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展的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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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的建议

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1

一、村镇银行发展状况

(一)机构发展状况。2008年9月2日,重庆市第一家村镇银行-大足汇丰村镇银行开业,至2010年9月末两年时间,重庆市正式开业营运的村镇银行已达6家,即:大足汇丰、开县泰业、梁平澳新、丰都汇丰、璧山工银、巴南浦发村镇银行。

(二)经营发展状况。2009年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1亿元,贷款余额0.88亿元,全年实现利润-1149万元,6家银行全部为亏损。截止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06亿元,增长2.1%,贷款余额5.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亿元,增长544.4%,2010年1-9月,6家银行实现利润-339万元,比上年减亏810万元,亏损数由上年的6家降为3家。重庆市村镇银行经营状况详见下表。

(三)支持经济发展状况。重庆市村镇银行虽然成立时间不长,多数银行成立时间还不到一年,但在支持“三农经济”、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及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10年9月末,6家银行农户贷款余额1.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亿元,增长605%,占贷款总额的24.1%;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余额0.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6亿元,增长560%,占贷款总额9.8%;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1亿元,增长480.4%,占贷款总额的44.5%;其他贷款余额1.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亿元,增长447.8%,占贷款总额的21.6%。重庆市村镇银行贷款余额及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

据对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的调查显示,当前,有六大因素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一)公众认知度不高。村镇银行是近几年才开始成立的新型银行,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经营规模较小,营业网点较少,金融产品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其认知度和信任度较低。据对1000户居民和农民的问卷调查表明,86%的城乡居民和农民对村镇银行的信誉持怀疑态度,93.5%的城乡居民和农民都不愿意把钱存到村镇银行,认为村镇银行规模小,把钱存在村镇银行风险大,不安全。公众认知度不高,直接制约了村镇银行各项业务的拓展。

(二)资金来源不足。资金来源不足,严重制约了其信贷投放量。由于公众认知度不高,营业网点少,除大足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早,有一个分支机构外,其余5家村镇银行都只有1个营业网点,村镇银行在组织存款上较为困难。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是一级法人,具有经营灵活,服务快捷,手续简便的特点,而在存款组织方面,就是村镇银行的弱势,不仅机构网点少,也没有ATM机,而且存款品种单一,没有理财产品业务,导致村镇银行吸储能力较弱。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只比上年末增加600万元,而存贷比已达196.4%,也就是说,不仅把可用的存款、资本金用完了,而且还借用了部分其他资金。资金不足,制约了贷款的有效投放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三)结算渠道不畅通。调查显示:目前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直接接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都采取委托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汇划,无法享受到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带来的资金汇划便捷,人为压票的情况时有发生。支付结算业务渠道不畅,不仅制约了村镇银行结算业务的发展,也制约了其他业务的发展。同时,村镇银行不能发行银行卡,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国银联规定,加入中国银联需入股300万元,而目前村镇银行刚刚成立,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没有资金实力来入股,因而只有暂时不发行银行卡,部分储户因不能办理银行卡而不得不中断与村镇银行的业务往来。

(四)征信系统不通。征信系统未开通,制约了村镇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据调查,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一方面,村镇银行信贷数据不能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影响了人行征信系统信贷数据的完整性,不利于其他银行机构的信贷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村镇银行不能查询人行征信系统数据库中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贷款的投放。目前,村镇银行贷款审批所需企业、个人的信用记录只能通过借款人到当地人民银行去查询,增大了人民银行基层行的工作量。据了解,村镇银行未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主要原因是成本费用较高,超过10万元,村镇银行在发展初期盈利能力较弱的情况下都不愿意在征信查询系统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

(五)盈利能力不强。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成立时间短,资本金额度不大,资金实力不强,决定了村镇银行的客户是以农民、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小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小企业为主,这样的客户群,决定了每个客户的贷款规模较小,业务经营成本较高,贷款风险较大,盈利水平较低。2009年,6家村镇银行全部为亏损,亏损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下的2家。2010年,村镇银行盈利水平虽有好转,但据测算,至年末,6家村镇银行中仍将有3家银行是亏损。较低的盈利水平将制约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六)员工素质不高。调查显示:6家村镇银行的人员主要是从其他商业银行选调和对外招聘来的,其学历水平相对较高,但业务水平相对较低。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共有员工146人,从学历上看:本科106人,占72.6%,专科38人,占26%,中专及高中2人,占1.4%;从专业技术职务上看: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只有28人,占19.2%,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17人,占80.2%。据调查,员工中熟悉信贷、会计、农村金融业务及金融新业务的人员较少,各项差错时有发生。员工素质不高,难以适应现代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必将制约村镇银行的长远发展。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一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村镇银行的可用资金量。目前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参照农村信用社的缴存比率,相对较高,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在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降低2-3个百分点。二是向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增加其资金来源,增强其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实力。一方面建议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准入门槛,将村镇银行发放农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由70%降低到50%,使更多村镇银行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村镇银行能够获得支农再贷款支持。支农再贷款最高限额仍然控制在不超过其资本金总额以内。另一方面适当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利率标准,可在现有支农再贷款利率标准的基础上下浮10-20%。三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的费用,使其能够享受到人民银行提供的方便、快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现对村镇银行发展的扶持政策。四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的入会费。对村镇银行实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政策,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入会费降低到20-50万元,以便于村镇银行能够发行银行卡,推动其银行卡业务的发展。五是适当放宽村镇银行存贷款比例的限制,促其业务快速发展。建议在村镇银行发展初期,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

