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中医的理论知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中医的理论知识范文1
关键词:汤方;用方理论;中医学
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6.12.003
中图分类号:R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6)12-0011-03
Discussion on the Levels of Theoretical System of TCM Decoction Therapy BIAN Li-qun, TANG Xu-dong (Xiyuan Hospital, China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Beijing 100091, China)
Abstract: TCM Decoction therapy is the most important treatment method of TCM treatment for diseases. However, because of many theories of decoction application and lack of integration, there are difficulties in completely understanding and practicing for each different syndrome differentiation theory. TCM belongs to a technique system in essence, therefore, in this article, TCM decoction theory were differentiated into idea, theory, theory-technique, and technique levels, and its essential factors of each levels were briefly described, with a purpose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clinic and research.
Key words: decoction; theory of decoction application; TCM
中医药学历经数千年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医疗保健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尽管其在悠久的发展过程中渗入了一些文化因素,但从本质上讲,中医药学应该属于一门技术体系。在中医药学治疗体系中,中医汤方治疗始终是中医药干预方法的主体,相应的用方理论有脏腑辨证、六经辨证、八纲辨证、三焦辨证、经络辨证、气血津液辨证、方证辨证等,内容较为丰富,完全学习及熟练应用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笔者现就中医汤方治疗理论体系进行解析,从理念、理论、理论-技术及技术层面进行论述,提出以宏观代谢为基础的中医汤方治疗理论体系建构框架,供临床参考。
1 理念层次
理念层次为中医药理论的较高层次,体现了在整体和宏观方面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人体自身的理解和把握。这一层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即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及人体的自组织性。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4BAI10B02);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201407001-12);北京市科委“首都临床特色应用研究”专项重点项目(Z141107002514018)
通讯作者:唐旭东,E-mail:
1.1 人与自然的统一性
《内经》对人与自然的统一性有着深刻的认识和论述,《素问・宝命全形论篇》提出“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说明人作为一种独立的生物与自然界不可分割的关系,从而在方法论上要求“法于阴阳,和于术数”(《素问・上古天真论篇》),“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篇》)。
1.2 人体的自组织性
自系统论及耗散结构理论兴起以来,关于人体的自组织性已得到了充分认识。所谓自组织,是指系统在特定的内外条件下,从混沌到有序,从有序程度低到有序程度高,并稳定在一定有序程度上的自我完成过程。而自组织的本质与代谢密切相关,即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而目的是维持人体内环境的平衡[1]。
《内经》对人体的代谢也有较深的认识,如《素问・六节脏象论篇》“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素问・六微旨大论篇》“出入废则神机化灭,升降息则气立孤危。故非出入,则无以生长壮老已;非升降,则无以生长化收藏。是以升降出入,无器不有”,最终达到“阴平阳密,精神乃治”(《素问・生气通天论篇》),防治疾病则强调达到“阴阳自和,必自愈”的目的。
2 理论层次
上述理念层次阐明了人体是与自然相统一的以代谢为核心的自组织系统。而在理论层次上,则体现为对人体宏观代谢途径的基本认识。
2.1 相关概念
2.1.1 逆流挽舟 即“逆流挽舟法”,清代喻嘉言将此法作为治痢大法,其特点为强调下痢必从汗,先解其外,后调其内。在具体运用时,喻氏认识到:一为“失于表者,外邪但从里出,不死不休,故虽百日之远,仍用逆流挽舟之法,引其邪而出之于外,则死症可活,危证可安”;二为“久利邪入于阴,身必不热,间有阴虚之热,则热而不休,今因逆挽之势,逼其暂时燥热,顷之邪从表出,热自无矣”;三为“久痢阳气下陷,皮肤干涩,断然无汗,今以逆挽之法,卫外之阳领邪气同还于表,而身有汗,是以腹中安静,而其病自愈也”。该法的立意充分强调了邪从表出及解表法的重要性,说明胃肠道与表部的相关性。
2.1.2 提壶揭盖 原指盛满水的茶壶,要使水顺利倒出来,就须在壶盖上凿个洞或把壶盖揭开,水才能流出来。中医理论认为,提壶揭盖法为通过开宣肺气而通利水道的一种治疗方法[2]。对此,朱丹溪有明确论述:“一人小便不通……此积痰在肺,肺为上焦,膀胱为下焦,上焦闭则下焦塞。如滴水之器必上窍通而后下窍之水出焉。以药大吐之,病如失。”该法实际上强调了人体的水液代谢(循环系统)与表部(肺)之间的关系。
