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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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管理制度

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范文1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管理制度 思考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体现,自我国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该制度在解决我国民生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长期性、保障性、法制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明确规定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及其在职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三资企业及其中方员工,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的问题。我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不断增加,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仍然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较大,具体来说,这种贷款风险主要有:(1)贷款者的偿还能力风险。由于住房公积金面对的是社会各个阶层的人,各地区、不同岗位的人员所具备的贷款偿还能力不同,导致了贷款风险的产生。(2)贷款者的信用风险。在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个人住房贷款必须提供担保,以此来对贷款者行成约束力。但事实上,由于我国信用体制的不够完善,信用缺失导致的问题也是屡见不鲜;另外根据有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有跨地区开展工作的特点,对于贷款者的资信审核有一定难度,这就形成了贷款的风险隐患。(3)贷款者贷款抵押物方面的风险。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中规定,如果贷款者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就可以通过资产的变卖等方式来进行抵押,但是如果有的贷款者即使在做出资产抵押之后仍然不能偿还债务的话,风险就由此产生。因此,这些风险一旦发生,贷款者无力偿还住房贷款,就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2.监督机制缺失导致的问题。就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来看,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监督机制空缺问题,导致挪用资金的现象较为严重,违规发放贷款、挤占挪用资金的现象仍然存在。例如,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用于豪赌贪污金额1.2亿元等案件,都是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不健全的具体表现。由此可见,在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中,部分财政、银行等机构并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这种监督机制的缺乏,给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对策

1.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得知: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存在着较多的风险。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额相对较小,但是隐藏在其中的贷款风险却尚未得到释放,因此,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后果极为严重。加强对贷款风险的管理,具体来说,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强对贷款者的偿还能力的考察,尽可能获得贷款者各方面的信息,并根据贷款者的偿还能力提供不同的贷款金额服务。第二,加强对贷款者的信用考核。一方面,银行要加强与贷款者的工作单位等进行交流,充分掌握贷款者的信用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对贷款者抵押物的价值评估能力,必须建立一支专业的评估队伍,尽可能地做到对抵押物的准确评估,减少因抵押物价值评估误差而带来的损失。

2.完善监督机制,杜绝行为。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监督机制,首先要从住房公积金的内部管理入手,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内部监管和审计的职能;同时,加强对财政、银行等监督体系的管理,明确他们的责任制,将财政、银行的监督职责与住房公积金的内部管理监督全面地结合起来;与此同时,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当的职责分离制度,明确岗位管理,完善部门考核,建立与之相对应的薪酬体系,形成统一的、完善的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体系。

3.加强审计工作,增强信息化建设。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发展,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工作也要不断地寻求新的方法和管理技术,根据住房公积金风险的导向,在审计部门建立必要的信息化平台和网络平台,依靠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实现对大量信息数据的收集和整理,从而有效实现审计部门和财政、银行等其他机构的对接,实现住房公积金审计工作的高效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通过不断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践探索中出现的问题,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定会越来越完善,住房公积金运行机制一定会步入越来越健康的轨道。

参考文献:

[1]谢茹.浅议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改革方向[J].管理学家,2010,12

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

一、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点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一种义务性长期储蓄制度。住房公积金的本质属性是工资性。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也按月缴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都归职工所有。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保障居民住房和社会养老体系构建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说,缴纳了公积金的人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可以节约很大一部分利息支出。再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退休后取出,是养老的一笔重要资金。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编制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年度预决算;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防范风险;严格执行住房委员会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核算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管理费用预算,控制管理费用支出,努力降低住房公积金运作成本。所以,健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现状

1、公积金的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工作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挪用资金的行为仍然存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拨款。但它并未以身作则,个别地方资金管理分散,有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现象。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现象在我国各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存在,例如,员工通过内部调账、修改合同等方式违规挪用资金。更有甚者,卷款逃离、挪用资金购买股票。这些都提现了内部员工财务意识淡薄,法律意识薄弱。

在我国,挪用住房公积金被判刑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2008年安徽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利辛管理部主任李伟挪用公款195万余元,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因挪用公款,北京矿务局房管处原处长兼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矿务局分中心原主任范子林,被门头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 详细>>

