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损失评估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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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损失评估

无形资产损失评估范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

(三)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理与债权清理;

(四)负责组织或协助公司办公室、XX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六)负责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

(八)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子公司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具体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申报工作,对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申请进行审查;

(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实物管理工作。

第七条XX部为存货实物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存货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本部存货实物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存货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存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实物具体保管单位开展存货的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五)其他与存货相关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XX部为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三)对外部单位侵犯前述无形资产的行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负责科研设备等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科研设备资产台账,并入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五)协助公司办公室和/或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科研设备资产盘点与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六)其他与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XX部为长期投资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拟订投资管理办法;

(二)负责建立公司长期投资台账;

(三)负责长期投资的可研论证、股权管理等;

(四)负责长期投资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与申报;

(五)负责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六)其他与长期投资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审计部为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包括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的管理。

第十二条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条子公司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超过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权限的,应当由公司相应的决策机构按照“三重一大”确定的权限决策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应收票据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票据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应收票据的收、付、承兑和贴现管理,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四条应收款项等债权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执行,应当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台账,落实清欠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人,防范和降低呆坏账风险。

第十五条存货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存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存货的计价、采购、验收保管、定额管理和领用管理。存货库存必须合理、适度,存货具体保管单位应当和存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稽核和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的管理。

第十七条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分公司、子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管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公司有关具体管理使用单位需要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的,按照应当根据财务预算编制要求,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申报,经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筛选后,严格按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预算内执行,不得突破。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十九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招标;对未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非招标管理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相关非招标方式采购。

第二十条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公司资产处置及损失财务核销的相关规定申请处置。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决策审批、资产的添置与验收、资产的领用(使用)保管、投资后评价、账实相符盘点与报废(损失)处置和核销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公司负责集中决策,各子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二十四条公司长期投资必须加强风险评估、投入与产生的效益测算、收益回笼、立项审批与投资决策、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第二十五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在项目立项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再按照上述长期投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资产负债率达到70%的,不得对外开展长期投资活动。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长期投资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投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长期股权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决策审批、立项审批与投资决策、投资后评价、股权转让处置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六章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以及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的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购置无形资产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接受以无形资产投资或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根据公司资产评估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公允的评估。

第三十二条执行公司或子公司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专利或技术成果,属于职务专利或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的所有权、专有技术的所有权,以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或子公司所有。直接参加专利或专有技术开发、研制等工作的员工依法享有署名权。

执行公司或子公司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并由公司各子公司承担责任的咨询方案和标准、手册、科技论文、技术报告等各类文件是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归公司或各子公司所有。直接参加文件编制的员工享有署名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与外单位协作共同研究开发所形成的专利权、技术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合作各方所共有,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其权属。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本制度确定的原则,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无形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预算及其他相关管理流程。

第七章资产评估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在发生对外股权收购、合并分立、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及其他影响公司权益等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第三十六条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由财务部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合同由公司财务部与中介机构签订。

第三十七条财务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将报告副本一份送投资管理部门。

第八章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导公司对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法人财产进行转让、出售、转换、报废等行为。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资产处置的分级审批制度,即2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20万以下的,属于公司本部或分公司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属于子公司的,由子公司董事会决策。

第四十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挂牌价或招标价应当以涉及标的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管理决策程序、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预计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事实损失,对其账面余额进行财务核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完整、责任明确,遵循客观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责任清晰原则,按照发生损失单位提出核销报告并提交相关依据、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务部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策、法定代表人和主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程序进行。

其中对于公司单笔或单项资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履行核销审核确认程序后还应当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核销申请。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明确具体工作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岗位和人员的权限范围和相应的责任,加强指导、监督与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罚

第四十五条财务部及各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资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审计部可以根据资产内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并向公司报告。

第四十六条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由财务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对实物(权利)资产管理不善,导致价值受损或实物遗失或权利丧失的;

(二)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的;

(三)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评估结果失真,或者未经评估就进行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

(四)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

无形资产损失评估范文2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税法的目标主要通过公平税负、公平竞争来保证财政收入的实现。(2)两者的基本前提不同。会计核算的4个前提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同于会计主体,而且对收益、费用、资产和负债确认、计量的时间和范围不同,必然产生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3)两者遵循的原则不同。所得税法除了遵循一些会计原则外,更主要的是坚持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收入均衡原则、反避税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处理: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额=(80000-4000)÷5=15200(元),与会计提取的折旧相同,但对企业提取并且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400元不予承认。由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按原会计准则设计的,在税前扣除项目中不包括资产减值损失,所以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处理: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额仍为15200元,会计和所得税处理出现差异。该差异的解决主要通过前期设置台账进行记录,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200元。

4000元,支付清理费用2000元,固定资产原值为80000元,已经提取折旧15200×3+8000×2=61600(元),已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400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80000-61600-14400=4000元,最终差额为-2000元,即固定资产清理损失为2000元。会计处理为:

将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4000

累计折旧616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400

贷:固定资产80000

取得清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4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000

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00

税务处理:收入价款为4000元,固定资产原值80000元,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为76000元,资产的计税净值为

4000元,支付清理费用2000元,最终差额为-2000元,即固定资产清理损失也为2000元,该损失允许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予以扣除,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一致,原因在于会计在固定资产的原始计价、使用时间、净残值等方面与税法规定一致。