2.1.3 肺与大肠相表里 即表现为肺失肃降,气机不利,影响大肠传导功能,导致腑气不通,肠腑壅实,腑气不利,阳明浊气上犯于肺,影响肺脏的宣顺利排出。说明肺与胃肠道之间的关系。
2.1.4 利小便即所以实大便 见于《温病条辨》在解释湿郁三焦中“脘闷,便溏,身痛,舌白,脉象模糊”时用二加减正气散时所作的释文,曰:“以便溏不比大便不爽,故加通草、薏仁,利小便所以实大便也。”《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下》对下利的治法也提到“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复不止者,当利其小便”。这些阐述实际上提示了胃肠道与泌尿系统之间的关系。
2.2 对人体基本代谢途径的认识
对于人体代谢途径的认识有宏观与微观两种。微观方面主要指的是玄府理论,刘完素《素问玄机原病式》提出“玄府”概念,认为“一名‘玄府’者,谓玄微府也。然‘玄府’者,无物不有,人之脏腑皮毛,肌肉筋膜,骨髓爪牙,至于世间万物,尽皆有之,乃气出入升降之道路门户也”,有研究者认为玄府具有“广泛性”“微观性”“开阖性”“通利性”特点[3]。玄府的概念具有理论性的特点,对临床的指导价值并不直接。另一种是依据宏观功能分区的代谢途径,从宏观功能上来讲,人体的生命活动最为直观的有呼吸行为、饮食行为及排泄行为,从而形成功能明确但又彼此相关的3个系统。诚如《皇汉医学》所言,“表里之表者,指皮肤而言”,“里者,指消化管言(按消化管之一名词包括食道、胃、小肠、大肠等而言)”,“半表半里者,指胸腹二腔间,适当支气管、肺、心、肝、脾、胰、胃之所在”,将人体在宏观上分为表、里、半表半里部。而《内经》就有“开鬼门”“洁净府”“去宛陈s”记载,分别与发汗、利小便及通下法对应,也分别与人体的三大代谢行为相呼应。张子和《儒门事亲》将病因及治疗分为三类:“天之六气,风、暑、火、湿、燥、寒;地之六气,雾、露、雨、雹、冰、泥;人之六味,酸、苦、甘、辛、咸、淡。故天邪发病,多在乎上;地邪发病,多在乎下;人邪发病,多在乎中。此为发病之三也。处之者三,出之者亦三。”并以其独特视角将这些治法标准化,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治疗学理论,认为“世人欲论治大病,舍汗吐下三法,其余何足言哉。”
从对上述概念解释可以看出,中医看似众多的“神来之笔”,其实都与人体的宏观代谢途径相关,对其应用独到的医家包括张仲景、张子和等。人体的宏观代谢是可以观察和感知的,故由此发展而来的中医诊疗技术具有实在性和明确性的特点,较之于以五行为基础的藏象学说更为直接。
3 理论-技术层次
中医在理论层面宏观体现的是以呼吸、饮食及排泄行为为目的环的代谢活动,通过代谢活动,维持人体内环境的稳定。临证应本着“受本难知,发则可辨,因发知受”的原则,以人为本,探寻病因病机。在实际应用层面,需从以下方面加以体察。
3.1 体、用、标
体为阴,包括血、津液等,为组成人体的有形物质;用为阳,为人体功能活动的内在动力;气为体用的结合体,兼具阴、阳的部分功能。阴、阳、气三者构成了人体的物质基础。标主要包括人体的各种病理性代谢产物,如水饮、瘀血、宿食、顽痰等。
3.2 代谢方式
对于代谢方式,如上述所说,是指以呼吸、饮食及排泄行为为基础的人体代谢途径的划分及其关系,是人体适应自然、维持生命活动的基本方式,也是中医治愈疾病的重要基础。
3.3 寒热关系
寒热关系是八纲辨证的重要范畴之一。寒热是人体代谢方式最为直观的反应,一般而言,寒是人体感受寒邪或代谢功能低下的反应,热是人体感受温热邪气或代谢功能亢进的表现。
3.4 升降关系
升降关系是人体总体功能活动在动态上的外在表现,一般而言,向上、向外的总属于升的范畴,向下、向外的总属于降的范畴。
3.5 特异性症状
除上述宏观上反映人体代谢活动之外,还有许多不能用上述4个范畴加以解释的内容,可归结为特异性症状。
从本质上讲,上述概念和范畴是八纲的进一步改进和具体化,将阴阳、虚实这两对相对宽泛的关系落到实处,将表里的概念以代谢方式进行取代,并将中医学对人体动态性的认识归结为升降关系纳入其中。
4 技术层次
技术层次是理念、理论、理论-技术、技术4个层次的最后一个,但却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医师通过对症状、体征、诊断、药物等综合把握并处方用药,可以说,处方的不同及疗效的差异均来自不同医师掌握的技术体系不同。但作为技术体系,最重要的特点是可以标准化,只有建立了完善和经过评价的中医药技术标准化体系,才能最大程度减少用药的分歧,提高临床疗效。
4.1 诊疗技术
主要涉及相关症状、体征在理论-技术层面(体用标、代谢方式、寒热关系、升降关系)这些范畴的解释。需说明的是,对诊疗技术的认识必须与对药物的认识相一致,以保证诊断过程与用药之间存在着某种可靠的联系。
4.2 药物使用指针
中医用方理论的发展是建立在对药物学的理解基础上的。而对药物学的理解大体上存在着两种方式:一种是中医传统上对药物学的认识,主要包括寒热、归经、功效等;另一种是以日本汉方医学为代表的药征,直接明确指明某药物的使用指针。这两种方式应当相互借鉴,将药物的使用靶点精细化和明确化。
另外,俗语有所谓“单方一味,气死名医”的说法,提示了单味药物在治疗中的作用。在现代中医学发展中,应当注重对特异性药物的研究,如马钱子治疗骨性关节炎、雷公藤治疗免疫性疾病、砒霜治疗白血病、青蒿治疗疟疾等。
4.3 组方理论
在临床诊断与药物间有一个桥梁,即中医组方理论,只有配套的中药组方理论,才能顺利实现诊断-处方-疗效的传递。
另外,方证对应是一种重要的用方理论,其起源于《伤寒论・辨少阴病脉证并治》,即“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这种将方剂的使用指针标准化,是扩大的药征的表现,在经方家中得到推崇。
4.4 强调专病治疗规律的探索
对于疾病的治疗,一种是基于宏观、整体上对于疾病的认知和治疗方式;另一种是强调在现代医学专病框架下的诊疗模式。两者不可偏废,《伤寒论》和《金匮要略》就分别是这2种诊疗模式的代表。
5 结语
以上从理念、理论、理论-技术及技术层面对中医汤方理论进行了分析和解读,重点描述了以宏观代谢为主体的中医汤方理论体系的建构和技术体系的要素,希望为中医汤方理论的标准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 田爱景,李宗荣,林雨霖,等.论生命及非生命信息运动的一般规律[J].医学信息,1998,11(10):21-25.
[2] 翟春涛,杨鹏斐.“提壶揭盖法”理论依据与临床应用[J].山西中医学院学报,2010,11(4):5-7.
[3] 罗再琼,黄文强,杨九一,等.“玄府”:藏象理论的微观结构[J].中医杂志,2011,52(16):1354-1356.