2、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财务隐患大。

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缺乏内部管理,资金管理分散;巨额的资金为追逐利益,不合理的走向了证券市场。不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大量资金交给证券公司,任其购买风险较大的股票,一旦股价下跌,行情巨变,

资金就大量缩水,给住房公积金中心带来巨大的损失。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投资运营应该配备整套的投资方案。结合当前房价非理性上涨的背景,发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已经成为可供住房公积金投资运营选择的重要渠道。另外,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也能在分散信贷风险和提高资金使用率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三、健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措施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建立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在为公民解决住房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1999年4月3日,国务院在认真总结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加快住房建设的新情况、新形势施行了《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条例》。但我国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制度仍不完善,针对该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议。

1、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监督

公积金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员工内部监督。公积金中心的员工应时刻以严谨的态度约束自己,切勿发生法律规定的违规行为。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管和内部审计,提高工作效能,防范资金放贷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增值;对已被挤占挪用的公积金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清理予以追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经常性审计监督,住房基金中心要主动接受和配合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共筑资金安全的防火墙。

2、保证公积金单位账户管理的独立性

保证其资金账户的独立性主要内容有:首先,公积金中心设立一个基本结算账户,统一管理从财政等部门拨入的经费或其他往来款,各科室不得私立银行账户;其次,严格实行资金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将单位资金外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再次,财务人员对各项收入须立即入账,现金收入应及时交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货币资金必须日清月结。最后,财务人员对任何一笔资金收、付发生和处理,都必须按照申请、审批、支付、记账、复核等程序及时向财政结报或处理。

参考文献:

[1]  李雪燕,《浅谈利率市场化对住房公积金运营的影响》,中国房地产金融,2004.05

[2]  建设部,《2007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报告》,2008.04

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军队 建立住房资金规范化制度 方法 途径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7-085-0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强军目标为统领,出实招,用实劲,努力开创部队建设的新局面,近年来,我国军队的住房资金管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改进、提高,初步建立了住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了住房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先后出台了多种政策,及时有效地为广大指战员建立了个人住房资金账户,强化了个人账户管理。与此同时,全军上下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深度推进军队经济房的保障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军人移交安置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官兵的住房条件,从而使军队住房资金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静下心来潜心研究,接好“地气”,真抓实干,运用法治思维的方法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从而进一步做好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帮助广大官兵解决实际困难。

一、目前军队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

1.军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存在着脱轨问题。由于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我军一直是实行军队官兵无论是转业抑或是复员都是采取在服役期满后回到地方工作的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万众创业、全民创业热潮的涌现,很多退伍官兵与时俱进,选择了自己创业或者自谋出路。而在我国绝大部分省市都早已确立了公积金制度与住房分配货币制度的现状下,退伍官兵无法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购房,因此就存在着地方与军队脱轨衔接不上的矛盾。同时,由于部队官兵收入有限,收入渠道单一,一旦无法实现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就难以面对购房所需要的巨大费用,只能望“房”兴叹。

2.住房补贴资金支取制度规定不合理的问题。在领取和发放军队住房补贴资金方面,存在着审批、核算不够规范、不够严密的问题,例如,会计核算时标准难以准确把握,有的人可以超范围领报住房补贴资金,抑或是本来不够领取补贴的条件,但是也领到了住房补贴资金;还有一些住房资金账目对不上号,导致无法开展规范化的管理工作,难以维护部队官兵的合法权益。同时,缺乏有效的补贴资金运作模式,挂账运转和计划兑现相结合的方式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往往遭遇将资金放在银行里会缩水的境地,造成一定的损失。另外,按照住房公积金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于军人的住房公积金没有交在地方,因此不能在地方申请公积金贷款。一些地方为了更好地帮助军人解决这个问题,规定若军人配偶在地方工作且正常缴纳公积金,在购房时,军人可作为辅助借款人办理贷款,但是如果军人夫妻双方在地方都没有公积金的,则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3.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没有归口管理的问题。经济适用房是“民心工程”,也是我国新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实现经济适用房建设对解决中低收入军人家庭住房困难、保障军人住房权益有着很大的作用。然而,关于军队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并没有实现归口管理,这就导致了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监督的盲点,长期以往会不利于完善住房资金的信息披露等。