(二)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建议地方政府根据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额的一定比例将部分财政资金存入村镇银行,以增强村镇银行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实力。二是政府实行财政补贴。建议地方政府对村镇银行发放的“三农”贷款给予贴息,贴息率为2-3%,以降低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的成本支出。由于“三农”贷款户数多、额度小、距离远、费用高,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有些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都不愿意发放,所以对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给予贴息,适当增加其收益,增强其发放“三农”贷款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三是建立“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建立“三农”贷款、中小贷款损失补偿基金。每年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拨付贷款损失补偿基金,用于对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三农”贷款、农业产业化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因自然灾害、政策性因素等造成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以减小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风险,增强其放贷的积极性。

(三)强化宣传推介。针对村镇银行普遍公认度不高的状况,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开展的相关业务等,并用支持“三农”、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事例开展宣传,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认知村镇银行,通过良好的服务使社会公众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发展。

(四)创新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产品,是村镇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村镇银行要充分利用自身作为一级法人,具有经营灵活,服务快捷,手续简便等特点,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增强自身的比较优势,力求做到其他银行机构不能办的业务,我能办,其他银行机构不愿办的业务,我愿办,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和领域。

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2

论文关键词:银行保险,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银行保险的内涵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不断催生和推动着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在这一进程中,投资者和投资者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自由选择投资工具和渠道,资本融通的成本收益和主要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国际贸易和商品结算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必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扩展性质的资金来源,才能满足日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传统意义上只从事风险承保的现代保险企业,对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渗透性越来越强。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保险产生了。自产生以来,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逐渐引起了金融服务领域的广泛关注,各机构和学者对银行保险的内涵也纷纷给出了自己的描述,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从销售方式的角度看,银行保险的保险公司的一种销售方式。保险产品的销售方式通常有5种:保险公司员工直接销售保险的方式;通过保险人销售保险的方式;通过保险经纪人销售保险的方式;采用门店销售保险的方式;通过银行销售保险的方式。 (二)从组织形式的角度看,由于银行保险除分销协议、战略联盟外还可以采取合资和金融集团的模式,因此银行保险还可以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发展现状,也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分别销售其下属子公司的金融产品。 (三)从经营战略的角度看,认为银行保险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了销售产品、扩大服务而采取的战略安排。银行和保险公司为在金融服务市场上更为一体化的动作采取的战略合作关系,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为扩大自己的金融服务范围而采取的策略。银行和保险公司都可以利用对方的分销渠道来扩大收益和缩减成本。 (四)从产品的角度看,银行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保险产品的种类,银行保险地过是诸多保险产品中的一种产品形式而已。总结这些描述可以发现,仅仅从银行或保险公司单方面或者仅仅从产品分销的角度阐述银行保险已经不能概括其全部含义。因为,银行分销保险产品虽然是银行保险的主要特征,倡并不是银行保险的唯一特征,因为同时还存在着保险公司提供及分销银行服务和产品,即保险银行。从银行与保险业界的角度,银行保险这一术语应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对不同金融产品的分销,另一层则是不同金融服务之间的相互连结。因此,银行保险的实质就是两种金融服务的融合,银行与保险融合的各种不同形式只是其外在表现。二、我国银行保险现状 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已经有整整十个年头了,这十年可能对成熟的欧洲市场来说只是一个开始,但中国银保市场在这十年里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特别是2005年以来,我国银行保险的业务量波动幅度很大,这表明我国银行保险市场还很不成熟,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基础并不牢固。 从总体上说,我国的金融业与发达国家甚至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国际上出现的金融业务一体化的趋势,我国要谨慎对待,不可盲目追随,但我们要认真研究和进行准备。待条件成熟时,我们也要逐步放开各种行业限制,促进国内金融企业的一体化发展。 我国近年来构建了完整的金融框架,即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务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分别负责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规划和管理。我国有独立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发展现状,银行和保险受行政条块分割,这与我国目前整个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市场不成熟、保险业欠发达的背景是相符合的,也是符合我国现阶段金融乃至整个经济平稳运行要求的。但是,三业联合毕竟代表了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前述的导致银行保险产生的因素也都存在于我国的金融业,尤其是加入WTO后,金融业的竞争将明显加剧,国外金融财团凭借雄厚实力和全球性网络,必然会冲击国内金融体系。因此,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强强联合,共同发展,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竞争的合作机制十分重要。三、现阶段我国银行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银保合作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粗放式经营,抵消网点的燎原优势 银行拥有的广泛分支机构,为销售保险产品带来了便利,这也是银行保险产生的初始动力,但这种简单的通过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订立分销协议,“借助银行卖保险”,即银行作为保险公司的兼业人实现保险分销只是银行保险的初始阶段。现代银行保险分为五个层次:分销——市场联盟——战略联盟——组建合资公司——银行拥有保险公司。我国目前的银行保险还只限于单一的银行兼业经营保险模式,是浅层次的合作,与国外的银保融合经营有着本质区别。(二)产品同质性,营销缺乏特色 当前各大银行代销的不同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产品,无论从保险内容到费率,或分红险的红利率上都没有本质的区别。去年在银行保险方面获得较大成绩的保险公司主要是凭借其获得的先机才取得超额销售。由于我国金融政策的制约,混业经营近期不可能实现,银行保险的销售在近段时间将继续以银行代售的形式出现,随着“1+1”的放开,银行销售保险的规模不再受到限制,多家保险公司的类似产品很可能同时出现在银行的柜台。一方面发展现状,这种情形可能给客户更大的选择余地,另一方面,罗列、解释多种同质产品不仅给银行销售人员带来困扰,也必然会降低客户挑选的热情和再度购买的可能性。(三)技术限制,无法发挥便捷优势 与传统营销的方式相比,银行保险的优势十分突出。利用银行柜台交易使得保险资金结算更加快速、安全。但实际上,由于电子技术的不完善,大多数银行目前只是代收一下材料,真正的保单仍然需要送回保险公司处理,由于中间环节的增加,一旦材料发生缺漏,客户,甚至需要银行、保险公司两边跑,就算是顺利也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才能拿到保单,无形中使得在银行购买保险,非但不方便,甚至比去保险公司还麻烦。(四)无法满足个性化服务的需求 银行是我国居民最经常打交道的金融机构,随着银行改革的进行,银行的服务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获得客户的认可。在与客户的经常联系中,银行可以利用更加详细的资料库为客户提供更合适的产品。而实际情况是,现在无论在哪个网点排队现象都十分严重,无法满足个性化服务的要求。