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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前景范文1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24-04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
(一)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
2005年以来,根据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开始调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试点设立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2007年1月。银监会陆续《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章。2007年初,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3月挂牌开业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2007年5月,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0年6月末共设立村镇银行214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活力,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村镇银行的特点
1 村镇银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具有股份制性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注册资本数额相对较大,服务功能比较齐全,信贷支持力度较大,风险分散能力较强,社会的认知度相对较高,商业特性比较明显。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村镇银行可在县、乡两级设立,在县(市)级以下开展存款、贷款等银行业务。二是村镇银行坚持“主银行制度”以及股权适度分散原则,即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同时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10%。三是放宽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我们可以将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做一个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两者有着一定差异(见表1)。首先,两者目标类似,均立足于解决农户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两者实际上选择不同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道路”。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都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不限制股东资格,而采取限制负债来源(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控制制度风险;与此相反,村镇银行不限制负债来源(可以吸收存款)。而采取限制股东资格(银行是绝对控股的最大股东)的形式来控制制度风险。
2 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小额信贷等业务。小额信贷组织是从第三世界国家产生的。它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比较早地发展起来。在亚洲。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最发达,其次是菲律宾、印度、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在拉丁美洲,小额信贷在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发展得最为成熟,其次是巴西、智利、萨尔瓦多等。非洲国家中包括南非、乌干达、坦桑尼亚等。但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小额信贷而且实现了可持续性发展。
从世界各国小额信贷组织不同经营模式的分析(见表2)可以看出,小额信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经营主体具有自生能力。小额信贷组织主要通过团体担保连带责任等模式,共担风险和分散风险,以及实行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评估等,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它们都带有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许多小额信贷组织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且为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因此注重社会效益。
我国的现实情况与孟加拉、印尼、印度这些国家有所不同,也与日本、德国、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异。这就要求中国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必须走自已的道路。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农村地区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中低收入和贫困居民开展储蓄、贷款、结算、贴现、银行卡、以及同业拆借等业务。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金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广泛,依托发起行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在小额信贷投放方面作用较为突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村镇银行在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一)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试点进展比较缓慢。如果与小额贷款公司做一个比较的话。差异就更加明显。截至2010年4月末,全国各地在试点中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700多家,资金来源约1300多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110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无论从已设立机构数量,还是业--务发展规模上看,后者发展速度都快于前者。
(二)资金来源受到一定限制
大多数村镇银行作为新设机构,社会知名度较低,公众认可程度不高,存款增长较为缓慢,在贷款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导致资金来源和需求很不匹配,小额信贷投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
(三)信贷投放力度不足
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机构,投资人和管理者往往注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服务“三农”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村镇银行人员少,对农村地区情况不熟悉,导致服务覆盖面低,贷款难以真正发放到种养殖业的农民;授信、担保网络建设滞后,业务处理手段落后,限制了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地区、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
(四)盈利能力有限
由于村镇银行发展刚刚起步,业务品种单一,很难吸收到来源于企业、政府对公客户的低成本存款:同时,同于其规模较小,为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需留存超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存放同业),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高,盈利能力往往低于其他商业银行。
三、我国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一)加快发展步伐
按照银监会的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根据银监会2009年7月23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再在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1294家,其中村镇银行设立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银监会2009年6月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国务院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中小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投资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近期我国在已出台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于2009年3月发出《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又于4月《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还需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人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财税部门2010年5月出台《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在2009-2013年间,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其发放的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为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发展,促进其在“支农支小”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在存款准备金、利率、结算、现金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2 村镇银行可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享受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11%,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7个百分点。
3 村镇银行可申请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2009年将支农再贷款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4 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村镇银行利率政策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则不得高于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2,3倍。
(三)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以及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注意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
1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广泛性。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推广微贷技术,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全面加快建立覆盖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层次信贷体系。突出创新重点,着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信贷需求。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
2 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十技术”等方式,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打造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设施和提供流动来扩大服务辐射范围。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开展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交叉销售。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缩短流程环节,促进农户贷款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制定标准化农村金融服务合同,创新并推广标准化的涉农存贷款和理财产品。全面披露金融产品尤其是复杂金融产品的必要信息,准确揭示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健全客户评估机制,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适应性开展有效评估。建立和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 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涉农担保资金或成立涉农担保公司。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制度,不断创新基于多种信息获取方式上的贷款技术,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
(四)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较弱,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监管不足和缺失、风险处置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犯罪和逃废债力度,建立和健全农村支付网络体系和征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大力推广非现金工具支付,减少农村地区现金使用。继续加强城乡支付结算服务的互补发展。加大农村信用法制与信用知识宣传力度。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加快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
村镇银行前景范文2
2012年5月28日挂牌开业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氏德丰村镇银行”),除开展由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业务外,以“立足县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致力于打造风险防控和可持续经营的“农民银行”和“创业兴家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无疑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
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由三门峡银行发起设立。三门峡银行前身是三门峡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2012年1月12日更名为三门峡银行。2014年12月26日,三门峡银行重组合并为中原银行。这是一家总部位于郑州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中原银行旗下拥有9家村镇银行。时年49岁的杨振富,不但是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及股东,并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衣着光鲜的杨振富竟然是一个刑满释放犯。杨振富因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于2001年4月15日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年7月初,三门峡银行职工网上举报,三门峡银行相关人员2012年提拔因经济案件而受到刑事处分的杨振富担任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2013年11月25日,经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会通过,杨振富辞去董事长职务。在杨振富担任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一年半的时间里,杨振富的诈骗手段,登峰造极,让人咂舌。