2.2007年底,某企业一台设备由于技术原因,已经不能继续使用,预计可回收金额为0,该可回收金额未经中介机构评估,该设备原值为100000元,会计上已经提取折旧80000元(假定与税法规定一致)。

分析:会计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0000-80000)-0=2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

税务处理: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财产损失或者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再确认发生的财产损失。可收回金额可以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未经中介机构评估的,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存货为账面价值的1%。已按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确认财产损失的各项资产必须保留会计记录,各项资产实际清理报废时,应根据实际清理报废情况和已预计的可收回金额确认损益。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为100000元,税法允许扣除的可收回金额为100000×5%=5000元,允许扣除的折旧为80000元,因此税法允许扣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为100000-80000-5000=15000元,会计与税收之间存在差异5000元,企业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允许扣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为15000元。

3.2007年底,某企业发现其拥有的某项专利权已经无法继续为企业创造价值,该专利权的购买时间为2006年1月,有效年限到2012年底,原入账价值为980000元,已经累计摊销280000元(包括2007年摊销额),摊余价值为700000元,剩余摊销年限为5年。如果企业现在将该专利权出售,扣除相关费用后可获得600000元,但如果继续持有该专利权,预计未来5年内可以获得的现金流量现值为450000元(假定使用年限结束时处置收益为0)。

分析:2007年底,该专利权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为600000元,可以获得的未来5年的现金流量现值为450000元,按新准则的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600000元,账面价值为700000元,因此应提取资产减值准备700000-600000=100000,会计处理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0

税务处理:税法对企业按会计准则提取并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0元不予承认,但由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按原会计准则设计的,在税前扣除项目中不包括资产减值损失,所以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2008年底,企业对该专利权进行摊销,摊销额为

600000÷5=12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120000

贷:累计摊销120000

2008年,企业税前允许扣除的该资产摊销额为

980000÷7=140000(元),而会计摊销额为120000元,会计和税收处理出现差异,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假定2009年1月企业将该专利权出售,获得价款400000元,则转让收入=400000元,专利权原值=980000元,累计摊销=400000元,计提减值准备=100000元,应缴纳营业税=400000×5%=20000(元),出售该专利权净损失=400000-(980000-400000-100000)-20000=-100000(元)。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400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000

累计摊销400000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10000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980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0000

无形资产损失评估范文3

[关键词] 无形资产;会计体系;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7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3-0143-03

[作者简介] 范秀娟,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为现代企业会计。(江西 南昌 330200)

在新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的内容变得日益丰富。在经济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已达60-80%。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要素被其所拥有。国内许多企业常因主观因素失去无形资产。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根据国际权威资产评估机构调查估计,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是有形资产的4―5倍,一个企业可拥有的无形资产达数十项。世界著名的美国微软公司,其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比例为7:3。贝尔实验室不仅学术水平高,而且成立70年以来,已拥有2.5万多项专利的无形资产,平均每天获得一项专利。我国海尔集团近年来也以每天申请一项专利的速度,站在国内无形资产拥有量的前列,但与国际上其他跨国公司40-50%的平均标准相比,有较大差距。按此推算,我国仅上市公司至少有2万亿元无形资产流失于会计账外,没有进入经营程序。这一状况对我国上市公司参与国际产权交易十分不利,遭受巨额资产损失的风险很大。为此,本文将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企业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下的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在构建现代无形资产管理体系、无形资产计量、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接轨及在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等方面提出几点改进的对策。

一、现行企业会计核算体系下无形资产流失的原因

1.无形资产管理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6方面:(1)缺乏无形资产意识,企业传统上仅看重有形资产的管理;(2)企业管理薄弱,导致无形资产流失严重;(3)自我保护无形资产的意识较差,使无形资产流失甚多;(4)法律意识淡薄、随意侵权问题屡有发生;(5)无形资产的确认范围狭窄;(6)企业轻视无形资产经营,整体化管理不够。

2.无形资产定义未触及应该揭示的本质属性。以我国为例,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经济学上的无形资产有29种,而进入会计核算范围的只有7种,因而游离于企业会计账外的无形资产日益增多,得不到应有的计量与反映。

3.自创无形资产的成本难以确定。自创无形资产的研发过程可能会跨越多个会计期间,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众多,有些费用支出可能与多项无形资产有关,有些可能与无形资产无关,企业无法准确地区分哪些是形成某项无形资产的费用,哪些是不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从而使得发生的费用难以根据某个特定的项目进行归集,如自创商誉,其实际成本就难以确切计量。自创无形资产的成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企业在自创研发过程发生的费用规模与无形资产的成功之间不存在比例关系,并不是费用发生得越多,其成功可能性就越高;随着企业技术竞争的加剧,一定规模的无形资产自创支出,并不一定能产生任何成果。因而,迫使自创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必须采用与常规资产购建取得成本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的方法。

