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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的问题范文1
关键词:无形资产;资产评估;摊销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5月31日
引言
随着社会及信息的发展,无形资产在整个社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逐渐上升,知识、技术等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起步还较晚,交易市场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导致无形资产的评估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无形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造成了障碍。
一、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为此,我们必须做好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但是由于资产评估工作的起步较晚,在评估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下面就无形资产在评估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对无形资产的定义界定不够清晰。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无形资产的重要性,也就对无形资产产生了比以往更为重要的关注。但是,不同的领域,不同的目的、出发点等又赋予了无形资产不同的概念定义,时至今日,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仍然没有一个清晰的结论。我国的评估准则和国际上的评估准则对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能够给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这两个特征加以强调;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站在谨慎性的角度,对无形资产应为特定主体所控制,长期发挥其效用加以强调,这也就将国际评估准则中明确的关系类无形资产排除在外,例如与顾客的关系等因为是在短期存在的且难以对其控制等原因,排除在无形资产范围之外。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至今还没有统一,这也就导致了不同行业人士对其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偏差,也就给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也带来了理解上的困难和偏差。
(二)对无形资产的外延界定不够清晰。对无形资产的外延界定不清晰,也就给无形资产对象的确定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无形资产的外延,是指具体资产的名称和范围,这是由无形资产的本质及内涵决定的。上文已经介绍,对于无形资产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也就决定了对于无形资产的外延边界和分类也没有形成统一。
会计界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是最为严格的,其外延和范畴的范围也是最小的;而法律界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就比较宽泛,外延相应也就最广;评估界居于会计界和法律界之间。这样,就导致了在评估上认为是无形资产而在会计上可能不认为是无形资产,不对其进行确认和记账;在法律上认为是无形资产,而在评估学上却不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评估机构无法对其进行经济价值的评估。
(三)无形资产的评估理论、法律法规不够成熟。无形资产的评估理论还较为薄弱,无法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提供可靠的支持,限制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建设方面也还缺少完善的法律体系,多个部门同时管理的结果是导致资产评估业存在诸多技术标准,而且评估的透明度不高。
(四)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问题。由于没有制定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办法,也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因此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还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根本不能提供准确的客观数据,评估人员只能根据主观判断来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但却导致了评估结果的误差,甚至有可能超过国际标准20%的界限。《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办法规定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三种。同时,根据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又派生了一些其他的具体方法。评估方法不同,评估的结果也就会有所不同。
重置成本法,先对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进行评估,再扣减掉由于有形损耗、无形损耗等原因造成的价值贬值,进而来对资产重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的公式为:
被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值=无形资产重置成本-陈旧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或被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虽然这种评估方法对于资产的损耗进行了考虑,评估结果较为合理,也有利于单项资产和特定用途资产的评估,能够在不容易计算资产的未来收益时广泛使用,并且能够有利于企业的资产保值,但是重置成本法仍然存在着问题。
首先,使用重置成本法进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工作量较大,且对目前价值的确定是以历史资料为基础的。但是,现在社会技术更新速度之快,使得技术经济寿命日趋缩短,可能之前还是身价百万的技术,今日就可能不值一文。因此,重置成本和资产原始价值在无形资产的转让中,影响力逐渐降低。即便是在构建时投入了巨大资金的无形资产,也会引起无形损耗,而使得实际价值大打折扣。