“借款”5850多万元
2013年年初,张甲听三门峡市陕州区某公司的李某说,他朋友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杨振富,在银监会认识人,能审批村镇银行,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就是他找人审批的。张甲将这个信息告诉了朋友吕甲,吕甲经引荐认识了杨振富。吕甲和杨振富见面后,杨振富说他能托关系审批三门峡市义马、陕州区等几个地方的村镇银行,有好多人都想往村镇银行投资,市场前景看好。吕甲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投资机会,向侄子吕某说了之后,吕某也很感兴趣,就托吕甲、李某促成这事。
2013年3月初,李某介B吕某和杨振富见面,派头十足的杨振富侃侃而谈。他称,自己可以从国家主管部门争取到一个村镇银行指标,该村镇银行由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发起,占村镇银行35%的股份,确保吕某入股另外65%中的股份,成为银行的正式股东,2013年9月底能够取得银行的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式开业。同时,杨振富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吕某借给他2000万元,卢氏德丰村镇银行作担保。吕某见有银行担保且自己有求于杨振富,遂同意。
2013年3月17日,吕某同杨振富签订了期限为6个月的借款合作合同。双方约定,杨振富帮吕某争取一个义马市村镇银行指标,确保吕某成为正式股东,并在2013年9月底开始营业。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吕某按照约定将2000万元资金汇入杨振富在建行的个人账户内。这年8月份,杨振富故伎重演,对吕某说,他又从主管部门争取到一个焦作市修武县村镇银行的指标,10月底开始营业。让吕某再借给他1600万元,并确保吕某入股该银行。对杨振富深信不疑的吕某,再次与杨振富签订了一份借款1600万元的合作合同。
一直到2013年11月份,杨振富承诺的义马市和修武县村镇银行审批一事仍没有着落。吕某找杨振富催收借款时,巧舌如簧的杨振富又让吕某借钱给他,说村镇银行审批的事已经到了关键节点,不借给他钱银行的事就泡汤了。无可奈何的吕某,只好被杨振富牵着鼻子走,又陆续借给他750万元。
到了2014年,杨振富承诺的时间已经过了,入股银行一事仍遥遥无期。经吕某多次催要,杨振富归还吕某2100余万元,仍有3000余万元不能归还。吕某只好找到卢氏德丰村镇银行,银行负责人看过借款合同后说,他们不知道这件事情,合同上面所盖担保银行印章是假的。吕某又急忙来到三门峡市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询问,被告之河南银监局对申请不予审批,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和吕某一样,企业家费某也是一个受骗者。2012年12月27日,杨振富对费某说,他能为其办理三门峡陕州区村镇银行的审批手续。在取得费某的信任后,杨振富以帮其申办村镇银行、自己经营活动需要资金为由,以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名义与费某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借款1500万元的合作合同。借款合同到期后,杨振富未能兑现承诺。在费某多次催要下,2014年9月,杨振富归还费某本息1630万元。
2015年1月7日,吕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2013年3月至8月期间,杨振富向其承诺为其办理村镇银行指标,先后多次向其借款4350万元。在杨振富逾期不能归还借款的情况下,他找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但该银行经核对后称,借款合同上的保证章并非该银行公章。同年1月26日,费某报案称,2012年12月27日,杨振富称其能帮其在陕州区开办村镇银行,以卢氏德丰村镇银行为借款人,杨振富为担保人,向费某借款150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及杨振富均未按期归还借款。2014年10月,费某因欠他人借款,将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得知,合同上所使用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的公章是杨振富伪造的。同年2月23日,卢氏德丰村镇银行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2014年12月,费某、吕某先后前往该行追索债务,通过对其二人提供的借款合作合同及借款担保合同查验,发现该行不存在其所提供的合同,所签合同中印章与该行印章不一致,此事件已对该行造成严重影响,要求追究杨振富伪造公司印章罪。
杨振富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犯罪,于2015年1月24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区分局抓获,并于同日被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陕州区公安局执行逮捕。经公安机关查证,在未经卢氏德丰村镇银行授权的情况下,杨振富冒用该银行名义为与吕某、费某签订借款合同进行担保,并在合同中使用虚假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印章。
身犯合同诈骗罪获刑十四年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杨振富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2016年1月6日向陕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振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吕某、费某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系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在法庭上,杨振富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属民间借贷纠纷;是吕某、费某二人主动让其帮忙办理村镇银行,在与二人约定借款时,二人都要求其用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名义借钱或者担保。自己将借费某的钱都还了,只是因为利息的事闹了矛盾。案发前,自己一直都在积极归还吕某的借款。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证明:该行自2012年5月28日开业以来一直使用编号为“4112240002014”的行政公章,期间从未更换。经查证,该行公章保管员、经办人及行主管I导从未听说过,从未见过杨振富与费某、吕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借据,该单位也没有关于此借款合同和借据使用公章的任何登记备案。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振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担任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使用虚假印章,骗得他人信任签订借款合作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杨振富合同诈骗费某1500万元的指控,因被告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予认定。
法院认定,被告人先后在洛阳、北京等地成立了几家商贸、投资、文化传媒公司,但是这几家公司均没有开展业务。被告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采取了欺骗手段,通过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被告人到案后能积极归还被害人吕某250万元,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村镇银行前景范文3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
1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再次把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纳入会议议题。总理今年至少十次提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可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了。
一、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现状
1.从中小微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来看,吉林省的中小微企业70%以上都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和各类金融机构所能给提供的金融支持少之又少。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的吉林省,经济发展情况已经明显落后于沿海地区,依靠传统工业振兴地方经济已经不足以让吉林省经济进入发展的快速路了。所以,借鉴浙江省等经济发展的经验,吉林省也开始发展具有东北地方特色的民营经济,使中小微企业有了一个发展的空间,给予了中小微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
2.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来看。中小微企业的绝大部分是以个人或是家族的模式进行经营运作的,在企业的初创期融资的主要渠道是来源家里的亲戚、同学或是朋友。这种民间借贷方式所聚集的资金是有限的,但是对于进入快速发展期的企业是远远不够的,由于资金的问题,往往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使企业丧失了做强做大的机会。企业此时会选择向外寻找融资的渠道,可行的融资方式是向商业银行进行借贷和上市融资。四大商业银行和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其信贷支持比较小,因为商业银行往往都是可以“锦上添花”,很少“雪中送炭”,对于中小微企业这类风险大,期限短的项目往往采取规避状态。所以,为了助推吉林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吉林省成立了吉林银行和吉林省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3.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来看。可以选择上市融资,但是我国沪深两市对发行股票的公司要求连续3年的运营历史和3年连续盈利记录、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千万元。但是这些上市标准对于发展期的中小微企业而言显然是无法达到的要求。就算是达到这些要求,每个上市企业为了发行股票要支付各种费用,比如说对企业上市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的审计和财务报告,以及后续的季报和年报,这些费用都是相当高昂的。即使缴纳了这些费用,也未必可以成功上市进行融资,对于急需资金,又没有办法承受长时间审批的中小微企业来讲,这部分沉没成本无形中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商业银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也有所上浮,使本来融资难的中小微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二、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1.自身原因。中小微企业本身自有资金少、规模小,使中小微企业自打出生之日起就显得很孱弱,当市场发生波动时,必然会波及抵抗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再加上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都是“中国式的合伙人”,在企业管理方面也存在着各中漏洞,导致了中小微企业又都会走上“中国式的散伙”。从发行债券和股票的角度来说,这些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和债券风险很高,相对应的投资者的收益也较高,面对现在的经济状况,投资者会考虑到风险的问题。因此市场的接受程度比较低,所以我省当前采取直接融资这种方式的企业较少。这些在中小微企业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都限制了企业的融资。
2.银行角度。对于目前吉林省的中小微企业而言,除了从亲戚、朋友处借钱以外,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短而且薄弱,所需资金数额不大,但对于企业而言都是“救命钱”。但商业银行发放企业贷款发放时,要经历多个环节、时间长、手续费用高。导致一笔贷款到位至少需要1年,少则半年。另外,商业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多数都是担保贷款,中小微企业缺少保证人,可用于抵押或质押的资产很少,即使有一部分,质量不是很高,所以可以获得的资金就比较少。
3.融资渠道。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够完善,企业在这个市场的融资难度较大。我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先后开发建立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但是当前吉林省在上海与深圳股票市场进行融资的企业在20家左右,占全省企业总数的1%都不到。吉林省的中小微企业多数缺少技术含量,很难让投资者看到发展前景,所以,发行债券市场接受度较低。因此融资渠道受限。可以利用的民间借贷,由于市场制度不够完善,管理相对混乱,融资成本较高,这些都造成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的难题。
4.信用担保。中小微企业由于其没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背景,所以在寻求融资时,需要强有力的担保机构。而吉林省各级政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工作比较薄弱,吉林省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在20多家,其中有10多家列入了国家担保机构试点行列。据对全省484家企业调查表明,21.2%和21.1%的中、小企业认为贷款缺乏担保机构的担保。鉴于这样的情况,没有足够坚强的担保机构做后盾,中小微企业是很难在金融市场上融通到足够的资金的。
三、解决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1.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管理,在中小微企业建立之初,进行把关,力争做到创建一个做强一个。这需要政府对于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定期对于这些企业进行一定的考核,对其企业的管理者进行相应的培训,尤其要帮助其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制度。
2.在省内建立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体系,以吉林银行为核心,以其他各地市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村镇银行为辅助的银行信贷体系,并建立健全以吉林省信托和吉林省担保为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使中小微企业可以得到省内金融机构的帮助。
3.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吉林省内建立和引进一定数量的风险投资机构或是天使投资人,并由省一级牵头成立一个投融资平台,使投资者能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也是中小微企业可以拓宽融资的渠道,打造一个“双赢”的平台,进而解决中小微企业一系列的资金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娇,高斌华.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D].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
[2]王鹏.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J].会计师,2012.