4.军队住房资金利益分配关系不够清晰的问题。军队住房资金的分配关系到每一位干部、士官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强军兴军、开创部队建设新局面的基础。但是在一些单位由于存在着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局部利益的问题,在住房资金的公平分配方面还存在一些漏洞,比如,有些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对本来不符合条件的人建立了住房资金账户,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5.个人账户资料管理未规范统一的问题。个人账户资料管理的不统一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个人住房资金账户资料不完整。与个人账户密切相关的材料缺少相关部门审核和官兵本人的签字确认,程序不严密造成资金补贴金额不准确。二是个人账户资料的手续不完备。由于每年年底,要根据本年度按月计算住房补贴汇总情况,打印出本年度的《军队个人住房资金账户核对表》并交由本人见面核对,有的单位和个人没有进行规范化操作,这样就造成了资料的不规范登记。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没有真正落实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政策。目前,我国军队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没有设立专门规范管理及监督机构,直接由军队的财政部门进行负责管理军队住房的资金管理工作。而诸如经济适用房建设、现有住房的出售管理等军队房改政策的制定则有营房部门制定。这样,在不断深化军队住房改革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政策落实难的问题。并且,由于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军队住房改革政策认识不清,导致军队住房资金管理审批程序不规范,甚至存在资金支取监管盲点,导致政策难以落实。

2.没有严格进行住房资金管理责任分工。由于我军现行的统一住房管理制度,各部门、各项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因此,住房资金管理各项工作之间就存在广泛的联系性和密切的交叉性,一旦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出现纰漏,很难找出相关的具体责任人。这样,就很难保障落实军队住房资金管理工作。为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防止推脱责任,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军队住房资金规范化责任分工。

3.没有规范化管理住房资金与绩效考核机制。开展住房资金管理,必须制定具体严密的管理绩效考评机制,以便确保军队住房资金的规范管理。现阶段,关于军队住房资金规范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方面还没有确定的指标,相应的配套政策也没有完善,因此,有必要建立军队住房资金规范化绩效考评制度,以便调度各管理部门的积极性,从而规范军队住房资金管理。

4.没有建立对个人账户审核的严格管理。在我军实行住房资金货币化管理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导致当时建户的原始资料不全,账户的建立条件把关不严,以至于为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同时,由于相关制度没有要求军队人员在进行工作调动时必须转移个人账户,因此就出现了清算基本住房补贴明细表与个人账户档案信息不一致、计算标准新老脱节等问题,使得住房资金账户按月计算的以前年度数据不准确,影响了接收单位对住房资金账户的建立。另外,对于一些流动性的军人培训等衍生的住房资金账户更新问题没有及时修正,最终造成个人账户管理与实际的严重脱节。

三、今后应采取的对策

1.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一是要建立规范的住房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完善住房资金配套政策。只有进一步完善军队住房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制度,才能从根源上对住房资金进行宏观的把握和调控。针对目前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的盲区,比如完善各部门的协调机制,出台相关法律来保障军人的实际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住房资金的配套政策,因为,我国军队的房改政策是一个有机整体,完善各项相关配套政策可以很好地协助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住房资金筹措和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广大官兵利益出发的原则,不断完善和提高广大军人的住房资金标准,严格落实军队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公平性,规范执行现有的资金规范化管理政策,不断完善军队住房资金配套服务,促进部队提高战斗力和增强凝聚力。二是要规范住房资金管理考评制度,加强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建立和规范住房资金管理考评制度,为有效实施各项资金规范管理政策提供了依据。通过管理绩效考评,可以明确军队住房资金管理的责任和了解军队住房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施行状况,以便及时发现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以便更好地保障军人的住房权益。

2.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落实资金规范管理实施程序,一是要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财政人员。军队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理应由专业的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资金管理财政人员进行实施管理。针对管理机构交叉权责不明确,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项管理,可以有效解决管理政策落实不认真的问题。二是要加强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理顺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建立健全的目标考核、业务培训、信息公开、限时办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和规范考评制度,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军队住房资金政策制度,规范住房资金管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三是建立与完善监察监督机制,防患于未然,将权力关进“笼子”里,阳光操作,堵塞漏洞,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和岗位开展风险防范,将关口前移,确保资金的运作安全。