4.账面价值不能真正揭示无形资产价值的增减。现行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历史成本原则为计价基础。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形资产内容的扩展,企业自创的一些“软资产”,如企业品牌等无法按制度规定进行计价,使企业账面无形资产的核算不完整。由于无形资产本身具有确认和估价的不确定性,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中,某些企业藉此产生机会主义,其结果不是对无形资产的估价过高,便是无形资产的确认不符合要求。由此得出,历史成本法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经济值和其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其反映的是一种待摊费用,从而也不能体现企业收益能力的变动,不能真正揭示无形资产价值的变化。

5.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难以确定。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受竞争对手的行动影响较大,其受益期在很多情况下与自身的质量相关性较大,该项资产能在多长时间内为企业所利用,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先进性,更取决于市场上有没有类似技术出现。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受偶发性因素的影响较大,这种偶发因素有可能立即中止特定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受益期。

6.现行会计规定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更新速度非常快,它的价值损耗与科技创新的速度及其被保护程度密切相关。所以按照直线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没有合理的经济意义,不能科学、真实地反映已损耗价值和现有价值。

7.企业自创无形资产前期的研发费未能资本化。我国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中的商誉不入账,如专利技术等项目则以咨询费等少量费用支出入账,研发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这些会计计量方法容易导致资产价值的少计。无形资产价值计量的不准确,容易导致企业对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应占有的位置认识不清,作出不利的经营决策。

8.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相关性和及时性缺失

第一,现行会计注重揭示货币计量的财务信息,忽视揭示非财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前瞻性,不能全面反映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从而降低信息的预测与决策价值。如现行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只反映无形资产的摊销价值,既不能使报表的使用者了解无形资产的变动情况,也不能反映企业拥有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

第二,由于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使会计信息难以确切验证以往的正确性,导致使用者与提供者之间的信息拥有上的非对称性,阻碍了市场经济公平与效率的实现原则,从而降低信息的反馈价值。

第三,会计信息的定期披露影响会计信息供给的及时性。

二、防止无形资产流失的对策

1.构建现代无形资产管理体系

(1)重视无形资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强化无形资产管理意识。企业及有关部门有必要转变观念,对专利管理、商标管理、企业形象、名牌战略等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重要作用提高认识。

(2)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保护无形资产,加强对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权益管理。因对知识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认识不足,我国已发生大量因缺少有效的保护措施而使无形资产无偿流失的案例。我国每年3万多项国家级重大科研成果中有2/3未申请专利。“863”计划已实施多年,但申请国外专利的仅有400多项。目前我国公民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维护企业权利的有效途径,注重用法律武器来保护企业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3)强调品牌价值管理,弘扬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①企业必须注重员工综合素质的提高,管理者应将品牌意识灌输到每位员工思想中。企业还应不断地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增加产品科研经费的比重,创立特有技术,使企业产品更具竞争力,稳步扩大市场份额。②推广品牌战略,营造品牌环境,将有力维系企业的可持续发展。③加强文化建设,在企业内通过员工建立共同的愿望、目标和使命感,成为企业的灵魂。企业发展应有一种精神力量。将文化活性因素注入企业,创造理想、道德、智力、价值观等精神形态的企业文化。

(4)加强无形资产的危机管理,制定无形资产的科学决策及反馈程序。快速评价决策效果,及时纠正无形资产经营决策失误,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宏观上要健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微观上要加强企业内部无形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各类无形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的责任制,通过苦练内功,改善无形资产管理。

(5)建立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据调查,现在的企业通常都有专门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有形资产负责人,然而对无形资产却未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只在企业形象遭到破坏,权利受到损害或企业产权发生变换时,临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因此,当前应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规划,建立起无形资产网络管理系统。同时,还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无形资产管理效率,将现有无形资产尽快转化成现实生产力。

(6)改善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源管理,严把人才流动关,切实保护无形资产。企业应以知识管理和人力资源为突破点,加强无形资产的开发管理,鼓励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致力于科研工作,不断开发新技术新成果,应用于企业生产管理实践。同时,加强对人才资源管理,防止因人才流动所造成的无形资产流失。在人才聘用时,通过合同中签订保护无形资产的条款,明确责任:参与科研的技术骨干和有关人员要在科技成果开发记录上签字并归档保管。在人员调离时除要将保管和使用的无形资产资料交接外,还要做出不侵犯原单位无形资产的承诺。每个员工与单位应签订无形资产保护协议,作为建立与无形资产有关的考核奖励制度的依据。

(7)搞好无形资产的营运管理,致力无形资产的拓展和创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将通过各种方式进驻中国市场。我国企业要发挥自己地理上的优势,就要充分利用企业特有无形资产,通过无形资产的投资合作,推动企业的低成本扩张。

(8)加速建立无形资产信息系统,提高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实力。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国际商务的发展将是新世纪实现经营创新的重要手段。无形资产信息,目前出现了严重失真、失控,造成无形资产大量损失,必须引起企业和政府的高度注意。这种滞后状况,明显阻碍了无形资产的经营发展和管理。因此必须建立无形资产信息系统,有效预防无形资产资源的流失,设立高素质的市场部和系统,全面地收集与研究信息。应不断推动无形资产信息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2.确认企业无形资产计量、核算的科学范围。现行企业无形资产确认、计量、核算范围过于狭窄,容易导致企业正当权益的损失。但如果范围过宽,又会造成资产空虚化,影响企业及相关主体的正确决策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常预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力资源已成为企业和社会的主要资源,应成为企业核算和监督的重点。因此,对企业无形资产的确认,应主要体现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确认、计量、核算范围应以现行会计准则为准,对一些重要的但准则没有确认的无形资产,可以通过附表和附注的形式加以补充说明。

