生活中不断生发出来的、实际存在的大量生动的美。设计审美凭借人的想象天性让创造性思维自由驰骋,但它要受设计认识作用的指导,受“参与生活”的约束。

(二)设计审美之艺术范畴观

消费者一般性地接收消费结构设计只能产生一种朦胧的参与社会的愉悦和满足感,而且只是说“参与生活”,还不能完全表达设计审美的全部含义。同样,光是说“美是生活”也没有诠释车尔尼雪夫斯基这个定义的全部含义。他又进一步阐述“任何事物,凡是我们在那里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凡是表现了欢乐、丰满、灿烂的生活的一切,这就是美的。”如果没有这些艺术审美范畴作为指导依据,从生活以及从设计中去审美就是一句空话,或者只能停留在较低层的美感共同性上。因此,车尔尼雪夫斯基上述关于什么是审美的具体内容的表述,可以看作是对现实生活中的审美活动归纳的两个条件:一是并非所有的生活内容都有美可审,只有具备符合艺术审美范畴内容的生活才是美的;二是审美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艺术审美素质,要做到能在来自生活的事物中,看得见依照艺术审美范畴应当如此的内容。

设计对受众来说是生活的缩影,接受设计从审美角度讲,就是在艺术审美范畴的指导下,对现实生活最新变动的事实中可能出现美的因素的审美活动,这一过程符合感性认识在理性认识指导之下完成的认识规律。设计制造的事实中美的因素出现及主体对这些因素的审美活动一般有这样两种情况:第一、设计所影响的事件从整体上不仅具有鲜明的美的因素,而且十分集中地与某一种艺术审美范畴吻合,容易在审美意义上产生轰动效应。第二、设计所涉及的事件本身从整体上不具备明显的艺术审美范畴,而是以事件内涵的丰富性和事件互相联系的特点传递出审美信息,去激活受众的审美想象。

三、设计师的责任

设计师们应该是日常消费生活趣味的追随者和注释者,更应该是新的生活趣味和审美趣味的积极倡导者。陶醉于日常的物质生活本身,不仅是设计家作为一个消费结构引导角色的权利,在日常消费生活中享受审美的趣味,是设计家作为的一个审美欣赏者角色的权利,而对日常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作出冷静的思考并且进行积极地引导,更是设计师们应尽的义务。通常被传统观鄙视的随波逐流,投人所好,甚至哗众取宠,确是体现投机家素质表现力水平的惯用伎俩,也是身为设计师的市场体系在设计实战意义上的认识水平面上移所应该做到的。

参考文献

艺术审美的认识范文3

事物美的问题与时代越来越密切,都需要美的理论来指导。社会进步,艺术工艺创造离不开美学基本理论的指导,所以有必要来认真确定一下。研究美的核心问题要参考大量的美学理论,不能只是主观臆造。本文综合了许多理论研究的共同点,再追其根本,概括出新的理论:美是人的本质的能动表现和感受与自然和社会的艺术性和谐。

美的本质特性属于人的本质一部分,人的本质属性包含了认识并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能力的总和,体现了人类社会生活的进步一致性,这一点是共识的。笛卡儿的哲学思想为近代思想奠定基础,他力图从主客体的认识关系来把握美,强调了人的本质能动性。海德格尔认为,美和艺术的本性与真理和存在相关,这样就从哲学的角度来确定了美的社会本质一致性。马克思也作了归结, “于是美的规律就是人的规律,即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不管是有无唯心的成分,都承认了人的本质能动要素。

普遍的美学研究都讲到人的问题,但却在本质上漏掉了这基本问题,所以美的核心离不了人的本质问题。但是如果只讲人的本质,这个外延范围太大,要用最恰当的界线来确定,那就是艺术这个根本特性。