其次,无形资产的损耗主要体现在无形损耗上,无形损耗的大小落实在企业账目的累计资产折旧科目中,无形资产的折旧多少由资产原值及折旧率确定。但是,如何确定无形资产的折旧率,这却是个难题。作为卖方,折旧率过高能够使企业较早收回无形资产的投资,但也会过多增加企业的账目成本,冲销利润;折旧率过低,企业的账面价值又会高于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而若是一味依据会计法的规定,实行统一的折旧率,又会与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不符,必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距。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解决对策
(一)选择恰当的无形资产定义指导。对于无形资产定义的学习和把握,要站在其产生背景上来理解。虽然我国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规定给评估界提供了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其始终在无形资产本质上还是不能够完整清晰的反映出来。因此,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首先应以评估准则为依据,来对无形资产进行界定和评估。
(二)理解无形资产的本质,把握无形资产的外延。随着社会及科技的进步,人们对于无形资产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化和发展,比如网站、微博等以前没有的事物,现在也成了人们普遍认可的无形资产。这也就要求无形资产评估人员能够根据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不断地对无形资产的具体评估范围进行调整,不能以一成不变的眼光来确定无形资产的外延。另外,还需要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本质、被评估企业的具体情况等,对无形资产进行客观的界定,从而为无形资产的评估对象打下基础。
(三)加快对无形资产理论的研究。近年来,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派出越来越多的人员去国外的事务所、高校等进行学习,或者直接从国外聘请行业内较为权威的专家来国内进行资产评估培训,借以能够引进国外先进的研究理论及成果。这样直接的交流方式对我国的资产评估事业有着快速的提高帮助,能够促使我们更快了解世界无形资产评估行业的最新前沿课题等,逐渐缩小我们与发达国家资产评估的差距。
(四)正确选用无形资产评估方法。鉴于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采用任何方法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资产评估人员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评估方法的选择。重置成本法不适于无形资产评估,现行市价法也存在较大缺陷,不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问题,而是其是否适用于被评估项目。对于资产特性简单,以成本摊销为评估目的,侧重现实可用程度的无形资产,可以对其采用成本法、市场法等;对于资产特性复杂,以转让、投资为目的,强调资产未来使用效果的无形资产,可以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首先要详细了解被评估资产的基本情况,然后对其加强数据资料的收集、分析等,在评估时对数据资料的来源加以重视,对可能发生误差的可能性做出恰当的处理。
主要参考文献:
[1]陈小阳.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大科技,2011.6.
无形资产评估的问题范文2
【关键词】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 评估制度
一、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现状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受企业控制的非货币性的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是指对于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重新测出其中的价值。无形资产的评估是衡量一个国家成熟与否的标志。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资产的各方面评估还处于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阶段。而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无形资产的评估系统则相对比较成熟。我国目前也重视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很多地方已经成立资产评估机构。
二、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和评估制度不完善
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正处于初级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很多方法都处于向他国借鉴学习的阶段。在对于资产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因此,在资产的评估过程中我国的管理体制和评估制度都是很不完善的。在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政府的依赖过多,更应该投入到市场中,进行优胜劣汰的竞争。
(二)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和对象把握不准
无形资产的评估主体是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决定着人们的工作范围以及资产评估的结论能否成立。而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是很难界定。很多技术性的资产,它们的寿命是随着技术的开展而不断改变的。在资产评估之前,我们是无法对于资产的寿命进行预估的。因此,无形资产评估范围和对象是很难把握的。
(三)评估人员素质不高