3.完善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规定:一是企业将自行开发过程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其发生时确认为损失,开发阶段的某些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二是对无形资产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三是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合并中,如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按公允价值认购买方研制中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四是对无形资产的摊销规定指出,如无形资产有不确定的使用寿命,则该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应每年在其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

我国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在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当时计入当期费用;而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则应作为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并依此入账。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后续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对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企业合并中不确认新的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摊销,规定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在预计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从长远发展看,我国无形资产准则须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合理吸收,保持特色,才能合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收益。在无形资产项目的定义、确认范围、计量、摊销等方面尽量与国际准则一致,而在具体细节、资产收益处理上,则应根据我国企业的特色与现状有所保留。

4.给予企业无形资产自行开发、研制费用资本化。许多企业成立了专门的科研开发机构,自行开发、研制新技术、新产品的成本费用大大增加。由于过去开发的各项支出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后对一些技术资产进行评估时需获取到相关的成本资料。在这些情况下需要正确反映新技术、新产品的成本及利润,既可以把科研成果与科研人员个人收入挂钩,也可以方便将来作为这些无形资产评估的参考,所以应当将开发、研制费用资本化。

5.允许无形资产使用加速摊销法。企业现行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是直线法,且无形资产的摊销期是事前预定的。由于知识性的无形资产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在原先预定的摊销期尚未结束前就出现了更先进、更经济的无形资产,使原有的无形资产失去使用价值,虽然可以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但计入的是营业外支出科目,而不是管理费用科目。无形资产的更新换代速度比固定资产更快,因而应当允许使用加速摊销法。

6.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信息。对无形资产重视不仅仅应准确地加以确认,而且还应有一种较为完整的披露体系,以全面地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价值。目前正式报表与其附表已基本上能够比较详细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各类信息,但能提供的也仅是定量信息。对于企业千差万别、变化无常的相关无形资产业务,不少有关无形资产定性及其他信息无法得到详尽反映,因此必须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以附注的形式更多地披露非财务信息、前瞻性信息、未来信息和预测信息,同时考虑缩短财务报告的时间间隔,以减少依靠过时信息带来的决策风险。无形资产的种类及其摊销年限应根据不同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分别披露。有可能的话还应明确指明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数额是多少,以表明该公司潜在的创新能力。当然,如果无形资产披露得过于详尽,就会给竞争对手提供更多的信息而危害本企业的利益,也会使得成本和收益问题存在着严重的失衡。对此,我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灵活把握。

参考文献:

[1]王诚军.无形资产评估之国际发展评析[M].北京: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5.

[2]葛家澎.新世纪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蔡吉祥.无形资产向无形资产资本转化:无形资产经营扩张的方式[J].特区会计,2003,(8).

无形资产损失评估范文4

【关键词】服务外包企业 无形资产 存在环境、方式 基本特征 管理

越来越多的事实已经表明,服务外包企业的无形资产将会为企业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高度重视无形资产的开发、使用及管理,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认真研究我国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的存在环境和方式,从而分析我国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为加强服务外包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服务。

一、无形资产存在环境和方式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的问题,源于没有对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的基本特征进行理性分析研究,即忽略了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中的特殊性问题,依然用传统的管理方法去管理服务外包企业的无形资产显然不能适应要求。

(一)服务外包企业国际化特征的影响

服务外包企业在承接的离岸外包业务中,其所服务的对象和工作内容都是发生在国外的业务活动,业务的国际化特征影响了服务外包企业对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与保护。发包方在与业务承接方的业务洽谈中十分重视承接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及保护手段,严密的无形资产管理系统在扩大服务外包企业市场份额中将会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服务外包企业在其经济活动所触及到的无形资产资源范围扩大,包括企业自身的无形资产、发包方的无形资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和发包方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具体包括:服务外包企业的品牌、核心技术、现代电子信息网络、长期客户、专利技术、商标权、计算机软件、信息集成系统、创新型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另一方面,企业较多的接触到发包方的无形资产。这些都是服务外包企业国际化特征的影响所致。

(二)服务外包企业高科技特征的影响

服务外包企业大部分为高新技术企业,在ITO(信息技术外包)、BPO(业务流程外包)及KPO(知识流程外包)业务的运营中,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研发水平才能承接各种外包业务。在这一特征影响下,服务外包企业对无形资产的研发、使用、维护及管理都给予了较大的投入。一方面采用了高科技的手段从事自身的业务运营,如现代电子信息网络和信息集成系统;另一方面在高科技特征的影响下,企业必须使用从事外包业务所应具备的核心技术,在业务运营过程中按照发包方的要求进行科技研发,其进行成果转化的无形资产使得服务外包企业具有一般企业没有的对研发成果的非独占性特征,即在服务外包实务中出现发包方和承接方共同拥有某项无形资产所有权的现象。

