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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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1

关键词: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新体系

中图分类号: TU7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新的招投标法规的颁布,政府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在招投标市场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招投标监管部门如何有效地实现从“行政管理”到“依法监督”的转变,是摆在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面前的一大课题。

1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的内容

1.1报批手续资料及招标方案审查

监督检查项目的审批手续、资金来源等资料和文件是否齐备,有没有“准生证”。监督检查招标方案是否经过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范围是如何确定的,采用何种组织形式,若采取邀标形式,需作出说明原因。工程标段划分应提供相应依据,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等规避招标的违法行为。

1.2招标公告

按规定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了公开招标且在指定媒体上招标公告。若采用邀请招标等其它招标方式,要查看其是否履行了有关审批手续并参与邀标单位的推荐与产生过程。

1.3开标评标过程

这是招投标监督的关键环节,必须予以重点关注。一是要查看时间和地点,即开标时间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必须为同一时间,必须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终止接收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并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二是查看程序,即评标程序是否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公开唱标,所有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部公开。三是监督评委如何工作,即评委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客观公正地评标,是否遵守评标纪律,评标过程是否严格保密,是否允许投标人当场提出异议,对提出的异议是否当场给予合法解释,仍有争议的是否提交评委会研究决定。

1.4合同签订与执行

这是招投标监督的最后环节,也是容易被招投标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忽视的环节。评标结束后,纪检监察人员要跟踪监督招标人是否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实际执行的合同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或者与中标人议价后再签合同。

2招投标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一是个别领域存在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做到严格按程序对招投标实施有效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二是存在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社会监督太弱、监督相对滞后等问题。三是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存在重管理轻查处、重检查轻处理的现象,致使不少串标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处理。

2.2评委组成不科学,评标流于形式

有些评委在评标过程中询标不公正,为了照顾关系户,对其只提优点,不提缺点,而对其他竞争对手只提缺点,厚此薄彼,目的昭然。更有甚者,对特定投标单位的提问带有的暗示性、诱导性,甚至替关系户做补充回答,引导评委按照操作者的主观意志进行评审,最终使评标结果按照误导人的意愿发展。

2.3投标人相互串通,恶意竞标

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投标过程中使用非法手段恶意竞标,贿赂评委打高分或是联合其他投标单位串标围标等。二是某些投标单位不具备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借用其他施工企业的资质参与投标,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获得非法利益。三是投标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使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3构建招投标监督管理联动新体系

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以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招投标监管为重点,推行招投标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强化监督执法贯穿招投标全过程。

3.1制度建设联动

招投标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专业管理的优势,在管理中探索、完善、加强招投标各环节制度建设;按照统一的权责运行程序,将各项工作和每项制度细化、量化、标准化,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依法规范权责运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指导,将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贯穿于招投标制度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名监管人员,与监管部门共同加强招投标岗位的绩效考核,以考核监督、促进制度的落实。

3.2加强对发包人监管

当工程规模较大且附属工程较多的项目做好跟踪管理,把每一次的备案记录及时归纳、整理,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备案过程中要用好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对于有些中标价与招标标底相距甚微且单价较低的的工程,对投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3.3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将编标单位的每次编标活动纳入评分体系,评分结果与其资质年检挂钩,一旦发现有编标单位参与串标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通过不断的实践,不断的完善,笔者相信一定能达到增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规范操作程序,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的目的,将竞争性发包管理这项工作做的更好。

3.4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为保证评标过程中客观、公平、公正,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将原来业主评委与社会化专家在同一评标室评标,改变为业主评委在介绍工程概况后与社会化专家分隔在两个评标室独立打分,避免相互干扰评标。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针对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工作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够,敷衍了事等现象,加强对专家的培训,提高专家对评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同时对不具备评标能力的专家坚决清除出库。第二,全面合理配置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人员,有效控制业主代表参评人数,同时严格评标委员会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条件。第三,放宽评标专家入库条件,针对目前个别专业专家较少的情况,我们建议在专家较少的专业适当放宽入库条件,允许部分具备评标能力的、具有中级职称或从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家库。