3.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落实资金规范管理实施程序,一是设置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财政人员。军队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理应由专业的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资金管理财政人员进行实施管理。针对管理机构交叉权责不明确,设置专门机构和专项管理,可以有效解决管理政策落实不认真的问题,对于缩减管理成本、加大住房资金服务含量,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军队住房资金,有着重要的意义。另外,专业的财政人员,可以准确操作住房包铁决算报表和资金报表的编排,并且能够把握资金运营过程中的各重要环节,统一而明确的管理机构设置和专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也可以有效解决对房改政策认识不清而导致的对住房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切实提高对个人档案管理的重视。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合法。要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对档案信息进行纸质与电子化“两条线”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每一位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做到数据的及时更新与维护,以确保对军人个人账户资料数据的完整和准确。三是严格规范个人账户管理,加强审核发放管理。严格规范个人账户管理,加强审核发放管理,根据符合住房补贴条件的军队人员供应实力,建立军人住房资金个人账户,不得擅自扩大建户范围,对与不符合条件而且已经建户的,该封存得要封存,该注销的要注销,以便保证军队住房资金的挂账准确。四是要加强对调动人员的住房资金个人账户管理。对于调入人员住房的转移关系,军务、干部、营房部门一定要审核盖章;调出人员住房资金转移关系,要凭军务、干部部门的正式通知。对于住房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个人账户录入必须准确及时,除每月及时录入以外,还应注意对相关软件之间的操作顺序进行审核,以避免数据提取错误,而账户转移封存、冻结等业务处理手续必须齐全,需要出示有关证明做相应的处理。在加强个人账户审核时,首先要明确界定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其次是查清个人住房状况;同时,还要审核其配偶的住房状况等。

四、结语

把握大势才能赢得未来。近年来我国军队住房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为推进部队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今后要在扎实地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实践活动成果中,进一步做好军队住房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爱是一条双向的大河。当前,我军正在深入抓好铸魂育人、抓好练兵备战、抓好正风肃纪,努力开创部队建设的新局面。笔者相信,经过部队财经、房管、后勤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在新的历史时期一定能够认真分析军队住房资金问题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出解决住房资金规范的方法,为凝聚起强军兴军的强大的正能量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发展现状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功能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推行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消费问题而推行的一项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作为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机制转换的重要形式,它已成为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制度创新,已经初步形成“单位资助、个人缴存、互助贷款、廉租保障”的政策体系,住房公积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改善了居民消费结构,促进了住房消费。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态势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日趋密切。首先,住房公积金通过个人缴纳、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建立的职工的自我保障机制。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转变为货币化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最后,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城镇职工积累了一笔长期、稳定的政策性住房储金,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

二、完善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一)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

我国现有城镇居民4.9亿人,到实现“全面小康”的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5-60%,城镇居民将增长到8-8.5亿人。在此期间约有3亿左右的新增城镇人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原有城市人口改革住房条件的需求也很迫切。这就必须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切实管好用好公积金,巩固和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

(二)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证

公积金使用有“低存低贷”的特点,更适合广大中低收入城镇居民贷款购房的需要。目前,由于一些地方公积金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公积金使用效益不高,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努力提高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搞好资金运用。

(三)防范公积金风险的有效措施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严重影响公积金的安全运行,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将失信于民,滋生腐败,影响社会稳定。加强公积金管理,最主要、最迫切的是防范公积金的风险,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堵塞漏洞,化解和消除潜在风险隐患,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障功能范围小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财政供养人员逐步减少;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国企改制,国有单位职工也将减少;很多非公有制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业者、社会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尚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基本上游离于制度之外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范围有缩小的趋势。

(二)地区发展不平衡,行业缴存差距大

城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区域间业务发展的不平衡性进一步加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存在较大差异,职工公积金余额最高的有十几万元,最低的只几千元,折射出职工在工资收入上存在不公平现象。过大的缴存差距有损制度的和谐。