村镇银行前景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服务; 经营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2(2008)10-0052-03
一、我金融分业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坚持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原则,对于规范我国的金融秩序,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整个金融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长远看,分业经营的目的是保持稳定和便于控制,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尽管它在防范宏观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机构自我风险控制机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增强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监控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金融形势,分业经营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金融自由化、金融服务多元化对分业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国家间开放银行、证券、市场及西方国家的金融综合经营制度,对中国金融业现行的分业经营制度造成强烈冲击。
二是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现行制度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经营的严格区分和限制,抑制了市场资金供给来源,人为地割裂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不利于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银行、证券、保险的业务品种有限而单调,使行业素质及竞争力不断下降。
三是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分业经营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受到限制,银行业和证券业都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从而影响到证券机构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投机性和不稳定性。
二、我国银行业综合经营的现状分析
2007年至今,中国银行业发生了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一个是综合经营大步迈进,另一个是“走出去”升级。
截止到目前,银行业已经涉足基金业、信托业、金融租赁业、产业基金业,进军保险业似乎也近在眼前。而且当前以银行为主体的综合经营前进步伐,也有别于之前中信控股、光大集团的“金融控股”模式。从下面的一些事件,可以看出中国银行业近年来综合经营的历程。
2005年2月《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出台,当年6月首家银行系基金公司工银瑞信基金公司成立,随后建行、交行跟进;进入2007年,浦发旗下成立浦银安盛基金公司、农行旗下成立农银汇理基金公司,招行收购招商基金,再加上民生、兴业、中行、光大摩拳擦掌,银行进入基金业已经被引向深入。
2007年6月,经国务院和银监会批准,交行以12.2亿元购入湖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85%的股份,湖北国投更名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至此,交行成为1993年后首家进入信托业的商业银行。民生银行10月正式宣布,与陕国投签订股份认购合同,以23.42亿元认购陕国投26.58%股份。
2006年12月,中行斥资9.65亿美元(约人民币75亿元)100%收购了新加坡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进军租赁业。经银监会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也已于2006年3月施行,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已经放行。建行与美国银行获批筹建合资金融租赁公司,其它银行申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已陆续获批。
2007年1月,由中国银行参股的中国第一只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挂牌成立,中行行长李礼辉出任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董事长,中行也成为了国内首个试水产业投资基金的大型银行。今年5月,国家开发银行发起设立了中非发展基金。
综合经营的脚步不止于此。有消息称,目前工行正在酝酿以控股或收购等方式,对华融资产公司进行整合,这样,华融所拥有的证券等多项业务牌照也将纳入工行旗下,为其今后进驻证券业创造了条件。工行还通过其香港子公司工银亚洲认购了阿里巴巴的股份,成为基础投资者。农行和国开行正计划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此外还有消息称,中行、工行、建行将入股京沪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正是自2003年以来对国有银行的改革,大幅地提高了中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同时也对银行在金融脱媒和外资银行竞争大背景下实行综合经营,作了积极的探索。
作为综合化经营的重要一部分,中国工商银行的跨国经营无疑走在了其他国有银行前列。2007年11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成立。这是继俄罗斯莫斯科子银行开业后,工行在拓展境外金融服务领域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标志着工行正式进入印尼市场,在东南亚地区的服务网络日臻完善。
事实上,工行在上市后的一年中,通过申请牌照、组建、并购、合资和参股等方式,涉足了许多新的业务领域。继2005年在行业中率先成立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后,2007年9月,注册地为天津滨海新区、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筹建,金融租赁公司将以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为指导原则,发展国际化的经营布局,主要经营船舶、飞机等大型设备的国际租赁业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租赁、租金转让与证券化、资产管理、产业投资顾问等创新型金融服务,这标志着工行在综合化经营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此外,工行还大力发展了财务顾问、投融资服务、承销顾问业务等无需牌照的投资银行业务,这些综合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工行跨市场的服务能力,满足其收入多元化、业务多领域的战略发展需要。
目前,工行在相当程度上已经具备了综合化经营的条件和能力,工行控股的基金公司、租赁公司的业务的开展,有力地表明了工行已经从以往一个单一经营模式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向一个业务种类日趋丰富、业务范围逐步扩大的方向发展。
在保险领域,由于其业务的开展取决于中国的监管法规对于商业银行参与保险业务的规定。在此之前实际上工行和保险业已经有过很多的合作,如工行在其营业网点多家保险公司销售其保险产品。但至于工行能否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入股保险公司,这将取决于国家相关的监管法规。
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早在2002年,工行就在同业中率先成立了投资银行部,业务范围涉及财务顾问、银团贷款、重组并购、资产证券化、市场资信及资产管理,实现了其从提供单一的传统金融服务,到提供深层次、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的重大突破。几年来,工行投资银行的业务结构不断完善,利润收入也从2002年的1.42亿元突增到2006年的26.7亿元。其中,重组并购业务一直是工行投行业务的亮点,从2002年到2006年,工行投资银行的重组并购业务收入从325万元增长到1.33亿元,其间为张裕集团、晨鸣纸业、鼎天科技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提供了重组并购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好评和认可。2007年,工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继续快速健康发展,仅前三季度投资银行收入的年度化增长率就达到了71%,完成了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一系列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战略并购顾问任务。