3.5加强招投标工作的后续监管

以前在招投标过程中,往往只重视中标备案前的监督管理,忽视了招标结束后的后续监管。出现了一些不按照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约定事项履行合同现象。针对这一情况,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建筑市场执法监察部门,定期对中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动态跟踪检查。主要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否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约与投标文件的承诺,变更中标内容,更换注册建造师,工程款不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达不到规定等内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展望及建议

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逐级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等方法,对招投标工作和资料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贿受贿、排斥潜在投标人、滥用评标权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使违法违纪者闻之丧胆,望而却步,从另一侧面提高行政监督的威慑力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刘晓棒.招投标概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管理

一、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管理存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招标投标的文件和法律,使招标投标行为更加符合市场的要求。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力度对招标投标行为进行规范,招投标市场也更加规范了,但是现阶段的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管理在根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招标力度不够

现阶段随着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各工程单位虽意识到招标投标的重要作用,但没有真正体现出招标投标的实际活动。部分地区的政府国有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少,应该招标而没有招标的工程还占存在着一定比例。

(二)招投标操作不规范

现阶段,一些单位和个人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操作还不规范,没有依法进行招投标工作。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一些招投标工作的流程不够科学合理,不规范的招标行为屡见不鲜,影响了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缺乏有效监督在招投标活动中

一些单位和部门常常存在着人情招投标、关系招投标等违反规定的现象,一些工程还没进行招标就已经开工建设了。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招标主体对招标投标法的认识缺识以及行政部门对招投标的全过程缺乏有效的查处及惩罚措施。虽然现阶段的招投标制度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仍然没有严格按照市场的规范进行,有些单位和部门是为了招投标而招投标,有的是为了追求政绩而进行招投标活动。造成工程建设单位不能建立正确的招投标观念,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工程建设上,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如何规避招投标以及不正当上来,造成了许多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克服上述这些问题,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逐渐走上正轨,促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程序管理的措施

为了更好的规范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就必须推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程序的的合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使有形市场建设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促进我国工程建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

(一)规范招投标行为

在进行招标投标工作之前,要严格规范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形式和范围,同时招标投标工作一定要在有形市场公开环境下进行,防止有些单位和个人在招投标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利用招投标工作为自身谋利益。招投标信息要做到资源共享,提倡、落实、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要通过各种形式落实社会监督机制,始终做到各个环节的公开透明,防止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规范的招标机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国各地都在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全国各地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招投标机构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随着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和监管方式的不断调整,招标机构的水平不高和不规范也影响着整个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损。

(三)规范招投标文件

招投标文件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最中心的文件,规定了招投标程序、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等。招投标文件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活动中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到招投标活动能否正常开展。因此在招投标活动中,要严格规范招标文件的制作环节,使招投标文件合理体现各方利益,规范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审查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是否科学合理及公平公正。招标文件要包括以下内容:招标目的;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附属条款;评标标准、评标办法和评标过程招投标文件是否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直接影响着招标人的切身利益,也避免了后期施工矛盾。招标文件制作合理、规范从根本上是体现发、承包双方能够合理照顾到各方利益。所以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严格保证招标文件的质量,各地区加强评委评标质量管理,针对招标文件严格审查投标文件,有效促进投标人能更加规范的做好投标文件,使各方都能够起到约束作用。这样才能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出现问题时能够根据文件找到相关负责人。

(四)加强招投标监督

为了使招投标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发展,除了规范其自身的行为之外还需要外部的有力监督,这样才能保证招投标活动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招标单位在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始终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合理设定最高限价。行政监管部门在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等重点过程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纠正违规及不合理现象。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招标单位在竞标工作中出现营私舞弊现象,最重要的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选择有竞争实力、符合招标文件且报价合理的单位成为中标单位,这样才能使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平合理,杜绝各投标人家恶意竞争,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的正常竞争,从而保证招投标工作环境的纯洁有序。