中医的理论知识范文2
1929年《行知书信》中提到:社会的范围很不一定,大而言之就是天下;小一点就是国家;再小就是一省,一县,一村;再小就是我们自己的家庭。大凡服务社会,要“远处着眼,近处着手”。这很适合对职业班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从而提高他们学习的信心。因为这些学生原来文化课学习成绩差,总是背上落后的包袱,老认为自己什么都不行,甚至自暴自弃,所以在开学的第一天教师就可以告诉他们自己也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未来的职业工作同样是为社会服务,很有意义,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他们并不比同龄人差,只要努力学习技术将来定会取得成功。同时教师应该对他们实际情况作详细的分析,对他们的教育作好长远的规划,定出短期、中期和长期的明确目标,使学生有的放矢地一步一步走向胜利的彼岸。例如我烹饪职高班在校期间就制定了循序渐进的计划,高一着重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高二注重各项烹饪技能的提高,高三重视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这三个阶段目标的实现使学生增强了自信,顺利踏上了社会,凭自己的一技之长和良好的素质找到了较好的工作,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职业班学生在走向成功的过程中,他们最需调整的是心态。常常听到一些教师在抱怨这批孩子真难教育,你对他们一般说服教育吧不管用,你对他们严厉训斥吧结果却换来学生的沉默寡言和强烈对抗。要知道这些学生原来由于学习成绩差或行为规范差等原因而经常成为受评的对象,所以他们的心理状态常常既压抑又敏感。对此类问题陶行知在1932年《斋夫自由谈》中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训育上的第二个不幸的事体就是担任训育人员的消极作用。他们惯用种种方法去找学生错处。学生是犯过的,他们是记过的,他们和学生是两个阶级,在两个世界里活着,他们对于学生的问题困难漠不关心。我们希望今后办训育的人要打破侦探的技术,丢开判官的面具。他们应该与学生共生活,共甘苦,做他们的朋友,帮助学生在积极活动上行走。对此我深有感触,我班学生张某在原来的学校号称“小霸王”,刚进我校时依然我行我素,不时有欺负同学的事情发生,我对他教育了几次效果不明显。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他特别喜欢足球,于是有空经常和他聊一聊球赛、球队和球星,慢慢地他对我产生了信任感,不知不觉中我把话题转向他的行为习惯上,出奇顺利地让他认识了错误。临近毕业时很多老教师感慨地说:“这些淘气的学生比刚入校时懂事多了,也愿意接受老师的教育了,关键是他们在这里感受到了教师朋友般的关心和平等的对待,这在以前的学校里是无法想象的啊!”是的,这种友情方式的教育对心灵脆弱的职业学生来说真可谓雪中送炭。
职业班学生不仅需要心灵的关怀,而且需要行为的感召。这些学生是未来的厨师,掌握扎实的烹饪技术是当务之急,但是他们平时是家中的宝贝,别说烧菜做饭了,就连碗也很少洗,那应该如何教育他们呢?陶行知早在75年前创立的生活教育理论正好谈到了这点,其方法论就是“教学做合一”。“教学做合一”十分重视“做”在教学中的作用,认为“要想教得好,学得好,就须做得好”;“要在做上教,做上学”。陶行知甚至把是否重视“做”作为衡量教育是否真实的标准。他明确指出:“先生拿做来教,乃是真教;学生拿做来学,乃是实学”。烹饪本身的实践性就很强,光说不练是不行的,所以与其说教不如在操作过程中启发、引导和教育他们更为有效。职业班学生不但学习能力较差而且非智力因素方面的能力也不强,怕苦畏难的现象明显。如学生首先要练习的是站的功夫,通常一站就是半天,开始有一部分同学坚持不了了,有的东倒西歪,有的甚至蹲在地上,作为班主任的我故意站在大家都看得见的位置,足足半天就这样和同学们一起听师傅讲课,放学后才找这些同学谈,未来做厨师可能站的时间要更长,现在正是打基础的时候,老师虽然不当厨师,但是愿意和你们比谁能坚持到底。没过多久情况有了改进,当个别同学有点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们就会看看我,想想我说过的话,然后自己给自己鼓劲并坚持下去。刀功对亲手来说又是一道难过的关,因为一不小心就会切伤手,鲜血直流,所以其中几个学生望而怯步,甚至想要放弃学习。我于是加入到他们一小组中去,照着师傅的要求由我先切,让他们在边上看,然后再强调一下要点,轮到他们去切,偶而我也会切到手,简单处理过后继续操刀操,而且提醒同学要注意刚才老师为什么会切到手,从中吸取教训结果每人都克服了原来害怕的心理,即使有时切到手了,也不会象以前那样惊惶失措了。于是这批孩子在实践中接受了教育,教师同样在实践中达到了目的。经过师生三年的共同努力,全体学生均通过烹饪三级考试,其中60%的学生还获得了烹饪二级证书,具备了一技之长,能为社会服务和发挥自身的价值了。
中医的理论知识范文3
关键词:刑事和解;制度利益;刑罚一般预防
中图分类号:D91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5-0095-03
一、刑事和解的概念解读
关于刑事和解制度,国外相关讨论方兴未艾,近年来,在国内理论界和实务界也掀起了一股热潮。所谓刑事和解,根据学术界通说,一般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后,国家专门机关对加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免除处罚或者从轻处罚的一种制度[1]。是通过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形成谅解、达成一致的私利合作方式来获得对加害人在定罪量刑上的轻缓化或去刑罚化的处理结果。这里的和解的主体为加害人与被害人两个私权利主体,不探讨国家公诉机关与被告人就被告人刑事责任以协商交易的形式达成刑事和解的公力合作模式。①
二、刑事和解的利益基础
刑事和解作为中国本土化的产物,不是经由理论建构而走入实践的,而是在司法实践中自发生成的刑事案件解决模式。②其产生和发展有着现实的利益基础,对于被害人而言,通过加害人的认真悔过、赔礼道歉可以减轻其受犯罪侵害的心理伤痛,与此同时,加害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害的赔偿可以更现实地解决被害人的现实困境和需要。基于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执行率低下的现状,对被害人的物质补偿能更有效地实现;对于加害人而言,和解意味着刑事追诉的终止或刑罚的减轻,通过民事赔偿减免刑事上的责任,免受牢狱之灾的痛苦,对其有如重获新生;对于公安司法机关而言,通过刑事和解结案可以分流案件、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和司法资源;对社会而言,以平和方式解决刑事纠纷有助于化解矛盾,恢复犯罪造成的社会关系的破坏,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概言之,对于刑事诉讼参与各方,刑事和解制度均能产生现实可得利益,正如有学者所言之“利益三方共赢”[1]。
三、刑事和解中被忽视的刑罚一般预防
上述利益产生需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案件的成功和解。也就是刑事和解在个案中完满实现了,在此基础上总结每个成功和解了的案件所带来共性的利益和好处。显然,刑事和解在这里带来的利益是针对于每一个具体案件的,是个案层面上的利益价值。而从每个具体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产生的好处来衡量和论述刑事和解作为一项制度本身的价值和好处,显然是从个案的角度来评价一项制度的价值。然而,个案利益是否必然等同于制度利益?多方利益共赢在个案层面上实现了是不是意味着从制度角度看,与该项制度有利害关系相关各方都能有所裨益?基于利益角度支持刑事和解的论者显然忽略了这个问题。