三、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发达国家金融业变革的信号表明,银行、保险、证券的综合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新趋势。它不仅是一场金融制度的变革,更是一个金融机构竞争与整合、金融服务手段创新、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服务理念革命的过程。虽然目前我国实行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时机还不十分成熟,但是来自加入WT0后金融市场开放的压力,要求我们必须抓紧时间,创造和完善条件,为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全面发展作好准备。具体说来,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
(一)加强金融法律体系的适应性建设
立法先行是保证金融体制改革在法律框架下稳健推进的根本前提。尽管我国目前已有一系列的金融法律,但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还远远不够。今后应制订出台新的和修改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构建一个完整高效的、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允许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稳步开展综合经营,大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持有一定额度的企业股份,鼓励产融结合,培育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企业。
(二)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金融机构市场化步伐
1.加快银行体系改革,推动金融业的产权重组。对国有商业银行按照信贷质量、业务区域、发展方向等标准进行整合,对其实施股份制改革;资产质量好但发展不均衡的,可以收缩业务效能低下分支机构,集中力量提高自身效率和利润指标;对资产质量差且无发展前景的银行,允许和鼓励区域内其他业绩好的银行兼并,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
2.全面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责任终身制。实行资产质量和利润目标的双向考核,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赋予基层信贷机构相应的贷款权限,不断开拓新的贷款增长点。
3.加快优秀金融企业的上市步伐。积极推动经营绩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上市,通过资本运作实现金融企业的迅速扩张。
4.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监控体系。高风险与高收益从来就是孪生的,当前,内部控制松弛是金融机构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在国有商业银行尤为严重,为了避免诸如上世纪英国巴林银行及近期法国兴业银行等由于监管漏洞及监控不力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监控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5.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培养。大力充实产业分析和项目评估人员力量,使金融业人员对产业经济的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合理经济规模、管理模式、国内外竞争与盈利状况、发展趋向等方面都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逐步培育一大批晓市场、懂技术、会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家和银行家,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良性循环。
此外,推进金融电子化进程,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
村镇银行前景范文5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如果问到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李明昌灾后的四川什么最重要,他一定会回答:“信心”,同样的问题在四川银监局局长王筠权那里也得到同样的答案。在上述两位金融政策实施者与监管者看来,在灾难发生的第一时间,维护灾区人民的信心是第一要务,其中维护灾区人民对自身金融财产安全和未来家园重建的信心又是重中之重。因此在地震发生后,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所出台的相关政策均围绕于此。
在李明昌行长看来,金融业在震后四川发挥作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通过提供正常的金融服务和对相关支付结算特别的安排以满足灾区人民基本的金融需求,保证金融秩序稳定,在这一阶段维护的是人们对现状的“信心”;第二个阶段是对灾区进行特别的资金安排,通过信贷政策的倾斜促使灾区尽快恢复重建,在这一阶段维护的是人们对未来的“信心”;第三个阶段是恢复灾区金融秩序的全面正常化,在信贷市场中,以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取代非常时期所采取的特殊政策安排,维护灾后信用机制,在这一阶段维护的是金融业对灾区发展的“信心”。实践证明,金融业参与抗震救灾以及支持灾后重建所做的安排也正契合了上述三个阶段。
2008年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该通知精神,商业银行应紧急布设服务网点,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点就近获得银行服务;对于因地震原因而造成凭证缺失的,只要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资源调配力度,优先保证抗震救灾急需物资生产与流通的信贷需求;合理调整信贷资源地区配置,从信贷总量、信贷资金和授信审查等多方面优先支持灾区重建。2008年5月26日,针对地震对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人民银行《关于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支付结算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该通知对震区个人、单位等各种客户在支付结算上予以特别的便利,以满足灾区居民基本生活和灾后重建需要。2008年6月19日起,四川全省5561个受灾银行业网点通过板房银行、汽车银行、迁址合并办公等方式全部恢复营业,确保了受灾群众办理转账挂失、提取现金以及财政救灾资金和救灾部队用款的及时划拨。上述各项政策对于维护灾区金融秩序并为灾区注入信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后,为贯彻落实优惠金融政策,增强灾区金融机构信贷支持能力,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指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在川分支机构加大系统内调剂力度,将信贷资源向受灾地区倾斜,保证灾区对灾后重建的资金需求。人民银行首先对四川重灾区六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其中重灾区农村信用社执行9%的存款准备金率,一般地区农村信用社执行10%的存款准备金率,分别比国有商业银行低7.5和6.5个百分点。其次,执行优惠的专项央行票据兑付考核政策,目前四川全省已兑付央行专项票据96.4亿元,占发行总额的98.5%,其中重灾区39家农村信用社已全部兑付,金额为35.32亿元,增强了灾后恢复重建的信贷支持能力。再次,执行优惠的支农再贷款政策。目前全省139个极重灾区、重灾区、一般灾区农村信用社申请支农再贷款享受比其他地区低0.99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