研究美,是要指导美的认识和艺术创作,为了美的社会生活服务。 认识美的本质问题,不能只在美的概念上兜圈子,只在知觉和感性上猜测。要把眼光放得远一些,把美的问题放大和延伸,就可以看到,美的发展趋向和形式表现就是社会性的艺术创造的展示。美的感受是人的社会艺术历史创造在人本体发展中的烙印,因为存在决定意识。动物的感受情发与美的欣赏无缘,因为是与艺术创造无缘。美感可通过人的表情体现出来,人的感受好像是决定性权威的,其实这是客观事物在人的情感上的反应。所以美不仅是客观的,也具有主观性,不仅呈现在成果中,也表现在创造过程中。形式美一直是西方美学史与艺术哲学中极其关注的问题,黑格尔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那么理念作为内容,则感性显现就属于形式,这就强调了艺术美。马克思则在生产劳动中来规定美与艺术。美的起源是人们在享受劳动成果的兴奋中产生的表达冲动和感受,这种感受需要一定的好的形式表达出来,一方面用于自己的感觉欣赏,再就是用形式传达给别人,这就是美的自我欣赏和互动欣赏,是艺术成果和精神感受的互动。不管是具有什么水平,在表达中,人们总是寻求更巧妙恰当的好的方式,这就使其带有一定的艺术特性,这样才能与舒感和快乐的情趣一致,这就是客观存在与主观感受的相容一致性。人的艺术感觉和思维表现在感性知觉和艺术形式有不同阶段,生动形象的展示也是艺术的表现。自人类社会生产分工形成以后,专门的艺术也随之产生。艺术的感染会随时融进人们的感觉和意识中,当外在事物引起情感的变化时,艺术的潜意识感受会表现出来,尽管是不由自主地反映,人们还是有了欣赏评价和表达的艺术要求,产生了艺术美感的享受。所以美的艺术性不是艺术家的专属。美的感受可通过人的表情体现出来,喜怒哀乐是人之常情,在交流中,人的表情的可感性传寄了美感的信息,这种表情可以被学习和模仿,使感情的表达成为形式,这种形式是以艺术手法来进行的,所以艺术形式是表现美和创造美的工具。艺术性是人的本质优化表现,其感受和能动性趋向和谐关系的高级境地。

美学的研究是从哲学的角度来开发的,但到了一些美学家手里,美及本质就被掂成了个伪命题,美不存在了,这是社会各方面都不会接受的,社会需要美,人们需要美的思想指导,理性需要美的轨迹,所以各种美的研究都要再回来通过哲理的检验。

物质和精神的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存在决定意识,事物的相适应性决定了美的感受如何,人的美感意识发展成审美感受,又确定了事物美的特性,进而创造事物的美,这就是存在与意识相辅相成的和谐一致关系,这样使和谐说法有了根据。

美感起源与人的社会劳动生活,这与人的本质能动性是一致的。当人们所作用的客观对象呈现了相适宜的状况时,心理有了一系列愉悦感受,美的感受产生。待社会文明的萌芽成长之后,人们有了抽象的审美经验,这种经验随着文明的发展不断的高级化,并不断印记在产品对象上。审美离不开审美对象,人们把审美经验与事物结合起来感到了美的特征,从而认识到美的事物,美具有了实际意义。但美的事物是多元性的,人们感受到的美只是其中和谐一致的抽象特性,所以具体的事物并不等于美,美的本质也不是审美对象。美不仅是优美,美学也不只是审美价值的探讨,而是有着广泛的意义。美感有着强烈的心理和生理特征,人们在适应或接受了客观的和谐一致条件时产生了美感,离开了具体的事物,或事物没有与人精神感受的和谐一致关系都不会产生美,人们首先要适应客观及其规律才能存在,所以客观的影响是第一位的,人的能动反作用是有条件性的。确定了美的特性,就必然有了本质的探讨。

主观感受说法以人的感觉审受为核心,忽视了客观刺激的原始作用,这同意识决定存在的观念一样,违背了唯物哲学的思想。实践美论把美与事物等同起来,就搞混了存在和意识的关系,不符合意识的反作用原理。

由于美的问题非常复杂,只在本圈里难以确定,除了以认知科学的方法来认定之外,还必须与实践检验相结合来进行。社会实践是检验的根本标准,总体理论检测是先行标准,

美的定义首先要经过语法的检验,把定义放在不同的语言环境里,看能否讲得通,专业词语应保持本来意义,但在中国的社会里也要适应汉语的活用和发展原则。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有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思维本身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理论探讨离不开逻辑分析。

美是人的本质属性能动表现和感受与自然和社会的艺术性和谐:人类的理想、进步、创造是本质的特性,所以是美的;人的表现和感受与客观相一致,就会呈现和谐,所以也是美的。这些充足条件连在一起,就结成充足必然条件,可以定义。

“美是伪命题而只有美感存在”:没有相互和协的美的现象哪来美的感受,这是违背了矛盾律,不成立。

“美就是美的事物”:没有什么叫作美,与美的事物不一致,违背了同一律。

“美感的本质是在非功利状态下经由对事物外在形式的认知而产生愉悦性情感体验”:艺术表现的内在意义也能引起美感,悲剧引起的激愤共鸣也会产生美感,理念不周延,属以偏代全。