(五)后续服务停留于表面化 银行在代销保险方面一个突出的优势就是其严谨的公众形象和优质的服务。这在保险行业人诚信风波后显得尤为突出。许多客户也是基于此,购买银行保险。但是保险卖了,服务谁来做?不同于国外银行保险的渗透性,我国银行只充当了代售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迅速壮大的银行保险的购买者仍然由各保险公司负责后续服务。银行人员“肯定服务好”的承诺,需要第三方配合才可能得以实现。回想起保险公司的诚信风波,对银保后续服务和理赔的状况不由打上问号,尤其在许多客户冲着银行甚至某个银行人员的声誉购买的银行保险,更会因为后续服务的不到位产生灾难性影响。在加入WTO后的开放政策情况下发展现状,如果不利用这仅有的几年时间巩固国内金融企业的信誉,当国际金融组织大举进入中国市场时,其后果着实令人担心。(六)短期特点显著、后续力量不足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经历了数次降息后,我国储蓄利率及国债收益率已降到了非常低的水平;股市又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居民缺乏投资的渠道。银保产品的热销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这也印证了目前销售势头良好的多是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分红险等险种的原因。但证券市场的低迷不会长久,由于证券市场在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地位,经过政府的大力整治,一旦证券市场进入健康发展的阶段,必将吸引目前转向银保的投资者和资金。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政策的放开,我国金融市场也必将出现更加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供投资者选择,也将分散银保的魅力。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关系是短期行为,在目前的经济形式和经济政策下,银行保险获得了发展的最佳时机,国家刺激内需,降低利率,银行愿意其客户用储蓄购买保险,从而解决存贷差,化解经营风险,并赚取费用。然而,要想获得银保的飞跃,必然需要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带动,经济的增长尤其需要资金的推动,而银行贷款依旧是未来几年企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但银行贷款需求的增加反过来又可能抑制银行保险的发展。等到国民经济形势向好,转而贷款需求上升的时候,银行还是希望把资金贷给企业发展现状,从而获得高额利息收益。因此,在银行贷款业务放量,需要大量储蓄支撑,费收入构不成对银行吸引力时,银保产品的销售可能会受到重创。(七)产品类型单一、保障低 随着银行保险的发展,各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一些便于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但产品种类还比较单一,各家保险公司的银行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同质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满足不了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以及价格恶性竞争。各家寿险公司在银行柜台上推出的产品大同小异,绝大部分为简易型人身保险、分红型产品,保障功能设计不足,无法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目前占银保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为趸缴的分红保险,占比达到99%左右。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加上银行要求支付较高的手续费;有的寿险公司为了扩张业务规模,不得以支付较高手续费抢夺阵地,进行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陷入粗放型扩张状态,从而影响到产品的盈利性,降低他对股东的收益贡献,影响偿付能力,引发风险四、发展银行保险的对策建议(一)更新经营理念,增强银行保险合作意识 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是现代竞争的新理念。保险公司和银行都要及时转换经营意识,更新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到银保合作的重要性。保险公司应消除靠降低保费、提高支付手续费的低层次竞争理念转变为依靠险种创新、提高服务质量的高层次竞争理念,增强合作意识。银行要看到国际银行业的演进趋势,认识到银行保险这一低成本、低风险的中间业务是未来银行业利润的重要来源,更新经营理念,增强合作意识。(二)建立长期市场战略联盟 银保合作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发展现状,不仅能促进保险公司进行销售渠道和产品创新,也能改善银行的经营结构和提升服务质量。银行要重视看待该项创新业务可能带来的长远战略性收益,重视从双方资源互补、产品开发、服务优化、客户资源共享等多维角度进行投入与开拓,重视自身的信用延伸予和管理。银保合作发展方向将是在利益共享的机制下更加紧密合作,包括资本相互渗透、文化相互交融、产品相互融合,建立银行和保险之间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银保合作在“信任、协作、互利、互惠”的准则下,在寻求深层次合作与发展时,银行可通过保险公司丰富的保险产品和专业的理财能力,不断提升对客户服务的附加值和客户的忠诚度,可在现有兼业的基础上升华,衍生形成一种长期市场战略联盟。(三)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保险业务销售体系 银保合作最大的优势是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银行广布的网点、众多的客户进行业务拓展,形成资源共享。如何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销售体系,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人员到位即抓好销售体系的建设,为了加强银行业务的专业化管理,银行、保险各自应设立保险、银行业务部,建立专管员和协管员队伍,从机构、人员上保证了银保合作业务的开展。二是认识到位即对保险公司而言,就是把银行工作提高到关系壮大业务规模、提升企业实力、抢占市场、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与实施,要对员工进行银行业务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意义的教育,提高了员工推行银行工作的自觉性,增强了紧迫感;对银行而言,要把保险业务作为壮大银行实力、增加银行功能、发挥银行优势的重要渠道,看成是一种“双赢”行为。在银保双方达成共识后,各自员工认识的提高,为银行合作的发展打下思想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措施到位即实行公司领导与行领导沟通;做到采取措施、关系、服务、任务、考核办法、兑现、专管员的职责落实到位。银保双方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到以上三个到位,保险业务工作得到落实,业绩得跟踪,动态得及时掌握,银保合作必然会得到健康、稳定、协调发展。(四)培养复合型保险从业人才 银行销售人员对保险业务知识了解有限发展现状,保险知识缺乏,特别是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保险业务销售体系办理产险业务时,要涉及到承保前的核保、理赔时的核赔等保险技术方面的知识,完全制约了人员办理保险业务的能力,增大了银行开展保险业务的难度;同时可能产生误导隐患,丧失行业诚信,危害银行、保险、消费者各方利益,不利于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要加强对银行专管员在职生涯规划、银行专卖保险产品销售策略、银行专业化销售流程、银行渠道开拓与维护及销售技巧、柜台营销等内容进行培训;对银行协管员和银行网点人员通过保险公司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或到保险业务的柜台上手把手教银行员工保险业务,提高他们的保险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以尽快提高银行的水平。(五)探索产品开发和创新营销策略 1、开发创新业务合作品种是银保合作得以发展的关键一是银行的保险产品应该既形式简单、操作方便、适合柜台销售,又与传统银行业务相联系,这样不仅对银行业务消费者具有吸引力,还能调动银行的积极性。二是在新产品的开发上,银行必须主动和保险公司联手创新,积极参与和配合,改变目前完全由保险公司独家承担,闭门造车的情况,使保险产品能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以满足客户对全套金融服务的需求。银行和保险公司抽出专业的人员,组成市场拓展的专家小组,对银行客户进行细分,确定相应的目标市场,根据不同需求层次客户设计出既满足客户需要又适合银行销售和市场需求的保险品种;三是加强产品的共同开发和合作,应当在保证客户保险利益的前提下,开发能够规避银行经营风险的保险产品,提高产品的创新能力。应将投资型保险产品和化解贷款风险保险产品作为发展银保合作业务的重点,共同打造具有即能变现又能维持原有保障功能的投资型保险产品银行保险精品。 2、共同打造创新营销策略。银保双方一是可以共同开展户外咨询活动和经常进行相互交叉宣传,促进了银行和保险公司员工之间的沟通,增进他们相互的认同感;二是保险公司可以将通过银行销售产品而降低成本所获得的利润适当的与银行分享,从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发展现状,奖励那些保险业务突出的人员,并将保险的销售额作为评价银行分支机构业绩的标准,这样可以激励银行及其员工保险业务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营销激励机制;三是注重激励机制科学考核。银保共同商定销售人员的激励考核办法,采取奖励基金与销售业绩、产品组合、业务增长点以及目标完成率相挂钩的方法,调动银行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对于保险公司银代管理员,应对其推介银行产品给予充分的肯定和奖励,共同推动双方产品的销售,强化对对方业务的熟悉度。(六)加强金融监管,建立健全相关法规 我国银行、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从现行来看,已经远远超出监管制度范围;放宽法律环境是银行保险发展的内在要求,银行、保险业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也要求改革现有法规。《保险法》与《商业银行法》中的许多规定明显不利于银行保险的发展。从长远来看,金融一体化是银行保险发展的要求和结果,只有建立较宽松的金融法律环境,才有可能实现金融一体化,为银行业更积极的进入银行保险建立良好的环境。因而,应着手制定银行保险业的统一规范,为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此外,银保合作的开展要求监管部门既保证保险业务的顺利进行,又要防止银行和保险公司盲目发展、违规操作。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共同制定监管政策,共同维护金融安全。

