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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的发展范文1
民营银行是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简单来说就是民营性质的银行,主要由民间资本控股组成,也就是国家不参与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建立民营银行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改变当下银行业垄断的现象,为社会提供更方便的金融服务。只有改变中国商业银行的国有垄断局面,才可能实现金融机构的多元发展。国有银行与民营银行有两点明显的差别:一是私营性,这是由民营银行产权结构决定的,主要是非公经济,同时这也是民营银行能够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干预行为的发生的主要原因;二自主程度的不同,民营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在人事管理问题上不会受到外界干预,完全由银行自主决定,而国有银行受到政府部门的直接干预。
与国有银行相比较,民营银行不但能够满足一般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居民的储蓄需求,同时它提供更多的服务供居民选择,改善了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的垄断局面,对银行业起到了促进作用,对银行业整体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以及工作效率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2 民营银行的发展困难
(1)增资扩股难度大。民间银行是由民间资本控股而成,且试点大多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或偏远的地区,由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且企业的数量少、规模小,更加大了民营银行增资扩股的难度。在加上与控股的民营企业有许多的关联交易,一旦企业产生经济问题,民营银行也会相应的受到影响。
(2)金融服务水平低。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民营银行社会知名度低、网点少,业务简单,直接导致它对社会存款的吸引力小,因此民营银行业务量小,盈利能力弱化,可持续发展也会受到限制。民营银行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主要目标的金融机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会出现钱不够的现象,控股的民企自身经营都存在资金问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下,民营银行的目标很难实现。
(3)市场准入要求高。高风险往往伴随着高利润,银行破产可能引起整个行业的动荡,因此,民营银行的安全性必然成为首要问题,严格限制市场准入是审批民营银行的必然要求。我国银监会对民营银行的审批要求严格,主要为了防止出现投机现象,同时控制民营银行数量。投机现象容易破坏金融机制,出现道德风险,对银行数量的控制主要防止数量过多的导致的效率低下以及恶性竞争现象的出现。
(4)服务手段单一。我国民营银行近几年才开始发展起来,因此不论是资金还是市场能力都很有限,尤其是对于市场风险的应变能力与大银行相比处于劣势。大多数的民营银行由于各种限制一般只开设一个网点,使民营银行的业务开拓受到极大的阻碍。
(5)内部管理问题。民营银行的资本主要来自民间企业,但这也出现了一个现象,民营银行成为自家的银行或者个人的银行,一些企业在管理民营银行的过程中,理所应当的认为可以优先享受控股的民营银行的金融服务,例如优先贷款权等要求,这种现象的发生不利于银行长期稳健的发展。
3 我国民营银行的经营发展对策
(1)扩大入股面,使银行成为贷款人自己的银行。民营银行在吸收资金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选择一些优质客户进行入股,不但增加量银行资本,也加强了贷款人与银行之间的联系。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扩大资金来源。
(2)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民营银行由于缺乏国家担保,信用风险会相对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有必要实行存款保险制度。建议民营银行设立存款保险准备金,以防止当银行的流动资本出现问题时给客户造成损失,这种做法不仅能够保证银行的正常运行,维护银行信誉,同时增强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和信心。
(3)优惠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民营银行现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不论是组织结构或者资金成本都存在很多问题。从平衡整个经济环境的角度来说,国家应给予更多的准备金优惠政策以减轻民营银行成本负担,在国务院的《关于民营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138 号)中规定,民营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比照农村信用社执行,这大大的减少了民营银行的资金压力,为民营银行保留了更多的资金成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这也是政府通过经济手段帮助扶持民营银行的活动。
(4)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民营银行要坚持实行多元化经营,积极开拓中间业务,例如开办个人理财、、租赁、保管、担保和信息咨询等业务,来满足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充分学习和借鉴其他银行的金融技术、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在学习的过程中完善自身,提高民营银行的综合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各项业务的共同发展。存贷汇这三项业务不论是传统银行还是民营银行都不会改变,民营银行更多的是对支付手段进行调整,深圳的前海微众银行推出的首个产品属于互联网金融服务。
民营银行的发展范文2
[关键词]民营银行;路径选择;市场定位
1 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
在国外,私人银行(Private Bank)一方面是指银行向高端客户提供的包括存贷款、个人信托和资产转移等服务,另一方面是指向上述客户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在我国,央行于2002年12月2日声明不允许发展私人银行。徐滇庆也否认民营银行等同于“私人或家族式的银行”,强调民营银行是“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股份制银行,而绝不是任何一种私人银行或家族钱庄,也不是低档次的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对于民营银行的理论内涵,目前国内学者主要从产权结构、资产结构以及公司治理三个方面加以界定:
(1) 产权结构论,即强调产权结构,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国外多数学者都赞同这种观点,认为民营银行就是与国有银行(state-owned bank)相对的银行,也就是私人(除国有资产以外的资产所有者)控股的银行。霍德明、李纪珍(2002)结合台湾地区的经验,认为“民营银行的标准在于公股数量低于50%”。
(2) 资产结构论,即强调银行的资产结构,认为以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部分学者将民营银行视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专业银行,认为中国民营银行目前较合适走“社区银行”之路。沙虎居提出了“区域性民营银行”的概念,即只有区域内自然人和民营企业参股、向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的银行。邓薇(2010)认为在民营经济较发达地区要发展民营银行主要为中小企业输血。
(3) 公司治理结构论,即强调民营银行的治理以及市场化机制经营特点,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以良好的治理为基础,采用市场化经营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巴曙松(2001)认为“民营银行是指在银行内部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的经营机制”。
大部分学者则主张从资本结构、银行业务、经营原则、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民营银行的性质。如张杰(2003)提出判断民营金融的三大标准,即“归谁所有、由谁经营、由谁来监管”。熊继洲(2003)认为民营银行应该是“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运行的拥有合理产权和市场化公司治理的商业银行”。李健(2005)在分析了三种界定原则之后,给出了较为全面的定义,即“向民营企业和城乡居民定向募集资本而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银行业务,依靠银行自身的信用,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组织”。
2 发展民营银行的理论基础