事实上,个案利益并不等于制度利益,一项案件解决方式的个案价值也不必然代表其制度价值。目前,学界对于刑事和解制度持支持态度的观点和理论都在从个案的层面分析制度的合理性和好用性,而没有看到作为制度本身,刑事和解的推行和适用可能引发的重大问题,其引发的问题之一也是最关键的,就是刑事和解的适用将会造成的刑罚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对整个刑罚一般预防功能的破坏,进而造成整个刑罚体系的解构,最终导致法治区别于人治最本质精神的衰退。
为什么要有刑罚,刑罚的目的是什么,这是自刑罚产生以来应该考虑的首要和最基本的问题。关于刑罚目的的研究也是刑法学界最为核心的课题。①一般而言,刑罚的目的主要包括两个:一是报应,二是预防。②报应目的论是刑罚目的最传统和基本的学说。该学说认为,刑罚是对犯罪的报应,犯罪是恶行,恶行应有恶报,而刑罚是给人痛苦的手段,因而作为恶行(犯罪)的恶报。报应论是古老的正义观念,强调犯罪就应该被惩罚,以此就是对正义的实现。“因为有犯罪而科处刑罚”是报应论的经典表达。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古老的报应刑理论逐渐显示出弊端而不为人们接受,以预防为目的的新的刑罚目的观开始产生并占据主流地位。刑罚的预防作用是指刑罚不是为了惩罚犯罪而惩罚犯罪,刑罚的意义在于防止未来犯罪的发生而惩罚犯罪。正如近代刑法学的奠基人贝卡利亚所言,“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犯罪再重新侵犯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2]42刑罚的预防作用包括对被实施刑法的人再犯罪的预防和对其余未犯罪的人的预防。前者是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后者是一般预防目的。与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相比,一般预防是刑罚预防中的关键和重心。一般预防的对象是被科处刑罚的人以外的人。对除犯罪人之外的人,刑罚一般作用体现为威吓,即通过刑罚的威慑作用,预防尚未犯罪的一般人实施犯罪。其逻辑根据如下:由于人都是趋利避害的理性动物,之所以人会犯罪,要么为追求犯罪带来的利益,要么为减轻不犯罪带来的痛苦,而刑罚会给人带来痛苦和损失,这样就可以使意欲犯罪的人基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权衡而放弃犯罪意念。
四、刑罚的确定性是实现刑罚一般预防的关键
刑罚威吓作用的有效性最重要的体现在于刑罚与犯罪之间联系的必然性,即刑罚的确定性。贝卡利亚就认为刑罚的确定性对于一般预防的实现意义甚至大于其严酷性。“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法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然性”,“即使刑罚是有节制的,它的确定性也比联系着一线不受处罚希望的可怕刑罚所造成的恐惧更令人印象深刻”,“如果让人们看到他们的犯罪可能受到宽恕或者刑罚不一定是犯罪的必然结果,那么就会煽惑其犯罪不受处罚的幻想。”[2]50-60边沁则断言“除非存在免受惩罚之希望,否则没人愿意去犯罪,如果刑罚恰好是由刑罚之获利而产生,且又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就不会有人犯罪了。”[3]59费尔巴哈认为“刑罚通常意味着痛苦”,它可以通过“心理强制”而使意欲犯罪的人自我抑制违法的精神动向,使之“不发展为犯罪行为”,这就要求市民确信“痛苦与犯罪不可分”,即确信一定的违法行为必然招致一定的刑事制裁,即刑罚要确定且必然到来[4]。刑罚的确定性主要从刑罚与犯罪因果关系的必然性角度来预防犯罪的:由于人都存在侥幸心理,而根据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侥幸心理又是犯罪人实施犯罪前最常见的心理倾向。因为有犯罪不受惩罚可能性的存在,不论概率多大或多小,处于侥幸心理的作用,欲实施犯罪的人都会“铤而走险”地认为他会成为逃避惩罚的“幸运儿”。因而要排除这种侥幸心理,在刑罚和犯罪之间确立必然的、确定的、排除其他可能性的因果联系就至关重要,只有使犯罪不受惩罚的可能性为零(当然,由于司法和执法过程中的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犯罪大量存在,但是至少在立法层面上要如此)彻底打消潜在犯罪人的侥幸念头,才能使刑罚的一般预防能够有效地发挥,刑罚以一般威吓将犯罪“防患于未然”的目的才能够实现。
五、被害人选择和解主观上的随意性
正如前文所述,我国目前理论界研讨和实务界实行的刑事和解制度基本是刑事和解的私力合作模式,即加害人与被害人自行或在公检法机关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和调解下形成的合作与谅解[5]。与西方辩诉交易制度中检察官代表国家公权力与被告人的私权利的交涉、让步和协商不同,“私力和解”其实主要体现的是民事领域中私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根据私法精神,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行为,就是权利人可以自由而为行为。区别于行政法权力不可处分要求,在民事领域中,权利人对待自己享有的权利没有被苛以必须行使的义务。权利人可以选择行使权利,也可以选择放弃权利,这种选择是无因的,即权利人做出的选择可以基于任何理由。只要没有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私权利主体做出选择不受任何外力的规制,完全凭借个人的意愿。刑事和解制度等同于将民事权利处分制度引入刑事犯罪制裁领域,强调被害人对其因犯罪而受到的权利侵害可通过谅解的方式以自己的意志自由处置,即将对加害人的刑罚权以民事权利的形式变相转移给被害人,对加害人是否刑事追究以及刑罚的轻重,取决于被害人在民事层面的谅解和权利处分,即在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内,被害人对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的轻重有自由的处分权。尽管制度设计和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提出的放弃行使权利的意愿还需要公检法机关的审查判断,但上述公安司法机关的审查判断只是对“权利处分”的真实性、公平性起到保障和监督的作用,实质上对犯罪是否停止追究或减免刑罚的决定权仍在被害人手中。因而,刑事和解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刑事案件民事化,犯罪行为侵权化的倾向。
由于刑事和解中,被害人是否对加害人谅解其意志的绝对自由性,因而其同意和解还是不同意和解中的可影响因素十分宽泛且不具有确定性。这些影响因素主要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划分:一是被害人本身,二是其他影响和解实现与否的因素。就被害人本身方面,由于人在成长经历、教育背景、生活经验以及性格特质本身等方面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事件做出的反应千差万别。被害人同样是社会人的范畴,只是由于其与犯罪行为的关联使其在刑事诉讼程序上有了特殊地位,被害人也有一般社会人的个性和差异。不同的被害人对犯罪的理解,对加害人的态度,对侵害的仇恨或容忍程度都因其本身生理、心理、人格、性格等方面的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仅从被害人个体差异角度讲,即使面对同一犯罪行为,受到同等侵害,遭遇同样损失,不同的被害人的反应都会大相径庭。