2009年4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四川银监局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贯彻有关住房信贷优惠政策。7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城乡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灾区被损毁城乡居民房屋重建的金融支持工作。截至2010年3月31日,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城镇居民住房贷款155.86亿元(不含商品房开发贷款),涉及9.88万户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灾后恢复重建贷款3366.5亿元,其中城乡住房重建贷款574亿元,城镇建设贷款669亿元,农村建设贷款181亿元,公共服务重建贷款102亿元,基础设施重建贷款814亿元,产业重建贷款1020亿元,金融业在支持灾区恢复重建、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明昌认为,救的金融政策在短期内主要体现为应急性特征,要实现金融资源对震区持续性的投入,灾区的信用环境不能破环,基本的市场规律不能违背,要维护金融运行的市场化、法制化和可持续化。各种应急性的金融救助措施,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在灾后震区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恢复的时候,作为政策制定者应该思考将金融运行恢复到正常的轨道,保护灾后信用环境不受破坏,金融支持抗震救灾不能以信用环境的破坏和牺牲金融业本身的良性发展为代价,这里就需要进行必要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比如对于灾后农户贷款,人民银行指导商业银行在利息上给予特别的优惠,但优惠后的利息仍能使商业银行保本经营;又比如对农户住房贷款,政府、商业银行多方共同努力,采取贴息、信贷额度、担保等多种方式,既使农民尽快安居又使得银行的信贷资产安全得到保障。四川人行始终将推动灾后震区的诚信体制建设作为信贷金融支持灾后重建的一个重要措施,加强诚信教育,建立中小企业、农户的信用档案,使诚信建设与金融支援灾后重建相配套。
作为四川本地银行业的监管者,即便是面对“灾后重建”这一特殊形势,王筠权局长同样也没有放松对金融机构风险管控的要求,银行业既要支援抗震救灾、积极参与灾区重建,又要把控风险,这是王筠权局长对四川省银行业机构的基本要求。为此四川银监局首先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管控,派出工作组走访机构了解地震灾害对信贷资产的影响,组织指导银行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研究风险控制和缓释措施,督促银行及时入账反映不良贷款,及时评估各企业、各项目信贷资产损失情况,做到真实反映,加快处置。针对灾后出现的特殊情况,四川银监局指导商业银行加强操作风险管控,敦促银行业机构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争取公安部门支持,强化临时营业网点等机构的“三防一保”工作和风险隐患排查,确保网点、设施和人员安全。此外还加强对突发风险管控,重点加强重灾区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防范。
截至2009年末,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比2009年初增加4560.7亿元,增长43.17%,增量和增幅分别居全国第七位和第三位,有力地支持了四川灾后重建、水利公共设施、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等重点工程和行业的发展。其中发放灾后重建贷款2535.58亿元,向四川省500个重点项目贷款1601.63亿元,5024个工业止滑回升银企对接项目累计贷款564.21亿元。在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引下,四川民生领域信贷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四川银行业积极投身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发展的脚步没有因此而放慢,银行业整体信贷质量也没有因此而受损。
面对2010年充满挑战的四川银行业工作,王筠权局长说到:“必须始终把支持经济科学发展放在首位,没有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就不可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运行。防范信贷风险也完全是保持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内容。”
为了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地震后的支持作用,同时也为了给金融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入川提供服务,2008年10月,四川省金融办正式成立,其主要负责拟定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全省企业的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荐工作,指导和推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和再融资等。陈跃军作为主任是该机构的首位负责人。在省金融办成立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各项基础工作已开始着手准备:积极地与省市各级金融机构联系,与省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三家职能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与接洽;在灾后重建面临巨大资金缺口的情况下着手灾后重建的融资工作,帮助那些需要资金的地方与企业进行融资,帮助他们积极恢复生产。
当然适时成立的金融办的目标从长远看是通过加强金融创新、监管和服务等手段,依托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帮助四川省金融业应对全球金融风暴,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更长远的未来是将金融业作为引领四川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并以成都为中心,将成都构建为西部金融机构聚集中心、西部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和全国一流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尽管在西部,诸如西安、重庆等地也提出过同样的设想,但相比而言,成都具有更高的金融竞争力。陈跃军认为,成都具备其他西部城市所不具备的金融机构优势。首先从四川省金融业发展状况看,截至2009年末,全省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597家,银行业分支机构网点12475个;证券期货基金公司57家;保险业机构48家;全省共有金融业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17013个,金融机构数量和金融总量均位居中西部省(市)首位。从成都本身来看,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成都已成为西部省会城市中金融机构种类最齐全、数量最多的城市,各项金融业务量在中西部城市中名列前茅,金融辐射力大为增强。
2010年2月,由四川省金融办主笔的《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0-2012年)》正式出台。根据该报告,成都要立足西部区域,与北京、上海等全国性金融中心实行错位发展,同时还明确在成都科学规划金融总部商务区、金融产业集聚区和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其中金融后台服务业集聚区的打造要力争到2012年让金融机构在成都的后台服务中心达到30家,总投资规模超过20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并成为全国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最多、配套服务功能最完善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相信随着成都作为西部金融中心的构建,必将吸引更多的外部金融资源入川,也必将为四川震区的灾后重建注入更多的力量,对此,陈跃军充满信心。
2009年温总理在“两会”所做的政府报告中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信心比黄金更重要。”经历过苦难的四川人民对此有着更加感性的理解,信心之所在,困难必将迎刃而解。
大行的担当
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正式成立,作为一个有着3.6万个储蓄营业网点,4.5万个汇兑营业网点,2万个国际汇款营业网点的大型银行机构,其60%的储蓄网点和近70%的汇兑网点分布在农村地区。2007年12月9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正式挂牌成立,2008年“5•12”地震发生时,邮储四川省分行距成立还不足半年。那时摆在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行长敬宗泉面前的主要有三个问题:其一,四川邮储受灾网点多达818个,需要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网点、人员受灾情况,对受灾人员进行安抚;其二,在了解网点、人员情况后需要立刻安排灾区网点的经营工作,力保网点尽快恢复正常营业;其三,如何进行灾后的工作安排,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反观中国邮政储蓄2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传统的储蓄、汇兑业务上占据优势,但在相关的资产业务上却备受诟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成立虽然在资产业务上迈出了一大步,但在成立时间短、经验不足,又面临地震后更为复杂的经济形势时,敬宗泉的难题显然要比其他类型的商业银行大得多。然而,敬宗泉说:“在地震那么大的灾难面前,我们的困难不算什么。”