“美学就是关于审美意义的科学”:不研究美及艺术美的实践问题,美学没有了理想的价值。属概念有误。

概念的美是抽象的,也同与本质的美,这是遵循了思维逻辑的规律。

在解释美的本质时常与自然属性结合起来,但人与自然的和谐可以表现在很多方面,只有艺术的趋向关系才能确定其美位置,这样就与生理和思想的感受区分开来。人的感情在初级阶段中,许多感觉是纠合在一起的,美感与其他感受有时是相容的,并可相互影响,相互转化,但发展趋势不同。这里有一个确定状态和朦胧感受不同的问题,虽然没有标准的界限,但欣赏的思维方式和艺术性的感受表现是确定性的标志。单纯的生理舒畅兴奋只引起机体的新的平衡调节,生理享受有益于身体健康,其直接反映的是可行与不可行的感觉。单纯的理论只能表述其客观属性,反映存在,从理念上使人们认识事物的本质,事情的原委,发展的过程,讲的是怎么回事。而美却有着鲜明的艺术特征,从事物表现如何,引起人们的感受怎样,怎么用好的形式去表达,表现了事物怎么样。心灵美和精神美都要艺术形式表达,当用艺术形式表达事物和思想时,美好的亮点就给以升华,美的感受也充实其中。如果失去艺术性,干瘪的说教会显得空洞。美的感觉用表情和动作艺术表达,语言表达的美是用修辞技巧和意境的设置来完成,工艺美用技术手段表现出来。这都是艺术的发挥在起作用,这样的认识在心理学中可以得到更深刻的理解。

人的本质在于能动性劳动创造,美的感受在社会生活中发展成为艺术感受,没有艺术形式的感受和表达作为寄托,美就无法存在。艺术有文化和工艺多种形式,形式为具体研究创造了条件,艺术成果又影响了美的感受,人类在漫长的社会生活中已经容身于艺术的熏陶,感情的表达会自然带有艺术的特色。不管是什么样的感受,只有趋向艺术发展的感受才能成为美感享受。美不等于艺术。艺术是人们在对待自然和社会时运用的方式,有具体的形式,可运用不同的材料,是关于怎样认识、表现、创造的问题。艺术的范围很广,像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逻辑学是思维的艺术,语法是语言的艺术等。

美的内容包含了自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当人们能动地认识并作用于这些事物时,使一定事物和行为带有艺术的特性,美的特性就显示出来。艺术需要技术和材料各方面的使用,艺术表现社会生活,但是没有美的内容,艺术就失去了价值;美的内含体现了客观的本质属性,如果没有艺术的表现,客观的本质属性只是客观的陈述。有了艺术的表现,事物的美就更加突出。二者是相互推动和相互服务的。美就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美学是在哲学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美的定义要依据哲理的分析。美感起源于社会的劳动生活,只有当事物的表现和反映有了与人相适宜的时候,人们才能有了心理的一系列反映,就有了美的意识感受,并将这种意识感受与事物联系起来,使特定的事物有了美的印象,这就是美的事物。这种印象不只是美的感受,也是意识的反应。但美的事物是多元性的,人们感受的只是其中的和谐一致的特性,就是具体事物的美,所以美并不是事物,只是事物与人和谐一致的反应,表现为事物一定的特性,这样又具有抽象的事物性,具有实际意义,可以定义,有其本质特征,这就符合了唯物的物质与精神的认识,也符合了对立统一的观点。美感有强烈的心理和生理特征,有条件性,离开了具体的事物,或事物没有与人和谐一致的关系都不会产生美。机械唯物观的实践美论美当作事物,认定事物和美是一回事;唯心的主观美论把美只当作精神反映,只在心理感应上寻找美的根源,都走向偏激,必然导引出错误的结论。

美的艺术性普遍地反映在美学理论中,但在本质论述中却很少被提及到。

艺术是在享受和寻求劳动生活成果的美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艺术与美的问题最密切,美的寻求必然发展艺术,艺术的开拓离不开美的理念指导。艺术美以典型化的手法将事物的和谐性加入到作品中,使之区别于生活中的原始美,具有理想的趋向。与艺术相关的能动表现和欣赏的感受都强调了抽象的艺术性,与生活的审美角度有异,这也就是艺术性区别了美感与的不同。