六、影响被害人选择和解的客观因素的不确定性
不仅被害人与加害人达成谅解在主观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影响被害人谅解与否的客观因素也十分复杂繁多,实践中对被害人的意志选择一般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因素。
第一,关于经济赔偿。多数情况下,被害人的谅解与否都取决于加害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在和解协议达成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是经济赔偿的数额和标准方面[6]。由于刑事犯罪中,加害人是不特定的,在犯罪行为发生前,加害人根本没有确定性可言,而加害人的经济能力以及由此直接影响的加害人的民事赔偿能力更是无法预估,这都加大了刑事和解的不确定性。而从潜在的加害人角度分析,经济条件相对优越或是经济能力相对较强的人似乎可能因经济赔偿能力方面的优势而加大了犯罪不受刑事处罚的盖然性,从而变向纵容和刺激了犯罪的发生。
第二,关于办案机关在和解过程中的作用。刑事案件中主要参与的三方主体中,被害人和加害人从刑事和解中所获现实利益都可以说是相对的,所谓“三方共赢”中,被害人得到了物质赔偿和加害人真心悔罪的精神补救,能否完全弥补其受犯罪侵害所遭受的痛苦与损失是有待思考的,而加害人即使得到了谅解而免受或减轻刑罚,其必然付出了物质赔付及行为约束等形式的代价,对于减轻刑罚的加害人来说,刑罚的消除更不是绝对的。刑事和解中,真正绝对的纯粹利益既得者是公安司法机关。根据陈瑞华教授在其相关文章中的分析[5],公安司法机关是现实的受益者,案件和解可以节约司法资源,节省办案成本,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缩短办案时间。而且,对于有些进退两难的疑难案件,刑事和解给办案机关提供了一条两全的问题出路。例如,2002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孟广虎案件[7],其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但是在证据上仍有瑕疵,达不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绝对的定罪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检法两家容易产生严重分歧。法院既难以根据瑕疵证据定罪,又难有魄力“疑罪从无”宣告无罪,造成两难的尴尬。而通过加害人主动认罪并赔偿损失,同时被害人谅解的平和方式,司法定罪不仅可以顺利实现,解决了“问题案件”的内在隐患,同时也化解了积怨,减少了矛盾,避免越级申诉、上访等不安定因素,保障了司法的安定和秩序。因而,可以说,公检法机关是刑事和解最大的利益既得者,这也是刑事和解制度之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自发适用发展,而非通常的由理论、立法到司法这一规律制度运作的原因。如果将办案机关视为一个理性主体,那么他应该也是一个经济人。即它也会以最求最大利益为目标,至少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刑事和解给办案机关带来的上述利益无疑会成为办案机关追求的对象。在追求刑事和解利益的过程中,由于理性主体的逐利本性,难免会积极促成和解的实现。办案机关能动的促成和解的过程中,是否会以公权力身份施加影响,迫使双方作出让步,或是违背当事人意志而“强制”和解,这些情形的可能性都难以避免。
第三,关于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本来关系。刑事和解中可考量的不确定因素还包括加害人与被害人间的社会关系。相对于陌生人之间的犯罪,熟人犯罪中可操作性因素更多。因而刑事和解的过程事实上更像一个博弈的过程,理论上讲是双方互谅互让,体恤对方,达成一致,而操作层面,更像是基于双方各种因素的对比和较量的博弈过程。这其中,当事人双方的社会关系、经济背景、知识基础无疑都是和解能否达成或怎样达成的关键因素。而这些具体在不同案件情况下的不特定因素,在制度层面,或者从事前预见角度,都是不确定和不可知的。
七、刑事和解中刑罚的不确定性对制度利益的损害
追溯国家追诉主义产生的背景和条件,就会发现,在个人追诉阶段,刑事案件同民事案件一样由私人告诉,法官居中裁判,国家不充当刑事案件的原告人角色。这种情况下,犯罪能否得到惩罚,犯罪人能否受到追究,都取决于被害人是否可以抓获犯罪人,并有能力提出充分的证据说服法官对其做出有利判决。由于法官是被动消极的,案件裁判结果如何完全取决于这个案件中原告人和被告人具体的力量对比和较量,因而即使是同一种犯罪,得出的结果也是不确定的,因为两个具体的人的博弈中有太多的不可知因素,是无法事前预知的。后来国家追诉主义取代个人追诉主义登上历史舞台,关键和根本就是为了取消两个具体人博弈的不确定性,上升到公权力追究同一口径下的两个抽象的人的博弈。抽象的人是摒除了人的经济、社会、政治各方面色彩和背景的人,是仅仅充当一定法律角色的人。无论被告人和被害人有何种社会地位,在刑事追究中,均只是实施犯罪的人和受犯罪侵害的人。国家替代受犯罪侵害的人追究实施犯罪的人,仅根据事实和法律,同样犯罪行为的人受到同等追究,博弈考量的因素只是与犯罪有关的法定事实和情节。
之所以从个人追诉主义向国家追诉主义的演进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重大进步,就在于其使基于具体人、具体情形的个案层面上的刑罚是否实现的不确定性,转化为基于规则和国家控制的刑罚与犯罪之间的确定性的必然性的因果关系,从而保证刑罚一般预防目的的实现。而刑事和解制度以被害人的谅解与否作为决定刑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的决定因素,被害人的谅解正如前文所述,是私法领域不受刚性规制的自由意志的范畴,具有超出规制范围的可操作性,因而建立于这种不稳定不确定的谅解基础之上的刑罚,正有如地基建立于浮动的沼泽之上的建筑,其刑罚一般预防作用时刻有崩塌的危险。刑事和解恰恰成为了对个人追诉主义的复归。在此基础之上刑罚的确定性的丧失将直接导致刑罚一般预防目的的式微,最终导致整个刑法体系的崩溃,而刑事领域作为法治中最为刚性的部分的弹性化,将导致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本质精髓的衰退。因而,刑事和解作为一项有个案利益与价值的“好用”制度,并不等于其制度层面经得住合理性考验,正如刑讯逼供的个案利益并不能作为对其承认和适用的理由一样,仅仅根据其个案价值,刑事和解也不能上升为制度上经得住正当性考验的合理体制。
参考文献:
[1]陈光中,葛琳.刑事和解初探[J].中国法学,2006,(5).
[2][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英]吉米・边沁.立法原理――刑法典原理[M].孙力,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
[4]张卫平,邱兴隆.费尔巴哈早期刑法思想剖析[J].外国法学研究,1986,(1).
[5]陈瑞华.刑事诉讼的私力合作模式――刑事和解在中国的兴起[J].中国法学,2006,(5).
[6]宋高初.当代中国刑事纠纷处理过程中的“破财免灾”现象评析[J].法学评论,2010,(4).
