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责任制考核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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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责任制考核

年度责任制考核范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确定目标

根据市人民政府“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及2020年计划完成数据,2020年度全市目标:林地保有量达到79894公顷,森林保有量达到63270.46公顷,森林蓄积量404.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9%。2020年2月市林业局下发《市林业局关于下达“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2020年工作目标的通知》文件,核定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营造林面积等目标,确保完成2020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

(二)明确责任

市人民政府落实2020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把全市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各国有林场。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市林业局与各国有林场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确定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工作责任,规定了具体完成责任目标,考核方式和考核奖惩办法。加上其它有关林业生态建设和资源管理工作责任制构成一个比较完善和规范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工作机制。

(三)建立考核体系

市“十三五”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市林业局下发了“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操作性和准确性。市林业局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利用造林绿化、森林资源管理、林地保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业务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依据《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省“十三五”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年度检查办法的通知》,林业局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小组,于2020年12月15-25日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及考核评分。

二、自查结果

(一)全市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春季进行造林,雨季进行补植,秋季进行检查,确保还林目标完成。成立护林队进行防火宣传,加强有林地管护,使林地、林木得到有效保护。在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的努力下,2020年度全市林地面积80808.81公顷,森林面积63438.66公顷,森林覆盖率29.08%,森林蓄积量404.9万立方米。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控制在0.1‰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为3.1‰控制在4‰以下;无重大盗伐、滥伐和毁林案件发生,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

(二)检查小组于2020年12月初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项责任目标进行检查和考核,按市绩效考核分值(分值1分)进行评分。检查结果被评为合格不减分的乡镇共11个,减0.01分7个,减0.02分的1个。

三、主要问题与措施

年度责任制考核范文2

我局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县人事局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了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彭清洪任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教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文秘站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根据x组人联字(20__)__号《关于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于20__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上交到局人教股;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按照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年终评奖一并进行的原则,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县财政局各股室__名、乡镇财政所__x名在职人员(含内退人员)进行考核。

20__年1月__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__)__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每人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5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__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年度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__名确定(含局领导1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年度责任制考核范文3

一、考核内容

按照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的责任书所设定的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主要任务指标、重点工作指标、主要保障措施和加扣分等四项内容,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省、市考核内容如有变化,将作相应调整。

二、考核评估方式及方法

(一)考核评估方式

实行月工作指标动态排名、重点工作督查、暗访及年终考核相结合。月工作指标动态排名、暗访、指标验收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督查、年终考核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督查、暗访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年终考核一般安排在12月份进行。

(二)样本点抽取

督查及暗访将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指标上报情况有重点抽查各乡镇(街道)2-3个样本点进行核查,同时核查该乡镇(街道)1月1日至暗访前1个月月底的统计质量。年终考核按上报的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各抽取一个样本村进行评估验收。

(三)计分方法

1、本年度考核总分以百分制计分。月工作指标动态排名、督查、暗访、年终考核占分比例为15%、15%、35%、35%。

2、设立加、扣分。(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①加分上限为10分,超过的即按10分计算,低于10分的按实际计算。同一项目就高加分一次。

②扣分项目:在省、市级年度暗访考核中,实行捆绑扣分原则,记入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相应项目的扣分。出现较大问题,影响县年度达标的,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乡镇(街道)实行“一票否决”。

四、年度考核奖惩办法

根据月工作指标动态排名、督查、暗访、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各乡镇(街道)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达标、不达标两类,并设立先进奖、创新奖,获奖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所有奖项不重复计奖。出生性别比不降反升的乡(镇、街道)原则上不享受任何奖励。

(一)达标和不达标

示范、合格、整治乡镇(街道)考核得分分别在90分(含90分)、85分(含85分)、80分(含80分)以上,且无“一票否决”项目的,为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即为达标;否则为未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即不达标。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县委、县政府将予以“一票否决”,同时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二)先进奖

综合得分列全县前三名的获先进奖。

(三)创新奖

年度责任制考核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05)xx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契税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包括内退人员x人、2005年7月以后退休人员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05年12月25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05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06年元月8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xx名(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06年元月10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05)01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05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年度责任制考核范文5

一、领导重视,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地直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工作紧紧围绕地委、行署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努力在突出重点,彰显特色,打造一流志书年鉴上下功夫,坚持为经济发展、为全局工作、为领导决策、为社会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地方志事业的工作活力和发展实力,为大兴安岭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地方志工作得到了地委、行署的充分肯定。地志办领导班子准确把握时机,抓住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发展的有利机遇,积极向地委、行署领导汇报全区地方志工作进展情况,面临的机遇和困难及全省各地市地方志工作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利用地方志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社会影响面大这一特点,努力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2011年8月,地直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将地方志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用考核机制激励促进地方志工作的管理和发展。具体考核工作由地志办组织实施。

二、科学谋划,建立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为切实彰扬先进,鞭策后进,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作用,地志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基础上,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制定了一套涵盖面广、程序严密、易于操作的《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明确了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落实目标责任。

(一)考核范围。被考核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各县、区地方志办公室,各林业局、农工商联合公司、古莲河煤矿党政办(史志办);另一类是地直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地林直县级事业单位、职能相对独立的副处级单位。

(二)考核内容。针对两类考核单位地方志工作的不同要求,分别制定《考核细则》,将工作目标和要求具体化,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各县级志办主要考核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省、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纳入、五到位”、志书和年鉴编纂、方志馆建设、信息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等七项指标情况;地林直各单位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文稿资料报送、审查验收、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五项指标情况。

为鼓励争先创优,激励改革创新,在百分制目标考核基础上又增设了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并对每个项目累计最高加分作出了限定。