无形资产的评估涉及到很多的学科,专业性强,评估难度大。无形资产的评估需要随着无形资产的发展而进行不断的总结与时俱进。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对于评估人员的要求极高。要想进行一次成功的无形资产评估需要专业的人士,拥有广泛的知识面,并能够对于资产的发展做出新的判断,并能够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而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一般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他们对于无形资产的理论都是比较陌生的。而且对于无形资产的实践也是比较少的。他们的知识面相对来说,并不是特别广泛。除此之外,我国的相关企业对于资产人员的培训以及理论学习的知道也是比较少的。因此,评估人员素质不高也是当前的一大问题。
(四)评估标准不统一
世界上很多国家对于资产的评估都有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有了统一的标准,对于资产的评估才能更好地进行。资产评估的准确性才能得到极大地提高。比如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他们对于资产的评估就有着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只有有了完善的评估标准,他们对于外界所公布的数字才能更具有权威性。我国的资产评估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评估的技术都需要向国外学习。我国的资产评估缺乏一种统一的标准,对于资产的评估,很多时候会出现误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是指导我国资产评估的一项基本准则。但是要达到完善的资产评估,需要制定比较细化的标准。只是依靠一个整体上的方略,是很难对于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的。
(五)评估方法不科学
要想得到比较标准的评估结果,在评估过程中工作人员所采用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对于资产的评估是十分复杂的。因此在评估的过程中需要各种方法结合起来才能进行正确的评估。然而我国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还处于初步阶段。很多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对于资料的掌握并不全面。而且很多机构也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评估体系,因此,很多评估方法是很不科学的。
三、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问题的对策分析
(一)健全资产评估的管理制度和评估制度
资产的评估会涉及到很多的社会关系,资产评估系统又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秩序混乱。我国的资产评估处于初步阶段,很多项具体的法律措施是没有建立起来,对于资产的管理制度也是比较混乱的。要想进行准确的评估,对于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健全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资产的种类比较多,很多资产的评估范围也是不一样的。这些就需要我国对于资产的评估有着比较细化的标准。我国的资产评估主要是依靠《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缺乏特别细化的标准。因此,我国很有必要建立一个比较细化的资产评估标准。
(二)加强评估师的理论学习
资产评估执行起来比较复杂,涉及的学科比较广泛,需要专门的权威的评估师。我国的资产评估师一般都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都是比较弱的,对于资产评估的实践也是比较缺乏的。人才对于资产评估的顺利执行也是十分重要的。我国的资产评估师一般没有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因此,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于评估师理论知识的学习。
(三)避免行政干预
我国资产评估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具体的体制还需要向国外进行学习。比如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资产评估体系是比较健全的。我国的资产评估并没有完全市场化,国家对于资产评估的干预太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产评估的发展。因此,我国政府要减少对于资产评估的干预。
(四)合理使用评估方法
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最常用的就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这三种方法都有着自己的适用范围。要想得到准确的评估结论,在资产的评估中,所使用的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评估师能够对于各种方法进行准确的判断,选择出比较适用的方法。
参考文献:
无形资产评估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无形资产;市场法;预期经济收益;资本化
无形资产评估作为市场评估中涉及种类和范围最广的资产无疑对资产评估行业影响巨大,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评估依旧存在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深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一步的研究。本文着重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市场法进行研究,以独特的思路对无形资产中市场法的评估作深入的研究。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8)217号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定义无形资产: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上述定义的无形资产为广义的无形资产,并且更接近于经济学中的资产的定义。由此可以看出上述定义比新准则颁布之前的无形资产的定义更为清晰和准确。
理解这一定义要注意从四个方面来进行理解:第一,划定主题范围限定。特定主体进一步限定了无形资产的私有财产权,是对物权法的进一步的规范和补充。第二,拥有和控制的状态规定。必须是达到拥有或者控制状态,而非其他使用或者租用等状态,从而进一步规定产权的归属。第三,不具有实物形态。这一点与之前的定义没有太多的新颖之处,这一要素规定了无形资产区别于有形资产的特点。第四,必须具备资产的普通的特点。能为企业创造持续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是称其为资产的原因。上述四个要素缺一不可,无论缺少哪一个要素都不能称其为无形资产。