艺术创造离不开生活,也离不开现实的客观条件。设计舞蹈动作,谱写音乐曲调,看来都是创造者的主观臆想,但实际上是在适应具体环境条件下进行的。艺术性手法必须与人的生理条件相和谐,与理想一致,与自然相顺,与社会相融,能达成与欣赏者感受的共鸣,这才能创造出艺术的美。如果只有美的服饰,人的动作不和调;讲着华丽的词语,做出不雅的行为,这些都不会是美的。艺术形象就要这样的和谐关系,一个林妹妹,胖了不行,俗了不行,要幽雅,有气质,都是自然和社会一致关系的人本反应。美学的着重点实际上就是艺术的理想和协的美。

喜剧多表现了理想性的艺术性和谐,通过各种褒贬的艺术手法运用,使人们在风趣地欣赏中享受胜利的快乐。

悲剧突出了斗争性的和谐,在矛盾冲突中激愤人们的感情,造成追求新生活理想的共鸣。

艺术表现中的崇高是典型的理想美,这种艺术性的和谐,是人们对理想社会和人的本质高级进化的感情寄托。

美的艺术发展规律呈现继进跳跃式,在历史的熏陶下,社会突变和科学激进都对艺术美的创造有很大影响,这就符合了与社会一致的和谐性。

“美”字的原始创造是象形,示意舞蹈者带有羊角,身着羽翎,这就是艺术的装饰。古人在正规的场合如此舞蹈,把美提到较高的位置,表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艺术发挥和理想的伸展。

艺术的理想创造要有美学理论的指导,一般的艺术发展是依据审美经验进行的,但在高速发展的社会中,经验便出现不足,又由于美学理论的缺陷,艺术创造没有得到更充分的发挥,所以有必要反思一下。

美的艺术性和一般讲的艺术性有区别,不只是表现能动性,而是具有一定的美感欣赏特色。伽达默尔把美学作为解释学的组成部分,坚持艺术阐释的多元性与无限性,这样就把艺术进行分类对待。杜夫海纳认为:意义内在于形式,审美中并非所有的形式都是美的, “审美形式只有引起想象力和理解力自由活动时才是美的。”美的感受必须是主体和客体相容统一,美就是主体感受和相适应的客观存在有机的结合。人们在能动的改造自然和社会时,常常面对着艰辛和痛苦。当还是处在这种艰辛痛苦时,当事者很难有审美的感受,尽管在操作着艺术工艺的流程,有着奋斗目标,人的主观意识决定了美的感受。作为“美学之父”的鲍姆嘉通把美学规定为感性学,卡西尔、苏珊朗格认为艺术是情感的符号,都是审美感受的认识。当审视着行为成果时,人们有了审美的关系,美的艺术性才体现出来。所以美离不开审美关系,美的定义也离不开审美欣赏认识。综观美的分析,人们认识的美实际上就是主观感受和客观相适宜的和谐统一。

美学著作基本理论都有大幅度地谈论艺术审美的问题,但在基本定义上却漏掉了美感欣赏和表现的问题,这确是一个缺陷。自从柏拉图发出迷惑的呼唤后,名家都从不同方面做了一定的回答。至此,综合吸纳后,本质问题可以得到较清晰的结论。

讲到了美,必然地联系到了丑。没有丑的定义,就不能恰当地定义美。普遍的美学理论都在回避丑问题,因为这对于苦心经营的理论难于融合。作为反意,认清了丑,才能衬托出美。

反其意,丑就是人的非本质的反向艺术性的欣赏感受和表现。丑的行径不能促进人的进步趋势。丑也具有艺术性,这使之与恶有了特性的区别,也使之增加了假象表现的内容。丑的问题是复杂的问题,从感情上是人们反感的事物,在理性上是破坏社会和谐进步的东西,是被人们否定的东西。丑与美相反,但也具有艺术的生理特性和社会特性。人的生理上丑陋是发育不足的表现,机体损伤也会如此,这是必然的缺陷。但人在精神上可以进行弥补,对社会的作用上可以表现其美。

社会特性的丑是人为的制造。进行着有损社会的行为,又要用好的方式来掩盖,像公益和商品的假像宣传,搞欺诈行为,这就是丑行。不同于直接的恶态暴力,丑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尽管会被人们蔑视,但还可蒙骗一些人。还有一方面,就是艺术方式运用得不恰当,也会把好的事情搞砸,就是说出了丑。