(三)服务外包企业高风险特征的影响

服务外包企业的高风险特征不仅仅表现在离岸外包业务的承接上,国际化背景下的经营活动时刻都在各种风险中进行,在外包业务的运营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如人力资本和技术风险、国际市场变化的风险。服务外包企业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对发包方无形资产的保护措施及效果对企业会带来致命的影响,一旦造成对发包方无形资产的损失,企业将面临巨额的赔偿以致陷入危机中。服务外包企业的高风险特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来源于企业自身,即对企业科技研发的巨额投入及对自身无形资产的保护状况;二是源于对发包方无形资产的保护状况,无论哪个方面出现问题都会给服务外包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以上均可以说明服务外包企业的无形资产存在环境的复杂性及风险性。

(四)服务外包企业高收益特征的影响

服务外包企业更多关注无形资产产生的效益情况,如更加注重自身的品牌维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转化。在关注自身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一些服务外包企业也开始关注如何利用发包方的无形资产提升自身影响力并创造价值,即整合接包方和发包方的无形资产资源为企业获取更大的利益。在服务外包企业的高收益特征影响下,其收益的获取重要来源就是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充分利用,所以对企业各种无形资产的保护,包括对发包方无形资产资源的保护就显得格外重要,要求企业对已经具有所有权的无形资产进行科学管理,对尚在研发中的无形资产采取保密措施,对发包方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维护也必须重视。

二、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存在环境及方式的基本特征

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环境和形式发生了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对服务外包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进一步凸显出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问题。随着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快速发展,服务外包企业的资产构成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无形资产已成为服务外包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并已成为服务外包企业资产的主体。服务外包企业所从事的业务活动明显区别于一般企业,无形资产具有其自身的特征,关注这些特征对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无形资产构成复杂化的特征

服务外包企业在其运营过程中,影响企业发展的无形资产的构成内容和形式具有复杂化的特征。首先是企业积累的无形资产资源。服务外包企业所承接的业务包括两大类型:一是信息技术外包(ITO),包括应用管理外包、应用软件开发外包、信息管理外包等;二是业务流程外包(BPO),包括远程财务管理服务、远程采购、存货管理服务、远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呼叫中心等。接包方必须具备最优秀的服务优势才能承接发包方的业务,即具备为发包方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实力才能为发包方提供服务,所以接包方也就必须具有自己的品牌、核心技术、现代电子信息网络、长期客户、专利技术、商标权、计算机软件、信息集成系统、创新型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其次是发包企业的无形资产资源。在服务外包业务的实施过程中,自始至终贯穿着接包方对发包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问题,发包方的各种无形资产由于服务外包业务的需要自然会由接包方所了解。如发包方的商标权、现代电子信息网络、特种权利、经济决策专家网、采购网络及销售网络及人力资源构成情况等。这些资源尽管在所有权上不归属于服务外包企业,但由于在服务发包企业的过程中必然要接触到这些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管理融合化的特征

服务外包企业在其营运过程中,一方面要依靠自身的无形资产的影响力承接外包项目,特别是离岸外包项目;另一方面在对已承接的外包项目的服务过程中要加强对发包方各种无形资产的保护,所以使得服务外包企业的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具有了较鲜明的融自身无形资产管理和发包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于一体的特征。这种管理融合化的特征将贯穿发包方与接包方服务外包业务合作的全过程。例如在ITO 业务中,发包方把软件开发的目的要求提供给接包方,其开发意图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市场的独有性,这些资料对发包方而言都涉及其经营的秘密。而接包方,必须运用自身的专有技术等完成所承接的业务,这一切就使得企业必须将自身的无形资产和发包方的无形资产纳入统一管理之中。由于一般企业的无形资产种类较为单一,所以其管理通常作为某一部门的附带工作来进行。而服务外包企业由于其既有企业自身的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等的管理,同时也面临着对发包方无形资产的管理问题,如发包方的商标权、现代电子信息网络、特种权利、营销渠道等。

(三)无形资产风险放大化的特征

服务外包企业由于其所承接的外包业务特点决定其无形资产管理的风险性特征加大。在离岸外包业务中,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的具体业务具有项目规模大、服务周期长、品牌持有数量多、科技含量高、业务虚拟化及营运成本高等特点,当服务外包企业的经营活动实现了国际化后,无形资产的内外部管理责任加大,自然会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例如,在企业承接的BPO业务中,发包方的金融与财务、收入和支付流程、客户资源等信息就全部被接包方所掌握,接包方就必须对发包方的这些无形资产予以保护,使企业面临巨大的无形资产管理风险。在服务外包企业的业务运营过程中,疏于对发包方无形资产的管理而造成的发包方无形资产损失索赔事件给承接方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面对自身和发包方的双重无形资产的管理,服务外包企业的风险自然被放大。

(四)无形资产比例扩大化的特征

服务外包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占总资产价值的比重较大,以知识形态为主的无形资产构成了服务外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服务外包企业借助对无形资产的巨额投入以加大其在资产总额中的比重,并注重充分发挥其作用、取得在服务外包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通过无形资产的作用影响来取得离岸外包的“订单”,进而促进了企业的不断发展。对无形资产的利用程度决定了企业未来的收益,对任何企业都是如此。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比例扩大化的特征还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在对无形资产的利用上,对无形资产的充分利用实质上是加大了无形资产的比例。服务外包企业自行研发或者购入的无形资产,在数量上增加了无形资产所占的比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其作用的充分发挥会给企业带来较其他资产更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