(三)住房公积金的效用不高,业务范围有待拓展

就全国而言,2007年末,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为74.58%,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57.24%。巨额资金沉淀于银行,部分地区运用率不足30%。有的地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公积金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0%,说明资金使用还没有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住房消费市场。如何一方面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拓宽筹集渠道,另一方面,在继续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的同时,实现资金的多元化投资和运作,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使住房公积金受惠于民,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四)管理机构尚未完全理顺,监管机制不完善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乱纪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管理中心的声誉,而且也严重影响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

(五)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不配套,行政执法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虽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机构、监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不配套、不严密,增加了执行的难度。一些单位和企业受眼前利益和狭隘思想的驱动,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视不够,认识不够到位,总是强调各种困难拖欠公积金,有些职工也对这项制度漠不关心,形成了业内人士所归纳的“法人不执法,主人不做主”的状况,造成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更为艰难。

四、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归集,扩大覆盖面

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工作。通过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努力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按“明确重点、狠抓难点、依法管理、积极促缴”的思路,采取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办法,逐个解决系统、领域的问题,积极推进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延伸,把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扩大到外资、民营、私营企业和组织。开拓在农民工中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他们纳入城市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比例规定,对于高收入者公积金的缴存额实行限高封顶政策,防止不同阶层公积金缴存差距扩大化,建立和谐发展的公积金制度。

(二)建立规范化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计算机系统、档案管理等业务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同时要认真研究如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借鉴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制订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加强对分支机构和业务经办网点日常业务活动的监督,形成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保证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

(三)提高公积金的效用,促其保值增值

因地制宜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运作方式,注意两点:公积金归集与个人住房贷款方式的协调一致,能够实现以贷促缴;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保证公积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增值性。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提高职工住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体现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性”,要从三个层面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积极支持职工直接使用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维修和支付房租,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助一臂之力,通过公积金的资金运作,努力实现增值收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

(四)发挥县人民政府的积极性,加强县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与管理

要认真研究如何发挥县级政府积极性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依赖于当地政府的通力配合与协作,在现阶段,管委会形成的决议的执行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比例的调整、逾期贷款的清收等,如果离开了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仅靠市管理中心与县分中心的力量是不够的。

(五)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机制

为了确保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管理的安全有效,必须建立和完善上下监督、同级监督机制和体系:坚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公开;提高职工个人明细账的透明度、赋予职工“四权”(即知情权、使用权、监督权、所有权);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营,防止资金流失和信贷风险。地方财政部门通过定期检查资金运营账务,监督评价资金经营状况;审计部门通过审查资金来源,使用投向及使用结果,考核资金负债、成本效益、合规经营、服务质量等指标,做出审计结论,全面检查资金归集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金融主管部门主要借助于各种金融法规,检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金融合法性;司法部门则从法律的角度对“中心”的资金管理及缴存者行为的规范进行监督,对各种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纠纷进行审理裁决,依法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

总之,要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加强调查研究,开拓进取,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及时研究新情况,努力解决新问题,用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这是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

参考文献:

1、黄锐.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体系的建立[M].中国房地信息,2006(2).

2、洪敏,胡建华.必须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M].住房公积金研究,2007(1).

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高度关注民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实现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全覆、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等民生工程,努力构建和谐安康新**。

二、基本原则

实施“民生工程”总原则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惠及多数”。一是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策,理顺分配关系,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二是坚持明确责任、激励促进的原则。实行条块结合,客观公正地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责任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工程倾斜的原则。新增财力要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个人积极开展社会福利和慈善募捐活动,兴办公益事业。

三、实施办法

(一)建立“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签订年度“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责任书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工程”目标的完成。

(二)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各乡镇、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落实。

(三)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为确保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完,县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对每项工程分别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及协同责任单位组成的抓落实工作班子,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县政府将对各项工程完成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全部落到实处,努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县政府对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分解如下:

1、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目标任务: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08年我县农村低保在现有的基础上,实施扩面提标,2007年14332人补助由380元/人提高到437元/人,2008年新增7158人补助177元/人。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规范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农村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县政府分管领导:许德武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人:张永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

目标任务: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07年分散供养标准人均达到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人均达到1717元。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规范农村“五保户”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对五保供养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加大农村五保户供养设施建设力度,逐步提高五保户对象集中供养率。