Abstract

As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financeintegrate and deepen constantly, financial mixed operation has already becomethe trend of the times of future development of financial circles. The bancassurance is under the economicglobalization and macroscopical background of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tool,products of bank and products of insurance compound banking and insurancebusiness mutual permeate, bank capital and insurance result that capital mergedeach other. Develop bancassurance, can not merely reflect the cooperative effect,large-scale production and range economy of cooperation of bank and insurancecompany, it is the important step of implement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management innovation and system innovation of modern financial group evenmore. However, it is relatively low-level that the bancassurance of China is developed butstill in, many problems exist. The intension of the analysis bancassurance of this text, thecharacteristic, combin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 of probing intodevelopment of bancassurance of our country actually,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and suggestion of developing insurance business of bank of our country underthe trend of mixing industry of the finance.Key words: Bancassurance Development process Countermeasuresand Suggestion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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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3

同时,我国影子银行还具有自身的显著特征:一是我国影子银行一般内生于传统银行体系内,与传统银行体系形成了较强的依存关系;二是我国影子银行或者受到政府部门市场准入监管,如设立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或者开展业务受到政府部门一定程度的监管或关注,如委托贷款、同业代付等;三是由于资产证券化尚处于初级阶段,影子银行和传统银行的金融服务出现同质化趋势。

一是商业银行隐性担保、资本不足和集中度风险及政府投融资公司平台违约风险。二是影子银行不透明,风险难以及时发现和监管。三是影子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博弈,存在规避政策的风险。四是影子银行产品存在法律关系不清楚、虚假宣传、品种存款化倾向严重、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五是影子银行在流动性下降时容易出现数量和期限方面的问题。六是民间融资由于不规范、不透明,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创新明显不足。影子银行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在推动我国利率市朝进程、促进金融市场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培育社会财富管理理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反映了现行监管体制和金融业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对于影子银行,不能因为其存在风险就简单地全盘否定,而应深入研究,积极探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国影子银行规范、健康发展。

影子银行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形态,其内涵和外延尚不明确。这不仅不利于监管部门形成客观、科学的认识、开展适度监管,也容易造成社会对影子银行形成误解,不利于影子银行在我国规范、健康发展。建议金融监管部门结合我国金融发展现状,根据我国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基本功能等,对我国影子银行进行明确界定,并设定统计范围及信息采集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国影子银行发展夯实基矗