二、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对无形资产的应用进行分析研究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但是究竟哪一种方法为研究的对象可以更具有普适性。成本法与收益法都存在其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因此讨论哪一种方法最好已经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在对三种方法进行进一步的选择和研究因此不分先后彼此,对每一种方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就对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针对实际中应用广泛的市场法进行应用研究,以期对市场法进行研究和创新,更好的推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科学应用。
1、适用市场法评估的无形资产范围的限定
首先来对市场法的定义以及应用来进行限定:市场法,又名市场参照物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使用条件以及必须考虑的误差影响,才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应用市场法对无形资产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估结果。市价法适用于能够在现行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张发树,1997)。
2、市场法对于无形资产评估需要注意的应用条件
对于应用条件要从市场法的应用条件和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两方面来进行思考,因此在分析时要注意两个角度的进一步比较。
首先,从市场法的使用条件来进行分析。在不考虑无形资产评估这一特定条件下,市场法的使用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要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的公开市场。只有这一市场的存在,才能从市场中找到可靠和相关的资产评估资料,才能作为市场法应用的基础和基本的前提条件。第二,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可比资产极其交易活动。如果不存在相关资产的公开市场,那么也就不存在合理的市场法的参考依据了。虽然有可能存在黑市等其他非公开的市场交易的存在,但是都与公开市场条件下公平交易的情况相比具有巨大的缺陷。在导致评估信息不具有相关、合理、可靠和有效性的要求的同时,此条件的存在也是违法和政策不允许的。这一点也就限制了市场法不可能适用于一切资产,因此必须考虑其他相关资产评估方法。这些缺点同时也对无形资产评估同时具有明显的限制和局限作用。
其次,在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的条件下必须要考虑到无形资产的相关的特殊性来分析。针对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殊性必须考虑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需要特别注意和提及的问题。第一,无形资产需要考虑其是否具备唯一和独特的特点,那么市场法可能就不适用。比如商标权、著作权等等。第二,需要考虑无形资产与其他交易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要从时间、功能、市场发育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三,要考虑对数据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比较。不同主体相同时间以及不同时间的交易信息的比较是否可行。这些都要进行实证分析,但目前遗憾的是国内尚未有学者做过系统的实证分析。第四,要考虑交易目的或者说动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影响因素以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才能对无形资产的价值做客观科学的评估。不同的目的,比如转让、企业兼并、出售以及企业联营、清算以及担保等等都对市场法评估有重要的影响。甚至每一次评估的结果都有可能产生巨大的差异,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评估的时间、地点、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资产评估当事人双方自身的状况以及资产自身的状态都有可能对评估结果造成巨大的差异。
3、对应用市场法缺陷的思考
评估价值虽不是事实上的市场交易价值,但应是最可能的市场交易价值,所以,从总体上讲,评估方法都应是市场法(陈守忠,2004)。从这一点上讲,市场法应该是代表广泛性和合理性的方法。但是如何才能克服和避免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上述缺陷呢?
从市场方面来讲,我国相关市场发育不完善,因此从某些客观因素上来讲有些缺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来考虑如何才能使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误差降到最小或者理想的水平才是我们研究的终极目的。评估方法一般都应该是市场法,它包括重置成本法、市场参照物法或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能力法,而收益能力法应该成为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陈守忠,2004)。从上述观点的分析我比较同意市场法作为其他方法的基础的观点,因为不论从何种方面来衡量市场法应该是反应无形资产市场价值最好的方法,并且要符合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要求。
但是某些唯一的、独特性的无形资产,并且没有相关市场交易信息,以及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国家如何避免自身市场条件
上的缺陷呢?
4、对无形资产评估应用市场法缺陷的修正
既然选择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来进行研究,那么应该从何种角度入手呢?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应与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方法相匹配(陈发树,1997)。这可以作为一种调节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缺陷的折衷方法,但是如何从创新的角度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应用中的缺陷呢?