县政府分管领导:许德武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人:张永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生活费补助范围。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和规范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基本生活费实行社会化发放。

县政府分管领导:张辉

牵头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樊向东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目标任务: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县覆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占农业总人口90%以上。

相应措施:科学设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和医疗基金监管,平稳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县政府分管领导:薛昌露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人:任艾冰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目标任务:2008年将达到80%的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相应措施:参与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建立经费和机构保障机制;协助做好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平稳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政府分管领导:张辉

牵头责任单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樊向东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目标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并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相应措施:将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扩大救助病种;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和规范医疗救助的申请和审批管理,对医疗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县政府分管领导:许德武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人:张永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对所有符合救治和救助条件的重大传染病病人,按规定给予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规范对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对象的审批管理,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实施救治和救助。

县政府分管领导:薛昌露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人:任艾冰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乡村卫生

目标任务:2007年至2011年,按照省制定的指导标准,实施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15所乡镇卫生院、110个建制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添置与更新“填平补齐”任务。2008年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9所,村卫生室40个。

相应措施:制定五年实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以县为主的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审计的“六统一”项目管理模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工程建设用地和税费减免政策等,按规定予以保障和落实。

县政府分管领导:薛昌露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人:任艾冰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城市社区卫生

目标任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5个,其中中心1个、站4个。

相应措施:制定五年实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健全科学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监督制度、评价体系;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人员培训,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县政府分管领导:薛昌露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人:任艾冰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9、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目标任务: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同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8年我县计划资助寄宿学生1680人,每生每年资助750元。

相应措施:编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预算,制定实施方案,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政策宣传和资金使用监管;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措施,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县政府分管领导:薛昌露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人:刘善训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0、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

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有农村中小学8108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

相应措施: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监管;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以县为主的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五统一”项目管理模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县政府分管领导:薛昌露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人:刘善训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加速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目标任务:从2007年至2010年,用四年时间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解决19.82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2008年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管理模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对工程建设用地、用电和税费减免政策等,按规定予以保障和落实;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积极发挥工程使用效益。

县政府分管领导:张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人:徐建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目标任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扶助,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户到人。

相应措施:严格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皖人口发〔2007〕3号)的规定,开展资格确认、资金管理和发放、监督评估、档案和信息管理等工作;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将奖扶工作纳入年度人口目标考核。

县政府分管领导:张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计生委

责任人:孔赞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

目标任务:2008年计划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68.7公里。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管理模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县政府分管领导:张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人:徐家友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目标任务:2008年,完成省第一套电视节目无线发射设备的更新改造,新增省第一套调频广播节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安装运行。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县政府分管领导:薛昌露

牵头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局

责任人:傅强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5、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

目标任务:2008年,全省所有市、县要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2008年我县完成补助210户。

相应措施:严格按照省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06号)的规定,开展资格确认、资金管理和发放、监督评估、档案和信息管理等工作;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

县政府分管领导:张辉

牵头责任单位:县建设局

责任人:于业春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关镇人民政府。

16、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加快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进程,解决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的迫切需求。2008年完成80例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规范贫困白内障患者人员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

县政府分管领导:薛昌露

牵头责任单位:县残联

责任人:熊泽芳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目标任务:及时、足额将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户,2008年我县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2220人政策落实。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保障移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县政府分管领导:张涛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人:徐建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目标任务:通过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解决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2008年我县计划资助中等职业学生3169人,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

相应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健全管理制度;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基础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力争此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县政府分管领导:薛昌露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人:刘善训

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并落实到人。

2、相关配套政策制定落实情况。

3、各项考核目标是否及时分解。

4、与县政府签订的各项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完成情况。

5、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6、群众民间测评情况。

(二)考核办法

1、考核方法。考核采取自查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年中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分级考核。即一级考核一级。县政府考核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考核所属单位。考核内容必须有利于确保全县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

住房保障管理制度范文6

一、20*年工作回顾

(一)强教育、抓管理,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按照“强教育、抓管理、带队伍、促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房管部门队伍建设新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1、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响应局党委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号召,制定实施办法,确定工作目标、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开展分组讨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查找问题,针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完善与提高。总之,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房管队伍的战斗力。