于是,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敬宗泉率省分行相关人员分赴重灾区指挥抗震救灾,率先启动灾备系统,实现数据成功恢复与存储,并采取流动银行、帐篷银行、集装箱银行等方式恢复网点营业。截至2008年6月18日,四川邮储818个受灾网点恢复营业,都江堰、绵竹、江油等地的网点在当地银行业机构中率先开业。灾区网点虽然简陋,却给担心储蓄资金安全的受灾群众吃下了定心丸。
为支持四川灾后重建的顺利进行,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启动赈灾汇款“绿色通道”,并面向6个重灾市(州)群众开办了邮政储蓄定活两便“爱心存单”业务,免收用户查询、挂失和省内异地交易手续费。截至2008年末,全省累计开发爱心存单3557笔,金额1.99亿元。同时,邮储四川省分行还向总行争取将受灾地区小额质押贷款单笔最高上限金额提高到100万元,加大小额贷款和银团贷款投放,在有力支持灾后重建的同时,也促进了小额贷款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延伸。
地震所造成的困难是暂时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四川8700万人口中有80%是农民,每年外出务工农民1600万人。在各商业银行基层网点撤并的关键时刻,邮储银行强大的基层网点优势填补了广大的农村金融市场空白,也找准了未来自身发展的定位。截至2009年底,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通过银团贷款、协议存款、票据转贴和小额贷款等方式返还四川建设资金超过500亿元,其中,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29亿元,全省超过13万名农户和中小企业主获得了邮储银行的信贷支持。敬宗泉坦言:“邮储银行不仅没有撤,而且在改善基础金融服务上加大了对农村的服务力度,其中许多业务是一些商业银行不愿意做的。”正是这样的执着和对承诺的严守,使邮储银行在地域广阔的四川地区深植,有些区域甚至成为当地居民唯一可获得金融服务的银行业机构,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举全行之力,服务四川经济建设”,邮储银行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业务实力、服务能力和社会责任。
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样,在大灾面前履行大行职责的还有中国农业银行。2008年“5•12”地震发生后1个小时,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的党组办公会地点搬到了省行大楼对面的马路上,主题只有一个:救人。此后的10个小时内,省分行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同一地点成立,迅速摸清本系统人员及营业网点的受伤、受损情况后,分别成立救助安抚、物资保障、恢复营业、灾后重建、宣传信息及安全保卫等6个抗震救灾工作小组,指挥统筹协调全省农行的抗灾救灾工作,并明确工作思路:尽一切可能保证营业网点的正常运行。
2008年5月13日,农行四川省分行受灾网点开始恢复办理业务,并先后设立75个流动银行和1000个赈灾服务窗口,开通有密码、有通兑标志的定期存款全省通存通兑业务,制定面向广大灾区群众的“灾后个人金融服务指引”和“灾后个人金融业务受理网点名录”,最大限度保证了赈灾业务的快速、合规办理。5月18日,农行四川省分行下发《关于大力支持抗震救灾恢复生产的紧急通知》,出台了集中规模、突出重点、灵活担保、优惠利率、采取多种方式核定授信额度和灵活的担保方式等支持抗震救灾的8条特殊信贷政策,在第一时间为抗震救灾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
2008年8月13日,农行四川省分行下发《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信贷意见》,针对性地调整了灾后重建行业准入标准、资本金比例、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贷款担保、因灾进入不良客户的信贷政策、支持灾后重建金融产品创新等12个方面的信贷政策,有力地支持了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省长蒋巨峰批示说:“这个信贷意见政策全面、措施具体、出台及时、操作性强。要对接好、落实好、宣传好。谨向农行总行和省分行为我省恢复重建所做的工作和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黄小祥副省长批示:“农行四川省分行率先出台了支持灾后重建的信贷意见,操作性较强,我们拟在全省银行业机构中推广。”
2008年12月21日,农总行与四川省政府在成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把四川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省份,承诺三年内在四川增加信贷投放1800亿元,助推四川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和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到2009年末,已落实银政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项目74个,签订贷款合同金额613亿元,实际贷款金额476亿元。
“5•12”以来至2010年3月末,农行四川省分行共对全省灾后重建客户授信623亿元,贷款余额401亿元。
以上种种数据表明,农行四川省分行在地震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履行了作为一个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应当说在四川震后重建计划尚未完全明确的情况下,农行对某些领域所提供的信贷支持是承担了一定风险的,问及如何看待这些风险,农行四川省分行熊长城副行长回答说:“我们首先考虑的是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一家国有银行,在国家发生这么大的地震灾害面前,有义务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且我们所提供的支持,并不是无条件的支持。既要支持抗震救灾,又要把控风险,是我们金融业支持抗震救灾的原则。”为了体现出要救灾也要防风险这一原则,农行四川省分行对金融资源的投放领域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准入标准、资本金比例、客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的限制、抵押担保方面均有所把关。
为了防止“萝卜快了不洗泥”所导致的非常时期发放贷款产生的风险问题,从2009年开始,农行四川省分行开始对灾后信贷项目进行风险排查,从行业政策、贷款流程、客户信用风险评估等多方面重新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跟踪梳理。在对客户的重新排列分析中,对现有客户进行分类,明确哪些是可以列入战略性客户,哪些是可以列入一般性客户,哪些是属于退出的客户,并通过对客户需求的调查明确分行未来三到五年的发展方向。仅2009年一年,农行四川省分行就接受了包括国家审计署、总行、省分行在内的四次集中审计,事实证明,即便是在这样地毯式的审计面前,农行四川省分行也是能够经受住考验的。
“贷款不是捐款,我们既要对灾区人民负责,也要对银行的资产负责,说到底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也是对灾区人民负责,因为银行的钱来自于百姓,如果我们贷款放出去收不回来,银行经营困难,最终受损的还是老百姓的利益”,熊长城说,这一观点又一次体现了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对灾区负责,对自身负责,对百姓负责。
2009年5月,在汶川地震发生的一年以后,中国农业银行在其的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不离不弃,大爱无疆。汶川地震,生死转换于瞬间,举国皆为之伤恸。农业银行以最好的金融服务和最有力的金融支持,为抗震救灾和四川灾后重建竭尽所能。灾后短短几天内,率先建立1000个赈灾专柜,50多个‘流动银行’、‘ 汽车银行’、‘ 电子银行’、‘ 帐篷银行’等迅速被投放在重灾地区,农行系统员工自发捐款奉献爱心,到年末共捐款1.84亿元,同时积极满足灾区群众的应急金融服务需求,全力支持灾后地区恢复重建。”以上种种显示出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一个与地方经济,与“三农”紧密相连的国有大行在危机时刻的担当。
平衡公益性与商业性
2008年6月12日,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抗震救灾、重建家园“工人先锋号”的称号;6月27日,该分行又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为中国银行业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是全国40家银行机构中唯一一家获得此项荣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样作为本次受访的唯一一家上市股份制银行,在上市公司的股东价值最大化原则与作为公众公司在大灾面前承担社会责任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是记者最感兴趣的问题。