目前我国影子银行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金融行业,由于在分业监管体制下,我国各金融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尚不完善,导致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不一致,甚至存在监管空白。同时,由于影子银行信息不透明,监管部门难以评估其风险状况,并实施有效监管。因此,一方面,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部门间协调,对影子银行制定相对统一的监管原则及规范标准,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与监管重叠;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建立信息披露机制,明确影子银行信息披露的标准,并将其纳入征信系统,降低信息不对称,让市场参与者充分了解影子银行运作及投资的相关内容。同时,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大信息共享及协同监管力度,以增强监管的有效性,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我国影子银行在规范前提下健康发展。

影子银行是现阶段我国金融创新的一种大胆尝试,其主流是健康的,作用是积极的。应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我国影子银行创新的支持力度,使其相对银行形成差异化发展趋势,重点发挥影子银行在支持实体经济以及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积极作用,可考虑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以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倾斜力度,使影子银行在推动我国中小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相互促进,共同创新与发展。

由于预算法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只能依赖项目融资债为主的融资平台筹集资金进行城市基础建设,而融资平台在向银行借款难的情况下主要依赖影子银行融资。由于影子银行融资风险明显大于贷款和发债,既不利于地方市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又容易受到资金来源的制约。依靠影子银行和融资平台不能最终解决我国城镇化资金来源问题,而且影子银行不仅风险大也难以保证资金持续供给。目前,除财政部代上海、深圳、广东和浙江发行较小数额的市政债券外,其他地方政府无法发行债券,目前仍只能设立融资平台支持地方的融资需要。建议学习美国的经验,由国家建立一个统一的地方政府市政债券发行制度,通过市锄制解决地方政府市政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城镇化资金来源。这一制度包括市政债券的发行、评估、二级市场交易以及监管等。先在部分省市试点,后在全国推广,以省为单位发行市政债券,为地方政府合力融资打开一个渠道,依靠市场,持续规范地为地方政府解决市场建设资金来源问题,也为社会资金找一条投资渠道,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多样化发展。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创新严重不足。推进金融创新是党的十提出的未来我国金融改革方向之一。因此,建议为我国的金融创新制定一个长远规划,鼓励包括影子银行在内的所有金融创新活动,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基础上,积极进行金融制度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通过创新不断增强我国金融业的活力,为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方式和多样化金融服务。为有效防范风险,金融创新的重点是创新标准化金融资产和产品,如资产证券化产品,对非标准化金融资产和产品纳入征信系统进行有效监测与管理。

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4

 

【信贷业务发展看法】

根据我行业务发展趋势和营销中遇到的现实情况显示,广佛同城背景下,我行在佛山地区存在大量的信贷业务需求,主要体现在:

一、广佛产业优势互补,两地经济穿叉交融。

广佛的地理距离优势,促进了广佛两地经济的密切交流。广州以第三产业为主,尤其是金融、物流、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佛山则以第二产业,主要以制造业为主,在产业结构上形成优势互补。我行在营销过程中,发现很多广州客户的生意在广佛之间交叉,特别是“前店后厂”经营模式的客户,利用佛山的制造业优势,在佛山建厂制造,然后借助广州作为全国重要贸易中心的地位,在广州设立销售公司,开拓销路。由于广佛之间商贸、产业的穿叉交融,通过老客户的介绍,我行从上下游中有效的找到大量的意向客户,但这部分客户大多经营实体和抵押物均在佛山,超出我行受理范围,我行就此损失了这部分业务。

二、产业结构差异,形成广州居住、佛山经营及置业现象。

广州历来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历史上也是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教育、文化资源,同时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也使广州在生活服务、城市文化方面走向成熟,成为珠三角地区最适宜居住和发展的理想城市,因此,广州吸引了许多外地人前来发展、定居。以我行发展信贷业务的实践经验发现,许多在广州居住的生意人,往往在周边城市开厂做生意,其中更以佛山为主。由于广佛同城概念的推进,便捷的交通、政策的优惠更吸引了广州居民在佛山经营生意及置业。

综上所述,广佛同城已成必然,对于广州分行,广佛经济的交融穿叉,提供给了我行信贷业务巨大的市场和发展机遇,但由于制度的约束,我行在小额、个商业务方面丢失了一块巨大的市场。在此,我行希望利用广佛同城的有利形势,接受经营实体在佛山的小额贷款,及经营实体和抵押物所在地均在佛山的个人商务贷款,希望得到省行的政策支持。

 

【公司业务发展建议】

通存通兑等金融同城化的措施有利于我行更好地开发和维护客户。广州是珠三角地区企业总部的集聚地,佛山制造业发达,广州与佛山错位发展。因而围绕广州总部经济,设计一整套的融资方案(包括公司信贷、票据、供应链融资、理财)等,将有助于广州分行扩大业务范围,提高经营效益。

    同时,广佛同城能为我行找到更优质的客户,有助于企业发挥其规模效益,当更多的处于企业良性发展的情景下,则既提供了更多的优质客户,也保证了我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和效益。

    随着广佛同城化的进一步深入,广州、佛山地区的客户经济往来不断密切,银行间在票据贴现业务发展方面拥有更大的客户开拓空间,票据贴现客户方面更能根据银行间额度规模、利率水平等状况,选择性地往来于两地申请贴现业务银行。广州与佛山城市相连,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拥有众多互补的制造、商贸类企业,广州分行票据贴现业务目前储备贴现业务客户约200家,其中注册住所位于佛山地区的企业就有27家,贴现业务量占广州分行票据贴现量约16%,佛山区域客户成为广州分行票据贴现业务的重要支持力量。

广州分行与佛山分行是广东省最早开办票据贴现业务的两家二级分行,区域间客户互有往来,广佛同城之便为广州分行与佛山分行业务均带来广阔的业务空间。

1、广州分行与佛山分行间应加强双方票据业务发展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往来,保持竞争与协作关系,在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防范把控等方面互相学习提高,共同防范业务同质风险。