2、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种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对于推进单位工作具有很强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因此,今年结合局党委关于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一是抓制度,补缺失。针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及其制度本身存在的缺失,及时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和《票据管理员工作职责》,从制度上来杜绝此方面问题的发生。二是抓制度,促廉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六项制度,建立采用招投标方式采购大宗物品、发包建设工程、支付较大金额服务费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例如,今年采购的两批电脑及档案室加固改造工作均采用邀请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和施工企业。三是抓制度,促规范。为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水平,制订《县房地产管理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四项行政管理制度。该议事规则实施以后,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共议重大事议五项。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屋登记行为,避免因登记错误所带来的风险,不仅要提高员工业务知识和思想素质上下功夫,更要建立健全规范的办理程序和行为准则。因此,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要求,重新设置各类登记申请表格,重新编制各类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为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3、合理调整机构设置,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根据当前房管工作的新内容、新特点和新要求,对原有的内部机构设置进行了合理的调整。调整后,处、所内设七个科室、二个基层房管组和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等十个机构。与此同时,为适应机构设置调整的需要,重新增订、修订了各科室、房管组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职责;采用集体酝酿、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方法,重新聘任处、所中层干部。为提高队伍中层领导素质,全面推进房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贯彻实施新办法,房屋登记工作驶入新轨道

以贯彻实施《房屋登记办法》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做好新旧登记办法的衔接工作,20*年7月1日起,顺利组织实施了新办法。

1、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组织员工开展《房屋登记办法》的学习与培训。通过邀请有关专家来盐举办专题辅导讲座,派出部分骨干参加省房协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组织员工学习讨论,剖析疑难问题等形式,提高了全体员工业务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依法开展房屋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2、依法调整登记程序,重新编制《申请登记材料目录》。《房屋登记办法》不仅在登记程序上作了变更,而且在登记类型上发生很大的变化,新增了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等。因此,根据房屋登记实体和程序上的变化,重新调整了登记办理程序、办事流程,重新制作了各类登记申请表格,重新编制《申请登记材料目录》。

3、调整管理重心,建立不动产登记簿制度。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建立不动产登记簿制度是对我国房屋登记制度的又一项重大调整,调整的重点是从以权属证书为核心转为以登记簿的建立和管理为核心。为此,及时建立了我县不动产登记簿(纸介质),并于7月1日起施行。

4、调整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力。以实施《房屋登记办法》为契机,重新调整了内部登记流程和审批环节。由原来房地产转让与房屋转移两个登记环节合并为一,推行一张申请表格,一份审报材料,一个窗口受理,一道程序审核,一份材料归档的登记模式;由原来统一实行的三审审核制,根据不同的登记种类,推行审核合一、一审一核、三审相结合的审核模式。通过调整内部登记流程,减少内部审批环节,切实提高了办事效力。

5、明确职责,切实增强审批人员的工作责任。在调整内部登记流程的同时,还针对不同审批环节中的审核人员制定了相应的职责。在每一个审核环节上,真正落实“定岗位、定人员、定责任”的管理目标。

6、按照严格程序与强化服务相结合的要求开展房屋交易和产权登记工作。20*年1月至12月,共办理各类房屋登记9265件,登记建筑面积419.94万平方米。其中,初始登记425件,157.*万平方米;转移登记2867件,56.85万平方米;变更登记337件,40.59万平方米;他项权利登记36*件,50.44万平方米;预告登记430件;注销登记1598件。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49*次,出具各类查询证明2458份,整理产权产籍档10155份。

(三)完善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成效显著

一年来,按照“强制度、重扩面、抓规范”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地改善了我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1、强化政策实施的基础性工作。20*年1月,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的调查工作。调查工作历时一个月多,涉及全县八个镇和两个区。通过调查,摸清了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的“家底”,为编制我县住房保障规划提供依据。在摸清“家底”基础上,协助有关单位编制《*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20*—2010)。20*年第四季度,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的有关规定,对我县原有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修改,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新修改的《*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于20*年11月18日起施行。