单从某些客观方面的限制因素我们无法改变现状,因此我们必须突破常规思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正,以期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的纠正。思路关键就在于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来弥补市场法的缺陷。市场法中直接法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但是间接法的应用还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究其原因无非是理论上间接法需要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市场标准,而目前相关的数据都无法从可靠、权威的机构得到,故上述方法应用举足不前。
三、对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经济学思考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完善以及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我们有必要从创新的角度入手来考虑如何对无形资产评估的市场法缺陷进行修正。
1、市场法的经济理论基础
无论是近代西方经济学还是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无疑关注了市场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对商品价格以及市场均衡的影响。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评估时无论采用直接法还是间接法(同时也是其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市场法的基本分类)都是在其他过去时点的市场交易价格,因此这一价格包含三层含义:①供给:需求时,亦即市场平衡时的市场交易价格;②供给需求,亦即处于买方市场时的交易价格。从这一角度来出发思考无形资产评估我们往往就会发现无形资产的评估在供给和需求上绝大多数资产往往处处与市场不平衡的状态,即便因为市场法的种种优点,但也需要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注意是否参照物的评估价格是否是处于均衡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因此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单个评估资产的个别特点,从这一点上来讲无形资产市场法评估时参照物价格需要避免其独特时点以及单个资产特点的可比性。从这一角度来思考需要结合更多的参考资产的价格来做出评估,这也符合统计中大数定律的要求,无疑会促使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平衡。
2、市场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无形资产因为其独立性、收益性、期限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往往在应用市场法评估时出现诸多缺陷。
①无形资产因其独一无二的特点造成在相同性资产的参照上往往相关性不是很高或者说极低。并且无形资产市场金融证券化发展并未起步,这些都制约了相关或相似无形资产交易数据的不完善以及历史信息的不可比性。所以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弊端比比皆是。
②无形资产因其产生未来收益作为市场存在的经济学前提也产生了未来收益的计量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也需考虑其未来收益问题。从这个角度上来思考又不可避免的把思路转移到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的缺陷研究中来,因此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必须结合其他方法的优点弥补自身的缺陷才能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格。
③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等等往往涉及到保护期限等问题,因此在评估时需要特别注意其期限保护问题。从这一角度来思考也是要对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思考时的关键点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才能避免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所容易出现的错误。
④存在的无形资产往往在市场上是独一无二的,以及纷繁复杂的独一无二的特点,这些都造成了在应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时需要评估参照物与待评估无形资产的相似程度,这无疑又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
通过以上分析来看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价格从经济学供需角度来分析无疑需要对市场法的具体的直接法抑或间接法进行进一步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并需结合收益法、成本法以及数理统计等相关知识来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的应用,力求达到待评估无形资产理想的评估价格。
因此,在评估无形资产价格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尽量避免上述缺陷以求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这也是理论界的期望和要求,同时也是评估实物界的愿望。相信随着未来中国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无形资产交易市场证券化的发展,上述问题会得到进一步的解决,同时也会为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提供更多更可靠地评估信息。
无形资产评估的问题范文4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对策
一、无形资产评估概述
无形资产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有利于培养品牌意识,加强品牌维护,可以使无形资产有了市场价值定位并使其价值不断得以发掘和提升,进而在资本扩张中成为旗帜并参与经营。另外,还有利于在企业并购中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上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无形资产的基本内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版权、计算机软件、经营秘密、营销网络、土地使用权等。
二、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够深入
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人们对无形资产的作用、地位和价值认识不足,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很长时间内得不到承认。虽然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要进行无形资产评估,但实际工作中并没有贯彻执行,大量侵权事件和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生、严重的无形资产流失至今未引起一些部门的重视,也是对无形资产缺乏全面深刻认识的必然结果。而国外企业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的自我保护问题相当重视,尤其是商标权,并且一些驰名商标权的巨大价值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强大后盾。
(二)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随意性
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市场法要求有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大量公开的成交案例,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尚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且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的有关资料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取得,收益法评估中需要收益、成本、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重要数据,这些数据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资料中也很难正确分析出来。另外,由于地区差异,在我国缺少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评估缺乏量化标准,很难精确提供客观数据,评估结果往往误差很大,人们对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心存疑虑。
(三)评估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我国目前各类无形资产中,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均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加以管理,而非专有技术和商誉的专门法律保护则还属于空白。有些企业在没有产权变动的情况下,聘请或者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商誉”,有的还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其价值,这就违背了国家关于严格禁止没有产权交易目的的商誉评估公布的规定。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视国家的法规和职业道德,对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现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致使评估结果失真。
(四)评估工作发展缓慢