(1) 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理论分为传统和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传统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从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两方面加以分析,认为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克服与金融资产交易相关的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以及由金融交易中的不对称信息和不确定性所产生的交易成本。Benston和Smith(1976)认为在没有任何交易成本、信息成本和不可分割性等摩擦的市场上,也就不会有金融中介存在。L-eland和Pyle(1977)通过模型证明拥有私人信息的企业可以通过将自有资金投资于该项目,使外部投资者相信他确实拥有私人信息。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强调金融机构是资金流动性中介,具有管理风险、节省参与成本的功能。Diamond和Dy bvig(1983)在其著名的DD模型中从流动性转换功能的角度证明了金融中介(主要是存款类金融中介)存在的理由。Allen 和Santomero(1998)认为由于存在管理者的自我利益、税收的非线性、财务困境成本和资本市场的非完美性四个原因,企业需要金融中介为他们规避风险提供相应的避险产品和增值工具。国内学者冯斌星、何炼成、窦尔翔(2005)将效率观作为分析出发点,解释在不同经济形态下各种金融中介之所以存在和发展的真实原因,区别于以前研究采用的结构观和功能观。
(2)金融结构理论。早期的金融结构理论研究主要把金融活动和金融现象作为一种结构即金融结构来研究。Goldsmith(1969)将各种金融现象归结为三个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他同时认为金融理论的主要职责是“找出决定一国金融结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经济因素,并阐述这些因素怎样通过相互作用促进经济发展”。近期的很多金融结构研究则主要关注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和产业成长的相关性。如King和Levine(1993)、 Levine和Zervos(1998)的研究发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有关金融体系发展水平的数据与有关当前和未来经济增长的数据密切相关。他们对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进行了回归分析,发现高水平的金融发展与更快的经济增长、物质资本积累、经济效率提高总是高度正相关的。Rajan和Zingales(1998)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在金融发达的国家,融资依赖度高的产业其发展速度也较快。国内学者则主要借鉴国外的分析指标分析我国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及其存在的问题,如王广谦(2002)和杨再平(2002)。
(3)金融深化理论。Machinnon(1973)和Shaw(1973)指出在经济欠发达国家,存在着利率管制、金融结构严格管理和金融效率低下等问题,金融效率的低下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Machinnon 提出经济货币化率指标M2/GNP作为衡量一国金融中介体的总体规模。早期国外学者提出金融深化理论都是基于同一信念,即在金融领域和其他一切经济领域一样,可以借助于市场机制的力量达到一种均衡状态,所以应当减少对金融的干预。我国学者也结合国内实证研究对金融深化理论进行一定的发展。金纯(2006)通过对我国民营企业发展程度和经济货币化程度及金融相关率的线性分析,证明融资渠道的拓宽和金融深化程度的提高将极大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陈凌佳、顾雪娟、杨剑波(2008)则认为“中国金融深化的数量化指标达到较高的水平,而其发展的内在质量不高,金融资产发展的规范化程度较低”。
3 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1)存量改革,即通过对现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权改革形成民营银行。王自力(2002)强调“把加快存量改革作为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邱兆祥(2003)认为,对于我国银行业来说,引进民间资本,发展非国有民营银行的路径,既可以新设,也可以通过存量改造。但鉴于我国中小银行已有一定存量,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对现有的中小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进行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场化经营轨道是最佳选择。白钦先(2004)认为民营化是中国金融业的趋势,在具体步骤上,应先改造农村和城市信用社、地方商业银行,然后才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光(2002)和张汉亚(2008)都提议将现有的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公开化和合法化,可以填补我国县域金融不足或真空。
(2)增量改革,即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全新创设民营银行。林毅夫(2001)认为,必须放松银行的市场准入条件以实现银行业的完全竞争。徐滇庆、巴曙松(2002)认为改造一栋危楼要比重建大厦难得多,强调创建新的民营银行。赵守国(2004)提出以发展民营银行为重点,推进中国银行业“体制外”发展的增量模式,才能形成“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原则的适度竞争的商业银行体系”。孙大午(2006)认为“拆大、放小、民营化”是发展民间金融的主要路径选择。
(3)无论存量改造还是增量发展,不仅取决于我国现阶段金融的总体现状,更取决于改革、发展的趋势。杨云斌(1999)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情况下将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改组改造为独立的专门性银行,或者新建一批中小企业银行,执行国家优惠政策,主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孙世重(2003)认为“既要为民间资本参股原有的正规金融体系开辟合法渠道,也要为设立新的民营银行创造制度空间”,同时把孰轻孰重、谁先谁后的问题交给市场而不是政府。巴曙松(2002)、晏陆蓉和林晓甫(2003)、杨仕晋(2003)、朱思爽(2005)、王修华和彭建刚(2007)、王剑灵(2008)、张淑芳(2010)等都强调发展面向中小企业、农业和社区内居民金融需求的社区银行的必要性,路径选择可以结合各地具体情况采用存量改造或增量发展。
也有的学者认为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的路径可以有四种:一是全新设立,即增量改革模式;二是通过收购兼并地区性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进入市场,可称为收购模式;三是对基层金融体系中产权结构中已经包含非国有成分的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民营化改制,可称为准存量改革模式;四是对现有国有商业银行体系的民营化转制,也即存量改革模式。
4 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
(1)成立区域性的中小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林毅夫(2003)认为发展民营银行的主要目的是“补课”,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占绝对优势,推动中小银行发展目的是设立合适的金融机构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樊纲(2003)指出民营银行就应该定位成区域性、民营性、地方化的中小银行,在业务上补大银行的缺漏,而不应该立足于和大银行竞争。许小平、杨晓艳(2005)提出在改善中心企业融资困难上,民营银行具有信息、组织和机制方面的优势。李健(2006)认为民营银行在客户群的选择上应将地方中小企业作为自己的主要服务对象,理由是国有银行主要服务国有大中型企业,较少顾及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或者其调研资费较高、审批程序较长而导致贷款成本比较高,使中小企业难以接受。同时由于“中小企业户多面广形式多样,对信贷的需求具有要得急、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要求民营银行为其提供高度灵活的专业化服务”。王元京(2010)认为民营银行应发展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民营银行在其他银行开展的同类业务上具有比较优势,同时不断创新其他银行尚未开展的业务和服务,强化民营银行的弥补优势和创新优势。
(2)通过政策引导,实行业务多元化,改善金融结构,应对外资冲击。樊纲(2005)建议中国应发展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的发展既需要全国性的大商业银行,同样也不能缺少地方性的小型民营银行。刘卫红(2002)、韦衡(2003)、傅白水(2005)、钱方明(2008)探讨了我国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后,传统的商业银行市场定位战略受到的挑战,指出民营银行必须借鉴外资银行混业经营、风险管理等模式,确定新的市场定位战略。龙海明、李莎(2004)则支持民营银行业务多元化,认为民营银行业务发展的着重点不是在储蓄上与国有银行竞争,或在规模、技术手段、中间业务方面与外资银行较劲,因为若靠这种金融战略,民营银行最终只能狭隘地停留在社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层面上。因此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民族银行体系,才能有效应对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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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的发展范文3