2、围绕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组织实施廉租住房配租工作。20*年1月至4月,完成了上年度受理申请的廉租住房配租工作,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73户,其中,实物配租17户,发放租赁补贴49户,租金减免7户。20*年12月,又组织开展了2009年廉租住房受理工作,共受理申请142户,经审核有129户符合条件。

3、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廉租住房退出机制。20*年12月,依据《*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已经纳入我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年审。通过年审,有21户因家庭收入连续12个月超过我县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的,或因家庭人数减少、住房面积增加,住房面积超过我县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停止租金减免,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或提高租金标准。

(四)加强公房管理,积极探索公房管理新方法

一年来,按照“更新配租理念,转移配租重点、改变配租方法”的公房管理思路,积极探索直管公房配租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1、挖掘房源,想方设法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20*年上半年,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与长期空关以及承租公房后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承租人协商,重新签订限期解除租赁协议等方式收回住房10套。同时,参照廉租住房审核办法对14户申请家庭逐户进行调查审核,按照其家庭住房状态、收入条件进行排序,经集体讨论确定10户配租对象。

2、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推行公开招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合适的经营用房推进公开招租。20*年上半年,对董家弄一处租赁期限届满的经营用房(计1637.58平方米),采用招投标的方法公开招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为积极探索经营性公房管理新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3、继续抓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加强自然灾害天气袭击期间的值班、检查、排险、抢险和灾后修缮工作。20*年,抢修危旧公房480户,房屋面积9600平方米,确保了居民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4、切实加强公房租金的收缴工作,保持较高租金收缴率。20*年,住房租金收缴率达99.26%,经营用房租金收缴率达99.67%。

(五)加强市场监管,推广使用《房地产经纪合同》

规范房地产经纪合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在调查研究、起草文本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年5月推广使用新版《房地产经济合同》示范本。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减少经济纠纷,防止合同欺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克服困难,积极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20*年,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人员克服了人员少、项目多、地点散等困难,急群众所急,及时主动上门开展服务;坚持科学态度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房屋安全鉴定职能。20*年,共受理房屋安全鉴定143项,同比增长10.8%。

(七)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以开展保持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活动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划分责任区块、责任落实到人等措施,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加强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检查、养护和维修,使得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修理合格率达100%。20*年“中茂”、“新桥”两小区获得“二星级”县平安小区荣誉称号。根据物业公司自身特点与物业市场情况,实施“有保、有压”经营决策。为了平稳退出长期处于亏损的三个物业服务项目,积极引导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最终协商一致,有两个物业服务项目由业主委员会进行自治管理,委托了专业保洁单位提供服务。

(八)拓宽业务,基层房管工作成效稳中有升

基层房管组在牢牢抓住直管公房管理这一主业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业务范围,服务企业,增加经济收入。围绕“一业为主,多业经营”工作思路,西塘桥房管组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年初制定工作指标,年终进行考核,鼓励全体职工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增强了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公房出租率达到99.5%,经济收入超额完成年度指标;澉通房管组在顺利完成了通元房管组的并入工作的基础上,调整了人员配置,细化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克服人员少、公房管理范围大等困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加快“一户一表”改造,有效地解决了水电费分摊、收缴难的问题。针对承租户私自转让公房的情况,及时理顺租赁关系3户。重视租金拖欠问题,及时采取对应措施。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成较显著。

(九)其它工作

1、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工作做细、主动出击”的工作要求,正确对待,妥善处理每一件来信来访。20*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8件,县长办公室电话15件,满意率达99%。

2、继续开展荣军荣属和献爱心活动。每逢建军节、春节,主动前去警民共建单位——县武警中队慰问,共叙警民鱼水情深。20*年,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的抗振救灾和家园重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为灾区捐款7310元,两次交纳“特别党费”共计1*50元。多年来,有4位孤寡病残对象列为帮扶对象,有2位特困学生列入助学对象,逢年过节主动走访,送去温暖。组织党员参加义工分队,帮助社会弱势群体。20*年有15名党员干部踊跃参加县慈善总会组建的义工分队,为社会弱势体奉献一份爱心,倾注一片真情。

3、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房管窗的服务工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20*年房管窗口被评为五星级窗口一次,表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