艺术表现中的丑并没有失去原有的特性,只是在被鞭笞和艺术性处理中出现了新的平衡落差,丑行失去了力量,变得更不协调,人们享受的是轻松和谐的艺术性感觉。

美与丑的认识与人的社会关系和意识有关。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的人群中,有着基本的道德思想标准,对丑的确定性是绝对的。但在不同条件下,对丑的确定会不同,文物以人情而定。在内容和形式方面有复杂关系。形象的丑与思想的美会有交错关系,感性形象和理性认识有其不同。在不断认识中感情也会发生变化。具体和抽象的不同。单体的现实用处和共性的价值不同。用通俗的话解释美和丑,那用好的方式来感受和表现好的事物就是美的。而用好的方式掩饰不好的,或好事被表现得不好就是丑的。如果混帐的脸都不要了,那就是可恶。艺术作品中的丑与生活中的丑有相同的性质,并不是因为艺术性将丑变成了美,而是作品抽象典型化的手段显示出了美的艺术形式,使人们感到了艺术的美,使人们在胜利自豪的感受中否定丑的行径,其中的恶也随之化为丑的败迹,从而产生有美的效果。

确定了丑具有其艺术性,这样就会明白反社会性的创造和欣赏是美的反向表现,暴力欣赏、低级趣味是丑的艺术反映,是应该批判和消除的。好的事情也要先用好的形式来表现。丑的艺术界限解决了心理感应论迷惑的问题,使人们明白注意到丑恶的东西会用艺术形式加以掩饰。认识丑的问题可确定正确的行为方式,识别艺术手段下的丑恶行径,加强社会的和谐生活。

基础美学的研究是从现实的审美关系出发,不只着重艺术的研究,还要结合社会生活的实践来完善美的认识,因为艺术来源于生活,但又不能放大社会的角度。美在生活中常以好的概念被认识,较少审美的特定意义。人们常谈论着人长得如何美,打扮怎样,论及景物风情,实际上这都是人与自然和社会向融洽的表现,用了好的表达方式,却讲不出什么艺术性。生活中的丑被认定为坏,这是生活中的不和谐,因为在不同的环境中都有行为的限度,生活的和谐包括多方面,只求一方的和气实际上是不和谐。中国古代哲学讲究中庸之道,就是以此来解释美的和谐之本。

如果将有利于社会发展,相处和睦,有风度气魄,时尚进取,生活丰富等这些来认识人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自然就会感到美的所在。人们的行为举止,思想感情,都要与现实的环境相适应,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和生产矛盾,有和谐的理想,就有稳步的前进,社会创造了美的使者,明星照亮了生活,在艺术的光辉下人们享受到了美,并充实着自己,这就是社会生活的艺术性和谐。

认识了美的本质,就可以正确地指导美学理论和艺术创造。如何表现人的美,如何创造艺术美的风格,都要展示人的能动本质特性,创造出和谐与人的社会生活的感人艺术作品,丰富繁荣的现实生活。

确定美的本质,要同其他的问题相区别,不能无限扩大,把很多好的东西都归之于美的范围,因为符合人类进步方面的事情太多,美的范围过大,容易引起认识上的错觉。也不能使之太小,否则会影响美的社会性审定和艺术的创造。现代美学出现了美感派和实践派的对立,主求审美理念的观点提出伪美和反美问题,力求美学的精华和正统,但却与客观和社会实际应用相脱节。提出各种实用美学的观点又在人的审美方面有所疏忽,缺少了人的本质要素。所以美学研究仍要坚持唯物辩证统一的思想,在不断认识美的实质上发展美学。

凡是艺术性创造和感受的事物都牵连着美的内容,特别是一系列——美的范畴,有各种表现形式,也是多方面的对立统一关系。

美首先是社会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美的感受和欣赏对象都是社会的存在现象,离开了人的社会需要关系就无所谓艺术性的美,同时美的社会性是与人的进步的能动创造性相一致的,反人类进步的会成为丑。另一方面美离不开艺术性的感受和表现,没有好的方式就不会引发人的美感享受。

美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客观存在是审美的对象,又是美的创造和理想的基础;审美活动以人的主体感受而起,由主观因素确定了客观审美对象,只有被审美评价的客观事物才有了审美价值。美是人的主观意识对客体的认识,带有人的主观色彩,但基础是依据客体的存在,虽然客观事物本身无所谓美,但只有符合人的社会生活需要相一致的事物才能产生美,反之就不会产生美,这是美的客观基础。只是以个体的主观意识来认识美而完全否定客观基础是错误的。美的感受因人而异,思想认识、素质修养、社会关系等等因素不同,会对客体反映出美的感受和表现不同,当美的事物一旦成为公认的现实,尽管有着感情的差异,个体自然要服从这个断定,这里艺术形式起着很的作用。当一个集体创造着一个艺术作品,尽管不同人各有其美的评价,但大家还是要根据美的统一标准来服从这个美的形式创造。当个体的感情有了波动,对公认的事物有时会反感,但反思回来仍能够给以肯定,这也是客观基础的问题。美的艺术性广延较大,客体首先适应于人的社会生活,社会群体反映客体的方式会有着较多的一致性,这样就加强了社会不同关系和不同时期的相连性。