对于我国广大评估工作者来说比较陌生,国内可供借鉴的实践和经验不多,况且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起步晚,经验欠缺,从事评估人员素质不高。因此,应花大力气促进这方面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交流,努力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五)评估管理亟待规范
1.人才方面。无形资产评估是十分复杂和困难的工作,不仅要求评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且要有很深的专业知识,尤其是要知晓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以及被评估技术本身的成熟度、寿命期限、风险程度等。从我国情况看,资产评估行业刚起步,很多评估人员都是通过考试从其他行业中新近进入的,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时间较短,缺乏相关学科领域内的知识积累和评估实践的经验积累,难以将影响企业经营的各种因素有机地综合在一起,从而正确分析和判断。
2.评估机构独立性方面。目前我国政府机构与中介机构之间权责不明确,政府机构仍然对中介机构保留某些权力,同时在中介机构的业务中政府业务占有很重要的比重,企业为了争取这部分利益,会听命于政府机构。另外中介地位还体现在客户的关系方面,由于中介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为赢得客户,容易出现些违规行为。
3.中介存在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与市场经济发展配套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产权保护等一套中介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比如无形资产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无法让更多的人认识无形资产的价值,导致无形资产价值失真和流失,不利于评估的发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若干对策
(一)增强企业无形资产意识
要扩大宣传力度,使整个社会尤其是产业部门的领导者和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并熟练运用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知识。让社会各界运用自己掌握的评估知识对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评估的失实、失真和失范,并自觉监督评估工作。
(二)明确评估方法,完善评估标准
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存在原则性过强、可操作性差等缺陷,同时由于我国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从事评估时间又较短,对理解和执行准则存在一定难度。行业协会应通过制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1)应明确说明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各自的适用范围,同时说明如果在同一评估项目中三种方法均适用,应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如果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其最终的评估是按最佳评估方法的评估值确定,还是按三种方法的评估值加权平均确定。(2)对无形资产评估中有关参数的确定方法进行说明,例如对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预期收益额、收益分成率、折现率的确定方法进行说明。(3)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指南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南的格式,通过一个或多个具体案例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各种参数的确定进行示范。
(三)强化相关法律的职能作用
规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按照《会计法》、《资产评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策略。通过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的相关法规严格评估从业人员及评估机构的责任,加强资产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评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防止舞弊。
(四)成立由上而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协会
无形资产评估协会履行职责是推动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健康发展的保障。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无形资产评估协会的指导监督、统一管理下,成立各级无形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形式、设立条件、法律责任由有关法律明确规定,这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操作主体。无形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应当纳入无形资产评估机构。
(五)建立健全评估监督机制
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要有政府机构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技术监督等。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结论在必要的时候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尤其是对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几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的评估,对他们的评估进行比较,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
(六)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设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中大多是科技人员或财会人员,迫切需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择优选拔、严格录用。可通过建立健全技术评估师资格认证制度,尽快建立一支熟悉评估业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无形资产评估专业队伍,为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建立完善信息网络体系
无形资产评估的问题范文5
关键词:无形资产;资产评估;评估指标
一、企业改制中的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
无形资产评估的问题范文6
虽然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重要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认识,已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确认和计量上的难度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其会计处理应当持有必要的谨慎和稳健的态度,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才能合理评估无形资产这一特殊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应当说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是两个紧密相联的问题,对无形资产进行合理评估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改制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传统经济中发展而来的会计体系从稳健的角度出发,不倾向于将计量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反映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一般只将外购获得的无形资产予以确认,并按其经济寿命或一定期限进行摊销,而对于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则将其开发费用在各期作为费用处理,即使该企业所创造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其结果导致企业大量宝贵的无形资产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企业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真实性受到严重质疑。以美国为例:由于美国企业间购并现象较为普遍,尤以美国通用会计准则受到的抨击最大。有关美国经济界人士指出,在许多企业购并行为中购并方看重的是被购并企业所拥有的,但并没有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无形资产,而并不是看重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有形资产,并以“在21世纪中采用20世纪30年代的财务报告模式”的评估,批判传统会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忽视。国外经济界、学者对会计制度中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资本化处理,无形资产的费用化处理;(2)无形资产的摊销;(3)无形资产的确认。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评估的影响因素