三、结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会越来越频繁,有关部门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管理,防止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违法乱纪现象,影响招投标的公平性,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使招投标工作能够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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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茂林.浅谈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海河水利,2002(03).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3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technology, the scale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trength and quality requires the continuous increase; At the same tim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bidding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standard, and even violations, illegal phenomenon also more and more attracted people's attention. This article mainly introduce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endering and bidding of the basic concepts, and expatiates the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the standard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招投标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惟一的买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买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的。工程招标制度也称为工程招标承包制,它是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采用招投标方式以实现工程承包的一种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标制的建立与实行是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单纯运用行政办法分配建设任务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保护市场竞争、反对市场垄断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实际是业主的项目管理过程,是一个短期决策分析、科学合理地选定最为满意的投标人的过程。招投标工作分散在建设工程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中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既可以是全过程的招投标,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招投标;既可以是整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也可以是某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总之,招投标贯穿于建设工程的整个管理过程中。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泄露标底

工程标底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在一定程度上,它影响甚至决定了招投标的最终结果,是招投标工作过程中重中之重。介于标底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某些投标单位想尽办法得知标底,而有的标底编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将标底泄露给建设单位,给建筑市场的健康运行带来不良影响。

2 明招暗定

某些建设单位意识到,那些规定必办招投标手续的工程项目是不可逃避招标的,因而不敢公然违反法律法规。他们在表面上进行形式上的招投标,而在私下与既定的建设单位确定关系,并为了掩人耳目另找一些建设单位来报名作为陪标,来应付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 盲目压价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中的竞争相对激烈,这为压价造成了条件。某些建设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手段开展竞争,为了得到工程,某些施工企业也盲目降价。这种压价是片面的、盲目的,会给工程质量和招投标工作带来不良的影响。

4 阴阳合同

某些招投标单位表面上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但事后,标书中的造价、质量、工期等内容将变成一纸空文,招投标双方会在私下订立一份合同,也就是所谓的“附加合同”,这就使得招投标工作只是一种形式,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一旦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矛盾,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 法制不健全

招投标市场快速发展, 而法制建设却相对落后, 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存在很多的漏洞和管理盲点。某些投机者为了个人利益,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扰乱了招投标的正常秩序。

如:某一工程,通过了正规的招投标程序,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了正规的施工合同,合同造价180万元。当工程施工时,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对原招标里的工程内容作了补充,增加了造价160万元,而补充协议中的项目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一样,但是单价明显高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单价,补充协议改变了原合同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提高了原投标商务报价的部分项目。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公开招标,而实际却采用直接委托方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规避招标。这样没有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2监管不到位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的过程,不能将

招投标工作孤立于建设工程其他管理工作和社会其他相关工作之外,仅仅依靠《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等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是

远远不能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的。招投标中的不法行为大多都难以发现和调查, 即使相关部门发现了异常行为,由于监督机构力度不够能力不足,也难以有力制裁。因此,目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多是内部告发或群众举报而暴露出的。

3 程序不严密

我国招投标市场发育不健全,招投标机构的专业、权威性、公正性不足,导致招投标程序的执行不够严密。而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足,给了招投标方利用程序漏洞的机会,严重影响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对策

1 建立、完善有形建筑市场

建立有形建筑市场能够对消除信息不对称起到很好的作用。有形建筑市场,简而言之即建设工程交易的平台,它提供了有序、规范、公平的交易环境和方便有效的相关服务,为规范建筑市场运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国已有不少地级以上城市建立起了工程交易中心,一些工程数量较多、投资规模较大的县级市,也建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力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使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都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必将大大规范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2 市场监督,规范建筑主体行为

政府建筑主管部门作为建筑市场管理的主体要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即建设单位(业主)、承包商、中介服务机构三方面的管理,规范建筑主体的行为。对建设单位(业主),要重点抓工程报建、资质审查,防止买空卖空,靠行骗渔利。对工程控制价的编制上面不能一味地追求压低标准,应参考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在给予施工方一定利润空间的前提下合理审查;在招标方式上,清除招标投标工作中的水分,避免出现各种违法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定标的方法,力求科学、公正、合理,特别是对企业信誉、施工组织设计等定性指标要研究如何定量化,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市场监督除了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监督以外,建筑市场主体之间也要互相监督,以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大力培育建筑市场,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使建筑交易活动在固定场所公开、透明地进行。