2、系统承兑行额度共享,基于目前邮储全行共用同一系统承兑行额度,广州分行与佛山分行在票据业务方面应加强双方沟通互信,做好系统业务额度共享,共同服务区域客户,促进全省票据业务的均衡发展。

随着广佛同城化的进一步深入,邮储银行面临着同业整合性的竞争,广州分行与佛山分行在同质业务方面更应加强沟通,建立互信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同业竞争,共同抢占业务市场,共同提高邮储银行在双城区域市场知名度。

 

【个人业务发展建议】

据政府相关部门表示,未来银行业机构通存通兑收费减免预计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实现银行内部系统广佛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和汇兑费用的取消;第二步是鼓励实现同城跨行存、取款手续费和汇兑费用的减免,第三步是和兄弟城市合作,逐步推进珠三角地区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和汇兑费用的减免,最终推进珠三角金融同城。

据了解,佛山目前有30家银行业机构(不含政策性银行),各商业银行在跨行汇兑方面,根据汇款金额按比例收费,没有区域差异。而在行内汇兑与存取款收费方面,佛山市辖内16家商业银行已实现免收广佛间行内汇兑和存、取款手续费,包括兴业、广发、光大、民生、中信、浦发、南粤、东莞、广州、汇丰、恒生、东亚、永亨、渣打等14家银行,以及三水珠江村镇银行(该行的业务系统采用其控股银行广州农商行系统,故已实现广佛同城,中国银行也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实现了部分银行卡业务存、取款免手续费和汇兑免费。华夏银行个人业务方面目前已实现自助机每日第一笔交易免手续费,计划于今年4月30日实现柜台免手续费,自助机及网银交易则拟于今年9月30日实现免手续费。

1、同城化(包括汇兑同城、异地交易同城等)对相关业务的影响分析

异地存取及汇兑费用的取消必然会导致汇兑手续费及异地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的降低,但是从前台办理的情况来看,从广州汇往佛山的占比很低(因分行无法抽取相关数据,请省行提供数据支撑),因此对汇兑手续费的影响不会太大;从异地手续费角度来看,目前,刷卡消费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趋势,也是普罗大众的支付习惯,在大大小小的商场、超市,中高档次的酒店、餐馆,以及网上购物等各种消费场合,银行卡的使用无处不在。在现有广佛交通运输体系一体化较为完善的情况下,一般客户都不会选择频繁或大额的异地存款或取款消费,由此推论,广佛异地存取款免手续费给银行带来的手续费损失也不会过大。

2、同城化机遇

广佛同城已是大势所趋,部分银行已走在金融同城化的前端,邮储银行参与金融同城化建设也是势在必行,一方面,金融同城化是推动政府公众事业发展,与政府达成良好关系的契机;另一方面,部分手续费减免可以提高邮储相关业务的吸引力,提高群众对邮储银行的接受度及满意度。

虽然汇兑及异地手续费带给银行的中间收入减少,但交流的机会增多,业务量也将明显上升,更为重要的是银行可以借助一体化扩大自身的营销范围,一些大的项目可以通过邮储广州分行与佛山分行的联合营销得以实现(如跨区企业代收付等)。此外,邮储银行的客户群体主要是中低端客户,除便利考虑外,这部分客户对银行的选择很大一部分在于手续费的优惠,汇兑和存、取款手续费的减免也有利于我行客户群体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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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金融村镇银行政策建议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状及村镇银行产生的背景

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据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显然,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大量的资金需求,因此,需要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新农村建设所需的资金。可以说,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是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加大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在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上下功夫,才能使金融业在体制、机制和金融服务方式上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我国现有2070个县(市a),95%的国土面积,近四分之三的人口集中在县域,县域经济吸纳了65%的农村劳动力。2009年年末,全国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为12.8万个,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65.7%;县域贷款余额10.2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4,涉农贷款余额9.1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2.9%,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2万亿元。这些数字既说明了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已取得的成绩,也反映了我国县域金融与现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同时,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趋势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撤出,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起主导作用,民间金融广泛存在,但因为不规范,所以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巨大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缺乏专门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小银行,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矛盾异常尖锐。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设立村镇银行,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创新之举,是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的具体行动。

二、村镇银行的设立及其特点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其本质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他银行类机构从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但由于它“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界定,村镇银行同时在制度设计上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特殊性。

(一)设立条件

村镇银行可以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且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的设立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开拓了新渠道,其设立门槛也明显低于一般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股权设置和股东资格

按照村镇银行设立条件要求,其出资人可以是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对境内外金融机构及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要求必须具有稳健的财务、良好的公司治理及健全的内部控制与管理。自然人股东则更强调的是良好的声誉及入股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这样的要求将有利于村镇银行的稳健经营,减少其经营风险。

另外,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要求包括: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样的股权设置要求保证了村镇银行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控股,有利于专业化的经营与管理。

(三)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村镇银行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其章程中明确,根据其决策管理的复杂程度、业务规模和服务特点设置简洁、灵活的组织机构。在《暂行规定》中对于董事会、行长、独立董事、各专业委员会等的设立没有严格的规定,这就为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创新与多样化提供了空间,可以采用传统的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也可以采取更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完全由其自身根据业务发展来决定。

(四)村镇银行经营管理

村镇银行业务内容与一般银行业机构类似,但其贷款业务有特殊要求: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权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显然传统的银行业务形式难以适应小额、分散的农村金融需求,需要在研究市场的基础上采取更灵活多样的业务方式。

(五)村镇银行的风险控制及监管

村镇银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条件的村镇银行,可引入外部审计制度。村镇银行开展业务,应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