关键词:民营银行;困境;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结构的变化及金融体制的改革完善,民间金融已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而民营银行作为银行系统的新贵,逐渐成为我国银行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我国加入 WTO,外资金融机构开始大肆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我国银行面对着严峻的挑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金融市场的体制结构有待发生变化,金融效率需要逐步提高。这些事实反映出,我国金融垄断的局面将打破,民营银行将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而发展民营银行有利于完善和发展我国金融体系,兴办民营银行体系有利于解决我国银行业的低效问题,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一、民营银行的概述
(一)民营银行的内涵
从1999年至今,对民营银行的定义大致存在四种不同观点,一是民间资本控股论,它认为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姜应祥撰文说,股权构成中一半以上为民营资本即是民营银行,而不应考虑其经营方式或者资产结构,民营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的组成部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民营资本构成超过一半的商业银行。二是民营企业服务论,它认为以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三是公司治理结构论,即强调公司治理结构,认为民营银行就是以市场化机制来引导经营活动,由民间资本控股,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银行。四是经营者身份说,典型的是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的提法。李国峰认为,民营银行是相对于国有银行、私人银行而言的一个概念,三者之间的本质区别不是体现在各自的资金来源、业务资产结构和服务对象上,而是体现在所有制性质及其决定的产权客体,也可以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客体。
通过对以上观点的综合,本文认为民营银行是指主要引入民间资本,具有合理产权结构,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精明的银行家队伍和良好的企业文化,按市场化机制经营和按法定程序成立的银行。
(二)民营银行的特征
1、在产权结构上,民营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但也不等同于私人银行。国有民营是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而民有民营的所有权完全为个人所有的商业银行。我们所讨论的民营银行是指由若干战略出资人及众多中小股东组成的混合股份所有制银行。
2、民营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个经营权问题,是采用市场化机制进行经营和管理。经营管理的客体,可以是民间资本控股的所有者。
3、民营银行是金融企业,必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拥有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不能办成家族制银行或国有制银行。
4、民营银行的经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任职资格,管理层的产生不受政府干预,完全按股份制企业运行机制进行。
二、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民营银行总体发展规模
我国的民营银行虽然规模都比较小,网点比较少,但是相对于其他大型银行它也有自己的优势,比如清晰的产权结构有助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灵活的奖励机制能够有效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商业化的服务模式能够促进银行的经营和管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抵制国有的商业银行的完全垄断地位以及帮助国有银行共同抵御外部竞争。我国的银行体制通过了将近20年的不断改革,如今仍然是以国有和国有的控股银行为主,我国的民营银行面临着银行网点少的局限性,与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相比,民营银行在存款和结算这两大市场上存在竞争力不足的问题,运作效率比较低。目前我国完全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屈指可数,从 1996 年至今,我国仅增加了两家民营银行:浙江银行与民生银行。这说明我国的民营银行发展遇到了较大障碍。
(二)我国民营银行的业务范围及拓展
我国民营银行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资产类业务和负债业务。资产类业务在当前我国的民营银行业务中占有较大比重。我国民营银行的资产类业务主要包括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等,其中以贷款业务为主。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信托业及租赁业等的快速发展,金融"脱媒"步伐加快及民营银行自身高速的资产扩张与贷款的高速增长,我国民营银行的贷款业务占比,较往年已有所下降,但在全部的资产类业务中仍占据着大额的比重。近年来,随着公司类贷款的缓慢增长,我国民营银行加快了公司了业务的内部调整。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和中间业务的基础,我国民营银行主要经营的负债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可转让定期存单、自动转账服务存款账户和掉期存款等。
(三)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潜力
适应经济结构变化发展起来的民营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制造成的市场空白,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以及储蓄业务需求,大大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服务,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方便;同时,它打破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整体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从而推动了整个银行业的发展。从1986年7月交通银行恢复营业以后,截至2005年10月末,我国先后建立了13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15家城市商业银行、57家农村商业银行。截止2009年末,民营银行的资产总额占了全国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6%。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民营银行的总体实力还不是很强,但它的发展速度很快,它的自身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我国民营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首先,随着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使其竞争能力加强,致使民营银行的产权明晰、机制灵活的优势呈弱化趋势;其次,我国加入WTO后,许多国外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构成了对民营银行的又一竞争市场。再次,在资金来源上,相对于国有银行的信誉,民营银行在信誉上处于劣势,而我国缺少防范信用风险的风险防范体系,民营银行在吸收公众存款上存在一定困难,影响到民营银行的生存。最后,从资金运用上看,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存在问题,企业欠贷不还、逃避债务等现象,直接影响了银行贷款的收回,导致不良贷款大量上升,从而影响民营银行的发展。
(二)民营银行产权制度和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尚不完善
从历史发展的历程来看,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从早期的自然人产权制度发展到现代的法人产权制度,股份制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最基本的特征。民营银行采用的是真正的股份公司制,但其法人治理结构并不规范,在界定产权受益、受损界限时不明确,导致银行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缺乏相应的自我约束。而银行业是风险与利润并存的行业,对民营银行的准入和退出制度的根本需求是保障公平竞争的同时,要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转,因此,没有制度的保障,民营银行的发展前景也就无从谈起。
(三)我国民营银行配套的法制系统不够健全
在市场经济的引导下,发展民营银行必定需要相应的、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进行规范。从我国目前金融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有关民营银行的法律法规尚未建立。首先,对于民营银行的准入条件尚没有法律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市场的风险,让民营银行无法按照市场的公平机制进行市场竞争,并且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条件下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紊乱,引发金融危机。其次,没有建立民营银行的退出法规,结果使民营银行不可能完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竞争,从而实现优胜劣汰。再次,我国民营银行尚未设计出一整套能够有效防止民营银行风险且具有可行性的民营银行监管法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坚持放开发展民营银行,必然会给本已非常脆弱的金融体系大大增加监管风险。