3 加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力度

加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力度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提高准入门槛,如提高对企业业绩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的要求,限制没有实力的企业中标;第二,改变投资管理体制,避免同体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现象的出现,分离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将责任落实;第三,优化招投标运行模式,取消投标报名、不限制投标人数量、不集中答疑等规定,杜绝投标方互换信息;第四,完善法律法规,严厉处罚招投标中有腐败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约束力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约束力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第一,建立统一的市场监控体系,确保诚信信息的共享,为监督提供依据,为对建筑业违法行为的投诉提供证据;第二,建立健全诚信档案,根据建设单位近几年生产经营活动的业绩,分出不同档次,进行网络公示,录入诚信档案;第三,建立资信评级制度,综合行业和企业情况,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强化约束力。

5 建立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

招标工作是一项严肃、严格的工作,影响工作质量的因素很多,人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专家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到招标的效果。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知识结构合理、政治素养过硬、专业涵盖面广的专家队伍,以保证评标、定标工作的科学性,对专家队伍要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要加强队伍政治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开拓视野、调整知识结构,时刻把握时代脉搏;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总负责的工作组,下设招标小组和技术小组,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水平的教育,以免个别人收受贿赂,在评标中有失公平等。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4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对策措施;评价体系

0.引言

义乌市于1999年4月成立义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03年4月,更名为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通过几年的运行的实践来看,一些影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因素仍然存在,导致工程招投标的实践中出现串通作弊、地方保护、资质挂靠、低价中标、转包分包等不良现象,引起工程量变更,建筑质量低,要我们义乌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开拓创新招投标体系,完善管理措施,从而切实提高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促进义乌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

1.1 资格预审形式化

资格预审是招投标过程中的第一道关口。由于义乌资格预审体制起步晚、招标人意识不强、投标人造假舞弊等原因,不规范的资格预审已成为招投标违规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表现为:一是执行文件随意性。招标人未充分认识资格预审的重要性,使资格预审成为“走过场”程序或干脆不审查,形同虚设;二是资格审查的倾向性。招标人在招标信息前,与个别投标人达成初步协议,为其“量身定做”,使实力强大的潜在投标人纷纷落选;三是审查内容的盲目性。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内容缺乏科学合理的编制依据,对于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考察仅看表面,无法对企业经营状况作综合评价,使资格预审流于形式,给项目建设留下极大隐患。

1.2 评审时间短

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工程的有效投标单位不能少于3家。否则,专家可否决投标结果,要求重新进行招标。”因此,在义乌招投标实践中,工程有效的投标文件有的多达10个以上,评标时间仅为半天至一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评审显然是不够的。评标专家仅有四人,对于如此多的投标文件,以及建筑工程复杂情况,四位专家要对企业情况,工程量清单,建筑情况等一一进行核实,可想而知,是不可能的。

1.3 工程量变更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投资投标人的报价施工过程中资金的拨付以及工程结算。目前,工程量清单普遍存在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不准,漏项严重,以及与清单规范的计算规则不相吻合的现象。投标方在招标前,发现工程量清单问题的存在,不及时指出,反而在报价上大作文章。在施工时想方设法通过工程量变更来获取最大利益。相关各方均站在各自的立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不同的理解,协调起来非常困难。

1.4 挂靠、串标、围标

义乌建筑业起步晚,企业资质普遍不高,为达到标书资质要求,一些中小企业通过挂靠形式参与招投标。在义乌中小项目中采用摸乒乓球招标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滋生了挂靠等情况发生,以提高中标几率。

1.5 低价竞标

最低价中标是义乌常用的招投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切中了招投标制度关于竞争性的要害,减轻了评标专家主观因素的干扰。但易造成施工偷工减料、扣克或拖欠民工工资、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严重损害工程质量和民工利益情况发生,以及串标陪标现象的泛滥。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很高,需要建筑工程专业方面的知识外,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模式的确定,合同条款以及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具体条款的协商等环节中都严格把关,这使一般业主可能感到力不从心。

2.义乌市工程招投标管理要素研究

2.1工程量清单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确定了政府宏观调控,形成市场价格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实现了由传统量价合一的计划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市场模式的重大转变。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优点在于工程量一致,子目一致,非常便于评标人员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分析对比。工程量清单编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报价,这就需要编制人对工程情况非常熟悉,较强的专业知识,专业素质。