三、加强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措施

服务外包企业要制定相应的制度、采取可行的措施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加强对各项无形资产的科学利用,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其经营活动中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一)提高对无形资产作用的认识

服务外包企业应认真分析无形资产的典型特征及其在承接外包业务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为对其进行科学的管理奠定基础。只有研究了服务外包企业无形资产的特征,才能梳理出企业无形资产管理的路径和方法,使制定的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服务外包企业应充分提高对企业无形资产作用和价值的认识,从而对无形资产进行科学的价值定位。在充分了解自身无形资产的作用和价值的基础上,尤其应强化对所服务的发包方所拥有的各项无形资产作用的认识,在积极保护的同时,应采用有效的方法发挥其重要作用。

(二)强化无形资产的基础管理

服务外包企业应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对所承接业务的保密制度、负责制定企业内部的无形资产开发策略、制定对发包方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制度、制定员工的无形资产保护培训方案及无形资产管理的业务流程。负责服务外包企业自身无形资产的研制、投资、开发、申请、注册、维护、考核与评价等,加强开发性保护,进而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无形资产开发策略,最终取得无形资产开发的优势。负责对发包方无形资产的保护、对发包方的无形资产实行严格的管理。

负责处理服务外包企业所有的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法律事物。如企业商标的侵权问题、员工的专有技术泄密问题及服务外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无形资产产权归属问题。在离岸外包中加强无形资产的法律支持对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强化无形资产价值管理

按照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只有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确认:与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服务外包企业应正确确认企业的无形资产,才能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得到有效保护。企业应高度重视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注重积累与无形资产价值形成相关的原始资料和法律、制度依据。只有准确地进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才能真正反映出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并进一步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情况,为企业未来利用无形资产进行各种经营奠定基础。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会计信息,除披露无形资产的期初、期末数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还应充分披露企业无形资产构成情况、研况、后续计量情况等。对服务外包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信息要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对其他重要的无形资产信息也应予以披露。在制定对发包方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制度及建立对所承接业务的保密制度的基础上,服务外包企业应在认真分析外包业务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发包方无形资产的种类和其基本背景,建立备查账簿,用以记录在承接发包方外包业务中所涉及的全部无形资产的维护情况。具体包括承接人员、服务的内容、时间及其他有关应加以说明的情况,为以后进行检查保留必要的资料。

(四)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利用

我国《担保法》把土地使用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列为抵押财产。无形资产财产权抵押贷款为企业筹资开辟了新途径,服务外包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资产为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客户源就是服务外包企业自身最好的无形资产广告。应充分利用客户源的广告效应,对客户的无形资产加以保密是极其重要的,在双方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服务的客户的宣传较少,而对发包方恰当的宣传对提高自身的企业形象是非常重要的,企业往往忽略了利用这一重要资源。

服务外包企业的实践证明,无形资产在服务外包企业有着特有的存在环境和方式,认真分析其特殊性对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服务外包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无形资产损失评估范文5

5月28日,刚刚成立不久的银监会,便以“银监通[2003]1号”文发出了对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非信贷资产及其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外界对银监会出手的第一招评议纷纷,对为何选择非信贷资产这个平时并不十分引人注意的题目下手也存在诸多猜测。其实,万事都有一个开端,这只是银监会快速步入监管正轨的一个开始罢了。如果有什么含义的话,我想它要表达的含义便是:非信贷资产并非不重要。

说起银行资产,绝大部分人会想到银行贷款,即信贷资产。但人们或许不知,除信贷资产外,银行还有一大块非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种类繁多,即使是银行界人士,也很少有人能准确、全面地讲清楚它到底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非信贷资产按其风险常态可分为非风险性非信贷资产、风险性非信贷资产。非风险性非信贷资产指无风险或风险很低的非信贷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款项、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风险性非信贷资产等8项。

风险性非信贷资产指有风险或风险程度较高的非信贷资产,包括存放同业款、拆放同业、应收账款、短期投资、委托贷款及投资、买入返售证券、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其他风险性非信贷资产等11项。

仅从上述分类,大家已经感到非信贷资产的复杂性。事实上,几乎每一项非信贷资产又可细分为若干子项,大部分非信贷资产背后都有无数个故事可讲。这就难怪少有人能把非信贷资产讲个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这其中当然与非信贷类资产分项错综复杂有关,也与长期以来人们对其不够重视有关。总认为它不是资产管理的主流,也不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银行多年积累的一些呆坏账和待处理损失都放在非信贷资产损失内,使其成为银行资产的垃圾袋。

银监会这次对非信贷资产检查,有助于促进非信贷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发展:

一是有利于摸清家底。银监会要求四家银行查实非信贷资产的总量和结构分布情况,检查各项非信贷资产是否按正确会计科目进行反映和核算。经过此次检查,可以摸清非信贷资产家底。