(四)我国民营银行股权结构不合理,治理结构失灵
首先,从很多民营银行的股权结构上我们可以看出,银行的股权存在很大的问题,股权分布不均是最常见的情况,通常情况下能分到散股权的人很少,一个大股东可能就占有50%的股份,有的还不到十个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大股东独揽大权的现象,内部的财政问题就会出现,公司的治理就会出现各种困难。其次,我国民营银行虽然许多都由个人出资,但仍有很大一部分资金是由地方财政、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提供,这就意味着行政管理的色彩比较浓,民营银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多流于形式,未能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和矫正机制,法人治理结构一定程度上是失灵的。
(五)我国民营银行市场定位不准,创新能力低
当前我国民营银行规模较小,盈利水平较低;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难以承受过多的创新投资负担。首先,在资本金的补充上,国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政府发行国债、增发和配股等方式注资,而多数民营银行一般只能通过私募扩股、收益留存、红利转注册资本等方法来补充资本金,难以适应资产规模日益扩大后对资本金的需求。其次,我国民营银行的内部运行机制也存在缺陷,市场定位不准,经营同质化,产品创新机制并不完善。我国一些民营银行市场定位与国有商业银行雷同,表现为经营产品的一致性、客户群体的一致性和发展方向的一致性。除了提供各种标准产品之外,很难以适应复杂的个性化财富管理需求,这样只能更多地专注于服务形式上,如服务团队配备、专属场所、亲情服务等。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也轻视零售业务,没有形成经营特色,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比较低,成为其开展市场化运作的严重羁绊。
(六)我国民营银行缺乏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
目前,我国民营银行中年轻人比较多,没有太多的经验。同时我国民营银行的人员认证体系、培训体系都不是很完善,同时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以及专业的金融实操人员,客户经理也缺乏经验。
四、我国发展民营银行的对策
(一)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
建立完善的外部信誉环境是民营银行发展的基础,而我国的民营银行在信用方面处于劣势,存在吸收公众存款难的问题。所以我国在治理信用环境,推进民间信用体系建立时,必须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而该制度的建立,切实的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提升了民营银行的社会信誉并有利于其业务的发展。同时,该制度也是民营银行市场化退出的必要配套措施,可以有利于防止个别民营银行破产倒闭而出现挤兑风险,确保民营银行的良性竞争发展,避免出现行业垄断现象,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
(二)制定合理的民营银行准入和退出制度
通过金融立法规范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条件, 通过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审核制度,将存在过高经营风险、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民营银行排除在金融市场之外,保障民营银行的整体经营质量。 市场准入制度也应当有一定的梯次性,适合于不同规模、不同业务内容的民营银行的发展需求。 对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考核应该具有相当的透明性,保障公开、公正、公平。 退出机制是保障民营银行整体经营健康环境的必然要求,在实际的退出操作中,民营银行可依法兼并、联合、重组,或者是破产清算的方式进行债务清算,金融监管当局则可依法对风险达到一定程度或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民营银行强制进行清理、关闭、兼并重组,维护银行业的稳定。
(三)优化民营银行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民营银行采用的股份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制,所以它具有产权明确,责任清晰的优势。首先要在管理结构和产权制度上进行创新,不断的完善治理结构,明确规定管理机构的各自的权限,使之相互制约,相互约束,增强权力的约束力,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取胜。其次,在目前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已达到较高程度的基础上,放松相关限制,推动银行股权相对集中,并允许民间资本注入,优化民营银行业治理结构,对现有银行进行民营化改造。同时应加快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防止风险的传递。
(四)建立和完善金融法规监管体系
由于民营银行透明度较低, 金融监管缺乏有效性,容易积累金融风险, 引发金融危机。为此, 我国民营银行应建立适合的监管体系。首先应制订有关民营银行的监管法规, 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最低资本额、经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股东资质的审核、监管内部自律监管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业务范围等方面的规定,为实施监管提供法律保证。其次,应建立规范的信用报告制度,利用网络技术,采集分散在银行、税务、工商、公安以及法院等部门中的与企业和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进行资信评估,实现信息共享。再次,要依法实施监管,建立独立的金融审计公司,负责日常监督、查账,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指标和措施,充分运用金融稽核手段, 将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 形成科学有效的监管体制。
(五)因地制宜选择民营银行的发展模式
我国建立民营银行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新组建民营银行;二是改革现有的金融机构,即城市商业银行、城信社和农信社,使其民营化。鉴于我国中小银行已为数不少,通过引进民间资本,对现有风险不大的中小银行进行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场化经营轨道应当是最佳选择。如果抛开现有的数以万计的中小银行,放手组建新的民营银行,那么成本、风险和收益很可能会不成比例。因此,应当本着重组存量和发展增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在极少数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社会整体信用较好的地区新组建少量民营银行;在大部分中小城市,采取改造城市商业银行、城信社、城区农信社的方式设立民营银行。
(六)拓展中小企业业务,通过民营银行的品牌竞争力
民营银行要想在金融业中胜出,必须树立自身的品牌,业务上除了广度以外还要有深度,在金融产品技术性能的优越性、持续性及顾客的满意度上下功夫,使客户对本行业的认识度大大提高,从而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由于当前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难",为我国民营银行的借贷业务提供了大量的潜在客户。因此,我国民营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应致力于完善和丰富中小民营企业的信贷业务产品,还应将信贷业务产品与支付结算,网上银行,企业理财,现金管理,税费,托管,企业主和员工个人理财等中间业务,零售业务以一条龙服务的模式的加以规划和拓展。此外,努力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建立专家治行制度,积极吸引优秀的银行家到民营银行来,对其进行包装,以个性化、情感化的宣传,树立自身的品牌形象。
民营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方向。因此,应建立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民营银行体系。而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把民间资金引导到合法的投资轨道上来,增加农村金融供给,遏制非法金融活动,有助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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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的发展范文4
关键词:民营银行 金融体制 民间借贷 中小微企业
一、相关背景和民营银行概念解读
我国的民营银行是由民间资本控制,采用市场化的运行模式,风险自担的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份制企业。对这一概念的解读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民间资本控股,政府不参股,与国有或国控的商业银行相区别;第二,风险自担,这需要考虑风险承担额度,承担主体的问题;第三,区域性,现阶段,民营银行只会先在某些地区试点,规模较小,主要是为了保证金融稳定;第四,服务中小微型企业,从现在出台的文件来看,笔者认为国家给民营企业的市场服务定位就是中小微型企业,大型企业和优质的中型企业主要接受国有大银行的服务。