中医的理论知识范文4
作当中仍处于探索阶段,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与研究。本文对中学图书馆学生义工的组织与管理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中学图书馆开
展这项工作的具体操作案例。
关键词 中学图书馆 学生义工 组织与管理一、 引言
近几年,随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评估等对学校图书馆软、硬件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实施,各学校提高了对图书馆的重视程度,加大了包括馆舍、图书资源、设备等的建设投入。但人员编制不足、人员配置不合理、非本职工作任务多等仍然是制约中学图书馆发展的根本问题。一些中学图书馆为了缓解日常管理中人员不足的问题,并更好地发挥图书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作用,积极引入了学生义工参与图书馆管理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校图书馆从2000年开始组建学生义工队伍,学生义工人数由最初的18人扩充到现在的近60人。我校图书馆义工组织的建立遵循的是“班级图书管理员——图书馆义工——图书馆义工社”的分步发展模式,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让图书馆义工达到“完善自我服务,实现自我管理”。学生义工参与图书馆管理的确给图书馆减轻了一定的工作负担,同时也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二、中学图书馆义工的组织
(一)义工的选拔
许多中学图书馆刚引入学生义工时,通常都是从组织班级图书管理员开始的。班级图书管理员一般由班主任推荐,每班一到两名,平时主要负责本班教材的领取和分发、班级借书证的办理等。班级图书管理员参与图书馆管理工作,主要是负责开架书库、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库室课后开放的值班工作。随着学生参与的人数增加,参与图书馆日常管理的程度加深,由学生义工自己选拔、组织成立的义工社团已经是势在必行的。
我校图书馆由上届义工负责新义工的选拔工作。选拔过程先组织报名、面试。报名采取定名额、自愿报名的方式,由上届义工社管理层担任考官,审核报名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时按学生申报的岗位及各自特长,有针对性地进行筛选,分配工作岗位,最后组织面试合格的学生参加图书馆学生义工上岗培训课程。新义工招募结束后,由上届义工社长组建新一届的图书馆义工社,义工社分工设置如图:
社长是在上届副社长中竞选产生的,主要负责义工岗位巡视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部门;副社长由本届义工自荐产生,主要负责组织本工作组内新成员培训,确保工作落实到人,并监督工作质量;常务部主要负责义工社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工作,协助社长处理社内日常事务;宣传部主要负责图书馆板报的编辑和出版,义工社活动的各种宣传;策划部主要负责策划和组织与图书馆或与读书有关的活动。图书馆义工社实现了学生义工“自我管理”的目标,能够积极主动地根据图书馆的特点和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义工的培训
学生义工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图书馆的概况、图书馆规章制度、图书分类方法、图书检索方法等业务技能。培训的第一部分,要求学生义工首先熟悉整个图书馆的工作流程和相应的要求,基本了解和掌握图书分类法和本馆的排架原则等。第二部分的培训内容是具体到某个岗位的具体工作,由该部门的图书馆老师和上届义工做详细解释和示范。第一部分的培训由图书馆老师主讲,之后再将学生分组,到图书馆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实际操作和练习。通过培训,使准备上岗的学生了解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工作岗位的职责、图书馆的基础知识、图书馆日常工作的各项内容。培训过程中,我们还强调义工工作要“守时”和“负责”,教育学生要在工作中领悟“义工”的无私奉献和我为人人的精神。
三、中学图书馆义工的管理模式
(一)建全义工管理制度
图书馆义工社成立之初,就必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和管理。我们制定了《图书馆义工社管理人员职责守则》、《图书馆义工社管理人员工作安排表》等。另外,义工在参与图书馆日常管理过程中,也要遵守相应的工作规程,完成岗位任务。图书馆为每个服务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每位学生义工也都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义工服务评价表》。学生义工每次上岗时,在评价表上记录好服务的时间与内容,每次服务结束后由学生义工对自己当天的服务情况作出评价,记录在评价表中,学期末图书馆老师会根据义工的表现给出综合评价,交给其所在班的班主任。
义工毕竟还是以学业为主,经常由于考试、上课等原因会出现到岗时间不确定,导致工作交接不及时。为了保证工作质量,义工社专门安排副社长担任“值日社长”,负责学生义工的工作监督,定期检查他们的工作情况,如有无迟到、早退等。值日社长还要填写《值日社长巡视情况登记表》,做为对义工工作的监督和促进。
(二)建立义工激励机制
义工服务不讲求物质回报,奖励以精神层面为主,图书馆除了尽可能在专业知识、人际交往、沟通技巧上通过培训和实践满足义工外,还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对义工给予奖励:如给义工提供《社区服务证明》;进行了优秀义工评选,举行优秀义工表彰大会;利用学校宣传栏对优秀义工进行宣传,体现图书馆对优秀义工的尊重和对其工作的肯定;对优秀义工颁发奖状,赠送纪念品等;图书馆还根据实际情况,对优秀的义工给予特殊待遇(提高借阅册数,便利使用图书馆资源等),这些表彰方式受到义工的欢迎。
四、结语
中学图书馆引入学生义工开展服务工作,这一举措对图书馆和学生来说都是非常有益的。图书馆应当探索更加合理而有效的服务模式,不断地完善和落实这一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学生义工的主动意识,发挥他们身上蕴藏的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巨大热情和积极性,为他们提供展现自我、服务他人的社会实践大平台,让学生义工服务的热情、激情能在书香中更好地传递和传承;图书馆通过引入义工,实现了“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教育目标,同时也扩大图书馆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中医的理论知识范文5
棉花中异性纤维的危害