二是有利于评估损失。这次重点检查目前风险较高的各类挂账、垫账、待清理资产的数量和损失情况,主要包括12类风险性非信贷资产:表内应收利息、待处理房改资产、待处理同业拆借垫款、待处理案件纠纷垫款、待处理以前年度担保及信用证垫款、待处理其他应收款、待处理抵债资产、待清理投资及自办实体资产、待清理接收资产、应付福利费垫款、历年亏损挂账、其他风险性非信贷类资产等。这里边既有家丑、也有黑洞,还有打不完的官司,理不清的纠纷,过去谁也不愿去理它,资产流失严重。通过此次检查,可以正确评估损失程度,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有利于挖掘潜力。近年来,为低降不良资产,监管部门和各行围绕信贷资产想尽了办法,做足了文章,较为充分地挖掘了潜力,使四家银行不良资产绝对额和不良资产比例出现了双下降。但任何事情都有一个限度,不良贷款降到一定程度,剩余的都是硬骨头,要再大幅度降解已相当困难。此时,把非信贷资产纳入到检查范围,可以扩大空间,挖掘潜力,有利于不良资产降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是有利于促进发展。银行资产的垃圾袋远不是非信贷资产的本来面目。非信贷资产是银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管理规范,不仅可以带来巨大收益,还有助于银行资产的多元化发展。在信贷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一些管理科学、市场意识高的商业银行,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了非信贷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一些行的非信贷资金运用收益占其总收益比例已越来越高,成为重要的利润来源。这也是今后银行资产业务多元发展的一个方向。

无形资产损失评估范文6

高校资产是高校教育的物质基础,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的发展。它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近年来,随着高校规模的快速扩张,高校资产的数量有了迅速的增长,用好、管好资产成为高校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管理工作。

一、近阶段高校资产的特点

(一)资产规模快速增长

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高等教育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高等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资产规模也在快速增长。

从有关统计资料来看,我国许多高校的资产已超过百亿元,其中吉林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资产已达二三百个亿。

(二)资产来源渠道增多

高校资产的来源呈现多元化格局。

1.传统收入形成的资产

传统的收入有政府财政补贴、上级部门补贴、专项资金收入、学生学费收入、学校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等。上世纪90年代前,传统收入为高校资产的主要来源。但这些收入由于政府的财力制约,增幅常常受到一定的限制,其他收入、捐赠收入等也往往带有不确定性。

2.高校兼并、重组形成的资产

20世纪50年代,为兼顾高校地域分布上的平衡,将当时为数不多的高等院校实行“裂变”;20世纪90年代,以共建、合作、合并、划转、协作为主要精神,以合并、划转为实质内容,将有关高等院校实行“聚合”,尤以1992年5月合并6所省属院校而成立了扬州大学拉开了序幕。21世纪初,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计划》提出之后,在教育强省、教育兴市浪潮的推动下,一个以高等院校为纽带,辐射周边地区,集教学功能、产业功能、生活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大学城(园区)迅速崛起。由于不断地兼并重组,航母式高校相继出现,高校资产飞速增长。

3.负债形成的资产

高校扩招以来,由于政府教育投入和高校扩张相比差距太大,政府投入远远不能满足高校的需求,学生缴费空间已经不大,高校自身积累只能维持再教育,贷款办学逐渐成为高校抢抓机遇、迅速扩张、形成规模效益的主要方式。伴随着高校债务的增长,一些大学城平地而起,负债形成的资产在高校资产中所占的比率迅速扩大。

(三)资产管理工作滞后

高校资产管理工作并没有随资产的增多而提高,相反管理工作滞后,资产浪费现象仍普遍存在,具体表现主要有:

1.管理观念滞后,防范风险意识差

长期以来,有相当一部分高校的领导和有关人员资产管理意识淡漠。具体表现在学校工作中存在“重教学科研、轻资产管理”的片面认识,在资产管理中存在“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

2.管理手段落后,专职人员偏少、素质偏低

高校资产多头管理,相互脱节,造成资产流失。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为后勤服务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基层教学单位等多头分管,缺乏统―归口的强有力的管理协调机构,使资产管理工作交叉重复,相互制约。各部门之间遇上难办的问题就相互扯皮。从近几年江苏高校年度审计结果看,许多学校资产账实不符,管理不到位,已是高校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在人员配置上,专职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偏少,学历职称层次较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这与快速发展的校区规模和迅速增长的资产水平不相适应。加之其忙于应付日常的事务性工作,无法“充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3.材料管理不重视,账实不符,浪费现象普遍

材料在高校主要包括实验材料和类似工具、管理用具等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低值易耗品等,其主要来源是教育事业费(实验费)和科研经费购置。二级学院拥有对实验耗材等材料的采购权、使用权和管理权。这种管理模式方便了教学单位,调动了二级学院理财的积极性,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此类资产在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没有登记反映,使用单位直接购入,资产管理部门不再过问,财务部门直接作支出处理,不设明细账反映该类资产的存放、使用和剩余情况,缺乏相应的会计监督。部分二级学院对财务管理和实物管理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相应的规章制度,造成实际工作中的盲目购置、重复购置、保管不善等浪费现象。

(2)学校历年结余的库存材料由资产部门直接划给使用单位,资产部门不再管理。有些材料如实验用试剂、药品等或早已报废,或被领用而未及时办理出库手续。此类情况,有的经财务部门上报主管部门(一般数额较大),进行核销处理;有的没有上报,一直挂账,造成了材料类资产账实不符。