二、关于开设民营银行的几点考虑
(一)从政府层面的四点考虑
1、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总体来说,民间借贷市场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自发形成的体制外的金融机构,游离在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它的借贷利率虽然说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由双方自发制定,但基本上是卖方市场,利率极高,影响我国利率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实体经济来说,民间借贷不合理发展会引致越来越多的资金流出实体经济,强化经济行为的投机性和功利性。就企业自身而言,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往往会加重企业负担,高利息使企业被挖空形成恶性循环。且民间借贷多为短期借贷,中小企业难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开展技术研发等基础性工作,不利于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核心竞争力培养,阻碍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更糟的是,对于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他们从银行中贷不到款,通过民间借贷方式,使社会闲置资金从非正常渠道流入到企业中进行无效流动。一方面使社会资金失去控制,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干扰了金融机构正确执行国家的信贷政策,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秩序。
2、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中小企业受自身条件限制以及现行体制、政策影响(三大因素),融资环境非常恶劣。央行的信贷配给不足使得商业银行在存款流失,责任制严格,不良贷款额居高不下,收益回报率和风险程度一低一高的现实考虑下,把信用等级低、财务信息不健全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同时,中小企业的融资有“短少频急”的特点,而商业企业因为信息不对称,审核审批程序复杂,担保物鉴证评估成本高,不能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的现时需求。而民营银行是从民营企业发展起来的,有行业优势和信息优势,更贴近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民营企业因为其规模原因是抓不住大型企业的,它的服务对象就是中小企业,只要它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合理创新尝试,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的经济发展将再上一个台阶。
3、推动银行业务、服务改进
由于之前我国的银行是国有的或者国家控股的,制度比较严格,体制略有僵化,内部治理结构和产权结构不合理,员工没有主观能动性,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低下。而民营银行的行业背景所附加的客户资源,行业经验,市场敏锐度将推动银行业务的专业化发展。而且它经营机制更为灵活,定价机制相对自由,产权明晰,人才激励制度更是充分发挥了人才的潜能,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服务业务。同时也变相激励国有大型银行的服务业务。
4、完善金融体系
一个健康的银行体系包括:大银行 中小银行 民营银行等不同层次金融机构组成的体系,应该是一个能保证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国外资本公平竞争的体系。开设民营银行能够有效补充现有金融机构,让金融机构更加基层化,普及化。民营银行不具有国有银行的优势,吸引不到稳定的大型客户,只能专注服务小微企业,这也是它的市场定位和政策定位。民营银行从某种意义上说打破金融垄断,实现金融市场充分竞争,使得国有银行和民间银行在同一个平台上各凭本事、公平竞争。
(二)从民营企业层面的考虑
民营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所以这段时间大量民间企业热火朝天进军银行业的本质原因就是为了银行业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国际金融危机余波未消,国内物价居高不下,企业运营成本增加,融资困难。在实体经济普遍低迷的情况下,银行业一枝独秀,保持着极高的收益率,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当然想分一杯羹了,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企业家盘算把民营银行当成自己的融资平台,不过这是不被政策所允许的,也是监管部门极度排斥的。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教授奚君羊提出,民营企业要看清银行业的发展。现在银行业利润收益比较高是在特定条件下的。银行业暴利问题就与银行业的金融垄断地位密不可分,很多银行并非依靠其强劲的金融运营实力获得收益,而仅凭银行牌照就能轻松赚取高利润。由于银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银行业竞争不充分,而市场对银行服务需求旺盛,是个卖方市场,而等到民营银行大量进入后,银行业竞争加剧,再加上利率市场化,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减缓等,支撑银行良好业绩的因素都在减弱,未来银行发展空间会受到挤压,所以,银行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平台赚钱。新生银行必然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不论是经验还是资本,所以,短期内得到收益是不太现实的。而且,最根本的问题在于,银行的融资渠道,现在各种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如果民营银行不能得到储户的信任,又没有完善的退出和保障机制,民营企业会则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实体经济也会被拖垮。
三、创办民营银行的企业定位
《试点民营银行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对民营银行定位要求:设立门槛(注册资本)――一次性拿出不低于5亿元不高于10亿元人民币;股东资质――股东数量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个;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0%;其他企业法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单个自然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所有自然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0%);发起人――主发起人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这三年内年终分配后的净资产占比全部资产的30%。其他发起人则要求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所有发起人的入股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申请企业资金的高度要求,并且严格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保护存款人的资金安全。
选取的19家申请民营银行牌照的上市公司
其中我们选取苏宁云商作为代表,因为苏宁自身具有很多的优势,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经营范围广,主要从事家电连锁经营,是国内家电连锁行业的龙头,并且销售终端网络强大。公司通过“统购分销”进行集中采购,同时依托自建的物流网络和维修队伍,建立了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很强的规模优势。苏宁云商以传统零售企业起家,早年就已经开展供应链类金融业务,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天然联系更为密切,在政策方面更容易突破。苏宁的十年规划,苏宁将打造成中国式的沃尔玛――亚马逊。苏宁将逐渐成长成为世界一流的企业,在国内保持相对稳定、较快的连锁网络拓展速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云服务是十年规划的核心。苏宁将通过云技术打造云基础平台,实现从技术资源到客户资源,物流资源,财务资源,管理资源等方面以云的方式进行有机灵活的整合,建设一个涵盖B2B、B2C、ERP等的无限广阔的广义电子商务。B2C的网络平台,并打算成为中国最大的3C家电B2C网站。对于电商平台而言,B2C模式对供应商的控制力度强于平台模式,打造线上线下结合为核心的生态产业链。如果成立商业银行,苏宁供应商将是最具黏性的用户。互联网金融起步晚但发展快,依托互联网办理各种金融手续和业务,可以有效缩短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互联网金融直接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能够缓解当前众多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由电商平台持有商业银行牌照符合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苏宁的全金融布局早已体现在互联网金融上,其中的突破口就在于小贷业务。2012年12月5日,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3亿元注册成立。并拥有了基金牌照易付宝。苏宁云商表示,易付宝“除了能给苏宁易购带来更加充裕的资金流之外,苏宁易付宝庞大的会员信息库,对于苏宁易购研究网络消费行为实现精准营销创造了条件”。