王立新,招商银行成都分行行长,有着近27年的银行业从业经历,在回答上述问题的时候,他说:“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在地震后保证服务不中断,这是作为一个公众公司首要的社会责任。”当时,招商银行在四川共有25个营业网点,全部分布在成都,与其他银行机构相比,网点受损情况较轻。但大震过后余震不断,通信网络也受到影响,要维持银行所有服务正常化仍然存在困难,但在当时招行在成都的所有分支机构都做到了一如常态。“我们首先坚持营业不间断,地震以后,因为余震不断,一些银行的服务时间有所变动,招商银行所有营业部均保持正常的营业时间;其次,我们坚持业务系统不中断,即便在地动山摇之时,招行的pos机刷卡系统也是畅通的”。事隔两年之后回忆起来显得颇为轻松,但可以想象当时仅维持正常的营业时间这一点,王立新所要担负的压力。
当然,王立新并不否认在地震中,作为一家股份制上市银行所遵循的经营宗旨与作为公众公司所应承担社会责任存在一定冲突,对灾后重建的信贷支持客观上面临一定的风险,“但我并不认为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就必然要承担风险,风险始终是存在的,银行的职责是通过适当的安排,在公益性与商业性中找到平衡点”。王立新补充道:“招商银行作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的发起单位,面对这样的灾难更不能袖手旁观。正如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企业贷款,高风险是其客观属性,但商业银行仍可以通过相关的制度设计做到既推动此项业务发展又很好地控制风险。”以此为出发点,大地震后,招行积极参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在重灾区安县方碑村开展的金融支持灾后重建工作。针对该地区民房损毁较为严重的状况,为了使农民尽快得到安置,推行了“一帮一”模式,由当地富裕户帮助贫困户,以分期偿还的方式提供一万到两万扶贫款帮助贫困农民重建家园。目前,已向方碑村218户受灾群众发放无息扶贫款316万元,帮助受灾家庭重建倒塌的房屋,改善民生,“方碑村试验”为社会各界帮扶灾区恢复重建提供了一条帮扶模式。针对地震后四川省内企业现状,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给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信托贷款50亿元。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四川省政府独资,汇聚省内优势资源的特大型企业,是推动四川省经济加快发展的骨干力量,肩负着推动四川经济发展以及灾后重建的重要历史使命。结合四川发展的短期、中期以及长期的发展战略,招行成都分行制定了一套全面的金融服务方案,该方案突破了传统的银行信贷融资模式,在资本金贷款尚未出台政策的前提下,先通过信托理财的方式给予四川发展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分期滚动发行,解决企业的燃眉之需。
王立新始终认为参与灾后重建对招行成都分行的业务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兼顾商业性与公益性。为抓住机遇,成都分行实施了以下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于灾后重建政策倾斜进行专题研究;根据研究结果,制订符合灾后重建的产品和服务,开展银政合作支持灾后重建项目。
为防控因政策性与商业性划分不明而产生的相关风险,招行成都分行的主要做法是:首先,筛选项目,在加强银政合作的基础上,从政府重点灾后重建项目中筛选出24个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其次,把控行业信贷风险,根据总行制定的行业信贷政策,对灾后重建不同行业客户实行不同的信贷政策,选择不同的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充分发挥招行财资管理平台的作用。财资管理平台又称跨银行现金管理系统,是招行利用科技优势,在提高客户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效益的同时,有利于成都分行自身加强资金风险监管,在对灾后重建项目公司中大力推行使用财资管理平台,实现了银企双赢。四是全面推行信贷风险经理与客户经理并行作业的机制,加强对授信客户贷前、贷时、贷后的审查,有效防控风险。
正如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发起成立时所宣读的那样:“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基础层次和社会层次。企业在基础层次中需要尽到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依法经营、纳税的过程中创造企业的阳光利润;在社会层次中企业需要尽到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贯彻在以人为本、扶贫救危、帮学助教、建设社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企业公益行为中。”招行成都分行在大灾面前以实际行动很好地诠释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上述两层含义。
地方金融的责任
每个地区都有这样一群金融机构,它们根植于地方经济与地方经济共生共荣;它们作为一级法人或行业管理机构,没有异地总行机构为它们进行业务指引;它们的经营范围一度或现在仍囿于一域,无法获得资产在不同区域内的合理配置所带来的风险分散与区域差别化发展所带来的额外好处;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往往面临资金、人员、创新、规模经济等等方面的劣势。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它们的存在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满足农村领域金融需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样的一群金融机构,我们通常称之为区域性金融机构,构成它们的主体为城市商业银行与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在2008年四川“5•12”地震中,这样一群金融机构因其与地方经济联系最紧密,在震区网点分布最广泛而遭受到最严重的损失,但它们却以最快的速度自救并投入到抗震救灾的战斗中去,这些在地方经济中作用重大生存环境却最为艰难的金融机构理应得到我们的敬意。
对于两年前的那场灾难,四川省联社理事长王华的感受要比其他金融机构负责人更为深刻。作为四川受灾最大、损失最严重的金融机构,四川农信全省115个县级联社、2986个营业网点均不同程度受灾,死伤员工198人,其中遇难及失踪64人,重伤108人。北川联社大楼坍塌,33名员工深埋废墟之中。全省农村信用社直接财产重置损失44.3亿元,因灾形成不良贷款达115.58亿元。当过记者,也当过地方父母官的王华既有着新闻从业人员的敏锐感也有着政府官员处事的果断。5月12日晚,王华牵头省联社党委迅速启动了全省农村信用社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在路边一辆中巴车上,紧急召开党委会,成立了全省农村信用社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对全省农村信用社抗震救灾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与部署。在第一时间了解农信系统网点、人员受损、伤亡情况后,次日凌晨,省联社班子成员分别率队冒险进入各重灾区看望慰问信合员工,现场指导抢险工作。要保证灾区不乱,金融机构自己首先不能乱,因此必须使身处灾区的农信人员树立信心,有条件的先自救,没有条件的稳定情绪等候救援。
5月15日,省联社阿坝灾区第一批运送救灾物资小组启程经雅安、过宝兴、翻夹金山、绕马尔康,行程800余公里,抵达重灾区理县、汶川。5月16日,第二批运送救援物资特别小组,也启程前往震中地区,向各灾区送去食品、帐篷等物资和应急资金。灾区员工见到来自省联社的慰问人员时,禁不住失声痛哭,泪流满面。
保证金融秩序不乱,尽快恢复营业是每一个身处灾区的金融机构的要务。可是客观条件使得一些业务无法正常开展,为了稳住灾区人民的信心,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混乱局面,四川省联社在《四川日报》上公告了应急业务办理范围、受理网点地址和支持灾后重建的信贷政策,并向灾区印发了15万份《灾后金融应急服务指引》,指导受灾群众办理业务。此后,王华率领省联社人员多次深入灾区,在灾区农村信用社营业用房毁损、人员伤亡、账款被埋、设备损坏、交通、通信中断的情况下,针对灾区特殊的金融服务需求,及时研究部署,采取了“房屋安全的原址恢复、房屋倒塌及危房的就近租房或搭建帐篷恢复、相邻网点合并恢复、借助他县网点恢复、设置流动服务车恢复、在灾民安置点设立临时场所恢复”等6种方式,通过“借网络、借人员、借场所、借资金”等4种措施,确保了受灾网点在5月25日前全面恢复营业。