三、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村镇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尚属于新生事物,其发展面临着诸多难题,尚不具备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的能力,甚至有些问题还影响着村镇银行未来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存款方面

营业网点是金融竞争的最前沿,营业网点数量上的多少,提供服务及时、方便、快捷和服务的多样性也是吸引客户的重要方面。村镇银行刚刚建立,面临着网点少、成本高、吸收存款难等困难,另外,成立之初村镇银行的品牌认知程度还远远不能与传统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广大客户对村镇银行的了解有待加深,在网点数量、品牌形象和客户认知程度上都无明显优势的情况下,存款客户很难将村镇银行作为首要选择。

(二)贷款方面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对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明确了多项制度安排,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村镇银行贷款业务就收到了多方面的限制:

第一,贷款额度受其资本限制:目前大多数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底线以上一些,如果以注册资金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村镇银行为例,则每户放贷不得超过100万元,单一集团客户放贷不得超过200万元,贷款额度与普通商业银行相比差距很大。

第二,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仅限于当地,这虽然从制度上规定了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只能,但由于村镇银行所在地大多属于欠发达区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优质信贷项目相对较少,这就为村镇银行的信贷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三,村镇银行必须首先服务涉农产业,在确有富余资金的情况下才能向其他产业发放贷款,由于农村金融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比如出现自然灾害或禽流感等动物疫情都会对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破坏,一旦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客户遇到这些问题,信贷资金将难以避免地受到影响。

(三)中间业务方面

村镇银行可以经营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与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但对于中间业务而言,其风险相对小、成本低、效益高,既能满足经济社会对商业银行的需求,又能吸引更多客户,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但村镇银行成立时间晚,品牌认知度低,也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

四、村镇银行科学、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村镇银行作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一项举措,首先要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只有保证自身的科学、健康发展,才有可能成为一项可以长期执行的制度安排,达到预期的政策目的。

(一)控制风险,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

作为区域性、小型化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因地区风险集中、规模经济劣势导致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因此必须控制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保持持续稳健的发展。

首先,在市场准入上严加控制,严格审查村镇银行的股东成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村镇银行的各项监管指标,不能因为村镇银行的规模较小而降低其准入的标准。

其次,加强市场运营的管理。强化公众的社会监督,规范村镇银行的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完整。建立风险监管和合规性监管并重的专职监管体系。可以在金融监督的基础上,辅之以公共审计、会计、资信评级及资产评估等社会监督手段作为常规监管的重要补充。

同时,在银行内部,通过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系统对经营中出现的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时进行处理,借鉴主发起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优势,提高村镇银行的内控水平。

最后,还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对于经营困难,难以在当地市场生存的机构进行退出处理,提高制度安排的可操作性,在政策与监管层面保证村镇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二)多方开源,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问题

现有的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均在不同程度上遇到负债业务增长速度跟不上资产业务的发展,使得村镇银行的存贷比例很快触及上线,因此,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问题是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重点。解决村镇银行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建议可以考虑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1、对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或国家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

我国基层政府部门在执行扶贫政策的过程中,通常是把扶贫贷款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没有帮助其找到从根本上脱离贫困的有效途径,只是“授人以鱼”,却未能“授人以渔”。许多贫困户把扶贫贷款当成了“救济款”,用以维持生活,不将其有效投入到扩大生产和脱贫致富中,惯性心理使得他们认为扶贫贷款不还也无所谓,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扼杀了这个群体的进取心和生机活力,对于运用小额信贷脱贫的愿望并不强烈。

如果转变形式,将扶贫专项款转变为给村镇银行提供的贴息贷款,作为村镇银行补充资金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可以缓解村镇银行后续资金不足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引入到扶贫工作中,为贫困人口提供脱贫致富的第一推动力,这样的贷款不同于以往简单的扶贫补贴,而是有还款压力的帮扶,可以大大提高政策的效果。

2、通过市场机制从邮政储蓄中拆借

邮政储蓄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中起着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一般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服务供给不足的缺陷。但长期以来,邮政储蓄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将农村地区原本缺乏的资金吸纳过来,尽管近期部分地区的邮政储蓄开办了小额质押贷款业务,但邮政储蓄在信贷方面的经营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很难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贷款手续繁琐、期限单一,很难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可以考虑鼓励村镇银行向邮政储蓄拆借资金,安排较低的拆借利息。这样一方面可以为村镇银行开辟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和邮政储蓄各自的比较优势,更有效地支持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3、鼓励村镇银行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渠道进行融资

村镇银行创立的目的在于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村镇银行的一部分股东就是社会上的优质企业和有实力的自然人,因此可以考虑在股权融资的同时适当地选择债券融资,允许村镇银行定向发行融资债券,拓宽融资渠道。

(三)政府扶持,增强生存能力

村镇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形式,其基本目标是收益覆盖成本,只有村镇银行解决好自身的生存问题,才能够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而目前村镇银行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信贷资金的投向和规模,赢利能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建议可以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为村镇银行争取相对较低的信贷项目,同时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的融资平台,遇到贷款规模超过村镇银行放款规模上限的情况则由政府推荐其加入银团贷款,多种渠道结合增强村镇银行的赢利能力。

银行发展的建议范文6

一、古浪县经济金融发展概况

1.县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古浪县地处河西走廊东段,为古丝绸之路要冲,总面积5103平方公里,辖10乡9镇251个行政村,总人口39.8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5.58万人,属国扶贫困县。近年来,该县大力实施“四五四”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多方招商引资搭建发展平台,宏观经济呈现出增速加快、效益提升、生态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了以“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为主导的农业支柱产业,以水泥、电石、卫生纸、石灰氮、双氢胺、面粉加工为主导的工业支柱产业。至2014年末,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9.76亿元,增长8.2%;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11.8亿元,增长5.3%;实现工业增加值9.37亿元,增长14.2%;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4.18亿元,增长8.2%;实现大口径财政性收入3.16亿元,增长18.2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58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07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4589元,分别增长14.4%和9.3%。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逐步增强。