2.2 资格预审

招标单位根据建筑工程情况,制定切合义乌建筑行业实际的资质要求,在招标前对投标单位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对于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投标的,招标单位可以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投标。

2.3 评标

在义乌市工程招投标中,对大型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法,先施工单位资质,业绩以及本项目施工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等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入围企业,再进行商务评分。

2.4 合同管理

合同风险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提高风险意识,进行风险识别,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招标工程应在投标之前,对招标文件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详细勘察现场,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制定投标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合同的圆满实现。

3.创新义乌市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3.1 全过程管理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防范机制。招标管理机构应成为独立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机构,将目前其具体的实物性监督管理转为程序性监督,大力开展招标投标法规的宣传。加大执法力度,狠狠打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者,该绳之以法的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加大打击力度,建立惩戒防线,使人不敢违法。

3.2 施工单位量化考核机制

施工单位的注册资金、业绩、业主评价、在建设工程等情况,进入施工单位考评系统,进行系统评价,打分,量化施工单位,对在建设工程多于2个的施工单位不予以参投标等,将有效避免挂靠,串标等现象的产生,规范施工单位行为。对中标施工单位进行项目质量、服务量化考核,建立评价体系,记入考核结果,为作为今后考核、评标依据。将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录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通过信用评价成果向社会公示。

3.3 创新工程招投标评价体系

建筑市场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办事环节多,管理部门多,管理难度大。义乌现有的工程招投标体系,重招投标过程,对事前工程量清单审核,事后合同履约管理相对较少,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因此,规范建设程序,加强管理部门为各方主体服务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使之成为程序规范、功能齐全、手段多样、质量一流的服务型的有形招标投标市场,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出现。完善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将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结果、评标定标办法、招标控制价、评标结果、中标情况共七项内容向社会公布。

3.4 强化诚信体系,重合同管理

建立以诚实信用为核心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和秩序,是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我们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投标行为以及中标后的履约情况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管理等,建立评价机制。根据招投标各主体单位的实际行为表现,录入诚信系统进行信用评级,对主体行为规范的单位,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并为其创造更多更好地参与工程招投标与建设的机会,相反,则记录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参加工程招投标与建设的资格,甚至是清出建筑市场。同时,成功的合同管理能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平稳发展,能推动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也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4.结束语

义乌的经济发展有目共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也应开展的有声有色。随着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推进,建设工程上马也将越来越多。目前,程序性监管工作基本到位,招投标市场竞争秩序明显好转,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我们也认识到,现有的程序性监管往往作用在事物的表层,机制上还缺乏必要的深度。虽然招标按程序到位了,也公开操作了,但还是有一些突出的问题,给招投标平台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留下了隐患,迫切需要向专业化监管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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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霞.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J].西部探矿工程,2006.

[9]陈晓强.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J].四川建材,2006.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5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化措施;信用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不断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的项目规模日益增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2012年初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依法进行监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投资大、技术高要求、涉及监管部门多等特点。目前,建设工程建设任务繁多、从业者众多、存在问题也颇多。在工程的招投标阶段由于各建设单位认识和经验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原因,工程招标不规范、不严格,严重违纪、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剖析招投标过程易出现的问题,加强规范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已成为政府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等的迫切需要。

1. 建设工程招投标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擅自改变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常见的违规操作是项目应该进行公开招标,而部分来单位擅自调整为邀请招标,非法的排挤了潜在的投标人;将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最严重是应招标的不进行招标,直接采取议标形式确定项目承包单位。这些都属于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如果业主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项目招标还应委托机构招标,一些单位为了节省费用或存在别的目的,会擅自将委托招标调整为自行组织招标。这也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

(2)评标专家构成不合理。《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专家也有具体要求,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实际执行中,经常会出现评标委员会中专家的组成不符合要求,会出现招标人代表过多,而相应专家不足以及专家个人资质达不到要求等问题。