美是情感和实体成果的统一。情感是美感的基础,当主客体处于和协一致时,引起审美的艺术感受,这种感受是具体的,进而促成了艺术形式的表达,促进了艺术产品的创造,有了美的具体成果,反过来又影响到美的情感享受。

美是感性形象和理性认识的统一。美是有感而发,通过艺术特性表现出来。有了艺术的形式,便可以进行理性的升华,事物的美就会得到明确的认识。所以可在艺术的理性研究中对美的认识进行开发,再产生对美的影响,指导进行美的创造。只有认识美的艺术性才能认识美的创造性。美的“感性显现说”淡化了艺术的特性,因此不好解释理性认识的问题。

美是具体和抽象的统一,客观事物融入人的社会生活,通过鲜明生动的表现使人的感觉和意识产生了反应,有了自身的评赏,美是具体可见的;通过艺术的抽象可以认识美的共性,找出其规律性,有了理性的升华,来指导艺术美的创造,并以此进行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创造,美又是抽象的。

美与真和善是相连的统一。这三者相互补充,各自又有不同的内涵,也可以有不同程度的比例。美以真为现实基础,又可以在现实基础上进行再创造,但要有真的现实根据;美以艺术形式体现善的和谐性,其内含的好的内容具有善的本质,又可与丑的转换中增强矛盾起伏的艺术性,真和善加强了美的感受。应该强调的是,真、善、美都是好的部分,是相对独立又相互融合的关系,合在一起就是非常好了,所以不能相混代替,更不能用美代替好。只因为美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性,所以显得格外突出。

美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美的认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应,在不同事物相互对比中有了相对的美,通过反面的对比,美的事物就会突出。绝对性是抽象的艺术概括和再创造,一定时期和范围内的美的共性就有其绝对性,取得共识的绝对的美延续下去成为美的经典。

美是具体和抽象的统一。美的感受是对客观具体事物的感应,情感因事因物而发,美是主客体具体的和谐反映,集中在各方面的一致关系上,一丝细微的变化,一点冲动的萌芽,都会产生美的火花。美是有感而发,离开了具体的感受,单凭主观认定,不会有美产生。另一方面,美的理念又是抽象的,人的思维和感受会将美的意识加以升华,使具有一定特性的事物被审定为美的事物,这些具有和谐一致关系的事物,不管是有无具体的感受,都会给与评价,当理念与具体相对应时,理性的美感认识出现,这就是审美。

审美是个体与群体的统一。个体具有各自不同的审美方式和艺术创造,有其自由性,但又受群体的约束。组合的共识统一了审美的方向,又影响了个体的发展。

美是意志和功利的统一。美是由个体思想感受而发,受其立场观点的影响,作用着行为和理想。但社会功能和利益关系又确定了其功利性的位置,激发了进行艺术创造的积极性,并作为一种动力导引着美的发展趋向。美的艺术发展就是这种统一的结果。

美是历史和现实生活的统一。社会劳动和丰富的生活创造了美,不同时代和不同生活环境的人在一定的社会中有各自的审美情感,但历史的影响会留存在人们的观念中,又起到不同的作用。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在不断地创造着美的历史。

美是现实与理想的统一。现实是基础,由具体事物引发美的感想。理想的美是现实的发展和再创造,表现在艺术的创作中,显示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如果理想的发展远离了现实的基础,就成了无稽之谈,如果没有理想的再创造,现实的美就会平淡无光。

美是公益性和功利性的统一。人人讲求美,尽管思想理念不尽一致,但都要求一定社会关系美的存在。由于美的创造带有艺术性,有劳动成本,可以带来效益,和生活利益相融合,所以美具有社会利益的双重性。

艺术审美的认识范文4

关键词:审美;教育;能力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0)10-0232-01

艺术课作为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的主要手段和途径,在中学教育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以下从两个方面来谈谈艺术课的重要性。

首先,艺术术课通过审美教育提高学生对美的感受能力、鉴赏能力和艺术创造能力,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

马克思历来十分重视青年一代的审美教育,要求他们不但要掌握科学而且要懂得艺术。认为不仅能帮助人们认识世界而且能鼓舞人们改造世界,去创造美好的生活。他曾经说过,社会的进步就是人类对美的追求的结晶。