在完成自救以及恢复营业后,接下来就是投入到灾后重建的工作中去。为满足灾民和受灾企业灾后重建信贷资金需求,四川省联社首先改进贷款方式,开通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贷款绿色通道。其次延长贷款期限,对因震灾不能到期还款的借款户,给予展期。三是实行贷款利率优惠,对灾民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所需贷款执行了基准利率;对受灾的中小企业,在已执行利率基础上下浮动10%〜20%。四是及时推出了生活费垫资贷款、恢复生产经营贷款、重建家园贷款、企(事)业单位恢复生产经营贷款、政府统一规划的安居工程及基础设施项目贷款等5个救灾贷款专项产品。同时,省联社要求全省农村信用社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无条件、高质量地做好各种政府补贴的工作,为国解忧、为民解困。“5•12”以后四川农信系统累计发放农房建设贷款含困难农户和委托贷款62.07万户,金额为138.87亿元,分别占全省金融机构的94.48%和92.61%,其中发放困难农户农房建设贷款5.76万户,金额14.14亿元。
面对空前惨重的地震灾害,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带领全体员工响亮地喊出了“山垮房垮,四川信合不垮;水停电停,服务三农不停”的口号,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一豪迈誓言。如今,四川省联社的灾后重建工作还在继续,由于“5•12”地震烈度强、破坏面积大、影响范围广,处于震中地带的北川、汶川、青川等多家县级联社几乎遭受了毁灭性打击,所有营业网点均已坍塌或形成危房,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艰巨,恢复重建资金缺口较大。其中18个重灾县级联社恢复重建资金缺口就达72692万元,难以完全靠自身力量解决。对于在地震中遭受严重损失又做过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如四川农信社系统理应得到政策面更多的关注。
和四川农联社一样在地震中践行地方金融机构职责的还有德阳市商业银行。
2008年5月12日的中午,德阳商行董事长李琦对办公室人员说她需要休息一会好准备下午的会议,在后来那地动山摇的一分钟里,李琦只身一人在办公室,地震过后十几层的办公大楼变得十分安静,她尝试从办公室下了8楼,当李琦最终走出办公大楼时,发现所有的员工正含泪望着她,而她的第一句话则是问有关工作人员:“数据备份有没有问题?”在她看来如果IT系统出了问题,数据丢失,那就出大事了。以往当过地方政府官员的经历使李琦尤其具备对事态的洞察力和对大局的把控能力,在简单了解当时发生的情况后,李琦奔赴市政府,目的只有一个:向政府求援首先保证金库的安全。
其后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德阳商行在第一时间,全面恢复营业,积极维护灾后经济金融秩序。2008年5月13日,开放市区内的ATM机,保证灾民的现金需求;同日,为有关部门开立抗震救灾资金专户,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抗震救灾捐款、汇款通道顺畅运行;5月14日,客户经理开始走访客户,对客户进行慰问并了解其受灾情况和金融需求;5月14日,汽车流动银行在什邡支行诞生;5月16日,灾区第一家板房银行在绵竹支行诞生;5月16日,全部网点恢复营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什邡与绵竹是“5•12”地震的重灾区,而在李琦的指挥下德阳商行第一时间有序转移疏散人员,无一人员伤亡,这一点尤其令李琦感到欣慰。
李琦说德阳商行根植于地方经济,其发展离不开地方经济,当本地经济发展因地震而受阻时,德阳商行应该承担起作为一个地方性商业银行应有的社会责任。为此,地震灾害发生以来,德阳市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信贷模式,向灾区发放抗震救灾贷款和灾后重建贷款。先后推出“会员制担保公司赈灾贷款”、“灾民自助、自救扶持贷款”、“灾区安居工程贷款”、“灾民生活资料贷款”等系列品种,截至2009年末,德阳商行共投放灾后重建贷款近20亿元,既解决了当地政府修建活动板房、安置灾民、建设过渡安置房等资金不足的问题,也进一步支持了受灾企业的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为缓解地方财政在灾后重建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德阳商行与各地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为各地方政府提供综合授信,其中旌阳区1.5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0.5亿元、绵竹市1亿元,中江县1.2亿元,罗江县1.2亿元,同时计划灾后三年将新增贷款规模的60%,预计36亿元支持灾区的恢复重建、产业升级和各项社会公用事业。2008年12月,德阳商行发起成立的德阳首家村镇银行-什邡思源村镇银行成立,这是德阳商行以实际行动履行向灾区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承诺。
地震使德阳商行面临少有的遭遇和处境,德阳商行因地震账面净值损失4000万元左右,贷款损失2亿元左右,但地震也使得德阳商行面临少有的关注和关切,面临少有的机遇和前景,因此大灾之年并没有降低李琦对银行发展的要求。在她看来灾后恢复重建将会给德阳带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创造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震灾带来的“危机文化”,不仅在人们思想领域、文化行为中将潜移默化地发生深刻的影响,而且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中,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应,形成强大投资驱动力。
作为四川省十大财经风云人物和全国三八红旗手,李琦一直是德阳市金融界的标杆人物。2002年李琦接手德阳市商业银行时,全行仅有20亿元的存款规模,却有在岗职工500多人,对外营业网点48个,不良贷款率更是高达25%。如此的规模和发展状况早已被同类商业银行远远地抛在了身后。李琦上任后,率领德阳市商业银行围绕打造“中小企业伙伴银行”和“市民贴心银行”品牌,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李琦坚持金融创新,着力在规范业务流程和创新金融产品方面寻求突破。先是成立了“中小企业贷款中心”,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快捷高效的绿色通道,紧接着又率先推出了“会员制互助担保贷款”融资模式,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该行的支持下,被誉为“小汉模式”的会员制互助担保贷款模式,被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定位“全省担保机构孵化培训基地”,她也因此被中国银监会评为“支持中小企业先进个人”。如今,在成立12年之后,德阳商行总资产达到185.18亿元,为开业时的22倍,存款总量达到165.96亿元,为开业时的24倍,贷款99.67亿元,为开业时的17倍。
大灾最终没有阻挡德阳商行前进的脚步。2008年11月末,德阳市商业银行总资产从2007年末的86.98亿元增长到12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从2007年末的44.6亿元增长到65亿元,各项存款从2007年末的71.5亿元增长到105亿元,在当地金融机构中存贷款增速第一,在2008年三季度末提前两年实现存贷款的“双百亿工程”。
2009年5月12日,汶川地震一周年之际,德阳商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就股权合作一事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其后经过多轮磋商,2009年10月17日,在第十届西部国际博览会四川跨国公司产业合作座谈会及签约仪式上,德阳市商业银行董事长李琦和IFC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太平洋局环球金融市场负责人塞奇•德费罗代表双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国际金融公司投资约2.1亿元人民币入股德阳市商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IFC将在公司治理、信贷管理、风险管理、中小企业业务等方面全力支持德阳商行的未来发展,此协议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报监管部门正式生效。
在经历种种困境之后仍能够得到境外投资者的认可,李琦认为这恰恰是因为灾难凸显出了德阳商行顽强拼搏,勇于奋进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得外资投资者对于目前的德阳商行,对德阳商行的经营管理层充满信心。这至少已经说明德阳商行具备相当的投资价值,为德阳商行未来的增资扩股、补充资本金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
按照李琦的设想和德阳商行的五年规划,通过奋斗三五年,将德阳商行资产规模扩大到500亿元,届时德阳商行将成为一个立足本地,面向四川,辐射西部的现代化区域性商业银行,最大限度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对于这样一个心系地方,关注弱势群体,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银行机构,在此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掌声和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