2.银行业服务县域经济作用明显。古浪县现有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邮储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5类银行机构,其中农业发展银行网点1个,工商银行网点1个,建设银行网点1个,农业银行网点4个,邮储银行网点8个,甘肃银行网点1个,农村信用社网点22个,银行网点遍布全县各乡镇。可见,从银行机构种类和网点数量上看,该县属于银行组织体系较为健全的县域,业务基本覆盖全县各乡镇和行政村。近年来,按照“政府主导、金融参与、企业配合、多方联动、合力共建”的工作思路,古浪县各银行机构积极配合政府安排,在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创新和组织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诸多积极探索。截止2014年12月末,全县银行机构存款总额达71.32亿元,同比增长24.91%,贷款总额达到47.34亿元,增长30.70%。全县金融机构中,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占主导地位,各项存、贷款分别占全县金融机构的80.05%和83.62%。

二、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1.经济环境滞后,银行支持的动力不足。一是农业方面:古浪县农业是一个脆弱产业,境内水资源严重缺乏,多沙漠和山地,山区人口占全县1/3,川区人口通过推进“下山入川”工程逐年增加。农业灌溉主要依靠黄河提灌工程,农业成本高于其他同类地区。加之农田开发期短,土地贫瘠产出较低,辖区80%的农户还停留在传统的种养业等弱势产业上,规模化生产经营方式占比较低。全县农户贫困面大,有近20万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深。二是工业方面:县域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属地优势企业很少,粗加工、低技术、低附加值的经营模式仍是县域经济的主体模式。2014年规模以上企业18家,工业产值27.45亿元,主要经营水泥、电石、石灰氮、双氢胺等生产项目。规模以下企业1117家,年产值12.79亿元,平均114万元,主要生产麦芽、卫生纸、面粉加工、酿造等轻工项目。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仅占全市的10.72%,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产业规模偏小、结构雷同、投入不足,经济基础薄弱,抵抗风险能力较弱,总体仍属于欠发达地区的深度贫困县。因此,对于以商业化经营,利润为目标的现行银行体制,县域经济实体对银行信贷的吸引力不强。

2.银行业受体制机制制约,有效信贷投入不足。2012-2014年,古浪县金融机构存贷比例分别为37.61%、55.94%和66.37%,一直保持较低的水平。农业银行贷款份额虽大,但绝大部分投向了县域外的公路建设等项目,信贷业务对小企业覆盖率过低。近年来农村信用社随着实力的壮大,信贷投放能力增强,县域经济支持力度加大。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受其结算手段、信用工具及其市场定位的制约,信贷投向仍以传统农牧业为主,结构单一,经营管理水平很难适应县域经济多元化发展的资金需求,“一社支三农”不堪重负。作为支持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的主力军,古浪县农村信用联社几乎包揽了全部农户的建档评级工作,以占全县银行机构42.64%的存款额,提供了全县47.50%的贷款,但存贷比例仅为66.37%,存差仍达23亿元。银行业系统内资金的“效率”配置,致使县域机构的资金“外流”现象十分突出。

3.融资中介服务及相关配套体系发展滞后。县域经济主要以中小企业和“三农”为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经济基础薄弱,贷款风险很大,由于缺乏利益风险补偿机制,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容易将之排除在门外。如同大部分欠发达县域,该县尚未建立完善的评估、中介体系,相对县域经济发展融资需求,融资中介发展明显滞后。一是担保公司规模偏小,担保能力不足,银行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不积极。二是缺乏土地、林权等相关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中介机构。三是抵押贷款评估存在登记环节多,收费高等问题,增加贷款成本,而且手续烦琐,效率不高。调查中发现,抵押担保不足成为制约信贷投入的主要因素,大部分银行认为贷款未获审批的原因是抵押不足,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将抵押担保作为未获贷款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的几点建议

1.挖掘存量潜力,统筹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作用。银行业金融机构仍是县域金融体系的主力,要厘清银行机构职责,按照业务侧重,挖掘潜力,做强基础,划定区域,发挥银行业合力作用。继续巩固农信社的支农主力地位;鼓励大型银行充分发挥资金实力和管控能力强的优势,重点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县域重点项目等的发展;引导邮储银行积极促进资金回流县域,并在与农信社的竞争上有所作为;充分发挥农发行政策性业务具有的量大、成本低等优势,抓住农村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带来的机遇,加大支持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

2.不断创新,开发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新产品。各银行机构要深入开展市场调研,积极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结合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种养大户、农机大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在农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绿色农业、特色农业等方面加强创新。积极拓展中间业务,推出一批适合小微企业特点和适应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创新产品,为小微企业提供结算、汇兑、代收代付、融资辅导等金融服务,以及市场动态、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利率、汇率等多种信息咨询服务。

3.大力推进城镇化、村镇化建设,夯实普惠金融服务的基础。偏远农村地区,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机构设立网点、布放自助机具投入多、产出少,发挥作用也不明显。一些偏远地区除极少数居民形成规模很小的村落外,大多居住分散,户与户相隔数里、甚至上十里的非常普遍。无论是设立物理网点还是布防自助机具都不现实,促进偏远地区农户城镇化、村镇化才是解决普惠金融发展的根本思路。基于此,建议当地政府要紧紧抓住“下山入川”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契机,加大偏远山区农民移民搬迁,建立移民新村和移民搬迁点,改善居住条件,促进城镇化、村镇化建设。只有这样,银行机构才能适时配置金融服务设施,有效解决普惠金融不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