随着异性纤维对棉花加工企业的影响日益加大,使得众多企业在市场地位与经济效益方面受到重创。纵观棉花中异性纤维的危害,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对纺织过程的影响。在棉花纺织的过程中,其中的异性纤维在纺织机械中经历开清棉工序刀片与梳针的处理后,再经过进一步的分梳后便会形成纤维状。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异性纤维含量的增大,会导致纵向断裂与横向分开的数量急剧增加,很容易产生开车困难的后果。
2.对棉纱及棉制品的影响。当棉花中的异性纤维过多时,对于纱布与棉制品的影响不容忽视。由于异性纤维也具有纤维的属性,因此一旦融合到一起后便很难清除,甚至在清梳的过程中反而造成不良的后果,例如形成纤维细小疵点,这些疵点最大的危害是造成棉制品的细纱断头情况增多,进而大幅度降低机械的生产效率。此外,当进行漂白时,由于异性纤维中的染色功能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很容易出现色斑,严重降低棉纱与棉制品的质量。
3.对棉纺织企业的影响。当棉花中的异性纤维较高时,便会对经济市场与出口等方面产生不良后果,意味着棉纺织企业的经济会受到影响。而企业为了能够提升产品质量,则必须采用对原料仔细检查的方式,尽可能地对异性纤维进行清除,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必然会增加成本。
异性纤维的治理措施分析
通过前文对棉花中异性纤维的危害进行分析,了解到异性纤维在棉花当中的影响,对此,可从提升对棉花质量思想认识、加强对异性纤维挑选以及完善检测流程等方面,来实现治理异性纤维的目标。
1.提升棉花质量思想认识。由于异性纤维对提升我国在国际棉花市场与经济效益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棉花质量的教育。其中,部分棉纺织类型的企业为了不影响质量,采用进口的方式引进国外棉花作为原材料,不但影响了我国的棉花市场,更重要的是对国内GDP也有影响。为了实现提升棉花质量思想认识,在棉花种植与采摘的季节,由政府与企业联合在棉农以及棉田等场所,向他们宣传棉花中异性纤维的危害,以及控制异性纤维的相关对策,当棉农遇到问题时积极解决,最终形成人人都具有控制异性纤维的思想,从整体上提升棉花的质量。除此之外,由于棉花为纺织工业中的原材料,因此棉花的质量与纺织品的质量具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棉花品种的选择也是相当重要的。对此,可以鼓励和引导棉农选择优良的品种,不但能够有效地避免异性纤维的混入,同时在降低僵瓣花方面也具有显著的效果。
2.加强对异性纤维的挑拣。在该领域中,需要企业加入到异性纤维的治理当中。首先,在企业对棉花收购的过程中,需要制定出合理的、完善的执行措施。除了对棉花的品级、回潮率、杂质情况等基本因素检测外,还需要对异性纤维的含量进行检测,并且异性纤维的含量与价格直接挂钩,例如异性纤维含量比控制措施低的情况,则在原有的收购价格中进行加价,反之减掉相应的价格。采用该对策,可一定程度地提升棉农控制棉花质量的积极性。其次,棉花加工企业还应该加强对棉花销售企业构建合作关系,在构建固定的供应原棉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异性纤维控制标准。为了合理地控制异性纤维的情况,在收购棉花时以5%为比例来进行检查,针对超过标准的棉花则需要与供应商协商进行退货。再次,当棉花运输到企业当中后,不少企业采用的是人工挑选异性纤维的方式。具体来说,可通过对异性纤维检测的制度,从挑拣、复检以及抽查等方面来严格执行,其最终的目标为有效提升棉花的质量。此外,为了将异性纤维含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相关单位还可出台多种政策来增加员工挑拣的积极性,例如增加工资、提供免费午餐等激励机制来实现目标。最后,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加强生产当中各个工序的异性纤维治理,例如在清花工序中安装异性纤维分拣器、连接异性纤维清除机以及安装异性纤维剪切系统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对异性纤维挑拣的目标,最终有效提升棉制品的质量。
3.加强异性纤维的检测与清除。在异性纤维检测与清除中,主要可分为籽棉付轧前与轧后两个阶段:一是在籽棉付轧前的检测和清除。正如前文所说,棉花加工企业为了能够实现对异性纤维清除的目标,在收购方面进行了控制,但是即便经过人工挑拣仍然存在遗留的异性纤维。为此,传统的籽棉付轧前采用的是在棉垛上挑拣异性纤维的方式,但是此方面具有费力与费时的缺陷。因此,建议采用输送带的清理方式,首先将籽棉通过清理机清除异性纤维,然后在进花口对籽棉进行混匀并运输,紧接着籽棉便进入到运送带,在此过程中便需要安排10人在运送带两旁进行挑拣,将异性纤维放入到指定的位置,经过一系列挑拣后的籽棉,被运送到轧花机当中。虽然采用该方法仍然需要大量的人力,但是相比传统人工挑拣的方式来说,能够达到提升效率的目标,并且经过对异性纤维挑拣后能够提升棉花的销售价格,对于企业来说是两全其美。二是轧后检测与清除。在轧后检测与清除过程中,当前国内在检测方面主要侧重于开清棉的工序当中,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技术有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研制的“光电眼”――光电子棉花异性纤维自动检测、清除系统。该技术主要是以机器智能加工与视觉传感相融合,在机械中包含大量传感器,并且在光照的情况下可对棉花与异性纤维进行分辨,更重要的是可自动将异性纤维等杂质传送到杂质箱当中。通过计算可得,“光电眼”技术的工作量为每小时400kg,等同于每人24小时的工作量,因此能够看出科技的重要性。但是当前该设备并不是处于完善阶段,由于光电眼的检测范围为1cm~2cm之间,因此异性纤维经过籽棉收购、清理、轧花、皮棉清理等工序后,很可能它们的面积要比1cm还小,因此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便是提升检测的精确度,以实现大幅度提升异性纤维清除率的目标,提升棉制品质量。
总之,通过全文的分析已经了解到异性纤维的危害,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在控制棉花质量的同时,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方面中的地位。当然,对棉花中异性纤维的预防、检测与清除是需要多个方面共同努力去实现的。对此,近几年来逐渐将重点转移到异性纤维清理机械的研究方面,但是在此过程中也离不开政府调控、企业自律以及棉农意识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够构建出完善的异性纤维治理机制。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棉花行业将呈现出高效、健康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李琴.浅谈异性纤维的来源及解决措施[J].中国棉花加工,2011,(1):17-18.
[2]王雪梅.异性纤维的危害、成因、预防和治理[J].中国棉花加工,2012,(3):24-25.
[3]李蒸.分拣原棉异性纤维的一种组合方式[J].棉纺织技术,2010,(6):60.