(3)招标投标机构选择不当。《招标投标法》规定不同投资规模、不同类别投资主体的项目,所需的机构的资质要求不同。招投标机构资质按项目投资额被划分甲级、乙级和预备级,选择机构是时要查验清楚资质等级,避免机构越权,造成无效,增加项目风险。

(4)开标、评标过程不规范。常见问题包括:为了提前完成招标工作,从而随意篡改项目的发标、开标时间;在投标人的人数未到达法定最低人数时就开标;将相互有关联的投标人未甄别清楚,造成围标、串标现象等。

(5)项目清单编制不合理。随着建筑业科技不断发展,各类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进入工程建设领域。这就要求在工程量清单中这些新工艺、技术、材料的价值要体现出来,由于部分地区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修订的不及时不完善,新工艺、新技术的费用价值在投标过程中不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工程量清单无法有效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价值,也会造成日后工程结算中产生纠纷。

(6)合同签订不规范。具体表现为合同签订不及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已进场施工的情况下,施工合同还未签订;发标人和中标人在未对日后出现争议确定解决方式的情况下及未就工程具体的奖惩措施作出详细的规定的情况下就签订合同;还存在合同价款与中标价不一致的情况。

(7)以上只是在工程招标中易出现的几大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各类违规操作客观事实存在。就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政府监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以避免国家和单位建设资金的流失和建设工程被部分承建单位非法承揽。

2. 规范招投标管理的措施

2.1制度措施。

(1)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参与各方对《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参与各方对招投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法定的流程办事,杜绝围标、串标现象,坚决打击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产生的腐败现象。国务院在2012年的相关文件中也提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关系到招投标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关系到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的形成,关系到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优质高

效廉洁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因此建设工程的政府主管部门应依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以条例为基础,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招投标参与各方单位和责任人需要提高认识,负起责任,努力创建规范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杜绝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的发生,通过正常合法的活动参与工程建设从而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提高经济效益。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管理 ,严格准入和年检、抽查制度。确保建设单位可以到选择资质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社会公信好的机构来完成清单编制和招标工作。

2.2技术措施。

(1)招标机构可以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组织具有国家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家和学者,对评标办法和计价规则进行深入研究,努力设计出一套公正合理的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评标办法。各施工企业应完善自己的企业定额,正确把握市场行情,使工程的招投标报价趋于真实合理。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及时修订和补充地区消耗量定额的同时 ,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等科技手段,联合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造价咨询单位、建筑材料及设备厂家等建立完善、快捷的造价信息互联系统,通过信息共享,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和价格指数。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应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建立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机构的信用评价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评价结果,这样可以及时表彰、激励那些遵纪守法、操作规范的企业,使那些不负责任、违规操作、串通竞标的相关企业迅速被市场淘汰。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研究范文6

关键词: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

2010年是十的最后一年,也是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规划年。“加快建筑业发展”作为我县十二五规划中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措施变得更加明确而具体。建筑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经济贡献力强。加快发展建筑业,对统筹城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招投标作为建筑市场的核心,其管理的好坏势必对整个建筑业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加强招投标的管理以培养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建筑业环境,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质量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建筑业市场发展的前提和重要基石,只有建设工程质量这个前提保证这个重要基石稳固了,才能有建筑业市场的发展,建筑业市场也才可能有更好更快的发展,进而也才能保证人民生活在安定的环境下。

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主要是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对本辖区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及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它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在这样一个动态的监管过程中,就工程质量监管的角度对如何加强我县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建设,开拓创新、完善各项制度,为承发包双方提供优质服务

招投标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担负着“一手托两家”的责任,评标定标的公正与否,直接影响着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因此,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增强法纪观念,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办事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优良的服务,科学的管理,建立良好的信誉。招投标管理部门和评标组织也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法律的约束,对拘私舞弊,者,轻则调离现工作岗位,重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招投标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做到招投标管理的公平、公正、合理,才能为建设工程有效的择优竞标,为工程的顺利建设和合格的工程质量打下基础。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稳步向前发展,迎来了建筑业市场的蓬勃发展,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也加入招投标的范畴,由此,招投标的工作内容也由单一的施工招投标变得复杂多元。工程勘察、设计和监理招标投标不同于施工招标,要针对勘察、设计和监理的特点,结合我县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研究,加快建立与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相配套的制度,积极推行电子招标、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以降低招标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的公正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通过方案比选,优化勘察、设计方案,注重服务,提高勘察、设计和监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水平提高。