(3)采购环节不够规范。实验用药品、试剂等材料的采购是学校二级学院根据需要随时购买、随时消耗,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采购与验收等可能都由同一人员承担,从请购到付款的工作程序不严格,在采购和领用等管理环节上存在一定漏洞。况且此类资产的采购小规模高校达到几十万元,大规模学校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二级单位使用教师采购既分散了他们的精力,也增加了采购成本。

4.不良资产处理不及时,负面效应大

不良资产成因一方面为高校兴办校办产业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负面效应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在高校的合并、重组过程中形成的不良资产。这些资产有的长期挂往来款,有的手续不完备却转作长期投资,已成为高校的包袱。如不及时处理,将造成财务账面资产不实,不利于管理,最终会造成越来越大的资产损失。

5.无形资产管理重视不够,流失现象普遍存在

高等学校是我国高新技术开发研究的重要科研基地,这里不仅汇集了大批高科技人才,而且具有学科综合、基础研究领先等科研优势,很多科技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许多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都是高校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在长期教学、科研开发积累中形成的。但由于过去高校财务制度对无形资产没有明确规定,同时大部分学校缺乏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认识,对无形资产缺乏核查和管理,对属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无形资产未予以认真保护和充分利用,造成高校在技术转让、产权、著作权等方面存在着较普遍的无形资产流失现象。

另外,管理制度不健全,协作共用意识淡薄,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不清,国有资产及投资效益流失等,也是高校资产管理滞后的种种表现。

二、加强高校资产管理的措施

针对上述特点,高校资产管理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增强资产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

高校资产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事业发展的必要物资保障。高校要加强对资产的占用和使用管理,就必须增强资产的管理意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从校领导到广大教职工,都要有资产管理意识,要保证高校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加强对资产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学校各单位和教职工都具有资产管理的主人翁精神和责任感。只有这样,高校资产管理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高校资产管理部门应针对高校经济行为的日趋多元化和联合办学后出现的新情况,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约机制。1.要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依据,结合高校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的具有约束力和规范作用的管理规章制度。同时,按照分级管理和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程序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管理体系。2.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论证资产设备的购置计划,严格程序,落到实处,做好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建档工作。3.要按照教育和惩治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实事求是与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责任的追究程序和办法,使申购、管理和使用部门真正负起责任。

(二)重视资产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敬业精神

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必须重视专职资产管理人员的进修和业务学习,有计划地组织这方面的培训和轮训,组织技术讲座和学术交流,举办国有资产管理与实验分析技术培训班。如,定期邀请专家、教授讲解先进的实验技术、新仪器的技术情况、新实验的测试方法、先进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技能等,促进分析技术的进步和业务水平的共同提高,使更多的人员掌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的知识和技术,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从而整体提高资产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建立开放性的实验室,帮助学生进行设计性的实验。为了充分调动资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高校有必要提高专职实验室与资产管理人员的岗位待遇,并在课题申报、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以便留住这个岗位的人才,强化人才的爱岗敬业精神,把工作落到实处,增强资产管理队伍。

(三)加强材料类资产管理,及时处理不良资产

材料类资产的管理应在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宜图省事而忽视管理。特别是在业务费包干的情况下,学校切不可对材料类资产放任不管,应当帮助二级学院完善该类资产管理制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可对大批量该类资产集中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采购,以降低成本。

不良资产的清理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难点,高校要发展,必须及时处理、解决高校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这些问题,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校办产业的不良资产,应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责任;以货币资金的投入应尽快清欠;以长期投资形式投入的,作为非经营资产转经营资产必须进行效益追踪,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虚假的长期投资不必再留下去,解决得越早损失越小,承担的风险也越少。

(四)加强资产审计监督,做好效益分析,提高投资效益

高校在广开财源、筹措办学资金的同时,更要管好、用好资产,提高教学投资的使用效益。

要优化资源组合,对学校通用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中心、资料室等进行整体资源专管共享,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做到物尽其用。

要进行资产使用效益分析,建立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量化指标,考核、评价资产使用效益,为学校从宏观上调控、分配资产提供科学依据。

审计部门在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要严格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计职责。特别是对大型仪器设备实施效益审计,设备的采购及各类基建项目要实行公开招标,降低采购(建设)成本,及时发现和处理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规范资产管理工作,使高校资产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五)切实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使用效益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推进,将会有相当一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对要转为经营性的资产进行充分的论证及可行性研究,并应经学校最高决策层集体研究决定,避免由于少数领导和少数人的决策失误而造成国有资产难以挽回的损失。对已转为经营性的资产,其产权仍属国家所有,学校应加强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不得漏评估和不评估。对经营性资产要进行严格的考核,根据考核下达保值增值的任务或签订目标合同,以确保经营性资产能为学校带来经济效益。

(六)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无形资产的管理

高校无形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校的有关领导、科技人员对无形资产产权的保护意识薄弱,无形资产管理体制和机构的不健全。因此,防止高校无形资产流失,一方面要提高人们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增加无形资产产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高校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科研部门应对本校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转让以及收益分配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当学校无形资产发生转让时,应委托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科学评估,严防无形资产被低估,以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