中医的理论知识范文6
关键词:质疑;质疑空间;质疑方法
“学起于思,思源于疑”,学生的积极思维往往是从疑问开始的。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在教学中,教师热情的鼓舞学生积极思考,大胆提出疑问,也是提高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有效手段。而善于提出问题是学生自主学习和主动探索新知识的开始,也是探求新知识的动力。在质疑状态下的学生求知欲和好奇心都很强,学习的兴趣高,效率也高,同时还能对问题提出不同的见解,这样,不仅培养了他们发现问题的能力,还能开发学生的创作潜能,适应当前课改的要求,因此学生质疑能力的培养应引起全体教师的重视。
一、让学生懂得质疑的重要性
问题是思维的起点,是发明创作的源泉,陶行知先生有这样的诗句:“发明千千万,起点在一问……人力胜天工,只在每事问。”巴尔扎克说:“打开一切科学的钥匙,都毫无疑问是问号。”这些都充分说明了质疑的重要性。因此在教学中,我们首先要引导学生懂得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重要性。
1.理论引导
在化学教学中,我常引用学生在生活、学习上的事例来教育学生、启发学生,让他们懂得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比如为何超市卖的油条取名为无矾油条?发令枪中的子弹的主要成分是什么?消毒液为何可以漂白衣服?它的成分是什么?学会提问是一种终身受用的基本生存能力,对个人的成长、成人、成才关系重大,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并且通过人的认知规律引导学生明确质疑是学习求知的起点,人正是在不断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循环中掌握知识,发展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
2.知识启发
在化学课堂上,我针对教学过程中暴露的知识学习过程,启发学生提问。比如在学习氯气的性质时,我告诉学生氯气是一种有毒的气体,然后启发学生根据所学的知识思考以下问题:实验室闻氯气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实验室制氯气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化工厂氯气若泄露应该怎么办,是向高处跑还是向低处跑,还有哪些其他的措施?氯气能溶于水中吗,它还有哪些其他的化学性质呢?实验室怎么制备它呢?通过对以上问题的解决,学生不仅获得了新知识,也掌握了获取新知识的方法,更进一步明确了问题在知识获得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3.比较领悟
在教学过程中,有的学生善于提问,总是喜欢问个“为什么”。而有的学生只是听老师讲,被动地接受知识,学习的效果自然不同。所以通过学习效果引导学生比较两种不同的学习方式,让他们自己通过比较领悟问题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
二、创设学生质疑发问的良好空间
心理学告诉我们:自由能使人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所以师生间应当建立一种平等和谐的关系,保证学生智力和非智力创造因子处于最活跃的状态。同时教师也要营造一种祥和的课堂氛围,对学生的提问,尽可能地满足,要尊重和保护学生的自尊心,要积极地引导、鼓励学生,把学生带入问题的天地,让他们各抒己见,把他们的天真好奇引导到科学的轨道上来,这样会大大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化学教学的效益。反之,单纯的老师提问,学生回答,没有学生自己的思维,或者压抑、一言堂的教学模式只会让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甚至害怕质疑,所以教师要努力营造宽松、祥和的教学氛围。
1.热爱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一个人热爱自己的教书事业,必然会热爱自己的学生。从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把学生当成自己的朋友。我时时刻刻关心他们,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当他们有困难时,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当他们有矛盾时,给他们开出化解矛盾的好药方,用心去倾听他们的心语,用爱去拉近师生间的距离。在学科学习上,我一直鼓励学生多问多思,在释疑的过程中,我巧妙地抓住学生的思维,认真分析并且举一反三,态度亲切,耐心细致,深得学生的好评。我觉得,一个老师的进步与成长正是在反复释疑的过程中取得的。而学生也正是从老师的释疑中获取知识,对老师产生浓厚的感情,真正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而师生之间有了爱这条纽带,就必然产生很轻松的教学氛围及良好的教学效果。
2.尊重学生――营造宽松的质疑空间
学生发问错了怎么办?老师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学生发问的好奇心和积极性。所以在课堂上,为了鼓励学生大胆发问,我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答错了允许重答,答不完整,允许补充,不明白的允许再问,没想好的允许再想,可以讨论,可以商量……只要学生经过思考提出了不同意见,我总是及时鼓励,并投以赞许的目光,对有价值的问题,我就当堂表扬,并把问题提到全班同学面前,让大家讨论,再适时引导。这样当学生得到老师的尊重之后,就能消除恐惧、害羞的心理,增强他们质疑的勇气和信心。
三、传授学生质疑的方法
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师不仅要鼓励学生质疑,而且要把质疑的方法教给学生,引导学生“在该提出问题的地方提出问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学生掌握一定的质疑方法,才能正确地提出建设性问题,才能高效率地学习和接受知识,并大胆地构思和设想,提出一些创造性的设想,既掌握了知识,还开动学生的思维,提高了学生的创造力,充分挖掘和开发了学生的潜能,顺应了课程改革的要求。
1.比较
通过比较相近的概念,事物的本质差别和不同概念的本质关联,比较各种现象、规律的异同,从而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例如,元素的相对原子质量和原子的相对原子质量有哪些区别和联系?核素、同位素、同素异形体、同分异构体、同系物它们有何区别?金属钠、镁、铝原子结构、性质上有哪些异同之处?再如,在电化学的教学中,学生常常把原电池、电解池的一些知识混在一起,课堂上,我就引导学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问题:电极的确定、名称和电极反应式的书写;电子的流向和电流的流向;总反应式的书写;电解质溶液的要求;阴阳离子放电顺序;溶液中阴阳离子的移动方向;怎样根据电极材料和电解质溶液判断电极产物;怎样根据电极反应判断溶液的pH酸碱度变化及溶质的质量分数的变化……在反复引导中传授知识,学生也能在比较中掌握和内化知识,既提高了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提高了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
2.联系实际
化学是人类进步的关键,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得比较紧密。所以在化学教学中我要求学生注意观察身边的化学现象,思考能否用所学的化学基本知识和原理来分析、解决。如铁在潮湿的地方为何会生锈?少量的水泼在红热的煤球上为什么反而燃烧得更旺?自来水为何有一股刺激性气味?刚买的草帽经日晒雨淋后为何会变成黄色?为什么雷雨会发庄稼?水壶底的水垢为何可用食用醋来洗?打雷闪电之后空气很清新的原因是什么?温水洗衣服比冷水洗衣服的效果更好的原理何在?等等。如果我们经常引导学生从生产生活实际去质疑,不但能提高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还能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化学的浓厚兴趣,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学生应用化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因果关系
在化学学习中,见到一个反应或教材上陈述性的知识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在化学实验现象的观察中要探究其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解答习题时要注重解题的思路和过程,做到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如氟气跟水可剧烈反应产生氧气,这是为什么?碘单质为何可与酒精配制成碘酒溶液?白磷为何要在盛水的烧杯中切割?金属钠为何保存在煤油当中,而锂却密封在石蜡当中?金刚石和石墨都是碳单质,为何一个硬度大,一个硬度小,一个不能导电,一个可导电?金属钠从煤油中取出,用滤纸吸干煤油后用小刀切割断面呈银白色,但很快变暗,放在空气中,表面有一层溶液,后来又变成白色粉末,为什么有这些相应的现象出现?这一连串的为什么,不仅加深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同时又启发了学生的思维,培养了学生的实验观察和探究能力。
4.结论推广
从某种特殊情况或特殊现象中总结出来的结论,推广到其他情况时还成立吗?该结论具有特殊性还是普遍性?这样可使学生对所学知识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如在学习元素及化合物时,我们就通过一种代表元素的单质及化合物的性质学习,引导学生推广到同一主族元素单质及化合物的相关性质上,同时也要从中认识到普遍中的特殊性,要求学生掌握一般规律的同时也要掌握特殊性。如卤族元素学习中以氯气及氯化氢的性质类推溴单质、碘单质、溴化氢、碘化氢的性质,同时引导学生质疑讨论溴常温呈液态易挥发的特性,及碘常温呈固态、加热升华、与铁反应生成亚铁、遇淀粉显蓝色等特殊性。再如,勒沙特列原理是适合平衡移动原理的普遍规律,在化学平衡、电离平衡中都适用,等等。因此,掌握一般规律,注意特殊规律,才能让学生真正学会由一般到特殊,由特殊到一般的质疑方法,同时在老师的正确引导下,教学生学会学习的技巧和方法,让他们通过质疑、释疑真正地掌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