审美教育对人的潜移默化作用历来被许多有识之士所认识。我国著名的艺术教育家丰子恺先生曾经说过:“人们每天瞻仰这样完美无缺的美术作品,不知不觉中蒙其涵养,感情受其陶冶,自然养成健全的人格。”他主张“不求直接效果,而要注重间接效果,不求学生能作直接有用之画,但求涵养其爱美之心。”《丰子恺论艺术》能用作画的一般心态来处理生活,对待人生,则生活美化,人世和平。他视此为艺术的最大效用。

美的事物在生活中处处都有,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感受和欣赏的。因此人们认识美,发现美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学习、培养、训练才能逐步增强的。虽说爱美之心人人皆有之,但各人对美的内涵的认识却大相径庭,审美的情趣和品位更因人而异,甚至相距千里。要增强审美的素养就必须接受美的教育和熏陶,不断积累和升华对美的体验。

中学生的心理和生理正处于发育阶段,属于从少年向青年的过渡时期,他们求知欲强,可塑性大,通过美术课对他们进行系统的美术知识教育,对提高他们的审美修养、审美情趣、审美感受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美术是直观形象的视觉艺术,它的鲜明生动的造型和富有情趣的色彩具有感人的艺术特征,符合人们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规律,适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因而它更能引起学生的兴趣,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良好的审美教育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乃至一生都将具有积极的影响。

美术的审美作用早在古代就被人们认识,作为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方面自我完善的内容之一。但是也曾经历过一段把优秀文学艺术当作毒草的认识偏差历程,而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党的以后,美术教育的重要性得到认识,中学美术课才得到了全面的恢复,被列为必修课程。

从人类生活和心理发展的角度来看,人们对美的需求是在精神的寻求中得到心理上的平衡和自我实现的必然,它是人类生活的一种需要。马克思指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世界中的直观性显现。人们对美的欣赏也就是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因此,人们要在生活中不断发现美追求美更好地创造美,就必然要不断地提高自己对美的感受能力、鉴赏能力和创造力,从而充实、丰富和完善自己。故中学美术课的审美教育作用正在于此。

其次,中学艺术课通过对审美教育,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并促进其智力的发展。

中学艺术课参中学生进行审美艺术的教育,提高他们对真、善、美、假、丑、恶的判别能力,陶冶其道德情操,很自然地与“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政治教育融为一体。这无疑对学生的良好品德的形成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比如有不少学生缺乏文化素养和艺术鉴别能力,他们对人体艺术作品与画刊区别不清,容易把美当丑,把丑当美。一方面,男同学在欣赏人体绘画作品时会窃窃发笑,认为这是一种充满诱惑的画面,甚至想入非非。女同学却认为这些东西不见得人,认为自己还不应当看,最好让学校不要开设这种课,或因这些内容而脸红耳赤、忸怩不安,不敢抬起头。另一方面他们又热衷于偷看秽画而津津乐道。有的学生因受到影视书画的毒害而走上犯罪道路。通过美术课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鉴别能力,可以使他们认识到人体艺术作品是为了突出表现人的形体美和人的内在美,它是一种健康的具有极高审美价值的艺术品,它能给人美的享受。而影视书画宣扬的是低级趣味,寻求感官刺激,他们用纯自然的手法甚至变态下流的方法故意宣泄,亵渎爱情,引导人们走向堕落。学生通过接受审美教育,有了辨别美丑的能力,就能自觉抵制品的侵袭,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同时也能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欣赏人体美术作品,升华自己的审美情感。这种审美教育可能会比抽象的道理或硬性制止学生看品的效果更好。

艺术审美的认识范文5

    舞蹈是在一定的空间与时间中展示的视觉艺术,以有韵律的人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在舞蹈作品中,情感、意趣和行为、情节等主要通过由人体动作构成的舞蹈语汇来表现。古人云:“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故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舞蹈课的教学实践证明,受教育者对舞蹈课中传授的各种特定动作的内涵缺乏清醒的审美认识,对节奏、速度、韵律等内在联系所体现的协调美认识不足,对综合艺术反映在舞蹈课中所能感知领略美的鉴赏意识也不仅是浅薄肤浅的,而且是局部的、缺乏有机联系的。