2、坚持走统一开放、竞标择优的招投标管理路线

在招投标工作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积极地为我县建筑工程引进优秀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建筑业环境。招标投标是分配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通过招投标发挥竞争机制作用,将社会资源分配给管理好、技术强的企业,同时企业为了多中标、中好标,也必须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多年招投标竞争,磨练了一大批建筑业企业,培养锻炼了一大批优秀的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人才,各类建筑业企业为适应招投标竞争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追求技术创新,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使了企业向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通行模式转变,招投标竞争机制促进了我县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这样既确保了工程投资效益,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降低程造价节约国家资金的同时有效利用了投资。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开标、评标是招标程序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只有作出客观、公正的评标,才能最终正确地选择最优秀最合适的承包商,从而顺利进入到工程实施阶段。评标的原则包括:竞争优选;公正、公平、科学合理;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与灵活性相结合。自2008年以来,我县城市建筑容积率大幅上升,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同时,为了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水平,规划修建城市公园中出现了奇秀的城市景观建筑。高层建筑和景观建筑的建设投资较大,同时在建筑型式设计上、建筑材料、结构施工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就为供求双方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相互选择创造了条件,为我县建筑单位、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在最佳点上结合提供了可能。本着招投标的基本出发点 “择优选择”,即选择那些报价较低、工期较短、具有良好业绩和管理水平的供给者,这样既为我县建筑投资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基础,有了高水平的建设队伍之后,也才能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同时为我县的城市成品建筑物增强表现力,提升城市建筑的品位。

3、依法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力度

3.1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顺利进行

招投标是业主负责制,招标办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制定、投标资格审查、标底的保密、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建立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要通过完善资格预审制度,研究科学合理的资格预审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业主利用资格预审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现象的发生。一是根据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在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较高的要有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共同参加监督,由于纪检监察部门的介入,对一些违反招投标管理的现象得到了控制。二是邀请建筑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参与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协同我们加强监督管理。同时还邀请公证机关派员参加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现场公证,给招投标活动从法律的角度上予以保证。3.2杜绝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和和不正之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活动只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平等、公平、诚实信用、择优中标的原则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才能使参加招标投标的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证。但是,由于招标投标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还不长,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行业保护主义的影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种违法现象和不正之风还较为严重,如各种假招标、人情标、内定标、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行政干预等。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声誉,窒息了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而且也往往给当事人,特别是守法的当事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在招标投标公证中,坚持真实、合法的原则,对合法的行为给予支持,对不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有效地阻止了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3加强招标后的建筑业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制度。

加大建筑市场检查力度,建立检查制度,确保检查无死角、无遗漏,覆盖所有的工程项目和建设单位,只有通过对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保护招标投标双方利益,才能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沿着正确道路向前发展。对无证,不办理报建的工程,规避招标要依法办事,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违规而又不服从行政部门管理的单位,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发挥司部门的作用,依法强制执行,从而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4、加强建筑业市场的动态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形成闭合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除制度

在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的同时把工程质量、安全同招标投标工作紧密挂钩,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闭合管理,将中标合同履约情况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如果中标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投标时所作出的承诺不一致,将会直接影响该单位下一个工程投标,根据具体情况将给了取消一个季度投标资格或扣分的处罚。凡进入我县建筑市场的投标单位,均设有诚信记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开标现场无理取闹、恶意串标及围标的投标单位,都不允许进入我县建筑市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业务,对建设工程质量造成隐患的,在给予公开通报的同时,采取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诚信“黑名单”,禁止5年以内在我县的所有投标。同时,加强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管和行业自律,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专家评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建立评标专家诚信档案,进一步深化对评标专家和评标活动的管理,对专业技术水平低、职业道德素质差、不能胜任评标工作、违反评标纪律和回避、保密规定的专家,要坚决清出评标专家队伍。

5、明确地位,拓展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作用