很多企业在积累一定的资金后,就会开始涉足金融领域。有券商分析人士认为,银行三大核心业务是“存、贷、汇”,由苏宁小贷实现由汇到贷,易付宝实现由存到汇,再实现汇到存。未来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打通存和贷的联系;如果成立商业银行,苏宁云商将盘活自己的金融布局。除此之外苏宁在财务方面也很有优势。对苏宁云商的杜邦分析,可以看出苏宁的未来发展潜力。
笔者建议民营银行以熟悉行业(自己所在行业)作为自己的目标客户,再从熟悉的地域入手,以区域性和专业性为自己的特色,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民营银行绝不能急于扩大规模,试图通过规模效应增加经济收益,若经营范围过广,对民营银行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将有很大的挑战。推荐产融优势结合的企业,即其产业资本足以支撑银行所需经营要求,同时银行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产业发展。比如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他们拥有极为成功的电子商务产业,形成了雄厚的原始积累,资料显示苏宁云商成为第一个通过预审的企业。
四、从优势与劣势中窥探民营银行的发展条件
(一)民营银行的优劣势
任何一项投资都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民营银行的设立也不例外,尤其是作为在中国金融领域的一项新突破,民营银行自然也免不了被各种问题所困扰,但是其自身存在的优势需要被重视,劣势也同时需要被指出。
民营银行相比起现在的大型商业银行具有一定的优势:具有信息优势。信息不对称是制约大型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难题,但民营银行的优势之一却是信息优势。由于民营银行是在民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本行业熟悉,软信息获取途径便捷;识别企业优劣有信息、经验优势,即行业经验、客户资源(了解客户情况,容易与客户沟通,服务好)、市场嗅觉(对市场敏感度高,不断变化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就像之前提到的苏宁云商,它拥有庞大的客户资源,从供应商到易付宝的会员,都可能成为它的银行客户,并且它们之间已经建立起了信任基础。民营银行规模小,管理层次简单。经营机制灵活,定价机制更为活泼,决策链短,服务方便快捷。而国有银行制度严格,资格审查及审批程序复杂,审查结果还可能受到行政因素的影响。民营银行由于是股份制有限公司,形成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明晰,股东具体,经营责任明确。而且,民营银行的股东对金融业可能不具备高达专业化的知识,他必定会聘请大量的专业人士,采用企业化的绩效考核模式,实施人才激励制度,发挥人力成本回报。相比之下,国有银行之前由于垄断,积累了大量的剩余人才资源,反而造成浪费和冗余,人员工作动力不足。
但是民营银行的劣势也不容忽视。民营企业不比国有企业,先天不足。规模较小造成营业网点少,受地域限制,抵御宏观风险能力弱;民营银行还要面对信用风险,吸收存款能力较弱,暂缺稳定的客户群体,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恶性循环;而且民营银行在界定产权受益、受损界限时不明确,导致银行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缺乏相应的自我约束,尤其是在现在监管力度仍不健全的情况下。但是除了民营银行自身的劣势之外,还有很多外部因素给民营银行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民营银行在顺利着陆,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遇到的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了,各种风险,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关联交易风险、信用风险,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没有认真思考,规避风险,就会掉进失败的泥沼中。笔者主要总结了以下几个原因:民营银行准入和退出条件未规定,银行准入机制不规范,要么导致金融不足,投机盛行,产生道德风险,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俄罗斯采用休克疗法最终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要么造成金融过度,形成恶性竞争,这是上世纪90年代台湾金融动荡的原因。我国破产银行退出市场一般都是由国家强制指定一家银行承接破产银行的债务债权。风险的最后承受者是国家,这种方式本质上是以国家信誉为担保,而不是根据市场“优胜劣汰”的经济运行规律。监管体系用力不足。具体说来,监控银行内部的股权结构是否合理,即有没有内部人控制威胁,股权过于集中,权利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容易搞内部交易和利益垄断;股权过于分散,信息不对称,对民营股东来说不公平。监控有没有银企勾结,即关联企业风险。关联企业一旦出现财务危机,支付能力严重缩水,会牵连相关金融机构,最终造成整个银行系统的信用危机。监控经理人、股东的信用评级,即有无道德风险,携款潜逃,操纵股价,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即信用风险。我国的存款保险条例尚未出台,但存款保险制度对民营银行来说非常重要,生死攸关。因为它反映的是银行破产时储户损失赔偿的方式。对民营银行股东来说,是就其出资额部分赔偿还是无限责任制度;对于公众来说,损失赔偿的程度至关重要,可以从银行背后的担保机构判断,国有银行是国家全额隐性担保,如果,民营银行得不到相对应的待遇,信用风险直接达到登峰。
(二)民营银行发展条件探究
1、分担风险――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及存款保险机制模式
“金十条”规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此处的自担风险,到底承担到什么程度,是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按有限责任承担还是承担全部责任呢?笔者认为让民营企业股东承担全部的存款风险是极不合理极不公平的。现阶段,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无论是国有的还是国有控股的,也无论是民营的(如民生银行等)还是外资的,包括数量众多的农信社,均由国家提供了隐性全额担保。如果民营银行的风险国家不承担一部分的话,实际上是一种政策倾斜,进一步增加了民营银行的信贷风险,存款人不敢到民营银行存款,民营银行缺乏资金不能正常开展业务。那国家对民间企业开的这些民营银行的“准生证”就形同虚设,最后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
所以,笔者认为,民营银行的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包括银行内部的股权结构,经营模式,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等带来的风险;外部风险则因相关的政策导向倾斜,监管体制混乱,宏观经济乏力,金融体系不健全等引发的风险。风险的解决途径:内部风险从银行内部入手,由银行自担;外部风险由于不可控性,属于系统风险,只能由中央财政承担,最终由中国人民银行消化。但站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信贷担保体系的角度来说,笔者认为由国家承担承担这部分风险有失偏颇,因为这些最终还是要转嫁到普通民众身上,这种体制会造成银行“有恃无恐”,金融服务的模式仍得不到升级。所以,应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由银行向体制成熟的存款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存款保险金,存款保险公司在一定限额内给予赔付。存款人权益由银行,保险公司和国家共同承担,储户的后顾之忧消除,有利于民营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平竞争,构建市场化、多层次、优势互补的金融体系。
2、准入、退出机制――找出适合民营银行发展的准入退出机制
笔者认为,准入路径的原则就是:有能力者直接尝试,能力不足者联合尝试,新兴网络金融改造尝试。具体而言:一是民间资本发达地区启动试点,直接有民间资本发起民营银行;二是民间资本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与现有金融机构重组改造,遵循股份制原则在市场化的运作下间接转变成民间资本;三是网络金融,在互联网技术的助力下,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等的普及和运用,将合格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改造为民营银行,是一个不失高明的尝试。
牌照风云。香港是实行多级持牌制度的,这种制度对存款人作出一定的限制,比如不得吸收居民储蓄存款,或者只能吸收一定数额以上的存款。而内地银行一直都是全牌照银行,即允许全面办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各项银行业务,既可以吸收存款,也可以发放贷款;既可以吸收企业存款,也可以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几乎没有什么限制。我觉得对于刚试点的民营银行来说,政府可以尝试借鉴多级持牌这种模式,在存款保险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种模式可以降低风险对于低收入阶层的冲击,同时可以激励民营银行不断提高业务质量,申请高等级牌照,甚至如果做得不好,作为惩罚降低牌照级别。
通过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银行退出机制,减少风险。
3、监管体制――强化完善对民营银行及相关企业的监管体制