    舞蹈课的教学实践还证明,受教育者在动作练习过程中机械模仿成分过多,缺乏自觉表演意识,动作、人 .体、音乐三者之间缺乏沟通,他们对其他艺术形式与舞蹈的相互渗透交融、有机结合认识不够,将其视为独立的艺术,而缺乏整体把握。实际上,鉴赏意识与表演意识,鉴赏能力与表演能力是有机联系的整体.只有增强鉴赏意识才能提高鉴赏能力,只有增强审美意识,才能提高审美能力。因为,不论是文学,还是音乐、美术,它们在审美的追求上都有许多共通之处,而且不管是何种艺术,当它完成审美追求时都是一种综合的、和谐的艺术体现,而不是单一的、封闭的甚至简单、稚拙的艺术体现。而我们的学生恰恰不懂得这一点,认为舞蹈是舞蹈,其他综合艺术是综合艺术。更不懂得每一门艺术其实都是一门综合艺术,它们之间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它们在塑造艺术形象和追求审美体验时有许多相通之处,这是我们在进行舞蹈教学的过程中发现的舞蹈教育与综合艺术教育审美的最大的现实差异。

    因此,舞蹈课必须对各种艺术形态中的审美进行有力的、有计划的审美心理结构分析。通过综合艺术教育,使受教育者的审美心理结构在整体上得到提高,使其能对各种艺术的共同审美要素进行直觉、抽象、理性的概括,进而达到相互迁移。

艺术审美的认识范文6

论文摘要:实践概念在

章辉在其《实践范畴与当代

哲学 上的本体论是一门研究存在的本原和存在的方式的学问。那么,对于哲学学科下的美学的本体论研究 自然 就应该是一门关于美的存在的本原和存在方式的学问。判断一个概念具不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就是要看它能不能回答美学存在的本原和存在方式的问题,看由这个概念能不能追索到美的存在的本原和存在方式。当然,这里的“美”并不指古代自然本体论意义上的美的对象,也不指近代认识论意义上的主观的审美,而是人类学本体论意义上的处于一定的审美关系之中的美和审美,同时也包括美的最为典型的形态: 艺术 。由以上对于话语实践的定义和概念解说可以看到,话语实践的确能够回答美、审美和艺术的存在本原和存在方式的问题。首先,从存在本原来看,传统上人们习惯于把人的存在认作是除了物质的存在就是精神的存在,不存在其他,而 现代 语言学家则告诉我们语言也是人的存在的一个方面,语言不仅仅是人们表达思想情感的工具,语言更制约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认知方式:“语言是存在的家”(海德格尔),“语言是人类认识的边界”(维特根斯坦),“能够认识的存在就是语言”(伽达默尔)由此,现代哲学和美学就发生了语言学转向。在语言学转向的时代大语境下,张玉能重新阅读的经典著作,发现其中早有对于语言与存在的关系的论述。马克思说“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们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恩格斯也说:“语言是从劳动中并和劳动一起产生出来的”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意识,用于与别人交流,同时也用于人们认识自己、和自己交流。语言和劳动、实践有同样长久的 历史 ,语言在有人类的时候就存在了,它伴随着人类社会从一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伴随着社会中的人们的一切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精神活动,当然也伴随着人们的审美活动。

用现代语言学的语言观来看,这种伴随在很大的程度上其实是一种规约,它规约着人们的认知和思维,也就规约着人们的审美活动。什么东西是美的,什么东西是不美的,都受到这种规约的影响。也就是说,从广义上来讲,一个时代的人们同时认为某一对象是美的,那必然是受到了那个时代公用的语言系统的规约。从狭义上来讲,一个单个的人认为某一对象是美的,那也必然是受到了他所生活的语言环境和他自己意识中的语言存在的规约。在这个意义上,语言或话语实践就可以说成是美和审美以及艺术的存在本原,只是张玉能把语言进一步拓展到艺术符号,从而使得话语实践有了更大的概括性。另外,审美关系下的美、审美和艺术的存在状态或者存在方式也可以“以话语实践的形式表现出来”审美对象身上的形式或符号因素,审美主体的语言意识,都可以对美和审美的存在方式给出解答。而艺术的存在方式更是可以用话语实践来解释,艺术在根本上就是一系列的形式和符号,不同艺术门类的不同形式和符号表征着不同的意义。这样,话语实践就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从而得出了话语实践“作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中介过程,是以一定的符号(话语)生成美和审美以及艺术的”。

新实践美学的实践概念的三个内容是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话语实践,其中,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都是已被学术界公认的两个概念,而话语实践则是张玉能在汲取现代语言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经过自己严密地思考后的结果,可以说是一个独创,是他本人对于实践的内涵的独特理解和 发展 。也许正因为如此它才受到了更多的质疑和批评。对于新生事物的质疑和批评是必要的,不过批评首先要建立在了解甚至是熟悉的基础上,否则所谓的质疑和批评就是不堪一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