(三)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在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本着便于操作、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评价。实际操作中突出量化,设置了百分制指标考评体系,合理划分了各考核指标的分值,并将各指标体系分值细化到每个子项目的每个考核评价要素,明确了每个要素的评分标准,使各项考核内容得分情况一目了然,易于操作。

在平时考核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各科室负责日常考评,对各单位的工作作出科学评价。

在集中检查阶段,地志办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到各单位采取听汇报、查内业建设、看亮点工作等方式,对全年地方志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和量化考评。

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依据平时考评和集中检查结果作出综合评定。

(四)评比表彰。按照综合评定结果,评出优秀、良好、达标三个层次。各县级志办年度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地林直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列入地直机关责任制考核总积分。

三、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目标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并保质保量完成,地志办制发了《关于2011年度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的通知》,成立了以大兴安岭行署副专员任组长、地志办主任任副组长的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二)精心安排。为保证考核的公正公平,地志办召开考核工作专题会议,对考核成员进行相关培训,统一思想认识,领会考核要求。地志办要求全体考核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进行考评。考核过程中,必须严格标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势,要依据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作出准备评价,得分和扣分要有依据,不打人情分,所有考核材料要存档备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扣分事项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督促及时整改落实。通过考核,做到把科学发展的目标要求转化为可考量、可检验的指标体系和制度办法,有效促进地方志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严格程序。按照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考核组深入到地林直各单位进行考评。考核严格按照《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地直党政机关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细则》,采取看创新、看亮点、看特点、看成绩、看成效等方式,对各单位全年地方志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和考评。考核结束后,地志办召开了考核工作专题会议,各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将各单位一些工作亮点、创新方法在会上进行交流,并提供有关说明,包括年度总结、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各类学习记录及加分申请和依据等,由考核领导小组对考评对象的加分因素和减分因素进行评审,考核小组办公室对考核评价表进行汇总整理,并将这次集中检查情况和平时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定各单位考核档次,确保了考评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四)确保实效。地方志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坚持“以考促进,以考促改”的工作理念,把考核工作作为提升地方志工作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和途径。从实施效果看,各单位均能把地方志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规划,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极大地提高了全区地方志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高了各部门、各单位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调动了全区地方志工作专兼职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考核小组做了详细具体的指导,各单位负责人也表示要加强对本单位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地方志工作,努力提高编纂质量。

四、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地志办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2012年3月,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印发了《全区地方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完善了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改进了考核方式方法,科学设定并注重提升责任制目标制定工作的针对性和效能性,切实提高地方志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实效。

(一)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新增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以便促进地方志年度资料收集、整理、积累、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过充实和完善,各县级志办考核内容包括宏观指导和工作安排、“一纳入、五到位”、第二轮修志、地方简史启动及编写、年鉴编纂、方志馆建设、信息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内业建设等方面情况;地林直各单位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年鉴供稿、资料年报、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内业建设等方面情况。针对考核内容将原县级志办考核细则修改为10方面30项内容,地林直考核细则修改为7方面24项内容,使考核内容更全面、合理、有针对性。

年度责任制考核范文6

第一条为切实落实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实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常德市地税系统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结合分局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核评议是指对分局税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系统、科学、公正的考核评议,并将考核评议情况作为税务人员责任追究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的操作规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进行的考核评议仅对《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中设立的80个岗位涉及分局的部分进行考核评议,具体考核评议指标见《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表》和《行政管理质量考核评议表》。

第四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简便易行、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评议对象与内容

第五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对象为分局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第六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内容为分局每名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和工作规程遵守情况,每年根据工作重点有所侧重。

第三章考核评议操作方法

第七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以百分制进行。每个岗位一百分,岗位的各考核点分别设置考核分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考核综合得分=岗位质量考核得分-公共职责考核扣分-过错责任追究扣分;

(二)岗位质量考核得分=各岗位实际考核得分之和/岗位个数

(三)局长考核得分为全局人员平均分,分管局领导考核得分为分管科室人员平均分。

第八条根据每名税务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考核评议调节系数,考核综合得分乘以考核评议调节系数就是税务人员的最终得分。

第九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采取人机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指标尽量量化、硬化,注重通过各类应用软件提取数据进行考核。

第十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实行内部考核、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内部考核是指分局对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的质量与效果进行的考核评定。

外部评议是指纳税人、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对分局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的服务水平与质量进行评价。分局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发放评议卡、设置举报电话、意见箱、服务测评器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税务人员进行评议。

第十一条进行考核评议时,对于考核事项,如果确非被考核人员责任,且被考核人员能提供相应证据的,可以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四章考核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分局成立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议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为牵头部门,负责考核评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考核评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确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的有关内容和指标;

(二)对分局税务人员的岗责履行情况组织实施考核评议;

(三)对分局税务人员的过错行为进行追究;

(四)对分局税务人员提出的申诉请求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的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具体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定,及时汇总、分析、上报考核评议结果;

(三)负责考核结果的申诉请求和过错责任追究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上报等工作;

(四)负责考核评议领导小组会议的准备、记录、督办等工作;

(五)负责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档案管理工作以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考核评议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每季对分局税务人员的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议。于季末10日内进行。

第十六条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议具体程序为:

(一)查看考核期内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工作的各种文书、记录和计算机信息资料等;

(二)汇总查看考核期内外部评议的相关资料;

(三)汇总查看考核期内上级地税机关的内部工作通报、奖惩记录等资料;

(四)汇总查看考核期内的日常督促检查资料;

(五)对考核对象的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或随机抽查;

(六)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不定期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询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考核评议结果实行公示制,在考核评议结束后进行,公示期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