对股权结构及公司治理的监管。民营银行不能采取绝对控股,应采用拥有多个持股量近似的大股东的模式(10-15人)。这样既能防止大股东一股独大、操纵银行,避免关联贷款,又能防止道德风险、保证中小股东权益。在产权治理上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现所有者、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监管部门界定民营银行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消除制度障碍。
对内部人控制风险的监管。严格规制关联交易,民营银行不能向股东及其关联方发放贷款,民营银行向股东及其关联方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对制度保障的监管。有序推进银行破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及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法律配套体系,完善第三方信用评级,防范民营银行潜在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保证小型金融机构和大型金融机构公平竞争。
4、自身服务――不断完善自身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
民营银行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风险定价能力;大力发展金融市场业务,积极开拓多元化、多渠道的存款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方式,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渠道,优化客户结构和盈利模式。
民营银行的发展需要全方位的保驾护航,不仅要有政府制定层面的支持,还要有企业的积极配合,更重要的是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与信赖。在金融体制不断创新的今天,我们需要有实际的改革来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而民营银行不仅可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得问题,还可以圆了很多企业的银行梦,使得民间资本带动民间资本积极运动,为经济发展注入更多具有活力的因素,对此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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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银行的发展范文5
一、发展民营银行的目标取向
关于发展民营银行的目的,主要的观点有两个:一是支持民营说;二是深化金融改革说。那些积极呼吁开放民营银行的人大多将前者放在首位,即认为当前为国家作出重要贡献的中小民营企业没有得到国有银行的充分支持,因此要求尽快新设一些民营银行来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第一,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现象只是说明民营企业的贷款愿望大于银行对其资金的供给愿望,但不能说明银行没有满足民营企业的有效贷款需求。这里的有效贷款需求是指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贷款需求。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行业,必须以控制风险为前提,只有那些有发展潜质、经营管理良好、有担保、能给银行产生效益的企业才能为银行所接受。企业的贷款愿望没有得到满足并没有什么不正常,不能因此就认为银行金融服务的效率很低,相反,恰恰是银行业的自我约束能力逐步增强的反映。贷款难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信用问题,增大了银行贷款营销的难度。从某种意义上说,银行贷款难和企业贷款难应该是一对合理的矛盾。近年来国有银行经营不断改善,盈利逐年增加,不良贷款的存量和占比已连续几年保持双下降,这说明目前银行的贷款政策基本上是合理的。
第二,民营银行不可能超越基本的贷款原则而专门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事实上目前国有银行在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政策上并没有任何歧视政策,对中小民营企业支持不够,主要还是从经营风险控制方面考虑的结果。现有的一些带有民营特征的股份制银行(如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也没有显示出对民营企业贷款有什么特别的偏好。最近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应宜逊对杭州市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调查表明,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个体工商户贷款甚少,有半数银行未对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而且小额贷款比重很低,10家银行中单户贷款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比重有5家银行低于建设银行的0.2%。股份制商业银行难以很好地适应中小企业这一客户群,其中大多数银行甚至比四大国有银行更倾向大客户。将来新型的具有良好经营机制的股份制民营银行,从风险控制和利润最大化出发,未必会支持民营中小企业。
第三,中小民营企业服务离不开普及城乡的服务网点,民营银行这方面显然无法与现有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体系优势相提并论。在对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方面,看不出民营银行有什么特别的优势。如果按一些人的观点,民营银行是定位为一些社区小银行,那么它也只能在社区范围从事金融服务,要想真正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民营银行就得遍布城乡,果真如此,就很有可能又走上了改革初期发展城市信用社的老路。
因此,民营银行解决不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将发展民营银行的立脚点放在支持民营企业显然是一个错误,它既不现实又不,会使我们在民营银行及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上产生错误的判断,付出更多的改革成本。我们认为,必须将发展民营银行的问题放在整个金融改革框架中统筹规划,其目标取向应主要是借助民营银行的发展,在产权制度上触动国有银行的神经,促进国有银行加快改革步伐,带动整个金融体系的改革。
二、发展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一)增量发展模式
当前金融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既有宏观问题,也有微观问题,但首当其冲的应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问题。对此,很多人提出一个办法,即可以照走我国企业增量改革的成功道路,在对国有企业动大手术之前,在外围开放民营企业,结果国民中民营经济的比重迅速超过国有部门,逐步稀释国有企业的包袱,使国有部门最终的产权改革变得较为容易,最终实现国有部门的改革目标。从理论上讲,增量发展民营银行的模式,可以促进银行业的竞争,督促国有银行改善管理,进而推动国有银行的产权改革。但是应该做什么并不等于能做什么。在当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照搬企业改革的模式增量发展民营银行,以此推进国有银行改革缺乏现实可行性。
第一,增量发展民营银行并不能带来真正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一般企业来说,改革中的增量部分即民营经济是一种可以自我调节的有机整体,发展过程中可以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生存下来的民营企业都是极富生命力的,因此民营经济才显得生机勃勃,才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从而带动国有企业改革。而银行业则不同,我国目前银行是进难退更难,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十分不畅,退出就意味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没有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发展再多的民营银行,金融市场仍然是一个只进不出的市场,不可能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我国现在已经有一些带有民营色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它们在成立之初可以说没有任何负担,但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资产质量虽仍好于四大国有银行,但与国际标准比起来,差距已经开始显现,并有逐步拉大的趋势。如果说入世之后,面对外资银行的冲击,国有银行的状况令人担忧,实际上股份制银行的状况也令人担忧。如果根本的问题不解决,盲目增量发展民营银行,其态势同样不容乐观。
第二,增量发展民营银行并不能减轻国有银行的包袱。对于一般国有企业来说,改革主要的障碍是人员负担,由于庞杂的人员和由此带来的住房、工资、福利等一系列问题,使国有企业无法与民营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因此在外围发展民营企业,不仅增加了就业机会,而且随着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有企业中的职工会主动离开,于是减轻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压力。而银行业改革主要的障碍是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它不会因为民营银行的发展而减少。相反,增量发展模式中,处于竞争劣势的国有银行将首先受到冲击,竞争的加剧将会使国有银行盈利能力减弱,不良资产状况更趋恶化。