无形资产是企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相统一的结晶,是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增值效能。据有关统计资料,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则达60%-70%。它不仅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经济效益,而且其自身价值也有巨大的增值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生存发展,最终将体现于无形资产的竞争。无形资产对企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及其确认。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包括商标、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营销网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资源性资产、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无形资产价值及品牌评估等。
2.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法律依据。从元形资产本身看,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等涉及的法律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对于保护相应的无形资产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行政保护中,可依据《商标法》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并认定赔偿额,不仅有利于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但从与国际接轨的角度看,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尚不能完全适应WTO的要求。wTO规定的无形资产除上面提到的还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而在我国的《宪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涉及评估的一些法律规定也只是包含在《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当中。虽然《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有利于企业认识自己品牌的价值,有利于被消费者所认可,但对其他类无形资产尚未制定特别法律或行政法规,严重滞后于当今实践。
3.200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为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在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应该遵循此项基本准则。《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是中注协拟定,财政部印发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依据是国务院行政法规9l号令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无形资产评估至今尚未立法。使得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这也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只能侧重技术层面,忽视了评估、披露、使用是资产评估三个环节的重要特征,且三者缺一不可。它难以适应目前我国多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客观需要。体现到现实当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涉及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没提及如何使用,而这个问题在做具体评估项目时是无法回避的。因为资产评估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不能只强调和规范评估师的行为,更要考虑使用者的接受情况,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对于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在无形资产评估条款中很空泛,因没有具体考核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评估方法对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无形资产主要有三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是评估方法选择不当造成的影响——没有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目的错位;或是由于最佳的评估方法中的一些评估参数难以确定,而只好改用别的评估方法。其次是评估方法本身存在的风险。(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现实条件下,按功能重置资产,并使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重置成本评估法就是按重置成本价格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即按照评估无形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具有账面成本不完整、投资成本的弱对应性和人账成本虚拟性的价值特点,在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会遇到成本资料缺乏完整性和原始成本无据可查而带来的不确定性问题,故在使用重置成本法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时,会存在数据资料不准确和不精确的风险,难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2)市价法也称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评估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针对各项价值影响因素,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将被评估资产与比较对象逐个进行对比调整,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无形资产的不可比性,使其没有可比的市场价值。每个企业无形资产由于其在同业中的垄断地位和优越程度不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盈利水平各异,对于相同种类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是不同的。因此当无形资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难以找到可比的市价。另外,我国企业从80年代中期才开始逐渐重视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交易时间短、数量少,可使用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历史资料有限,采用市价法对这些行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面对数据选用的风险。(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是把被评估无形资产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未来收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折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方法。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评估参数收益额、收益期和折现率等因素的确定上。收益额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不同,其使用价值表现不同,带来的超额收益也不同。收益期选取的风险是:无形资产收益期的确定一般有年限法和更新周期法两种形式。年限法指在形成企业控制的无形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受到法律和合同的特定保护,如商标、专利权等年限,也称法定(合同)年限,而法定(合同)期限内是否还具有剩余经济寿命是评估时应考虑的重要问题。更新周期法是指产品更新周期和技术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科学技术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折现率选取的风险是:根据折现率的概念可确定折现率的计算方法即以无风险报酬率加上风险报酬率作为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一般为政府债券的利率,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常用的方法主要为累加法。
三、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性及措施
1.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价值的公正性、合理性为方方面面所关注。首先应明确的是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范围其内涵应是资产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合理差异范围,也可理解为资产评估结果在具体数字上的可应用范围,可确定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或与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的合理范围。可减少乃至消除国有无形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大量流失的现象,避免企业主管部门与原企业经营者或个别人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提高企业改制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