第三,增量发展民营银行将使整体金融风险明显加大。对于一般企业来说,经营风险仅限于企业自身,最糟糕的情况也就是破产倒闭,因此风险涉及面小。而银行的风险则不在银行本身,而在于给广大存款人带来的风险。银行如果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支付问题,将直接的稳定。那些希望尽快发展民营银行的人只看到民营银行促进竞争的一面,却没有认真分析这种竞争会不会过度。我们虽不能断定目前银行业的竞争是否过度,但至少现在的竞争已经很激烈。试想将来又有大批中小民营银行介入进来,竞争的结果将是你死我活,如果是一般企业,死一批,再发展一批,倒是有利于市场的优胜劣汰,保持生命盾众但对目前我国的银行业来说,完全的市场竞争法则,是行不通的。一家银行倒闭,有可能引发整个银行业的信誉风险和金融危机。
(二)存量改造模式
有些学者很早就提出,民营银行不需要新设银行,可以通过改造现有银行机构的办法来实现,这样既解决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也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一条便利的通道。但这一观点很快就受到一些人的质疑。比较典型的看法有两种,一种是认为存量改造的方式是害怕风险而裹足不前(徐滇庆,2002),认为这是对发展民营银行的一种否定。他们承认,由于我国在存款保险制度、法规建设及银行监管体制上还存在诸多不足,开放民营银行存在较大的风险,但可以通过创新去创造条件,而开展民营银行的试点则是金融创新的一个动力,可以通过试点来摸索开放民营银行的经验。第二种是认为这种“存量改造”式的延续的是一种“搭配销售”的策略(尹龙,2002),这种策略对于劣质产品生产者是一种占优策略,但对于优质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不公平,只不过是强制消费者以更高的价格满足其效用。而产权的“搭配销售”则可能使总体效用锐减为零。这种观点对存量改造的可行性提出异议。
对于第一种看法,我们认为,第一,采用存量改造的办法确实是为了避免可能出现大的金融风险。从世界许多发展家的情况看,开放民营银行的风险是很高的。比如,智利、墨西哥等拉美国家,捷克、俄罗斯以及一些前苏联国家,在没有相应的、和配套体系的情况下开放民营金融或实行金融自由化,都造成了严重的金融混乱。从我国情况看,上个世纪90年代初盲目发展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结果造成这些机构短期行为严重,经营管理混乱,最后只好进行撤销、关闭、兼并和重组,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因此金融改革必须要有一个底线,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改革,这才是我国渐进式改革道路成功的精髓所在。但是重视风险防范并不是说银行业改革不能搞民营化,那种认为只有进行开放民营银行的试点才是向前推进,而存量改造的方法就是裹足不前的观点则更不可取。我国对一般国有的股份制改造也是一种存量改造和民营化的改造,谁会认为这种改造使改革停滞不前。第二,试点的核心就是“试错”。就一般“试点”而言,如果试错了,后果只是对试点本身产生,问题不是太大,大不了撤销或重来。但对于民营银行改革的试点,好比人的心脏,不能有片刻的故障,出了问题可能对整个造成重大影响。
对于第二种看法,我们认为,以存量改造的方式引入民营资本,改造国有银行,解决国有银行一部分不良资产问题,的确有一点“搭配销售”之嫌。但是应该看到,“搭配销售”不一定就不。它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销售手段,本身就有它的合理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搭配销售是一种适应市场变化的价格调整,一个商家能否采用搭配销售最终取决于市场供求,只要是市场接受的,不是行政干预的,就应该是合理的。因此,引入民营资本改造国有银行的关键还是要看市场供求,有没有民营资本愿意进来,有没有符合民营资本投向的国有银行。从表面上看,国有银行存在不良资产包袱,谁都不愿意接。但看看我国一般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成功经验,我们发现,同样有大量的包袱,但经过几年的努力,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成功地实现了转制,相当部分中小国有企业通过转让实现了民营化,成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资本市场上,一些退市的亏损上市公司利用“壳资源”的优势最终完成重组上市,顺利实现扭亏为盈,这些都是存量改造的成功例子,很值得银行业改革借鉴。
综上所述,完全有理由相信,将发展民营银行与国有银行的产权结合起来是一个好的选择,银行业的牌照或股权,仍然是一个特殊资源,只要方法得当,民营资本是非常愿意进入银行业的。
三、存量改造发展民营银行的方式
我们认为对国有银行的存量改造,可以借鉴国有企业民营化的经验,对中小国有银行和大型国有银行在改造方法上各有侧重。
民营银行的发展范文6
关键词:民营银行;关联交易;存款保险;政策;法规;退出机制;流动性
0 前言
在高度市场化的今天,民营银行也面临着继续发展的问题,金融领域改革步伐加速就更加需要民营银行进行深入地变革,以此来实现对市场、发展和社会的适应。应该从长期困扰民营银行的相关问题研究入手,为民营银行发展创设一个空间,开辟有利于民营银行发挥功能,实现不断增长的环境,以创新与改革为手段加速民营银行的进步,使其成长为银行体系中最具有活力和潜力的部分,形成对银行和金融改革的支撑。
1 民营银行的概述
1.1 民营银行的定义
根据行业的研究成果和社会上的共识,本研究将民营银行定义为:有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以市场化方式进行银行治理,以服务市场和服务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商业性质的银行。由于民营银行没有国有商业银行过重的负担,特别是民营银行与民营企业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因此,民营银行具有显著的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根据近二十年的发展经验,民营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逐步转变成社会和建设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民营银行的发展历程
民营银行发展一般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上世纪末,在市场化经济体系逐步建立的过程中,传统的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巨大需求,社会上大量的民资有加入金融服务领域的需要,1996年成立的民生银行就是这一时期发展和市场的必然结果。第二个时期是新世纪开局前十年,以发达地区民营银行的大量出现为代表的新阶段得到了确立,民营银行有了数量与规模上的增长,并逐步成为支持民营经济的主要新兴力量。第三个时期是2010年以后,国家看到了民营银行的优势和发展潜力,颁布了"国十条"和"金十条",这使得民营银行的发展有了政策性的指引,民营银行获得了爆发性增长,截止2013年民营银行的数量已经达到36家,并且还有相当多的企业正在申报民营银行的资格。
2 民营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营银行的信誉问题。民营银行是自担风险的商业性质的银行,没有信誉将很难实现资金的融通,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对于民营银行的认知还不够充分,出现了民营银行信誉基础方面的问题,很容易因信誉而出现挤兑和筹资困难,影响民营银行的进一步发展。
(2)民营银行的关联交易问题。在民营银行投资的民资中有一部分资本将民营银行作为提款机和圈钱工具,因此存在着大量的关联交易现象,这不但会导致交易公平性的下降,而且容易给民营银行造成金融风险,形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3)民营银行的经营问题。银行是技术、管理、资金密集的企业,需要大量的管理、业务和经营人才,而民营银行没有长期的经营经验和全面的管理群体,导致民营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各种风险,极容易发生民营银行的经营性问题。
(4)民营银行的流动性问题。一些民营银行为了增加流动性采用了各种措施来吸纳公众存款,这导致民营银行筹资成本过高,进而影响到民营银行发放贷款,可能出现民营银行的"钱荒",这种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会影响到民营银行的成长和发展。
(5)民营银行的退出问题。在金融市场竞争中,应该通过优胜劣汰的方式淘汰不合格的民营银行,而当前民营银行没有必要的推出机制,这会引起民营银行的恶性竞争和短视经营,不但不利于民营银行的发展,而且容易给社会造成金融上的不稳定。
3 发展民营银行的措施
(1)推出民营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民营银行只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才能对存款人的利益进行保障,存款保险制度是民营银行妥善解决自担风险问题的第一步,应高度重视。
(2)加强民营银行的监管力度。对民营银行监管要体现在对民营银行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的监管。密切关注民营银行的资产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指标。监管民营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会计结算制度。
(3)加大对民营银行的政策支持。要从税收上对民营银行进行扶持,对涉农及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贡献大的民营银行进行补贴,通过高层次银行从业人员对民营银行进行辅导和帮助的方式加速民营银行的发展。
(4)完善民营银行的法律法规。新时期应该要设立明确的与民营银行配套的法律法规,使民营银行从设立、经营到退出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起到对民营银行的保驾护航的作用。
(5)建立民营银行的退出机制。对有重大风险的民营银行进行强制性地清理、关闭或兼并、重组,以退出机制为打败堵住向社会转嫁风险的渠道,迫使民营银行努力审慎经营。
4 结语
民营银行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也是金融改革重要的突破口,应将促进民营银行的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个重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